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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特点赏析八篇

时间:2023-08-01 17:07:42

银行业特点

银行业特点第1篇

[关键词]区块;发展对策;swot分析

一、引言

随着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银行间的竞争逐步加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大举登陆,国内银行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在新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日渐活跃,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各商业银行纷纷结合自身优势,革新和提升营销理念,重塑公众形象,营销层次迅速提升,国内银行业开始迈入了营销时代。目前,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是银行业务营销的核心部分。但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公司银行业务过程中具有明显的“维大”倾向,一味地追求大客户、大项目,而不重视全方位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为了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影响,推动核心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国有商业银行很有必要考虑制定全方位的业务发展对策,并根据区域市场发展特点进行优劣势定位分析。

二、银行核心业务发展分析

1、存款业务

资金存量是金融单位实力大小的标志,是竞争中取胜的筹码。根据不同的市场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努力稳定总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落实激励办法,完善服务功能,促使各项存款快速增长。

第一,增强核算意识,牢固树立向低成本存款要效益的经营思想。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存款总量的增长,不断壮大资金实力,为扩大资金运用,增加利息收入夯实基础;一手抓存款结构的调整,提高单位存款和活期存款的比重,降低付息水平,扩大存贷利差。在实际工作中,各支(分)行要不断争取新的开户单位,坚决保证单位日常的现金供应,并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尽可能满足客户需要。同时要教育临柜人员注意服务语言,不能一味追求存款稳固率,而违背客户意愿。另外,分行也应该增加低成本存款在目标责任制中的得分占比,以此调动组织低成本存款的积极性。

第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工作。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支行网点存款的优势,可以学习同业的先进经验,尝试推行网点储蓄承包责任制。支(分)行储蓄网点承包要按照完善机制、全面铺开、严格考核的要求继续推行。计划财务部门要对制定承包合同,明确责任,核定目标计划,实行竞聘承包,确定责任人。同时,要强化考评,在全面实行日平均余额和月均净增额双线考核的同时,承包网点营业人员的基本工资(60%+40%工资)按月全部上报分行,由分行根据月度、季度、全年储蓄实绩进行重新分配,有效解决权、责、利脱节的问题。各支(分)行也要加强对营业柜台存款工作的任务分配及考核管理工作,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坚决杜绝“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把竞争机制全面引入资金组织工作。

第三,强化对贷差支(分)行存款管理工作。贷差支(分)行普遍反映出存款徘徊不前,加上前段时间资本市场火爆,资金转移效应,导致存贷占比大幅增加,只能依靠同业市场拆借,增加了资金成本。对此,分行应在通盘考虑的基础上,对贷差支(分)行设立拆借资金“警戒线”。贷差支(分)行一定要把组织资金提高到防范风险的高度来认识,要摒弃坐、等、靠、要的观念,克服畏难、怯战情绪,发动全员,人人参战,搞预约,谋大宗,力求存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做好公关工作,积极拓宽业务领域。依靠微机联网、通存通兑的优势,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深入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搞好攻关工作,发展黄金客户,努力增加各类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同时要增加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教育储蓄等存款业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培育新的存款增长点。

2、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创造利润的重要资产,利息收入是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非常重视巩固贷款资产市场份额。

第一,建立良好的客户经理团队,实施团队营销战略。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盈利水平不断提高,客户经理团队的建设和培训功不可没,例如“鹰计划”培训就是中国建设银行成功的案例之一。

第二,紧跟区域发展特点,切实把握重大项目;积极参与核心项目建设,体现大行竞争实力。现在正值我国经济复兴之时,各大行应密切跟踪全国及地域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参与国家及地方基础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渠道,尤其在自身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力争向直接融资等新业务上进一步拓展。

第三,建立科学的激励考评制度,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全方位推进业务发展。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的收入总额在满足生存和生理基本需要以外的部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这个人的尊严,体现了劳动力的价值高低。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考评制度能够稳定员工队伍,增加向心力,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实现客户价值。

第四,在银行流动性趋紧的宏观调控下,建行应注重结构调整,将有限贷款资源重点投向基础设施、老城区改造和滨海新区规划项目,支持区域实现战略大跨越。

3、中间业务

近来,cpi指数持续高水平,通胀预期明显,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至15.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央行同时也加强了对各商业银行信贷限额控制。随着资银行的深入和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商业银行不能仅依靠传统的存贷业务获取高额的利差收入,这时就需要未雨绸缪,加强中间业务的开展,早日向零售银行转型,避免全面市场竞争带来的阵痛。鉴于各大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中间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结构和提高经营效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适应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起着关键作用,特提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策略。

