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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领域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2 09:38:18

经济社会领域

经济社会领域第1篇

数理统计;规律;经济决策;应用

【关键词】数理统计;社会经济发展;优势与应用

数理统计学是数学学科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与应用,在各大院校的专业设置当中非常广泛,已经成为许多高校的数学专业的分支,随着数理统计学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应用逐渐增多,数理统计学的应用已经成为国内外的重要研究目标.数理统计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在金融、电子、心理学、生物等领域均有应用.许多重要的社会发现与科学成就,都离不开数理统计学的应用于辅助.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以及越来越快的科学进步,数理统计学作为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增加科学发展速度的必备知识,在各个阶段的课程设置与教学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进一步的证明了数理统计学的重要地位,本文对数理统计学的基本概念,知识特点,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优势进行分析,并对当前数理统计学在社会经济当中的应用进行探讨,现报告如下.

一、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分析

数理统计的基本概念是指,对随机现象进行有限次的观测或实验,并对所得的结果进行数量的研究,根据研究的结果对该事件发生所产生的规律进行分析,并进行具有一定可靠性的判断.也就是说,数理统计是一门应用型学科,也是整个统计学学习的基础学科,数理统计学在学生的各个学习阶段都有涉猎,其中高中的数学课程当中就有一定系统性的数理统计学课程.

数理统计学当中最为基础的概念是总体和样本,总体是指该研究对象的全体,而样本则是指单独的研究对象.数理统计学当中,总体需要由样本或研究对象进行表现.统计问题和统计模型就是研究时对总体所提出的.而统计方法则是根据总体的推断而产生的.这一系列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则蕴含了整体的统计思想.

二、数理统计的主要特点

数理统计的主要特点分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随机性、有限性、数量性.

随机性是指数理统计的研究对象是随机抽取的,不进行特殊的取用,这种形式下数理统计的研究内容也是随机的.

有限性是数理统计的另一项主要特点,树立统计的有限性是指树立统计的对象的数量表现次数是有限的,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数理统计所要研究的内容即这些有限次数的规律.

数理统计的数量性是指研究的随机的对象的,在随机现象的质量上的研究是较为次要的内容.

三、数理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应用优势与作用

1.数理统计学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优势

数理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应用优势非常多,应用于经济领域后,数理统计能够节约经济成本,并且降低成本所带来的风险,使投资者或生产者能够以更为合理的形势下进行决策和发展,对社会的经济有非常高的促进作用.

而在已经出现的损失方面,数理统计能够对已经出现的损失进行评估,这种应用方式在当前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变化快的形势下应用非常的广泛.特别是由意外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通过数理统计的应用,可以对这些意外进行统计,对意外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意外的再次发生,有效的提高生产过程中人身与设备的安全性,减少意外所带来的损失.

数理统计在企业经营方面的分析也较为重要,通过利用数理统计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分析,能够使企业在最低成本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利润,帮助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而对于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则也能够通过数理统计进行分析,找到解决办法或提供解决思路.

2.数理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作用

数理统计的研究方法是对随机对象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其中的规律,这对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特别是我国,在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人民对生活中的现象的规律性更加重视.随着数理统计的应用加深,人们已经逐渐的认识到数理统计的科学性与重要性,调查问卷等形式的统计活动已经被人们所接受.而在商品的销售当中,商品在某个城市当中的销售情况的数理统计分析结果,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对未来该商品在该城市的销售额进行一定的预测和指导,这是树立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应用最为标志性的作用.数理统计在社会中的应用方式多种多样,有随机统计、抽样调查、人口发展动态模拟等,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所应用.

四、数理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分析

1.数理统计在农业上的应用

数理统计在农业上的应用十分重要,农业活动中在选种、选肥、选择耕种方法以及耕种技术等,都需要数理统计的帮助.树立统计在田间试验中对实验结果的预测与分析中作用最大,在我国的农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2.数理统计在工业上的应用

数理统计当中一些方法被应用于工业方面,其中以实验设计法、回归设计、方差分析、多元分析等几种方法的应用最为广泛.在工业领域方面,数理统计的主要作用是对新产品的实验、老产品的改进、工艺流程的改进与发展、原材料的使用与节省等方面.在工业生产的过程中,首先要对该产品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内容进行原材料以及加工工艺的选择,选择所需要的依据,就是数理统计的结果,数理统计通过相应的统计方法,将原材料与加工工艺更为科学化的测定.选择好工艺与材料后,就需要对这种产品的生产进行实验,此时依旧通过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实验设计,实验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在尽可能少的试验次数内是产品加工成功,并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以修正实验的方法.在实验成功后,就开始对这种产品进行生产,生产后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则要通过数理统计方法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当抽样检测的产品合格后,才能够投放市场进行销售.整个的生产流程中,均离不开数理统计知识的应用.

3.数理统计在医学与生物学当中应用

数理统计在医学与生物学中的应用时间较长,主要应用在生物实践以及医学临床治疗当中,生物实验当中会对变异的数据进行记录和研究,这一过程逐渐的演变成为生物变异相关规律的统计学.而在医学当中的应用则主要体现在临床疾病的治疗上,通过对临床上某一疾病的治疗或预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就能够对该疾病的治疗效果以及治疗方法进行统计,从而以所得的数据为指导,对此类病症的治疗产生借鉴和指导作用.而在药物方面,可以对一种新药进行实验,通过对实验的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将这种药物对人体疾病的治疗与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如果一种药物对疾病的治疗效果非常明显,但对人体的影响非常大,则不能够投放到临床进行使用,药物实验的数理统计分析是药物安全投放市场的重要标准,对药物的使用以及患者的康复意义重大.

五、总 结

数理统计是数学学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在高中阶段的学习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数理统计的学习价值远不在于在高考中得分,而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得到了非常多的应用,树立统计学在工业、农业、医学、生物学以及心理学等多个领域都有所应用,在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为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是未来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唐俊波.数理统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应用[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08(12):477.

[2]王淑玲.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09,21(21):224.

