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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12-04 11:05:04

电子合同管理

电子合同管理第1篇

【关键词】 B2C电子商务 供应链整合 协同管理

一、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优势和现存问题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指利用互联网及快递,把商品直接送进客户手中的一系列过程。通过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不仅可以把货物直接运送到顾客手中,避免中介的参与,降低价钱,还可以直接对商品质量负责,尽快回应客户的反馈。由于是直接利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商品派发,所以不需要空间进行销售,还可以极大地丰富商品的种类。正是因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这种优势,才促进了B2C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则是为了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其中原料供应、产品生产、仓储配送以及销售部门进行有机的整合并协同管理,以达到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目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加快B2C电子商务企业对于新形势的适应;同时,通过对B2C电子商务的整合,可以和客户进行更直接有效的交流,可以改进服务,以提升企业的效益。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想要高效的运行,就必须依靠高效的物流系统;现在较为流行的方式是自建物流系统,比较成功的有京东、苏宁、亚马逊等等。这些B2C电子商务企业会通过建立自己的物流体系实现货物的直接派送,这一点不同于淘宝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情况。但这种供应链系统信息都是B2C电子商务公司内部进行管理调节的,如果有信息不通畅的问题,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信息集成也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面临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信息集成要求对动态的数据进行实时整合和处理,实现无缝化管理。但就目前状况来看,由于信息传递方式以及设备的限制,信息集成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对B2C电子商务的效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以协同管理的角度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整合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实际上就是在商品从原料到成品最后被卖进客户手中这一过程中,所有相关的环节以及人员组成的一个供需圈。作为一种全新的模式,现今的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主要是围绕着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的;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为了适应全球化的发展,开始加大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速度。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企业在供、需中都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涉及到原料的采购,从产品设计到加工以及销售它都有参与,这就加大了企业运营的压力。而B2C电子商务的出现则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很积极的影响,通过对企业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销售压力,从而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根据在协同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可将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协同分成下面两个方面。

1、企业内部所进行的协同

在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者相同部门,不同分工的部门之间进行协同被称为企业内部协同。一件产品从原料到消费者的手中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实现:首先由采购部门进行原料的采购,其次生产部门则将原料加工成一件件合格的产品,然后产品会被送到仓储部门进行保存或者销售部门进行销售。协同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内的资源、信息以及人力进行合理管理和分配,使企业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尤其是B2C电子商务企业,虽说外在看起来就是一个网上销售平台,但其内在却是十分的复杂,甚至比起一些做线下销售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企业中任何一个部门控制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整个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崩溃,所以企业只有实现内部协同管理,才能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相结合,为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打好基础。

2、企业外部所进行的协同

与内部协同相对应,企业的外部协同主要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配合。现在国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市场的经营方向很难确定,为了应付现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以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为联系的企业进行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这样不但可以发挥各自的长处,尽快完成对市场形势的控制,还能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客户的认可。如果企业与企业之间不能很好地进行协同合作,那么其在整合过程中就会产生种种矛盾,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也就无从说起了。可见,企业之间进行协同合作十分重要。

三、协同管理视角下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策略

在过去,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是企业中的内部过程,其所包含的内容是企业对产品从原料送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所进行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意义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协同管理策略的视角来看,它不再是一个个独立的项目,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物流配送企业,都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全局。所以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系统的考虑,并把协同管理策略运用其中。同时为了能实现更好的效果,就要改变过去的观念,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的系统化,把协同管理的策略真正用到B2C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

1、完善供应链的硬件设施。

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必须要有完整高效运行的配套系统才能进行更好地整合,以适应其发展。只有具有完整配套设施的供应链,才能保证正常的运营,才能保证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掌控。所以,每个处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企业都要根据需要尽快建立基础设施,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以保证能跟上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实现协同发展。既然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以网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加快网络设施建设,无论是内网还是外网,都要重视起来,不能因为网络问题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造成损害。同时,还要把内网和外网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地实现互联网“互连”的功能,不仅要使信息在各个环节之间都能共享,还要实现其无障碍无延迟的进行信息传输。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物流是与消费者联系最为紧密的,在进行产品的运输中,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就是物流信息,所以物流设备的建设应该是重中之重。如果运输更依赖第三方物流,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可以除去其不必要的部分,不必进行整合,以此来节约企业的成本。同时光有完善的设备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只有建立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才能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完美整合。

2、加强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整合的管理

在硬件设施能满足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运行的条件下,还应该通过制度的完善并加强管理来实现其有机结合。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主要还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为了这个目标,在对其整合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管理制度的设立。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信息方面。只有实现信息的同步以及能进行有效的沟通管理才有意义。二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本质上来说,利益才是联系整个供应链的纽带,所以对利益的分配一定要合理,不然就有可能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供应链的解体。三是建立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危机处理机制可以根据状况作出反应,尽量减少损失,以保证结合体的正常运营。

