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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的重要性赏析八篇

时间:2023-06-02 15:11:24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1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成本;企业财务管理;分析

一、企业税务风险概述

企业税务风险就是指企业在营业中,由于自身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或不知道税务法律发生变更,没有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政策,导致企业的经济收益受损,其中主要包括企业的纳税行为与税务法律法规相违背,导致企业需要增加额外的税务成本,加重负担。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

(一)主观性

企业的税务风险直接影响到关系到国家税务单位以及企业税务的管理人员,其中国家税务机关和企业税务人员一定要充分、全面地了解到税务政策,企业内具有较强的税务风险,如果企业内税务人员的素质较差,就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必然性

我国的国家税务机关对各企业进行纳税都是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进行,具有强制性和必然性。企业的运行目的就是为了收获最大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要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收益,导致部分企业在运行中会出现逃税、漏税等情况。

(三)预先性

企业内的财务管理部门一定要符合、满足国家的标准与要求,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财务审核人员要事先预测好税务风险。由此看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是有预先性的。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风险

(一)纳税人员素质低下带来的风险

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会安排、分配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来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税务工作对税收处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丰富的知识。如果税收处理人员不能充分掌握当地的税收法律及其相关法规,或者不能实时跟进法规,就会造成企业出现违背税务法律法规的情况,甚至会出现被动的偷税、漏税现象,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纳税重视程度的风险

如今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内的税务风险制度尚未完善,导致部分企业没能很好地处理税务风险,甚至没有开展税务风险的财务管理工作。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减弱企业的综合力,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税收管理工作。市场经济中并没有制定一个统一的税务水平和标准,所以不同企业间财务管理的税务风险水平也并不相同,不能进行统一的评判,这样会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企业一定要强化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的重视力度。

(三)税务工作的信息驱动风险

随着我国信息化技术的逐渐提升及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数据信息能够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以往大多数的企业税务风险工作人员都没有充分的处理好数据信息,仅仅开展了风险业务的处理工作。由于大多数的风险处理信息都难以获取,即使是获得的数据信息情报也并不全面,导致大多数企业都得不到财务管理中的税务风险信息,不能完全把控管理中税务的风险成本,最终造成了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成本的增加。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加强税务风险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想要完全把控住财务管理中税务的风险成本,就一定要提升税务处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因此,为了优化、提升处理人员的素质水平,企业就要开展相应的措施。例如,定期对税务处理人员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力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增强涉税工作人员的综合实力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掌握税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减少企业税务成本的控制风险。税收处理人员还要全面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法律政策,在基层上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二)强化税务风险的重要力度

如今我国税收管理体系逐渐完善,企业也对自身的税收风险处理体系进行优化、改善,更加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的税务风险处理工作。所以,只有当整个企业都重视税收风险的防范措施,才能贯彻落实好财务管理的处理工作,并且掌握企业内的实时运行状况,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情况及税收风险成本进行分析、探究,提出可靠、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大对税务风险的成本控制力度,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及经济收益,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定期进行纳税检查

据调查数据可知,随着客观性税务风险的增加,税务风险的控制成本也会增加,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收益,增加了企业的亏损,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就一定要强化税务风险成本控制的力度,并且还要定期开展纳税检查。企业内要分配、安排相应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士来开展企业内纳税的监管工作,而监管人员也要能实时掌握税务工作的处理情况、处理进度,税收政策等内容,并且还要及时发现税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好各项税务工作,最终减少企业的税务风险成本。

(四)提高信息情报的质量

开展税务风险的处理工作必须要依靠准确的信息情报来支持。因此,企业不但要加强税务风险的成本控制力度,而且还要提高税务处理信息情报的质量,税务人员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税务情况来收集相关的信息、情报,并还要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筛选、处理、分析和整理,将有用、具有价值的信息保留下来,然后应用到税务工作中,这样能够保证税务风险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税务风险的出现,减少税务风险成本。

(五)完善税务管理的考核体系

大多数企业内部都缺少税务管理的考核体系,增加了税务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开展税务考核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税务管理部门的发展,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采用有效的考核体系能够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性。所以企业一定要对税务管理人员开展税务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的内容,从而测定出税务管理人员的实际水平,并且还要对税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考核,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与其他工作并不相同,税务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一旦税务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出现了问题,就很有可能会增加税务风险,严重的还会触及法律法规,因此企业一定要落实好对于税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2篇

(一)行业分布情况。__市营业税重点监控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电信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其中:房地产业188户,金融保险业242户,建筑业309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267户。从监控户数看,各行业所占比重不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户数最多,2个行业的重点监控户数占总监控户数的比重为81.56。

(二)从营业税重点监控企业缴纳税收情况分析。金融保险业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收入较高,其占总监控企业营业税收入的比重为52.4。

(三)特点: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切实强化税源的管理及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地位。树立了抓住税源的管理即抓住税收工作主要矛盾,分析解决税源监控存在问题即解决了税收工作的主要问题的思想觉悟。本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制定税源管理的新办法、新措施,切实把税源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建立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制度。为加强重点税的管理与监控,保障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我市、县、分局三级地税机关分别结合各自的实际特点,制定一系列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的制定体系。区局制定了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及重点税源数据统一报表的上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还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税源管理办法及规定。

3.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塔式”级次管理机制已形成。“塔式”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对重点项目、工程、行业和重点纳税税源户实施长效管理、动态监控。针对各地税源分布广、层次深、隐蔽性较强,合理使用征管力量和资源,对重点税源实行梯级式的监控。全市形成市、县、镇三级“塔式”,全市形成市、县、所三级“塔式”管理,将重点税源层层管住.全面监控。并相应建立了配套的片管员监控点、股(所)监控组、市(县)重点税源监控办公室等组织措施,构成“塔式”管理的体系核心。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税源监控的结合实施考评与监督,提高了税源管理与监控的质量与效率。

4.坚持“片管员”制度、基层管理部门责任人走访跟踪制度。市县(市)税源监控责任人员定期联系、分析、解决问题合议制度等。及时准确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税源变化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管理情况。全面收集重点纳税户的经营与纳税方面的相关数据及凭证。分析、查找纳税户的税源增减变化的因素。提供应对措施,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客观、准确的数据。

5.优化了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与监控创造了条件。全市各地按照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树立了为纳税人办实事的治税思想,并通过联合办;开展“一窗式”、“一站式”税收事务办理方式;开设纳税咨询专线电话,办纳税人提供了广泛、周到、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形式,平缓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和合作意识。

二、__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市级局、县级局二级管理的营业税重点税源数据库管理体系

为加强对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20__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__市地税部门实现了对全市营业税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税收数据的直接监控。

营业税重点监控企业的确定是以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上年实际入库营业税收入为标准。几年来,在各级地税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营业税重点税源监控面逐年扩大,重点监控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监控户数逐年上升。目前全市地税系统七个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均上报了数据。据统计20__年,全市地税系统年纳税额超10万元——50万元的重点纳税业户376户,共缴纳地方各税11788万元,占全年地税各项收入80268万元的14.69,年纳税额超50万元以上的重点纳税户66户,共缴纳地方各税18965万元,占20__年全市地税各项收入的23.63。

(二)各市、县级地税局及基层征收分局初步建立了本辖区范围内的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网

各市、县地税局以及基层征收单位除了完成以上两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外,还根据其所辖范围内税源实际情况,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重点税源监控标准或监控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在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选取标准上,一是按企业年缴纳地方税收入情况设立监控标准,如按年缴纳地方税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以上等设置监 控企业选取标准;二是按分局所辖纳税户缴纳地方税的前若干名作为监控企业选取标准;三是按照行业分类设立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四是对辖区内投资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监控。

