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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05 15:20:10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篇

【Abstract】The main purpose of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to carry out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to realize the rationality and the plan of the organization.But many companies are still using a relatively backward management model.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of several common management modes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narrates the importance of real estate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measures.

【P键词】房地产;管理模式;措施;分析

【Keywords】real estate;management model;measure;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94-02

1 引言

工程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的管理工作是一种增值服务,核心的任务就是为工程使用及建设增值,具体来讲就是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提高工程的质量,有利于对投资、成本以及进度进行控制,可以保障工程使用的安全,有利于环保及节能,降低工程运营的成本,还有利于进行工程的维护工作等[1]。房地产的工程管理工作是个系统且复杂的过程,通常风险比较高、投资额巨大、生产的周期普遍很长。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诸多单位,需要多方进行协调。论文将针对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管理模式做出系统的研究。

2 房地产企业常见的工程管理模式

①项目管理进行委托的模式[2]。在国际上房地产企业作为业主,项目管理委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管理;房地产企业委托项目管理的咨询公司来承担全部的房地产项目管理的任务;房地产企业委托项目的管理咨询公司和房地产人员一起进行项目的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在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委托派遣的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②设计任务进行委托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分两种情况:房地产企业委托一个设计单位或者委托多个设计单位组成设计的联合体作为总负责的单位,这个总负责的单位可以再委托其他与其配合的单位来完成总的项目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不委托设计总负责的单位,平行地将工作委托给很多设计的单位来进行设计的工作。

③项目总承包模式[3]。所谓的项目总承包模式指的是房地产企业可以把设备采购、勘察、设计、施工等一起发包给一个总承包的单位,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项或多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总承包的单位。但是,若是按照规定必须只能由一个单位予以完成的工程,不能肢解发包。具体主要分两种形式: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指的是工程的总承包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设计及施工任务,并全面地对所承包的造价、工期、安全以及质量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指的是依据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试运行服务、施工、采购以及设计等工作,并全面地对造价、工期、安全及质量负责。项目的总承包模式就是通过施工及设计的组织集成,使施工和设计巧妙的联系,为建设项目增值。

④施工的任务进行委托的模式[4]。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房地产企业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合作体或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根据需要这个总的施工单位再将工作委托其他单位配合施工;房地产企业委托一个施工的单位或者多个施工的单位组成的合作体或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房地产企业另外再委托施工的单位作为分包来完成施工的工作;房地产企业既不委托施工的总的承包单位,也不委托总的承包管理单位,而是平行地委托很多个施工的单位来开展工作。

⑤物资采购模式。物资采购在国际上主要分三种: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采购;房地产企业和承包商约定某些物资作为指定的供应商;承包商自行进行采购。

3 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①在整个建设项目过程中,工程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工作。建设工程全寿命的周期包括决策的阶段、实施的阶段以及使用运营的阶段,从建设项目一开始,编制项目的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的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方面的任务书、初步技术的设计、施工图的设计,到最后的施工验收以及保修等诸多环节,都属于工程管理的范围。所以说,工程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且关键的工作,从始至终,任务重大。

②将施工过程中各种复杂的关系进行了疏通,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地开展。一个工程项目参与的单位是非常多的,建设及管理的任务也是非常多的,像土建方面的设计、勘察、工程的施工、工艺的设计、设备的安装、物资的供应、工程的监理、业主方的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督及管理等,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融合在一起,其工作的任务、性质以及利益都不一样,就会形成不同的项目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是人力资源、知识以及物资资源总的集成者,也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者。通过工程管理工作,可以将这些代表不同利益的单位进行联合,在沟通的过程中,将很多问题解决,工程管理人员对这种复杂的关系进行梳理,促进参与单位之间良好地相处,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实施。

③在整个工程中,工程管理工作是一个基础性的综合管理工作。工程管理工作是对工程现场进行的综合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个工序都与施工建设相互联系。在第一线进行管理,其工作是综合且复杂的,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非常严格,需要对施工现场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施工管理的质量及效率。因为工作之间环环相扣,一个工序做不好就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实施,所以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控质量关,确保每一个工序都顺利地开展,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4 房地a企业工程管理改进的措施

