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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06 19:49:52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1篇

1 建设的背景

1.1 五金机电行业的现状

五金机电行业非常庞大,其产品门类非常多,包括五金工具、机械设备、电子电器、电工材料、五金配件、仪器仪表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五金机电行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五金机电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泉州历来就是福建省五金制品的集散地,具有较高的辐射力,现有五金机电企业3000多家。

作为洛江区的支柱产业,五金机电产业明显提升, 2006年五金机电产值达29亿元。区内现有五金机电企业约150家,现有部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2家、市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11家。涌现出南方机械、双阳金刚石、凹凸精密、腾达精铸、琪祥电子、新维电子、大华蓄电池、华邦电子、明益五金电器等科技型龙头企业,其研发能力、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在泉州甚至是福建省居领先地位。“中国泉州五金机电商城”,是全国工商联五金商会核准的福建省唯一的五金机电专业批发市场和“闽台五金机电物流中心”,列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商城已正式投入使用,完成“五金机电工业园的建设”,积极引导五金产业链的建设。

1.2 五金机电行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五金机电产业得到较大的发展,但也普遍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难于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并造就了大批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主要有以下因素:

1.2.1 研发能力不强。随着科技创新的突飞猛进,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增加,创新的难度和继承度也在不断提高,对跨部门合作、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科技资源集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的需求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尤其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试验基地方面资源十分缺乏,创新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1.2.2 信息流不流畅。企业的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迫切需要获得信息服务的有实际成效的支持。在现代信息社会中,真正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实效的服务支持的公共网站极少,提供决定性支持的公共网站更是空白。行业商会的网站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严重滞后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应用,未能使现代信息技术演变为企业发展先进手段,进而成为企业竞争力成长的最主要的要素之一。

1.2.3 营销管理费用高。物流产业的发展还处于空白的阶段。核心的问题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投资成本高、营运费用大,难以与企业对接,因而在还未真正成长起来。由于价格及服务成本以及传统意识和利益驱动者方面因素的综合制约,既不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也不利于广大企业真正获得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支持,从而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

1.2.4 人才相对匮乏。企业在科学规划与决策、财务管理、项目规划与论证、税务、律师服务、信用担保、商务处理、公共关系、广告展览、市场开发、对外贸易、国内及国际诉讼、商务谈判、人才培训、人才及劳工招聘等方面需依赖中介服务业的支持。

2 规划与设计

发展五金机电产业,就是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此有必要建设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今后要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坚持以“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家”为发展方向,积极引导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五金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同时建设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管理、信息服务,以促进五金机电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培育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提升本地区五金机电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带动五金机电行业发展。

2.1 设计思路。建设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为五金机电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支持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化的基础支撑。通过平台的协同与集成,既为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单向的专业化的软件技术服务,同时又能把单向的专业性的软件集成起来,使得这些企业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有机的合作和协作,形成共性的可以互动的公共服务平台。

2.2 科学设计。结合本地区五金机电产业特点,建设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采用ASP模式,为科技企业的研发、试验、生产经营以及电子商务配套、物流配送、信息化应用提供良好的服务,并提供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及消化吸收、技术咨询、成果转化、营销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服务。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应包括企业销售网、企业供应网、企业制造服务网、企业技术支持网、企业中介服务网和企业融资网等6个基本功能部件。

企业销售网:建立一个包括B2B和B2C商业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络以及与之相配合推广传媒体系,向五金机电企业提品市场与渠道服务。还可以由平台和供应商协商集团采购价,然后分散向中小企业供货,以改善孵化企业的谈判地位。

企业供应商网:依托五金机电企业的需求,向物料供应商业提供商业平台,为五金机电企业开发生产过程提供供应链与物流服务,有利于降低孵化企业的原料成本。

企业制造服务网:以支持五金机电少企业为目的,通过集合制造资源,吸引机械加工、印刷电路板加工、表面贴装、模具制造,塑料加工等厂家加入,为企业提供行业齐全、门类完备的制造加工厂选择,从而达到加速创新企业产品开发、降低制造成本的目的。

企业技术支持网:作为一个社会服务平台,以数量众多的科技创新企业作为基本用户,应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设施、实验手段,甚至人才资源,纳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之中,通过资源共享和开放性运行,为五金机电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提供支援。

企业中介服务网:要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吸引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人才交流中心、质量认证机构、公证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环境评定机构等其他各类服务机构入驻,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咨询培训、财务管理、法律咨询、市场开拓等社会化服务的全过程、多方位的综合。

企业融资网:利用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专业技术架构,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筹集、融通服务,包括项目融资、技术融资、扩张性融资等,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同时提供对专项项目、企业或个人的资信情况、各项项目的真实性、各项能力的真实性等方面专业化服务。由于投资过程的特殊性和操作的复杂性,平台应把注意力放在建设五金机电企业融资信息的场所。

2.3 关键技术的应用。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属于行业平台,应提供特定行业的应用,实现特定行业业务流程,在其模板化解决方案之上迅速建立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解决特定垂直行业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平台的建立和应用涉及到大量的技术。

平台的标准化问题。最重要的必须解决平台使用过程中企业间协作的技术标准、企业应用的集成标准以及平台服务标准等关键技术。首先需要研究企业间协作标准。协作要考虑技术标准、零部件库的标准、产品数据标准等。企业之间的协同是通过数据交换标准来实现的,应用服务提供商和应用消费企业必须使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其次平台应用不仅仅要攻克平台建设和应用的技术难点,还要研究服务标准以及基于平台企业集成标准。通过企业集成标准,平台集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软件,集成产品数据,从而实现软件应用和数据交换共享。

平台重点发展供应链集成类应用服务。围绕五金机电产业或者产品链组建专业化的服务模式,建设公共服务与信息平台,使得成百上千的企业可以共享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因为中小企业自身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像一般的大中型企业一样建立自己的信息中心、集散中心、或者是自己的信息支持队伍,只有依托公共服务的信息体系,使得自己能够专注在自己的专业化发展领域。

平台重点发展企业急需的信息技术和应用服务。例如网上培训、网上多媒体交流等。通过需求调研活动,将挖掘也一些企业普遍关心和急需的信息技术和应用服务。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建立平台运营商、培训系统技术商、课件内容提供商三方合作机制,充实课件库,丰富服务内容;通过与企业合作,提供量身定制的网上岗位技能培训等服务。这样做有利于可以帮助企业快速、低成本建立学习型组织架构,为企业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原动力

探索协同式ERP的公共服务平台。ERP软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效的,ERP要适应企业资源协同和信息的共享的发展需求。可对中小企业快速集成、协同提供非常有力的支撑,不仅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单向服务,而且能够提供企业三间协作的单成服务。因此我们要针对区域经济的中小企业集群提供ERP公共服务平台,在区域内的企业可以享用这样一种公共平台的服务支持。

3 措施与对策

建设五金机电公共服务平台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努力做到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结合、地方需求与国家布局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结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有效整合现有科技公共服务资源,切实解决各类关键性、共性技术难题,改善地区创新创业环境,积极促进对本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要取得理想的效果,要明确自身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并能适应政府的、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发展目标,要把自己的发展嵌套进政府发展计划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工作思路当中去,并时刻重视与企业的双向互动。

3.1 政府要重视。平台建设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精神组织安排,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议成立全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平台建设整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制订工作,对平台建设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协调,联合审定平台重大建设任务、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科技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工作,保障平台建设规范、有序的开展。

3.2 强化投入力度。政府的公共资源,应该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共享性与公益性的事业中去。利用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建立公共技术平台,为社会提供共享性的技术支撑,解决了一系列的共性和关键技术。政府投资可采用“政府设计引导、企业添砖搭台、公开竞选唱戏”,既有效降低了资金压力,又进一步突出了制定规则、主持运营和评判监管的权威角色。同时利用这些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积极跟踪、收集、整理技术发展前沿和市场动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减少风险,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撑。

3.3 建立良好运行体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公益与赢利、综合与专业、多形式服务与多元化服务等的互补互利。要积极贯彻落实“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建设方针,实行资源整合、制度规范以及队伍建设三结合的项目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可行的共享服务方案,保障一定规模的相关科技资源持续增加、不断汇集和对社会开放服务。建立平台所需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科技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努力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与技术支撑人才队伍。把服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形成应变能力强的服务机制和规范化的服务方式。总之,要建立完善运行体制,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资方式、软硬件的配置等方面进一步探索,确立了一套管理办法、运行规范、技术标准和服务方式,为提高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3.4 开展产学研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应集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资源,借助国内外技术机构资源与人才优势,走资源集成共享之路。鉴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要求的技术人才素质较高,涉及的技术面广泛,和平台投入的软硬件资源所需资金巨大等诸多因素,平台建设应整合国内外的资源,寻求共同发展,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平台可采用与国内外权威机构和高校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资源,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模式。平台利用了国内人才储备库和技术积累,努力促进外部资源内部化,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新的理念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机构。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2篇

一、园区经济指标及企业恢复生产情况

(一)园区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5月底,引进企业37户,累计完成投资23.96亿元。园区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31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0万元,同比下降7.7%;工业增加值7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38万元,同比下降24.5%;销售收入402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21.6万元,同比增长12%;利润总额179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02.8万元,同比下降52.7%;上交税金21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1.4万元,同比下降6.6%;从业人员2056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36人,同比增长35.3%。园区现有的两大产业不同程度地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其中对冶金行业的冲击最大。

