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资产风险评估

资产风险评估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10 17:11:51

资产风险评估

资产风险评估第1篇

资产评估,确切地说应该是资产价值评估(为了简化文字,以下仍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兴起和发育,弥补了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服务业务,完善了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服务体系。但如何使资产评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信得过、离不开的行业,就必须将资产评估工作引向更科学、更规范,服务范围更广泛的轨道。为此,有几个问题提出来研究。

一、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评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评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如《资产负债表》中虽列有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有的商品的商标和商誉,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但《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反映其资产价值,尤其是商誉,是企业综合素质所创造的效应。

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涉及的对象,已超出了“资产”的范围。

1.国务院91号令明确规定资产评估的范围。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第六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现在看来,这种表述作为评估的理论不够准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资产类别,选择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的价格标准还要与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匹配。但91号令提出的资产评估范围没有超出“资产”这个特定的主体。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要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通过一定的操作程序,以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评定估算出现实市场价值。至于对资产拥有或占有的委托方的资产是由哪些资产来源形成的,尤其是负债状况,评估师不需要逐项过问追究。这既不是评估师的责任,也无实际意义,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2.关于评估负债。1996年5月7日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百一拾条规定:“整体企业的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第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专门列述了负债的评估。这不但改变了91号令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而且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评估负债缺乏理论依据。

负债是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占有单位所承担的、能以价值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它是以法律、有关制度、法规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的。债务的种类性质和额度既有相关的法规契约合同为依据,也有承诺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改变这种法律承诺的事实。资产占有单位对于应该偿付的债务要按照既定合同、契约法规条文在法定的限期内如数偿付给债权人。资产占有单位不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负债的评估结果是什么?意义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第二,评估负债方法上行不通。

资产评估,有一整套完整的国际通行的理论、方法、标准,但没有评估负债的方法。因为评估负债没有科学的依据,再评,也改变不了债务的性质和价值量。有的评估项目需要计算其净资产,提出对负债进行核实,既是法律承诺的事实,就无需评估人员进行核实,评估人员既无责任,也无义务对负债评估(或称核实)。整体企业产权变动,如需要计算净资产,一种办法是按账面负债值扣减,另一种办法也可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扣减。

负债评估不但没有理论方法依据,还模糊了资产评估的性质,即使由评估人员核实负债,也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职责范围。

当然,如果客户要求对其负债进行核查,评估师又有能力承担此项任务时,经双方协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以外的任务,另行计费。

二、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性质、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和审计虽然同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但从实质上说评估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依据、操作方法都是不同的。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对各种所有制和各类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一切企业和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委托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是政府征税和进行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依据。所以,审计工作的性质是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起“经济警察”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带有强制性。

资产评估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但并没有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咨询。西方发达国家,除有些国家企业上市前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增值税纳税的税基规定评估外,在其他情况下的产权变动是否评估,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国由于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清产核资前账面资产价值又与实际价值有较大背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权益,所以国务院91号令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都要进行评估。这种规定带强制性。但对于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权在50%以下的企业产权变动,则没有强制要求评估,个别部门颁发文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没有经国务院同意。

其实,资产评估对资产权利主体(占有单位)来说,是对其权利的维护。我国在资产评估兴起之前,以账面价值与外商合资,不知吃了多少亏。资产评估正是从这些教训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资产评估应该成为资产占有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的自觉行为,自我需要,而无须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二:审计工作是按照政府规定,定期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要在报出前定期审计;企业经营性质变更(企业上市)、结业、领导人员更换要进行审计;还有属于特定情况下的审计。被审计的单位,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以是常年客户。审计的范围,按照政府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则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方法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账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其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审计和处理意见。如果审计工作有误或者有意违反审计准则,造成审计结果不实,注册会计师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注册评估师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估算出合理的现实市场价值,作为产权变动或交易双方作价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估师工作失误或有意抬高或压低被评资产价值,同样要负经济法律责任,但对企业每项资产、负债的来历,评估师没有检查监督的责任,也不需要逐笔追查清楚。

三、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必须突出资产评估工作的重点

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是评定估算出资产现实价值。无论委托方委托评估资产是何种目的,评估人员工作的结果只有这一个目的。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核心。评估人员在执业中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核心。

按照我国现行评估法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担子太重,压力太大。评估机构每接受一个评估项目,从签订业务约定书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队伍,协助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负债清查,核查委托方所报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对积压的、报废的、残次的要逐笔核实,逐项验证属实可信程度。然后进入到对资产的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还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撰写,对流动资产的评估要逐一说明,甚至现金的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及过程,银行存款要查阅银行对账单,对评估的每项资产还要选择典型作出评估案例,详细叙述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来源或依据等等。

资产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对其家底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是必要的。清查的目的是为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待评估资产的清册。评估机构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核查也是必要的。但核查的范围应有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起主导作用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必须认真核查,对于流动资产应视其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形态变化快,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清查、核对,试想评估机构要组织多少人力,耗费多少时间,尤其资产评估是在一定时点上的价值,而流动资产的价值和研究形态随时发生变化,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不必要。西方国家和地区对流动资产评估坚持稳健原则,多以账面价值为准,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

资产评估不是财务审计,要求评估人员做注册会计师应该做的工作和应当完成的审计任务,既超出了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又是越位行为,还会给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业务。企业的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占有的资产类型以及特点不同,影响企业受益的因素也不同。对资产价值评估除了科学的方法和可信的参数外,还有很多变化的因素,需要评估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去分析判断。因此评估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主要资产价值的形成上面,那些程序性的工作、非重点资产及不影响大局的工作应尽量简化,不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界定与防范

