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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目的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05 10:40:05

社会治理的目的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1篇

[关键词] 社会管理者 公司财务治理目标 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业绩考评指标

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原来由财政部统一行使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和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按照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了划分,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企业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企业出资人制度的雏形已初现端倪,各级财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能职责已逐渐清晰。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如何行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必然涉及到对实际掌握公司财务管理权利的经营者的考核约束问题。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章明确提出了如何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体制问题,本质上就是“财权”的配置问题,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构建联系起来,我们往往把与“财权”配置有关的问题叫做公司财务治理。因此公司财务治理的规范必须要解决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财政部门如何确定对公司财务治理管理的目标。

一、公司财务治理的含义

学者们对财务治理含义的界定比较多,总结下来看有如下几种观点:

1.强调“财权配置核心内容”的定义

伍中信教授、张敦力博士和程宏伟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以产权中的核心部分――财权为基本纽带,逐步确立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和企业财务人员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体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关系”;“财务治理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关系,促使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

2.强调处理股东与经营者关系的定义

宋献中教授和吴树畅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所有者、经营者的财务权利、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的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结构是:如何确保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利益目标去做,如何将财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进行科学分配,就产生了基于财权分配的企业制度安排框架,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即财务治理结构”。

3.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定义

杨淑娥教授和姚晓民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所谓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

4.强调“公司治理子系统”的定义

黄菊波教授和李心合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子系统,从属并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性质,是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的划分与配置”;“企业治理的核心是财务治理,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治理权配置的核心是财务治理权配置”。

5.从“财务契约安排”角度的定义

冯巧根教授、林钟高教授和龚洪文博士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结构就是这样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财务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表现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公司财务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问题”。

6.从“财务管理制度”角度的定义

饶晓秋教授、李心合教授和李秉祥教授持有此种观点。他们认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治理结构是以财、会、审分离为基础,完善总会计师制度为保证,通过增设财务委员会,理顺上下级财务部门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7.衣龙新博士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对财务治理的定义

狭义“财务治理”,一般是指财务内部治理,尤其是特指“财务治理结构”;广义“财务治理”,一般是指企业财务共同治理,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对企业财务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财务治理涵义可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

二、关于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讨论

1.理财目标的确定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制定的意义

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与公司的理财目标有很大关联性,现在多数学者主张把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公司理财目标,很多人力资源专家也认为对公司员工包括高管人员绩效考评的基础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最大。在计量方式上,它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的现值,在量上它等于股权价值与债权价值之和。

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目标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缺点:(1)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包括企业法人、经营者、员工、控制性股东、分散持股股东、债权人、国家,等等,企业价值最大化很难界定是不是实现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尤其是分散持股股东的目标;(2)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概念上给人们的印象比较抽象;(3)计量上存在困难;(4)不能直接反映出微观企业为了盈利这个生存的动因。

2.理论界对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讨论

姚晓民教授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财务治理的实质就是对财务信息生成程序、生成质量和呈报机制等的规范,对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权的配置与再配置等。因而,公司财务治理是通过财务机制及其制衡作用进行的,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

李秉祥教授指出,考察财务治理的对象,不难发现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促使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基础。

衣龙新博士认为,财务治理目标是形成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这些治理体制、制度和行为规范是对财务治理主体的直接约束,是财务治理体系要取得的最终运作成果,也是财务决策科学及本金增值的根本保证。

三、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

1.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确定考虑的因素

笔者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目标的确定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分清财政部门作为国有企业投资者和社会管理者的不同身份与职能,以不同的身份与职能,对国有企业实施不同的权力,承担不同的责任,享有不同的利益。作为投资者,国家与国有企业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的一切权力,这主要包括:对国有资本占有、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的权力;决定国有企业经营方向、方针和政策的权力;选择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及对其进行奖惩、激励的权力。与此相应,国家享有投入资产保值增值的利益,同时也承担与其投资相应的有限责任。作为社会管理者,国家对国有企业具有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产生的监管权力,具有依法收税的权力。

在国家分离了国有财产投资者和社会经济管理者的不同职能后,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就不能再以下达行政命令的形式,按行政办法实施,而只能按对企业所有权的大小(对国有独资企业拥有全部所有权,对国家控股企业按投资比例拥有部分所有权),通过企业里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董事长或董事来进行。为了保证国家投资者意图的实现,国家还特别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包括对企业财务行为的监督。监督的方式一是通过派往企业的董事或董事长发挥作用,二是通过向企业的监事会派出监事,监督董事会是否切实贯彻了国家的意图。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由此可见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财政部们参与国有企业财务智利的方式不仅仅是收税,更重要的是通过影响公司的董事和监事更经济性的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因此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确定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管理者和出资者对其人的考核目标确定。

2.笔者主张公司财务治理的目标应是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理由是:(1)它是各相关利益者有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相互博弈的结果,从而使其他利益相关者有了使他们满意的效用。

(2)它体现了企业的利益是所有参与签约的各方的共同利益,使企业财富增长并达到最大化来协调和满足各契约方的利益要求,从而实现企业的良性循环。

(3)它能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并发展。

(4)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模式与我国对企业提出的“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间的利益”的要求十分相似,因此在我国推行这种模式比推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模式更为适合。

(5)它比较符合我国国情,我国是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制度、以市场经济为经济模式的公有制国家,与国外公司相比,我国的企业特别强调职工利益与职工权力,强调社会财富的积累,强调协调各方利益差别,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四、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实现的考评指标设计

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实现的考核指标设计必须以作为国有企业人的高管人员(董事、监事和经营者)所承担的业绩指标考评结果为基本依据,从目前研究情况看,业绩考评指标主要分为基于个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整体的业绩考评;基于市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高管人员理所应当的为公司整体的业绩承担责任因此对高管人员的业绩考评应当设计基于公司整体的基于市场的业绩考评和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指标体系。

1.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

基于财务的业绩考评指标是应用最广泛的,也是便于计量的。传统的财务业绩考评指标如每股收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每股资本公积、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净现金流量、净资产收益率等仍然被广泛使用。年薪制的制定主要即以此为考评基础。但是这些基于利润的传统考评指标体系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财务指标容易导致企业短期行为;存在利润操纵的巨大空间;受信息披露制度的约束太多;没有考虑企业实际的资本成本,等等。因此20世纪50、60年代以后,理论界和实务界逐步开发出一些基础性的经济价值指标如剩余收益、内涵报酬率,等等。美国斯滕斯特咨询公司于1993年9月在《财富》杂志上披露了EVAQ 的经济增加值指标,并被广泛使用。

