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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审计硕士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13 13:07:29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1篇

【关键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会计硕士; 培养模式; 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高等院校会计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随着研究生教育由原先的精英教育逐渐普及化为大众化教育,为了加快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步伐,改变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提高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003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2004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办[2004]28号文件),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21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面向社会的广大会计从业者,招收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了满足会计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于2009年3月,批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2010年,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正式批准将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单位由21家扩展到105家。

随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无论是试点培养单位还是新增培养单位都面临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缺少专业学位办学经验,各培养单位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认识误区。什么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会计硕士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师资队伍、课程考核与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何区别?在职会计硕士与全日制会计硕士由于存在会计职业领域经验和能力的差异,如何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等方面实现“因材施教”?如何解决会计硕士的培养与行业、用人单位的需求出现的明显鸿沟与断层?上述问题都要求各培养单位在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创新会计硕士培养模式,以实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的目标。

二、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培养目标模糊

培养目标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核心问题,我国目前会计硕士培养目标定位模糊,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混淆了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生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异。目前我国会计领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绝大多数都在会计及相关行业从事专业性很强的应用工作,只有少部分毕业生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更侧重于培养会计应用型专业人才,但却沿袭了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用型与学术型人才在培养目标上存在较大差异,将两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合二为一,均采用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所培养的研究生既无法胜任会计教学、科研工作也无法胜任会计实务工作。

其二,混淆了在职会计硕士与全日制会计硕士在培养目标上存在的差异性,由于在职会计硕士与全日制会计硕士在会计职业领域经验和能力上存在巨大差距,在职会计硕士在会计职业领域一般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接受专业学位教育主要是为满足其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全日制会计硕士一般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体,他们在会计职业领域缺少实践经验,接受专业学位教育主要是为满足其提高会计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在职与全日制两类会计硕士在学习方式和教学时间安排、就业需求等方面也都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有针对性地细化会计硕士的培养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两类会计硕士“因材施教”的难题。

(二)培养方式无法适应培养应用型研究生的要求

1.课程设置不合理

会计硕士培养目标定位是课程设置的基础,而课程设置又是实现会计硕士培养目标的途径和手段。会计硕士培养目标的模糊,势必会导致课程设置不合理,这直接关系到会计硕士的培养质量。

目前会计硕士的课程体系包括三个部分:核心课、方向课和任选课,其中核心课为必修课程,选修课包括方向课和任选课。无论是核心课还是方向课、任选课,这些课程体系基本上都是沿袭了会计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在课程属性上大都是理论课程,专业实践性课程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此外,方向课与核心课、任选课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随意性非常大,方向课的设置也没有明确的职业导向。

2.师资队伍不适应

会计硕士培养离不开优秀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对于会计硕士培养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

但是,目前大多数培养单位的会计硕士导师不但在数量上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在结构上也不合理,会计硕士导师几乎都来自高等院校,这些高校教师一般都属于教学、科研型人才,大多偏重于理论研究而缺乏相关的会计实践经验,这些教师从校门到校门,讲审计的没查过账,讲财务管理的也没理过财。

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注册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企业咨询顾问、投资咨询顾问由于受学校管理体制的限制或学历限制,无法进入高校担任会计硕士导师,尽管这些人可以受聘为校外会计硕士导师,但由于工作关系限制,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全身心投入教学过程。既具有深厚的会计学理论,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的严重缺乏,难以培养出大批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硕士人才。

3.教学方法落后

目前会计硕士的教学模式基本上沿袭学术型研究生授课模式,教师采用课堂授课教学“满堂灌”,老师讲、学生记,老师写、学生抄,教学条件较好的院校,则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高强度的“满堂灌”,教师基本上以传授知识为主而忽视能力培养,在课程考核方面,考核方式大多沿用本科生的考试办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主要是死记硬背的东西,以期末考试决定课程成绩,缺少对学生学习研究过程的考核,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在学位论文写作方面,也基本沿袭会计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方法,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模式,指导教师以高校教师为主,行业专家和校外导师没有全方位参与对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和评价。

三、如何培养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指通过培养主体(会计硕士培养单位)的培养活动使培养对象(会计硕士)在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上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和规格标准,它规定了会计硕士的培养方向和规格要求,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是整个会计硕士培养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具有导向作用,因此,会计硕士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

