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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4 16:33:38

城建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为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论述城市自然面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护,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城建档案馆(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档案保护装备,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和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市、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进行收集、鉴定、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业务上受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屯溪区所属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保管;其它县(区)所属的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各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统一保管。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建档案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与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一)凡记述本市重要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科学、历史研究价值,需永久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

(二)凡作为建设项目鉴定、维护、改建、扩建、管理等依据,需与实物共存的城建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

(三)凡需在一定时间内查考的一般城建档案为定期保存档案。

第十条城建档案范围分为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1、编制城市规划所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2、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3、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综合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4、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5、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1、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档案,含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2、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水源地、给水管网、城市燃气工程、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等工程建设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3、电力、通讯、邮政设施工程档案,含电厂建设、供电设施系统、通讯管线、邮政设施等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铁路运输站台建设、长途客运场站设施、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索道、缆车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5、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含工厂、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6、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含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

7、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含垃圾填埋场、大型公厕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8、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三)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

历代重要遗址、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建筑、名人故居的历史照片、图纸、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向城建档案馆(室)捐赠个人所有的古建筑、名人故居保护档案的,应当给予奖励。

(四)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

1、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2、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土地、环境保护、园林、环境卫生等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类开发区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

3、有关城市建设的规范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城市建设资料。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十一条实行城建档案无偿移交制度。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建档管理的范围和期限,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室)无偿移交城建档案:

(一)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要对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工程档案。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要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三)工程测量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馆(室)不得出售、转让。

(四)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办法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五)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三个月后及时移交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材料。

(六)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和材料。

(七)凡是若干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工程,其图纸和文字材料由主办单位负责整理移交。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城建档案管理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程序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档案的编制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城建档案馆(室),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的套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的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有变更的及竣工图变更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并在竣工后三个月内报送。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临时保管,撤消的建设单位,撤消前,其城建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档案经审查、验收后,城建档案馆(室)对报送工程竣工档案合格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第十六条所报档案应当线条字迹清楚、纸质优良、一律使用碳素绘图墨水或优质墨水,禁止使用不符合档案书写要求的圆珠笔、铅笔或劣质墨水。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范围及内容,接收城建档案。制定相应标准、规则,确保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竣工图的编报

第十八条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把编制竣工图列入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并明确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的责任、要求和编制套数等,待工程结束时提交验收。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验收。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规范的竣工图。

第十九条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做好竣工图补测、补绘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城建档案的图物相符、完整准确。

第二十条为了确保我市地下管线工程技术档案的准确性,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建筑物在工程竣工复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城建档案馆(室)。

第二十一条凡依据图纸施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可做竣工图;变更较小的工程,可用施工图代替竣工图,但必须用碳素墨水笔将变更的情况完整、准确、清淅地画在图纸上,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难以在施工图上修改的,重新绘制竣工图。凡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馆(室)的管理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按照各项建设工程的专业特点,按照科技档案的形成规律,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应采取措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报送、管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档案保护管理规定,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查阅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对馆藏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载有城建档案馆(室)及其法人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可以实行有偿利用,其费用标准由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室)应当无偿提供。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钻研业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工程测量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未按本办法妥善保管城建档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城建档案管理第2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素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许多“疑难杂症”,笔者认为,当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

1、城建档案法制法规建设还不健全

城建档案事业是我国的一项科技文化事业,近几年,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城市建设分类大纲》、《城市建设档案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对推进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城建档案法规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某些方面仍存在着不足。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城建档案立法工作落后于城建档案工作发展之需要。二是城建档案法规与建设行业以及文书档案相关法规的衔接与配套方面存在一定的矛盾。三是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尚未形成。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

2、全社会城建档案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

由于城建档案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兑现时间比较长,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因此,人们对城建档案的地位、作用了解甚少,城建档案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认为城建档案没有什么大的作用,可有可无,以致违法行为频繁发生。

3、城建档案工作者的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城建档案学科理论和我国城市科学以及档案学理论发展的整体水平相比,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其中一个重要薄弱环节,就是我们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或者因为没有系统学习过城建档案管理知识,或者半路出家,对城建档案工作不熟悉,或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微机这些现代化管理设备也进入了城建档案管理的领域,原来从事档案工作多年的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和要求了,诸如此类,严重影响了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着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我认为应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善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强化城建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

