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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心理疾病措施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18 17:19:30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1篇

疾病控制中心一词来自美国主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机构,现更名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目前,我国已建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部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范畴

1.1 实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1.2 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性疾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1.3 开展对传染性疾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1.4 开展传染性疾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1.5 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

1.6 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2.传染性疾病类别

传染性疾病就是我们常说的传染病,是许多种疾病的总称。它是由病原w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最常见的如流行性感冒、乙肝、细菌性痢疾、流脑、结核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等。它有一下这些特点,有特异的病原体,有传染性,有免疫性,可以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性疾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传染性疾病防治法》根据传染性疾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5种急性和慢性传染性疾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性疾病。

2.1 甲类传染性疾病。甲类传染性疾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性疾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性疾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2.2 乙类传染性疾病。乙类传染性疾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性疾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对此类传染性疾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2.3 丙类传染性疾病。丙类传染性疾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性疾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对此类传染性疾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性疾病防治的职责与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性疾病防治法》指出:“疫情控制”将医疗机构职责放在最前面。按照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三个重要环节: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性疾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3.1 群众有病首先到医院,因而医院是发现传染性疾病的前哨,进而又规定医院要预诊、分诊。

3.2 分诊、隔离切断传播途径,为预防传染性疾病重要措施之一。

3.3 治愈一个传染性疾病等于消灭一个传染源,也是预防传染性疾病重要措施之一。可见医疗机构在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工作中至少在三个环节中有两个环节能充分发挥作用。

3.4 加大力度建设好疾病控制中心,改善环境,增加设备,引进人才。努力把疾控中心建设成为一支具有高科技、高效率、严要求与现代预防医学相适应的优秀科技队伍,同时建成区域性传染病流行病学的档案资料库和信息交换网络,可以对各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和突发事件及早进行检测,明确病原与流行趋势,从而能够快速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准确报告疫情和控制疫情的应急措施以便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对抗疫情的蔓延、扩散的斗争中。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对传染性疾病监测及预防性措施

4.1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划定疫点、疫区,对污染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措施,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4.2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4.3 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4.4 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配合并参与国际组织对重大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传染性疾病的大规模频繁爆发使得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刻不容缓。从传染病传播的必要条件来看,我们要尽早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并保护易感人群。从具体措施来看,我们要从政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和有关国际法律法规入手控制传染性疾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性疾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2篇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14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 胡xx

电 话:xx

传 真:xx

邮 箱:xx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二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卫疾控发〔2010〕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0〕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 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三、 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7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11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12-2016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17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 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 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 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 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1报告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 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 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 病例核实。

3. 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 规范病例治疗。

4. 1治疗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确认的所有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以及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

4. 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 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 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 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 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 疫点处置。

6. 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 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 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 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大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 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1. 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 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公安、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大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20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 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公安等部门。

1. 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公安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公安、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 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 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 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 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 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 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 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 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 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 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 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 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独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 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2. 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 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三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疾病防治政策,根据县卫生局关于《长武县医院xxx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镇xxxx年的疟疾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此工作计划。

一、健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技能培训

按照我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任务,首先我镇成立了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任务及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其次我镇卫生院防保科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疟疾防治知识、会后对培训效果做出了测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总结。

二、村医院配合镇卫生院开展血检工作。

疟疾的防治重点在于疟疾病人的发现及治疗和对疫点人员的预防以及群众对疟疾防治的掌握,根据疟疾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症状,发现疟疾病人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涂制“三热病人”血片,镜检查找疟原虫。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和要求,我院将在全镇全面开展疟疾血检工作。由村卫室负责将发热病人转诊至卫生院,卫生院门诊负责专册登记、化验室负责血检登记并将血检样品送医院防保科、由防保科负责每月25日以前将样品送县CDC。

1、血检工作任务80人份。分别在6个村卫生室(任务分配见附表)2、血检主要对象:三热病人(即:疟疾现症病人,疑似疟疾病人,发热原因不明的病人),流动人员的发热病人。

3、时间要求:xxxx年3月1日至xxxx年10月31日前。

三、“4.26全国疟疾宣传日”宣传活动

疟疾防治,关键在于宣传疟疾防治的知识要点,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疟疾的防治知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全民皆兵的格局,争取在xxxx年在我县达到消除疟疾,于是我镇将在xxxx年4月26日举行“全国疟疾日”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时间:xxxx年4月26日