3、从文化协同的角度对其进行整合

相对于以上两个方法,文化方面的协同管理更有其优势。利用文化交流在各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使各成员有共同的追求目标,使他们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做出更大努力。文化协同体现在精神层面,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精神,作为一种商业模式,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也不例外,为了实现其更好地整合,可以利用文化精神对整合起到促进作用,其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还能让整合变得更加容易。为了实现文化协同,各成员之间不仅要加强沟通与交流,还要对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规范,以防出现相互推脱的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对协同管理策略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运用,以期能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对其灵活熟练的应用,这样才能让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得以顺利的进行,在进行协同管理策略下实现总体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徐琳宏、于海滨:浅谈基于推荐的电子商务系统[J].科技信息,2010(9).

[2] 邓美秋、陈英杰、宁斌:商贸批发市场经营模式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2(25).

[3] 李斌:面向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平台构建[J].企业经济,2010(5).

电子合同管理第2篇

20世纪末叶,电子商务首先在科技领先、经济发达、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国家中展开。最为中国老百姓所熟识的“网上购物”等交易方式,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而从国际进入国内。加入WTO,电子商务在我国将步入与国际接轨的快车道。作为合同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对如何监管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课题。电子商务的功能主要有网上广告宣传、网上交易和交易洽谈、网上订购产品及货币支付、电子账户管理、网上商品送货及查询、征求用户意见等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合同监管应以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为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求电子商务合同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电子合同管理第3篇

【关键词】管辖;电子商务合同;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55-01

一、电子商务合同管辖权问题的缘起与冲击

管辖与国家密切相关,就管辖的类型而言,分为国际管辖和国内管辖,国际管辖可以分为:属人管辖、属地管辖、普遍原则管辖、保护性原则管辖;国内管辖可以分为:法定管辖、合意管辖或专属管辖与任意管辖。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较传统合同的诉讼管辖更为复杂,它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司法管辖理念。传统合同纠纷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确定法院管辖权的,但是在当今网络全球化背景下,管辖权的地域界限很难划清。传统诉讼管辖规定的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缔结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所在地等较为容易确定,,其法院管辖权是相对明确的,而传统的管辖依据在电子商务合同缔结中常常变得错综复杂。一般来说,确定了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地点,就能确定商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引发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如何将传统管辖权规则适用于网络空间,法院是否有可能超出管辖范围对非管辖区内的被告行使管辖权以及原告应当在什么地方对被告提讼,就成了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新问题。

二、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理论争议

由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电子商务合同中交易的双方可能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合同的标的物也可能不在双方的国家或地区而在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有关涉外电子商务合同管辖产生的贸易惯例或自治协议,诚有其价值。对于电子商务合同是否仍能依照国家理论来构建起管辖规则呢?存在争议。目前,我国法院在处理电子商务合同的纠纷管辖是仍主要运用已有的法律规定,结果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困难。比如在传统的合同中比较容易确定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所在地的管辖。但这些在电子商务合同的缔结过程中都是极其不确定性的或在经济上继续运用已有规则是并不合理的,不利于确定管辖法院、法律适用、裁判的执行。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的确定主要有三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电子商务合同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其中体现的是私法领域中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基本原则,电子订约双方可以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协议选择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所在地其中的一个法院做为管辖法院。

第二种观点,认为认为电子商务合同管辖可以采用“被告住所地”确定。在此借鉴了公民的住所地的理论,以及网址具有类似于地理空间的属性,一个特定的网址是稳定的并与服务供应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网址能成为管辖权的基础。

第三种观点,认为认为认为电子商务合同管辖可以采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分为不经由互联网的合同履行和经由互联网的合同履行两大类。在不经由互联网的合同履行中,可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的规定确定管辖。对于经由互联网的合同履行中: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来确定管辖,没有约定的则合同履行方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就以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履行地。

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确定,作者认为采用“合同履行地”来确定较为合理,目前,国际上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法院管辖的原则。如1968年《布鲁赛尔公约》和1988年的《络加诺公约》。在电子商务合同争议中缔约一方可以在另一方所在地,只要另一方所在地是合同义务履行地。除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外,大量的争议可以根据“合同履行地”规定确定管辖权,其体现了贸易惯例、自治协议以及追求效率的原则,诚有其价值。

