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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赏析八篇

时间:2024-04-09 14:40:31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1篇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试行)》(琼府教督〔20XX〕25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抓好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预防学生溺水、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日常预警教育,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反应迅速、科学群防、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取得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显著防范效果。现将学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厅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

我县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会议上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

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并通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等专题会部署我县的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树立齐抓共管的意识,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制定系列方案,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和对学生安全、法制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交通、食品、校车等专项检查。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

1.加强校车和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由于我县属于山区,县城道路比较复杂,运行校车均存在安全隐患,未达到配备校车的安全标准。因此,目前,我县公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没有配备校车,针对个别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学校自行使用没有校车标牌和使用许可校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现象,我县教育、交警等部门已明文禁止,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如有违规上路接送学生的,交警部门将会依法予以扣车并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教育部门将停止其办园。为了给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我县交警、公路部门定期、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在内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拼装车、报废车、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教育、交通等部门对中小学校校门口现有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等交通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统计汇总急需增设的交通设施种类和数量,并制定整改计划。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在以往护学工作的基础上,我县交警大队采取“错时上岗”的方式,在县城保亭中学、思源学校小学部、县二小、县幼儿园等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确保学生出行安全。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于交通秩序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附近及周边道路设置整治点,依法严格整治超速、乱超车、抢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针对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一次学生专项整治。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设立了交通安全专用宣传栏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广泛宣传《交通道路安全法》,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印发“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预防溺水”

《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合,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校门。教育、交警、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学前的第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警示片、曝光典型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学生乘车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道路安全法》,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印发“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合,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校门。教育、交警、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学前的第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警示片、曝光典型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5.加强校车和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我县未达到配备校车的安全标准,我县公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没有配备校车。二是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在内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拼装车、报废车、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二)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方面

1.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如:保亭中学、保亭职业学校、保亭县实验中学、三道镇中小学校、新政镇中小学校、金江学校、响水镇中心校邀请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宣传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及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2.观看安全宣传教育影片。利用晚修时间对保亭中学、职业学校、县实验中学、保亭实验思源学校和县二小、新星中学、慈航小学等8所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流动电影进校园活动。分别是:生产安全事故系列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第二辑)》约4500名在校学生观看了电影;6月19日至23日,乡镇学校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第二辑)》《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案例解析(第一季)》

《隐患直击》和《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三)》、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火灾扑救与应急逃生》和《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

3.参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派员参加了全县统一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走向街道向过往群众分别发放了2.2万余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和“关于学生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资料。

(三)切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方面

1.成立、调整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教育、水务、公安、各乡镇政府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亭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局面。

2.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学校预防溺水应急预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细化学校工作任务和责任,为学校做好防溺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和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3.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一是电视台播放防溺水宣传片传播防溺水知识,要求家长陪护孩子观看。二是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集中宣讲、知识问答、签订承诺书、签名仪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和“主题班会”等活动,持续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三是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防溺水标语标志和横幅。节假日前,各学校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含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在内的安全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

4.加强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是每年入夏,我县都会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和加固防护栏、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查等。二是将学校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纳入开学检查中。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三是开展督查,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安监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共检查了9个乡镇和94

所学校幼儿园。

5.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安全监管。印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电话联系、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提醒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加强在节假期间的安全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目前已印制6.5万份《预防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校必须将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面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为了加强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校校长为成员的立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体卫股,具体负责指导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安排,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并认真落实,使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和自查工作。在宣传教育方面,学校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等特点,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黑板报、晨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引导激励师生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全面培养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在自查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安保、反恐防暴、校园欺凌、道路交通、高层建筑、食堂、宿舍、教师办公室、图书馆、会议室(多媒体厅)、配电房、实验室、计算机房、宿舍、电瓶车充电、电线电路等重点领域。各校领导亲自研究和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做到拉网式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校同时也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每组的组长分别由局领导担任,检查的方式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为主。重点对开展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校舍隐患排查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治理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开展督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计划

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缺乏,现有门卫管理人员年龄偏大,警卫力量明显不足。

二是部分学校没有围墙或围墙已损坏治安防范难度大,原先安装的电子监控设施现已损坏严重,学校没有专职的电子监控维护人员,校园安全技防系数较低。

三是我县受山区环境和整改经费原因,民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迟迟未能审批通过。

四是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方式不够多,危险水域旁设置的防护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家长监管意识不到位,学生和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淡薄。

五是大部分校门口前交通警示设施损坏严重或者配备不齐,急需重新改造。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步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专项检查,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师生安全,学校安宁,社会和谐。

一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大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力度。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2篇

9月9日,由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教育委主办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周活动在北海中学启动。围绕礼堂两侧的水柱旗上标明水上交通安全警语;展示遇险逃生、水上求生步骤、要领和救生设备的展板图文并茂,让师生们驻足热议。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林、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刘亮、上海市教育委秘书长王志伟、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郑建国、中国航海博物馆副馆长年继业、上海市航海学会秘书长桑史良等领导和全校师生4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组委会向12名由上海海事局和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专业人员组成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颁发聘书,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卡通人物“平平”、“安安”,发放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扇。桑史良秘书长讲解气胀式救生筏的构造、功用和使用事项,专业人员现场演示启用气胀式救生筏,营造出“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的浓厚学习氛围。记者在现场见到了风尘仆仆赶来的金山海事局王锡光,他是业内知名的“王锡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航海学会聘请中海集运首席培训师、指导船长胡月祥,为孩子们开设水上求生科普讲座。海事志愿者当场演示穿戴救生衣。北海中学校长王德广和师生代表听得很认真。据悉,这所特色学校90%左右的学生都掌握了游泳技能。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提升执法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我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下设办公室在区地方海事处,联系电话:

四、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辖管水域和渡口渡船;

2.辖管的水路运输企业和所属的运输船舶;

3.辖区内船舶违法违章频率高和水上交通事故多发的航段。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运输生产违法行为,突出“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行动,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着力加大对渡口、船舶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重点是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四是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强化经营者、船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镇街船舶管理站、航运企业之间的安全责任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有效打击非法渡运,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长”责任制,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和渡口、渡船、乡镇船舶及渡工档案台账;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确保航行秩序良好,杜绝非法载客渡运现象。

3.继续开展内河运沙船舶违法违章运输行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辖管水域现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载运输、配员不足、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行为。重点对船舶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货运船舶擅自改装加高围板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和船员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水上运输安全环境。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月日一月31日)

要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在渡口、码头和船舶集中区利用标语、横幅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二要通过船员培训班集中安全学习等方式进行宣传。三要组织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单位,深入到整治现场作深度报道,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一11月30日)

1、结合安全隐患的全面排除和整治,全面掌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大对辖管水域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力度。

2、围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重点整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在结合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统一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力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4.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1.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和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活动未开展或开展整治管理不力的责任单位领导、有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上报区地方海事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及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专访等多种形式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4篇

【关键词】海事 公益宣传

海事公益宣传是海事宣传工作的重要手段。新闻宣传多通过媒介间接作用于受众群众,其效率高低取决于媒介网络覆盖范围和受众群众行业属性-----不是水上行业或与之紧密相关的人甚少会主动关注这类宣传。相比之下,公益宣传则多是直面社会群体受众,并不会被行业局限。在当前背景下,加强公益宣传是海事机构践行“走出去战略”,进入主流社会舆论圈,并展现行业魅力,提升社会影响力,实现凝聚各方力量,提高行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必要途径。

一、高度重视和深入理解海事公益宣传

公益宣传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它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并以鲜明的立场及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因其内容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并不断普及和解决我们的基本社会问题,这便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将想表达的主题传递给了公众。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海事的公益宣传天生具体社会性,受众基础比较广泛。围绕海事的三大重要职能――打造优良水上交通环境、保障国家重点能源物资通道通畅和维护海洋环境清洁、组织实施海上人命安全救助。开展海事公益宣传,自然而然就衍生出“保护海洋环境”、“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实施水上安全救助”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从此类主题出发,所开展的公益活动、投放的公益广告,在较高层面上展示海事行业的价值所在、海事职工的奋进拼搏、海事事业的迅猛发展。这都有效地消除公众对于海事的不解和误解,也能够吸引相当一部分公众走近海事、认识海事、支持海事,从而提升海事社会影响力,为海事发展带来更多的社会推动力。同时,它对于进一步强化公众的海洋意识和水上交通安全意识,也会有深远的影响。

二、海事公益宣传的几种途径

(一)公益宣传片及广告

公益广告可以说是公益宣传中受众面最广的一种,其综合效率也是最高。该类广告依托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到千千万万个体中。其效能家喻户晓,其主题多立足于社会公德、公共安全、自然环境等。

滁州市地方海事局分别于2012年6月28日(淮河凤阳段)和2014年6月20日(天长白塔河境内)举办了水上搜救演练,拍摄成宣传片在地方主流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同时制作《渡运安全公益广告》,把“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向社会重点推介,对水上安全公益知识进行了深入宣传,得到了各界媒体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除可以在电视、广播、网络上投放的宣传片以外,报刊广告也是扩大海事知名度的重要平台。只不过,报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是新闻宣传的载体,尤其是行业期刊更是社会人士深入了解行业内部现状的最重要渠道。

(二)自媒体化的公益宣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飞跃发展,人们迎来了“自媒体时代”,所谓“自媒体”,指的是信息的传播者由专业媒体机构转为更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他们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少数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在我国具体代表性的就是微博、微信等。海事的公益宣传,也因为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走上了一条自主宣传的道路。打开微博、微信的搜索界面,输入“海事”,都会跳出几十个各地海事局的官方账户,也有一些相关涉水企业和私人的账户。基本上都发航运动态、水上交通安全、海事知识疑惑解答相关新闻。可以看出,只要关注了微博和订阅微信的船员和相关企业,一方面能够不定时了解到海事C构的各类最新水运信息,一方面又可以根据需求去了解、搜索想要知道的内容。“自媒体时代”的微博、微信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是当今海事机构公益宣传的一个重要平台。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微博、微信宣传的运用,与其他行业相比,海事系统处于落后阶段,我们在今后宣传中要注重强化此项工作。

实名认证的海事微博、微信账户,在内容的上,各单位都要有自己的一套既定程序,要在内容上做到多人把关,反复核实,防止出现错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另外,也要在船员、船东、涉水企业乃至社会各界多做宣传,扩大受众群体,这样才能有力发挥“自媒体”宣传效能。

(三)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

可以这样说,其实公益宣传活动是在小范围内“由点到点”近乎一对一的宣传。这样的宣传内容统一、形式多样和定位准确,能够在小范围内达到良好的效果。也因此成为一直以来,政府职能部门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送温暖、送服务上门的一项不变传统。滁州市地方海事局每年都会有“安全生产宣传月”类似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宣传内容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但是却又不可不讲,其面对的受众包括水上从业者以及普通民众。在形式上,根据宣传目的地的不同(学校、船头、街头、港口码头等),采取多元化表达。例如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船头安全知识宣讲、街头安全知识展览等,并辅以展板、传单、画册、横幅、手机短信等,在一定氛围内达到了宣传效果。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5篇