在对重点税源监控指标(内容)以及监控办法的设定上,主要根据税收业务需求以及监控手段来决定。综合__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监控情况,主要实现了对重点纳税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纳税情况的监控。在监控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主要采取手工采集、录入监控数据的方式,应用EXCEL电子报表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三)__地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的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面和监控的侧重点由于辖区税源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从税源监控的行业看,目前我市各级税务机关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布于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建材、金融保险、邮电通讯行业。集中地反映了我市地方税的行业分布,较客观真实地映证了各市重要税源量与当地经济发展的优势项目相一致的特征,即优势行业经济总量大,其税收收入总量也大。从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看,通过对重点税源监控对象的报表、数据、纳税凭证、税收法律文书的收集,并运用地税计算机网络系统整理、分析,实施对重点税源的纳税申报、实际缴纳、欠税、税负、税收入库率、处罚率、税收问题等环节和内容上监控,制订有针对性的征管监控措施,通过以上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实施,对完成各级地税机关的组织税收任务筑起了坚固的防线。

透析目前我市重点税源的现状。我市的税源呈现以下几点特征:⑴规模较大的税源少,目前10—50万元的重点业户376户。但市级监控的重点税源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仅5户。⑵税源收入规模与经济总量指标一致。经济总量与税收收入规模同步变动,经济总量大,税收总量也大。⑶从税源的行业分布看,重点税源在行业上相对集中。主要分布于金融保险、通信、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⑷从所有制结构上看,税收结构的调整与经济改革同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迅速发展壮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税收收入在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国有和集体经济税收比重逐渐下降,而涉外和股份制经济税收比重逐年提高。⑸从公平税负情况看,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股份制经济和个体经济不断壮大,其税源的变化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及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税源呈上升趋势。及时调整和强化监控的方向和手段,是当前我市地方税税源管理和监控的重要方面。

三、重点税源监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治税思想认识的误区和管理理念上的狭隘,导致税源管理的弱化。长期以来,在税收工作中,无论各级政府还是各级税务机关都已形成了“收入第一”、“一俊遮百丑”主观思想,简单片面地将税收任务等同政治任务。在“收入第一”的思想意识的感召与支配下,各级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税收任务指标的实现上,缺乏对税收工作内容规律及税收管理发展规律的分析与研究,缺乏对国家经济政策和现行的税收政策的学习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过程中,税源的结构、规模、方式、存在特点都随时发生变化,税收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税收征管的形成都应随之变化而变异及时到位,而思想认识误区直接导致了各级税务机关在这一变化中缺少必要的分析与监控。而管理理念上的狭隘,使得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的基础性作用仍缺乏足够重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原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税源管理的全面性、规范性、实用性不强。对重点税源在日常检查、税源调查、数据采集、预测分析、纳税服务等诸环节上,还处在粗放型、轻责任、低标准的层面上,甚至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处于空白状态。这样就使组织收入工作陷于被动和疲于应付的局面,不仅弱化了税源的管理,也导致了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难以进行。

(二)税源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使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更具有其主动性和灵活性。这给我们的税源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和目标要求。伴随税收体制的改革,“保姆”式管理形式将消失。新的征管模式中,纳税人申报的方式、优化服务的水平、计算机网络的发展、集中征收的程度,重点检查的力度,强化管理的深度,将形成一个齐头并进、环环相扣、相互联系的新的税收管理链。而我们在税源管理某些环节的力度的弱化,对税源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导致税收收入的流失。结果是“重点税源管不了,普通税源管理不住”,直接影响税源管理和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三)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手段落后。尽管近年来各级税务系统不断加大了对计算机硬件的投入,实现了从纳税登记、税款征收到税款划解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但由于软件开发的相对滞后,使我市目前重点税源的管理与监控仍无法实现信息化管理。基本上依赖于人工操作。对税源的发展状况无法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对重点税源管理与监控缺乏与配套的制度支撑,使得管理缺章少序、各施其法,管理与监控的规范化、标准化无法统一,到不了一定的高度。

(四)管理力度薄弱,管理责任淡化。目前地方税源管理的点多、面广、任务重,而相应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虽然目前我市各地市税源的源泉控管上已基本做到税务登记、催报催缴、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但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涉税信息的动态管理上缺乏深入,对重点税源也只是心存关注、实缺监控,无法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重点税源监控。以玉州分局为例,现有管户17333户,一线管理人员162人,人均管户106户。而随着征管模式的转变,管束制度代替了管户制度,征纳双方直接接触的机会相对减少,并伴着机构的调整,人员的变动过于频繁,岗责体系尚未完善,考评力度不够,管理责任相对淡化,影响了税源管理水平的提升,也造成了税源的流失。

(五)社会各部门多方位的税收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完善。无法实现经济、税收信息共享,从而无法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源的信息,加之部门工作的不协调,客观上削弱了税源监控的能力,造成了采集信息难、收集证据难、税收执法难、税款征收难的局面。

四、加强地方税源管理和监控,减少税收流失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健全税源监控的组织体系

任何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税源的监控也是如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者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高度重视支持这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健全税源监控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营造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重点建立直接与间接二级监控组织,保证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实行有效的层级管理,坚持不懈的开展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纳税人的桥梁贺纽带。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并切实开展优质的纳税服务工作,是新时期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体现,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中确立的新的征管模式的根本要求,更是税收征管法规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纳税人真切感受到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才能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认知水平,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有效地弥补税务机关人、财、物等条件不足的限制。

(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范围、划分原则和标准

在目前条件下,单纯依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监控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遵循质量、效率的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科学的分类,实行分类管理是节约税收成本的有效手段。

1.实行分类管理,按层次确定重点税源监控的对象、范围、标准。所谓分类管理,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好坏程度,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后,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从而不断强化税源监控。一是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重点税源企业一般具有财务核算 健全、财务电子化管理程度高、纳税意识较强、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税务部门重点监控并不需要过多的集中人员,而是集中人才,把那些具有较高知识,特别是既懂税收征管又精通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复合型人才集中起来,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施监控。税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企业财务软件难易程度分行业分别培训税务管理人员,其职责就是专门研究企业软件,根据企业相关数据开展纳税评估,不断提高稽核水平。二是对市场税源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市场具有人员集中,地点固定,行业稳定,税源可观等特点,对市场税收适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现税款集中征收。因此,税务部门应充实这方面的管理人员,实行划片管理,并逐步推行交流制和回避制。其管理职责是催报催缴、税法宣传、清理漏征漏管,而不负责征收;加强临时经营业户的管理,开展税源调查和行业调查。其管理措施是抓住大户,推行建账建制;管住中户,完善核准定额;稳定小户,实行简便征收。其管理手段是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制。三是对零星税源实行源泉控管综合治理。由于这部分纳税人分散,经营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税源难控管等特点,可将其分为固定业户、集贸市场经营户和临时经营户三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治理。对固定业户要加强户籍管理,实行源泉控管。严格税务登记审批,将办证业户纳入户籍管理,对申请注销、停歇业户的严格核查审批,审批前缴清税款。同时建立定税、调查、缴税、调整税额档案,偏远地区也可实行委托。对集贸市场税收要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对临时户要加强社会监控,健全防范体系。要借助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争取党政领导和部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要建立信息情报点,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巡回管理。对钉子户、难缠户,要加强与工商、公安部门的联系,实行综合治理。

2.划分原则。一是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对监控税种和行业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二是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原则。目前完全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差别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誉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同时,还要健全纳税辅导机制和纳税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原则。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尤其是电子申报方式,建立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体系,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四是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原则。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税源存在,既有显性税源,也有隐性税源;既有固定税源,也有流动税源。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文秘站网-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的格局。

(四)合理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保证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3篇

