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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8 09:40:27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1篇

关键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人才队伍建设

现代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出行安全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期待。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为保障交通运输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但在现代交通运输新的安全生产形势下,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基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视角,从综合监管在行业安全监管中的角色定位入手,在分析行业综合监管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1综合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构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部分。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作为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主要决策者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管主体。近几年,随着交通运输大部制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为了依法履行和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级逐层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处室,负责综合安全监管工作,例如交通运输部内设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简称“安质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内设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辽宁省交通厅内设安全生产监督处,虽然名称各异,但均为综合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内部“安全部门综合监管,其他部门依法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格局已经基本确立和形成。在如图1所示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结构关系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管的总体领导、管理和监察职责,主管部门内设的安全处室承担综合管理和协调的责任,同时,承担对个别企业的部分安全监管责任,各分行业管理部门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和对社会企业的监督主体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综合安全监管部门为专职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其余不论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是各行业管理部门或机构,在其法定职责中,除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外,还承担了包括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质量监管等其他方面的职责。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结构关系可知,安全部门一般作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内设处室,通常也是安委会办公室常设部门。安全部门在体制结构中的角色定位和被赋予的职责受其所在主管部门意愿的影响,在不同级别和不同省份、市县的主管部门内部,安全部门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大致相同,同时也有一定的差异。总体上讲,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在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中主要承担以下几个角色: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决策的参谋者;②解决跨地域和跨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大问题的召集者和协调者;③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督促者;④行业综合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者和者;⑤行业综合安全生产体系的制定者;⑥行业安全事故调查的组织者。结合其角色定位,考虑综合监管的丰富内涵,概括地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就是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宏观的、全局的、全面的协调管理和督促,具体内容包括运筹谋划、导向促进、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宣教培训、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通达反馈和综合调度等。

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经过近几年从无到有的发展,监管体制不断健全,监管职责日渐明确,机制建设日益完善,综合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建立与我国交通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相比,与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需求和期望相比,与国家对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和追责力度相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还有较大的效能提升空间。鉴于此,有必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分析目前交通行业安全综合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这既是综合监管能力实现从有到优的升级进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综合监管部门持续改进、自我提升的重要任务之一。这项研究于2015年、2016年连续2年间内,对32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安全处室以及部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安全处室进行了问卷调查、资料收集和访谈,掌握了基本情况,了解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调研结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对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认识不统一

很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人员对综合监管在认识上仍然存在较大偏差,习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看问题、想办法,没有全面理解综合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把监管监察混同于行业管理;某些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把安全部门排在大部分职能部门或机构之后,某些仅比工会等其他部门靠前,把安全部门当成一颗“不定时炸弹”,安排最新上任的部门副职主管安全部门,对管理安全部门“避之唯恐不及”,对综合监管的重视程度偏低,责任担当不足。

2.2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建设逐级弱化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专设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职部门设置比例达94%,到地市级约为60%,而县级基本没有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呈现逐级弱化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综合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配置呈现配置不均的情况。在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上海市交通委的综合安全处室配置人员编制最多,编制人员数达到了12人;对于个别经济欠发达省份,编制配置只有两三人;到地市级一层,仅有64%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置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室,另有约1/3的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仅配置了兼职处室或未配置相关处室。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图2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处(科)室设置情况统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的人员配置自上而下逐级弱化,越往基层兼职综合监管的人员比例越高,专职从事综合安全监管的人员偏少。作为监管组织结构金字塔的底层,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既是法规政策落实的监督者,又是地方安全生产状况的“感应器”,基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的相对缺失导致综合安全监管覆盖面不全,上层相关政策指令的信息传递和落实执行大打折扣,导致一些综合监管工作难以及时到位和保持相应力度,也影响地方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生产情况的敏锐感应和高效上达。

2.3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受限制

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作为交通主管部门的内设部门之一,在职级上一般等同或低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在协调、督促或指导其他职能部门时,以安全部门的名义执行相关工作往往行不通,不得已只能以本级主管部门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来变通,对“综合安全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委会办公室”2块牌子的运用出现偏差。另外,综合监管具体职责依然不够明确,除了粗框架确定安全部门主要职责的“三定方案”以外,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或文件明确细化安全部门的具体职责及其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部门多、单位多、人员多、环节多、涵盖内容广,影响因素复杂多样、多变,压力和责任巨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依然存在部门分割和条块分割等问题。对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该管什么怎么管,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范,综合监管的工作内容、成效也缺乏可行的参照要求和评价标准,同时,配套应拥有的支配权力、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和应享有的利益保障等更是无从谈起,容易导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不敢大胆创新,工作抓了很多但效果却并不显著的情况出现。

2.4难以保证综合监管力量配置

综合监管力量配置难以保证,缺乏保障支撑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目前,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安全生产追责风险高,工作责任大,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人才流失显著,队伍结构不稳定。监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专业理论培训和学习,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人更少。②大部分省级、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缺乏必要的安全装备配备,比如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车辆、照相机等,信息化手段落后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需要,影响了监管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③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困难,特别是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基层一线的问题相对突出。根据调研,全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中有19个省设立了专项工作经费,多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室无专项工作经费,而地市级、县级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项工作经费更加无法保障,导致监管效能大受影响。④行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发展迟缓、数量不足、职能定位不明确,难以满足综合监管中的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技术咨询和服务的需求。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和最终的工作成效。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行业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履职规范,提高监管工作保障能力,从法制、体制和保障等方面予以科学、合理的调整和提升,是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

