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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问题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10 10:37:14

会计实务问题

会计实务问题第1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实务 防签 监管责任模型

社会各界对会计实务防签问题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都非常关注,应该去挖掘当前上市公司会计实务防签问题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来进行综合治理,改善上市公司会计实务防签的质量,是当前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建立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防签问题评价模型

上市公司会计会计实务的防签问题依赖于层次分析法,而层次分析就把非常有难度的问题逐渐分解,把影响会计实务防签问题的重要因素分割成各个小因素,然后按照一定的关系进行分组排列逐步形成有层次的结构。

采用层次分析方法,我们确定了各项指标相对上层指标的权重,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汇总得到评价指标集和各指标的权重。公式为U=1/Wij,如图所示:

二、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防签评价的研究结果与分析

本文选取小商品城、横店东磁、两家上市公司进行实验,对小商品城、横店东磁、的会计实务防签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利用综合性因素进行模型评价,进行上市公司会计实务防签评价满意度调查。当U75时,反之,则反映出这家上市公司签名容易被模仿,而且不可以辨别出签名的真实性,很难避免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防签评价满意度评价体系指标值是否满足一致性要求,应通过一致性比例I来计算,I为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签名的效率,R-T为上市公司会计签名的时间

公式为:U= I/(R-T)

从表格上得出U

从图表上看U>75,签名的管理制度比较宽松,防签者的书法水平比较好,被防签者的字体也容易被模仿,这就反映出小商品城签名容易被模仿,很难辨别出签名的真实性,比较难避免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防签存在的原因分析

当前上市公司会计防签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完善。首先,上市公司没有对会计防签管理制度进行统一,没有灵活性地变通,没有对一些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进行修缮。其次,上市公司会计防签管理制度和会计实践不协调,没有同步运行,存在一定的偏差。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上市公司会计防签新行为经常不断涌现出来,不断进行变化,这样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会计防签管理制度无法进行实践,逐渐形成无法可依的状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防签者的书法水平也越来越提高。一般地说,只有具有一定书法水平的人,才有能力摹仿他人签名。相应地,本身书法水平不高的人,则相对缺乏这种防签能力。因此,某人的防签能力的高低与其书法水平的高低成正比。此外,上市公司的监督能力不够重视,这是因为内审制度被股东会和监事会所牢牢控制,使得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防签行为屡屡发生。

四、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防签问题的防范对策

首先,要建立上市公司会计实务防签问题的管理制度。艺术字体的防签难度比较大,而且有着很强的个人特征。这样就不容易被防签,建立上市公司责任人的机制,责任人的签名必须要使用艺术字体,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以会计的防签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便于会计实务正常操作。

其次,加强上市公司会计实务防签的监管力度。加强签名的监管责任制,以合法的签名监管机制为核心,要把监管力度分配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部门再把责任分配到每一个人,建立上市公司签名风险评估机制,从全方面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风险进行揭示。建立起上市公司持续监督档案体系,保证对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不间断监管与核查工作的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力度。在特殊的情况下,尤其是特别案例,上市公司还要建立了跨区域签名监管协作机制,使得监管分工明确合理。加强上市公司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使得监管工作在全行业有序地正常的运行,树立诚信意识。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高层领导,对这些会计人员的诚信知识培训是不可忽视的,积极建立上市公司的信用机制。

最后,不断地调整印鉴制度。由于上市公司人员调动比较复杂,要积极做好新老交替,新老责任人之间工作要相互衔接,更换责任人的时候要签定印签授权书,还有及时更换印签卡片。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自己的印签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坚持相关的原则以及规则制度,不得授权其他人代签。而标准字体是很难模仿的,而且也难识别出来,因此在签名时也可以用特殊字体,例如一些行书或者是草书。也可以通过一些专业人员的艺术加工,签名字体就有自己特殊的书写难度,方便财务人员的识别。

综上所述,要通过建立会计准则制度,健全监管法规,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能力,能够清楚辨别出信息的真伪,增强市场的整体风险承受能力,进而改善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状况,以促进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和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会计实务问题第2篇

一、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会计制度基准

财政部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指出:“母公司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应当统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使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编报相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统一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财政部财会[2003]10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二))中则指出:“为了便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其子公司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其部分子公司已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并按照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很明显,财政部问题解答(二)的这一规定对《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作了修改,即不以母公司执行会计制度为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基准,而是只要集团中任一子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一律采用《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制度基准。会计实务工作应当照此执行。不过,这在会计理论方面尚有待探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是以母公司还是子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为基准?还是以某一会计制度为基准?一般说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为母公司服务的,应当以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为编制合并报表的制度基准。财政部的这一规定,用意是推动集团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与此相类似的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改制或收购,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审计以什么会计制度为基准?目前全国各地尚不统一,有的以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其制度基准,有的以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以后拟执行的会计制度为制度基准。我们认为,应当采取改制以后拟执行或者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其会计制度的基准。拟改制或拟被收购企业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应是该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今后拟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基准将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不同的会计政策将会导致不同的净资产结果。我们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与委托评估审计的不同目的相配套的,在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评估审计中应按照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制度基准,重新厘定其财务状况和净资产,以便于改制企业或收购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