经济社会领域第2篇

摘 要 我国于1997年刑法新增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而为我国打黑和承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个特殊时期,我国社会内部矛盾凸显、犯罪率高发、法制法规尚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我国黑恶势力不断滋生、蔓延,不仅扰乱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向经济领域渗透,其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 地下经济 黑色垄断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概述

我国《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黑社会性质组织普遍被称为黑社会组织,然而两者并非完全等同。是否能对黑社会组织做出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于如何把握“黑社会”一词。黑社会为舶来语,即英语Under world society,可以直接翻译为地下社会。这里的社会,不是合法社会而是指对社会的非法控制。因此,黑社会组织是对社会进行非法控制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是这种对社会非法控制的组织的初级形态。正是在对社会非法控制这一点上,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黑社会组织和一般犯罪组织。一般犯罪组织或者团伙以实施犯罪行为而存在,犯罪行为的实施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然而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单纯地为实施犯罪而存在,实施犯罪是为了控制社会,控制社会又是为了更好地实施犯罪。因此,具有实施犯罪与控制社会的双重特征。可以说,非法控制社会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最大特点。

二、我国当代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现状及其特点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现实状况

目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以黑敛财”、“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商洗黑”的手段,大肆在经济领域进行渗透和拓展。不仅如此,其犯罪活动严密的组织性、深层的隐蔽性、极大的欺骗性、长期的破坏性已然严重的扰乱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阻碍。

(二)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具体特点

1.渗透的范围具有广泛性。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仍然采用杀人越货、走私贩毒、组织、开设等“地下经营”方式作为自己经济的重要来源,而且开始把经济重心由地下转移到地上,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渗透范围。

2.渗透方式具有高度隐蔽性。目前,很多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注册公司、企业,承包矿厂、山林等外表“合法的”方式作为其从事“地下经济”的“遮阳伞”。他们通过表面看似合法的经营手段从事不法经营活动,并以此聚集了巨额的财富,给国家和人民照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渗透手段具有一定的暴力性。黑社会性质组织向“合法”经济领域的渗透是由其获取经济利益的根本动机所决定的,然而其为了快速获取巨额利润就会采取“暴力开路”的手段为自己的非法利益保驾护航。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主要形式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垄断合法消费、服务型行业

一般来讲,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一系列的非法活动聚敛大量财富,为了满足他们对财富无止境的贪欲,他们利用已有的经济实力不断取得服务型行业的股份或者自己开设企业等经济实体,例如食品店、酒店、夜总会以及其他为消费者服务和娱乐的行业。在重庆“打黑”期间落马的某团伙非法垄断该区生肉市场。为了取得独占地位,他们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打压,同时他们还强迫零售商只能从他们这里进货,否则就进行报复。以前的生肉价格由市场来定现在却由他们来定。由于他们对消费和服务产品的控制使得当地的价格特别高,这一事实使得当地的市民难以承受,极大的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

(二)涉足金融业,热衷洗钱行业

改革开放给我国经济注入巨大的活力,中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经济规模明显扩大,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是,由于转型过程中法制建设滞后,改革措施不完善给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可乘之机。他们从事走私、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和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活动。于此同时,政府对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于是为了隐瞒、掩饰、合法化数额庞大的犯罪所得,因而产生了洗钱的需要,洗钱活动应运而生,而且越发的严重。

(三)拉拢、贿赂政府官员以获取某一部门或某一区域的非法经营权

一部分学者普遍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渗透以“获取某区域或控制某一部门非法经营的最大利润”为其根本目标,具有“在短期内获得最大利润的目的性”,“其主要动力为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没有意识和目标,只有金钱和权力”。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不惜利用金钱、美色引诱政府官员从而获取这一经济领域的经营权,以达到其非法垄断获取利润的目的。甚至有些涉黑团伙将犯罪收益广泛投入到流通领域,包括腐败的社会经济过程,以增加其非法资本积累。

四、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前景预测

同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一样,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领域的渗透也会经历一个由弱到强、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该类组织不仅通过抢劫、诈骗、盗窃、走私、贩毒、操纵淫业等聚敛钱财,而且通过经营“合法企业”取得收入,特别是“合法”经营幌子下的“非法收入”。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各种规范不够健全等因素,这种收入极易得到社会所承认。该类组织凭借既得经济实力,既可以向合法经济领域进行投资以获取更大利益又可以对一定地区进行经济控制。如果任其发展将最终导致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控制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应当采取措施阻断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的逐步渗透,对其进行坚决打击,绝不能放任其继续发展,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五、相关对策研究

笔者根据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向我国经济领域渗透的现状及其特点提出以下相关对策:

1.建立、健全经济监管措施,加强对洗钱、走私、地下钱庄等“黑色经济”的打击力度,从而切断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主要经济来源。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依靠地下钱庄、走私等非法收入作为其向合法经济领域进军的主要经济来源,政府要彻底打击相关经济犯罪,建立健全金融系统自身的监管措施。侦查机关应当对相关经济犯罪采取“打防相结合”的打击策略,从而形成巨大的声势和长久的威慑力。

2.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建立良好和稳定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从而从根本上堵死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渠道。运用法律的手段,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经济能从根本上避免非法投资,如地下钱庄等对经济秩序的打击和破坏,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腐蚀的促进因素。与此同时,运用经济的和市场的手段建立良好高效的市场经济,是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领域侵蚀的又一重要措施。

3.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普遍渗透的行业和区域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查处。通过这种手段可以集中主要力量,实时监控其动向,避免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

4.对重点嫌疑对象进行监控,查核金融记录,运用秘密力量,揭露虚假隐秘的商业活动。

六、结语

在当代国际、国内社会,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的渗透日益严重,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此种现象的发生,都受到这种现象的侵扰,这无疑是对经济发展的一个严重阻碍,是我国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峻挑战。因此,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于建立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向经济领域渗透的措施与策略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因此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张远煌.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7.

[2]陈明华.有组织犯罪问题对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经济社会领域第3篇

一是大力支持科技人员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夯实科技人才发展平台。人才必须在使用中成长,国家科技项目和基地是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平台。我们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项目―基地―人才”结合,加大重大任务对人才的培养支持。优化实施科技人才专项,支持了一大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输送了近一半的入选专家,施一公、潘建伟、王怡芳等一批顶尖人才带领我国相关学科进入国际领先行列。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整合力度,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体量大、跨学科、大协作的国家实验室,为人才发展搭建更大舞台。启动一批重点研发专项,聚集数万家科研单位、数十万科研人员开展联合攻关,在项目实施中对倾斜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作出制度安排。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流程,实行一个平台申报、全程痕迹化管理,科技人员长期反映的项目分散重复、多头申请、程序繁琐、负担沉重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科技人员有了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和更好的潜心研究氛围。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突出对法人单位和科技人员放权、让利、减负,切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建立“全程嵌入式”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是改进科技人员评价激励机制,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获得合理回报。我们以收入分配政策和评价制度改革为重点,在科技创新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门类,统筹创新链各环节,构建科研人员“三元”薪酬结构,在全社会营造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获得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全面完成修订法律、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专项行动“三部曲”系统部署,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三权”,将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从不低于20%大幅提高到不低于50%且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全面推行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政策,对技术入股延迟纳税,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和政策组合,“点燃”了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成果转化数量显著增加,单个成果转让过亿元、奖励超千万元的成功案例不断涌现。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持续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和规范程序,更加突出对青年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奖励。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分类评价、用人主体评价、社会化评价,强化评用结合,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新评价制度。

