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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研究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31 15:00:16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1篇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同仁:

大家早安!我是泉州师范学院闽南文化传播协会负责人陈宗钰,爱拼敢赢、重乡崇祖的闽南人。闽南文化传播协会,成立于2010年4月1日。六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传承闽南文化,服务校园师生”为己任,做有理想,有特色,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的社团。

一个组织,一个团体不能没有灵魂,不能没有理想,不能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明确,那便是通过各种闽南文化的载体、文化传播的媒介,传播、弘扬闽南文化的精神内涵,即重乡崇祖、爱拼敢赢、重义求利、山海交融的闽南精神。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闽南地区的同学了解家乡、传承家乡;让非闽南地区的同学,了解泉州、爱上闽南、奉献海西,也就是让闽南的小伙伴乐意回报乡梓,让省外的小伙伴,愿意留下来建设我们福建。因此,我必须强调,社团的活动,从来都不只是闽南人的独角戏,从来都不为办活动而办活动。

语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一个文明一旦灭绝了语言,便被宣布死亡,例如玛雅文明、印加文明。因此,在闽南文化传播中,闽南方言文化就显得举足轻重。为此,我们设置了闽南语歌曲大赛、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闽南方言文化大赛三个活动。其中,闽南语歌曲大赛已成功举办了五届,第六届将于5月8日母亲节当天以“爱要大声讲出来”为主题举行,每届的闽歌赛都得到非闽南地区的同学积极参与,2014年更是被入学前从未接触过闽南语的、社团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学员、来自新疆的小伙伴张伟同学夺得冠军;闽南方言文化大赛于去年11月首次举办,共吸引了包括陕西、海南、贵州等在内的277人报名参与。足见,社团活动,绝不是闽南人的独角戏。

我们从来不为办活动而办活动,每个项目的设置,都经过我们的调研、思考,并且进行可行性评估。例如,我们闽南语歌曲大赛及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的设置。有人说,读大学就是品读一座城市。但是,现实中,许多闽南籍同学,会唱国语、外语,甚至粤语,对于乡音却只停留于《爱拼才会赢》;许多非闽南籍同学,来了泉州四年,却只学会了公交车上提示注意安全的“开门请细腻,落车请行好”。这无疑将会是大学青春时期的遗憾。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结合社团在汉语言方面的优势,开设了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举办了一届又一届结合不同时事、节庆的闽歌赛。

对于一个团体来说,有理想是不够的,还需要理论的武装。市场营销的理论告诉我们,只有明确社团闽南文化传播的对象,设置有针对性的项目,才能真真切切地起到闽南文化传播的目的。从学生社团的性质来说,兴趣是社团成型的原因,因此对闽南文化抱有强烈兴趣的会员是我们的主要的文宣对象。但是,文化的传播也不能忽视潜在市场,立足社团,辐射全校,乃至全市,一直是我们的理想。

在此基础上,我们把社团文宣活动分为对内(即会员、理事)、对外(即全校师生)两个部分。对内文宣活动由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闽南民俗景点采风两部分组成。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包含闽南语教学、闽南灯谜教学、闽南文化研讨会三个子项目。闽南文化研讨会是闽南方言文化大讲堂项目中的亮点,能够引导会员深入了解闽南文化,近一年来,先后在社刊《一页刺桐》发表了《论闽南文化重乡崇祖的精神内涵》等近5篇学术论文。对外活动由闽南民间艺人进校园演出、闽南方言文化大赛、闽南美食品鉴会、泉州高校闽南文化微影视大赛、闽南语歌曲大赛、闽南文化摄影大赛及摄影展、“中国灯谜之乡”灯谜展猜、戏曲小品表演等活动组成。我们坚持在实践中,创新、淘汰、升级我们的活动。

闽南美食品鉴会是社团的特色项目之一。在实践中,我们对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升级。从一开始的单纯品尝,到讲解环节的加入,茶文化、闽南语歌曲表演的加入,到第六届的“自己动手做”。会员通过自制闽南美食,分组讲解美食蕴含的历史文化。既享受了美食和劳动的快乐,又学到了闽南文化知识,可谓一举两得。活动得到了《海峡都市报》半版的专题报道和东南网、闽南网等媒体的报道或转载。

不仅如此,社团的许多活动在校内、泉州市内都具有影响力。首届泉州高校闽南文化微影视大赛,吸引了包括华侨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等近5所高校总计58部作品参赛。活动得到了泉州晚报社、泉州网等媒体的宣传和报道,4天网络点击超过4万人次。社团闽南方言文化大赛、闽南美食品鉴会等活动被列为中科院闽南文化研究基地社科普及计划项目。

打铁还需自身硬,传播习大大口中“大有可为的闽南文化”需要坚强的文宣队伍。社团现设决策团、顾问团,秘书处、财务处,组织部、实践部、文宣部等七大机构,及隶属文宣部的社刊工作组、闽南语教研组、灯谜教研组,拥有一间闽南文化学术研究室。值得一提的是,社团组织部由会长直接领导,负责社团理事凝聚力、向心力的建设工作,确保文宣队伍具有极强的战斗力。社团的顾问团,由社团离任理事自愿组成,负责监督社团,为社团发展献计献言、发挥余热。

泉谚:“站着要像东西塔,躺着要像洛阳桥。”闽南文化传播协会一步一个脚印,做切切实实地闽南文化传播志愿工作。

谢谢!

附件:

答辩材料

1. 社团活动理论联系实践

文化的研究、传播离不开切身的体验,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做到切实地文化传播。闽南民俗景点采风便是社团为此设立的活动项目。“闽台缘博物馆采风活动”是项目中的传统,其目的在于促使新一届会员了解闽台五缘,领略以泉州为代表的闽南文化的独特魅力,对闽南文化形成初步认识。文化骑行是该项目的另一传统,也是社团活动中最受会员欢迎和好评的活动之一。2015年11月社团组织会员开展了新一届“y-滨海”民俗调研骑行活动。在本次活动中,社团依托y“王爷生”等重大民俗活动,结合y村蚵壳厝及传统闽南“皇宫起,燕尾脊”建筑和宗法产物,结合“y女”服饰、头饰,进行实地讲解,让会员们能够更直观地感受闽南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此外,社团的闽南民俗景点采风也会结合时事热点和月份民俗,灵活增加项目。如,2014年因永春达埔镇获评“中国香都”而开展的“香都古韵、文传千里”暑期采风活动、泉州广播电视台“香恋?中国香都”文艺演出现场采风活动,结合泉州“海丝国际艺术节开幕式”举行的“源和1916”采风,2015年结合第14届泉州亚洲艺术节开展的泉州戏曲采风(含泉州南音、提线木偶戏),2016年4月的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采风等。采风活动所征集的采风报告、诗歌、散文,都择优发表在社团《一页刺桐》宣传栏、微信公众号。

2.社团活动宣传:节俭实用原则、闽南文化同活动一并宣传原则。Eg.宣传书签、会员证钥匙扣。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2篇

【关键词】 公共观演空间;接受美学;现代性

一、闽南戏曲传播的观演主体

“一部戏文稽古史,千秋事业待今人。”[1]45闽南戏曲文化史的当下编撰,应该超越传统形式主义、历史主义、实证主义等以实体性本质主义为论述基础的撰写思路,真正从主体间性的审美对话观出发,将其“当作一个交流过程来表现的任务,重现在接受关系和文化交流中理解的积极作用。”[2]194-195换而言之,如果要让波澜不惊的地方戏曲史论焕发活力,就必须摒弃历史本质主义的传统偏见和客观幻象,反思质疑建立在主客二分美学基础之上的研究进径,将重建更新戏曲史论的立足点,真正放在接受美学和影响美学之上。具体到本文论域,曾经作为华夏文化支脉的闽南戏曲,其历史性研究并不局限于对那些业已成形、口耳相传的戏文经典(如“一脉相承五百年”[3]7的《荔镜记》),进行信而有征、言而有据的组合编撰,更在于辨明其传播主体的先在观演经验,即前代阅听人对诸多文本持续不断、绵延不绝的审美体验。质而言之,借重这种中心游动、边缘再置的繁复关系,进而形成主体间性的相互对话关系,用以作为重构戏文的历史始基。细化到专治闽南戏文的史家而言,不管是为旧种子再萌芽、老树重开花,抑或是为刨去旧根以点播新种、另开疆域,都要求其在将某一个特定文本进行归类整理以及对自己的所谓评价进行判断之前,须根据戏剧公共观演活动在现代性结构中所处的现时位置,再次将自我当成处身其中往来盘桓、穿梭耕耘的阅听者。

平心而论,运用实证史观来研究闽南戏曲的孱弱失误之处,就在于其放逐戏曲交往的对话之维,执迷于客观中立地再现复原一系列孤立的既往事件,从而将戏曲文本的审美特征和特殊历史性置于一旁而不顾。如果借用著名艺术史家R. G.柯林伍德在《历史观念》中“历史只不过是历史学家在其思想中重演过去思想”[4]228的醒世名言,可见这种泛滥在世、充溢于时的客体性观念迷思已在西方史家那里得到适时反思。正如接受文学史家姚斯所形象譬喻,文本就如同一曲永远在接受主体心中激起新异回响的乐舞存在,而不是如实证论者所理解的那样,只是一座喃喃独白、自言自叙其自身之无时间性本质的物化丰碑。这也提示着闽南戏曲的研究者,所谓闽南戏文绝非形单影只、孤独静立在那处,而将多年不换的同幅面孔,展现给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读者的沉寂客体。如果说特定时空中的静态戏文,需要表演者的动态演绎,那么尘封已久的闽南戏曲也渴望更多观众的参与互动。质而言之,唯有“play”方能将闽南戏曲文本,从一堆物质形态的言辞材料中解脱释放出来,赋予其主体间性的本真存在。显然,“言辞在向人们诉说的同时,也必须创造出一个能够理解之的对话者”[5]34。而闽南戏曲作为闽地族群面向故土之想象性的对话创建,决定了传播主体的理解和戏曲文本处在持续不断的相互激荡中,而不能将之取舍化约为关乎事实的客观知识。概而论之,方言学的理解总是和阐释解读互相对应、密切关联,而主体间性的阐释活动所设定的读解目标,除了在现代性的想象层面理解对象,还包括反思描述现代性知识如何可能完善,并且将其作为一种新的理解的起点开端。

