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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教育教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0 18:10:38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1篇

民国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学者研究认为,此阶段公民教育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百家争鸣的公民教育思想和百花齐放的公民教育实践。而公民法制教育与公民教育在此阶段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公民法制教育亦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进行分析,并结合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及模拟法庭等法学教学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应用,从而论述法学基础教育中应吸收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优点、加重强化知识实践性、应用性,并希望能够对改革法律基础教育起到一些积极意义。

【关键词】公民教育;模拟法庭;法律基础;法制教育

一、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民国初期,国内掀起公民教育研究的热潮,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蔡元培“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等,这些教育思想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并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制度,但此阶段有关公民法制教育的思想并不突出。尽管蔡元培在提出“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时倡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 有着非常鲜明的民主共和精神,但这并不是从公民法制教育视角出发的,而是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纲领提出,并以孔孟思想的“义”“恕”“仁”来支撑,与民主、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理念是截然不同的。

民国初年晏阳初在国内发起声势浩大的平民教育运动,提出公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民具有最低限度的公民常识,发展团结力量,启发民族觉悟,训练自治能力,培养法治精神。虽然基于当时中国农村现状,主要力量还是集中于识字扫盲,对法治精神培养也没有进一步研究。但法治精神与公民公民常识、公民教育间也开始建立起不可截然分割的联系。

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也有着其在此阶段的特点。其中,值得借鉴的是注重实践活动。

民国初期,在确立公民科后,《公民科课程纲要》“教学方法”中就有“以讲述、表演等为公民修养的教学方法。以参观、调查、讨论等为社会组织的教学方法。以学校服务、学校自治为公民训练的具体方法”。到了20世纪30年代,公民训练被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项专门课程。周鲠生在编纂的初级中学用《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序言中指出:“书中包括的事项以限于篇幅只能述其大纲,尚待教者随时附加说明;且有许多处所讲到关于社会生活及行政组织等事,最好是于参观旅行的时候,由教者实地举例说明,较容易使学生领会并起其考究的兴味”。叶楚伧在其主编的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的编辑大意中指出“本书注重实际,由近及远,期与学生自治训练相呼应。”

与此同时,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的联系也更加紧密。1933年教育部颁布《公民训练标准》,其中,在公民的政治训练方面就提出 “养成奉公守法的观念,爱国爱群的思想”。

民国时期公民教育注重实践的特点,对当时的公民法制教育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当时的法学教育家也从各方面强调实践在公民法制教育中的意义;另一方敏,学生也将教材中有关法制的内容活学活用,付诸实践,如参观议会、法庭、监狱和行政官署,借助国家权力模式,组织学生团体并选举各成员等,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

当代法律基础教育普遍是从大学时期才起步,而目前我国当代大学的法律基础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但同时所学习的理论知识繁多又复杂,可大学所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又远远不够。按照目前大学的教育现状,大学本科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时间为4年,但完全可以用于学习法律专业课的时间实际却远远没有这么多。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多:目前大学的法律基础课程,所用的教材内容大都繁多庞杂,其中包括了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宪法常识,并且还有许多部门知识,具有很广泛的覆盖面。但是法律专业需要学习四年的知识, 却浓缩在这几十个课时之内,加之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相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法律基础课程起点低、要求高: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有很高的教学要求,但其教学地位却往往停留在“ 法律讲解” 这一阶段,教学效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由于教学内容的局限性,使得学生也没有得到法律基础素质的提高。

3、法律基础课程轻实践、重理论: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长期以来都重视理论教育,并没有对学生有关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应要求。因此学生缺乏法律实践能力,无法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借鉴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优点,完善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1、应注重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尤其要注重公民法制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民国时期,就主张重视公民教育和公民法制教育。回想近代国家内忧外患之时,朝野上下开始了“救国”的历程,将传播民主理念、灌输知识视为开启民智、改造国民性之根本途径,并至此拉开了以教育为核心的公民教育历程,实现了几千年来“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巨大转变。由此可见,“公民”从开始之日起就与宪法教育密切相关。

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核心在于宪法教育。宪法是众法之源,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意识是公民的基本意识,宪法知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常识。因此,当代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核心内容依然应是宪法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核心要义。

2、法律基础教育应避免过多深奥抽象的理论知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是专业教学,主要面对的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且普遍课时较少,在此种情况下,课堂讲授应简单明了,深入浅出,避免深奥抽象理论,以法律意识培养为主,法律知识传播为辅,并注意和教材前半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进行有机结合。民国初期,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即注重以通俗的语言阐明法律的内涵,如周鲠生在讲述法律行为时,举例“法律行为是凡人之意思表示以生司法上的效果为目的之行为,如物品之买卖,金钱之贷借,其表示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是法律行为,反过来,如通常散步、请客等行为,不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不是法律行为”等。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也注重讲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周鲠生讲法律时即指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制立的法律的规则,务求能和那社会中通行的道德观念相融洽,道德不但可以为法律的后援,并且可以补法律的规则之不及……”。这些运用浅显易懂的例子进行法制教育,且将法律和道德知识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目前的教学中也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3、法律基础教育应重视实践。实践是教育的本质和精髓,民国初期的公民教育即开始注重实践活动,法制教育也不例外。目前,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组成部分,如果是单纯地进行说教,学生很容易失去兴趣,且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同于法学专业课,学生具有宪法意识,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寻求法律帮助,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就达到了教学的主要目标。因此,复杂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不适合法律基础课教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实践应走出校园,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学生以法律思维方式分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参与自主性培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实例体验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而不只是简单地阅读法条。

四、对当代法制基础教育的几点思考。

第一,应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立法支持,为其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环境和保护。

公民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基础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石,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因此,应加强立法,推进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保障其有效实施。

1、制定促进和完善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立法现状:

A、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等。

C、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D、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主要是就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条例、大纲、标准等,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如《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3、应加强上述教育法律法规的实际落实。公民意识的提升,有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化建设。

第二、应强化案例教学在当代大学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A、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教学的效果。法律基础课所需要的案例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其一,真实性。现代社会案例素材的收集渠道比较广泛,案例素材可以来自书刊、杂志、报纸、网络等途径,但是案例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因而,案例必须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其二,典型性。社会现象复杂多样,客观事实纷繁复杂,一般的事例虽也具有真实性,但却未必能为教学服务。要成为法律基础课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即案例反映的客观事实应该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能够由个别推及一般。这样的案例既让学生容易理解,又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从而引发学生的共鸣,让其不由自主地参与到案例教学中来。