三是调整完善科技人员管理政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我们按照不简单套用党政干部管理模式,激励约束结合、以放宽激活为主的思路,推动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研人员管理政策体系。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形成覆盖“进、管、出”各个关键环节的新制度规范,让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出台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新政策,对其出国交流不作批次限量管理,出国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出国经费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调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政策,允许其在科技社团、基金会、成果转化企业等适度兼职。出台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使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告别“参公管理”。推动完善高层次人才“裸官”管理政策,区分“先裸后官”、“先官后裸”和不同单位、岗位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系列改革新政积极回应了科技人员关切,起到了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的效果,得到科技人员的广泛“点赞”。

经济社会领域第4篇

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是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1〕(P51)有的学者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的最大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并认为“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也符合经济法的本来含义”。〔2〕对于研究经济法来说,认识其国家观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说来,经济法的国家观往往体现在其与行政法的界定过程中。以下一些观点值得重视。其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3〕其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发展。〔4〕经济法学者的上述观点,有适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面。西方传统的国家观强调国家的消极无为。据洛克的理论,国家的功能只限于保护其成员的权利不受其他成员的侵犯。如果一个国家力图超越这些限制,那就超越了它的合法职能。经济法的理论显然是比其进了一步。“本世纪30、40年代之后,凯恩斯主义的盛行、资本主义国家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及危机的出现以及社会主义运动的风起云涌等等,都促使奉自由竞争为圭臬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实现了彻底的政策转型,国家或政府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5〕(P150)对此,美国学者认为,“为了在一个复杂的工业社会里能够高效地管理公共事务,美国有必要而且是不可避免地要加强行政控制。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需要调整,公共福利也必须加以保护以使其免受反社会的破坏行为的侵损,因此由政府直接采取行动进行管理也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事了。”〔6〕(P369)这种行政控制往往是以经济法作为依据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法理论中的国家观并不是建立在当代公益政治的基础上,因此往往容易夸大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并将政府行为描绘成一种随意性行为。经济法理论中的政府观与当代现实生活的一致其实只是一种形似,而非一种神似。稍微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两者的差距。如果说现代行政法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一些经济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表示,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甚至认为对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为了给政府一个随心所欲的空间,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国家需要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本已说得很清楚了,但作者还唯恐人们不能理解其深义,又作了更为明显的解释:“不是所有的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都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干预或者不干预,完全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国家需要就干预,不需要就不干预。因为经济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变量’,因此,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可能广一些,有时可能窄一些。我们使用了‘需要由国家干预’这一个不确定或者模糊的定语,正好是为了使经济法能够适应可能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的需要。”〔8〕(P55-56)政府责任模糊至此,当然没有控制可言。笔者认为,凡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都应当建立在“控权”的基本思路上。要让政府权力摆脱控制,必须使经济法脱离行政法,这才正是经济法理论的危害所在。