二、关于母公司会计报表范围应不应包括全资子公司

应当指出,全资子公司是游离于《公司法》规范之外的企业组织形式。全资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应作为合并报表的合并对象,而不应包括在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范围之内。因为从法律上说,全资子公司单独工商注册登记,有投资主体。也就是说,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一种产权关系,这种关系是有形的、外在的,所以说该全资子公司列入合并报表的范围是符合会计原则的。欲使全资子公司作为母公司报表一部分,规范的做法是注销其独立的法人资格,成为分公司。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客观上存在相对独立核算但不独立纳税的特殊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公司多数系从原有企业的营业部门独立出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为法律主体。这些子公司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并没有独立。具体体现在:1.财务上相对独立核算但不独立纳税,企业所得税由原公司统一缴纳;2.法定代表人系由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似也可作为母公司的组成部分。对这类子公司的处理,我们认为,也可采取一贯性的原则予以处理,即如果原先已经作为合并对象的,那么以后年度也作为合并对象;如果原先已经作为母公司一部分的,那么以后年度也作为母公司的一部分处理。

三、关于承包经营子公司、委托经营子公司、租赁经营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实行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委托经营的管理体制。对这类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关会计制度并不十分明确。这类公司尽管是子公司,但毕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子公司。例如,在承包经营管理的情况下,母公司只是收取承包管理费;在子公司委托他人经营的情况下,母公司只是收取经营费;在子公司租赁经营的情况下,母公司只是收取租赁费。这三种情况,都说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并不真正具备,对这些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意义不大。因此我们建议,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对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委托经营的控股子公司,不应当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予以详细说明,并将有关合同的主要条款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四、关于两家公司实质控股与形式控股同一子公司的合并

根据现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确定合并范围的标准有二:一是投资比例50%以上;二是拥有实质控制权。这就给会计实务中带来一个问题,即有时可能使某一子公司同时为两家投资企业所合并。例如,A公司拥有甲公司49%的股份,但在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董事席位,具有实际控制权;B公司拥有甲公司51%的股份,但在董事会中只有少数席位,不拥有实际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就会被A公司和B公司同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这就导致了合并报表信息的重复。为了避免这种不合理情况的出现,建议在确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时,采取一个标准或是投资比例50%以上,或是拥有实质控制权,抑或是投资比例50%以上且具有实质控制权。这是会计主管部门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

五、关于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未缴足出资款的报表合并

中方母公司投资兴建外商投资企业,如合同规定中方投资比例超过50%,只要中方已经如数缴足出资额,即使外方出资额尚未缴足,也应予以合并。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方未按规定缴足出资款前,应按实际出资比例以实际出资期限为权数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对外方未缴足出资额的子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实际出资比例而非合同规定出资比例来确定母公司应占子公司权益,并据以确定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项目金额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金额。但如合资合同有专项规定,并经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应从其规定。

由此延伸,尚有两个实务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合同章程的投资比例低于50%,而实际投资比例超过50%,在该情况下要否合并?二是合同章程的投资比例高于50%以上,而实际投资比例不到50%,在该情况下要否合并?对此我们认为,在第一种情况下,之所以出现合同章程的投资比例低于50%,而实际投资比例超过50%,主要是由于另一方出资者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所造成的,当另一方如实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时,这个子公司就为对方所合并(假定实际控制权与出资比例相一致),因此出现这种情况还是不予合并。在第二种情况下,合同章程的投资比例高于50%以上,而实际投资比例不到50%的,是否合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仍然还是实际大股东,具有实质控制权,则应予合并;如果不是实际大股东,实际出资比例还是别的股东大,不具有实质控制权,则暂不合并。待出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再予合并。

六、关于多种行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6]2号文件的规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于特殊行业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但其会计报表必须作为企业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的附件予以披露。这里所谓的特殊行业是指银行和保险业。

会计实务问题第3篇

关键词:小企业 记账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6-0054-02

理记账是指受委托的中介机构除出纳之外的所有会计事务,是小企业成长的助力器。然而在记账业发展和运行中暴露的诸如“廉价竞争”导致的劣质服务,违规建账、不法记账、虚假报表、偷税漏税等一连串的负面问题频频发生,长期以来并未得到有效监管,限制和阻碍了记账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对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6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记账行业分会成立,2016年2月财政部颁布《记账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分析记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记账机构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及缺陷,建立健全小企业记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小企业记账的会计实务问题分析

近年来,在政府新一轮的经济政策刺激下,我国小企业呈现碎片化的井喷增长趋势,而与小企业会计事项联系最紧密的记账业务的需求也迅猛增长。据财政部首次全国记账机构普查显示,2012年新注册的记账公司达2 265户,是2008年新注册数量的2.4倍。然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样的财务行为使记账逐渐陷入低价、劣质、无序的恶性循环圈。目前我国小企业记账会计实务处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与不足:

(一)规范的会计建账体系尚未形成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等。然而,近年来记账机构出现的“账外账”等事件比比皆是,外部原因主要是行业的恶性竞争带来的趋利性。节约管理费用是小企业选择记账的主要诉求,记账机构为了吸引盈利微薄的小企业,同业之间廉价竞争,甚至出现“零元记账”抢夺市场的现象;为了赢得客户的“口碑”,打着“合理避税”的幌子做“账外账”,记账的法律意义已被“空心化”,成为小企业应付工商、税务部门检查的挡箭牌。内部原因则是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一些记账机构为节约成本仅按照规定聘请3名左右的正式会计人员,对于每月已流程化的会计事项处理,则从高职院校招聘不具有从业资格的学生来操作,这些聘用人员仅遵从老会计的意愿办事,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不高,对不合理的建账行为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二)原始凭证来源审查无序

监督和审核所有内外部原始凭证,确保其真实、合规、完整,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源头控制的首要枢纽,也是保障会计事项后续处理准确的基本前提之一。然而,这一行业基本前提却在实际过程中被诸多记账机构“灵活”规避。首先,原始支出凭证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例如,机构月初将几十个公司发票混乱穿插,“衣食住行”类发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招待费、差旅费和交通费,形成成本费用支出大于收入以规避税费,有的机构甚至还编造人员名单领取各种劳务费等自制凭证而套取现金。其次,原始凭证的类别、填制日期、具体内容及金额因稽核不认真而出现各种错误。如商业发票填制项目应为商品批发、销售之类,而类别栏列示的却是复印费、承租费、劳务费等;2015年4月2日至8日出差,而发票日期为4月11日;公司明明配备有打印机、复印机,却开具了高达几千元的打印票据。再次,原始凭证支出凭证手续不齐备。如报账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或领款人签字便入账,证明力不强。

(三)会计科目核算存在缺陷

会计科目正确核算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会计人员熟悉业务的基础之上。现阶段,各企业内部与机构之间仍广泛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通常只将发票收集好交给记账人员,而在后续记账处理过程中极少沟通,导致科目入账错误,查账时交代不清。如有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直沿用委托记账时的员工信息模板并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假冒员工签名,忽略了公司人员变动、工资增长带来的会计核算以及税费的调整。其次,由于被企业提供的资料不能得到有效的审计核对,记账公司的账本及相关资料都存在虚假的成分。如有的记账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记账凭证不签字,对企业收到的购买、销售发票,不管实际是否入库出库,均随即按发票时间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附在记账凭证后;还有机构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去被公司实地考核,因实地盘存间隔较长使得账实差异较大,为了“轧平”账实数,采取人为调账,随意调整账簿数字,极大地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再次,机构属于新兴产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参差不齐,软硬件条件相对落后。如大部分记账人员虽然均设置了总账和明细账,但普遍存在明细账设置不清的问题,模糊的科目设置使明细账与总账无法平行登记。

(四)管理机制与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记账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方面,市场的供需不匹配导致主动权掌握在委托方手里,记账公司为以更低的价格招揽到业务,忽略了内部的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设立。规范制度一般包括:会计人员执业规范、会计事项处理流程、信息质量控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而实际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根本没有系统的规范制度,机构承接业务主要是通过私人关系,因而业务操作不合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成为广泛现象。如熟人介绍的业务碍于面子未签订委托合同,有的合同一式三份全置放于机构处,一旦出现纠纷无依据可循。另一方面,机构行业自律不足,政府机关监管不到位限制了记账行业的有序发展。记账机构的工作项目、业务处理方式等理应受到财政等有关部门有效的查验,但由于事情琐碎,使得对记账机构的审查仅关注在记账许可证上,税务部门本应对记账公司的税务状况进行严格的核对,但记账公司只要按期纳税也就不再审查,一定程度上滋生了不法行为的产生。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记账对策研究

(一)完善记账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应广泛宣传《会计法》和《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突出记账的法律地位。如税务机关的税管员应利用自身与小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引导其合法建账,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其次,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的改革,使记账行业的会计业务复杂化。新的《记账管理办法》已颁布,要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还必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再次,应加强行业准入标准的执法力度和管制,从源头上制止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机构的产生,以使记账行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推动记账行业的有序发展。对一些有公司营业执照,但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的记账许可证的记账机构加强管理,工商、财政部门应做好记账机构的备案工作,严格把好进、退关,有效制止“黑带”带来的隐患。

(二)加强日常记账程序的监督管理

记账机构日常记账程序长期以来处于紊乱状态,而保持良好的日常业务处理效率是其业务展开的基础和前提。第一,记账机构应按照《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员工晋升机制,保证机构的服务质量。第二,记账机构在业务处理上可以按步采取“流水作业法”,即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原始凭证、输入数据和稽查会计资料,达到按流程记账且相互牵制和监督。税务机关可与小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委派企业内部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不虚开、滥用发票,保证票、货、款、证一一对应。第三,小企业的财务软件应由财政部门量身定做。如会计分录输入后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强行管理记账凭证连续编号,强制自动进行折旧、员工福利费等其他费用的支出,压缩企业自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三)提高记账人员的素质

认真落实行业准入要求的同时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小企业财会人员培训基金,把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应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准入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应联合监管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核与颁发,对会计人员实行信用评分档案,对在工作中存在不合规范或造假逃税等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扣分处理,超过一定限额取缔其从业资格证,并在互联网上定期公布分数等级,为个人综合能力评定提供参考。另一方面,针对记账机构普遍存在的业务水平低、人员流动大等难以适应会计服务规模化发展的现象,机构有必要和记账人员签订责任书,规定工作年限、负责内容、学习汇报等,确保会计对机构内外任何事物均可落实到责任人的同时,不断更新记账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此外,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建立定期协调、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对信誉良好、会计能力强的机构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与优惠。