B、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解释。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对于刚入校的大学生而言,法律案例分析是一个体验、实践生活的过程,也是学生提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过程。分析案例应多维视角、多元化阐述、跨学科知识性解释,取得预期道德价值观传播的实效。在法律案例的分析方法上,应坚持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或者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视角,应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法对案例加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的解释应始终坚持价值判断的道德标准,以法律规则为解释原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在对案例的解释中,使学生对思政课的法律理解由文字叙述型转到现实立体型,由静态封闭的书本探讨转到动态开放的现实交流和真实生活的对话,鼓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第三、注重法律基础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引入。法律只有落实到实处,能够作用与实践才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而模拟法庭实践,既是情境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法律基础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我们可以在法律基础教育中不断尝试模拟法庭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模拟法庭实践的质量。

这样,将理论结合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便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更加可以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第三,应试着推前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和学习方式。鉴于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种种问题,可以试着将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分散推前,比如,在公民教育中,进行适当地普法教育和宣传;在中学、高中甚至小学中,都可以分散式地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渗透和学习;在大学中,适当地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地讲授。

总之,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要学习借鉴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经验,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变革、创新,应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从而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效力和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法制教育,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高丽.大学生对大学思想政治法律理论课逆反心理的研究[D].基础教育,2010.

[3]王小兵.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09(8)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2篇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本次课程改革取得极大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师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二合一”的教学模式,致使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严重割裂;教学方法缺少针对性,教学实效不尽人意等等。本文独辟蹊径,尝试以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入手,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初步探讨,期望以此为据,选择切实有效的教学手段,有的放矢地开展课程教学,弥合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裂隙,进而实现最佳的教学效果。

2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2.1概念辨析

“道德”一语,源于老子《道德经》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认为,“道”生万物,“德”养育万物,“道”是指自然运行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随着社会实践的演进,道德的概念及范畴不断发生变化。法理学教授孙国华认为:“道德归根到底是被人们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1]关于“法律”的定义,台湾教授曹兢辉将“法”的学理意义归结为:(1)法是社会生成的规范;(2)法律以正义为存在基础;(3)法律靠国家强制力实行。曹兢辉教授强调法生成于社会,以正义为基础,且将强制力限制在实行的基础上。这一定义值得赞同,它深刻地指出了法律的存在基础,反映了法律与道德的深刻关联[2]。

2.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本质是一套社会规范系统,二者如孪生兄弟相生相伴。正如肖平在《法律伦理导论》一书中所说:“在几乎所有原始文化的图腾禁忌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道德与法律共同的影子”[3]。二者的关联性还表现在:(1)道德是法律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诸多规范社会行为的立法,都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结果,道德也成为评价法律善恶的标准。(2)道德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会自动得到实施,在法律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和司法裁量中必须由具有一定道德水平的人来启动解释维持和指导[4]。(3)道德水平的维系依赖于法律。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对高尚的行为予以褒扬,促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提升。

2.3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尽管道德与法律关联性甚密,但作为不同的规范系统,二者仍存在区别。2.3.1产生的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同步产生,是维系社会存在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而法律一般认为与国家的出现同步,二者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2.3.2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道德不仅调整外部行为,而且调整内心;法律一般调整外部行为,法律并不调整人的思想。2.3.3作用机制不同道德规范表现为原则和信念,违反者将遭受社会舆论的负面评价,促使行为人进行自我反省、忏悔。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违法的后果是由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2.3.4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且权利义务对等,而道德只强调义务。

3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同一性和差异性

基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也存在同一性和差异性。道德教育,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向教育对象传授道德知识,使得其提高道德认识,强化道德意识,并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行为;法制教育,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教育对象传播法律知识,传输法治理念,使之形成权利义务意识,善于知法、用法,恪守法律底线不违法。

3.1同一性

3.1.1教育目标的一致性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两个方面,二者都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在教育目标上具有一致性。3.1.2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任何外在的强制性规范只有内化为行动才获得真正的生命力。法制教育必须以道德教育为基础,个体的自我约束可以节约法律的运行成本。3.1.3教育目的的互补性道德教育着眼点在于自律,法制教育则强调他律;道德教育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鼓励人心向善,法律则强调不可作恶,为行为设置底线。二者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3.1.4教学方法的交互性在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交替渗透方法加深教学对象对道德观念及法律知识的认知。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必然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应对背后的道德价值观予以阐释。在对道德现象进行评析时,可拓展相关法律知识,二者在教学方法上具有交互性。

3.2差异性

3.2.1教育内容迥异道德教育以传授道德规范为依据,法制教育以教授法律规范为宗旨。道德规范具有普遍性、广泛性,而法律规范由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内容具体、确定,且具有强制力。3.2.2教育方法各有侧重法律是实践性学科,教育方法侧重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掌握法律运用方法,树立对法律的信仰;道德教育更多地表现为信念和良心,在教育方法上可以采取案例教学、参观教学基地等方法激发内心的信念,唤醒内心的良知。

4嵌入式教学法

鉴于道德与法律的密切关联,笔者尝试将道德教学和法律教学结合起来,通过彼此的渗透,使“德”“法”在教学中实现互动,笔者将此教学方法命名为“嵌入式教学法”。“嵌入”一词源于生物学,其本意为“放线菌素、氨基吖啶等分子插入并结合到DNA链中相邻的碱基对之间,使DNA螺旋倒扭18°,以致增大了原为0.34纳米左右的碱基对的螺距,使整个分子的粘度增加,从而引起DNA的变性。”本文将其引入教学方法中,意义在于道德与法律具有不可分割性,以“德”嵌入“法”或以“法”嵌入“德”并将其作为对方的一部分,二者融合以实现教育目的。

4.1以“德”入“法”