2、宣传地点:我镇医院、镇街道及6个村医院所在地开展日宣传活动。

3、宣传的内容:疟疾防治知识

4、宣传的方式:发宣传单或展板、宣传画、设立咨询台等。

5、整理宣传总结并上报总结和图片。

四、病例处置和疫点处置

加强对打工人口的监测,流行季节严密注视疟情,对疟疾病人及可能有疟疾病的病人进行个案调查,对病家周围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并按“八日疗法”服药)。对疫点进行消杀,所有居民走访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镜检或者快速诊断,对疟原虫阳性者,给予规范治疗;在出现本地感染/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自然村和居民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向居民发放疟疾宣传资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五、切实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疟疾疫情及血检开展情况每月汇总并按时样品,其它资料要县CDC的要求及时上报。

 

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1.2016年全国疟疾日活动方案

2.2016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3.2016年“全国疟疾日” 宣传活动方案

4.2016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3篇

掌握传染病患者的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过程,教育患者及家属建立正确态度,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根据疾病不同的发展阶段确立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及健康教育计划。明确传染护理学范畴实施健康教育的对象正常人群的健康教育。患者在住院期间护士对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健康病原携带及门诊慢性传染病患者的健康教育。

根据不同健康教育对象实施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正常人群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了解法定的35种传染病;不同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季节性、年龄特点等流行病学因素;掌握预防的主要原则。如消化道传染病主要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儿童计划免疫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人群免疫力预防传染病,从而降低人群发病率;21世纪对我国人民构成威胁的艾滋病高发于性乱、静脉吸毒的人群,主要是通过控制传染源及切断传播途径的措施达到预防的目的。患者在住院期间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患者是传染源之一,家属可能是易感者,消毒隔离是防止疾病传播的主要措施,传染源的隔离是防止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另外,及时采取主动或被动免疫的措施是预防易感者发病或早期治疗的有效手段,如麻疹接触者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或丙种球蛋白,甲型病毒性肝炎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因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家庭积聚性,其家属有必要注射乙肝疫苗。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疾病的特点、发展过程及转归,使其增加战胜疾病的信心,必然利于疾病康复;对于慢性化的疾病如乙型肝炎应宣传大多数可康复,消除患者对乙型肝炎的恐怖心理及目前社会宣传的误区。患者出院后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某些传染病如伤寒、菌痢等具有恢复期携带状态,出院后的消毒隔离仍然是必然的,可转慢性化乙型病毒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等出院后的定期复查,是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措施。健康病原携带者及门诊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传染病大多为急性疾病,慢性化及健康携带者主要见于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及HIV携带者,及早发现携带者,及时控制传染源是目前减少爱滋病在我国传播的重要措施。另外乙型肝炎携带者多为免疫耐受,抗病毒治疗徒劳无益,定期复查肝功能,转氨酶升高时及时治疗是防止患者病情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对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及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说明其预后仅少数转化为肝炎肝硬变,消除其思想顾虑,合理饮食及适当休息,定期复查,活动期抗病毒治疗,可促进康复。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实现2009年疟疾发病总体较20*年下降30%以上。

二、工作内容与任务

(一)休止期服药

1、服药对象:全县20*年、20*年发生疟疾病例的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服药,具体服药范围依据自然村内2006年~20*年所有实际疟疾病例和水体分布的特征确定。

2、服药方法:采取伯氨喹8日服药方法,即伯氨喹(每片7.5mg基质)成人每天3片,连服8天,饭后顿服(儿童用量详见下表);不宜服药对象为:1周岁以内婴儿、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长期患有心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年龄组(周岁)1~34~67~910~1213~15

剂量(片)0.511.522.5

3、时间安排:(1)20*年12月上旬,举办全县疟疾休止期服药实施方案技术培训班;(2)20*年12月5日前,各乡镇填写2009年疟疾休止期服药自然村名单,上报至县疾控中心。登记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范围,确定服药对象。(3)20*年12月中旬,各乡镇按分配的数量领取药品;(4)20*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对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行政村相关人员培训,并做好人群服药宣传发动工作;(5)2009年1月5日至1月15日,各乡镇进行人群服药;(6)2009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服药工作,统计服药结果,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二)传播期治疗

1、治疗对象:(1)对疟疾临床诊断病例给予氯、伯8日疗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2)对发冷发热且无法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患者进行假定性治疗,治疗有效者按疟疾病例给予规范治疗;(3)对疟疾实验室诊断病例给予氯、伯8日疗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

