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会计信息失真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会计准则的偏差因素。首先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其次,会计准则是否具有较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如果是一种临时应急性措施,不用多长时间就会丧失作用,需要修订;再次就是会计准则定义、释义的准确性,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必然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以上这些会计准则的偏差因素,都会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2、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以利益分配方案为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可能直接影响使用人利益,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润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经理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会计工作,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在合法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评价或其它目标的会计政策,造成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事实上,在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空隙间,信息提供者总能作出使自己得益的选择。而一旦会计信息的生成有隐蔽的主观意愿参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然会受到影响。
3、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所导致的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致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如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已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不适应性。到目前为止,具体会计准则也只出台了9个,其中6个还只在上市公司中实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内部的不协调,必然会增大经营者、会计人员与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博弈空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这些都使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加大。4、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可选择性。任何一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一切,它们只是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原则和规范,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客观上需要不断创新会计惯例,但为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法定会计政策的相对稳定,法定会计政策必须有一定的弹性,如会计计量方面的区间规定以及会计计价方法的多样性规定等。虽然制度规定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计价方法要保持一致,但不同企业可以选取不同计价方法。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同时,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社会、法律、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使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宜,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这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也因此加大。
二、相应预防措施
1、适当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性范围应有所限制。
为什么某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恣意造假?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巨大利益诱惑;低廉的违法成本。他们为自身利益虚报会计信息的具体原因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能够上市获得发行股票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最近连续三年盈利,并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获得上市的资格。由于上市后会给企业带来很多好处,因此有些企业很想上市,但是其本身的经营业绩达不到这个要求,为了能够取得上市的资格,只有通过粉饰会计报表,做出假象。而这种提供虚假会计报表包装的上市做法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屡见不鲜。
2.公司为募集更多的资金
上市公司能否盈利关系到公司融资问题,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货款,便不得不虚增利润,编造虚假的会计数据;另一方面,如果股票发行数额一定,股票的发行价格直接决定着上市公司募集到的资金的多少,因此上市公司通过虚增利润来提高收益,如果每股收益增加,投资者就会看好这支股票,继续买进,这样就会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
3.上市公司为避免股票被摘牌
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都是亏损,证监会将暂停其股票交易并限定期消除亏损,如果在限定的期限内未能消除亏损,其股票将被摘牌,其在交易所交易将被终止。股票被迫摘牌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任何上市公司都不希望得到这样的结果,因此连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了使其股票而能继续发行,便编造虚假的会计报告。
4.上市公司经营者为了追究政绩
目前,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主要是利润指标。如投资回报率,销售利润率,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等各种指标,这些指标都与利润,董事会是通过这些指标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察的。如果上市公司经常处于亏损状态,就会影响到经营者的业绩评定期间,进一步影响经营者的职位和奖金。由此看来,企业经营者的业绩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息息相关。因此,上市公司经营者为了提升职位或获得高额奖金而改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事时有发生。
5.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惩治力度小
由于我国会计法规起步较晚,并且会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和公司法也存在一定问题。法律的不完善导致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对于有些造假问题,即使追究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只是轻微罚款,惩治力度小,加剧了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分析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
我国会计监督力度不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内部监督存在问题,很过企业没有认识到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他们只追究规模、效益以及降低企业成本,而忽略建立一个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因此内部监督能力被弱化,致使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至关重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在于建立一套安全有效又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有了这样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就能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错误,防范会计信息造假,避免可能产生的损失。
2.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力度
外部监督包括政府、财政、税收、金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监督。
首先,加强政府干预,防止虚假会计信息政府干预的作用非常重要,但目前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各个政府部门权利重叠,管理上交叉,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结果。
其次发挥财政、税收、金融部门的作用,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再次,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顿。注册会计师是维护经济秩序、维护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的经济警察,理应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在真正的审计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往往不能切实履行其监督职能,不能独立地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3.健全法制,严格执法
首先,要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为了提高会计信息拨露的质量,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大量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会计基础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法规和制度还存在着观念落后、内容空洞缺陷,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对于这些规章制度,应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改进,重新修订,与国际惯例接轨,使之更加完善。
其次,我国执法力度太弱,即使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被发现,其所受到的惩罚也是微不足道的。执法机关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各种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当事人必须严加惩办,使会计造假者一旦造假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对于那些不遵守行业准则的企业以及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个人,要对其进行曝光并严加惩办,对于屡教不改者要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当违规成本大于违规所带来的收益时,违规行为自然而然就会减少。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贯彻执行会计的要求,才能有效的发挥会计法规在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提高会计信息可信度、严刑峻法与国际接轨
上市公司就是通过社会集资工程每吧有限的资金交给全社会最聪明、最有能力、最有管理意识的人经营。不值得信任的会计信息报告有可能延长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时间,而时间被拖得越久。提高会计信息报告的可信度,是维护中小股民的利益的前提。理想的公司治理模式,就是在政府所拟定的严刑峻法的要求下,职业经理人尽自己最大努力对股民负责,让好的公司在股市,不好的公司退市。
随着改革放的深入,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日益重要,但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严重损害着投资者的利益,扰乱着资本市场秩序,不利于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参考文献:
[1]蔡鸿彬.浅析我国会计信息失真[J].科技广场2006.9.
[2]张双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J].科技咨询2006.29.
[3]宝俊杰.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J].财务管理2006,11.
[4]马淑红.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及对策[J].商业现代2006,9.
[5]朗咸平.讲座.
