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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重点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05 08:27:47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大型企业 计划生育管理 工作模式

1.前言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好坏,职工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强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积极探索新的管理途径,不断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管理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2.各级管理部门要真正重视计划生育工作

转变观念,是新时期新形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也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观念显得尤为重要。长此以往,会在企业员工中形成一种惯性,使广大干部职工都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自觉维护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2.1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求真务实

对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来讲,一定要避免出现只顾抓生产、抓安全、抓效益的情况。从其他企业不难看到,在企业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减员增效等一系列变革中,计划生育工作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置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削弱了。有些职工群众错误地以为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宽松了,可以任意满足生育的愿望了。针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如果不及时地转变观念,纠正错误认识,调整工作思路,科学有序的人口发展目标就不能实现,已得到有效控制的人口过快增长速度将会出现反弹。因此,必须强调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当前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2.2要在企业内部形成拥护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

笔者认为,企业职工要转变观念,自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重新认识和理解计划生育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总责,关注本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注重培养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计生工作者。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

2.3建立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格局

各级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职工思想观念转变。因此,企业的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计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新的生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按照国家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规,规范个人的生育愿望和生育行为,帮助解决职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

3.因地制宜,结合企业实际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企业其他部门,各自发挥资源优势,在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工作指导思想下,去真正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实现部门的工作目标。

3.1以人文本,文明服务

随着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过去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管理与综合服务结合起来,把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把引导节育与自愿节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服务,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开创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随着时代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即安全避孕,其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在以往开展的计生科普教育基础上,增加艾滋病、性病等一系列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科普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不仅要懂政策、有热情,更要掌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学知识,为职工群众解疑答惑,把科学管理融于服务之中,科普教育融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体现教育,营造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和谐企业氛围。

3.2加强宣传,倡导新风

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对广大干部职工培养新观念,普及新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生育、生活和生命质量,积极倡导树立科学、文明、简朴、进步的婚育新风尚。一方面,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办好计生宣传栏,组织计划生育知识答卷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另一方面结合传统节日,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每逢元旦、春节、国庆等传统节日,通过职工大会、中层领导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提醒大家欢度节日不能放松计生工作。

3.3整合资源,开创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笔者认为,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应充分发挥社区及每个家庭的优势。推广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阵风。既要学习外地经验,又不照搬照套。要认真分析本地具体情况,选好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4.结论及建议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职工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因此,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要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科学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晓丹.计划生育工作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2篇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调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比较滞后,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相关社会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步伐,改变工作方式。经过多的的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键词:人口与计生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管理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即,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应该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要求计划生育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经过多年的酝酿,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历史。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力。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养儿防老、门头风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靠行政强制性干预的办法。造成了基层农民的计划生育没有根本转变,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思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新形势下、新的情况不相适应。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反映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识强化了,服从政府管理的意识弱化了;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强化了,行政管理机制弱化了。这些矛盾的出现,使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给长期习惯于依靠行政制约,习惯于集中突击、暴风骤雨式工作方法的计生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带来了新的困扰,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达到“一个转变”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和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及《法》的出台,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伴随这一转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实“七不准”,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教育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开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轨道。

(二)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

l、强化宣传教育,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条例》中法律责任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演出传法”等形式外,还充分利用“进村入户说法”(与民谈心)、“公开审理示法”(召开依法强制执行现场会)形式,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2、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首先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要在计生系统中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精简了一批文化低、素质差的人员。其次,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举办2—3期依法管理培训班。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合理的执法原则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关键所在。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从基础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计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成人残鉴定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落实“三责任九合同”的管理办法,逐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分九个工作口自上而下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书。把工作关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4、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医院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理论、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同时,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硬件建设,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动,力求“四个结合”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是依法治县和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客观要求,如何开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个结合”。

l、力求职能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综合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关键是一个“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公、检、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施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基层要联合法院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担任计生法庭庭长。计生法庭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现场办公,从快处理,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2、力求与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也是贯彻省计生委提出的“县指导、乡负责、村管理、户落实、群众参与”的具体实践。一部分村委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为载体,努力加强村级计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与村民代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与育龄群众签订《一(二)孩生育证管理服务合同》、《避孕节育管理服务合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全程优质服务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务合同》等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以双方协议的形式,将《条例》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落实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对乙方婚育行为的监控和优质服务的承诺,又有乙方履行义务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保证。由于合同的内容实行民主决策,群众感到公正、公平。为提高合同信誉,计生部门率先兑现服务承诺,落实各项优质服务。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仅增强了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感,也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力求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促后进村转化。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一些工作相对落后的村,要坚持依法集中治理,本着“重在思想教育、贵在政策疏导、慎在强制执行”的原则,在政法部门人员的配合下,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配合,驻村攻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难点、热点问题。要始终以思想教育这根红线贯穿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以心待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力求与推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及严格依法监督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管理的水平。为了更好地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生育证发放、二胎审批、流动人口管理、计划外生育处罚等办事程序、内容以及办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视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电视台公开计划生育“七不准”及《法》的内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监督。