第一,建立业务管理机构,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鉴于当前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银行有必要按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建立独立的专门中间业务管理组织机构,打破以存贷为中心,以产品来设置职能部门的旧框架。按照品种、风险程度高低、金额大小、操作程度难易等标准来界定相应权限,确定分、支行经营种类与额度。新产品的开发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行审批,经批准后,正式组织项目开发;在开发过程中,经办行应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上级行汇报;开发完毕后,要组织对产品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正式投放市场。实现中间业务产品开发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开发的金融产品真正满足客户需求,实现预期效益目标。建立科学的、完整的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有助于对中间业务拓展状况的把握,有助于增强动力和压力,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把中间业务的发展切实纳入各级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评领导者业绩、各级行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按照不同区块、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开展中间业务。银行系统在选择目标市场策略时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地位把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会和挑战与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考虑,细分客户市场,统揽全局,制定长远规划,组织专门人才对中间业务进行战略研究,充分利用市场营销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预测,发挥本行的优势与特点,瞄准市场热点。对发展较快的城区在发展传统中间业务的基础上,应重点引进和开发多种高层次的中间业务,开展全方位的高起点、高科技、高收益的中间业务,以城区的客户为中心,开展远期结售汇、发行,承销、担保等各类衍生交易,以高科技服务取胜于同业;对发展中城区,有选择地开展中间业务,研究开发中间业务的中级产品,如旅游,房产,路、桥、高速公路收费,自动转账交易等品种,使中间业务操作向方便化、设备适用化方向发展;对落后城区,以传统中间业务的拓展为主,先开展代收代付、理财等初级中间业务品种,逐步创造适宜中间业务开展的环境,提高公众和企业的金融意识。

第三,突出发展重点中间业务品种,加强新产品开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已有260多种,对这么多品种,建行没必要也不可能投入均等的资源,而应有选择地发展一些重点业务品种:业务的重点应放在进一步完善现在的各种业务上,并根据客户需要不断发展新的业务品种,扩大范围,同时应运用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进一步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结算业务应重点提高结算效率,加快电子化建设,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全行统一资金调拨和清算网络及社会电子金融服务网络,降低结算成本;信用卡业务应加快改善用卡环境,解决信用卡使用效率低、特约商户少等问题,使持卡人真正感受到信用卡便利迅速的特点,并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型卡种,拓展信用卡功能。

三、基于区块特点之优劣势定位分析: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例

考虑到传统的总额分析或各支(分)行结构分析,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而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呈现鲜明的区块特点。立足此点,在搜集存款总额、贷款总额及中间业务核心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将核心业务数据按照区块进行加总,以体现整体金融发展与该区经济发展的线性关系,规避各区县发展态势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不平衡因素。各区县划分表格如下所示。通过对银行核心业务存、贷款及中间业务收入历年度数据和现时数据进行汇总,可以得到如下排名情况。

银行业特点第2篇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某些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存在一定的问题,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没有一个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划分基础上的市场目标、客户目标和产品目标。其市场定位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一些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等大型银行抢夺大客户,与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存在一定的雷同性等。鉴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市场定位问题,我们需对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科学、准确的市场定位。准确科学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也为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健、集约经营提供了前提。只有进行了科学准确的市场定位,才会实现城市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城市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自己市场的准确定位有利于优化我国整个金融的资源配置。

(二)本文的视角

本文在金融共生理论和市场定位理论的基础上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进行科学的定位,并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策略建议。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分析

(一)基础理论

1.金融共生理论

金融共生包括金融共生单元、金融共生模式和金融共生环境三要素。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是形成共生体系的基本物质条件。金融共生单元为金融机构和厂商。金融共生模式是指金融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相互结合的形式,它既反映金融共生单元之间的物质交流关系,也反映共生单元之间的能量互换关系。金融共生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共生单元性质的变化及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2.市场定位理论

市场定位70年代由美国学者阿尔赖斯提出的一个重要营销学概念,即企业根据目标市场上同类产品竞争状况,针对顾客对该类产品某些特征或属性的重视程度,为本企业产品塑造强有力的、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并将其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求得顾客认同。市场定位的实质是使本企业与其他企业严格区分开,使顾客明显感觉和认识到这种差别,从而在顾客心目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市场定位理论通常是用“C—A—P”模型加以阐述。它描述了银行所具有的潜在市场定位及市场定位战略,并揭示了市场定位及市场定位战略的三维要素。构成定位决策系统的三维要素分别是客户、竞争地和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科学市场定位

从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可以看出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原因,即存在金融供给的缺口。从金融共生理论和市场定位理论出发,本文认为城市商业银行的科学市场定位应该为:

(1)客户定位———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

对于金融共生单元中有融资需求的大企业来说,其所需的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这与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能力不符,出于安全性流动性的考虑,城市商业银行不宜贷放资金给大企业。因此大企业与城市商业银行的共生度低。而中小企业不仅在资金需求规模和期限上符合城市商业银行的能力及发展现状,而且中小企业与城市商业银行的信息丰度较大企业更容易接近,少了一些道德风险。另外,由于产业集群中企业的发展受国家或当地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发展方向与政府的产业导向往往一致,因此这些中小企业之间会自发形成一种约束机制,这种约束使得中小企业在信贷违约与企业声誉的选择中更倾向于后者而且由于这类企业的信贷风险主要源于产业风险,产业风险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从而大大降低了城市商业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应为集群下的中小企业。

(2)区域定位———本土化、城市化、市民化

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为城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金融支持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城市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又会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其共生度高。由于市民零散需求的特点,只有城市商业银行能够较好的满足。而且城市商业银行与市民间有较好的信息传输,减少了贷款风险。因此,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不宜走规模扩张的发展道路,而应坚持本土化、城市化、社区化的区域定位方向,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做贴近市民的基层银行,在差异化的市场定位中寻求自身的发展空间。

