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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赏析八篇

时间:2024-01-25 15:54:14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1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及管理

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的命脉,近年来,各地区都比较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但由于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在建设和管理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管理的正常进行。因此,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及管理的探讨,十分必要。下面先讲一讲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监管制度缺失,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图纸施工等)难以被及时发现;②缺乏统一规划,无论是施工前,施工中还是施工后,都缺乏统一的依据及评价指标;③施工人员素质问题;④资金投入问题。

2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措施

2.1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机制

规划是工程建设的开端和前提,只有进行科学规划才能为工程的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只有细致规划、合理决策,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进而发挥出工程最大价值。为此,地方政府在修建水利工程前,必须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明确工程建设的地点、规模、工程投入、投资计划等。

2.2加强监督管理

从施工开始到工程验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管理。要明确监管目标,制定监管计划,掌握质量标准,尤其是要加强对原材料及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施工前,要确保一切准备工作都可以满足施工所需;在施工中,要加强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方案的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必须根据预案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处理;在施工后,要对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管,对工程的完成质量进行评估。

2.3加强技术力量

高技术水平的人才队伍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保障。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一线工人还是管理人员,都必须接受严格、专业的培训和学习。对于一线施工人员,一定要接受思想培训及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对于管理人员,一定要在提高其业务水平的同时使其具备基础的施工只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管理。

2.4提高施工规划水平

施工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确定规划方案,做足施工准备。首先,要进行前提调研,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在分析和处理各项数据、资料后,专业人员要制定合理、科学的设计方案,明确管理目标,施工进度,规定各工序、环节的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并加强各个施工环节的衔接及协调;最后,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制,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2.5增加资金投入

资金不足是制约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的一大突出难题,施工人员的培训,先进设备的采购,老旧设备的养护,工程施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相关部门、各级政府有必要增加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从长远来看,增加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提高农民收入,收到更多的回报。

2.6加强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

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长期的工程,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因而,要大力推广各种先进适用的农村水利科技成果,尽快改变传统落后的农村水利技术和方法,针对农村水利的技术难点,组织科技攻关,研制开发适合国情、质优价廉的农村水利设备,建立农村水利技术开发、推广和服务体系。抓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抓好工程建设中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让农田水利建设与日益反展的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相适应。

3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田水利工程的整个寿命周期中,其建设只占很短的时间,而维护管理却可以说是贯穿始终,可以说,有效、到位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可以大大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质量,而不到位的农田水利工程必然会影响工程功能的发挥,甚至酿成各种风险。就当前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来说,以下几个问题表现突出:

3.1农民参与程度低

农民是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使用者、受益者,但是,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农民群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并没有把农田水利工程当做与切身利益相关的设施。在很多农村地区,农民们不但不知道与农田水利工程相关的决策、管理,也不知道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需要建立管理组织,不知道管理组织的成员如何产生,很少有农民自愿去管理,或是投票选举管理人员。群众基础的缺乏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3.2重建设,轻管理

重建设,轻管理是农田水利工程的普遍现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①产权不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拨付、乡镇自筹等,投资主体不明确,工程一出毛病,谁也不愿管;②管理经费没有落实,工程越减越多,管理经费包袱越来越大,形成恶性循环;③部分领导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意识。

3.3管理水平不高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不高的表现主要有: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功能开发较为单一,到了使用较少的季节就被荒废;管理机构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单位,员工的待遇增加、保险办理难度大,管理积极性被严重挫伤,等。

3.4投入不足

投入不足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当前工程设施的分级管理策略,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受益人是当地农民,主要投入方是当地政府,因此这两者应对其管理负主要责任,可以借助加大投资来改善工程运行状况,提升水利服务能力。但目前而言,后续管理及维护不足是国内农田水利工程所面临的通病,多数工程建成之后,便不在增加管理资金,导致后期管理十分散漫,设施损坏严重,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农业服务功能。

