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2 16:37:1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筑项目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大,企业经营也要考虑风险因素,尤其是招嘶方诘姆缦占嗫亍T銮科笠倒芾碚叩姆缦占嗫啬芰Γ提高风险管理手段,可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增加企业盈利,进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工程招投标的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总体而言,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存在招标、评标、定标三个环节。
1.1招标环节
包括:(1)私自指定施工队伍。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将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定施工队伍直接发包。(2)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先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标,选择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施工队伍围标、陪标。(3)将项目“化整为零”,使项目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把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或将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在较小的范围内招标公告。(4)招标机构存在问题。比如,部分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差,不规范,或评标办法不科学、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工程量清单不细致,材料设备标准界定不准确;另外,部分招标机构受招标人控制,在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制定评标方法、招标报名等方面,按招标人的意愿,为个别投标人量身设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2评标阶段
包括:(1)参与评标的委员们一般较为固定,由此存在弊端,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行为。比如,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工作失去客观性及公正性,导致评标工作质量低下。(2)有的业主在招标信息前,已经同招标机构有过私下接触,达成“互利协议”。招标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和办法时,往往会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或抬高标准,或降低条件,从而操纵评标的结果。(3)有些招标机构业务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围标和陪标行为,甚至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违规。(4)招标评标与后期施工管理脱节。有些施工单位缺乏诚信,恶意低价投标,中标后企图设计变更增加造价;或中标后转包,更换项目经理、管理班组等。
1.3定标阶段
包括:(1)当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时,在办理中标手续及签订合同中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2)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比如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压价,指定购买材料、设备等,强迫中标单位私下承诺,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其它“不平等条约”。(3)强迫中标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指定的施工队伍,或者将不够资质标准的“关系户”挂靠在中标施工企业,形成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
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策略
2.1完善招投标执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积极完善招投标相关执行制度,及时发现招投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跟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最终目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基本上是自己监督自己,缺乏统一的指导协调的部门,容易发生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边监管边完善,在问题未发生时提前介入。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依法行政。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招投标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相关制度的最终目的。因此执法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使得监管能力发挥到最大。
2.2风险自留措施
2.2.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当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风险的存在,或者没有处理项目风险的准备,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的和被动的。事实上,对于一个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项目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计划风险自留是一种常用的风险处理策略。但风险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价过程的失误,并及时实施决策,以避免被迫承担重大项目风险。
2.2.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并有意识的不断转移有关的潜在损失。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的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已经进行工程保险或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因此,风险自留对策的选择主要考虑它与工程保险对策的比较。
2.3风险控制措施
2.3.1风险回避。风险因素的存在是项目风险的必要条件,风险回避对策就是通过回避项目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风险回避对策具有以下特点:①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项目风险定义的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②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可能性。③回避一种项目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项目风险。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2.3.2风险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方法是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项目风险。与风险回避相同,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项目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论工程承包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但回避偏重于一种消极的放弃和中止。损失控制措施可根据其目的分为:①损失预防手段、安全计划等。②损失减少手段。又分为损失最小化方案、灾难计划和损失挽救方案、应急计划。损失预防手段旨在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则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结语
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在招标投标方面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要进行严格监管,以取得良好效果,促使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下去。建筑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防患于未然,促使建筑工程朝着安全、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建国.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J]. 现代经济信息. 2009(14).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谨旭.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06):33-34.