脱钩改制后,业内人士普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认识提高了,风险意识也加强了,也感到原有的技能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的初期,评估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资产评估有什么风险。尽管91号令第三章有五条阐述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亲身经历,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没有一家机构因为评估价值不实导致经济赔偿或受到法律追究。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是可以防范的,有的是难以预测的。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目前,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

如“负债评估”,理论上没有根据,方法上行不通。即使是负债核查,也不属于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前面说过是契约、合同、有关法规、条例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的依据。负债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完全责任。发生纠纷和争议应依法处理,无论负债在会计上列出的是什么科目,如长短期借款、应付预收款,还是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税金等,都是有契约、合同和法规为依据的,不能任人变更其性质和数值,变更了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负债评估”对资产评估工作是一种误导。

资产风险评估第2篇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独立、专业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已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完善市场机制、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各种产权主体的利益等方面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自1988年我国第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在大连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已达40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4万多名、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业务领域涵盖动产、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等所有资产评估类型,资产评估机构规模迅速扩张的趋势与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快速发展的态势相一致。虽然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是竞争激烈、多而不强、分布不均、收入普遍低,总体上并没有改变机构规模“倒金字塔”的态势,即大、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并存且大型评估机构数量极少、中小型评估机构数量众多的格局。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拥有证券业资格的大型资产评估机构仅为70多家,占整个行业总数不足2%。在当期我国经济发展变缓的情况下,作为市场经济中为资本流动和产权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行业,资产评估业这种不合理的格局必然受到经济波动的严重影响,从而使评估机构尤其是中小型评估机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二、资产评估风险涵义及特点

(一)资产评估风险涵义关于资产评估风险的涵义,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界和执业界对此有多重解释,主要有:因资产评估人员执业达不到专业标准而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从而影响使用者经济利益而造成评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应负的赔偿;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评估价值区间与客观价值的偏离,以及评估主体行为的失误(非舞弊或违法行为)产生危害评估报告使用者利益及评估者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资产评估机构对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严重偏离现行市场价格,而给客户、第三者及其它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带给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以上涵义可知,尽管对于资产评估风险的理解不同,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资产评估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所从事的评估行为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才导致资产评估主体未来发生损失的可能性,给利益相关者造成经济损失,由此引起了法律诉讼,并由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资产评估风险特征具体如下:

(1)资产评估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资产评估风险是由资产评估行为本身的内部多种因素所决定的,是一种不以评估主体的意志而发生转移,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从总体上来说,只要有资产评估行为的发生,资产评估风险就一定会存在,但是评估主体可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降低其发生的概率。

(2)资产评估风险的不确定性。众所周知,资产评估的实质是在某一时点对特定资产本身进行的估价。在评估实践中,资产评估活动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在资产评估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都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如评估资产信息质量、计价、评估项目后果的不确定性,都有可能导致评估风险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类型以及发生结果的不确定性。

(3)资产评估风险的社会性。资产评估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后果与评估主体的社会相关性决定了资产评估风险具有极强的社会性,风险对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

三、资产评估风险分类

(一)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又称企业特有风险,是资产评估师或评估机构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在执业过程中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并通过一定的手段来控制、防范或化解以减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它主要取决于资产评估人员执业素质和评估机构内控评估质量,主要表现在:

(1)评估人员执业素质不齐所带来的风险。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受利益动机的驱使,为谋求眼前利益,而置国家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道德于不顾,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就一定会诱发资产评估风险。与此同时,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的行业,它不仅要求评估师熟悉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操作技能,还需要懂得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机器设备知识、工程项目知识以及其他法律知识。而中小型评估机构除了少数执业注册评估师能胜任评估工作外,还有一些不胜任评估工作的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从业人员,他们的知识水平、评估技能良莠不齐,直接影响评估质量。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评估人员对不同评估对象还不能正确地使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资产评估方法。实践经验证明,一个评估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如果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仅很难胜任评估工作,而且还会诱发资产评估风险。

(2)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管理不完善引起的风险。资产评估机构自身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包括资产评估服务工作流程的制定、评估价格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注册评估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评估结果的多级审核、评估师的后续教育与培训、各种评估资料档案的管理等。一般而言,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越完备,其引发的评估风险就会越小;反之,评估风险就会越大。

(二)不可控风险不可分散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它是指资产评估机构自身不能直接控制,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评估机构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它属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外部风险,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我国资产评估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较大成绩,但是,资产评估行业法规特别是评估执业准则的制定明显落后于其他中介行业,这与我国资产评估业社会实践和行业发展极不相称。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而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成为资产评估业的标志性文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业法规体系的缺失,才导致资产评估监督体系尚未真正形成,评估人员缺乏充足的执业法律依据,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才很难得到有效检验。例如,评判评估师是否有执业过错、谁来鉴定、如何鉴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评估师难以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自己,而在实际操作中,各种做法五花八门,给评估师带来了很多不确定的风险。

(2)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滞后产生的风险。众所周知,一个成熟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有相关理论学科来支撑,即使在实践中会产生新的运行模式、新的思维方式,理论的研究也会迅速跟上,并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重新指导实践。我国资产评估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产生的,在引进国外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国情不同,我国资产评估业所经历的各种评估案例、遇到的评估难题也非常多、非常复杂,经过努力虽然现已成功解决了许多评估实践操作上的问题,但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如评估理论参数推算、资产的价值类型、价值构成以及估价思路等领域还缺乏研究。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方法薄弱这一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甚至会动摇评估机构的地位,严重制约评估机构作用的发挥。

