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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业化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08 15:54:27

税收专业化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风险;国际经验;专业化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当大企业实现自身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内部隐含的各种风险问题也越发突出,其中最为明显的风险问题之一就是大企业的税务风险。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式启动有针对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从2011年10月起,总局在12个省市国税局和6个省市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从这一系列措施实施的背后,我们分析大企业划分标准、为什么要专业化管理以及专业管理的健全完善措施。

一、大企业分类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使用的标准也往往不止一个,但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常见的认定标准有:营业额、资产价值、纳税额、属于特定行业、雇员人数、国际化等。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澳大利亚判定标准: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澳元的经济集团和单一企业。还包括石油租金资源税(PRRT)和国家等值规定(NTER)的纳税人、银行、保险公司。

法国认定标准:营业额或资产总额超过4亿欧元的企业(也称关键企业)。还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关键企业”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隶属同一相关集团的企业;联合(合并)相关集团的企业

爱尔兰认定标准:营业额超过1.6亿欧元或纳税额超过1600万欧元的企业集团。还包括金融服务业、特定行业、高财富个人。

美国认定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

英国认定定标准:雇员超过250人的英国企业;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资产超过4300万欧元;由外国集团拥有,英国雇员超过100人;高风险等级的英国企业;大型和复杂企业;其他。

我国大企业和国外相比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大多数规模较大的内资企业是国有企业,而且集中在垄断行业,如烟草、石油、电力、金融、电信、煤炭、交通运输及邮政等行业。对于大企业的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三条的定义,仅指总局定点联系的45户企业。省局及地市局级大企业的界定,由各省、地市局视自身情况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一)征管体制与大企业发展要求不适应

(1)大企业自身特点要求。第一、由于大企业自身特点,组织机构复杂、经营的广度宽度、集中统一核算是大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企业要持续稳定发展,需要税务机关提供稳定、明确、规范统一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但税收属地管理,各地的征管系统不统一、管理措施及政策执行带有区域性。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也容易使大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作风、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出质疑。

(2)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总分机构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在税收分配、税前扣除事项审批、纳税评估和检查会出现基层税务机关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状况。而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对外信披露十分谨慎。因此在日收管理工作会出现工作无法及时到位、效率低下、税收成本加大等问题。

(二)基层税收管理能力多因素限制

(1)大企业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门槛比较高,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尤其是特殊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限制,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

(2)、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税收管理员难以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基本都是SAP-ERP、用友等知名软件或自行委托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由于不具备软件专业知识,对企业的软件了解不深入,因此基层税收管理员无法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

三、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

(一)征管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实施分类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对大企业采取与其他中小企业有别的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大企业的特点,应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主要手段,在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的情况下,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税收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明确企业分类,专业分工详细的有针对性税收管理办法,防止粗放式混合管理,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达到规范一类企业的目的。

(2)完善运行机制: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要突出体现专业化的工作能力。目前由一人管户,一局包户的管理模式己无法适应新形势、新问题。发达国家大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说明,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提升工作水平。在现有体制下,根据工作要求和管理层级,抽调合适的人员,组建跨层级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在团队中实现专业分工,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是值得实践的一种有效工作形态。同时针对各省以及省内上下级之间都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我们要实施上下联动、国地统筹,提高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二)组织保障

(1)设立专门机构。在总局层面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下设现有若干处室。在总部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设分局。各省、市级成立专门的大企业管理局。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保障大企业工作部署的有力执行。

(2)构建专家型团队。以非专家型干部、税收管理员个体、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从管理体制入手,打破税收管理员制度束缚,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重组管理机构,把管户与管事分开,结合税务干部个性特征,成立专门的、梯级递进式的管理团队,赋予不同团队专门的工作职责。以专业化的团队应对符合大企业经营发展趋势的税收管理要求,以团队的合力服务大企业,用团队的协作管理大企业,引导大企业加强自我应对和管理涉税风险的能力、提高纳税遵从度。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稳定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专家型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对税务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三)专业化管理体系的完善

(1)风险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按照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反馈提高的流程开展工作,对不同税收风险类别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积极研究和不断丰富大企业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工具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评估模型。