二、 评论:经济法国家观从哪里来。

分析经济法理论,尤其是其国家观时,我们常常会面临着一个极有意思的现象。在一定阶段的微观环境下看,经济法的理论是极有道理的,也往往能与实践相印证。经济法学者往往强调其理论在微观上的合理性。但如果将其理论置于一个长时间的宏观条件下整体考察,则能看到它的幼稚。在我国,虽然经济法理论的各种观点基本上都产生于20世纪的最后20多年,但折射出的却是我国建国以来的体制变化。大体可以分成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主要是统一调整论。“统一调整论”流行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该理论认为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所谓“一切经济关系”包括经济管理关系、民事经济关系、劳动经济关系等等。实际上是要用一种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方式去调整一切经济关系。我国1980年出版的《法学辞典》对“经济法”下的定义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规的总称”。第二个时期主要是纵横关系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纵横统一论”开始代替“统一调整论”而成为我国最为流行的经济法理论。这种理论在摆脱“大经济法”观念后,为经济法部门确立了特定的调整对象,即纵横经济关系,具体包括三类对象。(1)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纵向经济关系;(2)调整社会组织之间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横向经济关系;(3)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关系。〔8〕(P5-8)“纵横统一论”的调整对象尽管较之“统一调整论”已大为缩小,但所涉及的范围仍很广泛,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横向关系(私法关系)统一于纵向关系(公法关系),将私法关系与内部经济关系均视为国家可以随意进入的领域。这显然仍是与当时尚未彻底改革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第三个时期纵向关系为主论。在“纵向关系为主论”中目前我国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经济法理论是李昌麒教授提出的“国家需要干预论”。按照这一观点写成的《经济法学》成为我国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7〕第四个时期纵向关系论。也就是当前,越来越多的年青学者只把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9〕(P110-118)纵观经济法各种学说的发展,总体上说是一个“调整范围”越来越缩小的过程。这种过程是伴随着我国“公法私法化”进程,国家还权于民,退出一些干涉领域而逐步形成的。可以说经济法学说的每一次缩小范围都是被动的。当一种学说只能被动的对已经变化的体制作一种图解式的表面说明,这种学说是否还是理论就很值得怀疑了。对于这一点甚至最传统的经济法学者都不得不承认,“鉴于我国过去的经济法定义差不多都是在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不完全符合新体制的要求,因此,我们现在应当以一种新的观念,对经济法的定义作出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概括,而不应当以种种理由拒绝反思。”〔7〕(P52、54)问题是,经济法理论应当反思什么呢?笔者认为,应当反思我国经济法理论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本位思想。从经济法所依据的理论渊源看,我国经济法理论是来源于前苏联学者。“统一调整论”来源于20世纪20年代、30年代的前苏联学者。他们曾主张。75.论经济法的国家观-从社会法的视解探索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把法所调整的社会主义组织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划分为法和法学的独立部门,即经济法”,“要求制定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之间一切关系的专门的苏俄经济法典,用以取代民法典。”斯图契卡在《关于民法典适用实践报告》中宣称,“买卖-这是资产阶级的制度,社会主义是不承认买卖的,它只承认直接的供应”,因此“应当把那些直接有关调整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一切关系,分为一个特别法典,而不应包括在民法中”。〔10〕(P42-43)“纵横统一论”在苏联的代表人物B.B.拉普捷夫指出:“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就是横向的和纵向的经济关系的统一,就是所有这些关系中的计划组织因素和财产因素的结合。”前苏联学者并不回避这种理论与产品经济条件下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相联系。B K马穆托夫也指出:“不论是纵向关系,还是横向关系,都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方面的有计划的直接社会关系。”〔10〕(P313)。从经济法所依赖的现实基础看,主要是我国曾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在改革前我国的总体性社会结构中,国家垄断着包括物质财富、人们生存和发展机会(如就业机会)以及信息等所有重要资源,国家对社会生活实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对任何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力量,要么予以抑制,要么使之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形成的行政集权的经济体制,是从苏联学来的,同时又带有由自己历史传统形成的特点。中国历史上长时期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国,有时也实行地方的封建割据,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有优势,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商品流通历来不发达。这种状况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中来。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中存在着的决策权过分集中的管理方法,以及某些“官工”、“官商”、“官农”的经营方式,原则上人人占有生产资料,但实际上谁都不占有、谁都不负责的所有权虚置状态,使名义上的公有制成了实际上的国家所有制。这种涵盖一切的国有制经济要求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并以政治权力代替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正是这种传统体制催化了我国经济法理论的产生。中国的体制改革作为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模式,基本特征就是在于改革走的是一条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从体制到体制内部的道路,其合理性在于避开矛盾并容易为社会各界所能承受。因此,旧体制的硬核部分-政治体制、特别是国家体制虽有一定的调整,却始终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重组。我国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依赖原有的国家体制来推动。由五个三中全会文件赋予政治合法性,并由十五大继续加以肯定其方向路线的中国经济改革,从其起源来看就是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这一切都使经济法中过份强调国家作用的理论继续流行。从经济法所遵循的本位思想看,是一种不受限制的国家本位。就经济法学者而言,一般并不否认社会本位的说法,正相反,很多学者甚至将其视为自己的理论特色。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出现,至少在十个方面对传统法律、法学有所突破。其中就有一项重大突破是:“提出了在传统法学理论中从未提出的‘社会责任本位’和责、权、利、效益相统一”的原则。〔11〕然而需要研究的是经济法学者所说的“社会利益”究竞是什么含义?在我国,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是:“社会有两个领域,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总和构成市民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的总和构成政治国家。公共利益表现为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12〕(P253)这种看法由于只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可以称之为是利益的“二分法”。按照这种看法,社会利益只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也有的学者将社会利益称为“社会公共利益”,并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广大公民的利益。这里所指的‘广大’,一是指范围上的广大。这种‘广大’既有全国性的广大,又有地区性的广大,其外延取决于特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区域。二是指时间上的‘广大’。此种‘广大’既包括生活在地球上的当代人,也包括未来将生活于地球上的人们。”这样的理解虽然认为“社会公共利益”独立于“国家利益”但又认为两者并无明确界限:“就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言,有时很难找出它们的区别,因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根本上来讲是一致的。”〔7〕(P827)在经济法学的著作中,如同经济法概念具有“模糊性”一样,“社会公共利益”也同样具有模糊性。仔细研究两个“广大”,可以看出“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比国家利益更为宏观的内容。在这种空洞的“广大”表述中,社会利益混同于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又只能由国家来代表。我国过去那种以行政管理手段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建立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把生产资料的国家占有简单地等同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进而认为生产资料的国家占有的实现,将导致社会局部劳动与社会整体劳动、社会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直接统一,个人利益被抽象于国家利益之中。这时国家和社会实际上是重合的,这种社会本位实际上是一种“国家本位”。从历史上看,当存在着国家、政府时,政府总是会来充当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所不同的是,在中世纪,人民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时,封建国家往往会将统治阶级的利益夸大为神的意志或人民的意志,这时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可以说是无所不在,在经济活动中,这时的“国家本位”是将一切经济活动打上政治的烙印,实行管制经济。随着人民的力量逐步强大,虽仍不否认国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但这时的国家本位已转为一种“控权”、“限权”的思想。我国经济法学理论强调的国家干预,“它所体现的只能是符合经济法要求的能够保证‘社会本位’实现的国家意志。”〔7〕(P55、58)当行政法以“限权”与“控权”为核心,使得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时,经济法学理论将公共利益理解为极其宽泛内容,就可使国家的一部分职权,以遵循所谓“经济法要求”“社会本位”为名,摆脱行政法的限制。“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任何一次成功的干预,它的最初形式可能是出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最终它是以制定体现这种干预的经济法律来完成的。”〔3〕可见经济法理论归根到底是要给国家以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经济法学可以说是另辟捷径,以维护所谓的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使国家(政府)摆脱社会的监督。其实,这不过是通过“暗渡陈仓”的方式,使“国家本位”与“管制经济”联手。〔9〕(P128-129)总之,我国经济法理论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具有独到之处,因为在中国这样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大国,会出现众多变数,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作为“稳定阀”是不可能取得改革成功的。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并仍要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前重国家、轻社会的模式已经改变,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已经开始形成,作为“后发国家”,在出现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典型私法的同时,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环境法等社会法也诞生了。国家的退位使某些传统的“公域”一部分成为“私域”,另一部分成为“社会领域”。这是一个“公法私法化”的过程。无视这种现实,而只将目光关注于政府行为,不能不说是经济法国家观中极其陈旧的一面。同时,经济法理论存在着另一致命的缺陷是,将中国改革进退全系于政府不受约束的行为之上,会形成政治与经济之间的深刻矛盾。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本身会构成经济市场化的障碍。现代化道路其实就是个制度创新过程,而制度创新包含着三个层面:一是意识形态的创新,二是财产所有权的变革,三是政府行为的改革。这三个层面之间其实就是一种互动关系,某一方面的滞后,会导致社会发展的失衡。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个人不仅在经济市场上是自利的“经济人”,而且在政治市场上也是关注自身权力和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15〕(P50-51)他们倾向于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寻租。政府亦是由受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的个人所利用的,在社会范围内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16〕这种机制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之载体,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并不比其他机构更圣洁、更正确,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的缺陷一样严重。

经济社会领域第5篇

关键词 大学本质 公民社会 核心作用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1 大学的本质

(1)传承人类文明。大学乃知识传承之所,大学担负的首要历史角色就是责无旁贷地将人类文明、历史文化以原来的面貌呈现给受教育者,本着求是、创新的精神,不断地赋予人类文明时代的新色彩,历史是活生生的,大学将它的精华提炼出来,传授给学生,使学生了解历史、了解文化,大学宣扬并倡导自由、平等、公平、民主等文化价值理念,而不仅是局限于具体的知识,知识也是历史的结晶。世界是开放的,我们的心胸也必须是敞开的,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理解世界,了解我们自己,才有能力包容和接纳这个色彩斑斓而又复杂的和陌生的世界。大学作为一个理性的文化再生产的重地就是不断发挥其创造性张力的过程。