关于贯彻落实“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7.8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XX街道办事处立即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后所做工作

(一)7月9日上午,XX街道办事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7.8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街道办全体干部、社区书记、主任、分管安全的干部参加了会议(7月8日,按《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办已将《XX街道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到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并下发到了社区和辖区中小学校)。

在会上,党工委书记XXX学习传达了7月8日区委区政府在嘉陵一中召开的“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街道暑期学生安全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求各社区统计掌握辖区内学生人员底数;三是发放《2019年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宣传标语25条(样式);四是要求社区在显著位置悬挂关于防溺水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横幅标语、利用LED滚动宣传、利用微信、QQ、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安全意识在家长和学生心中生根;五是要求社区对水库、水塘、河流、小溪、渠道、水井、在建工地等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和设立警示标识;六是发文要求各社区、辖区各中小学校按《XX街道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各社区、辖区各中小学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各种方式从严从实落实暑期学生安全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摸清社区安全隐患,建好台账,落实整改;要重点抓好暑期禁止学生下河游泳、遵守交通规则,禁乘无证无照及超载车辆,注意饮食安全等方面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好对留守儿童的监管措施,通过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所和农家书屋的方式让孩子们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暑期生活。

(二)安全宣传情况:截止7月12日17时,各社区已入户122次、XX社区横幅1条,QQ宣传33次(条)、微信宣传85次(条)、LED滚动宣传22条(次)、XX社区出动宣传车1辆,宣传栏30个,宣传单2800份。

(三)隐患点排查:水库1个、水塘9个、河流5条、渠道2条、水井8个,工地14个。

(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禁止标志62个、防护栏20处。

(四)志愿者队伍:14支共140人,巡查40次。

(五)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 “1+N” 干部包联、“坝坝问廉”、各网格员在网格中建立的微信群,宣传暑期学生安全。

二、存在问题

1.各中小学生放假,家长作息时间改变,学生外出多,入户宣传有一定的难度;加上几条主街道封闭施工,利用宣传车宣传也有一定的难度。

2.由于多条街道修路施工,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巡查和监管难度增大,建议上级安排施工单位禁止学生、小孩入内,以防开挖的深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留守儿童较多,基本由爷爷奶奶代管,大多用的老年机,利用微信、QQ宣传效果有效果,但效果不太明显。

三、下步打算

1.继续利用入户、通讯、集中点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意识深深植入家长和学生心中。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6篇

(一)公益广告在国外的发展与应用公益广告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于20世纪40年代初最早出现在美国,之后陆续在日本、法国、德国、葡萄牙等国家出现并得以发展,并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壮大。今天公益广告在国外,特别是欧美等国已较为普遍且成效显著。由于公益广告最先产生于国外,国外对该领域的研究相比国内而言要早且深入。例如,法国每年都会举办全国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周活动,且其主题每年各不相同。其间,在城市主要街道张贴有关标语,电视台专门播放宣传片,请酒后驾车的司机讲述车祸给家庭带来的不幸,以此加深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印象,增强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据统计数据,15岁至24岁青年人是交通事故主要的受害对象。为此,法国政府决定从娃娃抓起,自小学三年级开始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让学生熟悉各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法国对青少年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志愿者(家长)陪同学生集体上街步行,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校设立交通安全顾问,向学生介绍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在校外学生活动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广告宣传板;在中学阶段开设“道路交通安全执照”课程,为今后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作准备。

(二)公益广告在我国的发展与应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享受社会主义物质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对精神生活追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益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热点词汇和关注焦点。公益广告则依托于电视等传媒载体,以政府、媒体、企业等为主体,围绕“人的发展”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和谐发展”等主题开展的广告活动,具有引导和规范公众行为,唤起人们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增强人们社会公德心的作用。1986年,贵阳电视台首次播出我国历史上第一则经过专业创作的公益广告——《节约用水》之后,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视效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随后的1987年10月26日,我国第一个电视公益广告栏目、中央电视台的《广而告之》公益广告栏目设立,首次播出了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别挤了》,呼吁公众文明乘坐公交车。《广而告之》栏目开播不久,不少电视媒体积极响应,也纷纷效仿设立了公益广告栏目,如北京电视台的《广角镜》、四川电视台的《公益广告》、河南电视台的《兴利除弊》等。这些栏目制作、了大量优秀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作品,贡献巨大。目前,在我国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电视媒体仍然以中央电视台为主体,辐射全国各地方电视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信息传播网络。

(三)公益广告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中的运用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以户外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警示牌、车身广告为载体的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开始出现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它创新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模式,对展示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总体上来看,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可分为户外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警示牌等固定宣传和公交车车身广告等流动宣传两种形式。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设置范围较为广泛,可以设置在道路、广场、市场、工地或住宅小区等场所,又可以设置于社区、农村、学校或厂矿企业等户外地方,其面对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社会人群,只要是走出户外的各类交通参与者,都可以从不同场所的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中吸取有益的“养料”。进入21世纪,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其体积大小也不受限制,可以大至几十、上百平方米的大型警示牌,又可以是小至不足一米的小型提示牌。利用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及时地将各时期、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内容以最快的方式让群众知晓,从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配合和支持道路交通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同时,好的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本身就是一件赏心悦目的艺术品,给人带来视觉上美的享受,具有营造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促进警民公共关系、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形象等作用。近年来,随着户外广告行业市场领域的细分,在公交车辆上喷涂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可让交通安全宣传信息随公交车辆深入到城市各个区域,尤其是对边远农村地区进行宣传教育,对这些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公交媒体每天不停地流动于城市各个区域,穿行于广大交通参与者身边,极大地提高了广告受众率和接触率,在流动过程中可以让市民群众反复接触广告信息,接受感官视觉刺激。这与传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广泛采用的悬挂固定式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相比,流动的车身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以其特有的宣传模式,更加贴近交通参与者,从而引发市民群众对车身交通安全宣传广告信息的共鸣,不断增强对宣传信息的印象和记忆。