四、对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行政管理与规范行政行为关系的思考

一是在工作思路上着眼大局,跳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小圈子。由过去的“两张皮”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转变;由过去计划生育部门“唱独角戏”,向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转变;由“靠行政强制性管理”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由过去只重人口控制结果,向重控制效果及重党政干群,树立良好为形象转变。真正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二是积极学习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措施,新办法。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对管理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和村民自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要将合同管理办法逐步下移;更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制度;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努力拓宽服务领域,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以及对计生业务工作的需求。更积极创建型生育文化。通过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开展全民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促进婚育新风进入千家万户,人口控制由过去的“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以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流入地为主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是创建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采取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法规,是否符合现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对各级政府及计生行政机关,进行是否依法履行义务的监督,并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是否合法监督;对计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章、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各项具体原则以及职业道德等的监督,以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合理行为,促使其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为减少或避免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依法行政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进一步深化认识,在广大党政干部和计生工作者中,深入基层计划法制室宣传教育,树立好群众观、法制观、服务观、正确理解和把握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入到户”上下功夫。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呼声,找准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尊重群众,力戒,形式主义,把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加快“两个转变”的学习教育,做到文明执法,正确引导,弘扬正气,努力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参考文献资料

1、江亦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国人口信息网站2003年3月2日

2、王辉《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豫情时报》2002年11月20日第一版

3、楚玉《浅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意义》《豫情时报》2002年12月4日第四版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油田 全面计划管理 研究

全面计划管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内外环境及条件变化,结合长远和当前的发展需要,合理地利用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组织筹谋企业全部经营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提高经济效益而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一、石油企业实行全面计划管理应该把握的几个要点

1.从重生产转向重生产经营

长期以来,石油产品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和战略物资,其生产销售完全由国家统包统配,石油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高度集中在国家政府部门。原油价格由国家统定,原油生产、地震和钻井工作量等由国家统一安排,原油产品、物资供应、劳动组织由国家统一调配。企业的任务就是完成国家安排的生产计划和各项工作量指标,石油企业的计划就是生产和工作量的执行计划。石油企业改制上市后,完全与国际接轨,产品价格与产量均由市场来决定,企业的计划就必须做到生产经营一盘棋,因此,石油企业的全面计划管理是由生产计划管理向生产经营计划管理转变。

2.从重投资转向重经营效益

在计划经济下,石油企业的投资是由国家统一安排无偿使用的,投资没有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计划也就成为分投资、批项目计划,考核企业的是地震工作量、钻井工作量、产量完成多少,而对企业的投入产出比、利润不考核,企业投资要得越大,工作量完成得越多,企业的贡献越大,造成了企业争投资、要项目,摊子越铺越大,成本越攀越高,投资规模难以控制。石油企业改制上市后,资金的筹措量、投资规模的大小、经营效益的好坏,就成为计划部门考虑的主要问题,全面计划管理是由重投资向重经营效益转变。

3.从重短期转向重长期

企业原有的计划管理工作重点是对指令性指标进行年度计划管理,中长期计划相对薄弱,战略研究和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滞后。企业虽然也制定了五年、十年规划,但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编制规划的要求,是堆工作量、上项目、要投资的规划,成本连年上升,投入安排较大,给上级留有砍一截的余地,对企业没有实质性的指导意义。石油企业改制上市后,股东看重的是企业长期发展前景,因此,企业要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取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必须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可行的中长期计划。所以,企业全面计划管理是从重短期向重长期规划转变。