(2)完善纳税服务。积极开展个性化服务,逐步建立税企高层对话制度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完善税务遵从协议的签订与执行,建立和完善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提高企业对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参与程度,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与企业建立起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和谐征纳关系。

第2篇

【关键词】票款管理;矛盾;改革措施

去年6月,我局全面推行了税收专业化管理,本着“一体化、扁平化”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发生转变:一是明确定位,完善了基层专业化岗责体系;二是转变方式,深化了机关实体化运作;三是统筹规划,推动了管理一体化建设,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序列有机融合,提高了管理质效。构建了“四个序列”,即:在基层形成了“纳税服务局、纳税评估局、日常管理局、税务稽查局”四大组织序列。原有的票款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的工作模式,在推行税收专业化的大背景下,打破市区两级税收票款传统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票款管理改革,实现市区票款一体管理模式势在必行。笔者试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目前票款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探讨税收专业化背景下税收票款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当前票款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

当前市区两级共有14个征管单位,其中城区10个、农村4个,各单位均设有税收计会岗,负责本分局税收票证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经费管理。局机关设有税收票证岗和税收计会统岗,分别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计会统业务。市区从事上述业务的工作人员共48人。税收票证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层从事票证业务的工作人员过多,且工作量不均衡,不同程度地浪费了人力资源。

(二)基层税收票管人员大多为兼职, 除负责日常的票证管理工作外,往往还兼职前台开票、档案保管等内勤工作等。

(三)征管软件升级和更新频繁,相关业务培训和辅导不能及时,造成票管人员操作水平不高,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

(四)基层票管人员税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加之个别同志责任心不太强,对出现的问题不仅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影响了全局票证管理水平,票证审核的准确性不很高,进而影响了会统核算的准确性。

(五)延长了税款在途时间,以分局为单位,开票人自行进行汇缴,各分局有各自的前台征收人员,每天下班前把当天开出的完税凭证进行审核、改错、票款核对进行汇缴,然后将税款汇缴票送至分局所在地的税款帐户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汇缴票送至税款帐户开户行营业部,再由营业部将汇缴票送至金库进行清算。由于各分局所在地税款帐户开户行分行对汇缴票的报送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致使有时汇缴的税款要经过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能到金库清算。

(六)由于各级核算部门对汇缴的税款入库情况不能及时了解,因而对月中核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时也产生影响,而且用票量较大,票证填开内容容易出现错误。

二、票款管理工作的改革措施

在推行税收专业化的大背景下,适应新的征管方式,打破市区两级税收票款传统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票款管理改革,实现市区票款一体化管理模式已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票款改革创新:

(一)明确涉票部门职责。税收票款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政策性强、责任大的系统性业务。明确涉票部门职责是推行市、区税收票款一体化管理头等大事,要明确市局收入规划核算科、区局收入核算与财务管理股、市、区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五个层面涉面单位的票款管理职责,既有票款的宏观管理,又有微观操作;既有监督检查,又有配套制度;既有工作分工,又有工作配合,形成一个分工明晰的岗责体系。

(二)拓展票证管理中心职能。市区一体化管理后,原票证管理中心要从单纯税票供应向税票与发票并重供应转变,增加票证管理中心的服务项目。原票证管理中心领票的单位共有14个,其中涉及农村分局4个,代征单位4个,加之票证领、报工作的相对集中的特殊性质,为便于农村分局及代征单位及时结报、领票,票证中心应推行预约领报制度,即农村分局或代征单位领票、报票时,可提前预约,票证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人员对接,确保领票、报票顺利进行,不再因其他原因延误时间。同时应实行集约化县级汇缴,取消基层票管人员,减少票管层级,直接领供缴销。

对于库存票证,应通过对库存、销售、使用情况分析,及时提醒并协助调整保管岗、用票岗的结存,科学调度库存票证,防范安全风险。

(三)严格票款领用制度。票证管理中心要严格控制各征收窗口及征收点开票员票证领用量,对征期集中征收等因素需超限额领用票证的,由分局提出申请,区局收入核算与财务股审核,报区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放。代征单位领用票证数量按照历史业务量核定,原则上不超过10日的正常需用量。对具备票证保管安全条件的代征单位,确因集中征收时期等因素需要增加领用量的,由代征单位提出申请,分工联系人核实,按照市、区征管范围,分别报经市地税局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区地税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再适当放宽。