①对优秀的设计、勘察及施工单位进行选择[5]。工程建设要想保住其质量,非常关键的一个要素就是要选择好的参与单位,一个好的勘察单位可以提供准确的勘察报告,对施工的现场做出精确的勘察工作,对地下的管线、网线等都能很好地标记,为下一步施工打下好的基础;一个好的设计单位可以对房屋进行精确设计,将房屋的结构进行优化,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不但节约了工程的造价还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一个好的施工单位从开始到最后的验收都保质保量,保障了人们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及稳步发展。

②选择创新性的工程管理模式[6]。房地产企业在管理方面要尽量做到标准化管理,公司总部要对公司整个管理的流程及规章制度有个明确的规定,对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有个全面的掌控;尽量选择矩阵式的管理模式,做到分公司的领导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可以对施工的项目进行监督及引导;合理地对施工的总承包等单位进行选择,选择好的监理等单位加强监督工作,全面地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建立起公司战略方面的合作库,工程的各参与方也尽量从伙伴库里面进行选择,并不断地增加伙伴库的战略伙伴。伴随市场占有率的扩大及公司规模的扩大,要和优良的供货商进行合作,并相应地生产出适合本企业的产品。

③建立起高效且合理的管理方面的模式。虽然高效地进行管理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但是可具体到每个环节并进行分类管理。比如,对队伍的管理、材料的管理、资源等诸多方面的管理;材料的管理方面可以加强对比,选择优质的材料,对数量及其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对材料供应的速度及质量进行提高,加快工程的进度,提高工程的效率,节约工程的成本。

5 结语

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管理工作是一个周期很长且综合性很强很复杂的工作,所以在施工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好工程的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要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控制,提升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芳.精细化管理在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405-406.

【2】李永兵.当前市场形势下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模式转变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4(25):337.

【3】叶伟.基于现代工程管理理论的房地产企业工程管理模式研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08):282.

【4】张一鸣.EPC模式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计划管理及质量管理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04):169-170.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篇

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__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__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__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__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__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__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__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__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__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__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__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__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__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__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3篇

建房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拟在上县新村建房屋一座,房屋占地面积约112平方米,由乙方负责承包工程建设,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楼房建设,工人进入工地施工安全自理,铁钉、 铁线、坐机费,钥头、铲、开水、烟丝、基础楼面爆裂、钢筋保护层3公分由乙方负责。上砖、河沙、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等乙方负责。劳务、建筑技术、扎钢筋技术、模板夹板撑树,吊机、码钉、连板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由乙方自理。

2、花草每层飘砖三条线不加钱,整幢楼十三条柱5030公分,其中四条5050公分,梁深度5020公分,钢筋保护层每条桩周边3公分,本幢楼两向上下飘窗,飘出40公分,两边飘出每层甲方加 平方米,每平方 ,其中一边飘连窗。

二、违约金伍仟元正。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在场人(签名):

20xx年 月 日

建房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四间需要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整体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维护双方利益,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本工程需施工的全部项目

1、本工程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及本合同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变更的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同意,并出具变更通知单(书)才能按变更通知单(书)进行项目变更施工。乙方不可变更任何设计项目及钢筋构成,本设计图设计规划为五层,实际施工为六层,每层需带柱连续串梁。

2、地平线以下沉井已丈量的米数加0.45米计算,每米按_____元,大桩每米______元。

3、包外墙,前外墙瓷砖安装。

4、所有承得墙均为天板墙,室内装饰按4:1(水泥和河

沙)混合沙浆,混合砂浆打底拉毛,粉刷前后要抽筋,墙体垂直平整,误差不超过1cm,四角分明平整垂直,空户门洞四角应垂直,每间连接房装110cm管道通风。

5、楼层隔热层及地面施工。楼层高度按设计要求施工。1至6楼面现浇结构,1至5楼浇注厚度不得低于10cm,屋顶顶层作法为:①钢筋砼结构图;②屋顶四周砌1米高女儿墙,女儿墙及楼梯屋砖应在现浇楼面完成时砌成。

6、所有窗户按设计图制作,留窗口。

7、楼梯全部为现浇柱倒制结构,主受力筋按图施工,楼梯间防盗门由乙方制订并安装好乙方不做按每扇______元扣除,楼梯休台窗户为用长城S304U40mm40mm的不锈钢管里面放12的螺纹钢做好防盗设施。楼梯扶手60mm40mm的长城304不锈钢管做好并由乙方安装好,乙方不安装则按每米80元扣除。

