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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本科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4 15:11:28

保险学本科论文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1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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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杜乐勋,张文鸣。2007 年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9-60.

[2] 况成云,杨江林。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专业学生的素质[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l(8):478-511.

[3] 藤航。我国本科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J].西北医学教育,2002(3):10-11.

[4] 袁杰,郑先平,等。我国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建设的理性思考[J].中医教育,2007(1):11-13.

[5] 郑先平,刘雅。对健康保险专业核保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7):86-88.

[6] 俞彤,刘霖叶,等。医学院校开设医疗保险专业培养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7):259-360.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科技保险;政府补贴

一、 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只有具备强劲的科技创新能力,才能促进一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科技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是由于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投入的回报高度不确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中小型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较低。为了完善市场化的科技风险互助和转移机制,促进科技与保险的结合,2006年12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构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保险支持模式的基本思路,并着手实施了科技保险在北京、重庆、武汉等试点城市的推广工作;此后又陆续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等政策,想方设法鼓励科技保险的实施,科技保险迎来了最佳的发展时期。

由于科技保险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且在现阶段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和政策性特征,不仅在其推广过程中难以借鉴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成熟经验,而且国外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要解决科技保险推广过程中碰到的种种问题,无疑需要保险理论的重大创新。虽然众多学者对科技保险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探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由于这些文献角度不同,侧重点不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也不同,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体系。本文从科技保险的涵义、运作模式、险种设计、政府补贴和实施绩效等多个维度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试图在对该领域的理论全貌进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给出科技保险研究的系统理论框架,并指出现阶段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和未来研究的可能发展方向,供科技保险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推广工作借鉴。

二、 科技保险的涵义

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世纪的四五十年代就开始关注到了保险在分散科技创新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开发出许多规避科技创新风险的保险产品,例如环境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知识产品保险等等,K.J.Arrovo(1995)等学者也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保险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其可以显著提高参与创新者的人数,激发科技创新的热情。但国外理论界并没有明确提出科技保险的概念,可以说,科技保险实际上是我国政府和学界为了加强保险在高科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保障和融资功能而率先提出的,国内学者则从不同的角度对科技保险的内涵进行了界定。谢科范(1995)是较早关注科技保险的学者之一,他从科技保险的根本属性出发,认为科技保险是在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下实现科技风险社会分摊的一种有效形式。此后随着科技保险试点的陆续展开,学者们对科技保险的涵义进行了更细致的探讨。邵学清(2007)认为科技保险是为了规避在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品推广等过程中,由于内部能力的局限和诸多不确定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科技活动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而设置的保险;陈雨露(2007)指出,科技保险是对某项科学技术的理论研究、新产品开发或新技术产业化,以保险期内的失败为前提,以等待期内无成功事实出现为条件,以合同商议价为保险金额的给付保险;吕文栋、赵杨、彭彬(2008)则将科技保险定义为是承保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由于项目自身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项目失败、终止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价值实现风险的一揽子保险的统称;等等。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对于科技保险仍没有一致性的定义,但就其内涵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科技保险已经远远不是狭义上的单纯承保科技创新失败风险的险种,而是发展成为一个涉及承保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包括创新失败、成果转化失败、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侵犯等)风险的广义概念。科技保险内涵的明确界定为科技保险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 科技保险的推广路径与运作模式

欧美国家普遍采用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来推行科技保险,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为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特定风险设置单独险种,如用于转移侵权风险的知识产权保险(也称专利保险)、用于转移责任风险的过失与疏忽保险,以及转移与电子信息安全有关风险的网络保险等等;另一种是向从事特殊技术创新活动的行业提供组合保险服务,例如美国丘博保险公司针对生命科学行业提出的解决一揽子解决方案,具体包括财产和营业收入保险、一般责任保险、失误与过错保险等等。

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对科技风险的承保经验不足、中小科技企业的保险意识不强、资金缺乏等原因,目前我国的科技保险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在其推广过程中直接采用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是明显不合适的。针对科技保险的本质属性,国内学者探讨了适合于我国现状的科技保险推广模式:谢科范、倪曙光(1995)创新性地提出了投保-理赔、担保、半参与和全参与四种运作模式,并给出了科技保险推广过程中从易到难的三步走路径;任伟、胡安周(1997)认为科技保险的发展应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应针对可控性强、损失不大的领域开展科技保险服务,比如技术转让保险、新产品投产阶段保险、新产品质量信誉保险等等;第二阶段将其拓展到对研究和开发活动全过程的保险,比如技术改造综合保险、开发项目全过程保险等等;第三个阶段逐步形成以风险投资为主,普通保险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风险分散体系;王剑锐、陈培忠(2007)论证了目前试点阶段宏观上采用政府引导和商业运作相结合模式的合理性;孙珊(2008)在分析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常规保险、担保保险和投资保险三种承保模式;刘骅、谢科范和赵湜(2009)在谢科范、倪曙光(1995)的基础上,给出了担保、半参与和全参与三种运作模式的详细流程,并针对目前科技保险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出分类定率、逐批递减和总额控制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 科技保险的险种创新

1. 科技风险相关研究。对科技风险种类和特点的研究是科技保险险种设置和费率厘定的前提。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科技风险的种类和特点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国外学者对科技风险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为科技类保险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例如,Fedra和Weigkricht(1995)开发了一个科技风险评估的信息系统,帮助评估科技发展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Stirling和Mayer(2000)针对现有风险评估中忽视文化和社会影响的弊端,提出了一种转基因作物的多目标定位风险测量方法;Cannice,Chen和Daniels(2003)以美国在亚洲的高科技公司为例,探讨了如何测度和管理国际间的技术转移风险问题;Alan和Robert(2006)将高新技术发展风险的识别过程划分为开发模型和技术、收集数据、评估技术发展的可能性以及相关利益人的决策分析四个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互联网访问的技术风险评估协作系统以便于在技术成功的可能性评估方面征求专家意见;MARA and VLAD(2009)将自然和科技风险分析方法拓展到了对私人公司经受的矿难相关灾害的分析上;Tulbure(2010)使用生命周期评估(LCA)以及环境管理系统,评估了产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风险,可以供环境责任险的设置借鉴;Musee(2010)从废物管理的角度探讨了纳米技术的风险评估问题;Juraj和Damir(2011)评估了沿海集装箱班轮运输过程中,由于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装卸技术所带来的不同风险等等。