(四)严格票款结报制度。窗口开票员现金票证及款项实行日结日清,非现金票证则按周结报。农村分局、社保、房管及车辆等征收点的开票员,当日收取的现金税款原则上在当日缴入国库,特殊情况必须在次日缴库。同时建立征收点开票员按周结报制度,确定结报日,提高办事效率。代征单位结报票款应由代征员和分工联系人共同到纳税服务局办理,分工联系人事先做好审核工作。代征员代征税款必须于当日或次日缴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存,严禁跳号结报、压票压款等现象。代征单位实行“双限管理”,原则规定限额为5万元,限期10日内,最长结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严格税票监控制度。税票填开不等于税款入库,为确保税收资金的安全入库,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查询转账税收资金入库情况,按规定督促持票纳税人缴纳税款入库。每月25日,应由纳税服务局票管员填列《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税票提醒单》,同时通知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提醒其催缴入库。次月第一个工作日,票管员在加工记账结束后,对于仍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的税票,当日再次填制《未按规定限期入库税票通知单》,传递至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各税源管理分局、稽查局接到通知单后在10日内催缴入库,若因特殊情况,造成无法缴库的,则立刻收回在途税票并书面说明原因(签章),送纳税服务局票管员按规定办理作废手续。

(六)严格票款审核制度。应在市局统筹协调下,搭建月度会审日平台,市区纳税服务局牵头,市、区两级从事核算、票款、管理及稽查等部门派员参加,从而保障票款审核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核算数据质量,纳税服务局专门指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基础数据审核与修改,按日检查开票中有无款项分类、预算级次及金库等方面的错误,并及时改正;如发现税种鉴定错误,及时将错误信息传递给相关的税源管理分局,提醒其修改税种鉴定。此外,区局还通过会计工作日志、月度互审会、季度和年度检查活动等形式开展票款审核工作,并建立审核(检查)成果利用制度,定期通报整改,促进工作改进。各部门票款岗位人员及时记载日常票款业务问题、处理结果、意见或建议等内容,努力把各类问题消灭在平时。纳税服务局应制定票款《月度会审工作办法》,明确互审工作组织形式、互审内容、结果反馈与应用等,使票款互审不再流于形式,从而确保了互审效果,发挥了税收会计的监控作用。

第3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 管理模式 专业化人才 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

 

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

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发布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第4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扁平模式专业管理

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行业管理等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以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湖北省恩施州地方税务局自2009年5月从科学界定岗位职权、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规程、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机构扁平化为突破口,将县(市)局机关职能从“组织指挥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 较好地解决了“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性质、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日趋多样化,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征纳信息严重不对称,推行征管方式变革势在必行。笔者就恩施州地税扁平化模式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制约因素、基本思路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推行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一)湖北省恩施州现行的税费管理模式

各县(市)局设税费管理一、二、三科,税费管理一科、二科管理县(市)城区税收,税费管理三科管理乡镇税收,城区科内分片、组。有的县税费管理二、三科管理乡镇税收。税费管理科管理人员均各有自己的“责任田”,独管一片,直接从事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及日常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由于每个管理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能力强弱不同,遇到征管问题特别是风险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单兵作战,无法发挥团体力量和业务素质强的管理员优势,难形成征管合力,导致征管不到位带来执法风险。通过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化解管理员的执法风险。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税源管理的不同特点,把税收管理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分工,使复杂的管理活动简单化,粗放的管理方式精细化,重复的管理过程流程化,资源比较优势最大化,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活动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管理员事务缠身,质效不高的现象。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构架的需要

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管理员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无序性以及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等问题尤为突出,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已是事在必行。

(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税源的差异性,客观要求税收征管方式再也不能只搞“一人统管”的征管模式,必须要按照各行业税源运行的内在规律,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否则,会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征管范围因素

由于地税征管税种多,承担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13个地方税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6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税种计税依据和征管要求各异,完全按税种实施专业化管理的难度较大。

(二)管辖地域因素

山区县(市)域范围内,城区与乡镇之间,乡镇、村组,点多面广线长,在管户数量、分布密度、税源结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给打破传统的地域管辖方式,实行专业化管理带来困难。目前尚不具备彻底打破属地管理格局,实行完全意义上专业化管理的条件。

