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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21 17:13:27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1篇

【关键词】 全面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框架

一、对企业风险管理(ERM)概念的理解

近年来,许多学者和国际组织都试图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作出全面和权威的定义,较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先后给出的定义如下:

风险管理是以文化、过程和结构为基础而驱动企业朝着有效的管理潜在的机会和同时是有效的管理潜在的不利因素的方向发展。

――(澳大利亚/新西兰)AS/NZS4360,1999

风险管理是组织策略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是组织以条理化的方式来处理活动中风险的过程,其目的是从每项活动及全部活动的组合中获得持续的利益。

――(英国)AIRMIC/ALARM/IRM,2002

企业风险管理是一套由企业董事会与管理层共同设立,与企业战略相结合的管理流程。它的功能是识别那些会影响企业运作的潜在事件和把相关的风险管理到一个企业可接受的水平,从而帮助企业达至其目标。

――(美国)COSO-ERM,2004

归纳起来,以上定义基本上基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从限制不利和促进有利的角度,以澳大利亚/新西兰AS/NZS4360和英国AIRMIC/ALARM/IRM为代表;二是从战略目标和过程的角度,以美国COSO-ERM为代表。目前,美国的企业往往将COSO-ERM 2004的定义视为ERM的定义,而欧盟的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将AIRMIC/ALARM/IRM 2002视为ERM的定义。现在,ISO层面的ERM概念正在讨论中,ISO-31000预计将在2009年出台。届时,业界将会有统一的ERM概念。

中国保监会在2007年下发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对风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风险是指对实现保险经营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保监会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给出的风险管理定义为:“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对保险经营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基本流程以及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和措施。”

二、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保监会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对保险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如下规定: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是保险公司普遍意义上面临的风险。保险公司因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而面临着上述各类风险中的不同风险。因此,保险公司要想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必须对行业现状和风险因素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三、国际、国内寿险行业风险因素分析

由于寿险行业具有一定差异,这里着重分析寿险行业的风险因素。

(一)国际寿险业风险因素分析

1.寿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保险风险转向投资风险

1970-1990年中期,全球保险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保险风险和保险分支机构风险。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随着全球利率波动性加大和资本市场的震荡加剧,国际保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转向了投资风险。美国1996-200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此期间,保险投资风险占比为53%,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占比为23%,保险风险占比为20%,利率风险占比为11%。说明投资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2.寿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日益受到重视

随着越来越多的寿险公司因资产负债不匹配而面临压力,特别是日本寿险业由于泡沫经济出现高额利差损,引致严重资产负债不匹配进而导致大量公司破产,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日益受到重视。

3.寿险业负债风险转向以利率风险为主

随着利率波动幅度加大和金融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寿险业负债面临的利率风险逐步加大。据德意志银行估计,20世纪90年代,寿险业负债风险中,利率风险占70%,流动性风险占20%,精算风险占10%。利率风险已经成为寿险业负债风险的主要方面。

4.寿险业资产风险转向以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为主

从国际寿险业投资品种的变化来看,保险投资证券化趋势明显,债券投资比例居高不下,股票投资比例因各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而各有不同;加之国际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由此引致寿险业资产风险由过去的信用风险为主,转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主。

(二)国内寿险业风险因素分析

1.偿付能力风险需要持续关注

所谓偿付能力,就是公司到期履行经济义务的能力。对于寿险公司来说,到期义务不仅包括因发生保险事故而必须支付的赔款,还包括投保人提取资金的要求,如退保和要求保单贷款等。简单地说,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取决于以下四个要素:

(1)初始资本的多少,资本越多,偿付能力风险越小;

(2)保险价格的高低,价格越高,偿付能力风险越小;

(3)投资收益率的概率分布;

(4)未来赔付的概率分布。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偿付能力风险实际上是一系列风险的组合。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了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定价风险等。

2.利差损风险影响深远

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利差损风险主要影响了2000年以前成立的寿险公司。据当时保守估计,全部利差损风险需要经过10年才能完全化解,是国内寿险公司经营的前车之鉴。

3.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日益受到重视

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同样也在国内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资产负债不匹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期限不匹配;二是数额不匹配;三是收益率不匹配。

4.投资风险将逐步加大

国内寿险业经过近年的发展,已经积聚了一定的投资风险,具体表现为资金运用收益率的波动较大,加之投资渠道逐渐放宽,投连产品保费增长迅猛,投资风险将逐步加大。

5.保险风险将逐步提高

产品定价方面,从市场整体来看,储蓄型险种回报率高、手续费高,费用率也居高不下,同时赔付率不够稳定,说明我国寿险业产品定价存在一定风险。今后,随着利率和费率市场化的进程,定价风险将继续加大。

产品设计方面,目前保险产品还较为单一,许多保险公司大量保费收入来源于少数几个产品,产品设计风险较高。

6.营销风险将逐步降低

前些年,寿险业快速发展,业务规模迅速上升,因营销不当引发的纠纷也迅速上升,寿险营销风险较高。近年来,保监会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各项制度不断健全,未来营销风险将会逐渐降低。但对于新公司而言,开业初期正是业务快速扩张的时期,这部分风险仍需重点关注。

7.保险分支机构风险将增加

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国内寿险公司分支机构也将迅速增加,分支机构经营风险将逐步加大,存在道德风险及短期经营效应等风险。

由此可见,上述风险因素应成为保险公司现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同时,有效的风险管理需要明确的目标和完备的框架。

四、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分析

不同公司由于所处阶段不同和治理结构不同,风险管理目标也会有所不同。保险公司可以从两个角度规定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从股东角度,风险管理要保障股东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从经营角度,风险管理要保障公司的有效经营。

(一)安全性目标

安全性目标的达成有下面主要手段:

1.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流程,并能有效运行。逐步完善公司的内控体系、风险管理数据库和风险监测体系,使风险管理逐步涵盖经营的各个环节。

2.做好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3.监测管理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不仅对企业自身至关重要,也是保监会关注的重点。偿付能力的监测管理应该包括静态偿付能力指标测试和动态偿付能力指标的分析。公司可以借鉴保监会的监管体系,结合自身情况,建立整体的偿付能力监测管理系统,提高风险防御能力,有效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盈利性目标

盈利性目标的基本思想是引入风险预算的概念。风险预算的基本含义是,研究每项投资行为所伴随的风险,并根据其对整体风险的影响来决定各项目的资金分配,确保整体风险维持在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内。针对任何项目,都要根据风险回报率进行资源优化分配,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这个指标被称为“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其计算公式为:

由于VAR可以作为经济资本的计量方法,上式可以写成:

盈利性的目标是公司风险管理的高级目标,需要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步实现。

五、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框架的选择

通过比较国际各种ERM框架,结合自身情况,笔者建议保险公司可以确定自身的风险管理框架:

(一)风险管理框架

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予以体现,这些制度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声明、风险管理手册、风险管理用户指南、风险管理监控体系和风险管理执行计划。

(二)风险管理流程

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包括:风险承受能力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控、评估与改进。公司须每年进行一轮上述流程,同时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持续循环地进行风险管理工作,为有效经营提供保障。

