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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管理工作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8 16:40:38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1篇

1.1找准切入点,建设乡镇综合信息站气象部门作为科技型公益性的事业单位,除了常规的气象监测预报外,在新时期怎样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防灾减灾服务也是首当其冲的首要任务。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对这个课题,气象部门也在积极的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探索。气象部门敏锐的抓住这个气象服务的切入点,分多路深入基层,做深做实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调查研究,经过国家局选聘,2012年选择琼结县作为试点,投入60万元资金,进行“三农”,深入开展气象为农服务,经过一年的成绩,效果明显,成绩显著。为切实发挥乡镇综合信息站的作用,2012年年终召开的全区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总结会议,及培训安排,标志着农村乡镇综合信息站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1.2发挥政府主导优势,扎实推进信息站建设推进乡镇综合信息站实施方案下发,让该方案下发后,全县上下积极行动,努力按标准把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好、整合好、运用好,切实发挥作用。其中琼结县加嘛乡做法尤为典型,我县推进会后,积极向区级领导汇报,很快实施方案下发,县区政府也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转发实施方案文件。县财政为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设备更新及维护投入了10万元经费,并对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的信息员进行了逐步选聘和考核,进行几次培训和实践,通过培训,信息员掌握了使用各种设备发送信息,包括电子显示频、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

2组织实施乡镇综合信息站建设

2.1认真做好信息员选聘工作优先从农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乡镇干部中挑选信息员,并经县区组织部门、县区农业部门、县区信息部门、县区气象部门审定。可以由“村官干部”、“妇女干部”、“会计干部”等各种模式组成乡镇综合信息员这个整体。2.2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启用原则按照积极建设,稳步推进,成熟一个,建成启用一个的原则,所有乡镇统一步骤,统一标准,逐一落实,逐一验收,建成符合“五个一”标准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2.3加强部门合作推进乡镇综合信息站建设在推进乡镇综合信息站的过程中,可以和农业部门、民政部门、水利部门等联合会商,共同推进,切实发挥信息站的“综合”作用。2.4做好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总结会议召开全县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总结会议,邀请县乡政府、农业部门水利部门等参加这次会议,为全县信息员颁发信息员证书和以奖代补的设备。并年终成绩优秀的信息员给予了奖励。

3扎实推进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

一是规范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简报格式。统一规范服务流程,服务简报样式;二是制定2012年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三是建立总结表彰和例会制度;四是建立例会和突出服务主题相结合的会议机制;五是严格进行信息报表上报考核和兑现信息员补助费;六是加大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宣传报道。

4乡镇综合信息站的管理建议和对策

4.1逐步管理规范化一是筹建规范化,使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体现出政府领导、部门合作、气象实施的建设原则、管理原则和服务原则,为科学发展打牢基础;二是建设规范化,使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全过程就是逐项兑现实时方案的过程,让合作部门放心、让乡镇长放心、让信息员放心;三是管理业务化,统一乡镇信息服务简报格式按期开展服务工作,统一气象显示屏和雨量点设备开展服务工作,统一规定乡镇手机用户开展服务工作,统一报表上报格式按月上报工作实绩,按照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任务与考核试行办法按月进行考核统计,使乡镇信息员对服务载体明确、对服务对象明确、对服务手段明确、对考核内容明确、奖惩指标明确。4.2逐步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总结表彰和季度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季度例会和突出服务主题相结合的会议机制;三是建立信息报表上报考核和兑现信息员补助费机制;四是建立轮流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现场会议交流观摩学习机制。4.3逐步管理常态化经过我县近两年来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新方式的工作实践,两项制度与两项机制坚持执行,已经成为县领导知道、乡镇领导知道、县财政等部门知道的县气象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广大信息员重要的必须按天按月完成并力争优秀的兼职工作任务;气象部门说到做到,公共服务取信于民。连续性的工作思路和实践会演变成常态化的工作思路和实践,琼结县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工作已经进入连续性,逐步常态化。