(三)征管手段因素

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工作步伐不断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手段日臻完善。但对推动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支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基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加工能力不强。三是专业化软件性能不稳,许多软件的现有功能尚不能完全满足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四)人员素质因素

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收入总量不断攀升,日常工作量不断加大,税收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加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部分人员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思路

基于上述制约因素的成因,笔者认为,山区县(市)地税部门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决不是简单地将横的“划片”管理改为纵的按“行业”,更不可一个模板、一个标准,而是要结合本地现已实施的扁平化模式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专业化管理方式。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的是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

其基本思路:

(一)完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

重组属地管理税收管理员职能,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重点税源、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剥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事务性管理等服务职能保留其中。改进原有属地管理单兵“独管一片”的模式,改为按“团队作业”的模式,按行业设置大责任区,实现从“一人管多户”向“多人管多户”转变。

(二)调整税收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在确保管理机构扁平化下机构数量和整体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机构职能,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内部分工,实施税收分级管理。根据税源结构特点,“抓大管小”选择几种方法的组合,分别在县(市)局范围内实施。如城区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多、税源集中、行业门类相对齐全,即在科室范围内实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事项为辅的管理模式;随着两路的开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开放开发、武陵山试验区的建立。旅游业、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必将成为我州各县(市)局的重点税源,在现有科室内增设重点税源管理科(或一科两牌专人),集中实行专业化管理。乡镇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少、税源相对分散,则以属地管理为主,辅以分类管理。同时,根据各类别纳税人的管理要求、管理难度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科学配置税务管理资源,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将业务素质较高、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复杂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单一的日常税收事项(税源)管理岗,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的管户数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潜能,扭转税收管理员“一人多责”、“一人多权”的局面,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监控能力。

(三)完善提升纳税评估成效

按照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相分离的原则,将纳税评估从属地责任区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合理归并原来的责任区及管理员直接纳税评估、直接实施税务检查的相关职责,建立专门纳税评估机构(挂靠法制科)或增设岗位“纳税评估岗”,专职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择到专门从事专业化综合评估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业纳税评估工作,评估机构以行业为对象分为若干评估小组开展专业化分析评估, 实现纳税评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收入型向管理型转变,由查处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提升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与成效,实现“以评促管”。

(四)根据特殊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特殊税源实施个性化管理

拓宽协作领域,按照网络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建立协作化户藉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征管,加强与地方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和协作,完善综合治税协税网络及社会化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经济税源信息(第三方信息)的共享机制,实现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对户源监控力度,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进一步提升特殊税源的征管质量,为专业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机制保障。

第5篇

一、充分认识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税收管理的最大效能。在这三者中,科学化强调探索和掌握管理规律,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精细化强调管理要精确、细致和深入,是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而专业化强调根据纳税人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离开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很难实现。

其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各类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从我市来看,全市59592户纳税人中,国有企业560户,集体企业1676户,股份制企业5490户,“三资”企业1602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264户。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比如,世界跨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近40户“三资”企业,普遍采用erp系统进行内控和核算,而国内的一些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有的新办企业则请人代账。管理对象的明显差异,必然要求税务部门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科学划分管理对象,准确把握管理规律,分别制订管理办法,有效配置管理资源,合理调配管理力量,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以收事半功倍之效;否则,极易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等现象。

再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近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户数不断增多,税收管理员工作量明显加大;同时,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税事务日趋繁杂,不少税收管理员因事务性工作缠身,很少有时间、有精力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企业的税收征管难题进行研究,影响了税源管理质效;此外,同类企业分散管理,极易出现“力度不同、标准不一、效果各异”的现象。比如,7月份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由于商业企业分布在全市200多个税收责任区,基本上所有税收管理员都要集中精力忙于这一工作,影响了其他工作,最终也不能达到规范统一的效果,出现了“人人都来做、最终做不好”的现象。因此,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二、准确把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

根据总局会议精神,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

从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内涵来看,专业化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分行业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和隶属关系,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便于税收管理员了解同行业内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可以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其缺点是,所管企业分散,容易出现漏征漏管户。分行业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市区税源管理单位,因为市区工商业户比较集中,行业分工比较清晰。比如我市市区除商业企业外,工业企业一般都集中在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电装备等主要行业上,而且仅这三大主导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7.5%。