《基础课》2010版第五章第二节的内容为“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重点讲述了“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笔者以此为例,尝试对德法融合的教学方法予以实践。4.1.1道德先行关于“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即正确使用网络、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养成网络自律精神、避免沉迷网络。笔者认为,教师首先应运用道德理论对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予以阐释,如慎独理论。所谓“慎独”,一般认为是指“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作为网络世界中的一员,虽然身处虚拟世界,缺少监督,但仍然应遵守道德规范,自觉维护互联网秩序。4.1.2法律引入正所谓“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是有限度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可见,使用网络虽然是个人的自由行为,但自由需要尊重别人的权利,如果自由超越了边界,即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至此,自然地引入法律分析,通过网络世界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现象予以解读。4.1.3法律解析案例:2007年,北京女白领姜岩从家中纵身跳下,以声讨丈夫王菲和第三者。自杀之前,姜岩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死亡博客。网友开始声讨王菲,将其个人信息公布于网络,王菲的生活从此苦不堪言,最终选择状告3家网站,并获得赔偿。诸如“网络暴力”此类事件,表现为肩扛道德大旗,以正义为口号,侵犯个人权利。从法律层面看,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隐私权即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刺探、公布公民的私人信息。而名誉权《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由此可见,公共的网络世界虽然虚拟,不可触摸,但仍属于传统社会的延伸,基于慎独精神,无论在哪个领域,我们均应坚守自律的道德要求,健康交往,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对他人的权利应予以尊重,不能突破法律的边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德入法的教学方法,充分诠释着道德和法律的内部关联,顺承自然,使学生通过道德讲述和法律案例,知晓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应在内心坚守道德伦理,不轻易碰触法律这根“高压线”,否则存在法律责任风险。

4.2以“法”入“德”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二节中关于刑事法律部分,提及“犯罪种类”,因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成为关注焦点,应予重点讲授。教学者首先选取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以案说法。4.2.1法律案件马加爵故意杀人案:2004年,马加爵在云南大学公寓与同学因琐事发生争执,认为邵瑞杰、杨开红等人说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感到绝望。马加爵采用铁锤打击头部的犯罪手段,将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后潜逃,后被捕,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法律讲述:以上案件属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具体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所以将故意杀人罪予以严惩,原因在于对生命的尊崇。正如特朗派特法官所说的:“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这让每个生命具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过其他生命。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否则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4.2.2犯罪成因———道德引入马加爵案发生之后,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曾对马加爵案进行全面调查,专门为马加爵设计相关心理测试,作出《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报告》。报告指出,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4.2.3道德分析通过挖掘案件背后的成因我们发现,理想信念及如何对待人生环境的教育在马加爵身上尚属缺失。第一,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一章)。雨果说:“人有了物质才能生存,人有了理想才能生活。”理想信念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崇高的理想信念还能够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面对记者的提问,马加爵曾说:“理想很重要,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成为没什么理想的人了。”缺少理想信念的支撑,人生就像失去方向的航船,陷入漫无边际的黑暗。第二,科学对待人生环境(第三章第三节)。团队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而个人被集体接纳必须破除自我中心主义,学会包容和理解别人的行为。马加爵陷入交际僵局时,选择非理性的方式宣泄,终于触犯刑律,这是我们应该予以警惕的。以“法”入“德”,通过法律责任的警示作用,唤醒学生对法律的认知。透过挖掘案件背后的犯罪成因,教学者将已教授过的思想道德修养知识勾连起来,串成美丽的项链,也能使学习者“温故而知新”。

5教学方法差异

5.1法律教育

从《基础课》2010版的课程设置来看,思想道德修养部分占据的比例更高,法律知识部分涉及第五章“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六章“职业活动中的法律”、“婚姻家庭法律”,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律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律基础部分只占有两章多一点的比例,篇幅不多。其意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律知识,进而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理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法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波尔曼先生在《法律与宗教》中提出这句话的确值得深思,尤其是目前法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仅仅靠传授两章多篇幅的法律知识,能否实现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的愿景,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信仰不是靠知识的传递树立,而是靠自身体验到的利益和功效,换而言之,应该让学生切实体会到法律是“护身符”才会心生信仰,进而对法治充满信心和期待。从学科性质上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在教学方法中必须侧重实践,否则法律知识的灌输将是灰色的、僵死的。5.1.1听审教学教学过程中,教学者应与司法机关联络,组织学生旁听有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旁听一次庭审甚于十次知识讲授,通过直观的庭审活动,讲述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同时对相关的实体法内容穿针引线的介绍,更利于学生理解、吸收。5.1.2模拟法庭听审之后,组织学生模拟法庭活动,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自己做法庭的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身临其境地感受不同的角色赋予自身的不同责任和使命,对学习的程序法知识和实体法律制度进行检验和演练,并撰写报告和心得,教学者予以认真审查和评阅。

5.2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深化道德认识,提升情感,培养自身良好的道德习惯,所以在教学方法上,内在更应侧重内心的反思,行为上侧重习惯养成。5.2.1情感培养法树立榜样的力量,通过观摩教育基地、观看教学电影的方式,树立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共产党员的形象,见贤思齐,以榜样的力量激发自身道德情感。5.2.2互助法将班级成员分组,组员之间互相监督,相互汇报自身的不良习惯,以一个月为限,创设道德环境、克服不良习惯。5.2.3反思法通过自学、反省、反思等具体形式,如日记的方式,反思自身的思想及行为,以一定时间为限,敦促自身改变。同时,鼓励学生将日记内容公之于众,开展主题班会讨论等等。

6结论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3篇

关键词: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 德育渗透 途径

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提升德育渗透力,增强德育的有效性,是每位学科教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效挖掘课程资源中的德育因素进行德育"渗透"是增强德育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一、《人民调解实务》课程及其德育渗透优势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劝说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频发、多发,呈现多元化和新型化,给社会稳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人民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起着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的重要作用。

(一)《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介绍

《人民调解实务》是一门阐述人民调解基本理论和传授人民调解具体操作技能的课程。人民调解实务的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理论教学以"实用"、"够用"为原则,重点内容为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与技巧。实训教学采取校内实训教学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充分体现应用性、实践性、职业性。在具体教学中,通过对基本制度的阐释和模拟调解相结合,利用人民调解实际观摩、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和培养学生的解决实际民间纠纷能力。

(二)《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与德育教学结合的优势

专业学习的过程中要结合课程内容,加强德育的渗透和熏陶,使学生受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的教育,从而实现德育培养目标。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具有与德育教学结合的天然优势,首先,课程素质目标就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的人民调解员。其次,人民调解突出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情、理、法相融合的特征。德育包罗了法律教育、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情感教育等,而人民调解就是"以法为主,德情辅助"来开展调解,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消除矛盾隔阂。