3.1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的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体系,一方面,能够提高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室的比例,保证按需分配,配备充足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另一方面,以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管部门为中心,同时,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服务机构等为辅助的安全监管体系。政府推动社会监管机构的发展,授予其相应的监管权力和职责,社会机构协助开展综合安全监管工作。

3.2明确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能边界

在工作过程中,有必要根据三定方案、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规范》,明确行业内综合监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界定细化综合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工作规程、职责内容等。另外,综合监管部门普遍承担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可以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委办)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管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使沟通协调常态化。当涉及到一些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或问题时,可以以安委会或安委办的名义对同层级或下级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3改善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条件

设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评价考核、督查巡查、检查、事故和重大险情技术调查、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与维护、科技创新、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是监管体系的“助推器”,为政府监管队伍提供培训和工作指导,为企业自我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咨询。因此,笔者建议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等组织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其行业自律、技术支持、管理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4加强基层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行业基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以下3方面入手:①优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员专业结构,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录用门槛,有针对性地招录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技能的人才。②完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培训标准,建立稳定的教学和培训基地。根据不同工作内容和业务领域,对监管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③推进尽职免责,维护监管人员正当的法律权益,增强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管岗位吸引力,保证优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

4结束语

目前,虽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若干问题,但对于管理部门而言,这些问题既是挑战,也是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转型升级的催化剂。本文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部分对策建议,意在为行业综合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完善路径的参考和借鉴。不论政府选择采取哪些举措,解决系列问题的最终途径都将指向建设一个更为法治、高效、严密、公正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我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需要认清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举措,加快监管转型升级,抓好新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为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参考文献

[1]杨广威.浅析我国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方向[J].交通标准化,2008(10):78-82.

[2]李志强,陈济丁,田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现状及模式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8(7):74-79.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2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依赖于治安部门的有力执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

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狈缸?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

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责任人:基层责任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范文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丹阳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镇(区)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政“一把手”为当地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把领导干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制订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不发生在盛镇江市有重大影响的司法腐朽犯罪案件以及政法干警犯罪案件。

(三)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制定本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指导本系统和所辖单位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综治委各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专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深入开展联系点共建工程,对基层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扶。

(四)各镇(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委负责人,配备专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党政副职领导。综治委定期研究综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年度开展4次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

(五)加强各镇(区)综治办(创建办)建设。镇(区)综治办行政编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镇(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万人至10万人的镇(区)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10万人以上的镇(区)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加强镇、村(社区)综治办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综治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路交巡警中队和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人员配备、装备设备及办公用房符合上级规定。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业务指导、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规范运作,村(社区)全面建立调解室,村民小组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站,建立健全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八)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把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以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建设,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建设达到上级要求。全面提高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年内40%以上的自然村推广设立电子巡更信息点,确保巡逻防范到位。城市所在地的村(社区)综治办明确专人抓治安防范、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管理工作。城乡专职保安联防、流动人口协管员、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到位、经费落实、运作正常。

(九)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镇(区)党委、政府要将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执法办案经费、政法综治部门的装备设备建设所需经费、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护稳定、“大调解”工作、“大防控”体系建设、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专职保安队伍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保障到位。村(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落实到位。

二、责任目标

(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质事件。不发生阻塞铁路、公路,冲击党政机关,教师集体不上课以及聚集人数在300人以上的严重群体性质事件,不发生赴京集访和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盛镇江市或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的自杀、自焚、自残等事件,赴京上访人次低于上年。发生重大集访和群体性质事件能依法果断处理,不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__等__组织的破坏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和坚决打击,各项工作目标达到上级要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健全,责任落实,不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地区稳定的群体性质事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建立“大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等其他纠纷处理机制的对接机制。各镇(区)调处中心每月向上级调处中心报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调处责任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检查督导,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杀人案件发生数低于上年,不发生一次杀死3人以上的民转刑案件。

(十二)有效控制刑事发案。刑事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保持平稳,增幅分别控制在5%和3%以内,“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10万元以上的盗抢案件得到控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十三)全面加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初步建成“技防市”为目标,继续加快推进技防镇(区)建设、道路治安卡口建设、重点单位技防建设、公共复杂场所技防建设和居民居住区技防建设“五大技防工程”建设。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以辖区复杂区域为重点,城区所有派出所建立与110联网的监控中心。城区出入口警务查报站安装具有后台自动比对功能的道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智能化治安卡口。年内技防镇(区)建成率达100%。技防单位、技防一条街、技防小区建成率超过70%,主要商业尝区全部建成技防街,技防村(社区)建成率超过4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3根据集团公司及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把机场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内部及驻场单位的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机场航空运输生产安全和区域的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2、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面落实机场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确保各部门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由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综合治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各部门、驻场单位要把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各单位要由单位的一名主要负责人担任综合治理责任人,并配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到个人,综合责任书签约面达100%。

