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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互联网消费金融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规制,科斯定理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有着独特的经济学基础。传统金融以二八定律为基础,互联网金融以长尾理论为基础。“长尾”实际上是统计学中幂律(Power Laws)和帕累托分布(Pareto)特征的一个口语化表达,这个概念最早提出是用来描述亚马逊等网站的商业和经济模式。过去几十年中,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忠实地履行其资金融通的职能,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金融中介机构的重要性都超过了金融市场,而金融中介机构引以为傲的间接融资功能,其产生根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实现风险分担;三是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当前中国主要存在三种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一是电商金融,其雄厚的实力对市场业已造成巨大的冲击;二是P2P网贷,代表有人人贷等;三是众筹模式,着眼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互联网金融凭借其强大的平台优势,通过信用评分体系等的加成作用,使得越来越多的交易可以绕开传统金融中介机构、自由开展。

马云曾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当下传统银行及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中介机构受到电商等的冲击,也在适应性的发生改变,不仅开拓综合型平台,还利用进入对方领域等制造行为性障碍,缓解竞争压力。我们需要认识到,这其中固然有互联网金融天然的优势以及后天的积累,但监管的宽松对其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互联网金融创新

1 1 电商金融

电商金融是电子商务与金融结合的产物,《2014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检测报告》中公布当年B2C市场份额排名,从高到低分别是天猫(59 3%)、京东(20 2%)、苏宁易购(3 1%)、唯品会(2 8%)、国美(1 7%)、亚马逊中国(1 5%)、1号店(1 4%)、易迅(1 1%)、聚美(0 6%)、其他(7%)。当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2 3万亿元,同比增长21 3%。B2C占比超过七成。其中天猫总成交额为7630亿元,京东全年交易总额为2602亿元。巨大的成交额背后是庞大且忠实的用户群,正是基于电子商务取得的巨大成功和激发的无限活力,辅以科技进步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覆盖面广,WiFi、4G普及等,电商金融其本身不仅实力雄厚,而且起点高能做的事情也多。互联网支付货币、供应链金融、跨界合作金融、货币汇兑、移动支付等,电商金融所涉及的业务品种多样繁杂、兼具深度和广度,金融论文对传统银行业务造成巨大冲击的同时,也斩获大量拥趸,符合普惠金融的精神,得到监管当局的宽松对待。比如,它不仅有对供应商的融资,还有对消费者的授信,极大地拓展了可以发挥的领域。据不完全统计表明,2013年余额宝规模超过2500亿元,客户超过4900万名。

1 2 P2P网贷

最早的P2P网贷以多种不同表现形式先后出现在世界上某些国家,如英国的Zopa,德国的Auxmoney,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等,是在网站上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缺乏资金的人群的一种借贷模式。P2P网贷最突出的特点是“人多”、“量少”,得益于庞大的基数,非系统性风险被充分的分散。同时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风控技术,目前数据显示其贷款效率较高、不良贷款率较低。2014年网贷之家综合各项指标,给出排名前十的网贷平台,分别为陆金所、人人贷、招财宝、有利网、小企业e家、民生易贷、开鑫贷、宜人贷、点融网、鹏金所。陆金所更是跻身世界第三大P2P平台,交易规模超过300亿元。

1 3 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一种较通俗的解释即是群众集资和大众筹资,本来这并不是什么最近才时兴的概念,但是和互联网的碰撞使其格局大为改观。融资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众筹模式与其他互联网金融模式不同的地方在于它采用“团购+预购”的方式对创意进行预消费。相同点在于利用网络平台将项目发起人和赞助群众联系起来。2013年通过众筹全球总共募集资金51多亿美元。我国的众筹发展起步较晚,自2011年至今,规模虽然无法与其他几类相较,但增长态势还是很可观的。

2 互联网金融及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2 1 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普遍存在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众筹 技术创新 路径 

随着Internet技术、智能终端设备(如计算机、智能手机、PAD等)、存储技术、搜索引擎、云计算技术、社交网络等新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技术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模式、社会产业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正是在这种变革中产生的。 

1 互联网金融内涵与模式 

1.1 内涵 

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最早是由谢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率先提出;此后,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内涵出现了众多观点: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概念的简单加总[1];互联网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指借助于互联网、移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国际互联网实现的金融活动[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广义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包含一切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金融服务活动,是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创新而产生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其本质和核心仍是金融,是金融服务业的商业模式创新,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模式。 

1.2模式 

通过相关文献收集整理以及结合调研发现,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论述非常之多,各家均有不同观点,有提出互联网金融10个生意模式[3],有提出按照金融在线化、互联网企业金融化、电子商务等互联网金融分类模式,有提出阿里金融、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4]等等;本文依据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业态模式,总结归纳整理处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新兴业态模式,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互联网借贷、众筹、电商金融、互联网理财、虚拟货币。 

一是互联网支付是指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通过计算机、手机等互联网终端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货币支付或资金转移的服务。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第三支付平台。 

二是P2P(peer to peer)互联网借贷,是通过网络为借贷双方提供借款信息以及借款人信用评估、催还借款、逾期贷款追偿等服务,属于借贷类众筹,P2P平台已经成为P2B、B2B、P2C、P2F等借贷模式的统一代名词。如拍拍贷、人人贷、陆金所、宜信等。 

三是众筹,指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对公众展示他们的项目、产品设计或创意等,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集中大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或渠道支持。如众筹网、点名时间、天使汇、原始会等 

四是电商金融,是电子商务和金融相结合的产物,是基于电子商务的历史交易等大数据信息基础上,运用云计算等先进信息处理技术,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由电商平台提供担保,将资金提供给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或供应商。如阿里小贷是典型的电商金融模式。 

五是互联网理财,是指互联网企业或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为投资者或家庭提供的理财金融服务。如余额宝、百赚、小金库、理财通、朝朝盈、掌柜钱包、活期宝、钱袋子等。 

六是虚拟货币,是指互联网上虚拟的货币且可用于互联网买卖、投资活动的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如比特币、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新浪推出的微币等。 