(二)园区企业恢复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全力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县工业带来的消极影响,今年以来,县委、人大、政府分别组成多个调研组深入云南省40个重点工业园区之一的马塘工业园区,对黑色、有色等冶炼工业企业进行调研,实施现场办公,排查一批企业遇到的困难,解决一批企业反映的问题,稳定一批企业的正常经营,促使一批企业加速发展。特别是在充分调研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结合“州八条”优惠措施的基础上,出台的《××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5月,马塘工业园区内9户冶炼企业基本恢复生产。生产正常的有4户企业:正泰公司12500吨/年生产线、建国公司6500吨/年生产线、天龙公司36000吨/年铁焙砂生产线和金仪公司的10600吨/年锌铟生产线;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的有2户:金和公司1条6300吨/年的生产线正常生产,2条生产线停产(6300吨/年和12300吨/年的生产线),文冶公司:2条精锑生产线有一条正常生产、1条停产,1条锑铂生产线停产;生产处于停产状态的是信达公司:1条6300吨/年的生产线。有3条生产线在建:万达公司的16000吨/年生产线已建成,预计今年7月投产;中泰公司的30000吨/年金属锰生产线,预计今年7月投入试生产,金和公司的16500吨/年生产线正在建设。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今年以来,我委加大了对园区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动向,在千方百计控制企业停产、半停产扩大化的同时,多措并举积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一是帮助企业分析恢复生产面临的机遇,鼓励企业树立信心,抢抓机遇,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寻求发展路子;二是委领导多次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供电、用地、道路等提出解决办法,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扶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优化产业结构;四是积极引导规模大、有实力的企业对规模小的企业予以兼并整合,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五是突出政府的第一推动力作用,加快企业周边环境绿化、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配套服务,提升园区的吸引力和承载能力;六是1-4月针对园区冶炼企业居多的实际,在认真执行工业用电调整价格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州电力部门再下调电价0.03元/度,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七是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结合“州八条”优惠措施的基础上,出台《××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财政奖补政策、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4大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以更大力度应对世界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新建重点项目。30万吨烧碱、40万吨pvc综合工程项目。2009年,我委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副职和相关人员通力协作,密切跟踪,紧盯不懈,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到2月6日前完成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等工作;2月17日,为避免上报国家审批烦琐等因素,将30万吨烧碱、40万吨pvc项目改为分期建设,一期为年80万吨氧化铝项目配套原料、年10万吨烧碱、12万吨pvc规模,总投资8.29亿元,待市场回缓后相机进行二、三期开发。天南冶公司出资20万元委托云南化工设计院进行编制,2月13日提交初步成果,目前正组织评审;2月15日,天南冶公司利用可研初稿向省发改委报审备案;3月9日,氧化铝配套氯碱一期10万吨烧碱.12万吨pvc项目正式获得省发改委备案,并且该项目被列为全省2009年100个新开工重大项目。项目办公地点已初步选在中国银行××分行院内办公楼。同时,天南冶公司和西畴兴街兴建水泥厂签定了意向性年供20万吨电石渣的协议。3月9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承诺书、申请报告、建设用地申请表等材料已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为下步土地征用作好准备。3月26日,云南天南冶化工有限公司在昆明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议,一致通过了在4月把氯碱项目工作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决定。5月20日,天南冶公司与北京中寰工程公司、氯工程(上海)公司进行技术交流。此次交流,为下步××氯碱项目的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6月初,天南冶公司已委托××州城乡规划设计院对拟选厂址进行测绘。目前,公司已制定出台《差旅费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9个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开始步入正常化运作。并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等工作。

2、续建项目。(1)××县中泰锰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电解锰一期工程。已完成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安装和工人培训,正办理供电手续。累计完成投资5000万元,实际投资将突破6500万元,预计今年7月建成投产。(2)金仪铟业有限公司铟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围墙及生产车间基础建设,完成投资3060万元。但由于市场产品价格暴跌,企业经营困难,业主放慢了项目建设进度,表示待产品市场好转后,即购入设备安装投入生产。(3)××万达冶炼公司12500kva铁合金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完成投资2750万元。预计今年7月建成投产。(4)××县万兴铸钢厂迁建。2月14日动工建设,现已完成土建工程,准备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已完成投资365.2万元。(5)金和16500kva技改项目于1月9日动工建设,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800万元,预计2010年3月建成投产;建国12500kva技改项目完成备案等工作,但目前由于生产亏损500万元,暂不考虑技改。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水:积极联系水务部门筹备启动小河尾水库—新开田片区日供水5000立方复线供水管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多方寻求投资业主。电:经我委多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选址,促成××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甲马石片区新建的城北110千伏安变电站征地工作已基本结束,只等××州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把征地款划拨到县国土资源局的帐户上后就可动工建设,现正开展进站道路建设。城南110千伏安变电站因拟选厂址与××县第三轮城市修编规划有冲突,所以该变电站的厂址待定。路:中泰公司、万达冶炼公司7×1108米进场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实施,总投资70万元,5月建成投入使用;完成了新开田片区金仪公司进厂道路的硬化工程;启动甲马石片区平文公路至氧化铝赤泥库道路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入口处300米道路的硬化工程。

(四)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

项目储备:为加快园区建设,积极适应园区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委对储备项目库作了相应的调整,针对氧化铝项目及上下游产业链,储备项目16个,涉及冶金、建材及加工业。项目申报: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委申报了2009年拉动内需项目14个,做好××县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个)计划表(新开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上报工作。继续做好2009年省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今年申报了新开田片区道路建设、小河尾水库—新开田片区日供水5000立方管道建设、建材片区总体规划、甲马石铝产业片区详规项目4个,共申请补助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880万元。

(五)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委组织人员从八个方面加强对园区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其对其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违反规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具体了解;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责任,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四是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五是继续完善企业(生产)负责人又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六是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七是认真贯彻执行《××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八是继续加强对事故易发点的监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上半年共检查企业安全6次,出动车辆6台次,人员27人次,发出整改通知4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园区一季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昆交会参展工作

为紧紧抓住2009年昆交会首次由国家商务部主办的良好机遇,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充分宣传××马塘工业园区的区位、资源、环境、政策和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借助外力加快××马塘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按照省工信委和省工业园区协会《关于组织我省工业园区参加2009年昆交会的通知》要求和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委及时编制《2009年昆交会参展工作方案》,成立昆交会筹备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认真筛选新型墙材、农产品加工、冶金化工等方面的9个具有代表性的招商引资项目,制作展板、电视宣传片和《马塘工业园区投资指南》宣传册1500份。经过多方筹备,于6月6日至10日,参加了2009年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此次参展共发出宣传资料1300份,观看咨询人数近3000人次,签订项目1个,总投资8.3亿元,同时对云南××铝业有限公司等园区10家企业进行了重点宣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知名度,园区宣传和招商引资取得了双丰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园区冶金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2008年10月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国际市场有色和黑色金属价格暴跌,市场需求萎缩,园区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导致增速放缓,效益下滑,虽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顺畅,履职困难,致使园区发展模式及配套政策难以确定,体制机制急需理顺。一是管委会目前只是具有协调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管辖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没有相应的行政审批权和经济管理权,只能开展协调服务和项目帮办,给企业业主带来不便,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无真正意义的园区管理模式;二是未对园区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和考核,致使多头管理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园区企业正常生产;三是受管辖范围和权限的限制,不利于聚集全州资源、人才和物力,不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项目。

(三)土地征用极为困难。一是没有资金进行土地收储,企业用地采取入园一户,征用一户的办法,增加了征地难度,导致园区规划布局零乱,不利于园区规划的执行和招商引资。二是入园企业只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正式土地证迟迟不能办理,致使企业到银行贷款手续不全,贷不到款,难以筹集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

(四)园区规划需要调整。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不够,片区规划滞后,致使入园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无章可循,园区规划需要调整。

(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启动建设以来,县级财力真正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足200万元。由于投入不足,又没有完善的资金支撑体系,致使园区公共设施无法超前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

(六)人才支撑乏力。随着园区建设的不断发展,企业人才和政府管理人才严重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需要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坚定信心,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影响,确保园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克服金融危机影响仍然是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要继续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动向,千方百计控制金融危机对企业地影响,帮助企业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加大对“电、煤、油、运”等综合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力度,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运行需要。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80万吨氧化铝、10万吨烧碱.12万吨pvc氯碱等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中泰3万吨电解锰、万达12500kva铁合金生产线等续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力促尽快建成投产。同时,紧盯意向入园项目,力争及早落户园。

(三)加强项目研究,为今后的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作充分准备。在下步新项目研发中,我委将依托“一园五片”发展格局,完善各片区功能,着力发展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建材、农特产品加工和现代物流等六大产业。围绕各片区功能、产业和现有条件进行充分的研究,充实和完善工业园区项目储备库,为今后的招商工作和工业经济发展作充分准备。

(四)完善园区规划。园区规划实施五年多来,对指导园区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园区的不断发展以及由于城市规划修编、水库建设、资源支撑乏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必须根据实际适时调整。具体设想是:按省经委要求,在总体规划面积41.13平方公里不变的前提下,将原规划的“一园六片”调整为“一园五片”。重点开展花桥特色产品加工片区和××现代工业物流服务中心规划。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3篇

一、20*年*州工业发展的成效

(一)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预计可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今年1—10月,全州实现工业总产值490.26亿元,同比增长15.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43.32亿元,同比增长11.3%。主要特点:一是重工业增速领先于轻工业。1—10月,全州规模以上轻工业完成增加值60.86亿元,同比增长5.5%,重工业完成增加值82.47亿元,同比增长16.7%,重工业增速快于轻工业11.2个百分点。二是非烟工业增速加快,对全州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1-10月,全州规模以上非烟工业完成增加值88.15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超过烟草制品业8.4个百分点,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61.5%,高于去年同期5.3个百分点,非烟工业对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3.8%,分别比一、二、三季度提高18.1、11.7和7.9个百分点。三是产销衔接水平较好。1—10月,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产值388.3亿元,增长31.6%,增幅高于去年同期10.7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率达96.1%,低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四是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预计可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1-10月,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43.32亿元,为省考核目标的89.6%,超目标6.3个百分点。根据1-10月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2007年我州工业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可以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初步分析预测,今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利润预计分别完成180亿元、458亿元、102亿元、38亿元,分别为省考核目标的100%、1*.8%、1*.3%和124.6%,除工业增加值外,其余指标分别超目标8.8、6.3和24.6个百分点。