一、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上的缺陷
1.从会计学的同性来看。会计学的属性有理论属性和方法局性两方面。从会计学的理论同性看,它研究的对象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会计学的方法属性看,它又是一门以严密的数学逻辑关系为计量原理的精等科学。
如果我们把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结合起来看,会发现两者的冲突和矛盾。会计核算中每个数据的计算都在严密的数学规则下进行,而某些支持数据的数字来源,却往往是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的货币化,经历了一系列估计和判断的过程,这就使得某些数据的产生不是依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而是来自于主观世界的意识和经验判断,使得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结果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2.从会计报告的目的来看。西方一些国家在对会计报告目标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两大学派,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这两个学派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有显著的差别。“受托责任学派”首先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决策有用学派”则首先强调相关性。从逻辑上来说,相关的信息应该是可靠的,但是相关性毕竟不等同于可靠性,两者往往互相冲突,为了加强相关性而改变会计方法时,可靠性可能会有所削弱。而且目前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决策有用学派”逐渐占上风,成为一种主流观点,对相关性的重视超过了可靠性,这就有可能出现为了强调相关性而牺牲可靠性的现象,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因此加大。
3.从会计确认基础的主观性来看。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的基础,该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它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即在确认过程中加入了主观的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主观确认“量”的机会越来越多,比如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及摊销、金融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等。所以,经济越发展,这种主观性确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会计确认除了要界定确认的量以外,还要界定确认的时间,即在什么时刻确认才能最恰当地反映经济业务对企业的影响。这种时间确认的界定也会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4.从会计计量理论来看。首先是计量单位问题。会计的四大基本假设之一就是货币计量假设,但货币计量本身具有局限性。一是这一假设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条件,而一旦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会计所描述的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就会受到扭曲,不能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二是财务报告中许多数据都是通过合计、汇总而来,是若干交易或事项的金额汇总。抵销所形成的。这种汇总抵销也不可避免地掩盖了某些矛盾与问题。三是当前有不少尚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次是计量属性问题。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法,而使用者的决策总是希望通过财务报告获得更多面向未来的信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财务报告信息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决策对信息的相关性的要求。
5.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基础看。会计信息是建立在稳健性原则基础上的,它有利于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增加企业营利能力。但它也有局限性:首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不性质量特征都要求会计信息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稳健性原则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很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偏离实际;其次,企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采取稳健原则确认的计量常会使企业会计报表的信息偏于保守。
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的,哪些项目是不重要的,无论从质的方面或从量的方面都未能作出规定。这样,如果企业将重要的项目按不重要的项目处理,势必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公允表达,使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偏离企业的实际情况。
6.从会计信息本身含有估计的因素来看。在会计核算中,企业总是力求准确性,但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具有不可确定性,因而需要根据经验判断作出估计,另外,又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这就使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常常具有近似的性质。因而,会计信息不可能绝对精确地与客观价值运动相符合。这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
(二)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
1.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首先,取决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众可能出现偏向性;其次取决于会计准则是否具有较长意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再次,既是会计准则定义、释义的准确性,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产生,必然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①。以上这些会计准则制定的不确定因素,都会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同时,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化,社会、法律和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另外,由于国家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都是由人来制定的,人们在制定这些法规、制度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个人的主观判断,还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认识对象的复杂性,使得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这些法规、规范、准则的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情息就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准则与制度中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这些重要信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对表外业务的技在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但事实上它们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二是对于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也没有恰当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三是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现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没有要求对之加以反映。
4.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利自分配方案的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有时是其使用人利害得失的关键,利益关系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干预这一反映结果,当其中一方隐蔽地实施干预后,就会使其偏高原来的客观情况。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因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总能作出使自己得益的选择。
5.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所导致的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而且现行会计法规中还残存着不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会计法》中的内容有的落后于经济现实,有的缺乏可操作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这些都使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加大。
(三)要个会计环境
1.会计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我国过去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处于这种环境下,会计以国家宏观管理为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围绕企业经济效益,以向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健全,使得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即使是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也有局部政策调整变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2.会计环境变化与会计方法变化的不同步性。会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会计核算难以准确地提供价值运动的信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运动环境是瞬息万变的,我国对会计核算的规定,原则上又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当客观的会计环境变化后,会计方法却不能同步跟踪反映,这就必然会产生会计信息反映的误差和失真,市场越是不稳定,竞争越是激烈,这种误差和失真度就越大。
3.科技因素的影响。会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经济运动的来要而发展,为经济运行的发展服务。而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科学技术的先进与发达及其在会计上的运用,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差异。如会计信息在搜集整理、汇总加工、传输过程中,不仅依靠财务会计本身的有关资料,在很大程度上还依据统计和业务核算等资料,科技的发展直接影响着这些外部资料的精确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而我国的科学技术还不是特别发达,电子计算机运用到会计也只是刚刚开始,所以在会计工作中常常会退到一些科学技术无法精确解决的问题,这自然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如何预防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一)从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的缺陷上考虑
