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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4-03-01 16:17:28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1篇

【关键词】企业;金融风险;管理

一、企业金融风险相关概述

(一)企业金融风险概念

企业金融风险,指的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受金融变量影响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并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金融风险涉及多种类型,如市场、运营、声誉等风险,特定场合下,此些金融风险处于相对独立存在状态,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各类型金融风险的联系,使它们之间通过碰撞产生一定新的金融风险,即各类型金融风险不再独立存在,互相之间的联系相对复杂,这一背景下,企业管理迎来了新的要求。

(二)企业金融风险特征

不同金融风险需要制定不同处理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其特征存在差异性,联系实际,企业金融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点特征:一是影响两面性特征,经济性因素发生变化是产生企业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此些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既涉及有利影响即推动生产活动运行,也包括不利影响即阻碍企业经济收益提升;二是灵活规避渠道特征,从企业角度来说,金融风险规避渠道不局限固有渠道,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以规避,比如与保险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实现金融分析的全面转移,即保险企业负担金融风险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再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树立全员风险意识,面临金融风险员工能够保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三是分解性特征,企业金融风险涉及多种类型,面对不同类型金融风险,企业可以实施分解对策,比如将因固定利益影响发生的债务风险分解为利益、商业等风险,在此基础上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管理对策,让保险企业承担相应金融风险,从而达到弱化金融风险危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企业金融风险成因

一方面外部因素。金融风险本身因素:金融风险多集中于市场因素,主要涵盖汇率问题、利率问题、证券价格问题等,现阶段,我国在金融分析方面欠缺良好的预测方式,且对项调查最终结果与现实状况不相符合,故企业金融分析能力薄弱,实践中若企业直接以此些调查结果为依据经营发展将可能出现发展滞后、面临更多风险的现象,可见,金融风险预测有待优化问题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不可或缺问题;环境、政治因素的制约: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与发展环境下,各种经济逐渐建立联系,一定程度上增大了风险,金融风险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日益加深,同时,部分企业盲目采用有待优化预测体系明确与其他不合理方式创造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内部原因。企业金融风险内容部原因主要集中于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两方面,企业管理与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作用薄弱均会促使企业资金使用受到阻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财务信息真实程度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企业财务发展,虚假或真实程度不高的财务信息易忽视相关主体权利预测,增加财务风险,加上欠缺成熟的预警体系加以处理,一旦财务风险发生,企业可能性发生连锁瘫痪,处于重大危机之中;另外,财务人员是企业财务部门核心人物,其能力素质的高低对财务风险发生起着直接影响,素质低下且欠缺责任心、归属感的财务人员可能性造成财务风险,阻碍企业发展。

二、如何做好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工作

(一)建立金融风险意识

建立金融风险意识是企业发展与强化金融风险管理的前提,在必要的情况下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构建行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就目前而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企业首先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勇于面对金融风险;其次需要多渠道了解市场特征,即市场具有多面性特征,外在金融风险善于发现并采取措施处理,内在金融风险则需要保持税利的目光并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另外,自我评估有利于提高企业对自身市场地位认知,对自身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了解。企业金融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工作,离不开国家政策支撑与帮助,通过与国家政策向融合构建符合现实需求的应对对策,有利于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二)明确金融风险管理目标

明确管理目标是贯彻落实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避免实践中出现随波逐流现象,所谓明确管理目标即以企业当前发展情况与实际承载能力为依据明确企业所能负担风险类型与程度,进而制定切实可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高度关注金融风险管理成本控制,选取符合市场发展特征且最具经济性的管理措施进行金融风险预防,从现实层面来说,该举措是风险管理目标不可或缺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管理项目还是费用支付均需认真核算,这就决定了财务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确保核算结果的有效性与风险管理目标的科学实现;另一方面,企业领导层需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若企业长期面临金融风险,内部员工难免遭受影响,出现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而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其工作态度与效率对企业生产活动运行起着关键性影响,所以企业领导层需要提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以推行安全保障方案缓解员工负面情绪,激发员工归属感,强化员工就业保障,为企业运营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做好金融风险预测预防工作

企业应在了解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构建金融风险预测预防体制,该体制对经济活动推行与经营方向明确具有积极作用,对提升金融风险预测预防科学性与实效性起着显著意义,就以投资项目评估工作为例来说,该项工作相对复杂,需要诚邀专业评估工作人员参与,即针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能性收益与潜在性金融风险预测并将结果反馈于企业,企业结合预测结果作出是否投资该项目的决定。与此同时,企业还应构建在现实需求基础上的信息分析机制与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生产活动,具体的金融市场分析与评估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多渠道收集所需信息,以此为参考组织生产活动。为了更好地提升金融风险预测预防准确性与有效性,企业还应将经济项目责任落实到个人,不同经济项目对应不同负责人,此种做法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责任心,避免发生问题互相推卸责任,而且便于经济信息获取与反馈,即通过整合、分析将所获经济信息反馈于企业领导,提高企业领导对经济活动实际情况的认知与把握。