4.从重局部转向重全面

以前从生产经营的过程看,仅仅是生产阶段的计划管理。由于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需要企业自己决定,对环境的调研、市场的预测、内部信息的分析也就显得次要,制定企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也未能重视;原油销售不需要企业自己推向市场,企业的经营计划相对薄弱。从资金的来源看,投资由国家无偿拨给,企业的贷款计划和其它资金筹措计划元足轻重。从资金的投向看,为完成上级生产任务,企业资金计划是切块使用,层层下拨,无资金投向的选择权和责任,投人后产出的效益如何问津较少,投资决策管理薄弱。石油企业改制后,投资者与经营者分开,要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回报最大,取得最佳效益,其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都不可忽视,所以全面计划管理是从重局部向重全面转变。

二、实施全面计划管理的具体对策

随着石油企业重组改制上市成功后,企业真正踏上了股份化、市场化的轨道,外国大石油公司的参与,使油气勘探开发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石油企业内部资金筹措、人员结构、劳务提供、资源配置等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决定了石油企业计划管理的观念必须转变,并尽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全面计划管理模式。

1.强化企业发展战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石油企业全面计划管理应将目标管理放在首位。企业通过对外部环境的了解,明确企业所处地区的油气勘探程度,通过对远景资源量、预测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探明资源量的构成综合分析,确定企业的油气勘探方针,是在本地区扩大勘探或是到异域拓展新区;是发展油气主业,还是压缩勘探投入,开发新的产业;并预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达到的目标。企业通过拟定多个目标方案,经科学的测算及专家对目标方案的优选,从而确定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2.真正实现以项目为主线条的全过程计划管理

项目计划管理应是石油企业全面计划管理的重点。按项目计划管理的优点是:线条清晰,目标明确,利于操作。石油勘探开发包括区域预探、评价勘探、试采开发等,具有投入高、风险大、工期长的特点。为了提高勘探开发的整体效益,可实行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首先,对项目进行分阶段预测,预测出项目的投入产出比,确定盈利目标,再进行分阶段计划管理。区域勘探阶段计划管理,通过资源预测和经济论证,实现控制资源量最多且单位控制资源量的资金投入最少。评价勘探阶段计划管理,实现探明储量最多且单位探明储量的投入最少。开发阶段计划管理,效益评价以一定的投入建成多少产能为标准;生产经营阶段计划管理,效益评价以一定的投入获得多少收入为标准。同时,在全面计划管理过程中,结合石油勘探的特点,加大投资风险计划管理。

3.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全面生产经营计划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重组改制后,油田成本核算要与国际接轨,立足于投资者最大回报,追求效益最大化,确保利润目标的实现,企业的计划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全面生产经营计划管理。

企业要改变以往的先干后算为先算后干,确保产出大于投入,效益第一。以企业的最终收益为目标编制企业计划,以保证企业最终目标的实现。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呈现的是围绕市场运作的独立系统,其内部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都是系统的一部分,计划就如同这个系统的链条,贯穿于始终,为使这一系统正常有序运转,应实施全面生产经营计划管理。

参考文献

[1]陈瑞峰,兰州石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优化[D].兰州大学,2007.

[2]钱伯章,朱建芳.世界天然气供应和需求预测[J].天然气与石油,2006(4).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4篇

【关 键 词】村级专干;人口函授教育项目;对策。

【作者简介】姜又鸣,河北省人口发展研究中心调研评估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从

事人口学,教育学研究。一、问题的提出

开办村级专干函授学历教育,建设职业化人口计生队伍是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的迫切需要。我国正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转变期,基层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石,是人口问题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一支坚强的职业化的基层工作队伍,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转变。加强基层计生干部的职业培训,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服务水平,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必然要求。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总人口7183万人,有11个市、140多个县(市、区),49698个村民委员会。因此,提高村级计生专干服务与管理水平,对统筹解决我省人口问题,加快建设和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基层计生专干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自2004年以来,河北开始启动村级计生专干人口函授教育项目,并先后在全省各地区有序展开。譬如,省内经济欠发达的张家口和承德两市,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市、县、乡、村和个人各负担一部分筹集经费,试办村级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中专函授班,效果显著。经过近几年来人口函授项目的实施,目前,全省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6%;中专学历占43.87%;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0.13 %。与2000年相比,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了16个百分点。据十四个县(市)5869名村级计生专干抽样调查显示,初中、高中文化程度村级计生专干占比分别达到49.8%和50.2%,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村级计生专干占比较2003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人们对计生服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的服务与管理水平,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

二、村级专干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队伍能力建设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就难以落到实处。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需要大力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人员的能力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理想、文化高、业务精、肯实干的计划生育工作者。特别是在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稳定基层队伍,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就显得更为迫切。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新局面。