5结语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2篇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和职能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具体职能有: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和指导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报刊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当地的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受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网络,改善基础设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队伍,确立政府投入机制,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1.合理规划建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过程中,一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室二厅”及室外基本功能齐全,并按要求统一设置标牌、悬挂统一标识。

2.强化综合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一般应具备多功能活动厅、书报刊阅览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教育培训室、文艺排练厅、综合展示厅、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活动器材和设备。

3.加强设施管理。综合文化站已建成的乡镇,站长必须进驻办公,配套完善的设施,各综合文化站可提出计划,报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由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同时要制订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文化阵地的作用。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没有站长的今年三月底前务必要配备到位,并报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备案。

2、加强岗位培训。完善现有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双向结合,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三)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完善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对文化站设施、人员、经费的管理责任,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作为乡镇文化站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指导。深化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各项服务制度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2.探索多渠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乡镇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增强活力”的思路,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运行,拓展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和发展空间。

3.创新群众文化活动载体。按照“业余自愿、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创新文化活动理念,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活动的开展坚持年初要有计划,年终要有总结,平时活动要有资料、照片,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年必须开展一至两次有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凡没有开展活动的乡镇,一律不下拨自办文体文化活动经费。

三、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当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现有在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在3月底全面完工。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月上旬,县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3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经常,面对的行政执法工作最具体,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法治社会的深化改革,切实抓好乡镇层级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和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一、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和深化机构改革步伐的加快,着力构建综合执法大部制,积极推进了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有效改善。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维护市场秩序和对公平公正执法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对滨城区部分乡镇、街道办的调研,普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乡镇执法权责不一致。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制中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权组织,担负着本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乡镇政府除受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政府具有的行政执法权外,乡镇政府基本上无权执法。这就造成一种困境:一方面,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情况时,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对违法人员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联系有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能不了了之,这不仅不能遏制违法现象,而且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效率,同时也损害了乡镇政府管理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虽然乡镇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但实践中乡镇政府却总是被推到最前线去“冲锋陷阵”, 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乡镇政府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现象较为普遍。

(二)乡镇执法体制机制不顺。行政执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是全方位、多层级的社会管理工作。市区层面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职能较为专一的行政执法部门,在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广大乡镇农村开展执法工作时,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的配置无法完全满足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往往感到势单力薄、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置的滞后,以及权力和责任的交叉、模糊,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从滨城区来看,虽然乡镇执法在维护本辖区的秩序与安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乡镇执法权力大部分来自于区级各个部门的委托。委托部门由于政策法规的局限,授予乡镇很小的行政执法权,乡镇在依法查处、处罚等环节往往要向区级部门报批或备案,影响了执法的效率效果。

(三)乡镇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中心工作搞突击,违章建筑拆除、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样样都去做,导致了乡镇干部人人都去执法。没有明确什么事情该办、什么事情不该办,乡镇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乡镇行政执法缺乏程序制约,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除少数部门实行“查处分离”的制度外,多数执法部门的同一个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作出案件的处罚决定,无任何监督制约,从而无法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

(四)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乡镇执法人员总体上文化层次不够高,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近几年考录的公务员,虽然学历较高,但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相对缺乏。同时,乡镇工作人员调整较频繁,执法岗位不固定、临时性工作多,造成执法人员一人多职,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透,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时,对事实认定、法律与程序适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问题,往往把握不准,经常会感觉到力不从心。