相对而言,我国对科技风险的研究则显得非常薄弱,基本还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定量分析很少,作为支撑科技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还远远不够。例如,周勇(2001)对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主要表现进行了详细分析;吴涛(2003)提出了基于风险因素创新过程和决策层次的技术创新风险三维分析框架,并介绍了将其简化为三个二维矩阵的方法;姜钰(2006)提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高新技术项目风险评价的多层次模糊聚类评价模型;刘骅、方荣军(2010)探讨了科技风险的基本规律和科技保险的运行原则;等等。

2. 科技保险的险种设置。如前所述,国外科技保险活动涉足的领域多种多样,除了以单一险种的方式承保外,还经常采用组合保险的方式帮助科技企业分散风险。我国在于2007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现阶段重点推广的六大险种: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责任险、出口信用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以及意外险。这六大险种涉及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两大领域,对基本险种的设置已经基本完善。在此基础上,有部分学者针对我国科技保险的产品创新进行了探讨,例如刘骅(2010)通过界定科技保险创新行为的具体目标,给出了产品创新的原则、流程和发展方向;赵湜、谢科范(2011)针对科技保险的险种创新设计了具体的方案,并提出了发展研发技术人员职业责任险及其费率厘定的初步构想。赵湜、谢科范(2012)通过构建科技保险险种创新的进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在创新进化中的稳定性,进而对险种创新的若干促进策略进行了探讨。

五、 科技保险的政府补贴机制

由于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着外部性和价格效应,面临着失灵的危险(胡慧源、王京安,2010),导致了政府财税干预和补贴存在的必要性。谢科范等(2009)通过建立科技企业、政府和保险公司间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强调了财政补贴的重要性,并提出在地方财政预算内列出科技保险配套扶持资金的建议;曹国华、蔡永清(2010)通过建立科技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博弈模型,发现必须通过政府实施财政补贴才能达到纳什均衡;黄英君、赵雄和蔡永清(2012)在为政策性科技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性提供理论依据的基础上,以北京、重庆和武汉为例分析了补贴模式,并利用激励相容理论确立了财政补贴的最优规模。除了理论研究外,目前在科技保险实践过程中各试点城市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的特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如表1所示)。

六、 科技保险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承保和风险控制能力都与国外有较大差距,所以我国的科技保险在推广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问题:

(1)科技保险的需求不足,投保企业比重偏低,专门保证技术研发过程的险种投保比例很小(吴应宁,2010;王香兰,2011)。

(2)保险公司缺乏科技保险统计样本,精算数据不足,且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导致科技保险供给乏力(苏维娟、周红雨,2009;冯海昱、任立,2010)。

部分学者对供需不足的原因和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例如彭志文、宋旺(2010)则通过对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调研,从宏观经济、市场结构和制度环境等多个角度分析了供需不足的根源;赵俊英(2012)利用效用函数分别从保险公司和科技企业两个角度分析了科技保险供需不足的原因,并提出了多种解决途径。

(3)由于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细则不够明确,对优惠对象的标准制定过高等原因,造成财政补贴不能按时到位(邵学清,2009)。此外,虽然已经明确了科技保险的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但由于财政、税收等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该项政策的落实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 科技保险的实施绩效评价

科技保险在试点城市的陆续展开及其运行数据的积累,为科技保险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可能。实施绩效不仅是科技保险现阶段运行状况的全面反映,还可以为科技保险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理论依据。刘骅和王朝平(2010)利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率先测算了首批试点城市的科技保险实施绩效,并利用灰靶理论找出了影响绩效的主要因素;万欢(2011)则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的科技保险实施绩效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深圳和北京科技保险工作的情况较好,进而对如何提升科技保险的实施绩效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八、 科技保险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未来发展展望

对科技创新的保险支持模式展开研究,探索完善这一模式的途径,对促进科技保险的开展,分散转移技术创新中的高风险,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进而推动国家的技术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科技保险的推广过程实际上是涉及高科技企业、政府和保险公司的三方博弈,只有从这三个角度出发,深入研究科技保险推广过程中各个主体的行为特点,探讨实践中相关难题的解决之道,才能在保证各自利益的基础上实现稳定的纳什均衡,也才是保证科技保险长久生命力的根本之道。

在高科技企业层面,科技保险的研究涉及科技保险的需求特点和高科技企业的投保决策行为特征等问题;在保险公司层面,涉及对科技风险的认知和度量、科技风险的分散途径以及科技保险业务的盈利途径等问题;在政府层面,则涉及科技保险的推广模式、保费补贴的最优规模、补贴资金来源以及税收优惠等问题;总起来说,可以构建中小企业保险支持模式的理论研究框架如图1。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系统梳理,并对比以上研究框架可以看出:第一,在高科技企业层面,现有研究侧重于对科技保险需求的特点和投保决策行为特征的分析,但对高科技企业和保险公司共同关注的科技风险的识别和度量方面则涉及极少,与国外对高科技风险的丰富(下转第18页)研究成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针对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特点展开科技风险的度量研究,不仅是科技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更是高新技术企业掌握科技风险规律、减少科技创新损失的捷径,值得我国学者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第二,在政府层面,现有研究针对推广模式、补贴规模以及税收优惠的比例等方面探讨的较多,但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财政补贴的资金从何而来?财政补贴的资金来源问题是财政补贴机制赖以运行的基础,学者们可以借鉴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例如上海市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为财政补贴融资),对此问题从多个角度展开探讨。第三,客观地说,虽然科技保险的推广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供给乏力的问题,但目前理论界对于保险公司层面的研究还非常少,不足以支撑科技保险的设计和运行。一方面,现有研究集中于探讨科技保险的险种创新问题,但对科技风险研究的缺失使科技保险成为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况下探讨险种设计无疑是纸上谈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只有帮助其建立起合适的科技风险分摊途径(比如再保险、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等),并理清科技保险业务的盈利机制,才能真正调动起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但在这一方面,我国的理论工作者无疑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于任何国家而言,科技创新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科技创新活动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科技保险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因此越来越受到业界和学术界的重视。本文通过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和总结,给出科技保险研究的系统理论框架,并指出现阶段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和未来研究的可能发展方向,希望能对科技保险理论的创新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Cannice M.V., Chen R., Daniels J.D. Managing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risk: A case analysis of U.S.high-technology firms in Asia.Journal of High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2003,(14):171-187.