2、公安分局要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发挥预先防范作用,结合单位实际,争创“四无”单位,确保治安秩序好。

3、各部门或各单位区域内无黄、毒、赌“六害”活动等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对于本部门员工有吸毒、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应采取“一帮一”的帮教措施,同时建立帮教档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人性教育,确保因帮教不力造成重大事件发生。

4、各驻场单位“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火灾”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无职工干部违法犯罪。

5、单位内部调解作用好,一般民事纠纷治安问题调解率在95%以上,达到一般纠纷不出本单位。

重大纠纷及时疏导制止。无群体性闹事、械斗等影响机场安全事件的发生。

6、各驻场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能让职工在飞行控制区域从事各项影响飞行活动的作业,在机场有飞行生产任务时,任何人员不能进入机坪、联络道、跑道及横穿跑道。

7、任何人不能在机场划定禁止区域内放养各类动物及从事影响飞行安全的各项活动。

8、各部门要管理好本单位职工,不得损坏机场区域的各类航空安全设施及公物。

9、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理信息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对于本部门发生案件事故及其他的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综合治理办公室;

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否则将严肃处理。

10、综合治理未能达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部门负责人不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治安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问题隐患的单位,经公司党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实行“一票否决”,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部门和个人年度各类评选资格,并扣发责任人年度考核薪金的10%-100%;

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部门及个人或三年内连续不达标的;还将建议公司党委给予其行政降职、撤职或开除处分,对于驻场单位则取消其驻场资格。

三、本责任书实施办法:

1、本责任书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组织实施。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年终组织考核验收提出奖惩意见。

3、责任承包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____有限责任公司

各部门或驻场单位: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人

综合治理负责人:

签字:

签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4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

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

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责任人: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3篇

一、构建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随着综合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机关固有的职能条线管理模式及工作方法,越发显得与综合监管要求不甚和谐,迫切要求机关职能管理机制创新。

(一)基层综合监管推动机关条线管理机制创新。工商机关传统的以职能边界划定事权的专业机构设置和条线职能管理模式,对同一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就有经营资格、经营行为以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多头业务部门的职能管理,客观上导致了大量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和多头管理,这与科学监管和人性化管理的“音符”不合拍,与当前深入推进的经济户口属地综合管理内涵规则的矛盾与摩擦愈加突显。这是因为。属地综合管理是以经济户口管理为核心,对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实施综合管理,从而淡化了市场主体性质、类型区分,模糊了职能边界事权的分割,不再有“六大员”、“七大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的对应分工。这使传统条线管理势必受到冲击,习惯性的管理思维和理念面临挑战。机关职能业务管理如何与基层属地综合管理对接,机关的条线职能如何分解、量化到基层并得以有效落实,机关与基层在监督管理事务中“职、权、责”如何界定、调整、控制,等等,都是深入推进经济户口管理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机关如何有效适应“属地综合监管”进行机制创新便成为当务之急。

(二)基层综合监管要求机关职能指挥机制创新。现行机关职能管理体制,各自为政,分路把守,职能与权力挂钩,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往往需要升格为“长官”的沟通,动辄需要“上会”研究,导致机关部门的职能整合难以推进。这种机关指挥层面上的不和谐,直接受害的除了机关自身以外,还有执行职能管理任务的基层工商所和作为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对机关而言,增加了投入协调的精力和管理成本;对基层工商所而言,也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降低行政效率;对市场主体而言,因配合行政机关多头、交叉的检查,受到不可避免的重复干扰。因此。在基层职能转型不断深入的形势下,机关要在管理理念、指挥体系、内部职能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反思,摒弃不惜成本的行政管理理念,坚持和强化行政管理的效率、效能原则,不断改善经济户口管理的组织、指挥、控制体系,形成上下衔接通畅、左有联动有序的职能合力机制。

(三)基层综合监管需要机关执法办案职能联动。基层在探索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实践中,对巡查监管与登记注册、执法办案职能的有效联动给予了高度关注。而目前机关执法办案职能基层联动仅限于“警示”等管理软件设计的功能层面,处于发散式的管理状态。突出的问题是机关执法办案游离于监管之外,与基层监管形不成合力。一方面,机关执法办案孤军作战,难成大器,还会因缺乏基层监管的有效支持导致执法风险增加。另一方面,基层执法工作因得不到机关专业机构及时的、实战式的有效指导。执法办案水平难以快速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必然大打折扣。为此,围绕基层综合监管机制建设要求,探索创新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职能的联动、合力机制。应成为当前基层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的基本构想

制约综合监管不断深化的机关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涉及机关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定位,也涉及机关联动基层工作机制建设。