(四)提高对金融风险监督管理的重视

金融风险监督管理需要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一方面,构建专业化部门进行金融风险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在于明确管理目标、分析金融市场特征与发展趋势,要注意的是,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并非固定不变,与金融市场发展有着必然联系,需根据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日常工作过程中,该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企业管理者反馈经济活动实施情况并就实施过程中面临金融风险作出合理分析,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做好内部管理工作,纵观西方国家企业管理,不难发现其先进理念与优秀经验,故我国国企应科学借鉴西方国家企业先进理念与优秀经验,尤其是金融风险管理理念与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加大内部员工专业能力与素质的培养力度,引导全体员工形成风险管理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内部体制的贯彻落实,为金融风险管理铺垫坚实基础。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对企业生存发展起着决定性影响,做好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考虑到企业金融风险成因并不局限于外部原因,还涉及内部因素,所以具体实践过程中,除了需要需要提高金融风险正确认知,保持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更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内外结合原则,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重视外部管理,多角度、多方面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切实弱化金融风险对企业发展影响。

【参考文献】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2篇

关键词:金融;自主创新;机制;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131-03

实践证明,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升技术进步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式和根本出路,但自主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收益外溢的特点,因此,必须给予一定支持,才能确保自主创新的顺利进行。其中,金融支持在自主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那么,金融是如何实现对自主创新的支持的呢?中国金融在支持自主创新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加以解决?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

一、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内在机理分析

(一)金融体系的资本积累功能为自主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高投入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特征,自主创新在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乃至衰退期等阶段都离不开资金支持,也就是说自主创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需要不同性质、不同数量、不同形式的资金投入,没有这种初始投资以及不断的追加投入,创新过程就会中断。

金融具有资金积累功能,金融体系可以将经济中分散的资本实现快速和大规模集聚,从而为具有良好经济前景的自主创新项目提供足够的资本。但是由于自主创新在不同阶段的风险亦呈现不同特点,金融的资金支持也呈现出相应的特点。相对而言,在自主创新的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的风险更大,以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的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介入,而风险偏好型的风险投资机构以及天使投资更愿意介入,而作为自主创新的主要受益者的政府也应该通过政策性金融加以扶持。而到了扩张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风险相对较小,商业性金融机构更愿意为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因此,要保证自主创新的连贯性、持续性,必须具有完备的金融体系,为自主创新的各阶段提供资金支持。

(二)金融体系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配置功能促进了自主创新

通常,由于自主创新的复杂性、专业性,投资者预测和估计创新主体与创新项目的发展前景既是困难的也是高成本的,其结果是高信息成本可能阻碍资本流向最有价值的自主创新项目。而金融中介凭借其规模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很容易获取创新主体或项目的“硬”信息和“软”信息,从而帮助资金供给者将资金提供给那些最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以提高自主创新效率。金融市场则是通过提供有组织的直接交易平台,各种信息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下,由市场参与者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自行生产并反映在公开的市场价格中。在市场价格、供求机制的作用下,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行为以及市场价格反映了众多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评价。一旦这种信息揭示后,投资者可以低成本的获取,于是通过这些价格和非价格信息,能够预测恰当的投资机会,这就有利于改善市场主体获取的信息,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自主创新。

(三)金融的风险管理功能能够有效分散和降低自主创新的风险,从而促进自主创新

高风险是自主创新的又一重要特征,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为了降低自主创新风险,保证创新成功,必须采取措施分散和转移自主创新风险,实现自主创新风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而金融系统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减少、分散和转移风险。金融系统的存在,使得自主创新从研发、中试到商品化、产业化等整个过程中拥有不同优势的经济主体,通过某种形式的合约联合起来。为了获得各自及共同的利益,根据各自的优势对自主创新做出有益的贡献,这一方面降低了原有风险,另一方面共同分散了自主创新风险。当然,除了分散风险,金融系统更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功能是降低风险,这主要是通过其专业的风险管理技能、优化的资产组合安排来实现。此外,金融安排不仅可以降低自主创新风险,而且可以为自主创新的风险买卖、风险分享等提供各种金融工具,促进自主创新的顺利发展[1] 。

二、中国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金融支持体系结构单一,自主创新融资困难

金融体系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通过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形式,前者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后者则以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目前,中国的金融结构基本上还是一种以间接融资和银行体系为主、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为辅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特征。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中国金融业总资产达119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达108万亿元,证券业总资产仅为4.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5.8万亿元,银行资产占据了绝对优势,2011年底达到了91%,而证券业仅占据4%,保险业占据了5%。在银行系统中,市场结构又偏向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数据显示,2003—2010年间,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和资产平均份额占银行系统存、贷款和资产份额的比分别为63.81%、65.85%和66.52%,具有明显的垄断特征。直接融资方式中,国债融资比例过高,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于国债市场,股票市场发展波动性大。由此可见,中国目前的金融结构与创新主体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协调,使得自主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

(二)金融信息揭示功能不健全,资金配置效率不高

一方面,由于政府、企业、银行三位一体的亲缘关系造成占金融系统中占绝对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被国家定位为在大中型城市为大中型企业服务,要不然就是配合财政资金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配套贷款,国有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必要对国有大中型以外的企业进行技术性项目分析,收集信息以选取当前资本生产率最高的项目,抑制了银行在市场上寻找有利项目的积极性。况且即使国家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打破所有制歧视,自主选择贷款企业,多年以来形成的巨额贷款存量也会带动银行在既有贷款企业继续增加贷款,贷款自增强效应迫使国有银行贷款具有刚性特征,资金无法及时流向资本边际产品最高的企业和项目中去。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规范,证券价格还不能很好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欠佳、“信息失真”及市场噪音非常严重。1991年至今,中国股票市场股票的同向波动程度平均为90%,即任意一周内有90%的股票一起涨或一起跌;而1995年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的同向波动率分别为58%。同向波动率偏高,金融市场的信息处理优势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好的公司和坏的公司不能有效区分,信息失真使得资金错置的可能性增大,有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反而得不到有力支持,进而抑制了自主创新[2] 。