2. 黄英君,赵雄,蔡永清.我国政策性科技保险的最优补贴规模研究.保险研究,2012,(9):64-75.

3. 邵学清.对科技保险试点的经验总结与展望.中国科技论坛,2009,(4):41-45.

4. 曹国华,蔡永清.基于政府补贴行为的科技保险参与主体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保险研究,2010,(5):96- 102.

5. 刘骅.企业项目风险与科技保险需求模型及实证分析.科研管理,2011,(4):37-42.

6. 彭志文,宋旺.我国科技保险市场的问题、根源及对策——基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抽样调查的分析.保险研究,2010,(9):63-69.

7. 谢科范,何菲,刘骅.科技保险中的企业行为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8):96-98.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企业研发网络、技术创新能力演进及其相互促动机制”(项目号:71132006)和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科技创新的保险支持模式”(项目号:11692105700)资助。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3篇

关键词: 保险精算; 教学改革; 大工程理念。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一方面,各国的教育理念以及由此决定的各国高等教育正在发生着巨大变革;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融合,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大背景下,保险行业势必对高校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在转变和更新教育观念的基础上,积极探讨保险精算专业的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的保险精算专业人才,已是当务之急。希望通过教学改革,能使学生在熟练掌握保险精算专业理论的基础上,具有较好地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悉保险工作实务,掌握精算基本技能。

一、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现状。

( 一) 对保险精算人才创新性培养不足。

造成学生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主要原因有: 首先,教育者缺乏创新意识。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教育者,在创新教育中起着关键作用。教师缺乏创新意识,也就不会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目前,不少院校由于教师教学量增加和科研任务的压力,许多教师只能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去应付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没有精力去探索新的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方法。其次,学生缺乏个性和创造力。当前的保险精算教育常常忽视对学生好奇心和想象力的激发,许多学生只是习惯于被动地回答现成的问题,缺少主动提出新问题的探索能力。此外,学校缺乏创新教育环境。创新教育其重要性已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认同,但目前大多保险院校创新教育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建设均存在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创新人才必须对教育体系进行创新,革除传统教育中阻碍创新的东西。而在这方面,绝大部分院校探索的力度还显不够。

( 二) 人才培养过程中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教育。

保险精算是一个应用型专业,它与金融、会计、统计、数学等密切相关。我国的保险院校由于受传统的重专业、轻基础思想以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的影响,忽视了知识的相关性问题,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专业划分过细,相关学科课程不多,学生知识面太窄,知识融通性不够。保险精算技术人才应具有宽厚的金融、投资等大金融背景知识,如果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就无法应对保险中出现的的复杂问题。二是人才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性不够。由于中学过早实施文理分科,致使学生文化素质训练欠缺,全面素质培养不够。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方面应注重精神层面,学生是否具备人文素质不能仅仅理解为听过人文学科课程。

( 三) 保险教育中实践能力的缺失。

面向保险实务是保险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保险激烈竞争对人才的迫切需要。这方面恰恰是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的缺陷所在,主要体现为: 没有足够的保险实践训练; 缺乏现代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的初步能力与素质; 解决保险实际问题能力不强; 对保险条款设计、产品开发的认识不足; 缺乏对现代保险所必须具备的有关经济、法律、社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了解等等。传统保险教学偏向原理性和理论性,缺乏教学的实践性,一味的灌输知识而忽视了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了学生动手能力不强,不会解决实际问题。教学方向与实际要求的距离越来越大,正日益制约着我国保险精算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保险精算实践教学水平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二、“大工程”理念及其对保险学科的启示。

( 一) “大工程”教育理念。

“大工程”理念最早于 1994 年由麻省理工学院院长乔尔·莫西斯在该学院名为《大工程观与工程集成教育》的长期规划中提出。所谓大工程就是建立在科学与技术之上的包括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环境等多因素的完整的工程涵义,建立在大工程基础上的工程教育理念即为大工程教育理念。该理念所倡导的工程教育改革方向是要使建立在学科基础上的工程教育更加重视工程实际以及工程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具体来说,大工程的“大”指综合性,即把工程活动所需要各种知识、技术、能力、方法、条件系统地整合到一起; 大工程的“工程”指实践性,即工程活动要直接面向应用,满足社会的具体需要。为培养符合大工程要求的应用人才,就必须使工程教育从模仿科学教育的侧重理论研究回归到重视工程实践。

“大工程”教育理念要求学生知识的复合型和能力的多样性,要求所培养的人才,具备从事产品的设计、应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较宽领域的适应能力。

( 二) “大工程”理念对保险学科的启示。

我们可以使用类似工程的方法,将工程学的思维引入到保险精算领域,结合金融、统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采用数学、工程、计算机、以及信息等技术来模拟开发设计保险产品、确定营销计划和管理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应该是富有保险理论素养、掌握高级数学工具、具有工程思维,同时具备广阔人文关怀,能够进行复杂管理的复合型保险精算人才。

“大工程”教育理念对保险学科的启示,就是要以大工程思想为指导,不仅让学生学习保险精算的理论知识,还应该围绕经济、技术和社会政治三个方面重新进行调整和综合,强调保险精算教育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结合本校实际,在培养学生的“通”与“专”上找平衡点,学生不仅要学习专业系统内的知识,还要注意各门知识间的关联性,做到宽而专。另一方面,要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构建保险精算实践教学平台。

三、保险精算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路。

“大工程”教育思想指导下,保险精算专业教学改革的路径:

( 一) 从“学会”走向“会学”,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学会”强调的是教师的教,“会学”强调的是学生的学;“学会”强调知识的蓄积,“会学”则强调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质疑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社会进入 21 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的加快,社会的发展日益信息化、智能化,不仅社会生产的主要周期和主要内容不再是重复的,而且每个生产阶段上的生产劳动也不再是完全重复性劳动,加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科技信息成倍激增,层出不穷的新知识不断取代旧知识。教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教会学生今后要掌握的所有知识,但一定要培养其再学习的能力。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需要多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是否具有不断发现和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会学) ,比掌握多少现有的知识( 学会) 更为重要。

( 二) 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建立科学、优化的课程方案。

第一,课程设置上应体现保险精算与相关学科的融合,体现大金融的内在逻辑性。金融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比较严密和完整的基础体系,学生只有掌握了先进的金融问题分析工具和严谨的金融理论功底,才能在保险精算学系列课程中理解金融保险领域中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设置一套规范的理论及应用课程十分重要。学生不仅要学习保险精算的理论知识,还应该围绕经济、技术和社会政治等方面进行调整和综合,强调保险精算教育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创造性。这一系列的课程能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金融学、保险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解,拓宽他们专业知识的视野和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二,课程的设置要注意知识的连贯和合理性。保险精算专业中每门学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同课程之间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和逻辑关系。我们不仅要因为认识到课程的重要性而将它列入教学体系中,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到这门课程应该放在什么阶段开设,掌握这门课程的内容需要准备哪些专业知识等问题。如果教学的前后顺序安排不当,教学质量和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 三) 建立高水平的保险精算实验平台。

由于我国高校保险专业建设的历史较短,且人才培养与保险实务的发展有较大差距,同时,保险机构对高校保险专业建设又缺乏良好的反哺机制,保险公司不能有效解决在校大学生的实习需求,学生很难完全了解保险实际业务的操作流程,导致缺乏对保险的深刻掌握。鉴于我国高校保险专业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模拟保险公司”为基本理念的保险专业实 验室建设模式。保险实验室可以模拟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包括寿险业务和财险业务的实际操作,为同学们掌握实践技能,提高动手能力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很好的解决理论教学和社会实际需要的矛盾。具体来说,实验室具有的功能有以下几方面。

1、提供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与管理的模拟,提供保险公司的日常事务的常规管理的模拟操作。通过模拟保险公司业务运行环节,提高同学们在各类保险机构一线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2、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中介人的所有环节的模拟运作,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中介人的日常事务的模拟环境和业务操作,可以提高学生在各类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执行能力。

3、提供保险监管人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模拟环境与模拟运作。提高同学们从宏观的角度来对保险市场有更深入的了解。

4、提供再保险公司业务环节与日常管理的模拟操作。为同学们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提供了条件。

5、提供各种资格的考试培训环境,可以对内和对外提供高层次地培训。

6、提供其他专业相关课程模拟实验与保险市场模拟实验的接口环境( 如银行保险、保险产品证券化、金融工程介入保险产品的衍生品、保险市场和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的整合; 控股集团、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等) 。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工程教育赴美考察团。“回归工程”和美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j]。 中国高等教育,1996,( 3) .

[2]杨琳。 大工程观背景下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工程素质的培养[j]。

江苏高教,2006,( 2) .

[3]陈志刚。 基于大工程观办学特色的思考[j]。 江苏工业学报,2005,( 4) .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219-02

社会保险课程是我国高等学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体系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作为向国家输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高级人才的高等院校,开设并教授这门课程是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随着国家对社会保障的大力扶持,关乎国计民生的一些社会保险重大问题也凸显出来,因此,如何让学生掌握社会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深入了解社会保险的具体实践和改革发展趋势,并能够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社会保险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这些都是在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启发式教学法在社会保险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进行一下探讨。

1 启发式教学的涵义

启发式教学最早是由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来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他强调启发的目的在于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现代教学中的启发式教学,是根据教学目的、内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知识规律,运用各种教学手段,采用启发、诱导办法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以促进他们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提高。启发式教学,对于教师的要求就是引导、转化,把知识转化为学生的具体知识,再进一步把学生的具体知识转化为能力。启发式教学与其说是教学方法,不如说是一种教学思想,它不再遵循传统固定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而是提倡一种开放的,吸收多种教学方法经验的教学指导思想,这种与传统单向填鸭式教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启发式教学注重引导,它将教师讲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进行转变,通过教师的启发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最终达到课程的教学目的。虽说启发式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思想,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还要结合具体课程的特点,遵照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选择适合学生接受的教学手段,通过教师的启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将教材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 社会保险课程教学方法的现状

高等学校社会保险课程的设立和发展是建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较之于传统专业的课程,它的理论性、应用性、交叉性、边缘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尤为突出,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要注重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将社会保险理论与其他学科理论进行融合,才能给学生以整体性的知识。此外,社会保险还属于应用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目的就是要为社会保险发展的实践服务。本课程紧贴我国社会保险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现实,客观分析国外其他国家社会保险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具体通过对社会保险基本原理和发展过程的分析论证,总结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原则,为指导我国社会保险实践,进一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提供理论依据和方式方法。

目前,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基本上是以讲授为主,主要向学生讲授社会保险的基础理论以及社会保险各个险种在国外其他国家和在我国国内的具体实践。这种传统灌输式、单向式的教学,使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未能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没有让他们主动的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来对社会保险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这将不利于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还有,社会保险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他培养的人才是能够直接从事与社会保障专业相关的工作,这就需要学生掌握社会保险具体实践业务的流程和办法,了解社会保险不同险种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这对理解和处理社会保险的现实问题都极为重要,这些来自于实践的知识仅仅依靠教师的讲授是不可能实现的。最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说明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发展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阶段,期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险问题,这就要求教师所授的教学内容要紧跟时代,与时俱进,同时,还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启发学生自主思考,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相关原理来分析社会保险的现实问题。古人云:“授之以鱼,供一顿之需,授人以渔,则终身受之不尽”。所以,在社会保险的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启发学生自主学习,着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3 启发式教学在社会保险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社会保险课程的理论性、综合性和应用性等特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已经不能满足高等院校专业课程培养的要求,应当构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启发式教学为主,即采用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技术等手段,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社会实践、鼓励科学研究等方法进行课程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真正的参与到课程的学习中来,逐步形成一个较为系统、规范的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广泛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