1、《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中"法"的德育实现。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人民调解活动的始终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调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各类纠纷进行法律释明,掌握跟运用法律进行调解的过程助于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中"理"的德育实现。我国源远流长的道德传统绵延至当今社会,深刻影响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以"孝"为例,"孝",就是孝敬父母、尊重长辈。从古至今一直就有"办善孝为先"的说法。在人民调解的案例中,对于赡养等纠纷,就需要从传统的文化中寻求伦理支持。学生通过对赡养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一方面掌握该类型纠纷调解的方法、技巧,另一方面形成是非观,对虐待老人、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树立青少年在家孝敬父母,在外尊敬师长、关心社会,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3、《人民调解实务》中"情"的德育实现。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还曾说:"善良的情感是良好行为的肥沃土壤。"人民调解中婚姻类、邻里纠纷的调解,以及双方当事人存在一定情感基础的纠纷都需要调解员在调解中注重"以情动人"。例如在邻里纠纷的调解中,要宣传"行要好伴,住要好邻。"、"选亲不如近邻"。"以情动人"进行矛盾纠纷调处的过程也是对学生进行德育的过程,培养学生具备同理心,互谅互让,关爱他人。

二、结合《人民调解实务》课程进行德育渗透的意义

(一)《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为德育提供了载体和平台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以课程专业学习为基础,以课程文化为载体,在学习课程的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理、情三个角度对纠纷进行调解,对于纠纷的案例进行解析,对案情进行评判,引入正统主流的价值观,让德育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使学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感受本专业对个体的道德要求,体会专业知识中蕴含的道德价值,从而受到德育熏陶,达到德育与专业教育互相促进,最终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二)《人民调解实务》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生道德行为培养提供了广阔空间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理论教学强调"理论够用",理论教学与实训课时比例达到3:7,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与作用,在实训实习环节中加强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的培养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在实训中,模拟真实的调解活动,面对某些民间纠纷中的不正之风或丑恶现象时,引导学生对纠纷的分析和批判的过程中逐步养成一些优良的品格,如公平、公正、理性、睦邻友好、人文关怀等等。

(三)《人民调解实务》课程弥补了当前德育实践中的诸多不足,增强了学校德育工作实践性

道德的实践本质决定了德育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特征。而人民调解实训实习给与了一个道德实践机会,在实践中强调责任感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在通过在实训模拟及实习岗位中的参与,在实践中产生道德情感和道德体验,产生遵守道德规范,协调人际关系及个人行为的需要。进而促进德育影响转化为学生德性。

单纯在课堂向学生直接灌输既定德育内容,脱离生活,这种教育方式只是"知",但是通过学生专业学习和实训和实习来培养公民德性,则是提供实践环境,达到"知行合一"。

三、德育在《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中的有效渗透途径

(一)在课程目标中体现有层次性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课程目标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授课时应突出渗透点,找到专业知识与德育的结合点,强调《人民调解实务》课程德育教育使学生终生受益原则。在课程目标设计的过程中,夯实知识目标,抓牢技能目标,贯彻情感目标,最终完成课程专业教育与德育相融合。

(二)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体现学生主体地位

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能力与素质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思想。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组织学生案例分析、角色扮演、课堂讨论、学生辩论、模拟调解等方式,在教学中树立和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参与广度,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实训中,全班同学分组进行模拟,做到每个人都有角色,都参与,在合作中让学生的学习既自动又互动,真正把学生的主体地位落到实处。

(三)选择案例密切联系学生的现实生活,加强学生学习兴趣

首先,明确学习《人民调解实务》课程学习的重要性,本课程学习一方面是为今后从事基层法务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广泛应用于生活中,对于以后亲友之间的矛盾隔阂都能够进行调解,让学生知晓专业学习的重要性、有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其次,在实训设计中鼓励学生用身边的真实案例或上网查找自己感兴趣的案例进行模拟调解,不仅可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而且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知识,让学生在一种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学习。做到每个案例调解都让每个学生从中受益,让尽可能多的同学在交流中体验,在交流中反思,在交流中成长。

(四)过程上重视学生的道德感悟和体验,做到德行合一

在教学中不断创造条件,促进学生的道德践行,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悟和理解社会的思想道德价值要求,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是在校内实训中,通过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进行调解,体会调解方法技能的运用,养成能力;二是学生在最后一学期的实习中以及寒暑假到司法所、社区等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实习进入真实的工作情境,通过融入真实的工作情境,更好地体验综合调解能力。强调在调解中,达成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的同时,引导学生对案例积极思考,拨动学生情感之弦,让他们在体验中感悟,引起情感的升华和心灵的共鸣,并通过道德践行,将其内化为真正的、自觉的行动。

(五)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把德育目标纳入考核

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道德素质的全面发展。《人民调解实务》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评价标准就是加强基础训练和能力培养,重视品德养成,对学习过程的考核还包括参与教学主动性,团队合作的意识,自主学习的能力,解决问题的水平以及职业品质、职业道德以及课程所渗透的品德,综合进行考核。

结语:德育在《人民调解实务》课程中的有效渗透,就必须强化在学校理论教学中渗透、在课程实训中渗透,在专业实习中渗透。作为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寻求"德育"与"专业教学"的整合,实现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情感目标。真正为基层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社会培养具有优秀品格和职业精神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蒋小花,顾灵妹,高职法律教学中德育功能的实现[J].职业教育研究,2007,(9)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4篇

论文摘要:优良的个体道德养成是警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但是.部分警察职业道德素质低下。道德敏感性缺失.使得警察暴力、警察犯罪、不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折射出整个队伍的缺憾。警察院校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是从源头育警.铸造忠诚警魂的前提。

忠诚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是永远传承的旗帜,对于人民警察来说,更是永恒的警魂。当前,我国公安战线170多万警察,他们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忠诚;他们用“时时有流血,日日有牺牲”的奉献精神铸造着警魂。实践已充分证明,公安队伍是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时刻冲得上的队伍,他们不愧为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

作为肩负着为公安机关培养合格警员和警员培训基地重任的警察院校,应重视忠诚教育、强化警魂意识的培养,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成败与公安机关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落实。通过教学实践和大量的跟踪调查,本课题组认为,警察院校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是铸造忠诚警魂的根本前提。

一、警察院校个体道德养成教育的内涵

警察院校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在知、情、信、意、行等五个方面,具有深层次的内涵。