企业所得税是地税部门管理的一个主要税种,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税成立以来始终将所得税的管理作为日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和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征管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纵观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企业偷逃税的问题依然存在,税务部门管理任务依然艰巨,仍需我们对现行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行新的改进和探索。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稽查的各个环节:一是对纳税人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多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以我局为例,地税成立十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一直沿袭的是纳税人每月按时申报,征收人员按申报数据打印缴款书这一模式,税务人员对申报表的审核绝大多数是就表审表,只要逻辑关系正确就认定企业申报没有问题,且审核一直以人工方式进行。由于人员素质的差异,加之缺乏科学、合理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对申报表的审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工作。二是管理环节中选择所得税日常检查对象和稽查环节中选择专项检查对象的方式落后,没有针对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稽查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时,检查对象的选择也主要依靠人工进行,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纳税人当年或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从而不能进一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对纳税人核算所得税真实性的检验虽然经过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但对业户申报所得税真实性的审查全部依靠人工的表间数据审核和管理、稽查人员抽查式的检查,不可能对所有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普遍检查,这无疑助长了纳税人偷逃税的侥幸心理。

(二)、税源管理缺乏系统性和预见性。当前,基层单位对列为省、市局重点监控对象的所得税纳税人的管理,采取的是按月或季查询重点纳税人入库情况,按时填报《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季报表》和报送企业同期财务报表的方式,此种监控方法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可以掌握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所得税入库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重点纳税人的税收增减变化情况,通过这种形式对重点税源单位的监控确实达到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税源管理缺乏系统性。实际工作中,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管理人员大多在每月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往往会流于形式,没有一套系统、有效的管理流程和方案,税源管理较为杂乱,没有形成较为规范的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税源管理缺乏预见性。由于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中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缺乏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关注,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相关税源信息难以及时、全面、准确莆眨狈Χ韵喙匦畔⒂胨霸幢浠榭龅墓亓治觯霸垂芾砣狈υぜ裕贾滤笆辗治龊退笆赵げ夤ぷ魅狈ψ既沸裕荒芏曰愎ぷ骱土斓季霾咛峁晒┎慰嫉牡谝皇肿柿希顾霸醇嗫氐哪康暮苣咽迪郑ぷ鞒尚Р幻飨浴?/SPAN>

(三)、对规模较小、纳税较少的纳税人忽略管理。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客观上存在着管理手段跟不上、人员有限等情况,对纳税人的管理普遍存在着“抓大放小”的思想,即对税源大户无论从政策宣传、日常辅导、税收分析、税务检查等各方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而对一些纳税较少、规模较小、对收入影响不大的纳税户基本疏于管理。这种管理现状导致了以下几种问题的出现:一是由于税收政策宣传不及时,加之纳税人对税法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不准确、不及时,使纳税人日常财务管理不正规;二是税务机关的疏于管理客观上助长了纳税人能少交则少交,查着再补的侥幸心理;三是税务机关虽然抓住了大户,但大量零散户的税收丢失,积少成多直接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没有做到应收尽收。

(四)、税收政策宣传、培训不够及时、到位。企业所得税税基的计算与其他税种相比业务性更强,政策规定更详细、具体。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在核算时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对财务制度规定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还要熟悉掌握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由于当前税务机关宣传税收政策缺乏长期性,宣传渠道也不够多样,在培训手段上也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导致纳税人很难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税收政策资料,对所得税政策了解的较少,理解的也很不到位,导致检查时所得税出现的问题最多。

(五)、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当前税务干部结构多样,专业院校毕业的人员占的比例较少,军队转业、外单位调入等人员占据大多数,对所得税政策和与所得税紧密相关的财务知识知之甚少,即使学校毕业的人员在当前新财务制度实行和新所得税政策连续出台的情况下,不加快知识更新也很难进行日常的征、管、查工作。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税务人员精通各行业财务制度,还应熟练操作微机、熟悉各种财务核算软件。所得税管理对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相当一部分税务人员未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学习处于一种应付、无奈状态,加之日常工作较多,内部培训经常流于形式,学习效果得不到保证,致使有些人员业务水平较差,不能适应所得税管理的要求,对所得税政策的掌握、检查仅限于工资、招待费等简单费用项目,未能对收入核算、成本核算、投资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检查,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一是开发所得税管理软件和计算机选案软件,由人工逐步向机器审核、机器选案转变。在现有《河北省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增加所得税管理功能,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与所得税征收相关的申报纸质资料用电子扫描仪扫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使税收征管计算机软件系统能审核申报资料,从中发现问题,检索出纳税异常户,为日常管理和稽查选案提供可靠和有力的线索;在所得税申报资料扫入计算机的基础上,通过当期申报数据与上期、去年同期的分析以及相关财务指标的对比分析,增加收入指标、财务指标不正常时的报警系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的下户开展检查;同时开发、增加计算机稽查选案、网上稽查、审理的功能,避免稽查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

二是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使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监督和管理。新一轮征管改革后,实现了征、管、查的彻底分离,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划分更加详细,税源管理在税务机关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对纳税户的日常监控上,为实现税源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和预见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建立系统、健全的税源监控制度,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分级确定省市局、本局和本(科)所重点税源监控标准,不应将监控对象仅限于上级统一制定的标准。(2)各基层单位实行分片到组,分街到人的管理手段,各组对上级确定的重点税源户的调查每月应达到100%,对达到本所重点税源监控标准的,每季调查面应达到100%,按期下户调查、了解各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税源变化情况、增减变化原因、当年预计纳税情况等。对其他非重点税源纳税人,管理单位应根据工作重点分行业、分经济性质确定每月的调点,使税收分析更加符合纳税人实际情况。(3)设计统一的《税源调查手册》,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各月纳税情况、预计当年税收缴纳情况、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税务机关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事项等,由管理人员下户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填写,及时与计算机中的税务登记事项、纳税辅导记录、申报征收情况等核对,及时变更税务机关涉税资料内容,提高税收分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4)扩大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税源管理的预见性。改变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的现状,使税源管理的信息获取渠道更加广泛,使税收分析紧密联系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的变化情况,提高税源管理的预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税源信息的使用价值。

三是对财务核算不健全、规模较小的纳税人根据情况实行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应采用以下方法:(1)改变向重点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多,忽视“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理念,通过多种渠道、灵活多样的方法,及时向“小规模”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积极主动辅导纳税人建账建制;(2)采用人机结合的管理手段,根据计算机记录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信息,由管理人员对有疑点的纳税人下户调查、了解、检查其经营情况、收入情况、账簿设置情况,并与税收缴纳情况相核对,及时发现偷税行为,通过日常检查及时更正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问题;(3)对一时达不到建账要求和不符合建账标准的以及连续亏损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定额或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手段,直至其符合查账征收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税收损失。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4篇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和两者的关系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分析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发展的基础,在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的应用,就有着鲜明的价值体现。能在税收筹划管理的应用下对企业盈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企业的发展其自身的发展水平主要是通过盈利能力进行衡量的,所以企业盈利大小就和税后利润大小有着紧密联系。企业要想在税后利润最大化的呈现,就要能够充分的注重税收筹划的工作科学有效的实施,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完善化,就能将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得到加强。

再者,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对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还体现在对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会计管理水平提升层面。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其中比较重要的要素就是资金以及利润和成本。而在企业经营中税收筹划的实施,就能够将这几者进行综合。这就能够将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实施税收筹划的实施过程中,在对财务工作人员方面的要求也有着相应的提升,从而就能将会计管理水平得以有效提升。

另外,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税收筹划的应用,能有效防止企业陷入到税收法额陷阱当中。在这一方面的应用加强,就能充分保障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加强。

2.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关系分析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而和税收筹划之间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实际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对和企业的每项工作都有着紧密的联系。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要素,对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在税收筹划的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是围绕着企业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开展的,在应用的目标上都是为了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所以在税收筹划的工作实施收益方面,也会对企业的获利能力有着直接的影响。而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工作方面,其主要就是起到财务决策的作用,能为企业的领导者在决策中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才能帮助企业获得利润。两者对企业的利润获得的目的都是相同的。而税收筹划作为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两者也是相互影响的,如果财务管理的质量得不到提高,也会影响到税收筹划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的特征以及类型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的主要特征体现分析