(3)产品定位———符合中小企业及市民的要求

在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定位方面应致力于创新开发符合中小企业及市民要求的金融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应与客户群相匹配,专门为他们量身定做,这样才更容易形成自己的品牌,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科学市场定位下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策略建议

(一)城市商业银行本身的内部环境

建设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要注意加快完善自身水平。

1.城市商业银行市场科学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要为广大市民以及城市的中小集群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有助于推动各银行机构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要坚持务实的经营理念并始终坚持适度发展的原则,要建立“质”重于“量”的观念,不盲目追求自身发展的速度。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单个客户贷款不要追求数额巨大,要注意风险的防范。作为城市商业银行还没有充分的经验,所以在经营管理中要注意审慎经营。城市商业银行是个独立的法人机构,要注重完善公司结构,落实“三会一制”制度,充分发挥决策、执行、监督、经营等环节的职能,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既分工合作又制衡约束的运行体系,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针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问题,首先要在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括信贷风险审批流程的严格的规章制度,这样可以避免信贷人员主观因素而造成的信贷风险;加强对员工培训,建立风险问责制,增强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完善内薄弱环节;为了避免内部人员的,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借鉴公司治理的成功模式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以充分监督内部人员并规范其行为。

3.创新贷款模式和金融产品

为实现城市商业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应努力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产品,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在实际的信贷发放中探讨更为灵活的担保方法,并探索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另外,城市商业银行要大力开展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卡、政府债券承销和保险、收付款项等其他中间业务,同时要充分融入当地的经济,根据当地经济特点,创新建立融资产品。对城市及周边县城的金融需求主体进行市场细分,根据各自的特点为其提供相对应的金融产品和对不同主体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尽量满足各主体的金融需求。

(二)外部环境的优化

1.政府政策支持

目前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支持,政府相关配套政策和优惠措施还不完善。我国应该在财税政策上加大对城市商业银行必要的支持。

2.监管当局的扶助

人民银行应落实并加大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再贷款的扶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标准;适时开放城市商业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增强其资金实力;降低结算准入门槛,积极研究办法,帮助城市商业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尽快帮助城市商业银行解决大小额支付系统的问题;放松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利率管制,允许城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市民及中小企业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信心。当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银监会应该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对经营得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赋予其跨区域经营的资格,这样将有利于分散同质地区的系统风险,提高银行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形成城市商业银行的规模效应;支持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管理架构;银监会应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提升自身影响力。

银行业特点第3篇

一、美国商业银行会计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会计管理集权化程度较高,会计机构布局侧重于总行

会计管理涉及商业银行前中后台的业务运行,会计管理的模式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密切相关。

,美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大都采取“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经营模式,大量业务、特别是高端的投行咨询业务、资金托管业务、大型集团服务等均集中于总行的各相关部门完成。商业银行的分行虽然很多,但主要是营销中心企业和个人客户,职能相对单一。这种经营模式的形成主要是出于提高效率、控制风险、降低成本的需要。在各个分行,其职能重合率较高,如按“块块管理”的业务运行模式来进行操作,一方面分散了全行有限的专业力量,另一方面,加大了全行的成本支出。而按产品线、业务线由总行各个部门来进行“条条式管理”,可以节约成本,也更有效率。这种经营模式决定了美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具有集权化程度高,机构布局侧重于总行的特点。

以美国最悠久的纽约银行为例,其各个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总行及总行直属机构。只有中小企业业务、个人业务由总行和分行共同完成。与之相应,纽约银行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高度集权,布局侧重于总行。该行在总行设有庞大的财务会计部,其下又划分了多个二级部。

纽约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完成了全行主要的会计管理工作,而在各国内分行与海外分行,由于其主要任务是营销客户和确保本分行的经营合法且与总行的经营目标一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产生与管理主要通过机自动完成,只有很少的专职会计管理人员。

(二)会计业务的处理集约化程度高,主要业务均通过后台处理中心完成

后台处理中心的设置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表现,它可以充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强化风险控制。近20年来,信息技术在美国的商业银行得到了大规模的,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超大型计算机和商业智能等技术来处理跨空间、跨部门、跨产品的数据集成,这使高度集中的后台业务处理中心的建立成为一种潮流。在美国的主要商业银行,总行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和,将全球范围内所有客户资料信息、单据审查、账务处理等后台工作集中完成,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的集中处理。分行不再分散进行电脑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分行的前台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营销客户,而不是业务处理。总行不仅将全行的业务处理集中完成,还可以通过将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选择建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地区,在提高业务运作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运作成本。

仍以纽约银行为例。该行将各个业务领域的所有操作性的职能分离出来,通过设置专门的后台业务操作中心,实现一般业务操作和处置的集约化管理。该中心于1988年由纽约市的纽约分行总部,搬迁到远离纽约市的一个小城Utica,此中心由此就称作“Utica Operations Center”(优特卡业务操作中心)。Utica在安全和环境方面都要优于纽约市区,而且人力成本较低,仅此在成本费用方面就为纽约银行节约大笔开支。

(三)高度发达、细致全面的内部管理会计体系

美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凡是竞争力强、利润高的银行都有自己的核心业务和领域。按照美国国会1999年通过的《服务现代化法案》,美国的商业银行几乎可以从事任何金融性服务,但几年下来,最快的商业银行并不是在所有的领域全面出击的所谓“全能型”银行,而是那些根据自身的特点,不断强化自己的核心业务和核心产品的银行。