(3)信息不完善引起的风险。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开始于评估项目委托之前,终止于评估报告撰写的最终完成。在评估实践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如在决定是否承接资产评估项目时,就需要评估主体对资产拥有方的评估目的、所有者性质、资产的产权是否清晰、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对评估风险进行综合判断。在评估实施阶段,需要详尽了解资产基本情况、计价、数量、权属、质量等重要内容。而评估行为面临的现实情况是由于监管不到位、法制不完善、市场不成熟等众多原因,导致企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普遍存在,委托方经常存在各种作假现象,信息失真严重,再加上评估市场交易信息、评估对象相关价格、技术参数不充分,一些有用信息的可靠性较差,极大地增大了评估主体的评估风险。

(4)政府干预造成的风险。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有些地方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不规范,在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有部分政府部门的干预,如部分政府部门拥有对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管理权,强行干预评估业务的委托,干预评估收费,干预评估报告的撰写等,这些必然影响评估的质量,所造成的风险也只能由资产评估机构来承担。

四、资产评估机构风险管理政策选择

(一)转移风险政策转移风险政策是指在资产评估中,对某些可能发生评估风险损失的评估项目,采取转移的方式将风险转出资产评估机构,以避免评估损失。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有些评估风险是无力抗拒或不可预测的,其风险也是无法有效规避的,因此,转移风险政策就成为评估机构的最佳选择。当前,西方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中介机构大部分都采用强制性措施规定事务所购买执业责任保险,并将其作为事务所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例如德国明确规定每个独立执业的事务所的执业责任保险起点为200万马克,上不封顶。为了降低评估风险,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利益,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制度,将部分评估风险有效地转移给保险公司,并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措施,从客观上降低评估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规避风险政策规避风险政策是一种保守的风险管理政策,它是当资产评估行为产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评估项目所带来的收益予以抵消,且评估机构无能力消除或承担、转移风险,或承担该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而最终放弃该项目的评估。如前所述,资产评估风险始于资产评估项目委托之前,终止于评估报告的最终完成。因此,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受评估项目时,就要对涉及到资产所有者或控制者、相关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委托方向评估者提供伪造的产权证明、虚假的资料,评估过程中委托方的无理要求,给相关利益人权益造成极大损失而难以承担等风险较大的评估项目,应坚决拒绝以规避评估风险。

(三)控制风险政策控制风险政策是一种冒险的风险管理政策,采用这种政策,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实践过程中,要正视各种评估风险,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风险,以减少因发生评估风险可能给机构带来的各种损失。

五、结论

资产评估风险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资产评估机构的方方面面。多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和评估机构一直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从政府层面上来看,先后出台了多项准则、制度和管理办法以促进评估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如2009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评估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从评估机构层面看,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实施控制风险政策一直贯穿于整个资产评估项目阶段。如在评估项目承接正式签约之前,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及其提供的需要评估资产进行认真、详细了解和审查;在评估实施阶段,要注意对评估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进行风险控制;在报告撰写阶段,评估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独立、专业的原则反映评估实施阶段的工作过程和评估结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标准格式将评估基准目、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等核心内容都写入评估报告,力求避免评估报告内容发生遗漏,规避评估风险。

参考文献:

[1]赵宇:《浅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价值操纵与评估误差》,《中国资产评估》2003年第1期。

[2]王景升:《资产评估机构的责任与资产评估风险的规避》,《财经问题研究》2000年第5期。

[3]陈蕾、韩迎春:《资产评估执业风险问题探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8年第1期。

资产风险评估第3篇

【关键词】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风险;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交易行为越来越频繁,资产评估可以对资产的顺利交易起到促进和保证,而注册资产评估师是资产评估活动的主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对评估结果有一定的影响,作为委托方维权意识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风险也在不断加剧,认识注册资产评估师面临责任与风险,有效识别风险,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利益。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概述

1.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的概念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成果不仅对资产评估业务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具有直接影响,在一定情形下对其他第三人的利益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负有严格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由专业责任和法律责任组成。专业责任是指评估人员违反行业有关专业规定和要求而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是资产评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2.各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借鉴

美国为了整顿不动产交易活动中的评估行为,维护联邦金融秩序,联邦政府颁布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原和强制执行法令》。该法令是美国联邦政府有关资产评估的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文件。根据该法令,美国的各个州都制定了不动产评估师注册方面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注册的管理部门、注册条件、注册程序、考试以及后续教育要求,违法行为等。因此,各州的不动产评估师注册法与美国的其他相关法律一起,规定了不动产评估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澳大利亚各州根据法律规定由州政府对评估师实行注册管理。具体有行政处罚,民事和刑事处罚构成。其中行政处罚由公平交易局总干事以命令形式给予处罚。包括谴责或警告、一定期限内暂停执业、一定期限内取消注册,之后经申请视情况可以恢复注册。民事和刑事处罚,如果未按照该注册而作为评估人员执业,或者为本人做广告声称自己具备评估资格,最高处罚可达5个单位数额的罚款,或者判处6个月的监禁。

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责任可以分为专业责任和法律责任。专业责任是指评估师对其违反行业规范或职业道德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评估师对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评估执业过程中因评估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行政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适用于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行政干预,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最大的特点是补偿性,以此使受害人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恢复或补偿,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两种类型。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犯罪行为所要受到的刑事制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责任的风险类型

1.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不健全引起的风险

由于我国的法治化工作正在完善过程中,各种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评估准则和规范的科学性也在完善过程中,由此,不可避免地会给评估带来一定风险。例如之前资产评估师在现场踏勘阶段,在整理评估资料时对资产权属的关注上就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评估师应对资产权属负完全责任。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资产是否属于委托方所有以及委托方是否具有完全的处置权利,属于委托方的事,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属于委托方的责任。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确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准则规范不断健全,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确认,即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权属上没有鉴定的职能,也不必对其权属鉴定负责,但是,评估师应该明确知道,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应在评估过程中给予关注,并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恰当披露。