建设部应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协调好关系的基础上,深入实际并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城建档案法规,以全面提升我国城建档案法规层次,推动我国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要充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要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我国城建档案法规。

2、完善制度管理体制,规范档案接收工作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档案接收任务日趋繁重,在缺少有效的经济制约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强化法规和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备案制、专项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制度,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等形式,从制度上强化对工程档案的监管力度,保证档案的接收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宣传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全民城建档案意识,让全社会都关注城建档案,认识城建档案,重视建档,并在以后向城建档案馆查询及利用中,尝到前所未有的甜头,使他们从实际中体会到把材料齐全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馆存档,于公于私都是“双赢”的选择,从而自觉地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

3、加强城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城建档案是一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涉及多个专业,城建档案工作需要的不是精通某一专业的专家,而是知识面广,思想活跃应变能力强的“通才”。这就要求每个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同志必须在精通本职业务的基础上通晓和兼管其它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因此,城建档案部门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开发。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不断开发人才资源的潜力,特别要提高学习素养,挖掘学习的潜能,做到勤于学习,通过学习实现“自我超越”和“组织再造”。

4、运用新的管理模式,使用现代高新技术

新的管理模式将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和数码信息处理技术对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各工作环节进行优化,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积极营建城建档案资源共享的策略与环境,加快促进城建档案服务机制的创新,为社会提供一种全新的传播、交流城建档案信息的方式与高质量的城建档案信息产品,使城建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新管理模式将通过管理手段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通过管理内容数字化,整合档案信息,优化信息源,实现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最大开发利用,实现对档案实体的保护;通过服务网络化,适应市场需求,实现资源共享。

结束语:总之,城建档案工作的外延、内涵随着时代进步、技术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城建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树立现念,加强法制建设和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改进管理手段,提高人员素质,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城建档案管理第3篇

关键词:长沙先导区;城建档案管理;策略

Abstract:Thisarticlehascarriedontheanalysisofthedifficultiesandthechallengeswhichthe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managementfacestointheconstructionofChangshaForerunnerArea,andproposedtheonewholesetstrategiesandsuggestionstostrengthenChangshaForerunnerArea''''s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managementfrommanagementsystem,criterionconstructionanddetailedmeasures,etc.Ithasstrongreferencevaluetothe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managementreformandinnovationinthenewsituations.

KeyWords:ChangshaForerunnerArea;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Management;Strategy

1概述

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建设无疑将会对长沙城市建设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根据已公布的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导区总用地1200km2,“既不是普通的经济开发区,也不是传统的城市新区”,其总体功能构架是“一核、四区、三带”,将采取实施城乡统筹的一体化发展战略。从规划格局和规划容量来看,等于说是在大河西重建3个“长沙”。长沙城市3000年来以河东为主体的城市格局将彻底改变。目前先导区建设工作已紧锣密鼓地展开,“先行先试”节奏非常紧张,仅起步区建设用地面积就达72km2。近期将完成先导区及核心区概念规划,而起步区城市规划已经完成、城市设计正在进行。在长沙面临的3000年来一大变局的形势下,这是一个新的愿景与旧的历史郑重告别的关键时刻,城建档案工作的历史责任尤为重大。我们不仅要真实、全面、清晰地记录下历史,不致使历史的真实湮没在发展的尘埃之中,为城市记忆工程奠定基础;我们更要为现实的发展建立准确、完整的档案,为将来的发展服务。这是我们必须加紧制定长沙先导区城建档案管理策略的根本动因。

2困难与挑战

自2000年以来,长沙市掀起了大规模城市建设高潮,经过三个“三年大变样”,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建设战略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是长沙城市建设高潮的持续和提升。经过9年持续大发展,长沙市城建档案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问题和困难,资源和潜力在某种程度得到了消耗,向前冲的动能得到了释放,城建档案工作的常规发展也面临了诸多难题,如何应对长沙先导区建设这个超常规发展的需要?主要困难与挑战有:

2.1库房空间已经饱和

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馆舍是上世纪80年代末设计建设的,当时是按20年计划使用时间设计的,共有建筑面积4148m2。上世纪80年代,长沙城市建设还相当滞缓,年进馆档案才1000~2000卷,当时的库房承重设计仅为600kg/m2,库房中都是放置木质档案柜,库房档案承载能力非常有限。到2000年,以木质柜存放档案已基本上趋于饱和。但真正的挑战是2000年以后,长沙市迎来了城市建设高潮,城建档案进馆量迅猛增长,至2007年达到了3万余卷/年。这8年,共新增加档案19万余卷。我们将所有的木质柜都改换成了密集架,共建立了11个标准密集架库房、共有密集架1752节,馆藏档案已达27万余卷。因为承重量超过了设计荷载(标准密集架库房承重设计应为1200kg/m2),库房局部出现了裂痕。既使是这种应对性的举措,库房空间目前也已经饱和,最近几年也一直在呼吁重建新馆。如果先导区启动,建设工程档案进馆量势必跳跃性增长,档案如何安全保管?