4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措施

4.1转变观念,全民参与

农田水利工程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保障。首先,各级水管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各项水利工作方针,改革并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建设是管理的开始,管理是建设的延续”的理念,向管理要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其次,要调动各阶层的管理积极性,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管理积极性。农民是农田水利工程使用的主体,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农民的力量,鼓励广大农民踊跃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允许广大农民投票选举信任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团队;最后,要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用工程收益吸引社会各方的管理积极性,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法律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4.2明确管理主体,依法管水

目前,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和机体,中央、地方、农民都有份,这是导致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不明确,管理责任不清晰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产权与水权来确定管理主体,在确定管理主体后,可以允许其通过租赁、经营、拍卖、股份等方式实现共产保值增值,只要能够保障工程效益的发挥,有利于农村稳定及农民增收,就可以尝试这种方式。健全的水利法规政策是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健全的水利法规政策,重点在于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要加强水政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其执法能力,消除执法疲软现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涉水案件,严厉打击偷盗、破坏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水事环境。此外,也有必要加强水利信息的自动化建设,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现代化水平,建设节水型社会信息项目。

4.3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性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组建一支专业、稳定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其次,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到其岗位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利工程管理当作一项重要的使命来对待。第三,要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督促水利建设管理部门按时做好财务管理的审计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的专项专用。第四,对于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如期交给相关企业及个人,为其确权颁证,或者实行专业性的管理维护策略,通过拍卖、经营、承包等方式,构建一套符合地方情况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确保新旧农田水利工程能够长期稳定的运行下去。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功能效益,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认识到,在当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技术、资金、管理、人力等各方面提供支持,结合国情、县情、乡镇情况,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及管理,保障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向舟云.农村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控制措施分析[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3(24).

[2]宋小三,刘俊南.浅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管理[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12).

[3]黄韦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3(7).

[4]高皓君,雷兆伟.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3(15).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2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1]刘彦随.科学推进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战略[J].中国土地科学,2011,(04).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3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二、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设任务

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2万亩,由市辖七个旗县区实施。其中,土左旗17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2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5万亩);托县21.5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6.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0.5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4.2万亩);和林县5.9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5.1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0.8万亩);武川县普通高标准农田4.5万亩;清水河县旱作高标准农田0.7万亩;赛罕区普通高标准农田1.1万亩;玉泉区普通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二)完成时限

2021年51.2万亩建设任务,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3月25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3月底全部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24万亩建设任务,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25万亩建设任务,5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持、科技服务和建成后的管护等工程内容的实施,达到市委、政府提出“两增、四控、七配套”的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十个集中”的工作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运营管理上,坚持“五化”的原则(即:生产标准化、经营模式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农民组织化)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二)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1年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和技术标准,在清水河县和托县进行旱作高标准农田试点示范。按照“优先利用天上水、高效利用灌溉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原则,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传统集雨水窖或新型软体集雨窖,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等取用水设施,使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提高旱作农田收益水平。

四、工作措施

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项目,制定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期规划。2011-2018年,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四部门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17万亩,其中符合建设标准的57万亩,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40万亩,不符合建设标准的20万亩。2019-2021年,由市农牧局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00.2万亩,2022、2023两年每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从2024年起,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对2011-2018年建设的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对自然条件较差的旗县区,推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4年末,将全市“两区”划定331万亩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标准提高质量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为依据,因地制宜,根据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在使用地表水的黄灌区采用渠道衬砌的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水资源;在使用地下水的井灌溉区,采用高效节水滴灌,精准灌溉,大大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实现增产增收,对两种不同的灌溉模式,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案,统一建设标准,达到“田、水、路、渠、林、电、技”综合配套完善。

(三)加强管理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市农牧局及时将建设任务分配到相关旗县区,旗县区农牧局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的准备工作,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按其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市农牧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资格要求:勘察测绘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机构证书、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农、林、水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规范程序完成验收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农建发﹝2021﹞82号)、《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试行)》(呼农牧字﹝2020﹞67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由旗县区农牧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报市农牧局申请竣工验收,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市农牧局组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整理归档准确上图