(二)工业投资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1-10月,全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7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剔除电力行业投资外,全州工业投资完成36.29亿元,同比增长48.9%,为省考核目标的84.5%,超目标1.2个百分点。预计我州全年可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电力)43亿元左右,可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钢铁公司三期工程80万吨棒材/年项目已于今年8月16日竣工投产,1350立方米高炉及配套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瑞气公司15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基础工程基本完成,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煤矿五期扩建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至9月底已累计完成建设投资4.3亿元;*润鑫铝业公司后续项目,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正全面进入土建施工阶段;*糖业公司年产8000吨棕丝软垫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完工,设备进入调试阶段,计划年底可投入生产;*科维生物产业公司年产50000吨生物乙醇燃料项目,现已完成投资6100万元,形成了30000吨生产能力。这些技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竣工投产,将为*州工业发展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使工业发展后劲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蓬勃发展

20*年,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据初步分析预测,今年全州非公经济增加值预计达到127.8亿元,比去年增长14.8%,为省目标的101.8%;上缴税金预计完成15.2亿元,比去年增长32.2%,为省目标的104.1%;从业人员预计达26.9万人,比去年增长13%,为省目标的105.9%,各项指标将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我州乡镇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为重点,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增收和带动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日益增强,并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预计全州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56.9亿元,比去年增长21.5%,为省目标的105.6%;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33.5亿元,比去年增长30.9%,为省目标的112.8%;实交税金预计完成9.5亿元,比去年增长14.7%,为省目标的103.3%;从业人员预计达32.91万人,比去年增长5%,为省目标的100.02%。

(四)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企业集群发展格局形成

20*年,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州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工业园区全面展开了道路、电力专线、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公用电网、污水处理厂、排洪遂道等重点基础设施正在规划实施中;*工业园区、泸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全面展开;建水工业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园区》已编制完成,并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和州级审查;个旧市、绿春县、屏边县、*县等县市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其它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抓紧谋划和推进之中。随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为企业的入住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了更加优越的条件,入园发展的企业不断增多,企业集群发展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五)企业改革正逐步深化

*州列入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共有6户,其中:个旧市化肥厂和个旧市塑料厂已经国务院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已正式下达实施政策性破产的启动通知。目前,个旧市塑料厂已进入了破产程序,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及资产处置工作;个旧市化肥厂破产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职工安置方案已报有关部门审批;个旧市磷化工总厂、个旧市高压电瓷厂、个旧市瓷器厂、个旧市搪瓷化工厂等4户企业的债务问题与其主要债权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达成清偿意见,有关材料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力争在今年内进入破产程序。*州列入深化改革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企业共18户,现已完成14户,为任务数的77.8%,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至年底完成72%的目标任务,涉及总资产5095.9万元,其中:关闭5户,董事长全部持投3户,股权相对集中5户,解散1户。

(六)经济运行调节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协调,切实做好电煤供应、电力生产、重要物资运输、企业融资等协调工作,在企业面临电煤供需紧张、电力供应严重不足、铁路运力缺口较大、贷款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障了全州工业经济仍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二、2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完善责任制度,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党代会和全省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3月份,*、州政府召开了全州工业经济暨重点产业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州政府分别与13县市签订了责任书,把省级下达的工业经济、乡镇企业、非公经济、工业投资和重点产业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同时,要求各县市经贸(济)局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强化经济运行调控;兑现了20*年各县市工业发展各项目标和重点产业建设目标任务的考核奖惩,激励各县市切实抓好工业发展。

(二)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为确保今年31个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州政府决定:一是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建设州级领导挂钩督查指导制。二是继续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县市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州政府与各相关县市政府签订了产业建设重点项目责任书。三是认真落实好州政府与省属大企业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协议项目的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供电、运输等方面优先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将重点项目积极向省经委、省财政厅申报,争取省级新型工业化和技改贴息资金的扶持,同时州级项目专项资金也向重点项目倾斜。五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简化项目审批手续,推动不同层次的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了协调机制和报表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主动对有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三)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州政府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机构。二是突出重点,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确保全州节能目标的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四是加强对全州高耗能高污染10个重点行业的137户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度及未达标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五是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州经委与州统计局共同组织举办了十三县市经贸(济)局和统计局领导及业务人员、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的节能知识培训班,努力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节能意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六是进行督查,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我委按州政府的要求,组成了六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节能减排及工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工作。通过督查,有力地推进了全州节能减排和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规划先行,全面启动和推进园区建设。在推进园区建设中,我州立足于规划先行,注重长期规划、中期规划与近期规划的有机结合,做到长规划、短安排。二是坚持以产业建设与园区建设的良好互动,以项目建设推动园区建设。三是以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特色园区建设为重点,带动和推动全州园区建设。

(五)强化电煤协调,多产煤多发电。一是及时成立了电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州经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多次召开了电煤协调工作会议,分析全州电煤生产供需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为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多作贡献。三是协调交通、交警、高速公路管理段等单位,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四是发放电煤运输绿卡,使*发电厂、大唐*电厂、巡检司电厂能够从*村地区、*等地购进煤作为掺烧,缓解*矿务局电煤供应不足的压力。四是促进*矿务局按省州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用超常规生产,原煤产量由每月70万吨提高到80万吨,争取90万吨目标,并对*矿务局原煤实行计划分配,尽力确保电煤供应。

(六)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全州8000多名干部和4000多名中小企业负责人直接学习了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狠抓服务体系建设,至9月底,我州今年已新建担保公司4户,正在筹建的企业互助基金和担保公司1户。目前全州累计已建立担保公司9户,1—10月,已累计为50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担保贷款金额达4.26亿元。以农产品加工、转移农村劳动力为重点,继续推进“三项工程”;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等工作,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

(七)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责任主体,推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和《*省经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反复讨论,已形成《*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和《*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省《清洁生产行动计划》和《循环经济工程方案》确定的我州53户企业和市县经贸(济)局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110人培训,在取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的基础上,2007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启动和审核验收工作。目前,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其中:开远国资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通过审核验收,其余企业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2007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

(八)认真做好工业各项资金的扶持工作。一是围绕省经委省财政厅的要求和我州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州省级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的申报,积极争取到省级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共计1000万元的支持。二是组织开展了我州工业项目前期费和工业技改项贴息资金项目的审核和资金安排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2007年全州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筛选了一批重点项目,商州财政局同意,提出了项目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四是向省非公办、省财政厅推荐上报了10个非公经济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组织各市县乡镇企业申报项目59项,其中筛选上报13项;经委务会研究,确定州重点乡镇企业项目贴息扶持10项。

(九)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对全州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全州经济运行动态,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完善与州发改委、州统计局、州交通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人行等相关部门经济运行分析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计划用电、铁路运输的协调工作,为企业搞好服务。

(十)继续深化国企改革,重点做好企业国家政策性破产工作。一是加大企业依法破产退出市场的工作力度,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的六户企业的破产工作进展顺,个旧市塑料厂已于4月16日进入破产程序;个旧市化肥厂职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债权债务的清理登记、职工安置方案、破产费用测算等基础工作已完成,准备进入法律程序;个旧市高压电瓷厂、个旧市磷化工总厂、个旧市瓷器厂、个旧市搪化厂等4户企业已与主要债权金融部门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调债务完毕,破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全力搞好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州国企改革办制定了《*州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试点方案》,试点企业所在县对试点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抓落实。按省规定的时间要求,5户试点企业完成了试点工作,即:泸西县饮食服务公司、河口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屏边县外贸公司、屏边新现大理石厂和鑫磊石材有限公司。泸西饮服公司的改制试点经验,在全省深化国企改革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三是对原州轴承厂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通过认真勘测、评估,于3月19日委托*鼎盛拍卖公司以*万元拍卖成交,现按合同规定80%价款已交州财政局国企改革专户,用于国企改革职工的安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一)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为推动我州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进行改组改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企业实现上市。一是对我州具备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二是对目前我州准备上市的*恒昊股份矿业有限公司的上市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将该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州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最终促成由州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召集税务、工商、国土、环保、气象、经委等有关部门召开了一个专题协调会,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力支持恒昊公司上市。

三、*州工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制约我州工业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加强,进一步紧缩“银”根、“地”根,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项目审批难度大、项目落地难,给我州工业项目的实施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随着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提高和审批手续更加严格,导致项目建设用地征用普遍较难,并且征用后的土地移交很难按时进行,土地的征用和移民搬迁已成为影响项目建设的“难中之难”。

(三)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装置,造成我州部分行业产能下降。我州淘汰落后产能,铁合金行业9.56万吨、钢铁行业生铁7万吨、水泥行业81万吨、黄磷行业2.1万吨。这些产量的淘汰将造成我州工业总产值减少约10亿元,增加值也随之减少,影响了四项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资本市场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制约了工业的快速发展。至10月末,全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年初增长10.1%,尤其是工业贷款比年初下降3.9%,加之民间资本投入、上市融资、风险投资三大资金渠道不畅,及国家上调贷款基准利率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实施,导致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

(五)国家在淘汰落后产能上的退出机制还未建立和不完善,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在新上项目上、职工安置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使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压力和阻力较大,工作推进受到影响。

(六)煤、电、油、运供需矛盾突出。今年以来,我州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出省计划兑现率虽有所提高,但运力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时,今年省下达*州的发电任务较重,而我州电煤供应严重不足,新建六台机组不能满负荷发电,与之挂钩分给我州用电缺口较大。当前,我州日均电量需求达2500万kwh左右,而省分配*州日均电量仅为1450万kwh,缺口较大。按省政府要求,今年我州将关闭19对煤炭矿井,减少产能57万吨,将进一步加剧我州电煤及社会用煤供应不足的矛盾;油料供应紧张的矛盾仍未完全化解,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七)管理人员和员工队伍水平素质仍然不够高,人员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2009年全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总体要求