首先,知,即警察道德认知。也就是人民警察与他人、与人民、与国家等关系,以及调节这些关系的理论、原则和规范的认识和掌握。在警察个体道德养成的构成中,道德认知是人民警察和外在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内在品质的首要因素,也是形成警察道德品质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一定的道德认知,人民警察的道德品质就不可能形成。说到底,警察道德认知就是人民警察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坚守“四个忠于”、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信条,能够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自己判断行为得失,分清是非曲直,做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的基本准绳。

其次,情,即警察道德情感、道德情操。就是人民警察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所产生的好恶、爱憎等心理的体验和情绪态度,在警察个体道德养成中,道德情感起着积极的作用。它与道德认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行为驱动力。所以,道德情感是形成人民警察道德品质的强大动力。它能促使行为者加速或延缓、中断或持续某种道德行为,增强或减弱行为者履行某种道德义务的意志,可以使人民警察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民警察应具备较完备的道德人格,有自己的善恶、是非道德观念和好恶、爱憎等道德情感。列宁曾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于真理的追求。这就是说,警察道德情感要求不仅要有思想政治道德认知,还要践行这种理论,当党和国家利益受到危害时、当人民尤其是基层民众需要救助时,能够挺身而出;当欲望冲击到价值的天平时不能随意倾斜,应是警察道德情感的思想境界。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是警察道德情感的践行。

再次,信,即警察道德信念。人民警察的道德信念主要是人民警察对人生观、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坚定不移和恒久性的笃信。有了这种信仰,就会产生对警察职业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警察道德信念是人民警察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它不是对道德的一般认识和意志的一般表现,而是深刻的道德认识、强烈的道德情感和顽强的道德意志的集中体现和有机统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民警察不折不扣地完成道德准则的要求并忠诚的履行道德义务,铸就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警魂。因此,在人民警察个体道德养成的框架中,道德信念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有了坚定的道德信念,人民警察才会自觉追求崇高的道德理想,坚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努力践行新形势下人民警察道德原则,规范,自觉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

第四,意,即警察道德意志。就是人民警察在履行职业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障碍、危险,以及抉择的顽强毅力和牺牲精神。警察道德意志的主要功能是依据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果断地确定行为的方向和方法,并藉此克服和排除来自内、外部的障碍与干扰,使行为者长时间的专注于所确定的行为目标,坚定不移、一如既往。因此,警察道德意志在警察个体道德养成的构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能使道德行为坚持不懈,能在出现困难、障碍及危险的情况下,使行为主体做出符合道德要求的抉择,并控制其行为的取向。警察道德意志对人民警察来说尤为重要,公安工作是一项充满困难和危险的职业,如果没有坚强的道德意志,就会影响其职责的正常履行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应该说,在人民警察道德品质的形成中,没有道德意志的作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就不可能转化为道德行为,也不可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五,行,即警察道德行为、道德实践。就是人民警察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具有道德意义的实践行为。警察道德行为,作为道德品质的外部状态,主要表现为:道德言语、道德习惯和道德行动。在警察个体道德养成的构成中,知、情、信、意等虽然都是必不可少的主要因素,但它们统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只能起到指导和影响道德行为抉择的作用。人民警察如果只停留在这些阶段,而不实际的去履行道德义务,也就只能说具备了良好的道德愿望和动机,而不能认为已经具有了道德品质。人民警察个体道德养成过程中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从道德意识到道德行为的质的飞跃上,归根到底要落实在行动上,然后再形成履行道德义务的习惯,从而形成实际的警察道德品质——忠诚、坚毅、勇敢、奉献、无私、无畏。

二、警察院校道德敏感性培育的重要性

道德敏感性是每一个社会人的德心、德行和德情的集中表现,是源于道德认知和道德信仰基础上的道德情感、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的综合表现,是人们对道德价值追求和付诸道德行为的动力、源泉。道德敏感性的缺失和感悟力的低下,标志着人性天平的倾斜和失衡,人性发生了严重的畸形和蜕化,必将导致道德信仰大厦的崩塌。一个人缺乏应有的道德敏感性和感悟力,实质上是失去了人应有的人性和本质;一个国家对道德的冷漠及鄙视,就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社会对道德没有认知甚或麻木不仁,也很难使社会自身健康发展;一个警察群体如果迷失了道德规范,则会使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可见,道德敏感性的存亡,对一个社会的作用意义概莫能大。十九世纪英国著名道德学家塞缪尔·斯迈尔斯说:“哪一个民族缺少了品格的支撑.那么就可以认定他是下一个要灭亡的民族,哪一个民族不再崇尚和信奉忠诚、诚实、正直和公正的美德,他就失去了生存的理由。如果一个民族的良好品格不可挽回的损失了,那么这个民族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拯救了。斯迈尔斯的这个论断,在我们今天看来,仍然具有相当的警醒和启迪意义。

长期以来,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因为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接触社会阴暗面多,经常面对金钱、物欲、美色的考验。据心理学研究,警察仅在任职前三年,耳闻、目睹和亲身感受的丑恶现象比普通人一生中的见闻感受还要多得多,许多国家的警界专家和警务官员,都深刻意识到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并且达成共识。警察是人类文明的携带者,对自身来说只有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在自己的职业范围内出色地完成使命,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促进因素。培养和造就警察必须具备的良好职业道德、敏锐道德感悟力,强烈社会责任心,是世界警察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我国,随着法制的健全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予更多的关注。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已成为共识。新形势下强化公安队伍的素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既是整个社会千呼万唤的大事情。也是健设警察队伍的重要课题。不容回避的是在这支队伍中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甚至和其宗旨相悖。冷、硬、横、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民警的道德敏感性和感悟力低下所造成的不作为、警察暴力、警察犯罪等情况时有发生,警察队伍中存在的道德敏感性缺失的现状令人堪忧。例如,我省霸州市某派出所几名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竟然偷偷把尸体一埋了之;我市行唐县某派出所所长王某等诬良为娼,认定美发厅服务员吴某有行为,对其滥用警械、刑讯逼供、非法羁押达82小时之久,吴某到医院检查证实清白后向市检察院提出控告,他们竟挟嫌报复,以当事人涉嫌诬告陷害罪予以逮捕;湖南湘潭的值班民警在接警后无动于衷,致使需要救助的人命殒于伤冻;.湖北阳新县一伙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后坐着警车拉着警报扬长而去,阳新县警方却解释驾车者系聘用人员,是受歹徒所“逼”而为之云云。上述尽管是个案,但影响极坏,让国人不齿,使整个队伍汗颜,必须从源头上杜绝之。因此,从警察院校的学员开始抓起,高度重视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民警察,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道德素养,是警察院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向的重中之重。