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存在着一定的现实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用于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全年商业广告时间的3%,平均每天在19:00至21:00时段每套节目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该时段商业广告时间的3%;第三条规定,报纸、期刊媒介每年刊出公益广告的版面应不少于商业广告版面的3%;第四条规定,商业广告的互联网站也要按照商业广告3%的比例公益广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主体规定较为明确,但在落实方面缺少具体的指引,只有较为宽泛的公益广告比例规定,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又是公益广告的组成部分,真正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份额就更为稀少,这与我国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现有专职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行政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部门承担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宣传等职责,在实施宣传教育方面,除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驾驶人在审验过程中强制其接受安全教育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拥有其它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传媒资源,而其下辖的宣传部门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时也缺少法律授权的“抓手”,陷入了只有职责没有职权的尴尬境地。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不健全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缺乏长效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已经明确了政府和各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大多数部门至今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职机构,也没有配置相应工作人员,更没有场地和设备,这使得宣传工作成为纸上谈兵,无根之木。所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旧没有太大改变,社会成员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不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缓慢的主要根源。交通安全宣传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目前交通安全宣传队伍主要来自公安交管部门,而公安交管部门专门从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还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要应对庞大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可谓“分身乏术”。同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资金保障不力,使得宣传教育工作无法深入持续地开展。要真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目前,交通安全宣传的经费主要还是从有限的交管部门办公经费中抽取,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运营资源配置不合理近年来,公安部交管局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的宣传教育路径,拓展了新的媒介传播资源,但目前依然有许多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中采取挂横幅、制展板、上电台和电视节目等形式。其操作流程往往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好宣传教育材料或音视频等数码资源,再通过公益广告平台实施宣传教育。而在宣传教育经费的预算执行、宣传教育材料的制作与等各个环节,采取的均为行政化手段。运行机制的行政化对宣传教育材料及音视频的质量保障起到了关键控制作用,在制作和等环节方面的法律规范不明确前提下,其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市场化的运行方式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传媒资源一般是指广告企业、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通讯社等媒体单位每天生产的大量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数据,即这些数据和描述这些数据的元数据以及它们的版权信息等,也包括视听觉空间、数字传输空间、信息载体等硬件。我国的新闻出版行业和社会文化产业大多数属于国有性质,在使用公共视听觉空间、公共数字传输空间等传媒资源平台方面的政策较为宽松,资源配置行政化手段比较明显,市场在其配置过程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成本过低导致了使用效率不高。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改革,传媒资源也会像有限的国土资源一样实施有偿配置,这将使公共传媒资源更能有效率地发挥其社会效能。

(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理念与交通管理形势的发展不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交通管理形势日趋严峻,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凸现,人民群众出现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这也使公安交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从而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的主体仍然局限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受传统宣传观念的影响,不少公安交管部门依然采取固定的、僵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往往是为应付上级的布置而工作,出现问题才去被动地解决问题,不但无法实现宣传教育的真正目的,而且还采用高消耗、高成本的工作模式,缺乏前瞻性,缺乏理性的分析判断和科学的宣传手段。另一方面,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理念基本停留在“管理本位”的水平,宣传教育的角度也往往以满足管理需要为目标,视点选取以管理者的姿态俯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问题,采用受众被动地接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的方法,平视受众的服务理念还有待更新,未采用问题导向的思维模式制定宣传教育措施。在受众的接受、认同乃至参与等方面,还有待开展“入耳、入脑、入心、随行、倡行”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的编排途径不均衡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一般采取户外广告、电台和电视等手段传播,受众泛指所有的市民群众。这并没有对受众群体根据时空的变化进行分层,导致占用公益广告份额本就不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信息源和需求方适配率下降。例如,在深夜时间段播放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在车行道上方悬挂“行人通过路口需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的横幅,等等。这些特定人群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没有契合时空条件加以配置,导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能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通过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的传播模式,特定人群的宣传教育需求和宣传教育信息供给失衡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均衡。另一方面,近年来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全国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春运”、“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其宣传声势不能说不大,如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图板、开设安全教育课等,但由于多数宣传教育内容的编排枯燥乏味、宣传形式的单一,其宣传的效果不佳。

(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估不科学从我国传统的公益广告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公益广告,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对公共传媒资源的行政化支配功能促成其使用成本相对商业广告成本近乎于零。没有社会效果的评估体系,更没有进行过社会效果或影响力的科学评估,导致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始终停留在“填补空白”以满足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要求的水平上。公共传媒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缺乏较为科学系统的评估,造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也往往流于形式。