2009年是*州工业乘势而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明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业发展全局,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工业强州战略,着力推进“实现工业产值千亿元目标行动计划”及“重点产业建设行动计划”、加快烟草及配套、冶金及新材料、能源、化工、建材、生物资源加工六大重点产业发展步伐;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缓解瓶颈制约;狠抓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转变增长方式,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营造良好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推进产业聚集,打造工业强县,推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工业经济发展目标:2009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计划完成工业增加值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0亿元,增长18%;计划实现利税117亿元,增长15%,其中:利润总额44.1亿元,增长16%。

2、工业投资目标(不含电力):2009年,全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47.3亿元,比上年增长10%。

3、乡镇企业发展目标:2009年,全州乡镇企业计划完成增加值6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计划完成工业增加值3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6%;计划完成实缴税金10.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计划从业人员达34.6万人,比上年增长5%。

4、非公经济发展目标:2009年,全州非公经济计划完成增加值14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计划完成上缴税金17.52亿元,比上年增长20%;计划从业人员达29.*万人,比上年增长8%。

5、节能降耗目标:2009年,全州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4%;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

(三)主要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把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经委系统干部职工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广泛开展宣传,迅速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活动推向深入。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努力做到: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完成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创新明年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全州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头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指导和推动当前的各项工作。

2、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度,狠抓增长措施的落实。继续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州政府与各县(市)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一季度前尽快把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将各项增长措施落到实处;实行重点项目州级领导挂钩督办和项目所在县(市)领导签订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协调服务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全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3、着力推进“实现工业产值千亿元目标行动计划”和“重点产业建设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工业,至2010年实现产值千亿元目标,20*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步伐。重点抓好:一是积极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不断加大开发力度,使矿产业及其深加工成为实现千亿元目标的突破口。二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为生物资源加工业提供充足的原料。三是积极引进省内外大企业对现有企业进行改造,努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和“精、专、特、新”的小企业巨人。四是继续抓好一大批在建的重点项目如*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解化集团煤化工、*发电厂三期扩建、红钢三期工程、*润鑫铝业公司后续项目、开远明威公司5万吨/年高级文化纸、涌鑫金属加工公司2万吨/年高纯铝、云锡公司10万吨铅等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抓好资金协调,提高资金到位率,尽快形成大的投资量和工程量,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力争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五是对列入我州的31个重点督查建设项目,要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4、大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节能减排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二是认真做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关闭工作,已纳入关闭的坚决关闭,决不手软,供电部门一律停止向其供电;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抓好*、*两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开远市全面推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好“三废”的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五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5、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州初审工作程序。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三是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6、加快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搭建社会服务企业的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产业不断升级;狠抓信用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资本市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构建企业与农业的联接点,全力实施万村建设千村推进工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抓好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和“蓝色证书”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7、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按照“一主两辅”的规划布局,集中力量抓好*和*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省级一流的工业园区,使之成为我州产业发展的新高地;督促泸西、建水两县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落实项目入园发展,强化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全面启动个旧、*、石屏、屏边、绿春等县(市)特色工业园区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抓紧做好各项相关的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各个工业园区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切实解决好园区用地、批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科学指导全州工业园区发展。

8、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州级、县(市)和重点企业之间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全州工业经济运行动态,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工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继续坚持州级相关部门经济运行分析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按照“五保”原则,做好计划用电工作,做到以人为本,生活用电不受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电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认真做好煤炭生产与电煤供应的协调工作,做好电煤和非电煤的协调平衡,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州火力发电厂的电煤需要,促使电厂能够多发电、多供电,支持全州经济乃至全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9、坚持不懈地深化企业改革。要按省国有企业破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历年改制未规范完善的国有企业,在今年要全面完善。对个旧市6户列入政策性破产的企业,要想尽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上下紧密协作,争取全面推开,20*年3月前完成此项工作。我州企业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改制,但许多企业由于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步子迈不开,发展速度慢。应通过参观学习等形式,引导各民营企业不失时机地再“改制”,在明晰产权、法人治理学习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一些上了规模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实施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出资人、股东组成董事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生产经营应大胆交给职业经理人、交给外来引进聘请的经营管理者,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打破国有、集体、民营、个人的产权界限,促进各种形式的产权联合、参股、改组,促进产权流动,形成能进能退、多方吸纳的多元化产权结构。鼓励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为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按照“五个集中”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严格建设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采取“规划标准统一、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评价,建设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和规范、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5篇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某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查。

一、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解决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全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是:

国内生产总值265.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5%(下同),超计划目标3.5个百分点,完成计划的1106%。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101.56亿元,同比增长28.5%,完成计划104.6%;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77亿元,同口径增长27.6%,完成预算117.91%;

旅游综合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30.94%,完成计划106.5%;

外贸出口总值2.7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完成计划96.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亿元,同比增长17.26%,完成计划104%;

农民人均纯收入2927元,比上年增加381元,完成计划108.6%;

人口自然增长率1.92‰,低于2‰的控制目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4.1%,低于4.5%的控制目标。

(一)农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去年,全市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农村经济出现近几年少有的好形势。全年农业增加值达到55.12亿元,同比增长7%。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6.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种养殖全面发展。粮食总产量达104.7万吨,比上年增加6.53万吨,油菜籽、茶叶、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产量大幅提高;生猪出栏360.9万头,增长7.9%,水产品产量增长18.6%。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初具规模,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新增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4家,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188家,比上年增加5家。狠抓农民工培训和劳务输出。全年转移和输出劳务63.5万人次,实现劳务总收入22.9亿元,人均劳务收入达到3600元。

农业种植结构继续向高效优质的方向调整。优质稻面积达到85万亩,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狠抓标准化建设,省级以上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14.23万亩。全年完成成片造林49.7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9.03万亩,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16.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17平方公里。

(二)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

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发挥工业对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促进了工业经济的提速增效。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14亿元,增长19.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1.7亿元,增长32.35%。三大支柱产业、重点优势企业、民营经济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分别实现工业增加值33.47亿元、31.25亿元、78.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68%、20.69%、33.43%。加快结构调整,在培育壮大电子、医药、建材三大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盐磷化工、林竹加工、食品饮料、水电及高载能工业四大优势资源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年完成技改投入34.76亿元,比上年增长41.58%。工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规模以上企业盈亏品迭后,实现利润18.42亿元,同比增长35.75%,全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48.7,同比提高28.89个百分点。某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步伐加快,正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投资继续保持对经济增长的强有力拉动

在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方针政策的过程中,我市从某产业结构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把握好调控力度,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在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加大了对“第一山”、交通、能源、农业、水利、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去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债项目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向国家、省发改委等部门的汇报,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省财政预算内专项等资金236亿元(发改委系统下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保持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

重大建设项目取得新进展。和邦20万吨联碱工程、巨星10万吨pvc、某污水处理厂、联通g网、铁通通讯工程、农业科技园区茶叶科技园等计划竣工投产的重大建设项目,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16.7%。某至夹江旅游通道已基本完成路基工程,某至峨眉、井研快速通道改造动工建设,舟坝水电站、巴溪水电站、退耕还林工程等一批项目进展顺利。乐宜高速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沙湾水电站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动工建设。

(四)加大了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第三产业培植力度

建设“中国第一山”各项工作强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3802”工程中,金顶气象站迁建工程全部完工,华藏寺土建工程完成60%;某大佛博物馆已完成前期工作,肖坝旅游码头、客运中心建成投运,大佛景区整治进展顺利;峨眉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发改委的批准并给予了国债资金支持。在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强化了旅游精品线路整治和旅游市场管理,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扩大了“中国第一山”景区在国内外的影响,来乐旅游人数增多,全年共接待游客1087.42万人次,同比增长76.85%。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促进了消费市场持续升温,推动餐饮、房地产、零售业等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78.37亿元,同比增长12.8%。

(五)对外开放成效显著

围绕国际市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扶持重点出口创汇企业加快发展,全年外贸出口比上年增长13.3%。积极参加西博会、四川—澳门合作周、四川—北京合作周等招商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到位外资1.66亿美元,新批“三资”企业7家,到位内资50亿元,海外劳务输出1225人次。

(六)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金融运行平稳

地方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7.6%。一般预算支出31.16亿元,比上年增加6.42亿元;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各项存款余额282.28亿元,比年初增加41.8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3.84亿元,比年初增加13.3亿元。

(七)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住国家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的机遇,向国家和省争取到市中区、沙湾区、夹江县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53个,实现了3个区(县)乡镇卫生院建设全覆盖;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建成;某市传染病医院和某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按计划推进,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成投运,10个县级传染病病区建设进展顺利,部份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完成了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沐川中学高中扩招项目建成投运,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马边县完成“普九”验收,“两基”攻坚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国家大力支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72万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三江流域污染治理加紧开展,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妇女儿童、档案、人民防空、地方志等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2005年,全市经济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但也应该看到我市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基础脆弱,城乡二元结构制约明显,结构性矛盾和体制障碍尚未消除,农民增收依然困难,就业矛盾突出,城镇化进程滞后,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潜力还未充分挖掘。当前,特别是土地、资金、能源、运输问题困扰经济快速发展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建议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一步目标的关键一年,根据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2006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三个转变”,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

4、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

5、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0%。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50元。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

要完成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以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重点,提高种粮质量和效益。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力争粮食产量增长1%。

二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全力打造龙头企业群体。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畜牧、林竹、茶叶三大产业舰队,依托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这一科技平台,加快实施绿色生猪、竹浆纸、无公害茶叶的产业发展规划,扩大部级、省级、市级、县级龙头企业规模,带动产业化经营上新台阶。积极培育和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

三是以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步伐。要以实现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为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

四是以提高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为目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农村“中介”组织发展,推进市场化。突出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五是以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为重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劳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劳务经济”,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进一步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六是加快大佛水库、观音岩水库、跃进渠病险整治工程建设,抓好农村人口饮水、农村沼气、江河堤防、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工业经济竞争力

一是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区建设步伐,依托1000吨多晶硅项目和菲尼克斯四期工程项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把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放在突出位置。