8、下水管:厨房污水管75mm,洗刷间、屋顶落管、厕所下水管用110mm,统一抗压坚实的金德管,厕所下降30cm,厕所冻好并无渗漏,做好防水;厨房下降5cm,厨房、厕所下水管道应分开(前后阳台做好地漏)。

9、自来水安装: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一至七层每户在一楼集中安装一个闸门,暗管用16的PP联塑管,单独主管进户,接处无渗漏,室内厨房、洗刷间、阳台各安一个水

龙头,厕所一个冲水闸,另一个三通,分管为16的PP金德管。

10、电: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并穿好线,主线每户2根6平方米国标铜线放在每层每户楼门。

11、避雷设施:按要求安装好整体接地,达到有效防雷效果(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12、化粪池:乙方负责修建好两格式化粪池,规格1.5m1.8m1.2m,四间门一个,排池管及排水管用200mm的金德管,化粪池设在楼梯下面,并负责将排污管送至门面前。用混凝土固定从一层门面联通下水管,进污管用160mm,排污管用200mm的金德管,用混土硬化安装成15度坡度,与打基础同时施工(包括室外明沟暗沟、厨房的给排水系统,层顶落管、厨房地漏等),管道必须通至下水道。

13、一至五层工程施工用水管、电线、照明器材、潜水泵等乙方自行购买施工,安好闸刀开关和水管水表,费用及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交纳,乙方用水用电不提违反水电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竣工后垃圾、渣土、废料由乙方自费清理搬走,并做好屋前的路面硬化。

二、本工程材料要求

1、钢材:所有螺纹钢用涟钢钢铁集团公司的双菱3#正材,

盘元用湘潭钢铁集团公司的正材,不允许用其他钢材代替,一

经发现,乙方必须返工,甲方将酌情罚款并从承包款中扣除。

2、水泥:主体结构一定用宝庆南方水泥(325#)水泥,砌墙、粉墙用邵阳市宝螺牌(325#)水泥。

3、河砂卵石:用于冻基础、墩柱、串梁、挑梁倒制浇注的必须符合施工标准的河沙(注:衡阳河沙)。卵石规格应满足设计规格的要求并请延后才能使用,一律不得使用制砂,如发现按每平方米扣罚款10元,从承包款中扣除。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总面积______平方米,按______元每平方米包工包料整体承包给乙方,总承包价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无论建材、民工工资、生活开支等涨跌,此承包价一律不变。

2、付款方式:①冻好混凝土至0后,甲方付给乙方6万元整;②一楼主体完工后付_____万元;二至五层每层完工后付3万元整;整栋主体完工后总付款不超过总造价的80%;③粉刷完内外墙并贴好内外墙瓷砖付清至总造价的80%;④水电线路安装好,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除预留工程总造价3%作为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防水工程按国家标准年限执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工程工期、质量保证

1、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天,如因下雨下雪等特殊原因,适当延期。如无正当理由停工10天以内,甲方扣除乙方_______元,超过10天以上按每天_____元罚款,但最多不超过总工程款5%。如乙方提前完工10天以上,奖励乙方_____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和设计专业人员的检查监督,在施工每个环节过程中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甲方没有验收而乙方已实施下一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甲方拒绝付款。在进料过程中不得以次充好,如购买钢材、水电材料、落水管、河砂、卵石、红砖、水泥等,甲方必须认可后才能使用。使用水泥砂浆和现浇注倒制等配比正确,搅拌到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现浇注墩、柱、串梁、挑梁及楼面倒制时,应使用振动棒和平面振动器,拆模后无蜂窝状、无麻石和露筋现象,平行线、垂直线、平整度和光洁度达到施工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锚固长度、搭接长、转角处、丁字交叉构造筋、绑扎间隙都要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养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及时养护到位。如因施工中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例不当,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操作,养护不当烧坏而达不到强度参数,及双方商定的事项,乙方单方变更等造成的各类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觉返工和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保修期为:主体结构墙体、屋顶隔热层、防水层、厕所渗漏、承建施工的所有设施和附属设施均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修复,所需费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保证金无息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和规范施工人员,注意搞好自身安全、他人安全和行人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事项

1、一切住宿、守料由乙方负责。

2、所有全新手模板、撑树、扎架、竹板、工程机械、碰焊、钢筋、裁变拉直设备、推车、吊车、搅拌机、泥桶、铁铲、振动器、马钉、铁丝、钉子、扎丝、养护水管等全部由乙方自备提供。