(三)经济及金融存在体制性缺陷,金融风险管理功能不突出

理论上讲,在现代经济中,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分担风险。但是,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的金融纵向控制下只能将绝大部分贷款投向国有企业,缺乏项目选择的自主性,贷款项目除了流动性差以外并非更具生产性,因为信贷分配采用的是所有制和规模标准,而不完全是业绩标准。进一步讲,由于贷款对象大多为国有企业,大量的系统性风险、体制性风险很难加以分散,风险分担也就无从谈起。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国家开始转向通过推动股票市场的发展以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行社会公众股谋求永久性的资本投入,于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也因此深深地刻上了所有制歧视的痕迹,与国有银行的储蓄动员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比如,目前民营上市公司的市值只占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左右,所以风险分担仅仅是对于投资者投资于国有企业而言的,避免不了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制度性风险巨大的问题 [3] 。

三、改善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功效的建议

(一)加快金融业对内改革开放步伐,改善金融对自主创新的融资功能

1.在“规范标准、放开准入,强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下,放开商业银行市场,发展多样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允许中小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促进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有序竞争中健康发展。

2.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自主创新融资门槛。用创新思想重新构建资本市场体系,发展面向自主创新企业的市场化直接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包括二板市场、柜台市场、产权市场、区域性三板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类型和阶段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二)加强金融信息制度建设,改善金融的信息揭示功能

1.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征信体系,降低金融中介信息收集成本。中国银行不愿意向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既有前述所讲的体制问题,也有中国征信体系不完善,银行收集企业信息困难、成本高而放弃对创新型企业融资的客观现实。因此,一方面,要加快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开放银行市场,形成合理的银行业结构;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要完善征信立法,使征信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当务之急是要尽快颁布征信主体法,出台《征信管理法》,重点对征信数据的采集、公开、使用,以及企业商业机密的保护、征信行业监管、失信行为的惩罚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还要推出征信专业法规,以细化征信主体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征信法律体系,使征信体系的建设工作充分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要建立覆盖全国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打牢征信基础设施;要明确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征信业的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加强惩罚力度,严格依法惩处“失信者”,以促进中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2.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信息结构。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信息结构,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动态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息披露监管的频度与深度;要不断强化、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并加快信息披露法规建设,不断提高对信息披露质量与时效的要求;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消除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动机。通过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惩罚违规行为,以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三)创新金融业态及风险管理形式,改善金融风险管理功能

1.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是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4] 。科技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贷款支持。相反,银行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可能选择放弃这个市场。这就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信贷风险,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可以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

2.积极发展政策性科技保险。科技保险是用金融手段推动科技创新的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是科技金融结合的重要内容。科技保险保障、分散化解风险作用的有效发挥,不仅能有效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可以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有助于优化创新的融资环境。当前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科技保险的认识。第二,加大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力度。针对科技创活动和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参与主体所面临的风险特点,提供个性化与多元化保险服务。第三,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可在科技计划资会中进行调剂,设立科技保险资助计划和专项资会,通过该专项资金对科技保险进行无偿资助并严格落实到位。税务部门可以明确科技保险费用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5] 。

3.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为自主创新提供动力。风险投资是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发挥着“推进器”的作用。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从战略的高度制定和实施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和系统的财政资助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担保政策等,改变目前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风险投资扶持政策的做法,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政策和法律环境。(2)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风险资金来源多元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是制约中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以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第一,制定《私募资金法》,规范私募资金行为,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产业。第二,放宽外国资本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的限制,鼓励外资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第三,积极探索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的方式和比例,在保证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吸纳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3)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追求的是高风险和高回报,能否成功退出是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基本前提,也是风险投资在时序上和空间上不断循环的保证。从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看,股票上市和被外部机构收购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有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二板市场)的支撑。因此,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风险资本通过证券市场较为自由地进出风险投资企业,是发挥风险资本作用、促进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林德发.中国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研究[J].华北金融,2012,(2):27-28.

[2] 丁涛,胡汉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国际比较及路径设计[J].软科学,2009,(3):50-54.

[3] 何国华,常鑫鑫.中国金融结构的特征及其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制约[J].武汉金融,2010,(2):8-11.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3篇

高度隐秘性:因为网络的无穷延展使网络金融规模在不断扩展并深刻社会各个领域,同时网络金融介入主体的多元性使网络金融风险表现出极强的隐秘性。另外,网络金融经营主体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于称使金融风险的隐秘性提高。瞬时暴发性:因为网络信息服务规模的广泛性和高度隐秘性,1旦呈现网络金融风险,在短期内即可能迅速演化为大范围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层级瞬时演变并波及多个领域,为网络金融风险监控带来了难题。极度渗入性:现代社会对于网络金融的高度依赖和网络金融跟着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趋势,使网络金融渗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④,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网络金融风险突破了地域限制,网络金融风险1旦暴发便会迅速渗入到经济系统内部,带来极大危害。交叉沾染性:网络金融的瞬时暴发性以及极度渗入性使网络金融风险的演变表现出交叉传染的特征,多部门、多领域介入和网络金融产品的跨行业、跨领域特征加重了网络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特征,现代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面临着跨主体、跨领域联合监管的问题。