三、 完善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建议

面对信息经济的“大时代”,我们洞察到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应在其开放性,然而究竟存在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合同是否仍按照国家理论来构建其管辖规则呢?目前,我国的《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尚无专门的电子商务合同管辖规定,作为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的专门立法的《电子签名法》也仅是对电子签名和认证的规定,在处理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问题时并无专门的管辖理论,即使我国通过司法裁判过程中总结了一些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管辖的判例原则,还存在一个上升为司法解释的程序,否则,这些判例原则也不能对其他法院产生约束力。对于这样的情况,除了采用已有国际与国内的普遍做法外,如“合同履行地原则”,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相关管辖理论的探索的重要性的同时,加强各国之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例如,美国《统一计算机交易法》就虚拟空间中发生的管辖争议,提出了一些极具参考价值的规定,这些为我们提供了完善电子商务合同诉讼管辖法律缺失问题的宝贵经验。

参考文献:

[1]秦成德.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2]刘满达.电子交易法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电子合同管理第4篇

1、电子档案的基本特点

电子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电子档案除了具备一般档案的本源性、回溯性联系性、社会特征外还具有其他的特点:对软硬件系统的依赖性;文件类型的集成性;信息与载体之间的可分离性;时效性强,周期短;加工的标准化、信息的海量化和检索的智能化。

2、医院的电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线条多医院档案管理一般由设在行政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室负责,综合档案室一般只管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

(2)医院电子档案管理的意识和制度不健全

有些医院虽然建立了档案管理,但实际运行效果不够理想,不少部门人员档案意识较淡薄,一些人员经常把档案材料随意存在自己的办公室,不能及时归档,导致档案材料丢失或欠缺。

(3)电子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失、损坏现象较普遍

3、医院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1)电子档案的收集

收集范围是医院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电子文件,均应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文本文件、图像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其他文件(图形文件、数据库文件、超媒体衔接文件等)。

(2)电子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医院的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档案的基础工作标准,包括案卷质量标准、归档要求标准、全宗划分标准、分类要求标准等,使档案从立卷到归档等工作有序可循。

(3)电子档案的利用

电子文件归档成为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在做好保管的前提下,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利用上,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电子档案的利用一般由三种方法:1)直接利用。2)网络传输。3)提供拷贝。

4、医院电子档案的管理

(1)医院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管理的共存

目前由于电子文件的证据性、管理制度、管理技术与方法、管理设备、通讯设备等方面仍存在各种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针对医院科研的特点,为如实反应医院科研活动及其成果,必须有针对性地实行纸质和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只有纸质文件的,如试验记载、取样调查、化验分析数据、会议资料等就只归档纸质文件;即有纸质文件,又有电子文件的,如上题论证报告、成果申报书、统计数据等就即要保存纸质文件,又要保存电子文件。

(2)医院电子档案的同步管理

医院电子档案管理要遵循同步管理要求,即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同步管理,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同步鉴定、同步整理、同步著录和同步利用。

(3)医院电子档案的提供利用

由于医院科研成果均拥有知识产权,再加上电子档案信息内容的易改、易复制等特性,在网络普及的今天,医院电子档案工作者在提供利用是应采取适宜的保密、防范措施。

5、制定科学、合理、严密的电子档案工作标准和规范

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和不规范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有关,因此,切实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严密的电子档案工作标准和规范是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医院应当针对需要管理的电子档案类型及档案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备的电子档案管理的工作标准,且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来操作,这一方面能够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能着实提升电子档案的管理效率。对于工作标准的执行一定要落实到位,可以另外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标准的操作以及高效的工作表现要给与肯定与奖赏,对于不合规与不符合标准的操作过程要给与相应惩罚并且引以为戒,这样,才能让标准更深入的落实到每一个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中,从而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

6、加强医院电子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具体措施

(1)电子档案的有效收集。收集范围是在医院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电子文件,均应收集。如:图像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其他文件(图形文件、数据库文件、超媒体衔接文件等)。

(2)电子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医院的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档案的基础工作标准,包括案卷质量标准、归档要求标准、全宗划分标准、分类要求标准等,使档案从立卷归档等工作有序可循。

(3)电子档案的合理利用。电子文件归档成为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在做好保管的前提下,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利用上,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电子档案的利用一般有三种方法:直接利用。直接利用是利用者通过档案馆或另一个检索机构的电子计算机,在档案馆或网络上直接查询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可以减少大量的管理工作,为利用者条放那个技术支援,使更多的读者同时利用同一份电子档案;网络传输。通信与计算机技术结合,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网络环境。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距离传输,不仅更为方便、快捷、可靠,而且为医院远程会诊提供了技术支撑;提供拷贝。电子档案具有良好的复用性,档案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移动硬盘、U盘等载体向利用者提供记录在特定载体上电子档案。