(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重点资源

风险管理是每个员工的责任,董事会、经营层、风险管理部、各机构、各部门、全体员工均对风险管理工作负有相应责任。

在这方面,保证风险管理部的独立性至关重要。公司的组织架构应该能够保证风险管理部独立于具体的部门之外,独立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保证风险管理部与各部门的及时沟通与相互合作。

公司风险管理的重点资源包括风险管理的工作预算、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平衡记分卡等。其中,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十分重要。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模块,该模块按不同层级进行风险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完成风险报告的生成和流转,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系统的应用是落实风险管理框架和建设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强力保证。

(四)风险管理文化

只有通过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才能完全发挥风险管理框架的作用,而文化的培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包括以下重点:改变管理方式、持续完善、沟通、激励、培训等。

在文化培育过程中,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规范管理能够互相促进。风险管理框架的有效实施有赖于公司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健全,比如要求公司有良好的治理结构、明确的战略目标、各层级清晰的工作计划、完善的KPI考核体系等;而通过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如关键风险指标(KRI)的制定,能发现目前管理中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公司的管理变革。

(五)审计/监管的合规性保证

公司需要通过审计等方式对框架的执行情况、质量、程序的效力进行评估,保证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并提供适当建议来改进现有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安培培,刘成虎.现代企业风险管理再探.经济问题,2008,(7).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2篇

关键词:保险企业 经营风险 财务防范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保险业作为入世后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也越来越高,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独资保险公司或合资保险公司的越来越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每个保险公司都要面临的问题。而保险公司能否在未来发展中处于领先位置,关键取决于保险公司对经营风险的防范。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如风险选择、费率选定、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等,导致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使保险公司遭受财物损失风险。

一、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防范的重要性

(一)规范保险公司业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保险企业的生存发展愈来愈艰难,财务会计工作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着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整个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二十多年历程来看,保险业务越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就越重要,财务管理工作除了要对保险公司日常的财务工作进行核算,又要对会计核算的结果进行评价和预测,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提高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经营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日常运作来说有很大影响,如果公司财务管理不当,造成财务管理漏洞,就可能加大公司经营风险,影响公司运行,降低公司利益收入。

我国一些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手段都比较落后,尤其是在保险主体比较密集的地区,保险公司存在着一些财务管理漏洞:重规模、轻管理,财务监管不力,管理权责不明,为追求短期规模采取无原则的压低费率,降低保额或提高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这些漏洞的存在都给保险公司经营自身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制约着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险公司通过提高公司经营风险的财务防范力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操作,引导企业实现经营价值最大化,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提高保险公司应对金融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保险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是由公司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是无法避免和不可忽视的。各个保险公司之间为了争夺客户和占领市场,有时会采取不适当的方式降低保险费率,影响了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一些基层保险公司为了完成业务指标,甚至采用虚假承保的办法增加保费收入和完成业务量指标,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保险公司为事故发生后的企业补办保险。这些违规做法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无形之中加大了保险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增加了公司财务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加强保险公司管理工作,能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三)充分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利益,增加保险公司利润

虽然我国保险业的起步较晚,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保险作为人们防范未知风险的有效手段,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关系。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城镇居民的投保率在40%左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有较大差距。在加快普通民众保险意识宣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自身也要增强公司实力,保险业是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行业,保险企业在经营保险业务时,必须引进专业知识水平高和经验丰富的人才,这些人才对保险业务中使用的保险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在进行保险工作时具有绝对优势。保险公司本着对客户负责,为客户服务的原则,保险公司必须尽量减少和避免经营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更要防止客户为了骗取保费而蓄意制作事故的问题的发生,通过提高自身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将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增加企业经营利润。

(四)规范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利用率

由于经营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尤其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公司业务具有特殊性,关系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从一定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承担着社会保障责任,为国家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防范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监管,实现公司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司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降低资金不良使用率,增加公司的经营利润。

相比于一般企业来说,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对完善。许多企业因为财务管理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最后导致公司爆发财务风险,引起公司的倒闭、破产。一些小企业存在资本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不当、管理者对经营风险认识欠缺等问题,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企业在面临经营风险时不能有效和及时应对,导致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冲击过大,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阻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甚至走向破产的道路。保险企业因其业务的特殊性,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较高,财务防范机制到位,管理者认识到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资本结构相对合理,流动负债水平较低,提高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使保险企业在应对经营风险时能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防范机制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

保险企业首先要树立依法经营的信念,自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险市场是自由竞争的市场,保险企业要遵纪守法,促进规范而有序的保险市场的完善。制度建设不仅对保险企业而言,对其他行业的任何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前提和保证。保险企业要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就必须加快公司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健全现有的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都依照制度进行,提高企业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在加快财务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员工对企业财务制度的学习,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的按照制度办事,防范公司财务管理漏洞。企业要强化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优化企业经济资源配置,同时通过内部监督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引进高素质和高学历人才

人才是企业持续生存的无尽动力,也是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保障。保险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门的保险会计知识,熟练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熟悉保险公司财务工作流程。企业合理的分配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险企业可以对员工进行业务激励,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员工通过培训增加专业能力,提高工作业务量,增加收入。保险企业还要注意引进高素质人才,与国际保险业发展接轨,通过引进人才,改善企业人才结构,增加员工工作活力,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资金效益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重点。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是许多企业巨人轰然倒地的直接原因。做好资金管理,不仅可以防范风险,还可以在无形之中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收益,保险业做为金融企业,对资金管理要求更为严格。保险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必须要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科学管理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资金沉淀率。当前一些保险公司存在资金管理不善,结构不恰当的问题,增加了公司财务风险的可能性。保险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解决好资金运用与业务增加的统一,节省资源与增加利润的统一。使资金管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更大效益。

(四)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提高财务数据使用价值

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才能体现出财务数据的价值。及时、准确、真实的记录各项收入与支出。将各类数据细化到各经营主体、各产品、各销售渠道,定期从经营主体、产品、销售渠道等不同角度对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比较,给企业经营决策者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不断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销售模式。提高公司抵抗风险能力,体现财务数据的使用价值。

(五)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保险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改革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保险企业应该成立独立的财务监督小组,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提高企业防范财务风险能力。企业还可以量化财务管理,建立各种指标,异常问题及时预警,从根本上保证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严密性,避免出现财务管理漏洞,杜绝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隐患,提高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只有采取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敏.浅析保险企业会计风险防范[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7;4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3篇

关键词:保险业顺周期性;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逆周期监管;机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049-05

一、引言

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认为,顺周期性(proeyclicaliIy)是指一种相互加强的正向反馈机制。而在这种机制作用下,金融系统可以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性,同时反过来可能导致或加速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状况。

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了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于保险业逆周期监管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这些逆周期监管措施主要是:第一,银行资本要求方面,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提高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二是开展逆周期资本监管。三是考虑建立或有资本。第二,在会计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CB)建议,将建立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方法的混合模型。美国的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建议,建立动态拨备制度,改变“已发生损失”的确认方法,允许使用“预期损失”标准,提早确认损失,降低危机当期压力。第三,在薪酬管理方面,FSB了《稳健薪酬实践原则一实践标准》,认为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应该与监管资本水平相联系,并从公司治理层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消除顺周期产生的根源。