(四)利用现代化技术革新记账方式

会计电算化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记账的效率,使财务工作逐步向网络化、信息化、精细化发展。实践证明,会计电算化不仅改变了传统会计数据处理、账务处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而且要求记账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不断革新记账的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三、结论

当前记账行业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源,在于记账机构盲目增长以及其所提供服务的同质化所导致的供需失衡。各机构为争夺生存空间,不得不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并将关注的点集中在维持经营、留住客户以及廉价服务上,使得开展优质服务的动力不足。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对机构关注度有限,在引导机构合法记账上投入不足,在规范、打击“地下机构”上执法力度不够,造成了低价、劣质、无序的竞争。小企业应加深对记账的认识,与记账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谋发展。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机构应朝着多元化、精细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J

参考文献:

[1]杨敏,欧阳宗书,胡兴国,李静.我国记账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基于财政部首次开展的全国记账机构普查分析[J].

财务与会计,2013,(12).

[2]张宏.应加强票据的全流程管理[J].财务与会计,2009,(01).

[3]樊晓晶,仇海红.对原始凭证审核的几点思考[J].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1).

[4]成涛林.加强记账机构管理的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3,(02).

会计实务问题第4篇

在企业改制中,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是经常遇到的一个。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对占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共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评估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随同改建企业国有资本一并折股,增加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份;二是采取出让方式,由公司制企业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是采用租赁方式,由公司制企业租赁使用,按照规定支付租金。

有的企业在改制时,土地处置方案存有缺陷,这就给处理带来一些问题。例如,某企业经评估行政划拨土地总价5000万元。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土地按以下政策处置,其中:土地总价的20%计1000万元作为新公司的国有股本,土地总价的30%计1500万元作为新公司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土地总价的30%计1500万元作为新公司股东的共享资本公积,土地总价的20%计1000万元由新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这里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同一土地的“一女二嫁”,既作为投资,又作为新设企业受让;二是土地单项资产的折股比例与其他资产折股比例不一;三是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土地是否摊销,摊销了则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摊销又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企业改制中,有的地方政府收回原地处城市中心的国有企业土地。在其支付的价款中,可能含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款、国有企业经营亏损补贴。对此,改制企业应当在收到土地转让价款时,将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款、国有企业经营亏损补贴并先予以扣除后,余额与账面土地价值差额作为营业外收支处理。此外,对于改制企业原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款,一般应在改制方案中明确,从国有净资产中预先抵扣,留作其他长期负债,用于职工安置。

2.资产评估基准日至重组完成日或改制完成日实现净利润的归属问题

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重组完成日或公司改制完成日实现净利润的归属,一直是会计实务界探讨的问题。例如,某公司为实施集团内部资产的战略性调整,盘活集团的存量资产,进一步壮大公司的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拟进行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评估日为2004年6月30日,完成资产重组日为2004年11月30日。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其中,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实现的净利润为200万元,上述会计报表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实例的会计核心问题是:基准日至资产重组完成日之间实现的净利润归属,是老股东所有还是新老股东共享。一般情况下,由资产重组方案决定。

这个问题类似一般企业资产评估日至改制完成日实现净利润的归属处理。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参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一号》中指出:“九、关于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问题。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期间公司已实现利润的分配情况。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发起人的,且自评估基准日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未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本结转或调整折旧或摊销计提数的,公司应当说明上述利润分配是否会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公司资本保全;并明确由此产生出资不实或影响资本保全的责任及具体解决办法。”不过这部分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比较公平合理,也较容易为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改制还有特别要求。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原国有企业改制,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产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3.人折价购买股份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经评估改制基准日净资产为5000万元。改制方案中规定:公司股本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国家股5000万元,由集团持有并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出资;公司持股会出资1000万元,以公司账面结余应付工资余额转入;公司自然人(主要是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出资1000万元,以90%的折股比例用现金投入。这就引发以下三个问题:(1)个人折价入股符合企业改革精神,有利于调动个人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但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81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公司法》第131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2)自然人折价购买股份,与资本确定原则相违。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必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登记成立。(3)折价认股的会计处理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按照实收现金数额计作股本,则实收股本数与营业执照核定数有差距;如果按照作价数额作股本,那么势必出现资本公积红字。从会计角度,自然人折价入股不是一个好方案。比较可行的办法是,自然人平价出资,公司另行奖励,奖励支出报经批准在费用中列支。

4.新设公司出资人以货币资金溢价出资问题

一般而言,存续公司新增股东增资或者原有股东增资,在公司原先盈利的情况下,采取溢价折股方式出资比较常见。新设公司如果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存在溢价。但有时有的企业希望自己的注册资本不要太大,而自有资金又不能太小,就采取货币资金溢价出资的情况。股东溢价出资本身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精神。需要关注的是,同一时期出资的各类股东的溢价比例必须一致,以符合同股同权的基本要求。