电子合同管理第5篇

1.1电子政务战略管理

电子政务战略管理是一个以政府信息化为目标的动态管理的过程。为保证此目标的成功实现和政务进度的正确谋划,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对各信息主管部门进行控制,使得各级信息主管部门能够将这种谋划和决策顺利实施,从而快速准确的实现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战略管理主要包含一下四方面内容:(1)战略分析:根据政府各个部门的不同职能,分析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分析内部条件,明确各部门具有的资源情况以及实施能力。通过对电子政务进行战略分析,对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整体把握。(2)战略选择: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之上,根据实际情况,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与之对应的电子政务建设思路,并运用国外先进技术选择正确的战略,选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符合我国政务发展目标的电子政务战略,从而制定出相关政策和计划保证政务发展所需的资本和人力资源。(3)战略实施:战略实施就是指按照制定的战略进行实际行动,将战略转化为现实的关键步骤,其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对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合理规划,文化制度建设和处理战略实施中的各项矛盾,确保这几项内容的正确实施,从而以保证战略实施的成功。(4)战略评价:战略制定的优劣,战略执行的好坏都必须通过战略评价得出,只有对制定的战略进行全面评价,才能体现出电子政务战略实施的真实效果。如过评价效果不好,说明指定的策略有偏差,应根据评价结果并参考实际情况及时对调整电子政务战略。战略评价结果往往会成为新战略制定的依据,通过对其不断的改进,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电子政务战略。

1.2电子政务项目管理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管理,可以对有限政府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控制,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电子政务的项目管理主要由五个阶段组成:项目规划、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和系统运维。电子政务的项目管理所涉及的业务主体众多,管理量巨大,合理管理存在难度。电子政务的项目管理所涉及的业务主体主要有: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核者、组织者、审核者、申请者、建设者、第三方监督者等。对这些业务主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的规则和标准,建立一整套项目运行的标准规范,使得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理等工作可以顺利实施。高度重视电子政务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规划,对项目需求进行合理分析,保证电子政务项目的投资预算得当。在电子政务项目执行前进行评估,所有电子政务项目主体都必须通过信息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才能拨发电子政务项目资金。加强项目执行后的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项目验收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可通过外包、托管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使项目顺利完成。

1.3电子政务服务管理

发展电子政务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更好的为民众提供便利。电子政务服务不仅指政府向社会民众提供服务,而且也包括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服务。电子政务服务可使社会和政府内部各部门通过互联网直接提获取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与之对应的,电子政务的主要服务形式也有两种:一是面向社会的,二是面向政府内部各部门的。。电子政务服务管理主要有协同管理、质量管理、保障管理和客户管理四方面内容。业务协同管理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服务流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电子行政监管制度,保证电子政务服务正常运行;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管理是服务保障管理的最主要的保证形式,互联网服务管理的方法是一种十分快捷的方法,围绕着客户需求对互联网的服务进行优化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是为了保证政府能够顺利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

1.4电子政务组织管理

电子政务组织管理由三部分组成:1、组织机构;2、管理职能;3、运行机制。为保证政府管理职能的正常执行,电子政务管理机构主要由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和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必须不断进步,不断发展,必须拥有一整套完整的执行机构,才能保证电子政务的持续发展。电子政务的管理职能主要有五种,五种职能分别为:计划职能、协调职能、建设职能、立法与执法职能、监督与评价职能。在满足政府的基本要求之下,电子政务管理职能应明确规定其内容和性质,进而形成一套完整全面的职能体系。电子政务管理机构的运行机制有四方面内容,彼此之间相互联系,它们分别是:规划预算机制、项目管理机制、业务协调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良好的电子政务管理机构运行机制是保证电子政务正常运行的关键。

1.5电子政务的运行环境管理

电子政务的运行环境管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电子政务法律建设、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电子政务法律建设涉及电子政务管理中每一个环节,其影响之广,严重制约了电子政务发展,因此为保障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转,保证电子政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遵所建立的电子政务法律保障体系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要修订与电子政务发展和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政府机构的信息资源能够合理利用,同时保证服务系统建设、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安全建设的正常执行。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电子政务运行环境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建立信息系统备份中心、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统一信任体系等。切实做到防御工作与防范工作相结合,按保密管理的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建立合理的等级保护制度,采用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不同的部门采取分级、分层、分域的保护,实现电子政务全面安全,从而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充分发挥了行业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是一个拥有标准化机构和大量技术专家的标准服务体系。应加大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的实施力度,并积极将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应用到现实工作中来,使得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作用。