(2)分规模管理。就是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能抓住不同经营规模企业在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水平等方面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比如,对大型企业集团重点突出税收服务性调研,优化税收服务,定期开展税务审计;对中型企业重点突出纳税评估,促进规范核算;对小企业重点突出税务稽查,促进建账建制。这样,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就更强。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规模划分标准很难准确界定,少数企业经营规模与会计核算水平不相适应。

当然,税收专业化管理除了上述两种主要方式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比如:

(1)分税种管理。就是按照不同的税种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方式。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税收管理员比较容易集中精力钻研业务,有利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防止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由于税收业务知识掌握不准而产生执法风险。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对于每一名税收管理员来说仅仅掌握纳税人一部分纳税情况,不系统,不全面,不利于统一协调管理,而且纳税人与多名税收管理员多头联系,容易产生“多头跑、多次跑”的现象。

(2)分涉税事务管理。就是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收征管的一种管理方式。比如,设立税务登记管理岗、纳税评估岗、发票发售管理岗等。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分工专业性强,管理内容单一,更利于干部钻研税收业务,提高专业岗位技能。这种管理形式的缺点是,容易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现象。

综合以上分析,尽管税收专业化管理有多种方式,但每种方式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应该相互结合,科学选用,尽量扬长避短。比如,把分行业管理与分规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再按各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规模进行进一步细分,进一步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

各地税源结构、人员配置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逐步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式。从扬州市局调研情况分析来看:

(1)市区税源结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户数较多,大企业集中,基本集中了全市大型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二是行业齐全,每个行业都有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纳税人,每个行业的税收管理方法、管理重点不尽相同;三是涉税事务比较繁杂,经常出现整体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涉税事项。

(2)农村税源结构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征管户数相对较少,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除极少数年销售过亿元企业外,一般企业年销售在2000万元左右,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年销售在1000万元以下,不少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是建账,税收风险相对较高;二是户源分散,企业一般分散在各个乡镇,有的还在村组之中,点多线长,税源管理费时费力。

(3)县城税源结构:融合了市区和农村的一些特点,形成了自己的税源特色,比如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既有不少销售过亿元企业,更有为数众多的亿元以下甚至是千万元左右的企业。

根据各地税源结构特点,结合人员配置情况,应选用不同的专业化管理方式:(1)市区可以试行以分行业为主,分规模、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2)农村可以试行以分税种、分涉税事项为主,分规模、分行业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3)县城可以试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税种为辅的专业化管理方式。

四、扎实做好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既牵涉到征管范围的调整,也涉及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等问题,需要从基础工作抓起,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首先,要科学设立税收专业管理岗位。这是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要准确把握税源特点和税收管理要求,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专业化分类标准,并据以设立专业管理岗位。比如,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岗、跨国税源管理岗、个体税收管理岗、工业税收管理岗、商业税收管理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岗等。当然,专业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本着清晰明了、简洁适用的原则,既不能过粗,也不能过细;既不能交叉重复,更不能留有“空档”。尤其是在试行专业化管理初期,要把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稳定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在分局内部(或科室内部)推行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管理,既体现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又发挥分局(或科室)的区域综合管理职能,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等现象。

第6篇

关键词:蓬莱市;地方政府;税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9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9-55-2

1 加强税源监控

1.1 从理念上树立正确的税源管理的思路,体现精细化

工作中,也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首先要摈弃以往的“收上税来就完事”或者“完成任务就了事”,把征收管理和税源基础放在无关紧要的位置的错误观念。应当想到税收情况与税源基础一样重要,涉及税收的长足发展,要有税收的远见,做到大小税种一起抓,大企业小企业一样管,不但抱西瓜,还得捡芝麻,如果芝麻成为产业了,也是很好的税源途径。在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强化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管控,应该多下基层,多看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税源基础进行量的积累,充分挖掘企业的增收潜力。