1.开办村级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是新时期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客观需要。加强人口队伍职业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也是新时期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促进河北省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的迫切要求。因此,河北省必须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依靠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高素质的人口计生队伍,有效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2.开办村级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强基提质”工程的基本内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挥计生队伍的作用是关键。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事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败,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提升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开办村级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是适应人口计生工作转型的必然要求。建设职业化人口计生队伍是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的迫切需要。我国正处在由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转变时期,基层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石,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的希望和潜力所在,没有一支坚强的职业化的基层工作队伍,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转变。因此,依托村级计生中专函授学历教育项目,提高基层计生工作者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新时期计生作用转型的必然要求。

4.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现实需要。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是计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面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河北省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加强职业化建设,切实稳定机构队伍,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更新工作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是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享有优质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需要。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5篇

Abstract: Programming has been considered important in Europe, USA and Japan when discussion beginning in our country after being introduced in the end of last century. There are many theories around some matters of the programming , while few in our country. The “Indpendence of the Programming” is one of them.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it from the angle of value management and imformation management.

关键词:建筑策划;设计阶段;独立性;信息处理;价值管理

Key words: architecture programing;design stage;independence;imformation managing;valu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407・9;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0-0085-03

0引言

对于国内的多数工程项目而言,在完成可行性研究之后,项目将进入初步设计阶段。一般认为,建筑策划包含在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中,并由建筑的设计师直接完成,或在业主起草的“设计任务书”指导下完成,建筑设计师身兼策划和设计两项工作,减少了信息传递环节,避免了信息的传递丢失,从而保证了建筑设计方案的高价值。

然而,这种看似高效的信息处理方式却往往为后期的工作和使用制造了诸多障碍,增加了成本,也因大量返工而降低了工作效率。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建筑策划工作完成得不充分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而将建筑策划作为独立的一个阶段是能够保证其功能和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重要途径。在综览国内外关于建筑策划阶段独立性方面的研究成果和观点之后,本文会对以上观点展开详细的分析。

1国内外关于建筑策划阶段独立性的研究

1.1 国内的理论探讨

国内的建筑领域对建筑策划的探讨和研究尚处于借鉴和初步尝试的阶段,理论成果相对较少。在为数不多的国内文献中,探讨建筑策划与建筑设计的“合与分”问题的资料就更加寥落了。清华大学庄惟敏先生和李道增先生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可谓是国内该领域的旗帜和典型代表。庄先生和李先生认为:“应在规划立项与建筑设计之间增加‘建筑策划’这一新的阶段,以便为建筑设计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提高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1]”其观点的现实依据是――国内长期存在着大多数建筑师较少参与设计前期研究,在处理设计任务书时缺少自的状况,影响(甚至阻断)了建筑价值从业主规划到设计方案的传递,急需一个中间环节将二者紧密联系起来,而建筑策划正是具有这样功能的方法论工具。由此推断,增加建筑策划阶段势在必行。

1.2 国外的理论与观点

“建筑策划是否应当从设计阶段划分出来”这一问题在国外的理论界的争论和探讨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时至今日,不同观点者也并未融合,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研究仍在继续。威廉・佩纳(William Pena)认为:策划是综合的过程,设计是演绎的过程,两者需要不同类型的专业人士来完成。[2]福特和韦根(Theo van der Voordt & Herman van Wegen)认为:策划、设计和建设是工程建设的三项主要的活动。……三者间有区别,相互独立;也有互动,相互联系。[3]

通过对美国建筑业在该方面的研究可以了解到:有许多专业人员认为,建筑师应掌握建筑策划的所有技能,并提供这种服务。而另一些业内人士(主要是实践家和教育家)坚持认为,策划最初应该与设计分离开来,建筑策划应由专业人员从事,不应是建筑师分内的事。[4]实践中,各方面都找到了支持己方观点的实证,这使得探讨仍在继续,并引发后续研究者更多的思考。

2建筑策划阶段独立于设计阶段的必要性探讨

建筑行业效率低下是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一般认为,导致建筑业低效率的四大原因包括:行业割裂、信息流失、信息意思不明确和注重成本而不是价值。[5]在这四个方面的原因中,有一个方面是涉及到价值管理,两个方面讲到信息控制,而这四个方面又总体上体现了信息交流与价值传递的内涵。因此,从信息与价值角度入手研究是可取的。