(1)EVA即经济附加值,是在给定年份公司通过经营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增值。

EVA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EVA:税后净经营利润(即NOPAT)―经营中占用资本的税后成本

=EBIT(1―公司所得税率)―(经营资本)(税后资本成本百分数)

公司的净经营资本包括所有的付息债务、优先股票以及普通股票的总和。

从增加股东财富价值来说,EVA显然优越于会计利润。据统计,2000年中国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大约有44%的公司的EVA为负,即盈利不足以弥补资源投入的经济成本,这一比例与西方国家大致相同。

S.R.Rajan(1999)对美国1998年的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指标(包括标准化的EVA、标准化的经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标准化的自由现金流)与公司价值(标准化的MVA)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EVA 对公司价值的解释力最强。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王喜刚、从海涛、欧阳会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402家上市公司三年数据为基础,检验比较了EVA 与会计盈利性指标在解释公司价值方面的信息有用性,结果表明:EVA 对公司价值的解释力超过50%,比会计指标具有更高的解释力,但并不能完全取代会计盈利性指标。因此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应以EVA 为主结合传统财务指标评价。

(2)FVA 财务增加值指标的设计。FVA 是以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基础的财务增加值的考核指标,可以消除会计政策对会计利润的影响,防止高管人员通过延付增加短期现金流,避免市场价值短期无效而影响企业当期业绩,可以作为另一个重要考评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FV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加:减少)-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权益资本账面价值×权益资本成本率

2.基于市场价值的考评指标MVA

市场机制是公司价值确定的重要机制,尤其是股东利益更多地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市场价值机制是公司股东能够直接参与和从中实现价值的机制。经济学把市场价值指标解释为未来权益现金流量的现值,反映公司股东权益的长期价值。为消除股票市场非理性投机的影响和宏观环境变化等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可以把市场价值变动指标MVA作为薪酬的考评指标,直接保护股东利益。

MVA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MVA=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股东提供的股权资本=(流通在外的股票股数) ×(股票价格) ―普通股权价值总额=期末公司股票市值-期初股票市值+持有期间累计发放的现金股利

MVA更多的用于激励高层公司经济在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的业绩。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治理目标应该确定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其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体系主要由基于财务价值的业绩考评指标EVA 和FVA,以及基于市场价值的考评指标MVA。

参考文献:

[1]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J].会计研究,2005(4)

[2]伍中信: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J].会计研究,2005(10)

[3]樊行健: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2005(2)

[4]王雄元:论利益相关者责任与公司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2004(3)

[5]张兆国张庆宋丽梦:论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企业财权安排[J].会计研究,2004(2)

[6]李心合:利益相关者财务论[J].会计研究,2003,(10)

[7]张晓青:关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J].经济前沿,2005年第5期,55~57

[8]张巍:国企工资分配制度现状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年第05S期,12~13

[9]付明杰:关于对改制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探讨[J].航空工业经济研究,2005年第2期,28~31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2篇

摘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明晰治理理念、强化法治理念、深化民主理念、发展互动理念、提升服务理念、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等方面来创新执政理念。

关键词 :地方政府;法治理念;民主理念;互动理念;服务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国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如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目前中国学术界研究和探讨的热点课题。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向现代社会转型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治理的主体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指政府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具备现代治理能力,必须具备现代治理思维、采用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并达到现代治理效能。在现代治理思维、方法手段和效能中,治理思维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缺少了它,现代治理能力根本无从谈起。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是地方事务的具体组织者、推动实施者,对国家整体发展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落实起着关键作用。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地方政府更是关键一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更新执政理念、培养现代治理思维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更新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从宪法层面上看,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行政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行政领导和管理权,即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事务和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三是保障权,即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地方政府通过实施以上权力,保证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进而促进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经历了一个伴随认知深化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20世纪50-60年代为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20 世纪80-90 年代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20世纪末21世纪初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下,社会对地方政府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后,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且在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享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拥有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期待。因此,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发展目标追求,提出要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具备如下能力去促进地方的发展。

首先,对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统筹能力和监管能力。地方政府在实施执法权与管理权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地方发展目标的引导与发展过程的监督,引导、扶植和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使地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地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的整体现代化进程。

其次,保障和扩大地方民主能力。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保障权、管理权的实施,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渠道,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基层选举、议事、问责等机制,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健全地方权力运行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化解地方社会风险、处理社会危机能力。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中心,作为地方政府,民生是工作的重点,地方政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及时疏导和解决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社会风险、预防社会危机,保证地方一方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地方生态协调的保护与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放弃GDP至上观念,在发展规划方面,全面考虑生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大生态监管力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预防和及时解决生态危机,实现地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

不同层次,治理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治理主要包括塑造共同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执行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地方政府治理的中心是什么呢?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给出了指向,指出,“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与服务上,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由此可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构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通过这些重点工作,提升治理能力,进而实现地方“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现代治理思维、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能力内涵的主要内容。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下,更新执政理念进而具备现代地方治理理念,是地方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要更新哪些执政理念呢?

第一,改变管理理念、明晰治理理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政治、经济、思想、社会均已发生巨大变化。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丛生。作为管理者来说,管理的对象、社会环境与要求都已显著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的、集中单一的管理理念、制度、手段与方法都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地方政府,必须放弃以管制(命令、服从、指挥)为特征,以强调秩序的稳定、经济的GDP至上为价值取向的管理理念,抛弃管理理念下的权力意识、领导意识、驾驭意识、整治意识,代之以明晰的治理理念和意识:治理的目的不是管死、管住,而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治理的方式是在法治基础上,政府通过协商、指导、服务、疏导等方式与社会良性互动;治理的目标是确保公正价值优先地位、培育公民与社会组织生机与活力、形成公平公正社会环境和增加人民福祉。因此,在治理目标下,地方政府要确立服务、沟通、协商、引领等治理意识,要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中心,把保障民生作为治理的重点,把激发社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引导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基层民主。

