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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禁毒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4 15:10:39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1篇

某某镇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总结

某某镇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总结我镇已于98年创建成为“无毒乡”,为了巩固我镇禁毒工作的成果,也为了进一步加快创建“无毒害社区”的步伐,早日实现“无毒害城市”的奋斗目标,根据市、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近几年来,我镇继续深入的开展了禁毒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全面进行了整顿落实,更进一步净化了我镇范围内的社会面,下面将我镇近几年来如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作一总结。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从20xx年至今,我镇在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成立了镇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负责人组成,镇“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镇“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每年都与各村一把手签订禁毒责任状,明确了目标,分解下达了任务,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村、各小组按照责任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逐步分解实施,并配合镇派出所、综治办,抓好此项工作,不能顾此失彼,造成工作上的脱节和失误。二、制定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建立严格禁毒责任制保障目标的实现每年年初,镇禁毒办公室都要与各村、各单位及学校签订禁毒责任状,要求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吸、食、贩和种植人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现象。目标责任状中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制,无论是哪个村,只要发现吸、种、食、贩等任何一种,都要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具体为年终不得评奖,全村工作一票否决),如果是各级工作人员在发现情况因人情推拖不上报,发现后要严厉惩处(具体为全镇内通报批评,并扣发全年奖金,造成严惩后果的,坚决不留情,给予开除处理),同时责任状中也制定了奖励措施,无论哪一级,只要及时发现苗头,进行控制预防,成绩好的,镇内在年终要给予奖励(是村的给村评优受奖,是个人给多发奖金)。严格的制度,严厉的奖惩措施,使全镇内的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截止20xx年11月份,村发现吸毒人员名,名已送戒毒所,剩余安排落实帮教人员,其余个村均未发现吸、种、贩毒人员,确保了我镇“无毒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禁毒工作关键就是抓落实。近几年来,为了使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对村内有涉毒人员的帮教小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对一些有名无实,帮教措施不到位的人员坚决予以撤换,重新将一些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个人素质高的人员增补到帮教队伍,并形成了三对一的帮教形式(即3个帮教人员帮助一名涉毒人员)。二是对从20xx年底至今登记在册的涉毒人员,共计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和尿检工作,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经检验发现涉毒人员重新吸食了,该刑拘的刑拘,该逮捕的逮捕,绝不留情。三是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进行齐抓共管,首先综治办司法所在每年的普法宣传上加大了对禁毒工作的宣传,其次派出所及巡逻队人员加大巡逻调查力度,在发现涉毒人员时进行及时监控,该送戒毒所的及时送戒毒所,涉毒轻微的要明确其家人进行监管。四是加强了我镇内卫生院的安纳加、杜冷丁等品和的管理,加强院长审批并报派出所审批制度。五是加大巡逻队的巡逻力度,尤其在夏季,巡逻队经常入户,加大了对各家各户温室及院内种植的排查力度,杜绝了村内种植的行为,真正做到了堵源截流。四、加大禁毒宣传,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镇司法所、综治办始终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突出的位置,近几年来,每年都要举办1-2次大型的普法宣传,从中广泛地为广大老百姓宣传了害人的知识,以及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和《包头市禁毒条例》,据不完全统计从20xx年至今我镇在禁毒宣传方面光散发各类传单就达120xx多份,涉及人口2万余人。与此同时,镇禁毒办配合学区在全镇3所中学,10所小学开展了以禁毒宣传为主题的图片展览,播放了禁毒影片,参观禁毒图展等内容,大大提高了广大中小学生对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青少年对的免疫力。五、以某某村为试点,逐步扩展创建范围20xx年10月份,某某村被镇禁毒办命为“无毒村”,根据某某村的创建情况,镇禁毒办组织了一场以学习某某村禁毒经验为主题的参观活动,镇禁毒办引领全镇9个村51个村小组负责人到哈林村进行了参观,要求其他村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学习哈林村创建的经验。在此基础上,20xx年我镇又有5个村(官将、山羊、土黑麻淖、段四、全巴图)被镇禁毒办命名为“无毒村”。总之,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常抓不懈,才能更好地做好工作,今后我镇将继续按照上述做法,不断地巩固和完善禁毒及创建“无毒村”的各方面工作。某某镇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2篇