竣工验收的项目,旗县区农牧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在信息平台上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承担建设任务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旗县区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工作落地落实,按照“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目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由市农牧局牵头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区进行指导督促,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建立调度台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各项目旗县区作为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3.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提高建设标准。鼓励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和种植大户以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4.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农田建设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对项目区农户进行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强化示范引领。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在项目旗县区进行试点示范,通过示范总结适合本地区的经验,推广应用,如:盐碱地改良技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4篇

关键词:农村;水利工程;工程建设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正处在不断改革之中,农村经济也取得了不错的发展,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也在不断增多。水利工程是农村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生产资料,关系到农村生产质量的好坏。若是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使用,进而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要尽快解决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产,以及农村的经济建设。但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很多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都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功能老化,设备落后,配套设施差,经常会出现故障,给农作物的灌溉造成了麻烦。而且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造成水利设施经常被破坏。再加上这些年来有些地区经常出现洪灾和旱灾,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早造成了很大的损坏,使其不能很好的抵御自然灾害,阻碍了农村生产和农作物的生长,也阻碍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所以,急需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2.1工程质量不达标。农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多是农民自己建设,或是民间的建筑队伍进行建设。尽管具有养护的标准,但不够完善,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缺乏监督检查以及验收工作,后期的维修和养护也缺乏完善的管理措施。由于施工人员大多都是农民自己,缺乏高施工质量意识,很多地方都是能用就行,缺乏建设质量标准;由于没有监工,即便是有建设标准也很难落实,最终造成农村的水利设施质量,以及后期的养护工作都达不到标准。2.2工程目的不明,重复建设。农村的小型水利设施多是农民因为当下的紧急需求而建造,比较仓促,而且很少会进行规划,也很少考虑到经济效益,工程目的不明。这就造成小型水利工程在建成以后使用目的不明,还很有可能会产生重复建设。再加上工程仓促质量不足,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多具有质量隐患,使用没多久后便只能被废弃。2.3投资少,标准低。除了应急抗旱或者农村“农办公助”,政府会给出一些补助之外,农村水利建设几乎很少会得到政府的投资,多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尽管农村经济这几年取得了不错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在一直增加,但农民本身经济基础差,所以建设水利工程筹款具有一定的难度。造成一些水利工程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最后不得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只要水利工程能完工使用就行。再加上施工人员多是农民,缺乏标准施工观念和质量观念,经常会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况,所建的工程也会不具备质量标准。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对策

3.1加强管理,责任分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列入当地重要事项中,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对水利工程的地点、工程目的进行科学的规划。同时要对农村建设进行重点考核,施行农村建设领导责任制,上层领导抓主要,下层领导抓具体,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都有足够的重视,并加强管理。还要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定期对的地区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进行解决。如发现违规施工等现象,严格惩处。3.2加强质量监管。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质量的关键,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技术、工艺等都达到高质量标准,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同时在后期使用中,也要按照使用流程进行,避免出现各种事故。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严格把控设计和招标环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较小,但仍要选择科学合理的位置,以及设计合理的灌输通道,方便农民的使用。因此必须要做好水利工程的设计,选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设计。每一项水利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且招标要按照工程标准流程进行,只有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才具有投标的资格,然后在多家投标施工单位选择施工质量最好、成本最低的施工的单位进行建设。2)有证上岗,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所有的技术、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施工准入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的秩序和安全。同时还要配备监理人员,对施工的质量、材料、技术等所有工程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保证施工的质量达到标准。3)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审批流程虽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较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所包含的内容也很多,必须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同时还要建立审批流程,首先每个水利工程的建设都要先申请规划审批,避免出现盲目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审批下来后再进行施工,最后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4)多元化投资,提高建设标准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因此资金投入较少,造成工程质量标准过低,经常出现故障,影响水利工程的使用。为了改变这一问题,首先要让农民意识到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且让农民树立谁投资、谁管理、谁使用、谁收益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视,进而引到其进行投资。其次要优化用水收费标准,采用计量收费标准,做好水费的征收工作,可以适量调高水费额度,用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