3、工程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乙方若无故停工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拖延工期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请施工队伍。如乙方觉得亏本或其他原因不做,单方违约,则乙方所做工程甲方不予结账付款,甲方有权追缴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1万元。

4、在现浇注倒制施工必须一次性浇注完工,需要加班时,甲方不另付加班费,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中,因施工而引发的一切矛盾,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6、监理员为甲方全权代表,甲方授权下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利,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落实监理员意见。

7、甲方提供设计图一份,乙方对整栋楼房的建设质量负全部责任。

8、工程如有质量争议,腊梅花质检部门鉴定仲裁,由此所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红砖施工前必须用水浇透后才能上墙,墩、柱、梁及倒制板在氧化期间必须浇好水,养护期不少于7天。厨房、厕所预留110抗压坚固的金德管通风口。

10、施工以设计图为依据,以本合同为补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自觉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交公证处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建房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在阳华路南华小区31#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3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06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4篇

关键词:房建项目;监理;措施

一、 房建项目工程监理的内容

房建项目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协助委托人共同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总单位所选择的分包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时对工程的承包人所编写的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待审查合格后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后,进行开工令的。第二,对工程项目承包人所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的设计、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以及施工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将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应对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清单、材料以及其质量和规格进行审查,核定工程所需的材料以及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的化验单,若发现其不合格,应向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人及时汇报,要求承包人必须要按照工程合同以及工程技术的相关标准来进行施工。第三,针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根据工程各阶段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监理意见,确保工程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同时对于一些重要设计的修改和技术应该与工程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并提出相关的监理意见,在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方可修改。第四,针对工程承包合同上的付款要求和监理人员对工程数量、质量的核实,待监理确认后,签发进度款的付款凭证,并且检查和督促工程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的相关措施,针对工程承包人所提出的验收申请报告,组织重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和检查,签订相应的验收报告。第五,检查和督促工程承包人完成各阶段以及工程竣工图纸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将其归档,同时处理工程项目中所发生的一些重大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检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书并进行督促和维护。第六,进行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实现预期的目标,按时向工程委托人提交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编写相关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

二、 目前房建项目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健全的监理制度

目前在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市场,一些业主利用委托权来强行压价,以此从中获取相关的回扣和利润;同时由于房建工程项目在地域上存在着很大差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维护本地方的经济利益,便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造成房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很多房建工程在进行监理工作时,由于监理制度过于形式化,只做一些表面工作,忽略了监理工作的实质,没有充分发挥出监理的最大作用。同时在房建工程监理过程中,工程建设单位过分地强调施工质量管理,而忽略了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工程运工期的控制等,没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和管理,严重影响了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人才的匮乏和技术的落后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较为薄弱,不能够准确、合理、科学地进行房建工程的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将监理误认为就是监工,只是在一旁简单地进行检查和监督,没有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以及规范对工程进行监理,没有到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在监理单位中,很多的监理人员都缺乏专业的培训,导致其监理质量比较低。

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和工程质量这三管理目标,通过信息和合同来进行管理,协调参建企业和单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监理时,监理单位却对此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此外,在房建工程项目中,很多的监理单位还是采用比较传统和落后的监理技术,导致其监理质量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 房建工程监理的应对措施

1. 完善监理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要想获取更大、更广的生存空间,就必须得完善其监理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信誉,将信誉作为其监理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使其具备更好的信誉,以此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其满足监理市场的要求,使监理制度更为规范化和公平化。

2. 处理好房建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

在监理工程中,业主、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之间必须要进行交流和沟通,监理的过程中,明确好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随意让工程的业主对其监理工作进行干涉,防止出现侵权行为。同时监理单位还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来维护工程承包商和业主的正当利益。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造成工程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同时监理人员还好做好相关的监理日志的记录,不断地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协调好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3. 加大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监理人员作为监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监理单位应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养,其主要措施如下:第一,在构建监理部门之前,有政府部门应该对其资质情况进行认真、严格地检查;第二,严格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考核以及培训;三是,监理人员要注重平时监理经验的累积,在监理工程中,对经常出现的监理问题要不断地汇总和总结。同时在每一阶段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都应将这一阶段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人员详细地讲解,并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以此确保工程能够安全、顺利的施工。第四,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提高其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杜绝以及向承包商获取一些物质的需求等现象,防止监理人员和工程承包商一起作假,影响房建工程的监理质量。