二、乡镇执法困境原因分析

(一)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滞后。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过渡的转型期,传统体制、机制上的惯性阻力造成了当前行政执法的困境。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经济规模等出现了重大变化,使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化、多样化、专业化、综合化,也必然要求有更高水平的民主法制环境与其相适应。但从现状来看,法制环境还不完善,各种法律制度之间未能协调一致,部分部门立法与上位法存在冲突,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等行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以适应行政法治化要求;体制环境还不畅通,主要表现在执法部门内部管理体制不协调,上下级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划分不合理,执法部门管理权限不明晰,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关系不明确,条块分割严重等,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滞后;守法环境还有待改善,主要在于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法治观念和文化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乡镇政府职能趋向弱化。随着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权力职能逐步减少弱化,县区级政府权利义务的下行延伸,造成了乡镇农村地区公权力的真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有的一些权力在实际运行中逐渐弱化,如国地税收、工商、国土、公安、食药监管等基本都已上收到市县(区)主管局,乡镇政府无权也无法过问其资金、人员、项目和相关权限的管理和调度,而一些原先属于市县管理的义务性权力又纷纷下放给乡镇。按照法定程序,乡镇政府在相关领域权力的退出,必然要求县区级政府部门的跟进,但是由于区级政府部门对传统管理体制的依赖以及乡镇农村地区管理的实际困难,乡镇政府又不得不承担起早已转移的职责,由于主体不清、权责不明,使得在管理上出现“权责分离”的状况,从而造成了乡镇管理的权力真空和执法空白。

(三)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化。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而存在,乡镇人口的户籍、养老、医疗等与城区居民不同,由此逐渐形成了迥异于城市的行政管理环境。近年来城乡差距的逐年拉大使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更加深化,经济、政治、理念上的差异,必然使法律调整的权利义务对象与城市存在差别,也必然使行政法治环境更加复杂化,同一法律、法规就不容易统一、有效贯彻,比如计划生育条例、劳动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等行政法在城市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但是在农村执行时却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和困难,导致行政执法难度加大,其根源就在于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三、加强综合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一)整合资源,规范机构编制设置。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借鉴先进地区乡镇综合执法的经验和做法,利用乡镇现有的行政执法框架体系和既有的工作模式,在乡镇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整合乡镇现有的(包括区级各部门和各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设置的“七所八站”)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财政等资源,通过清理界定法定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职权、合理确定协助义务等形式,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跨部门、 跨行业综合执法,由其在辖区内依法行使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妥善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根据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划转情况,及时调整整合执法机构设置,精简归并部门原有执法队伍,相应划转有关部门及其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充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根据监管领域,下设公共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监管、人口资源环境监管等内设机构,所需编制、人员原则上可在乡镇现有的具有行政执法性质的编制、人员中整合调剂解决,并将其划归乡镇政府直接管理,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努力构建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

(二)依法行政,明确法律赋予的职责。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的,乡镇政府应当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与执法程序以及具体事项、范围、标准和要求,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建议由以下两个渠道来解决:一是实行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可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乡镇政府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职权,受委托的乡镇政府以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二是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凡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在国家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地方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着一定的立法空间。建议将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工作纳入相应的日程,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有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性规章,授予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与其责任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鉴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有其法定的程序,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当前应以部门委托执法的形式为主。

(三)协调配合,完善区乡执法联动机制。乡镇综合执法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理顺区直派驻机构与乡镇政府关系,健全区级派驻机构与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的执法统筹职能。乡镇政府应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执法重点和要求,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做到同步征询工作意见、同步布置相关工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同步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中,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应建立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制度,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形成顺畅、有效的协调配合联动执法机制。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为使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经研究决定,我镇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同志担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较好,各责任片区的治理工作也得到了很好的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年度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发后,我镇各有关单位、部门陆续将行动启动推开,重点抓了资金投入、宣传动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等工作。经费的投入是开展综合治理的根本保障,我们在镇村两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确保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

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镇作为全县重要的新兴工业区,作为“五十百千工程”省级示范镇,及我镇的上场村、书房村为省级示范村,柳林村为市级示范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以提高城镇“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重点,为“二次创业”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对全镇城乡环境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的综合整治。

五、五乱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镇高度重视“深入治‘五乱’”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对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同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热情。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5篇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德阳和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全市现有清、协管员、公益性人员189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10余万人次,分布在雒城镇各社区居委会搞好辖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各乡镇党委、政府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制定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社区,并召开了各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社区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日常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修订了管理制度,对清、协管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好队伍