二、保险业顺周期发展态势形成机制分析

(一)承保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营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在承保业务上,保险公司存在着顺周期性问题。要理解承保业务顺周期性的形成机制。首先要对保险承保业务进行分析。承保是指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保险公司承保程序包括制定承保方针、获取和评价承保信息、审查核保、做出承保决定、单证管理等步骤。在宏观经济高速发展的景气时期,市场信心高涨,保险公司采取积极发展战略,保险行业竞争加剧,而我国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人就会通过降低保险产品价格来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维持市场份额。保险公司为了占有更多市场份额,放松对承保程序一些步骤的管理,使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潜在风险。

在承保过程中,审核核保是保险承保工作关键。核保过程主要有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风险的识别和分析、核保的抉择与实施等步骤。核保人需要从各个方面得到各种信息。来分析和评价投保人面临的风险,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实行扩张战略,放松了业务核保管理。首先,核保人对投保人各种信息搜集不够全面。因而不能准确地分析投保人所面临风险,降低了对投保人的风险估计,且保费费率是根据风险的不同性质和程度而确定的,因此降低了投保人的费率,费率不能与投保人的真实风险相匹配;其次,核保人在确定保单条件时,放宽了承保条件,本应对保险标的物做出条件承保的承保决定却做出了正常承保的决定,没有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保费的方式承保。更有甚者,对投保人的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的保单做出承保决定,而没有按标准予以拒绝承保。以上这些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许多潜在风险,在经济繁荣时没有暴露出来。当经济衰退时,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审慎经营,加强对核保管理,投保人在确定费率时应该对投保人面临的风险做出充分的分析。使费率与风险相匹配,同时核保人还要对投保人投保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承保标准的。保险人拒绝承保。

(二)保险投资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种形式。由于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为了推动保险业发展,也为了能国弥补承保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的一部分用来进行保险投资。从而增加公司债权或金融资产。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相对于承保业务。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影响更大。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保险公司投资业务就会出现强顺周期性。

1、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要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首先要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基本上由资本金、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保险准备金计提规则和承保盈余存在顺周期性。

保险准备金是为保证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确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应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提存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再保险准备金等。在准备金评估计提规则中存在顺周期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只能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不是以来发生的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目的是防止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或操作利润。这就导致保险公司准备金计提具有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经营风险下降,由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具有不确定性、未来性和估计性,此时保险公司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对发生事故损失程度估计不足,保险费率水平低,造成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计提不足。使公司利润上升,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在经济衰退期,保险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预测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大提高,对事故损失程度进行充分的估计,从而保险公司提高了责任准备金计提额度,导致公司利润下降,业务规模缩小。

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余是保险公司平时保险收支结余。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的承保盈余是保费收入减去保险赔款支出,在扣除各种准备金后的差额。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随之增长,且此时保险公司的损失率低,保险赔款支出相应减少,同时准备金的计提也减少,保险公司承保盈余增加;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业务减少,保费收入降低,而损失金额超过预期,责任准备金计提增加,从而减少了承保盈余。随着宏观经济波动,承保盈余出现顺周期性。

2、保险投资形式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密切相连,从而使保险投资形式具有顺周期性。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保险公司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往往出现非理性的上涨,甚至形成资产泡沫,使保险投资收入显著提高,保险公司利润增加。为获得更多利润,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放松了对保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未能充分考虑在保险投资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且没有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来规避证券投资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由于大量保险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中,

又进一步推高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价格。而当宏观经济处于低迷发展时期,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暴跌,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遭受严重损失,缩减了一保险公司利润收入,使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投资组合选择。同时,为了减少在资本市场损失,保险公司要从证券市场上抛售一些债券和股票,回收一部分资金,促,使债券和股票价格的进一步下跌,造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巨大波动。破坏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保险企业财务管理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管理等。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保险公司面临着两大类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使用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和现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都对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产生影响,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

1、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 Financial Analysis,DFA)是一种系统化的财务建模方法,其在一系列可能的情、景之下规划财务结果,并分析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将如何影响财务结果。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工具的DFA容易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采用DFA分析公司财务状况,DFA模型第一部分是随机情景生成器,它主要用来模拟利率、通胀率、股市回报率等风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产生影响。DFA模型第二部分是历史数据输入,模型参数的假设和战略假设,最后是DFA模型结果输出。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资本与货币市场的主要经济变量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出现波动,使得DFA分析结果中,保险公司资产项目不可避免地出现顺周期性。负债方建模是DFA的核心,其核心内容是损失分布,预期赔付支付。在预期支付时,由于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使得DFA分析结果中,公司负债项目出现顺周期性。建立DFA模型要输入历史数据,利用可靠历史数据确定模型参数假设中主要参数的“基准值”,而历史数据随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参数赋值易出现顺周期性。

2、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公允价值准则,亦称按市值计价,是指金融机构应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入账。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保险公司交易类和可供出售类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公允价值能够及时反映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但是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运用具有顺周期性。从经济发展周期角度来看,公允价值会计助长了经济周期性波动。首先,随行就市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增加了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波动性,因交易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可供出售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计入损益和所有者权益,使得保险公司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增加。其次,增加了保险体系的顺周期性,在经济周期的特殊阶段或临界拐点阶段,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具有显著的放大作用,造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或收缩速度明显加快,从而使泡沫膨胀或萧条加剧。在宏观经济繁荣时期,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持续上涨,公司资产、收益、利润和资本等均随之增长,保险公司持续扩张经营业务;在宏观经济衰退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下跌,保险公司必须在报表中迅速反映,使得保险公司账面遭受巨额损失,直接影响到盈利水平和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投资预期降低。抛售手中债券,使得金融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打击市场信心。

(四)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实施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保险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促使其稳健经营和发展,并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目前,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已成为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在全球得到了广泛应用。欧洲保险市场致力于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综合评估公司偿付能力的偿付能力Ⅱ,而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之一是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olvency Capi,tal Requirement,简称SCR),用于吸收保险公司的重大意外损失。但SCR与风险敏感性正相关,风险敏感性越高,资本顺周期性越强。首先,偿付能力Ⅱ允许使用标准公式、完全内部模型和部分内部模型三种方法来计算SCR,其中,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SCR时,该方法使用的风险参数随经济周期变化而波动。根据内部模型法,风险权重函数是由保险监管部门决定的,但是风险参数作为风险权重函数的输入变量,其顺周期性易转化为风险权重和SCR的顺周期性。当经济上行时,风险参数下降,风险权重减小,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降低,推动保险业业务扩张;当经济下行时,风险参数上升,风险权重增加,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提高,推动保险业业务收缩,使保险市场随宏观经济波动。按标准公式法计算SCR也存在顺周期性,根据标准公式法,SCR是对市场风险、信用违约风险、承保风险、操作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5类单独SCR加总,并考虑了风险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繁荣时,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低,关联系数较小,SCR数额较低,保险公司具有充足偿付能力;当经济衰退时,市场风险和违约风险急剧升高,关联系数较高,推高了SCR数额,使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其次,在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下,要求对市场上多种风险进行整合计量,实行整体风险管理,在各种风险之间相互作用下,易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顺周期性。

