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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情况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0 07:12:59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ingyui”为你整理了这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工作总结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工作总结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按照略安委会发〔2020〕3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将徐家坪镇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7月份在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上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行动专班,制定印发了《徐家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工作时限、检查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并组织相关站所和干部立即开展检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情况

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工作开展的重点是全镇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企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场所、校园安全、食品卫生、防汛防滑、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本次检查采用自查和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七组开展工作:一是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派出所配合,重点对镇内电站安全进行检查;二是派出所牵头,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进行检查;三是项目办牵头,对镇内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四是交警中队牵头,司法所配合,对通村客运、过镇车辆、村级道路安全进行检查;五是各包片领导牵头,国土所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对各村地质灾害点安全进行检查;六是食药监所牵头,卫生院、初级中学、中心小学配合,对食品药品,校园安全进行检查;七是供电所负责排查整治供电设施和线路安全隐患,对全镇的供电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主要责任,各包片领导对所联系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责任。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为成员 的“标准化建设” 工作专班, 具体领导和推动“制度化建设” 工作的开展; 二是成立专班,认真研究制定了 《徐家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分工, 夯实责任; 三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专题会议和学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视频会议。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促使各村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包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网格。

四、整治工作成效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对全镇各个领域内的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全方位、零死角的排查,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1个,责令立即整改17个,限期整改4处。其中烟花爆竹经营点4家、水电站1家(3处)、加油站1处,社区工厂消防安全隐患2处、中小学、幼儿园4家。现场责令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次的安全专项检查。

五、存在的问题和打算

通过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和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农村消防、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难度较大。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消防、危化安全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镇安监站缺乏专业技术力量,监管工作主要停留在安全管理制度和一般隐患排查方面。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略安委会发〔2020〕3号文件要求,努力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2篇

一、取得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了4个方面的阶段成效。一是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空前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乡镇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督导调度,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了声势,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二是切实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好转。2021年,全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平稳度过了复工复产期、暑期汛期,确保了全国“两会”、国庆中秋假日和党的五中全会等特殊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排査整治了一批问题隐患。县乡两级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7758项,行政处罚53次,责令停产整顿19家,罚款88.445万元。四是健全完善了一批制度措施。建立了三年行动推进台账、“一表三清单”和统计、调度等制度,转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二、主要做法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区、各部门紧紧围绕阶段目标任务,狠抓7个方面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工作。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书记唐树元、县长李小平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传达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先后多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调度。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实施方案专题研究、审核签批。

(二)紧贴实际,迅速制定方案。5月20日,县安委会制发“1+2+15”实施方案(即: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5个专项方案)。方案制定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与省市要求步调一致、坚持结合实际、坚持从严从实。在全市方案基础上,我县减去煤矿、冶金、渔业专项整治,增加机械铸造、建材、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内容。5月18日,县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县三年行动专题调度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解读三年行动重要意义,调度指导各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三)加强解读,营造浓厚氣围。

6月16日上午,应急管理局在民乐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相关单位及安全生产志愿者150余人参与宣传,并安排10辆安全监察车辆,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利用大喇叭广播,绕城巡回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活动现场悬挂条幅30余条,制作展板60余块,设置综合咨询台16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普及了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四)强化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三年行动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月统计、月调度等制度。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问题隐患、制度措施、追责冋责清单),细化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县实施方案制定的2021年64项任务,已办结64项,完成率100%。

(五)夯实基础,防控风险隐患。各乡镇区、各部门推进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全省2141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崽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完成2021年改革任务。深入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共关停取缔企业3家,改造提升31家。完成公路安全防护工程33.3公里,整治道路隐患110处,完成109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施划,对12辆危货(危废)车辆进行监管,纳入信息化管理液化气钢瓶12781只,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改造2.89公里。89家企业投保安责险,投入事故预防资金134.57余万元,为36万家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加快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辖区内12家涉重大危险源危化企业完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省平台。

(六)聚焦问题,狠抓督查执法。坚持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突出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县乡两级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7758项,行政处罚53次,责令停产整顿19家,罚款88.445万元。县安委办先后组织16个督导执法检查组在“五一”、全国“两会”、国庆中秋假日、五中全会期间,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县公安局查获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机械铸造行业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24家,排查整治隐患249条,立案9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家,罚款7.7万元。