4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民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其工程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要加大对水利设施的资金投入,采取多元化的渠道引入资金,选用高质量的材料,严格筛选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中的监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促进农村生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小坤 单位: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管理所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5篇

今天召开座谈会,主要是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国土整治的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象抓长江干堤建设一样,扎扎实实推进我省高产基本农田建设。8月份,省政府组织2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同志赴日本、韩国,考察学习他们开展国土整治工作的经验。回来之后,我听了考察学习的汇报,大家感慨颇多,建议颇多,触动也很大。下一步要明确目标,做好规划,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今天,把二十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一把手和国土局长、财政局长召集起来开这个会,就是赶在秋收之后高产农田建设的黄金时期,明确任务,早谋划,早部署,切实把今冬明春我省高产农田建设推向高潮。一、进一步提高对高产农田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

高产农田建设的意义我在不同场合讲了多次,我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

第一、要从建设和谐湖北的高度来认识建设高产农田。

纵观世界各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农业,低收入国家是解决温饱,中等收入国家是解决贫困,高收入国家是解决结构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显著,但从1995年到20__年,湖北农民的人均收入缓慢增长,广大农村的村容村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无明显改善。大家欣喜地看到,十年来,我们的城镇工商业GDP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另一方面,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判断,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我省也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定条件。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减免农业税,都是经济发展实力的体现。去年,省委、省政府正是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高产农田的战略决策,旨在通过高产农田建设,逐步地对田、水、路、林、村进行高标准的综合整治,并以此为突破口,改变农村面貌,改变生产条件,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产农田建设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把高产农田建设做好了,不仅粮食安全有保障,农村面貌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会有重大转折。从这点意义上讲,也是为湖北中部崛起奠基础,为建设和谐湖北创造条件。

第二、要从人民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来认识高产农田建设。

改革开放是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但是,随之出现了田块细碎化、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投入不足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依靠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优势和集体的力量,兴修水利,建设当家田,做了许许多多造福于人民的大事。但是,近些年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大、中型水利工程老化严重;农田沟渠淤塞,排灌不畅,用水效率低下等等,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党和政府把发展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城市,这个阶段是必不可少的,无可非议。相比而言,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却未有根本改变:农田道路原始、不适应机械化耕作;农民住房分散,既浪费土地,又不适于农村生活设施配套,农民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水利灌溉条件退化、老化,防灾减灾能力降低,如此等等,农业发展受到限制,农村经济难以发展。从日本、荷兰、德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看,国土整治是政府的基本事务,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不可实施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阶段国土整治的主要目标是景观建设,他们的农村比城市更漂亮、更舒适。日本国土整治已经开展了50年,町、村干部一干就是二十年。福岛县知事佐腾荣久佐,1938年出生,1988年起连续五届竞选任知事。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对农民、农村、农业应该有更深的感情,把高产农田建设搞好,让我们农民兄弟也享受现代化的成果。现在,到了整治国土、建设农村生态家园的时候,我们也有财力办一些实事。

第三、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发展来认识建设高产农田。

粮食安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建设高产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是中央和省委站在全国和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是粮食主产区之一,是粮食生产大省,是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对全国粮食生产和安全至关重要。搞好高产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是中央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是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必然选择。大家知道,农用地转用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经济发展用地,通过高产农田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按国家政策折抵农用地转用指标,就能增加我省经济发展用地,是缓解用地瓶颈的有效措施。罗省长要求省国土厅、武汉市政府在黄陂区开展农村现代家园建设试点,就是想在这方面探索一些新路子;把20个县市区列为高产农田试点,目的就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建设现代农林家园。通过上述途径,增加可用地数量。有了用地,我们就能筹集到更多的高产农田建设资金,形成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良性循环。我认为这里面甜头很大,希望大家把政策用好、用活、用足,不断地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认真总结经验,正视存在的问题,打牢建设高产基本农田的思想基础。