2结语

电子合同管理第6篇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结构分面化的基本概念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结构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所谓宏观结构就是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顶层框架的架构,而微观结构是指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元素的构成。本文主要研究的是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结构的分面化问题。

所谓“分面”,是指可以表征一类事物某一方面属性的一组简单概念元素。对于同一类事物,可以用多种属性作为划分标准,形成多个面——分解[1]。在所形成的多个分面之间,是相互独立并行的,因此各分面内的元素就可以进行组合——组配。这种组配由于有“多个面”参与,所以可以多维地、全面地揭示事物的属性;由于参与的“多个面”是组配的,所以又可以灵活地、方便地揭示事物的属性。

而所谓的“分面化”,则是指从系统角度出发,运用分解和组配的方法建立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结构的架构过程。分面化往往是相对于单一线型化而言的。由于在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宏观结构的架构上存在着多维分面化架构与单一线型化的架构,而且,在时间上,单一线型化的架构产生于多维分面化的架构之前,所以,研究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结构的多维分面化,首先应该研究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化的架构。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化架构的分析

所谓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化架构,就是指在架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宏观结构时,将电子文件作为一个固定的实体,然后,按照文件管理流程一维地将电子文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的元数据,然后再依次对所划分出的不同类型元数据再进行细分,由此所形成的单一线型的结构。这种单一线型化的架构方式,典型的是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标准》为代表,该标准首先是将电子文件依据文件管理流程划分成几个不同类型的元数据,即划分为“文稿、文件、文件组合、文件集”等类型的元数据,然后在这基础上,再进一步对“文稿、文件、文件组合”进行细分,从而在“文稿”下再列出文稿的特征元数据、在“文件”下再列出文件的特征元数据、在“文件组合”下再列出文件组合的特征元数据及在“文件集”下再列出文件集的特征元数据,由此便形成了单一逐级划分的线型框架架构。

具体来看,该标准对“文稿”细分出了“责任者”、“描述”、“语种”、“题名”、“主题”、“来源”、“功能”、“日期”、“关系”、“权限管理”、“内容范围”十一个特征元数据,这些特征元数据,都是描述“文稿”所应有的;对“文件”的细分,也是分出了与“文稿”相同的十一个特征元数据,这是因为文件与文稿都是具有相同性质的电子文件,所以,描述它们特征的元数据也就必然是相同的,同样,“文件组合”、“文件集”也是与“文稿”、“文件”具有相同性质的电子文件,其差别仅仅是文稿、文件、文件组合和文件集是电子文件表现的不同形式和级次而已。所以,在对“文件组合”、“文件集”的细分,其细分出来的特征元数据也与文稿和文件的相同。

由此可看出这种单一线型化宏观结构中隐含着大量的相同的元数据元素,即元数据元素的冗余度很大,这种冗余度而且会随着对元数据不断细分,会呈几倍或几十倍的倍率增加,其结果相同元数据元素的数量极其庞大。

再对电子文件的文稿中的“责任者”进行细分,又分出10个描述文稿“责任者”的特征元数据元素,分别为“责任者类型”、“个人ID号”、“个人姓名”、“部门名称”、“职务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数字化签名”、“机构标识符”、“机构名称”,同样对文件、文件组合、文件集中“责任者”进行细分,分出来的特征元数据元素与文稿中的“责任者”下的特征元数据元素也完全相同。由此可见,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化的宏观架构会导致元数据严重冗余,数量庞大,十分不科学。

为了降低冗余度,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标准》采用了减少对元数据元素细分的方式来减少相同的元数据元素,其具体做法是对“文稿”下特征元数据元素都没有进一步细分,仅有如“责任者”、“题名”、“权限管理”、“主题”等特征元数据,而对“文件”、“文件组合”和“文件集”下的特征元数据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减少“文稿”下特征元数据元素的冗余。但也有其局限性,就是降低了元数据元素的专指度,仍以“文稿”的“责任者”为例,如不对其进行细分,那么这个“责任者”元素就很不专指,就很难确切地表达责任者的类型,是机构团体责任者还是个人责任者,以及责任者的部门名称、职务、联系方式、数字签名等具体含义。

由此可见,单一线型化宏观架构局限性是:

(1)因其对电子文件是按照单一线型的逐级划分方式进行的,使得元数据冗余呈倍数上升,冗余度十分大;

(2)为降低冗余度,减少细分级次,又降低了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元素的专指度,表达语义不具体;

(3)因其是一维展开的,难以多维、灵活地揭示电子文件的特征。

正因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化架构存在以上的缺点,才促使人们努力完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架构,因而才有分面架构的出现。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的分析