2 众筹分类与运行模式 

2.1分类 

众筹的概念源自国外“crowd funding”一词[5],从这个字词的意思我们可以看出,其内涵就是汇聚大家的力量共同支持完成某项事情或活动,即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公众展示自己的项目、产品设计或创意等,争取更多人的资金支持、渠道支持,为个人或单位进行某项活动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渠道支持。众筹按回报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奖励众筹、公益类众筹(没有回报)[6]。广义上而言,P2P业务也被看作是众筹中的一种,即债权众筹。而狭义上的众筹则通常分为奖励类众筹和股权类众筹两类。奖励类众筹的代表有Kickstarter、Indiegogo,众筹网、点名时间等,人们通过在这些平台上出资可以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股权类众筹的代表有FundersClub、天使汇、原始会、大家股、好投网等,投资者们可以在这种平台上进行资本投资,所有投资实体的股权。 

2.2运行机制 

通过对众筹的运行模式与机制进行相关文献研究发现,有研究者提出众筹商业模式的基本框架,并对不同类别众筹模式进行论述[7];结合实地调研,总结出众筹运行的基本模式,图1所示。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众筹平台是推动创意创新理念、产品或活动与消费者、投资者、出资人等大众群体进行直接对接,并提供资金、策划、营销、市场渠道等服务,为创新创意实现商业化或成功实施提供全面服务。 

3 众筹本质 

互联网时代的众筹,要在分析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活动、思维和特征基础上,分析研究其本质与功能。 

3.1互联网时代显著特征 

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活动是基于互联网的思维和特征的社会活动[8],互联网的本质是让互动变得更加高效。互联网九大思维[8]包括:用户思维、简约思维、极致思维、迭代思维、流量思维、社会化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和跨界思维。人们普遍认为互联网具有全球性、分布性、交互性、即时性、共享性、虚拟性等特征。基于互联网思维和特征,结合案例(案例来源:《互联网时代大型纪录片》 中央电视台 2014-09-03),分析总结并提出互联网时代的三大显著特征:

一是平等参与。在互联网上,不论身份高低、不论贫穷富有、不论丑陋帅气、不论高矮胖瘦,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力;互联网赋予个人更多的权力,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互联网上事件或活动的领导者,通过社会自发组织形式,每个人能够以个人的形式采取行动。如北京“7.21”水灾事件中,参与的人自发组织,没有上下级关系,参与的每一位都沉浸在帮助别人的喜悦中。 

二是聚集资源。在互联网上,由于“屌丝群体”、“草根一族”等普通人能够获得“参与感”、“存在感”、“归属感”和“成就感”,更多普通群体参与到互联网的事件或活动中去,而互联网能够将大众群体碎片化的供需聚集起来、组织起来,并进行有效地点对点对接,形成规模化收益。为天下需求者提供临时住房的Airbnb公司,将地球上有空余的卧室、客厅搜索出来,为即便只租住一天的需求者提供满意的服务,该公司为有意出租者创造了年10亿美元的收益。 

三是不同时地协作。工业时代,人们在特定的时间到特定的地点进行协同工作;而互联网时代,人们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障碍,可以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进行协同工作。维基百科是以协作模式运营的、当今全球规模最大的、最流行的网络工具书,共有287个语言版本,全球用户共有10亿民众,有来自全世界的1600万人志愿者。 

3.2众筹本质 

众筹是基于互联网进行协作的众包模式的一种类型。企业选择将价值链上的一些环节依托互联网外包给众多消费者完成的行为被称为“众包”[9]。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角色正在发生着变化。众包的实质是消费者参与到企业价值创造和创新过程中,众包是让消费者参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创新,以及经营和营销过程,消费者不再是纯粹的消费者,而兼有生产者的角色,成为“产消者”(Pro-sumer)[10]。“产消者”这种模式的兴起正在改变着生产方式、创新模式、服务模式的变化,是经济社会结构的一种新变革。 

归根结底,众筹本质就是筹集智慧、筹集资金、筹集渠道。众筹就是让消费者参与到投融资环节中,让消费者参与到创新创业产品中,让消费者参与到创新创意产品的商业化中,真正融入到创新创意实施、商业化过程中。众筹鼓励大量的消费者、投资者参与进来,因为参与者越多,智慧聚集就越丰富,就越容易解决问题,就会有越多的高质量的创新创业项目实现商业化,越能提高创新创业项目成功的概率。 

4 众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路径 

在分析技术创新阶段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众筹的功能和运行模式,提出众筹支持技术创新的路径与内容。 

4.1技术创新阶段划分 

技术创新理论中,关于技术创新过程的阶段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划分方式,在所有划分方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国学者傅家骥在《技术创新——中国企业发展之路》中提出的观点,综合傅家骥与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企业技术创新阶段划分的基础上,提出企业技术创新阶段,主要包括三大阶段,如图2底层所示。 

一是技术发现阶段,是指面向市场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发现、技术预见、创新构思阶段。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现活动是要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发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应用。 

二是产品(服务)开发阶段,是指新产品(服务)的设计、样机开发、试制、小试中试等产品开发活动,为大规模生产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产品(服务)价值实现阶段,是指新产品(服务)价值的实现阶段,包括规模化生产、营销策划、市场推广、销售渠道建立、产品(服务)的商业化、创新扩散等活动,为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市场支撑。 

4.2众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路径 

依据技术创新阶段活动的内容,结合不同类型众筹的功能与模式,提出不同类型众筹在技术创新不同阶段所发挥的作用与支持的内容,如图2上层和中间所示。 

股权众筹主要是对种子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企业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还获得渠道和人脉资源,以推动初创期企业的发展。 

产品众筹是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进行的资金和市场支持,即企业成功研发出新产品、进入市场和产业化前期,通过产品众筹企业既可以获得资金支持,也可以获得市场对新产品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不断完善,还可以获得媒介推广、市场渠道等服务,为企业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获得服务。 

债权众筹(P2P)是为金融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将碎片化的大众资金聚集,通过点对点的投资与回报,服务企业或个人的资金需求;主要服务对象是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贷款用途主要有个人消费、进货、扩大规模资金周转等内容。 

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债权众筹是服务于不同发展时期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众筹中的股权众筹,即天使投资的互联网化,主要针对初创企业,以及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的企业进行投资;产品众筹适合做面向产品的中试阶段和市场推广阶段的投资;P2P债权众筹主要面向产业化阶段,用于企业资金周转、扩大再生产阶段的投资。 

5 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与研究,发现众筹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良好的模式。在众筹支持技术创新活动方面,建议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5.1搭建科技众筹平台,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环境 