1.2 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在税源监控上下功夫

蓬莱市早已经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个好的税收管理员对于所管辖企业每月应纳税的期限、数量、税种以及一些个别的税务问题,应该了若指掌,拓宽税源管理的深度,把一个个税管员系统起来,将一个个小资料库系统起来,建立一个大的,全局化的大资料库,通过对申报数据评估、监控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行业、产业数据库。这样即便换了税管员,也不影响后面的税管员了解企业的情况。同时多邀请重点税源监业定期开展培训、座谈会,对税务工作中比较出色的企业请来做经验回报,既教会了小企业的会计,又掌握了税源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1.3 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采取先进的方法

随着电脑征收系统的普及,很多税务操作流程越来越科学。因此在强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充分利用现在电脑税务系统的便利条件,对于征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对应的办法解决。首先,严格控制税务登记关口,对于税务登记的企业必须对要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和真实,对于注销的用户,核实过没有不良欠税和垃圾数据的情况下才准予核销。严格按照区片,税管员负责制度,保证资料真实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其次对于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必须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来进行,明确规定数据的内容,如何去做,且数据的真实性等。

2 加强纳税评估的切入,事前评估掐住瓶颈

纳税评估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颖的名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评估即税务机关通过数据信息比对,考核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数据,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少保漏报在稽查之前发现问题,从而通知纳税人或者去企业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判断,定性、定量,并是否采取下一步征管手段的管理方法。

纳税评估是通过数据,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源进行税务评估,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源,通过税务知识进行计算核实,看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合乎规程,是否真实准确。因此可以看出纳税评估的关键并不是税收的多少,而是对纳税人的税源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得出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对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评估。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可能跟不上,现在一般是有重点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核算。现在选择正确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是做好纳税评估的第一步。确定好评估目标,才能进行下面的分析计算。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做不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对象,是纳税评估工作最关键的一步。

首先应该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滤清顺序,在纳税评估流程黄总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纳税评估机构应尽可能地完善纳税评估的信息系统,以方便工作人员得到真实准确的申报情况。其次税务评估部门应对企业按照生产情况、纳税情况、企业信用等情况分门别类,逐类进行纳税评估。对于大中型企业、重点税源户、来蓬施工的报验登记户找专业的税管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各项税收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税收情况,税负情况,进行比对,找出没特殊因素却税收量变化较大,或者税负率偏低的企业,与征管部门进行联系,对申报不合理的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信用差的企业,或者在稽查中常出问题的企业都可以选择为纳税评估的对象二是中小税源户也应该分类,通过分类,将各个同行业集中进行评估控管,从评估结果中找另类的,异常的情况,这样不但加快了工作的速度,也使评估人员对各类别企业有个明确的认知。三是组织税管员对所辖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让企业尽量真实的提交申报数据,减少偷税漏税的源头,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等,从源头减少纳税评估的工作量,从而更精细的评估主要评估对象。

3 加强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以管理促增收

3.1 何为税源管理

我所理解的税源管理就是保证税收收入入库的一种针对税收的管理活动,前提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一些先进的科学的方式,对税收来源进行信息采集和纳税管控。税源管理是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税源管理工作的中心是企业,是税源管理的基础。

3.2 何为专业化管理

专业化管理是指在税源管理的工作中更为专业,总体来说应该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有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其次税源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税源管理业务流程都有专业化的设定。第三机构内对税源的分类专业化。第四就是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专业化。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一个都称不上是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因此,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税源管理和管理专业化的高度结合,使税源管理的效率更高,企业的纳税更规范,更具有竞争力。

3.3 税源专业化何用

税源属于税收的涵盖,税收包含税源。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税收管理的核心。由此可见,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做好税源专业化,税收管理会更流畅,更有持续性,发掘出更多地税收潜力。

3.4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将会带动税收管理专业化,实现税收的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念方面,从以往的组织收入为核心转变为监督管理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提升征纳双方的缴纳理念。二是管理方面,从以往的简单的税管员管理的方法转变为预防风险为主的导向式的专业分工与协调管理。三是机制方面,从以往的管理员和稽查局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的事项推送程序管理。四是资源配置方面从以往税管员平均分配管理精力的方式转变为有侧重的分配管理资源。