1.虽然说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的矛盾是无可避免的,但在进行估计和判断过程中,我们可以尽量克服太多的主观影响,在采集数据时尽量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使所得到的数据比较精确。
2.目前在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决策有用派”逐渐占上风,如当前美国会计界就倾向于优先考虑相关性,在这样一种国际环境中,我们不应盲目认同,而应重视台计信息的可靠性。只有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看作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才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正如著名会计学家葛家越指出的那样:我们决不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相关的信息若不可靠,等于不相关。会计信息总是只能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一般的决策的需要,而不可能满足每个使用者具体的决策保要。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不性,不可对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很难说它有什么决策有用性。在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更应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本身有它的优点及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应努力做的是如何把规则制定得更具体和广泛。使得在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各种应计项目或待摊费用等项目都能在法规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避免受主观意图的影响。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特别留意企业会计人员是否有运用权责发生制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做法。
4.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之内修正历史成本原则,使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由于物价变动,历史成本会计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而物价变动会计则可以弥补历史性会计信息这一不足,能充分反映物价上涨或下跌对会计数据的影响。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方法可以反映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以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收益,避免历史成本会计产生虚增收益,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具体选用何种物价变动会计模式时,我们可以借鉴美、加、英、澳和南美等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物价变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物价变动会计模式。
5.科学合理地运用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在于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经济业务时采取审慎的态度。但这必然使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所以为了避免给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也不能无所顾忌地应用稳健性原则,即使有必要运用,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以不致于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误导为度。对于重要性原则,应在法规中详细规定界定重要性的量和度,并尽量考虑到各种不同何况,从而能做出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当然,现实经济生活是非常复杂多变的,所以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或不重要的规定也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复而长期的过程。
6.确定具体的会计确认标准。到目前为止,我们只出台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许多会计处理都还没有具体的准则作为依据,使得会计信息容易出现偏差。因此,我们应尽快出台具体的会计准则,过立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使会计反映和监督有比较准确严格的判断标准,使会计信息不确定性和估计因素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从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性角度考虑
1.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一详细地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使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另外,对一些会计概念成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规定上,尽可能少用“也可”、“或者”等模糊性词语,尽量使同一内容的规定一致。
2.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情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应有所限制。
3.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以前报表中没有或不突出这些信息也无伤大雅,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信息时决策者越来越重要,准则中必须对之作出明确的规定。当然也不能急于迈大步子,要求一下子制定十分完美的准则。我们认为目前可以先借鉴国外已有的对于这方面信息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应用的反馈信息作进一步的修订。
4.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考虑了利益关系人各方面的利益问题,能够达到与利益协同完全一致,也就不会引起会计信息失真。所以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信息提供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完全可以避免和克服的。避免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应该从两个环节着手。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环节,另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政策选择环节。在制定环节,首先,应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制定机构,其中既有学术界又有企业界,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民间组织,既有审计机关又有会计职业团体,以便使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所确定的会计空间尽量与利益空间相吻合。制定出具有普遍认同的准则、制度,尽量消除对同一事项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差异过大现象。其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草案颁布应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应扩大范围,审批条件应慎重严格。在选择环节,企业会计部门应尽量考虑各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以便使会计政策的选择符合利益协同的“一致”。
5.首先应该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应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表述,要注意会计法规之间的衔接一致,以免在推行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三)从在个会计环境的影响来考虑
1.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制定尽量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新情况,还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
2.建立适合我国经济特点的物价变动会计。在保证传统的会计核算与核等资料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特点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程度,选择一些受价格影响较大的项目,如固定资产及其折旧额,依据重要成本理论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把调塑的情况在现行会计报表中附加说明,为领导决策服务。
3.依靠科技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并能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会计服务。如运用数学模型对会计对象进行定量分析,使会计信息更加精确。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以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注释:
①王华:《论会计信息失真》,《广东审计》,1997年第2期。
参考文献:
[l]陈志萍.会计信息[M].上海: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1997。
[2]孟凡利,周经昌.会计信息论[M].中国的价出版社。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法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13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核心就是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只有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才能体现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功能,即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我国银广厦事件和美国安然事件,让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有了深刻的认识。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本文将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常见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探讨通过完善会计法制等措施,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分析
(一)客观会计信息失真
客观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会计核算原则与经济业务实质不相符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这类失真一般源于法制本身设计不够合理,导致在真实、合规的会计核算基础上所编制的会计报表,也无法反映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1、收付实现制导致信息失真
按照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经费的核算原则为收付实现制。但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原则下,其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会不完整、不真实。假设主管部门已批准某行政单位项目经费500万元,即已明确,该项目的收入500万元,但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该单位只能按照实际拨款进度逐笔确认收入,在拨款全部到位之前,会计核算无法完整反映该项目的收入情况,导致会计信息不完整。