(2)培育社会英才。社会要发展离不开人才,近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承担着重要的历史责任,那就是为社会培养符合社会建设的动力军。这些英才应具有历史责任感和能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势能。这是大学所应做的“准备工作”。大学锻炼人们分析能力、思考能力和投身于社会实践的魄力,大学培养的学生不只是有知识的头脑,更应是有改造现实能力的英才。大学教育的成功与否决定着民族国家的兴衰成败,大学即是这个社会的缩影,社会要发展,首先要坚守大学这块阵地,这是大学的本质重要性。

2 公民社会阐述

2.1 公民社会内涵及本质

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产生是民主政治发展成熟的表现,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公民社会与国家是平等的,都是公共治理的主体。公民有话语权,他们关心政治,关注公共政策,不只是向政府反映意见,更会主动影响或干预政府的行为。公民是自愿的汇集一起,自觉地维护他们关注的公共利益。公民社会从根源说是市场经济和政治的产物,但却是独立于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第三领域”。

公民社会的本质是民主政治,同时民主政治生长的社会环境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由于其固有的结构功能,成为既是民主政治生长的社会基础,又是民主政治成长后维系成熟民主政治制度果实的社会肌体。如果我们真的要朝向现代性的民主化社会迈进,就必须建设公民社会,而要建设公民社会就必须认识其民主的本质,在民主这个制度大框架下来实现。

2.2 公民社会存在的条件

公民社会存在的条件,首先是公民自由,自由并非抽象的存在,公民有人身自由、话语自由的权利,是被公认的、无法剥夺的,这是公民资格的首要保障,也是公民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公民自由之外还需自愿,即公民自愿原则,公民自由并且自愿集社、发表言论、针砭时弊,公民的行动不受政府左右,公民自愿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另一方面,公民还要有必要的经济独立能力,经济独立才参与政治、实现事关自身利益的权利。公民社会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得以实现的产物。市场经济使公民社会有了更大的空间,经济独立则是公民具有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可能。权利与义务的比例制衡关系决定了公民社会的发展程度。因此,政治自由与经济独立是公民社会产生和成长的必需条件。

2.3 公民社会的价值功能

(1)公民社会对政治、经济建构的正面推动作用。政府对社会的服务功能是有限的,即“有限政府”,同时政府也应该是“有限”的,否则政府的权力就会异化。政府没有能力不能对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事无巨细的管理,政府应该放权给市场和社会。公民社会作为独立于政治、经济之外的“第三领域”,在有些领域,聚集资源、发挥作用,比政府(下转第16页)(上接第9页)和市场做得更好、更有效,政府让权于社会,使公民社会自治,不仅是公民社会成熟发展,更是政府职能的表现,也是市场经济灵活化的体现,因此,成熟的公民社会也是推动民主政治、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助推器。

(2)公民社会有助于实现社会的价值整合。价值整合特别表现在非营利的现代社会组织上,由于这种组织的非营利价值取向,使它们志愿涉足政府和市场所无力涉足的领域。同时一些社会组织本身即是社会价值的体现,公益组织、行会、兴趣团体,这些有着共同目标追求、价值取向的群体,通过社会组织实现政治诉求和价值目标。因此公民社会组织是社会的有序化力量,公民社会的存在对弘扬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积极作用。

(3)公民社会对政治,经济建构中负面因子的抗衡作用。以往,国家实行的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在政府部门内部的权力互相制约,公民社会是在国家权力之外产生的新的有序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所产生的“动能”更是巨大的,是国家高高在上的 “势能”不能阻挡的。公民社会使国家和社会产生了一个平衡机制,这种机制能够抗衡政治、经济建构中的负面力量,促进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政府会失灵,市场也会失灵,那么公民社会可以解决这个瓶颈,即使公民社会不是万能的,但公民社会却与政治、经济领域形成新的“三足鼎立”之势,牵引着政治和市场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

3 大学是公民社会的重镇

经济社会领域第6篇

一、两种属性的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按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来界定,可以概括为财政属性职能和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两类。?

1.财政属性职能。?

财政属性职能,是对国家财政凭借国家政治主权和社会主权,以政治统治者和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对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所具有的内在作用或影响的最基本概括。它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财政属性职能的范围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凡与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直接相联系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活动,都是财政属性职能的具体体现。?

第二,财政属性职能反映了财政属性的分配关系。(1)国家政务资金筹集同各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同各阶级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资金安排比例关系;(2)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筹集同各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社会管理部门和社会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同基建支出的比例关系,社会事业内部的比例关系。?

第三,财政属性职能具有强制性、公共性和直接性的特点。(1)强制性。指财政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参与分配所产生的影响是强制的,它不以任何经济组织、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受这种影响力的制约;(2)公共性。指用于政权和社会事业建设的支出所产生的作用是公共的和普遍的,这类支出的目的在于巩固国家政权,维持社会的安定和社会进步,其所带来的政治利益、社会利益为全社会所共享;(3)直接性。指财政属性职能对社会成员和各类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分配有直接的影响,从而起到引导和制约其发展的作用。?

2.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

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是对国家财政凭借国家主权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宏观经济管理权,以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对国家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运行所具有的内在功能或影响的最基本概括。它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的范围,是经济建设领域和总体经济领域。凡与国家经济建设事业、总体经济运行相联系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活动,都是这一职能的具体体现。?

第二,这一职能反映了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分配关系。(1)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同各经济组织、社会成员的国民收入使用权分配关系,国家同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经费支出同基建支出的比例关系,各类经济建设投资比例关系,政府债务同国民收入的比例关系,各类经济建设投资比例关系,政府债务同国民收入的比例关系;(2)积累同消费的比例关系,财政收支总量的平衡关系,财政收支总量与社会供求总量平衡之间的关系。?

第三,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按依据的权力不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一,依据生产资料所有权而产生的职能,具有结构性和有偿性的特点。(1)结构性。指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而组织的分配活动所产生的影响是结构性的。如,凭借国家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信誉而组织的公债的发行对认购企业来说影响其投资结构;对认购个人来说影响其消费结构;财政经济建设投资、公债的运用、国有企业资产转移、财政性贷款、投资收益取得后的再投资等,主要用于重点建设、支持工交、高新技术和农业的发展,即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2)有偿性。指财政运用公债形式筹集资金和运用财政性贷款、周转金等形式使用资金,都是国民收入使用权的转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前者要按期返还本金和利息,后者要按其收回并获取收益。其二,依据宏观经济管理权而产生的职能,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广义经济属性分配对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反循环性的特点。(1)综合性。指把财政的两种属性分配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国民经济总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综合的制约引导作用。(2)反循环性。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总量平衡关系的变化,对经济波动具有抑制作用,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起调节控制作用,对积累与消费的比例的形成起制约引导作用。?

