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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25 17:13:38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1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处室的作用,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1、抓好各科室、各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科室、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级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科室、各班级要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任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9月组织七年级新生进行了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

10月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月各教学班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各单位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

12月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地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1月2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各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室、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二】在“119消防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做好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为学生上一堂消防主题教育课。教育内容为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要与辖区消防部门主动联系,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授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疏散、化险为安”为主题的疏散演练活动,并邀请消防官兵到校指导开展疏散演练等多项活动。

(五)观看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3至9年级学生观看相关教育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辖区消防部门沟通,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的效果。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根据活动情况,及时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2篇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一般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数据统计、经验总结等工作。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全面排查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地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县区政府要逐级部署,细化工作方案,以区、县为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逐一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逐条街道、逐个社区、逐个乡村、逐家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每个网格确定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全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一个不漏,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要针对不同类别单位,制定火灾隐患自查标准和登记表,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用足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其他有关部门对涉及自身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已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分级建立“清剿火患”主流媒体联络网,市级至少确定10名、凤台县至少确定3名媒体联络人,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市、县媒体每周都要有“清剿火患”的宣传报道。国庆节后,公安机关要在公众聚集场所统一张贴公告,集中向市民宣传。“119”消防日前夕,市、县分级组织媒体,集中开展“媒体联动,直击火患”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每月在主流媒体通报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10月底前,全市要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县区政府要组织召开“清剿火患”战役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发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动媒体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组织“回头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摸清底数。10月25日前,市民政、旅游、建设、教育、卫生、商务、工商、粮食、文化、交通运输、国有资产、安全监管、宗教等部门要认真统计列管的相关场所实有数量(具体场所见“负责排查范围”),形成详细名单(式样见附件1),汇总报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为加强监管,各县区也要一并掌握相关场所的现有底数。

2.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场所底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民政部门负责排查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教育部门负责排查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建设部门负责排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供热、供水和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排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商务部门负责排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文化部门负责排查歌舞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卫生部门负责排查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国资委负责排查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商部门负责排查集贸市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场所;旅游部门负责排查宾馆;粮食部门负责排查粮油加工、仓储企业,交易市场;宗教部门负责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排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住宅楼;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负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总结排查整治情况,提供技术指导。

各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时,要逐家单位填写《“清剿火患”普查登记表》(附件2,存档备查),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每月25日前统计当月检查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附件3),报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由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依法核查处理。

3.农村、社区专项整治。各地要逐一明确乡镇、村委会、街道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辖区行政村和社区的实有数量,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村镇(社区)负责人成立检查组,逐个社区、逐个乡村排查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4.重点区域、场所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把主要警力放在梳理检查“盲区”、提高单位“四个能力”以及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广大小场所、小单位为重点,逐个行业、逐家单位、逐个社区、逐个乡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地要对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剿火患”战役是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稳定火灾形势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立即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月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部门、行业、系统负责人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明确分工,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关组织,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和要求,抓好工作任务、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切实将各类火灾隐患整治到位,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部门间要相互及时通报、抄送处罚决定。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3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消防法》、《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____政办〔2015〕87号),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彻底排查以在建建筑工地、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自用房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一)排查范围

城区在建建筑工程

(二)排点

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情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与物资准备情况;临时用房的层数、布局符合规范要求;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建工程不得住人;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情况;动火作业管理情况;用电、用气管理情况。

(一)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在分析火灾防治工作形势基础上,将彻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搞好动员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订行动方案。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各股室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积极配合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消防安全重要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

(三)不留死角落实整改。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定整改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对重点隐患部位要采取“回头看”方式,反复检查,力求不留死角,切实将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广泛宣传正确舆论导向。要进一步突出火灾案例的宣传,广泛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各种载体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发放典型火灾案例资料和防火知识挂图,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部署落实,迅速开展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2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通告、组织召开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责任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县消防大队,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彻查整治阶段(2016年1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职责要求,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全面整改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台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对本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文任组长,副局长杨雄担任副组长,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4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半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领导近年来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务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实施办法》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水务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修订和完善系统《消防安全制度》。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三是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四是要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对所属的消防工作开展督导。

(二)严格检查,消除火患。要本着为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周末、重大的节假日有针对性地进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消除隐患。

(三)预防为主,加强教育。一是要在内部火灾管理上,坚持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开展演练,加强安全保障,要编制和完善了水务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灭火预案等水务安全生产预案并开展了演练。