众筹模式兴起于文化活动的众筹,借鉴文化活动众筹,技术创新项目众筹活动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技术创新活动的众筹越来越多。在创新引领经济新常态发展的新时期,建议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搭建科技众筹平台,构建推动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渠道和路径,尝试采用众筹模式支持科技项目,突破常规科技项目支持形式,让更多更好的创新创意项目、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创业者到技术创新众筹平台上进行展示和对接,与更多的创新创业者、投资者、消费者等大众进行互动,获得更多资金、渠道、智慧等资源的支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更好更快在市场上的推广与应用,努力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环境。 5.2引入众筹模式,构建政府支持技术创新项目的市场化决策机制 

在众筹平台上获得市场认可的技术创新项目才能得到支持。建议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引入众筹模式中市场决策机制,在对面向市场应用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支持时,采用盲评模式,让更多技术创新项目成果的使用方、消费者等市场用户对拟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评价,市场用户数量越多越好,获得大多数市场用户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可以作为政府支持该技术创新项目的决策参考依据,促进更多技术创新项目面向市场开展工作,推动科技工作更好面向经济主战场,发挥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5.3借鉴众筹模式,推动面向创新创业全链条提供综合服务的新型科技孵化器建设 

借鉴众筹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链条式综合型服务的模式与机制,针对创新创业全链条需求,开展综合服务型孵化器建设,从场地、注册、税务、政策等较为单一孵化服务,转变到面向大众群体创新,开展风险投资、媒介推广、市场渠道构建、创新创意市场互动等综合服务,升级科技孵化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现有科技孵化器功能,针对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面向创新创业全链条提供综合型服务的新型科技孵化器,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更好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创业活动。 

参考文献: 

[1] 陈一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J].金融发展评论,2013(12). 

[2] 郭畅.互联网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9). 

[3] 梁利峥,周新旺.互联网金融十大生意模式[J].经理人,2013(34). 

[4] 逄 渤.互联网金融与金融发展的互联网时代[J].国家商务财会,2013(63). 

[5] 胡中彬,何健.中国式众筹大爆炸[N].经济观察报,2014. 

[6] 荣 浩.以实际案例揭示国内股权众筹发展现状研究[J].金融法苑,2014. 

[7] 孟韬,张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一论 文 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黎明,董大海.众筹的发展及其商业模式研究[J].管理现代化,2014(50). 

[8] 赵大伟.互联网思维的“独孤九剑”[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03-20. 

[9] 杰夫豪.众包[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 

第3篇

论文题目:互联网环境下购物中心商业模式研究以百度与万达合作模式为例 一、选题背景

进入21世纪,中国零售业的大型综合商业形态:购物中心在我国兴起。购物中心是一种大型的零售设施或零售网点,在西方被称为shopping mail,也叫shopping center。购物中心通常由发展商承建,而后将经营面积或店铺出租给零售商或其他类型的服务经营者,由承租者从事商品与服务的经营活动。发展商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发展商收取租金,并向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信息技术发展的条件下,购物中心之间的竞争激烈,传统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开始发生变化,其经营范围从线下经营逐渐扩展到线下与线上同步经营,购物中心开始独立扩展网络商业模式,或者通过与一些大型网络服务公司合作的方式,抢占网络市场,形成020电商模式。我国首先参与到互联网020模式的购物中心当属万达企业。20XX年8月29日,百度、腾讯与万达召开会,宣布在香港注册电子商务公司一万达电商。虽然阿里巴巴也一直在布局电商服务的020模式,但是仍旧处于萌芽状态,其他购物中心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探索也刚刚起步。就目前来说,万达与百度、腾讯的合作属于首个购物中心与网络服务商合作的案例。因百度与腾讯在网络服务方面具有很大差异,全面研究的话难以深入有序,因此本研究主要关注万达与百度的合作模式,提出互联网背景下购物中心新型商业模式的优劣势以及发展趋势网络营销论文开题报告络营销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万达企业与网络服务公司主要采用账号体系打通、会员体系、支付与互联网金融产品、建立通用积分联盟、Wifi共享、产品整合、大数据融合、流量引入等方面的合作。万达电商主要从事服务电商业务,而不关注实体电商,通过生活服务类的020服务,百度与腾讯通过原有平台整合推出万达广场、酒店以及度假区业务的服务。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购物中心网络模式的研究不多,当前管理购物中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线下发展模式,表现出购物中心与网络平台研究分散的现象,因此研究购物中心的互联网发展模式,从理论上说,能够弥补其研究的不足;从实践上说,互联网商务已成为当前发展的主要趋势,购物中心进入互联发展是时代的必然产物。对互联网环境下购物中心的商业模式进行研究,对专家指引购物中心商业模式发展以及网络平台的选择,促进其商业模式发展的完善,表现出积极的实践意义。

三、本文研究涉及的主要理论

购物中心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作为一个整体的管理,购物中心通常具有几个核心商店或者品牌服务,周围围绕着其他店铺。购物中心周围交通便利,建立有停车场、饮食餐厅以及电影院等娱乐设施,满足顾客购物需求的同时满足其娱乐性的需求。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建立购物中心,相对于国外,我国的购物中心一般缺少核心商店或者品牌店铺。通过向外出租以及招商的形式,购物中心吸引各个类型的企业参与到购物中心店铺中,购物中心的管理者对于这些店铺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租金等获得报酬。

我国20XX年末的购物中心有364个,其中主要是集中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的购物中心数量达到121个,占据30%的比例,而二三线城市的购物中心数量比较少。仲量联行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冯建强预计2017年购物中心数量将会增加到600多个,其中表现出面向二三线城市发展的趋势。冯建强提出当前我国购物中心发展繁荣,但是其在吸进商户入驻、吸引消费者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如果购物中心选址不当以及销售方式与管理不当,将会面临淘汰。根据20XX年四季度房地产市场报告显示,购物中心的房产类型交易成交量同比下降61.1%,购物中心的写字楼空闲问题非常严重,达到40%左右,随着房地产政策的调整,这一数据还会持续增加。

本文根据购物中心的独特性和新环境构建商业模式,涉及到购物中心的中心地理论、同类聚集理论和零售需求的外部效应理论。中心地理论是CMstaller (1934)年提出的,其根据购物中心的发展需求以及竞争方式分析,提出购物中心定位的高低取决于购物中心内部商铺的数量以及定位内部设置以及外部消费者需求沟通构成了购物中心的中心地理论。在中心地理论中,消费者购物时,对商品具有一个心理定位,其购买商品花费的时间、金钱以及距离的综合如果超过心理定位,购物中心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就会减少。按照中心地理论,假设消费者购买产品属于一次性行为,购物中心为了吸引消费者,或者通过建立在消费者对于购物中心道路心理距离之内,或者降低产品的价格以弥补其时间以及距离的付出。

四、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框架

(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是对于互联网环境下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进行研宄,研究从互联网模式下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产生背景、有关概念与理论出发。在对于购物中心的宏观环境以及行业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消费者需求特征,提出购物中心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以百度万达合作为案例,具体分析购物中心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劣,劣势以及发展趋势。

(二)本文研究框架

本文研究框架可简单表示为:

五、写作提纲

六、本文研究进展(略)

七、参考文献

[1] Allan Afuah. Business Models: A Strategic Management Approach [M] Boston,Massachusetts: McGraw-Hill, August 2004.