2、月末不结账导致信息失真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结账时将相关收支科目余额转入“结余”;月末不结账,相关收支金额按月累计滚存、年终结转。这导致各月会计报表中“结余”项目无法反映经费实际结存情况,结余信息不真实。比如,某行政单位月报表中“结余”项目期末余额为100万元,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为该单位经费结余100万元,但事实上可能已无经费结余、甚至超支,因为实际经费结余为-50万元。
(二)主观会计信息失真
主观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相关人员由于利益驱使而违背会计核算原则和经济业务实质,进行违规核算,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类失真一般源于相关人员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会计核算背离经济业务实质,直接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1、出于逃避监管的故意,在往来款中列收支
某些行政事业单位为逃避主管部门对其经费使用的监管,在取得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时,故意不作收入核算,而是在应付类科目中挂帐,然后从该科目借方直接列支费用,或者在应收类科目中列支费用、年末与应付类科目对冲。这种在往来款中列收支的行为,导致会计信息无法反映其真实的收支和往来情况。
2、由于疏于管理的过失,将超支部分挂往来
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在基本经费和专项经费同存一个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只要银行有存款就只管使用,往往造成基本经费超支、占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发生。这种问题一般源于疏于管理的过失;当然,也不排除少数单位明知经费已快用完,仍然我行我素、照用不误,导致超支。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决算不能出赤字,在没有上年结余可以弥补的情况下,只能将超支部分转入应收类科目挂帐。在此情况下,会计报表无法反映单位经费超支和应收款项的真实情况,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对策
这两类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分别源于制度设计的客观因素和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因素,因此,可以考虑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研究相关对策,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一)客观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制
(1)改进核算原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结合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为财政拨款的收支情况,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较为合适,但对于一些收付实现制核算无法真实、完整反映的业务,应该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2)改变核算方式,月末结账。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月末结账,相关收支金额按月转入结余,即期反映月末经费收支结存情况。这样,结余项目将能真实反映经费的动态信息,也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结余情况来合理安排经费,可以有效防止超支出现。
2、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表外项目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能够补充反映一些会计信息,但对前文所述的客观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予以解决。而且,这类补充说明不在会计报表中直接反映,无法提供直接信息。因此,有必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增加表外项目,直接提供相关信息,解决三个客观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二)主观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构建诚信体系。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诚信档案,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实行评分制,动态管理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诚信等级。2、实行会计派遣。在国库直接支付、集中会计核算之外,对于目前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派遣制,让会计人员隶属于财政部门,保证其独立性,增强其抵制外部干预的能力。
【关键词】施工企业 会计信息 信息质量 信息失真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 C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领域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投资的形成,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一直存在,这已经成了许多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加强对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探究,能够有效的认清问题以及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积极推动施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意义
这里所说的会计信息主要是用来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数据,按照我国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把这些数据加工整理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或者其他的经济信息。这样就可以通过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来反映企业过去经济活动的状况,也可以控制当前的经济活动,同时可以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预测。
会计信息可以说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对其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所以社会经济的健康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和它所反映的事实相符。施工企业是一类相对比较特殊的核算主体,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施工企业有着重要意义,对施工企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经济事项,可以及时准确的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有关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各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
2.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以及经营管理的能力,可以有效促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3.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对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的历史成本水平进行分析,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企业发展前景,有利于企业的决策,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保证。相反,低劣、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会助长各种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同时也会严重损害施工企业的行业利益,所以,提高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三.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存在的问题
由于施工企业的业务运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提高对日常业务信息的甄别能力,要熟悉施工企业的经营流程和其会计记账规则,做到从实际出发,用最真实和最有效的会计信息作为施工企业经营决策的依据。从本质上而言,会计信息质量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其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由于受利润驱使、股东利益博弈及对工程施工情况不熟悉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现今激烈竞争环境的逼迫,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意调节工程结算收入。即对“收人”的确认主观随意性较大,产生了对当期利润的直接操纵。
(2)乱计乱摊工程结算成本。例如有的不区分经营性支出和非经营性支出,有的不区分单位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有的不区分会计分期,等等。
(3)严重违反会计配比原则。即“工程结算收人”与“工程结算成本”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不配比,导致当期利润不真实。
(4)内部多项成本结算资料失真失实。例如工程材料人账发出数盘与实际发出数量不相符,分包工程成本与自营工程成本相混淆,等等。
(5)应付考核需要。国有企业年终主管单位要考核经营情况,为了应付考核,该在当期结转的“在建工程”成本不作正确结转,该在当期摊销的“待摊费用”不作正确摊销,该在当期预提的“预提费用”不作正确预提,等等。
2.问题产生的原因
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比较混乱。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得假凭证、假报表、假账薄大量存在,有的是为了规避国家税收,有的是不切实际地削减成本以虚增利润。这是主观方面的诱因,同时从企业客观的管理水平和制度机制上来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够完善。自从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编制水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企业会计准则》毕竟针对的是一般企业。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有其固有的特点;另一方面,在实务中建筑施工企业也有可能碰到准则上所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经济事项,因此这类企业的会计信息编制很容易和真实情况不符,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2)由于会计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会计失真。我们知道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的经营者控制和拥有的,所以那些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所看到的报表以及凭证信息很大可能和真实情况不相一致。比如有些大股东凭借自己拥有的经营决策权,而作出一些违背小股东利益投资决策;再如一些企业管理者通过政策宣传或者威逼利诱等一些不正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这些行为都会使占据信息较多的一方具有优势,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编制要求和原则。
(3)提供会计信息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的发展一直很快,正是因为如此在我国极度缺乏高素质的会计工作人员,由于人才的缺乏许多施工企业舍远求近把一些专业水准不合格、职业道德欠缺的人招纳人进来,往往他们对一些新出台的会计政策都是一知半解的,导致他们极容易钻法规的空子,甚至超越道德的底线,这样就大大的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也严重干扰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四.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1.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