第二,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是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方式。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使任何人、任何组织、国家机关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机关,更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和权力、履行义务和职责。越权、违规、人治均为缺乏现代治理能力的表现。因此,现代治理必须牢固确立法律至上理念,必须依法治理,依法求发展、求稳定。作为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中面对的是法治意识不浓厚的基层公民和地方习惯风俗不同程度存在的社会环境。要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法律至上,要带头遵守法律,要引导人民遵纪守法,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范解决,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处处时时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决不能因发展、维稳就突破法律制度安排,不能因有人“上访”就迁就非法要求。只有这样,在地方治理中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意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用法治保障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安定有序。

第三,深化民主理念。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价值诉求、权力诉求空前强烈,深化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必然方向。在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前提下,探求与发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方式,则是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等民主方式已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是社会基层民主落实的实施者,必须深化民主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的基层民主制度,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从基层保障人民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表达、参与和监督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增强社会活力,也才能真正促进国家层面上民主的发展。

第四,放弃管制理念、发展互动理念。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的目的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使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利益格局也已经全面调整,思想观念更是发生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集中单一的管制理念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基础,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众诉求,既能够维护已经深刻变化的社会秩序、化解可预见的社会风险、处理突发的社会危机,又能够激发社会活力。治理的手段与方法必须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敏捷性和适应性,因此,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与社会互动,求得社会认同,与社会大众、社会组织平等互助已成为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路径,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地方政府,必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引导激发社会活力、疏导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五,放弃当家理念、提升服务理念。现代社会的中心是人,现代治理的中心是为人服务,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发展社会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是现代治理对地方政府的新要求。因此,地方政府要以社会本位、民本位为出发点,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中心,把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自己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服务要以公众利益要求为导向,要以顾客需求为目标,高质、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或生产公共产品以满足公众需求。

第六,改变政绩观、增加效能理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的目的要求,也是检验是否具备现代治理能力最重要的标志。作为地方政府,是通过处理一系列具体问题而达到治理目标的,无论是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必须具备效能意识。微观上,要以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或解决了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使事态沿着合理的预期发展或达到了阶段性的具体目标为绩效标准。宏观上,要以是否引领地方达到了预期的现展目标,实现了地方经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民主体制完善、生态和谐可持续。同时,效能理念中还必须有成本理念,即在实现效能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运作成本低、效能高,主要是指没有推诿拖延(时间成本低)和高成本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花费少),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高、公众满意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小。

第七,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现代社会,知识和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社会治理必须适应信息社会的状况与要求,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才能解决信息社会下的各种问题。因此,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等已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媒介,电子政务等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路径与手段,网络问政成为政府与人民沟通联系的有效桥梁,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也成了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具备现代技术治理能力,努力学习和掌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3篇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45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2

社会治理理论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西方国家,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治理国家的大众理论学科。该学科认为治理是一个国家各个阶层互动的过程,突出政府和社会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彼此建立伙伴关系,确立统一的目标,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找寻政府和人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以期实现互利共存的结果。社会治理有很多特点,如首先是合法的特点,其次表现在公开透明以及法治和责任性等特征。政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其出发点就是要求全民参与和社会的互助,探索出一条社会各阶层相互协作与配合的管理体制,这是现代治理理论的核心理念所在,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过渡。

1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1.1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作用在于,从宏观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继续深化改革的目标,把继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提出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创新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点就是要完善我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使这一特色的社会制度更加成熟与稳定,为国家制定科学完备的制度,更快地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改革不仅涉及我国的经济领域,还包括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和环境方面,是各个领域改革的动态过程,以国家治理体系为基础,通过基层治理能力的提高来取得理想的效果。而其中对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能够实现治理能力的提高和方法的现代化,能够帮助我国的改革尽快实现总目标。

1.2 国家现代化客观进程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初具规模,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推进了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又推动的工业化的继续发展。所有这些成果使我国的社会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国政府需要不断调整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社会越来越复杂,开放的程度前所未有,人员的流动性加强,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运用,使网上评议政府成为实现政治文明的新方式。从国家治理的宏观方面来看,我国社会改革存在着三个问题,需要及时地解决。首先是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历史遗留问题;其次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所导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问题;最后是互联网的运用和普及,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题,需要人们积极地应对和变通。在新时期的条件下,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必须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否则问题还将更加复杂。因此,加快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实现治理能力的提高,是与我国的内部国情相适应的,也是为解决今后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遇到更加复杂问题做好准备。

1.3 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

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能力相比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有了质的飞跃,能从容应对社会转型所带来的阵痛。但是,我国的社会治理方式还存在着很多问题:①产能过剩的现象很严重,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忽视了社会建设;②政府的干预太多,忽视了社会力量的参与;③重行政管理和命令,忽视了协商和沟通;④处理事情略显滞后,没有意识到从源头上进行防范,解决问题太过随意,忽视了制度建设。尽管投入的人财物的力度也不小,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主要在于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太过单调,已经与时代的发展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不相适应。只有加快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总的来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是与时俱进需求,创新之路势在必行,不能耽误。

2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许多国外政府的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过渡和转变,因为,管理带有过多的行政强制色彩,不利于社会矛盾的调和。而我国传统的基层社会治理仍然以“管”为主,存在着很多问题。

2.1 缺乏健全的社会治理结构

社会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层面上的安排,它规定了社会治理的主客体,治理的规则及治理的模式等,从而构建有序和规范的治理体制。但是从我国现行的治理结构来看,这种社会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尤其是在群众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存在着矛盾。虽然我国政府已赋予了公民更多的监督途径和渠道,但是公民应以何种方式进行监督,缺乏政府积极的导向作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挥,公民社会的进步较缓慢,或者说原地踏步。没有很好地利用社会的力量以及资本,社会的自由度不高,与法律规定的相差甚远,政府官员的社会治理理念稍显落后。

2.2 政府的权力下放不充分

基层社会治理不理想的原因在于上级政府的权力没有充分下放到基层政府的辖区范围内,基层政府不能充分利用权力进行灵活治理。虽然当前提倡简政放权,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仍存在着两点不足:首先,纵向治理结构下的放权,使基层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减少,不利于资源的横向配置;其次,在政府放权过程中,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被下级政府地方化,不利于公共产品的区域流通,使公共治理的治理空间逐渐缩小。

2.3 过分强调“技术治理”