2.2机构人员严重超载

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为副县(处)级事业单位,另有“长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长沙市建设信息中心”两块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其职能为负责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建档案,对城市行政区范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全市建设信息工作进行规划和汇集。单位编制是29个,实有32人;城建档案业务,包括重点工程、市政工程、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建设信息收集及网络建设,地下管线动态管理,城建档案数字化等工作都全面开展起来了,是全国近600个城建档案馆中基础最扎实、业务最全面、工作力度最大的一个。与此同时,我们的人员已经超编,人员工作量也是严重超负荷运转。原来的城市规划区主要指市内五区(开福区、芙蓉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以及高新产业开发区,现在先导区列入规划区,按照职能,其城建档案肯定要纳入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如何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为这一新的艰巨任务提供保障?

2.3体制改革前途未卜

最近几年,关于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论不断。最近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将各市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交各市人民政府,可能对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改革产生更大的影响。城建档案工作是继续由建设行政部门管理,还是划由档案行政部门管理?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来的推行大部门管理体制精神来看,先导区为了精简高效,肯定会实行大部门管理体制,发展、规划、建设等职能肯定会整合。城建档案管理一方面是行政的管理,另一方面是档案的实体管理,即档案的收集、保管和信息开发利用,行政职能可以整合,但档案实体管理却是工作量巨大的日常事务,整合可能反而会拖累大部制;但行政职能与实体管理脱离,城建档案,特别是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就会很困难,甚至是失控;这种体制上的问题悬而不决,也会一定程度上消解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2.4超大超快亟待行动

根据现在长沙市政府披露的信息,先导区用地达1200km2,比目前长株潭三市建成区的总和还要大一倍多,而且2020年(仅12年后)就要成规模,这的确是一个超大超快、雄心勃勃的计划!从城建档案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尽快行动,对建设现状信息进行收集,留住城市的记忆。如果等到面目全非了,甚至是彻底消失了,再来“写回忆录”那就晚了!

2.5特事特办呼唤机制

先导区建设无疑会是特事特办的。这个特办过程中,是否会忽视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是否会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一系列程序和环节都省略?是否会有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以“特事特办”为诉求,对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检查验收和移交报送等工作敷衍塞责?在特事特办的前提下,也必须有明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制。否则,建设工程档案就会无法管理,就会遗患无穷!

2.6工程项目日益复杂

先导区建设与原市内五区建设的最大不同在于,先导区是以产业发展为主导的,其建设工程项目多是产业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我们原来主要是从事住宅楼、写字楼等项目的档案编制和收集工作。现在从建设工程项目的形态、内部结构、项目群体关系、建筑用材与工艺等诸多方面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而且项目与项目之间,也会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此外,工程项目的业主背景会非常复杂,特别是许多会有涉外背景,他们对城建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知和工作配合度与我们原来的工作对象相比肯定有落差。再就是先导区建设工程管理职能机构与程序也是全新,不是我们已经非常熟悉、相互协作非常融洽的现有环境。这对我们加强先导区城建档案管理提出了技术、语言文化、协调等多方面的挑战。

3策略与建议

长沙市是一座有3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以公元前201年长沙王吴芮夯土筑城为起点,城建历史也有2200多年。和世界大多数城市形成规律一样,长沙也是依山而筑,择水而居。因为西面有岳麓山连绵阻挡,城市主体一直在河东地势相对平缓、水系比较发达的地域生长。换句话说,形成长沙今天的城市格局我们花了2000~3000年的时间,但今后20~30年间(按照政府规划,甚至是10~20年间!),因为长沙先导区建设,长沙将变成“以河西为主体的大城”,真是“3000年河东,30年河西”!城市建设重心的转移势必导致城建档案工作重点的转移。我们认为,长沙先导区城建档案管理策略应结合先导区规划建设发展动态,以迎接挑战、克服困难为动力,以记录先导区发展前的现状和先导区建设过程为主要任务,以主动服务先导区建设为宗旨,并结合先导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出一整套精简高效的城建档案管理思路和举措。3.1现状信息的抢救性编织