[2] B. Mahadevan. Business Models for Internet-based E-com#merce: An Anatomy[J] .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Summer 2000,42 (4):55-69.

[3] E. Deanne Brocato, Clay M. Voorhees, Julie Bake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of Cues from Other Customers in the Service Experience: A Scale Developmentand Validation[J]. Journal of Retailing. 2012 (3)

[4] Edward F. Konczal. Models are for Managers, not Mathematicians [J] Journal ofSystems Management, 1975, 26 (1):12-14.

[5] Edward F. Konczal. Models are for Managers, not Mathematicians [J] . Journal ofSystems Management, 1975, 26 (1):12-14

[6] F. A. Dottore. Data Base Provides Business Model [J] . Coraputerworld, 1977,11(44):1-3.

[7] Gary Hamel. Innovation as a Deep Capability [J] Leader to Leader, Winter,January ,2003, 27 (1):19-24.

[8] Gene M. Alarcon, Jean M. Edwards, Lauren E. Menke. Student Burnout andEngagement: A Test of the Conservation of Resources Theory [J]. The Journalof Psychology. 2011 (3)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发 问题 对策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电子商务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实质,电子方式和商贸活动,而借助的平台式互联网。

    在电子商务贸易中,实物被虚拟化为信息,摒弃了考传统的纸质、现金的操作方式而转变为简便的网路操作方式,通过互联网上买卖双方的沟通,物流的配送,最终完成交易的贸易活动。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按以下阶段进行:

    1、信息交流:卖方将自己商品的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买家则通过互联网对自己需要的商品信息进行选择。卖方和买方双方在此阶段进行的是沟通阶段并没有实质的交易活动发生。

    2、达成共识:这样阶段买卖双方在沟通的基础上对商品进行签订合同,无论是B2B还是B2C,这一阶段都是具有实质性的,它们将完成产品的初步交易。

    3、商品交换:这个阶段是电子商务的成交阶段,卖家将商品提供给买家,而买家则要进行资金的付给,卖家将商品通过物流配送给买家,网上交易完成。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而达成,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了拓展,市场空间得到扩大,流通和成本价格得到降低,为产品的交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品交易模式,对此很多企业重视不够,认为电子商务只是电子工具的简单应用,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对电子商务的可信度还没有一定的适应过程,这和中国的买方市场不无关系,在观念上还有待提高。从政府角度看,对电子商务的管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问题表现:

    1、企业:中国的企业大多还处于改制中,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很好的建立,企业的信息化刚刚建立,相当的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的作用,对电子商务的重视不够,部分企业碍于自身行业的发展,还无暇顾及电子商务。但我们应该看到,电子商务不光是商品交易方式的转变,更会成为主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要以电子商务为依托,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胜利。

    2、市场:电子商务的交易领域可以分为B2B还是B2C,即企业家的相互交易和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中国市场目前还处于不规范阶段,市场的监督和管制措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的屡禁不止,消费者在消费观念上自然较为薄弱,需要从观察到购买的过程转变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市场的稳定性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市场,要尽快培育出健全的机制,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3、安全:这应该是电子商务最值得探讨的问题。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作为电子商务,虽然是虚拟的网络交易,但却涉及实物的交换,网络信息的泄露,将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破坏人们正常的交易。相对我国而言,大多安全技术手段都借鉴与他国,以电子签证为例,目前还处在SSL协议的应用上,而SEL还为完全投入使用,于是,安全信息的管理问题随之出现。

    4、纠纷处理: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而构建,由于互联网的互联性和开放性,虽然使信息的连接空间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处理纠纷的难度。很多时候交易是跨地区和国际性的交易,但出现纠纷时,由谁来仲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如何进行跨地区的仲裁等问题也出现,这也迫切的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来使电子商务的纠纷得到保障。

    5、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需要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交易就设计资金的结算,这就需要有相应的金融服务系统与之相配合。相对于我过而言,金融服务于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的规程还不成熟,甚至很多金融服务还未开通电子商务银行,另外,我国各个国有专业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各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标准不一样,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

    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1、转变观念:无论是从政府到企业,还是到个人,都应对电子的发展有正确的认识,从观念上进行更新。

    2、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国际电子商务,推动外贸企业先行一步,然后外为内用,再在国内贸易中逐步发展电子商务。首先发展B2B,然后推动B2C的发展。

    3、搞好电子商务的关键是协调。部门分割、地区封闭,是搞不好电子商务的。尽管我国已组建了信息产业部,能有力地推进电子商务,但全国的电子商务仍非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解决的,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综合部门的参与,特别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齐心协作。

    4、做好相关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如金融、法律、技术方面的服务,让电子商务发展有依靠的软件和硬件支持。

    参考文献:

    [1] 张华平:我国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01期。

第5篇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一、金融消费者的涵义

我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部门对于金融消费者的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的界定没有统一规定。日本将金融消费者界定为“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为金融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主体”。可以这样理解,金融消费者是自然人,他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行为实质上是为了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不健全使消费者保护缺乏依据

现行的金融立法多侧重金融机构的安全与效益,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少于规定。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目前仅有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然而这两部法律中并没有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概念,更没有如信息披露、权利救济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规定。

(二)“混业商品”的保护缺位

随着金融业产品不断创新,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推出了兼具多重特质的“混业商品”,混业商品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金融消费者热衷购买的商品。①然而我国的机构监管模式下,各机构往往按照各自所属监管部门的要求来销售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从而“混业商品”与相对于单一功能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之间就出现了保护缺位,以至于真正出现纠纷时,如何解决成为难题。