所谓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就是指在架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宏观结构时,利用分面的方法,将电子文件划分成多个分面,各个分面内的元数据元素可互相进行组配,从而形成满足各种需求的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多维分面化架构典型的是以《澳大利亚文件管理元数据方案》[2]标准为代表,该标准采用分面的方法,将电子文件实体分为“文件”面、“责任者”面、“业务处置”等面,其中,每一个分面之下,再细分成亚面——类型面和依附于类型面的亚面—特征描述面,这样面和面之间可以组配,亚面和亚面之间也可以组配,便形成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如以这样的结构同样表示“文稿”、“文件”、“文件组合”和“文件集”的责任者特征,就可以将文件分面与责任者分面进行组配来表达,见图1所示。

图1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文件分面与责任者分面的组配

从图1可以看出,文件分面下的“文稿、文件、文件组合、文件集”它们分别可与责任者分面进行组配,从而可以形成多种责任者类型——如文稿责任者类型(内部责任者和外部责任者)、文件责任者类型(内部责任者和外部责任者)、文件组合责任者类型(内部责任者和外部责任者)、文件集责任者类型(内部责任者和外部责任者),也就是说采用多维分面化架构可以达到同样的单一线型架构细分的效果,但是其结构却更简洁明了,元数据元素的冗余度也大大减少。由于多维分面化结构是可以多维组配的,因此,除了分面与分面之间的组配外,还可以在各分面内进行亚面与亚面的组配,也就是各分面下的子分面与子分面进行组配,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当责任者的“内部责任者”亚面与责任者的“特征”亚面组配时,就可以形成“人员责任者的ID,人员责任者名称、人员责任者时间、人员责任者授权、人员责任者联系方式、人员责任者关系、人员责任者概况”等一系列表示人员责任者的元数据元素,同样,将单位责任者、机构责任者、组织责任者分别与责任者的特征亚面组配,也可以形成单位责任者、机构责任者和组织责任者一系列表示责任者特征的元数据元素,其达到的效果也如前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架构细分所列举出的责任者特征效果一样,同样,采用这种多维分面化架构,不仅元数据元素的冗余度大大减少,而且也使元数据的宏观结构的安排更合理。

图2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责任者亚面之间的组配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的本质

从上面对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的分析,似乎“组配”是多维分面化架构的本质,其实“组配”仅仅是其的表面现象,而其本质却是对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系统的分解。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也是一个系统,而多维分面化则正是通过对该系统科学分解而架构起来的,即通过对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综合分析,通过分解,建立起多维分面,而分面组配仅仅是对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系统的分解在结构上所进行的还原。由此可见,“组配”现象下隐含着“分解”。

因此,多维分面的分解必须科学,必须具有理论的指导,否则为分解而分解。

缺少目的性。目前在国际电子文件管理领域,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其分解都是基于电子文件管理连续体理论来进行的。如前所述,将电子文件元数据系统,分解为文件面、责任者面和业务处置面,其理论根据主要是依据电子文件管理连续体理论的三个实体来划分的,即依据文件管理连续体理论的文件实体轴形成文件面、责任者实体轴形成责任者面、业务处置实体轴形成业务处置面,所以,将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分解为文件面、责任者面和业务处置面是具有其内在的科学性的。不仅如此,由于多维分面化架构的科学性,因而其形成的分面架构又被国际电子文件元数据管理领域所共同认可,并进而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制定的国际标准《ISO23081-1信息与文件—文件管理过程—文件元数据—第一部分:原则》所采纳,从而成为国际标准的多维分面架构。

由此可见,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多维分面化架构具有很明显的优势:

(1)依据电子文件管理连续体的基本理论进行面的多维分解,符合电子文件管理的规律,具有科学性与理论基础。

(2)采用面的多维组配,可灵活地组配形成所需的各种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从而可多维地、全面地反映电子文件特征,因而功能更加强大。

(3)采用多维分面架构,优化了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宏观架构,促进了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的宏观架构的标准化,因而十分有益于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及法律凭证价值的实现。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对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单一线型结构和多维分面结构的比较分析可看出,单一线型结构存在数据冗余、体系庞大、专指度不高等缺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多维分面架构却有显著的优点,其采用分面的方法,使得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能更加灵活地运用,能更加多维地全面地揭示电子文件的属性,能更加完整地反映电子文件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电子文件领域,多维分面方法是值得充分重视与研究的,同样,在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宏观架构的制定过程中,也应积极采用多维分面化架构,从而提高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标准化程度,提高对电子文件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效率.