4. 监理管理的主要方式

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工作的时候,应该使用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将协调、控制、管理作为其监理工作的原则,确保每一步监理工作都能够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的统一要求以及工程的相关要求监控工程,以此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确保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5篇

农村建房承包合同书范文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徽县江洛镇下寨村上庄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编辑推荐:预备党员思想汇报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建房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 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建房承包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在本村组原庄基上修建房屋,乙方长期从事农村房屋修建,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甲方现将修房承揽给乙方施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房屋结构及承揽范围:

甲方拟建砖混结构一层平房,甲方已完成打地基及底圈梁,现将房屋地上的修建承揽给乙方施工,承揽范围包括砌墙修建主体、打上圈梁、上屋面、房屋内粉刷、贴瓷(门前墙面外贴瓷、客厅墙面内贴瓷、厨房及卫生间内贴卫生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外粉墙;

二、房屋计价面积及工价支付方式:

1、面积计算方式:房屋修建完后双方先丈量所建房屋长度与宽度,是从一侧房屋滴檐水起到另一侧房屋滴檐水止,相乘得到的面积减去院内亮天面积后为房屋计价面积。房屋计价面积为 平方米;

2、价格:双方约定单工价为 元/平方米(大写 元/平方米),总工价(房屋计价面积乘以单工价)为 元;

3、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在主体修建打上圈梁上屋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在粉刷完毕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后,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元),下剩款项在2013 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从2013 年 月 日起到2013年 月 日止。其中砌墙修建主体、打梁上屋面在2013 年 月 日前完成,房屋内粉刷、贴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粉外墙在2013 年 月 日前完成;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并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其提供建房所需的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

2、甲方应当提供乙方使用的水、电,并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

3、乙方根据甲方修建房屋设计意图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且房屋质量符合行业要求及一般要求,所需的专业设备如搅拌机、架板及架管等由乙方提供;

4、乙方施工中自行指挥所雇人员各负其责,组织施工并进行监督,对房屋质量负责,乙方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不参与乙方组织的施工,但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修建房屋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及时与乙方沟通,有权让乙方进行及时纠正。甲方验收乙方所建房屋质量合格后双方签字,乙方完成交付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工价,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保质完成施工,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按 向甲方方支付违约金;

3、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及时重作或者修理,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未到,甲方有权让他人进行修理或者重作,所需的拆除及修理、重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施工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变更承揽内容由双方及中间人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各执一份,中间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6篇

房地产合作开发,亦称房屋联合开发、房屋合作建设、房屋联建等,是指一方提供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广义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包括:法人型合作开发、合伙型(非法人)合作开发和协作型合作开发等三种情况。由于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并不存在合伙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此讨论非法人合伙型联营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故在本文中,笔者对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模式的讨论,也主要限于法人型合作和协作型合作两种开发模式。

所谓法人型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合作双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开发资金,共同成立合资公司(通常称为“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合作模式。在此合作模式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一方需将待开发地块过户至合资公司名下(即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另一方通常以现金出资入股,双方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进行合作开发。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而言,法人型合作开发模式具体表现为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社会力量(主要指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

笔者认为,法人型合作模式的优点至少有以下两点:第一,开发主体单一、权利义务明确,有利于缩短办事流程、减少合作纠纷。由于合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作过程中出具的法律文件无需合作双方共同签署,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公司日常运作效率,而且也避免了因双方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而可能产生的诸多纠纷。第二,合资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利于降低合作双方的商业风险。众所周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在以法人型合作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均以其认购合资公司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减少了合作双方的投资风险。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力量以法人型合作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诸如政府与社会力量设立合资公司手续繁杂,政府将待开发用地过户至合资公司名下的程序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等一系列问题。

协作型开发模式是指合作双方不成立新项目公司,而是通过共同出资、共谋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方式来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开发建设。实践中,依据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作为标志,协作型合作开发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合作双方共有,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所有开发报建手续和后期销售工作均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办理;二是,土地使用权在合作一方名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销售等均以土地使用权一方的名义进行,提供资金的一方参与或者不参与管理,进而分享合作项目利润的合作方式。由于在这种合作方式中出资一方是不显名的,因此法律上又称之为“隐名合作”。这种合作方式也比较常见,大家较为熟知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混建就属于隐名合作的一种。