细而思之,审美接受和审美生产同是闽南戏曲传播进程之难以割舍的一体两面,而且这一公共空间的审美交往,是由诸种主体(陷入迷狂的阅听人、理智清醒的批评家和以此为生的创作者)在戏剧仪式的话语狂欢中生发而成。由此可见,现代性视阈下的闽南戏曲文化,应该是在主体间往基础上创作史和接受史的和谐统一。然而传统地方戏曲史论,却热衷在那些纠缠不清、不断堆积的所谓数据资料,孰不知其充其量只是游戏过程的残留遗存,即其只不过是对往昔的罗列搜集、归档分类,因此根本不能算成历史而应该被看作是“拟历史”(pseudo-history)。毋庸置喙,观察者/欣赏者相分离隔绝并且事实性独立的一系列资料数据,只是“描述一个地方剧种前世今生”[6]4的史料基础,如果将其直接等同于戏曲史,那就消弭戏剧活动的事件性特征和一般历史事实之就事论事、不着感情的本质区别,毕竟前者经由主体间交往对话而动态生成、充满变数,而后者属于现实层面显然不允许主观撰述。戏曲文化作为民间性的重要表征,同在现实层面发生的政治事件有所不同,前者并不没有造成让后起世代无法规避、难以抗拒、必须直面的诸种结果,也就是说唯有未来一代依然回应抑或重新发现,其方能具有效应。职是之故,根据诸种事件组织的区域戏曲史论,主要是在当代艺术标准、后来观者、后生批评家、后起创作者中连贯整合而成,而能否用专门特别的历史性来理解呈现其整体图景,取决于上述标准是否被充分对象化与进行现代性转换。正是在此意义上,本文主张必须用闽南戏曲在现代性历史语境中的交往史,来更替革新传统意义的创作史和审美表现史,“用接受过程的描述去代替艺术事实的编年史式的罗列”[7]463。

二、 闽南戏曲传播的审美距离

闽南戏曲的改革创新需要观众参与,缘此必然引申到审美距离的主体间性探寻。依据接受美学,所谓的现代性审美距离,就是对戏曲新作(含旧戏重排)与既定期待视野之间的不甚一致甚或南辕北辙的刻画描绘。这就意味新鲜出炉、锋芒初试的新编剧目(如王仁杰先生那些具有女性主义色调的梨园新作),所带来令人耳目为之一变的视阈转化,正是建立在否定颠覆那些了无新意、陈陈相因的前现代方言经验,从而将前所未闻的现代性共通经验,巧妙提升到主体意识层次的诗性基础之上。更重要的是,根植于主体间往过程中的审美距离,绝非一成不变、刻板不动,而是不断调整、因势而化,即其能够根据戏曲普通观众的响应反馈和戏曲批评家的评价判断(包括出其不意的自发成功、稀稀落落的零散赞同、滞后缓慢的渐次理解诸如此类),而在历史现代性的审美交往中对象化。

传统地方戏文史论之按部就班的程式讲述,往往基于固有作品意图和特定社群期待的契合程度,而对戏文艺术创新与社会成就品头论足,然而这一客观主义叙述路径,不免有心无力回答上述作品何以具有超越性(语言之穿透与时空之跨界)的后续影响和持续效应,从而将戏曲社会学研究范式引入两难困窘。质而言之,上述貌似井然有序的套路做法,尽管在历史表象上高谈戏曲存在的审美互动论,但囿于学科阈限,只是根据某些片面的社会事实,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多维问题单层化,即仿佛每部作品都有专门特定的历史性定向受众,好像每个创作者都被观众的周身环境、观点见解、观念形态所决定,似乎处在边缘的地方戏曲,要想成功就必须“表现群体所期待的东西,为该群体描绘其自身的肖像”[8]116。

实而言之,耳濡目染于传统社会学批评的文艺社会学家们,将地方性的戏曲活动视为社会化的传播过程,以现实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内在矛盾冲突为切入点,在不期然间将民族志和戏曲学杂糅一块,用以讨论地方戏曲的生产机制、表演行为、观看消费等现实层面问题。尽管当中的观念探索对重述戏曲历史有所助益,成为当下另类现代性改造方案的生动标本,但是其失误不仅在于迷信所谓的田野调查方法,更在于其只将研究目光逡巡在闽南戏曲传播的现实层面,笃信“超越了一部作品的第一个社会性的确定读者的所有接受,只不过是一种‘歪曲的回声’,一种‘主观神话’的结果,自身并不具有已接受作品作为后来理解的限度和可能性的客观的先在前提”[9]33。进而言之,关于闽南戏曲的文艺社会学研究进路,只是片面而非辩证地决定“传播者——文本——受众”的单向流动。其实这些学者或许已然忘却公共观演空间中的交往关系远非如此直接,当中还存在着难以明言却不容忽视的交往可逆性。君不见,台湾改良歌仔戏运动中的移植佳作(特别是某些不落窠臼之先锋性质的实验文本)在其问世之时,恐怕并非如艺术社会学家所想当然的那样,精确纯粹地指向服务于特定专门的观看群体,而是以其惊世骇俗、睥睨一切之现代性断裂姿态,彻头彻尾地颠覆当地受众原有熟悉亲切的期待视野,迫使手足无措、毫无准备的本土观众,在经历相当时期的接触发展才能适应之、欣赏之。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只有当从前春风得意、风光一时之成功力作的审美经验已然消逝,原先被万千戏迷所如痴如醉、乐而忘返的欣赏价值所剩无几、荡然无存之黯淡退场的清寂时分,新的期待视野方能真正臻至更多更广的普遍交流水平,也才具有更新审美标准与艺术规范的充足力量。

三、闽南戏曲传播的历时性与共时性

闽南戏曲史论的新近编撰,同时要体现对形式美学的继承关系,当然这种承继是建立在“批判的发展”和“发展的批判”之上。承前所论,形式主义美学的新变论,对于研究“梨园戏、高甲戏和歌仔戏的代嬗兴替”[10]7,无疑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也使得今人在接受美学之更高层次上进行综合成为最终可能。倘若参考传学大家的归纳,其心力贯注的具体表现如下。

其一,实证主义的传统戏曲史论,缺乏现代性学术想象力,往往以时间路线串连起不同样式的戏曲作品,耐心补缀出一幅貌似完整、实则支离破碎的剧种拼图。具体而言,其将个别戏曲作品按照时间先后排序,机械僵硬地嵌入戏曲年表之中,这一将戏曲文本降格还原到事实层面的陈腐做法,说穿了就是用一个总年表来松散地堆砌诸种审美范畴,在当中只能瞥见镶嵌华丽的戏曲文化碎珠,但却是目无关系、毫无规律而言。而形式美学则在关系把握上有所突破,其借助戏曲语言之演化原则的运用之妙,将诸种审美范畴在戏曲史的明暗联系推向新的极致。其二,从前的地方戏曲史论是建立在目的论基础之上,因而具有内在的古典性。与之相应成趣的是,形式美学不但不是在一个人为设定的终点上回溯事件,反而提出“新兴形式的辩证自生”,呈现出一道与目的论神学相对而生的别样风景。其三,形式美学还能消除区域戏曲史论对戏曲文本选择的两难窘境。其四,“新颖性既是美学标准,又是历史标准”[11]346,缘此本体研究的戏曲史论,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将历史意义和艺术意义结合起来,从而在现代性的基础上对戏曲历史与符号美学进行有限度的折衷调和。然而话说回来,令人遗憾的是,踯躅徘徊于“自动化”、过分强调自律性的戏曲形式论者,因缺乏主体间往美学视角而始终不得而入,缺乏“殊途同归、一致百虑”的宽容性和包容性。质而言之,其没有将闽南戏曲辗转曲折的演进成长,和生活世界的风云变幻联系起来整体把握,只是满足于钻研深究那些不足以单独构成闽南戏曲艺术特征的否定对立与审美变化,显然无力涉足古往今来剧种形式创新流变的方向问题。

深层考辨闽南戏剧的多元进化,如果以接受美学为厚实地基,不仅能够复建历史发展方向,这一已被传统史家所牺牲丢弃的前进据点,而且还能够在主体间互动交往的基础上,显现出戏曲文本的实在意义和现实意义之间的距离变量,从而在根本上扩展戏文经验的时间纵深。这就意味着,在初次显现的公众视野,是无法优游自如地立即感知一部初次上演之梨园新作的美学特征与艺术特性,更遑论在新旧形式的矛盾冲突、中西文化二元对立中穷尽其意味潜能。可以想象,那些被后世奉为历史经典、开一代文坛风气之先的戏曲文本在其呱呱坠地、啼声初试之时,往往因其不愿自甘颓废、不屑惫懒因袭,而与彼时首批读者的审美期待之间,存有难以想象的深层断裂与无以名之的巨大差距,以“为远方未来的读者而写作,为下个世纪而表演”的艺术姿态,远远超越那时那地的整体接受层次。有鉴于此,这种挑战当时闽地观众的美学惯习和智力限度之标奇立异剧坛新作,理所应当地需要一个相当漫长、曲折蜿蜒的接受过程,甚至冒着时人珠玉未识而一时蒙尘,毕竟在初次视野中消化体悟这些非比寻常、意料之外的花样面孔,并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

缘此,闽南戏曲看似平淡无奇之文本基本意义,就要经过相当时间的等待过程和蛰伏阶段,待到戏曲演进藉由更新的形式的现实化苏生,来达到文本视野和观众视野进一步的融合提升,从而使得包括非操持本地方言在内的观众,能够在新的语言交往地平线上仰望敞视,理解谛听那些在往昔岁月中被一再误解的既有诗学形式。在闽南戏曲的现代接受史上,那些通向封尘已久、打入冷宫之戏曲作品的路径管道,让新的戏曲形式重新疏通和猛然发现,实在是不胜枚举、数不胜数。由是观之,现代性之“新”(the new),就不是形式美学所反复标榜的那样,仅仅关注诸如惊人耳目、重组安置、创新疏离等符号因素的纯粹美学范畴,而是一个历史范畴,而唯有接受史方能真正实现美学与历史的辩证统一。