2.专业能力有限引起的风险

由于评估对象的广泛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评估师必须具备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足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能力,应该向有关专家咨询,或与其他评估师共同完成。评估机构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对客户产生误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就会引起风险的发生。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

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的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将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引起的风险

如果评估人员在资产价值估算时工作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工作环节或选取参数有误,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有关各方面造成损失,风险就难以避免。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的风险防范

资产评估的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得以产生的条件又大量存在,这使得资产评估必须把评估风险防范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然而,评估风险只不过是一种可能性,它并非是一种必然性。防范的好,资产评估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防范资产评估风险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1.加强资产评估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

一方面是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资产评估法”,出台和完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业务指南,使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得到规范。另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按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

2.提高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评估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同时也反映出评估人员风险意识的强弱。评估人员要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要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准则,不断提高执业能力。

3.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每个专业评估人员都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对于不讲道德的行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必须严肃处理,绝对不能只顾眼前蝇头小利,而姑息养奸、酿成大患。

4.资产评估机构要加强自我建设,努力使资产评估过程规范化

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健全各种制度、规范各种评估操作,从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开始,诸如制定评估计划、编制工作底稿、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档案管理等都有制度都有规范。

资产风险评估第4篇

摘 要 无形资产评估因为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致使评估风险的产生。本文主要论述了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探讨其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风险,并就应如何从根源上减少风险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无形资产评估 风险 控制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所拥有的或者是在其控制下的、非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存在是因为在其评估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定性因素,这些因素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存在的主因。本文主要论述了三种常用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并就应如何处理和控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1.三种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

1.1市价法

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存在漏洞是采用市价法评估无形资产时所存在的风险。产权交易市场并不成熟,而且缺乏必要的信息,很难找得到相关的交易案例;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导致我们难以确定近似有形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的调整差异事项;绝大部分的无形资产都具有垄断性,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几乎找不到一样的或者是相似的评估参照物。难以想象,不一样的专有技术、不一样的专利,不一样的企业商誉、不一样的商标要怎样去调整它们之间的价格差距[1]。

1.2收益法

(1)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只有依附在一定间接的或者直接的物质载体上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这种超额的收益指的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与企业有关的产品的产量增加、产品价格的升高或者是销量的增加,又或者是两种情况都有;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经营成本下降,产生了生产与经营用度的节约额。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准确与否,与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直接相关,而收益被许多不定性的因素所影响,致使收益的实现具有非常的风险性。因为评估师一般都是借助历史的数据去估算将来的,若是缺少必要的经营信息、缺少相关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预测还是推算都缺少了有说服力的根据。比方说,当前盈利很低或者是没有盈利,这就说明没有办法依据目前的盈利情况去预测将来的盈利水准。

(2)评估范围的确定。资产评估范围在决定评估专业人士的工作范围的同时也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不是成立。在有形资产的评估中,评估范围比较容易被界定,但是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却是难以界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很难在时间上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精准的测定。专家对现行的协议年限或者是法定年限的测定,事实上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为对以一种新的技术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来讲,它的经济寿命是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加深而不断延长的。因此,人们通常在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的时候结合有形资产。但是有形资产会因为投入规模的大小而产生变化,导致很难界定“评估范围。

(3)收益期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不但要考虑它的经济寿命,还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人们往往以协议的或者法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根据。但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就是它的收益期受到使用频率及技术进步的影响。比如假定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协议的有效年限是十年,但事实上五年后就可以实现技术更新,这时候新的、更适用的、更先进的或者是效益更高的技术资产出现,而原本的技术即便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却不再具先有进性,也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可观的利润。有些无形资产具备可持续利用性,像有的技术性无形资产,其收益期随着它的开发、升级可得到延伸。无形资产还具有独占性,若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能够比较明确的知道收益,但随着技术被广泛的传播,成本、价格方面的独占优势就会逐步丧失,收益期也会相对的缩短。

1.3重置成本法

(1)难以确定成新率。固定资产的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在大部分时间内他们的损耗都是均匀的,还有对应的方法与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新旧程度测定,成新率可以比较客观的被确定。但如固定资产般的有形损耗并不存在于无形资产中,所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只能它的使用时间和效用来猜测。在这里无形资产往往会呈现出一种非线性关系。某些无形资产在特定的时间里是呈非线性递增的,像商誉、商标等;而某些无形资产则是呈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就是。曾有专家建议用无形资产所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推算成新率,但产品寿命周期因种种原因而具有不确定,且许多无形资产在同一时间里和许多产品又有联系,推算时并不具有可分性[2]。

(2)以历史成本为根据进行调整所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精准且是存在风险的。这是因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具有虚拟性、不完整性与弱相对性。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而且过程很复杂,这就使得财务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上并没有完整的资料可进行参照,也直接导致对其核算的不严格。再者,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形成的价值并没有很直接的关系。某些无形资产的形成并不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就可以得到丰厚的收益;某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惊人,收益却平平。

2.风险的控制

国内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主要以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专家应做好下面几点:(1)最好已经详细了解了被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这其中包括了公司的大概情况、公司的经营环境、与之有关的法律、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及其历史沿革、与之有关的与无形资产相似的国内或者国际的最新情况等[3]。(2)确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在现实中的评估中,往往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某一企业正常经营所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得到和运用某一无形资产,尤其是可以使得企业起死回生时更是典型。在此种状况下假定采取的是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的追加利润在总利润中所占的比重,通常都会遇到下面的难点:认为在该无形资产的情况下该企业将会濒临倒闭,将生产利润大部分或者是全都都归在了超额利润上,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因为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作用很难分清,所以还是采取约当投资分成法比较适合。(3)要注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因为收益法是推测将来收益并且折现的方法,无形资产又有收益期、收益分成率、收益等预测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的时候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对其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必须要有条不紊、有步骤的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反反复复核对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对于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查与核实,不能只依靠假定或者推测。模型的建立要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且要尽可能多的知道企业财务报表中税务余会计的复杂性,防止资产被重复计算[4]。(4)预测盈利。盈利预测是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盈利预测的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预测一定要建立在对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收益状况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量去得到历史的会计资料、了解主要成本项目的结构情况、变动状况以及 主要收益来源等。基本的资料要至少三期的历史数据与五期以上的预测数据。预测完成以后,还要对与之相关的数据来源及其可靠性、预测模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盈利预测的基本假定等再进行核实。复核要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向有科学性的解释,把谨慎性原则坚持到底。