一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高产农田建设的重大决策,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项目。×××同志多次听取高产农田建 设情况汇报,亲自带队到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我省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落实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多次进京,主动汇报,争取支持;有的派人长驻北京,了解情况,跟踪信息,协调关系;有的利用春节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顶风冒雪深入项目区现场选点、勘测、征求群众意见、编制规划、组织专家论证,为项目的落实赢得了主动。

二是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去年10月全省高产农田建设工作会议之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迅速赴各县、市选择试点项目,组织项目申报,编制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制定实施计划,精心组织施工,效果是好的。截止目前,5个县、市确定的试点项目,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为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更好更实地把高产农田建设向前推进。今年5月,省政府在蕲春县召开了高产农田建设现场会,对今年高产农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现场会后,20个县、市借鉴现场会上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公安、麻城、监利、松滋等今年下达的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开始了泵站、涵闸、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农闲土地平整打下了基础;项目实施全部落实了项目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法人制、监理制等五项制度,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落实很好,资金到位率高,项目建设也颇具规模,多方面反映也非常好。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省政府颁发了《×××省粮食主产区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关于切实抓好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试点项目的情况和本部门项目管理的实际,试行了《×××省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省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现场踏勘暂行规定》、《×××省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测量技术规范》、《×××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省高产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暂行办法》、《×××省高产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初验暂行办法》、《×××省高产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实施方案》、《×××省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暂行管理办法》等。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各地普遍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建了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明确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项目实施中大都实行了项目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法人制、监理制等五项制度,高产农田建设逐步走向规范。

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各地反映情况看,我省高产农田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没有把高产农田建设摆上重要议程,普遍存在着一般号召多,实际行动少,会议布置多,检查落实少,纸上谈兵多,深入实际少。在座的县、市长们,不知道你们到过项目区的现场没有?了解不了解项目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知道不知道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亲自组织协调解决没有?加强领导决不是一纸文件、一次会议能了事的,要拿出精力,研究问题,解决矛盾,狠抓落实,才能把好事办好。

二是指导思想不明确。全省高产农田建设资金一年几亿元,用于20个项目县市,每县少则上千万元,多则数千万元,投入量大。但个别县、市申报项目,就是为了搞钱,弥补财政供养的不足,或者根本没有打算将项目资金全部用在农田建设上;有的虽然项目申报很动听,钱回去后只打算搞一块花木盆景,让领导来看看,应付了事;在项目选址上,既缺乏综合总体规划,又缺乏年度工作计划,甚至主观主义,随意干预项目合理选址;有的搞平均主义,洒胡椒面,一个只有几千亩的项目却分布在十几个乡镇。我这里讲的主要是领导的指导思想问题,还可以列举其它。县市长同志们,你们凭心而论,搞工业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千万元的项目跑断了腿,操碎了心,搞农业项目有这种精神没有?据我了解,高产农田建设项目,有的县市申报粗糙,实施粗糙,检查验收粗糙,管理粗糙。有的项目虽然完工了,但我们去看,却找不到感觉。希望你们要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省委、省政府用这么大的精力,动用这么大的财力,是为什么?就是要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做几件事,就是要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条件,这才是“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从今以后,挪用建设资金的,一要查处责任人,二要追回已拨资金,三要予以制裁。