过于强调“技术治理”指的是我国的相关职能部门习惯在技术方面解决社会矛盾,很多矛盾看似表面已经解决了,但是矛盾背后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同时,由于每个项目只针对单一目标,因此,整体性的公共管理目标往往被各种项目碎片化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协调也越来越困难,造成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举步维艰。

3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这次会议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构建,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行创新治理的措施。

3.1 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

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解决基层的矛盾,是打牢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基础。不断健全社会安全网,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建立涵盖低保、医疗救助、社会救助以及应急救助的城乡救助体系等,使之形成完整的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障的范围,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零死角,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融入公平竞争的机制,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减少阻力,杜绝不正当竞争,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减少使用行政命令的频率。各级政府以及部门防止与民争利,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立场的科学发展观,做到政府的一切事物都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公正公平看得见摸得着。

3.2 治理社会的关键是搞好社区建设

为了搞好社区工作,政府要支持,要使许多服务机构(如家政机构,教育机构,托幼机构等)向社区拓展,不断完善便民为民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要搞好“一条龙”服务,多元化服务,使人民的生活更加方便。要把民政、合作医疗、劳动保障等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地管理。政府要依法行政,加强对基层群众的管理,包括直接选举村干部、对基层的民主监督等。同时,要加强党对基层领导,加大对基层的投入,比如:对基层活动经费和场所的投入。此外,还要完善基层的各项保障制度,例如:养老保险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助学金制度等,帮助基层干部解决难题,最终达到建设美丽社会的目的。

3.3 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突破口,解决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建立“一综多专”的矛盾化解机制,采取“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依托部门”的模式,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相关专业调处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特别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劳资关系、医患纠纷及交通肇事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应积极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重点社会问题专门联动调处机制。

3.4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完善基础性、关键性社会管理制度,做到有用的硬办法要用好、软办法要有效、老办法不能丢、新办法要跟上。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准入条件,重点扶持发展包括城乡专业经济协会在内的公益性、慈善组织,鼓励形成更多社会组织,推动自我治理、自我提高。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推广“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开发建立可供各单位和企业共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联网及人保、教育、卫生、房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

3.5 以社会组织建设为载体,集聚社会治理合力

社会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应不断创新思路,大力构建社会管理组织新格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将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在乡村、社区、外来务工集中地,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群众自治组织和经济社会组织,把党和政府的政治优势转化成基层发展、自治的主导优势,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良性管理格局。

4 结 语

政府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基层政府来说,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对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必须始终以人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否则创新就失去了目的性,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继续实施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成果终将被实践所证明。

主要参考文献

[1]夏学銮.社会管理体制如何创新[J].人民论坛,2011(7).

[2]廖琦.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领导科学,2011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4篇

关键词:协同治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主体都有哪些?

(一)政府

从目前我国国情看,政府现在仍然处于占有社会资源的有利地位,政府可以通过其拥有的权力来占有社会资源,并使其达到占有的最大化。在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结构使得政府可以主导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并且在这个供给过程中实现自己权力的巩固,从而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由此看来,即便是在社区当中,政府还是担当着强力的主导者角色。社区治理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权力的约束,政府实际上成为社区治理的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二)社区居委会

在我们国家,社区居委会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是通过社区中的所有居民选举产生的,这是一个社区中的居民实现自我治理的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处于一个重要的地位。而在当前我国社区中,社区居委会更多的参与到上级政府部门工作中。由此陷入每天忙于来自上级政府部门的各种任务,而不是更多的参与自治,这实际上也正是当前我国社区治理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物业管理公司等营利组织

目前在我们国家,城市社区中已经出现很多较为成熟的物业管理公司,而这些物业管理公司也已经充分参与到了社区治理的工作中。物业管理公司等营利组织的参与,可以充分调动社区治理各个主体之间的活力,有效的推动社区治理的发展。这顺应当前政府鼓励发展的社区治理多元化趋势。

以上任何一个社区治理主体在单独进行治理时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无法实现我们追求的社区治理效果。其中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不能充分激发市场经济下的治理活力,而社区居委会目前处于一个相对尴尬的境地,正逐渐沦为上级政府部门的附庸。而物业管理公司等营利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缺乏监管,在对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多方面的不足。所以,要想达到社区治理善治的目的,只能彼此之间克服各自的缺陷,互为补充,实现协同治理。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一)社区组织结构存在缺陷

一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中街道办和居委会无法进行有效的工作部署。当前居委会更多的是承接街道办事处安排下来的任务,这就使得居委会无法更好的去完成自治工作。居委会对街道办的工作任务应接不暇,其对于自身社区的治理就无法更好的处理,这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社会团体等非营利组织发育不足。在我国城市社区中,成熟的社会团体比较少,大部分还处于摸索阶段,即使有较为成熟的社会团体,发展状况也不理想。不仅如此,在社区中的社会团体独立性不足,有较多的社会团体是由政府部门或居委会建立的,缺乏相应的活力,不能够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社区组织管理职能模糊

在社区管理过程中,存在横向和纵向的划分,横向和纵向不能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种社区组织管理职能的模糊,直接导致社区内各个治理主体之间彼此扯皮,无法实现合作共治,实际上增加了治理的成本,也降低了治理的效率。

(三)缺乏科学的社区治理目标

在我国以前的社区工作中,侧重点是社区的发展,忽视了社区中精神文明建设,对公共服务的提供也不足,同时还缺乏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这使得社区缺乏文化创新的活力,社区集体活动较少,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社区工作人员能力不高,对社区治理工作不了解,这样就无法较好的完成社区内部的治理工作。最终结果就是无法实现社区更好的发展。

三、针对城市社区组织管理存在问题的改革探讨

(一)构建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就是指在协同治理的理念指导下,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推动社会的发展培育,加强社会层面的参与沟通,通过社会参与平台的构建,让多方治理主体彼此协同治理,达到善治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协调好各个治理主体彼此之间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实现社会治理多元化主体的协同互动,再次把协同治理机制落实到社区治理中。

最终需要实现的就是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共建共享、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这里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结构管理中,上级行政部门的专业管理要结合到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中,主要以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为主,同时做好专业管理的互动。由此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有机结合。

(三)明确社区组织管理的职能,确定科学合理的目标

社区组织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其管理职能,由此才能更好的实现社区组织管理的目的,达到社区组织管理的效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主要目标是构建有活力的、健康的和谐社区,这就要求社区居委会有科学的规划,能够根据社区实际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自身社区制定社区发展规划。除此之外,社区居委会应该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让社区居民能够在社区中享受到集体的福利。

(四)促进居民自治参与

社区中基本构成单位是社区居民,所以广大的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基础。在广大社区居民中做好群众动员,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才能让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活力。社区居民的参与,也会反作用于社区居委会,只有在居民参与进来,居委会才能有更广阔的治理平台,才能通过居民实现社区的治理,这实际上是一种互动中的双赢。所以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这不仅能够调动起居民的主动性,更能通过居民实现社区更好的自治。由此看来,通过激励居民自治参与,对促进社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邵彩玲,于玲君.中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创新.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9月第3期.