目前,警察院校毕业生仍是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来源,如果他们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就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就会大大增强整个队伍抵御不正之风及抗拒腐败的能力,从而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公安队伍。资料表明,在我省现有的6万多公安民警中各级警察院校毕业生占很大比例,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他们是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为我省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这个群体中一些人的道德现状不容乐观,追踪词查发现,他们中的职业疲劳几乎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犯罪个案更是引起社会震动。如2005年冀东监狱某宿舍发生命案,南堡开发区分局负责侦破此案,同为警校毕业的开发区分局局长周某、刑警队长卢某主观断案,刑讯逼供身为司法警察的李久明,侦察终结为故意杀人案,直到真凶落网,案情大白,才避免了冤案的发生。2007年,我警院毕业生李某初出校门,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绑架一少年,向其家长勒索巨款,李某利用在校所学反侦查手段,制造疑障,给破案工作带来重重困难,最终落网,等等。审视这些案例,不难发现,警察院校对学员道德敏感性培育,是其警察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的前提。因为警察院校培养的是预备警察,一旦走上工作岗位,手上便握有治安行政权力和刑事司法权力,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公民的权利和执法机关的形象等重大问题,所以这种培育是警魂的源头。要让学生铭记,道德敏感性实际上也是一种知荣明耻之心,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和自我完善,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有德行的人也一定是乐观、豁达的人,正所谓“德”为人性之本、价值之基。还要让学生懂得,道德敏感性和感悟力要求学会道德上的感动、感谢与感激。能够感动的心灵必定不会麻木不仁,善于感激的情感自然会关注他人,知道感谢的人也常常能对他人的帮助深深领悟。正是感动、感激和感谢将自己与他人和社会有机联系起来,构建起一种道德化了的社会关系,以及一种警察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敏感。这种关系的深化使社会向清平和谐方面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人们道德敏感性和道德感悟力的提升,二者相辅相成。务必要让学生感受道德敏感性更是一种责任感,是自尊心、进取心、恒心、孝心、善良之心的核心,是健全人格的基础,是能力发展的催化剂。要深刻领悟道德践行需要敏锐的感悟力,需要责任感,更需要挺身而出的勇气,惟有道德上的勇气才能培育造就一种忘我、无私、无畏的英雄情愫。这种培育要使学生在为警之初建立起根深蒂固的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之心,树立起智慧、勇敢、节制、公正的人生美德信念。使学生在警察职业生涯中,身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去践行勇敢美德的伦理价值,去探求和坚持真理,产生一种坚持正义和诚实无欺的勇气,一种抵制诱惑和抗拒邪恶的勇气。警察院校道德敏感性培育的育警真谛就在于此。

三、以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铸造忠诚警魂

总书记2003年l1月22日在接见参加全国第20次公安会议部分代表时指出:公安队伍要“把忠诚作为警魂”。忠诚警魂的本质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诚警魂是人民警察意识的精髓,这既是人民警察独特的社会身份、社会地位和作用内化为民警自身觉悟在思想观念上的反映,也是人民警察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是人民的期待、社会的急需。

公安队伍是人民民主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在新时期,更肩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队伍的性质和所承担的使命决定了警察院校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合格的新时期预备警察。特殊的教育使命,要求警察院校必须围绕忠诚警魂的内涵,大力提升和打造政治建警的教育平台,加大思想政治课、警察伦理课的力度,尤其突出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培育学生的人民警察意识,铸造学生的“忠诚警魂”,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政治方向的教育,主要包括教育学生信仰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第二,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的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诚无畏。能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标准作为判断行为得失、分清是非曲直、做出道路选择、确定价值取向的基本准绳,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第三,铁的纪律教育。就是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公安队伍的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政治权威,坚决遵守公安机关铁的纪律,自觉用党的组织原则和公安队伍的纪律原则规范约束自己的一切言行,令行禁止、不偏不移。第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教育。主要是使学生能正确分析和把握各种政治现象,特别是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方法。正确观察分析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善于识别和排除各种错误言论、错误思潮的干扰,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第五,道德情感的教育。主要教育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敏感性和感悟力,知晓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谦谦君子之心,心系草根百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遇事多做换位思考,处理案件慎之又慎,“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第六,职业良知的教育,主要是培育学生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的自觉意识。构建稳定的职业良知的理智。培养学生个体内心形成一种稳定的职业经验和知觉定势,一旦出现特殊境况,会自觉按照定势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采取行动,即便是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遇到危难也能挺身而出,在处于两难选择时也能理智战胜感情,做出合乎理性的抉择,甚至大义灭亲,隐微处不愧青天应是警察职业良知的写照。

警察院校担负着铸造忠于党、终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警魂使命,这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在新形势下,必须坚定不移的在教学中贯穿以铸造忠诚警魂为目的的个体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明确宗旨,紧密配合,常抓不懈,探索新路子,制定新模式,迈出新步伐。

(一)注重课堂建设,发挥思政课和警察伦理课的主渠道作用

课堂是学生接受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载体,因此,要注重课堂建设,尤其注重思政课和警察伦理课在教学中发挥主渠道作用。要利用已经施教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夯实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基础,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三进”目标。使学生明确在现代化建设时期,公安工作比其他职业面临更多的压力和风险,需要更多的奉献精神,需要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社会政治理想;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忠于职守、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思想作风;大公无私的道德境界,从警一生、忠诚一世在课堂建设中,还应把警察院校的其他相关学科有机的融人到以忠诚警魂为目的的教育中。如:可以通过大学语文课,进行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文学美学教育,使学生从中感受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无以伦比的美学风格,从而陶冶道德情操,发杨民族精神;通过法律课,使学生增强遵纪守法、公正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侦察、治安等课程使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技能,了解工作性质、规律和特点,提升科技素质、强化职业道德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二)注重学风建设,强化养成教育