二是抓好重点企业发展。引领重点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发展壮大某无线电、吉象木业、德胜公司、其亚集团、和邦公司、永丰公司、瑞鸽皮革公司、井研肉食品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加快形成一批销售上10亿元的企业集团。通过实施企业战略重组、产业链的延伸,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努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抓住我市列入信息化试点城市的契机,切实抓好金顶、东风电机等10户制造业信息化试点企业,抓好企业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加快局域网建设步伐。

四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上5亿元的企业和名牌产品,培育壮大电子、医药、建材三大支柱产业,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做大做强西部瓷都,发展产业集群,力争2006年三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不低于35%。

五是大力发展资源性产业。加快井研、五通、犍为、马边盐卤及磷矿资源开发,重点培育盐磷化工产业,使其成为某工业新的支柱产业。加快能源开发,加大对林竹、食品等农业产业化区域特色产业的培育。

六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化工、造纸、冶金等行业的资源集约化利用。开展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提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制定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机制。

七是继续做好资金、电力、原材料、运输等协调保障工作,确保重点企业和行业满负荷生产。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发展旅游等服务业,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一是以建设“中国第一山”国际旅游区为契机,壮大旅游支柱产业。抓好“中国第一山”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中国第一山”建设工作突出峨眉山、某大佛两大精品景区、某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城市建设和旅游交通建设,重点抓好已开工建设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并积极争取上马一批新项目。同时,做好黑竹沟、千佛岩、郭沫若旧居等景区的开发。

二是以旅游产业发展为龙头,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大旅游整体促销力度。整合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要素,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巩固成渝市场,开拓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市场,开辟东南亚和欧美市场”为旅游宣传促销的市场定位,采取多种促销手段,努力提高某旅游知名度。

三是提高第三产业的整体水平。积极创造有利于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环境,改造提升以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邮政、农业服务为重点的传统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社区服务、房地产、科技教育培训、文化卫生体育服务等为重点的新兴第三产业,积极发展以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监理、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知识密集型现代第三产业。加强重点和特色专业市场的拓展完善和规范管理。

(四)加大投资力度,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

一是优化投资结构,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120亿元,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能源交通35亿元,工业47亿元,房地产15亿元,旅游、社会事业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2亿元,农业4亿元,城乡个人投资12亿元。

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全市今年要抓好36个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193.47亿元,今年计划投资45亿元,其中竣工投产项目有305线乐夹路、2×135万千瓦岷江火力发电、和邦60万吨真空制盐、巨星6万吨pvc、五通桥220kv输变电工程等10项,加快建设项目有沙湾电站、舟坝电站、玉林桥电站、1000吨多晶硅、20万吨不锈钢、圣达10万吨pvc、永丰10万吨浆纸、213公路改造等17项。争取开工项目有乐宜高速公路、千佛岩电站、官帽舟电站、20万吨浆纸等6项。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在竣工投产和加快建设的两批项目上下功夫。

三是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继续做好争取国债、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中央、省各种专项资金以及国外政府贷款等工作。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的作用,更多更好地调动和利用民间资金,努力扩大项目的融资渠道。

四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资本金、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四项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坚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对水能、矿产、经营性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勘察设计权或开发建设权。

(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加强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引导市外资金投向我市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做好“川澳合作周”、“川京合作周”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增强引资实效。坚持利用外资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推动投资项目向园区集中,尽快形成经济增长极。

二是抓住重点、扩大出口。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大通关”战略;充分发挥某铁路口岸作用,发展口岸经济;巩固和发展东南亚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市场。着力抓好电子元器件、皮革制品、建筑陶瓷等出口拳头产品,大力扶持某—菲尼克斯、吉象木业、瑞鸽皮革、新中源陶瓷等出口导向性企业,提高出口质量和附加值,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

(六)全面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建立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责任制,把新增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目标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二是切实贯彻落实扶持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困难群众的再就业。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就业救助机制,加快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三是促进灵活就业,不断拓展就业空间。大力开发公共卫生、城市环保、居民健康医疗和各类社区、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四是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加大投入,建立覆盖全市范围、上下连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五是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六是加大城乡统筹就业力度,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七是搞好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整合各类培训机构,重视发挥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加快改革,以加强农村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为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成以市、县传染病院(区)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抓好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二是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师资水平,逐步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普九”目标。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大对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助学政策和措施。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做好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和缴费,扩大费源,增强保障能力。制定失地农民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逐步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行计划生育自治工作,继续抓好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工作。

加强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大三江流域污染治理力度,搞好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大力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地方志、人民防空、妇女儿童、地震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切实抓好扶贫和民族地区工作。继续抓好扶贫工作,帮助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继续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和倾斜,抓好以交通和生态环境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电冶结合、电矿结合”等优势产业。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卫生投入。

(八)谋划长远发展,科学制定“十一五”规划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6篇

司法部

【代码】114

一、主要职责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则和规范,管理指导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审查、授予、管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指导、规范有关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政治部

(三)监狱管理局

(四)劳动教养管理局

(五)法制宣传司

(六)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七)基层工作指导司

(八)国家司法考试司

(九)法规教育司

(十)研究室

(十一)司法协助外事司

(十二)计财装备司

(十三)机关党委

(十四)纪检监察局

(十五)离退休干部局

(十六)机关服务中心

财政部

【代码】115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管理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并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拟订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支出;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中央直管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汇总分析全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

(七)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拟订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拟订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国债发行计划;拟订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财政组织。

(十)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处理部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财政部部门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

(二)综合司

研究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和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参与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住房和国有土地、海域、矿产资源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审批全国性和中央部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并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监制和管理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研究法规,制订管理政策和制度,审核和下达发行计划,监管市场等。

(三)条法司

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制定财税立法规划;组织和协调财政法律、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上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审核其他法律、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等。

(四)税政司

负责研究国内和涉外税收政策,拟订实施方案;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出口退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拟(修)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等。

(五)关税司

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拟订关税谈判方案,参加有关关税谈判;研究提出征收特别关税的建议;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预算司

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年度中央预算草案、国债发行计划和中央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分析报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审定中央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负责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审查、批复中央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全国财政预、决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央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等。

(七)国库司

提出并拟订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中央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并编制中央、地方、全国决算;汇总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统一管理中央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研究政府国内债务政策,拟订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研究国债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专户;拟订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全国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等。

(八)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业务上由国库司负责指导,是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收付工作的延伸。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库司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管非税收入收缴,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及国债发行与兑付的管理业务。

(九)国防司

参与研究军队、武警、军工的发展规划及改革措施;研究拟订财政扶持相关部门发展的政策;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军工企业财务和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负责拟订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行政政法司

牵头制(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行政性经费(包括行政、政法、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制订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费用开支标准;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援外经费;参与联合国会费谈判;牵头汇总办理国家财政向国际组织交纳的会费、捐款;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研究制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组织开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

(十一)教科文司

负责研究制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制(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研究制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制(修)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参与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批和标准的确定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

(十二)经济建设司

牵头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国家物资、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三)农业司

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四)社会保障司

参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提出中央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五)企业司

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参与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负责牵头制(修)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监管中央国有企业财务(金融、军工、粮食、铁路等企业除外);负责拟订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财政直接拨付中央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管理;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重组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并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联系和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工作;指导地方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补助地方的专项经费等。

(十六)金融司

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拟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指导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研究政府外债发行政策,拟订管理制度;负责办理中国政府对外发行债务和信用评级工作;负责编制政府统借统还外债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含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联合融资贷款)的对外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国家限额和费率政策;拟订担保业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担保业实施监督和管理等。

(十七)国际司

研究分析国际财经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财政国际多边和双边合作事宜;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负责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理事的工作;参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的谈判、转贷、偿还工作;提出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外事经费预算建议,负责财政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和管理部机关人员的出国出境考察和培训工作等。

(十八)会计司

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草拟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国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等。

(十九)监督检查局

制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部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部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二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统一管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等。

(二十一)人事教育司

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地方财政教育工作;管理和协调中央直属会计学院的有关工作等。

(二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等。

(二十三)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代管部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等。

(二十四)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人事部

【代码】116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政策法规司

(三)规划财务司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五)公务员管理司

(六)人事教育司

(七)人才流动开发司

(八)公资福利与离退休司

(九)军官转业安置司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机关党委

(十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代码】117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的管理政策;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华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四)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五)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部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中央直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承担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政府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政府、民间及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法制司

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规划财务司

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

(四)培训就业司

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五)劳动工资司

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六)养老保险司

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七)失业保险司

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八)医疗保险司

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九)工伤保险司

工伤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十)农村社会保险司

农村社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二)国际合作司

国际合作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三)人事教育司

人事教育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部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教育及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对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并对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国土资源部

【代码】118

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建设部

【代码】119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组织制定和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六)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七)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九)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一)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建设部设12个职能司(厅):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负责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行政财务和工作;负责部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综合财务司

组织编制部管各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管理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本部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司

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方针政策、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起草部重要文稿;拟定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科学技术司

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五).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拟定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拟定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提出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六).建筑市场管理司

指导和规范全国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提出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咨询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提出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技术政策;提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拟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八).城乡规划司(村镇建设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国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市和村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指导城市和村镇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提出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承担建设部村镇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规划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提出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九).城市建设司

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十).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十一).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

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拟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拟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标准;提出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

(十二).外事司

拟定本部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外事计划,管理外事经费,归口管理与外国政府、民间和国际组织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合作与交流。

(十三).人事教育司

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组织拟定部管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指导部管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评估标准和培养规格;管理部属高等院校。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铁道部

【代码】120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政治部办公室)

1.了解掌握全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检查落实部党政工作部署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2.组织筹备全路重大会议和活动,负责部领导的事务安排与对外接待。

3.负责部党组会议、部长办公会议、政治部部务会议以及全路性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起草部领导综合性讲话和部工作总结、报告。负责部党政领导的秘书工作。

4.协调和组织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部值班工作,沟通内外联系,处理急办事务,催办、查办上级机关和部领导交办事项,报告办理结果。