5.国有股单方减资的处理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有股500万元,占25%;个人股1500万元,占75%。经公司股东会和主管部门同意,减少国家股500万元。经评估,账面净资产为2500万元,属于国家权益的为625万元。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从国有净资产中提取职工改制补偿费100万元;以固定资产评估价值400万元(评估前账面净值300万元)和125万元现金,归还国有权益出资。

这里值得探讨的有二:1.职工补偿费从哪里列支,是计入费用,还是国有股本的减少抑或是国有股本及其权益的减少;2.评估不调账,减资的账面价值和国有股本及其权益差额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不难看出,从账面价值计,国有股本500万元退出是以账面成本300+125=425万元转出为代价,余款75万元用于职工改制补偿费,而方案中规定从国有净资产中提取职工改制补偿费100万元,尚差25万元必须从其他净资产或费用或者在应付未付的国家股利中列支。本例中,该除股本外没有其他净资产项目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股本——国有股500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管理费用25万元

贷:固定资产 300万元

银行存款 125万元

其他长期负债——职工改制补偿费 100万元

6.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的几个财务问题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后,对规范企业公司制改建中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行为、促进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结构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企业重组改制的深入进行,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财政部于2005年1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予以完善。

(1)关于企业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经费余额的财务处理。原先文件规定,改建企业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职工工资部分,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不属于欠发职工工资的应付工资余额,作为工资基金使用,不得转为个人投资。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仍作为流动负债管理,不得转为职工个人投资。新文件对此区分情况作出更具体和合理的规定: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工资余额中,属于应发未发职工的工资部分,应予清偿;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属于实施“工效挂钩”等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部分,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

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以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2)关于预提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及保险费等的财务处理。原先文件规定,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在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

会计实务问题第5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解决。

(一)相对于数据支持方面的需求,医院信息化水平略显滞后

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医院信息系统的强力支撑。现行制度在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物流管理等方面,不仅对医院财务核算系统的信息化水平有了新要求,对医院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甚至HRP系统也提出更高要求。但当前我国医疗系统的现状是,很多医院尤其是三级甲等以下医院信息化水平滞后,普遍存在院内信息系统“各自为政”的情况,导致医院在采集数据、整合数据时受到限制。

(二)会计核算工作中,有些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现行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对药品实行进价核算。就目前医院药品销售模式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对药品实施进价加成后销售的方式,这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于医疗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对于这一规定,在实务操作层面上,目前有不同理解和做法。这就出现核算口径的不一致,造成了信息的不可比。

(三)成本核算问题

成本核算体系中,核算单元的划分缺乏统一标准,项目成本核算和单病种核算无统一核算方法,造成实务中操作困难,医院间数据不具可比性。医院长期以来对于成本管控的观念比较淡薄。医院现行财务制度增设了“成本核算”一章的内容,对成本管理做了规范的要求,但由于对成本项目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标准难以做出统一规定,造成成本核算报表的数据并不客观,成本分析的可用性不大,且各家医疗单位的成本数据可比性较差。当前大多数医院将成本核算的结果仅仅看作一个数据,对成本发生的过程并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而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单病种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结果对医院具有重要价值。目前,由于医院管理层的不重视、成本分摊标准的不统一、核算方法的单一等原因,导致此项工作在很多医院仅处于起步阶段。

(四)医院预算体系不健全,存在“重预算,轻执行”、“重预算,轻决算”的情况

医院经营活动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医院的预算管理直接影响到整个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目前,比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医院财务预算体系尚不完善,医院在预算管理中全员参与意识淡薄,预算执行过程缺乏监督,预算调整过程不够规范,决算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医院财务制度》要求的全面预算管理不能很好落实,不利于医院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医院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环境下,为进一步提高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效果,医院应在预算管理、成本核算、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一)预算管理方面

1.更新预算管理观念,树立全面预算管理的新思路

医院要成立由计财处、院长办公室、医务处、人事处、护理部、后勤处、供应处、资产处等职能处室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并设立医院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计财处)。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医院年度预算方案及追加调整方案,同时建立预算执行、分析、调整、决算等制度。各职能处室应配备预算管理员,对本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医院预算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严格预算执行过程,将预算指标按层级分解到单位和个人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坚持预算管理分级责任制度。医院内部职能科室作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分析,并配合计财处做好医院预算的综合平衡。医院预算一经确定,全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并建立健全配套的支出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

3.对于预算执行结果要进行考核分析,做好决算工作

现行制度明确规定要对预算执行的结果进行考核和分析,这就从总体上将医院预算管理贯穿为编制、执行、控制、考核、分析各环节相互衔接的系统。对预算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可以随时发现预算编制的问题,及时调整预算,也可以考虑实行弹性预算,根据医院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医院的目标和预算结合起来,确保预算编制的有效性。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

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仅要求医院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而且要求医院加快整体网络平台建设,为医院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从医院财务工作的角度考虑,一是要加强硬件建设,使医院的信息化设施能够适应新医改的要求,能够满足在病人就医、经济核算、财务分析、数据统计、银医一卡通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要加快软件建设,整合医院人事管理、资产管理、总账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信息,将医院HIS系统、物流系统、账务核算系统、成本核算系统、绩效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互联,数据采集实现多部门共享,构建医院经济管理数据信息的一体化平台。目前,很多软件公司推出的医院HRP系统是基于这个思路开发的,但其实施需要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基础模块的功能基础上进行个性化打造。医院要根据自身环境,对软件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以保证软件高效实施。