(五)保险业经营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业激励机制的扭曲是产生保险业顺周期性的根源之一。薪酬激励是指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设计和薪酬结构分配,激发组织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组织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都将薪酬与公司当期效益挂钩,无法实现薪酬安排和公司长期承担风险相一致,不能反映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在支付高额薪酬时。只关注当期的盈利水平和公司股价,较少甚至不考虑保险公司账面利润的真实可靠性和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定性,使得管理层为获得高额的股息和红利,追求个人的货币收入,往往会置股东长期利益于不顾,选择使公司承担更大风险,降低风险管控程度,以获取更高的风险收入,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长期风险,为实现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顺周期的公司经营策略。在经济下行时。由于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非对称性,公司盈利时,管理层获得高额的薪酬;公司亏损时,管理层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了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回报,形成保险业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

四、中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的政策建议

在对本次金融危机的反思过程中,各国政府和监

管部门普遍认为,应加强金融逆周期监管,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国保险业同样也存在着顺周期性。为了缓解这种顺周期性对保险业的影响,降低保险业的风险,应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的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我国保险业实施逆周期监管,提高我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绩效。

1、保险承保业务逆周期监管。

根据经济周期性变化,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进行窗口指导,指导保险公司在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选择上采取逆周期选择。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对承保业务核保时,要采取谨慎措施,谨审慎选择承保的风险,鼓励保险公司采取较为保守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对投保人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的估计,减少保险公司承担的潜在的风险,实施审慎的风险管理。在经济下行时,鼓励保险公司增强信心,适当采取相对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实施积极的公司风险管理。

2、准备金会计计提规则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现行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可以采用某种向前看的准备金计提规则,如采用跨周期的准备金计提方法。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公司往往采取积极发展战略。运用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降低保险公司准备金的计提,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逐渐积累;当经济衰退时,保险公司在经济繁荣时积累的风险充分暴露出来,保险公司产生了巨大损失。采取具有前瞻性的跨周期准备金计提方法。要求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应提取更多准备金,为了弥补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所遭受的损失,从而增强保险公司抵御经济周期冲击的能力。

3、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应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首先,明确不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准则。对流动性不足的金融产品估值时,要准确评估其风险溢价。其次,根据FSB、IMF和FSA从监管层面上提出应对顺周期效应的策略,要弱化资本监管时对会计数据的依赖,以降低公允价值会计的估计误差波动和混合计量波动放大金融波动的潜在效应。再次,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的估值方法、模型和程序进行严格监管,因为当运用公允价值对交易不活跃的金融产品估值时,保险公司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通过对其估值方法的监管,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改进其估值方法和风险管理活动。最后,要加强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加强保险公司公允价值表外披露,包括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所用估值方法预计存在的变动、所用模型的假设、导致价格变动的原因以及风险披露,从而实施透明化监管。

4、偿付能力中资本要求的逆周期监管。

第一,保险监管机构要引入针对系统性风险的逆周期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的传统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中只考虑了保险公司个体风险,没有包含整个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性监管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在经济繁荣时期。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计提差额资本,增加资本缓冲空间,可以抑制保险公司在繁荣时期的扩张冲动,并且还可以冲减经济衰退和经济危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第二,计算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SCR时,建议财产保险公司采用跨周期评估法,减少使用时点评估法,缓解SCR的顺周期性。第三,在偿付能力Ⅱ的目标资本计算时,可以引人杠杆率指标。杠杆率是保险公司资本与资产的比率或这一比率的倒数,它的特点是简单、透明、不具有风险敏感性。由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具有风险敏感性,而引人杠杆率这一风险敏感性不强的指标。在计算SCR时可以与内部模型法相互补充。

5、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

逆周期激励监管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将经营决策风险引入薪酬机制,使高管薪酬遵循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并将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绩效挂钩,建立起动态、持续、跨周期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公司员工薪酬的影响,使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避免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短期化行为。

对于保险业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量:一是从整个经济周期的角度对薪酬发放进行统筹安排。鼓励在经济扩张时期适当降低对其利润分配的比例,新增一定数量的利润留成,以供资本补充和经济下行时期薪酬发放之需。二是在薪酬体系中引入风险调整政策,包括风险抵扣、风险延期和风险止付机制。鉴于经济扩张时期的风险往往只有到经济衰退期才能显现,因此,保险公司在高管薪酬发放中应引人延期支付机制。且延后支付的时期必须足够长,使薪酬不仅能反映保险公司当期的利润和风险,而且能反映潜在的长期可能风险和损失,实现高管和重要岗位员工薪酬安排与长期风险承担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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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赵捷,薪酬激励的作用机理及效果判断[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5):46-47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4篇

一、中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背景与现状

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到2007年底,基本搭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2008年之后,该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又不断完善。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第二代制度体系将采用国际通行的“三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支柱”框架。其中,第一支柱:资本重组要求。即定量监管要求。第二支柱:风险管理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定性监管要求。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主要是与偿付能力相关的透明度监管要求。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主要问题

中国保险监管的历史较短,保险监管体系还不成熟,在理念、目标、思路以及监管实践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尚待探索与处理的问题。对比欧美发达国家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的监管体系,我国的监管体系还存在着如下不足。

(一)监管机构并未针对提供根本性解决措施

数据显示,2011 年,部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1年初下降近60 个百分点,为此,保监会督促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然而,保险公司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仅限于股东增资、次级债等为数不多的几个渠道。由于股票市场近期的持续低迷,次级债成为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主要途径。但显然,发行次级债是融资渠道不畅情况下的无奈之举,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永久解决保险公司的资本问题。因此,保监会有必要研究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为保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下一些方面可以纳入考虑:提高次级债募集和转让的流动性;开放可转债、混合债等融资工具;开拓离岸市场等。

(二)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1、现行监管体制缺乏对保险公司风险的全面分析

首先,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我国现行偿付能力制度体系仅仅考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虽然承保风险是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主要风险,但是除了承保风险,保险公司还面临着诸多其他风险因素,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等,在当今金融环境不断改革波动的背景下,这些风险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愈发明显,已经变得不容忽视。

再者,目前的监管模式使用的是固定的风险权重来计算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这种方法固然方便,但却不能很好地反映出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的构成。不利于监管机构对症下药,采取准确的措施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现行监管体制对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的监管区分不够

虽然我国现在对财险和寿险有不同的监管指标,但是,财险和寿险又可以分为诸多种类,这些种类之间的风险水平也不甚相同。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更加细化的监管方法,对风险的揭示程度还有所欠缺,不利于从根本上分析是哪种业务影响了偿付能力。

3、监管体系并未区分不同风险等级的保险公司

首先,我国目前的监管体系采取的是统一的衡量与监管标准。但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风险控制体系,那么,对于一些风控体系较强的保险公司来说,一视同仁的监管标准可能意味着受限的资本使用,从而降低其资本利用率,损害其盈利性。在这种情况下,保监会应考虑采取具体、细化的资本监管要求。即对于风控体系强的公司,对其资本监管的力度可适当放松;对于风控体系较弱的公司,对其资本监管的力度应适当加强。