本文的分析过程主要是以信息处理和价值管理为研究角度,在考虑到工程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价值管理能力的提升等因素的前提下,研究建筑策划对于设计工作,甚至是对于整个工程建筑项目的影响,并基于前人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从建筑策划与设计阶段的可分性、建筑策划的重要性及策划工作的整合性等方面展开分析,进而在理论上初步论证本文观点的正确性。

2.1 建筑策划是业主与设计师之间信息与价值的转换器

2.1.1 策划工作是信息的处理器

工程项目管理是信息问题,更确切地讲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决策的问题。[6]表面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然而在项目参与各方面对具体决策时所能利用的有效信息却少之又少。其原因可从三个方面来讲:首先,在对冗余信息剥离和排除的过程中,对各类信息进行假设检验时往往会犯第一类错误(又称拒真错误),从而导致有效信息量减少;其次,各参与方专业背景的不同导致了相互间信息交流不畅通,产生主观的信息“丢失”;最后,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客观上使得各方能够或愿共享的信息进一步减少。

建筑策划的重要功能就是弥合参与方之间的信息“鸿沟”,最大限度地保证信息传递的顺畅。建筑策划在时序上位于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阶段之间,其基本目的是寻找与建筑相关的问题,并定义这些问题。[2]为达到这一目的,参与方需要有专门的人员介入,他们能够兼顾各方的专业背景,促进各方意见和所得信息的快速沟通和转换,以各方均能接受的筛选口径从,大量的信息中找出对于建筑设计和价值重要的因素和问题。威廉・佩纳形象地指出,策划工作是信息的过滤器。[2]而建筑策划又将“过滤”出的信息和问题依照一定的方式,加以处理成具有格式的文件或文件体系,以更加规范地指导后续工作。因此,建筑策划可以更精确地认为是一个信息处理器。

2.1.2 建筑策划是项目价值转换的关键环节

项目策划所在的环节介于业主的项目规划到设计阶段的衔接,也是价值链条较为脆弱的地方。[7] 工程项目信息是建筑价值的载体,信息携带的内容就是价值的体现,价值转换和传递的过程也就是信息移交和传递的过程。从项目策划到建筑设计,其价值形式将从口头的信息和概念转换为具体的设计方案和图纸,这就要求在中间的转换过程中尽量减少价值或信息的丢失,甚至需要考虑增加价值。因为这一环节是价值链条脆弱的地方,通过一定的手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部分价值信息,从而使得项目整体价值得以提升,这是很有可能的。建筑策划正是这种手段,通过详细的调查和论证发现后续工作中的重点,定义建筑的核心功能,并从中对其进行强化,从而实现成功的建筑价值的转换的。

2.2 建筑策划能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设计价值

2.2.1 建筑策划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角色

建筑策划作为建筑设计阶段及后续工作开始之前对项目规划加以细化和补充的重要环节,在工程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①反映业主和未来用户的需求和价值;

②在项目参与人之间,传递和转换信息的媒介;

③是业主或咨询人在项目的早期对项目进行各方面可行性研究的工具;

④是业主或投资人进行投资控制的手段;

⑤是业主与设计师之间所签订合同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3]

由此可见,建筑策划所应具有的功能要远比为建筑设计提供信息服务多,应当是对各个阶段工作策划的整合,或者是整体性综合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只有综合考虑了各个阶段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工作间衔接情况,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在协调、一致、稳定的氛围下,依次转换和传递工程信息,使得业主的价值体系具体化、形象化。各阶段工作的策划能够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得以完成,有助于促进多方沟通,将有利于阶段间的工作衔接和各参与方对于同一工程信息或价值观点的理解。

2.2.2 建筑策划是LCC(Life Cycle Cost,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的体现和基础

LCC控制是当今建筑业十分推崇的成本控制方式,这主要基于建筑或设施在投入使用之后的运营和维护的成本占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绝大部分,尽管建筑或设施的建筑成本集中投入较多,但就全寿命期而言,其年值要远小于前两者。有关研究得出的数据显示:在全部成本中,业务运营成本、设施维护及管理成本和设施建设成本之间的比值大约为200:5:1。[8],如图1所示。

然而,建筑或设施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成本又很大程度上与建设阶段、设计阶段,甚至与更早的项目前期有着很大的关联程度。作为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评价标准及衔接协调等因素的建筑策划,无疑是LCC控制的关键环节。前文中所讲到的建筑策划所强调的协调、统一正是LCC控制思想的体现和开展工作的基础。协调是各方价值观的妥协和融合,有助于建筑整体价值的提升,更有利于LCC的节省,从另一个角度提高了建筑或设施的性价比。统一代表了各方利益的趋同,有助于减少各方信息交流的成本和转换成本,进一步节省了LCC。