司法局作为禁毒工作的责任单位,不断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一日不绝,治安一日不稳”的理念,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具体指导。

(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局一年来在禁毒工作方面加大了对《禁毒法》和《禁毒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县公民进行宣传教育。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我局在三月份综治宣传月上举办《禁毒法》宣传咨询活动,悬挂禁毒横幅六条、展出禁毒宣传图板14块,并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直观宣传方式,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咨询观看禁毒宣传图片,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在县政法委的组织下,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现场直播、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禁毒条例》、《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我局普法办坚持“定期深入学校课堂讲法制课,通过“以案说法”、“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和用法。针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乡镇司法所配合派出所广泛开展校园外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清理整治,从源头上截断黄、赌、毒等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侵犯。

(三)密切配合公、检、法,打好缉毒破案攻坚战,全力遏制犯罪。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司法局要司职尽责,密切配合,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四)切实做好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涉毒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好管控措施。

(五)重点做好戒毒回归人员无缝对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决不能让戒毒人员出现复吸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

一、继续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司法局不断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禁毒办的各项部署,以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以禁毒严打整治行动为载体,以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为目标,以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遏制新型蔓延、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抵御区外渗透、防范区内制造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年我旗被全区列为重点整治地区,要确保实现“零种植”总体目标。重点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探索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对严重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二)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御侵害,参与禁毒斗争,以6·1《禁毒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和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为契机,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三)深入开展全旗毒情大排查,全面普查我旗种植、消费及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完善毒情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毒情监测体系。

(四)深入开展堵源截流工作,结合公安机关为期一年的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加强堵源截流工作,加快查缉站点建设,遏制流入。

(五)深入开展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业等特种行业吸贩毒专项治理工作。

(六)深入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达100%,开展禁毒预防教育覆盖面达100%,林区踏查面积占林区总面积的70%以上,对林区以往种植罂粟的重点地块监控率达100%。

(七)深入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购买许可制度,实施专人专管;深入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摸清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企业底数,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训。

(八)进一步加强对品、的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品和管理条例》,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源头抓起,规范处方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三、组织机构

为使全旗禁毒工作高效有序展开,旗禁毒委成立旗禁毒工作指挥部,负责全旗禁毒工作的日常协调、督导检查、侦查破案、评估表彰、典型推广、责任追究、情况综合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从4月15日开始至5月30日结

束):各成员单位要召开专门部署会议,明确禁毒第一责任人,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组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机构名单报送旗禁毒办。对非法种植重点人员、重点地块、大棚摸排监控进行清理登记,并报旗禁毒办。

(二)禁种、宣传阶段(从5月3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各成员单位要抓住罂粟原植物种植关键时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就禁种宣传、种子落地、打击种植违法犯罪活动、禁种治本措施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把好种子落地关,确保禁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抵御侵害,参与禁毒斗争,使我旗今年“六月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继续遵循“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以贯彻《禁毒法》为主导,紧紧围绕国家禁毒委确定的“依法禁毒,构建和谐”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预防宣传活动,全力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氛围,使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高危人群进一步认清的危害,全社会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更加强化,从而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顺利开展。

(三)踏查铲毒阶段(从7月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旗禁毒委要组织两次大规模踏查活动,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作用,结合“天目-10”行动,对易种毒区域拉网式踏查,发现种毒犯罪要立案侦查,全力缉捕种毒犯罪分子,彻底铲除原植物,坚决防止非法种植的流入社会。

(四)总结检查禁种铲毒阶段(从9月1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旗禁毒委检查组要深入到各重点区域检查禁种铲毒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对禁种工作成功做法和不足之处要进行客观全面总结,从中发现本地区禁种铲毒工作的规律和制约工作开展的症结,以此推动禁种铲毒工作深入开展。