从先导区现状来看,绝大部分区域是农村,有些地方与现有城市主体相距偏远,自然地貌保存得比较好。但因为这些地方档案工作比较薄弱,并没有对现状信息建立档案。在先导区建设日新月异的情况下,这种自然的面貌可能会转瞬即逝。特别是在这一个广大的区域内,有雷锋镇、坪塘镇、含浦镇等一批极具历史文化特色的名镇,可能在城市化过程中,一下子被城区淹没,变成新城中的“老区”。建议由市政府对这一区域组织航拍,对山丘、河系、湿地、矿区和乡镇等进行重点航拍,对先导区已规划道路沿线进行全程航拍;由市文物和古建筑保护部门对这一区域的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进行勘察、编目和评估;由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力量对曾国藩墓区、雷锋镇、坪塘镇、含浦镇、环岳麓山等进行集中拍照和录像;建议将上述资料都集中交由市城建档案馆组织专人进行编织整理,专门保管。

3.2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提前介入

基于先导区部分建设工程已经启动的现实,市城建档案馆在建设工程信息掌握和业务交底方面一定要明确专人,主动介入。如果没有及时行使告知的义务,今后建设单位或业主在工程档案编制和报送方面即使做得不到位,也就有了推托之辞。长沙市在上世纪90年代启动高新产业开发区建设时,因为当时长沙市实行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制度,而高新区建设工程执行特殊政策,保证金也不用交,基本没有编制档案,到了2000年以后,出现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改扩建没有资料可查,出现安全事故;房屋没有完整手续,产权无法办理;市政工程没有维护资料,交由城管部门后维护管理困难;等等。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在2003年以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帮助高新区建立工程档案机构、培训相关人才,并在工程档案补测补绘上做了大量工作。事实证明,事后的补救工作要比与建设工程同步开展档案编制付出的代价大得多。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先导区建设职能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与市建委对接,包括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而且城建档案也直接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只是市场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由先导区自己负责。我们一是要主动与先导区发展、规划、建设部门衔接,了解建设工程信息动态;二是由专人负责,对先导区项目进行个性化服务,每一个项目都制定工程档案编制规范要求,并及时去交底,签《告知书》(《责任书》);三是要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联手,加强档案编制检查;四是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要及时催缴档案。

3.3建立新的城建档案保管基地,加速城建档案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先导区规划建设规模,当先导区基本建成时,城建档案生成量当是目前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藏量的3倍以上,考虑到市内五区的同步建设发展,20~30年内,长沙市城建档案将会积累到150多万卷,其保管空间将突破30000m2。无论如何,长沙市都必须建设新的城建档案馆,才能应对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的新挑战。在城建档案工作量猛增的情况下,我们还必须加速人才队伍建设,从编制、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为事业高速发展提供保障。特别是先导区自己要培养形成一支建设项目档案编制力量,把项目档案编制的基础工作做好、做扎实。如果把先导区规划面积计算进来,长沙市总的城市规划面积已经超过武汉市现有建成面积了,而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现有人员编制在70人以上。比对分析,今后几年必须对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增编增人,并同步增加事业经费。在新馆建设前,我们应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精简项目档案内容,降低纸质载体收集比例,充分节约库房空间。目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实行工程档案缩微永久保管,档案原件归还建设单位或业主;天津市城建档案馆则实行建设工程档案远程归档,只收集规范化的工程信息,不收或尽量少收档案原件;这都是控制库藏量的有效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3.4明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我国城建档案管理体制的确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中国应对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一个特色举措。其问题实质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速度非常快、城建档案累积速度也非常快,必须依靠建设行政职能才有利于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如果我们的城市建设比较平缓了,甚至像西方国家大规模建设高潮已成为过去式,城市以管理为主,档案以利用为主,那么城建档案管理就不必依附建设行政职能了。目前这种体制使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由档案行政部门分割到建设行政部门,造成了行政与执法主体之争。无论争论的结果怎么样,但城建档案工作是不能停滞的,不能留下空白和遗憾。既然现在国务院已将城建档案管理职能交由各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就有权、有义务对城建档案管理体制进行明确。而在目前强势推动先导区建设的背景下,城建档案工作量将史无前例地增加,工作难度和工作的紧迫性也空前地提高了,依托建设行政职能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无疑更有利于先导区整体工作开展。