四、闽南戏曲传播的社会功能

完善健全且脉络明晰之闽南戏曲史论的系统建立与完整书写,不能将眼界止步于闽南一隅之内,自我设限于系统内部之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勾绘表现,从而将区域戏曲的历史理解,视为似乎能够独立自主于世界历史的社会舞台之外。与之相反,闽南戏曲接受史的全景式构建,必须筑基于戏曲历史和一般社会历史的互动关系之上,毕竟戏曲文本(作为时代欲望掩映、现实记忆解构之所在,抑或是政治潜意识之美学表征)比之历史文本(作为身体、权力、知识不休争逐之时空场域,抑或是作为庞大无比之叙事符码构架),存在诸多不言自显的交汇点,彰显闽南族裔的主体经验、集体记忆与历史迷魅之纠结复杂的因应互动。归根到底,无论是“联络海外乡亲、传播中华文化”,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文化遗产”[12]156,闽南戏曲的海内外传播史,就是闽南族群之体验现代性的主体间往史,缘此其写作目光,就始终不能离开“交往的主体”和“主体的交往”。缘此任何充满天职感的戏曲论者,在其为闽南戏曲撰写历史的过程追索之中,必然要复现如下中心议题,即美学/历史在现代性张力结构中的辩证关系。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作为“南戏遗响”之梨园戏的轻歌曼舞、“海峡悲歌”之歌仔戏的如泣如诉,还是“生动活泼”之高甲戏的粗犷雄浑,“精妙绝伦”之傀儡戏的悠远神奇,着意强调闽南戏曲的造型功能,反复申明闽南戏曲与社会系统的复合关系并非终结于如下客体性的反映论,即戏曲中似乎能够发现“社会存在的典型的、讽刺的或乌托邦式的肖像”[13]376。恰恰相反,戏曲史家应该较之以往更加敬谨沉潜地指出,闽南戏曲海外传播所专有的审美功能和社会效用,决不仅仅局限在现实层面之巨细靡遗地再现华人历史与反映华人生活,而是具有指向自由之超越现实的审美品性。毋庸置疑,在风雨沧桑的艺文接受历程中,作为通达人类创造、幸福和社会正义之共通路径的戏剧狂欢仪式,以主客同一的戏剧狂欢活动,用美学想象力弥补世俗现代性的偏执不足,用美的希望明朗照亮知识原则。其以没有最终答案的答案回应经验之外的价值陷落,屡屡打破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之诸多不道德的道德禁忌,改变日常生存层面之沉积日久的陈规陋习,为新一代道德风尚的确立稳固和自由理念的普遍提升修道架桥、开山辟路,进而使其在相互作用、互相荡涤之同情式的交往基础上,达到为包括所有接受者在内的社会舆论所广泛认同,最终促成主体对世界、以及主体和主体之间关系的再理解、新认知、更团结。有鉴于此,现代性语境中的闽南戏曲史论,应该站在主体间往论的高度,以如虹气势做出如下鸟瞰性的统摄结论。闽南戏曲史论不仅仅是在对浩如烟海、灿若繁星之戏曲作品的一再反思中描述历史现代性的一般过程,而是在波浪般演进之戏曲演化的总体进程中,发现独属于闽南戏曲之社会构形的超拔功能,进而澄明闽南戏曲与其他艺术门类和社会力量一起联手,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地将四处漂泊的离散族群,从不由自主且令人生畏的自然规驯、强大无形又无孔不入的信念幔帐、无所不在并根深蒂固的现实樊笼中彻底解放出来的社会功能。惟其如此,今人才能在文学和社会辩证统一、美学智慧与历史知识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重新测绘地方传统剧种的理论图谱”[14]110-113。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3篇

疍民职业流动状况与反思

二战后香港的闽商发展

闽侨海外办报实践探析

瑞典植物学家林奈与茶叶的西传

授人以渔:当代闽商的社会新责任

陈德仁对中日文化交流的贡献

近代旅沪闽商与其它商帮之比较

建立小微型红树林保护区群的构想

当代福建地下钱庄成因及问题探析

近代闽西木材贸易与潮州意溪地方社会

吴华新:调整发展节奏紧随时代步伐

姚明:积极“入世”提升国际竞争力

闽、闽越、疍民与南岛语族辨析

郑成功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

侨批文化及其对闽南地区的影响

明清时期福建儒商并重的文化传统

台湾的华舶遗存与复原重建

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的发展道路

早期福建北部闽商及其发展背景

华商网络与战后菲华工商业的发展

“环中国海”海洋文化史的两个问题

闽南语与马来语的词汇互借现象

倾心教育事业塑造民族未来

日本福建同乡恳亲会与阪神大地震

他者的目光——施舟人对南音的研究

明清时期闽商往来长崎商路之旁考

族群与帮派——胡文虎的跨界商业网络

明末清初在西班牙属马尼拉的福建人群体

荷兰国家博物馆藏彩绘《妈祖神迹图》内容考

踏浪万里为寻根——南岛语族的寻根之路综述

中国海洋文化中薯榔染的起源与工艺技术

“北京大学季羡林东方学研究讲席”在京启动

改革开放以来香港闽商对福建经济的反哺

《琉球诸岛图》的作者及相关问题之管见

1949—1957年闽省侨批业解付局改造研究

《闽商发展史》编撰情况及系统工程的意义

企业家的成功与社会进步都需要文化建设

关于福建与琉球关系中的若干问题

清至民国时期厦门港海洋性聚落经济与人口结构初探

清廷对琉球册封过程中供奉的福建地方护海神补探

民国时期莆田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宋代泉州商人的职业背景与城市经济发展之关系

“云中谁寄锦书来”——侨批:从家书到文化遗产

论清代郊商之义利并举——以日茂行林振嵩为例

从马来西亚闽商的投资问题看海外华人的困境

马来西亚闽籍华人的宗乡组织及其社会参与简析

全球化视野下的侨批业:兼论侨批文化的海洋文明属性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4篇

泉州民歌研究

长期以来,闽台海峡两岸以及东南亚等世界各地闽南语系地区的闽南同胞都非常喜爱并传唱闽南语歌曲。谈到闽南语歌曲人们会立刻联想到台湾的闽南语歌曲,如《爱拼才会赢》、《车站》、《烧肉粽》、《金包银》等,但作为闽南语歌曲源头之一的泉州传统民歌却鲜为人知。

泉州是我国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我国着名的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的祖籍地。勤劳善良的泉州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集体创作了《灯红歌》、《十步送哥》、《王大姐》(又名《四季歌》)、《病囝歌》等众多“原生态”的闽南民歌,但是这些原汁原味的闽南民歌在福建本土却很少有人演唱,年青一代知之甚少。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王耀华等学者搜集整理研究了泉州部分闽南语民歌,但研究成果比较分散,主要以记谱为主,较少对音乐区域色彩特点进行分析。本文以泉州民歌做为研究对象,从民歌分类和音乐特点等角度探讨其所具有的地方区域色彩。这些泉州民歌不仅脍炙人口,而且随着移民远播台湾及东南亚地区,是当代闽南语音乐创作和音乐教育的丰富素材。因此这一课题对于闽台文化的研究、加深海峡两岸骨肉之情以及保护民歌的“生态文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歌种分类

泉州地区包括泉州市、惠安县、南安县、晋江县、永春县、安溪县、南安市、晋江市和石狮市等。泉州依山面海,境内山峦起伏,海域面积广阔。由于长期海上交通的发展,许多泉州人漂洋过海到异邦谋生或往台湾开拓定居,使泉州旅居海外的侨胞和港澳同胞达七百多万人;而目前在台湾的二千多万汉族同胞中,祖籍泉州的占44.8%,约有八百多万人①。泉州在特定的文化地理环境孕育下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闽南语歌种,有渔民号子、过番歌、茶歌、童谣、习俗歌、情歌等。

1.渔民号子:主要分布在晋江、惠安、石狮等地。这是伴随着泉州人民长期“以海为田、以海为生”的渔业生活产生的,这些带有闽南方言韵味的口语化旋律久而久之形成了具有闽南人特有开拓精神的渔民号子,如惠安的《划桨号子》,崇武的《摇橹号子》,晋江永宁的《渔民号子》、《车网》、《拔帆》、《拉舢舨》,石狮的《船渔号子》等。这些劳动号子反映渔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但是这些旋律音调在现今的渔民生活中已经不再传唱了,在上个世纪还能够听到的曲调现在已经基本消失了。

2.茶歌(褒歌):主要分布在安溪、永春、德化、南安等茶区,在当地也称“褒歌”,是茶乡男女青年在对唱中表达互相爱慕、互相赞扬的一种口头歌谣形式。闽南是中国乌龙茶的主产区,号称“中国乌龙茶之乡”,闽南地区的茶歌是茶区人民在采茶、制茶的劳动生活中,触景生情,即兴编唱,创作出优美动听的闽南茶歌调。如安溪的《采茶歌》、《请茶歌》、《手提茶卡系身腰》、《日头出来红绸绸》,南安的《芹山采茶歌》、《手掼茶篮挽茶叶》、永春的《茶山闹葱葱》等。根据蓝雪霏老师的研究和洪惟仁先生的多媒体光盘《台北褒歌之美》中对台北茶区的调查资料,台湾褒歌的节奏及其旋律基本构架是由闽南安溪一带山地的挽茶相谑歌发展而来,还有台湾歌仔戏也吸收安溪褒歌的曲调使之成为歌仔或歌仔戏的曲牌,如台湾歌仔戏艺人“矮子宝”演唱的“卖药歌”采用的就是安溪褒歌典型的旋律。

3.习俗歌曲: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歌唱的,流传比较广泛的一种抒情小曲。泉州习俗歌曲内容丰富,主要有《王大姐》、《灯红歌》、《冬丝娘》、《采莲歌》(又名《唆啰嗹》)、《番客歌》、《打花鼓》、《长年歌》、《哭梧桐》、《病囝歌》等。《灯红歌》表现了闽南地区人民在除夕夜、初五夜及元宵夜通宵点烛台、顶炉烧香的习俗,采用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表现佳节的祥和与欢乐的气息。

4.过番歌:以反映出国背景、海外劳动生活以及侨眷生活为内容,如《雪梅思君》、《番客歌》、《父母主意嫁番客》等,这些闽南语民歌不仅在闽南侨乡广为传唱,而且在东南亚各国聚居地几乎家喻户晓。传播海内外的《番客歌》就是侨乡歌谣的代表作。

二、外来小调的变异性

泉州传统民歌除了本地特有的闽南旋律曲调以外,还有一些是外来的小调类民歌。这些民歌传入泉州地区后,往往融入了闽南人民所习惯的调式、旋法与音阶等音乐语汇,符合了闽南人民的文化地域特色和审美习惯。如江苏小调《孟姜女》、安徽的《凤阳花鼓》和北方的《苏武牧羊》等。“孟姜女调”,又称“春调”、“梳妆台”、“十杯酒”、“尼姑思凡”等,是我国流传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民间小调之一。“孟姜女调”传入泉州后,歌名由“孟姜女”改为“五更鼓”或“十步送哥”等。“五更鼓”在结构、调式以及音调等方面与“孟姜女”保持一致,但歌词内容则发生较大的改变。如下面泉州地区的《五更鼓》谱例,旋律骨干音与江苏《孟姜女》基本相同,各句落音均落在“商”、“徵”、“羽”、“徵”上,依旧采用起承转合的曲式结构,只在乐句进行中根据闽南唱词唱腔加入变化的因素:

1.歌词内容发生改变。“孟姜女调”一般采用“十二月体”或“四季体”,而流传在泉州地区的五更鼓调,则是以“更点”为顺序分节、分段,完整地咏唱出所要表达的主题内容。歌词按闽南方言诵读押韵,唱词从“一更”唱到“五更”,表现了月下一对青年男女私定终生的情景。

2.音阶形式发生改变:从音乐结构、旋律进行动向、骨干音看,显然是由“孟姜女调”变化而来的。在其变化过程中,音阶结构和旋法是起主导作用的,音阶结构变为徵、羽、变宫、宫、商、角、变徵、徵,旋律进行中常会出现闽南民歌特有的“变宫”、“变徵”旋律乐汇的润饰,从而具有了闽南语民歌细腻、柔美、委婉动人的气质和韵味。