其次,根据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直接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关于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有完全相同的标准。然而,二者在经营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面临的偿付能力风险并不相同,所处的风险等级也有区别,因此,对直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并不适用于再保险公司。

(三)监管指标的适用性和前瞻性不足

第一,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及指标的选取主要借鉴了美国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但是,我国保险业与美国保险业差异巨大。美国有着相对成熟的保险市场,风控体系相对完善,监管经验相对丰富。而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尚在起步阶段。美国保险业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能目前中国还不会遇到,因此,现有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对我国保险市场的适用性不足。

第二,我国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是分析某一时点上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数量差异。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的计算也同样是利用过去一个会计报告期内保险公司的经营数据。因此,目前的监管体系是一种静态的监管体系,它并不能对未来保险公司可能遇到的偿付能力风险作出预判,从而缺乏前瞻性和动态性。虽然在2007年1月保监会出台了寿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编报规则,明确规定寿险公司必须测试基本情景下和不利情景下的偿付能力额度。但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仍然可能忽视某些风险。总体来说,其评估方法仍相对简单。

(四)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健全

我国目前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是为监管机构提供监管依据的,具有强制性和非公开性的特征。除了这种信息披露方式之外,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进行明确的阐述和规定。虽然我国有4家上市保险公司会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信息,但是这四家上市公司并不能反映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大多数中小保险公司的信息仍然难以为广大保单持有人、市场投资者和其他参与者获得。保险业信息披露不充分对我国保险业发展有直接的影响。广大市场参与者不能有效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使得市场这支重要的约束力量无处可施,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五)缺乏行业组织协助实施监管

我国目前的监管制度体系主要是由单一的监管机构—保监会进行监管。然而,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也需要有行业组织的参与,独立、有权威的行业组织将发挥巨大的作用。行业组织既能起到市场主体间联络、信息、技术咨询和共享服务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在某种程度上独立充当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行业经营行为的仲裁者。监管机构应极力扶植此类半官方的行业组织的出现和成熟,以行业的自律担负起监管的辅助作用。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5篇

关键词: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市场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保险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日益成熟,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集团是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金融混业经营集团。保险集团的金融混业经营使其能够全面参与衍生产品的各个市场环节,但也增加了保险集团市场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能受到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构成了全面的市场风险。保险集团混业经营中子公司比较复杂,而且每一个子公司业务性质都有其特殊性,给集团市场的全面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保险集团全面市场风险管理的架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6年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将市场风险定义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和表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并根据导致市场风险因素的不同将市场风险划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黄金等商品价格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保险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呈现出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和网络化等特点。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又使保险集团的市场风险进一步上升。在这个背景环境下,保险集团应考虑设计一个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建立和适时调整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集团和子公司层面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集成管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应设计为矩阵式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它应在横向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增加纵向的管控,将同属性的交易或者具有相同风险因子的品种进行风险加总。金融集团由决策层确定总体风险资本,然后把总体风险资本限额按横向(子公司)来进行分配。即将风险资本限额在集团不同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再将所配的风险资本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则每一级的管理者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把下一级的投资活动产生的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每一级的风险管理者都能做到随时掌握和监督下一级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能对突破既定限额的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则风险管理就算真正达到目标(层级管理)。

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 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 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

保险资金运用可主要按照风险限额管理来实施(子公司层面),首先根据保险子公司(或保险资产子公司)的资本实力、股东目标与风险偏好、监管规定等,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风险水平以及相应的抵御风险损失的风险资本限额;然后,根据对各业务部门或交易员的风险调整的绩效测量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在各层次间进行风险资本限额的分配;最后根据分配的风险资本限额对各业务部门乃至每一笔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其它因素对风险资本限额进行动态的分配调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大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能力越大,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美国的保险监管认为3: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资金的运用规模可以相对大些。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高于1: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规模相对小些。我国2001年制定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也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指标,寿险公司投资收益监管指标。严格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对保险投资总投资额及其风险限额上做出限定,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将起到事前控制的作用。

银行子公司的市场风险

管理

我国银监会2004 年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从操作层面上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需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这意味着,银行子公司必须对市场风险进行合理的管理,以便对市场风险资本金进行管理。

银行子公司目前产生市场风险的资金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如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如黄金白银的即期买卖、远期买卖、掉期及租赁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如货币掉期、利率掉期、掉期期权、外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期货、指数期货、指数期权等)、利率产品业务(如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短期商业票据、新兴市场公债等)、结构化产品业务(如信用违约互换、与信用相连的债券等)。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银行子公司的经营重点由传统的贷款业务向市场业务转移,面临的市场风险的种类和规模将成倍增长。

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的特征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针对两个账户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计量市场风险。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需计提资本金的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不包含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银行子公司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在操作层面上,由于银行账户采用账面价值核算,而交易账户采用市场价值核算,因此常用的var方法主要集中于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衡量,而无法覆盖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后者往往使用敞口分析、缺口分析或敏感性分析加以补充。这样,在计量两大账户风险的方法上就出现了不能统一的局面。

银行子公司应对两个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统一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有助于高级管理层准确衡量全行范围内存在的风险。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割裂,则可能因统计口径、参数设置和计量方法的不一致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造成困难。银行账户的var

可用monte carlo模拟利率和汇率的未来变动,计算出银行账户在一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损失,这在本质上与交易账户的计量是统一的,因而从技术上而言,统一两大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是可行的。

证券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的市场风险是余额包销的风险,证券承销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将承销的股票全部销售出去,不能产生余额包销,而股票能否销售出去的核心在于股票发行定价。因此,证券承销业务事前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承销证券发行定价能力。另外也可对承销股票的var(ipo新股价格变化可用二级市场中行业相同、经营状况相同的公司的股价变动来反应)进行估算。

(二)证券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可采用以var限额管理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

2008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宣布要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在融资交易中,证券子公司可能会面临到期客户不能偿还融资款,甚至强行平仓后所得还不足偿还融资款的风险,即客户把损失风险转嫁给证券子公司。还有,证券子公司在动用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为投资者融资融券过程中,由于错误判断市场所引起的风险,即股票上涨误判为下跌融出资金,而股票下跌误判为上涨融出股票,也将直接对证券子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引入卖空机制后,估值偏高的机构重仓股也会存在下调的风险,抱团取暖的现象将大为减少,这些将增加证券子公司的自营业务难度和风险。

针对融资融券可能的市场风险,证券子公司应建立信用账户预警系统,对客户信用交易帐户的融资买入和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控,量化融资质押证券强制平仓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并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融资融券的比例。

信托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下发“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就是业内所谓的信托“新政”。《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目前,信托子公司的自营业务有

较大的比重在证券投资上,因此自营业务的实时监测就目前的自营业务的品种而言,反映的主要是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固有业务项下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及管理情况,信托子公司应对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值进行估算(即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分析上述价格的变化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于有些资金信托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中承诺通过调整管理费弥补投资者的利息风险,将投资者承受一定的利率风险附带转嫁到信托公司自身上,从而吸引投资者的,信托子公司对这类信托项目的利率风险的估算可采用利率风险var,计算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由于基准利率变动导致的管理费用的最大可能损失。