二、四个领域的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按其作用的领域来界定,可以概括为四类。?

1.政治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政治领域的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调节各阶级经济利益,影响其占有国民收入的份额,对各所有制经济形式产生影响,以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设提供财务保证和物质基础,安排行政管理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比例关系,巩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

2.社会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社会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各经济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进行调节,避免社会分配不公;为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证,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财政在国家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职能,是财政属性的职能。?

3.经济建设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经济建设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人民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影响(例如,运用公债筹集资金产生的影响),对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产生的影响,对产业结构优化产生的促进作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壮大和巩固国有经济所起的作用,以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加国民收入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在经济建设领域的财政职能,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

4.宏观经济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宏观经济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局部与国民经济全局之间关系的影响,对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分配关系的影响,对积累与消费之间比例关系的影响,特别是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平衡关系的影响,以抑制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引导投资与消费、稳定国民经济。在宏观经济领域的财政职能,是以国家为主体、广义上的经济属性财政职能。?

三、五种形式的财政职能?

按财政职能的表现形式划分,财政具有五种形式的职能。即:筹集资金职能、配置资金职能、调节经济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和稳定职能。“财政的职能是以国家的职能为依据,既要反映国家组织领导经济的职能,必须同再生产过程结合起来研究,也要反映国家社会政治活动(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必须同国家组织领导政治和社会事业各方面的职能结合起来研究。”①因此,财政的上述五种形式的职能,既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分配关系的客观反映,同时,又是国家各种职能的客观反映。?

1.筹集资金职能。?

财政筹集资金的职能,是指财政为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履行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经济建设职能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需要,而运用各种手段积累资金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运用税收手段为国家政权建设筹集资金,为国家的存在和国家政治活动、处理对内对外国家事务提供经费来源和物质基础;(2)运用税收手段为社会管理、社会全面发展筹集资金,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事业等的发展,提供经费来源和物质基础;(3)运用公债、利润、公共行政预算结余等形式,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为国有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经济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4)综合运用税收、公债、利润等形式,为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和国经济的稳定发展筹集资金。?

2.配置资金职能。?

财政配置资金的职能,是指财政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运用资金,主动进行宏观资源优化配置的职能。主要体现在:(1)对不能由市场机制进行配置的行政管理、国防事业、通过无偿投资、经费拨款,以公共行政预算形式予以资金安排;(2)对市场机制作用迟缓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领域,通过无偿投资、全额经费拨款,差额预算补助、大量生产性财政补贴等形式,以公共行政预算形式予以资金安排和财务支持;(3)对市场机制不便作用的风险大、投资数额巨大、微利或无利的项目、国家为了增强调控能力必须控制的战略性产业、天然具有垄断性必胯由国家经营的产业,运用政府经济建设投资、投资入股、提供周转金、财政性贷款等形式,通过经济建设预算予以资金安排,具体表现为国家财政的经济建设投资活动;(4)对市场机制作用不好或无力作用、完全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会导致社会财富巨大浪费,引发经济波动的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综合运用社会救济、政府公共支出、经济建设支出等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再分配手段,作有利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的安排,例如,增加或缩减政府公共支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等。?

3.调节经济职能。?

财政的调节经济职能,是指通过财政筹集和配置资金,对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分配关系进行调节,促进党和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任务的实现。(1)调节各阶级、阶层和个人在国民收入中占有的份额,调节它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壮大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2)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调节社会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关系(例如,社会普及教育、基本社会保障、基本的医疗保健以及享受基本的社会服务等),实现社会分配公平;(3)调节资源的配置,调节产业结构的形成,调节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结构优化和总量平衡中的骨干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4)调节中央与地方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4.监督职能。?

财政的监督职能是指财政在资金筹集和配置全过程,通过审核,检查和财政制裁等形式,对国民经济各个方面进行的监督,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分配活动的全过程(1)在资金筹集过程中,对有交纳义务的地方、部门、单位和公民,监督其是否履行交纳义务,对征收税款单位、监督其是否依法行使征收权力;(2)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同时对各地方、部门、单位的管理和使用资金进行监督;(3)在实施财经分配政策和法律法规过程中,利用财政监督,支持经济发展,对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斗争和制裁。财政监督按内容划分,主要包括预算监督、税务监督、财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会计监督,等等。财政监督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财经法律制约关系的体现,裨是规范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分配关系。?

5.稳定职能。?

财政的稳定职能,是指财政通过筹集资金、配置资金,调节两种属性分配关系,实行有效的财政监督等,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运行产生的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1)稳定国家行政管理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规模,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国家行政管理经费支出,是国家从事政治活动、管理对内对外国家事务所必须的开支,行政管理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则是国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物质基础。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有稳定的财务保证,但是,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支出,如果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过大,则会影响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延缓经济建设速度。因此,财政在保持国家行政管理费供应,使其占国民收入一定比例的分配过程中,对于国家的政治活动有稳固的财源保证,起着重要的作用。(2)公平社会分配,促进社会进步和稳定。公平社会分配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公平,即避铭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富悬殊;二是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利平等,即保证社会成员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均等的就业机会;三是享受社会利益的权利平等,即社会成员有平等的权利享受社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公健、福利、社会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公平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社会物吕和劳务,是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的基本内容。财政通过筹集资金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水平,通过社会保障支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通过配置资金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对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维护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3)优化资源配置,稳定最佳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是达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比例协调地发展。由于市场机制的盲目作用,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关系经常处于不协调状态,影响经济增长速度,需要财政通过筹集、配置资金来调节社会再生产各方面的比例关系,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因此,保持产业结构经常处于最佳状态,即保持社会再生产经常处于比例协调状态,是财政稳定职能的重要内容。(4)稳定市场运行,稳定国民经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程度进一步提高,产业分工也进一步细化,国民经济运行愈来愈复杂,与自然经济相比,经济体制的稳定性大为降低,而市场机制的缺陷又使经济的稳定性进一步降低,往往造成经济支行和经济发展出现波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经济处于不平衡状态,从而引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和失业等问题。因此,需要国家履行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职能,主动调节经济,以熨平经济波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总量的变化,对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起着巨大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收支总量的调节,抑制经济波动,促进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对国民经济产生稳定作用。?