三是规划缺乏综合性和科学性。虽然我们粮食主产区(县、市)都制定了高产农田建设规划,但规划的目标、任务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得力,与国家、省建设高产农田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从上报的各项目区规划看,虽然有的通过了,但还缺乏整体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不强,指导意义不大。这次,大家到日本考察,日本土地整理搞得好的关键就是科学规划,规划由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班,按高起点、高质量、高投入、高产出的原则编制。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规划设计报告,经济适用,简单有效,实施起来非常便利。按照科学的规划,他们一届接着一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积月累的长期坚持实干。

四是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各地普遍存在重申报、轻实施,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我在检查督办高产农田建设项目时发现,有的项目施工材料质量低 劣,新安装的U型槽大量毁损,有的施工工序极不规范,施工队伍素质极差;有的工程监理搞形式,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长效利用。新疆吐鲁番的坎儿井是当年林则徐主持兴建的,水井在地下,一百多年以后仍在受益。据了解,20__年项目,资金已拨付80%,至今仍未动工。现在,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国家和省拿出这么大一笔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不容易。不要以为,高产农田建设项目与工业项目相比,地方财政受益少,工作也就马而虎之。的确,与工业项目相比,地方财政受益是不大,但是,老百姓的受益大,农民的收入大,可以安天下。其政治经济意义绝不亚于办其它事业。

五是缺乏激励机制。有少数县、市自认为是粮食主产县、市之一,省里肯定每年会安排建设项目的,省领导急,他不急,部门急,政府首长不急。我观察这些地方的县市长们,工作欠积极、不主动,缺乏激情;建设标准不高,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我的看法是缺乏激励竞争机制。这种状况必须改变。9月21日上午,罗省长听取汇报时,明确提出要建立激励机制,不搞“一刀切”、“终生制”;申请建设项目不能搞普惠制,要引入竞争机制。你这个地方项目实施的不好,下一次就不给你安排项目,等到你觉悟了以后再安排。

六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这是好事。但是,有的地方,项目资金到达地方财政后,相关部门扯皮推委的现象十分严重,迟迟不能到位,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工期。国库支付是为了减化手续,防止挪用,我不知道这其中有什么窍门。有个市,一把手亲自出面协调也无济于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纪律的规定,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希望你们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拿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三、坚定信心,再添措施,确保完成今年高产农田建设任务。

九月二十一日,清泉同志专题研究农田基本建设的会议,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落实。

一是精心编制总体规划。去年,省高产农田建设办公 室汇集有关力量,编制了《×××省粮食主产区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这只是一个纲要。根据清泉省长的指示,这个规划要与“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按照“流域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协调”的原则,编制好“十一五”建设规划。规划要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全省总体规划很重要,各县市区的规划更为重要,更要务实。你们的规划应该有实实在在的操作性。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自然环境和区域实际,编制本地区分流域相对详细的高产基本农田建设五年规划;据此目标和任务去指导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规划编制要注意“四个结合”,即:把高产农田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与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结合起来,与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结合起来,与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结合起来。规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

省里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高产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制定。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后,报省政府审批。46个粮食主产县、市都要按照此要求编制实施计划。希望你们20个重点县市区先行一步。

二是尽快制定分年实施工作计划。各市(州)、县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根据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自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措施。一旦项目确定,要及时向当地干部群众公示,接受监督。今后项目实施中,这要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抓,向受益区群众说明情况,鼓励他们投工投劳,按照年度计划一项一项抓落实。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要联合起来组织相关专家制定适合我省省情的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标准和质量体系,建立一套规范的适合我省高产农田建设实际的实施细则。这个问题我去年交待邹清平、李红云同志负责搞一个标准,经过组织专家研究、讨论,这次会上发给同志们一个设计标准讨论稿,大家再认真研究一下,提出修改意见。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把这项工作抓规范,把这个基础工作抓上去。