(一)明确培养目标

1.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生的主要区别

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是会计研究生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生有共同的会计学科基础,两类研究生都需要接受共同的会计学科基础教育,都需要掌握会计学科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但两类研究生的培养又存在明显差别,这主要表现在:

学术型研究生:注重研究导向,重在学术创新,在知识结构上更偏重于关注会计“是什么”和“为什么”,其重点培养的是在会计学科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论素养水平,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备原创精神和能力的会计教学科研人才,并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后备人才。学术型研究生将来主要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应用型研究生:注重职业导向,重在培养解决会计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应用型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偏重于获取专业性、程序性知识,更关注“怎么做”,其培养重点是在会计及相关领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具有合理解决会计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应用型研究生将来主要在会计及相关职业领域从事实务性工作,因此还要考核其是否具备会计专业的从业资格。

2.会计硕士是应用型研究生

会计硕士之所以定位于应用型研究生,是基于以下特有属性:其一,从就业方向来看,工商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录用会计硕士的主要部门;其二,会计硕士所面对的会计职业有较为严格的从业标准,需要执业资格准入考试(如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或需要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三,会计硕士具有明确的职业资格导向,主要对应的是注册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企业咨询顾问、投资咨询顾问等职业岗位;其四,会计硕士具有持续、广泛的社会需求,他们通过专业学习将获得在会计及相关领域就业或职业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其五,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具有终极性,一般以硕士为主,目前我国在会计领域尚未设置应用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DPAcc)。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办[2004]28号文件)中,将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对课程体系重新构建

课程体系设置是针对培养对象(会计硕士)选定的各类课程所进行的教学安排,课程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会计硕士培养目标的实现,也直接影响到会计硕士的就业和职业选择。因此,会计硕士的课程体系构建,应以会计职业资格为导向,兼顾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三者的统一,既要突出会计专业特性,又要体现不同会计职业岗位的特殊需求。

根据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文件精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目前包括三个部分:核心课、方向课和任选课,其中核心课为必修课程,选修课包括方向课和任选课。

核心课是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学位必修课程,包括社会思潮研究、会计英语、管理经济学、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等课程,这部分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更紧密地联系会计工作实际,将新理论、新成果、新案例及时纳入课程内容之中。

方向课和任选课都属于为满足会计硕士职业拓展和就业需求设置的学位选修课程,其课程设置权归属于培养单位,可以考虑将这两类课程合并为一类课程,即按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方向课。

例如,针对注册会计师(CPA、ACCA)职业,可以考虑开设注册会计师(CPA、ACCA)专业方向课程,主要课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专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专题、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专题、财务舞弊与识别专题、IPO财务与审计专题、注册会计师应用文写作、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IT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中国税制与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沟通等课程,通过上述课程学习,可使会计硕士加深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认知,具备注册会计师(CPA、ACCA)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应用领域,可以考虑开设会计信息化管理咨询师方向课程,主要课程包括:管理咨询顾问职业生涯规划专题、ERP实施方法论专题、项目管理(Project visio)专题、管理沟通与时间管理专题、企业战略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理论、内部控制理论与IT治理、AIS应用模块1(FI财务会计)、AIS应用模块2(CO管理会计)等课程。通过上述课程学习,可使会计硕士加深对企业实施ERP项目(会计模块)业务的认知程度,具备从事信息化管理咨询师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建设专职导师与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高质量的会计硕士教育离不开优秀的导师队伍,会计硕士培养目标的实现、课程体系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建设专职导师与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1.建立“双导师”制

目前会计硕士课程主要由高校教师承担,高校教师大多偏重于理论研究而缺乏相关的会计实践经验,应着力改善高校教师知识能力结构。高校教师在从事理论课程教学的同时,也应主动到会计实验室从事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以获取间接的会计实践经验,也可以随学生到大中型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等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在实习过程中积累经验,提高会计实际工作能力。

在立足于改善现有高校教师知识能力结构的同时,应充分借鉴国外会计硕士教育的成功经验,考虑吸纳一部分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注册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企业咨询顾问、投资咨询顾问担任校外导师。校外导师既可以到高校为学生讲授有关实务课程,也可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由校外导师实施现场教学或进行相关实习指导。