经济社会领域第7篇

关键词 二十世纪后半叶 俄语动词 使用范畴

俄语单词口口相传已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一部分单词在逝去的时间里已经成为旧词,经历了由最初的积极词汇变为消极词汇,而后又被完全遗忘的过程。同时,又新生了一部分单词,还有一部分未视煞窖源驶恪⑿幸涤糜镏鸾ケ涑闪吮曜加铩S氪讼喟槎生的是,一部分单词由标准语渐渐变成了俗语,还有一部分单词在发音方面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前苏联科学院院士维・弗・维诺格拉多夫在楚科夫斯基的《语言如生活一般生动》中写到:在研究某些单词的具体的历史时,发现了不计其数的小溪和急流。在俄语标准语中,新的单词和意义在不同的方面具有新的表达方式和表现力,具有新的思想。这些方面包括:深入探究人民生活、民间口头创作、日常生活、社会不同阶层的文化、各种职业劳动领域、各大作家的作品等。每个历史时期的词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语与20世纪末的俄语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社会上发生的事件、、文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都对语言产生了影响。所有的在20世纪取得发展的新的通讯手段,如:电报、电话、广播、电视、因特网、电子邮件、寻呼机等都对当代标准语产生了或继续产生着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在当代,超过80%的新词来自科学技术领域。把新词和旧词新义引入到语言实践中,表现了词汇的意义变化,也说明了构成新词的基本范畴。

新产生的动词的使用范畴包括经济领域、社会政治领域、职业领域、科技领域、时政领域、社会领域、宗教领域和俗语使用等范畴。在社会领域、经济领域和宗教领域里,消极词汇变成积极词汇的这一语言恢复过程就是当代俄语的新的状态。

经济社会领域第8篇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县域经济;转型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质量,与其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县域经济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和资源依赖型特征,使其发展受到局限。特别是随着资源稀缺度的增加和环保要求的提高,传统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挑战。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对县域经济转型提出了紧迫要求,也为县域经济转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本文对此加以探讨。

一、科学发展观要求实施新的县域经济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是以GDP及人均GDP、财政收入及人均财政收入、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速等主要经济指标为衡量标准的。受这样一种评价体系的主导,党委、政府在领导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由此形成五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一,政府履职单一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由于过多地强调经济总量增长,必然导致其他职能的弱化,形成全体干部去招商的格局,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得不到发挥。其二,社会发展边缘化。以完成经济指标为最高追求和单边追求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县域社会发展严重滞后,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被党委政府边缘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三,资源消耗升级化。为了招商引资,县级党委、政府以廉价出售、出租、转让土地、矿藏、森林等自然资源作为手段,加快发展资源型企业,由于资金和技术力量不足,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县域经济指标伴随资源的高消耗而增长。其四,环境破坏严重化。县域拥有河流、矿藏、森林等丰富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比较好,由于过度开采资源而又缺少有效的补给措施,加之工业项目造成的废物排放,使县域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其五,县域矛盾扩大化。在县域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为了争项目、争进度、争形象,往往对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采取强制性措施,导致农民与企业、政府之间的矛盾突出,影响县域稳定与和谐。

上述诸多问题的存在和演化,根本原因在于传统县域发展理念及评价标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存在差距。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对县域发展的基本理念进行调整,确立新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这一评价体系的确立,应体现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一,体现统筹发展的要求。评价县域经济发展,不能单纯以经济指标进行核算和比照,应该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统筹起来,既要看城区,也要看乡镇,既要关注经济发展速度,更要关注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及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性,注重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潜力及社会基础。其二,体现协调发展的要求。协调是科学发展观对县域经济发展转型的一个基本要求,县域虽小,内容体系却非常完备,发展县域经济,不能孤立地搞经济项目建设,应该促进经济项目和社会项目的协调发展。即使在经济领域中,也应使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商业项目等结合起来,注重项目建设间的联动效应,使项目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其三,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新型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体系中,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评估应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对GDP、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形成,要对其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状况进行科学评估,防止过度消耗能源和破坏环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其四,体现和谐发展的要求。县域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发展县域经济,应该考虑县域干部群众如何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并充分考虑县域干部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承受能力,在关注经济指标增长的同时,更要关注人民群众生质量提高的幅度。其五,体现民生发展的要求。发展经济的目的在于改善民生,县域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必须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城乡困难群体脱贫和社会救济问题。

二、科学发展观为县域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科学发展观由传统“发展就是经济增长”转变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种发展理念、发展内涵、发展道路、发展目标、评价体系等的变化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策取向,为县域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缓解了县域经济指标增长压力,提供了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调整机遇期。长期以来,县域经济发展过度重视经济指标增长,指标论英雄,数字出政绩。在这种发展理念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为全部精力抓经济,抓经济最主要的就是抓GDP增长。为了完成经济增长指标任务,县级党委、政府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人人抓招商,人人抓项目,不仅政府职能被扭曲,而且在经济指标增长的背后,形成巨大的人力、物力与资源浪费。提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县级党委、政府能够从单纯抓指标增长的思维定势和压力下解放出来,进而从县域发展全局出发,进行县域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为实现县域经济转型和新的跨越,提供了有利机遇。

2.扭转了县域基础建设和社会发展薄弱状况,提供了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社会基础。县域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是发展县域经济的一个根本方向。然而,以项目为载体的县域经济建设,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缓慢,一个重要和共性的原因,就是县域基础建设和社会发展严重滞后,既缺少经济建设、项目建设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又使县域经济建设、项目建设缺少强有力的软实力支撑,特别是人才匮乏,管理落后,使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受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基础建设和社会发展、生态发展等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县域党政工作机构开始关注县域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从而改变县域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失衡状态,进而为县域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奠定社会基础和人才保障。

3.国家逐步调整产业政策和相关政策,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作为党和国家所确立的重大发展理念、指导思想,必将围绕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宏观层面进行产业政策调整,在财政、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向县域倾斜,着重解决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加大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这一切,都使县域经济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由于农业、农村、农民在县域发展中占有较大比例,也县域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和最为薄弱的环节,依靠县域自身的力量难以得到解决,从而成为影响县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在政策层面进行调整并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为县域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有利机遇。县域可以抓住“三农”政策调整的契机,在推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乡村城镇化、管理社区化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增强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建设、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与评估,被纳入到法制轨道,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这对县域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资源丰富是县域发展的基础,资源型企业是县域发展的依托,但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必要的环保措施,不仅造成县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县域气候和环境状况,而且形成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使县域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削弱,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宏观层面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状况将得到改善,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这不仅对于恢复和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有利,而且促进企业更新设备、提高技术,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三、科学发展观使县域经济面临转型压力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县域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而且挑战大于机遇。科学发展观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挑战,主要是传统县域经济发展理念、发展道路、运行管理到人才保障等,都面临转型压力,县域经济如何从传统发展观相适应转型到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需要系统性创新和变革。