与核心产品与业务战略相对应,美国商业银行在资源安排、机构设置、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均紧紧围绕自己的核心业务和核心产品进行布局。这就需要有一套强有力的、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业绩评价,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并提高银行成本控制的能力的管理会计体系。

银行业特点第4篇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其实就是银行融资方式的一种,并且,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该种融资方式还能够对银行资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进一步提升银行资产的管理工作效率。信贷资产证券化,最早诞生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并且一经诞生便进入了迅猛发展阶段。

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发现,无论是从宏观方面,还是从微观方面考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都能够更好的促进金融业和银行自身的快速发展。宏观方面,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实现对金融行业的资产进行优化配置,进而提高金融行业中资产的利用效率和周转率,这对推动金融行业发展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微观方面,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对银行自身的资金管理体系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银行自身资产的管理工作效率,并且,应用该方式对资产进行管理,还能够对资产管理中的风险进行有效预控,降低风险影响,减少风险损失[1]。经过国际应用经验证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确能够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应用和发展时间尚短,应用体系不成熟,应用技术水平也不高,但即使如此,在应用该方式之后,也给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推动力。从发展历程上来看,我国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式应用于2005年,并于2007年开始大范围试点应用,但是在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之后,其陷入了停滞阶段,直到2012年,才从真正意义上进入了复苏阶段,并在酝酿一段时间之后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到今天,其应用水平虽然没有赶上西方发达国家,但也很好的解决了我国金融行业高速发展,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出现缺陷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有力贡献。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所具有的特点

(一)对传统银行型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管理结构,其不仅涉及到银行资产管理,还涉及到证券信托、投资方和借贷方等多个相关结构的资产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工作难度。尤其是在实现经济全球化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银行自身的企业形象和进一步提升银行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在资产管理工作中,银行多注重对投资方和借贷方等非银行本身资产进行管理,进而导致在银行自身的资产管理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而实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所具有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不破坏商业银行现有资产结构的基础上,对传统型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和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完善[2]。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将银行资产体系中本来流动性比较低的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大幅度提升。同时,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还能够实现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融资,进而解决当前商业银行基本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银行的资产负债率,为促进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的打下牢固基础。

(二)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金融体系的效率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之后就显而易见的特点,就是金融市场的金融体系结构开始发展转变,快速从银行主导发展和市场主导发展阶段进入了证券化主导发展阶段。在传统金融市场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的融资要通过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间接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其稳定性很难得到保障,作为融资主体的银行业无法对融资过程进行有效调控。而信贷资产证券化,则从根本上对这种间接融资方式进行了改变,并且以市场中介取代了机构中介,实现了直接以银行为主体进行直接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不仅直接、稳定,并且商业银行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进而达到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推动商业银行自身快速发展的目的。从上述特点中不难看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金融体系的效率。

(三)更好的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不仅国际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证明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更好的推动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就连我国应用尚未成熟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有效提升。通过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打破我国传统型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和风险预控效率。并且,其还能够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由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这对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跨国经营具有较为重要影响[3]。因此,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我国商业银行就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开辟海外市场,通过证券引资来促使我国商业银行走出国门,更好的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银行业特点第5篇

中国银行业三十年的改革,是一条沿着市场化路线不断探索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的道路。随着逐步践行加入wto的承诺,中国银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要想使中国立足于世界经济金融不败之林,就必须继续深化中国银行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尽快解决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迅速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这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取长补短,更需要反思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从而为充分发挥银行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初始起点及改革的酝酿:二元银行制度取代“大一统”银行体制(1978--1984年)

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对原有的“大一统”银行体制的扬弃。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对传统银行制度的问题和改革的方向进行了精辟的阐述,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在此认识的推动下,重新审视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强调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可以广泛积聚社会闲散资金,并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需要分配这些资金。

在对传统银行制度认识突破的同时,银行业单一狭隘的业务制度开始扩展。首先是扩大银行信用活动范围,逐步突破传统体制下银行信贷资金被严格地限定在企业流动资金分配领域的束缚;其次是改革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体制,银行经营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然后,1979年以后中国的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等信用形式逐步恢复和发展,开办各种新的业务品种,丰富了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了银行业务的多样化。

在中国银行业务悄然突破和扩展的同时,传统的金融体系也开始改革和重建,改革的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的要求,借鉴国际做法,破除原有的单一银行体系,建立“二元银行制度”。这是中国金融理论和实践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羁绊的关键一步,标志寡占型金融组织体系开始发育,竞争因素开始被引入,从理论和实践上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提供了新的平台,并由此走上市场化的发展轨道。因此,二元制银行制度的建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元银行制度”的建立较原有的“大一统”银行体制是银行组织结构的创新。但运行机制基本上是旧机制起支配作用。从中央银行制度来讲,首先,中央银行体系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这种设置模式为地方政府干预银行工作提供了方便。其次,央行与财政部的职能模糊不清,央行实际上是财政部的直接融资来源,影响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最后,中国人民银行既是管制主体,也是银行服务的经营主体,不具备运用市场化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地位。从专业银行制度来讲,首先,恢复四大专业银行基本上是在国家政策分工所限定的地域和行业范围内发挥自己的功能,使得银行体系的市场竞争结构仍旧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其次,国有专业银行担负着大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专业银行内部难以形成经营的风险意识,中央银行难以通过市场对之进行宏观调控;再次,专业银行接管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后,在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下,网点铺设过快,成本激增;最后,专业银行继承了中国人民银行纵向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不是按照经济、集约、效率的原则进行组织架构安排的,保持极强的行政耦合性。随着宏观经济体制和运行模式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专业银行的纵向组织模式已显出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低效率。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金融体制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