2.建立“导师组”制

鉴于会计硕士扩招造成导师数量供不应求的局面,为实现规模办学和保证培养质量的目标,在会计硕士培养模式上,要改革传统的师傅徒弟的“传帮带”模式,将校内导师按课程或专业方向建立导师组,实行集体导师制。例如可按核心课组成若干个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会计信息化“导师组”,这些导师组既承担相关课程教学活动和教学案例库的建设,还承担会计硕士论文的开题、答辩工作。实行“导师组”制,可使会计硕士教育达到程序化、标准化、批量化,这样既解决了导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也利于会计硕士和导师进行整体交流,博采众长,全面发展。建立“导师组”制,可以大幅度提高会计硕士培养效率和质量。

为充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可考虑将校外导师按其从事的专业领域编入校内导师组,同样承担会计硕士论文的开题审核、答辩工作,这样既可以实现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沟通交流,相互弥补在知识能力经验方面的缺陷,也可以在课程开发、案例建设、会计硕士论文指导等方面实现合作共赢。

(四)完善课程考核机制和学位论文写作制度

目前,由于国家对会计硕士入学考试采取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会计硕士入学后,各培养单位通常采用“严进宽出”的政策,缺少严格的考核和淘汰机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课程考核机制和学位论文写作环节的管理制度。

在课程考核方面,目前培养单位大多沿用学术型研究生的考试办法,课程考试实行闭卷形式,考试形式单调,考试内容主要是死记硬背的东西,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为进一步完善课程考核方法和机制,针对会计硕士培养的特殊要求,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除了采用闭卷方式考核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程度,还可安排学生撰写文献综述与评价方面的研究性小论文;对应用性较强的实务课程,可结合案例教学安排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对实验课程则可安排撰写实验分析报告,对专题讲座可安排撰写学习心得或调查分析报告,通过上述方式培养其学术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写作是会计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是会计硕士分析和解决会计应用性难题能力、收集和处理学术资料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为保证学位论文写作质量,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文件)中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突出专业性、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具有创新和实用 价值”。

会计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整个环节包括论文选题、开题、写作、预答辩和答辩等阶段,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在论文选题阶段,会计硕士要与校内、外导师充分沟通,共同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和题目。学位论文在形式上与学术型学位有所不同,要结合自身的会计实践活动撰写侧重于解决实际会计问题的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学位论文在写作上要注意以事明理,从解决会计实际问题中实现提炼、总结会计实践经验。

在论文开题阶段,会计硕士应写出规范的开题报告并进行答辩,由导师组对其开题报告创新性、科学性、应用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评价并给出书面修改意见,确定是否通过开题答辩,通过者进入下一步的论文写作,未通过者则需要重写开题报告,进行二次开题答辩。

在论文写作阶段,会计硕士应本着严谨、认真、求真务实的态度,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在写作过程中要与导师及时沟通,及时有效地获得指导。导师也应密切关注会计硕士论文的写作动态,及时解决学生面临的难点问题。

在论文预答辩和答辩阶段,导师组对会计硕士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评价和质疑,对学位论文的内容、结构提出修改、补充、完善意见。达到论文答辩标准的,在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后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未通过者需要对学位论文的内容、结构进行修改、完善。

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是全面考核会计硕士研究生综合科研能力、评估和鉴定学位论文优劣的过程,导师组要对会计硕士提交的学位论文从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手段、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资料的可靠性、研究结论、论文格式、创新之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位论文评价细则评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档次,评出的优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提交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参加全国优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

四、结束语

会计硕士教育是一种既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又不同于一般职业教育的特殊高等教育类型,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考核与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都有其特色性。各培养单位应当积极探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律,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会计职业资格导向,创新会计硕士培养模式,以实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刘永泽,孙光国.我国会计教育及会计教育研究的现状与对策[J].会计研究,2004(2).

[2] 王浩,杨彩虹,孙玉春,卢艳萍,张夕阳,周娟.会计学硕士培养路在何方――我国会计学硕士培养调查报告[J].财贸研究,2005(2).

[3] 陈少华.论我国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改革的有关问题[J].会计研究,1996(7).

[4] 万晓文.关于会计专业研究生培养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8(9).