6.搜集、处理有关信息,编辑印发党政工作简报及其他专报材料。

7.负责部重大新闻,组织和审定采访部领导的重要新闻稿件。

8.拟定机关办公制度,组织实施,并负责综合协调。

9.负责处理部机关文电,管理部机关并指导部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10.管理部机关机要文电,指导全路保密、密码工作。

11.负责部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管理全路乘车证的印发工作。管理部机关固定资产、机关经费、办公用品,调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协调部机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12.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铁路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13.接待、处理部机关人民来信来访,指导部属单位工作。

14.领导部档案史志中心业务,归口管理部机要通信室。

15.承担部、部政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安局(公安部十局)

(三)政策法规司

1.研究并拟定铁路改革与发展和综合性经济政策。

2.研究并组织协调铁路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铁路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部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承办企业管理的综合性工作。

3.组织拟定铁路综合性行业法规。管理铁路法规工作。负责组织铁路行政复议。

4.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治部宣传部

1.组织、指导国家铁路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

2.负责国家铁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以及铁路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国家铁路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活动。指导部属单位进行人民铁路宗旨、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以及路风建设和法制建设等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部属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先进典型。

5.指导和检查公开发行的国家铁路报纸、社科杂志和有线电视台(站)的新闻舆论导向。负责铁路创办期刊和图书出版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对路外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重大路外报道活动。

6.指导和检查部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对外和对台的宣传工作。

7.协调国家铁路重大文化活动和重大文艺题材的审查工作。指导和检查“扫黄打非”工作。

8.指导部属单位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9.承担部、部政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发展计划司

1.拟定国家铁路计划、战备、环保、节能、运输装备价格管理等工作规章。

2.提出铁路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建议。编制铁路行业发展规划。

3.参与国家关于铁路产业政策的研究,提出有关经济布局、资源开发、交通体系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建议。

4.编报国家铁路大中型基本建设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建议及可行性报告。组织审查铁路枢纽总图。

5.编制下达年度国家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勘测设计、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计划,并指导实施。汇总上报国家铁路运输、铁路基本建设投资及利用外资贷款等计划。

6.提报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报告。审理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运输条件。

7.组织拟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管理法规。指导、协调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发展工作。提出地方征收的铁路建设附加费使用方案。

8.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宏观管理铁路运输主要装备发展和价格工作。

9.组织管理铁路运输战备和工程战备工作。综合管理铁路行业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工作。归口管理铁路水土保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0.负责国家铁路利用外资贷款的规划编制、项目拟定和协调内外资平衡工作。

11.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驻铁道部监察局)

1.协助部党组做好国家铁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

2.指导部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以及路风监察工作。

3.监督检查部属单位党政组织、部管干部和部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铁道部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4.调查处理部属单位及党政组织、部管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

5.负责审理经部纪委、监察局和报请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的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益。

7.拟定国家铁路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办法和有关政策界限。

8.组织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表彰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

9.指导国家铁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部属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备、任免、调整意见和建议,协同人事部门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察。

10.掌握国家铁路路风监察情况,组织调查路风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承担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部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司

1.拟定国家铁路财务会计规章和管理办法(包括运输进款清算规章)。指导部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研究并向国家提出关于铁路运价、税收、财政、信贷和金融方面的政策建议,并进行相应的协调工作。

3.管理铁路建设基金的收缴、拨付和预决算工作。

4.筹集、运用、拨付国家铁路各类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5.负责国家铁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建立产权制度,实施资产经营责任制,组织、指导财会监督检查,维护国家投入铁路资本的权益,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国家铁路货车资产价值的管理。

6.管理国家铁路事业经费。审核、编制下达部属事业单位、中等专业学校和部机关部分直附属机构收支预决算以及部机关部拨经费计划。宏观调控运输设备大修工作并管理部集中的年度计划。负责国家铁路外汇管理。

7.负责国家铁路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指导部属单位经济核算工作。审核、汇总、上报部属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事业单位的决算。

8.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全国铁道团委

1.提出国家铁路共青团工作的任务并组织实施。重点管理运输系统团的工作。

2.代表和维护国家铁路青年的合法权益。

3.指导部属单位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和青年文化建设。

4.指导部属单位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管理、教育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团的干部。

5.指导团组织围绕铁路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开展团的活动。

6.负责国家铁路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社团工作。

7.承办部党组和团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科学技术司

1.拟定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和推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负责总则、技术设备部分),并监督实施。

2.编制铁路科技发展纲要和科技进步规划,并监督实施。

3.编报国家铁路科技经费需求计划,办理科技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国家铁路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

4.组织开展铁路科技和学术合作交流。组织编制铁路引进技术规划,承担引进技术项目审定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引进技术项目的论证工作和消化吸收的有关科技攻关工作。

5.组织国家和部重大铁路科技项目的攻关、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管理重大科技成果及其鉴定(评审)工作。组织重大科技试验活动,向国家推荐科技奖励项目。

6.拟定铁路技术监督工作规章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铁路技术标准、计量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管理并颁发铁路产品生产许可证与制造特许证。指导铁路质量管理工作。

7.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4.监督党员执行党的纪律。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部机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协同部人事部门对部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提出任免、调动、奖惩意见和建议。

7.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并指导其工作。

8.负责直属机关统战、侨务和台胞台属工作。

9.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和部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司(政治部组织部)

1.拟定国家铁路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2.管理部管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负责合资铁路公司中代表国家铁路的经营人选的审批工作。检查指导部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3.管理部机关公务员、机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部分中层以下干部。

4.负责部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铁路知识分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评聘管理、高级专家的选拔管理、因公出国人员政审管理工作。拟定铁路用人单位接受大、中专毕业生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6.组织部管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拟定国家铁路干部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在铁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等高等教育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部机关及部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工作。

8.负责国家铁路干部调配、有关干部安置、部管干部政治历史及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定工作。管理部管干部档案。负责全路干部及党内统计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干部管理和党费管理工作。

9.承担部、部政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劳动和卫生司

1.拟定国家铁路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卫生、职工教育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编制国家铁路劳动工资规划、计划,拟定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与措施。

3.管理国家铁路统一的工资、津贴、保险、奖励、工时、假期、职工乘车证和制服标准等工作。

4.负责国家铁路组织机构改革和调整工作。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行政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制订铁路专用职务名称。

5.管理国家铁路劳动用工,规范内部劳动力市场,指导企业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

6.拟定铁路行业性的劳动定额、生产定员、运输主要工种劳动班制、职业技能等标准。

7.拟定国家铁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疗制度改革,指导卫生资源优化配置。

8.指导国家铁路卫生防疫、医疗保健工作。组织铁路重大灾害、疫情的处理和铁路交通检疫工作,组织对站车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

9.指导企业职工培训工作。

10.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铁路总工会

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是中国铁工路会的领导机关,在铁道部党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职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代表中国铁路工会参加国际工会活动。

(十四)建设管理司

1.拟定铁路行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管理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质和相关人员执业资格。

3.负责铁路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建立、规范和监督。

4.管理铁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工作,拟定铁路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5.管理铁路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工作,拟定铁路工程定额、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

6.组织编制并管理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

7.综合管理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并提出建设单位组建方案。

8.监督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施中的招标工作和工程进度,协调建设过程中的路内外重大问题,组织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

9.负责铁路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0.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铁道部机关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部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落实各项政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落实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做好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住房调配、休养和用车等工作。组织参加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对部属单位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的检查指导。

5.承担中国铁路老战士协会有关的日常工作。

6.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十六)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1.拟定铁路对外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归口管理国家铁路对外经济贸易和港澳台工作。审核、报批中外合营企业、境外企业和驻外机构并对其指导、帮助和监督。审核、申报企业外经、外贸经营权。归口管理一般商品、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了解分析对外经济活动情况。

3.组织以铁道部或中国铁路名义对外签订协定。负责或协助处理部的重大涉外事项。安排部领导的外事活动。组织接待应部邀请来华的外宾。

4.归口管理国家铁路对外友好交往、智力引进、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5.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中铁路方面的工作。承担援外铁路项目实施中需政府管理、协调、监督的有关工作。

6.会同运输指挥中心管理国际铁路联运和对港铁路联运工作。

7.审核、呈报或审批国家铁路临时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境)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对涉外人员和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教育。

8.审核国家铁路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申报件。负责部外交经费计划工作。

9.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安全监察司

1.监督、检查部属单位和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铁路行车、路外伤亡、职工伤亡等事故处理规则及安全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对拟定有关文件负责提出安全方面的意见。

4.组织监督铁路行车重大事故、重大职工死亡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事故的定性、定责和批复工作。

5.负责国家铁路行车事故、路外伤亡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6.检查、分析国家铁路行车安全、路外安全和劳动安全工作状况,研究制定防范事故对策并监督实施。

7.指导部属单位行车安全、路外安全、劳动安全、劳动保护、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和安全值班监察工作。负责部安全值班调度日常管理工作。

8.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运输局(运输指挥中心)

1.提出国家铁路固定和移动运输设备发展规划意见。

2.拟定铁路运输行业政策、法规。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和信号显示部分)和国家铁路运输规章、办法及设备维修技术标准,承担拟定铁路运输主要技术政策、技术标准的有关工作。

3.拟定国家铁路客货营销战略,指导部属运输企业客货营销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客货运价。组织编制年度、月度运输计划和全路性的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客货服务质量监督。

4.集中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运输调度指挥,负责国家铁路军事运输、专项运输、特种运输工作。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5.负责国家铁路运输保价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自备车的运用和检修工作。

6.提出国家铁路运输生产布局调整方案并指导实施。

7.提出货车购置计划意见,负责货车管理。提出机车、客车配属的指导意见,拟定报废标准。

8.拟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等主要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造、修质量验收标准和运用标准,并监督执行。