二、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启动:机制转换(1985--1988年)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在价格改革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在此基础上,中国银行体系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职能,逐渐加大市场和间接调控手段,理顺金融系统各方面的关系;二是专业银行开始探索企业化经营,灵活运用银行的各种经济手段,搞活金融。

在转型经济进展到一定程度、市场力量逐渐增强之后,宏观调控成为政府管理经济的一个必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形成的主要机构,开始关注自己作为宏观调控主体存在的形式的和机制问题。这时关于中央银行存在形式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进展。一是认为中国急需制定一项银行法,明确规

定银行的权力和职能,并赋予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1986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依法履行对其他银行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二是认识到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包括两方面:控制和交易。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成功运作的经验来看,中央银行和独立的市场利益主体之间应是交易关系的存在。在当时认识到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之间应是经济关系,应是交易关系,其意义是深远的。

在金融组织体系改革推进的同时,逐渐重视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金融控制。1 985年以后注重采用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经济手段调节宏观金融。控制对象为现金和贷款规模,实行“实贷实存”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这是金融体制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标志着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由直接向间接的转变。然而,限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达程度和思想认识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在职能确定、货币政策目标上还不是很明确,在宏观金融调控方式上还不能完全消除“大一统”银行体制所留下的痕迹。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转换银行经营机制,推行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创造了条件。1986年,专业银行开始在广州等部分城市的基层行进行企业化改革试点。同年12月,邓小平指出:“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专业银行企业化试点改革的力度加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专业银行业务领域和地域限制逐渐取消。银行企业化改革是对传统体制下银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有力冲击。无论从银行经营思想、经营作风、经营方式、经营水平还是市场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为此后确定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换的改革目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引入竞争机制是银行市场化的重要步骤。这一时期银行间的市场竞争势头开始出现。1985年,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之间业务适当交叉。逐步建立了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中国银行业过于单一的银行生态注入了鲜活的力量。初步形成与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竞争的局面。同时,允许外国银行机构的进入,一些外国银行被允许在中国的专有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迅猛发展,对于推进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变革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现代银行体系和运行机制的雏形正在形成。

这一时期银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探索认识到了通过信贷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适度分离,向市场化的运行机制趋近,但没有对国家所有产权这一必要条件有所论及。在建立竞争体制下的激励机制的同时,却没有在银行内部建立约束机制。银行没有建立一套适应市场体制的内部制度,所以银行无法在企业化改革的路上走得很远。  三、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矛盾的集结:行政干预与市场化的摩擦(1989—1993年)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央财政逐渐弱化。政府要保证“体制内产出”一定程度的增长以维持社会的稳定,银行被要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银行从简单的收集存款变成经济的补贴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没有严格按照银行功能自发扩展的规律行事。

中央银行体制确立以后逐渐重视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节。但是许多间接调控手段缺乏良好的运作环境。国务院1986年《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央银行的功能为“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中央银行还不能真正发挥央行应有的作用。它必须对经济结构调整发放贷款。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难以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成为地方与中央之间的“信贷倒逼”机制中的实施者。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银行尝试建立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金融宏观调控模式没有获得实质性进展。当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更频繁地采用直接控制贷款总规模的方式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并在金融调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就形成了直接的控制手段和间接调控手段同时并存的局面,即以直接控制为主、间接调控为辅的双向调控体系。

“二元银行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它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完善和银行功能的转变。但四大专业银行统揽全国政策性业务的“专业”特性,其运作模式和经营行为带着浓厚的行政属性。由于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主要通过靠行政手段控制专业银行的经营来实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专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利润目标,而是基于服务行政管理的需要,专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无明显改善。

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进程实质上反映着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两重性。一方面,国有银行比重大及政策性作用强;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必然会对银行业产生市场化的要求。这两方面的力量同时对银行制度的演变产生着作用。但是,中国银行制度的调整更多是属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从而表现银行制度经量变很难进入质变的状态。因此,从形式上看,银行制度改革措施较

多,但实际上难以提高银行的效能。

四、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调整:初步建立商业银行体系(1994—1997年)

直到1993年底以前,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内容基本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束缚。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资金融通仍然没有打破计划经济模式,信贷资金供给制有所强化;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专业银行政企不分,银行还不是真正的银行;三是金融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市场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和发挥作用。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办成“两个真正”的金融实体,即把中央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金融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基本框架。

为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政府运用立法手段加以确认。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第一次禁止政府从中央银行借款。1995年公布《中央银行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央银行不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预。从1994年起,改变人民银行分支行行政、人事的总行、地方政府“双头管理”为人民银行总行单一管理制度。同时,中央银行进一步明确了其两大职能,即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稳定货币,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国银行制度市场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除了对中国人民银行的重新定位外,还包括货币政策的调整两个方面。一是货币政策目标的调整。从“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双重目标转变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来促进经济增长”。根据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变化,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也有了重大改变,即由过去控制贷款规模和现金发行量转变为以基础货币作为近期操作目标。199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体系和制度得以逐步完善。二是间接货币政策工具的积极运用。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逐步由过去的以贷款规模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为主。中央银行宣布从1998年起取消信贷规模管理、主要依靠再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贷款利率、窗口指导等间接调控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标志着中国金融调控方式实现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