(七)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悬而不决,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贵问责。

三、下步工作

三年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乡镇和部门仍然存在推进工作不平衡、排查整治不深入、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狠抓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推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将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为统领,把抓好三年行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推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安全生产“防”的措施、“管”的水平、“救”的能力,全面强化本质安全。

(二)狠抓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照三年行动方案,建立15个专项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强化三年行动督导调度,严格执行“一表三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通过扎实有效措施,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狠抓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组织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检査每个环节和部位,如实登记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零容忍”,按照整改“五落实”要求,全部列出清单、挂牌督办。对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三年行动任务落实中的短板弱项,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对整改落实效果跟踪督办。深挖问题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措施。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3篇

根据《关于推动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 2021年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活动方案分解落实表》,依照方案落实表认真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公司党委将《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列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之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学习。同时,安全环保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了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深化认识,为问题查摆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发现问题。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检查、及公司“四不两直”等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公司“四不两直”中发现,标识不清;库标线模糊不清等问题。公司领导多次强调要规范采购、存放、使用、处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要做好台账管理, 但仍然还在“四不两直”中发现该问题,这说明现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应付了事走过场。主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规矩意识差,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立即整改,一是对产成品库标线年久失修问题,马上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标线,合规合理使用库房位置。二是制作标识牌,摆放至货物前方,做到标识规范。同时由公司纪委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等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是否有问题反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点,纪委随时抽查。“回头看”结束纪委对问题部门的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执纪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4篇

【摘要】: 各市安监局、省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将从2010年9月开始进入省级督 各市安监局、省重点监管企业: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将从2010年9月开始进入省级督查检查阶段。现将督查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点内容 督查检查的重点:2009年专项整治中确定为一类企业的关闭落实情况和 二类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列为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2009年未进行专项整治企业的整治情况。 (一)对政府的检查内容。 1、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 2、对三类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的情况。一类企业是否彻底关闭取缔;二类企业是否停产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予以关闭。通过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严把验收关,经有关部门验收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三类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生产。对三类企业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三落实。 3、组织市、县级政府检查的情况。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否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政区内一类、二类、三类化工企业继续组织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处罚。对违法生产、违法建设项目和事故单位是否进行了严格查处。 4、2008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去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中被列为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整改销号情况。 (二)对企业检查内容。 1、属于一类企业的,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并已办理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属于二类企业的,是否真停真整。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保持了安全生产条件。属于三类企业的,是否对09年专项整治中提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的行为,如:隐患逾期未整改;事故未经查处;违法采购、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或试生产备案超期继续生产经营;拒绝执法检查等。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违法违规项目的是否予以了处罚。 4、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整。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晋政发〔2008〕30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深化专项整治以来排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是否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较大及重大隐患的整改做到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6、每年定期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7、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安全自动化控制和联锁改造是否实施情况。 8、重点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监管三落实及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9、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10、企业目前有无发现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省级督查检查组对各市要抽查一半以上的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成品油库。每个县的一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30%、二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三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10%。通过企业抽查检查,要对各市县级政府和企业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排队打分。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向当地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专项整治不认真的单位提请政府督办或限期整改。 四、督查机构 督查检查组由省安监局业务处室人员和专家组成。督查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县要根据省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成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深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专项整治的意义、措施、步骤和要求。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中,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省政府晋政发〔2008〕3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自查自整方案,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组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驻晋中央及省属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对所属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整工作。 3、各市、县要组织力量对各类企业进行排查。在去年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重新确定三类企业名单。在7月31日前,各市局向省安监局上报《化工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同时报电子版),要加盖市安监局公章和分管领导签字。 4、要认真组织对各类企业的检查。其中,县级检查比例为: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以上,三类企业5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为:一类企业70%,二类企业50%以上,三类企业30%以上。并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市级检查完成情况上报省局监管三处,并填报《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市级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电子版)。 5、省安监局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中,要按照规定的抽查比例,分别组织对政府和重点企业组织督查。对危险性较小、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委托市、县进行督查。对政府和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组要分别填写《省化工专项整治对政府督查检查情况表》(附件3)和《省化工专项整治对企业检查情况表》(附件4),并制作电子版。 6、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监管权限,由相关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文书,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处罚。 7、督查中,各检查组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准则,不得向企业吃拿卡要,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8、从7月底开始至12月底,各市安监局在每月25日前要向省安监局监管三处报送当月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 联系人:王珂 联系电话0351-6819779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全省化工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市级检查汇总表》附件3、《省化工专项整治对政府督查检查情况表》 附件4、《省化工专项整治对企业检查情况表》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我市市政园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三、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城市燃气、供水、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等市政公用设施,全市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重点:

1、城市燃气:管道燃气企业的瓶组气化站、市政管网、燃气储配站和燃气供应站的安全状况、实体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隐患,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措施、消防措施、防雷措施、安全监控装置及运行,以及上述设施与外面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要求、管道被占压情况、运行维护、应急预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2、城市供水:供水企业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水质检测情况、水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周边地区对水体水质构成安全的隐患;城市输配水主干管(管道、管桥等)的安全隐患;液氯储存、运输、使用中的安全隐患;自来水厂高压变电所(间)的安全隐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防范桥梁、深基坑开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检查桥梁、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施工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4、城市桥梁:在20*年已完成市政桥梁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社会集资和单位筹资的桥梁进行排查。对不明确管理单位或无单位管理的桥梁逐一明确落实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一桥一卡”制度。排点为桥台、桥桩、梁板等结构的安全性;桥梁上设置的广告牌、电力管线、给排水管线、综合通信管线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日常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

5、公园广场等: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项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加强值班,强化公园广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充实安全保卫队伍;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禁超容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6、市政设施运行和维护:加大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确保井盖等设施的完好,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市政设施的维护加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对市区各主要街路及雨季易积水的路段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为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安全渡汛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7、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对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遮盖外墙门窗、通道的广告牌和高层建筑楼顶广告牌。对遮盖外墙门窗、通道以及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一律注销设置许可并予以拆除;加强对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巡查维护力度,对有紧固件松动、牌体摇晃、铁架锈蚀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加固,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特别是台风季节,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加固维护工作,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按照市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市政园林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通过动员会、简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多途径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找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因素,消除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各单位要组织对所在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底要清、情况明。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各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业整顿。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认真做好迎接*市和我市安全生产检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施跃华同志为组长,张京生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科,郑章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抽调王奕同志为信息员(*)。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并确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针对市政园林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要认真排查,从突出问题查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事故隐患;要彻底整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该整治的要整治,该停业的要停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绝不手软。要严格考核,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实施定期考核、评价,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的,要给予一定的警告直至依法处理。

(三)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安排,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实施市政园林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制度,要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用企业等实施不定期抽查,做好抽查记录,按照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定期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和项目并向社会公布。要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公用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作好检查记录,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五)规范统计,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和推进市政园林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6篇

一、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二、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

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水库、*水库、*水库(*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

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

检查的步骤与内容: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四、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和总理对“8.13”*县*大桥整体垮塌事故批示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设生活品质之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细致排查、积极治理,深入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排查与区域排查、全面普查与重点排查、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务求实效。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安监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区政府法制办、*港航管理处及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临江工业区管委会、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萧围指挥部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交通局、建设局、农水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实施,收集汇总上报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等。

三、内容方法

(一)对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1.排点:①跨江、跨河、跨湖等大型桥梁;②车流量大、大吨位车辆通行多的道路桥梁、隧道;③建造时间久、工艺简单桥梁和圬工拱桥;④带病通行桥梁的排查;五是要突出大跨径构筑物(如北干通缆)。

2、排查方法。要做到“三清”、“一整改”。①查清桥梁的基本情况,建造时间、规模、结构、地理位置等;②查清桥梁权属单位及目前使用单位;③查清病危桥存在的主要问题;④对存在隐患问题的桥梁、隧道等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养护方法。