2、树立多主体多角度合作监控模式的构想

网络金融风险拥有高度隐秘性,需要对于风险的监控有较高的技术手腕以及风险发现及辨认能力;瞬时暴发性需要监控及时并有处置能力;极度渗入性需要有单项风险阻击轨制;交叉沾染性需要树立不同种别的风险互相隔离机制。从网络金融风险的监控需要看,上述体制机制的树立,仅仅靠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很难完成,不但现有的“1行3会”在人力以及物力方面没法经受网络金融监控的需要,而且从网络金融立异的来源以及产品使用的渠道看,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也没法有效加以应答。依据网络金融立异的主体多样化特色,监控主体也需要采取多元合作模式加以构建。

(1)多主体合作监控模式中的监控主体

政府、行业监管机构、技术研发机构、金融经营机构和社会其他相干主体的合作介入,将是网络金融监管的必然选择。1般认为网络金融服务的提供商包含:网上银行、网上保险及中介、网上券商和专门从事个人理财信息增值服务的网络服务公司等等。因而,网络金融业务流动的主体基本可以分为网络产业服务商、网络金融服务企业、金融管理机构、网络用户消费群以及网络金融市场等⑤。传统上认为,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主体包括政府、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网络金融企业、网络技术监管部门,和可能发生合作需求的国外政府及监管当局。其中,最大的特色是将网络信息产业服务商与消费群排除了在监管体系以外。事实上,网络产业服务商作为主要的技术研发提供主体,在网络金融风险治理中有侧重要作用⑥,作为主要的网络信息技术基础提供者,网络产业服务商介入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可以为网络金融风险的发现、防范提供最可靠的技术支撑。而将网络用户消费群排除了在监管主体以外,认为网络用户消费群只是网络金融业务客体,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的及时发现以及有效辨认也是不利的。在网络监控的实际操作之中,网络用户消费群在网络风险的发现阶段可以起到首要作用。网络金融的多主体合作治理网络既不是从上至下的治理模式,也不是从下往上的影响模式,而是政府在调和各个政策介入者的利益瓜葛的基础上,综合做出的政策选择。治理是动态的,是各主体在试图达成本身目标的进程中,不断与各方利益调和进程中做出的综合选择。网络金融的多主体合作监控模式是在斟酌各利益相干者与政府瓜葛的基础上,以技术立异为主要视角,对于介入各方的瓜葛与职责进行钻研,因而,金融监管的多主体合作监管模式本色上说,也是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相干利益主体进行有效调和的互动式监控模式。政府、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网络技术监管部门作为主要监控主体,要对于网络金融企业和顾客的具体网络金融产品以及金融行动进行监控。另外,也需要对于网络金融合用技术的选择、技术进级换代和主要技术风险防范进行宏观指点。网络金融企业:自身是网络金融风险的主要监督对于象,面对于虚拟经济的无形化以及交互化特征,企业本身也需要通过有效平衡内部企业业务运行与外部动态环境调剂来降低本身经营风险,需要对于因业务以及技术立异带来的市场风险进行踊跃的内部监控,需要主动规避金融风险。国外政府及监管当局:面对于重大跨国网络金融风险的存在,基于本身的职责以及需要,拥有踊跃介入跨境网络金融犯法防范的踊跃性。客观上看,对于因跨境业务引起的技术风险,拥有联合进行技术研发,跨境进行国际合作监管的内在冲动,因而,也必然成为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主体。网络消费群: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性需要将消费者操作行动这1要素纳入斟酌规模,消费群的操作是网络金融风险的来源,同时也是网络金融外部的监督要素,是网络金融产品患上以出生的市场基础。网络金融消费群对于网络金融产品的使用提供最真正的体验及风险评估,将对于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提供最基础的监督作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依据各行业网络金融风险的特色进行自律性的监控,并介入到以联合监管为目标的技术研发流动中来。网络信息产业服务商:服务商是金融风险防控中的主要角色,在监管的各个环节,服务商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撑,同时对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拓展起到推进以及放大作用。

(2)多主体合作监控模式中的风险辨认

依据网络金融风险的特色和网络金融与技术立异之间的依赖瓜葛,笔者提出如下网络金融监控技术立异框架。在该框架中,网络金融风险防控的技术立异框架包括两部份:第1部份是网络金融风险的辨认进程,在网络金融运行中,金融产品的提供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缺少实体监控,产品的虚拟化以及小众化使患上“点对于点”的运营特征10分显明,此时,因为技术劣势与消费群体行动之间存在的差异,构成了潜伏的网络金融风险。第2部份是技术立异方向的辨认进程,由多个网络金融业务主体以及网络金融监管主体对于业务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对于现有的监管技术差距进行评价,在交互影响下,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技术立异方向进行辨认。这两个进程融会了网络金融监控各方的介入与互动,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技术变迁拥有抉择性作用。同时,因为融会了多个介入主体,在监管技术手腕进级的进程中,打破了原有业界壁垒,为网络金融风险监管提供了较为完美的技术进级机制。

(3)多主体合作金融监控模式的运行架构

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的监控需要全面掌控网络金融风险的特色,并在充沛斟酌监控手腕的技术依赖性特征基础上,对于风险进行统1的前瞻性处理。需要通过使用前瞻性技术和预测技术,战胜技术后进、网络风险交叉传染、法律滞后和网络货泉、网络欺诈等难题,在多方介入中构建多主体合作的网络金融风险监控框架。在该监管框>!