2、督导服药: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对疟疾治疗对象开展督导服药。对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假定性治疗有效病例实行全程督导服药。

3、病例报告:(1)对于上述第1类和第3类病例作为疟疾病例报告;(2)对于第2类病例中,病程早期单独用氯喹、伯氨喹有效者作为疟疾病例报告,病程后期用氯喹、伯氨喹或联合用其他药而无法判断氯喹、伯氨喹疗效者不作为疟疾病例报告,但作为试治病例报告,为下年度休止期服药划定范围提供依据。

(三)高发村疫情处理

1、高发村,指以自然村为单位当年累计发病率达到1%(分子为当年累计疟疾病例报告数,分母为自然村常住人口数)者。

2、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一旦发现所辖自然村达到高发村的要求,即在24小时内赴所在自然村核实疫情,开展调查工作。

3、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处理。疫情核实后,48小时内对自然村根据发病的分布特征实行全民或部分全民村居民应急性服药,采取氯、伯4日疗法,以压低发病高峰。

(四)发热病人的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并确保完成血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任务。发热病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1)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5%;(2)发病率在1/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2%;(3)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1%;(4)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他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检。发热病人的血检方法及要求按《全国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执行。

(五)数据上报工作

1、休止期服药:各乡镇要做好休止期服药摸底工作,统计汇总休止期服药村名单。在完成服药工作后,统计服药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2、传播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各乡镇按月上报传播期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相关数据表,于下月5日前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2009年疟疾防治工作,充分发挥疟疾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领导本乡镇疟疾防治工作;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关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和《安徽省抗疟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宣传发动:为提高群众服药的依从性,各乡镇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服药对象每人一张健康教育处方,并公布当地疟疾防治咨询电话。

(三)休止期服药范围的划定与督导服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技术骨干,组成休止期服药范围划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服药范围的划定工作。各乡镇要按步骤首先登记开展休止期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范围,确定服药对象,进行人群服药。负责组织对村防保人员和送药小分队各项技术措施的再培训工作,保证科学合理地划定各自然村休止期服药的范围和对象。

各休止期服药自然村要组成以乡镇防保医生、村干部、村医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服药小分队,根据划定的服药范围和不宜服药的人员确定服药对象,并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不服不走,要求服药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药率达到90%以上;在确定服药对象时,应详细了解服药对象的身体情况,对不宜服药的对象一律不准服药,严格掌握服药禁忌症范围。

(四)做好不良反应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服药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出现。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关技术指导。

四、职责与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全面领导、组织本区域的疟疾防治工作,积极筹措必要的防治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疟疾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县卫生局:负责制定疟疾防治措施的实施方案与计划,组织实施疟疾防治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并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指导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承担对乡镇防治人员技术措施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2、负责抗疟药品等物资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3、负责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四)乡镇卫生院:1、负责实施所辖村级、街道各项疟疾防治工作;2、负责对村级人员的休止期服药和传播期治疗工作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辖区抗疟药品等物资发放和管理工作;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辖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五)村卫生室:1、负责实施本行政村各项疟疾防治工作;2、负责本行政村疟疾休止期和传播期治疗对象的督导服药。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5篇

一、继续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强基工程”

(一)进一步推进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疾控工作制度、程序和标准,努力实现服务模式从单一服务向全过程服务转变,管理模式从粗放型向责任型转变,形成日益完善的属地化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管理,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提高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样品量较2013年增长15%以上,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继续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全科型公共卫生医师指导团队和责任团队的建设,加强社区和村级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网底建设,增强城乡社区健康管理功能。继续做好区域绩效和机构绩效考核的同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形成常态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岗位练兵大比武活动,全方位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大力推广疾病预防控制适宜技术。着力推进疾控人才培优工程,将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三者有机结合,注重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公共卫生管理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全面实施健康管理创新工程

(一)加快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以县健康管理中心为核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管理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门诊为基础,健康危险因素干预专科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将健康管理服务的技术手段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建立工作规范,完善管理机制,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统一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全人群提供覆盖生命周期全过程、全程动态的系统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签约式健康管理服务。

(二)创新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以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科、健康管理门诊为专业管理机构,以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高血压、精神卫生等高危行为干预为主要措施,以社区家庭互助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社会体育运动指导员共同参与的城乡互助管理机制,以慢性病、结核病、肿瘤疾病防治为抓手,探索医保资金总额预付、费用前置和签约式服务的办法,推进健康管理。