3.1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将多媒体教学和传统教学方式相结合

传统的讲授方式对于学生接触新知识,形成课程的知识印象是有帮助的,由于社会保险课程的综合性,当要建立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知识联系时,就需要教师深挖教学内容,化难为易,深入浅出,这个过程就要借助多种教学工具来引导学生的思维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当前多媒体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高等学校的教学中,它以图、文、声音、视频等方式向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教学信息,极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可以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也更为直观,这是传统教学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那么,如何将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它们的长处,就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知识接受程度和教学内容的特殊性来选择了。例如,在介绍社会保险的发展历史时,就可以利用多媒体课件形式向学生讲解社会保险发展的各种历史阶段及其表现形式,显然,这种教学方式提供了大量生动真实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直观展现社会保险的发展背景,可以与政治学的相关理论建立联系,一方面强化了学生对社会保险历史演变的感性认识,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今后对社会保险基础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也给学生分析社会保险问题扩展了新思路。但是,对于理论逻辑性较强的内容则更适合传统讲授的方法。例如,社会保险精算这一章节的内容,数理推理较多,逻辑性很强,需要教师一步一步地推导并详细讲解,其中还要结合经济学的相关知识,所以使用传统讲授的方式更利于学生的理解和消化。

3.2 重视案例教学,将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案例教学主要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提出的,它是将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也应当是教学过程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认知经验,分享经验,还可以扩大社会认知面,从而提高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愿望和相关能力。具体来讲,案例教学旨在提高和培养学生的评论性、分析性和推理性的思维概括能力和辩论能力,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习惯。就社会保险课程来说,案例教学的运用对于社会保险理论、社会保险法律与法规、社会保险原则及条款的解释都具有无可比拟的实践性和权威性,对于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明显的效果。案例教学重在启发学生主动思考,通过案例分析来强化社会保险的基本知识及实践应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更好地实施案例教学,教师不能单纯地传授社会保险知识,而应将案例教学与课堂讨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积极的引导、启发和讲评,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独立思考,并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鼓励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就某个论点深入分析讨论,启发学生采用不同角度去分析问题,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可以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那么,案例教学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在于案例的选取以及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思考的设计。例如,在讲解社会保险险种这一章节内容时,就可以选取同一个险种本国和国外两个案例,让学生就案例提出的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分析,通过两个案例的对比,找出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在这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下,通过教师的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课程的学习中来,以发言、辩论等讨论形式来体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社会保险基础理论的理解,还可以使学生理解在不同的国情下社会保险政策的内涵,从而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处理社会保险现实问题的能力。

3.3 加强社会实践,将社会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

社会保险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交叉学科,要使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保险理论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就必须让他们到实践中去体会理解。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同样要先从课本开始,再进入实践中去,最后又回到课本,这不仅遵循了认识论的规律,而且也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与人沟通能力等其他基本素质。在社会实践环节,要组织学生到社会保险相关机构实习或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假期时间展开社会调查,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机构的管理流程及其不同险种的政策实施情况。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启发学生发现问题,并能够通过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去分析问题,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鼓励他们进行科学研究,锻炼他们独立科研的能力,这有助于高等院校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启发式教学体现的是一种教学思想,它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只有教师的教――引导学生学习和学生的学――学生自主学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达到教学的目的,才能体现高等学校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它没有特定的教学方法可以遵循,它需要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为基础,灵活地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将书本的知识经验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知识经验。启发式教学法可以使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反思内化而获得知识和能力,所以它是一种致力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面向未来的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邓大松.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2]李秀芳等.保险精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5篇

[关键词]保险学;社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3-0093-02

1 引 言

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财富的积累,保险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内的保险需求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中国保险业的迅猛扩张,以及相对应的保险市场对于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各大保险公司积极备战人才储备,而高校正是为社会提供高素质保险人才的首选场所。但高校能否为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的保险业培养合格的保险人才,关键在于高校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争取做到在理论的指导下,与实践接轨和结合。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课程,是一门与数学和法律以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计算机科学有着密切关系的课程,不仅理论性强,而且实践性和应用性也十分突出。但目前,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离,多数毕业生在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存在不足。原因在于保险学课程原理性的内容较多,具有难以理解的特点,理论学习的枯燥降低了学生的学习乐趣,教学效率低下。

新时期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对此,我们必须转变教育观念,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其实际操作的能力。

2 处理好保险学与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保险学是一门较独立的学科,但是仍然与其他学科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也是保险学后续内容展开的前提和铺垫;数理统计的方法和技术始终贯穿于保险产品的设计;市场营销的基本方法也同样适用于保险营销;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在保险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应用;还有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保险合同和保险监管等内容中有所体现。所以,如果各门课程讲授内容体系缺乏协调,各门课程彼此孤立、互不联系,就容易造成重复讲授或漏讲的现象。因此,要注重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做好各门课程的时间和内容的设置,处理好保险学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和互补。

3 结合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创新的发展,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是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对保险学课程而言,一方面要把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介绍给学生,这些理论既要是最新的,也应是联系实际最紧密的;另一方面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更新来源于保险领域实践的创新。当今世界和改革开放中的中国,各种理论蓬勃发展,各种实践创新空前繁荣,这必将推进保险学学科的发展,也为保险学课程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素材。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当前国内外保险领域发生变化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地介绍给学生,把教学内容与现实紧密联系起来。 4 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合理设计讲授方法和提出问题,加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阅读、思考和提问,把注入式教学转变为启发式教学。通过课堂教学既要让学生获取知识,又要让学生通过动脑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入手,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尽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实现最优的教学效果。要求学生自己收集有关资料,在吸收他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整理,提出自己的观点,使学生在动手动脑的研究探索活动中逐步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能力。