(三)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损害消费者权益

相较于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在产品性质、价格以及质量等方面存在信息劣势。一些金融机构避重就轻,少披露或不披露对金融商品销售不利的信息。如在一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不披露或介绍时对产品风险一笔带过,一味鼓吹其收益,误导消费者做出不当的购买决定。②

(四)金融消费者金融专业知识缺乏

随着金融商品和服务逐步由储蓄、保险、股票向投资、理财、信托转移,金融消费者面临着更高的专业壁垒,对金融知能的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具备金融常识,了解金融法律法规,还需要学习使用金融工具,熟悉金融市场运作。然而,目前我国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的金融消费者普遍缺乏金融专业知识,尤其是受教育水平低收入消费者人群。这些消费者仅凭有限的了解做出购买金融产品的决定,往往出现利益受损的后果。

三、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

在现行金融立法中,明确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增加金融消费者的民事权利,金融机构诚信、保密义务以及金融机构民事责任承担的内容。在基本法律中规定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原则、含义、范围等内容,在一般法律中,对程序性问题和基本制度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未来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更深入、更广泛地统一保护金融消费者。增加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另外,建议针对近期在金融领域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中出现金融创新业务,尽快修订现有法规或制定专门法规,以满足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要求。

(二)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间协调机制

分业监管体制下,“一行三会”设立了各自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但机构间职责分工不清楚,联系较为薄弱,亟待建立各保护机构之间协调机制。③建议通过国务院立法形式规定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实施细则,确立该机制的国务院领导地位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作用,将金融消费者保护列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目标之一。

(三)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

应学习西方国家成熟的信息披露制度,强调金融机构对金融商品的说明义务、金融风险的揭示义务、和对涉及消费者重要权利事项的告知义务。制定各领域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标准,包括真实、准确、完整性标准、易于理解性标准、时间性标准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力度,确立民事赔偿责任,并加强执法力度,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加强消费者金融教育

建立“金融监管机构及各派出机构总体协调、协会全程协助、服务机构直接负责”的三位一体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公正的,系统的,实用的金融知识教育和咨询服务。④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多媒体渠道,引导消费者识别金融产品设计、销售各环节的金融风险。针对规模庞大的网民,可以通过开设并维护金融教育网站,为网民提供开放式的图文并茂的免费金融教育活动。

作者:马越 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林玲.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5.

②赵煊.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5.

第6篇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理财日益成为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从单一化产品向种类丰富多样化更新升级。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更是成为商业银行的一大挑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带来了新的市场参与者及金融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消费者也因此取得了更多获取信息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与金融业的不断渗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互联网活跃用户不断开拓。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7.10亿,上半年新增213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1.7%,比去年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类应用持续增长,互联网理财用户和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增长率分别为12.3%和9.3%。各大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对大众理财产品的不断补充,“一站式”服务理念的持续推广,场景化的设计理念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现阶段主要围绕这六种模式:金融业务网络化、大数据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P2P、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和众筹,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第三方支付上,客户通过这个结算方式有了全新选择,不但拓宽了购买渠道,而且不再受限于传统金融机构。与此同时,保险、基金等行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结合共同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潜在客户。第二点是P2P网络借贷上,由开始单纯依靠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各种信息到之后与担保机构的跨界融合,使债权的买卖转让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3.交易成本逐渐减低。就办理银行基本业务而言,现阶段人们越来多的会选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简单易懂的操作程序使人们动一动手指就可以完成。这不仅节省了时间成本,还能省下一些额外的手续费用。再者,像每个月的水电费人们也无需到营业网点人工缴费,除了直接卡上扣款外,还可以通过小区微信水电费公众服务平台办理即可。银行等金融机构只要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设备上投入一定资金,就可以减少不少的柜台人员压力以及网点的建设投入。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新的模式深得人心。在此背景下,我??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受到了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1.理财产品种类多样。现阶段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发行量和业务范围方面。从产品发行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需求市场较大。2014年全国银行发行理财产品66512款,2015年发行数量上升至77860款,仅2016年上半年银行业理财市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97636款。从业务范围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从发展初期到现在已得到很大拓展。现今的产品业务种类不再单一化,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分成各类,比如有按投资期限分类的产品、按是否保本分类的产品和按投资渠道分类的产品等。在投资期限方面,中长期理财产品占比持续增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期限相对灵活,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一定冲击,但与此同时也激励商业银行在投资期限上再作创新。

2.理财业务竞争激烈。随着当下各个商业银行陆续推出各式各样的个人理财产品,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创新理财业务,导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近些年的发展态势良好,各个银行都希望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加上近几年商业银行受到“降息”政策影响,这又给各商业银行间增添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银行业发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比较严格,相关政策更完善,因此受限程度较高,而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其创新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更丰富,这对商业银行而言无疑造成了很大威胁,加剧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压力。

3.理财产品品牌效应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同一般的产品发展情况相似,会根据产品特色树立品牌效应。品牌效应的影响使得该理财产品辨识度更高,更容易被客户信任,从而为商业银行带来忠实客户。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中发展较好的产品会削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如余额宝、活期宝、理财通等著名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不仅知名度高,而且发展态势良好时收益率较商业银行高,这无疑将削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管制尚不完善,于是不少不法分子钻漏洞欺诈客户资金,相比之下,我国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上的监控更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安全性增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同质化严重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得到蓬勃发展,与其发行产品的创新力度有着密切关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并且收益高,这些优势建立在其不断优化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更低的业务成本上,再加上互联网发展理财业务限制相对较少,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度更高。而纵观目前各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尽管做了创新,但从服务内容、功能等地方都如出一辙,缺少自身的个性特点和吸引力,并且含技术量不高,客户难以准确选择针对性的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营销模式滞后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银行获得更多的销售途径,近几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量在不断上升,但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一方面,由于缺乏预期收益,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推广理念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销售平平。另一方面,销售团队建设的滞后性,无法一时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很难达到吸引客户注意的目的。据统计,2009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50%以上,2013年突破17万亿元,2014年达23.3万亿元,2015年达31.2万亿元。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以更低风险,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在人们生活中普及开来,与互联网金融相比,落后的营销模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三)客户体验不佳

由于传统的金融业对于资金流动性存在数量和期限上的限制,客户体验不佳,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金融更具透明化和人性化,方便、灵活、快捷,同时,信息的更具对称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处理业务交易成本更低,从而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第三方支付为例,这一业务已经包含甚至于覆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学费缴纳、水电费代缴、转账汇款、理财投资等一站式服务使得第三方支付更贴近人们的生活。