2.2.3 工程信息量激增的趋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着建筑策划独立的进程

由于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工程信息量猛增,加之知识体系的束缚,设计师的专业局限性愈发明显,设计师往往很难适应这一局面。当PIP(Project Imformation Portal,项目信息门户)技术在工程领域使用和拓展之后,拥有专业信息处理能力和一定设计及其他工程各阶段工作背景知识的专业人员队伍也在不断地成长、壮大。在建设工程信息分类系统[v]广泛应用的情况下,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相关信息会在该系统中,不断地进行调整、分类和整合,并以适当的方式应用到项目工作的各环节中。信息系统的建立应当在各项工作着手展开之前完成,而系统的复杂性、关联性也要求着,各系统建立者要协调、统一地在独立的阶段里、同一平台上进行工作。建筑策划无疑满足了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建筑策划理所当然地应被推上独立于设计阶段的进程。

3结论

从业主规划到建筑设计阶段而言,建筑策划为业主和建筑设计师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价值转换提供了途径,既减少了冗余信息,又避免了价值信息的丢失,甚至能够增加部分建筑价值,足显其工作的重要性。而就项目管理整体过程而论,建筑策划符合当今工程项目管理随着项目规模扩大而更为强调整体性、连续性、系统性的要求。在顺应了工程信息量激增和信息技术发展迅猛这一趋势的条件的情况下,独立于又高于建筑设计阶段的建筑策划更加有助于工程项目的LCC控制,有助于提升建筑价值,也有助于建筑业高效化、信息化、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庄惟敏、李道增:《建筑策划论――设计方法学的探讨》[J];《建筑学报》1992(7):4-9。

[2] PENA W M, PARSHALL S A.Problem Seeking Poblem Seeking: An Architectual Programming Primer [M]. 4th ed.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Inc. , 2001: 19-21, 43.

[3]VOORDT T J, WEGEN H B. Architectuer In Use:AnIntroduction to the Programming, Design and Evaluation of Buildings[M]. Oxford: Architectural Press., 2005: 73-76.

[4]李群:《建筑策划与问题界定――美国建筑策划与中国现状分析》[D];同济大学, 2006:37-38。

[5]丁士昭等编:《建设工程信息化导论[M]. 北京: 中国工业出版社, 2005: 序: 10-15, 10-22, 78-83.

[6] WINCH G M. Managing Construction:A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pproach[M]. Oxford: Blackwell Science Ltd. , 2002: xv.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6篇

春节刚过,县委、县政府就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这既说明县委、县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更说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庞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精神,会后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大重点,突破五大难点,实现一个目标”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县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依法管理、村民自治稳步推进,新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扎实开展,“十一五”人口规划开局良好。

(一)*年主要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人口出生率:*年考核年度,全县共出生5493人,人口出生率为10.71‰,比州政府责任目标12‰低1.29个千分点。

政策符合率:全县符合政策生育5454人,当年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为99.29%,高于州政府责任目标97%的2.29个百分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当年出生人口中,男孩出生2864人,女孩出生262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94:100,保持在正常范围。

节育情况:当年生育对象采取上环、结扎、皮埋等长效节育措施4354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26%,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70%的9.26个百分点。

“三查”参检率:去年全县共开展“三查”服务12.125万人次,占年计划的95.42%,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90%的5.42个百分点。

免费服务率达到100%,知情选择面达到100%,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均达到和超额完成责任目标。

(二)*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继续稳定保持低生育水平。

*年,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实行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同时,乡镇继续巩固了党政领导计生工作联系点和驻村责任人制度,使全县各级干部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和目标更加明确。

二是落实政策,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后,县委、县政府针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办法(试行)》,各乡镇以及县直职能部门都相应制定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计生干部队伍稳定,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全县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确保了计生机构不撤,人员不散,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实行整体转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成功探索出了适应新机制的管理模式,为全州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管理积累了经验。村计生专干推行“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保证了村级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在抓好队伍稳定的同时,全县狠抓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利用半年、年度考核和平时督办检查的机会对村专干实行现场练兵,有效提高了村计生专干的业务能力;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证。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年,我们突破单纯考核责任指标的常规,建立了目标考核与解剖调研、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机制。在半年考核中,现场反馈乡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目标考核起到考核和指导的双重作用。