无论是哪种评估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评估专家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要注意选择方法。通常来说,产特性较为复杂的、目的是投资或者转让的、着重资产将来的使用效果的一类无形资产,最好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而资产特性较为简单的,评估的目的是以成本推销,并且侧重于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则最好采用市场法或者成本法。

参考文献

[1]左治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知识经济.2009(17):48.

[2]成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消费导刊.2010(7):103.

资产风险评估第5篇

一、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工作风险

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评估的工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在评估工作过程中采用的评估方法、对委托方诚实程度的了解不够、选用的资料及资产评估人员个人经历、经验限制而导致的误判等引起的风险,属于评估人员主观原因引起或评估手段失误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在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的评估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当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一旦承接了无形资产评估项目,收益法评估的工作风险也就主要集中地反映在对有关参数的预测和货币衡量上。

收益法的基本参数主要有: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时,看似只有几个参数,似乎很简单,其实几乎每个参数都难以确定,或者说难以准确把握。如预期收益是采用净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用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无风险报酬率是采用国债利率还是银行利率,采用短期利率还是中长期利率等都有争议;行业报酬率、社会平均报酬率等数据本身的准确含义就很难界定,等等。由于类似问题的存在,使得收益法预测和衡量参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评估工作风险自然就隐藏其中了。

2004年1月9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第六条指出,为防止公司和评估人员高估未来盈利能力并进而高估资产,对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的,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10%~20%的公司及其聘请的评估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作出公开解释并道歉外,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资产评估是一门十分灵活的预测艺术”,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最科学的方法。当无形资产复杂的不确定因素与其“预测”相结合,使得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风险。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结果上下可能差几十倍,因而“20%大限”激起了评估业的强烈反应。甚至有人预言“如果按这要求,大多数项目都要出问题,挨板子。”我们知道,证监会提出“20%大限”,用意是为了防范弄虚作假,提醒评估人员谨慎保守些,不能再根据客户需求,随意调节结果。但是,即便是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仍然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中,面临着“20%大限”这一规定的巨大工作风险,更何况无形资产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时地发生变化。因此,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审慎,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其工作风险。

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工作风险的原因

收益法被公认为是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但由于其本身的技术要求,使得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一方面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成立。实际上,在时间上是很难对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发生变化,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法律合同寿命;二是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而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超额利润。比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也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了。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性,如一些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随着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另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随着技术广泛传播,其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限也相应缩短。这些都使得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期限难以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收益难以预测、衡量或不相匹配。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必须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而一个企业取得的收益,除了有资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素质以及市场和机遇等因素有关。企业的收益是资产与人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评估实践中要单独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很难甚至是无法分清的。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又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预测带有极大的风险。其次,对于委托方拥有的但未对委托方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人员往往难以掌握,这样也就造成了资产收益不相匹配的风险。

(四)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否则就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在预测无形资产收益时,我们的做法是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标,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以上是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工作风险。除此之外,如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竞争情况;无形资产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等,也增加了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风险。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防范和规避风险,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一)加强评估人员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资产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人员具体操作的,评估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因此,必须加强评估人员队伍建设,在评估具体操作中,严格按评估规范意见操作。评估人员应详细了解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情况;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情况。有些时候,委托方往往因为自己的利益,将失真失实的无形资产的历史资料提供给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又常常难以查清这种有目的的失真失实资料,这就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工作风险。因而,资产评估人员要有风险意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并借助合法的、有效的、辅助的手段,识辨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加强对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要有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反复查对全部有关资料,从一切来源到每份制表单上所引用的每一条数据均应反复细心查对,避免差错。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进行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预期收益、收益期限、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并对其进行分析。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仅按手头上所掌握的全部资料而得出的结论并非一定准确可靠。因此,应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及其相应的、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在收益的预测时,要根据适度绩效情景,正确地把握资产的收益。并且,资产评估人员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被评估资产范围进行认真清查、严密分析、合理推断,包括需要进行相关的市场、行业等调查,理顺资产与收益的匹配关系。

资产风险评估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 固定资产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高职院固定资产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是教学和科研的基础,价值一般占到总资产的一半以上。因此,管理好高职院固定资产,既关系社会民生,又涉及预防腐败,我国亟需建立和完善高职院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内部风险,确保各项行政活动顺利开展。由于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涉及问题比较广泛,本文以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最为重要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活动为研究对象,结合内部控制相关理论,分析固定资产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方案。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问题

(一)风险评估方面主要问题是机制不健全,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更没有设置相关的风险管理岗位。当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进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时,则由监察审计部门暂时执行该项工作,但是由于实际执行有难度,再加上风险意识不够,普遍认为这个工作比较虚,各单位部门普遍应付一下。

(二)控制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是采购不够严谨,零星采购数额巨大,程序过于简单;二是验收力度不够,缺乏专业人才,招标价格与验收价格有差异,入账价格不时高于合同价格;三是固定资产处置、维护和处置环节还存在弊端。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设计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组建风险管理委员会。高职院应增设一个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构建高职院风险管理框架,组织并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由学院党委直接领导。委员会的成员由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后勤处等部门人员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全院形成风险管理文化氛围,提高全院教职员工风险管理意识,识别学院重要业务相关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和测评报告向学院领导汇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风险评估如下: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控制活动