(四)创新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国情、制度、政策与别国不同,在银行业的管控上也大不相同,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阶段,这与我国整体的金融行业环境离不开关系。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遭遇大大小小的限制,尽管在个人理财产品和业务上不断改革和创新,但纵观当下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存在“行政色彩”。一些银行在趋势引导下忽视了为客户服务的初衷,一味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在整体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背景下,各个银行的分行往往需要根据总行推出的理财计划进行工作,按部就班,更别提在理财业务和服务理念上的创新,创新动力严重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创新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想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首先应调整传统理财产品的结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往往风险更大,对普通客户而言门槛较高并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差,而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对高端客户而言达不到理财的理想目标。因此,银行可以抓住这点多研究保本收益类与高风险类相结合的理财产品。其次是普惠金融的理念创新。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以中小客户群为中心,与基金、保险、投资等金融公司互相合作,打造低风险、较银行更高的预期收益、门槛低、资金流动性高等特点的理财产品,使银行流失了不少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金融这样的理财思维,努力创造出像“余额宝”、“活期宝”这样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

(二)提升服务

面对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短时间内对产品的多样化发展难以实现,这样银行的服务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但却缺少了与消费者的正面沟通和服务。因此,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可以在提升服务上多做努力。首先,在业务程序上,商业银行应合理简化操作流程,这既能降低银行额外的成本,又能节省客户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其次,在服?渣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html" title="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管理上?银行应定期对理财专业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检查,保证理财专业性。最后,在服务宣传上,良好的宣传是成功的一半,银行应借助互联网平台和线下的各个商店推广自身理财业务,有针对性对不同客户打造不同产品,加深客户认同感,转变客户对银行的服务印象。

(三)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牢牢抓住互联网金融平台已有的独特优势,在此基础上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借力发展自己的产品品牌。一方面,银行可以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关键还是因为其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整合分析的先进技术。因此,银行应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客户服务,缩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压力,设计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并运用到管理监控上。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当下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逐渐往互联网金融过渡,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能够在更低成本下,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满足客户进行投资消费。商业银行应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优势,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发展自身业务。

(四)加强合作

当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尽管银行推出越来越多创新型理财业务,但同质化严重。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成熟的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大量客户资源、优质化服务体系、专业的理财团队、完善的风控机制等优势,是传统商业银行可以紧密合作的对象,通过双方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共赢。当然,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与电商合作,也可以发展与线下热门行业的合作。除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汽车、房地产也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合作的对象,通过这些机构对于银行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使其更多样化有重要意义。

注释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第7篇

“共享经济”在金融和经济危机中被接受和广泛传播,最初和最接地气的功能是给身陷困顿的人们提供了赚钱和省钱的方法。它继而飞得更高,被赋予道德上的意义,这种利用互联网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的模式是对过度消费的反思,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前传:生于经济危机

“共享经济”通过互联网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一种经济手段,真金白银地改变生活。“共享经济”也叫作“协同消费”,最早出现于1978年的《美国行为科学家》杂志上,学者们对汽车共享进行了研究,而它被广泛传播和接受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

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之所以对“共享经济”感兴趣,着眼点不全是普通家庭收入的增加,而是这种新经济模式创造社会财富的可能性。世界规模最大的IT博览会之一――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继2011年“云计算”、2012年“信任管理”之后,在2013年把“共享经济”作为中心议题。2014年,英国商务部启动了一个独立调查项目,为如何把英国打造成全球“共享经济”的中心提供建议。英国商务部负责商业和企业的国务大臣马修・汉考克说:“这些新的商业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人们的闲置资源,并让它们在市场上获得最好的价格,这使全国上下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赚钱。共享经济有巨大的经济潜力,英国要确保站在这一领域的前沿。”

对闲置资源的利用,理论上也符合人类社会的趋势。

核心价值:使用权

曾有人把网络发展分成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程序员之间可以自由共享网络规则。第二阶段是人们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比如Facebook和Twitter。第三阶段,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创造成果,就像YouTube和Flickr。而第四个阶段,人们利用同样的技术在现实世界里分享各种财产。

复制把所有权分离为支配权和使用权。这种转变让认为财产天然具有排他性的现代人很难理解。但财产闲置不用,又不让别人使用,是一种浪费。而伴随着以租代买的兴起,支配权和使用权再次分离。

Airbnb里闲置房间的租用、网络上音乐的无限复制,放在互联网的背景里,是财产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趋势基金会主席杰里米・里夫金就在《使用权时代》里写道:“摒弃市场和产权交易,从观念上推动人际关系以实现结构性转变,这就是从产权观念向共享观念的转变。对今天的许多人来说,这种转变是难以置信的,就如500年前人们难以相信圈地运动、土地私有化以及劳动会成为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一样。25年之后,对于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所有权的概念将呈现明显的局限性,甚至有些不合时宜。”做出预言的15年后,使用权的地位已经显现。

“共享经济”的精神,是绕过所有权,务实的只重视“使用权”,共享产品和服务,节省金钱、时间、空间和资源。

可行性基础:信任

“共享经济”从理论上和价值观上都像人类经济与环境的一条新出路,可能否落地,结果是开放式的。欧盟的研究报告里指出,从客户的角度讲,这种创新最大的挑战是信任。

信任是一种社会资本,是互联网里的通行证,越分享越丰富,越孤家寡人不与他人分享,越稀少。“共享经济”开始之前,互联网已经高度透明,网友们前所未有地信任陌生人。这种信任就是只要你没有做坏事,人人都先觉得你是个好人。这种朴素的“民风”让“共享经济”的创业项目能够运转起来。

1990年,经济学家奥斯特罗姆发表了《共享管理》的论文,她认为,共享是可以不被破坏的,因为人们能够认同对公共资源的长期保护优于个人利益。之所以打破规则追求个人利益,是因为惩罚力度太小的缘故。共享本身就是强大的管理机制,需要的只是设计原则,让参与者内部形成监管。