三、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运用的策略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1.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和信息的制作、经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所需公共传媒资源的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列为一项政府定期的公开信息。要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政府各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的工作范围及其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将其履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中。2.政府要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和义务引入行政监督机制,督促相关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各级政府要确实承担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监督责任,教育机构要落实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措,传媒主体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搭建公共传媒资源的应用平台。3.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配合交通安全管理者开展宣传工作的做法纳入到法制化轨道。4.确立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完成考试的法律地位,对机动车驾驶人按照等级和职业属性进行分类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引入市场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客体是全体人民群众,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依靠政府(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建立社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公共传媒资源配置方面,要将市场化的活力融入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之中。1.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社会化进程。各地政府在制定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后,应按照项目类别开展公开的招投标工作,签订服务合同,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交由中标的服务企业,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基层交通警察警力资源紧张的压力,把有限的警力资源从“五进”宣传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从事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提高警力资源的社会效能。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让党委、政府领导了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支持,提请市、县(区)、镇(街道)等各级政府每年划拨固定的宣传工作经费,并定期向政府职能部门汇报宣传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做到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企业、单位出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活动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又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单位部门协作。要建立公共传媒资源占有者、使用者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效率调查机制,从而调动社会各类优质资源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拓展社会筹资渠道。交警部门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不断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积极深入相关单位、部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主动联合社会各部门、企业及愿意从事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规模和影响力。可以考虑的合作模式有:一是企业出资赞助。即宣传活动主要由交警部门策划,企业出资赞助,授予企业冠名权或广告权。二是共同合作。即通过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设计、策划,在宣传载体上既有交通安全知识,又有企业产品信息。三是企业自筹资金、自行策划,组织员工进行设计策划,交警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保障企业及设计者作用的有效发挥,实现多方共赢。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的设计审核、评比机制,促使设计开发的实物、音视频等数码资源信息的“人本化”,帮助设计者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对于宣传小物件、音视频及手机游戏等产品,赋予其品牌的价值,这样可以有效激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设计者的创新热情,同时也能保护设计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利用社会资源过程中,既倡导企业热心公益事业,也让企业看到实际利益,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为企业扩大影响,提高企业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我们也要紧紧把握原则与尺度,各项活动必须以交通安全宣传为前提,决不能喧宾夺主,不允许走完全商业化运作的路子,更不能以赢利为唯一目的。各项活动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为根本目的,同时要选择产品质量用户信得过的企业,不能因企业自身的问题而影响交警部门的形象。4.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有限的广告传媒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形势,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等方面应实现创新与突破。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和学习模式的发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呈现出微型化态势,学习供给也在时空方面变得更加便捷,这将化系统知识为碎片,并由受众根据自身的学历背景和学习能力自行整合,再组合成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结构,从而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需求。如货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可能更加注重于选择货物的装载量及轮差等符合货运机动车驾驶特点的安全知识,小型客车驾驶人更加注重于备刹车、高速驾驶安全策略的学习,行人作为最弱势的行为主体则可能注重于如何避免被车辆碰撞或剐蹭的安全防护知识。针对不同时空背景下的人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变得可能,宣传教育的效率也将大为提升。

(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评价体系,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渠道1.要建立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的业务考核评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等级评价。在当前崭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的职能已经由传统管理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交管部门必须树立起公安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全新理念,融服务于宣传教育工作之中。2.对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开展测评,主要针对受众的知晓率和守法率由专业调查机构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质量评价权交给广大受众,为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活动提供基础数据,并帮助责任主体改进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处罚。此外,各级交警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宣传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督促、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学习及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的情况记入档案,为个人诚信档案的建立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基础参考数据。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企业、单位出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活动既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又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结束语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围绕构建“平安武夷、和谐武夷”的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主线,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源,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20*年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目标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建设,预防和减少因安全知识不足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武夷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郑永宏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杨建华局长和市政府办陈勇副主任任副组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旅游、宣传、教育、文化、质监、海事、气象、供电等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茶场以及武夷资讯、武夷山广播电视台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建华兼任。

三、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20*年1月20日8:30?10:30

地点:市人民公园

内容:1、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2、市领导讲话;

3、大型踩街活动。

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市电力公司及电视台记者。

大型踩街活动参加单位及方阵顺序:交警车开道---消防车方队(3辆)---交警宣传车---车单位方队(出租车30辆、金杯车10辆)---老年大学腰鼓队(30人)---建筑工人方队(30人)---实小方队(60人)---中心小学方队(60人)---一中方队(60人)---二中方队(60人)---职业学院方队(60人)---武夷学院方队(60人)---社区方队(60人)---安委会成员单位方队(30人)。

责任分工:

1、启动仪式现场氛围营造、市领导讲话、社区方队的组织、老年大学腰鼓队、武夷学院的联系及参加单位的通知由市政府办负责;

2、咨询活动展版及宣传资料由参加活动的单位负责提供;

3、踩街活动各方队主题宣传标语由市安监局负责;

4、实小、中心小学、一中、二中、职业学院方队的组织由市教育局负责;

5、出租车、金杯车的组织由市交通局负责;

6、建筑工人方队(头戴安全盔)的组织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乡(镇)、街道及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活动原则:乡(镇)、街道为主组织、部门参与;

活动时间:结合虚日开展。具体时间另定;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

责任分工:

1、虚日场地的布置由所在乡镇、街道及重点单位负责;

2、展版、宣传资料由参加单位负责。

(三)宣传月活动氛围的营造

总体要求:电视上有像、广播上有声、社会上有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数字武夷网站、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

1、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宣传氛围的营造,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商场、集市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

2、度假区宣传横幅30条由市旅游局负责;

3、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宣传横幅50条由市安监局负责;

4、火车站、机场、汽车站每个单位拉宣传横幅3条,由市政府办负责通知;