3.5建立与先导区城建档案管理的对接机制。

机制对接应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对接,即通过长沙市建委与先导区发展、规划、建设部门的职能对接,把城建档案管理纳入行政许可的一个环节因子,在先导区工程项目管理中应该有对城建档案编制和报送的行政性要求;二是工作流程对接,要在先导区内部建立起城建档案工作流程,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应主动把这个流程接续到馆内,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移交报送渠道畅通;三是工作实体对接,包括两方都要落实责任人,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形式、权利与义务。建议由长沙市城建档案馆草拟相关文件,经过各方研究协商后,由先导区和市建委联合发文。

3.6及时出台先导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细则

先导区建设将以产业建设、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区建设等为重点。而产业建设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先进制造业、生物产业等,加上生态建设,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了新国际机场、火车西站、城市轻轨、过江隧道、千吨级水运码头等,都是投资大、周期长、科技含量高、异常复杂的建设项目,城建档案管理难度非常大。建议一是要加强与市规划局和先导区发展、规划、建设职能部门的合作,及时准确掌握相关建设项目的宏观思路和功能规范要求,便于我们制定对策和工作要求;二是应组织对上海浦东新区城建档案管理和北京奥运场馆项目档案管理的学习考察,积累对超大规模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管理的经验;三是要及时出台先导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细则,并广泛开展宣贯活动。只有工作做在前面,认真思考,精心准备,建立健全标准规范,才能保证先导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起好步,并沿着正确轨道稳步前进。

城建档案管理第4篇

城建档案工作具有非常强的业务性,在以往的城建档案工作中,主要都是纸质档案,但是最近几年,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也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因此,电子档案也大量的出现在了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中,而传统的工作形式也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因此在管理好档案之后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利用。档案工作者还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还要做好专业知识的学习,每一个档案都有其专业性,城建档案利用的过程中也涉及到很多的内容,所以,档案工作者必须要学习与之相关的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城建档案的管理质量。在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要从多个方面掌握科学知识,同时还要在自身的工作中充分的应用这些科学知识和理论,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好的条件,给档案信息的使用者也提供更加丰富、更加全面的信息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档案价值,也为档案信息的保管和再利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促使档案人员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很多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都非常注重档案人员素质的培训,还建立了职工教育资金,要求在职人员要具有专业知识、大专以上的理论水平,无论是科技人员、管理人员还是档案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才能上岗,先后取得了大专、本科学历,并系统的掌握有关理论知识,在管理好档案的同时,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积极搜取信息,建立信息网络,互通有无,为科技人员服务,并建立本行业设计标准图集及科技书籍供销点,这样不仅服务于本单位也给社会带来了效益,有力的促进了本地区工程设计的发展,由于利用管理档案和熟悉家底的优势,积极向外推荐,已经不属保密范围的城建档案,使其在城市建设上建筑物加固、加层、套用等项目上,积极推荐利用建设档案,大大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也创造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2管理档案是为了档案的再利用

这在城建系统中来讲是很普遍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效益观念已深入人心,由此人们越来越重视档案工作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给档案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在使用城建档案时,要注重档案的使用范围。在使用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对档案保密,确定档案的使用范围,对于长久的档案,该解密的要及时解密,以便档案的再利用。二是档案的再利用不能只注重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城建档案的价值一般是随时间的推移增加。档案发挥作用有一个长期过程,档案工作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到见效的周期相对较长。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讲究效益要有远谋,更要有远虑,不可急功近利,竭泽而鱼,搞短期行为,如进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见效快,效益明显,对比投入的时间与人力等相对较多,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与此同时,丝毫不能因为档案整理、保护等基础工作一半时见不到成效,因而不加重视。要辩证地看到,在开发信息、产生效益,既是现在投入劳动的结果,也是与过去围绕这些档案所做的整理与保护分不开的,现在对城建档案整理、保护工作给予的投入,会产生长远效益。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不在这方面给予的投入使档案的质量受损,必将给档案工作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影响档案再利用。在利用城建档案的过程中,要谨防产生负效应。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城建档案在利用上制定使用范围,以防产生负效应,要注意档案保密范围。在城建档案的复制、交换、转让中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工作具有机密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强化保密观念,落实保密制度,确定使用范围时,就要严格把关,不能因为有社会需求,就盲目的使用,否则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