[2]蔺丰奇,李颖慧.论城市社区协同治理的制度建设――基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行政科学论坛.2014年6月.第1卷第3期.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5篇

12. [述职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述职报告 [佚名][2008年9月1日][97] 市综治委:

我市现有35岁以下青年40.4万人,团员10.8万名,少先队员近30万人。

2008年,团市委在市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牡丹江市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履行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把综治工作做为全市各级团组织的一类工作目标,年底评优的一项否决指标,贯彻在共青团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着重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社会稳定主流人群;带领青少年建功立业,把握……

13. [经验材料] 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狂风][2008年9月1日][161]  一直以来,xxxx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把它列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抓,通过一手抓长效管理,一手抓集中整治,创造了一个良好 的教书育人的环境,2008年,被确定为绍兴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试点镇,现将我镇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如下介绍。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是进一步充实调整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镇党政主要领导组长,教育总支、派出所、工商所、文化……

14. [工作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zbytv4841][2008年8月26日][85] 实施“平安工程” 创建“平安油田”??在河南石油勘探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局综治委向大会作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2008年的综治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我局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也是我局综治工作全面推进、实现重大突破的一年。全局综治工作坚持以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突出严打整治、治安防控、社会稳定、制……

15. [思想宣传]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zbytv4841][2008年8月26日][72] 同志们: 这次油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是在全局上下认真贯彻局党委三届四次扩大会议和油田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精神、为完成2008年各项任务起好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天,在家的局领导都出席会议,既体现了局党委、勘探局、分公司对这次会议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综合治理工作在油田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过去的一年,是河南油田实施“五大战略”卓有成效、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一年……

16. [党政司法] 强化整体功能 实行工作综合治理 [佚名][2008年8月24日][21] 如何实现好社会稳定,怎样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民利,既要畅通渠道,卓有成效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路线,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坚定不移地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根本原则,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我认为,把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整体规划之中,全社会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依法治访……

17. [思想宣传] 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佚名][2008年8月23日][32] 维护安全稳定 创建平安企业努力开创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2008年综合治理工作,部署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在全公司范围内努力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回顾 ……

18. [模板范例] 邮政局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 [佚名][2008年8月23日][21] ㈠总方针目标 在局党政工领导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重点保卫”的方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四防四治”各项措施,把各类案件、灾害、事故和职工违法、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邮政通信安全。 ㈡承包指标 1、指令性指标 ①不发生政治案件。 ②不发生”六害“案件(指、、、吸毒、书刊录像、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和拐卖人口)。 ③不发生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及其它破坏事故。……

19. [工作总结1] 街道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8月23日][143] 2008年上半年,我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咬住责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保稳定为动力,以责任目标为抓手,以创建平安街为载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了“经济强街当龙头,商贸大街创特色,文明兴街争一流”建设的顺利进行。今……

20. [工作总结1] 公司上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佚名][2008年8月23日][106] 大力抓好综合治理 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我公司是一家铸造、加工为一体的专业机械加工企业,现拥有总资产xx万元,职工xx余人,主要生产各类型汽车底盘零部件,年产铸件能力xx吨。是xx公司、陕西xx公司、重庆xx汽车公司、文秘部落 集团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多年来,公司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做到……21. [经验材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材料 [佚名][2008年8月23日][80] 打造软硬环境 抓好“五个结合”全力创建“平安单位” 我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打造创建“平安单位”的软硬环境,抓好“五个结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了领导重视、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抓平安创建的新格局,为确保社会稳定筑牢了安全屏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1999年来,连续6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

22. [调研报告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济价值 [书剑][2008年8月14日][10]   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能够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产生经济效益,可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等来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节约损耗效益 ……

23. [调查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动员机制有待改进 [佚名][2008年8月14日][57] 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根本措施。XX街道自2008年3月底成立以来,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本地区的稳定,但是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主要原因是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动员机制不够得力,“预防为主,……

24. [调研报告2] 浅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价值 [书剑][2008年8月12日][1]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能够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仅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更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产生经济效益,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等来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 &n……

25. [调研报告2] 综合治理工作要为实现 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 保证 [书剑][2008年8月12日][7] 为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最近,铁道部提出了实现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所谓跨越式发展,就是以较短的时间、较少的环节和较少的代价,实现与发达国家原来走过的发展历程相同的目标。在发展过程中,跳过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而我们不必再重复的一些过程,形成后发优势,最终赶上发达国家水平 。学习领会铁道部关于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精神,联系铁路综治工作实际,深有感触,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思……

26. [调研报告2] 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书剑][2008年8月12日][8]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适应这个转变,首先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开展普法工作,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作为政协,应加强民主监督,并积极进言献策,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以下是近来我对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后提出的分析与思考……

27. [计划规划] 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计划(样稿) [书剑][2008年8月11日][75] 一、 指导思想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和政治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学校、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 工……

28. [计划规划] 邮政局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目标 [佚名][2008年8月3日][8] 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把违法犯罪降到最低限度。 重点防范部位 ********* 综合治理目标 1、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职工犯罪,六害案件,违反和涉外案件为零。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避免发生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3、重点岗位人员登记造册率100%,企业职……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6篇