5、市电视台公共频道、横街头、度假区LED宣传由市安监局负责。

四、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街道、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安监局牵头交警、消防、交通、公安、等部门,集中组织大规模的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街道办(镇)、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场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形象生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团体的自身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本辖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和完善宣传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各种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安全咨询活动和基层服务活动,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深入人心,让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监管部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布处罚情况,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努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通过在工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类工矿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水平;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培养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达到安全本质化生产要求;

2.公安、消防部门

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民重视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加大对重点社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以及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开展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宣传,规范民爆器材、烟花爆竹运输行为,防止发生恶性爆炸事故。

3.建设部门

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高坠、坍塌事故防范为重点,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燃气泄漏、燃气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

4.交通部门

充分发挥车站、渡口等场所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质监部门

主要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6.海事部门

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旅游部门

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酒店、旅游车船公司等单位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8.教育部门

通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的基本知识。

9.文化部门

在文化经营场所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0.卫生部门

通过卫生系统安全宣传教育,使医院门诊部、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门诊、小诊所的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掌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安全知识。

11.经贸部门

主要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2.气象部门

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13.供电部门

广泛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防范发生触电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乡(镇)、街道、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以社区为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第8篇

2008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全国“二十公”、省“二十四公”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抓住队伍建设和保障安全畅通这两条主线,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深化了“平安大道”创建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加强了车辆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规范化建设,强化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秩序明显优化,辖区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有力地维护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建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回顾及主要工作成绩 一年来,通过全队民警的共同努力,大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三喜”、“三进”、“三降”的良好局面。“三喜”即: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喜人的变化,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有了喜人的进步,全队上下呈现你追我赶的局面;城市交通秩序有了喜人的好转,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进”即: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更加广泛深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后勤保障更加有力,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优化。“三降”即:路面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中投诉率和群众不满意率进一步下降。 一、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大队班子团结有力,民警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一年来,大队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公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了“大练兵”活动,继续开展了“星级创优”和“五好警队”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周部长“四句话”精神,积极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开展了“打造诚信瑞金,塑造诚信交警”和学习任长霞活动。大队班子和民警队伍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民警队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加,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年内没有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的规定,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出现公路“三乱”行为和当事人投诉。民警执法规范准确,对辖区道路监控有力,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民警执法文明,热心为群众做好事,群众的满意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年内,大队5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共有15人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的嘉奖和表彰。 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公路治安防范工作卓有成效,辖区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一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9·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全面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采取了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开展了“百日交通秩序整治”、“反超载、纠违章、查黑车、防事故”专项行动、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无牌无证工程大货车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路面行车秩序进一步优化,非法客运车辆得到坚决取缔,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力保障。2008年1-12月份,我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4起,死亡32人,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38321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7.6%、 11.1%、61.7%、61.2%,年内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未发生车匪路霸案件。 三、 实施“畅通工程”成效显著,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一年来,我市在去年达到三等级交通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年内投资了20余万元更新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和施划车辆临时停放标线,城市交通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有效,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查纠交通违法行为7665起,出动宣传车5次,散发宣传单2700份,展出图片230张,市民交通法规意识和文明意识普遍提高,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遵章率达95%,城市交通更加有序。 四、平安大道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国道交通秩序实现了安全、畅通、有序的目标。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大队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的平安大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改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为基点,以强化道路管控能力的重点,全面加强公路巡警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科学管理交通水平,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三等水平的基础上已向二等水平迈进。年内,大队投资30余万元,在323国道、206国道和319国道沿线共设置26块交通标志、标牌,其中大型标志牌4块,书写永远性宣传标语160条,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共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6万起,交通违法行为共计1281分,行政拘留2人,暂扣驾驶证38本。 五、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大队投资16万余元完成车管办证大厅改造装修工程,建立了低柜敞开式柜台,实行零距离服务制度。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车管业务。十月份更新了车辆、驾驶员管理系统,车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1-11月份大队共办理摩托车上户8688辆,核发摩托车、农用车驾驶证7410本,年内协助查获盗窃摩托车5 辆,假证11本;举办了交通肇事驾驶员学习班,受教育面达100%,汽车类驾驶员年度审验率达96%,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率达98%,汽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3.2%,摩托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5.44%。 六、后勤保障更加有力,办公条件进一步优化。1-12月,大队完成并上缴支队规费收入606万元,比去年增收19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3.5万元,为搞好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今年五月份,大队投入二十余万元为各科、室、中队配备了电脑,组建了大队局域网,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制作了大队信息网站,为展示红都交警风采,宣传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现警务公开建造了新的平台。 七、宣传更加广泛深入,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大队以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大队在国道沿线创建交通安全村30个,交通安全社区6个,其中5个交通安全村和一个交通安全社区达到省级标准,一个交通安全村达到地级标准。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张贴挂图500份,发放光盘120合。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在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发表稿件88篇,记912分;网络稿件87篇,记分1745分,与电视台合办12期《红绿灯下》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专栏,在《XX报》中开辟了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共连载20期,大队自办简报12期,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八、交通警卫工作万无一失。