为减少专业银行转化的障碍,国家在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分离专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国家颁布了《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加强对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管;剥离政策性业务和不良贷款,取消贷款规模控制,实行资产负责比例管理。各行从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入手,实行法人授权制度,改革计划管理方式,从传统的、单一的信贷计划管理转向以资金、利润、成本为主的综合经营计划管理,着手建立贷款风险管理体制,扩大抵押和担保贷款,减少信用贷款,实行行员制等。国有银行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向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初步形成。

这一时期,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仍然存在发展主要靠国家信用、高度的行业垄断、管理体制比照国家机关,实行官本位等问题,其结果是造成了专业银行经营效益不佳、资本金严重 不足、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稳定的最大威胁。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化解风险,进行彻底的商业化改革。  五、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现代银行制度(1998—2003年)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银行业面临全面开放的形势下,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1997年11月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2002年初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必须把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同时,进一步改善金融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中国银行业进入了按照市场发展的规律进行制度创新的全新阶段。

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一步进行了重大改革,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为此,首先强化中央银行组织制度的独立性的,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了31个省级分行,并根据地域经济相关性和金融监管的需要,成立了九大分行和两个营业管理部。新的管理体制改变了按行政区划分设置分支机构的状况,有效地遏制了地方政府通过人民银行的各省分行来左右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行为,加强了货币政策执行的独立性。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

管体制的正式形成。在金融监管上逐步走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路子。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跨行政区域垂直管理的金融体制已经运行,为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打下了重要基础。

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改变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资金管理体制,唯此才有包括宏观调控手段和金融市场培育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市场化。从1998年1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摒弃了已运用近五十年的直接调控手段,灵活运用利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调控目标。并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加强对再贷款的管理,制定和完善信贷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贷款投向,迈出了走向间接调控的十分关键的一步。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人民币存款利率实行下浮制度,实现了“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既定目标。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转换已基本到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金融调控体系基本确立,新的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

建立中国的现代银行制度,核心是要把国有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多年以来,中国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表层“修补”多于深层变革。这种不触及所有制本身的改革,使国有银行发生了显著但不深刻的变化。国有商业银行在既定产权制度框架下的边际改革效率,已经在向零迅速趋近。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通过企业制度创新变革体制才能提高边际改革效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方向的必然选择。

从1998年起,从制度上培育国有商业银行的良好内外经营环境,增发2700亿元特别国债,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进一步强化统一法人体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制定商业银行考核评价办法,由行政评价转向经济评价等等。200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按照“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成为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的目标,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并选择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行试点。之后,两家试点银行大规模的财务重组、战略引资和公司治理改革全面展开。2005年10月,建设银行率先在香港成功上市。2006年6月和10月,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也先后上市。随着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垄断竞争性的银行体系格局初步形成,在对国有商业银行这一“存量”进行改革的同时,继续推行“增量”上的改革。发展非国有银行,培植竞争对手,鼓励竞争,提高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水平。至此,中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间接调控为主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和银监会监督、国家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多种金融机构合作、功能互补、共同发展的多层次的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银行模式。

六、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思考

经过30年市场化的改革,中国的银行体制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具备了市场金融制度的“外壳”。但从制度运行的效率角度分析,银行业市场具有垄断竞争性质,竞争程度偏低,金融资源没有达到优化配置,不是一个有效竞争状态。行政性直接金融调控手段的运用,尽管扩展了货币政策的功能,但也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能等。金融创新绝大多数源自西方模式的模仿,缺少自我创新。作为银行业市场化核心环节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仍受到控制。使得银行无法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充分调整利率,难以发挥利率杠杆对资金的市场配置功能。因此,银行业市场化的改革仍处在较低的层次。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提升银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深化分支机构和基层改革,加强与境外战略投资者深度合作,增强信用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降低进入壁垒。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中小银行机构的重组、改造,增加民营银行的建立。同时加快外资银行的引入。借以改善我国银行业市场的高集中率、竞争不足的现状,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金融资源的市场配置,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三是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监管当局应当转变监管理念,逐渐实现银行监管从合规性向风险性的转变。政府监管应从替代市场力量向互补和增强市场力量转变,实现银行监管从政府审慎监管向以市场为基础监管转变。四是顺应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混业经营模式较之分业经营模式呈现出许多明显的优势,是商业银行扩展和提升功能的重要方式。我国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投资设立或参股的形式,进一步加快综合经营步伐。五是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商业银行要

重视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加速从同质同类的竞争走向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的竞争。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日益丰富的金融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93

银行业特点第6篇

关键词:经济周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of commercial bank develop fast. Affected by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economic cycle adjustment currently,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are confronted with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in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in China show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the lower yield and the shorten period of the financial products. At the same time, it has had“zero income”and other difficult problems. This paper makes a profound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and then makes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s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market research, establishing a mechanism to restrict financial planning managers and so on.