3结束语

城建档案管理第5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 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建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城乡建设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城乡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必要性

1996年,广州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1996〕87号),对规范广州市城建档案接收、报送、管理和利用工作起到了显著作用。现馆藏档案数量达到了100多万卷,每年新增档案近7万卷,

但原《办法》现已到期,此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尤其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城乡统筹的原则,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法律责任和违反该责任的罚则等规定,以及原办法缺少地下管线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等内容。同时为适应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以及社会民生对城建档案的需求,对《办法》已迫在眉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条文已经失效,地下管线等城建档案归档流失形势相当严峻。

1998年,国家取消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制度后,《办法》第十四条关于交付竣工档案保证金的有关规定随之失效。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制约手段。加上一些建设单位缺乏法律意识,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城建档案,造成了许多城建档案的流失,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

据不完全统计(根据已领取规划建设许可证的项目数量及移交工程档案的项目数量比例), 2009年——2011年三年间,广州市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这类竣工档案的归档流失率颇高,尤其是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基本上没有移交,归档率仅为20%,形势相当严峻。

二是缺乏对区县,尤其是番禺、花都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统筹管理的具体规定。

2000年,番禺、花都撤市设区后,交通、通讯、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屋建筑等城市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受番禺、花都原管理模式的影响,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番禺、花都区建设工程档案工作长期处于薄弱环节。番禺、花都区建设工程档案至今未纳入到全市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当中,特别是番禺区没有专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从事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没有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衔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地下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颁布实施后,为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全国各地都启动了新一轮的地方城建档案法规修订工作,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长春、武汉、西安、太原、成都、南京、济南、长沙等。在新修订的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法规中都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衔接,从而在法规层面解决城建档案接收难的问题。和全国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先进城市相比,广州市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已处于相对落后和被动局面。

二、修订后的《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主要内容

原《办法》共22条不分章节,新《办法》则由六章共30条构成,第一章总则,明确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明确工程档案报送、预验收和查询等相关环节的要求,并强调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城建档案管理各责任方失职及违规的处罚。第六章附则,明确档案整理编制的具体要求等具体规范的编制。

主要修订的内容为:

1、“城市”到“城乡”。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城乡统筹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城与乡。(标题)

2、细化报送、移交城建档案的质量要求.(第八条)

3、增加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查询、管理和动态更新的规定。(第十、十一、十二条)

4、优化档案管理服务,通过完善业务指引、提供技术指导,从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开始,城建档案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详细告知建设单位有关城建档案报送的内容和要求,在工程竣工前,通过预验收,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工程竣工后城建档案的顺利移交。(第十、十三、十四条)

5、通过信息化管理、异地备份制度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信息公开规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条)

6、增加逾期报送城建档案的罚则和不查询地下管线档案导致施工事故的罚则。(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二)主要亮点

一是延伸了城建档案工作涵盖范围。根据国家城乡统筹建设的方针,依据《城乡规划法》,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改为《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建档案工作不仅局限于城市,涵盖了乡镇。

二是明确了城建档案的实施部门。在广州市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明确在市规划局。因此,本修订稿第四条对全市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作了具体规定,由市、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全市各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地下管线为隐蔽工程,虽然原管理办法也有地下管线档案报送和管理方面的要求,但因是十多年前的规定,相关内容规定不够细致,部分工程施工后档案报送不够及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地下管线对城市建设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有必要加强相关管理要求。本《办法》第十、十一、十二、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划报建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应当竣工测绘,并将竣工档案报送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为广州市安全施工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四是实行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的签订一方面可以约束建设单位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另一方面便于城建档案馆掌握工程开工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对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建设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全过程的业务指导,保证工程竣工时能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此,根据目前广州市实际做法,本修订稿中第十一条作了规定。

城建档案管理第6篇

1 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概述

城建档案是记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一些文字、影像、图片等内容,是城市的发展“日记”(1)。对城建档案进行信息化的建设,主要是包括现有档案的数字化,并收集与整理各方面的电子文档,并将其统一的纳入到信息的数据库中。