(三)成本核算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组织体系

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医院要实施全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工作涉及医院各个部门,医院必须建立有序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层面:医院层面成立绩效管理部门,由院领导专职分管;管理层面设成本核算部门,配备专职核算人员及负责人(一般设在计财处);科室层面各成本核算单元设兼职核算员,进行本科室日常成本管理和控制。

2.建立覆盖医院业务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信息系统

全方位推进信息网络化,是医院成本核算结果准确、高效的基础。由于医院医疗服务过程比较复杂,成本核算会需要收入和成本项目巨大的数据流量,依靠手工难以保证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所以在数据的收集、分类、处理、分析过程中,必须使用高效规范的成本核算系统,并加强全院信息网络化以保证成本数据的口径一致。

3.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具体实施

(1)确定核算单元和收入、支出项目。

按照医院财务制度的要求,医院核算单元分为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四类科室。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医疗收入,医疗收入按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分别核算。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固定资产折旧、卫生材料费、水电暖费、物业保安费、维修费、洗涤费、差旅费、管理费等。

(2)归集、分摊和汇总成本项目,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实施成本管控。

会计实务问题第6篇

1.资产减值的经济实质

资产是会计的重要要素之一,几乎所有的会计要素都直接或间接与其相关。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的最基本性质,即资产应当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直接的后果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定义而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造成企业虚增资产,虚增利润,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也失去了真实性。前几年出现的中农信、广国投、海发行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的概念,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资产的这一不可或缺的特征,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也不能作为资产继续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既然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那么,当企业资产的账面成本高于该资产预期的经济利益时,会计记录和反映这一笔资产减值损失是合理和恰当的,这就是资产减值的经济实质。

2.资产减值会计产生与会计观的关系

世界范围内存在两种主流会计观: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德日等国基本持会计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认为,管理当局是委托人授权控制其部分财务资源的受托人,管理当局不但负有诚实地管理好委托人资金的责任,而且负有为委托人的利益全力以赴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任,这些责任就被称为受托责任。受托责任观是事后概念,在订立或执行契约时一般利用会计信息的反馈价值(历史信息)而不是其预测价值,侧重现实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协调,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强调最后利润数据的确定。在受托责任观下,它要求资产计量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客观、可靠,因而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会计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主要为市场投资者服务,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利用财务报告数据,通过各种评估模型来分析公司的内在价值,评估投资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投资决策。决策有用观是事前概念,即会计信息需要披露前瞻性数据,强调相关性。

就相关性而言,历史成本的相关性最低,这就对会计学提出了一种要求: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引入其他计量属性?其他计量属性的引入,产生了如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的问题。所以说,会计决策有用观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理论起点。2000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上,采用了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流出法,这表明了我国主流会计观有采用会计决策有用观的趋势。

二、资产减值会计实务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资产减值的确认与计量标准

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1)永久性标准(permanent criterion),要求只对永久性(即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进行确认。支持这种标准的主要理由是可以避免确认暂时性减值损失。反对者认为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难以界定暂时性减值和永久性减值,有可能促使管理当局故意延迟减值损失的确认;(2)可能性标准(probability criterion),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框架保持一致和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3)经济性标准(economic criterion),要求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任何资产减值进行确认。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广泛采用这一标准。《企业会计制度》未明确规定应用的标准,但从相关条文中可以看出,三种确认标准兼有,只是不同种类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侧重而已。

资产减值计量标准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最理想化的计量标准,但其计算相当困难,或者说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需要可操作的其他计量属性。上述现行市价、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均属于“贴现值”的范畴。现行市价反映了市场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期。可变现净值指现行市价扣除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可收回金额,不同的国家给予了不同的解释。美国认为就是指公允价值;英国把它定义为可变现净值与在用价值孰高;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将它解释为销售净价与在用价值孰高;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可收回金额的实际含义为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关于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众说纷纭,每一标准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也都有缺陷,如何切合我国实际进行取舍及做进一步的研究,这是摆在会计理论界前的一道课题。

2.资产减值会计实务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mpairment of assets)》,该准则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重大意义。该准则的有两个背景:(1)许多准则涉及到资产减值问题,如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建造合同等,就资产减值制定统一的准则,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比如资产减值的计量标准之一的可收回金额,各国既不要求企业一定要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也不反对折现。但折现与不折现在计量结果上将产生重大差异,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2)有关资产减值的各国现行规定不够具体,不能保证各企业采用同一方法进行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资产减值会计实务源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这就是为什么会计坚持资产减值会计而反对资产增值会计。但是,在非专业人士眼里,稳健主义就是“任意低估”的代名词;在专业人士看来,从稳健性角度来考虑资产减值,也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在第五节《资产减值》中做出了统一的规范,实现了从按稳健主义进行计价的历史观点向按未来经济利益进行计价的转变。从我国会计人员操作实务水平及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出发,我们认为非常有必要专门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3.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滞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会计理论界对可靠性与相关性争论不休,会计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不一,企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犹豫不决。从传统上看,我国比较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资产减值会计提高了相关性,相对而言降低了可靠性。因此,会计理论界对此褒贬不一。我们认为,减值会计不一定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其让虚假资产充斥报表,搞泡沫繁荣,不如剔除水分来得可靠、真实,这也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基本原则。从此角度讲,资产减值会计也是一种提高信息可靠性的有效方法。