全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问责制度,并与各单位签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清管员、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好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更好地搞好我镇各社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协管员、卫生清管员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工作实效,上下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用制度管好队伍。各乡镇的卫生清管员、协管员分布在城区、场镇各个社区,所在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路段情况,划分好卫生工作责任段,明确各卫生清管员的清扫保洁范围,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段落实,实行上班时间全日制保洁。并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每天实施不定时检查,督促他们认真搞好责任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在做好清扫保洁过程中,还要做好责任段市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市民卫生公约,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城市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卫生清管员、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质量,同时接受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社区专干的检查考核,兑现当月工资报酬,从而加强了这只队伍的内部管理,提高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效率。

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20_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蓝、地绿、水清、家洁、城美”的环境目标,在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和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操作下,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曝光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统一思想,明确该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工作部署,逐步实施,不留死角。形成了党委班子牵头,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负责人包片包组,将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镇环整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协调良好的工作局面。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乡镇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清管员战酷暑、冒严寒,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打了一场硬仗。特别是雒城镇环整办的同志,贡献了无数节假日。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关怀下,,佛社区“两委”一班人想办法、出主意,使佛山小区环境菜园变花园、旧貌换新颜。中山、金雁、汉口、桂花、佛山等社区都积极主动协调上级部门解决辖区内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这期间广汉市在雒城镇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会、雒城镇也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签字等一系列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活动。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期间雒城镇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工资﹚。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张贴 标语100余张,悬挂横幅20余条,报送相关信息100余条。。全镇各社区居委会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专栏共计143期,及时清理乱贴乱画“牛皮癣”及“__功”标语73056条,清扫楼梯护栏灰网20975处,清扫绿化区181160处,清扫路面80993处,清除各种垃圾10000余吨,疏通阴阳沟阴阳沟24816米,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五、存在的问题

经过在各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 问题:

(一)工作量大。政府所在地雒城镇常住人口达15.5万余人,流动人口5.5万余人,居民小区多。加之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门前三包”清理、车辆规范停放,涉及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工作压力大,人力不足。

(二)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三)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四)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由于各种垃圾多,社区无法清运;辖区内护城河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社区无力解决。“牛皮癣”“__功”标语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三﹚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逐步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四﹚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好清管员队伍按照“全日在岗、随时保洁”的要求开展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居民骨干、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及部份低保户,对辖区内卫生死角、“牛皮癣”、“__功”标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我镇城乡环境进行集中治理。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6篇

关键词: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文化建设;基本特点;作用体现;发挥方法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事业建设的核心单位,其主要通过完善基层文化活动设施、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内容的方式引导乡镇群众参与到公共文化建设中,消除日常生活的疲劳和乏味,帮助群众逐渐提高生活水平。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基层文化建设的基本和唯一手段,具有其本身的特点,准确把握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其作用的力度,是提高基层文化建设质量的不二法门。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特点

(一)服务内容的大众化。服务内容大众化,是指要将文化服务的对象拓展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提高基层文化活动群众的参与度,例如农村娱乐文化活动和体育竞技活动的综合开展、职业技能的培训、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与竞技等,摆脱了传统文化建设服务面窄小的缺点。

(二)组织机构的平易化。组织机构的平易化是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是以服务群众为基本目标而成立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要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基本目标,争取在文化站内涵盖教育、广播、卫生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工作,并长期派专人负责处理群众的咨询与问题反馈,保证群众工作的有效性。

(三)工作职能的综合化。工作职能的综合化,是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摆脱了传统文化建设中在音乐、图画、象棋、摄影等方面的单一建设,创设了跨部门、跨专业、多样化地为基层群众提高全面且丰富的服务,不仅为农村群众提供了文化娱乐活动,也为群众自身能力和技能的提高提供了帮助,建立了服务更广、范围更大、内容很多、层次更多的文化服务机构[1]。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体现

(一)体现在提高基层文化建设人员的管理水平。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无疑提高了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工作的凝聚力及工作方向,使得基层文化建设人员得到了更系统和更规范的管理。作为一个团队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使得更多的基层文化建设人员到得了管理层面,通过组织大型主题活动的锻炼,在人员、资源及活动组织方面提高了其管理水平,促进了基层文化建设的脚步。

