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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06 14:10:44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1篇

一、完善发展党员规划计划制度

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实际,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定期制定科学的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部署和安排好发展党员工作。

2、发展党员规划、计划不仅要有一定的数量要求和质量要求,还应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和措施,着力在改善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队伍的文化、年龄、性别结构及职业分布等方面下功夫。规划、计划中确定的发展数字是指导性的,不是指令性的,可根据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宏观指导数量和比例要求,一般只在市委规划和各区委、系统党(工)委的规划、计划中明确,不应分解到基层党(工)委,要防止实际工作中出现“分指标、卡比例”的倾向。

3、市委组织部每五年制定一次《深圳市发展党员规划》。在综合分析过去五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五年内全市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现实依据和实施意见。

4、各区委组织部和各系统党(工)委要根据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结合本区、本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每五年制定一次本区、本系统发展党员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5、各基层党(工)委、基层党支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全面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发展党员规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6、各级党(工)委组织部门每年1月向同级党(工)委和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12月向同级党(工)委和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报告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落实情况。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要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进行督促指导。

二、完善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制度

7、为了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坚持通过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纪律和党的作风的教育。同时,为了帮助发展对象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其理论素养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实行对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制度。

8、集中培训对象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原则上未经过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9、集中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并将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作为学习培训辅导材料。同时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以及发展对象的职业、文化程度、年龄等差异,区别情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其他培训课程。

10、集中培训为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由基层党(工)委在年初作出安排,并报区委组织部或系统党(工)委备案。

11、为保证学习效果,除集中培训外,还可针对发展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培训教育。对文化素质较高、自学能力较强的培训对象,可采取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培训对象,可采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还可邀请一些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用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激励和教育培训对象。

12、集中培训结束时,要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考核可采取试题测试或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进行,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方可发展入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暂缓讨论其入党问题,同时可安排其参加补考或下一期培训和考核。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而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学习的,也必须参加考核。

13、集中培训由基层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也可由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协调组织实施。集中培训原则上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发展对象较少的基层党(工)委,可由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协调组织,若干个基层党(工)委的发展对象集中开展培训。

三、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14、为真实反映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实行票决制度,即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15、票决的对象是:已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16、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及投票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也应改期召开。

17、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18、接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和办法是:与会党员在听取发展对象的汇报、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及意见、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等报告后,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9、预备党员转正的票决程序和办法是:与会党员在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培养教育情况及意见、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审议情况等报告后,充分发表意见,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

20、对赞成票数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但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待发展对象条件成熟时,再召开支部大会表决。

21、对赞成票数未过半数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议。对没有通过的转正对象投“延长预备期”票多于或等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的,定为“延长预备期”,少于时则定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2、无记名投票表决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举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时需分别设立监票员、计票员,由本支部党员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担任。监票员、计票员(须符合回避要求)由支部大会主持人提名,并由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投票结束后,应立即计票,并向支部大会公布计票结果。支部向党(工)委报告支部大会决议时,应将计票结果报告单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报告。

四、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23、为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更广泛充分地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24、发展党员实行两次公示,对象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公示时间均安排在支部大会票决通过、上报基层党(工)委之后,基层党(工)委审批之前进行,期限均为5个工作日。

25、公示内容应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简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近三年奖惩、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以及受理群众意见的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信箱、邮编等。反映情况者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

26、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也可根据需要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村或社区)。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可以采取发公示通知、召开会议、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27、公示由审批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基层党(工)委及公示对象所在基层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公示程序为:

(1)基层党支部发公示通知、召开会议或张榜公布公示内容。

(2)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共同受理群众意见,期限与公示时间相同。原则上只受理署名意见或当面反映的意见,对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反映,也要受理核实。对反映意见者的情况要严格保密,保护反映意见者的合法权益。

(3)基层党(工)委调查核实问题,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应向反映人反馈。公示对象对所调查情况有申诉权,要在开会研究前向被调查公示对象通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听取申诉意见。

(4)基层党(工)委根据调查结果,召开全委会讨论研究,表决是否批准入党或转正。

28、调查结果分四种情况进行处理:对群众无异议或群众反映有问题但经查确认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按规定程序批准发展入党或转为正式党员;对群众反映有一般性缺点和错误的公示对象,应及时予以提醒和批评教育,确认改正后按程序批准发展入党或转为正式党员;对经查确认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入党或转正的公示对象,不予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公示对象,暂缓发展或转正,待查实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发展或转正。