[5] 崔学刚.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A]//王竹泉.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M].第1卷第1辑.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6] 钟子亮,周咏梅.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新思路[A]//王竹泉.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M].第5卷第1辑.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1.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2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学科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财政学、会计学。

三、招生计划:

1.普通招生计划(各研究方向计划名额见附表一):财政学 41 名,会计学19 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7名。

四、学制:三年。

五、学费、住宿费

非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住宿费按我所规定收取。费用标准可登录我所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整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论文三篇。

4.报考年龄按国家教育部门规定。

5.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报考资格,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七、报名日期: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2014年1月15日24:00网报结束,报名系统关闭。报考考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未报名者,逾期不再补报。

八、报考程序:

1. 报考流程:自行登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教务处网站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浏览报考指南,科研所网址如下:crifs.org.cn

进入研究生部博士报名系统注册(我所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研究生部学生办报名授权码)填报网上报考信息交报名费200元(缴费方式请见网报指南)下载并递交报名确认书网上查询报名成功与否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见网站通知)初试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或逾期未交报名费者,网上报名信息无效,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一经报名,报考费及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3.递交报考材料:报名人员务必于2014年2月22日 之前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确认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者,还需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交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资格审查:对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a.进入复试的考生应于接到复试通知后一周内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2)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专家的推荐书,每位专家一式两份(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3)思想政治情况表(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

4)硕士课程成绩单或证明原件。

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补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毕业硕士生可补交)。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8)本人在所报专业上预期探索的课题和研究该课题的初步设想(登录博士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

9)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同等学力者不交4)、5)、6),但应交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开列已经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论文三篇。

b.来我所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明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于复试当天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本所网上通知)。

九、通讯地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88190380 、 88190325 (传真)

网 址: crifs.org.cn

十、考试日期: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见我所网站或准考证)

十一、考试地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十二、初试科目:

1.外语(见附表)。

2.马列主义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时事等(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

3.专业基础知识(见附表)。

4.专业知识(见附表)。

5.专业综合加试(按导师要求进行,见附表)。

十三、复试:

1.外语(口语、听力)。

2.专业基础知识(口试)。

3.专业知识(口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须增加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门科目的笔试。

十四、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五、就业:

我所招收的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网上报名提示:

1. 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认真阅读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指南。

3.报名期间已报名考生可按身份证号或注册邮箱登录修改报名信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3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82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四、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五、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原件(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于考前1-2天凭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6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8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2-27日,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3,已,见官网)。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届时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18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8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习方式及学制:

2018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3年,最长可延至5年。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4篇

一、该班属_________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院(系、所)负责组织教学并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选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本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三、该班学员按如下方式进行培养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当年由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取。被录取者采取单位委托培养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工作结束后,甲方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授课。

2.若录取的工程硕士生不满_________名,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由本人申请,经甲乙双方研究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等,准予参加本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课程学习,同意其参加_________年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3._________年仍未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可以继续进行课程学习,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4.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四、教学安排

按乙方的要求,该工程硕士生班应为非脱产(脱产、半脱产)学习。授课地点经双方协定,安排在乙方(甲方)进行,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_________学时(培养方案另附)。甲方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教学安排、教师选派、教材选择、授课和考试等)。

五、论文工作

按照培养要求,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一般在完成必修课程学分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从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时间)。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答辩等)原则上安排在甲方进行,在职工程硕士生在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按甲方《_________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培养过程最长不得超过5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本班承办院(系、所)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

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两名指导教师。依据论文课题方向,由甲方选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并聘请乙方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工作。

六、获得学位

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满足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_________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管理

1.按照_________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籍管理有关条款,由本班承办院(系、所)负责办理研究生证、ic卡等;

2.在职工程硕士生应遵守_________大学有关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按时注册;

3.为保证培养质量,学员学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乙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甲方本班承办、院(系、所)指派一名教师负责有关课程教学方面的协调工作。

八、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阶段,每位学员需交纳培养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用)。按上课学员总人数计算,由乙方一次(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乙方具体交付培养费办法为:第一次于开班前交付总费用的一半,第二次于课程教学过半,再交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中途辍学不退学费。

论文工作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生需向甲方交纳论文指导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录取工程硕士生总人数计算。在开题报告前一次付清。未完成论文者,不退指导费用。

九、费用分担

甲方负责支付办班的业务费和教学、管理酬金;

乙方负责支付在乙方授课的教室安排和任课教师食宿;

(甲方、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赴乙方从事教学和教务工作的差旅费(或乙方承担差旅费的单程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5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全日制)。