【参考文献】

电子合同管理第7篇

从全国范围来看,电子文件的立法源头可追溯至1995年。十五年来,我国已有部分法律法规将电子文件纳入法条,确立了电子文件的法律地位,赋予电子文件相应的法律效力。1995年10月,清华大学档案馆制定的《关于机读(电子)文件归档的暂行规定(试行)》,对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归档单位与分工、归档的方法和要求做了具体规定,并设计了《机读(电子)文件归档目录》样式。1999年3月,《合同法》第11条中,“数据电文”显然指的是电子文件。其首次赋予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与书面形式同等的法律地位。但该法条仅对合同有效。1999年,国家档案局颁布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6月,国家档案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为电子文件的法律地位确立提供了良好的开端。8月,《电子文件归档与归档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在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局务会上获得原则通过,并选定了上海市政府、杭州市政府等单位的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进行试点。2003年,《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行。同年5月1日,《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颁布实施。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给予电子文件法律地位的确认,尽管此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商务领域,但是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不容否认的。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电子文件管理机构职责,电子文件形成、归档、移交等工作规范,相关人员奖惩细则,为电子文件的全程管理提供导航。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确立,为电子文件法规体系构建搭建了理论基础平台。与此同时,部分省市也制定有关规章、标准等,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电子文件法规体系构建铺设了实践基石。例如,《上海市国家行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福建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等。此外,《档案工作基本术语》、《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与管理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企业档案工作规范》、《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999)、《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陆续公布施行,也奠定了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提供了相应的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

电子文件法规体系构建的原则

电子文件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讲仍然是国家法规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在构建电子文件法规体系过程中必须遵循一般性的立法原则。科学性,只有科学性的法律法规才能令人信服,以规范个体行为。适用性,法律法规的建立必须考虑到时间、地域的适用性。合理性,法律法规虽然具有强制性,但只有合理的法律法规才能让权利主体所遵守。系统性,任何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规章都需要遵循系统性原则,体系构建则更需系统性做先导。可操作性,法规体系的建立的根本目的是执行,一套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便失去了其应有的效力。规范性,法规体系本身要具备规范的特性,才能去规范法律法规所要规范的主体和客体。概括性,构建法律法规要选用高度概括性的语言,方能全面、周到的将宏观与微观协调好,避免粗枝大叶或是繁文缛节。另一方面,电子文件法规体系始终是适应电子文件而产生的,因此,其法规体系构建还必须全面考虑电子文件的特殊性,具体制定原则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是不可分割的概念,构建电子文件法规体系的主体应包括理论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理论上应自上而下,从整体上把握法规体系建设的方向,夯实立法之根本,实践中鼓励自下而上,提高法律的实用效力。效仿与创新相结合。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电子文件法规体系的建设应全面考虑国际形势,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吸收其合理的、有效的精髓。与此同时,兼顾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立足于我国国情,建立适用于我国的电子文件法规体系。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电子文件是技术更新的产物,无论其保存与利用,与载体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电子文件法规体系建设应重点将技术更新、应用、操作等考虑其中。基于电子文件与技术的依赖性,决定了电子文件管理的安全、保密等特殊性质,建立确保电子文件长期保管、有效存取、方便利用的法规体系保障。约束与指导相结合。法律具有强制性、法规具有规范性、规章则具有指导性,电子文件法规体系的构建要以法为轴心,以法规为直径,以规章为圆周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法规体系。以指导为主,管制为辅,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解决思想僵化的问题,变被动为主动,才是改变责任主体的有效法规,也是法规体系价值的最大化。稳定与动态相结合。法规体系的构建绝对不能朝令夕改,必须以统一、稳定为平台,才能确保电子文件管理的统一与规范。这里所谓的动态是指,构建电子文件法规体系时的动态发展眼光。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需要几年的时间,且法规体系需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因此,要切实考虑未来一段时期内电子文件的动态发展,也就是预知。权、责、利相结合。“在信息社会,权利是多元的,它表现为权利本身的广泛性和权利主体的多元化。涵盖档案资源方、档案管理方和档案用户等多个权利主体。”[1]电子法规体系构建中要正确处理好权利、责任、利益的关系,使三者共存于合理的法规体系中,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电子文件法规体系结构

电子合同管理第8篇

关键词:电子档案;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是指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把资料完整储存在计算机中,与纸质档案相对应,且能达到传统档案详细程度的一种新型档案模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档案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其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本文主要分析电子档案在档案管理中的重要性,希望通^科学、公正的分析,将电子档案的真实面貌呈现出来。