1.为优化零星采购,可以逐步建立一个资源库,对于各类固定资产都寻找一些适合的供应商,录入资源库,在需要采购的时候,从资源库调出适合的供应商,再由电脑或不相关人员随机抽取供应商,这样供应商也搞不清能否抽中,也不需要想方设法中标。

2.高职院应加大验收相关规定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验收。特别是对于价值量大,质量要求高的固定资产,必须在专业人才到场的情形下才能开展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必须增强责任心,认真核对资产信息,检查资产运作情况,对合同金额、发票金额、验收价格要核对一致,如确实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该拒绝验收。

3.高职院固定资产种类多如牛毛,存放地点极其分散,管理工作较繁杂,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资产管理科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注明每一项资产的责任人和存放点,由使用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在领用或购买资产时,由资产管理科在资产使用帐上登记,离职或变更岗位时,必须交回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向资产管理科报告登记,务必将每一项资产责任到人。明确资产使用人有利于分清责任,落实责任,为日后固定资产清查做好铺垫。

资产使用人因各种原因离岗时,应当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清点资产、核对账目,确保资产账、卡、物相符,交接时部门负责人须在当场监督。

高职院应要求资产管理科负责建立并管理所有固定资产文档,固定资产购入时即将其合同、保修卡等资料统一归档管理,以便日后顺利开展维修、转让等工作,使用部门则保存相关资料复印件方便使用,避免固定资产因使用人员多且经常调换丢失资料。

4.在维修保养方面,高职院应定期保养设备,以防范为主,适时保养。保养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对资产进行维修。对精密贵重的设备,要制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应对使用人进行专业培训,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良好。对房屋等建筑物,资产管理科也要定期检查,及时提出鉴定、拆除和修缮意见。对一般的教学等机器设备,有专人专用的,使用人负责维修保养,共同使用的由资产管理科负责维修保养。对大型的专用设备,由实训室与现教管理中心或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查维护。

资产管理科还应建立相关的维修保养档案,登记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情况,定期对维修费用进行分析统计,如核算维修频率、维修计划完成率等,既能反映出所购固定资产的质量,为下一次的固定资产采购提供参考信息,又能为制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计划提供科学依据,还能监督维修保养实施情况。

5.固定资产清查方面,高职院应建立适合的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明确资产清查频率、任务分工和具体的程序。

在清查频率方面,应坚持全面清查和分批清查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学院固定资产数量庞大,全面清查费时费力,如果难以一年完成一次全面清查,那么可以每两年一次,制定相应的分批清查计划,每年清查一部分部门单位,及早发现资产管理相关问题,及时巩固资产清查的结果。

高职院应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指导并督办清查事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挂靠资产管理科,由资产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各部门单位自查,将自查结果报告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再组织一到两个复查小组,到部分关键部门单位复查,重点复查金额重大、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等特殊情况,最后汇总清查情况,如实向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资产风险评估第7篇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 上市公司 融资风险 熵值法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国内对其研究大多数集中在产业融资需求、融资渠道以及相关制度。本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融资风险的剖析有助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自身融资情况、财务状况的了解,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融资结构,增强融资效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融资环境提供基本思路,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方法

国内外评估融资风险大小主要采用以下方法:风险价值法、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以及模糊数学分析法。风险价值法考虑因素的片面性以及专家调查法和层次分析法的主观性并不适合客观以及全方面的评估上市公司融资风险大小。熵值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方法,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熵值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一是可用于相互比较,二是可以根据各类评价因素的特征,确定评价值与评价因素值之间的函数关系。本文旨在评估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融资风险并对比细分产业之间融资风险大小及其影响因素的差别,因此选用熵值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

二、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一)变量设计。本文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融资风险评估指标分成债权融资相关指标、股权融资相关指标、资本运营相关指标、新技术投入与产出相关指标、财税优惠相关指标五大类,指这五类行为分别给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带来的融资风险要素。债权融资相关指标包括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到期债务比、长期资本负债率。股权融资相关指标包括股本、市净率、股利支付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资本运营相关指标包括净资产报酬率、营业费用率、资本积累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新技术投入产出相关指标包括研发投入比、近三年申请专利数。财税政策相关指标为实际所得税税率。

(二)指标分类及标准确定。

1.极大型变量,即指标值越大融资风险越大的变量。包括:长期资本负债率、股利支付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营业成本率、实际所得税税率。

2.极小型变量,即指标值越小融资风险越大的变量。包括: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到期债务比、股本、市净率、净资产报酬率、资本积累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研发投入比、近三年申请专利数。其中,样本的股本在处理之前先取自然对数。

(三)模型构建。

1.熵值法的原理。设多指标评价问题的方案集A={A1,A2,…,Am},评价指标集F={f1,f2,…,fn},评价矩阵X=(xij)m×n,其中xij为第i个方案在第j个指标下的属性值。一般来说,某项指标的指标值变异程度越大,信息熵越小,该指标信息量越大,这就是熵值法的应用原理。在有m个评价指标,n个被评价对象(以下简称“(m,n)”)的评估问题中,第i个评价指标的熵定义为:

2.原始数据矩阵标准化。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整理各个样本上市公司优化原始数据形成原始数据矩阵。设(m,n)得到的原始数据矩阵为:

3.定义熵。在(m,n)体系中,第i个指标的熵定义为:

4.熵权。在(m,n)的评估问题中,第i个评价指标的熵权wi定义为:

5.熵权综合评估。各样本风险的熵权综合评估值为:

三、数据情况及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说明。本文把2010年年底前上市并且连续三年企业主营业务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以及服务的销售收入达到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上市公司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其中,以国家统计局2012年6月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区分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及服务。根据这个标准,本文选出23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由于新能源汽车在我国仍处在“襁褓”阶段,无一上市公司在其领域的收入达到50%,所以本文研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细分产业不包括新能源汽车。剔除数据不全的公司,本文实证部分使用的样本为219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除了近三年专利数这一个指标选择了2010-2012年这三年的累计量以外,其余十四个指标均选用了2012年的年末数,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中心以及各公司年报。

(二)实证分析。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融资风险熵权分析。经过熵权分析法的计算,得出样本公司的每个评估指标熵权如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样本各个指标所对应熵权最大的指标为长期资本负债率,其次是股利支付率,其余指标对应熵权都比较小。从指标类别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融资风险主要受到债权与股权相关融资因素影响,其次是新技术投入产出相关因素和企业资本运营相关因素,而影响程度最弱的是财税优惠政策。

资产风险评估第8篇

档案信息资产是与档案信息系统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档案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数据、人员、服务及组织形象等,是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总和。脆弱性是档案信息系统自身存在的技术和管理漏洞,可能被外部威胁利用,造成安全事故;威胁是外部存在的、可能导致档案信息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威胁、脆弱性及档案信息资产的相互影响造成档案信息系统面临安全风险,最后计算出风险值。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风险评估方法包括总体方法和具体方法。总体方法是从宏观的角度确定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大致方法,包括:风险评价标准确定方法;风险评估中资产、威胁和脆弱性的识别方法;风险评估辅助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评估管理方法等。事实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从手动评估到工具辅助评估的阶段,目前正在由技术评估到整体评估发展,由定性评估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由基于知识(或经验)的评估向基于模型(或标准)的评估方法发展。”。随着信息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不断发展,目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已发展到基于标准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借用工具辅助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应采用目前最先进方法,即采用依据合适风险评估标准、定性与定量结合、借助评估工具或软件来实现不仅进行档案信息安全技术评估,而且进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

1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确定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主要分为国际国外标准和国家标准。国际国外标准有:《ISO/IEC 13335 信息技术 IT安全管理指南》、《ISO/IEC 17799:2005信息安全管理实施指南》、《ISO/IEC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NIST SP 800-30信息技术系统的风险管理指南》系列标准等,这些标准在国外已得到广泛使用,而我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在吸取国外标准且根据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于2008年了“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该文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且规定采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属于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也应该采取OB/T 20984-2007标准。

2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性分析方法是目前广泛采用的方法,需要凭借评估者的知识、经验和直觉,为风险的各个要素定级。定性分析法操作相对容易,但也可能因为分析结果过于主观性,很难完全反映安全现实情况。定量分析则对构成风险的各个要素和潜在损失水平赋予数值或货币金额,最后得出系统安全风险的量化评估结果。

定量分析方法准确,但由于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整个信息系统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安全因素众多,而完全量化这些因素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完全量化评估是很难实现的。

定性与定量结合分析方法就是将风险要素的赋值和计算,根据需要分别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完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档案信息系统资产重要度、威胁分析和脆弱性分析可用定性方法,但给予赋值可采用定量方法。具体脆弱性测试软件可得出定量的数据,最后得出风险值,并判断哪些风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等。

3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借用辅助评估工具

目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辅助工具的出现,改变了以往一切工作都只能手工进行的状况,这些工作包括识别重要资产、威胁和弱点发现、安全需求分析、当前安全实践分析、基于资产的风险分析和评估等。其工作量巨大,容易出现疏漏,而且有些工作如系统软硬件漏洞检测等无法用手工完成,因此目前国内外均使用相应的评估辅助工具,如漏洞检测软件和风险评估辅助软件等。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也需借助相应的辅助工具,直接可用的是各种系统软硬件漏洞测试软件或我国依据《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开发的风险评估辅助软件,将来可开发专门的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辅助工具软件。

4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整体评估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不仅需进行安全技术评估,更重要的需进行安全管理等评估,我国已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作为一项安全制度,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全等级并采取该等级对应的基本安全措施,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因此评估风险时同样需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整体风险评估,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同样如此。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具体方法

根据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原理。从资产识别到风险计算,都需根据信息系统自身情况和风险评估要求选择合适的具体方法,包括:资产识别方法、威胁识别方法、脆弱性识别方法、现有措施识别法和风险计算方法等。

1 资产识别方法

档案信息资产识别是对信息资产的分类和判定其价值,因此资产识别方法包括资产分类方法和资产赋值方法。

(1)资产分类方法

在风险评估中资产分类没有严格的标准,但一般需满足:所有的资产都能找到相应的类;任何资产只能有唯一的类相对应。常用的资产分类方法有:按资产表现形式分类、按资产安全级别分类和按资产的功能分类等。

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中,对资产按其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即分为数据、软件、硬件、服务、人员及其他(主要指组织的无形资产)。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为:资产分类清晰、资产分类详细,其缺点为:资产分类与其安全属性无关、资产分类过细造成评估极其复杂,因为目前大部分风险评估

都以资产识别作为起点,一项资产面临多项威胁,—项威胁又与多项脆弱性有关,最后造成针对某一项资产的风险评估就十分复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这种分类方法比较适合于初次风险评估单位对所有信息资产进行摸底和统计。