三、招考方式

1、硕博连读: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其中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只能从兽医硕士专业学位中选拔、兽医硕士专业学位也只能硕博连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其他专业硕士学位暂不允许硕博连读。具体操作参照华南农办〔2010〕62号文《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2、申请审核制: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我校从2014年起,我校农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兽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具体见学校关于试点“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3、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3.身体健康,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考时间和方法

2014年我校只进行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秋季入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3年11月15日-12月31日登录到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scau.edu.cn/yzb自行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2014年考生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2.报考费用

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另收50元,加试专业课每门另收150元)。

请考生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我校研招办缴纳报名费。外地考生可于2013年12月31日前邮寄报名费(以当地邮戳为准),具体汇款方式请详见报名系统开通后的报名须知。

3.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必须上传照片;

(2)2份《专家推荐书》,1份政审表;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生)或复印件(往届生,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同等学力者附加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4.领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研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一律在考前1-2天(3月13-14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届时可通过学校研招网查询初试成绩。

1.初试时间

2014年3月15日至16日。

2.初试地点

华南农业大学校内。

3.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业务课(两门)

(3)自然辩证法(仅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时间为3月17日下午)。

4.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2)方式:由各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七、体检

1.时间、地点

考试期间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复试及格者,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九、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我校2014年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基本情况如下:

1.博士生缴纳学费标准:定向培养生12000元/年,三年共计36000元/人;非定向考生8000元/年,三年共计24000元/人。

2.生活补贴:非定向考生每月生活补贴总计不低于1600元。其中基本生活补贴由学校发放,每月1200元;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发放,最低400元。

3.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校还将根据需要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岗位,使部分研究生可竞聘此类岗位获取额外收入。

4.奖学金:针对学费政策的变化,华南农业大学将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在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所收学费绝大部分以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形式返回。新的奖助体系,将使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生活待遇。具体实施办法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5.奖励: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刊物上,或被SCI、SSCI、EI等期刊收录的论文,按影响因子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从2000元到500000元不等,具体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6.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植与资助计划:由学校拨专款资助对具有研究前景的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予以立项培植。获准立项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延长期间享受不低于2400元/月的生活津贴,以及其他奖励,具体见《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植资助暂行办法》。

十、毕业与就业

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培养单位工作。非定向博士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3)单位代码:10564

单位名称:华南农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scau.edu.cn/yzb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0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6篇

初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7篇

一、专业学位学生特点 

由于设置专业学位的目的在于“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因此专业学位硕士虽划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种,但是长期以来,招收对象多由各个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技术骨干的在职学生组成。一般来说具有如下特点:(1)实践经验丰富:在职研究生工作经验丰富,视野开阔,在论文选题方面有针对性,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理论基础薄弱:在职研究生年龄差异较大,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的学生,离开学校时间相对较久,理论基础不扎实,导致理论知识学习起来相对困难。(3)学习时间和精力不能保证: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在职研究生除了学习之外还要承担单位的工作,有的还要照顾家庭,导致在学习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4)学习目的不同:一部分学生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另一部分学生则出于加薪、晋升职称等需要,功利性较强。 

同时,专业学位学生在论文撰写及答辩过程中也存在如下问题:(1)师生之间交流少,由于学生与学校多处于不同的城市,集中授课结束后几乎没有机会与导师当面沟通。(2)选题可行性不高,很多学生不知道如何选题。(3)缺少对论文写作过程及论文研究所涉及项目的监管,导师不了解论文进展情况。(4)学生家庭、工作负担重,无法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撰写论文,导致论文抄袭现象严重。(5)论文的评审过程受到很多非学术因素的干扰,评审专家难过“人情关”,导致评审结论不能公正客观地反映论文的实际水准。(6)论文答辩缺乏科学、规范的评分标准,简单设置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标准模糊,答辩委员不易把握。 

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质量管理流程 

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过程中的诸多弊端,结合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特点,我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流程,为了确保流程的贯彻实施,在论文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节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检查标准。如图1所示。 

整个论文质量管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设定论文质量控制点,控制点由学院选定校内外专家组成小组,论文检查点对论文的初期、中期及后期进行检查评审,分别称之为开题报告阶段、中期检查阶段及论文答辩阶段。 