金融稳定的作用。 3、多主体网络金融监控模式的实现

(1)及时发现监管盲区,完美政策法规体系

树立多元多主体金融监控的框架,对于网络金融安全中的风险辨认以及处置比较有益,但同时也提出了1系列其他问题。例如,从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看,网络技术服务商以及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其实不是监管主体,就其日常工作职能而言,也没有进行网络金融监管的义务,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不仅上述机构不会踊跃介入网络金融风险监控,而且在必定前提下,还有可能由于本身经营发展及盈利的需要,不予配合乃至变相设置监管障碍。解决此类问题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界定,明确在何种情况下上述机构负有主动发现以及及时处置风险的义务,和在何种情况下,上述机构负有协助配合进行监管的义务,等等。另外,网络金融拥有产品未加评定风险便可试用、使用的特色,使新兴金融产品的使用风险基本上是由享受服务以及消费的1方承当,如果不加规范,1旦呈现纠纷,取证以及质证均很难题,现行政策法规没法及时规范层见叠出的网络金融产品,致使没法及时发现网络金融监管盲区,及时完美政策法规体系10分迫切。

(2)搭建多元共管平台,构成多元监管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产生,仅靠政府以及行业金融监管机构的气力,没法有效进行风险的发现以及处置。这1点已经经多次被证明。然而,行使金融监管权利又是政府的特有职能,即使是行业自律监管以及企业内部监管,也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如果搭建多元共管平台,尽管理论上反对于者寥寥,但执行中问题会良多。例如,网络技术服务商如果介入金融监管,没有前瞻性轨制设计,如何能有效防止其滥用技术优势,打着踊跃介入金融监管的旗号,侵略别人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改革方向是更多让市场施展资源配置的抉择性作用,干预越少越好,然而树立庞大的监管体系,能否在支撑金融立异以及保护金融安全不乱中找准平衡点?消费者是网络金融产品的主要使用者,其1方面拥有被监管的地位,另外一方面,由于其拥有权威体验者的特色,有强烈的呼吁监管诉求,网络金融呈现问题,首先发现者以及揭示者也常常是消费者,因而,将其纳入合作监管视野无可非议,然而,如何进入正常规范的监管渠道施展作用,也有赖于共管平台的搭建。毕竟,网络上借助监管名义不负责任地进行网络暴力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

(3)强化技术认证门框,构建技术安全屏障

网络金融产品的另外一大特色是技术门坎成为非传统门坎,仅靠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管理没法有效解决安全屏障树立问题。现有管理架构中,资金门坎以及主体从业资历审查是第1道安全屏障,政府通过这些审查,可以将不良从业者淘汰出去,从而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网络金融的风生水起,让良多过去看似不可能的情况瞬间被攻破,也使金融监管的难度大大增添。由于网络金融的特色之1就是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务领域的立异性使用,因而,今后技术门坎可能成为金融安全部系构建的第1道门坎。为了有效降低网络金融风险,对于金融服务以及网络金融产品的技术认证应该成为轨制,成为网络金融安全部系中的第1道安全屏障。在这1屏障的构建过程中,网络运营商,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等拥有先天的优势。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4篇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

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

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

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

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

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

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

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

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

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

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

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

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

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5篇

关键词:多标度分形理论;金融风险管理;风险测度

虽然金融市场多标度分形的理论研究,能分析出金融资产价格在不同时间纬度上的波动信息,为探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新的方式。但是当前很多研究仅限于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多标度分形特征的检验,还没能从多标度分形理论的分析中找出实际可操作的金融管理决策信息。本文提出了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利用多标度分形理论和方法,建立了全新的风险管理研究模式。

一、金融风险管理现状

现代的投资理论最关注的是收益的提高和风险的控制,非常重视对风险进行控制,而投资组合理论恰恰是控制风险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核心思想就是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今年越来越多的现象表明金融市场并不是随机游走的,市场价格也并非随机、独立、不可预测的,颠覆了有效市场假说的理论。人们开始研究新的理论来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无法解释的现象,分形市场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二、多标度分形理论

(一)分形的由来

分形理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分形之父”法国著名数学家MandeIbrot提出的,他在《Science》上发表《英国的海岸线有多长》,这一论文的出现标志着分形理论的开端。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MandeIbrot发表新著将分形理论应用于金融市场,合理的解释了一些VaR无法解释的现象,给予了分形新的活力和应用方向,先进分形几何以及广泛应用于金融、工程等领域。

(二)分形市场理论

分形市场理论是分形理论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由于在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许多VaR无法解释的现象,比如:P/E效应,BTM效应等,分形市场理论是VaR与实际金融市场不相符而产生的新理论。分形市场假说认为:金融市场是由众多大小不一的投资者共同组成的,不同投资者因为接触到的信息不同,对于信息的理解不一样,从而对于信息的处理上也大不相同,投资者存在着一些非理性行为,因此分形理论更加贴合市场实际。