从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的特征来看,主要体现在多个层面,其中在合法性特征上是比较基础的特征。也就是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要能够和法律的先关规范相符合,不能与其相抵触。而在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特征层面,就体现出了税收筹划作为理财活动和筹划活动,就要能为实现一定意图和目标来加以实施,所以在目的性的目标上体现的就比较突出。

再者,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在预期性的特征上也比较突出,在对税收筹划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主要就是对未来经济事项作出的预测。因为在纳税义务的滞后性性质的基础上,企业只有在交易之后才能进行纳税。在这一客观实施的情况下,就能够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得以实施,也能将税收筹划的预期性特征得以鲜明呈现。

另外,企业的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专业性特征以及风险性特征层面也有着呈现。从其专业性特征层面来看,主要就是在进行税收筹划中是按照国家的标准要求进行执行的,所以在专业性上就比较强。而风险性的特征则主要是体现在,这一筹划活动是有着预见性的,所以在筹划过程中就会有着一定的风险。

2.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的主要类型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而对税收筹划类型来看,根据不同的标准就能够将税收筹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的节税筹划类型就是比较常见的,也是合法方式下的税收筹划类型。在这一类型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对税法当中的起征点以及减免税等优惠应用,在投资以及筹资的活动中进行科学化的安排,就能够达到少缴税以及不交税的目的。在这一类型的税收筹划方面主要就是对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的应用。

再者,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类型中避税筹划也是比较重要的。这会非违法方式的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就是在对当前的税法充分了解以及对相关的财会知识掌握情况下,对税法的一些规范没有违背,从而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投融资等方面,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化的安排。这样也能起到避税的目的。

除此之外,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税收筹划的类型中的税负转嫁筹划类型也比较只能够。在这一类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手段的应用,然后对价格实施相应的调整以及变动等,将税负进行转嫁其它人进行承担。通过这样的方式也能起到税负转嫁的作用,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压力也能得到有效减轻。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税收筹划在其中应用有着其可行性。由于税收差别待遇,能够为企业在这一工作中开拓发展的空间。企业在对税收筹划的应用过程中,主要是对企业的投资以及经营等活动进行的科学合理化的安排。通过对税收筹划得以明确化以及进行规范化,就使得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发展空间上得到了拓展,有利于其作用的良好发挥。同时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税收筹划加以应用,也能制度上能提供相应保障,这就比较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质量水平提升。在税收筹划的实际应用中,也能够为财务管理的内容进行增加,丰富了财务管理的功能,在这一方面的工作效率也能有效提升。

2.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现状来看,还有诸多方面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对税收筹划的了解没有全面化。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对税收筹划的引入,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比较短,一些企业在这一概念的理解就不是很深入。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有着错误性的理解,认为直接的偷税漏税以及逃税,要比复杂化的税收筹划来的方便,对税收筹划的科学正确应用没有得到正视。还有是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在风险意识上还没有充分体现,在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没有注重,这就对财务管理的水平提升有着很大的阻碍。

再者,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对税收筹划的成本意识方面相对比较缺乏,以及在相关的人才方面还比较缺乏。一些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的了解只停留在表面。这些层面的问题就对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对这些问题就要能及时的解决,针对性的应对,这样才能有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科学有效应用。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优化策略探究

为能够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科学应用,就要注重措施的科学实施,笔者结合实际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策略进行了探究,在这些策略实施下,就能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水平得以提升。

第一,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要能严格遵循相应原则。只有在这些原则遵循下,才能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其中在合法性原则方面要得以重视,对税收筹划的应用要在法律框架下加以应用,不能对国家财务会计的相关法规等进行违背。对税收筹划的应用要和时展相结合,根据最新的法律规范来进行遵循。还要能在实施中和财务管理的总目标相统一。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目标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而实施的,所以两者目标要能相统一。除此之外,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应用也要能将成本效益原则,以及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原则相遵循。只有在这些原则的遵循下,才能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最大发挥。

第二,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能在不同的阶段得以发挥作用。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筹资决策中的应用中,就要能充分的了解筹资方式的多样化。企业会有着不同税负以及成本列支方式等,通过将税收筹资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加以应用,就能将筹资的成本得以有效降低。在具体的应用中就要能加以选择,对金融机构融资以及非金融机构借款等都能加以结合实际选择。

第三,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能充分注重税收筹资的应用。对于缺乏税收筹资观念的问题要能及时性的转变。在我国的税收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发展背景下,在税务体制管理的层次性要进一步的深化。政府方面就要在税务活动的开展上加大力度,在这些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方面进行加强,并要能积极的引导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行为规范性实施,认识到税收筹划应用重要性以及科学性等。

第四,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的应用,要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工作人员要能够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利弊要能得以有效的权衡,进行实施科学性的筹划。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实施中,要严格和税法的时效性相遵循,对风险的防范要能加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多变的情况下,税法也会相应的变化,企业在对税收筹划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就要能够和税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

第五,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对税收筹划的应用,还要能够对税收筹划的管理实施机制建设工作得以完善化。这就需要对一些专家进行聘请,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进行制定相适应的税收筹划的科学机制。要能确保独立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将机制和相关法律规范进行紧密结合,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完善加强,才能有助于税收筹划的应用价值充分体现。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5篇

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缓解就业问题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过程中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由于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发展时间短,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建立往往不够完善,对于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承受能力都比较差,而且大多中小企业通常在管理中不够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因而一旦税务风险触及税收法律,必将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本文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以及税务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原因从内部控制角度进行分析,并为加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内部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1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及现实意义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相比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更为隐蔽。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在兼顾经营目标的前提下,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避免或减少其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和机会成本的管理过程。许鲁才,张晓试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J].企业导报,2009(5):126-127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持?m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经济背景下,广大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重重,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在这种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大为提高,中小企业只有通过税务风险管理才能减少税务风险,使企业损失最小化,保证生产经营环境的安全,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使中小企业经营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2基于内控视角的我国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现有研究认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形成原因既有税收立法制度不完善、税收相关政策多变、税收执法不够规范等外部原因,也有企业税务风险意识不强、缺乏税务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纳税专业水平不够等内部原因,本文主要通过分析企业内部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将造成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根源分为如下三项。

21中小企业管理层普遍缺乏税务风险意识

在调查中发现,中小企业管理层普遍能够意识到企业税务风险的存在,但相较于税务管理专家,甚至大企业的管理层,中小企业管理层普遍对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往往低估企业所存在的重大税务风险,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很少的中小企业管理层主张进行系统的税务风险管理,而其他大部分管理者都是打算等到税务风险暴露时再通过关系人脉来解决,消极守法意识严重。因而中小企业管理层通常没有形成研究国家税收相关政策和企业税务风险的习惯,更无法在经营中对涉税事项处理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缺乏主动研究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政策及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动机和积极性。管理层对待税务风险的这种态度在管理中表现为对企业税务风险相对比较忽视,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不重视对企业各部门人员税务常识的普及,更不会将税负成本的高低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中,因而在不知不觉间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形成了。

22税务相关认识存在误区

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既然企业税款是在财务部门核算时产生的,那么税务风险必然就来自财务部门,而忽视对其他业务部门的税务管理。而实际上企业的纳税义务产生在企业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环节中,而非产生于财务部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都对企业纳税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企业生产是企业经营生产的核心环节,企业生产过程中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生质量方面往往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则很少有中小企业设置专门的管理制度,以至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只考虑生产成本、产品质量,而不考虑在生产过程中因不同生产工艺和材料构成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甚至出现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不惜以提高企业税负为代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税负。又如在企业签订各类合同过程中,很多中小企业已经有意识聘请法律人士审核合同以规避法律风险,但很少有企业有意识在合同签订前请税务人士审核合同以规避税务风险,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合同内容涉及的合同性质、交易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因素都直接会对企业税负造成影响,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增大企业税务风险。还有在企业对各部门、各环节的绩效考核中,往往没有对税务费用因素的考核,例如对销售部门大多只考核销售量,那么销售人员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往往只考虑这一行为对销售业绩的影响,而不关注该行为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而实际上不同的营销模式和促销方式的选择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负,不当的营销模式和促销方式的选择必然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中小企业在各经营管理环节中如果忽视了税务风险,必然直接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给企业带来惨痛的教训。