2 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1.使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建立一种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模式,为工作人员的档案建立与查询提供了极大的方面。现阶段纸质档案的建设,使得管理人员工作任务十分的繁重,导致他们工作压力相对加大,极易出现差错。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效率的提升,做到轻松处理的效果,同时也节省了档案储存的占地空间。

2.使城建档案管理的服务更加全面。城建档案管理中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档案管理的服务质量更加的优化,同时对档案机构中的人员设置也有了一定的影响,这在整体上更加的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性能和操作效果。以计算机技术作为依托的档案管理能?蛉糜没?通过软件单独进行操作,达到资源的最有效整合。档案信息的条理化储存,能够更加的方便用户进行信息查询与操作。

3.操作效率较高。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需要在设备维护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经费,这对政府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支出成本,由于档案的管理人员素质高低不一,也对档案的管理带来了一种潜在的危害,加之部分城市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也会导致城建档案管理的危险性。但是计算机技术的使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档案管理的人力工作量,能够直观有效的提高档案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也优化了资源的高效配置,使得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化。

4.持续性更好。传统的城建档案储存和管理方式是将纸质的答案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如火灾、水灾等,就会对档案带来毁灭性的损失,这很容易对城建档案带来阻碍,难以保证档案存储的完整性。计算机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方式是给网络云技术的储存方式来进行管理的,这样就能够保证档案被分类的保存在计算机的服务器中,避免了因为灾害事件造成的档案资料损失,使得档案的保存持续性更加的好。

3 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策略

1.提高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意识。为了能够保证城建档案的管理问题更好解决,档案组织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种创新意识,发挥现代的先进科技设备的真正作用。以前传统的档案管理都是采用的纸质印刷品进行资料的储存,但现在,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储存方式的改变,大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都是采用声像、光盘、磁介质等工具进行的资源管理(2),这就要求档案馆需要对服务进行相关转变,以适应社会的需求,让管理人员明白城建档案的归档和管理都是他们应该完成的工作,打破思想上的局限,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2.建立城建档案信息的数据库。城建档案是记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一些文字、影像、图片等内容。城建资料原件是档案管理的最原始资料(3),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原始资料是建立档案数据库的最重要来源。因此城建档案的管理必须施行多元化、全方位的模式,建立网站是一种沟通政府和民众的重要桥梁。发挥我国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城建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公布到网络上,供相关人员和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查询(4)。在网站上设置沟通平台,用户可以将自己不明白的问题通过网站来咨询相关人员,方便管理人员及时的了解用户的需要,并通过问题的回答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方便群众。

3.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是连接政府和社会的重要纽带,而档案的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的高低也是影响档案利用效率的直接因素,管理人员的服务影响着政府相关部门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为了能够保证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合格,就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提高和充实人员的知识体系,更好的为档案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城建档案管理第7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突显出来。城建档案能为城市化发展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研究,促进城市的合理规划。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建档案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大量的资料需要归类、整理,这给城建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难题。因而,有必要实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使得资料管理能更加便捷有效,以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

一、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的意义

(一)实现便捷高效的管理

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主要是纸质资料的管理,在管理中不仅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而且效率低下。在对纸质资料的管理中,资料必须依照相应的顺序规定进行归类整理,而且纸质资料在存放过程中需要大范围的存储空间,并且在长期的保存中,容易造成资料的破损。而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下,互联网的发展为资源的共享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因而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下,城建档案管理模式也应随着社会的进步加以创新。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人们对信息资料的便捷化、高效化要求进一步增加,而传统的纸质资料管理也不再适应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因此,实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是时展的要求。

(二)实现规范化的管理

在传统的城建档案管理中主要是人工管理的模式,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失误,造成档案的破损或遗失,并且在传统的档案管理中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而一旦管理制度不当就会影响管理的科学性。因而,人工化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实现,并且在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中,档案资料管理在利用上也会出现许多问题,影响档案资料的及时获取,增加管理成本。

(三)便于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

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不仅能实现高效规范的管理,还有利于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因为城建档案不仅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还能为城市管理等提供相应的数据理论支持,因而数字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对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与应用会有新的突破。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用户可以通过网络对城建档案网站进行访问,对各项信息进行查询,从而提高了城建档案的利用率,并且用户在应用的过程中还可以对资料进行扩充,从而丰富城建档案资料内容。