一年来,大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警卫工作要求做好交通警卫工作,圆满完成一级警卫接待一次,二级警卫二次,三级以下警卫九十五次;圆满完成“长征组歌故乡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交通警卫工作。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了国道沿线治安事件的发生,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狠抓小区和挂点村创安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此外,大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积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三民”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投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完成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来,大队受到瑞金市委政府通报表扬5次,受赣州市和支队通报表扬2次,群众对大队的满意率达95%。 主要工作措施及经验体会 一、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公会议精神和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一年来,大队组织学习了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实际,切实加强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队伍作风建设、队伍廉政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二)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大队成立了以钟世华大队长为组长,钟秀浩教导员、陈泽华副教导员、蔡君安副大队长、杨建明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队民警中进行了“五基”即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基本技能战术、基本体能及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业务技能训练。今年以来,分两批对全体民警进行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同时,邀请政府、法制、公安部门等法律骨干来大队讲解《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大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学习热情。在基本体能训练中,副教导员陈泽华坚持带领民警进行3000米长跑,在队列训练中叫口令把嗓子都喊哑了仍坚持带队训练。 (三)积极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根据市委和赣州市组织开展的行风评议结果,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队迅速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整改活动。对每一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查看,大队领导带领民警深入到市直单位、驻市单位、重点企业、外资企业、乡镇、部分驾驶员中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150份,以此更广泛的了解、征求对大队在队伍建设、执勤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坚决落实承诺,落实十三项交通管理便民措施,坚持“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进一步树立了公正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同时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一年来,大队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6件,均达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今年大队被市政府评为“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先进单位”。 (四)坚持开展“五好警队”创建和“星级创优”活动。大队严格按上级的要求,突出交警特色,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创优”和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执法服务好、管理业绩好、基础建设好”为内容的“五好警队”创建活动,各科室中队及每位民警积极主动按大队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队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各科室中队均超额完成大队年初下达的主要工作任务,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事件,未发生公路“三乱”现象,民警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得到了群众和企业主的称赞,年内,大队收到企业、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19件(次)。 (五)积极开展“塑造诚信交警”活动。根据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大队从3月份起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以“打造诚信瑞金,塑造诚信交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人民警察法》,开展了“诚信大家谈”及“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的大讨论,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广大交通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六)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厅“三项禁止”的规定。大队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督查力度,使每位民警都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的规定,杜绝了警务车辆管理不严、酒后驾车、着警服到公共娱乐场所、工作日饮酒等现象,有效地促进了队伍形象的改变。 二、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立足事故防范,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大队领导和全体民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大队的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大队严格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和“1·15”、 “8·11”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运输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汽运总公司、公交公司、旅游车队等客运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责任制。开展了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公路营运客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客运车辆实行跟踪管理,对客运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召开了客运单位负责人、车主、客运驾驶人会议,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严把客运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关,对客运驾驶人的资格资质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查阅相关的交通肇事记录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走访了驾驶员培训学校,并对培训学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和车主进行了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有465人接受了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对不适应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员予以清理。全面清理整顿客运车辆,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车辆坚决停驶整顿,大队共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同时严格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保证考试质量。 (二)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整改事故多发路段。我大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了事故成因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排查并进行登记,并会同交通、公路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我大队对今年以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206国道武阳凌田T型路口,319国道黄柏柏村松山下路口,319国道叶坪黄沙桥路口、九堡石螺岭等13处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了排查整改,增设警告标志牌34块,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书面向市政府、市安委会进行了报告,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三)大力推动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畅通工程”社会化进程,不断提升创建质量。为使我市辖区319、323、206国道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三等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等水平。今年以来,我大队继续加强了“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了源头管理,健全源头管理责任制,与涉车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12份,继续排查和整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采取路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严格落实“五定”巡逻责任制,强化国道巡逻监控,切实提高路面管控和快速处置各种公路治安案件的能力,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好转,严查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坚持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在三级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改革新的勤务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蔡君安副大队长被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评为实施“畅通工程”先进个人。 (四)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反超载、纠违章、查黑车、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确保了元旦、春运和“两会”期间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省总队和赣州支队的统一部署,自去年12月份以来,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巡逻疏导,实行对路面24小时的有效监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强了对山区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巡逻,严密监控。查纠客运车辆超载126起,扣留无牌无证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379辆,报废车4辆,纠处疲劳驾驶52起,超速行驶563起,违章超车27起,酒后驾车16起,占道行车81起,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春运期间共核发临检证213张,与430名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与市交通局联合在仰山设立了春运客运临时检查点,做到了24小时执勤,与有关部门排查和整治交通事故多发路段8处,增设警告标志牌34块,悬挂宣传标语15幅,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春运期间,我市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未发生车匪路霸案件,为全市人民及过往路人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2、大力治理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总队和赣州支队的统一部署,我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疏交通、压事故、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大队制定了《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作用,对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纠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6万余起,并在319、206、323国道设立客运车辆登记点,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查纠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 3、开展了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部分边远山区乡镇,如日东、九堡、岗面、拔英还存在少量农用车载客现象以及九堡、谢坊、武阳、云石山等乡镇存在三轮摩托车载客现象,大队采取了分片责任制的方式,组织警力取缔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共查扣并取缔非法载客农用车12辆,查扣三轮摩托车51辆,有力地打击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在整治过程中,杨建明副大队长始终坚持带队参加整治工作。 