(三)推进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健康管理。开展以职业人群、中小学生、老年人健康管理为重点的群体与个性化干预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以家庭护理为主的老年人家庭保健,全面推动健康养老。启动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切实落实中小学生的预防保健措施。组织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开展员工健康管理。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机构合作,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健康服务水平。

三、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

(一)加大艾滋病综合防治力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五扩大六加强”和“四免一关怀”措施,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发现和管理力度。继续实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目标场所干预覆盖率达到90%,目标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检测率达95%以上,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孕妇全部实施免费阻断传播措施;全县无偿献血率和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100%。做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和医学监护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生活救助力度。加强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教育。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按照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推行结核病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模式,创新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新体制。全面落实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全球基金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任务,探索和创新“三新一加强”(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以乡镇为单位保持DOTS覆盖率达到100%,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各级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报告率和转诊与追踪总体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疑似病人的追踪和治疗管理。

(三)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以村为单位接种覆盖率达100%;实施消除麻疹行动,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规范接种行为。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工作。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全县二类疫苗规范管理,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掌握本地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加强不明原因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病例监测工作及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和早治疗。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严防登革热、布病、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在本地扩散蔓延,全面落实消灭疟疾行动方案。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呼吸道与肠道传染病突发疫情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教育部门落实托幼机构及小学晨检制度。

(五)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防治干预措施,巩固地方性碘缺乏病、地氟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迎接国家和省级考核。推进消除重点地方性疾病防治的工作进程,做好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完成2014年消除疟疾达标任务。

(六)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组织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普查行动,加强重点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普查普治;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建设,网络覆盖率达90%。逐级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继续推动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尽快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治疗率。进一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和随访工作,及时为辖区内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八)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做好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确定县人民医院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增强监测数据的属地化管理综合利用能力。加大食源性疾病流调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在做好2013年国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查找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重点推行卫生应急预案的“程序化、图表化、数字化、简明化”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网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按照省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全县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及时调整补充卫生应急队伍人员。以开展传染病防控和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技能竞赛活动为抓手,按照上级卫生应急培训规划的要求,开展覆盖全员的卫生应急培训,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方法,加强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联合教育、食药部门做好学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利用国家舆情监测平台科学监测分析舆情,充分利用舆情评论手段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6篇

一、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体系及免疫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运行机制,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是加强疾控机构与基础医疗机构以及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能力较强的三级疾控体系。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管理等工作;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质量考评,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发挥疾控机构、精神卫生机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依托省卫生厅实验室装备项目,积极落实市疾控中心、、、疾控中心首批4个实验室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自动化、智能化、前瞻性、先进性”原则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厅第二批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疾控绩效考核工作,全面规范疾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疾控人员培养机制,采取多层次、多种类、多途径的培训方式,建立素质教育与技术培训相结合的长效培训机制,提高疾控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提高疾控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

(四)加强疾控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反映“疾控”行业特色的疾控文化体系,包括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思想文化,树立核心价值观;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制度文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设疾病预防控制行为文化,提高疾控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团队文化,提高疾控队伍的战斗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环境文化,展现对外社会形象;建设疾控品牌文化,扩大疾控社会影响力,努力打造“疾控”品牌。

(五)加强医疗机构疾控队伍建设。随着国家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医疗机构承担了越来越重的公共卫生任务,加强医疗机构疾控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工作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执行力,是保证各项疾控工作更好的完成的前提。2012年要通过会议、培训等凝聚队伍,形成合力,锻炼队伍,提高这支队伍的战斗力。

二、进一步做好重大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加强疫情管理和监测,做好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信息分析和预测预警;加大督导力度,强化人员培训,科学防控;加强鼠疫、霍乱、布病、乙脑、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重点肠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等传染病监测,高度关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有效处置疫情。

(二)扎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规范管理,依法科学防控,确保防控工作及时、科学、有序开展,努力降低发病率、病死率。

(三)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艾滋病防治政府责任目标管理,把预防艾滋病性传播作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防治工作。按照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和医疗救治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完善哨点监测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加大干预力度,提高干预工作质量;稳步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强化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进一步规范艾滋病治疗,提高治疗水平;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救助政策,加大帮扶救助力度;重点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研,逐步调整和完善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行之有效的母婴阻断服务模式;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具备开展艾滋病的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能力;鼓励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开拓思路,大胆尝试,探索出解决问题的特色方法。