5 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提高教学效果及教学效率

要利用现代电子和网络技术进行教学,利用多媒体手段增加教学信息量,进行形象教学和实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利用先进的网络教学手段,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学习兴趣。例如,通过将教案、习题、案例教学资料制作成网页,供学生在网络上自主学习使用;利用网站的BBS或聊天室,给学生在线答疑;鼓励学生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查阅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信息。

6 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传统的保险学课程的考核主要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来体现学生的学习效果。一方面,学生的主体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只能体现学生的记忆能力,而不能体现学生的创造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只重视课堂记笔记,而忽略个人的思考。这两方面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教学方法的改革。由此,考核方式的转变会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也会促进教学方法改革的顺利实现。应考虑除采用传统的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外,还可采取口试、论文、小组讨论和发言等形式综合考核学生成绩。

7 注重保险学课程的教材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事业发展日新月异,保险学课程教学也与其他课程一样,面临教材跟不上改革形势的问题。因此,在课程教学中,要及时更新教材,以保证教材的适用性和新颖性。可以通过组织任课教师编写教材,把保险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动态以及教学体会反映到教材中去。从目前保险学教材编写来看,一些比较权威的教材、论著在内容上比较陈旧,新出版的教材很多都存在着急功近利、不得要领或者定位不清的现象。从我国保险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发展现状来看,国内对保险学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因此,通过自编教材和补充教材可以弥补统编教材编写速度慢跟不上保险形势的不足,把我国保险改革和发展的新变化及时增补进教材中。

8 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结合,以科研促进教学

科研成果有利于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科研也不应脱离保险教学而独立,它应该为保险教学服务。保险学教师应从保险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寻找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并注意把保险学研究成果及时反映到教学中去。通过科研,可以开阔教师的专业视野,加强对保险问题研究的深度,能够极大程度地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这样教师所讲的课就会更生动、更有深度,才能赢得学生的欢迎。管理部门要在制度或激励方面,增强教师进行科研的兴趣和动力。教师围绕教学搞科研,通过科研促进教学,通过教改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推动保险教学改革。

9 增加校外课堂,社会实践环节必不可少

真正的社会实践能够拓展学生学习的场所,不再拘泥于校内,而是在校外更广阔的天地里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和积累实际运用知识、技能、技巧的能力。这种实践活动的本质是在真实环境的学习中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是一个引导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其目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拓展学生的“应变”能力。社会实践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需要从实践中学习,学生要在实践中获得提高。学生们通过积极主动地探讨实践中成功和失误的原因,既巩固了理论知识,又获取了实践的技能。学生在实践中的感受是真实的,所以理论和概念的教学就不再抽象和晦涩。理论与实践互动发展,形成有机的配合。

参考文献:

[1]刘爱华. 保校合作,共育保险实务专业人才[J].中国市场,2009(41).

[2]俞欣阳. 银行保险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J].中国市场,2010(27).

[3]金敬仙. 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J].中国市场,2010(22).

[4]王薇. 我国保险业竞争力提升初探[J].中国市场,2011(22).

[5]兰东娟. 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1(13).

[6]胡运良,侯旭华.浅谈保险实训教学与保险应用型人才培养[J].当代教育论坛,20096:54-55.

[7]张艳芹.《保险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10:51-52.

[8]吴穷.在金融保险专业构建以实训为中心教学模式的尝试[J].职业与教育,200711:84-85.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6篇

论文摘要: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学科。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责任保险这一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可以考察其产生和发展的合理基础,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此项制度。 

一、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法》第50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将其分为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显然属于民事责任,后者又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由于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信用保险合同或保证保险合同来解决,因此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即是侵权责任。

一般认为,1855年英国铁路乘客保险公司向铁路部门提供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是历史上首次出现责任保险。1875年,英国又出现了马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可以看作是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先导。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进步,责任保险的范围也不断增大,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而如前所述,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的侵权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这使得其和侵权法之间产生了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责任保险使侵权责任社会化。侵权责任本应由侵权行为人来承担,但责任保险使得侵权行为人(即投保人)的侵权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并通过保险公司这一媒介转嫁给整个社会来承担。

2、 责任保险使侵权法的损害赔偿功能发生变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一方面是对受害人的补偿,另一方面又是对侵权人的一种惩戒。责任保险虽然使受害人的损失因有了保险公司作后盾而能得到保证,但也使得对侵权人的惩戒变得徒有虚名。

从上述两个方面出发,很容易产生这样的疑问:责任保险是否在变相的鼓励人们放弃谨慎小心的生活态度?其最终结果是否有益于社会?本文将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上述疑问进行回答。

二、法经济学

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简单的来说,法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科学。

1、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则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每个人在进行任何满足自己某种欲望的行为之前,都会通过理性的思考做出选择。

2、每个人在进行各种日常生活的行为(感情生活除外)时,都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分析,并做出最有效率的选择。而整个社会在进行某种抉择之时也会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分析,做出最有效率的选择。

科斯在1960年所发表了论文《论社会成本》,被认为是法经济学研究的里程碑。在该文的开篇,科斯提出,“传统的(分析)方法总是使得所做决定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当A给B造成了损害之后,在需要做出判断时,惯常的思维方式会这样考虑:我们应当如何抑制A?但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具有相互性:消除了对B的损害即意味着对A造成了损害。因此,我们应当做出的判断应该是:是否应允许A损害B,或者说是否应允许B损害A?问题的关键在于避免更为严重的损害。”这就是法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即以是否具有效率作为判断法律问题的标准,而非仅仅是以公平和正义作为标准。著名的科斯定理也是由该论文所推出的(科斯并没有明确提出):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则无论财产权的初始状态为何,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然而现实之中任何交易的成本都不可能为零,并且交易成本往往都很巨大,人们无法将其忽略。由于实际的交易成本必然为正,对科斯定理反推可得出这样的结论:最有效率的市场均衡结果必然产生于交易成本最小的情况。因此,最佳的资源配置状态就是使交易成本最小的配置状态。科斯认为,法律对于资源配置起着极为重要的最用,因为财产权利的归属往往是由法律来设定的。举例而言,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规定了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被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的物的所有权,而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这比相反的规定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即具有效率。同样地,“法院也应当了解其判决的经济后果,并在判决时考虑这些后果”。这就是法经济学不同于传统法学的地方,后者往往是以公平正义(即道德标准)为标准,而非以效率为标准。