(五)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品、阶段(从9月21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禁毒办将深入到全旗各医院,对精神、品进行清点检查,对全旗各学校实验教学中涉及到的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台帐检查,对蚕业站、飞龙王酒厂、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清点检查。

(六)全面总结阶段(从11月1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禁毒委将深入各成员单位开展总结检查工作,开展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落实禁毒工作激励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禁毒委“一把手”责任制。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认真领会,全旗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禁毒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禁种责任,逐级抓禁种措施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毒情反弹的,综治部门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第一责任人要向旗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坚决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毒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扎扎实实做好每一环节工作。从5月底开始,对种毒高发区定期巡查;相关单位必须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对入山人员严格审查登记,严格控制和杜绝种毒人员入山种植罂粟。要利用板报、宣传单、广播、条幅等形势宣传国家有关禁毒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全旗禁种宣传教育面要达100%以上。七个重点地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调研,真正为基层解决禁种铲毒实际困难。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4篇

一、积极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就如何开展好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有具体的安排和计划,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根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要求,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在第二十三个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方针,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不断地增强抵御诱惑及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继续深化预防教育工作,面向全社会普及禁毒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对禁毒人民战争参与意识,掀起全社会禁毒预防本文来源:文秘站战役的新高潮。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出谋划策,分别利用6月23日和6月25日两天,县禁毒办、综治办、县防艾办、团县委、县妇联、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县凤羽镇、牛街乡集市街天,设立法制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中禁毒方面:一是展出禁毒宣传版面12块,禁毒防艾宣传版面9块,二是发放《新型宣传手册》、《云南省举报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新型知识介绍》宣传单3000份;街上广大群众蜂拥而至宣传地点,有的看法制宣传展版,有的咨询疑难问题,整个场面形成一种强大的法制宣传阵势,把“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推向一个新高潮。受教育人数10000多人次,通过本次活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和防毒拒毒能力,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使群众认识新型,意识其危害性,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促进了我县“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生态文明示点县和创建“无毒先进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和传统会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妇联、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办、县司法局等多家部门联合举办了“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县城集市街天,设立法制宣传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展出法制宣传版面20块,主要内容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二是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法律咨询16人次;三是发放《禁毒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物权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单3000份。四是向过往广大妇女宣传如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教育面达600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2、3月11日至15日、8月15日至20日、10月2日至11日,一年一度“二月十五”、“民族火把节”、“渔塘会”物资交流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省级平安县创建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宣传点,一是展出法制展板120块中禁毒法制宣传版面48块,二是发放了《禁毒法》宣传单15000份,

二、积极开展禁种工作。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5篇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禁毒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现将上半年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吸毒人员情况。截止*月*日,全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其中:戒断三年未复吸***名,现有吸毒人员**名(社会面现有吸毒人员**名,当前在场在所人员**名)。

在***名社会面现有吸毒人员中,社区戒毒人员**名,社区康复人员***名,有吸毒史尚未戒断满三年人员***名,现状不明**名。

(二)打击处理情况。今年以来,打击处理毒品犯罪嫌疑人**人,查处吸毒人员**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对因病残原因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收戒条件或行政拘留收拘条件送“贵阳市阳光关爱医院”收治***人。

(三)易制毒监管情况。全县生产、经营、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学校)**家(正式使用***家,暂停使用*家,销户**家),其中:生产企业**家、经营企业**家、购买使用**家。全县涉及制毒设备企事业**家,其中:制药企业**家、化工企业**家、**家乡镇卫生院、**家私立医院、**家县级医疗单位。