警察院校以铸造忠诚警魂为目的的道德养成教育和敏感性培育,重要的是要理论联系实际,落实在学风建设和养成教育上。学风建设是警察院校学生的思想品德培育、自我人格塑造、行为习惯养成和忠诚警魂信念形成的重要内容。在学风建设中,引导学生把远大的理想与当前的具体学习和将来从事的公安工作结合起来,贴近学生实际,用真诚和信赖对待学生、使学生明了,学习需要吃苦精神,学习需要坚定的毅力,学习需要持之以恒,治学和做人一样来不得半点虚假和骄傲,从而使学生养成一种勤奋向上的学风和一种爱岗敬业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素养。同时,还要强化养成教育,因为警察院校的学生是按照警务化管理进行的,培养的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合格的预备警察,因此,必须对学生的思想意识、行为准则进行严格而有效的引导,甚至训诫。开展以准警察为目标的纠偏除弊活动,把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有机结合在一起,使教育内容内化为学生的意识,外化为学生的行为,养成为学生的习惯,以构建学生相对稳定的道德心理品质和行为方式。注意学风建设和强化养成教育是警察院校课堂建设的重中之重,是铸造忠诚警魂、实现育人目标的长效保证措施,必须持之以恒。

(三)注重实践基地建设

学生在校学到的仅仅是理论方面的知识,或者是问接的实践知识,须拿到实践中去验证。因此,实践基地的大课堂建设必须和学校的小课堂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选准基层公安机关的刑警队、派出所作为学生的实践基地,把学生放到公安斗争一线去经风雨、受锤炼。选派队、所一线优秀民警作为指导教官进行。传、帮、带,学生可以作为辅警跟随执勤、办案,熟悉公安机关的各项业务技能,尝试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验证在校所学知识的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同时把相关信息反馈学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蹲坑”、“布防”、‘‘搜捕”、“审讯”等环节充实自己的实践空缺,磨砺自己的胆识。尤其从中体验忠诚警魂的内在真谛。学生在实践中可以学到老民警身上的不怕艰苦勇于奉献的牺牲精神和扎实的公安工作技能。同时,老民警也能从学生身上获取他们新颖的理论知识和求知若渴的向上精神,消除职业疲劳产生的暮气,缺失互补、获得双赢。

注重实践基地建设还应包括,在警察院校毕业的英模学子们建功立业的基层单位建立德育实习基地,聘请英模功臣担任德育指导教官,以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言传身教,使学生在心灵上感同身受,扩大学习公安英模的行业空间,提升道德养成教育和道德敏感性培育的效果。首先,这些英模功臣从教育谱系上和学生同宗同源,不同届别的学生们身上融人有同一种行业文化特质,以这种文化血亲关系为基础,他们之间极易在公安职业平台上产生思想情感上的共鸣。这是一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具有校友兄弟之间特殊关系和互动机制的教育形式,其教育效果是其他形式所不可比拟的。其次,英模学子们所从事的职业与学生们的职业期待对口对路,增强了英模业绩对学生们的示范性和吸引力,使得职业一致性强化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紧密相联,使得受教育者进发了一种强劲的追赶和仿效教育者的内源性动力。再次,英模学子所具备的道德素养和精神潜质与我们国家弘扬的主旋律和学校的教育宗旨同步同宗,学生在他们身边可以感受无时不在的精神浸润,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灵魂会受到荡涤,英雄情愫会与H俱增.道德教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5篇

一、坚持正面教育,给学生以正确的价值引领

价值观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作用不仅表现在能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而且有助于人们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教育教学从最终意义上讲就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对事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进而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给学生一个正确的价值引领,这是各科教学的主要任务,更是中学政治课教学的第一要务。

当下,公民道德方面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的确给我们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政治课教学面临的尴尬是,一讲社会问题学生个个兴味盎然,课堂气氛显得异常活跃,但一讲正面典型不少学生认为是在唱高调,课堂气氛就相对比较沉闷。事实上,如果我们一味地迎合学生,在课堂上大谈特谈社会问题,这极容易引起学生对社会的不满,甚至对党和政府的愤懑,这是课堂教学绝不允许出现的情形;而如果一味地宣扬先进典型,学生又会感到政治课教学是“假大空”,这样,教学的教育功能同样无法实现。所以,在政治课教学过程中要把对社会问题的揭露和解剖与正面典型的例举与宣扬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让学生看到社会问题存在的现实性与严重性,增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又要让学生看到社会发展的光明前景,对未来充满信心,给予学生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价值引领,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例如,不少政治教师在课堂上经常会例举如“小悦悦”事件、倒地老人不敢扶、落水儿童无人救等一些反面例子,这些现象的确凸显出了当前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缺失和公民道德素质下滑这一严重社会问题,但我们在教学中难道就只是想告诉学生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例举这些现象的目的应该是与学生一道解剖这些问题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的对策。另外,我们不能总让学生感觉社会上满是这些负面的东西,更要与学生一起去发现这方面的正面典型:倒地老人不敢扶,可就有人去扶了;落水儿童无人救,可就有人去救了;小悦悦事件中不也有好心人吗?其实,只要我们较为客观公正地观察社会现实,公民道德方面的正面事例还是不少的。如国家、文明办等单位每年评选出的各类道德模范人物,就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充分利用的极其宝贵的教育教学资源。

总之,无论是反面例子还是正面典型,都可以成为我们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素材。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教育必须是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给学生以正确的价值引领,这一教育的导向必须坚定不移地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换句话说,无论是解剖反面例子还是宣传正面典型,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让学生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形成正确而科学的价值观,从而有利于学生道德素养的不断提升,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二、结合教材知识,有机渗透公民道德教育

教师最为基本的教学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在教学中要努力挖掘教材知识中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因素,结合政治教材内容的教学,有机渗透公民道德教育内容,以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教学与教育的相互促进。

统观中学政治教材知识,初中思品教材中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地方可谓比比皆是,这里暂且不谈。仅就高中思想政治教材而言,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知识点也是随处可见。如在《经济生活》教材中,可以结合货币知识批判拜金主义思想;结合消费知识教育学生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结合企业知识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结合效率与公平知识帮助学生确立“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念;结合市场经济知识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教育等。另外,在《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以及其他高中政治选修教材中也有不少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结合点,如公民的权力与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优良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等等。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才能结合教材知识有机渗透公民道德教育呢?