五是强化检查督办,促进了全县工作平衡发展。*年,县四大家分管领导采取责任到人、包干到乡镇的办法,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中督办,特别是对工作相对落后的乡镇采取了重点剖析,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的平衡发展。

2、加大投入,创优环境,创新机制,强化优质服务。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了整体转制,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面临着许多困难,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创优环境,创新机制,不断推进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创优服务环境。*年,县委、县政府加大了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长梁、花坪、高坪、红岩寺、三里五个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改善了服务功能,为广大育龄人群享受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开展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为切实解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后存在的人员思想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充分调动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激发服务中心的内在活力,先后建立健全了“三大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了“五项管理”,激发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促进了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

三是开展以“三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健康新产品、新科技推广运用。*年,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蓝氧妇科病治疗仪”和微管微创无痛人流等新设备和新技术,普遍开展了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全县普遍推广了准孕妇斯力安、福格森、叶酸等新产品,有效预防出生婴儿缺陷。为广大育龄妇女身体健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

3、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政策推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一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年,我县采取多种措施,在全县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村人口学校的作用,开展育龄群众培训,普及生殖健康及优生优育知识,大力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全县新添置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牌200余块,给已婚育龄妇女送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形成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二是以政策推动为纽带,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我县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同时,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都积极制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优惠政策。全县新增计划生育家庭投入达40万元,让更多的家庭得到了实惠。

4、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切实以“一法三规”为准绳,坚持“服务为本,管理并重”,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共同做好市场及三厅两地(美容美发厅、歌舞厅、酒楼餐厅、建筑工地、城乡结合地)的清理及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全县成功建立了“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并在全州得到推广。

5、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理顺生育秩序。

全县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实行了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制定和完善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B超、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终止妊娠、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了打击“两非”的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三)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全县人口出生反弹。从*年生育情况看,出生率较上年上升了0.93个千分点,出生人口增加517人,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政策外生育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增加,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的处罚、规范生育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开展人口综合治理,理顺生育秩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开展生育文化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积极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⒈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⒉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7%以上,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

3、上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60%以上,征收面达到100%;

4、重点对象“三查”服务率达到95%以上;

5、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7、节育术后和避孕药具使用随访服务率达到80%以上;

8、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知晓率达到90%以上;

9、流动人口登记准确率达到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0%,流入人口持验证率达到90%以上,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定率达到90%,孕检证明寄回率达到90%;

10、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决定》是指导我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依托党校、行政学校、人口学校,广泛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深入农村、家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重要政策,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

2、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意见》,全县要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以“控制、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并举转变,各乡镇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相应制定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及其他资源分配上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逐步形成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减少政策外生育,是作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决落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的原则,达到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直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行“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新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4、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工夫,切实加强乡镇计生办队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队伍、村计生专干队伍和计生协会工作队伍的建设,对村计生专干进一步完善“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级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探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强化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技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村级业务和服务模式,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全面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5、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围绕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优质服务的落实力度,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三大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三查四术”操作程序,强化孕前管理,规范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降低意外妊娠,维护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创建县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活动,力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30%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验收。

6、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今年,我们要集中对近年政策外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社会抚养费应征基数。同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教育和引导广大育龄人群依法生育,维护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7、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决定》,着力加强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县、乡(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加大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力度,把生育文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

8、扎实工作,精心准备,做好省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的安排,全省将用两年的时间对所有的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年,全省已验收了50个县市,今年将全部验收,我县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从考核的方式看与过去比有较大的改变,样本点涉及所有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县人口和计生局的业务要求,扎实工作,精心准备,认真抓落实,决不能出现任何偏差,乡镇一把手是本次省考核验收的直接责任人,考核验收的好坏将直接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机制,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和乡镇班子成员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驻村责任人制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

以目标管理为导向,改革和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实行党政与部门统一考核综合评估,建立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平时抽查与半年、年度考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结合;上级考核与本级考核结合的目标考核评估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乡镇及县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水平。

3、强化业务培训,规范业务要求。

今年,我们要继续把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狠抓乡、村两级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建立全县规范的乡村计生工作指南,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操作程序,真正使乡镇及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服务技能,努力在全县造就一支密切联系群众、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4、强化检查督办,继续实行重点解剖和重点指导。