(一)设立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机构。目前体制下,基层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分别由人事教育和办公室条线统筹管理。唯有基层业务建设在机关没有明确的综合管理部门,处于多头、分散、自发的弱势管理状态。从近年创建文明工商所的具体实践看,占考核比例60%的职能业务建设内容处于松散、低效的管理状态。基层业务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计划等管理职能难以明确到具体部门,只好成立类似“领导小组”的非编制机构代行相关管理职能。结果是责任空洞、流于形式、短期效应,效果极不理想。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省、市、县级工商机关合并内资、个私企业监管机构,创设经济户口综合管理部门(处、科),构造基层建设第三架马车。建议该机构的职能定位是:负责经济户口管理整体制度建设,牵头制订、修订经济户口,管理的配套制度、措施;负责制定经济户口管理工作整体规划、计划,统筹基层以监管为核心的职能业务建设;负责经济户口管理手段建设,牵头整合、修订、完善经济户口管理软件,打造经济户口管理信息技术平台;统筹整合、扎口管理机关对下专项工作部署,牵头实施基层落实专项工作任务情况、效果的督查考核:牵头组织实施机关对下经济户口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督查、考核。只有从机关解决适应经济户口管理内在要求的机构设置问题,才是破解制约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瓶颈的关键。

(二)建立专项工作统筹整合管理机制。基层工商所(分局)的业务工作,主要分为常规职能业务和专项工作任务两大块。近年来,连云港工商局在探索实践统筹整合专项工作任务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有:(1)统筹任务管理。即由市局经济户口管理暨基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专项任务部署管理。通过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下达经整合的专项工作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季度督查工作方案。市局着重研究专项检查的规律性,重点整合常规性专项工作和多条线共同实施的专项工作,逐步将常规性专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各直属局、分局负责整合市局未整合的其他专项工作,尽可能提高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周密性,减少基层的忙乱现象:对各职能条线欲下达的专项工作实行统一的任务管理,杜绝无意义的“政绩”任务、“形式”任务、“应付”任务对下部署,杜绝多头指挥、交叉部署、重复要求给基层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充分保护基层同志工作的积极性。(2)整合任务内容。即在统筹专项任务的同时,对专项检查的对象范围、内容项目、问题处理、任务要求“四要素”,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充分整合,使之最大限度地适应经济户口管理内涵要求和手段要求,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统一使用任务书的形式下达。(3)严格专项督查。纳入任务管理的专项工作。必须确立其严肃性。通过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专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力即落实情况和效果严格实施督查,严肃查究在落实专项工作中的编造情况、虚报数字等弄虚造假行为,杜绝长期以来存在的基层以“形式主义”应付机关“”的情况发生。通过严肃督查,营造基层局和工商所严肃执行任务的意识和氛围。新修订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统筹专项检查工作,也是受制于现行机构体制的权宜之举,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按笔者建议,设立经济户口管理综合职能部门并由

其统筹整合专项工作,将更加顺理成章和富有成效。也无需多成立“领导小组”一举。

(三)建立基层业务建设统筹协调管理机制。目前,基层业务建设的管理,在机关处于多头、分散的状态,所有业务部门都有责任,但所有业务部门都可以不负责。这种多头负责且又不明确责任的管理体制,一方面造成基层业务建设缺乏整体性、长远性规划管理,难于形成高效推进基层业务建设的机关合力,另一方面基层面对机关分散的多头管理,其接待负担和精力投放过多,使机关对基层的管理有演化成“干扰”之嫌。目前,由企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的格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因为。基层业务建设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和系统的工程,在履职事权上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诸多职能。必然要衔接、对应机关现有各条线部门的职能管理。所以。基层业务建设迫切需要有一个整体规划管理和职能协调管理部门来统筹负责,以改变基层业务建设多头、松散、无目标、无规划管理的状况。即便在当前不能从体制机构上解决问题,也要从机制人手。营造出机关对基层业务建设宏观、综合管理的功能,统筹管理基层以经济户口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建设规划和推进计划,协调机关职能管理与基层的对接。牵头对基层业务工作的督查、考核,积极消除机关职能条线管理与基层属地综合管理的不适应、不和谐,最大限度地提升机关职能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推进基层业务建设和谐、健康发展。

(四)探索创新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联动机制。一是要解决机关执法办案机构的职能定位问题。目前,机关负责执法办案指导、管理部门通常被认为是各级公平交易处(科),而机关专司执法办案的机构(经检部门)对下却无指导、管理职能,这样的职能定位似乎有错乱之嫌。笔者认为,各级经检部门应是综合执法办案机构,而非公平交易部门,所以应将执法办案对下指导、管理的责任界定给经检部门,从而理顺综合执法办案机构和部门执法办案机构上下对应关系。便于界定相关责任。二是要解决基层巡查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联动问题。理论上讲,执法办案是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手段,是不应分割的。但在目前执法办案的分割体制下。解决职能事权与责任联动问题,其现实意义就显得尤为突出。三是要解决机关与基层执法合力机制的责任关联问题。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围绕机关与基层执法合力机制创新,建立以责任为纽带的执法任务分解、执法工作指导、案件质量评价、执法工作目标考核的全程控制机制,是实现全员执法能力、水平快速稳步提高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机关基层联动工作机制需把握的问题