三、地域色彩

泉州地区的闽南语民歌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大部分的情歌、生活习俗歌曲纯美质朴、感情真挚、明亮欢快,与台湾日据以来创作的沉郁幽怨的闽南语歌曲有着本质的区别。1.泉州方言的影响:泉州民歌,是在借鉴古代方言歌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均用具有地方韵味的闽南语唱念。从歌词而言,其口头性和方言性特别强,方言俚语特别多。这些闽南语民歌不用方言念唱很难念出韵脚,在普通话中也很难念出相对应的字眼。泉州民歌曲调与泉州方言声调相互关联,曲调跟着声调走,声调融于曲调中。如泉州童谣《天乌乌》,歌词“天乌乌,要落雨,海龙王,要娶某,龟吹箫,鳖打鼓,水鸡扛轿目吐吐”,其中方言俚语较多,如“某”,闽南语中指代“妻子”、“水鸡”指代“田鸡”,旋律基本与念唱的音韵、声调的平仄走向相稳合。用闽南方言吟诵的音调与语调为旋律发展的基础,用“唱”的方式来“读”闽南方言文学歌谣,其音调基于歌谣诵读,音乐节奏基于歌谣诵读的节奏。

2.音列特征:泉州民歌一般以宫、商、角、徵、羽五声音列为基础,在旋律进行中常出现变宫(7)或变徵(#4)两个音,偶有出现清角音(4),从《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福建卷)上》的选曲谱例②分析中可以看出,清角出现的次数较少,属经过音或装饰音,变宫与变徵这两个变音在旋律中重复出现的次数较多,变声明显占着比较重要的位置。

3.变宫、变徵的旋律结构型态:由于变宫、变徵音加入的普遍性,泉州民歌形成一种在五正声基础上增加变宫、变徵音的旋律结构形态。如加入变宫音的泉州民歌《王大姐》:曲谱中由羽音上行到变宫再到羽音(lasila)是典型的泉州民歌旋律结构型态,这时的变宫扮演着装饰过渡的色彩,乐曲虽然是商调式,但却强调羽音的色彩,隐现羽调式,使旋律乐汇更加细腻,增添了抒情的性格。又如加入变徵音的泉州民歌《灯红歌》:曲谱中由商音或角音上行到变徵后再到角音(re或mi#fami)是另一种典型的泉州民歌旋律结构型态,音乐糅入泉州南音唱腔行腔的旋律色彩,风格上显得更加委婉柔美。

四、闽台戏曲对泉州民歌的吸收

闽台戏曲音乐在其发展过程中常常吸收闽南民歌(泉州民歌),其是闽台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芗剧(歌仔戏)等戏曲音乐的重要来源之一。闽台戏曲常用的一些曲牌来源于闽南民歌(泉州民歌)曲调,或原曲引用,或摘取片段,或吸取其音调加以发展创造,而且常根据“生”、“旦”等不同角色的唱腔与故事情节来选择民歌旋律,由此演唱、编曲技术得到更加专业化的发展,从而使民歌的曲调更加规范和成熟。

1.吸收民歌曲调:闽台高甲戏、梨园戏、木偶戏、歌仔戏等戏曲音乐的唱腔中有相当一部分吸收了泉州民歌的曲调,特别是高甲戏中的丑旦戏中较多运用了民歌的曲调,如高甲戏《桃花搭渡》中采用了泉州民歌《大补缸》、《四季歌》、《灯红歌》、《花鼓调》、《乞食歌》(又名《七字调》)等,《管甫送》中采用了《十八步送歌》、《五更鼓调》,《唐二别妻》中的《病仔歌》、《跪某歌》等曲调。台湾歌仔戏中所运用的《七字子》、《送歌调》、《长工歌》、《五更鼓》、《苏武牧羊》、《跪某歌》等,与泉州民歌基本旋律框架相似。 这些民歌被闽台戏曲音乐吸收后,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远播台湾及东南亚地区。民歌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它“流失”得最厉害。作为一种文化生态,它被改变得最严重。但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我们更应该首先为恢复它的“生存权”而竭尽全力。④就像 泉州民歌研究 泉州民歌研究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5篇

【摘 要 题】古代经济史研究

【关 键 词】区域经济/制度变迁/宋元闽南/施坚雅/诺思

【 正 文】

中国经济史研究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专著力作,汗牛充栋。其中,体制变迁和区域经济发展都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探索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两个概念:空间与制度。我希望透过对闽南案例的论述,引出一些研究方向的问题,就正于方家学者,期收抛砖引玉之效(注:本文讨论取材于我的近著《刺桐梦华录》(Billy K.L.So,Prosperity,Region,and Institutions in Maritime China:The South Fukien Pattern,946-1368.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0)。)。

一 分析的框架

我对闽南经济发展的这项研究集中在宋元时期。在这段时期内,闽南成功超越了其他海洋中国的区域而真正脱颖而出。研究的框架由三个相关主题组合而成,即繁荣、区域及制度。繁荣是经济表现成功的象征;经济表现不能离开空间而存在;谈经济表现同样不能脱离了相关的制度。所以贯穿这三个主题的就是关乎一个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经济现象。

众所周知,宋元时代中国经济十分发达。重要的表现包括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注:最近对宋代经济发展的质疑,参见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币交易的普及化;广泛出现的城市化现象;人口剧增;地区生产专门化;交通运输的进步;国范围的贸易流通;日益复杂的商业手段等。上述的各种现象,不一定与海上贸易有直接关系,但海洋中国的繁荣,不特对促进宋元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且代表了当时经济发展的前缘部分。

作为宋元海洋中国佼佼者的闽南经济,包括泉州、漳州及兴化军三个州军。地区的政治经济核心集中在泉州。泉州当时在海洋中国的地位,相当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及八九十年代的香港。不论上海或香港,都不是具有普遍性的中国都市典型,而是代表某一时代海洋中国经济发展可能达到的巅峰特例。以泉州为核心的闽南经济也是一样。

回到上述的三大主题。第一个主题,宋元闽南经济表现可视为一个演变过程,分作四个阶段,各具特征。在考虑这些特征时,也可以进一步探讨中国近代以前的繁荣到底具有什么意义。我提出了所谓“多元繁荣”的理念来说明这过程里最理想的表现。可想而知,这种有关繁荣性质的讨论,无从量化,基本上是定性分析而已,而且使用的史料不少属印象性描述。虽然如此,若能结合各种史料而建构出多元的面相,配合经济理论的诠释,或能作出新的观察和理解。另一方面,政治因素与经济表现息息相关,在讨论经济过程时,也必需引入政治层面的因素。

第二个主题涉及空间理念。过去30年来学界受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影响不少。他指出了空间结构对理解中国的重要性,并努力建构一套由中心地理论发展出来而应用于中国的宏观区域理论(注:G.William Skinner,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4∶1,1964, pp.3-34;24∶2,1964,pp.195-228;24∶3,1965,pp.363-399;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Presidential Speech:The Structure of Chinese History.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4∶2,1985,pp.271-292.施氏多年来进行一项庞大项目,将1990年人口统计的很多数据输入一套地理信息系统,以量化的方法说明各变项间的关系,也证实了他的宏观区域理论。希望他的成果很快面世。)。施氏理论目的固然包罗文化社会政治诸层次,但框架却建基于市场及城市系统之上,因此对理解宋元闽南地区经济作用甚大。我利用他的理念考察这个区域经济的空间结构,注意到许多前贤未发之义。此外,我提出“内部整合区域”的概念,用以表述闽南的空间情状,也深受施氏模式的启发。

最后一个主题涉及经济学的新制度论观点。在经济学及经济史领域内讨论长期经济表现时,制度的问题已变得越来越受注意。对宋元闽南经济的分析,前贤较少关注体制的解释,今日补上这一论述层面,或可开启新的视野。自科斯(Ronald Coase)以还,新制度经济学名家辈出,但最关注历史因素的莫过于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Douglass C. North)(注:Douglass C.North,Institution,Institutional Change,and Economic Performa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4.3, 1994,pp.359-368;Lee J.Alston,Thrainn Eggertsson,and Douglass C.North(eds.),Empirical Studies in Institutional Chan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他的理论出发点,正是试图建构一套解释处于不同时空的经济体系何以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所以也可能较主流经济学理论更适用于与西方社会文化差异颇巨的中国历史情况。诺思认为,制度即游戏的规则。此定义甚广,由正规法律以至伦理规范,皆包含在内。所有经济行为,都不能离开其特定的制度结构而运作。而制度与表现的关联,则在由制度整体(institutional matrix)所产生的交易成本。他的看法大致上是,一个经济若能有意或无意地催生一套更有效率的体制,减轻交易成本,则此经济亦能鼓励人才及资源投入具有增长潜力的经济部门,从而维持长期的良好表现。在试图解释闽南经济史时,交易成本分析不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而且可以从理论上更紧密地融合经济表现与其他重要的社会生活面相。

二 宋元闽南经济发展的四个时期

(一)第一期(946—1087):起飞

这时期前30年,闽南尚在地方割据势力留从效与陈洪进的先后控制之下。他们为了应付庞大的统治开支,推广海外贸易不遗余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成功地发动本地商人参与这种一向为蕃商垄断的商业活动。自宋朝统一南方后,虽然失去了地方政权的支持,但当地舶商仍继续在海外贸易方面努力,和其他海洋中国历史性外贸中心如广州及明州进行相当激烈的商业竞争。在此阶段,闽南的海上贸易还是以转口为主,将南海的珍货香药等转运至华北以及朝、日等国牟利。与此同时,闽南商人也由中国其他地方购入纺织品及陶瓷,以供出口南洋、朝、日等地。在他们蒸蒸日上的海外贸易背后,却没有相应的入口商品本区销售市场,也谈不上什么主要的本地出口商品。他们在闽南惟一的经济助力,可能就是生产力日渐提升的农业部门而已。(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2章。)

(二)第二期(1087—1200):整合的多元繁荣

这120年的时间,可能是闽南经济史的黄金时期(注:感谢苏尔梦(Claudine Salmon)提示今日海南岛所见族谱,不少提到其祖先12世纪由闽南移民至此。我没有看到这些材料,待考。不管如何,当时泉州与海南贸易往来不少,移民不足为怪。除非这批材料可以证明他们12世纪移民此地,是因为闽南出现经济不景气。)。闽商的国内外市场均已大为拓展,包括朝鲜、日本、三佛齐、占城、大食等主要海外贸易国家。贸易模式也由转口为主发展成转口兼出口。出口商品包括本地农产品及手工业制品。南宋开始定居本地区及邻近的福州的宗室国戚为数众多,为南海输入的奢侈品提供了重要的销路。此地区在南宋时兴起的外贸瓷产业,足以见证区域经济的繁荣。我估计在生产高峰时,此产业可能为泉州7%以上的人口提供衣食。其他生产部门的商品生产现象也十分明显,高比例的经济作物如糯米及大麦,支持了本地输到海外的大量商品酒。连稻米生产也出现区内分工的情况,让某些地区得以集中生产外销商品,同时支持高水平的城市人口及其生活。当然12世纪两浙及广东能够长期向福建输出价格廉宜稳定的食粮,也是闽南地区可以长期维持高度商品化经济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这种较平衡的发展之下,闽南越来越多的地区及人口可以从商业繁荣中得到直接或间接的益处。在其他海洋中国的港市,外贸所得往往为蕃商巨贾所垄断。海外贸易在闽南构成一种资源的凝聚力。商人的来源,除了本地人外,也有不少落地生根的蕃商,他们不久被接纳为闽南社区的成员之一(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3章。)。