五、试行发展党员责任制度

29、为了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行发展党员责任制度。

30、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使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和基层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等有关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来。党支部指定的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名单要报基层党(工)委备案。

31、基层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上级党(工)委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职责。

32、具体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责任;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的,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党组织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特殊情况、有条件发展党员但连续2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33、对导致出现上述问题的责任人,由上级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视责任大小,采取批评教育、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违纪的,由纪律检查机关给予党纪处分。

34、对违反《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本意见各项规定已吸收入党的,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基层党委纠正,按规定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在支部大会上予以公布。

六、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2篇

各企业党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政治工作。为使本系统在党员工作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和执政能力,构建推进“和谐组织”工作。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努力把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党员原则和纪律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成批发展和突出发展。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住新党员的“入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4、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手续,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或利用职权阻碍党员发展。

6、必须按计划发展。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严格按照“三推一定”规定,积极听取群团组织的意见,经群众代表和党员会议推荐,然后由党员大会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的申请对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产生后,及时报党支部研究同意,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5、发展对象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等,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拟吸收预备党员请示》,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同意。

6、发展对象的公示: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后,负责监督和指导党支部及时对发展对象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党志愿书》,督促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实到会党员数要超过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党员数的一半方能进行,应逐个讨论表决,赞成人数(包括书面)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通过后,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以及局党委审批。

8、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采取多种办法进一步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并由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职责,督促和教育其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9、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或由党支部及时提醒)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同时,党支部应对其即将转正的情况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7天的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10、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期满经公示无异议,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方式、人数、形成决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最后企业党委(总支)审查后报局党委审批。

三、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

1、在新发展党员的结构上要努力实现“三个50”:一是有致富带富能力(包括掌握一定职业技术、技能和企业管理能力)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二是高中(或相当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三是35岁以下的青年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

2、达到“四个基本消除”:即基本消除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女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党员队伍家庭化严重的企业。

3、达到“四个明显”:即党员平均年龄有明显下降;党员文化程度有明显提高;党员致富能力有明显增强;女党员要占明显比例。

4、在工作机制上取得“三个新进展”:一是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有新进展;二是在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上有新进展;三是在企业发展党员的方法和途径上有新进展。

四、党员发展的基本要求

1、各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各企业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防止和纠正盲目发展、搞好人主义和关门主义长期不发展的工作偏向。

3、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拉邦结派、违反规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以及,干预支部正常发展党员工作,如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诫勉,违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党员发展的相关制度

1、培养考察考试制度

各党支部要负责督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先进性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以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2、三级考察、二级预备和党委审批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2名培养联系人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考察其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在讨论发展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企业党委(总支)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党支部的发展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试合格通知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反馈、支部请示报告等);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包括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等);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等。

局党委根据上报的三级考察、两级预审和支部决议情况,采取指派专人找其本人谈话、以及到所在企业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形成谈话考察记录,报局党委审批。

六、全程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举报电话等。

3、公示范围:在所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采取来访或电话举报等形式,向企业党委(总支)或局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和公示对象所在企业党支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

6、企业党委(总支)要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进行统一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调查核实必须做到“四个有”:有专人调查、有书面材料、有明确结论、有结果反馈。未经调查核实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的发展程序。

7、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七、讨论票决制度

1、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因故不到会的党员,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正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人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逐个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大会表决结果。

八、责任追究制度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支部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

(2)不按规定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

(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

(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

(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

(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

(8)在企业党委(总支)、局党委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9)违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3、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中共__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3篇

【1】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道们:

XXX、XXX等名预备党员于200年月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200年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确保新党员质量,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题目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的转正题目。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大会的主要程序有:⑴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⑵考察联系人发言;⑶组织委员向大会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言;(5)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定期转正进行表决决;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下面:

首先,请同道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题目;

下面,请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分别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定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支委同道向大会先容同道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

(完毕后)

下面,请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如没人发言可进进下一程序)

现在,进行大会投票表决。支部推荐XXX、XXX同道为监票人,XXX同道为计票人。同意请举手,一致通过。下面举腕表决,同意XXX同道为定期转正的党员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一致通过!

(支委会研究后),同道们,根据《发展党员票决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同道定期转为正式党员。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XXX同道加入党组织表示祝贺,希看XXX同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一名***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布闭会!