一是要在课堂预设中明确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目标要求,并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预案具体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不少教师在教学目标这一环节上一般都有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相关叙述,但具体教学过程中却没能很好地得以落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课堂预设中,实现目标的措施预案没有具体化,导致具体教学时无法执行。如在教学“货币”知识时,教学预设目标中一般都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反对拜金主义”这一道德教育内容,但究竟如何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往往没有具体的方法措施,这样教学过程中随意性很大,也就无法取得较为满意的教育效果。

二是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执行教学预设中拟定好了的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另一方面更要善于捕捉那些即时生发的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有利契机。教师们都应该有这样的体会,教学过程并不完全是对教学预设内容的简单机械的执行过程,有时一些不经意间出现的“神来之笔”恰恰是课堂教学中最为亮丽的风景,这就是所谓的课堂动态生成。只要我们的课堂是民主的,学生的课堂自主探究是真实的探究而不是假探究,课堂上流淌着的是学生真实的思维活动,那么在学生的真情流露中必然会涉及到不少的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教师可以抓住这样的教育时机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引领。这种动态生成的教育教学过程往往就成为课堂教学的高潮所在,这也是精彩课堂必然会呈现的一个重要的教育教学场景。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过去受到应试教育的长期负面影响,忽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忽视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现象在当前的中学政治课教学中还比较严重地存在着,如何在政治课教学中真正实现教书与育人、教学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尚需我们做出不断的努力。但有一点必须明确,育人始终是教育教学的最为本质的内涵,如果我们的教育教学未能触动学生的道德灵魂,未能提升学生的道德境界,那么这样的教育教学无疑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三、创设活动平台,开展道德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对学生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的过程,应该是课内教育和课外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课外活动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又一重要路径。我们要结合政治课教学的内容,发挥我们政治教师的自身优势与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各种活动平台,卓有成效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一是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或者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如围绕公民道德这一内容在高一年级学生中组织了三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开展课外实践活动,这三个小组的研究课题分别是:物质利益与无私奉献、市场经济与诚实守信、促进消费与勤俭节约。高一学生对参加这样的研究性学习活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浓厚的兴趣。另外可以在高二学生中组织过一项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的名称与我们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的校训“敬诚勤朴”相一致,就叫做“敬诚勤朴”社团,该社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积极的道德因子,对我校“敬诚勤朴”的校训进行学生道德行为化研究,最终形成了具有我校特点的《南通一中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通过这些活动平台,学生们在自觉的参与中,思想情感得到了熏陶,精神生活得到了丰实,道德境界得到了升华。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6篇

(一)学习讨论阶段(20*年12月—2010年1月)

1.宣传动员。各校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师德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以宣传《规范》为主要内容,辟橱窗、出专栏,营造人人学《规范》的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2.学习讨论。主题教育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师范司《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和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抓实三个环节,一是集中解读,辅导重点难点;二是个人自学,规范学习笔记;三是讨论交流,举办论坛演讲。

3.考核验收。要强化考核,以考促学,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主要检查参加学习讨论情况和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结果性考核采取全员测试形式。学习心得体会和测评试卷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二)反思评议阶段(2010年2月—3月上旬)

1.问卷调查。学校要组织发放问卷,向广大学生、家长、教监会成员征求对教师师德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在师德师风方面的不足和突出问题。

2.反思自查。在认真学习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师德表现,对照《规范》和《意见》的要求,组织教师进行反思自查,查找问题,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方向。主要成绩要写实,存在问题要找准,原因分析要深刻,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

3.民主评议。以“五比五看”为主要内容,开展民主评议。即,比爱岗敬业,看工作责任感和管理、教学的实绩;比关爱学生,看理解学生的态度和关心学生的行动;比教书育人,看教书育人的思想观念、实际水平和业绩成果;比为人师表,看文明守纪,无私奉献;比终身学习,看自学和教学研究的行为和实效。要把“五比五看”落实到民主评议的全过程。教师的分析检查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校为单位或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学校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民主评议。

4.师德承诺。学校要在反思评议基础上,实行师德承诺制度,教师与学校签订承诺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3月下旬—4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校要召开整改提高专题会议,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要向校内外公示,并配套落实方案的工作计划。

2.健全规章制度。通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在整改的基础上,各校要花大气力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如建立师德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师德建设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师德考评奖惩制度等,推进师德建设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3.进行总结表彰。县教育局将对学校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在总结和评估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先进单位;组织宣传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弘扬师德精神,发挥示范作用。

二、目标要求

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面向全员,重在教育,着眼提升”的原则,以深入学习《规范》为重点,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深入理解《规范》的精神实质,自觉践行《规范》的基本要求。促进学校着力解决现行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教师受教育、师德上水平、教学出成效、社会更满意,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查全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各校要把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及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校校长是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各校要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并报县教育局审定。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要将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与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促改,以学促变,学有所获,务求实效。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纠风工作开展,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的《关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方案》部署要求,结合《2012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窗口行业诚信缺失、职业道德失范等问题,引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为促进转型发展,建设“皖北江南、文明”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道德评议在纠正诚信缺失、职业道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道德评议纳入民主考评政风行风工作之中,深化民主考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民主考评,包括职业道德考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注重树立职业道德建设正面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扩大教育治理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促进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举措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向各部门和行业开展诚信教育和公德教育,使各部门和行业充分认识到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各部门的领导和干部群众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践行者。结合全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主题教育活动,和“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各部门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开展民主考评政风行风等活动,使各单位和部门干部群众反躬自省、修身律己,践行道德规范。

2.组织自查巡查。各部门和行业,尤其是公共服务领域窗口行业,要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方面的问题,在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同时,组织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职工代表等开展定期巡查,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

3.整治突出问题。各部门和行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大力整治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将整治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评议监督,确保问题整治到位,让人民群众看到明显进展,推动行风、政风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市民主考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开展道德评议。充分发挥道德评议在纠正诚信缺失、公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把道德评议纳入民主考评政风行风工作之中。市民主考评办公室制定道德评议的具体标准和考核办法,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单位和接受考评的百名科(处)长的进行考评。

四、活动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制定并下发此方案,对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公民道德教育教案第8篇

开展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的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地税系统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到坚持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三个一流”和实现“追求卓越,务实科学,放飞梦想,共建和谐”的总体要求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对象

全系统正式干部职工。

三、活动主题

本次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忠于国家,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公务员必须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本质要求。公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群众放在心坎上,做人民的好公仆。恪尽职守,是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公务员必须增强职业使命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弘职业精神,遵守职业纪律,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为“两个率先”、“三个”的不懈奋斗之中。清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公务员必须坚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为政以廉、洁身自好,坚守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徇私情、不、不贪赃枉法。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年11月上旬开始,2012年5月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上旬,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主题教育时间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至2012年3月,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这项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局安排的具体活动项目见附表。

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职业道德文化活动。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2年4月至5月,各单位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