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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环境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27 16:18:09

医疗卫生环境

医疗卫生环境第1篇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村卫生室或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乡卫生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我院与签约的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公司转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四、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附件:1、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环境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以及医疗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和不合理排放等意外事故发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及废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卫生计生系统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卫计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将全市33家医疗卫生机构,按地域分为33个网格,建立并完善三级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督管理网格。一级网格:市卫计委医疗废物及废水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网格:市卫计委有关科室;三级网格:全市33家医疗卫生机构。

(一)一级环境监管网格

市卫计委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稽查;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当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意外事件发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及废水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卫计委基妇科、疾控科、监督科、医政科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制定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管理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处置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医疗废物及废水环境污染案件,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监管职责,及时填报网格化环保监管相关信息。

(三)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33家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环境保护分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络工作方案。12个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的处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后勤部门负责制,临床科室、后勤科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医疗卫生机构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单位感染管理科负责督导检查。

(二)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专职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检查、评估、监管及规范管理工作。

(三)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明确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按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运送和处置,采取集中回收制度,统一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对没有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焚烧、深埋等措施处置。

(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台账。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暂存情况纳入单位日常管理。

(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措施。医疗卫生机构感染管理科制定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具体监管措施,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督导、检查、规范管理工作,防止医疗废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医疗卫生环境第3篇

第二条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五)依照《条例》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五)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六)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的。

第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的,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污水处理系统的;

(三)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依照《条例》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第十一条有《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有《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许可证件。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三条有《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疾病防治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有《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有《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有《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卫生环境第4篇

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卫健局:

为切实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和文明服务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文明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病患有更好的就医环境。根据医院《关于创建“优美环境 文明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医院创建“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标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环境优美。健全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对我院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把环境卫生整治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开展室内外环境治理,有专人负责院内外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排水系统完善,无堵塞、溢流。开展卫生间卫生治理,做到卫生间通风、照明、防蚊蝇鼠设施齐全,标志标识清晰,有洗手设施,干净明亮。

2、医疗垃圾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污水、污物、粪便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符合环保要求。

3、加强卫生文明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引导病人及其家属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4、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态度,实现文明服务。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做到四个文明一个规范,即仪表、举止、言谈、诊疗文明和窗口服务规范。

二、自查结果自我评定

通过此次创建“优美环境 文明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医疗卫生环境与管理,实现环境整洁优美,人人文明服务的目标,清除卫生死角,树立我院在群众中的形象,深入、持续开展文明服务,达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环境公开透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此次活动中医院的环境和服务虽然有很大的改变,但仍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医院环境存在的问题

1、卫生间的纱窗有积尘。

整改措施:要求环境卫生负责人清除纱窗上的积尘。

2、卫生间的污水池有污迹。

整改措施:要求环境卫生负责人清洗污水池,做好干净整洁。

3、个别科室玻璃不够明亮。

整改措施:按照环境卫生要求规范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二)文明服务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对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措施:加强督导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

2、患者家属流动性大对公共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

整改措施:增加宣传标语,提高群众爱护环境意识。

医疗卫生环境第5篇

关键词: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思考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一致,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够享有充分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它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需要人类世世代代的共同奋斗。现在是从传统增长到可持续发展的转变时期,因而最近几代人的努力是成功的关键。必须从现在做起,坚定不移地沿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下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较高增长速度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资源浪费,生态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受到这种发展的影响,逐渐显露出一些弊端。如医院卫生资源利用与医疗服务效率低下,过度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滥用抗生素致使耐药性产生等。在当前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的情况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提上议事日程。

一、明确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一种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模式,其核心是对卫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现实意义。

1.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前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结合当前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发展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

2.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卫生事业的良好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生活、社会经济的科学、健康、和谐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服务建设。

3.是提高卫生事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卫生行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能合理配置、有效提高我国卫生资源利用率,解决卫生资源相对匮乏,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降低办医成本,增加就诊人数,可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卫生单位的竞争力得到增强。