从治国依据的视点上来理解“以德治国”,我们可以把“以德治国”看作是以道德原则为价值依据的政治活动和公共管理活动。

治理国家为什么要以道德原则为依据呢?在现代意义上,治国之治,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制统治之治,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之治,是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的公共管理之治。它包括制度的安排、公共政策的制定、制度和政策的执行以及司法活动等。罗尔斯说,正义是法律制度的首要美德。对此,几乎没有人表示异议,这说明法律制度与价值密切相关。和邓小平都强调政策的人民性,这表明政策的制定必定有价值立场和价值选择问题。法律和政策的执行,是不是纯技术性的活动?现在很少有人赞同那种纯技术论的观点。至少行政裁决是摆脱不了价值纠缠的。司法活动也许是最具技术性的治国活动,但能说与价值毫无关系吗?恐怕不能说没有价值问题。既然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和行政裁决等都摆脱不了价值问题的纠缠,都要作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其中当然就有价值依据的问题。道德原则(如公正原则和权利原则)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中引伸而来的价值标准,以其作为立法、制度政策和行政裁决等等的依据,是必要的选择。在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把道德原则作为治国的重要依据,实质上是把“人民利益”作为立法、制定政策和行政裁决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而政治和行政意义上的“治国”之所以要以道德原则为依据,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政治与价值、行政与价值的内在关联性决定的。

把道德原则作为立法和制定公共规约的依据,当然会带来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的道德化,但不能说以道德原则为依据治国,就是要建构纯道德性质的现代政治和公共行政,就是要实现中国古代社会的所谓“德政”。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强调把道德原则作为治国之依据,并不意味着道德原则是现代政治和公共行政的唯一依据。实际上,现代政治与公共行政还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此外,还有事实的依据和科学理论的依据。如果说以道德原则为依据来立法和完善制度政策也意味着现代意义上的“德政”的话,那么,这种现代“德政”与传统意义上的“德政”是不能混为一谈的。现代“德政”强调的是制度与政策的道德基础,而传统“德政”强调的则是政治统治者的仁慈。由此,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论断:以道德原则为依据治国与所谓的“人治”是搭不上界的,而与“法治”却有其内在的关联。我们强调以道德原则为依据“治国”的重要意义在于:使社会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和立足点,从而也具有更为扎实的社会基础。

根据以上阐述,我们可以将“依据”论意义上的“以德治国”理解为:以道德原则为依据“立法”、以道德原则为依据制定公共政策、以道德原则为依据进行行政裁决等,从而立合乎道德之法、制定合乎道德之公共政策、进行合乎道德之行政裁决,达成公众对政治和行政的道德性期望,以实现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对社会的更有效的控制。

从治国手段的视点上来理解“以德治国”,我们可以把“以德治国”理解为政府主导的,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直接参加的,以达成社会成员的道德共识、提高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建立社会道德秩序为目的的道德管理活动。其实质是把道德作为实行社会控制,建立社会秩序的工具。

道德之所以可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是因为道德具有从外部和内部对人的行为进行控制的功能。相对于法律控制而言,道德控制是一种非正式约束和非强制性调控,其优势在于成本较低,其不足在于它只能调控非对抗性的社会利益矛盾。所以,只有在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条件下,道德作为治国手段或社会控制手段的作用,才有可能得以充分发挥和显示出来。

“以德治国”作为政府主导和公民直接参加的道德管理活动,其特点在于:第一,政府在组织和价值方面都起核心的主导作用,但政府不是运用强制手段而是运用宣传教育和政策导向等手段向全社会推行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道德价值体系。第二,这里的“道德管理”之德,不是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任何一种道德体系,而是进入“意识形态”范畴的道德价值体系,其中包括政府倡导的道德传统和道德风尚。也就是说,在这里起控制作用的是政府倡导的道德体系。不过,这并不排除主流道德与非主流道德的对话与交流。第三,大众传播组织和文化教育组织在这一道德管理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第四,认同主流道德的公民越多,参加这种道德管理活动的公民也就越多,其管理成效也就越显著。

在“手段”的意义上理解“以德治国”,它包括以德治党、以德治政、以德治商和以德育民等诸多层次。其中,以德治党和以德治政是根本,以德治商是关键,以德育民是基础。以德治党与以德治政,都必须从制度伦理和德性伦理两个层面着手,以实现政治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党员、行政人员从政为政行为的双重道德化。以德治商,包括以德治理市场环境、以德治理工商组织和以德教育约束商人。其着眼点也必须放在制度伦理和德性伦理两个层面上。在时下中国,以德治商的重心应在产权伦理和诚信伦理的调控方面。以德育民,重在为人处事的德性伦理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应特别注重对公民进行正直、诚实、守信和尊重他人权利等最基本的美德伦理教育。

以道德为手段治国,实际上就是通过对社会的道德控制来达到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的。而道德要起到控制社会的作用,其前提是这种“道德”必须具有先进性和社会适应性,必须与国家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法治体系相契合;否则,政府主导的道德控制活动就难以达到控制的目的,即使达到了控制的目的,也会走向反面。所以,以道德为手段来治国还必须关注“道德”本身是否与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相契合的问题。在当今中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道德标准体系,无疑是具有先进性的,但考虑到发展市场经济、推进民主政治和建构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这一道德标准体系的内涵还有必要加以充实和拓展。在笔者看来,至少权利道德规范和正义道德要求必须进入这一体系之中。因为不讲权利道德和正义道德,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就缺乏必要的价值支点。

以道德为手段治国,当然意味着一定意义上的道德政治化,意味着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道德被赋予了政治的意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道德作为非正式约束和软约束被提升为正式约束和硬约束。因为政府主导道德控制只是增加了道德控制的强度,而并未改变它的基本特质。正由于有政府主导的道德控制仍然是非正式控制和软控制,因而它才构成不同于法律控制的社会控制方式。

以道德为手段治国,政府的主导就是必要的,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是否意味着民间的、非政府主导的道德调控活动就完全不属于“以德治国”的范畴呢?对此要作具体分析。我认为凡是那些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的民间道德调控活动,政府都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因而不宜将其排斥于“以德治国”的范畴之外。

从治国目的之视点来理解“以德治国”,我们可以把“以德治国”视为以道德为目的的国家治理活动。或者说它就是以建设国家道德文明、培养和增强国家道德素质为重要目标的道德建设活动。

由于道德是人的社会需要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的一项本质规定,是社会构成的一项基本要素,道德秩序是国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层面,道德文明是国家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维系,因而把“道德”作为治国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必然的和应有的选择。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7篇