Key Words:business cycle,commercial bank,personal 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6-0065-03

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了本轮经济周期的下行区间。始于2003年底的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伴随着本轮经济周期的调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面临哪些新问题,是当前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应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下行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新特点

(一)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

从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走势来看,受本轮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无论是本币产品还是外币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呈现出一个快速上扬到大幅下挫的曲线(如图1)。例如人民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本轮经济周期的上行期,一年期平均收益率从2004年的2.82%左右上升到2007年的6.60%左右,经济下行时,一年期平均收益率下降至2009年第一季度的3.84%左右,显示出经济周期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强大影响力。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逐渐下滑,但其在市场上的强大吸引力并未减弱,发行数量逐年增加,由2004年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131支激增至2008年的6096支。银行理财产品之所以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银行理财产品比同期限的储蓄产品收益率高。从图1可以看到,从发行初至2009年一季度,一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率,二者之间的剪刀差很大。另外,虽然在下行周期人民币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大幅收窄,但仍然高于起初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说明了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设计能力正逐步提高。

(二)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

理财产品的期限无论对于银行设计人员还是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经济下行期特别是伴随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充斥市场,使暴露在这些风险之下的理财产品时刻面临市场波动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投资于短期理财产品、“现金为王”成为市场的首选。从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200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比重为17.89%,2009年1季度则高达74.19%,显示出在经济下行期,短期理财产品的占比越来越高。

(三)固定收益率类理财产品成为市场主流

在国内,商业银行一般通过信托模式,把募集的理财资金以信托合同的方式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等,投资标的相对丰富。在2003-2007年经济上行阶段,理财资金集中于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比如“打新股”理财产品,信贷受让计划理财产品以及与大宗商品走势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是经济上行阶段的主流产品。但自2008年下半年经济进入下行期后,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趋于保守。风险较大的结构类产品数量大幅下降,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打新股类产品也随着2008年股票市场波动的加大而逐渐减少。而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增幅较大,基本上成为2008-2009年理财市场的主流。 这说明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更加关注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资产,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且可以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二、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受经济下行周期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进入市场风险、产品风险高发期,急剧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外的股票及衍生产品的理财产品价值大幅缩水,出现了多家银行多只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等“收益门”事件。这些事件的揭露使得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暴露出了银行理财业务需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一)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能力不足,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成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做市商,对于基本的衍生产品的交易都要同国际大银行进行对冲交易,主要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衍生产品交易,造成了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将产品收益的绝大部分转让给国际大银行。据调查,现在不少中资银行所推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委托外资银行或投资银行代为设计的,或者是从基金公司买来包装后卖给国内投资者。这种情况的持续将会使中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受到损害,导致中资银行限于对业务底端的客户资源进行竞争。

(二)客户风险评估较为困难

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客户的金融投资知识有限,对产品风险的识别、评估能力不足,过于注重产品收益水平且普遍抱有过高的收益期望,投资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往往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买者自负”的心理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现有资源还难以做到理财产品的个性化定做,加上银行客户经理知识水平有限,以及客户资产状况、收入来源信息不足,银行对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及产品适用范围评测存在较大困难,进而影响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经济、市场分析研究力量薄弱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投资业务,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投资的范围无外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而这些市场中的基础资产表现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提高理财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业银行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对市场走势的把握,这需要做大量的经济研究和市场分析工作。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团队的组织架构上来看,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为理财服务的市场分析研究队伍,即使建立了研究队伍,由于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往往形同虚设。

(四)理财产品缺乏客观评价标准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权威的标准来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综合竞争力,这主要是由个人理财产品本身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所决定的。在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分析时,大多将己有的金融产品与之作比较。比如准货币市场基金类的理财产品,在评价产品时只是将之与货币市场基金作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与比较对象的属性关联程度较为密切,要么是业绩上的比较,要么是产品结构上的比较,最终很少有能得出反映理财产品独立综合竞争属性的结论。此外,由于多数理财产品最初发展的形式与基金类似,因此还有借鉴基金绩效的评判标准来评判理财产品的。虽然这些方法对于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综合实力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个人理财产品的独特特征测定则显得不足。

三、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究工作,增强理财业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多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发展上,往往追求规模、数量等,而对市场分析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多数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组织架构上,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市场分析研究团队,导致理财产品在面对市场变化时不能够及时调整,理财产品风险加剧。如2008年理财市场上出现的“收益门”事件就是一个教训。由于市场分析不到位,导致多家商业银行的多只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负收益”,这一方面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导致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声誉受损。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商业银行应重视理财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工作,了解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脉搏,在理财产品开发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培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评测市场

虽然信息不对称在任何行业都存在,但是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方面表现得更加严重,它使得委托人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甚至不能获得信息,同时也使得委托人通过合约约束银行即人的成本变得高昂。理财产品合约存在不透明性,容易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较低。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真实、准确公开披露有关理财产品信息。同时,积极引入商业银行理财第三方评测机构,加强市场专业化监督,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和声誉破坏成本,提高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终要通过一线理财规划师销售出去,而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规划师面临着考核任务的压力以及知识水平的限制,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着误导行为,易产生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因此,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限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当销售行为。这种约束机制可以通过提高理财师的货币收益,增加其放弃该项工作的机会成本,以及建立理财规划师市场、引入声誉机制、增加其声誉收益等措施,来强化对理财规划师的监督。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对于目前国内市场而言,理财产品客户的主体仍是普通储户,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产品设计还应注重低风险和简结构。同时,客户经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避免营销时过分渲染最高预期收益率而对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轻描淡写甚至略过不提,避免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只知其利、不知其弊的结果。