(三)第三期(1200—1276):不景气与地区经济的政治化

政治因素在五代后期闽南经济刚刚起飞时曾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归宋之后由于中央上述的开放政策,政治因素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这种情况到了13世纪初当地经济出现问题时,才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这条道路的性质,我总结为经济上的不景气以及区域经济的政治化。造成经济不景气的因素,包括若干海外市场的衰落或调整,农业商品化走过了头,本地区越来越受到全国性纸币通货膨胀的冲击等。这些接踵而来的困难,令海外贸易部门的调节更加举步为艰。在外贸萎缩而出口锐减的双重打击之下,本地区经济难以消解日繁的人口对有限资源的竞逐,也无法生产自足的粮食。但吊诡的是,在作为主要经济部门的海外贸易整体呈现萎缩的时候,田地价格及国内贸易却节节上升。对于那些尚未破落的舶商而言,如何广置田地并且增强在本区的政治势力以保障自己的不动产财富,变得日益重要。因而,争取权力取代了经商致富而变成了他们的首要之务。对于当地的精英家族而言,12世纪疏于争取本地政治势力的日子遂成为过去,大家开始结党夺权,占地谋职。这一种新的发展,体现在国家权力的本地化。在南宋末年,泉州实际由两大当地精英管治,一位官至知州(田真子);一位掌市舶司(蒲寿庚)。这种发展造成社区严重分化,外贸机会由少数人垄断,精英集团间矛盾日深,后果严重。最后在鼎革之际爆发了总清洗,以宗室为核心的一批被屠杀过千,取而代之的是以蕃商为核心的一个新精英集团,他们聚合当地的汉人士大夫精英,形成一个新的权力结构。(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4章。)

(四)第四期(1276—1368):垄断性的海上贸易繁荣

入元以后,以外族为核心的本地精英集团继续主导闽南的政治和经济局势。在垄断状况之下,虽然泉州的繁荣很快超越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广州,成为全国不争的第一大港,这种经济表现却谈不上平衡,仅为少数人带来巨量财富。由于经济机会不均,加上移民等其他因素,泉州人口下降三分之二。内部矛盾及精英集团之间的冲突,终于引起元末一场十年战火,整个地区及其经济均破坏殆尽。闽南从此失去当日在海洋中国的领先地位。(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5章。)

三 十二世纪闽南地区的经济整合

(一)区域的内部整合

在12世纪的闽南,海外贸易的力量把当时相当大的一个地理空间的人力、生产、资本以及商业凝聚起来。这种内部整合的模式可以从空间上考察得到。我指出州县治所城市的格局虽在宋初已经形成,但城镇的发展受贸易影响较明显,不特出现消费性和生产性的市镇聚落,也有例如沿海的安海一类与海上贸易产生直接关系的远距离商业市镇。闽南泉、漳、兴化三地户口的分布,前者因为全区海上贸易中心,户口常占其半,明初始减至三成而为漳州所越。乡村聚落分布结构亦有所分化,大体上与市场关系越密切如晋江和南安等县,密度较高;反之则较疏,如莆田县。泉州城本身的都市型态,也说明了虽然城市结构取向仍以中轴的衙门区为重心,宋元泉州城的型态扩展动力,却无疑来自南郊的商业中心区。此外,从劳力及生产价值等角度看,外贸瓷产业不特在本地区经济扮演重要角色,而且在区内扩散分布甚广。广东海外贸易同样蓬勃,但同一产业分布模式非常集中,与闽南有明显的差异。这些现象,总合起来,呈现出闽南经济发展的一种整合倾向,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个高度内部整合的区域经济。(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6-8章。)

(二)国家与闽南地区经济

在这个经济整合的过程里,国家角色相当重要。就海外贸易而言,宋元两朝的基本政策取向,是鼓励更多本土华商积极参与其事。这总的政策方向,一则为民间创造了很大的致富机会,另一方面为中央以致地方的政府,开拓了重要的新财政收入来源。最终这种海外贸易的本土化,制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生机和多民族多文化的海洋中国社区。对闽南而言,政府政策最重要的体现是元?二年(1087)在泉州成立了市舶司,从此容许闽商在家乡直接合法地申报出口及入口清关。虽然不能说成立市舶司就造成了闽南海外贸易发达的局面,它至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制度条件。事实上,国家因外贸蓬勃也的确碰上诸如铜钱外流等困难,但它同时亦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有关海外贸易的商业活动,并从中获得财政上的益处,所以12世纪在闽南地区国家与舶商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见得严重,而且还不乏互相合作之例(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3章。韩森提到官方记录不少走私的指责。参看韩森(Valerie Hansen)对拙作的书评(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61.4,Dec.2001,pp.1130-1131)。若将这些记录的时代也加以考虑,会发现最多出现在北宋前期及南宋后期,而不是在12世纪。)。国家对这时期的闽南海上贸易,没有太多的干扰。即使在蔡京权倾天下之际,也不闻他对家乡泉州有何不法骚扰(注:参看萧婷(Angela Schottenhammer)对拙作的书评(Business History Review 76.1.Spring 2002,pp. 220-223)。若蔡京曾作任何非法之举,必难逃南宋初时人史家的评劾。)。

四 体制结构与交易成本的分析

商人的牟利动机是闽南经济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创造繁荣的过程中,闽南商人的作为表现得相当理性,虽则这种理性不会脱离所谓“制约式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规范(注:参看韩森的书评。她认为我的分析属理性选择(rational choice)论。我这里用的制约式理性来自也获诺贝尔经济奖的心理学家西门(Herbert Simon),它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相比,是对立的两种出发点。参考Herbert Simon,Rationality in Psychology and Economics,in Robin M.Hogarth and Melvin W. Reder,eds., Rational Choice Contrast Between Economics and Psychology (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6),pp.25-40;Karen S.Cook and Margaret Levi,eds.,The Limits of Rationalit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0)。)。但是牟利并非闽商所独好。故此嗜利之心并不足以说明何以闽南商人得以成功。以下分析一些诺思式的制度与交易成本问题,以为前面经济发展过程提供一种阐释。

(一)正规的法律体制

我认为在闽南执行的一些宋元官方法律,包括市舶条例、产权法及契约法,可以在理论上减低海外贸易的交易成本。市舶条例清楚开列出从事合法海上贸易的规矩,让合法舶商知所遵守。此法例至少在12世纪时曾经执行。海上贸易涉及大量动产产权(物货以致船舶)以及相当复杂的物主身分确认问题,当时法律对这些产权并不含糊,因而有助于复杂而长期的海上贸易运作,否则交易成本会变得极高。我考察了三种契约法律与海上贸易:第一种是出口货的赊贷契约,法律规定借贷累积利息不得过倍,也适用于这里;第二种为预购式生产契约,陶瓷及果品均有,也可能先垫付部分以助生产开支之用;第三种属租船契约,对高风险的海外贸易非常重要,创造了分散风险经营的可能性,让小商人也能组商队航行,分享商机。以上的法律机制,更重要的是执行。从材料来看,地方政府对执行这方面的法律还是相当认真的,这与政府财政收入有直接关系,不难理解。不单有明确的政策宣布,鼓励商人将案件送官审理,而且连理学大师朱熹在闽南当官时,也鼓励百姓碰上遭人违约受害时应该挺身而出,在法庭讨回公道。这与一般所谓无讼传统的理解,不无差距。

简言之,至少在12世纪地方政府仍未腐败时,闽南的法律体系对海上贸易具有积极意义。这并非意味着走私绝迹,无人毁约,或动产产权明确,毫无争议。以上的讨论旨在说明,当时运作中的法律,有助减轻交易成本,因而形成一套诱因及机会系统,无形中促进了某种比较平衡的海外贸易型态及其出色表现。(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10章。)

(二)非正规的文化与社会制约

商业行为除受正规法律的规范,也为非正规的文化社会变项所制约。在闽南可以讨论的例子包括儒家伦理、宗教信念以及社会关系网络。关于第一项,我特别注意在此地区影响甚深的儒家和理学的商业伦理问题。我的论点是理学虽然无意鼓吹利润挂帅,但也没有否定营商致富,条件是不违背道德伦理的规范,也避免过分剥削他人。与此最息息相关的伦理便是涉及交易和产权的诚信问题。有关的言论可见于朱熹、真德秀等人的文字。至14世纪中,更出现士大夫为信誉卓著的泉州商人撰写行状,并美其名为义士。可见在此地区儒家主流所倡导的伦理系统,可以巩固商业诚信,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注:这个例子目的在于说明,商人诚信受正统文化所重视和推许,而并非证明中国商人如何诚实。见韩森前引书评。)。

就而言,我特别注意报应的信念,并以为这种信念对商业行为可能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类似的例子有三,包括袁采世范、太上感应篇以及合伙契约格式所独见的神明罚则条款。若进一步考察与航海密切相关的妈祖及显惠侯信仰的教义,也可以梳理出商业伦理制约的影子。

最后是社会及血缘的网络。学界一般认为,虽然近世中国宗族的典型早在北宋时已确立,但普遍盛行则在明代。在闽南地区,南宋时已出现相当具组织性的宗族现象如祠堂、族谱以及族产等机制。这些家族血缘性凝聚力相当强固。族产一般仍以契约形式交由寺庙管理,但受到官府的充分承认,成为一种免赋税的私人资产,而后代亦不得任意变卖或分家。这些家族的成员有长期出仕者,有金榜题名者,亦有不乏务农经商之徒。由于舶商申报抽解以致缔订合约时均需要保人,此类社会网络对提供公私信用无疑起积极的作用,可以减少对财产担保的依赖。(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11章。)

五 地区和国家权力与制度变迁

近年有关诺思理论的探索,越来越重视权力的分析。研究近世海洋中国也不能例外。但在闽南的个案所见,经济选择及其效果,无法完全用权力因素来加以解释。当代的经济学理念如理性选择以及制度变迁,应用到复杂纷纭的中国历史空间时,不能削足适履,必须适当地加以调整。根据诺思的研究,正规制度变迁的原动力,常源自有关精英因私利所趋而产生的理性动机。这点宋末元初闽南叱咤一时的西域人蒲寿庚是最明显的例子。但另一方面,也不乏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家士大夫如真德秀等,本着爱民之心而促进了制度的转变。这就不是用牟利动机可以解释的了。