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是有光就有暗,相对的招投标工作中的腐败、“暗箱操作”等等现象也比
比皆是,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的探讨招投标工作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严格的管理、有效的控制。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招标人〔采购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则是投标人(供应商、承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采购合同,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招标”、“投标”的概念外“,开标”、“评标”和“中标”也是较为重要的概念。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拉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讲行综合分析和评比。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经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
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 建设工程招标类型
按招标范围不同,可将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和专项招标三大类。
3.1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招标
全过程招标是指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投产交付使用为止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全过程招标一般由业主选定总承包单位,再由其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无论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鉴于其专业特长、实施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分包方式实施。全过程招标由于对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条件较高,有能力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较少,大多以议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因此,承包价格要比业主分别对不同工作内容单独招标高。这种招标方式大多适用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宏观地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公司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避免由于业主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而对项目造成损失。
3.2 建设工程的单项招标
单项招标是指工程规模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单项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将分解的工作内容直接发包给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实施。如勘察设计招标、物资供应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3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
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例如,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洪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等。
4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分为个阶段:①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②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③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5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5.1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实施操作过程中,表面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实际上有些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要受到来自各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把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使招投标徒具形式。
5.2 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6 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1 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运行的市场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之下,妥善处理同行业主管部九和其他地区之间关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横管到边、纵管到位。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
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集体企业和公有制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工程,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发包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进行申报、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包的,所签承发包合同视为非法,一律无效,并对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档案 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的原件,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工程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水平,是城市建设部门整体管理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工程监管、审计、责任追究等诸多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人信息时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也在其影响下得到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作为城建档案重要内容,是开发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基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应该明确在城建档案中的定位。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在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大量电子文件的产生,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有着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海量的存储、便捷的检索、快速的传输、高度的开放、信息的共享等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缺陷,在其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亟待深入研究和解决。
1、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条件较好的地区与系统、规格较高的单位,具有技术、资金、人力等优势,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规格略低的单位,既无充足的资金,又缺乏从事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优秀技术人才,信息化建设困难重重,步履维艰。这种信息化建设的不平衡造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不平衡。出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仅处于内部档案业务管理过程,对于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档案管理还存在较大缺陷,更没有真正实现跨部门、跨机构、跨行业之间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资源运用。
2、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技术落后。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规范性、开发性、服务性、共享性较差,不能适应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要求。
3、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没有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资源库集群,不能实现通过高速网络及数据互操作技术,将数字资源库集群连接起来,没有建立档案信息的数据仓库与交换中心,难以实现数据共享集成服务。因此,不能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4、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信息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安全问题是计算机网络世界的难题,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的重大难题之一。主要来源于计算机病毒、计算机黑客、恶意破坏和摧毁系统的信息处理功能或破坏电子通讯装置、人为或偶然事故造成的威胁,使数字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显得十分“脆弱”。
二、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建立、完善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省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实践中,我国各省仍然执行的是不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同时影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的统一规范管理,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整体管理水平。
2、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由于各城市的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 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及信息化发展状况也不相同,因此不同规模的城市根据各自的实力,分步实施,逐步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以达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