风险评估中资产的价值不是以资产的经济价值来衡量,所以信息资产分类应与信息资产安全要求有关,即依据信息资产对安全要求的高低进行分类,这种方法同时也满足下一环节即信息资产重要度赋值需求。任何一个档案信息资产无论是硬件、软件还是其他,其均有安全属性,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中要求:“资产价值应依据资产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上的赋值等级,经过综合评定得出”。可选择每个资产在上述三个安全属性中最重要的安全属性等级作为其最后重要等级。但档案信息安全属性应该更多,除上述属性外还包括:真实性、不可否认性(抗抵赖)、可控性和可追溯性,所以可以根据档案信息的七个安全属性中最重要属性的等级作为该资产等级。

目前信息资产安全属性等级如保密性等级可分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因此信息资产按安全等级也可分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即如果此信息资产保密性等级为“中”,完整性等级为“中”,可用性等级为“低”,则取此信息资产安全等级最高的“中”级。

按信息资产安全级别分类法符合风险评估要求,因为体现了安全要求越高其资产价值越高的宗旨,在统计资产时也可按表现形式和安全等级结合的方法进行,如下表1所示。“类别”为按第一种分类方法中的类别,重要度为第二种方法中的五个等级。

但如果风险评估时按表1进行资产分类时,每个档案信息系统将具有很多资产,这样针对每一项资产进行评估的时间和精力对于评估方都难以接受。因此,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概念、方法和实践》一书中提出:“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面对系统的评估”,信息资产安全等级分类的起点可以认为是系统(或子系统),这样可以在资产统计时用资产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在资产安全等级分类时按系统或子系统进行大致分类,即同一个系统或子系统中的资产的安全等级相同,这样满足了组织进行风险评估时“用最少的时间找到主要风险”的思想。

(2)资产赋值方法

由于信息资产价值与安全等级有关,因此对资产赋值应与“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关,但这是定性的方法,结合定量方法为对应“5、4、3、2、1”五个值,同时将此值称为“资产等级重要度”。

2 威胁识别方法

(1)威胁分类方法

对档案信息系统的威胁可从表现形式、来源、动机、途径等多角度进行分类,而常用的为按来源和表现形式分类。按来源可分为: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又分为恶意和无意两种。基于表现形式可分为:物理环境影响、软硬件故障、无作为或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恶意代码、越权或滥用、网络攻击、物理攻击、泄密、篡改和抵赖等。由于威胁对信息系统的破坏性极大,所以应以分类详细为宗旨,按表现形式方法分类较为合适。

(2)威胁赋值方法

威胁赋值是以威胁出现的频率为依据的,评估者应根据经验或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判断,综合考虑三个方面:“以往安全事件中出现威胁频率及其频率统计,实践中检测到的威胁频率统计、近期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威胁预警”。。可以对威胁出现的频率进行等级化赋值,即为:“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值为:“5、4、3、2、1”。

3 脆弱性识别方法

脆弱性的识别可以以资产为核心,针对每一项需要保护的资产,识别可能被威胁利用的弱点,同时结合已有安全控制措施,对脆弱性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脆弱性识别时来自于信息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相关业务领域和软硬件方面的专业人员等,并对脆弱性识别途径主要有:问卷调查、工具检测、人工核查、文档查阅、渗透性测试等。

(1)脆弱性分类方法

脆弱性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信息资产本身脆弱性和安全控制措施不足带来的脆弱性。资产本身的脆弱性可以通过测试或漏洞扫描等途径得到,属于技术脆弱性。而安全控制措施不足的脆弱性包括技术脆弱性和管理脆弱性,管理脆弱性更容易被威胁所利用,最后造成安全事故。档案信息系统脆弱性分类最好按技术脆弱性和管理脆弱性进行。技术脆弱性涉及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等各个层面的安全问题,管理脆弱性又可分为技术管理脆弱性和组织管理脆弱性两方面。

(2)脆弱性赋值方法

根据脆弱性对资产的暴露程度(指被威胁利用后资产的损失程度),采用等级方式可对已经分类并识别的脆弱性进行赋值。如果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将对资产造成完全损害,则为最高等级,共分五级:“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值为:“5、4、3、2、1”。

脆弱性值(已有控制措施仍存在的脆弱性)也可称为暴露等级,将暴露等级“5、4、3、2、1”可转化为对应的暴露系数:100%、80%、60%、40%、20%,再将“脆弱性”与“资产重要度等级”联系,计算出如果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影响等级。

影响等级=暴露系数×资产等级重要度

4 已有控制措施识别方法

(1)识别方法

在识别脆弱性的同时应对已经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然后确定安全事件发生的容易度。容易度描述的是在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后威胁利用脆弱性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容易情况,也就是威胁的五个等级:“很高、高、中等、低、很低”,相应的取值为:“5、4、3、2、1”,“5”为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已有控制措施有关,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对系统的调查分析直接给在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赋值,赋值等级可分为0-5级,

“0”为控制措施基本有效,“5”为控制措施基本无效。

(2)安全事件可能性赋值

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发生可能性=发生容易度(即威胁赋值)+控制措施

5 风险计算方法

风险计算方法有很多种,但其必须与资产安全等级、面临威胁值、脆弱性值、暴露等级值、容易度值、已有控制措施值等有关,计算出风险评估原理图中的影响等级和发生可能性值。目前一般而言风险计算公式如下:

风险=影响等级×发生可能性

综上所述,可将信息资产、面临威胁、可利用脆弱性、暴露、容易度、控制措施、影响、可能性、风险值构成表2,最终计算出风险值。下表以某数字档案馆为例,其主要分为馆内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文件中心,评估资产以子系统作为分类和赋值为起点,并只以部分威胁、脆弱性列出并计算风险。

上表中暴露等级值体现了脆弱性,容易度体现了威胁,以表2第一行为例计算档案管理系统数据泄密的风险值,过程如下:

影响等级=暴露系数×资产等级重要度=(3/5)*5=3

可能性=容易度(威胁值)+控制措施值=3+3=6

风险=影响等级×可能性=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