第8篇

“屌丝(亚)文化”最初是由使用百度贴吧李毅吧的网络化用户发起的。这些用户以自指称谓“屌丝”(其属性标签为“矮丑穷”)作为核心关键词,编织了一套风格化的符号体系,以“给(高富帅)跪了”“跪舔(白富美)”等短语作为口头禅,形成了一种自我降格、自我矮化、主动认输、自动缴械的特定言说姿态,以此来表达和应对他们所感受到的存在于中国当代社会文化的一种结构性矛盾——发展主义现代化语境下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询唤与阶层分化乃至阶层固化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经由节点/用户的重叠,“屌丝”符号体系从“李毅吧”这个子网络流动到了其他的子网络中,并且在广大“网众”(networked public)的“协同过滤”(collaborative filtering)下从持续更新的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在广大“网众”的积极参与下,经各种“社会性媒体”(social media)的中介而广泛播散;与此同时,“屌丝文化”的信息流动也引来了大众媒体、社会精英、市场力量、政治力量的介入,进而在各种力量的互动与合力下演变为了一场社会效应颇为显著的传播现象。

但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在理论上任何一位拥有能力和资源使用信息传播媒介的社会行动者都能够成为网络化用户,这却并不意味着当代社会的每个人都可以作为“网众”的一分子对信息的流动、意义的播撒发挥影响,进而借助新媒介的赋权参与到传播领域的权力博弈中。诚然,信息科技的发展作为物质基础的确推动了社会的渐趋网络化,但社会的网络化趋势在为实现了网络化的用户带来赋权效应的同时,也通过将部分人、部分地区“排斥”出网络的方式,造成了不平等与贫困。引入社会学的视野就会发现,虽然种种由网众生产的、在各种社会性媒体上广为传播的“屌丝叙事”,将“屌丝”定位于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二元结构的下层;但是,那些生产、传播“屌丝叙事”的网众,事实上很难称得上是中国社会真正的下层。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城市与乡村之间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均衡分布;而从中国网民的职业结构的角度上来看,学生是规模最大的群体,占网民整体的25.1%,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企业/公司一般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职员占四成以上,而无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林牧副渔劳动者、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制造生产型企业工人、商业服务业职工则不到三成。(仍需补充说明的是,“网民”并不完全等同于“网络化用户”,后者不仅是互联网用户,而且通过积极的媒介使用行为,以跨越各种媒介形态的信息传播技术为中介,与其他媒介使用者相互联结,构成了信息网络和社会网络相融合的新型网络,并就此而被“网络化”。)

而根据陆学艺在2010年的《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迁60年》,在就业人口总数当中所占比例仍然超过七成的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员工阶层(主要是从事二三产业的蓝领员工,其中农民工占多数)、农业劳动者阶层,才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真正的下层乃至底层;但是,由于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平等、财富分配欠公平,由于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以及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原因,那些处于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下层的人群大多缺乏接入并使用互联网新媒介的资源和能力,如购买新式数码产品的经济实力,操作电脑、积极利用新媒介的技术能力,数字化生存的闲暇时间与文化素养,等等。由于“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的存在,他们至今仍然相当缺乏在互联网空间中表述、显影自身的充分能力和资源。

能够积极地使用各种社会性媒体来进行内容生产,并且以“屌丝”为关键词展开种种意指实践的,主要是常被称作“中产阶层”“中等收入群体”的“白领职业人员”及其“后备军”——正在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学生,正是他们对于“屌丝”这个能指的接受和挪用,使得生成于特定亚文化社群的“屌丝亚文化”演变为席卷中国内地信息网络、进而渗透社会网络日常交际的流行文化现象。

从2011年秋季开始,以李毅吧为原点,以“屌丝”及其衍生词为意指实践的生发点,借助于社会性媒体提供的信息平台,在互联网络上出现了许许多多被称作“屌丝文”的帖子,形成了一种风格化、程式化的叙事类型。在“屌丝文”的意义结构当中,“屌丝”/“矮丑穷”的“穷”与“高帅富”的“富”构成了一对核心的矛盾,这是文本生产者们对其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社会“断裂”——也就是说,整个社会分裂为相互区隔、差异鲜明的两个部分——所进行的一种表征;作为这种“断裂”的“定型化”或曰“结构化”,代际之间的阶层关系再生产,也以种种夸张变异或者黑色幽默的方式呈现了出来。同时,“矮丑穷”“高帅富”“白富美”这样的符号将经济意义上的阶层属性与审美意义上的身体特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屌丝叙事”的情节主部,低阶层的经济失败集中显影为情感上的自我压抑和被淘汰感,情节推进的基本驱动力在于主人公“屌丝”如何尝试摆脱那种只能充当“女神”之“备胎”(可有可无的候补伴侣)的悲哀境况。社会经济上的阶层分化由此被“屌丝文”转喻为身体和情感的阶层分化,折射着消费社会中无所不在的视觉符号与话语实践透过人们的身体和情感而进行的阶层身份建构。

以“屌丝文”这样的意指实践所生产的丰富意义为表意资源,数量蔚为可观的网络化用户进而争相将“屌丝”用作自我指称、自我命名的符号。在网络互动的过程中,“普通网友”自称“屌丝”,“知名ID”也自称“屌丝”,各行各业的“白领”们互称“屌丝”,以“屌丝”为主题词在社会性媒体上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屌丝小组”“屌丝小站”。但与其说网络化用户争相认领“屌丝”这个身份标签是基于某种身份认同,毋宁说他们是在进行某种具有流动性和临时性的身份表演。如果说,“屌丝文”中那些以“搬砖”为典型工作的“屌丝”,在形象学意义上所再现的,是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过程中因为城乡对立、区域不平衡发展而产生的经典意义上的穷人;那么,在“屌丝亚文化”逐渐演变为某种新主流大众文化的意义播撒过程中,使用“屌丝”符号体系进行意指实践的行为主体,则主要是积极使用新型数字媒介的“白领”职业人员,其经济基础在于全球资本主义由工业经济向金融经济、由实物经济向虚拟经济的过渡。

但是,在“屌丝文”这样的表征系统所提供的镜像序列当中,这些常被认为来自于“中间阶层”的网络化用户却似乎照见了自己。他们在与“高帅富”的参照对比之下,确认了自己作为消费社会中相对“失败”的消费者的角色地位;与此同时,在与那些“矮丑穷”的反向参照,以及对于“屌丝”能指的语词狂欢当中,他们又在一定程度上疏解了自己作为失败者的挫折感。一方面,阶层上升通道日渐狭窄,另一方面,对于耐用奢华消费品的购物欲望被不断地,在这样社会文化语境下,这些主要从事“白领”职业的网络化用户在社会性媒体上所热衷于表达的,并不是成为“中产者”的阶层认同,相反,却是某种作为“穷人”的相对剥夺感和相对贫穷感。