3、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工作以及电子文件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标准的研究工作,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法规体系。面向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标准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快标准体系的形成和提高标准化程度。
4、加强网络安全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和高可靠性的数据安全系统。
5、建立完整的档案归档目录要求。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内容应该包括:报建手续(计划、土地、规划等)、业主委托书、邀请招标审批表、文件、招标工作报告(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登记表、开标记录表、招标工作方案、补充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评委抽取表、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的确认、关于确定中标人的函、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备案以及其它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存档的资料,在管理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有缺失,会给管理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因此,归档的招投标档案应当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真实的反应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6、规范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的程序和要求。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工程招标实行委托的,由招标机构负责招投标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招投标活动形成的案卷,建设单位自行招标一式二套,建设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套。实行委托招标的一式三套,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等阶段的招投标档案应当分别组卷。
7、严格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时限要求。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有其实效性,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按照要求,实行委托招标工程,或者经批准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工程,招标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材料报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时,应变“被动”为“主动”,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收集资料,及时登记,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立卷、分类、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开标之后半年。保管期满,经档案保管人员鉴定,保管单位领导批准,登记照册后销毁。
8、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招投标档案应当设专人保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证招投标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因此,必须注重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着重培养信息技术性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发挥人才作用。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Abstract: In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the bidding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of building projects trading, which plays a vital role in protecting the public interest, enhancing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e bidders. However, in the numerous practice of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re has lots of illegal operations in bidding practices, so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n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aper analyzes and explores the relevant issues of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the measures, hoping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hina.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probl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前言
不可否认的是,在建筑工程领域落实招投标制度以来,建筑工程建设违反规章制度、工程造价虚高、工程质量无法保障、建筑工程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得到了明显地遏制,这对于规范建筑工程领域的管理而言具有相当大的现实意义;同时,招投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也给我国的建筑工程领域提供了进行国际合作的契机和途径,借助于国际合作的机会,我国的建筑工程领域不仅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回报,更重要的是接触了先进的理念和制度,这非常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还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招标操作违规、建筑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阻碍我国建筑市场健康稳定的消极因素。《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已经从法律的角度来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落实,为规范当前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可以乐观地预见,伴随着逐渐深入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尤其是处于不断完善中的招投标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必然会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
2.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
国内外的工程招投标经验均显示,招投标制度不但是成熟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更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优方法。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着一些深层次问题急需解决,它们主要是:
第一,暗箱操作问题突出。实践显示,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基本上都存在着暗箱操作问题,但是招投标环节的暗箱操作问题表现得尤为典型。在推行招投标的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着体制招标、不愿意招标的现象,但是随着我国逐步完善并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招标发包工程方式、范围、程序尤其是责任之后,以上问题均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以及解决。虽然如此,但是更加隐性的当“托儿”陪标、跑门路以及走关系等问题始终难以进行有效地控制,导致建筑工程为招标先“内定”等暗箱操作问题时有发生。
第二,肢解分包工程,规避招标。目前,业主和政府管理部门已经成为了干扰公开招标率的两大重要因素。在实践中,某些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在立项审批手续没有完成之后便早早地定下了工程的交付使用时间,如果立项审批出现了问题或者延迟,业主往往采取“先斩后奏”的策略,即,等到建筑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后才去补办全部的招标手续。虽然政府为了尽可能低将工程项目纳入到管理当中而采用了“宽进”的措施,但是由于业主通常以未完成立项审批为借口拖延纳入管理的日期,拖延到最后成为了既定事实之后则任凭处罚,自恃处罚完毕之后也要补办相关手续。更有甚者,业主和相关部门往往采取各种措施来规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以便维护自身利益。这些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种:①对大工程进行肢解处理,化整为零;②工程项目当中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③将工程项目交给内部单位分配,而不采取公开招标;④对招标信息的进行限制;⑤对于严格要求必须要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则想尽方法进行邀请招标;⑥采用假合股、假合作、假合同等方式利用私营企业进行规划、报建等手续的办理工作,实现规避招标的目的。
第三,恶意低价竞标。竞争是当下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济活动的核心问题,以低价换取竞争力的现象在今天的市场经济当中并不少见。但是盲目地、恶意地低价竞争则是市场上主体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不正当竞争方法。如果市场上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和完善,则不平等竞争、过度竞争以及无序竞争的问题便很难避免,建筑市场同样也是如此。在实践中,某些施工单位为了争抢中标、占领建筑市场,常常会采用压低投标价格的策略,有时甚至对招标单位进行贿赂或者是给予“回扣”和“提成”,以来换取中标机会;或者是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各种手段破坏良好的竞争氛围。恶意低价竞标的方式表面降低了工程造价,但是因为扰乱了市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导致偷工减料、进度缓慢、推诿质量问题、领导携款潜逃等问题频发。
3.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实行阳光招投标,推行专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标制度,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由于投标者并不是工程的所有者,而且投资所用的资金和物都是国家财产,工程质量的好与坏,花钱多与少,和其没直接关系。一些投标者利用此给工程招标者种种好处,如回扣、现金等实直接买通,实行暗箱操作。要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就要指定专人终身负责工程的质量、造价等问题,一旦出现类似的问题,由负责人负责一切后果,问题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解决那些走捷径或内定的情况发生,保证其他投标者的利益和工程质量。