1.科学发展理念要求县域发展思路转型

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内涵、发展道路、发展方式、发展评价体系等做出了新的回答,与传统发展观相比,科学发展观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其一,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发展由人来推动,同时又要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最终体现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程度。其二,强调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发展应该是全面的而不能是局部的某一方面的发展,是包括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在内的统一体系。其三,强调发展的和谐性。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应该是协调的、和谐的,不能只注重一个方面而忽视其它方面,单一经济增长并不代表发展的本质和社会进步程度。其四,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应具有全局和战略眼光,既要考虑当前,还要考虑今后和资源、环境的保障能力。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使传统县域经济发展思路面临转型压力,如何从单一注重经济增长转到注重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共同进步,如何从单一注重经济增长规模和速度转向注重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如何从“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转向注重节能环保产业开发,等等。这种与科学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发展思路的确立,需要一个较长和痛苦的过程,也是县域经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2.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要求县域经济结构转型

为了推进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国家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一方面,加大了对“三农”、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杠杆,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产业发展进行了限制。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对县域经济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结构性调整压力增大。其一,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增大。长期以来,县域经济增长中,第一产业占较大比例,在县域GDP中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产业是县域经济的支柱,但产品科技含量低,资源主导型项目为主体,产品关联度弱。第三产业发展薄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三次产业结构进行较大调整,由过去更多地关注第二产业转向提高一产和三产的质量、规模,使三次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其二,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压力增大。在县域三次产业总体布局失衡的同时,每一个产业的内部,也都存在失衡状况。如在第一产业中,种植业占主体。在第二产业中,采掘业和加工业占主体。第三产业中,以城市商业为主体。每一产业内部都缺少有带动作用的核心集群,使产业发展壮大受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调整产业内部结构以增强产业竞争力成为必然选择。其三,产业项目调整压力增大。县域产业是以县域项目为支撑的,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一些县域传统经济项目,如采矿、冶炼、矿产品加工等,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并增加限制性措施,市场准入和经营门坎提高,在新项目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老项目面临淘汰出局风险,使县域经济发展面临项目调整压力。

3.资源短缺与环保力度加大要求县域增长方式转型

简单、粗放、科技含量低、资源依赖及高污染、高消耗、低产出,是县域经济传统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县域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要求提高,一些传统发展项目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将被淘汰出局。由此,使以资源为依托的传统外延式县域经济增长方式面临转型压力。其一,项目建设的资源约束增强。不能再以廉价出让、出租土地、矿山等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筹码,逐步提高的投资强度,提高了县域项目建设的成本,使县域招商引资的竞争更加激烈。其二,项目建设的环境约束提高。随着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力度的加大,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更加严格,环保设施投入增加,一些对环境有重大污染和破坏力的项目将禁止上马,这将对县域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其三,项目建设的资金约束显现。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国家加大了金融领域的宏观调控力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使企业融资面临更多困难,而银行贷款又是县域经济增长的主要资金来源,由此迫使县域寻找摆脱投资拉动之路。基于上述种种情况,县域经济增长方式亟待转型。

4.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要求县域领导方法转型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构建县域和谐社会。这一本质要求,对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具有重大影响。其一,坚持以人为本必将增加县域经济发展的人力成本。除物质资源之外,廉价劳动力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优势。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国家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更加注重保护群众利益和群众诉求,加强了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并对提高劳动力工资和改进劳动力工资支付方式做出了新的规定,这一切使得劳动力成本提高,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其二,坚持以人为本必将增加县域决策难度和复杂性。长期以来,县域经济决策更多关注项目建设的速度,而对百姓诉求关注较少,坚持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县域党委、政府在做重大决策时,必须考虑涉及到的群众利益保护,依法制止项目建设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将使决策难度增大而且复杂化,传统决策方式与方法需要加以改变。其三,坚持以人为本对县域领导方法提出新挑战。传统县域领导方法具有极强的“霸权”色彩,法治观念比较薄弱,党政领导个人主导型浓厚,由此也为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使这种传统魄力型领导方法面临转型压力。

四、县域经济应对科学发展观的策略选择

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对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转型要求。在机遇与压力面前,县域发展应该积极应对,采取以下策略。

1.加快干部培养,推进干部队伍转型。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领导干部起关键作用。应对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县域经济转型,首先需要对县乡领导干部进行转型教育,推动干部队伍转型,由具有科学发展理念的县乡领导干部主导县域经济转型。为实现干部转型目标,其一,应加大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县乡领导干部头脑的教育力度。采取刚性措施,对县乡领导干部进行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使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意识。其二,应着力提高县乡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改变干部教育中的实用主义倾向,加强县乡领导干部理论修养,提高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其三,应强化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领导干部能不能践行科学发展观,除其能力、素质原因外,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考核评价体系能否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别是在干部政绩考核过程中,应改变“经济指标定乾坤”等“一票否决”作法,由只重结果转向重视决策、重视过程、重视全局、重视前景,只有考核评价体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树立科学发展的思维,实现县域经济转型。

2.加强县域发展规划,优化县域发展目标。实现科学发展和县域经济转型,既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更需要循序渐进。因此,应加强对县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研究与论证,使县域发展规划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①以体现科学发展观为要求,调整和制订县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县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县域发展策略,具有长期指导性,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和确立县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统筹起来,作为县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纲,对于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具有战略意义。②以优化项目布局为重点,调整和制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然要突出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应在县域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对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进行规划,制定相应的经济发展规划、土地调整规划等单项规划,为科学发展观提供规划支撑。③以强化目标激励为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应强化目标激励的作用,从县域实际出发,制定规划实施的具体发展战略,使科学发展的目标与科学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县域经济逐步与科学发展的要求接轨。

3.推进区域资源整合,拓展县域发展空间。因应科学发展观需要而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应打破县域自成体系的封闭发展局面,综合考虑县域发展外部环境与内部资源,增强县域发展的区域规划性与协调性。特别是应充分考虑每个县域的优势和劣势,从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保护环境的需要出发,对相关县域资源、产业进行适度整合,加强区域性宏观调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开发和资源的重复浪费,从而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和可持续能力。在推进区域资源整合过程中,应以省级行政单位为牵引,以项目为核心,以协作区为主要载体,以宏观调控为手段,由自然资源拓展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