(三)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政府责任目标管理。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继续推进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提高活动性肺结核、涂阳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和治愈率,减少发病和死亡。加强跨区域流动人口结核患者管理。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完成中小学生新生入校体检工作。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要继续保持在85%以上。做好结核病门诊治疗与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结合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扩大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加大耐多药结核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防治工作力度,为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结核病筛查服务,筛查率达到省定目标。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

(四)认真做好疟疾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消除疟疾行动。加强与出入境管理、公安、口岸等部门的协调,做好输入性恶性疟防治工作。

(五)开展乙肝、丙肝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科学防治。继续降低全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

三、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规范管理

继续实施免疫规划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持续开展“免疫规划质量管理年”活动,调整活动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在去年取得成效的基层上,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质量。

(一)继续严格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争取各种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接种率全面达到95%以上。我市农村地区接种频率调整为周接种,每周至少1天提供接种服务;城市社区接种门诊要实行每日工作制。

(二)做好AFP病例和麻疹监测与控制,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规范开展病例调查与处置。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严格落实传染源管理和院内感染控制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确保实现消除麻疹目标。落实病毒性肝炎综合防治措施。

(三)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完善系统平台和客户端功能,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继续推进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工作,在省卫生厅预防接种门诊“七统一”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出台我市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管理方案。完成各级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后期工作,做好迎接省示范门诊验收准备,力争22家申报门诊全部通过省级验收;继续推进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运用,尤其是在村级接种点的运用。2012年,全市力争再建设2-3家数字化门诊。加强免疫规划师资队伍培训,开展免疫规划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

(五)规范冷链系统运转,加强储运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疫苗安全;科学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动态监控,合理调配,提高疫苗有效使用率。各县(市、区)年新配备的冷链车、冷库、小冰箱要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人,加强管理,充分使用,实现疫苗的运输、存储的全程冷链。鼓励各级逐步引入冷链设备监控系统,实现冷链适时监测和信息化管理。

(六)做好流感、肝炎等其他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开展综合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

(七)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在全市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接种门诊(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通过基层推荐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结合日常投诉情况等方式产生“群众满意接种门诊(点)”。

四、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

(一)继续加强慢病防治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慢病防治体系,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防治项目规范管理。

(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抓好2-3个县区,争取列为省级综合干预示范区,积极争取创建部级示范区。加大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力度,将创建口腔健康示范社区与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口腔健康促进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做好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等项目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加强伤害监测哨点医院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伤害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启动全人群死因登记网络报告工作,完成死因监测各项指标任务。

五、积极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按照《市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洛卫疾控〔〕41号)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县(区)、乡(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村三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明确市级精神卫生机构技术指导责任区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加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充分利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

六、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强化政府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卫生、水利、盐业、教育等部门的合作,有效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落实年度防控任务,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情监测,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

(三)做好实施盐碘含量新标准各环节的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和重点地区外环境水碘普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

(四)继续加强全市地方病队伍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地方病防治整体水平。

(五)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012年度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

七、积极推进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加强职业病诊断和技术服务管理。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做好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进一步转变公共卫生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技术含量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测,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学评价;继续做好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监测控制工作;继续做好全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市政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的饮食安全保障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认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项目工作。

(三)加强卫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检验检测能力,增加检测数量,提高检验质量,巩固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成果,做好重大疾病防控检测,充分发挥大型设备优势,加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科学管理,痕迹管理,规范操作,推动检测检验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监测覆盖率乡以上医疗单位达10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达90%以上;开展病媒生物抗药性调查以及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监测,掌握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及季节消长趋势,为相关传染病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我市蜱虫种群的本底调查;对我市医疗机构的层流洁净环境进行洁净度专项监测;完成省疾控中心布置的其它项目工作。

(五)认真开展各卫生日健康教育活动。围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19个主题活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市县联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报等媒体,系统性、针对性开展防控工作和防病知识宣传,让全市人民感受卫生防病服务在身边,树立卫生系统服务群众良好形象。

(六)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按照《市救灾防病预案》要求,在汛期到来之前,做好救灾防病准备工作,发生灾害时迅速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大的疫情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八、切实加强政务环境和行业作风建设

围绕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作风转变”年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查摆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服务水平,提升疾控体系整体形象。加强监督检查,制定考评标准,实行季度考评制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评成绩纳入疾控年终评先指标。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7篇