(二)体现在构建多方位的公共文化队伍的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不仅为基层文化建设提高了一个平台,也为基层文化建设人才提供了一个保证。在乡镇文化建设中,通过各人员不同的岗位分工,文化建设的考量、拟定计划、组织活动、材料选用、设备采购等各方面的锻炼,能够培养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各项能力,为构建多方位的公共文化队伍打好铺垫。

(三)体现在构建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活动体系。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中,以丰富和提高基层群众文化内容以水平为标准,因此其在组织群众公共文化活动时,以多元化和丰富性为基本目标;再加上乡镇综合文化站不仅在乡镇建设了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活动广场,也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农村中也辐射了一些农村小型图书馆和体育场,构建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并存的公共文化活动体系[2]。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方法

(一)积极健全和更新文化活动基础设备。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方法是积极健全和更新文化活动基础设备。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中,加大思想宣传力度是根本,帮助群众提升思想认知、陶冶思维、丰富生活情绪是文化建设的根本。其次,还要积极健全和更新文化活动基础设备,帮助乡镇建设完善的图书及其电子阅览室能够有效地提高基层群众的文化素养,还要加强建设基本文化活动公园、健身设备、娱乐设备、体育设备等基层文化活动设施,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力度,拓宽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范围及广度。

(二)提高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视。提高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视也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方法之一。基层文化的有效建设能够有效地促进中国特色文化的建设,因此相关文化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视,仔细研究针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方案,并加大对基层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的监督,做到“三有”,即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要有人做、群众活动要有人干、群众需求要有人管[3]。其次还要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资金的支持,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费用纳入到乡镇年度预算中,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后盾工作。

(三)加大招揽专业的文化活动人才的力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方法还有加大招揽专业的文化活动人才的力度。目前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大多年龄偏大,思想程度不高、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也不高,这样的工作队伍难以支撑起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整体建设,因此需要大力招揽专业的文化活动人才。乡镇综合文化站应该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加大对其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考核制度及奖励制度,逐渐规范管理,使得乡镇综合文化站更具魅力,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到其建设中。

四、结语

综上所述,乡镇综合文化站具有服务内容的大众化、组织机构的平易化、工作职能的综合化的特点,是提高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方法。积极健全和更新文化活动基础设备、提高对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视、加大招揽专业的文化活动人才的力度等方法能有效促使乡镇综合文化站提高基层文化建设人员的管理水平、构建多方位的公共文化队伍的体系、构建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活动体系等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对提高基层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群彦琴,吕志玲.浅谈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基层文化建设中作用体现的探究[J].大众文化.2014,11(03):1231-1234.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7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21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湖委发[20*]22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主线,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重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关键,体现社会和谐发展要求,突破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束缚,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化解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探索创新、积极稳妥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创造性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二)坚持系统配套、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巩固完善已改的、探索突破未改的,着力解决乡镇职能转变和权责不一问题,切实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

(三)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依法有序、取得实效。

三、改革内容

(一)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以“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强化功能、增强活力”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明确职能定位,正确履行职责。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任务。具体职责为: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制订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五是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工作,切实做好民政事务、救济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七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综合内设机构,整合事业站所。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乡镇人口规模、区域特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考虑,优化整合,综合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一般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办公室、办公室)等五个内设机构。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设1一2个内设机构。适度整合事业站所,乡镇事业单位一般设置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个事业单位。各乡镇在设置“四中心”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设若干个工作机构。

3.理顺区、乡镇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和依法行政的原则,合理界定区、乡镇两级政府的职责权限。乡镇要严格按照职能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和服务。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对乡镇工作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与乡镇职能相适应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乡镇对区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评价机制,形成区、乡镇两级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区级政府部门需要乡镇政府配合并承担相关责任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尤其是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村镇规划与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劳动与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领域,区级政府可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能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权,并落实相关责任。

4.精简领导职数,提倡交叉兼职。精简乡镇领导职数,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兼职。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和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现状,乡镇党政班子职数一般掌握在7-9职,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个职数。