三是创新建管模式和运行机制。高产农田建设实行县市长负责制,要求你们把高产农田建设拿在手上,克服重申报、轻实施,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创新建立实用的建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健全。要切实坚持“五制”,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这既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必然选择。农村的基本建设,今后要努力适应“五制”,不然,国家给农民的实惠,有可能被不法之徒盘剥了。农业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后续的使用管理,都是需要研究解决的大问题。过去我们建的水库、渠道、泵站、机站,修农田、建梯地、发展林果经济作物等等,管理方面都有许多不足,养的人还蛮多,因此要研究我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这是一次新的改造机会,是创新的新机遇。希望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在座的各位,认真研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两方面积极性的机制,创新建管新模式、新机制。对于正在执行的项目,从今年起,一定要严格质量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组织检查验收,符合省定标准的,酌情予以奖励;下一步计划项目的安排,要引入竞争机制,谁的项目准备扎实,经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就安排给谁,今后不搞“一刀切”、“终身制”,这样会把人养懒,孳生惰性。从今年开始,建立高产农田建设考核制度、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依照标准定期检查制度。建设项目只下拨80%的建设资金。对项目验收合格的给予奖励,对不能通过项目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剩余资金按原渠道返回,今后也不再安排项目。希望省有关部门把好人情关,学习日本办事认真的精神。

四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的资金,采取申请国家资金支持、省财政安排专款、各级政府自筹、开征水资源费等多种渠道筹集。省里正在制定文件,争取尽快出台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对征收所得的水资源费要严格确定使用范围,集中用于重点涵闸、渠道、病险水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水利建设的配套。罗省长还要求力争每年筹措10亿元资金,建设100万亩高产农田。此项资金的构成,一是争取国土资源部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亿元,二是省级投入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目前投入172亿元的基础上争取增加到2亿元。省里就是这么个资金盘子,今天给大家交个底,目的是要大家充满信心,同时也告诉你们,这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今后要长期干下去。国务院关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文件 也明确规定,今后地方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也要用于高产农田建设,形成中央、省级、地方三级投资体制。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在坚决执行取消农民两工的前提下,还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民营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参加高产农田建设。

省财政厅要针对财政改革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新情况,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拨付运行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计划按时拨付。

五是抓紧抓好项目实施。省国土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经报请国家审定。20个县市中,有少数是由于工作不重视,上报材料不正规,今年未批新项目,希望以此为戒,争取把明年的申报工作做好。农发项目的资金标准可能低一些,从我所看到的地方可以证明,资金少也可以办大事、办好事。今冬明春是项目实施的黄金季节。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项目工程实施作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与 招商引资办二、三产业放在等同或更重要的位置去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抢时机,扎实工作,大规模地组织项目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11月中下旬,在20个粮食主产区召开全省高产农田建设现场会,各地项目实施好不好,那时候就会见分晓。省高产农田办要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深入实际,检查督办,现场会不仅要有好的典型,也要看实施差的项目现场。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6篇

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大力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将土地环保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的约束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仅仅需要规划,更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尽可能改变或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力,改变单打独斗的“小作坊式”农业生产现状。三是宣传和激励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提高粮食产量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等,这些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加强生态农业的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农业思想。奖励使用最小剂量的化肥农药,科学管理土壤施肥,改变传统养分管理方式,使用生态有机肥料,奖励秸秆还田,推广低碳、低耗、低污染的种植方式。四是限制高污染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周边发展。高污染工业将导致土壤生态功能的灭失,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目前土地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尤以云南、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等省最为严重,这几个省的有色金属矿山较多,再生金属加工企业园区建设相对发达。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这就意味着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进行环境治理达标,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建立耕地污染补偿修复资金,做到“谁污染,谁治理”。根据不同农区耕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标准化建设,改善设施装备,推进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完备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另外,就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可以说,粮食产量“十连增”的背后是高昂的生态代价,过多使用化肥和农药,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成为长期滞留有毒物质的场所。