4.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污染物,从源头上治污,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

5.是人类健康的需要。卫生事业应以积极促进人民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治疗,尤其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为行业特点。

二、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1.完善医疗单位服务功能,实现卫生资源的重新整合,创建“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打造资源节约型单位,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整体综合实力。立足实际落实“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标准,围绕“环境、技术、质量、服务”指导方针,按“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加快创建步伐,增加绿化面积,增加花草树木品种等,确保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切实提高对建设节约型单位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耗管理模式,增强全员勤俭节约意识和绿色环保观念,坚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加大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宣传,加强节能降耗,减少材料消耗,加强废弃物回用,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进行科学规划、环保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生物、医药垃圾安全处置、采取节水措施、太阳能利用等;加大对医院服务流程再造,对一些布局不太合理的就医程序,重新设计,改善诊疗环境。对新建的门急诊大楼、数字化医院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雅、快捷舒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质优价廉的服务。认真组织落实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掌握动态,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把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抓出成效,努力打造现代化环保型医疗卫生单位。 严格控制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水、电、气、油等资源,减少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开支。切实做到“五个一”。即:节约每一度电,办公室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倡导绿色照明,空调不低于26。C,适当减少电梯运行;推广使用太阳能供热水、供电设施,控制使用电话,降低耗能;节约每一滴水,避免长流水现象,提倡水的重复利用,养成人走关水的良好习惯;节约每一张纸,提倡使用电子政务,办公用品重复使用,鼓励回收报废办公用品;减少行政报刊的订阅任务,推广网上查看,按需订阅,减少浪费。节约每一滴油,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节约每一分钱,精简会议,从简接待,减少“白色污染”和一次性制品使用;尽量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2.充分发挥卫生行政职能,加大对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和督查工作。要以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为重点,加强对厂矿企业的卫生行政监督检查,同时加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消毒、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等监管。

监督和指导餐饮业、宾招业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筷子、不可降解餐盒、塑料购物袋,严格消毒杀菌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树立环保意识,减少白色污染。加强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监管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科学处置和改进完善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流程,做到全程监控,特别要重视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加强对药品容器的回收利用。加强抗生素使用的监管力度,高度关注药物与人体平衡的问题,建立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倡导合理用药,杜绝滥用抗生素,减少耐药性的发生。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3.要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卫生政策体系,使循环利用卫生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激励。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适度推广运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充分考虑老百姓经济承受能力,逐步构建合理

的节约型、健康型医药消费结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卫生事业特色的、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

三、积极构建和实施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医疗卫生环境第6篇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处置方案执行。

(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法

(一)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四)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五)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二)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为:PH、余氯、COD、BO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我监测的项目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六、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对每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存入医疗废物临时处置档案,每半年向县环保局和县卫生局报告一次。

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放。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过渡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医疗卫生环境第7篇

关键词: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思考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一致,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够享有充分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它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需要人类世世代代的共同奋斗。现在是从传统增长到可持续发展的转变时期,因而最近几代人的努力是成功的关键。必须从现在做起,坚定不移地沿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下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较高增长速度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资源浪费,生态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受到这种发展的影响,逐渐显露出一些弊端。如医院卫生资源利用与医疗服务效率低下,过度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滥用抗生素致使耐药性产生等。在当前医疗资源浪费严重的情况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提上议事日程。

一、明确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卫生部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一种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模式,其核心是对卫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现实意义。

1.是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前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结合当前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发展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

2.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卫生事业的良好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生活、社会经济的科学、健康、和谐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境友好型医疗卫生服务建设。

3.是提高卫生事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卫生行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能合理配置、有效提高我国卫生资源利用率,解决卫生资源相对匮乏,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降低办医成本,增加就诊人数,可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卫生单位的竞争力得到增强。

4.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污染物,从源头上治污,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

5.是人类健康的需要。卫生事业应以积极促进人民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治疗,尤其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为行业特点。