基金子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基金投资的实际风险承担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基金投资者,而基金管理公司只是受托理财,作为报酬,基金投资者要支付管理费给基金管理公司。因此,从集团层面来看,基金管理资产不纳入集团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汇总计算,对基金公司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管理主要属于指导建议层面,对其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动态测算与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但对有些特殊类型的品种,则应测算其不能保本对基金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失,且应对其实施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严格动态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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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剑.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应用[j].浙江金融,2007(1)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6篇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资产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逐渐提高,这也就使得保险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加强对财务的有效管理已经成为了财产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了解并掌握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并通过相关控制对策的实施,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从而保证财产保险公司在新时期健康的发展。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

1.资产负债不匹配

受到经营方式和经营特点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率较高。而且由于公司中的大部分产品都是短期产品,所以其对于流动资金的储备量有着很高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现金支付能力,才能有效应对退保金、支付赔款等问题[1]。在以往的经营管理模式中,管理投资资产的资产运营部门与管理负债的产品开发、定价和销售部门之间是分开的,而这也就使得这几个部门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从而降低了负债管理的效率。若是流动比率较高,那么市场利率的波动就会影响到很多短期资产的经营,从而造成保险业务的不稳定;若是流动比率较低,那么就会使资产的变现性变弱,从而严重降低保险公司的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以及进行短期偿债的能力。

2.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不健全,这也就使得在财务管理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部分员工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较低、各个部门应承担的责任不明以及无法及时发现公司中存在的违纪问题等。若是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就会降低企业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从而增加企业要面临的风险。因此,必须建立起健全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

3.治理体系不完善

当前,财产保险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流程不合理、内部管理环节较弱、各部门之间的权力、责任不明确以及问题出现后难以追究责任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治理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治理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公司的运作体系较为模糊,一旦出现问题,没有部门能够对相关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加大了财务管理的风险。

4.风险意识缺乏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树立起风险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才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效解决相关问题,从而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但是,目前,大部分的财产保险公司都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这就使得其无法有效应对出现的风险,从而给财务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并使公司的经济遭到严重的损失。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1.有效管理保险资产价值链

要想使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从而降低财务管理的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就必须对资产的价值链进行有效管理,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公司要对资产的分配进行科学管理[2]。首先,保险公司要根据经营的计划与方法,对分支公司在市场走向、经济发展以及资产获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并根据其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使其在一定的时期内,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对发展的要点进行明确。其次,还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目前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设计出不同的资产交易分配方式,对不同投资的限额和业绩目标进行明确划分,从而有效控制资产分配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还要对负债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对负债进行管理就是尽量把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欠款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促进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在对负债进行管理的时候,首先,公司应该对资产与负债关系的融和度进行充分考虑:要对费率进行科学确定,从而保证保费的充足;要对理赔进行合理控制,从而减少相关的支出;要及时回收资金,避免出现坏账、呆账等问题。这样可以有效促进保险公司赔付能力的提高,从而减轻其面临的财务压力。其次,保险公司要对资金负债的特点进行有效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尽可能的提高盈利能力,做好风险评估以及产品开发等工作,还要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预测,提高公司的应对能力,从而有效保障财务管理的质量。最后,公司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负债管理方法进行合理选择,利用先进的手段对资产错位的风险进行有效预测,提高负债管理的水平,从而促进保险公司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要想对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管理,保险公司就必须建立起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对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测与预报。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一方面能够及时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警,另一方面,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反映,甚至有的时候还可以监测行业系统中的财务情况,并在这一基础上观察、识别与判定保险公司分实际运行状况,并发出相关的预警信息。总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能够让公司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关的对策进行解决,从而提高了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可以有效降低财务风险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3.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有效应对相关的财务风险,从而减少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要想完善财务管理系统,就必须了解财务管理要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方案与对策,还要创新财务管理与决策的方法,建立起财务约束机制。财务约束机制的建立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进行。外部的约束机制主要有市场约束和政策法规约束等,但是这种约束的力度较小,所以要加强内部约束的建设。内部约束指的就是对财务预算进行有效管理,包括执行运算、编制运算以及考核评价等,通过对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的合理分配,加强内部监管的水平,从而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4.提高财务管理风险意识

首先,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要自觉对专业知识进行学习,了解保险业务的专业知识,掌握理赔、承保等工作的风险点,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其次,公司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定期的风险分析、财务管理优化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培训,使工作人员树立起风险管理控制的意识,提高其对风险的应对能力。最后,公司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与考核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工作质量,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从而促进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3]。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7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拥有了更多的可用资产,因此对于风险的预防和理财的意识更加强烈,保险公司的业务随之增多,保险公司作为风险承担机构,需要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在业务量迅速增大的同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逐渐暴露出公司经营方面的各种问题,其中保险公司财务方面存在的风险尤为突出,对于人寿保险公司来说,亟待解决的财务风险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社会稳定也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需要实行一系列措施进行管控。

一、保险公司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方面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迅速扩大,但某些保险公司并没有完全意识到业务量增大后带来的赔偿风险,保险公司仍然遵循国外的经营模式和赔偿模式,并没有依据我国的经济现状和公司发展状况制定保险赔付规定。因此,短期内保险公司需要承受巨大的经济风险,盲目的夸大业务可能带来资金周转困难,因此会面对资金链断开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是否能跟上。

(二)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在保险公司的财务监管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到位,我国的保险公司相对来说,在财务监管方面的管理并不严格,因此给财务方面带来巨大风险,风险监督和管理集中在风险管控部门,没有有效的奖惩制度,财务部门的责任不够明确,风险管控部门内部管控措施不够,出现问题时不能迅速找到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大大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资金利用较为单一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险金的利用较为单一也是一个存在的重大问题,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金后,通常会选择低风险投资项目,这样做的风险大大降低,但是收益也较少,资金利用较为单一,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当一部分经济风险,因此保险公司要合理利用资金,通过投资等手段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否则遵循旧的模式会阻碍保险公司的多元化发展。

(四)预算计划缺乏短期考核机制

以整个公司战略作为其出发点,在经营计划编制过程中,构建了相应的预算管理机制,依照项目可研报告,来对执行概算进行编制,并在整个预算体系中经各个项目的预算整合进来,对每一个项目的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的刚性,使得每一个项目的利润均能得到保障,避免财务亏损问题发生。但是由于只有每年的年底才会进行预算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性的考核,以至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短期偏差难以避免,进而导致财务风险加大。

(五)风险防控问题

在公司发展中,具有团体性、分散性等特点,且经营范围涉及了行业上下游、相关行业等,而正是受到这种特有发展方式的影响,使得公司风险抵御能力随之提升。但是对于资金管理来讲,所面临的复杂程度提升,公司外部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虽然能够明显提升,但是对于内部风险来讲,发生概率随之增加;其次,受到规模扩张的影响,造成内部组织层次复杂程度提升,需要面临市场的环境变化,这也加大了资金管理难度,想要完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就需要从资金使用环节出发,打造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公司也要投入相应的资源,实现对内部资金的有效整合,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六)监督约束问题