为促进全县的平衡发展,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督查事项,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项督查,全面检查政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将继续对工作落后乡镇实行重点解剖,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乡镇共同研究工作办法和措施,将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兑现目标责任书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因此,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党政一把手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解决。要牢固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不断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建设。要结合乡镇的特点配齐配强计生办工作人员,特别是要稳定村计生专干队伍,制定和完善对计生办的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村计生专干的工资报酬,使他们安心、热心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7篇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市、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市、上饶市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市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市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市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市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市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市、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市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信访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市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计生工作者新形象。按照“为民、正派、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制定和实施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新知识,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逢进必考、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末位淘汰等措施和办法,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塑造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转正重点工作计划第8篇

众所周知,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转变群众封建、落后、腐朽的生育观念,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最终走向生育文明。在这一过程中,新闻宣传的引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对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会起到阻碍甚至破坏作用。

如何做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笔者从人口计生新闻工作的实践中体会到。应把握好“三性”。

1.把握好政策性。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报道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对人口计生新闻宣传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实属不易,主要原因在于人口计生工作极强的政策性和各地政策的差异性。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三个重要的人口计生方面的《决定》。这三个《决定》都是以政策的形式出现的。同时,各地根据《决定》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内容各异,都只能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实行。人口计生工作极强的政策性和政策的差异性由此可见一斑。

笔者曾在湖北某报纸上看到一条人口计生方面的新闻,文中说:“目前,我省实行的是一孩政策……”这很明显是对人口计生政策把握不准,理解错误。

要把握好政策性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深刻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许多人口计生新闻工作者也经常在学习人口计生方面的政策,但多是浮在政策表面,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抓不住实质,在新闻宣传中常常出现政策盲点,进而误导群众。以中央三个《决定》为例。三个《决定》都有一个共通点,即要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但又各有侧重点,现行的中央《决定》突出的是“统筹”,要求以统筹的方法解决现在的人口问题。因此,新闻工作者要着重领会“统筹”的涵义。新闻宣传中应充分体现“统筹”的理念。

二是要把握好政策的地域差异性。在人口计生新闻宣传中,要注意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更不能张冠李戴。否则就会误导人们对政策的了解。人口计生政策,不同地区具有差异性,同一地区针对不同群体也具有差异性。以湖北省的生育政策为例,在恩施州等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基本上是“二孩”生育政策,而在湖北省其他地区实行的则是“一孩半”政策;同在恩施州。非农业户口的人群实行的是“一孩”政策,农业户口人群则可以享受“二孩”政策。这种差异性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对政策有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而不能笼统地说我省实行的是“一孩”或者“二孩”政策,否则就会出现人口计生新闻报道违背政策,新闻报道失实。

2.把握好规律性。

“计划生育工作天下第一难”,难就难在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在中国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观念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人口计生新闻宣传报道要遵循这一规律。

人口计生新闻宣传要把握好这一规律,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新闻报道片面夸大人口计生工作的作用。在一些人口计生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内容:“某地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极大转变,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已深入人心。”一次活动可能给少数人带来启示,个别人可能因此而转变婚育观念,但不可能促进人们婚育观念发生大的转变。这种新闻报道明显违背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律,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二是对一些人口计生工作在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上的作用视而不见。为了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各地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其中不乏新闻点,但这些新闻点常常被记者忽视或者遗漏。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未及时被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出去。这也是未掌握人口计生工作规律的一种表现。

3.把握好时代性。

人口计生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是不断发展的。特别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人口计生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就应充分体现这种时代性。

在把握时代性要求上,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应做到“两个大力宣传”和“两个适度宣传”。

“两个大力宣传”,一是解决计生家庭民生问题的工作。许多家庭响应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国家的利益不少家庭作出了牺牲与奉献。为了让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国家以及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都与民生有关,是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有关新闻媒体应紧扣时代主旋律,大力宣传,及时报道,争取更多的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更大理解。二是计生服务工作。人口计生工作已由过去的行政推动为主转向了以服务为主,并且服务的范围不只是局限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方面,而是越来越广。涉及到计生家庭的工作、生活、就业、子女人学等方方面面。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以及服务范围的扩展,不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体现,更是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科学发展轨道的体现。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是时代赋予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责任与义务。

“两个适度宣传”,首先是要适度宣传性别比、人流术、引产结扎术等方面的内容,其次。要适度宣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等方面的内容。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避免地带来或多或少的负面作用,人口计生工作也不例外。在新闻宣传中,适度宣传这些内容,可以督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改进工作方法,尽量减小或避免工作带来负作用。但如果宣传过度,就会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让广大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产生抵触情绪,使人口计生工作失去群众基础,导致人口计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