机关基层联动,关键是要解决机关与基层在“职、权、责”上的“联”而有据有序、“动”而有力有效的问题,重点要解决机关主导、控制联动监管、综合监管的责任定位问题。

(一)科学定位基层综合监管“职、权、责”。新修订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按照“经济户口管理遵循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以工商所(分局)为主”。笔者认为这样的职能或职责定位不太切实际。目前,除极少数工商所(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场主体实施有限种类的行政处罚外,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主体仍是各级登记机关,监督管理的职权也在登记机关。工商所(分局)只是在登记机关授权委托的范围内。以登记机关的名义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操作而已。所以,属地监管“为主”、工商所(分局)监管“为主”的表述,容易造成市场主体监管“主体”定位的错位,监管责任一股脑地向基层倾泻,登记机关监管责任不断模糊和淡化。近年来,在基层监管实践中,因为监管责任单边化(过度下移),认为监管就是基层的事,登记机关的监管职能部门只管将监管事务、监管责任向基层规定,导致基层与机关的“职、权、责”一再失衡,基层履职负重、责任风险同步剧增。心理压力、精神负担不断加大,机关职能部门轻松扮演着指挥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在机关与基层同甘不共苦的机制氛围下,会加剧基层与机关“情感”上的不和谐,极不利于保护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机关在设计经济户口管理配套措施、规范,规定基层履职要求时,应将基层定位在“执行”层面予以把握。

(二)再造机关与基层的职务、责任流程。经济户口综合监管是动态的过程,其最本质的内涵规定性,在于上下、左右的职能联动,联动出了问题,管理就将是一盘散沙。而联动的职务和责任内涵应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目前机关与基层联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职务联动上,“指挥、执行、反馈、控制”处于放射性状态,没有形成循环。近年来,我们在指挥基层“做什么,怎么做”的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但对基层执行效果的反馈、分析乃至进一步控制等环节,疏于研究。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措施,导致机关布置任务和基层执行任务的“两张皮”状态。“工作布不布置是我的事,做不做、做得怎么样是你的事”是机关部门的常见心态。二是在责任联动上。更多强调基层落实的责任。上下、左右没有形成责任链条。这是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机关瓶颈问题的关键所在。机关不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一味强调基层责任,必然导致机关与基层更多的“两张皮”和“不和谐”。所以,机关要自觉、主动联动基层,深化职能转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并求得突破:一方面是再造职务(事权)流程。在“指挥、执行、反馈、控制”的职务流程中。突出强化“反馈”、“控制”环节的建章立制,加强执行结果的反馈、分析。有目的的实施目标控制。实现完整的职务流程循环控制。另一方面,就是要完善联动的责任体系。科学的管理应该是“决策、指挥、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指挥……”在经济户口管理中,机关与基层分处于一个系统的两个层面,机关处于决策、指挥层,基层是执行、反馈层,各有各的职务和责任,片面理解属地综合监管就是基层工商所(分局)责任是错误的。应该把基层作为落实上级意图的执行者来界定其责任。于是,对应闭环的经济户口管理职务流程,就应该有闭环的责任流程,使之形成一环扣一环的责任链条。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经济户口管理有序、有效的运行,并高效能地向纵深推进。

(三)强化机关适应、服务基层的意识。基层综合监管是机关综合监管的组成部分。经济户口管理,机关是主体且处于主导地位,与机关业务部门的主动适应程度和主导运作水平密切相关。积极迅速适应基层属地综合监管转型模式要求,既是机关当前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更是当前乃至今后保障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措施等明显滞后于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也明显滞后于基层职能转型的实际需要。学习领会新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主动适应基层属地综合管理理念、原则、制度、方法。积极调整职能工作思路和措施,把职能工作主动、有效融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是机关职能部门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4篇

【关键词】铁路;维修;计划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7-0052-1.5

一、铁路施工维修计划管理模式设计

(一)铁路施工维修计划管理模式

线路主管单位(部门或公司)对线路设备(资产)、运营成本、线路使用状态、线路运营安全和线路运营效益全面负责。它向铁路运输单位(部门或公司)提供确保乘车舒适、行车安全的线路条件,并通过协议(或者合同)从运营单位得到线路使用费用。这笔费用一部分将用于新线建设费的偿还,一部分将用于运营开支(成本),剩下的将是运营效益。为了扩大运营效益,线路主管部门必须在线路维修体系中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以降低运营成本。

(二)管、检、修分离模式的优越性分析

新的管理体制一管、检、修分离模式相较于既有管、检、修合一的管理模式有如下优势:

1.在管、检、修分离的管理模式下,根据专业分工,各部门配置先进的大型作业机械,统一分配,完成每个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维修作业,各铁路局不需配置大型作业机械,最优利用全路资源,将大型作业机械的功效发挥到最大。

2.在管、检、修分离的管理模式下,全路大中修施工力量统一布局,根据设备的维修周期合理制定施工维修计划,科学的对设备进行维护。既减少了施工数量又高质量的完成了施工维修任务。

3.在管、检、修分离的管理模式下,各部门根据职责配备专业人员,专业人员集中在一起可发挥最大效用,会使技能提高和有助于专门方法和专门设备的产生,继而提高施工维修作业专业化水平,减少人工成本、极大地增加生产效率。