不管动机如何,正规法律毕竟由国家权力所确立并推行。在闽南的分析中,不妨将国家权力进一步划分为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当然,对百姓而言,两者不易区分,都是代表皇朝的国家权力。在北宋时期及南宋中叶以前,中央控制地方较严密,则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取向落差不甚明显。当形势开始逆转时,国家政策及法律在地方上执行的情况差异加大,造成地区制度实质的不同发展趋势。所以考察中国的制度变迁,更应该注意执行的层面。

至于非正规的制度变迁就复杂得多。三种有助减低交易成本的因素,即儒家商业伦理、民间宗教及宗族组织,虽然源远流长,但俱是南宋间闽南地区的新兴事物。从文献所见,固难证明它们与同时兴起的海外贸易有何直接关系。学界对这方面的讨论,主要上溯至明代。故诺思以企业家为制度变迁动力的分析,在此似乎有点格格不入。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所有这些非正规制度的变迁,都是无心插柳的社会发展结果。即是说它们形成的出发点大多与牟利无关,彼此也不一定有重要的关联。但是演进的结果,却产生了有利于海外贸易的制度条件。当然,同样的非正规制度,也见于闽南以外的地区,但那些地区却缺少了海外贸易的诱因和动力,因此没有交易成本可以降低。至于两浙和广东,海上贸易历史虽更悠久,但同类的制度现象仍有待明清时期始普遍展开,可不幸地,除了晚明一段时期,国家对海上贸易的政策已基本上逆转,不再如宋元般积极鼓励本土舶商参与其事。故此同样的制度,亦不会带来相同的交易成本效益。明末清初的一段时期则是例外,是中国历史上海外贸易最发达的时期之一。

六 空间里的制度与制度的空间性

最后是空间分析的制度层面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空间问题。上述已说明诺思的新制度经济学概念对讨论闽南地区经济的帮助,它们提供了一套重要的分析框架,整合了经济、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社会以至人口的各个领域,从而探究长期的经济表现演变。在区域理论视野里,我们也可以更有效地观察事先清楚界定好的地理空间分析单位。这种空间进路,可以有助于建构或阐释复杂历史现象。若将制度观点及空间进路结合,是否可以用两者互补不足之处而催生新的视野?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讨论里,空间概念并不占有重要的位置。有关的实证研究,常专注某一制度、产业或机构,不然就是讨论以国家为单位的经济体。前者使我们深入了解微观层次的个别制度及其经济意义;只有后二类研究,才在宏观层次上针对整体制度进行分析,并提供对个别经济体系的理解。正是在这一层次上,理论出现了局限性。以国家为单位的经济体系,规模大小不一。比较前近代的法国、西班牙、荷兰以及英国,分析它们不同发展道路的制度涵义,可以很有启发性,原因是它们的地理空间都较小。诺思在这方面的研究,对西方经济史是很重要的推进。但假设12世纪的中国经济体系,亦如那类西方国别经济一般,内部大致齐一,可以作为单一的个别经济体来考虑,则可能没有像研究西方历史那般具有建设性。施坚雅等人早已指出,中国地大物博,不宜视作没有分化的单一经济整体。中国的历程也可视为各地区发展历程的总和。这些个别地区的发展本来就快慢不一,无法同步,并且不断互动。不少制度的因素都带有空间效应,如法律运作的执行性格,地方性的法律,地方民间宗教及教育机制,地方的社会网络等。这些变项都有地理空间意义的核心区或实施区。在此范围内,制度对行为的制约最大。由此范围外延,控制效力渐小。在宋元的海洋中国,广州与泉州的制度整体便有分别,盛衰轨迹亦不一致。换言之,研究幅员辽阔、各地千差万异的中国经济时,新制度经济学需要更多考虑空间的因素,并且发展更有效的地理空间分析单位。

中心地理论是施坚雅模式的理论基石,以此用来说明中国的城市或市场结构,创获自然不少。但当这套模式被应用到非经济的层面去时,有很多争议。原因之一就是这套框架在建构经济与非经济元素的理论关联时,主要立足于人口的密度。资源密度虽然对社会各方面影响不少,却不足说明商业行为的许多选择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是将经济及非经济的因素整合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从理论上把它们纳入一个制度整体来加以观察,并且从交易成本出发,分析它们在经济表现上所扮演的角色。这个新架构结合了施氏的市场体系和城市层级,也融入诺氏的制度整体分析,或许可以提示一个理解长期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方向。

七 跨学科视野与多重标准的一点感想:兼回应克拉克(Hugh Clark)的评论

上述讨论引申出的一个基本问题,即经济史研究的跨学科视野带来的多重标准问题。简言之,以历史上的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时,无可避免地需要运用到经济学的概念及其理论与框架,可是这些分析工具大部分是西方近代学术发展的结果,其实证基础也主要来自西方的

经验。当应用在中国国情中时,大家都清楚不可以削足适履地硬套,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但怎样才算是适当?尽管众说纷纭,但完全归于主观的见仁见智,未免失诸笼统,不符合历史学严格学术训练的要求。不同学科如实证的历史学与经济学,学术的标准绝不相同,前一领域常用的一些举证方法,对后者而言会觉得没有足够的阐释力或流于以偏概全;后一领域惯用的推理方法,对前者而言又会感到好像证据不足或见林不见树。不过,既然跨越了学科的藩篱而拓宽了视野,就应该融会相关学科的不同标准。要达到这目的,有两个可能的取径,一是要求同时满足全部学科的标准,而不管它们落差有多大。第二种方向是让读者各取所需,即写历史时要满足历史学的实证标准,论经济解释时要合乎经济学的要求。对我来说,第一种方向力有不逮,只能战战兢兢地走第二条路。但就算在这种自我约束的规范里,亦不免遇上读者错置的困境,即不懂历史学的无法欣赏历史的史料论辩,缺乏经济学素养的却混淆了史实论述与经济解释。对笔者而言,这可能是一个两难之局。但我相信历史学,尤其是经济史,在最近几十年学术领域统整过程里,必能面对并解决这类难题,从而开拓历史学在本领域以外的广阔人文空间。

克拉克的评论刊登在美国的《哈佛亚洲学刊》上(注:见克拉克对拙作的书评(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62.1,June 2002,pp.188-194)。评者为研究闽南历史专家(Hugh R.Clark,Community,Trade,and Networks:Southern Fujian Province from the Third to the Thir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参考我对是书的书评(收Journal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rient 37.1,1994,pp.82-87)。)。他的看法有两点和上文的讨论有关,值得作一论辩,第一,他认为笔者勇于立论,但常超过了文献证据所能支持的限度。他觉得只需举一个例子便足以概括其余。第二,克拉克认为我在讨论闽南经济的正规及非正规制度因素时,缺乏直接的确凿证据,即他所谓“冒烟的枪”(smoking gun),很多推论因而变成揣测,非历史家所当为。以下分两点辨析。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6篇

摘要:固始历史上又称“光州固始”,地处豫、鄂、皖交界的河南省东南隅,素有“北国之江南”之称。2009年10月25日至27日成功举办了“唐人故里・闽台祖地首届中国固始根亲文化节”,值得我们探讨和追溯“光州固始”与闽台地区的历史渊源。本文主要从“光州固始”名字的由来、固始姓氏、历史上的移民三方面来研究和探讨“光州固始”与闽台的历史渊源。

关键词:光州固始;闽台;根亲文化

三年前,“固始根亲文化”――这个名词还没在中华词典里出现;三年后的今天,“固始根亲文化”这个名词,在各种中外媒体里随处可见。从20世纪80年代,固始寻根就开始进入学者的学术研究中,其研究主体既包括众多的学者,同时还包括许多姓氏后裔,这些研究成果形成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在20 世纪80 年代对固始的寻根研究首先进行的是综合研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及90年代固始寻根研究处于相对薄弱阶段,其研究成果较少。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固始寻根研究进入了又一发展期。

一、“光州固始”之名的由来及地里文化

“光州固始”做为连称,起于唐代。固始,为光州的属县,这种关系一直延续到民国建立。

关于固始之名,《左传》曰:子燮灭蓼。《太康地志》云:蓼国先在南阳,故县今豫州郾城县界,故胡城是也。”蓼,即廖姓,可见固始县也是廖姓的一个重要源头。

固始之名,起于东汉。《后汉书・郡国志》载:固始,“侯国,故寝也。光武中兴更名”。该书《李通传》:“建武二年(26年),封固始侯,拜大司农。”可见,东汉时不仅有固始县,也有固始侯。在此之前,秦与西汉时固始为寝丘邑。自东汉之后直到唐代,除梁时固始改称蓼县外,均以固始为名。但是早期的固始县,在今固始东北,隋开皇年间正式移至今县。固始隶属光州,时间较晚。由于固始位于三省交界之地,隶属变化极为复杂。秦时属九江郡;西汉时分属于汝南郡、六安国、庐江郡;东汉时分属于汝南、庐江二郡;三国时,域地内分置6个县,分属于汝阴、弋阳、安丰、庐江四郡;两晋时,分置6 县,分属于4郡;南北朝时,政区变化频繁,也分属于新蔡郡、安丰郡、弋阳郡、边城郡等。隋朝建立后,固始县属弋阳郡;唐代时,光州与弋阳郡相互替代,而后直到明清没有变化。

固始县,位于今河南省东南部,属信阳市管辖。总面积2946平方公里,人口达163万。固始县如下特点:首先人口多。固始县为河南第一人口大县,也是全国人口数量较多的县之一。其次面积大。固始县域总面积甚至超过了河南的某些省辖市面积,如鹤壁、济源等。三是地形多样。固始境内丘陵、平原洼地分别占全境面积的40% 以上,山地面积占全境面积的1/10。此外固始县还位于三省交界。固始东部与安徽西部的六安市金寨县接壤,南部隔商城与湖北省黄冈麻城市相望,为三省交界之地与接合部。最后是中原水乡。固始地处江淮之间,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性气候,气候湿润,雨量丰沛,四季分明。固始县物产丰富,有“固始鸡,鸭”、“固始笨蛋”及茶叶、板栗、腊味等名优特产,境内水渠纵横,鸭鹅成群,稻谷飘香,可以称为“中原江南”,有“南方人见了亲,北方人见了新”之感觉。

二、“光州固始”历史上的移民

河南省固始县作为历史上中原地区向皖、苏、闽、粤、浙、赣, 尤其是闽台一带移民的集散地, 在中整个原移民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在其历史上有三次较大规模的“移民潮”:

一是西晋末的移民潮。如乾隆《福州通志》卷《外纪》一引路振《九国志》云:“ 永嘉二年,中州板荡, 衣冠始人闽者八族, 林、黄、陈、郑、詹、邱、何、胡是也。” “八族人闽” 的传说, 在《莆田九牧林氏谱》《莆田南湖郑氏谱》等谱书中有所反映。在《福建府志》《建欧县志》中, 也有相关的记载。关于八姓在中原的籍贯, 虽然也有客家人林氏所载“聚族于河南光州” , 但总的来说, 这次移民潮, 固始的符号作用并不明显。