【关键词】社区治理;案例研究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最大的变化是从原有的一元化治理主体转向多元化治理主体。社会治理不再是传统的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唱“独角戏”,而是社会各个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并发挥其作用。目前我国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着层出不断的问题,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政府是无法解决的,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无法再胜任社会管理工作。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就需要整个社会动员起来、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行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管理。社会治理就使得治理主体从一元走向多元,政府不再处于垄断地位而是参与主体之一。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在家庭核心化背景下,社区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整合关系到社会的良性运行,因此社区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治理”有“服务”和“管理”之义,社区治理意在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社区治理即各个治理主体对社区内成员的服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社区治理的主体有:政府、居民、驻区单位和第三部门。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基层社会由管理到治理也就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个新方向。如何做好社区治理实践工作,则需要借鉴各基层社区治理案例,汲取其经验并反思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许多学者已将研究视野放在社区之上,受我国基层社区实践情况的制约,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社区案例的内容主要为社区服务的创新。

本调查依托成都市水井坊街道开展对社区治理五年经验总结的调研,着重于水井坊从2011年底依托社会组织开展的居民自治模式探索,以期从水井坊治理创新的经验总结,为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提供一种新的思考路径。

一、水井坊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从服务到管理

2011年,水井坊街道不满于当前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开始同社会组织一道探索水井坊社区治理发展新方向,将社区治理工作重心从社区服务转向社区管理。具体途径即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协同社区居民委会推动社区居民自治。

(一)通过资源交换,提升动员社区能力

在探索居民自治模式之前,社会组织在水井坊开展社区服务已有几年。在对水井坊基本情况摸底和广泛开展对社区居民诉求调研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开发了义集、义仓、义坊三个扶贫助残的社区服务公益项目。

义集、义仓两个公益项目主要特点是,在社区划分“特区”,定时定点允许社区居民“摆摊”,主要交易物品为居民闲置物品。并且将卖出物品的收入集中起来,购买生活日常用品,通过社区志愿者分送到社区各个贫困家庭。义坊是在义集和义仓两个项目基础上发展而来,水井坊街道在其辖区专门设立了临街格子铺,鼓励社区贫困家庭认领小铺,通过经营小铺,参加义坊的贫困家庭可获得一些收入,缓解其经济压力。

通过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服务项目,社会与社区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促进了社区内部资源的交换,进而提升了社会组织动员社区的能力。

(二)培育社区院落组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

水井坊街道划分了8个院落作为居民自治试点区域,引入社会组织探索居民自治模式。目前,已培育出44个院落自治组织。

1. 孵化和培育;根据不同院落的特色,发现和培训社区领袖,并鼓励居民自发形成兴趣小组,这些自治团体分为文化、环境、安全和互助四大类。

2. 帮扶和协调;在院落生长出自治组织后,定期开展每月“领袖培训”,提高兴趣小组组长的实际能力。并通过了解各个小组相关需求,通过小额项目资金资助和引入外来资源鼓励小组根据自身特色开展活动。

3. 整合与引导;居民兴趣小组形成后,通过频繁地开展活动与交流,提升兴趣小组的凝聚力,形成较为稳定的群体。稳定群体形成后,社会组织开始引导兴趣小组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促进兴趣小组向自治组织的转型。

(三)开放公共空间和市民论坛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一方面要给予居民讨论的平台;另一方面要提升居民的自治能力。水井坊街道办在其辖区内,利用院落公共空地通过改造、修建等方式,为每个院落提供了一个公共空间。在此空间内,社区居民可以组织兴趣、文化、议事等活动。公共空间内设施齐全,除了必备的桌椅之外还有课外书籍等,最为特别的是公共空间内张贴的议事制度。据调查得知,水井坊街道老旧院落较多,居民文化素质水平普遍不高,因此,社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引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引导社区居民学会开会。此外,水井坊街道举办的市民论坛更是极大地提高居民自治的意愿和能力。

二、社区治理探索中利益相关方长期磨合产生信任基础

水井坊的实践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鲜有的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默契的配合,水井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对社会组织的理念认识处于全国前列。在这里,街道办期待以社会组织为桥梁,架接起政府与居民、政府与驻区单位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与居民围绕着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理念、方式等,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形成目前水井坊辖区社区治理探索模式也奠定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基础。

访谈001:

我们基层政府是比较基于现实的,他们(社会组织)就比较理想主义。我们会经常讨论,就像刚才看到的一样。以前我在水井坊的时候也和她(社会组织负责人)讨论。后来我说,那你们(爱有戏社会组织)成立一个党支部嘛,当时他们也有三个党员了,然后就开始引导(在社会组织里)成立党支部,不够三个人的组织就和其他组织成立联合党支部。

街道干部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在平等基础上的充分讨论有关社区治理相关事宜,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建立了信任关系。经过多次思想碰撞,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居民自治,应该是在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基础上,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有效、有序的居民自治。同时,经过双方的讨论,水井坊辖区的社会组织成立了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并将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作为政府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以及双方有效沟通的桥梁。

访谈002:

有些人(居委会)就觉得我们是来抢他们功劳的,然后态度、语气也不好,反正也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社会组织在做这些事情大家都看得到的,慢慢地这些人就开始转变。而且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街道办干部的理解,他们当时来到交子社区就(介绍)说社会组织是我们的伙伴,(是)跟我们一起来推动我们社区发展的,我们是共同、平等地来做事情的。我们(和社区居委会)也就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交流啊、磨合啊,反正经历了很多事情,慢慢地现在就都OK了。

从这段访谈可以出,一方面,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对社会组织的不了解、双方沟通不畅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传统的“官位”思想,社区工作人员对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工作表示抵触,或者不参与社会组织的社区工作甚至设置障碍阻扰社会组织工作开展。但是,在看到社会组织长时间扎根社区、致力于社区服务工作这一过程后,大多数社区工作者对社会组织态度有所转变,从怀抱敌意到比较认同。另一方面,部分社区居民认为社会组织仅仅是“拿着政府钱、打着居民的旗帜,赚政府的钱”。表现出对社会组织的信任,部分居民还以辱骂、诅咒等激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例如,社会组织招募社区志愿者为辖区内低保户家庭派发“义集”中筹集物资的事件中,部分社区志愿者的亲属表示对社会组织“作秀”的“把戏”不满,不赞同家人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并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而“义集”的受益方――辖区贫困家庭,也对社会组织“作秀”方式不满,不允许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入户走访,不接受其捐赠的物资。针对这一情况,社会组织工作者仍然坚持与志愿者家属多次沟通,并多次走访贫困户。通过多次的解释、沟通以及在社区的实际工作行动,社会组织最终得到了居民的信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展望