二、铁路施工维修计划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在“管、检、修分离”管理模式下,管、检、修三大职能部门可在铁道部施工维修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从事专业管理,铁道部施工维修主管部门是最高领导者,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参考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设计施工维修组织管理形式。铁路施工维修作业具体由综合维修中心负责,各铁路局维修管理部门及基础设备检测中心只对施工维修作业起到业务协助和业务指导的作用。综合维修中心下设信息所、电子检测所(电子设备,转辙机以外的其他电子设备的修理工作)、电务检修所、大型机械检修基地、高压检修所、综合检测所、材料总库及若干机械化维修段等职能部门,每300500营业公里设的综合维修段是施工维修作业的具体负责部门由综合维修中心直接管理,其他职能部门为综合维修段提供作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不需要直接下达命令或进行指挥。综合维修段下设机修所(工、电、供)、电务作业队、接触网作业队、工务作业队、桥隧作业队、区域材料库等职能部门,施工维修作业的执行部门一综合维修工区由综合维修段统一管理,综合维修工区下设工务班、供电班、电务班等。

三、铁路施工维修计划管理组织职能设计

(一)管理部门职责

1.铁道部维修主管部门

对铁路综合维修进行行业管理,制定管理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政策,修程、修制,维护、验收标准;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对固定设施管、检、修各环节进行指导监督;进行行政许可审批。

2.铁路局维修主管部门

铁路局是铁路线资产的主体。铁路局将与综合维修有关的设备、设施委托综合维修中心管理,并以合同形式委托综合维修中心对固定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综合维修、大修工作。综合维修中心负责保证合同范围内固定设施的良好状态,确保运营安全。铁路局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

3.综合维修中心

综合维修中心受铁路局委托,对合同范围内固定设施的技术状态全面负责;负责铁路线的检测、管理、维修;承担铁路线设备质量和安全的主体责任,保障列车安全、高速、高密、平稳地运行。综合维修中心同时承担干线有等级的设施修理工作。

(二)执行部门职责

1.综合维修中心

综合维修中心在铁道部领导之下,受铁路局委托,对辖区范围内固定设施的技术状态全面负责;负责线路的状态检测、技术管理,设施维修;承担铁路线设备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列车安全、高速、平稳不间断地运行。综合维修中心同时承担既有干线固定设施有等级的修理工作。负责路局内:固定设备设施大修和预防性计划维修计划的审批、下达;编制综合检测列车、钢轨探伤车、隧道检查车等大型检测车的检测计划,并与检测公司签订委外合同和付诸实施;负责固定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主持年度固定设备设施的质量评定,为高速列车提供安全、平稳、舒适运行的基础条件:配合综合调度中心和车站调度的指挥,组织综合维修段、外委的维修公司、救援公司等对突发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修复固定设备设施。

2.综合维修段

综合维修段接受综合维修中心的业务管理,是固定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单位和基层核算单位。每个综合维修段管辖范围可在300500双线公里左右,无碴轨道区段可适当取宽。综合维修段内设工务、电务、牵引供电、水电、建筑、防灾等业务科(或室)。负责管辖范围内:工务、电务、牵引供电、水电、建筑等固定设备设施状态及信息资料的分析管理,编制固定设备设施大修和预防性计划维修计划、维修预算并申报;按工电部批准下达的年度大修和预防性计划维修计划与相关修理公司签订合同,并编制分季度实施计划付诸实施;负责临时补修计划的审批及合同签订与实施;为综合维修工区的相应专业工班的作业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综合维修工区对大修、预防性计划维修和临时补修质量进行验收;在综合调度中心和车站调度的指挥下,组织综合维修工区、外委的维修公司、救援公司等对突发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修复固定设备设施。

3.综合维修工区

综合维修工区是固定设备设施的基层管理单位,接受上级综合维修段的业务管理。每个综合维修工区管辖范围可在50100双线公里左右,无碴轨道区段可适当取宽日本新干线保养工区的管辖范围,无碴轨道地段约为50双线公里,有碴轨道地段约为25双线公里。

综合维修工区负责对管内固定设备设施的定期巡回检查和静态检测:收集并及时向综合维修段反馈固定设备设施及防灾监控系统的有关信息;对综合检测列车提供的需要进行临时补修的地段或处所进行地面复验,申报临时补修计划;配合大修、预防性计划维修和临时补修的辅助工作;参与大修、预防性计划维修和临时补修的质量验收;参与突发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和固定设备设施的修复工作。

【参考文献】

[1]束永正.关于列车运行图综合维修天窗的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论文,2008.