1.1临床资料

本组病例选自2012年2月-2015年2月来天津市口腔医院急诊科就诊的口腔急症患者864例,其中男性542例,女性322例;年龄65-86岁,平均年龄72.54岁。本组病例中,无基础性疾病者126例(14.58%);有高血压心血管病史者268例(31.02%);脑血管病史260例(30.09%);糖尿病史210例(24.31%)。本组病例中有两种以上基础疾病者401例,占有基础疾病738例的54.34%。

1.2研究方法

通过对来我院急诊科就诊的864例老年人口腔急症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其中未实施风险评估432例;实施风险评估432例。按性别、年龄、就诊时间、基础健康、口腔急症病种、治疗方法、治疗中、治疗后是否出现严重危象进行分项登记,进行回顾性研究。根据两组病例中出现的医疗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以及治疗前进行风险评估后制定出针对研究对象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出预防医疗风险的措施,根据具体措施应用到每一名患者的治疗中,确保老年口腔急症患者的医疗安全。

2.结果

2.1病种分布

本组864例病例中,急性牙痛384例(44.45%),其中急性牙髓炎268例,病程3-8hr;急性根尖炎116例,病程8-48hr。牙源性蜂窝组织炎230例(26.62%),其中颊间隙感染98例,眶下间隙感染72例,嚼肌间隙感染36例,颌下间隙感染21例,多间隙感染3例;颌面部创伤152例(17.59%),其中软组织损伤106例,硬组织损伤46例(牙及牙槽骨损伤32例,下颌骨骨折11例,颧骨骨折3例);牙源性出血56例(6.48%),其中拔牙后出血42例,顽固性牙龈渗血12例;复发性颞下颌关节脱臼42例(4.86%)。

2.2两组患者的医疗风险统计结果

通过回顾性研究结果发现在未实施医疗风险评估组,患者因既往心脏病史引发术中、术后出现心律失常36例;因既往高血压病引发严重出血58例;因既往糖尿病史继发感染86例。实施医疗风险评估组通过采用预防措施,未发生严重的医疗风险。

2.3预防措施

治疗前、中、后采用心电监护367例,占42.48%;呼吸道监护184例,占21.30%;治疗全程心理干预658例,占76.16%。实施治疗后1hr观察668例,占本组病例的77.31%;术前、术后实施健康宣教864例,占本组病例的100%。通过治疗前风险评估和治疗中实施预防措施,本组病例均未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讨论

3.1老年人口腔急症的特点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器官的老化,口腔疾病成为影响生活和健康的常见疾病。主要病症为急性牙痛、牙源性蜂窝组织炎、颌面部创伤、牙源性出血、颞下颌关节脱臼。由于年龄和基础健康以及合并其他系统的疾病而长期服药病史的影响,老年人口腔疾病的疗程和转归不像其他年龄组那样规律。同时心理和生理上的原因使他们对口腔急症治疗的耐受性明显降低。突出表现为就医主动性差,恐惧治疗带来的痛苦;担心疾病的转归危及生命安全;厌烦多次的复诊以及顾虑医疗费用的不足等。基于上述特点,在老年人口腔急症的治疗过程中容易突发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呼吸道梗阻、感染性休克、顽固性口腔出血、颞下颌关节脱臼等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对老年人口腔急症术前医疗风险的评估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是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

3.2治疗中存在的风险

(1)无陪伴老年口腔急症患者的风险: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记忆力差,就诊时对所发生的病情不能详细的描述,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和病情转归不能充分的理解及合作。在就医流程上由于无人照顾易发生跌倒损伤,治疗后无人陪护观察,健康宣教的依从性差,不能有效的配合治疗。(2)人体衰老后都伴有不同程度的器官功能降低和病理改变,特别是老年人伴有的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由于基础疾病的存在会导致患者的免疫力低下,治疗时会因恐惧感而引发血压增高和心率加快,增大了发生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的可能性。(3)长期服用抗凝药物的老年患者可加剧颌面外伤治疗中的出血控制难度。长期糖尿病患者可加重颌面部炎症的发展,治疗时应延长抗炎的治疗时间[4]。(4)老年人由于神经系统的退变而使吞咽功能较其他年龄组均有所下降,在口腔急症治疗时应注意防止患者发生误吸,导致呼吸道梗阻而危及生命。(5)对于老年习惯性脱臼的患者,由于骨骼的脆弱和牙齿的松动,治疗时有发生颌骨骨折的风险,关节复位过程中松动牙齿的脱落易发生误吸,阻塞呼吸道而危及生命。