4、开展了“三无”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右盘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突出,“三无”车辆交通事故严峻的现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大队从5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三无”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三无”车辆130辆。为有效地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大队今年组织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摩托车违法载客、违法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来共纠处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4755起,有效地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5、大力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6月份以来,我大队与公路、交通运管部门在319国道黄沙路段设立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查处超载车辆375辆,卸货转运9辆,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五)完善了交通事故紧急抢救机制。为快速有效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抢救生命及时,现场处置和恢复交通迅速,我大队建立了与急救(120)、消防(119)、施救、“110”快速联动的现场处置机制及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物品处置机制。 今年,大队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1、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预防交通事故合力。2、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公路沿线村民、中小学生及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客车驾驶人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全面排查、整治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消除事故黑点。5、提高民警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加强公路巡逻监控,对车辆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推行交通事故处理“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大队将事故处理有关法规及赔偿标准公布上墙,设立了警务栏公开事故处理人员情况,设立了事故处理公开栏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和事故责任者处罚结果,事故车辆由事故车物评估定损机构定损,事故责任认定由集体根据事故原因研究决定,严格按规定秉公办案,不收礼不吃请,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权益,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 (二)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坚决按程序办理。为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和效率,大队督促事故处理民警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素质,“122”保持通讯畅通,坚持做到“四快”:赶赴现场快、施救措施快、疏导交通快、案件审理快,由于办案人员能客观、公正地依法办案,事故处理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今年1-11月份,大队共处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4起,侦破重大事故逃逸案4起,侦破率达80%,行政拘留24人,刑事拘留23人,吊销驾驶证18本。年内,大队共接到邻近县市交警请求协助拦截肇事逃逸车辆的电话10个,成功拦截9起。今年10月1日发生在市区城南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钟世华大队长的统一指挥下,杨建明副大队长、范禹文科长放弃休假,分别带领办案民警展开排查,三天后将案子快速侦破,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四、规范车辆、驾驶人管理,继续推行窗口优质服务 (一)优化窗口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措施。7月份,大队投入16万余元改造装修了车管办证大厅,建立了低柜敞开式柜台,实行零距离服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建立了窗口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多角度、全方位的对车管民警的政治思想、警风警纪、服务态度、廉洁守法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严格落实公安部十七项、省厅十二项、支队十五项、大队十三项交通管理便民措施,设置了民警咨询岗和触摸屏查询系统;做到“四个公开”:公开车驾管业务须知、公开车驾管业务流程、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坚持“大小事情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尽力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牌证照手续,车管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牌证管理,严格规范驾驶人考试发证。大队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行“首办责任制”,做到业务档案齐全规范,机动车登记系统数据更新及时,摩托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取消定点照相,确保了大队未出现违规办理牌证现象。1-11月份,大队共办理摩托车上户8688辆,核发摩托车、农用车驾驶证7410本;汽车类驾驶人年度审验率达96%,摩托车、农用车驾驶人年度审验率达98%,汽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3.2%,摩托车类年度检验率达95.44%。建立了机动车报废、车辆未检未审公告制度;协助公安局查扣盗抢摩托车5辆,假证11本,有效地遏制了盗抢机动车辆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市公安局侦破“9·27”特大抢劫杀人案,车管科肖季欣科长、袁丽萍副科长受到了市局通报嘉奖。 (三)强化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对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驾驶人、新增摩托车、汽车类驾驶人分类施教,实行驾驶人安全教育“终身制”,不以“发本”了事。7月份,与市交通局一起对全市客运驾驶人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的培训,共培训驾驶人465人,举办了交通肇事驾驶人学习班,受教育面达100%。 五、加强财务管理,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组织收入。大队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规费,及时上缴收入款。1-12月份,完成并上缴支队规费收入606万元,比去年增收193万元。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有效合理利用资金。大队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费用支出。今年大队基本建设支出53.5万元,其中投入16万余元进行车管办证大厅改造装修,投入20余万元为各科(室)中队配备电脑,组建了大队局域网,制作了大队信息网站。此外,还根据省厅和支队的安排报购民警服装10万余元,为做好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六、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推进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治标又治本、基础建设与长远规划、法规教育与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整体思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一)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大队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分对象、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专栏、宣传车、法规咨询、图片展、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强化市民的交通法制观念,累计咨询群众368人次,散发宣传单2700余份,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6幅,展出图片230张次,展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展板,与赣州交警支队在红都影剧院联合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文艺宣传专题晚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在瑞金电视台播放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要警钟长鸣,预防交通事故;大队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光盘及宣传挂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发放小黄帽1500顶;为国道沿线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60余课时,受教育学生6000余人,在中、小学生中掀起了学交通法规的热潮。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年内,大队在市区6个居委会、323、206和319国道沿线的30个行政村中开展“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大队专门编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汇编500本及大量的交通安全法宣传单1万余份,分发到每一户,每一个交通安全村(社区),向群众讲解交通法规、宣传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同时散发《市民文明交通常识》、《居民文明交通须知》、《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宣传预防交通事故的交通安全常识,书写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160多条。 (三)扩大宣传渠道,加大交通宣传报道力度。大队民警在地区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共发表稿件共88篇,完成稿件记分912分,网络稿件共87篇,完成稿件记分1745分,从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营造了良好的“大交通、大宣传”氛围。大队与瑞金电视台合办《红绿灯下》宣传专栏,每隔星期制作一期,在瑞金电视台制作《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专版;在《瑞金报》中开辟了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利用媒体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七、积极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积极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积极抓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积极开展了“三民”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投入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100余次交通警卫工作任务和“长征组歌故乡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完成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二00五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大队在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乡村公路上无牌证机动车辆行驶现象还未完全杜绝,边远乡镇三轮摩托车载客现象仍然存在,国道沿线村民对国道等级提高“不适应”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存在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新建公路标志、标线不完善,路面秩序管控还不到位,公路上机动车超速、超载、违法停车、违法超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与实际存在脱节现象,法律之间的衔接存在不协调的地方,群众法制意识滞后,给交通事故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个别民警敬业精神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还未完全调动起来,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有待加强。 五、个别科室中队班子不团结,工作相互推诿,存在工作作风飘浮和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00五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十六大”和 “二十公”会议精神,推进大队班子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民警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二、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四、改革勤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 五、全面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深入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三无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六、继续做好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筹建工作; 七、继续做好从优待警工作。 二00五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务实拼搏,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建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