(一)存在的问题

1. 兴趣小组亟待转型

已有居民自治模式中,居民自治的推进主要从发展院落兴趣小组开始。居民自治即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包括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兴趣小组以居民的共同爱好为基础发展而来,兴趣小组形成以后,社会组织、政府也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促进它们转型,但是成效并不显著。

要以兴趣小组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居民自治的发展,进而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能力,就需要促进兴趣小组转型。从实际调查和对社区居民、小组成员的访谈中发现几个普遍的问题:第一,居民依赖性较强,自治意愿不高;第二,居民公共意识能力不足,缺乏对自治、社区概念的理解能力,自治能力不足。

2. 居民自治范围有限,不利于其发展

目前水井坊居民自治模式的探索中,居民自治的范围主要有:老旧院落改造、院落兴趣小组活动等自治“表面”范围,自治中更深层的诸如居民权利、利益述求均为涉及。居民自治方式主要是在基层政府部门“规划”的自治范围内进行。例如:院落名称征集、院落地板花式选择、院落文娱活动开展等。这种有限制有范围的居民自治之下,居民的自治意愿、能力都未能激发。自治的背后实则是基层政府打造,并不利于居民自治的发展。

3. 社会组织资金缺乏,发展有限

对街道办领导干部的快速评估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访谈中,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困难”一问中,多数干部和社会组织都提到社会组织资金缺乏的问题。目前水井坊社会组织有51个,其中7个在街道办事处备案,3家社会组织在民政局登记。社会组织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一枝独秀”的现象。

发展势头较好的社会组织相应程度上得到的政府资助更多,而其他社会组织则因资金缺乏,举步维艰。但总体来讲,普遍社会组织资金缺乏情况严重。目前,水井坊所在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单一,除少数几家有申请基金会、企业的自己资助以外,其他都仅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资金缺乏,成为目前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

(二)展望

从笔者在水井坊两周的走访调查以及对我国当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情况的了解中得出,水井坊街道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特别是参与到居民自治领域中来,是全国少有的案例。他们探索的社区治理模式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也为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增加了不可多得的实践经验。当然,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这个探索案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最后回归到几点即政府的支持与信任、社会组织的协力、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参与,只有努力做好这几点,才能切实有效推进基层社区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雪萍,陈艾.社区组织化:增强社区参与达致社区发展[J].贵州社会科学,2013(5):150.

[2] 李国珍,吴建平.社区意识与社区行动[J].社会工作, 2006(4):4.

社会治理的目的第8篇

【关键词】元治理;治理理论;善治;公民社会

一、“元治理”理论的内涵及其基本理论视角

治理理论是20 世纪80 年代兴起的公共管理领域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在著名政治学者俞可平的《治理与善治》一书中,他认为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共的需要”。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

在治理理论中,“元治理”这一理论尤其引人关注。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互动愈加频繁,国际社会此时呈现的是一种复杂化、动态化和多样化的形态。因此,这时的国际社会要求的不仅仅是依赖和建立在单一主体和单一的治理模式之上的治理,而更要求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三者的共同协同治理。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治理理论的需求应运而生。由此,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杰索普就提出了“元治理”这一理论。

所谓“元治理”,就是“治理的治理”,它旨在对市场、国家、公民社会等治理形式、力量或机制进行一种宏观安排,重新组合治理机制。这一理论的提出,就是对治理理论的完善。它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它更强调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强调政府是治理的三方主体中进行协调的最主要主体。

在保留了原先治理理论的理念基础上,元治理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地位。杰普索指出:“虽然治理机制可能获得了特定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职能,但国家(政府)还是要保留自己对治理机制开启、关闭、调整和另行建制的权力。”元治理理论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政府的角色。元治理认为,政府在新的社会治理的结构中,应该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它的责任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权威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指导社会的行进以及为了社会运行确立行为准则,尽管它并不能具有所谓最高的绝对权威。

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一样,政府治理同样也会遭到失败的挑战。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当治理各方的谈判或者协作遇到了瓶颈,由于他们各自的立场、地位的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考虑角度各异造成的分歧。这就会使得原本顺利的治理过程遭遇困境,由此就达不到原先预期的治理目标和目的。治理理论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要想在这种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中达到一个平衡和协调,就要有一个机构来协调各方、做好相应的安排工作。这个机构就是政府,由政府担任治理中协调主体的治理就是“元治理”了。但是我们要知道,政府担任这样重要的责任并不是说我们需要构建一个至高无上、控制一切的政府,而是我们需要政府担任制度的制定设计、提出远景和规划的任务,使得整个社会体系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元治理”下我国政府在“善治”中的作用。

自从有了“治理”的概念,人们便期望寻找到一种途径由“治理”发展成为“好的治理”,这种管理模式往往就被我们称为“善治”。

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的前身其实是善政,最开始的善政被我们理解为“良好的政府”或者是“良好的统治”。它包括的要素主要有: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而在治理理论的发展下,对善政的要求也慢慢变得更高。由此便产生了“善治”这一说法。善治理论与实践的产生和发展,其现实原因就是公民社会的日益壮大与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在治理的过程中,善治其实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

从“元治理”的视角下探讨我们的政府如何更好达到“善治”,就必须要明确“元治理”和“善治”这两者的关系,明确“元治理”在“善治”中起到的作用。我们从现实出发,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这两大转变就使我们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迸发出了巨大的活力,由此带来的利益追求也由过去单纯的追求国家利益逐渐演化出个人也可以追求自己努力得来的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社会形势正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和动态的形势,若我国政府想要达到“更好的治理”,就要在治理的改革中注重“元治理”这一理论的加深实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这样多元发展的社会中,我们的确需要多方共同的治理。但是前文也提到过,要达到各方的协调,政府必须作为一个主体来指导工作。我们已经知道,“善治”就是使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而政府的“元治理”无疑是在这一管理过程中的指导者和协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