会计人员不仅是经营活动的管理者,而且还是经营活动的监督者。会计人员要经常下基层,到工地现场,到业主走访,电话询问供应商、施工班组了解情况,全面地掌握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严格自律、不拘私情、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从思想上和根源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
2.充分要重视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管理层要重视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对会计人员要要求照章办事,按照企业业务流程要求行事,成本核算要及时准确,从制度上控制财会人员的经济行为,防止延时或提前结转成本、乱摊费用,随意调节营业收人等问题的发生。
3.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1)是要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监督责任制。可对施工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按照责任书完成计划目标,采取施工过程中的激励奖罚和项目完工后对照目标成本的奖罚,以此保证信息及时、真实和可靠,保证施工项目的高效与高能。同时要做好会计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要针对自身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流程制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共同做好会计信息的监督工作。
(2)其次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的核算工作:一是要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上级主管企业应严格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会计制度,遵守会计核算原则,并做好检查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并且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二是要做好成本核算,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成本核算要正确、及时地核算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提供正确的成本数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借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会计部门要注重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三是要科学地进行损益核算,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损益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损益核算,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拟定合同,将工程收人和结转成本费用进行科学配比。
4.加强对我国施工企业的监管
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要加强职能建设,在税收、审计、合规上真正的负起责任来。要做到严格执法,要重点监管施工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监督施工企业是否按照了国家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对年终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正规的审计。同时要加大对于那些违反会计法规的工作人员的惩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信息质量逐步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
5.有效推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加强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项目部的监管,可以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对于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着明显的作用。推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大力支持财务人员的相关工作,管理者要协调处理好委派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6、考核和报表相分离。考核是为了考察公司一年的经营业绩,应允许有预估款、待摊、计提因素,但不具备入账条件的,在考核时给予确认,不要“将就”入账。
五.结束语
会计信息是一个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收人、费用、利润的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管理控制和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结合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偏低的具体原因,我们在采取措施时不仅仅要从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着手,而且同时需要从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人手,不断完善企业的监督机制以及控制体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正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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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论文谈谈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表现、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及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1.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表现
1.1经济交易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等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1.2会计核算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会计核算过程不能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失真、会计账簿失真和会计报表失真。
1.3会计信息披露失真。这种失真指的是隐瞒应披露的会计信息或不及时披露应及时披露的会计信息。
2.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的法人主体,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秩序化程度必然影响着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或者说,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而这些又是建立在产权尚是企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然而,当前以两权分离、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动机和市场制约机制,但却未能从根本上塑造出真正意义的国有企业法人主体与完全法制约束下的政府权力行为格局,致使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始终处于分而不离、虽分未开的“隐蔽”状态,以致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判断行为与利益的体现不得不经常的被动调整。结果,一种情况是会计行为被动顺应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与单向的大财政意图,另一种情况是采用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不管哪一种情况,其结果必然会出现会计信息虚假的问题,而这种虚假又与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以及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之间产生冲突,以致随着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和增值活力的疲弱,社会经济效益推进滞缓,基础腐蚀。究其根源,无疑在于企业产权关系界定的模糊性。对处于成长期的市场经济环境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灾难性的,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刻不容缓。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企业筹资困难等,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2.2会计准则、政策存在局限性。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宽,在会计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会计信息制造者总是选择有利于自身业绩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就是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符合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操纵利润的,本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三个spe被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结果1997—2000年有4.99亿美元的利润被高估,数亿美元的负债被低估,那么投资者接收到的会计信息是经过粉饰的虚假会计信息,其利益受损也就难以避免。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也同样为会计造假提供了“自由”空间。经济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原有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新的经济形势发展已不相适应,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就会给某些企业以可乘之机,从而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2.3外部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够。我国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作出处罚规定的法律虽然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却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不力的现象,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惩戒作用。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二是惩罚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此为耻,反而甚至以此为荣,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三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他们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与普通商品造假一样,造假的会计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四是利益驱动,某些企业经营者存在违背会计规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使自己收益(报酬、升迁等)增加的动机。