(2)在受托责任观下,国有企业谈“减”色变。国务院、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及许多地方都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领导责任。因此许多国有企业认为,资产减值就意味国有资产流失,就意味着不能完成受托责任,就意味着领导要承担失职责任。但资产减值是否就真正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呢?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问题。

(3)关系到“切肤之痛”,“三资”企业对资产减值会计“心有余悸”。就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而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味着资产“缩水”,而资产“缩水”就表示在合营(合作)期满时外方可以回收的资产也相应“缩水”了。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对资产减值会计有着“天然敏感”。但想得更远一点,外商投资企业在歇业年度启动的是清算会计程序,若此时资产大量“缩水”,则外方投资者就无力回天了。

会计实务问题第7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公允价值;内部审计;制度

对将来现金流量或市场价值的现值展开计算,并将其作为负债与资产计量属性的会计运算方式,被称之为“公允价值会计”。而“公允价值审计”是指专业审计人员对公允价值计量负债、资产等内容价值进行检查与评价审计过程。由于这两项理论与实务在今后会计计量中的作用极为重要,为了对其进行切实优化,我们首先应对两者实务与理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现状

1.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以往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多会以核算工作为主,而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却有所忽略,这样虽不会造成经济体制与核算模式之间的冲突,却会对经济体制发展造成直接的影响。一些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但却出于某种利益,仍然将核算作为了主要的管理模式。同时,由于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缺失,也会对企业管理工作造成影响,需要引起相关人员的足够重视。

2.会计审计实务方面的问题

实务方面的问题主要以职责分配不明确为主。由于财务管理问题过于敏感,所以在进行职责分配过程中很容易会出现状况,财务人员很有可能会因为责任分配不均,而出现工作效率降低的情况,这对于财务工作的实际开展质量而言是十分不利的。在财务管理模式不断发展的今天,传统财务主管、会计人员以及出纳人员的财务分工模式,与现代财务工作需求并不相符,必须要对其进行及时调整与完善。

3.审计技术与方式重视不足

现代企业多数都缺乏一套完善的币记管理方式,也正因如此,企业币记工作方式并不固定,一般都会依靠审计人员多年工作经验,来对样本进行抽样审计。这样的审计方式不仅无法对企业存在的审计风险进行全面预估,而且审计水平也无法达到理想的标准。究其根本就是审计技术与审计方式方面的缺失,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要对其不断进行加强。

二、公允价值会计审计优化建议

1.优化会计审计制度

鉴于公允价值会计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人员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1)优化岗位责任制度。针对实务工作中财务人员权责不明问题,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岗位责任制度的完善力度,要以工作岗位实际需要为基础,对每一岗位应该负责的范围以及权力进行明确,降低因权责不明而出现的问题。同时应针对岗位特点,建立岗位奖惩机制,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员工工作崆椋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压力以及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意识。

(2)优化审核制度。审计人员应对企业内部产生的所有凭证进行详细审核,并要对在确保审核内容无误之后,在继续开展后续工作。审核人员必须要对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详细查看,并要对审查对象的审批程序进行详细检查。

(3)优化部门预算制度。各项工作在实施之前,都应对其预算内容进行评估并上交到有关部门处,而管理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以及上交的预算报告,来对最终的预算金额进行能够明确。特别在开展办公用品采购与大型基建项目工作之前,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其实施预算,以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2.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力度

作为会计、审计工作开展的关键,企业也应通过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方式,来实现对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工作的优化。一方面,要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训练,保证工作人员能力的不断强化,要定期举行专业能力比赛,保证财务人员的学习热情;另一方面,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起企业内部学习平台,并要每天推送先进审计、会计方式方法以及其他相关的内容,保证财务人员知识水平的切实提升。

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要对财务管理问题本质进行深入分析,并要按照最新的财务制度以及核算方式,制定出相应的管理优化方案,为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同时,还应对财务工作重点进行调整,要以管理为核心,带动基层财务工作顺利转型,以确保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结束语

鉴于公允价值在企业财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企业相关人员应对公允价值会计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要根据问题本质,并结合企业实际财务情况,来对各项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从而有效提高企业会计、审计水平,保证企业各项财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参考文献:

[1]郭瑞芳.浅谈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若干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7:217-218.

[2]邓红英.论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若干重大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6,16:227.

[3]范郁萍.公允价值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若干重大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3,09:129-130.