(二)对通航水域桥梁进行通航隐患排查整治。

1.排点:重点排查浦阳江、北塘河、官河等主干航道的桥梁影响通航的安全隐患。

2.排查方法。检查通航水域桥梁限高标志、航道警示标志、防撞设施、助航标志和夜间照明设备等。

(三)对在建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1.排点:①跨江大型桥梁和地质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和隧道,如义桥大桥、浦阳江大桥等;②因工程建设需要设置临时通行的桥梁;③今年列入改造计划的桥梁。

2.排查方法。①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是否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审查意见是否落实,招标投标是否规范;②查勘察设计,要检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③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是否及时、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工序的衔接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计划,工期是否合理;④查实体工程质量,主要检查结构物强度,砂浆强度以及砂浆砌筑的饱满程度,要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⑤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⑥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按规范要求加载、卸载,支架安装拆除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对开展“治超”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1.检点:①“治超”站(点)开展“超载超限”及执法情况;②重点桥梁、路段设点“治超”检查和限制通行情况。

2.检查方法:①开展“治超”整治情况,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记录;②“治超”整治执法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执法不严等问题;③现场检查“治超”执法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汇总全区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情况和检查“治超”整治情况;负责起草编制全区重大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全区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信息数据库系统;负责全区公路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治超”情况的检查;配合做好镇界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二)区建设局负责城区市政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隧道、大跨径构筑物(如北干通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做好城区河道上的民间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三)区农水局负责农水部门管养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桥梁、具有通行功能的涵闸、节制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镇街民间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指导。

(四)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有关职能部门、镇街、农场加强对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五)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部门管养的桥梁、隧道、大跨径构筑物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的通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港航管理处负责全区通航水域桥梁通航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各镇街、管委会、农场、萧围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内管养的已投入使用和在建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检查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时间,从9月24日开始至10月15日为止,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9月24日)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排查整治督查组,制定排查治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排查治理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排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各单位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从9月25日开始,三个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将排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整改阶段(9月30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情况,要组织专家组对每座病危桥进行检测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病危桥整治方案,并制定病危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排查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排查治理活动如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迅速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要认真制订排查治理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要求、明确排查时限,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顺利展开。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这次排查整治活动,涉及单位多、分布范围广、排查数量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既要突出重点排查,又要注重全面普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既要做好已投入使用桥梁、隧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又要做好在建桥梁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整治;既要重视加大“治超”力度,遏制“超载超限”现象,延长道路、桥梁使用年限,又要注重“两防”整治,落实防撞设施,加强桥梁自身安全保护,切实做到统盘考虑,分头实施,全面推进,确保排查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第8篇

1、各学校领导和幼儿园、教学点负责人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和安全隐患整治,把安全工作和隐患整改提升到政治高度来重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安全敏锐性,切实负起责,担起重任,加强校园安全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监控,不允许出现责任事故。

2、迅速召开学校教职员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全员动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层层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

3、迅速行动,加快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专人专办

4、成立3-5人护校队,佩戴红袖标,进行校内外巡逻,全面开启监控设备,安排好学校保安24小时值班,严格门禁制度,全程记录学校安全状况和安全值班状况,教学点、幼儿园

5、灵通信息,实行校园安全状况日报告,每天落实专人向镇政府党政办报告校园安全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其他校内外不正常现象。

6、加强检查,学校领导分工负责,轮流检查校内及周边安全隐患,督查校内巡逻情况、门禁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7,加强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出校,对住校生,宿舍管理员要加强安全监管,尤其夜间安全管理,住校生不得擅自外出,在上学、放学期间做好周边安全警戒,

8、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社会安全教育,做学生好心理辅导,召开紧急家长会,进行接送学生安全培训,和学生在家安全培训,实行家校配合,提高学生和家长安全警惕性。

9、派出所在学生放学高峰时段,按照辖区对五里坝学校、下高川学校、上高川学校每周不定期至少进行2次警戒巡逻,与学校紧密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和学生安全。

10、各村确定红袖标巡逻人员对辖区教学点幼儿园做好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报告

11、镇安监办、食药所、综治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不定期、经常性安全隐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通报,并在党政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