就社会力量采取协作型合作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如下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手续简便、灵活,有利于快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如前所述,协作型合作模式只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达成协议,无需办理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既节约时间成本又节省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不转移,降低了合作风险。因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一般是由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权,若采取协作型合作模式,则政府无需将土地过户至项目公司或者合作对方名下,进而可以避免因合作方自身的债务纠纷导致土地被查封、追索的风险。当然,不可否认,协作型合作模式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由于现阶段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调整协作型合作开发模式,这就难免会导致实践中无法可依的混乱现象。

二、BT模式

BT(Bui l d Transfer),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 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已经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该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投资方完全以业主的身份来参与项目的管理与运作。现阶段以BT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尚无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仅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采取BT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后,政府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社会投资方。其实,政府采取BT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究其本质而言乃是使用政府资金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BT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方。同时,也只有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BT模式中的投资方,才能保证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以达到政府资金使用安全的目的和有效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步,投资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签订BT合同。BT合同是BT模式最重要、最核心的法律文件,在该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投资规模、工期、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融资、投资方的回报利润和政府回购条件等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BT合同签订后,投资方和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来说,政府主要负责质量监督、资金控制等宏观方面的管理事务;投资方主要负责工程施工、项目融资等具体运作管理,以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达到BT合同的建设要求,并顺利通过政府验收。

第三步,政府按照BT合同的约定回购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进行运作管理,在保障性住房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政府应及时回购保障性住房,并向投资单位支付相应的对价。回购完成后,政府再将保障性住房出售(或者出租)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者承租人)。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不难看出,采取BT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能够有效克服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而且还能节省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管理投入。对政府和社会投资者来说,都不失为一个双赢的选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可能带来的各种合作风险。因此,采取BT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开展,还有待于政府出台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三、代建制模式

当前,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项目通常采用代建制模式。所谓代建制是指政府决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某个公益性建设项目后,由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由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建设管理方式。代建制的实质就是由于政府缺乏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能力,而委托一个专业的代建单位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事宜。

代建制模式与BT模式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是,代建单位是以政府的名义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而BT模式中的投资者是以自己的名义来管理项目的;二是,在BT模式中由投资者先行投入建设资金,因而BT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明显的融资功能,而代建单位却只负责管理并不出资,故代建模式不具有融资功能;三是,代建单位只能收取代建管理费,没有任何利润,而BT模式中的投资者却能分享建设项目利润。

社会力量以代建制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程序和BT模式大体相似:首先,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选聘代建单位(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代建单位);其次,签订代建合同约定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最后,代建单位将通过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移交给政府,由政府出售(或者出租)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者承租人)。因此,这种模式一般只适用于政府资金充裕,但管理经验和能力相对短缺的情况。此外,由于代建单位收取的代建费比较低(据笔者了解代建费一般为代建工程总投资额的2%~5%),这也是很多有实力、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意以代建制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总承包模式

施工单位以总承包模式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是业界最常见且广为采用的做法。所谓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社会力量以总承包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在理论上,以施工单位是否带(垫)资为标准,总承包模式又可分为:带资总承包和一般总承包(即总承包单位不垫资的承包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对于带资总承包法律效力的认识,在理论上一直众说纷纭,实践中也未能形成共识。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实践部门对此问题的认识不一致造成的。对此问题大致经历以下认识过程:1996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以下简称96年《通知》)中明确禁止了所有建设工程中的带资承包行为。但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确认了垫资承包合同有效,也肯定了带资承包行为。然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又颁布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06年《通知》),就政府投资项目再一次禁止了带资承包行为。

综合上述3个法律文件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由于96年《通知》已被06年《通知》所废止,目前相关部门对带资承包行为的态度应为:政府投资项目禁止采取带资总承包的方式建设,而非政府投资项目则允许采取带资总承包的方式建设。至此,针对社会力量以总承包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若政府投资进行保障房建设的,则社会力量只能以一般总承包(即非垫资承包)的方式参与建设,而不能采取带资总承包的方式参与建设。因此,若采取总承包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府必须首先落实并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就是说,总承包模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具有融资功能,与代建制相同,只能弥补政府管理能力的不足,并不能有效解决政府资金不足的困难。

参考文献:

1.蒲杰.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与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7. 3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小文库编选组.房地产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 3

3.奚晓明总主编潘福仁主编.股权转让纠纷.法律出版社. 2007. 10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7篇