23中小企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

大多中小企业因为成立时间短、规模小,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大多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财税不分家的问题。由于对税务管理专业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组织设计中通常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和岗位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只是以财务管理代替税务管理,而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通常素质较低、工作繁忙,认识不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因而无法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合理评估生产、采购、销售和筹资等环节税务风险的大小,更谈不到分析、评价和管理。而事实上,税务管理要求较强的专业性和一定的经验累积,尤其是税务风险管理,只有专业的高素质人士投入相当的精力去识别、预测、评估、分析税务风险,才能真正有效地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另外,大多数中小企业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因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上下级和平级沟通都存在一定的障碍,无法确保重要信息的正确传递和及时反馈,税务风险管理相关措施和政策难以落实,税务管理难度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难以实现。

3加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内部管理的建议

31建立包含税务风险管理文化的企业文化

首先要求中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通常是企业老板)重视企业税务风险,认识到企业税务风险发生对企业的危害性,理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对企业健康发展的意义。而在调查中也发现,经营时间较长的中小企业较经营时间较短的企业对税收风险的认识提高一些,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在税务问题上“吃过亏”,随着经营年限的增加,很多中小企业管理层已经通过经营实践认识到税务风险的危害性。只有管理层真正重视税务风险管理,才有可能在企业内部进行系统的税务风险管理,营造良好的税务管理气氛,在制定企业经营目标时制定与企业相适应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在企业日常经济管理中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环节中,对涉税事项的处理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要实现这样的税务管理目标,首先就是要将企业税务管理目标传达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级,使企业全体员工都要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实现该目标对企业的重要意义,从而在工作中严格落实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与涉税事项相关人员的税务风险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培养其形成研究国家税收相关政策和企业税务风险的习惯,同时在管理中要将税负成本的高低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中,从制度上激励其在各项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都要考虑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32建立高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

完善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明确企业治理结构各层面的税务风险管理责任。

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型企业,在组织设计中就要设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赋予对应的权限和职责,负责整合管理企业的税务风险,落实各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各个业务部门的生产经营的涉税事宜,尤其对于合同签订过程、生产营销过程、筹资投资过程等重要的生产经营环节要特别注意防范税务风险。对于小型企业和新办企业,因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单一,企业涉税相关事宜较少,没必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岗位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更适宜外聘税务人员担任企业税务顾问,对企业各项业务进行专项的税务风险评估并随时提供税务咨询帮助。

33构建中小企业信息沟通机制

为顺利开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各中小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在经营中建立起迅捷高效的信息管理与沟通制度,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沟通制度。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6篇

【正文】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已经有50多年的税收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税收管理经验,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理论成果。以史为鉴,可以明兴替。当前研究税收管理员制度,不能割裂历史。在一定意义上,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总结是我们今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探讨税收管理员制度之前,有必要对新中国税收管理思想的变迁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程做出简要的梳理。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

建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税制经历了持续变革的过程,但税收专管员制度一直长期、稳定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了历史借鉴。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税收专管员制度在我国税收历史上早已出现。新中国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产生,有效加强了税源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

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恢复。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围绕《要则》精神,全国许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迅速查清了税源状况,切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其次,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实行,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努力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

此外,税收专管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提供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而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动态分类的税源普查办法。

对纳税户进行普查,按地段和行业归类整理纳税卡片,在此基础上建立专管户的征稽手册。对专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把辖区内纳税户的开业、歇业、迁移等情况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记入稽征手册;对纳税户内部组织、经营方式和护税人员名单等资料,均分门别类登入稽征手册。除此之外,税务专管员还要传达税政法令,组织工商业者学习税法,教育财会人员忠实记帐与申报纳税,联系职工店员协助税收,帮助业户建帐、建票;组织领导纳税小组长审查申报表,督促工商业者按期缴税;搜集资料,掌握情况,检查业户,堵塞偷漏。对专管行业的人员还要求了解行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发展规律、营业利润情况、季节性变化等;组织与掌握所管行业的民主评议。

其次,社会化分工协作的税收管理体系。

税收专管员除了分区监管所有纳税户之外,还建立纳税小组,实行工商户集体报缴工商税的制度;另外,分区专责管理的基础上,还由专责区与有关区分局的专管人员组成专业小组,并由专责区专管人员担任组长。其任务是:代表专责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工商界进行税务协商;系统汇集和研究行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订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规划等。早期的这些措施,实现了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第三,税收经济思想。

早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也提出了朴素的税收经济的思想,指出“从经济到财政”,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税务专管员把征管与促进生产相结合。由专业活动扩展到各项财税工作,包括税利检查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从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上,抓住重点,帮助企业“比指标、找差距、挖潜力、赶先进”,以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

(三)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历史评价

历史地看,税收专管员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办法。从建国之初开始,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造、恢复和重建时期,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经济制度、计划管理的经济体制和严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国家动员能力强,使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比较统一,纳税积极性和遵从度比较高,便于税务专管员集中、统一、高效征收税款。实践证明,税收专管员制度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是效率高,成本低的较好的选择。同时,政策法规比较简洁,使推行税务专管员制度成为一种好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几十年来,国家税收管理思路的变革始终以基层税收专管员制度为依托。每一次税制改革,无论是强调税收征管权的集中还是重视税收征管权的分散,最终都通过税收专管员制度得到落实。税收专管员制度能够长盛不衰固然与客观的历史条件有关,但也与它本身的运转高效的特点和优点分不开。其中最大的优点是对税源的管控直接有效。

但是,税务专管员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弱点,突出表现为缺乏有效自我约束机制。虽然,随着专管员制度的推行,不少地方都颁布了税务专管员纪律、工作条例和守则,但是这些条例和守则强制力不够,而且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机制,因而不能有效滥用权力的现象。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专管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引起了争议。

虽然,税收专管员制度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落伍,但它遗留下来的税收分类管理思想和有效的税源监控办法,以及朴素的税收经济思想为今天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提供的宝贵的经验。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税务专管员制度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前身。

二、税收管理制度的现状与前景分析

1978年(特别是1987年)以后,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对专管员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税收专管员的权力制约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权力滥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受到批评,并且被归咎于制度本身。税收专管员制度由此一度衰微,取而代之的是以职能划分为基础的、保证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

以集中征收为特色的现行征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实行税收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存储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实现集中征收,在此基础上调整基层税务机构,转变职能,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应该说,现行征管模式较好地防止了专管员管户时的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集中管理也便利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运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的成本,改善了税收服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它固有的一些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集中管理模式实现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将重点放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上。税源管理的职能虽然落实在管理部门,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各类管理机构,但由于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严重“缺位”,管户与管事相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征收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只是就表审表,就票审票,不能自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鞭长莫及。税源管理也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对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减弱,“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其次,体制僵化,被动管理,应变能力差。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管理的模式表现出了难以克服的制度惰性,跟不上征管改革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工商注册等制度的改革,一些必要的税源信息来源减少了。以前与工商部门协作,可以从工商部门获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应税税种。当前随着工商部门的工作改革,纳税人有了更大的自由经营权,这就增加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税源监控的难度。

再次,偏重计划管理,基层管理税源的积极性受挫。在许多地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指标。税基较窄,税率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况下,少数纳税大户对基层税务机关能否完成任务起决定性作用,因而吸引了税务机关主要的注意力。在许多情况下,基层税务组织并不需要清楚了解辖区的全部税源情况,就能够完成上级制定的计划收入任务。