三、对责任保险制度的经济分析

假设A是侵权行为人,B是无过错的受害人,A的行为使B遭受了1000元的损失。在没有责任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侵权法,A应当对B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会出现以下三种可能的情况:

1、A有能力承担1000元的赔偿数额。

2、A只能承担部分赔偿数额或完全不能承担任何数额,但是B却有能力自己承担全部损失或A无法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3、A只能承担部分赔偿数额或完全不能承担任何数额,同时B也无力自己承担全部损失或A无法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在前两种情况下,A需要全部或部分承担B的损失,由于这个损失是由A或/和B自己完全承担的,所以就没有外部成本产生。此时的社会成本也就相当于A 和B之间的私人成本,即只有1000元。

而在第3种情况下,由于A和/或B无法承担全部的损失,B所遭受的损失无法得到全部补偿。这就意味着需要由A和B之外的人来承担无法被补偿的那部分损失,即A和B之间的活动在私人成本之外还产生了外部成本。而此时的社会成本就是上述私人成本和外部成本的总和。对B而言,其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该如何使自己的损失得到完全的补偿,B获得补偿的途径的不同就意味着所产生的外部成本的不同,并最终导致社会成本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这个问题:

(1)没有责任保险制度。但存在政府设立的某种社会救助制度,B就可以依靠该制度获得补偿。但是,这种制度往往都存在于经济较为发达的社会之中,并且该制度的设立毫无疑问也需要耗费巨额的成本。毫无疑问,此时的社会成本一定会超过1000元。如果不存在政府设立的社会救助制度,那么就只能由B自己来想办法补偿自己的损失了。要么B会无奈的接收现实,并最终无法生存;要么B会通过犯罪来满足自己对财产的需求。无论是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其所产生的外部成本都是巨大的,而最终的社会成本也必然是巨大的。

(2)存在责任保险制度。如果A事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代替其向B支付赔偿金。此时A和B之间的私人成本是1000元,而外部成本为零,因此社会成本是1000元。虽然在A和B之间出现了保险公司这一第三者,但是保险公司仅仅是代替A支付了对B的赔偿金而已,其和B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其他关系。A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则是另外一个经济活动,当然,这项经济活动同样要产生成本。但是,这种成本肯定要比由政府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成本要小的多。

当然,一个貌似合乎逻辑的推理会在此时产生:在没有责任保险之前,人们为了避免自己承担责任,会履行谨慎注意的义务来防止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产生的损害。但是有了责任保险,由于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人们就会降低自己的注意程度,从而使保险事故的发生更为频繁,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并将其所带来的收益抵销。事实上这种推理忽略了本文之前所提过的一个基本原理,即每个人总会基于理性的分析从而作出对于自己效用最大的选择。以医生为例,假设医生A在其执业过程中的医疗事故率为5件/年,其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职业责任险。根据上述结论,由于A因为投了保险,那么便会在执业过程中降低自己的注意程度,必然的结果就是医疗事故率增大。这样一来,至少会出现以下几种结果:首先,甲会提高对A收取的保险费。由于医疗事故率的增大,如果甲继续根据5件/年的事故率来收取保险费,则其无法从中获利。其次,由于医疗事故率的增大,政府部门很可能会因此而吊销A的医师执照。再次,很多原本想让A治疗的病人便不会再选择A,即A的潜在顾客会因为医疗事故率的增大而选择其他的医生就医。无论如何,对A而言降低自己的注意程度都是不利益的,作为理性的人A是不会选择这种做法的。

参考文献

[1] [美]理查德.波斯纳 著 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M].

[2] 王成.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3] 李玉泉.保险法(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 许崇苗,李利.中国保险法原理与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

[5] 杨立新.侵权行为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6]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7篇

关键词:保险教育;保险人才;产学研一体化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9-0108-03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近代保险业源于英国,但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则是在19世纪的美国得到极大发展;而保险理论和教育始于风险管理,美国的大学从20世纪50年代开设“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科教育直至完整的保险专业教育。目前美国开办保险专业的大学多达500多所,法国和日本等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风险管理和保险的研究与教育。国外保险的教育主要有全日制保险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同时还建有全国性的保险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的培训,其实践性教育体系完备。

我国对保险的研究和教育始于1980年代,以适应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但与国外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以及我国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相比,我国的保险教育亟待发展。

二、我国保险教育滞后于保险人才需求

经过三十年来的建设,经历了初创开办、调整发展和变革发展三个时期,我国的保险教育到今天形成了保险全日制学历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两大体系并以前者为主。目前全国只有不到90所左右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设立了保险本科或以上专业,不到全国高校总数的1.5%;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中专教育保险专业几乎空白。每年全国保险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仅在3000人左右,人才总量严重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我国是联合国开发署认定的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1998年的大洪水、2008年的雪灾、大地震和2010年以来的干旱,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得我国的经济建设极其需要保险提供相应的保障,而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补充。美国每百人中就有2人从事保险工作,我国台湾地区保险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而国内这一数据只有0.15%。未来15年内,我国保险人才的增加量每年应该在20万人左右。根据专家推算,10年之内全国保险人才缺口大约为500--700万人,保险类人才市场缺口达50%;而最高端的保险专业人才——精算师更是求之而不得。据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中国人才报告》预计,精算师是未来5年最有潜力的十大行业之一,被业界誉为“钻石”领。我国未来5年急需5000名精算人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颁发,自2010年4月起生效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及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要具备在金融部门或经济部门工作3到10年的工作经验;2009年10月起实施的《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个人保险人、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这就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门槛,一扫过去识字都可以卖保险的状况。这也是为规范我国保险业和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法律条件。与此同时,这些规定也加大了保险人才的缺口。