3.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3.1明晰企业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规范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的明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按照“谁投资、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所有权主体;实现所有者主体的多元化,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改造;成立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综合性公有资产管理机构,实行政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权职能分开;实行公有资产所有权、公有资产资本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3.2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从本质上来说,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第一种思路的特点,目前,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正如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当前会计法律法规仍旧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条条框框太多,而可操作性缺乏。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各种经济制度法规都有待完善,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会计制度法规的完善。因此,在发现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之后,就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度减少条条框框,增加可操作性,这样既提高了会计法律法规的灵活度和适应性,又提高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当前会计法律法规还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清晰的界定,导致法律规范形同虚设,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应当使相关各方的责任明确,使各方相关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相对等,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对应多大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也才能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正得到保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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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瑞莲.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农业,2010(15).
[2]边秀端.会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探析[j].河北企业,2010(12).
【关键词】会计信用法律体系
一、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构建中的基本思路和分析框架
(一)从理解会计制度的作用、职能和会计过程角度,把握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要求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写作毕业论文会计最初表现为人类对经济活动的计量与记录行为,其作用主要是为经营者本身服务。现代会计不仅服务于企业,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而且还要服务于企业外部的有关主体,为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贸易伙伴、相关的社会公众等提供信息,以帮助他们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重要的是,现代会计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及组织财政收入提供必需的信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与实施宏观调控的需要,从一个方面促使会计规范与会计信用规范变成强制性的法律,而不再是一般的商业惯例,会计法也因此被归入经济法范畴而不再是商事法范畴。如果把这一重心理解错了,由此建立起来的结论也就不大可能正确。理解会计对财政收入与宏观调控的意义,是有效构建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关键之一。
一般认为,会计的职能主要有“反映”和“监督”两项。反映职能就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监督职能是基于反映的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会计法与会计信用立法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行为制订和提供有效的规则,使会计信息能够正确反映经济活动,并为控制经济活动提供正确的信息。如果立法不能提供有效规则促使会计行为正确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就会形成会计信息失真,那会计立法就存在缺陷。当然,会计立法完善而有法不依,同样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工作的过程,从广义上考虑,包括会计信息的记录、会计信息处理、会计报告的制作、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信息审计监督、会计信息其他监督等。因此,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最基础部分就是如何通过法律、法规、准则、纪律等,把会计信息形成的整体过程,用法律制度规范的形式反映出来。而做好这一工作,涉及到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也涉及到如何以法律规范有效、准确地反映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这一问题必须依靠会计和法律方法相结合去实现。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与会计政策内容上的缺陷,不可能通过法律方法进行纠正,而必须依靠会计理论去解决。会计理论、会计方法、会计政策,都是来自于实践,是实践经验的升华。但有些理论与方法是从国外引进而不是来自于中国的会计实践,因此,会计立法过程中,有必要更多地联系我国会计实践,尤其是在会计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实务界意见,吸收实践经验成果。
(二)从会计主体行为特征的角度,把握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会计可理解为一种制度,也可理解为一种行为,或者合在一起,理解为一种制度化的行为。写作硕士论文会计的社会功能,这里是指社会为什么需要会计这样一种制度化的行为。与任何经济制度一样,会计这种制度化的行为不能离开两个方面:即效率和分配。效率,主要是要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以同样多的投入,尽可能多地提高产出。效率目标是在投入既定时把社会总财富或总福利这块蛋糕做得最大。而分配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如何分配这块蛋糕的问题。分配与会计信用相联系,就必须考虑国家与企业之间关系、企业与人之间关系、投资人与国家关系、投资人与企业关系、人与投资人之间关系、国家与政府机关组织的人之间关系等。从间接的影响考虑,还有国家、企业与一般公众,尤其是企业或政府机关组织中职工的关系。如果把制度变迁依其对效率和分配的影响分为以效率提高为目的的“效率性制度变迁”、以分配调整为目的“分配性制度变迁”和既影响效率又影响分配的“混合性制度变迁”,纯粹的效率性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就会最小,因为这种变迁并不会减少什么人的利益,而只可能增加,或只改变相对利益;以利益分配调整为主的分配性制度变迁的阻力就会大得多,既得利益阶层会极力阻止变迁的进行;而混合性制度变迁所遇到的阻力,则由其利益分配和效率提高的混合比例决定。在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中,许多制度变迁或制度的实施,都是涉及到利益分配的调整,因此阻力必然会很大。
事实上,效率问题本身就存在着不同层次主体之间、不同种类主体之间、同一层次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如企业的效率与国家的效率不同,存在着冲突;不同企业之间的效率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企业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企业与企业职工之间、企业会计人员与企业效率之间等等,都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要求有效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必须处理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方面实现激励相容。如果效率激励不相容,会计信息失真就无法避免,相容性越差,失真度就越高。
分配具有与效率冲突相同的问题。不同层次主体之间、不同种类主体之间、同一层次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分配问题处理不好,在分配激励方面不相容,会计信息失真同样不可避免,并且,激励的相容性与信息失真成反比。而效率与分配的激励相容性,涉及的则不仅是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问题,还涉及到复杂的产权问题、体制问题。
效率与分配相互影响,但是,就具体的个人行为来讲,从生活实际现象来看,每个人都更在乎对自己的分配问题,这是人的理性,也正是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写作医学论文或者更准确地说,主体在处理自己内部问题时可能更注重效率,而在处理自己与其他主体关系时,则更侧重分配。因此,从内部来讲,不同层次的主体在考虑自身的效率方面,都有内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但从外部关系来讲,不管组织还是个人,则更多的是侧重自身在分配中获得更多份额。当效率与分配发生冲突时,自然在选择分配获得更多份额方面有更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行为特征决定了会计主体对内倾向于提供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真”信息,而对主体之外,则倾向于提供有利于自己多分配的“假”信息。这一结论适用于从个人、组织到国家的各个不同层次主体的行为的解释。许多企业有所谓“真”“假”“两套账”,即对内一套真账,对外一套假账,正是对这一结论的证实。
因此,因效率带来的问题往往被包含在不同层次的分配问题之中。例如,会计人员在自身利益上讲求效率,如在一定的工资、奖金与升迁机会等总报酬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自己的时间、精力、能力去完成会计任务,极为讲求投入产出效率;而在处理与组织的关系时,则除了尽可能地省时省力等外,还会尽可能地利用机会去通过提供假信息,而占有组织利益。对企业来讲,则对内可能极讲效率,尽可能节省成本,增加收入;而在处理与国家关系时,则尽可能多报支出,增加
成本,减少收入。对于不同层次的会计领导、会计监督人员,在处理个人与企业、企业与国家关系时,如果与个人利益相关,则对能够增加个人利益的方式选择上有更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由此分析可以看到,效率问题包含在不同层次的分配问题之中,处理好效率问题,其实质是协调不同层次主体利益的分配问题。或者说,处理好不同层次主体利益的分配问题,就能处理好不同层次的效率问题。因此,会计信息失真,根本上是由于不同层次主体的利益分配矛盾造成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有效构建的根本实质问题,就在于如何通过立法处理好不同层次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相容问题。有效的信用法律体系必须既要处理好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实体利益分配的相容问题,同时又要有规范的程序和严格有效的执法,以保障立法所确定的利益分配能够有效实现。
(三)从会计信息提供主体的产权特征角度,把握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从提供会计信息的组织的组织结构与产权关系上,可以把会计信息提供主体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国家或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国营”型的企业与政府机关,这类组织是典型的“产权主体缺位型”主体,其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由“”问题造成的。与此相对的另一类组织,则是私人独资、合伙及人数有限并由所有者直接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类型,它们是典型的“投机分配型”主体。这一类组织中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通过“投机分配”,损害国家、银行、债权人利益而造成的。而介于这两类主体之间的,则是中小投资者甚多,而容易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型的“所有权与经营分离型”主体。这类企业中“”和“投机”两类问题兼而有之。