(三)多标度分形理论的发展

多标度分形理论是随着单分形理论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理论,借助统计学思维,研究概率的分布规律,可以说多重分形是由分形结构上定义的多个单标度组成的无限集合,表现出不同区域质量分布的标度性质。传统的单分型理论仅仅只能表明资产价格变化的宏观规律,无法对局部进行细致的描绘。多标度分形理论用一个普函数表现各个时间标度的特征,从局部细节出发最终研究整体变化,不仅能分析出市场稳定模式下的投资风险,还能对市场出现剧烈变化时候的风险进行评估,得出比较准确的结论。目前多标度分形理论在市场中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检验市场是否存在多标度分形特征,并将形成这种特征的原因分析出来,第二是利用多标度分形理论建立金融投资数据模型,用来对金融风险进行预测、管理。2014年,相关研究者利用MF-DXA和主成分析法,对中国与美国股市收盘价进行研究,发现中国和美国股市的相关性存在着明显的多标度分形特征,该研究表明金融市场的多重分形特征是普遍存在的。多标度分形特征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首先,由各个时间序列的不同分布形态产生的,这种情况下即使随机打乱序列也不能消除多重分形性;其次,是由于不同波动之间的相关性产生的,这时的随机打乱序列能消除多重分形性。目前在理论与实践各个方面,成功将多标度分形理论应用于金融市场分析的成果还不是很多,多标度分形理论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三、基于多标度分形理论的风险测度指标

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波动性。金融风险指投资者收益的不稳定性。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由多个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引起资产价值的变化所产生的风险;信用风险,指由于违约而导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于资金流动性降低而带来的风险;操作风险,由于交易系统不健全、管理水平不够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资金损失的风险。

(一)风险相对测度法

风险相对测度法是对市场因素变化与资产收益变化之间的关系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得到的结论可以判断资产收益的波动情况。这种测量方法可以有效地检测出资产价值作用于市场因子的敏感性,具有简单、直观的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这种方法应用于实际测量市场风险时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个方面,只能检测出相应的损失比例,不能测量出损失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这种方法非常依赖测度对象,比如Beta只能应用在股票类资产的测定上,久期、凸性适合债券类资产,这种方法很难测量出一些资产组合的风险;最后,对于假设条件的要求比较高,比如在计算资产组合Gamma值时,需要假定波动率和无风险率为常数,但是实际这两个值并不是常数,测量的结果并不准确。

(二)风险绝对测度法

风险绝对测度有方差及其变形、VaR模型两种。HarryMarkvitz1952年在《金融学杂志》发表《证券组合选择》,这篇论文的发表标志着现代金融经济学的诞生。Markvitz在论文中写到利用“均值-方差”模型来对投资组合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计算,至今仍广为流传。Markvitz把投资风险比作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可以利用方差和标准差来进行计算,能进行良好的统计,自此以后利用方差、标准差作为金融投资风险测度指标被广泛应用。风险价值(VaR)利用统计思想对风险进行评估,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因为VaR可以简单、直接地表明金融市场投资风险的大小,又是依靠严谨的统计思想作为依据,因此被得到广泛应用。虽然VaR模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VaR的估算方法是建立在金融资产收益符合正太分布情况下的,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实际的资产收益率并不完全符合正态分布,呈现尖峰胖尾形态。因此,仅仅利用正太分布来计算VaR值,得到的数据往往低于风险实际值,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金融投资,很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VaR方法并没有注意到各个时间标度上的资产波动联系,从而忽略了许多有关价格波动信息,而这些信息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管理、期权定价等金融学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特征模式措施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类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出现日益改变着社会发展的格局,对各行各业发展都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互联网扮演着重要的决策,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互联网与传统金融服务行业也在不断进行融合,从而进一步催生了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的出现。当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会受到政策影响,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影响等,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存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研究,探究有效的措施规避和防范风险,成为当前金融服务行业研究的重要课题。

1互联网金融风险基本内涵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产业,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独特的属性,具体体现在:一是具有高度的虚拟化和信息化特征。互联网技术依托计算机平台,体现了虚拟化的场景,从而对信息进行快速整合和加以应用,具有高度的共享性。二是具有高效性的特征,互联网技术本身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特点,对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能够打破时空的限制,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自动化智能化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个性化趋势。三是具有综合性特征。互联网金融服务范围更加广泛,金融服务效率也在不断提升,这种混合模式下,可以满足公众各方面的需求,从而让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四是具有很大的便捷性。互联网金融可以随时随地为公众提供想要的金融服务,人人都可以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受益者,当然在操作过程中也会在很多风险,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规避,才能更好地提升安全性。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多样化特征,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具有一定的特征表现,一方面具有较强的传染性。由于互联网金融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共同联动的平台网络,一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漏洞,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网络金融服务体系的运行,甚至还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所以传播性非常强。另一方面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高度的虚拟性。互联网技术不断升级,进一步提高了互联网金融服务效率,与此同时也增加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蔓延速度,此外互联网本身属于一个比较隐蔽的虚拟的操作平台,相比较传统的金融服务行业,互联网金融风险将更加呈现虚拟化和隐蔽性的特征,这也显示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导致混合业务风险进一步增加,从而需要全面加强防范和应对,才能切实降低风险的发生。