以上种种问题造成了税收工作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户数不清,缺少与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那些个体流动业户、专业市场经营者、新兴行业经营者,更显得鞭长莫及,使之成为漏管、漏征户。二是对纳税人的从业内容和和生产经营状况不了解或了解不清,造成征税对象不清。三是对纳税人的税源底子、税收潜力不清,心中无数。税收任务紧了,就反复对纳税人检查。四是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不清,造成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质量不高,不申报、不按期申报和虚假申报的问题比较严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进一步确立,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税收管理工作既要为国聚财,还要为纳税人服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现有“征、管、查”三权分离的机构设置模式,和近似“足不出户”的管理办法,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不同的税种要重复申报),也使税务机关远离了税源。而税源的管理状况,决定税收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当前的税源管理问题和税务机关的组织现状表明,我们必须探索一种既不同于税务专管员制度和“重管事、轻管户”的办法,又要吸收两者优势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这就是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当前,全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实现有效的分片管理,使税收管理达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目标的相关规章和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些特点和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经验,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长期以来,税务战线上出现许多优秀工作者的典型。他们既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也没有先进高效的计算机网络支撑,仍然实现了对税源的较为有效的管理。其中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一点,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着重借鉴和引进的。

当前的实践表明,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不但不能自发调动人的积极性,相反会使人产生盲目的依赖。我国的许多透漏税现象,既不是因为法律的缺陷,也不是由于技术落后,而是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够,对计算机和报表信息过于依赖致使工作出现了漏洞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改变透漏税的局面,就要充分调动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借助专管的办法,税收管理员制度能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利用信息化网络,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力,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工作既要重视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主要借助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也要重视管理的有效性或质量,这一点从根本上要有准确的税源信息来保障。

集中征收的办法在理论上是要调动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管户”的压力,使之集中精力“管事”,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由于种种原因,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虽然就票审票、就表审表的办法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efficiency),但是,税务机关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令人怀疑。纳税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是有效管理的起点。在现实中,大量的纳税人或者有意(偷漏税)、或者无意(缺少相关知识和技能)提供了扭曲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计算机系统采用,就会得出错误的信息处理结果。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使用,加剧了错误数据的影响。结果是数据处理的效率越高,税收预测和计划的盲目性越大,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差。

税收管理员制度借助于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了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的税源管理体系。它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并重。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需要厘清的两个认识

1、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

从两者税源管理的内容对比,不难看出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雷同之处。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了它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本质区别:

信息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比较适合纳税户数少,税制简单,税收目标单一的情况。在人类社会迈向信息化的今天,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着税收管理的方式。一是传统粗放式的税收管理体制和方式被信息和网络技术改造了,大大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使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使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二是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强化了税收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使用,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使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使国家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步。

法制化背景 税收专管员所遵循的政策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层次,约束力和稳定性都比较差,难以规范专管员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正在完善,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构成对行政权力有效制约,支持合法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的出现,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已经构成了对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的屏障,使税收管理员不致重蹈税收专管员的覆辙。

经济市场化背景 所有制结构变化,非公有经济的位日益重要,而且有发展的趋势。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所有制结构调整,彻底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格局,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达25%。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新征纳关系 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以服务促征管。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

对比可见,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更加庞杂,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要求更加细致,工作手段更加先进,而权力的行使得到制约。面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税源管理要求,传统的专管员制度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这就表明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税收专管员制度的区别。

2、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我国征管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的成果,它不是教条的、僵化的模式,更不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它本身尚在探索和发展,需要与实际相结合,虽然基本原则一致,但在不同的背景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型非但不必要,而且不可行。实际上,任何一个论证完备的单一模式都很难解决税源流失问题。对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管理员本身期望过高都是不科学的。

对待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正确态度应当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一个主体目标,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它充实新的内容,辅助它的运行,使之得以完善;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脱离实际贸然前进,既要借鉴外国经脸,也要结合我国初级阶段和转轨时期的国情,对古今中外的征管经验,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完全照搬,而应当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抽取精华、剔除糟粕,推陈出新;三是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税源管理作为检验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设计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税源管理的措施都应当被吸收利用。

有鉴于此,结合当前实际。专管员制度有可资借鉴之处。在专管员制度下,专管员管户,税务人员与税源直接结合,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现行的集中征管模式也有不少优点,值得吸收。

【参考资料】

    1.刘剑文:《税收征管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上海财政税务志编委会:《上海财政税务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6月版。

3.张忠诚:《抓住机遇 积极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4年第7期。

4.安体富等:《新一轮税制改革:性质、理论与政策(上、下)》,《税务研究》2004年第5期和第6期。

5.Taxation and Tax Reform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Illustrations from Sub-Saharan Africa, Chr. Michelsen Institute 2003.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7篇

一、对我县国税征管工作的回顾。

1994年税制改革和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县国税系统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虚心借鉴外地经验,积极进行征管改革,为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行税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不懈的实践和探索,税收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立足我县实际,大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初步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税款征收的集中度显著提高。计算机广泛用于税收征管,实现了征管过程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推进了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效能明显增强。推进了稽查转型,税务稽查“外查偷骗,内促征管”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基本形成了“依托信息化,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积极推行机构改革,适度、合理收缩征管机构,规范机构,重组征管业务,调整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税收征管查既相互分离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全县国税部门的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依法治税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和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为重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01年以来,全局共有134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处罚金额达7442元。下大力纠正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部分税干涉税违法违纪的行为。坚持组织收入的法制原则,实行税收收入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日益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统一行动,“寅吃卯粮”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坚持推进稽查转型,加强专项检查,2001年以来,共查补税款581万元,查处涉税案件1291件,立案18件,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政府依法管税,社会各界依法协税护税的税收法制环境正在形成。

(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出现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状况,近几年来,坚持把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之一。推进基本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征管查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规程。狠抓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和规范,征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用性明显提高。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得到加强。推行纳税人分片分类管理,改进对卷烟、电力、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等重点管理对象的征管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制度,纳入县局监控的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3户,20万元以上的3户,30万元以上的1户,100万元以上的3户,增强了管理效果。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改进发票管理,推行剪贴式发票、分离式发票,强化以票控税,较好地堵塞了增值税及其他税收的管理漏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国、地税、工商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国、地税局联合办税范围,与公安、银行、金库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征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四)征管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坚持“科技兴税”,确立了“遵循一体化、整体跟进、注重应用、努力创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针以及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大力实施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在建成了从总局到县级局的四级广域网和县局局域网的基础上,建成塘头、许家坝两个农村分局局域网,实现了城乡网络一体化,人均拥有微机达到0.62台,全体税干的微机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独立域名的申请和网站建设工作,增强了网站管理的灵活性、便捷性、实时性。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履盖到应纳入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应用了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软件。积极全面推行应用城综版征管软件,实行数据集中,减少基层分局的工作量,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运用税收征管“分类序时管理办法”基础上,推行了“分类序时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征管档案管理科技化。从去年起,按省、地局的要求,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了增值税的“一窗式”管理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实行了“大一窗式”管理,正在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五)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税收征管由管理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加强了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大力推广文明办税、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服务、首问责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程办税服务、

“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了征管工作阻力。依法指导、监督、规范税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征管工作,保证了国税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有效执行。全县国税收入1995年至2003年累计达1.6亿元;今年1—9月,已入库税收1029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征管工作,也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1999年至2001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委行暑被授予“文明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县委、政府和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被授予“红旗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地区国税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塘头分局被省局评为“文明单位”,还有1名同志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

这些成绩是在地局、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县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团结拼搏,强基固本,创新务实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随意性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中仍然存在,收人情税,办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征管在总体上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基础不扎实,规范化不够,精细度不高。税源管理薄弱,税源情况不够清楚,征管手段不够有力,监控管理不够到位,管理责任不够落实,税收流失的情况依然存在,实际征收数与法定征收数存在明显差距,欠税数额大。三是有些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明不清,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功能内耗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了征管效能。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征管数据集中、共享、分析和利用程度不高,从“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纳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项目、内容需要不断拓展,服务手段、方法需要不断优化。六是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和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业务技能都亟需增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贯彻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贯彻这一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税收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最近,总理批示又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要加强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同时,要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税收改革的推进,必然对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制改革要拓宽税基,意味着征管对象和范围必然要拓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只有认真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才能使税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性要求,才能确保税制的顺利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及调节经济和分配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其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求税收工作本身的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管条件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工作规律,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税收工作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高效、征管基础不扎实、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就不高,既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会影响税收工作自身的发展。