会计实务问题第8篇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实务;问题分析

客观的对资产减值进行计提,就可以比较清晰的获得实际的资产价值的减少,可以将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公开全面的反映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确认未来可以获取的真实利益,这样就可以为会计工作者提供更多有效真实的信息,进一步为企业的财务工作提供合理的建议或者规划。但是由于我国相关资产减值的准则还不是很完善,所以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还有很多的问题,下面将对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资产减值估计缺乏客观的准则依据

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效益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步骤所在,意思就是说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时,就要及时地进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但是在现在这个阶段,市场变化的很快,所以大部分企业没有办法迅速的获得准确的可以符合当下情况的市场价格,此外在确定折现率和预计财产的方面到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计算方法,所以这些数值的确定受到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的影响比较大,很难做到客观性和全面性。这样就会使计算得出的资产减值的数目和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出入,不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所以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计划和改革创新也就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误导领导做出错误的判断。所以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入没有客观的数据资料的话,即使会计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计提,所做出的结果也没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所以,如何准确的获取计量资产减值所需的数据就显得尤为关键。此外,相关专家也要加强会计计量资产减值的计量准则,从而可以获得更加合理有效的估值。

二、难以准确把握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认定的最小的资产团体,所以因为资产组而产生的现金的流入应当和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应该区分独立。在新的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要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打好基础。然而现在对于如何准备界定资产组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确定标准。所以现在做出的资产减值的预算会和实际存在较大的误差。这是因为资产组的划分方式或者途径的不同对于计量等问题的计算结果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就会出现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会计团体的估算结果往往有很大的出入。但是资产组的确定又是不可或缺的一项,所以这就要求需要尽快制定一个统一合理的界定标准,来指导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最后做出来的计量结果才有一定的有效性。

三、上市公司借此操纵利润,逃避债务

上市公司经常会在对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上动手脚,可以去提取大数目额的准备金,从而为了第二年的由亏损到盈利铺垫。因为假如多计提了关于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金时,在下一个年度的计提折旧就会相应的减少,假如多计提的准备金是无形财产的减值准备金,那么下一个年度的所用的管理费用也会相应的减少,这些对于下一年企业由亏损到盈利都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计提坏账的款项,假如在第二年回来了,那么相应的就会把坏账进行相应的核减。这些对于企业的盈利都是有利因素。此外把已经减值的资产在下一年度以高于账面价值的价格转手也可以使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把已经计提减值的存货在下一年度出售出去会使结转成本相应的减少,也可以增加投资利润。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按规定企业应该对资产减值的情况进行分析,找明原因,通过正当的市场策略扭转市场,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企业往往采取更加省时省力的方法,通过在资产减值上的操作,使企业由亏损转为盈利。但是这仅仅解决了企业的眼前的问题,这就为企业以后更大问题的爆发埋下了祸根,对于企业的持久健康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危害,并且对于市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不利因素。

除了虚构利润,上市公司通常对控股的大股东计提资产减值的手段准备逃废债务。在目前这个阶段,控股股东每年都会有按照规定的回收款,但是很多上市公司这部分款项进行非常高比例的计提资产减值。将相关欠款方尤其对股东占有的资金进行计提坏账处理,而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危害。类似的情况,假如上市公司对公司之外的欠款也进行计提坏账.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公司之间勾结起来一起逃避债务。而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企业在短时间内周转开资金,但是各方之间的矛盾会越积越深。假如不能及时进行填补,那么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的隐患,不容小视。而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在我国很大一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存在着国有企业控股独大的情况,甚至会出现根据公司的业绩去评定官级,这些都为虚构利润和逃避债务提供了动机。而这些做法会让企业形成资产泡沫,所以会计工作不能真正的去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

不论是粉饰利润或者逃避债务都不是计提资产减值的正规目标。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资产减值是一把双刃剑,也许高层管理不是很了解,所以作为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对决策层进行正确的引导,不能将企业带入无尽的恶循环。

四、企业内部问题

现在企业内部还存在操作规范不完善相关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比较混乱,每个人的工作分工不明确,这对于会计工作的工作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有些会计人员甚至为企业提供的财务情况或者盈利情况的信息没有进行如实的汇总上报,进而会导致领导决策层对于整个企业发展方向和现状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这就会对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

此外在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方面来说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有些会计人员还不具备较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进行资产减值计量工作时就会出现能力不足,计提不准确的问题。而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管理质量和水平。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要确保工作人员切实执行,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将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实行个人责任制。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也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保障会计人员的质量。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我们才能更加有效的利用公司的资源。

五、相关制度不完善及监督机制的缺失

当今社会经济形势变化莫测,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还比较落后,所以不能很好的对资产减值的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对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仅仅存在很模糊的概念,并没有清晰的界定标准。并且对于计提的内容也没有确定的计算方法,很多关键指数都是交给企业自主决定。这样就很难监控企业的真实的财务情况。并且这样反而会被一些上市公司所利用进行违规操作从而由亏损转为盈利。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明确标准所以资产减值计提的公允性很难去判定。很多关键的指标都有进行实际工作的会计人员主观选择了,所以这样做出的数据很难有说服力。此外现存的会计制度对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也给上市公司留了很大的余地。比如计算方法就包括按单项投资计提、按投资类别计提、按投资总体计提三种方法。但是具体什么类型的上市公司采取什么计量方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这就使上市公司在进行资产减值工作时会选择利于达到自己目的的方法。此外现存的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不管是审计机构还是会计注册机构都存在很大的主观意识,所以没有很有力的监管机制。

六、总结

长久以来,我国在资产减值计量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不管是在界定标准还是比例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结构的复杂性。我们现在这个方面还存在着多的问题。合理公允的会计实务操作资产减值工作对于整个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也才能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向华.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分析[J].财会研究,2012.06:167-168.

[2]余云宜.分析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J].财经纵横,2012.1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