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研究

想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和防范,需要首先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和基本类型,具体风险类型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风险。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运行需要在一定的金融法律环境下,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立法尚不健全,很多制度内容还不完善,职责划分不清,监管不到位,甚至很多制度缺失,从而导致内控监督不到位,影响了具体实施,导致诱发法律风险。二是技术风险或者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运行需要依靠计算机互联网平台的支撑,目前我们国家在互联网技术方面的开发技术等相对比较薄弱,很多都需要依靠进口力量,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来源也比较复杂和多样化,一旦处理不当,或者系统本身发生故障漏洞,没有进行安全防护,由于技术设计等方面带来的金融风险,操作和处理难度也非常大,甚至还会造成病毒入侵,导致数据资源丢失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具体业务人员对金融工具不了解,或对计算机网络操作技术应用操作不当,加上受到利益驱使等,从而导致出现操作漏洞和不当等行为,对客户利益产生损失。三是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服务在开展过程中由于法律不健全或者监管不到位,从而会导致部分操作者会利用政策漏洞等进行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动交易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产生信用危机,影响收益。此外还有可能造成跨境风险,不同的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运作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在进行国际交流合作时,也会因为政策等不一致,从而导致出现跨境风险。导致出现上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因素很多,一方面主要和目前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法律政策体系和行业规范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在具体监管等方面也存在难以约束的情况。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或者监管不到位,发挥不力等,从而影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全面监督和管控。互联网金融企业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内控体系,从而导致一旦发现问题将难以应对,造成风险预测不足,应对能力有限。此外还受到操作技术、资金禀赋、不成熟的信用机制等非制度层面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蔓延,影响收益和稳定。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强化风险全面管理,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健全和完善国家相关的制度政策体系。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实际,针对性制定和出台相应的监管体系,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资质、准入门槛以及相应的权益、责任等进行严格限制,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对各层级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等进行明确划分,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排查各种漏洞,不断完善立法体系,阶段性开展清查,从而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实效性和力度。在具体操作实施细则方面不宜过急,但也不能停滞不前,要科学制定立法完善具体规划,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发挥好立法监管职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运作环境。(2)加强合作,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服务平台。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家金融机构改革的要求,对传统金融行业的优势进行分析,分析和研判互联网金融时代各类风险的来源,并构建分业监管、互相联动的金融监管平台。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金融产品经营方面的特点以及多元化经营的情况,加强技术攻关,明确各层级具体监管主体的具体监管方式,严格划分具体职权,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构建统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形成多方参与、合力共管的良好氛围,全面将各种风险和漏洞排查出来并有效应对和防范。(3)不断创新,持续优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手段和方式。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时代不断变化的特征,不断引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结合实际,针对各类风险隐蔽性强等特点,加大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占有比重,从而有效降低对国外技术工具的依赖,在安全密钥、身份验证等方面不断加强技术研发,还要建立完善相应的诚信档案,构建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数据库,定期开展动态评价,将评级结果和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培养复合型关键技术人才,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还要从资金投入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支持,完善基本保障金制度,有效应对重大资金风险。此外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引导,加强和国际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监管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监管力度等方式,共同抵制不良违法操作行为,进而营造更加公开有序的监管秩序,才能从各个方面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进而有效防范各类漏洞和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国章,赵刚.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研究[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4).

[2]郭旭.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7篇

二是多征营业税的问题。期货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是客户交易的手续费。期货公司获取的这些营业收入,成为税务部门实施征税的主要对象。但是,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还包括代期货交易所收取、并为期货交易所所有的手续费;换言之,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并不完全归属自己所有。手续费中属于期货交易所的那部分,期货公司只是在为期货交易所尽代收义务而已。而在实际征税中,有的地区并没有将期货公司代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仍以期货公司收取的全部手续费来作为计税基数的依据。显然,这种不合理的征税办法,加大了期货公司不应有的税负,多征了期货公司的营业税,损害了期货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金融风险管理的特征第8篇

(一)衍生金融工具定义 衍生金融工具定义如下:

(1)金融界的定义。国际互换和衍生品协会(ISDA)在1994年8月的一份报告中对衍生金融产品的定义如下:

衍生产品是有关互换现金流量和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同。合同到期时,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来决定。互换交易,远期交易,利率上限和利息下限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期货和认股权证则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衍生工具。

(2)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33中定义衍生工具需同时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该合约有一个或多个标的,且有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或同时有某一金额和支付条款,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结算金额,并在某些情况下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结算;

该合约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要求的初始净投资相对于那些对市场条件具有反应的其他类型的合约要少;

该合约的条款要求允许净额结算;能容易地借助于合同之外的方式进行净额结算;或要求交付一项资产,使其资产的收受者来看,本质上无异于以净额结算。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条将衍生工具定义为:

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和其他合同:

其价值随着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是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二)衍生金融工具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的特征如下:

(1)衍生性。衍生工具是在一系列的金融工具或非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或再衍生出来的,它的价值随着特定的利率,汇率,商品价格,信用指数等标的物的变动而变动。

(2)财务杠杆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通常无需初始净投资或要求的初始净投资很少,保证金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可以把市场风险成倍地放大。

(3)高风险性。衍生工具只是转移风险,并没有消除风险,风险只是从不愿承受风险的套期保值者转移到投资者身上。

(4)契约性。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合约,对于合约的标的物,交易时间等有着严格的要求,除非对冲仓位,否则必须进行交割。