9.承担运输设备新技术、新产品试制、审定和国外先进技术引进以及大中型建设、改造项目的设计鉴定和验收的有关工作。

10.代部承担国家铁路防洪、绿化、土地、无线电和抗震等管理工作。

11.协调、指导合资铁路、地方铁路运输管理工作。

12.为部属运输企业完成经营目标提供必要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13.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部

【代码】121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

(八).负责部机关、部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九).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组织协调部机关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

(二).体改法规司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法制工作;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综合规划司

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拟定交通行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负责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四).财务司

指导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

(五).人事劳动司

负责部机关及部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卫生工作;管理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

(六).公路司

拟定公路建设和道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维护和道路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管理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公路规费稽征、公路养护、路政、收费公路的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运价政策的拟定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七).水运司

拟定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水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维护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管理;负责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水运规费稽征和国际国内水路运输、港口、船舶、外轮理货及其他水运服务业的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水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八).科技教育司

组织制定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交通部属科研院所、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教育工作。

(九).国际合作司

管理交通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涉外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公安局

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部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部为主。

(十一).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审计办

(十三).质监总站

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政策的具体执行,全国甲、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和甲级工程试验检测单位资质的评审,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等工作。

(十四).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纪检组监察局

监督、检查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决策和部的决议、决定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协助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参与交通行业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

信息产业部

【代码】122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规划国家公用通信网(包括本地与长途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军工部门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制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通信网络设备入网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开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订通信网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和结算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确定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

(九).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十).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扶植民族工业。

(十一).对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军工电子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与军队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规划相衔接并组织实施。

(十二).研究制订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三).组织与指导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与清算;协调邮政、电信企业的经营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的补贴;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

(十四).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订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处理政府间相关事宜。

(十五).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有关事宜。

(十六).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

(十七).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邮政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处理部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司局的工作关系,承办部重要会议;负责信息、新闻、对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负责部领导的秘书事务,部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综合性政策及重大改革方案;组织起草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拟定通信对外开放政策;研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通信与信息政策,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事宜。

(三).综合规划司

研究拟定振兴电子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基础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和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按规定管理国家预算内建设基金;指导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和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组织编制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对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行业信息。

(四).科学技术司

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协调制订公用电信网技术体制标准和网络编号规划;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计量和情报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研究拟定企业改革方案,指导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协调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预测年度主要发展指标;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协调电子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管理。

(六).电信管理局

研究拟定电信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普遍服务,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负责审批和发放通信与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证;负责服务质量监督与价格监管;制订电信网之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实行;负责通信网码号资源的分配与管理;管理因特网域名、地址与国际协调;负责电信网络设备互联互通标准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党政专业通信网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国家通信网络监控调度中心、国家通信出入口局和因特网安全监控中心;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讯及其他重要通信;组织研究国家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对策。

(七).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制订通信财务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主要邮政、电信企业的财务汇总、缴拨及企业间清算的规章制度;协调邮政、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按国家规定组织普遍服务补贴和对邮政的补贴;制订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资费政策和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管理国家预算内资金。

(八).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研究拟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九).信息化推进司(国家信息化办公室)

研究制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协助业主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研究制订有关信息资源的发展政策与措施,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制定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指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根据授权参加有关国际无线电会议,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一).外事司

负责组织参加信息产业的国际组织;组织协调政府间协议的签订与落实,处理政府间有关通信与信息事宜;研究信息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归口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权限,负责出国项目、团组与人员的审批与管理。

(十二).人事司

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人事工作;负责信息产业系统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培训、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教育和劳动工资工作。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7篇

一、计划用电工作

通过计划用电工作,基本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既保证了我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用电,又兼顾了一般,确保了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用电

三、节约用电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扩张,能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当前,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能源供应紧张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随着汛期的结束,水电出力急剧下降、由于电煤供应严重短缺,火电出力不足,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另一方面用电效率低、浪费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电动机、泵类、风机、空气压缩机、工业电炉等主要终端用电设备平均能效水平较低,用电管理粗放,企业、机关、居民都还存在很多不良消费习惯,节电潜力很大。必须高度重视节电工作,采取节电措施,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电力消耗。

一是加强节电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节电管理工作,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采用召开节能降耗座谈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在人群集中的社区、工厂粘贴宣传标语口号等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电成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是大力调整用电结构,严格限制高耗电、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三是抓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电行业节电管理,加快节电技术改造,推广节电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回收部份能源。

四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加强负荷管理,努力转移高峰负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合理引导电力消费,提高终端设备电能利用效率。

电煤协调工作

XX年年根据省州有关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和州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电煤协调相关工作。

一、电煤协调所做工作

(一)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电煤生产及协调的领导工作,州政府专门成立了电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亲自任组长,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把电煤、电力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出成效。电煤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电煤协调工作会,解决电煤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了电煤的生产和供应。

(二)积极推进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为切实推进小龙潭移民搬迁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技改扩建工程作为州重点产业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挂钩,开远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小龙潭矿务局打破常规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五期扩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土方剥离进度。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多产原煤,尽可能满足电厂电煤的需要。预计XX年年小龙潭矿务局可生产原煤1076万吨,其中电煤880万吨。

(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调整用煤结构为减轻小龙潭矿务局电煤供应压力,调整全州用煤结构,州政府与开远、弥勒、泸西和建水四个主要产煤县、市签订了《原煤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电煤生产供应奖励办法,鼓励各产煤市县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加大煤炭的生产力度,多产煤,多供煤。要求各重点产煤县市尽快进行技改扩能,努力提高原煤产量,缓解全州供煤不足的局面。同时也要求各火电厂也主动积极寻找煤源,做好掺烧试验,加大小龙潭矿区以外煤种的掺烧量,争取多发电,多供电,为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快地方煤矿扩能技改步伐今年7月2日省经委召开电煤协调会议后,州经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又多次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分别到开远、泸西、弥勒、建水等主要产煤市县调研,推动煤矿加快整合步伐,使我州有更多的煤矿符合省政府支持的政策,得到省级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技改扩能挖掘现有矿井潜力,并要求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开工条件的煤矿要尽快验收和开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大产煤量。

(五)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为保证大唐电厂、华电巡检司电厂、小龙潭电厂电煤运输畅通无阻,州经委与交通、交警、开远高速公路管理段等部门协调,建立了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由州电煤协调办专门为电煤运输车辆发放绿卡,确保了电煤公路运输的通畅。

二、电煤供应存在的问题

(一)红河州是云南省煤炭生产的大州,但同时也是煤炭的消费大州,州内自产的原煤均不够用,还需从州外购进部份原煤。其次,按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全州将关闭19对煤炭矿井,减少产能57万吨,将会使今冬明春红河州电煤及社会用煤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小龙潭矿务局目前月产煤已达90多万吨,由于五期技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如果明年超产能力下降,按省经委的发电计划安排,电煤与非电煤供应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全省以及红河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节能降耗工作

节能减排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全州电力、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有效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布置,红河州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全州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红河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州长任副组长,以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保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委负责节能管理日常工作(其中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州环保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全面落实责任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资金上对节能工作给予保证我州财政每年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资金200万元和工业技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今年州财政在原预算的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工作。政府对节能减排不断加大对资金的投入,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收到一定成绩。

(四)突出重点,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确保全州节能目标的落实针对红河州能源消耗总量的80%以上是工业企业消费的实际,我州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全州节能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鼓励技改、淘汰落后"的发展方针,投资1.76亿元,采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工艺,代替落后的湿法生产工艺,建成一条XX 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时建成4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吨水泥综合能耗由191千克下降到142千克,下降51%,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XX年年1-9月节能量5220吨标准煤,节能环保效果十分明显。

2、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3、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节能减排。延伸产业链,加快精深加工业的发展。红河州工业中重工比重较大,原料型的产品居多,产品耗能高,附加值低,高耗能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是实现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州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延长产业链的工作,通过发展精深加工,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如云锡公司通过发展锡材、锡化工产品,蒙自矿冶公司通过建铜锌冶炼生产线,石屏前隆公司发展黄磷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单耗,取到了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4、加强引导,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红河州工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明确地提出要向节能型项目上倾斜,从导向上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引导。针对我州工业能耗最大的是发电企业这一实际,我州积极鼓励企业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联合循环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能源消耗高的小火电机组,提高单机容量。同时,鼓励企业发展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余气联产发电,回收部分能源,如开远国资水泥公司、红河钢铁厂、弥勒锦东化工厂、建水群星化工厂等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减少了原煤消耗,同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5、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全州工业企业上水平上台阶为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我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通过认真严格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

(五)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意识

(六)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度及未达标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全州高耗能高污染10个重点行业的137户企业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了省、州XX年、XX年及XX年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及"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等考核验收。

(七)制定下发《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发展,我州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八)对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督查督办

四、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目前州及各市县节能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或未建立,缺乏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人员;节能管理的核算系统尚不完善,不能对全州、全社会用能情况,特别是企业用能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大部分工业企业也无专门的节能机构和人员,节能措施难以落实。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三)红河州作为全省重要的火力发电基地,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能源的同时,也加大了我州节能工作的压力。我州火力发电量占到了全省的三分之一左右,消费的一次能源占全州能源消费比重较大,消耗的煤炭转换成电能后,一部份在本州内消耗,而一部份输出州外消费。由于火力发电总能耗及单耗较高,撑大了我州能源消耗总量,单位gdp能耗下降难度加大,使得我州的节能降耗任务加重,难以实现单位gdp能耗的大幅下降。

(四)部份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在发展思路上存在重生产、轻节约,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意识不强。因此,在节能工作上普遍存在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节能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不配套。国家在对企业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方面没有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对能耗指标较好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用能奖励政策,对能耗超标的企业也没有较全面的处罚政策,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节能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不高。

(六)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不够。节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企业普遍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不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五、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一)尽快建立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由于现在的节能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单一,不能涵盖全社会用能情况,在计算gdp能耗指标时,州、县市对节能降耗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监测和管理,使节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并尽快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核算体系。

(三) 制定合理科学的用能鼓励和处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对用能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税收、用能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对用能单位超单耗的处罚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为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实施从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证。