但与经典意义上的穷人不同,这些自称“屌丝”的“白领”及其“后备军”,是消费社会里的“新穷人”。在消费社会铺天盖地的品牌标识、商业广告、大众媒体炒作、金融衍生品宣传等多方位文化产品的诱惑与刺激下,他们的自我想象、社会指认与印证、个人梦想与价值观念,基本上是参照着消费主义文化的原发地——欧美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的“中产阶级”而定位的。为了追求所谓“有房有车”的“中产梦”,他们常常选择通过信用经济的方式透支未来的收入,以提前享受自己所渴望的物质生活,然后却由于背负巨大的还贷压力而焦虑不安,沦为“卡奴”(信用卡债务的“奴隶”)、“房奴”(购房按揭贷款、房产抵押消费类贷款的“奴隶”)、“车奴”(购车贷款、燃油价格、停车费用、保险费用、保养费用的“奴隶”)。这些工作相对稳定、收入堪称不菲的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超前消费”的主力军,虽然时常因为消费压力而感觉身心遭受奴役,但他们才是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形成的消费社会的真正“合格”居民,是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所询唤的主体。然而,消费社会的可怕陷阱正在于,这是一个大批量生产“新穷人”的社会,也是一个将中等收入群体拖入消费之泥沼,将其“下流化”的社会;2008年以纽约华尔街为原点爆发并迅速波及全球、影响深远的金融海啸,更是对全球的中等收入群体/中产阶级构成了整体性的剥夺,加剧了这种“下流化”的趋势以及中等收入群体对于“下流化”的焦虑与恐惧。

这些“下流化”的中等收入群体绝非经典意义上的穷人,却使用“(矮丑)穷”“屌丝”作为自我指认的身份标签,带着诡异的自嘲自己的主要营生为“搬砖”(字面义明显指涉着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作内容,现已成为广为流行的“屌丝”符号体系对于“屌丝”工作的代称)。这无疑是一种刻意的文化误认和身份扮演,但这也是一种防御性认同或者说“精神失败法”。通过这样的方式,他们能够在强烈鼓励“参与式文化”“用户创造内容”的社会性媒体为他们提供了种种想象性的自恋空间的同时,对消费社会“他人导向”特征所导致的自我形象焦虑、自恋主义人格进行了宣泄和疗愈。

上述这种浸于消费主义文化的“新穷人”,事实上正是文化工业产品最主要的目标消费者,并且以其旺盛的文化消费力决定着所谓“大众文化”/“流行文化”的生产样貌;他们固然因为消费欲望的永不餍足而心生挫败,却又不断地复制着同消费社会相互匹配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

这些活跃于各种社会性媒体的白领职业人员及大学生,进而从“屌丝文”叙事程式的意义结构中提取出了一套进行文化娱乐评论(如“如果泰坦尼克号没有沉屌丝与白富美将会怎样”,“屌丝盖茨比永远逆袭不到他的女神!”)、时政新闻评论(如“薄瓜瓜一夜变屌丝”,“无房、无车、无老婆的法国屌丝奥朗德做了总统!”)、社会经济评论(如“房地产是高帅富,股市是屌丝”,“大荷兰的屌丝真心幸福啊:让人惊奇的社会福利之一妓”)的概念图式和符号体系,这些以形形的方式使用“屌丝”符号体系的评论,遍布在社会性媒体的海量信息流和门户网站的留言板/讨论区之上。

而他们对于“屌丝”符号体系的热情接受、挪用及其显示出来的“网众传播”效应和市场潜力空间,又驱使着敏感的文化工业生产者和销售者将“屌丝”及其所携带的意义作为创意资源,作为文化商品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关键指涉点。“屌丝”这个能指甚至成为了电子商务产业的许多创业者们对于目标消费者的代称,例如,京东商城高级副总裁吴声在首届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开放论坛上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移动电子商务不是白富美和高富帅的经济,而是从屌丝发展起来的全民经济”;玛萨玛索创始股东兼CTO季斌则称:“中国互联网最赚钱的业务,都靠屌丝……‘得屌丝者,得天下’是中国互联网创业的不二法则。”

在“屌丝”能指的播撒过程中,就连闻名的韩寒也给自己贴上了“屌丝”的标签,例如,他曾在微博上写道:“……我出生是纯正上海郊区农村屌丝,无权无势,白手起家,本以为自己是一个很励志的‘屌丝的逆袭’的故事,却硬要被说成一个经过多方神秘势力包装的惊天大阴谋。”蜚声国际的“艺术大腕”也在接受门户网站专访时将自己的经历概括为“屌丝的逆袭”,例如,陈凯歌在接受搜狐娱乐专访时说道:“我撑死了是屌丝逆袭成功。”

而使用“屌丝”符号体系来编写新闻报道、评论文章以至拟取标题的大众媒体更是不胜枚举,甚至就连中央级新闻媒体也开始使用“屌丝”这个词语。例如,由人民网和环球时报共同投资设立的环球网,在制作关于2012年国际新闻年度回顾的专题时,就以“屌丝”一词作为文案创意的关键生发点,将中国比喻为“这个世界最大的屌丝”,将美国比喻为“高帅富”,并且以中国“取下了发电量第一、钢产量第一、造船吨位第一、水泥产量、工业产值第一等一干头衔”等事实作为依据,将这个在其他相对更为正统的语境下通常会被称作“中国崛起”的历史进程称作“屌丝的逆袭”“中国正在逆袭”。

文化工业的生产者、市场化运作的大众媒体、电子商务的创业者,在吸纳和收编“屌丝”能指的过程中使之服务于消费主义文化的再生产;而社会精英/“成功人士”、中央党报/“宣传机器”对“屌丝”能指的挪用或曰“(反)盗猎”,更是将“屌丝文”叙事类型的编码程式修订为了耦合于“成功学”“中国梦”式新主流意识形态叙事的世俗神话。由此,“屌丝”符号体系的播撒使之成为了网络空间中的一种“共用能指”:特定亚文化社群、通常被赋予“大众”之名的主流消费者、持有可观象征资本的文化精英、在市场机制下运作的资本力量,甚至包括作为官方宣传机器的中央级新闻媒体,在彼此不同而间或共同的利益驱动下,争相借重“屌丝”这个能指,合力推动了这组词语的广泛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