第二,完善建筑市场,鼓励公平竞争。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建筑市场的职能,建立有形的建筑市场,由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只要实力够强,就会中标。从而打破了行业和地方保护的壁垒,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第三,杜绝工程招投标中的相互压价行为。政府部门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从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改变现行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行政体制,积极稳妥地深化建筑企业重组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要引导建筑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完善市场体系,健全法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走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建设项目应进行招投标的范围及形式,有条件的应尽量采取公开招标,相应地建立工程交易市场,及时准确建设工程信息,破除地区、行业、信息的封锁,使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有机会平等地参与竞争。
4. 结束语
对于工程领域的工程承包发包而言,招投标时一种非常主要的形式,公开、透明的本质要求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地认同和应用。作为一种采购方式,招投标无疑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是目前进行市场经济调节的重要方式,它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体制“优胜劣汰”经济体制,实现市场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充分实现“充分竞争”与“公开、公平、公正”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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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没有构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广纳贤才、引入竞争机制,构建一支专业技能强大、理论基础扎实、科学水平高的专家评标队伍势在必行。
3.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
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市政等方面已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建立了基础性定额与工程量计量标准规则,基于以上的成功经验我们只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特征做合理的改进,则统一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模式建立指日可待。
3.2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3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3.4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3.5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
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当然,对于招投标人的信用管理也不可缺少,我们可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人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可信度,使招标工作环节有序、公正、健康、高效、经济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对策
一、前言
招标投标是一种因招标人的要约,引发投标者的承诺,经过招标人的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过程,是“法人”之间诺成有偿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优胜劣汰的招投标竞争机制已初步建立,并已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介服务各方的竞争意识、竞争能力、数量构成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带来深刻影响。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笔者结合多年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和思考,就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提出几点相关建议,以供同仁参考。
二、招标投标具有的基本特征
(1)平等性。招标投标的平等性,应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来分析,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等价交换。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招标方应为所有投标者提供同等条件,让他们展开公平竞争。
(2)竞争性。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间的竞争,他们以各自的实力、信誉、服务、报价等优势,战胜其他的投标者。此外,在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择优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
三、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研究
(1)政府应统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应以专业分工为依据,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可以多样化,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各级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私人投资等等,但是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开始就应进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直至竣工验收交验实行一条龙的专业化管理,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只是其中前期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应该从宏观方面着手,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体制,制定基本规则,监督社会实施。
(2)设立招标及机构协会。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授权成立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实行社会第三方的监督管理。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协会可以依据政府的指导意见拟定制度标准,进行机构资质认证,确定各级机构基本条件、专家管理制度、执业范围、业绩考核标准等,实行行业化的管理,脱离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联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招标机构和招标机构协会可以依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制定不同类型的招标程序,编制规范化的招投标文件模板,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降低招投标的成本。
(3)改进评标专家管理机制。每一个招标机构为其生存和发展,会规划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特色,同时会精心建立维护具有自身特色的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选择和培训是其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工作,应该引起业内的充分重视。在评标专家的基础性管理方面,评标专家的基本条件、考核标准和处罚制度可以由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由招标机构参照编制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操作。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水平考核可以纳入招标及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业务监审的范围,作为招标机构设立和年审的基本条件之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中,应提高评标专家的实际评审把关作用,改变目前主要请专家简单打分算账的低级评标方式。聘请评标专家进行评标的工作重点,应该是解决一些不易量化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另外,评标专家应有正常的入库和退出机制。评标专家入库首先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在经过几轮实际评标实践验证其实际能力合格之后,再由招标机构正式纳入其评标专家库。由于年龄老化、技术落伍、违反纪律以及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评标工作的入库专家,应及时清出专家库。
(4)完善“法律法规”的对策建议。我国正处在法制建设的转型期和过渡期,有些法规需要有一个制定、实施、完善、修订的过程。建议邀请招标在确定中标人时也同公开招标一致,从推荐的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中依序确定中标人。以避免一些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搞假招标或规避招标。第二,关于公开招标的范围界定问题。建议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只要“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两者居其一都应该进行公开招标,防止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第三,关于妥善处理好开展招投标活动与节约社会成本的关系问题。根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论工程规模大小与复杂程度,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而对于小型简单工程来说招标周期完全可以缩短,根据工程招投标的实践,建议对200万元以下的工程,这一时间一般控制在10至15日为宜。这样可以提高小型工程的投资效率, 降低工程建设的社会成本。
(5)“低价中标”的对策建议
1)合理确定标价。目前“低价中标”正处在推行和探索阶段。合理的标价因地区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条件而异。其内容应包括:适合该地区的自然条件、市场条件(工程承包市场、材料设备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状况);反映当地施工力量(含可能的外来力量)的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水平;符合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 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从而保证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期要求。合理的标价应高于成本价,以使承包商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既定施工任务,同时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使企业得以继续发展。建设单位也可以引入一定的激励机制,对于那些提前完工,较高质量完成项目的施工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双方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努力。