二、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的缺失

在城建档案管理中会因为信息网络的不稳定造成档案资料的缺失,影响管理的有效性。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中,信息资料相对比较稳定,基本不会发生改变。但利用数字化的管理模式,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论是软件的问题、硬件的问题、网络的问题还是人为因素,都会影响档案资料的稳定性,造成档案资料的缺失。尤其是一些重要信息资料的缺失将严重影响城建档案的完整性,给后期的利用造成不便。

(二)管理信息的泄露

城建档案资料具有保密性,除了一些可以对外公布的资料外,大部分资料是要进行严密管理的。但利用数字化的管理模式,城建档案信息很容易被篡改,甚至造成泄露。一些不法分子会对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造成攻击,对信息进行盗取,影响城建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因而,相对于纸质档案资料的管理,数字化的城建档案资料的管理更应重视信息的安全。

(三)初期建设难的问题

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初期需要将纸质资料转化为数字信息,因而在初期的建设中需要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在系统建设的初期,对于信息网站的建立、搜索引擎和各项条目的制作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在实现数字化管理的过程中,不同的城市建设管理单位所用的数字化管理模式会存在一些差别,因而管理会难以统一,以致于影响后期资料的利用。

三、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的措施

(一)合理的规划

对于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来说,初期的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在初期合理计划,做好充分的准备,后期的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因而,在初期的工作中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在纸质档案资料转化为电子档案的时候,应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对具体的档案数量及档案类型作详细地了解。在整理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出具体的条目,从而在制作搜索引擎的时候能依据条目呈现具体的档案资料。

(二)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

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标准,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会给后期的资料查找带来许多问题,影响具体的操作,并且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给管理造成巨大的困扰。因而,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应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使得纸质资料在转化为数字资料的过程中,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操作,从而进行统一的管理,无需将不同的格式进行转化,实现资料的有效共享。

(三)优秀的管理人才

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中,优秀的管理人才是尤为必要的。因为实现数字化的管理模式意味着与信息技术的发展相接轨,因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与能力,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在管理过程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过去的纸质资料管理,管理人员只要对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做好相应的档案资料摆放等工作,但数字化管理则要求管理人员能在日常工作中应用计算机进行操作,熟悉档案资料查找流程,能将各种数据进行归档,从而使得档案管理更加高效。

(四)数字化管理模式的应用与推广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在城建档案管理中推行数字化的管理模式是时展的需要。因而,在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中,应突出其建设的重要性与意义,以获得各方的支持。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应加大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建设力度,对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进行推广;应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能,通过城建档案数字管理模式的应用,主动建设数字化的档案管理。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作为社会资源的集中部门,应重视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建设,着力建设一个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从而建立两方面的资源管理模式,因为档案的一部分资料是可以公开查阅的,而另一部分则是内部资料,不便于对外开放。因而在建设中应建立统一门户,实现资源共享,而另一方面应建立内部的资源利用平台,方便内部资料的查找,并进行必要的加密处理,防止资料的泄露。此外,还应对资料进行备份处理,防止因数字化资料的不稳定造成资料的丢失。

总而言之,应对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进行推广,并且履行好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城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传统的纸质资料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因而有必要应用数字化管理模式对城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但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因而在建设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强化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建设,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白建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问题的思考[J].江西建材,2014(3):292.

[2]杨元元.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问题的思考[J].大科技,2013(34):424-425.

城建档案管理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种管线工程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工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管线(含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栓、燃气管、热力管、电信电缆、广播电视电缆、供电杆线电缆等)及管线的隧道、地沟和其他在城市道路下建设的地下工程(含人防工程等)。

第四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辖区内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县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其业务上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管线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管线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明管线性质、权属,责令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有关档案。

第七条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G61-94,1995)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八条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包括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必须完整准确,反映现状,并经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第九条在城市道路、道沟、各种管线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到城建档案馆查询,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工程的有关现状资料,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定点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条在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提请并通过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管线工程项目档案组织的专项验收。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一)管线工程项目的计划、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监督、监理等批准文件;

(二)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绘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三)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归档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对重要管线工程,城建档案馆应当进行现场核验,做到文件材料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二条管线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将修改补充的管线图于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对城市管线总图进行综合修改补充,绘制城市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管线信息系统,对管线工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管线工程普查、补测补绘和建档工作。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管线普查成果档案,要及时交由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管理,各管线产权单位保存一套备查。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主动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其他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其他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失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