二、措施及成效

(一)党政重视抓统筹。一是强化统筹调度。**月**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调度禁毒工作,提出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预防上要实之又实,在打击上要严之又严的工作要求。**月**日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专题听取全省禁毒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提出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的工作要求。**月**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19年禁毒人民战争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抓好全县禁毒工作的要求。**月**日县禁毒委会议,听取各乡镇近期工作推进情况及县禁毒办督导检查情况,对第二季度整改及攻坚工作提出要求。县禁毒办每周召开禁毒工作调度会,工作推进情况实行表格化责任分解,明确时限、明确人员、明确要求。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印发《某某县禁毒工作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拼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总要求,以“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拼”为主题,以“五比五看”为载体,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拼行动,不断丰富全县禁毒专兼职人员专业知识,全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月**日,县禁毒办牵头举办了2019年禁毒工作第二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县禁毒委重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各乡(镇、社区)禁毒办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禁毒专职人员(社工)、村(居)主要负责人等**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月**日至**日,县禁毒办相关同志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县禁毒委部分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社区)1-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月**日至**日,县禁毒办组织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对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第二季度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二)紧扣重点抓预防。一是抓住节点,开展好社会面广泛宣传。以6月禁毒宣传月为载体,周密部署推进系列宣传活动。6月3日,县禁毒办牵头组织教育、妇联、团委、司法、公安及永靖镇工、青、妇等20余家单位,在县城十字街开展了“6·3虎门销烟日”暨《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施行一周年禁毒宣传活动。6月26日,由县禁毒委主办,县禁毒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承办,开展了主题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2019年“6.26”国际禁毒日大型文艺汇演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仿真毒品展示、禁毒签名、禁毒工作宣传片,慰问因公负伤的缉毒民警代表、禁毒宣誓、文艺活动等方式进行。与此同时,在禁毒宣传月期间,各乡(镇、社区)、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开展文艺活动、禁毒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抓实重点,开展好重点人群的预防教育。针对25周岁以下失学失业失管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对县禁毒办、县流管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再一次明确,从排查、教育、干预等方面进一步推进落实。针对KTV、酒吧、酒店等重点场所,由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场所日常管理。同时由各乡(镇、社区)按照属地的原则,加强日常的宣传教育。6月14日,县禁毒办联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治安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公司等多家单位对辖区网吧、宾馆、KTV、物流寄递等重点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了禁毒管理培训及毒品知识预防教育宣讲。三是抓牢载体,进一步提升预防教育效果。充分利用某某县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针对各类人员开展好预防教育活动。一方面制定时间表,由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参观学习。另一方面将基地对外开放,由乡(镇、社区)、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社会闲散青少年、重点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师生代表等进行参观学习,辖区居民自愿在对外开放时间随时前往参观学习。

本季度中,全县上下全面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特别是6月禁毒宣传月期间达到了宣传高潮,累计投入宣传经费近25万元、受教育群众约10万余人。

(三)部门联动抓管控。一是各尽其责强合力。充分利用“贵阳市数字禁毒平台”、社会化戒毒康复站等载体,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严格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吸毒人员帮教服务。目前,全县各乡(镇、社区)实现社会组织服务全覆盖,民政、人社、卫健、教育、公安、文体广电等部门各尽其责,家委会、禁毒志愿者协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戒毒人员提供巩固治疗、心理疏导、困难救助、技能培训、就业扶持、文体娱乐、融入社会等帮扶服务。全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共纳入低保**人、医疗救助**人、临时救助**人、住房救助8人,其他救助**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万余元,发放大米**斤。**个阳光驿站共计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场次,文体娱乐活动**场次,宣传活动**次,跟踪回访**人次,组织开展心理咨询(个案辅导)累计**次,服务覆盖**人,团体辅导/小组活动累计**次,服务覆盖**人。二是强化活动促管控。**月**日,由县禁毒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办,县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某某县***乒乓球俱乐部协办,联合举办了2019年“阳光驿站杯”乒乓球友谊赛。各乡(镇、社区)组织辖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组成团体队参赛,***支队伍(***名队员)展开激烈的角逐,根据排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管控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四)健全机制抓缉毒。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下发《某某县公安局禁毒工作机制》,按照“全警禁毒、全警参与”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所队联动、队队联动、所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目标任务,严肃问题倒逼。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对全局禁毒目标工作实行周调度,月考核排名。每周五对各单位完成进度和全局总体完成月目标工作的进度进行调度和安排部署,推进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强化责任倒逼。对每月工作任务,如时间过半,任务完成未过半并倒数后二位的单位,在县公安局例会作检查发言。对月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指令不落实的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形成全局督察通报。对连续两个月目标未完成的单位,负责人在全局目标调度大会上作检查,检查汇入个人绩效档案,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的,提请组织处理。