(四)立足职能,强化保障。要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火

栓的供水保障和维护保养工作:一是要组织当地供水企业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对单位消火栓的供水水压、维护保养、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二是对单位消火栓供水水压不达到规范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三是落实消火栓维护保养经费,全面开展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6篇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件精神,为提升我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市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有效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企业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派出所、企业办、林业站、村镇站、国地资源所等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任由陈林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指导、协调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站要协助县消防大队完成德化县城区消防规划修编。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城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进行配备,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的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二)整治城市重点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火灾重点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是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为、有问责,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和“三合一”和“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理、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镇村镇站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镇企业办、安监办协助要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五是消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各相关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协助执法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各村(社区)要协助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派出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工作内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小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社区内每栋楼房均应设置一名消防宣传员。

(五)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范畴,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评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列考评范畴。

二是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者队伍,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省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考评细则(附件3)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村镇规划站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制止。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上报上级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安监办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学校、医院、金融系统、商场、酒店、高层建筑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效能办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完成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__年11月9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1月9日—11月20日)。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__年11月21日—20__年3月15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开展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16日—3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县政府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任务措施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统分结合、共同监管”、“层层把关、全程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各行业系统、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业务培训。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单位和所属管辖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针对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的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全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治,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各行业系统、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完善重点区域灭火预案,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二)继续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提高全民“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三个能力”为目标,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教育培训高潮。一要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内容,推动乡镇干部、村居干部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农村、网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更多群众通过宣传活动,真正掌握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三要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广泛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掀起消防安全培训热潮,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四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以普及消防常识和增强消防法制意识为重点,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常识,利用新闻媒体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

(三)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布局科学化、合理化。一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修编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区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对现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

掌握队伍日常运作中的实际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加大财政对消防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专职消防队伍发挥应有的战斗力。对本辖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从“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张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救早”、“救小”目标。三是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部队的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器材装备,加快大功率、大流量和举高消防车以及特种消防器材装备建设进度,全力提高火灾和其他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目标的实现。一要部署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汽摩修配店等火灾多发的“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通天房、学校宿舍、医院住院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宿舍等场所和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电气火灾隐患,明显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预防意识,进一步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要着力抓好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进行“回头看”,将用于居住的违章简易棚屋、“通天房”和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的“群租型”出租房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继续严格按照“拆、整、建、管”四个字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行驻村干部捆绑责任制,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出租房火灾隐患,确保20__年年底前居住出租房整治合格率达90%以上,确保不发生3人以上出租房亡人火灾。三要统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内容,完成自动消防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四要继续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继续推行定格、定人分片监管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复查,督促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实现100%复查到位、100%整改到位的目标。加大对社会面上的“三合一”场所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发现一家、督改一家。县政府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予以通报。

(五)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一要推行“八化”管理。以推行社会单位“组织制度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考核制度化、检查巡查常态化、消防引导专业化、三个能力社会化”的“八化”管理为抓手,引导、推动我县人员密集场所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二是分类指导推进。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调动行业系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完善机制、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单位“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三个能力”建设水平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集中开展百日清查行动。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防范的季节性特点,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组织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各行业(系统)、各单位(场所)、各相关业主要对自身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查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和论证,对隐患严重且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火灾预防上来,切实做到“八个到位”,即重点场所排查到位、挂牌督办公示到位、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程序运行到位、严格监督处罚到位、消除隐患服务到位、舆论监督宣传到位、防止反弹复查到位,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县政府建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成员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二)做到安全检查到位。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按照“七个必查”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即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性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

占用;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各部门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今年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实施公安部令第61号,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联合消防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手软。

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严格管理教育,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确保全县粮食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死伤火灾事故。

二、重点内容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油罐)仍在存储粮油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以及立筒仓、浅圆仓进出仓工艺的行为;

3.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未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10.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1.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3.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5.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1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另外,高度关注露天储粮设施、简易粮仓、油脂浸出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把上述设施和环节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以及储粮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优势,保证专项行动质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从2012年6月开始,到党的十闭幕后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做好全社会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10日)。按照要求,县粮食局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全面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击集中整治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县粮食局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深入开展。县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确保粮食行业“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十闭幕)。县粮食局要对“打非治违”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成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防止出现因打击整治不到位而导致非法违法生产死灰复燃、违规违章行为重复出现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局成立食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方先高同志任组长,邹柏林、潘登云同志任副组长,杜显武、杨建国、张玉萍、吕美海、沈龙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办公室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上报数据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把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把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各项安排落实到企业、贯彻到基层。

(二)突出重点,统筹实施。要把大型粮油仓储加工企业作为专项行动暨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重点,实行专门督导、专项统计。要把危仓险库、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与使用、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油脂浸出车间等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全面清查、重点督导,统一部署,统筹实施。

(三)夯实基础,标本兼治。一是各地要做好“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工作,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逐步消除露天储粮、简易仓储设施储粮等安全隐患。二是要深入分析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加强标准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三是要严格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制度,切实把好粮油仓储企业“入口关”,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包括业务外包企业)进入粮油仓储市场。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粮油保管员和业务外包企业作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