1引言

目前,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国内工程建设领域已有一定的应用历史,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基本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这为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变电工程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变电工程项目中引入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有效加深各参建单位的协同合作,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缩短施工周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设计单位专业化指导来代替业主单位对项目实施的非效率干预,在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项目。

2项目概况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倒班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产业服务区(劳动路),总建筑面积19928.83m2,生产综合用房地下1层,地上11层,总建筑高度49.8m。生产倒班用房1号、2号,建筑面积8876m2,地上9层,单元式住宅形式。每栋布置3个单元,每个单元每层均布置2套生产倒班用房,共108套。总建筑高度26.8m。项目还包含室外管网、供排水、绿化、消防、道路、围墙、监控视频等。项目计划工期为5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生产综合用房创“天山奖”;科技目标为: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安全文明目标为:创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点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也是项目管理的重点环节。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及全过程、全员控制的基本原则,重点对施工招投标、施工准备、正式施工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管控,以切实保障项目整体质量,达到项目质量目标。

3.1招投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因此,在招投标环节应重点关注2方面:(1)关于施工方的评价。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分包方开展资格审查,并建立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以此作为邀请招标的基础。资格审查的重点应放在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以及施工设备安装能力等方面,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施工标准。(2)邀请招标。根据项目部编制的审查合格的施工分包方名单初步筛选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分包方,然后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经机构批准后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招标,要求参与招标的单位不少于3家[1]。最终根据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分包单位,评审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具备先进性;是否符合项目标书要求。

3.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分别与业主单位、分包商、监理单位建立起组织接洽与协调关系,共同制订项目质量监控计划并拟定实施。(2)项目总承包商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具体包括质量管控程序、质量管控关键节点等[2]。(3)各项目参建单位尽快熟悉项目施工图纸,在施工设计会审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质量管控及创优目标,项目总承包商、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4)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配置、智联管控目标等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5)项目总承包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质量管控计划以及实施方案[3]。(6)项目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分包商提前介入,针对项目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开展调研、试验,并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3.3正式施工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正式施工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项目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认。(2)项目总承包商审查施工方特殊工种(焊接、高空等)的上岗证书及完成的作业技术项目是否符合要求。(3)项目总承包商参加施工方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和确认。(4)参加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5)项目总承包商检查施工机具的配置和质量状况。(6)实测实量管理。项目总承包商每月结合现场进度编制现场实测实量月计划,每月根据实测实量月计划实施。目前,针对现场现浇结构、砌体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如图1所示。通过实测数据分析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保障现场实体质量。(7)质量专项治理。项目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月例会,针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质量通病频繁出现。

3.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

本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1)做好成品防护以及资料管理工作。对成品采取针对性的防护措施,防止因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害;检查项目施工记录、技术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是否完备。(2)项目各分包商完成自检工作并确认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提供竣工资料并申请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总承包商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联合监理工程师对分包项目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分包商整改。(3)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各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移交相关资料、手续。

4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要点

4.1总承包方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总承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以做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通过明确有关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监督职责,做到监管分离。(3)项目部安全观察员对施工现场内遵章守纪、作业行为安全的一线作业人员发放表彰卡。表彰卡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品,也是评选“行为安全之星”的依据。每月底项目部组织开展月度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3)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项目部每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签订应急协议医院;将应急信息在工人安全帽、主要道路出入口等部位进行公示、宣贯。

4.2施工分包商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为保障施工安全,项目施工分包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总工制订危险源辨识计划,组织专业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针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以形成危险源清单,通过项目经理审批后危险源。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一条隐患,整改一项安全问题,消除一类安全风险,将隐患及整改情况通过扫描二维码上传。(2)每日分班组召开安全晨会,并将晨会情况通过二维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每周组织各班组长开展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月月底项目部组织召开月底教育大会暨行为安全之星表彰大会、特种作业人员月度教育大会。

5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变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要点

进度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与关键点,直接关系到项目其他环节工作的开展,同时有效管控施工进度也是保障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必须从组织体系、技术层面以及管理层面等角度采取进度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完工交付。