土地环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履职尽责。因为中央只是指导和督促,真正还需要地方政府放弃GDP挂帅的思想,为自己负责,为百姓负责,为后人负责。敢于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说“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占补平衡”中要更加关注“占补”质量平衡。土地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落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部门。记得在鄂州市调研时说过: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就需要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加强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建设的同时,严格执法。形成一个上下统一的、牢不可破的土地环境保护体系。

二、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筹资渠道和具体措施

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是完不成的,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染税和相关罚款纳入高标准农田投入序列。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鼓励社区和居民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目前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基本上靠政府投资。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更多的筹资渠道必将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战场,它集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于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相关制度的推动,只要高标准农田建设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当然这就需要有相关制度做铺垫,比如在国家进行补贴和奖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民承包地的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鼓励以联合方式开展生态农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产业;补助农田承包专业大户,补助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允许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省份拿出更多的资金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较少的、耕地面积较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省份。只有形成一个全国的“合力”,才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当然,不能忽视审计在资金筹措中的监督作用,没有良好的审计,很可能即使筹措到了建设资金,也可能成为寻租的机会。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

城镇化仍然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优质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与挑战:

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增多,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成为城镇化的土地征收对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不仅造成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流失,而且造成更多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资本的白白浪费。

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带来的耕地污染,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在农用地向城市用地流转过程中,土壤表面的封闭,造成土壤“呼吸系统”的堵塞,而基本农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也并非个案。在城市边缘地带,城市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增加了土壤中持久性的农化污染源。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直接威胁高标准农田的稳定性。目前还主要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旦不能解决,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益难以真正得以体现。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7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第8篇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基本农田特别是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和经济果林地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的用地管理,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设施农田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房地资规[]562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施农田和农田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的内容

设施农田主要包括设施粮田、设施菜田以及经济果林地,是指通过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生产辅助设施建设,形成生产区域相对集中、规模(50亩以上)连片、农田平整、排灌通畅、设施配置合理的高产稳产农田。

农田生产辅助设施,是指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必需设施,主要包括仓库用房(粮食、农资、农机具、冷藏、整理、包装等)、场地和必要的管理用房。

二、设施农田和农田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设施农田内新设立的生产辅助设施,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尽可能利用原有的设施进行改造和扩建,生产辅助设施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的适宜性,尽量不占用耕地,用地规模应与农业生产需要相适应。

三、农田生产辅助设施的用地规模

设施粮田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占设施粮田面积的比例一般控制在0.3%(2平方米/亩)以下(含已有的生产辅助设施用地)。

保护地设施蔬菜基地,其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占设施菜田面积的比例一般控制在0.9%(6平方米/亩)以上(含已有的生产辅助设施用地)。

经济果林地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参照保护地设施蔬菜基地标准。

四、农田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的用地管理

1、申请:

(1)申请对象:注册在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2)对确需新建农田生产辅助设施的,由所在镇或建设单位将拟建设项目相关的位置图、项目名称、功能和设施农田及设施的现状情况等资料,向区农委提出申请。

(3)申请建设生产辅助设施,符合文件要求的,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文件范围外的,若该用地符合设施粮田、设施菜地和经济果林地的基本功能要求,并达到规范化用田(由农委审核认定),其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管理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2、认定:

由区农委、区房地局共同按国土资发)511号的文件要求,对项目性质、功能、规模等进行审核认定。

3、备案或审批:

生产辅助设施建设要规范手续,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申请对象建造的场地及轻型结构的仓库、管理用房(限一层),视同临时建筑。

建造临时性农田生产辅助设施占用农用地的,由建设单位签定复耕保证书,并经区农委和房地局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农委备案。届时建设单位按要求恢复成耕地,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确需延期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提出申请,并按原程序进行认定、审核、备案。

建造永久性农田生产辅助设施占用农用地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涉及农用地转用指标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补充耕地指标由各镇自行解决。

4、土地变更调查:

对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农田辅助设施用地,必须及时进行土地变更,注明实际地类。其中实行备案的设施用地占用的耕地,在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不作为减少耕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