[2]杨广庆,焦敬青.铁路施工多方案抉择方法的研究[J].铁道工程学报,2001(4).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5篇

关键词: 电力企业;综合计划管理;体系构架;作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电力企业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构建电力企业综合计划管理体系

计划管理是企业进行内部管理必要而有效的管理方法,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与控制手段,多年以来一直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指导与推动作用。但随着电力企业的不断发展,资产积累、部门增加以及专业分工细化等因素,使企业内部的计划管理项目不断增加,导致计划协调管理的工作量加大,其计划管理职能亦出现一定程度上的交叉。目前,计划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范围、管理手段等方面已经不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管理理念需要转变。计划管理中,各单位相对独立的条块分割式管理理念没有根本改变,计划依然为分散、多头管理,不能体现企业规模经济、整体利益,“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计划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只重视日常工作和生产而轻视计划的观念依然存在;二是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计划涉及到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流程不顺畅,影响到计划的管理在各个工作环节出现偏差;三是计划管理没有真正形成一个闭环管理。过程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出现有头无尾或头重脚轻现象,无法对计划从编制、管理到实施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监控;四是计划覆盖的广度不够,深度不足,不能适应企业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五是计划下达部门和执行部门为一体的情况仍然存在,计划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综合计划管理融合了系统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是目前电力行业推行的一种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它是全面实施“一强三优”建设目标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企业经营工作可控在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综合计划管理体系的目标是全面构建“制度完善、指标科学、流程清晰、调控有力”的综合计划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一)建立计划组织管理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模式。综合计划组织管理机构由计划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组成,如图1所示。

1、局长办公会议是企业综合计划决策层,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统揽企业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企业综合计划建议方案和调整方案;负责综合计划管理制度的审批工作;对综合计划管理办法的运作提出指导意见与要求;监督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平衡各专业综合计划在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2、发展策划部是企业综合计划统一归口管理层,配

备专职计划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企业综合计划的编制、汇总、上报、下达和报告的常态事务性工作;负责向局长办公会议提交综合计划年度建议方案,进行综合计划建议方案的优化平衡和修订工作;定期向局长办公室汇报综合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编制企业综合计划月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和异动指标分析报告;负责编制汇总综合计划调整方案;负责综合计划的考核工作;协调综合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3、指标分管部门是企业综合计划执行层,全面负责分管指标计划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各分管指标建议计划,并编制专项计划报告;负责分管指标的管理、实施、细化、分解与下达工作;负责分管计划指标的月度跟踪分析与控制工作,按时向发展策划部提供相关指标月度分析和异动指标分析资料;负责提出分管指标的调整建议;配合发展策划部做好综合计划建议的优化、协调、综合平衡、编制及报审工作。

(二)建立管理制度和办法

以“完善制度”为目标,建立健全企业综介计划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计划编制、审批、执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环节进行具体规定,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流程,使综介计划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有序化;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月度综介计划跟踪分析制度和季度综介计划分析例会制度。

(三)健全和完善综介计划指标体系

以“指标科学”为目标,结介电力企业实际,指标体系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方而,包含了电网发展、资产质量、供电服务、经营业绩四大类30项指标,指标体系具体分类见表1。

(四)建立全过程常态管理机制

对计划从编制、平衡、上报、执行、控制、调整、监督及考核方而实现全过程的管理,努力实现“调控有力”的计划管理手段,真正实现计划的闭环管理。

1、年初山计划归日部门组织指标分管部门对全年综介计划进行统一编制与汇总,综介“卜衡形成综介计划建议方案并上报计划决策机构。

2、计划决策机构对综介计划建议方案进行审议,履行审核手续。

3、企业年度综介计划审议通过后,山计划归日部门统一下达,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及时细化分解指标和制定实施方案,以保证综介计划的稳步实施,并将计划分解情况报送计划部门备案。

4,建立月度综介计划指标跟踪分析制度,及时跟踪综介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各指标分管职能部门月初将各分管指标的月度执行情况及异动指标分析报告上报计划归日部门,形成综介计划月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和异动指标分析报告,提交月度任务例会通报。

5、加大对综介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山计划归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检查,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为了充分发挥综介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各项指标计划对企业工作起到实际的指导作用,对综介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加大通报和考核力度,采取考核与考评相结介的方式。

三、综介计划管理体系的重要作用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6篇

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干部职工安居乐业为重点,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努力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以稳定促进经济和其它各项事业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防范管理,调动干部职工的参治意识,使全系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上访、集访、闹事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工作职责任务落实

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以稳定促进全系统各项事业发展的高度,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到工作的首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逢会都必讲综治、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一是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企业法人为本企业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综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此项工作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二是定期分析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具体办法是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在提出贯彻意见基础上,对本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分类进行处理,确保了系统内的平安稳定。三是县局与各企业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到职责任务明确,管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夯实基础,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县局成立了以局长肖胜安同志为主任,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局长李星万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保卫股、政工股、业务股、财会股、工会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系统的综治工作,局综治办负责处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综治领导机构。

二是认真开展了整体联动防范工作,提升治安防范水平。坚持了守楼护院和巡查工作,强化了住宅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县局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除加强了门卫值班外,还实行了单元楼长负责制,并制订了综治及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了综治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坚持以宣传社会治安综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重点突出与本系统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粮食流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特别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责任”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宣传。1、利用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局机关开辟了专题宣传栏,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粮食流通法规宣传,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安全知识宣传等;2、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抓好廉政基础教育,无一起廉政方面的案件发生;3、结合县政府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四下乡”活动,县局组织宣传活动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区乡场镇开展粮油科技、政策法规赶场宣传活动,把科技法律等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此项工作近几年来一直都坚持得很好,从未间断,特别是每年3月综合治理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县局都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宣传工作,从而推动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4、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自学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到边学、边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5、县局成立了防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员的监控和情况的收集,经常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帮助,促其转化,避免了人员在社会上造谣滋事,危害治安;6、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职工“远离,珍爱生命”,遵纪守法,不吸毒贩毒。