在第一类产权缺位型主体中,从领导到会计人员到其他员工,组织财产既是任何人的,也不是任何人的。是任何人的,是因为财产是国家资产,同时也是企业大部分职工进行生产从而赖以生活的资产;不是任何人的,是因为它是国家资产,谁也不能独自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这类财产,承受着一定程度的“公地悲剧”的损害。这类企业的领导层或决策层,尤其是主要领导,其激励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而获得收入提高、待遇提高和地位升迁的实惠以及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的回报;另一方面,则可能是通过利用职权而转移企业利益,增加自身私利。前一种是国家希望和鼓励的,后一种则属国家不希望、反对甚至严厉打击的。但究竟哪一种占上风,则完全要看哪一种激励更强有力。对这类主体中的中层或一般员工,也存在着两种激励选择:一是积极奉献,提高收入;一是与管理者处理好关系,不奉献却能同样甚至获得更多收入或实惠。由于对管理者与一般员工都不存在产权问题,在工资收入及奖金激励不公平或奉献与回报不对称时,就必然存在“投机占有”的合作激励。员工以及任何人员,在会计信息真实不能增加自己任何收益,而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对自己造成任何直接损害时,就不可能存在监督会计信息真实的激励。而对会计人员来讲,合作对自己有利,监督对自己无关痛痒时,同样失去监督作用,而剩下的就只能是合作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对“投机分配型”企业而言,产权与投资者、产权与决策者一般情况下都是合一的。由于这类企业收入与积累的增加,直接与投资者、决策者的利益相关,一般不存在产权主体缺位型企业中管理层与员工(会计人员)合作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形,因为这类行为受到严格的监督,造成损害也会受到积极的追究。对于这类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激励,主要来自于通过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逃避税收,获得银行贷款、其他债权人借款等,损害的主要是国家、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这类企业中经常存在比较积极的购买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对这类主体监督的重点,在于资产、成本、收入等信息是否真实、其处理过程是否遵守有关会计法和会计制度及会计规则的问题。
而对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型”的企业,则前两类企业存在的问题都存在。但相比产权主体缺位类,产权主体是明确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投资人与经理层之间。写作英语论文经理层的经营受到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积极监督,而大股东也受到小股东“用脚投票”方式的积极监督,“问题”导致的损害并不十分严重,而且有比较积极的监督力量。而投机分配激励方面,这类企业依然存在,包括人与大股东合作,以及大股东与人和会计人员合作的激励,但又与投机分配型企业不同。由于人的投机分配行为,收益并不能完全甚至较多的归于自己,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却要由他承担,因此,大股东的投机分配行为一般受到一定约束。当然,如果人与大股东合作损害小股东利益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承担责任付出的代价远小于与大股东合作获得的利益,就另当别论了。
基于以上不同产权类型组织行为的分析可知,我国的经济体制与企业产权体制状况是影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极为重要的因素。改革经济体制、调整企业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就必然构成完善我国会计信用法律体系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四)从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类的角度,把握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进行不同的区分。从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方面去考虑,即从法学的研究方法考虑,则下面两种分类方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方面,可以区分为“合法的会计信息失真”和“违法的会计信息失真”。所谓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企业等组织在遵守法律强制规定前提下的,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所谓非法会计信息失真,则是企业等组织不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则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从守法意义上,前一类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后一类是主观上的故意造成的。
第二,从主观和客观的区分上,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区分为“主观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和“客观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客观原因,是指那些无法通过法律制度完善消除,或者至少目前不能通过制度完善而消除的,那就只能依靠加强这些方面的会计理论研究来解决。主观因素的会计失真,则是指那些通过制度分析,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就能解决的会计信息失真。
这两种分类方法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让我们明白客观因素的会计信息失真涉及的问题不可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主观因素的失真,须从合法与违法方面考虑,法律、会计制度、会计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是加强执法的问题;而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合理,无法执行的问题,则需要从法律制定和法律健全与完善方面考虑。当然,法律制度的创新也有一个成本与收益的问题。有些问题执行的成本太高,就要以制度创新的边际成本与制度创新的边际收益的平衡为界。
二、完整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应当包括的基本方面和重要内容
从会计信息的生产、利用、监督等全过程来讲,完整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必须包括以下方面:(一)针对会计记录、会计处理、会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立法,保证会计信息生成规则的科学性和生成过程的真实性。这方面立法内容,要求按会计信息生成过程和环节,做出全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应当包括:1.加强关于会计记录规则的立法,明确会计记录、会计处理、会计报告制作的原则、方法、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生成技术本身的科学性,强化有关会计记录、会计处理和会计报告等规则的确定性、适应性、操作性。2.加强会计专业人员在会计信息制作过程中的职责、义务,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行为的规范性。3.加强信息报告和披露的内容、要求、频率、范围、标准、格式、地点、获取等方面规则的立法,保证会计信息对企业有关情况反映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4.加强信息报告与披露过程中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及违规法律责任的立法,以尽可能减小非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过程的干扰。5.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制度建设,使会计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立法互为补充,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体系立法。会计检查的有效性依赖于通过立法建立有效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确定会计检查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等,保证会计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会计工作人员正当权利的保障立法。会计人员正当权利的有效保障,是保证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真实的基本条件。必须通过立法保障会计人员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时,正当权益不受损害,尤其是设置相应的机构、程序使其正当权益能够受到有效的保护。
(四)维护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性立法。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对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此方面立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中介机构及其专业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及其保护立法。2.干涉中介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独立的制裁立法。3.对中介机构及其专业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处罚立法。尤其应当加强资格处罚。4.对中介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违法执业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立法。
(五)会计征信体系建设立法。国家应当尽快制订会计信用征信和评级立法,为会计征信和评级提供法律依据。通过会计征信体系,建立起企业、会计人员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等遵法守纪的信用记录,对违犯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及会计纪律达到一定记录数量或一定程度的行为人,强化资格罚,强化自我约束。
(六)会计法律责任立法。加强会计信用法律责任立法,主要包括:1.会计技术人员、审计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立法。2.会计主管及领导离任和会计离岗的离职、离任、离岗审计制度立法。3.加强会计领导责任制度立法。写作留学生论文4.加大企业会计违法惩治力度。5.加大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正当权益侵权法律责任。6.明确对会计信息虚假、重大遗漏造成的投资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充分考虑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和执法资源与执法效率方面的问题,使法律责任的落实具有实在的威慑力。
(七)会计监督立法。会计监督包括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会计信息是企业质量的说明书,而审计则是对作为企业说明书的审查。加强审计制度和准则立法,主要是指就审计主体、对象、内容、范围、方法、程序等方面加强立法,使审计方法对会计信息的监督更为有效。除了审计作为对会计的监督以外,还必须加强其他监督立法。主要应当包括: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保障监督立法。2.会计信用评级监督立法。3.会计法律责任监督。4.会计信用征信过程监督立法。5.对审计监督的监管立法。
(八)会计人员、审计人员、专业监督人员等的素质教育立法。各类专业人员的素质不高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对会计专业人员、审计人员、会计有关的各类监督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是健全我国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会计行政执法程序立法。会计执法程序立法,是会计实体法得以落实和实施的重要保障。