商业银行需要切实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此外,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辅助客户选择与其风险收益特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防止由于错误销售损害客户利益。

参考文献:

银行业特点第7篇

6月25日,浙江网商银行宣布正式开业,标志着首批5家民营银行已全部开门迎客。次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新办会上表示,民营银行受理全面开闸。

据了解,目前已有40多家企业申请筹建民营银行,随着上述《指导意见》的出台落地,民营银行或将出现扩张潮。5家首批开业的银行能否立足自身特点,抓住先发优势也变得更加让人期待。

首批试点银行各具特色

去年,银监会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首批5家民营银行名单,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第一批民营银行即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已全部开业,5家试点银行无一例外的立足股东自身优势选择各具特色的市场定位和产品服务。

具体来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主打互联网概念,做“纯互联网”银行,服务小微用户、不设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

据了解,最早开业的微众银行已发行首只产品“微粒贷”,额度在20万元以下,年化利率约7%~18%,并已向20多万名用户推送此产品,截至目前总共发放贷款5.8亿元。

网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网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完全跑在“云”上的银行。不做5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不做“二八法则”里20%的头部客户,而是以互联网的方式,服务“长尾”客户。

“基于蚂蚁金服研发的网商银行系统,未来将实现3分钟在电脑上填写并提交贷款申请,1秒钟之内贷款发放到账户,过程中零人工干预。”该行工作人员说。

截至2015年4月底,蚂蚁金服已经累计为160多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解决融资需求,累计投放贷款超过4000亿元,整体不良率低于1.5%。根据网商银行方面计划,未来蚂蚁金融小贷业务将转移到网商银行进行。此外,网商银行将于7月发行首只产品,“利率将比微粒贷低”。

上海华瑞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和温州民商银行则走的是接近传统银行的发展途径,设有实体网点,采用“微利运营”的理念。前两者都设立在相应的自贸区内,着力满足跨境业务需求,不同的华瑞银行试行“投贷联动”模式,金城银行强调“公存公贷”。民商银行则着眼于供应链金融服务。

当前民营银行面临盈利与模式创新两者的权衡和取舍,虽然短期盈利并不是主要任务,但是从长远来看,盈利才是银行持续发展的根本。华瑞银行方面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其未来服务形式将由“信贷中介角色”向“服务中介角色”转变,相应的盈利模式也创新为“利差收益型”向“交易服务型”转变。

拥抱传统银行

从5家试点银行筹建获批开始,“搅局者”、“鲶鱼效应”的说法不断被提及。业内认为对传统银行将产生一定冲击。对此一位民营银行从业者表示,民营银行和传统银行并不对立,民营银行业务领域很多是传统银行不愿或不曾涉及的领域,与传统银行合作大于竞争。

多家民营银行都强调同业合作,网商银行方面认为,其希望做一个轻资产、平台化的交易型银行,为传统银行输送客户和风险控制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

面对近两年盈利能力持续下降、不良攀升的传统银行,早已纷纷布局互联网等创新业务。对于后来者,多数传统银行从业者表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会导致未来竞争加剧,但是并不畏惧挑战,当前担心的是高管和优秀人才向民营银行流失。

或引发民营银行筹建潮

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在银行等金融领域已占据重要地位。银监会统计,截至目前,民间资本参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758家,参股城市商业银行134家,重组信托公司33家,民间资本占比分别达85%、56%、45%。

民间资本向银行投资入股方面也不容小觑。目前,20家境内外上市银行中,境内外民间资本持有股份价值约2.2万亿元,占上市银行总市值的25%。银行业成为民营资本投资的渠道之一。

银行业特点第8篇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的主诉法律纠纷,无论是涉案件数,还是涉案标的额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据初步了解,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目前的主诉经济纠纷诉讼案件每年均在数千件以上,标的额均在数十亿元以上。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诉经济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案件来看,目前,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居法院受理的民、商事纠纷数量的前列。如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北京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中,银行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案件始终位居首位,占50%左右,其中,95%以上银行做原告 .

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占主诉法律纠纷的绝大多数

目前,商业银行的主诉法律纠纷绝大多数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纠纷一般占商业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的90%以上。据对某商业银行某分行的调查,2001年至2002年上半年借贷纠纷案188件,占该分行经济纠纷总件数的96%,标的额4546万元,占该分行经济纠纷总标的额的 98% .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情况看,借款合同纠纷始终占据金融纠纷案件的第一位,如根据北京市高级法院的统计,借款合同纠纷占北京法院金融纠纷案件的70%左右。

三、多数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

由于目前商业银行主诉法律纠纷主要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纠纷,而多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律关系简单、明晰,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借款事实、还款事实、欠款事实、担保事实等问题争议均不大,或没有争议。

四、案件胜诉率高,但执行率低

银行原告案件胜诉率一般达100%,但执行率一般不到30%.据对某银行调查,1998年至2001年已审结未执行案件122件,胜诉金额4788万元,未执行金额4163万元,执行率仅为8、7% .

五、银行在诉讼中具有一定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