四是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成果,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我局按照县委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责任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局的贯彻意见,下发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及责任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的实施意见》,并调整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巩固全系统“平安创建”成果,促进“创安”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抓人口的管理,主动与社区衔接,移交改制后的企业人员,消化因户籍引起的各种矛盾;二抓文明细胞建设,每年开展六户评选活动,以提高职工政治素质和推动创安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抓治安安全防范,加强守楼护院,门卫值班,积极参与社区治安安全巡逻;四抓职工治安安全教育,特别是教育职工要督促其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做一个优秀的守法护法公民。

三、以大局为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之策,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抓好本系统的稳定工作,县局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制度,落实了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承诺服务,县局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意见”,对全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定期排查,并制订了预防和调处的具体办法,消除了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了来信来访和上访户,使矛盾就地消化,特别是全系统的改制企业矛盾多,问题复杂,县局积极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妥善处理好了改制企业职工、干部等人员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得以安居乐业;县局办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完成了县局交办的“市、县长热线”交办卷5份,办结率*100%,成功化解了各种矛盾。

四、认真抓好安全工作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7篇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师;总务处下辖本部门教职工;办公室下辖本部门和工会、团委教职工。

十、政教处要与年级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扣发部门年度“创建”奖励资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人次达部门成员总数二分之一的。

校 长(签名)

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第8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印发x财人字[xxxx]xx号文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调解领导小组、处理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xxx任组长兼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xxx任副组长兼第二责任人,副局长、党组成员xxx,副局长、党组成员x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x,党组成员、非税局长xxx,办公室主任xxx为成员,人教股xxx担任专干。

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把综治、普法、610、平安创建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xxx为分管理领导。坚持机关宿舍楼栋长平时负责综治情况收集和反动标语的及时处理,局综治成员定期进行综治工作检查,特别加强特护期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整改。全年召开综治专题例会6次,全局干部职工综治大会12次,及时传达了上级精神,通报了县、镇综治维稳工作,部署了本局综治维稳任务。局领导在全局每次会议上都要讲综治问题,对维稳工作、群众来信来访、车辆管理安全、票据和资金管理、印章管理和办公室门窗、用电管理都要着重强调,要求确保万无一失。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时刻敲警钟,全体工作人员扎实认真,工作层层紧扣,确保到位,提高了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参与意识,达到了教育于事前、防范于未然的目的,至今为止未发现干部有违法乱纪行为,未发现干部参与及其它组织事件。

二、措施扎实有力,管理落实到位1、落实目标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综治工作计划和目标,向本局所有工作人员下达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任务,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局综治领导小组向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下达综治目标,明确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综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局机关还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定了奖惩措施,并将完成任务情况与年度奖金、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任务下达后,对每人都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提出了综治工作要求。

2、抓住重点环节,加强人员管理。

我局是一个工作人员较多的大局,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将门卫管理、机关考勤、安全责任、印章管理、财务监督、特护期值班、检查落实等各项维稳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在建立常住人口集体户口的同时,完善了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对房屋出租、承租情况进行专门登记,建立了流动人员档案,明确专人负责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与承租人签订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跟踪管理,使流动人口管理得到了规范。凡办理房屋出租、承租手续,都认真查阅流动人员身份证及其所在地的综治和计育证明,至今为止,我局机关干部职工、承租我局机关及本局干部房屋的人员均未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3、落实综治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和家属进行综治教育,就如何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严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加强了对电脑设备的管理,规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严禁印制禁印品,认真遵守保密法规定,不准外来人员随意操作电脑设备,切实维护设备,使之安全运行。三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并实行领导值班制,值班时均由领导带头值班,二十四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四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我们在为财会人员配备保险柜等设备的同时,还对财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每天有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财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一年来我局从未发生过公款或公物失窃事件。

此外,我们还在预防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普法工作、交通安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未出现任何事故。

三、工作落到实处,成绩效果明显

1、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达到了“四无”。

一是突出抓好和维稳工作。没有出现接待不满意而越级上访的现象。二是抓好业务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接待来信来访人员比较多,特别是离退休老同志的待遇问题。为此,配备了员,设置了接待室,认真搞好接待、登记处理制度,接待热情礼貌周到,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老户、积案,重大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我局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被县人大和县政协评为建议意见办理先进单位,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2干部职工综治教育到位。

做好本局干部职工的综治教育工作,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局在大会、小会上强调综治工作,经常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特别讲综治工作和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关系,与每一个干部职工家庭的关系,从而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它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综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及时纠正不良做法和处置存在的隐患,指出不良做法的危害性和不安全隐患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组织综治和法律知识讲座等等。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生活,还帮助大家树立了“综治工作靠大家”的观念,为我局综治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平安机关创建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