1、电子档案的基本要求

1.1 完整性

电子档案与其他文书档案一样,由于组织机构不同,制言语主、发文、收文、整理的要求亦有所不同;由于行业不同,规格、形式、期限、组盘的方式亦有所不同;由于专业技术水平不同,有关人员知识、技能、方法的标准亦有所不同。而且在基建、设备、科研、房地产等领域,内部文件、外来文件、审批文件、评审验收文件,经常处于滚动状态,如不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使信息资料失散,造成档案不完整。特别是电子管理部门立体交叉,工作人员结构复杂,管理形式多样,也会导致电子档案的不完整,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1.2 原始性

电子档案不同于纸质档案材料,电子档案的生成往往是“由实变虚”致使“原始状态”失真,尤其是在电子档案的生成、传输、接收、储存的过程中,它既是原始的,又是复制的,它不同于纸质档案的原始性。各种各类的电子文书档案,特别是制作磁盘、光盘、磁带、影像时必须保证电子档案的原始性。

1.3 真实性

电子档案可被原样复制,亦可在复印中变质,而且被修改后不会留下痕迹,所以在电子档案的建立、检查过程中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电子档案极易失真,这不是电子文件本身的缺陷,而是在形成电子档案的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方法、软件、格式不同,因此,信息内容“出错”的概率会高于传统档案。

1.4 安全性

电子档案的数据、文字、影像极易被非法操作更改,容易被“黑客”击伤,可被随意篡改信息,这些都会直接损害电子档案的安全性,而且磁盘、磁带的支持体,也易产生静电,直接影响信息再现,出现不安全问题,吸引尘埃导致卷曲、磁粉脱离、磨损生霉等。因而,必须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2.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传统档案管理的流程,在内容、时间及顺序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电子档案对软硬件设备的依赖性更强,且更易更改、流失等特点,常常会使人们对电子档案的信息真实性产生质疑,因为电子档案信息的载体与存放地点均可以不固定,复制后真伪难辨,存在难以认定是否为“原件”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使电子档案的形成、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得到有效约束,并在每个环节上采用制度与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切实避免信息失真的隐患,这样既可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规范管理,又能维护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原始性,使人们对电子档案产生信心。然而,传统管理制度已无法适应电子档案文件的管理,必须结合电子档案发展的具体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健全和科学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2.1电子档案的形成制度要进一步完善

在形成电子档案的过程中,必须遵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标准,对于不同媒体电子档案的接收、存储、参数指标和载体形式加以规范。同时,对于电子档案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也应一同加以保存,以保证形成的电子档案具有完整性。

2.2电子档案要执行更为科学的归档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归档制度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归档是整个文档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但是不同于纸质档案的是电子档案的归档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检测档案文件在相应软硬件环境下的有效性;检查同电子档案有关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以保证内容和相关说明与描述的一致性;电子档案机读目录及相关软件、说明等也应同时归档;电子档案所使用的存储载体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档案管理部门还要对电子档案的归档时间、范围及归档方式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以维护电子档案在程序上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在归档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参照进行,目前,我国已通过先后颁布实施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与要求,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确保了电子档案在归档过程中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3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

电子档案归档后就需要一套严格的保管制度以确保其安全。首先,要把住存储载体的质量关;其次,要规范存储载体的保管条件,电子档案的保管应远离有害气体与强磁场环境,并建立一个适合磁、光介质保存的物理保管环境,同时保持良好的温度、湿度环境;再次,加强计算机的病毒检测,确保保存电子文件的载体不带病毒,并将载体置于保护状态,同时,注意对加密电子档案的管理最后,为了确保记录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可读性,以及载体无损伤,应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安全性检查,一旦发现信息或载体产生损坏时,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护措施,进行拷贝或修复工作。

2.4规范电子档案的利用制度

在电子档案利用阶段,相关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提供利用过程的管理和对人员的管理两方面。要制定完善的电子档案利用制度与规则就必须对上述两个要素加以明确。在利用制度中对利用过程和人都应做出较为明确的要求。一是对利用过程的制度管理。档案部门应当以自己的信息安全技术条件为依据,采取适宜的利用方式。在确保提供电子档案信息完整、真实的基础上,以电子档案的密级为根据,进行有效地分层次管理;二是对人员的制度管理。电子档案利用所涉及到的人员众多,有利用者、数据系统管理者和电子档案保管人员等。应以他们各自的分工为依据,对其使用权限进行合理的限制,可根据各种人员的身份、级别、层次及利用目的的差异判断其可利用档案信息的内容,决定对其授权的范围。

综上所述,档案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电子档案是新生事物,也是社会潮流的产物,迎合了信息时代的信息丰富、传递迅速的社会特点,我们要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管理好电子档案,利用好电子档案,使其更好的为我们工作、学习、生活服务。

参考文献:

[1]王红梅.浅谈如何提升学校教科研档案管理的能力[J].经营管理者,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