【2】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等名预备党员于200年月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200年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利,使党员在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充分表达个人意愿,提高新党员的群

众公认程度,确保新党员质量,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并将该同志的主要情况在公开栏上向党员、群众公示7天后,征求党员外群众意见,综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镇党委对我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等领导(同志)亲临大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和感谢!

现在,简要介绍一下大会的主要程序:⑴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向大会作汇报;⑵考察联系人发言及意见;⑶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及意见⑷支委会报告情况;⑸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宣读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⑹预备党员表明态度;⑺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⑻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首先,请同志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完毕后)

下面,请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分别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所在的党小组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党小组长发言完毕后)

下面,请支委同志向大会介绍同志在预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教育考察意见等情况;

(完毕后)

下面,请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注:对会议上每个人对转正对象所提出的主要表现和评价性意见要详细记录)

下面,由我向大会宣读未到会党员、等同志提交的书面意见。

下面,请同志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支部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转正对象,要按照⑴⑵⑶⑷⑸⑹的程序逐一进行

现在,进行投票表决。

首先,由同志宣读《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基本原则》。

(宣读完毕后)

我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名(注:预备党员和正在受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今天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票决。

下面,进行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员各2名。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2名同志担任大会监票人,请各位党员审议。

(稍候)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同志为大会监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或实到会有选举权半数以上党员同意,通过)。

经多数党员提议,由、等2名同志担任大会计票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候)

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请大家鼓掌通过。(鼓掌)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签。

(检查加封完毕后)

请监票人、计票人领取、清点和发放《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各位同志拿到表决票后,先不要急于填写,具体填写方法,等一下我还会说明。

(分发完毕后)

请大家检查一下,是否每位党员都拿到表决票?表决票是否缺损或不清晰。

(监票人报告分发表决票的情况)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今天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表决票张,发出的表决票数与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相符。(如有剩余的表决票,请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

现在,我对填写表决票的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念《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上的三点说明)。

今天接受票决的转正对象名,请大家认真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各位党员是否都已填写完毕,没有填写完的请举手。(稍候)

下面开始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投完后就位监票,然后计票人投票,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组织清点收回的的选票,并报告清点结果。

(清点完毕后)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三者一致(或收回的选票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

现在请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计票完毕后,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表》的说明栏上填写有关内容后签名,加盖党支部印章,并封存《表决票》)

请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公布计票结果

完毕后)

现在召开支委会,请党员原地休息,等一下,继续开会。

(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转正对象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半年、延长预备期一年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要求:逐人讨论,逐人表决,并做好详细记录。)

现在,继续开会。

同志们,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经支委会研究,同志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同意转为正式党员。

同志们,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预备党员转正的任务,散会。

【3】预备党员转正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是票决王俊毅同志预备党员转正。

王俊毅同志于20**年3月25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已期满。20**年3月26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根据支委会研究意见,今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王俊毅同志的转正问题。本次党员大会应参加表决党员26名,实参加 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有五项议程。一是王俊毅同志向支部党员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二是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是否同意转正表明态度。三是支委会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四是票决。五是宣读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决议。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王俊毅同志宣读转正申请

(宣读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入党介绍人汪雪红同志介绍培养考察情况;

(介绍完毕后)

请入党介绍人郑一平同志介绍培养考察情况;

(介绍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组织委员郑一平同#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志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介绍完毕后)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进行票决。

现提名 同志为监票人, 同志为计票人,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没有),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请 同志分发票决票。

(分发完毕后)

现在开始投票。

(投票完毕后)

请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收回选票,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

(报告完毕后)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

(计票完毕后)

下面,宣读表决结果。

经支部大会投票表决,同意王俊毅同志按期转正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 票,不同意的 票,齐权的 票。大家鼓掌祝贺!

下面,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宣读票决决议。请 同志宣读票决决议。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4篇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5篇

过去,由于没有重视对预备党员进行这方面的知识教育,很多预备党员在撰写申请时,不知从何下笔,问一些老党员,他们也只能讲个大概。所以有些预备党员交上来的转正申请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表态不明确。因此,医院党委和党委办为了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决定从现在起每年举行一到两次有关怎样写好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报告等知识讲座。今天我受党办的委托,和同志们一起讨论预备党员怎样写好转正申请书(报告)的问题,如有不妥之处,请在坐的院领导和党务工作的专家们批评指正。