三、完整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有效运用的外部环境基础
上述九个方面的立法,只是一个完整法律体系理论上应当考虑的必要内容。如果没有一定的外部制度环境为基础,会计信用法律体系依然难以存在。必要的外部制度环境,和会计法律体系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都会直接影响整体的运行效果,甚至会使整个体系的构建功亏一篑。
张维迎(2002)认为,价值迷失、产权制度缺失和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是导致了中国社会诚信的缺失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影响会计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因素或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以下几个方面是完整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有效运行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一)经济发展的程度与经济体制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什么样的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才算是完善的。会计立法必须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与时俱进。我国处在一个经济体制、市场发展程度、所有制结构等快速变化的阶段,会计立法必须以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环境为依据,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同时,会计立法受经济体制的制约。经济体制改革不推进,会计立法就很难有效解决会计信息生成、传递、监督过程中,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激励相容问题。
(二)政府行为规范与政府行为信用。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权的拥有者,国家强制力的主要实施者之一,如果不讲法治,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再完善的法律条文也是一句空话。政府坚持依法治国,遵守法律,是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三)执法与司法信用。执法与司法腐败会使有效的法律体系失去意义。法律的有效实施,不仅有赖于公正的执法,而且离不开公正的司法。执法和司法信用是会计信用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四)产权体制与公司治理。产权明晰,才能有效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过多的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产所有者在投资、管理、监督各方面的“缺位”,使经济的整体运行无法有效调整“效率”与“分配”的矛盾,国有投资企业中的会计信息失真就很难治理。对于产权明晰的企业而言,则要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产权意识、投资责任意识,强化公司治理,强调人的诚信义务,强调投资者对国家的诚信义务,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有效解决因“投机”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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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我国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制定,削弱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可能导致企业微观决策失误或贻误战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拟就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谈一些看法。
会计信息质量是指会计信息能否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成果及财务状况,而真实性作为会计信息的本质属性,它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管理者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后果,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会计信息失真已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正常的国民经济秩序。因此当前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会计信息失真分为故意失真与非故意失真。非故意失真是由于会计从业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足、粗心大意等非故意的因素造成的,可以通过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来提高,专业精神的强化教育来改正。故意失真是指在企业的恶意授意下,利用会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有目的性地提供信息,或者违背会计规范和职业道德制造假账。这些虚假或严重失真的会计信息己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它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根据虚假或失真的财务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同时也误导政府监管部门,使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这样也为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和经济生活中不良风气提供了温床。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形成虚假会计信息的根本原因
资本所有权(表现为投资者拥有的投入资产权)和资本经营权(表现为管理者经营投资者投入资产权)的分离。也就是说,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产自己不经营管理,而是委托其他人完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两权分离的过程中,本来两者应该是一个统一体,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即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在实现过程中,两者的目标往往背离,经营者不是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目标,他们没有必要为提高股价而冒险,股价上涨的好处将归于股东,如若失败,他们的“身价”将下跌。他们不做什么错事,只是不十分卖力,以增加自己的闲暇时间。也可能利用职权装修豪华办公室,买高档汽车等,以此为借口乱花股东的钱。此外在盈余分配比例的问题上,所有者总是希望分享全部盈余,而经营者希望保留一定比例盈余扩大生产经营,甚至还要考虑自身的回报,比如薪水待遇等。另外,两者之间的信任问题,所有者会采取必要手段实施监督,而经营者则会逃避所有者的监督,这样必然会出现矛盾,矛盾的最终结果是:经营者虚列成本,虚计收入,虚报盈余,。会计造假也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
(二)社会压力和现实利益的驱动是形成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原因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完全不能由会计人员自行决定。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些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社会不良风气也给会计人员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在现实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对于企业而言,为了筹措资金、偷税漏税,进行会计造假活动。有些公司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非正常手段,达到“隐瞒销售收入、虚增销售成本、多提多摊费用、截留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三)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是形成虚假会计信息的另一重要原因
一是企业自身制度有缺陷,目前我国企业大部分没有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单位负责人主观决断,为会计造假提供客观条件,使会计人员成为管理者造假的工具;二是会计准则不完善。市场经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管理制度,而目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差,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了一些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部分法规的出台与实践的发展相脱节,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而且一些相应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监督和打击不力。 转贴于
三、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及原因,应当采用相应对策进行综合治理
(一)强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对于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比较突出的现象,单位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修订后的《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从立法的角度规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法律义务。
(二)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熟练、专业知识扎实,就能为资本所有者、资本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二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强调会计诚信的重要性,使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不做假账”的原则,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三)加强会计造假处罚力度
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政,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四)加强并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化网络
随着信息化网络建设,以及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将传统的企业会计业务融入到现代科技当中去,大力开辟计算机在企业会计业务中的应用领域。选用最新应用软件,将信息网络应用触角伸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同规范、严密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紧密相连,消除在会计基础信息取得方面人为因素造成的随意性,力争将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总之,要预防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单纯依靠会计人员本身,我们应对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对会计行业的建设,依靠社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我国的会计工作才能步入正轨,我国经济建设的秩序才会规范有序,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世出,刘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大举措——感悟《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研究,2001,2
[2]银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金融会计,200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