2)建立诚信体系。“信誉”这一项受到了学者和应用者的高度重视,把投标人的诚信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从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两方面入手,建立诚信体系。但是对这方面我们的经验很少。要将施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固定资产的情况作为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加以考核;将施工企业依法履行合同,依法纳税, 良好的银行信用,建设优良工程,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和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作为其资质信誉加以考核。要设定科学有效的评判尺度,严格资格预审制度,防止资格预审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施工企业通过创建精品工程,树立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形象,发挥企业地域优势,强化投标力度,有利于在同流域承建多个工程项目。这使施工企业能够形成首尾呼应、相互支持、互为依托的发展格局,以规模效益消减“低价中标”带来的不利因素。
四、结论
综上所述,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改革建设管理体制,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惯例。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形成了公开、公平、公评的竞争机制,既为建筑企业平等竞争搭建了平台,也为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商,提高投资效益,节约社会成本,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上程质量等创造了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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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风险类别;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主要的风险类别
(一)设计技术风险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的关键基础,没有完善的设计,无从谈及招标及合同。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索赔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工程招标之前应尽量完善设计工作。只有避免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招标,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设计方案是否确定应做为是否开展招标工作的先决条件。
(二)施工技术风险
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应研究施工方案,因为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三)工程合同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起草合同文件时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自然环境风险
自然及环境风险包括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等是不可抗拒自然力,另外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界定,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自然及环境影响对工程的影响。对不可抗力如何界定是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控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风险主要来源于外界、技术、合同等方面,这些风险的存在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等并列形成独立的组成部分,只能依赖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预测,确保在投标阶段,对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对此,可以通过详细分析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活动的安排和各项要求,并切实了解投标风险,对企业目标、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形势等进行综合分析,以此确定投标及其策略。还可以进行图纸会审,复核工程量,以此了解具体工程范围、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与此同时,开展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劳动力,并全面做好材料和构件的供应采购计划。就合同文本分析和风险回避,所谓风险回避主要就是组织风险,最常见的就是拒绝承担风险。在投标方交出投标书,并上交投标保证金之后,发现工程地质在目前的外界环境下,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投标报价可能难以覆盖所有开支,在包揽工程之后,超出的工程款,很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这时,投标人将会拒绝承担风险,从而放弃继续投标。这样一来,虽然投标的保证金会被扣,但是与在包揽工程之后所要承担的损失相比,保证金的损失是最小的。合同文本的基本要求就是内容必须完整、定义清楚、平等互利。对合法性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发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工程项目与招投标条件的符合程度,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与法律要求的相符性。同时,还要对承包合同的完整性进行分析,即相关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平衡性,合同必须全面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双方责任和权益,确保其平衡性。
(二)损失控制
在招投标阶段,加强损失控制的关键在于预防损失,也就是采取多元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在合同中,对承包商的相应条款进行适当约束,并在合同中明确赋予承包商索赔的权利,以此有效防止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最终造成损失。
(三)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就是分隔风险单位,避免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在招投标阶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在设备采购和材料储存方面,完全可以采取风险分离法。在采购时,采用多种货币支付,能够大大降低汇率风险。
(四)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承担风险的基数,这样一来,单位主体风险就会随之减少。联合体投标,或者承包商采用薄利多建的方式。
(五)风险转移
在投标方不能采用以上方式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时,可以切实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方法。风险转移实际上是以不同主体承担风险能力不同为基础,才得以实现的。也就是将自身的纯粹风险,转移给其他人,而其他人可以将其转化成投机风险,以此实现互利。招标人可以通过招标文件,签订合同,转移风险给投标人,而投标人也就是承包商,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由于自身或他人过失,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不可抗力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此实现风险转移。建设工程招投标风险还可以通过担保,或者企业内部建立保险机制等方式加以应对。
(六)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属于最基本、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就招标人而言,担保需要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得以设置实施。在招投标阶段实行投标担保,在工程实施阶段实行预付款担保,在合同执行阶段实行履约担保,在工程保修期实行保修担保。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可以通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实施担保,具体的方式可以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的,一旦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必须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给未中标人。除了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中标人明确拒绝和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招标人可以不予归还保证金,而实行合理的低价中标,可以根据相关标准与第二标投标报价的差异进行合理赔偿。除了不可抗力因素以外,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招标人则应该按照投标保证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担保。
所谓预付款担保,实际上就是为了确保承包人在经营状况不良、私自挪用、转移预付款等情况下,不能遵循合同规定完成任务,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预付款担保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开始,到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期间是有效的,担保额可以根据预付款扣回情况,适当减少。
(七)工程保险
就目前情况,虽然已经开设了建设工程所有险和安装工程所有险,但是真正投标的工程实际上并不多,参加工程保险,虽然可以确保建设工程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后,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赔偿,确保建设工程得以顺利稳定进行,从而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但是,工程保险具有其自身的不足,即机会成本增加;工程保险合同内容比较复杂,保险费缺乏统一费率,需要切实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保险范围等等进行充分考虑。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从而给招投标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必须制定有效的、可行的风险管理措施,构建完善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以此加强招投标的风险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推动施工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霍丽华.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J].民营科技,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