二、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1.完善医疗单位服务功能,实现卫生资源的重新整合,创建“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打造资源节约型单位,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的整体综合实力。立足实际落实“绿色医院”、“绿色机关”标准,围绕“环境、技术、质量、服务”指导方针,按“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加快创建步伐,增加绿化面积,增加花草树木品种等,确保单位环境整洁优美。切实提高对建设节约型单位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耗管理模式,增强全员勤俭节约意识和绿色环保观念,坚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加大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宣传,加强节能降耗,减少材料消耗,加强废弃物回用,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进行科学规划、环保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生物、医药垃圾安全处置、采取节水措施、太阳能利用等;加大对医院服务流程再造,对一些布局不太合理的就医程序,重新设计,改善诊疗环境。对新建的门急诊大楼、数字化医院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雅、快捷舒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质优价廉的服务。认真组织落实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掌握动态,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把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抓出成效,努力打造现代化环保型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控制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水、电、气、油等资源,减少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开支。切实做到“五个一”。即:节约每一度电,办公室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杜绝长明灯,倡导绿色照明,空调不低于26。C,适当减少电梯运行;推广使用太阳能供热水、供电设施,控制使用电话,降低耗能;节约每一滴水,避免长流水现象,提倡水的重复利用,养成人走关水的良好习惯;节约每一张纸,提倡使用电子政务,办公用品重复使用,鼓励回收报废办公用品;减少行政报刊的订阅任务,推广网上查看,按需订阅,减少浪费。节约每一滴油,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节约每一分钱,精简会议,从简接待,减少“白色污染”和一次性制品使用;尽量节约人力物力资源。2.充分发挥卫生行政职能,加大对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和督查工作。要以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为重点,加强对厂矿企业的卫生行政监督检查,同时加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消毒、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等监管。

监督和指导餐饮业、宾招业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筷子、不可降解餐盒、塑料购物袋,严格消毒杀菌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树立环保意识,减少白色污染。加强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监管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科学处置和改进完善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流程,做到全程监控,特别要重视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加强对药品容器的回收利用。加强抗生素使用的监管力度,高度关注药物与人体平衡的问题,建立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倡导合理用药,杜绝滥用抗生素,减少耐药性的发生。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清洁能源。3.要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卫生政策体系,使循环利用卫生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激励。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适度推广运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充分考虑老百姓经济承受能力,逐步构建合理

的节约型、健康型医药消费结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卫生事业特色的、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

三、积极构建和实施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可持续发展是对传统环境保护观念的拓展和创新,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主要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和道德文化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要正确把握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加强对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知识培训,大力宣传循环经济卫生科普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卫生系统要切实转变观念,注重思路创新、规划衔接和推进落实,明确“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发展主线、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实际,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大发展战略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办法

2.加强制度建设。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依据,依法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制定卫生部门可持续发展战略,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提出卫生事业发展的思路、目标、步骤和政策措施等,指导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在政策层面上,要建立政府采购、政策激励的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三是建立适应各单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内容涉及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方面,使单位员工在开展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3.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实行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单位,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要从政策、立法、教育、宣传、管理等各环节入手,灌输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引导医疗卫生单位乃至全社会树立节约能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一要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行动,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先进的生态文化和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人人受益的共识,逐步建立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二把可持续发展与“八荣八耻”观和爱国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中进行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人人积极参与,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观念。三是不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可持续发展知识培训、举办讲座、组织宣传活动、发放调查问卷及宣传资料、出版墙报等方式,提高认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观。四、科学研究和确立节约型卫生单位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评价指标体系