为了把这一课讲好,加深对写好转正申请的理解,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预备党员问题,因为大家是入党积极分子,而不是预备党员,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呢?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一、怎样才能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当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通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严格地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公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厅机关党委审查,医院党委审批后,该同志就被党组织正式接收为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所在党支部对预备党员也要进行认真教育和严格考察。在预备党员期间,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见第38页)。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共有八条(见第30-33页)。预备党员的权利也有八条(见第34-36页),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所在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某一名预备党员认真履行了党员的义务,具备了党员的条件,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果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如果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首先应由本人在预备期满前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那么,预备党员在转正前怎样才能写好转正申请报告呢?下面我就着重讲讲这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预备党员的变迁过程

二、怎样写好转正申请书: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申请的书面材料。要求每一位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在撰写转正申请书时做到规范、具体、实事求是的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一年中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汇报自己的进步与不足,并提出转正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转正申请书是党组织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应认真写好,下面我讲讲转正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一、基本写法:

首先写好标题:一般写“转正申请”,或者写“转正申请书”,标题应居中书写,不能顶格书写。

第二是写称谓: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或者写“××党支部”,称谓应当顶格书写,不能居中书写。在这方面,过去有的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时,首先不写标题,只写敬爱的党组织或者党支部,并把称谓居中书写,只在结尾时写明申请要求转正,这种写法是不规范的,今后不管哪位同志撰写转正申请书时,都要注意这个问题。

第三是写好正文,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报告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要求应转正的预备党员在写转正申请时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实事求是,再就是写明自己转正后的努力方面,这一点要针对自己存在的缺点、问题和不足来写,做到既不夸大事实,也不避重就轻,最好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在支部大会讨论时予以公布。

下面我就从三方面来讲怎样写好正文部分:

1、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被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提出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比如说某同志是2002年8月8号被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后,该同志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就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按预备期一年来计算,他的预备期满就应当是2003年8月8号。那么该同志写转正申请时就应写:我是2002年8月8日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到2003年8月8日预备期满。为了使党组织如期研究我的转正问题,现在我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报告送上,请审查。下面我将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向党组织作如下汇报。

2、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在写转正申请报告书时要实事求是,写得全面、具体、详实。首先,应从总的方面写出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党组织的培教育下自己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如入党一年来,自己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教育培养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下无论政治上、思想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习更加积极,工作更加主动。特别是入党后,通过参加党组织进行的党课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等一系列党内活动,使自己不但加深了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更加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从而更深刻地认识到要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合格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不仅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崇高理想,更重要的是要把理想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把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与平时的学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事事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其次,应写明自己如何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

在政治上:怎么写

一年来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的讲话,使自己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到不利于党的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党的事业的事不做,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同医院党委和党支部保持高度的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在思想上怎么写:

本人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平时十分注重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及政治学习,特别关注党在现阶段的大政方针、能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带头执行。入党以前,个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个人行为,不管对与错,也只能影响到个人的声誉。成为一名党员后,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了个人的品格,同时也代表一个组织,一但发生过错,将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声望。因此,入党后,本人十分注重理论学习,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加强思想入党进程,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事事处处做群众的表率。

在工作和学习上:我深知当今时代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丰富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是很难适应时展,为党的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为此,我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知识,自学有关其它专业知识。通过努力,使自己在业务上提高很快。在工作中我把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认真做好临床、医技和后勤管理工作,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报名参加抗“抗非典”工作,从不考虑个人的利益和得失。

再次:就是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不足,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特别是还存在哪些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尤其是那些被延长预备期的同志,更要重点说明延长预备期期间的缺点、问题及改正的情况。

最后是今后的努力方向。这一部分应针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来写,最好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几条具体措施。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党组织讲明的,或在预备期内发生了应该向党组织说明清楚的问题,也应当写清楚。最后应向党组织表明愿意接受党组织长期考验的态度。即如果组织上同意我按期转正我将如何、如何;如果组织上认为自己还不符合正式党员条件,不能按期转正的话,我又将如何、如何去做,争取早日转为正式党员等。

结尾:在转正申请报告的最后,要署上申请人的姓名,并写明转正申请所递交的日期。一般写在右下方:“申请人:×××”,下一行写上日期“×××年×月×日”。

三、写转正申请报告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转正申请报告书要在适当的时间写出,交给党组织太早、太晚都不行。一般应在预备党员转正到期前一至两周为好。