1.开题报告阶段。该阶段包括学生对所选的论文题目进行调研,然后与导师沟通确定题目并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立题项目的意义、可行性、内容,实施计划等),然后由导师进行初步审核。导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学生讲解及专家提问,最后由评审专家讨论形成意见并由专家组长在开题报告上签字。该检查点的目的是把好论文开题这一关,早期发现学生在选题方面的问题,以便早发现,早修正。 

2.中期检查阶段。该阶段是对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后所做工作的检查。学生在完成论文开题后应对所确定的论文项目开展工作,包括项目的准备、需求分析、设计与具体的实现情况,然后将已完成的工作形成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这一期间6个月的工作,如已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阶段性成果、后续工作内容等。),交导师审核并由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研究项目的进展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评审。同样由导师审核通过后还要经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论文的撰写。该检查点的目的是检查学生在该阶段从事的工作与论文题目的一致性以及论文项目的进展情况。 

3.论文答辩阶段。该阶段是整个学位论文工作中最后的一道质量检验,也是衡量研究生论文水平、综合素质以及独立从事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准。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1)论文撰写及导师评审,该阶段由学生按照自己完成的工程项目加以提取,以论文形式提交导师,由导师对论文进行内容与格式审查,并与学生反复沟通,直至导师认为满足学院要求的标准为止。(2)论文复制检测,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由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进行全文复制检测。按规定去除本人文献,论文文字复制比和论文段落中单篇引用文字复制比均低于30%(含30%)者为通过。检测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通过:①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者;②去除本人文献,论文段落中单篇引用文字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者。检测不通过的学生需要进行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检测,如果第二次检测超过以上标准,3个月以后才能再次提交检测;如果第三次检测超过以上标准,则直接取消该生学籍。该检查点的目的是通过引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及建立一套遏制论文抄袭的惩罚机制,加大对论文造假、抄袭的治理和打击力度,严厉处理和杜绝论文抄袭、造假。(3)论文评审,学位论文评审由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管理,执行“双盲审”制度。“双盲审”制度指的是聘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保密,而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的信息亦对评审专家保密。评审专家为三人,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其中至少有两人来自校外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至少有一人来自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均对论文答辩无异议时方可安排答辩。如果评审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则由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反馈给导师和学生,学生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确认后提交一份修改清单给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说明论文修改情况。如果论文评审不通过,学生需按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至少一周后提交论文给专家重新评审;如果第二次评审仍未通过,则需至少三个月以后方能再次提交给相应评审专家重新评审。该检查点的目的是通过完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摒弃非学术因素对论文评审过程的干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4)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同样由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管理。学院规定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参加答辩学生的导师可以担任答辩委员会会员,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中至少有三人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至少两人来自校外,至少有一人来自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答辩委员会经全体委员不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时,方可建议授予专业学位。学院将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中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改为百分制,将评定内容划分为十项:资料综述,论文题目实际意义,论文成果,科研、实验能力,理论分析与计算结果,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工作量,写作能力与学风,论文总体印象,答辩情况。每项满分10分,对应分值分别为10、8、6、4。95~100分为优,90~95分为优-,80~90分为良+,80分为良,70~80分为良-,60~70分为中+,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该检查点的目的是通过量化使得评分标准更为合理、科学,便于答辩委员掌握。 

该论文质量管理体系已在学院运行了五年。实践证明,通过构建有效的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体系,使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质量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提高,这对保障专业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学位硕士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莉萍.浅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主要方法[J].科技管理研究,2005,(10). 

[2]周红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制度的治理[J].煤炭高等教育,2006,(07). 

[3]须玥.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研究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J].教育教学论坛,2015,(04). 

专业审计硕士论文第8篇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部)有: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和世界中古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考核细则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细则》。以上单位不再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关于做好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非应届在读硕士研究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8.部分招生学院(部)对跨学科考生有特殊要求,具体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报名流程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8年2月4日—2月28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国外学历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3)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下载,使用A4纸打印,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因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联系人:朱嘉熹,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五、初试(仅限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25日。

六、复试(仅限普通招考)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跨学科考生复试前还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一至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若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需要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序号装订,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部)。

七、录取

各招生学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报考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八、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或4年。

4.学费与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我校将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优秀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九、专业学位博士及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1.招生领域:

(1)学校课程与教学。

(2)教育领导与管理。

2.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1.须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

2.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3.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招收少民计划硕士研究生。

4.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5.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不予准考。

注:少民计划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6.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入学前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省市工作。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部)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

3.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寄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3.其他要求参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