二是唐早期的移民。唐高宗总章二年(660年)在闽、粤之交的区域发生了“撩蛮啸聚” , 时任玉铃卫左郎将的陈政, 受朝廷之命以岭南行军总管的身份率兵入闽平叛。陈政所部一度曾陷人困境之中, 陈政二兄陈敏、陈敷率两军校前来增援。在征战途中陈敏、陈敷病死, 陈政之子陈元光率军南下与父会合。陈政病逝后, 陈元光代父职任岭南行军总管, 平叛后并任新设的漳州刺史。他与大部分军校落籍闽南, 建设和开发漳州地区, 被誉为“ 开漳圣王” 。这在《重纂福建通志》《广东通志》《漳州府志》以及陈、杨、郭、何、萧、罗、魏、孙、曹等谱书中, 均有类似的记载, 说明这次移民对于福建的开发尤其是对漳州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唐末的移民潮。唐代末年, 天下大乱,人口迁移的幅度极大。而五代十国中的“闽国” , 应该是在中国历史上得以公认的在今福建建立有一定实力的地方政权之一。闽国的建立者多为中原人, 可以说在这个偏安一隅的地方政权的庇护下, 这里不仅保持了数十年的安定和发展, 更是因为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中原先进文化对东南地区的全面洗礼, 也为后来东南文化的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光州固始”移民至闽台之姓氏

因姓氏迁移而发生的族源地、祖先居住地、祖籍纪念地, 郡望、堂号, 祠堂、家庙、墓葬遗迹(含墓志) ,族谱、族规和契约,以姓氏命名的村庄、集市,以及沟、塘、陂、湖、堰、坝、港等水利工程成为姓氏资源的主要内容。虽然姓氏迁移与移民相伴生,移民线路是姓氏迁移的主要方向,但移民融入地方之后必然孕育新的族群或分支,因此,姓氏资源的挖掘和整理,需更多依据族谱从移入地反向追溯。所以,固始移民入闽迁台之姓氏资源,主要从闽台族谱中得到体现。

据今人统计,固始入闽之姓氏有:蔡、曹、陈、程、戴、邓、丁、董、范、方、冯、傅、高、龚、顾、郭、韩、何、和、洪、侯、胡、黄、江、金、康、柯、赖、雷、李、连、梁、廖、林、柳、刘、卢、吕、邵、沈、施、宋、苏、孙、汤、唐、、邹等共86姓。其中,据《开漳世谱》(槟城刊印)记载,唐初随陈元光父子入闽者有:许、马、李、朱、欧、张、沈、林、卢、刘、涂、廖、汤、郑、吴、周、戴、柳、陆、苏、欧阳、傅、司马、杨、詹、仲、萧、胡、赵、蔡、叶、、魏、韩、王、梁、何、、汪、洪、章、宋、陈58姓,另有妻眷姓氏:司空、种、宁、翟、甘、姚、邵、尹、尤、阴、狐、金12姓,共计70姓(云霄志书之记载为84 姓) 。唐末随王审知兄弟入闽者有:王、陈、林、刘、郭、谢、吴、张、黄、周、许、杨、苏、邹、詹、薛、姚、朱、李、郑、庾、戴、蔡、庄、邓、柯、高、施、曾、卢、廖、马、傅、韩、释50姓(福建王氏族谱一般记载为“18 姓随扈三王入闽”) 。

据《台湾省通志・氏族篇》所列台湾之姓氏,多至724姓,其中“族大支繁,较为常见之姓”,如陈、林、黄、张、李、王、吴、蔡、刘、杨、许、郑、谢、郭、赖、曾、洪、邱(丘) 、周、叶、廖、徐、庄、苏、江、高、彭、朱、詹、胡、简、沈、施、柯、卢、余、翁、潘、游、魏、颜、梁、赵、范、方、孙、钟(种) 、戴、杜、连、巫、汪、纪、董、田、欧(欧阳) 、金、韩、钱、夏、袁、倪、阮、柳、毛、骆、甘等63姓之姓源在光州固始。

总之, 历史上从光州固始出发进入闽地的几次中原移民, 不仅规模巨大, 而且影响深远。由于光州固始人陈元光、王审知先后成为“漳州”和闽地的统治者, 带领迁入的中原汉人和当地土著居民, 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开发, 推行中原的先进文化, 极大地促进了闽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因此, 在中原汉人的南迁, 特别是中原汉人的南迁闽地中, “光州固始”移民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光州固始”是一个与闽台人群有着特殊关系的重要词汇, 不仅具有象征性、根亲性与神圣性, 而且成为豫闽台一脉相连的纽带,这一纽带将永远地将豫闽台连结在一起。

参考文献:

[1]范晔. 后汉书[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3.

[2]何乔远. 闽书[M]. 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5.

[3]张新斌. 论固始寻根[J]. 中州学刊, 2002, (3)

[4]嘉靖《固始县志》卷7, 人物志[O] .

[5]赵新社.河洛文化与妈祖[J].统一论坛,2006,(1):61- 62

[6]张新斌.河南寻根文化资源开发的战略思考[J].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06(3)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7篇

[关键词]汪毅夫;妇女史;福建;台湾

汪毅夫先生著作等身,三十年来已达两百万字之巨。他长期致力于闽台地方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汪毅夫先生在“闽台妇女史研究”的论题下,陆续写作了八篇论文,先发表在学术刊物上,后交由海风出版社结集为《闽台妇女史研究》一书,2011年12月出版并在海峡两岸发行。这本著作,集中体现了汪先生闽台妇女史研究的成果与特色。

一、汪毅夫先生闽台妇女史研究的成果

第一,《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写于2006年9月3日,发表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为本书第一章。本文罗列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之相关史料,并论述其相关问题:上承的历史传统、因应的社会问题、早期的推展状况、官方的主导作用以及祀神、侨捐、贺钱、抄产等特殊事项。

第二,《赤脚婢、奶丫头及其他――从晚清诗文看闽台两地的锢婢之风》,写于2006年10月1日至5日,发表于《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为本书第二章。本文翻检晚清时期(道光朝至宣统朝)刘家谋、陶浚宣,以及陈盛韶、梁章钜、姚莹、王凯泰、马子翊、范克承、郑、邱逢甲、唐景崧、郑珍甫等人的相关诗文,记取闽、台两地锢婢之风的若干情况:“赤脚”与“执役”,“婢作夫人”与“执役依然”,“野合生子”与“去子留母”,“身属君家”与“去母留子”,“为女不为妇”与“未嫁若未亡”,以及官、绅诫禁锢婢之风的良善举措。

第三,《清代福建的溺女之风与童养婚俗》,写于2006年11月25日,发表于《东南学术》2007年第2期,为本书第三章。本文选辑和摘录清代福建溺女之风的历史记录和育婴堂“条规”或“规条”一类历史文件。本文认为,“严禁溺女”、“董行育婴”和“劝抚苗媳”是清代官方遏制溺女之风的主要措施;“童养”和“育婴”相配套,曾经是救济女婴的“因风成俗,随地制宜之一法”,清代官方“法令不禁,听从民便”;然而,当童养婚俗参与维护女婴的生存权时,预先(而不待其年届婚龄)剥夺了女婴的婚姻自,童养婚俗亦是侵犯女权的陋俗。

第四,《从闽南方言俗语看闽、台婚姻旧俗――札记》,写于2007年4月8日,发表于《福建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为本书第四章。本文认为,《闽南话漳腔辞典》(中华书局2007年版)是方言志、亦是民俗志著作;“以风俗解释方言,即以方言表现风俗”是方言学、亦是民俗学之道。本文从《闽南话漳腔辞典》收录的闽南方言俗语及其释义部分举例取证,描述或补述闽、台婚姻旧俗之若干情节,说明和证明闽、台两地民俗文化的共同性。

第五,《闽台冥婚旧俗之研究》,写于2007年5月1日至7日,发表于《台湾研究集刊》2007年第3期,为本书第五章。本文以录自福建(包括台湾)方志和谱牒的明、清、民国时期之冥婚案例为据,就迁葬与归葬、嫁殇和嫁于殇而言之,描述和论述闽、台冥婚旧俗之种种情况:尸归夫家、身死夫家而葬之,上门守贞、望门守贞,从安排死者联姻到包办生者与死者缔婚,以及合丧、苗媳守贞、过门待嫁而嫁于殇、延婿入赘而嫁于殇、夫家移柩从于女而合葬等特殊事例。本文认为,归葬和嫁于殇专以未婚女性的性命和幸福为牺牲,是冥婚旧俗极端劣质化的产物。

第六,《性别压迫:“典卖其妻”、“买女赘婿”和“命长媳转偶”――闽、台两地的部分证言、证物和案例》,写于2007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二日,发表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收入《闽台妇女史研究》时,更名为《性别压迫:“典卖其妻”及其他――闽、台两地的部分证言、证物和案例》,为本书第七章。本文辑录并分析闽、台两地有关“典卖其妻”、“买女赘婿”和“命长媳转偶”等性别压迫现象之证言、证物和案例。本文指出,在此等性别压迫现象里,妻子、养女和媳妇被视为有价商品或有用物品,被迫接受不由自主的婚配,其情感和意愿则遭到蔑视;闽、台两地替媳妇招婚(包括“买女赘婿”和依照“子死媳在,媳妇可以招婚”之民间习惯法而行之的招婚)和“大儿失业出外谋事经年无好音者,即命长媳改偶次男”分别是招赘婚俗和转房婚俗的特例,宜为中国妇女史研究者注意。

第七,《清至民国时期福建的婢女救济及其绩效》,写于2008年7月19日,发表于《东南学术》2008年第6期,为本书第八章。本文记录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官、绅和基督教界有关婢女救济的若干事例,披露1944―1948年间福建各县县长报告的有关“蓄婢情形”的问卷,并评估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婢女救济的期末绩效。本文认为,婢女的生存状况涉及了人口买卖等多方面的问题,清代官、绅只对其中的性禁锢问题予以特别关注而几乎不及其余;民国时期政府有关婢女救济的法令和教会禁婢的戒律均缺乏效力;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婢女救济的期末绩效可用“略有小补,无济于事”一语概括之;福建的婢女问题在1949年以后才真正得到解决。

第八,《闽台妇女史札记》,写于2009年9月12至13日。部分内容曾以《闽台妇女史研究三题》为题发表于《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为本书第五章。本文研究了清代康、雍、乾时期台湾地方文献关于男女比例问题的记录;描述了1934―1937年间福建新生活运动的性别压迫倾向;抄录了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二文社之相关资料;记录了殉节、转房、纳妾等闽台妇女史实。

二、汪毅夫先生闽台妇女史研究的特色

首先,是汪先生独特的研究视角。近年来,妇女史已成为社会史研究的热门领域,引起中外学界的关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所涉主题较为分散。汪先生独辟蹊径,紧扣“下层女性的地位与权利”这一问题,对闽台妇女史进行梳理。以问题为中心,一方面可以增强研究的系统性,使读者能够从系列论文中看出问题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可以突破以往从断代史的角度研究妇女史的局限。如在征引史料方面,作者虽以清代和民国为主,但也会根据情况上溯到明中叶。在较大时间范围内选取材料,有利于说明研究对象的流变。