2、转正申请报告不能过分的简单,高度的概括,要体现本人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间的思想相联系,也要与申请入党过程的思想变化相结合,注意体现思想的深度。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6篇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供销联社党委对近三年以来的各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二是严把质量关,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不断完善发展党员政审、考察、公示、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从至发展党员共计4人,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党员3人,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75%;大专以上学历党员1名,占到发展党员总数的25%;女性党员1人,占到近发展党员总数的25%,我们在自查中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

一、严格审查,慎重发展

1、各支部发展党员的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和《个人思想汇报》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由本人亲笔填写;申请人入党时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发展党员的各项手续齐全。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二、步步把关,成熟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表现突出、符合规定入党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各支部对发展对:请记住我站域名象入党前进行函调政审,并形成综合政审报告。对拟发展的发展对象,还要进行公示,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对群众有意见或有异议的发展对象,我们及时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经过党支部严格预审后,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对每个入党申请人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各支部书记或委员找入党申请人进行单独谈话,最后经讨论,形成审查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7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党委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报告第8篇

基本做法:

如何建立一支能够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党员队伍,洋县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认为全县党员队伍总体质量不错,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但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不够,存在着发展数量上的大起大落,或降低标准,忽视质量,工作程序不规范,不注重征求群众意见,透明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等。因此严把“入口”关,是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的关键。

为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洋县在制定下发的《洋县*年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方案》、《洋县*年-2005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推行发展党员制的具体要求,把公示制作为发展党员、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并在全县组工干部培识会进行了专题辅导。县委又在县直机关党委和戚氏镇党委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洋县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规定》召开了全县“发展党员公示制现场会”,由此,公示制在全县全面推行。

建章立制,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关键。县上首先将公示制细化为四大部分12条,统一印发给各乡镇党委及县直机关党委,要求各党委印发到基层支部,并上墙公布,便于群众监督。其次,规范发展党员公示的程序,规定围绕公示内容、收集群众群众、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并形成公示报告、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六个方面进行;在时间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内容上,围绕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及培养、政审情况、群众意见的受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在方式上,坚持灵活多新,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公示期满后,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调查核实,无问题的按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有问题的根据其性质,及时作出不予发展、暂缓发展,延长预备期以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在具体操作中,县上推行了“三次两步”公示法。“三次”即:第一次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前公示。第二次在接受预备党员前公示。第三次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前公示。“两步”即:第一步为计划公示。每年年初对党支部研究为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年度接收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需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培养人或入党介绍人、计划发展的时间等情况,用表格形式进行公示;第二步为发展公示。由支委会对发展和预备期满需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准备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用公告形式,逐人进行公示。

主要成效:

发展党员公示制把住了发展党员的重点“三关”:一是预审关。无论是介绍人介绍,还是组织推荐的对象,都要将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公示,党支部在确定重点的培养对象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党委在审批前,都要进行预审,是否公示和公示结果是预审的重要依据。二是公示关。凡申请入党的人,都必须严格按公示程度、三次两步法”操作,缺一不可,只有每次公示后群众没有提出异议的公示对象,才能顺利发展的党员;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及时查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审批关。各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依据公示结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和公示走过场的对象。坚决不予审批。

发展党员公示制堵决了发展党员中的漏洞。公示制的准则,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有了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建议和看法有机会反映给当地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让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降低标准发展党员的现象,有权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进党内,彻底堵决了发展“人情党员”、“早产党员”、“投机党员”的通道。使发展党员工作在高透明度下操作,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发展党员公示制锻炼了发展对象的党性。公示制的推行把发展对象完全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无形中增加了学习提高的压力,提供了赶先进,做模范的动力。从计划公示之日起,公示对象已不能等同于普通的干部群众,在众目睽睽下,必须不断钻研党的知识和政策法规,自觉接受党课教育和培养认真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提高自己的技能,用实际行动向广大干部群众证明自己的党性水平和能力,只有让广大群众以悦诚服无异议,才能实现加入党组织的夙愿,发展对象公示后,在长期的的监督和促进,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党性原则进一步强化,为加入党组织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几个方面:

1、不断强化年度培训工作。发展党员公示制程序性强,尺度要求准确。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支部书记和组工干部必须吃透内容,才能准确把握尺度,进行规范化操作。实际运作中,由于各级党委和支部换届、人员调整以及组工干部的变动等愿原因,一些新任职人员对此项工作了解甚少,无法很好地抓好工作。因此,强化培训极为重要,宜以县乡党校为阵地,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可结合年度干部轮训,适当安排1—2个课时,抓好宣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