百元卫生材料效益、百元低值易耗品效益。资源消耗:万元产值水耗、万元产值电耗、万元产值电信费用。办公消耗:职工人均办公费、百元办公费效益、职工人均差旅费、百元差旅费效益。拟采用RSR法、Ridit法、Logistic回归等方法进行效能评价。同时,在医院开展临床抗生素药物合理性应用研究,控制药物比例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便利、适宜”的就医环境。主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平台,动态对临床抗生素应用进行监测,高度关注药物与机体平衡的问题,合理应用抗生素,杜绝滥用抗生素,减少耐药性的发生;加强对临床应用抗生素控制,有效降低药物比例;控制运营成本。目前初步建立了抗生素药物使用、临床合理使用、医院感染率、药控指标等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医疗卫生环境第8篇

关键词:卫生系统改革;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难题; 对策

一、卫生系统改革概述

在我国,卫生系统改革和改革开放基本上保持相同步调和方向进行。在经历了拨乱反正、有计划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等诸多阶段之后,我国卫生系统改革已经逐渐进入崭新的思想解放时代。今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仍然是我国卫生系统改革的重中之重。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出,自2009年至2011年应重点抓好五项改革内容,其中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构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不断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遭遇的难题

本着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基本走向,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便已经启动,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此项改革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从目前工作状况以及今后前进方向来看,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仍然面临了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具体包括: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三、战略管理会计在卫生系统改革的重要性

观念为适应卫生系统战略管理的需要,在解决问题的指导方针上,财会人员应该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令人信服的、能为战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新的财务理念;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上,能够创建一个切实可行、足以使卫生系统实现战略目标和获得持续发展能力的新的财务支持系统。战略管理会计应具有以下观念:

1、环境审视观念。作为战略管理会计一改传统管理会计只注重内部而忽视环境变化的弊病,注重研究与竞争对手相比,医院自身的优势。为这些研究提供服务的会计就是战略管理会计对自己所面临的挑战和主要职责范围的认识也会有所改变,在为医院寻求进一步的发展良机及相应的财务问题上,动用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帮助医院制定卓越的战略,将关注的焦点由交易的过程和控制,转向利用不同的财务管理重点来支持医院不同的竞争战略。

2、价值创造观念。医院基于对市场、竞争对手及自身的分析、评估所作出的总体性的长远规划,目的在于使其控制的资源价值达到最大,以实现医院长期价值最大化为最高目标。

3、成本领先观念。要求医院成为行业内的成本领先者,以成本上的领先的地位来取得竞争的优势。战略管理会计综合运用作业成本管理和价值链分析法,对成本实行战略性管理。成本问题贯穿医院管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

4、现金流量理念。现金流量已经成为决定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现金流量的分析也正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和广大财务人员的关注。

四、运用战略管理会计投入卫生系统改革

1、恰当评估医院目前在市场上的定位。

首先,必须正视医院的优势。医院在确认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因素对医院的影响,各项医疗业务所面临的优势、弱势、机会和威胁,明确医院战略管理的方向和重点。

2、结合医疗卫生改革良好的软、硬环境,制定医院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医院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设施、通讯、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投资硬环境和工商、税收、管理、人才、机制、社会保障、文化、观念、人口密度乃至工资水平等等投资软环境将大为改观,医院应利用这一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明确自身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制定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3、建立医院战略信息库,培养自己的战略管理会计师。医疗卫生改革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处在这一伟大工程中的医院,其内外经营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医院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去审视这些变化,不断改变策略适应这些变化。有必要建立本医院战略信息库,培养自己的战略管理会计师。

4、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严格药品收支结余两条线管理。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或所在区域,将药品收支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卫生行政部门,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进行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合理返还。

5、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预防和纠正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形成的实际中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物价局要参照中标价格,合理调整药品的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在确定自主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时,应以中标价格为基础,顺加合理差率,把药品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给群众。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继续执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物价部门要会同医疗保险、卫生、财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成本的核算,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和风险价值。要逐步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与此同时,要引导医疗机构在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上下功夫。

参考文献:

[1]徐进之. 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将何去何从[J]. 中国集体经济, 2010,(03) .

[2]田佳,许喜玲. 关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思考[J]. 中国商界(下半月), 2009,(03) .

[3]张鹏. 推进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J]. 经济纵横, 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