在部分公司资金管理中,存在资金使用效益难以满足预期目标现象,究其原因是公司在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部分公司中基础监督机制不牢固,如应收账款、资金集中管理等方面存在制度建设不足,造成对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实现实时控制。第二,在公司中尚未建立独立资金管理机构,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第三,资金集中管理流程优化不足,并未按照企业的发展速度做好调整工作,造成资金管理出现不规范等问题,甚至还会出现与业务脱节等。

(七)管理方式、统筹机制问题

部分企业中所使用的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并不完善,单纯地将资金信息系统用于线上办公统计软件,并未将信息技术引入到财务、资金大数据等环节分析上,难以准确把握财务、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公司资金统筹管理完善度不高,对资金掌握程度不合理,难以实现公司统一发展目标。

二、优化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赔付金额

首先,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政策制定自身的赔付原则,而不是直接学习国外的赔付规定,通过对企业现状的分析和把握以及政策的要求和社会现状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准确的赔付条例,避免带来一些企业与客户之间不必要的冲突,在赔付时企业可以依据条例做到有理有据、合理科学的办理,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方应该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感,认真落实赔付规定。其次,加强保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保险精算数据,科学合理的提取足额的保险保障准备金。加强再保险管理,对于超出风险承受范围的业务及时进行风险转化,实现保险风险分散管理。

(二)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

企业管理中心需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部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进行管理,并将具体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在每一个分公司中践行下去,在每一个分公司安排专门的人来负责提供一些风险指标以及监督后续的控制措施等。同时,还要求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以及风险管控机制,并针对每一个阶段形成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当风险评估报告送往管理层之后,对风险管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重视资金预算管理体系的优化

①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需要根据保险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采取高效合理的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水平,尽可能从不同维度和层面来削弱资金收支不协调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预算资金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进保险业务和资金流控制的有机结合,更好地达成资金预算管理目标。②重视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对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优化,选择多样化的预测方法,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控制。如果属于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在预算管理的时候,需要和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结合起来,确保预算资金设置的合理性。预算编制以及调度都应该提上日程,确保保险公司预算调控目标可以顺利达成。③不断完善资金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与年度资金分配和使用目标结合起来,构建更加高效合理的年度资金评价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明确资金管理具体的考核细则,把不同的考核方式结合起来,进行全面性的考核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为企业制定调整和优化资金管理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重视资金管理制度的优化,达到更好的风险管控目标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岗位需求来匹配不同的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承担机制,实施岗位不相容分离制度,能够确保工作人员之间可以形成良好的监督效果,对于工作效率水平的提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资金业务开展的独立性需要得到保障,减少任何个体的干预和影响,借助分离制度的保障,提高业务开展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对票据的管理,尤其是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需要落实,并且在公司上下进行宣传,增强该公司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企业票据要定期核对与盘点,判断实际票据和账面信息是否保持一致,减少财务人员的违规操作。不断完善轮岗制度,定期管理资金业务,工作人员相互监督,确保能够把工作落实到位,减少监守自盗行为的发生。同时,分支公司的管理也非常重要,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员工管理制度,为员工转型提供便利,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与资金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人才资源,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水平。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操作环节需要落实到位,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强化对资金管理成本的控制,扩大收益空间。不断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可以做到实时监控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重视内部监控机制的完善,确保资金管理目标顺利达成。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下,需要从加大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出发,提高资金管理效果。打造资金管理共享中心需要借助管理中心中的信息平台实现对集团公司资金的有效管理。第一,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做好系统端口的对接,如内部上应当及时与业务系统、物料系统等对接在一起,为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外部上则需要及时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对接,落实资金监管工作。第二,完善信息化使用制度。在权限授权上应当做好授权工作,如申请额度等,确保资金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完善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取大数据进行管理分析,对于异常数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追踪管理。

(六)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保险公司财务管控风险的很大一部分源于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因此企业需要制定健全的监督监管规定,可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员工间,尤其在财务部门内部互相评价监督的制度,鼓励有据可循的检举揭发,实行奖惩制度,在不同的部门间加强沟通与监管,确保责任与义务都能客观公正的履行,对于在业绩方面有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此来激发员工的职业责任感,此外还可以通过专业人员对财务方面、账务上面的定期审查与考核,达到监管的目的。

三、保险公司财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回报率

企业应重视风险的事前控制,在风险发生前就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预测国家政策的变化,主动调整企业的投资决策,调整发展方向及时抓住市场机会以拓展企业的发展规模;通过调整决策,提高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报率,不断提高企业的收益,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加强动态监控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应该培养工作人员的风险预警意识,提高相关员工的业务水平,提高整体风险分析能力,合理地规避风险,通过分析制定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以提高企业的投资决策水平。

(二)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运营效率

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分配尽量满足企业各项活动所需,企业应该提高资金回收周期,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来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及时调整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来提高企业的营运效率,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规划、具体的应对风险的措施、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制定完成目标所必需的步骤,减少资金浪费,提高企业的营业效率。

(三)多元化经营

保险公司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多元化经营,扩大企业的流入资金,通过在经营战略方面不断地创新,达到多元化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当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试图对保险公司的核心产品扩大规模时,不要盲目加大产品的销售,而应该结合资金的流动性,预期债务和可支配资金的合理性。多元化经营首先可以分担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例如在面对经营不力或者保险公司的决策出现问题时,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对企业的固定资金进行投资利用,并做好预期收益和风险承担,选择最优方案,在稳定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不能忽视监管的重要性。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考评体系

公司应当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列入考评范围。通过利用内部审计、财务的监督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内部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内部信息,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对于重点问题还要进行连续、系统、深入的核查。同时,考核结果还要与部门、人员的奖惩挂钩,加大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激励和鞭策有关部门及员工尽心尽力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五)规范业务流程

①承保过程。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评估机制,对投保人的真实信息进行充分调研,其次,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保险案例,完善优化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引方向。②收取保费过程。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照标准比例进行保费收取,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充分考虑到保险公司长期发展。③保险理赔过程。在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并对事故调查取证,必要情况下可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事故勘察,确保结果的真实性。

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是保险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也是优化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措施,而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容易受到忽视的部分。目前,保险企业的财务风险仍然存在风险内控环境较差、风险控制水平不高等财务风险管理问题。基于此,人寿保险公司需要依据自身财务风险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内控环境,规范工作流程,从而提高财务风险管理问题解决效率,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孟杰.新背景下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策略研究[J].时代经贸,2019(14):23–24.

[2]王鹏.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与管理的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0(3):241–242.