3.5 企业和税务管理部门应如何应对专业化管理

第7篇

【正文】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已经有50多年的税收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税收管理经验,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理论成果。以史为鉴,可以明兴替。当前研究税收管理员制度,不能割裂历史。在一定意义上,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总结是我们今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探讨税收管理员制度之前,有必要对新中国税收管理思想的变迁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程做出简要的梳理。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

建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税制经历了持续变革的过程,但税收专管员制度一直长期、稳定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了历史借鉴。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税收专管员制度在我国税收历史上早已出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产生,有效加强了税源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

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恢复。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围绕《要则》精神,全国许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迅速查清了税源状况,切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其次,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实行,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努力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

此外,税收专管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提供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而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动态分类的税源普查办法。

对纳税户进行普查,按地段和行业归类整理纳税卡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管户的征稽手册。对专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把辖区内纳税户的开业、歇业、迁移等情况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记入稽征手册;对纳税户内部组织、经营方式和护税人员名单等资料,均分门别类登入稽征手册。除此之外,税务专管员还要传达税政法令,组织工商业者学习税法,教育财会人员忠实记帐与申报纳税,联系职工店员协助税收,帮助业户建帐、建票;组织领导纳税小组长审查申报表,督促工商业者按期缴税;搜集资料,掌握情况,检查业户,堵塞偷漏。对专管行业的人员还要求了解行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发展规律、营业利润情况、季节性变化等;组织与掌握所管行业的民主评议。

其次,社会化分工协作的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专管员除了分区监管所有纳税户之外,还建立纳税小组,实行工商户集体报缴工商税的制度;另外,分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还由专责区与有关区分局的专管人员组成专业小组,并由专责区专管人员担任组长。其任务是:代表专责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工商界进行税务协商;系统汇集和研究行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订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规划等。早期的这些措施,实现了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第三,税收经济思想。

早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也提出了朴素的税收经济的思想,指出“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税务专管员把征管与促进生产相结合。由专业活动扩展到各项财税工作,包括税利检查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从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上,抓住重点,帮助企业“比指标、找差距、挖潜力、赶先进”,以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三)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评价

历史地看,税收专管员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办法。从建国之初开始,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造、恢复和重建时期,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经济制度、计划管理的经济体制和严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国家动员能力强,使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比较统一,纳税积极性和遵从度比较高,便于税务专管员集中、统一、高效征收税款。实践证明,税收专管员制度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是效率高,成本低的较好的选择。同时,政策法规比较简洁,使推行税务专管员制度成为一种好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几十年来,国家税收管理思路的变革始终以基层税收专管员制度为依托。每一次税制改革,无论是强调税收征管权的集中还是重视税收征管权的分散,最终都通过税收专管员制度得到落实。税收专管员制度能够长盛不衰固然与客观的历史条件有关,但也与它本身的运转高效的特点和优点分不开。其中最大的优点是对税源的管控直接有效。

但是,税务专管员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弱点,突出表现为缺乏有效自我约束机制。虽然,随着专管员制度的推行,不少地方都颁布了税务专管员纪律、工作条例和守则,但是这些条例和守则强制力不够,而且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机制,因而不能有效滥用权力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专管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引起了争议。

虽然,税收专管员制度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落伍,但它遗留下来的税收分类管理思想和有效的税源监控办法,以及朴素的税收经济思想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的宝贵的经验。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税务专管员制度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前身。

二、税收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前景分析

1978年(特别是1987年)以后,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对专管员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税收专管员的权力制约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权力滥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受到批评,并且被归咎于制度本身。税收专管员制度由此一度衰微,取而代之的是以职能划分为基础的、保证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

以集中征收为特色的现行征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实行税收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存储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实现集中征收,在此基础上调整基层税务机构,转变职能,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应该说,现行征管模式较好地防止了专管员管户时的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集中管理也便利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的成本,改善了税收服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它固有的一些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集中管理模式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将重点放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上。税源管理的职能虽然落实在管理部门,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各类管理机构,但由于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严重“缺位”,管户与管事相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征收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只是就表审表,就票审票,不能自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税源管理也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对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减弱,“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其次,体制僵化,被动管理,应变能力差。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管理的模式表现出了难以克服的制度惰性,跟不上征管改革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工商注册等制度的改革,一些必要的税源信息来源减少了。以前与工商部门协作,可以从工商部门获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应税税种。当前随着工商部门的工作改革,纳税人有了更大的自由经营权,这就增加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税源监控的难度。