5.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岗位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重新核定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控制总量、严格管理,保持平稳。同时,对全区乡镇所有在编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办法。其中,乡镇行政编制人员全部纳入到各综合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全部纳入各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

6.通过双向选择,实行竞争上岗。全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求通过双向选择,实行竞争上岗,提倡一人多岗。同时,对有志于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人员,鼓励发挥特长,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得其所、各尽所能。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加快中心乡镇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起区、乡镇两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区为主的工作体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明确区、乡镇管理责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负责制定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的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逐步提高教师待遇;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乡镇人民政府继续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按规定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负责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统筹财力,担负起农村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农民培训的经费投入。乡镇政府要继续承担在农村学校教育基本建设、逐步提高教师福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改善和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3.深化教育事业改革。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向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鼓励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配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教学水平。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全面加强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从20*年秋季起,全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进一步完善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补助政策,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

(三)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目标和事权财权相对应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促进乡镇财政收入增长、有序规范乡镇财政支出、有效防范乡镇财政风险、有力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全面界定区、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区、乡镇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收入归集、预算分编、指标控制、帐户特设、分级监管”的运作方式,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严格支出顺序,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坚持和完善区、乡镇财政结算体制、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财务审批权、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乡镇内部财务管理职责、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六不变”;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与监督权、收入环节与支出环节“三分离”,健全完善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鼓励乡镇培植财源,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保证乡镇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运转经费。适当调整农村教育费附加区、乡镇分成比例。

(四)加强乡镇村两级债务管理

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制止新债”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化解乡镇村、不良债务工作。

1.清查核实。认真开展债务核查,全面摸清债权、债务底数,在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分清债务责任,落实偿债责任和计划,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2.制止新债。按照《国务院关于20*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3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湖政发〔20*〕60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吴政发〔20*〕34号)精神,制定严格控制新债的政策规定,制止乡镇、村新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3.逐步化解。各乡镇要千方百计筹措和安排资金,区财政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对乡镇、村消化公益性负债给予适当奖励,力争用三年时间消化乡镇现有教育债务,并化解部分其他公益性债务。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统计、报告和统一归口管理等制度,构建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乡镇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制,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预警监控。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村级组织的力度,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生产公益事业不断发展。

1.建立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的补助办法。建立政府财政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从20*年起,区、乡镇两级财政按1:1比例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对地处边缘、历史负债较重、收入来源较少、已影响正常工作运转且工作努力的经济薄弱村给予每年4-8万元的资金补助。

2.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的管理。

3.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从20*年起,取消向农民收取村公益事业金,对村公益项目所需的投资投劳,推行“一事一议”办法,对由乡镇牵头组织兴办跨村的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由各村分别实施“一事一议”,区、乡镇财政根据项目性质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因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需向村民筹资筹劳的,在“一事一议”的同时,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三、时间步骤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妥推进,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6月)。主要是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意见、具体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对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当前阻碍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通过综合分析,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政策。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0月)。主要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农村改革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程参与,督办指导。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主要是检查验收,完善提高,总结经验。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自查总结,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落实工作责任,倾注精力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坚持规范运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要严格执行政策,明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原则、改革目标,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要公开透明,从方案的制定到竞争上岗的操作、分流人员的确定,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办事。

(三)搞好部门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严格执行改革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主动参与改革,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改革。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经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改革工作,无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乡镇综合管理工作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主线,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重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关键,体现社会和谐发展要求,突破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束缚,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化解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探索创新、积极稳妥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创造性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二)坚持系统配套、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巩固完善已改的、探索突破未改的,着力解决乡镇职能转变和权责不一问题,切实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

(三)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依法有序、取得实效。

三、改革内容

(一)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以“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强化功能、增强活力”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明确职能定位,正确履行职责。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任务。具体职责为: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制订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五是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工作,切实做好民政事务、救济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七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综合内设机构,整合事业站所。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乡镇人口规模、区域特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考虑,优化整合,综合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一般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办公室、办公室)等五个内设机构。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设1一2个内设机构。适度整合事业站所,乡镇事业单位一般设置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个事业单位。各乡镇在设置“四中心”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设若干个工作机构。