(四)加大政府贴息资金投入,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红河州的工业企业以高耗能企业为主,能源消费高,而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较为困难,政府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贴息的力度,使企业尽快使用现有的一些先进的节能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企业的能耗,为全社会总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进一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政府需要制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新上项目、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政策支持。

(六)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积极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政府应对企业在申报项目、新上项目、技改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政策上为节能工作提供保证。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产业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清洁生产项目,突出对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绩效考核。

(八)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XX年年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我州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为电力、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学工业等。开远小龙潭电厂、解化集团、红磷公司、云锡公司,泸西伟洪吉宇公司和润鑫铝业公司是我州的重点耗能企业,其能耗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70%,因此,以上企业仍然是红河州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必须继续抓好节能管理工作。

2、按省的要求,继续组织州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各类节能培训班学习,在红河州举办两期节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各县市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按省里要求做好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与各市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继续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制定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我州节能减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金机电协会工作计划第8篇

“”期间,我州工业发展速度较快,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整体状况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业发展速度加快。年与年相比,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37亿元,年均增长23%;全部工业增加值18亿元,年均增长22%;实现利税6.7亿元,年均增长13%。

(二)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年至年,以工业为主的二产占三次产业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由年的34%提高到年预计的40%,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三)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年至年建成生产能力:水泥40万吨,电锌15万吨,工业硅12万吨。中小水电装机达到90万千瓦,是年装机的5倍,上的黄登电站、电站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2亿元。

(四)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工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遂步完善,基本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已建成电锌生产能力15万吨;泸水工业园区,已建成两座变电站,一个供水站,以及建成5段厂区公路,能满足现有生产需要,到年底建成工业硅生产能力12万吨。

(五)非公经济快速发展。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38%,比年提高5个百分点。非公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年,全州单位GDP能耗在年基础上累计下降1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在年基础上累计下降43.6%。

(七)非电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期间完成非电工业投资20.21亿元,比“十五”增长68.6%。工业重点投资项目16项,主要涉及有色金属、金属硅冶炼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以来,全州工业经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做法:一是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强领导,突出工业发展的主导地位,认真贯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努力营造发展工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工业强州战略;三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大投入,注重培育水电、矿冶、建材、生物加工等支柱产业,形成特色经济优势;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泸水工业园区,构建项目投入和产业聚集平台;五是研究制定全州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开展行业规划编制,为工业发展描绘蓝图。

(一)工业总产值增长。年,全州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370000万元,增长12.5%左右。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20000万元,同比下降10%。

(三)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下降。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统计完成240000万元,同比下降10%。

(四)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增长。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完成60000万元,增长8%。

(五)非电工业投资大幅增长。年,全州非电工业开工建设的项目共计24个,完成投资77000万元,同比增长91%。

(六)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上缴税金和增加值较大幅度增长。年,非公经济从业人员30538人,同比增长15%;上缴税金13228万元,同比增长6.7%;增加值完成180000万元,同比增长15%。乡镇企业增加值可完成57250万元,同比增长15%。

(七)单位GDP能耗下降。年,全州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3.3%。

(一)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召开全州工业经济会议,总结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下发了《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分解年度各项责任目标,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各企业。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多次组织工作到各县各企业调研,帮助指导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并形成了多项专题报告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针对业公司产量下降的问题,政府组织了工作组深入到公司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增加产品产量。四是加强统计信息的统筹协调,客观如实反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计算、尚未纳入规上统计的工业园区内的3户企业和园区内的1户企业的统计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措施。五是积极推进矿电结合试点工作,各发电企业的富余电量和高载能的硅工业所需电量,企业间进行直接购销,以减少窝电,同时满足硅工业用电。

(二)狠抓工业项目投资。年全州工业投资(非电力)建设项目共24个,投资完成77000万元,同比增加91%。其中投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有8个。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好工业投资工作和工业项目建设。二是把工业投资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体系,明确投资方向和目标,制定有利于扩大投资,加快项目落地等保障措施,做好项目前期科研和论证,根据国家和省资金安排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组织好上报项目,主动做好与省工信委及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最大支持,有力推进工业投资。三是抓了两个工业园区投资方面工作,编制了项目建设规划和方案。四是把工业招商引资作为投资的首要任务。根据的实际,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为投资者创造较好投资项目条件。积极引导吸纳民间投资,加快直接融资步伐,加强银企合作,利用好各种扶持资金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五是做好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六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完成工业投资的保证,工业投资重点项目分管副州长负总责,经委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落实,并明确了抓工业投资的具体科室的人员。同时与四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的督促检查,确保非电力工业投资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工业园区开展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工作,编制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省环保厅评审,编制了《工业园区“十二五”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规划》,已通过我委评审,并已上报省工信委备案。这些规划成果将为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园区主导产业和发展思路。园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定》,出台了《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发展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工业园区快速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两座尾矿库,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了一座220KV的企业自备变电站;园区,一期供水工程建成,220KV变电站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园区循环公路部分路段已硬化并投入使用,对还没有硬化的毛路也已完全打通并可循环通行,已开工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内完成,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基本满足当前生产生活的需要。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园区新入驻企业3户,今年年底工业硅生产能力达12万吨左右。

(四)加强非公经济的协调服务和乡镇企业工作。一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得到省里扶持的项目7个,扶持资金328万元,其中,非公经济暨中企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5个,扶持资金185万元;中央扩大内需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个,扶持资金143万元。二是认真抓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及自查工作,开展对2003-年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开展对年省财政扶持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有6个扶持资金200万元。三是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根据《关于年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行﹝﹞291号)及省减负办《关于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云政减﹝﹞5号)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治乱减负工作,清理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对外宣传力度,我委与省中小企业协会联合推荐制作《种草挣“果”钱》(反映贡山县草果产业发展情况),并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节目《今日农经》栏目播出,反响强烈。五是确定了重点抓的行业是矿业、电力、建筑建材、生物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抓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有资源、产品有市场的项目建设。六是做好我州乡镇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上报工作,全州选出8个重点建设项目呈报省级争取专项扶持资金。七是抓好乡镇企业培训和统计工作。两年内已经完成教育培训达1974人,按时收集呈报乡镇企业运行情况的统计。

(五)狠抓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建立了部门会商制度,多次召开了成员单位领导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节能工作协调制度》、《工业企业节能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文件。三是下发了《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了《确保完成“”节能目标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关于确保完成年节能降耗目标和“”节能降耗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层层细化分解了任务。四是抓好工业节能降耗,充分发挥企业节能降耗的主体作用。五是抓好建筑、交通、商业、农业、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六是做好节能灯的推广工作,年我州要推广节能灯10万只,前期的宣传动员,模底调查,制定方案,任务分解等工作已完成,力争年底或明年初完成推广任务。七是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营造节能的良好环境。八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县淘汰鼎盛冶化有限责任公司5000KVA工业硅的1条生产线,对境内选冶企业进行整治,共关闭40户、淘汰3户,限制11户。九是积极组织做好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对已经认定的两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进行了年检初审和上报工作,使两户企业顺利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的年检以及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六)切实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途径,力促无线电管理工作上台阶。加强依法行政,不断规范了无线电频率台站审批工作,全年共受理新增设台申请2次,批准新建GSM基站39个,WCDMA基站28个。进一步做好了频率台站管理工作,建立了我州无线电台站运行报告制度。二是加大无线电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无线电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了各项行政执法常规工作和全州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加大了无线电管理的宣传力度。我委把无线电管理的宣传工作作为重之重来抓,今年,重点开展了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了50余人次,发展宣传资料2000多份,进行报刊登载宣传了10余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和电子政务网等进行了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全面完成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收缴工作,今年共收到无线电频率占用费180030元,并按时上缴省财政。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资金使用,顺利通过了全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五是注重技术支撑力量,狠抓无线电监测各项工作。夯实了无线电监测基础工作,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提高了对异常、干扰的查处能力,建立健全了月报制度,加强了频率台站的监管力度,认真完成了监测网建设。六是全力开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无线电应急保障工作和无线电维稳工作。年全州共有各类无线电台(站)1095个,其中:移动基站447个,移动电话用户20万个;小灵通基站488个,用户3700个;固定无线接入中心站16个,终端站1300个;广播电台12个;其他各类无线电台共138个。

(七)切实加强盐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全州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州盐政执法人员共有22人,原全州盐政执法10人的基础上,年,组织全州工信委系统盐政执法人员送到省里培训12人次,执法证到期换证5人,新办执法证的有7人。二是不断加强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对象开展持续深入的整治和查处工作。年全州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市场,出动车辆40辆(次),检查了食盐零售户、食品加工用盐户、腌制用盐户、企业和学生食堂等100个(处),共查处了假冒盐80公斤,当场销毁,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查处了价格违法2户、无证经营9户、跨地区经营1户。三是加强对州食盐批发企业的监管,确保州内加碘食盐的供应。年1-10月份我州共组织调入盐产品2186吨,销售完成2092吨。全年预计盐产品销售完成3900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年全州共计组织20次宣传,出动人员8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多种手段的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变人民群众被动接受为主动监督、自觉维护,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八)抓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一是我州报废汽车回收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稳步推进,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州共回收报废机动车辆90辆,严格按照要求全部拆解完毕。二是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我州的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全州共办理补贴车辆20辆,发放补贴金额24.4万元。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监管力度。会同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环保局等部门,对我州报废汽车和改装车进行为期3月的专项检查,切实杜绝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和流入市场,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州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监管,防止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保证了全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九)积极协调组织了全州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一是按照州人事局(怒人专﹝﹞1号)的要求和征求相关单位领导意见后,组建了新一届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二是组织收集个人申报材料54份,经我委初审后报州职改54份,州职改办按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后提交中评委评审材料39份,中评委评审后,35人获得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十)编制完成了“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我委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编制《“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已完成,还编制了矿冶、建材、生物加工三个行业规划纲要,以及节能的专题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