5.1组织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组织措施:(1)项目实行经理负责制,构建以经理为核心的管理组织体系,项目部所属成员应服从经理管理,相互之间明确权责,加强沟通,且要形成具体的问责制度。(2)积极做好包括资金、人员、物资、机器、技术等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计划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做好设备的安装组建。另外,要加强物资及设备的管理,避免因其造成进度延误。(3)项目总承包商要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采购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各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定期进入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4)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尽可能改善参建人员作业、生活环境,定期举办业余活动,丰富参建人员业余生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参建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

5.2技术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技术措施:(1)项目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技术方案,并就施工技术方案中各道工序以及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最终在图纸会审过程中提出问题并商议解决措施。(2)施工过程中注重技术总结与探讨,尽可能实现各道施工工序一次性完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做到零返工。(3)针对项目中首次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在综合考量后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同时还应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5.3管理措施

为保证工期,本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利用P3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项目工期要求编制进度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严禁随意改动,进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向总承包商汇报项目进度情况。(2)项目针对次疫情影响,已调整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级、二级节点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每月、每周审批后执行。项目每周开展生产例会,及时解决现场问题。(3)实施动态化管理,每月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对比检查结果及项目进度计划,若存在较大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调整措施,确保项目施工过程处于可控状态。6结语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商模式下,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环节衔接紧密,有效避免了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因此,项目管理重点应集中在施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安全管理3方面,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交付。

【参考文献】

[1]林一鹏.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2020,18(2):1-2.

[2]孙卫锋.EP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其措施探讨[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9(14):1-2.

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8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竣工交付;质量责任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不断的加快,人口大量向城市涌入,因此房屋建筑也在不断的增多,建筑速度也不断的加快,所以在房屋建筑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和矛盾有时难以解决,使得人们的利益遭受了一定的损失,所以一定要明确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具体责任,使人们的利益受到有效的保护。

1 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1.1 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质量保质期之内的责任在建筑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第一个质量责任期。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在竣工交付验收后的工程建筑,必须要符合我国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且要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以及已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还要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对于在保修阶段的质量责任,只要发现建筑质量有问题,不论是否有损害,施工方都要义务的进行修复,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施工方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是施工一方造成的,施工方在进行保修周后,可以向责任方索要赔偿。

1.2 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外的责任。在房屋建筑保质期满后,就是另一种责任的开始,就是损害赔偿期间。住户业主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向相关责任人索要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期间限制根据法律或者相关合同规定的不同而不同。在建筑质量保质期后的损害赔偿只有质量出现的时候才可以主张赔偿,而且并不是一切损害都能够获得赔偿。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地基和其他部位在保修期满之后,只要是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都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

2 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界定

2.1 与业主订有合同者都应该承担责任。房屋的业主有可能只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与勘察、监理、设计、施工、一级设备采购方的一方或者各方存在合同关系,我国建筑法对签订合同者以及业主双方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在房屋建筑竣工交付使用之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害的责任者,与业主有各种合同关系的对应方都可能成为损害赔偿的责任者。

2.2 和房屋业主没有合同关系的责任方。(1)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于房屋建筑质量验收备案制度我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改变了政府直接参与验收的模式,把监督集中在了建筑施工图纸的审查以及建筑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以及抽查上,其对建筑工程验收程序、组织形式有监管的责任。(2)房屋建筑的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责任。我国建筑法规定:房屋建筑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质量将由总承包单位对其负责,总承包商把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建筑单位应该对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索赔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比如由于建筑桩基质量问题造成建筑破坏或者变形,分包单位无力赔偿损失时,总承包单位就会承担相应的来带赔偿责任。(3)房屋建筑供应商的责任。房屋建筑的材料的供应有很多厂商。其涉及结构和安全的建筑材料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有责任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查或者对相关的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进行核实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查及核实质保书和合格证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承担建筑材料质量问题的责任,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则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承担材料质量的责任。比如砼厂给施工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建筑设计的要求而造成建筑结构强度不足,这时砼厂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房屋建筑质量缺陷及负责

3.1 设计缺陷。建筑设计图纸以及设计文件的疏漏和错误会对房屋建筑的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其设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建筑设计责任。

3.2 房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缺陷和责任。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缺陷是由建筑的施工单位所以引起的,所以其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来承担。

4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探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造成直接影响;并对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界定房屋建筑交付后质量投诉问题的责任主体界定提供借鉴。所以,要对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1]刘志杰,傅振南,寇占伟,刘占奎.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住宅产业,2009,(12)

[2]王洪亮.交往安全义务基础上的物件致损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1章“物件损害责任”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