3.3治疗风险的评估方法

医护人员首先要详细了解患者全身疾病史,以及当前的具体病情及心理、精神状态,进行综合评估。针对每一个患者找出现存和潜在的隐患风险。对急性牙痛的患者要作好鉴别诊断,特别是与三叉神经痛的鉴别,老年人牙髓炎的定位难度较大,要反复进行冷热试验,确定好牙位后方可治疗,治疗中应选用对心脏有保护作用的利多卡因,以避免刺激心脏;对急性牙源性蜂窝组织炎症应做血液的生化检验,评估好是否伴有全身的菌血症或败血症。对已形成脓肿的病例应尽早行脓肿切开术。静脉应用抗菌素时应做好药敏试验,采用卧位输液,并随时进行观察。对于颌面部创伤患者应严格控制出血,做好生命体征的监测,检查是否伴有其它部位的合并伤。软组织损伤应及时进行清创缝合,对骨折患者及时控制出血后收住院治疗。通过医患沟通了解患者对所患疾病的理解,就诊的流程以及对疾病转归的期望和信心,避免因对治疗产生的紧张、畏惧感而引发的全身不良反应。对无陪伴的老年患者医护人员必须与其家属取得联系,情况允许下等待家属到来后再实施治疗。对情况不允许家属到院的患者,也应通过电话告知家属治疗的内容及风险,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和理解。

3.4预防措施的实施

防治心理疾病措施第8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以综合协调、科学防治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以农村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地方病防治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2年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碘缺乏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强化碘盐供应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巩固已有防治成果;开展麻风病防治与监测工作,持续落实“专职医生包片、兼职医生包病人”的责任制,开展线索调查,早期发现新病人,全面落实联合化疗,不断提高治愈率。全面做好地方病防治项目,加大管理力度,提高项目效能。

(一)碘缺乏病防治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发〔〕217号)要求,认真完成《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年)》终期评估工作。结合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通知(甘卫地发〔〕28号)精神,做好省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通过上级验收。

2、巩固全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成果,按照《全国碘盐监测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碘盐定量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与盐务局、地病办沟通并协调解决,确保碘缺乏病监测项目工作质量。

3、深入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宣传工作。认真开展第十八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县地方病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宣传碘缺乏病防治“应知应会”知识;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宣传链的作用,在中小学开展“四个一”活动,每个学校宣讲防治知识不少于2次,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病区干部群众的保健意识。

4、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开展碘缺乏病监测时,要突出作好0—3岁儿童新发克汀病的搜索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历史克汀病区居民户碘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要开展个案调查,适时采取高危人群补碘措施,完善保障机制。

5、县地病办要在以往“碘盐示范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碘盐示范村”活动的质量,加大开展“碘盐示范村”活动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合格碘盐食用率。

(二)大骨节病及克山病防治

1、县疾控中心要继续做好大骨节病的监测工作,掌握病情动态,分析防治效果,指导全县开展大骨节病防治工作。

2、各病区卫生院要按照甘肃省克山病调查治疗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克山病调查与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克山病病情档案,监测病情消长,评价防治成效,全力做好克山病防治工作。

3、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硒碘盐硒含量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硒碘盐合格率,确保大骨节及克山病防治措施的连续性、持续性。

4、县盐务局要继续做好全县硒碘盐供应工作,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硒碘盐市场监管到位。

(三)布鲁氏菌病防治

1、卫生局、农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布鲁氏菌病检测方案》要求,开展人畜间布病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高危人群的病情监测,指导开展治疗,提高全县布鲁斯菌病防控能力。

2、农牧局要及早安排部署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加强对牲畜及畜产品的检疫管理,发现病畜或存在问题的畜产品,要立即进行处理,并通知县地病办采取措施控制人间发病。

(四)寄生虫病调查与防治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函〔〕838号)要求,认真完成《-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考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力争通过上级验收。

2、卫生院要继续做好疟疾、黑热病的监测防治工作,密切观察疫情消长和转归,在发病村开展以消灭蚊蝇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网络设施,确保及时上报。

(五)麻风病防治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函〔〕1038号)要求,认真完成《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年)》终期评估工作。组织考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力争通过上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