3.理顺区、乡镇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和依法行政的原则,合理界定区、乡镇两级政府的职责权限。乡镇要严格按照职能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和服务。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对乡镇工作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与乡镇职能相适应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乡镇对区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评价机制,形成区、乡镇两级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区级政府部门需要乡镇政府配合并承担相关责任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尤其是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村镇规划与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劳动与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领域,区级政府可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能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权,并落实相关责任。

4.精简领导职数,提倡交叉兼职。精简乡镇领导职数,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兼职。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和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现状,乡镇党政班子职数一般掌握在7-9职,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特别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个职数。

5.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岗位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重新核定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控制总量、严格管理,保持平稳。同时,对全区乡镇所有在编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办法。其中,乡镇行政编制人员全部纳入到各综合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全部纳入各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

6.通过双向选择,实行竞争上岗。全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求通过双向选择,实行竞争上岗,提倡一人多岗。同时,对有志于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人员,鼓励发挥特长,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得其所、各尽所能。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加快中心乡镇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起区、乡镇两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区为主的工作体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明确区、乡镇管理责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负责制定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的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逐步提高教师待遇;指导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乡镇人民政府继续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按规定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负责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统筹财力,担负起农村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农民培训的经费投入。乡镇政府要继续承担在农村学校教育基本建设、逐步提高教师福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改善和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3.深化教育事业改革。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向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鼓励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配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教学水平。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全面加强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从20*年秋季起,全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进一步完善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补助政策,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

(三)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目标和事权财权相对应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促进乡镇财政收入增长、有序规范乡镇财政支出、有效防范乡镇财政风险、有力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全面界定区、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区、乡镇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收入归集、预算分编、指标控制、帐户特设、分级监管”的运作方式,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严格支出顺序,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坚持和完善区、乡镇财政结算体制、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财务审批权、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乡镇内部财务管理职责、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六不变”;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与监督权、收入环节与支出环节“三分离”,健全完善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鼓励乡镇培植财源,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保证乡镇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运转经费。适当调整农村教育费附加区、乡镇分成比例。

(四)加强乡镇村两级债务管理

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制止新债”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化解乡镇村、不良债务工作。

1.清查核实。认真开展债务核查,全面摸清债权、债务底数,在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分清债务责任,落实偿债责任和计划,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2.制止新债。按照《国务院关于20*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3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湖政发〔20*〕60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吴政发〔20*〕34号)精神,制定严格控制新债的政策规定,制止乡镇、村新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3.逐步化解。各乡镇要千方百计筹措和安排资金,区财政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对乡镇、村消化公益性负债给予适当奖励,力争用三年时间消化乡镇现有教育债务,并化解部分其他公益性债务。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统计、报告和统一归口管理等制度,构建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乡镇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制,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预警监控。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村级组织的力度,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生产公益事业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生产公益事业不断发展。

1.建立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的补助办法。建立政府财政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从20*年起,区、乡镇两级财政按1:1比例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对地处边缘、历史负债较重、收入来源较少、已影响正常工作运转且工作努力的经济薄弱村给予每年4-8万元的资金补助。

2.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的管理。

3.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从20*年起,取消向农民收取村公益事业金,对村公益项目所需的投资投劳,推行“一事一议”办法,对由乡镇牵头组织兴办跨村的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由各村分别实施“一事一议”,区、乡镇财政根据项目性质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因兴办村集体公益事业需向村民筹资筹劳的,在“一事一议”的同时,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三、时间步骤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妥推进,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6月)。主要是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意见、具体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对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当前阻碍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通过综合分析,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政策。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0月)。主要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农村改革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程参与,督办指导。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主要是检查验收,完善提高,总结经验。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自查总结,区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监督检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落实工作责任,倾注精力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坚持规范运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要严格执行政策,明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原则、改革目标,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要公开透明,从方案的制定到竞争上岗的操作、分流人员的确定,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办事。

(三)搞好部门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严格执行改革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主动参与改革,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改革。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经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改革工作,无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