再次,偏重计划管理,基层管理税源的积极性受挫。在许多地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指标。税基较窄,税率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况下,少数纳税大户对基层税务机关能否完成任务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吸引了税务机关主要的注意力。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税务组织并不需要清楚了解辖区的全部税源情况,就能够完成上级制定的计划收入任务。

以上种种问题造成了税收工作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数不清,缺少与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那些个体流动业户、专业市场经营者、新兴行业经营者,更显得鞭长莫及,使之成为漏管、漏征户。二是对纳税人的从业内容和和生产经营状况不了解或了解不清,造成征税对象不清。三是对纳税人的税源底子、税收潜力不清,心中无数。税收任务紧了,就反复对纳税人检查。四是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不清,造成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质量不高,不申报、不按期申报和虚假申报的问题比较严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进一步确立,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管理工作既要为国聚财,还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现有“征、管、查”三权分离的机构设置模式,和近似“足不出户”的管理办法,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同的税种要重复申报),也使税务机关远离了税源。而税源的管理状况,决定税收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当前的税源管理问题和税务机关的组织现状表明,我们必须探索一种既不同于税务专管员制度和“重管事、轻管户”的办法,又要吸收两者优势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这就是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当前,全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实现有效的分片管理,使税收管理达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目标的相关规章和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些特点和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经验,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长期以来,税务战线上出现许多优秀工作者的典型。他们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也没有先进高效的计算机网络支撑,仍然实现了对税源的较为有效的管理。其中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一点,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着重借鉴和引进的。

当前的实践表明,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不但不能自发调动人的积极性,相反会使人产生盲目的依赖。我国的许多透漏税现象,既不是因为法律的缺陷,也不是由于技术落后,而是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够,对计算机和报表信息过于依赖致使工作出现了漏洞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改变透漏税的局面,就要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借助专管的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能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主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准确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压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由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虽然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令人怀疑。纳税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量的纳税人或者有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用,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使用,加剧了错误数据的影响。结果是数据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测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需要厘清的两个认识

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

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雷同之处。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它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信息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着税收管理的方式。一是传统粗放式的税收管理体制和方式被信息和网络技术改造了,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使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二是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强化了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使国家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步。

法制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所遵循的政策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约束力和稳定性都比较差,难以规范专管员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正在完善,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构成对行政权力有效制约,支持合法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的出现,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已经构成了对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的屏障,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经济市场化背景 所有制结构变化,非公有经济的位日益重要,而且有发展的趋势。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所有制结构调整,彻底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25%。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新征纳关系 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以服务促征管。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

对比可见,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更加庞杂,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要求更加细致,工作手段更加先进,而权力的行使得到制约。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税源管理要求,传统的专管员制度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这就表明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区别。

2、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我国征管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的成果,它不是教条的、僵化的模式,更不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它本身尚在探索和发展,需要与实际相结合,虽然基本原则一致,但在不同的背景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型非但不必要,而且不可行。实际上,任何一个论证完备的单一模式都很难解决税源流失问题。对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管理员本身期望过高都是不科学的。

对待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正确态度应当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个主体目标,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它充实新的内容,辅助它的运行,使之得以完善;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脱离实际贸然前进,既要借鉴外国经脸,也要结合我国初级阶段和转轨时期的国情,对古今中外的征管经验,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完全照搬,而应当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抽取精华、剔除糟粕,推陈出新;三是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税源管理作为检验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设计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税源管理的措施都应当被吸收利用。

有鉴于此,结合当前实际。专管员制度有可资借鉴之处。在专管员制度下,专管员管户,税务人员与税源直接结合,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现行的集中征管模式也有不少优点,值得吸收。

【参考资料】

    1.刘剑文:《税收征管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上海财政税务志编委会:《上海财政税务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6月版。

3.张忠诚:《抓住机遇 积极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4年第7期。

4.安体富等:《新一轮税制改革:性质、理论与政策(上、下)》,《税务研究》2004年第5期和第6期。

5.Taxation and Tax Reform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Illustrations from Sub-Saharan Africa, Chr. Michelsen Institute 2003.

第8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 问题 构想 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