再次,这是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保证。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征管水平是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工作基本目标的重要方面,是“四个必须”工作要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只有贯彻好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才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

(二)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征管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定位。

税收征管是我们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载体,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手段,是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是税收全部业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收征管的目的和使命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税收流失。

(三)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

第一,必须明确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优化服务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以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而不是为服务而服务,不能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

第二,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做到“人机结合”。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但信息化建设终究只是税收管理的手段,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时,一定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做到“人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和“人才强税”的道路。

第三,“重点稽查”强调的是税务稽查在充分发挥打击作用时必须突出重点。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在办案时,要突出重点,在办案的深度、处罚的力度上下功夫,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增强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同时,不能片面强调税务稽查是“重中之重”,不能轻视忽视事前、事中的日常性检查、经常性管理。

第四,“强化管理”必须突出税源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必须贯穿于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强调管理系列必须把税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要切实强化管理就必须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四)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一主题及其内涵。

做好管理基础工作是当前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关键。而完善的征管体制是夯实管理基础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现阶段我局完善征管体制要着重在优化业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细化岗位职责,强化考核追究,加强部门配合方面下功夫。夯实管理基础要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征管,突出税源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贯彻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六个观念”,把握“四个标准”。

观念落后是阻碍全县国税事业发展,包括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主观原因之一,必须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的“六个观念”,打牢做好新时期征管工作的思想基础。一是大局观念。增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和总局统一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工作合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法治观念。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部门的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工作之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创新观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征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提倡、鼓励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动新发展。四是效率观念。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优化征管机制,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重点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量多的税收。五是服务观念。真正把纳税人视为“客户”,依法强化征管、诚信优质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重、有机结合,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以优化服务促强化管理。六是责任观念。强化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和改进责任追究,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做好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必须把握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四项标准”: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要保持国税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加强征管的主要任务。

要按照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这个主题,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

(一)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征管。

第一,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认真总结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的经验,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工作流程的优化、岗位职责的细化、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对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进行修订完善,认真加以落实。特别是要对执法责任制和岗责体系进行统一整合,避免各自为政,互不一致而成为“两张皮”。要积极推行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增强执法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既要坚决追究违规操作、违纪违法者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者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办法,有效解决权、责、利不对称的问题,做到有罚有奖,奖优罚劣。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的指导思想,保持税收收入快速均衡入库。要坚持“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税收征管质量好)、“大”(努力扩大组织收入总量,税收收入有台阶性、标志性增长)、

“快”(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收入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的各项措施,坚决禁止、防止和抵制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减免缓税的行为,坚决反对、制止和杜绝不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确保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全县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和均衡入库态势。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个执法人员都全面充分地领会、掌握和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及税务行政许可的具体制度规定。根据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加强征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简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手续,强化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办事效率。

第四,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推进征管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各项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与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二)以规范机构职能,细化岗位职责为契机,以加强部门协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征管组织体系。

第一、认真制定和实施机构设置方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具体征管条件,在不违背上级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置方案。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承担着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等重要职责。办税服务厅及其窗口的设置,要根据我局的税源状况、征管业务量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的设置要本着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分设申报纳税、发票管理(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综合服务(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三类窗口,也可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也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第二,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特别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征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询问、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的日常管理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职能在征管各部门的划分界定不是法定或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征管条件和加强征管工作的需要,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内部的行政性授权和赋予,可以也应该根据征管条件的变化和征管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当前,税收管理理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一窗式”、“一站式”、“点对点”等管理服务方式普遍推行,必然要求原来在后台由管理部门承担的部分业务移至前台,由征收部门承担,同时,税收信息化的推进也要求以信息流、业务流为导向,对原来的职能进行优化重组,而信息技术在征管业务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此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征管工作需要和征管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按照习惯思维方式,固守以往部门职责界定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落伍的、教条式的思维和做法。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明智的思维和做法是,只要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协调配合,就要坚决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突破人为设置的部门界限,对部门职责进行调整。比如,除了认证、比对等原来由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外,凡是在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如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和其他一些审核审批事项,均应调整界定为办税服务厅或计征职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都要强化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加以贯彻。

第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岗位职责。结合规范机构设置和科学调整征管部门职能,以推行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按照科学、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规范作业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将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把征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征管工作事事都有合理的归属,征管人员人人都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四,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协调配合。征收、管理、稽查都是整个征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整个征管链条中缺一不可的重要环节,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协调,都会影响征管整体功能的发挥,强化科学管理是对征管查的共同要求。要增强大征管的意识,从整个征管全局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征管查的业务衔接、协调配合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调运转制度,明确协作责任,加强配合主动性,实现在共享征管信息、提供稽查案源、发现管理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衔接支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征管查的协调配合,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运转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做到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又加强和改进征管查各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范围。健全和落实例会制度及切实可行的联合办税制度、征管业务工作协调制度,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联合稽查,加强信息资料交换,按月交换收入报表,努力在国、地税局联合办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以加强申报审核比对和税收分析预测为重点,提高征收水平。

第一,强化申报窗口审核分析工作。申报征收是加强税收征管的第一道重要环节,是防止税收流失的前沿关口。要严格申报窗口审核比对的职责,并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和落实到岗位职责及考核中去。受理申报征收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承担的责任,认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要认真进行表表、表票、表卡之间的比对,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

第二,提高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水平。完善和落实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及工作制度,确保收入核算统计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和税收定期分析档案,改进收入预测方法,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趋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税收收入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分析,对不同地段、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关系,进而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求提高征收水平的突破口。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申报与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减免税情况,加强跟踪管理。

第三,加强欠税管理。要大力清缴陈欠,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欠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尽可能地将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催缴及查处措施。

第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拓宽申报和缴库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积极拓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根据我局的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上门申报、约时定点申报、银行网点通存通缴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电话语音申报的申报缴税方式,结合推行整合版征管软件,逐步整合各种申报软件和缴款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实施税库银联网,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下的税款电子缴库办法和申报缴款同步入库模式,推广使用支票、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提高征收效率。

(四)以健全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

第一,建立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源管理,对税源的管理必须精细,做到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只有精细,才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实践证明,精细出效能、精细出成果、精细出收入。要精细,就要管理到户。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来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措施。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并不是旧征管模式下的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在不断加强和改进征管过程中的一种扬弃,即扬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弃过去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通过这种扬弃,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税源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使税源管理得到有效的强化。要纠正狭义地将管户理解为下户,又片面地认为只有稽查部门才能下户,人为地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的认识。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会失去工作内容。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的结合起来,按户管理具体涉税事务,做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在管户的过程中落实管事的要求,在管事的过程中强化对税源的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不得审批减免缓税和进行处罚等事务。税收管理员要根据管户数量和税源情况,综合应用案头分析、下户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掌握管户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税源情况及纳税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我局要在省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具体化,明确税收管理员岗责、管户范围、工作内容、管理方式、工作标准、下户规程、廉政规定和轮岗规定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规定数据资料采集项目,建立分户资料查询系统,建立下户工作计划制度和报告制度,制作下户工作手册。比较重要的检查实行两人下户。

第二,认真模清纳税户底数,加强户籍管理。除了要坚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合作外,重点是做好自身的工作。在认真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注重实地检查,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坚持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片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税源、纳税人及信用等级、分布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分片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把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切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单位、管理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必须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电力、卷烟、煤炭、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对大企业、个体大户的管理,征管力量要向重点行业、大企业、个体大户倾斜,切实加强日常监控分析,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的管理水平。

第五、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要把大力开展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纳入岗责体系。要制定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利用纳税人当期和历史申报纳税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行业税负信息等,具体分析纳税人分税种纳税情况与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发现和掌握规律,建立科学、实用、可操作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警戒值,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税收流失。