其次,是汪先生占有丰富的史料。契约、碑铭等民间文书,因为能反映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运作情况,近年来日益受到史学研究者的重视。汪先生在治学中一贯重视发掘这类边缘史料,并将它们与地方史志等互相参照、多重验证。如在《性别压迫:“典卖其妻”及其他》一文中,他就综合运用地方志、档案资料、民间契约,考察了闽台两地典妻、“买女赘婿”和转房婚等性别压迫现象。

最后,是汪先生展现的人文关怀。传统史学常被诟病为“帝王将相的家谱”。而本书中《清代福建救济女婴的育婴堂及其同类设施》、《赤脚婢、奶丫头及其他》、《清代福建的溺女之风与童养婚俗》、《清至民国时期福建的婢女救济及其绩效》等篇目,只观文题,便知所涉及的研究对象都是旧社会毫无话语权、备受欺凌的下层女性。汪先生对她们的悲惨命运寄予了无限同情,在行文中不时流露出悲愤之情。他在《闽台冥婚旧俗之研究》一文的结尾写道:“写作过程中,几次读鲁迅先生的《我之节烈观》,不觉泪下!想想历史上那么多的女孩子当其十四五岁、二十余岁的妙龄,就接受了冥婚的安排,接受了悲苦的生或者悲苦的死,心中颇为难受。”[1]108如此博爱之情怀,使本书在学术价值之外,更兼具了不凡的社会价值。

总的说来,汪毅夫先生的闽台妇女史研究,是在占有大量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展开论述,为读者勾勒出一幅闽台妇女生存与生活的真实画卷,弥补了由官方主导、士人编撰的传世文献对于相关问题的忽略,使后来的研究者可以站在更加接近历史真实的立场上观察、思考相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汪先生所做的工作正应了曹聚仁所说的一句话:“任在何时何地的学者,对于青年们有两种恩赐:第一,他运用精利的工具,辟出新境域给人们享受。第二,他站在前面,指引途径,使人们随着在轨道上走。”[2]1

参考文献:

[1]汪毅夫.闽台妇女史研究[M].福州:海风出版社,2011.

[2]章太炎.国学概论[M].曹聚仁,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3.

闽南文化研究论文第8篇

关键词:歌仔戏;形成;锦歌;融合

歌仔戏由漳州地区的锦歌、采茶、车鼓等艺术形式流传到台湾而形成的, 20世纪初诞生于台湾宜兰地区。因该地区祖籍漳州占九成以上,先民携家带口将家乡的歌谣小调带到宜兰,结合了宜兰当地民谣,最后形成了台湾歌仔戏。然后又从台湾地区流传到闽南地区,成为深受闽台人民喜爱的民间戏曲剧种。

歌仔戏是“歌仔”音乐和“车鼓”身段结合后,发展为歌仔阵与落地扫。据杨馥菱女士的考证,闽南的锦歌与歌仔戏的原始曲调是同根并源的,产生于明代的闽南歌仔说唱,在未传入城市前,“歌仔”是乡村闾里的俗称,道光年间“歌仔”传入了城市,内容变得复杂,便以“什锦歌”称之,省为“锦歌”。而早在三百年前“歌仔”就已经随着移民传入台湾,所以“歌仔”和“锦歌”稍有些许差异。1作为歌仔戏源头的锦歌,原名“杂锦歌”,产生于明末清初福建南部一带,它继承了明代南词小调的许多曲牌,吸收了闽南当地民间小戏、民歌及部分佛曲、道情的一些曲调,音乐丰富。早期主要是农民和市民逢年过节时业余演唱,后来出现了不少民间艺人。

歌仔戏的演出形态除了落地扫歌仔阵以外,还有外台歌仔戏、内台歌仔戏、唱片歌仔戏、广播歌仔戏、电影歌仔戏、电视歌仔戏、现代剧场歌仔戏等。外台歌仔戏也叫野台歌仔戏,大凡庙会、酬神等活动都有其演出。内台歌仔戏是指戏院室内剧场演出的歌仔戏,采售票方式,属于营利演出,因此剧团及剧院都非常注重广告宣传,演出前还有演员“踩街”活动。21914年出现第一张唱片歌仔戏,以后很多台湾本土唱片公司陆续灌制了很多歌仔戏唱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为历史所淘汰。广播歌仔戏在20世纪60年代相当兴盛,演唱时现场即时的,对演员的唱念功夫要求颇高,但随着电影电视的普及,也逐渐衰微。1955年第一部电影歌仔戏为“都马剧团”拍摄的《六才子西厢记》,因技术问题而放映效果不佳。后陈澄三投资拍摄《薛平贵与王宝钏》大获成功。1970年以后由于电视的普及而式微。电视歌仔戏在播出后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在杨丽花演出第一部电视歌仔戏《雷峰塔》后,逐渐掀起了电视歌仔戏的第一个高峰。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中国电视公司”“中华电视公司”“台湾电视公司”三台竞演的局面,但随着媒体的多元化,电视歌仔戏亦难再当年之勇。1980年以后,歌仔戏援引现代剧场的概念与现代灯光音响科技,改善设备与技术,要求演出剧场的精致化,这就大幅提高了歌仔戏的演出水准及地位,但目前投入现代剧场演出的歌仔戏团还是为数不多。3

台湾歌仔戏形成后,经过发展,又很快传回到闽南地区。关于台湾歌仔戏传入闽南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以及是如何在闽南地区传播开来的,陈耕先生有过深入的研究,我们认为其研究成果是允当的。包括《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芗剧”条目、《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以及台湾吕诉上先生的《台湾电影戏剧史》等都把1928年台湾“三乐轩”歌仔戏班回龙海白礁进香,在厦门水仙宫演出,作为歌仔戏传入闽南的开始。甚至连权威的《中国戏曲志・福建卷》也对此语焉不详。经过详细的考证,陈耕先生认为:最低限度可以证明至迟在1918-1920年,台湾歌仔戏已经传入闽南的厦门。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台湾歌仔戏在1920年前后就传入闽南。最早的传入地是厦门。早期的传人是一些佚名的艺人和歌仔馆中佚名的师傅。4台湾歌仔戏在闽南的传播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有个过程的。其传播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18-1925年为播种期,主要是零星分散的台湾歌仔艺人和一些爱好者,这个阶段仅仅局限于厦门市区。1925-1929年从厦门市区开始传播到郊区、同安、海澄、泉州等地。这应该主要归功于双珠凤和新女班。第三个阶段从1929年至1932年。1929年初台北“霓生社”是第一个到闽南地区做商业演出的台湾歌仔戏班,演出的剧目有《山伯英台》《陈三五娘》《孟姜女》《孟丽君》等,演出大受欢迎,场场爆满。随后台湾歌仔戏班霓进社、丹凤班、牡丹班等也相继来闽南演出,1932年以后,歌仔戏在漳州开始大盛。台湾歌仔戏在闽南的传播用了大约15年的时间。5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台湾推行了“皇民化运动”,破坏中国文化,灌输大和文化,以期达到强制同化的目的。歌仔戏被禁演,为了求得生存,一些剧团用“改良”的方式来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恐怖统治。比如“明华园”,当年演出挂的招牌是“台湾新剧”、“台湾歌剧”或“皇民化剧”。演出内容是将朝廷改成公司,皇帝改成董事长,丞相改成总经理,文武百官变成职员,对白照旧,文武场音乐改用录音,用西洋音乐取代,服装则穿上日本式和服。在台湾歌仔戏改良的同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厦门沦陷,当局污蔑歌仔戏为“亡国调”,为了挽救歌仔戏艺术,一批民间艺人如邵江海,首创“杂碎调”,突破了传统七字一句、四句一联的唱词形式,辅以长短句,着重配合闽南方言的声,依字行腔,透过旋律、节奏、速度的变化,可以灵活因应舞台上叙述情节、抒感的需要。邵江海曾经这样谈到杂碎调:“它不是作曲后才填唱词,而是严格从闽南方言的八声(阴平、阳平、阴上、阳上、阴去、阳去、阴入、阳入,基本上是七声,阴去和阳去同声)和字、句法的组织着手同时在闽南口语通顺的原则上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依从唱腔而形成曲调,所以唱腔的咬字、语气,免受曲调的拘制,达到字正、音圆,语气通顺,如诵似唱,演员能够充分吐露感情。”6由于受七字调的影响,杂碎调初期萌芽状态的形式也是“七字正、四句连”。这一形式常常以其灵活的唱腔、填词而用在拜见、送别等场面的长篇叙事中。他亲自改编创作了《六月雪》《白蛇传》《白扇记》等,同时将歌仔戏幕表戏剧目,整理成舞台演出剧本,如《陈三五娘》《安安寻母》《卢梦仙》《战地啼冤》等。7“杂碎调”历经实践的检验,逐渐推广到各大戏班,从而使得“杂碎调”与“七字调”一起成为歌仔戏最主要的两个曲调。

抗战胜利后,海峡两岸的艺术交流得以恢复。1948年农历10月,“厦门都马剧团”一行40余人来到台湾,将“杂碎调”带到了台湾。当时台湾人觉得很好听就直接呼之“都马调”“都马哭”“ 都马叠”等。两岸歌仔戏的融合程度加深。

1951年,国家公布了戏改工作指示,确定了“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提出了“改戏、改人、改制”的政策。闽南地区流传的歌仔戏更名为“芗剧”,据亲身参与过“戏改”的沈继生先生回忆,大陆地区将歌仔戏改名芗剧的时间在1951年夏天。8此后,闽南地区的芗剧团陆陆续续成立。

综上所述,漳州地区的锦歌随着移民被带到台湾,在台湾宜兰地区发展成为歌仔戏,然后又传回到闽南地区,闽南歌仔戏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改良调”,又再次传到台湾,深受台湾观众的欢迎。闽台歌仔戏的相互交融更加印证了两岸血浓于水的深厚联系。

注释

1.杨馥菱.《歌仔戏史》晨星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37

页。

2.林茂贤.《歌仔戏表演形态研究》,前卫出版社2006年版,

第54页。

3.林茂贤.《歌仔戏表演形态研究》,前卫出版社2006年版,

第59-60页。

4.陈耕.《闽南歌仔戏早期历史中两个有争议的问题》自《歌

仔戏论文选》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所编 光明日报出版社

1995年版,第6页。

5.参见陈耕.《闽南歌仔戏早期历史中两个有争议的问题》自

《歌仔戏论文选》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所编1995年版。

6.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所编.《一代宗师邵江海》,光明日报

出版社1997年版,第.83页。

7.杨馥菱.《闽台歌仔戏之比较研究》台海出版社2001年版,

第129页。

8沈继生.《大陆何时将歌仔戏改称为芗剧》,自《歌仔戏资

料汇编》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所编 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年

版,第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