近年来,保监会大力推进人才兴业战略,对保险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2006年12月,教育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这是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次就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专门下发的文件,开创了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的良好开端。保险学是一门应用型很强的综合学科。应用型学科的教育要求我们既要通过教育,有效传承保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科研成果,让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又要让学生学会运用原理和方法,分析保险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方法。

我国高等院校的全日制保险学历教育,是各种保险教育形式中最全面、最系统的一种,它属于基础性教育,是培养保险专业人才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教育阶段和形式。毋庸置疑,学历教育仍将是21世纪我国保险教育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未来保险人才需求是“学历+知识+专业技术”的人才,即具有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但是,现有的保险学历教育存在着理论教育有余,实践教学不足的根本问题,影响了保险实践性人才的培养。参照国际上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由企业参与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即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无疑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发展模式,可以有效地将理论好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此,近年来,保监部门和保险学协会为促成产学研一体化积极努力,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而国内高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在有些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校企之间的合作空间更广阔,需要在更多层面拓展和深入。

三、保险教育产学研一体化探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以远远高于GDP的速度高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一定时期内片面追求市场规模的短视行为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带来了无可回避的负面影响,从而也为保险教育的扩大带来障碍,通过高等教育开展的保险教育规模受到限制,进一步拉大了保险人才缺口。

(一)转化观念共同重塑保险业新形象

保险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明确自身的定位,即应立足于保障和服务民生,提供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保险产品,体现保险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经营理念上,扭转过去“大干快上”的做法,注重公司内含价值的创造和提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要再单纯追求规模和速度,更多地关注发展质量和效益;在竞争理念上,遏制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注重差异化竞争;在服务理念上,更注重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保险服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从产品设计、营销、理赔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严格保险业专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合理的人才层次。

保险教育则立足于保险业的功能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保险行业意识和对行业前景的信心。

保险学本科论文第8篇

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财富的积累,保险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内的保险需求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中国保险业的迅猛扩张,以及相对应的保险市场对于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各大保险公司积极备战人才储备,而高校正是为社会提供高素质保险人才的首选场所。但高校能否为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的保险业培养合格的保险人才,关键在于高校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争取做到在理论的指导下,与实践接轨和结合。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课程,是一门与数学和法律以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计算机科学有着密切关系的课程,不仅理论性强,而且实践性和应用性也十分突出。但目前,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离,多数毕业生在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存在不足。原因在于保险学课程原理性的内容较多,具有难以理解的特点,理论学习的枯燥降低了学生的学习乐趣,教学效率低下。

新时期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对此,我们必须转变教育观念,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其实际操作的能力。

2 处理好保险学与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保险学是一门较独立的学科,但是仍然与其他学科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也是保险学后续内容展开的前提和铺垫; 数理统计的方法和技术始终贯穿于保险产品的设计; 市场营销的基本方法也同样适用于保险营销; 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在保险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应用; 还有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保险合同和保险监管等内容中有所体现。所以,如果各门课程讲授内容体系缺乏协调,各门课程彼此孤立、互不联系,就容易造成重复讲授或漏讲的现象。因此,要注重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做好各门课程的时间和内容的设置,处理好保险学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和互补。

3 结合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不断更新教学

内容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创新的发展,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是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对保险学课程而言,一方面要把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介绍给学生,这些理论既要是最新的,也应是联系实际最紧密的; 另一方面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更新来源于保险领域实践的创新。当今世界和改革开放中的中国,各种理论蓬勃发展,各种实践创新空前繁荣,这必将推进保险学学科的发展,也为保险学课程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素材。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当前国内外保险领域发生变化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地介绍给学生,把教学内容与现实紧密联系起来。

4 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

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合理设计讲授方法和提出问题,加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阅读、思考和提问,把注入式教学转变为启发式教学。通过课堂教学既要让学生获取知识,又要让学生通过动脑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入手,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尽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实现最优的教学效果。要求学生自己收集有关资料,在吸收他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整理,提出自己的观点,使学生在动手动脑的研究探索活动中逐步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能力。

5 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提高教学效果及教学

效率

要利用现代电子和网络技术进行教学,利用多媒体手段增加教学信息量,进行形象教学和实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利用先进的网络教学手段,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和学习兴趣。例如,通过将教案、习题、案例教学资料制作成网页,供学生在网络上自主学习使用; 利用网站的BBS 或聊天室,给学生在线答疑; 鼓励学生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查阅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信息。

6 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传统的保险学课程的考核主要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来体现学生的学习效果。一方面,学生的主体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只能体现学生的记忆能力,而不能体现学生的创造能力; 另一方面,学生只重视课堂记笔记,而忽略个人的思考。这两方面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教学方法的改革。由此,考核方式的转变会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也会促进教学方法改革的顺利实现。应考虑除采用传统的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外,还可采取口试、论文、小组讨论和发言等形式综合考核学生成绩。

7 注重保险学课程的教材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事业发展日新月异,保险学课程教学也与其他课程一样,面临教材跟不上改革形势的问题。

因此,在课程教学中,要及时更新教材,以保证教材的适用性和新颖性。可以通过组织任课教师编写教材,把保险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动态以及教学体会反映到教材中去。从目前保险学教材编写来看,一些比较权威的教材、论著在内容上比较陈旧,新出版的教材很多都存在着急功近利、不得要领或者定位不清的现象。从我国保险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发展现状来看,国内对保险学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因此,通过自编教材和补充教材可以弥补统编教材编写速度慢跟不上保险形势的不足,把我国保险改革和发展的新变化及时增补进教材中。

8 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结合,以科研促进教学

科研成果有利于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科研也不应脱离保险教学而独立,它应该为保险教学服务。保险学教师应从保险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寻找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并注意把保险学研究成果及时反映到教学中去。

通过科研,可以开阔教师的专业视野,加强对保险问题研究的深度,能够极大程度地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这样教师所讲的课就会更生动、更有深度,才能赢得学生的欢迎。管理部门要在制度或激励方面,增强教师进行科研的兴趣和动力。教师围绕教学搞科研,通过科研促进教学,通过教改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推动保险教学改革。

9 增加校外课堂,社会实践环节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