第六,改进普通发票管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普通发票代开监控管理系统,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行为。完善和推广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严格发票售新验旧管理,不仅要审验领用存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强化以票管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任务。

(五)加大稽查力度,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一,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推进税务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把推进稽查转型的要求落实到重点查处、严厉打击各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行动中去。当前,要以查处骗抵税款、骗取退税、假帐偷税等三类案件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稽查“外查偷骗”的职能。

第二,抓好专项检查。既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或区域,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配合,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查一个区域就解决一个区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检查时,相关行业和区域的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和受表彰的纳税人不得免检。

第三,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对稽查查处案件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积累查案经验,确定稽查打击重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查找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的职能。选择一些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扩大宣传效应,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第四,健全稽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考核办法、涉税案件移送程序及相关责任、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稽查主协查、首查责任、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分级督办、阳光稽查、案源登记、稽查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既确保案件查处的“稳、准、狠”,又强化对稽查办案的监督制约。

第五,强化稽查局查案职责。实行一级稽查后,其工作职责就是查办案件和组织专项检查,要强化职责意识,增强主动性,认真制定查案和专项检查计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切实扭转稽查局查案不力的状况。

(六)以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为重点,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一,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推行。根据征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在我局推广应用总局的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并努力争取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县上线运行。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将使我县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加紧工作,精心组织,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整合版顺利上线。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做好细微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县国税干部明白这一道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党组的决策上来,发扬团结拼搏,连续作战的精神,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力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综工作;要搭建必要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推综工作。

三要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要以明年1月1日全系统顺利上线为目标,拟定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技术方案等在内的分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安排到天。同时,要以部门职责、业务流程为基础,修改完善岗责体系。工作方案必须要有风险防范预案。

四要务必抓好关键环节。为确保推综顺利和如期上线,必须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十分关键。一是数据准备。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收集、核对、录入数据。数据准备工作要责任到人,环环审核,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干部培训。要拟定分级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基层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明了工作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

五要做到安排科学,注重珍惜民力。在推综工作任务既定的情况下,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十分注意爱惜和珍惜民力,做到安排科学,有张有驰,防止重复劳动,以利连续作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关心职工,及时排忧解难,严格纪律,保证步调一致。

六要大力弘扬表彰先进。要注意发现推综工作中身边的好人好事,进行适时表扬宣传,充分调动税干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巩固、完善金税工程和推进信息整合。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功能,继续确保已建成的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稳定和高质量运行。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增值税管理各子系统的信息联通、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应用,消除管理漏洞。

第三,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建立信息采集共享制度。积极推行纳税人信息“一户式”储存,建立信息分类采集共享制度,静态数据由税源管理部门统一采集传输给各部门通用,动态数据由各部门分别采集传输给其他部门通用。采集上报征管数据时,必须对统计口径、逻辑勾稽关系等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后再上报,要把采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整合版征管软件,实现征管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共享和处理,重视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

(七)以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和优化办税服务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税收宣传辅导。既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更要做好各种形式的日常宣传。规范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举办辅导班等形式,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办税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纳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纳税人;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拓展办税服务窗口功能。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均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按照功能与职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或通用窗口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建立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之间以及与征管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传递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拓展、延伸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在不断完善和推行纳税信誉等级、服务承诺、文明办税、全程纳税服务等服务方式的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如进一步完善“思南国税”

网站,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等个性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简化审批程序和资料报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全面清理和合理精简权限之内的各类重复设置、手续繁琐、不规范、不科学的税务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经过首次审批后的常规审批事项、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的审批事项等,在审批环节和手续上适当合理地加以简化。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权限范围内规定的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税务表、证、单、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简并的简并,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以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税务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大局责任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及现代税收管理意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增强培训实效。做好我局人才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眼于提高干部实际征管业务工作能力,培养多面手,按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大力开展以征管稽查、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岗位培训,以适应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大力提倡干部在岗自学,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人员参加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才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在我县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第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观,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及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末位待岗自费学习等办法。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能上能下、有奖有罚、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评价和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稳步推行能级制和绩效挂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按岗位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岗位补贴,实行按个人能级等次竞争上岗,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解决干重干轻、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

第四,落实治本控源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征管重点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落实“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依法征管各项工作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第五

家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推行机关“四化”建设,服务基层服务征管。坚持统筹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人性化的要求,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过机关“四化”建设,使局机关各类政务事务活动基础扎实,有章可循,行为规范,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使机关干部增强为基层服务、为征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落实税收征管工作任务。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把加强征管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好、完成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全县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紧迫性。要防止和克服认为税收征管只是征管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事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征管作为县局班子、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共同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抓;征管业务部门要直接抓,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配合抓,形成领导、部门和全体干部都重视征管、研究征管,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和格局,形成征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立足大局,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征管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征管全局需要,认真落实征管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换位思考,主动配合,各尽所能,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功能内耗、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狭隘行为。

(三)增强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尽职尽责,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加强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逐条逐项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目标分解到单位、任务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局班子成员要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

(四)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领会上级加强征管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决策意图,客观分析本单位征管工作现状,把上级的统一部署同自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密切结合起来,把长期以来困扰征管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重点和关键,在上级统一部署的框架内,形成既体现上级总体要求,又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明晰的征管工作思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税务管理的重要性第8篇

为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进一步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实行专业化管理机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以及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税收国际化问题日益凸显,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意义重大。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认识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防止出现因非居民税收规模相对较小而不重视甚至忽视管理的现象,切实把非居民税收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非居民税收管理对象为外国居民,税源跨国(境)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需要依据国内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判定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管理政策性、时效性和专业性较强。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非居民税收管理专业化工作机制,把非居民纳入日常税收管理并作为分类管理的一个类别,规范和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把握非居民税源流动规律,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配备足够的专业人才,及时防范非居民税源流失风险。

二、突出重点,加大税收管理力度

*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非居民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建立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制度,颁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办法,出台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办法、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并明确了有关政策,各地应认真抓好上述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做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2009年是税务部门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实行独立申报和汇算清缴制度的第一年。做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有效手段,且关系到纳税评估、税务审计以及反避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8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文件精神,规范日常管理,加强纳税服务,指导一线税收管理人员和辅导纳税人做好日常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进一步提高税款预缴率,防范欠税,不断提高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二)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税务总局下发《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9号),各地应抓好该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在全面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以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突出抓好非居民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以及相关境内机构和个人资料报告工作,力争使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收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各地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规定,落实扣缴登记和合同备案制度,辅导扣缴义务人及时准确扣缴应纳税款,建立管理台帐和管理档案,追缴漏税。尤其是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行为,应以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为抓手,以税务变更登记为控制点,防范税收流失。各地国税局和地税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50号)要求,抓好对所管辖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源泉扣缴工作。

(四)做好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管理工作。各地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22号)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及时把好税务证明出具关,控管非居民税收收入流失,同时要方便支付人付汇。

(五)抓好税收收入预测分析工作。各地应建立非居民税收收入预测分析机制,季度终了后7日内向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上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表》(见附件),分析收入增减原因,把握非居民税收收入变化规律。

(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各地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做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源泉扣缴及汇算清缴工作,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及获取相关部门涉税信息等工作。

(七)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国税局和地税局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非居民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判定特别是常设机构确定上的一致性,联合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联合开展税务审计,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效率;各地应加强跨区域间的非居民税收管理协调配合力度,共同做好汇总申报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强化异地追缴税款的协助意识和工作力度,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异逃避纳税义务;加强与非居民税收管理有关的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配合,拓宽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渠道,主动寻找非居民税源。

(八)开展非居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2009年,税务总局把非居民企业纳入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各地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抓好非居民企业税收检查,查处偷逃骗税行为。

三、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政策和管理制度

各地税务部门应加强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调研力度,注意掌握纳税人的反映和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把非居民税收管理中的成功经验、主要问题,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为进一步完善非居民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