(5)阶段性。利率、汇率等不断地衍生再衍生,随着市场的发展,在现有主要衍生工具期货、远期、期权、掉期的基础上还会产生新的衍生金融工具。

(三)衍生金融工具基本种类 衍生金融工具基本种类如下:

(1)金融远期。指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的协议。远期合约是一种“店头”交易,是买卖双方经协商后达成的交易,是不标准合约,因此无法自由转让,双方在到期日必须执行。

(2)金融期货。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远期合约,它一般都规定了具体的交易数量,质量和交易地点等,在交易所内集中交易,交易者不需要考虑对方的信用情况,因此期货交易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期货合约涉及到一个逐日结算的步骤,纸面上不存在盈利或亏损,实际上资金每天都在账户间随着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3)金融期权。指合约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所达成的契约。期权有两种形式: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赋予持有者在某特定时期内购买的权利,看跌期权赋予购买者在特定时期内卖出的权利。对于期权购买者来说,最大损失就是期权费,而对于无担保期权出售者来说,损失是无限的。期权费由时间价值和内在价值组成。

(4)互换。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类。在货币互换中,在预定的一个或多个未来日期,按规定的条款用一种货币交换另一种货币;而在利率互换中,在预定的一个或多个未来日期,按预定的条款用一种利息支付方式交换另一种利息支付方式。

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风险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最普遍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衍生工具交易之中,它是由于基础金融工具价格发生变化给衍生工具交易者带来损失的一种风险。

(二)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衍生工具交易者对于不能履约或不能履约的合约而蒙受的损失,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相关联,衍生工具的交割期限越长,信用风险也就越大。

(三)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市场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指衍生工具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中找到出仓或平仓的机会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交易一方无法将资产变现或取得足够资金,导致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被迫申请破产或被迫平仓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主要分为由于内部监管体系不完善所导致的操作风险和由于各种偶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所带来的风险,如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就是因为交易员的越权违规操作而内部监管体系又不完善所造成的。

(五)法律风险指由于金融不断创新,法律滞后于金融创新,一些金融机构法律意识淡薄,故意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设计薄弱环节,使交易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带来的风险。

三、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特征与产生原因

(一)风险特征衍生工具的许多特殊性使其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风险复杂。衍生工具市场中存在数量庞大,特性各异的衍生工具,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还不断产生着新的衍生工具,很多投资者还未来及了解衍生工具,更不能明确风险的存在。

二是风险巨大。少量的保证金制度吸引许多投机者加入,而我国衍生工具交易市场又较不完善,其交易价格变动具有明显的市场操纵过度投机的特点,如果操作者判断失误,它将会引起一个市场甚至是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巨大震荡。

三是风险的连锁性。从衍生工具的风险事件看,衍生工具风险一旦爆发,会涉及许多金融机构,它会波及其他相关的市场甚至是整个国际金融市场。

(二)风险成因衍生工具风险的产生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衍生工具风险客观存在。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的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是否交易合约。但从合约签订到履行的过程中,标的物的价格会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而且在交易中,很多投资者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采用高抛低吸的方式,这些都加剧了合约的价格波动。

二是制度缺失。首先是董事会制度,很多巨额亏损的案例表明它们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董事长大权在握,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失去了作用。而且董事会高管巨额薪酬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管理层激进的经营投资风格;其次是内部授权制度,主要变现在缺乏明确的授权或授权权限不明,许多合约中只规定盈利的上限,却没有规定止损点,在中航油事件中,高管在已经亏损很多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止损却错上加错最终导致了3.8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最后是风险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缺乏交易前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企业在衍生工具交易之前必须评估检查合同风险,查看合同详情,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是监管体系不完善及专业人员的匮乏形成风险。衍生工具交易的复杂及资金流动蔽给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对于许多的不可控因素如何做到预测评估,这不仅需要合理,规范的技术模型,最重要的是需要熟知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四是公允价值计量不当诱发风险。衍生工具是一种合约,交易尚未发生,以历史成本计量是显然不合适的,而且以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告也不能有效地向报表使用者传递预警信号。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了衍生工具计量的选择,但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真实,可靠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公允价值的不公允可能增加衍生工具的使用风险。

四、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 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评级主要依靠如穆迪标准普尔等独立的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公司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如果采用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既不经济也不能满足我国目前信用市场的需求。通过建立信用评级机构,信息需求者可以方便查出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

(二)增加技能储备 在金融市场中想要用好衍生金融工具,必须先对其有所了解,明白其定价机制与风险收益情况,才能正确运用,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许多巨额亏损案例都是由于交易者并不了解衍生工具或并不完全了解。

(三)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 主要包括建立机构风险管理框架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合适的风险管理激励机制,将员工的奖赏与其风险管理绩效挂钩,倡导建立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防范的企业文化,强化风险意识。

(四)衍生金融工具外部管理策略 主要包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构建有序市场机制,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法制化管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衍生工具信用担保体系,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规范衍生金融市场的根本。

(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体系 会计报表披露就在于使报表使用者及时正确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化等。提高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防范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除了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出具财务报告外,还要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风险信息。

总之,市场经济的深化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必将带来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而衍生金融工具的收益与风险是相伴而生的,应辩证地认识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来规避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