[3]张毓青.新形势下人寿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探析[J].商情,2020(11):18–19.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第8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投保人;承保风险;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56-02

一、承保风险管控的必要性分析

保险公司业务的实质在于将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转移,这就决定了保险公司从诞生之初就与风险并存,高风险是其行业特色。如果保险公司能深刻认识风险对其运营的重大影响力,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的实施和内控机制的完善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变风险为机遇,会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资本运作的稳定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公司首先需要应对的就是承保环节。这是其业务的核心内容。承保环节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这也是保险公司面临众多风险的源头之一,有效地遏制承保风险,在源头上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是各保险公司不应忽视的重要内容。

二、当前保险公司面临的承保风险

(一)投保人的诚信风险

保险公司在对外开展保险业务的过程中,频繁面对的是投保人。投保人作为保险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它最熟悉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对财产保险来说,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处于被动之中,因为承保的保险标的自始至终处在投保人管理和控制之下;对人身保险来说,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般也是较为清楚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投保人基于利益的驱使扭曲人格、失去诚信,采用欺骗手段将原本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保险标的投保,就会导致所保风险实际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如果标的额较大,无疑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损失。实践中,投保人通过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诱使保险公司承保进而虚构事实发生进行骗保的情况屡见不鲜,已给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我国《保险法》第16条虽然规定了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但对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同样做出了两年的期限限制。所以投保人的诚信风险是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面临的一项重大风险。

(二)保险标的风险

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保险标的风险会从投保人转移到保险人,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财产保险并非所有的财产都属于保险标的范围,因此,保险人在承保时应相当谨慎,要根据保险标的的各种情况对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如《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中把保险标的划为三种,即可保财产、特别约定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但条款中只是采用列举方式划分保险标的风险层级,随着社会发展难免会有遗漏;有些保险标的基于自身的特别性质在承保之后危险程度会显著增加,虽然《保险法》第52条对投保人的通知义务有明确规定但对不可归咎于投保人的原因或者投保人不应当预见的原因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要面临一定的额外风险。此外,可保风险的概念是相对的,有些情况下可相互转化,这就对保险公司提出较高的要求,必须根据投保人的需要设置适当的条款,开出相应的承保条件。

(三)社会风险

投保人和保险标的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大环境而单独存在,他们会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投保人保险观念、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法制环境、市场发展程度等等。这都或多或少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承保,形成承保风险。以农业保险为例,它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其发展既有利于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又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促进保险公司的全面发展。但这个“双赢”保险项目,在我国却发展缓慢。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又缺乏必要的保险观念,农民对该保险险种不认同;二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立法缺位导致社会风险的增加;三是保险覆盖面小,保险水平低,导致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缓慢。

(四)保险人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一类范围非常广的风险,主要指企业在进行基本操作时经受的风险或者因不充分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和外部事件而发生损失的风险。我们主要讨论保险人的操作风险。保险人在保险公司寻找客户、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急于签订保险合同完成公司规定的工作任务,极易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没有全面、充分了解投保人和保险标的相关情况下就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而保险公司每天面对数量巨大的保单,也很难逐一审查与核对发现其中的潜在风险,给承保风险埋下伏笔。一方面保险公司在人才引进中,不顾人才素质、业务品质、展业习惯和队伍结构,更不顾竞争主体间队伍的相对稳定,热衷市场占有率却忽视人力资源的培养与管理。另一方面,一些保险人和相关的业务操作人员自身的风险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保险行业的认识过于浅薄,只顾业绩好坏忽视风险的防范。

(五)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

如果说投保人诚信风险、保险标的风险和社会风险属于外在风险,那么保险人的操作风险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则属于内在风险。如前所述,保险人如片面追求业绩而忽视风险选择,保险公司热衷于市场占有率不顾风险的防范,在缺乏对保险标的风险评估和严密的核保制度的情况下,就会产生经营风险。在经营环节主要表现在:第一,忽视潜在风险,以降低承保条件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第二,不顾自身承保能力盲目承保,诱发财务风险。一般而言,管理风险包括险种策划定位风险、定价风险和决策风险等。一方面,为了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范围,新险种开发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新险种的设计方案存在先天缺陷就会引发险种策划定位风险。而这种风险的发生容易导致定价风险,因为二者大多数情况下是相互关联的。另一方面,如果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自身管理能力与管理经验不足,在进行保险业务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误进而导致决策风险。

三、化解承保风险的措施与制度

(一)加强政府的引导

政府引导,在中国主要是各级政府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保监会的引导。

首先,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制。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做到人人讲诚信、讲道德,才能使投保人购买保险时不至于被巨大的经济利益扭曲人格,从根本上降低承保风险的发生。当然,相对政府的舆论引导,依靠法律进行规制是现行有效的最好方法。作为保险业主管机关的保监会和相关立法机构,应从法律层面对投保人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规制。现行保险法律法规对投保人的不诚信行为做出了一些规制,例如《保险法》第27条就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不诚信时保险人享有的解除权。但大多数情况下,我国保险立法对保险人的保护力度不够,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例如《保险法》第16条和第32条虽然规定了投保人不诚信时保险人享有的解除权但却设定了双重期限限制。由此可见,当前的保险立法在利益保护上明显倾向于投保人。所以在今后立法中,保监会和相关立法机构应该出台更加全面和细致的法律法规,更好地平衡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从而提高保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次,在坚持保监会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应加强与银监会和证监会的交流与合作。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大量资金流转,蕴藏着巨大利益也面临着同样的风险。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可能拥有同样的客户群体,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可以使保险人更加充分了解投保人的资产状况,有效降低承保风险。此外,现有条件和形势下,加强金融监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有效避免单一分业监管的视角狭隘和缺失,有效提高监管绩效,降低社会风险。

(二)在内部经营环节,要加强核保与理赔环节的风险防范

核保环节可以说是保险公司挽回承保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往销售中,保险公司更多地注重市场占有和业绩的提高,对核保环节面临的风险重视不够。自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应当建立健康保险核保制度。2008年起开始实施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对投保大额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应当对其财务状况、缴费能力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财务核保。后者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前者是一种授权性规定。足以证明在核保环节法律对承保风险的重视。所以各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要求,按法律规定进行核保,制定严格可行的核保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使承保风险降到最低。

理赔环节上我国《保险法》也有一些规定。第22条就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确认保险事故的相应资料,并且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其补充;第27条规定保险人在骗保时保险公司享有的解除权。但这些条文过于笼统,还需要保险公司制定更加合理详尽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这就要各保险公司对理赔环节加强风险管理。一是加强理赔受理问题的工作,力争在理赔受理环节能够做到规范无误,最大限度减少理赔受理问题的产生,为后续理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二是维护好与医院等协作机构的业务合作关系,只有得到良好配合,理赔调查才能有效顺利地进行,保证理赔环节风险的有效控制;三是加强与同行业公司的合作,做到理赔信息资源共享,减少调查成本,为理赔调查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三)在内部管理环节,要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注意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

《保险法》第16条第二款、第三款对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做出明确的两点限制。一是保险人解除权自知道投保人不实告知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就归于消灭;二是不管什么情况只要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得对投保人进行抗辩。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化解此类风险,第一,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加强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和强化公司员工依法合规的意识。使员工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变质、不渎职,提高工作责任心,在各个环节都能做到依法合规经营,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第二,各保险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范制度,并逐渐形成监督机制。实践中,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和惩戒,从而建立严格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第三,在人展业环节,加强对人的风险管控。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的展业行为进行规范,解决人在展业过程中的一些不良作风,树立一种奖罚分明、平等公正的管理理念和展业氛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