(五)强化履职抓监管。一是强化履职担当,推进常态落实。各乡(镇、社区)各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好日常排查、巡查、踏查,及时发现涉制毒物品企业并纳入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企事业单位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及时发现流失、制毒、种毒等可疑线索并第一时间通报,确保发现得了、处置得当、打处有力、防止危害、漏洞补齐,确保“零种毒”“零制毒”“零流失”工作目标。二是强化部门合力,提高震慑力度。**月**日至**日,由县禁毒办牵头,从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某某分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3家活跃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比对工作台账,实地查看工作车间、实验室,抽查部分批次制毒物品流转、使用、存储情况,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细致对企业制毒物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三、问题及打算

我县紧紧围绕评估体系指标、立足问题深入开展系列整改提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区域成效不均衡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围绕禁毒业务素质提升及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力度。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机制、三个关键、四个抓手、五大体系”总体禁毒工作思路,进一步压实责任,时刻绷紧禁毒这根弦,再突出党委统筹,再激发基层活力,再发挥部门合力。二是强化防线建设,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以青少年为重点,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各项措施。三是强化挽救回归,将吸毒人员管控服务作为禁毒工作的关键内容,将管理好、救助好每一名吸毒人员作为工作的重要职责,运用好数字禁毒系统、社会化康复站等平台作用,努力促进吸毒人员社会回归率。四是强化缉毒执法,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作为禁毒工作的核心要点,围绕指标任务,立足案件攻坚,努力破大案要案,打链条、捣窝点。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将加强易制毒物品管理作为生产经营的基本准则,突出巡查防范、突出部门合力,坚决防止制毒物品流失、坚决防止制毒犯罪。六是强化督促落实。认真落实定期督导工作机制,深入村(居)、深入“网底”,扎实掌握工作现状,提高工作力度,推动工作成效提升。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6篇

当前由于国际国内的形势正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引发毒品问题的社会消极因素明显增多,四川省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

一、当前四川省面临的毒情形势。

近几年来,四川省毒情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双重侵蚀、吸贩毒品与制造毒品相互交织、毒品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交叉影响的态势。传统毒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的突出毒品问题又逐步显现出来。

(一)境外毒品渗透持续加剧,堵源截流面临巨大压力。

由于四川省靠近“金三角”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内外贩毒分子一直把四川省作为重要的贩毒通道、中转集散地和地下销售市场。在西南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毒品渗透不断加剧的情况下,随着省内及整个西南地区交通条件的日益改善,境外毒品借助便利的公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运输渠道,不断开辟由滇入川新的贩毒路线和过境通道,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日益严重的挑战。缅北地区的毒品以攀枝花、凉山、泸州、甘孜、宜宾等地为主要入口,大肆销往省内各地,或取道四川省转运前往重庆、广东、浙江等省(市)。

大宗贩毒活动十分猖獗,仅2008年全省就破获公斤级以上毒品大案65起,较2004年增长了86%,达到了历史最高点。①另外,贩毒分子幕后组织利用孕期、哺乳期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毒品贩运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省内布拖、昭觉、金阳、大竹、万源、开江、叙永、筠连、大英等地部分外流人员形成的以家族、同乡为纽带的职业贩毒团伙,在云南、广东、浙江等地大肆从事跨区域贩毒活动,进一步加速了毒品在省内外的流转。据国家禁毒委通报,四川籍外流贩毒人员占全国的20%,近年来一直高居全国首位。由此可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有效遏制境外毒品渗透仍将是四川省禁毒人民战争面临的一场攻坚战。

(二)省内制造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成为新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四川省制造新型毒品犯罪活动已从成都、资阳等少数地方扩大到德阳、遂宁、泸州、眉山、自贡、绵阳、雅安等16个市(州)。

2006年全省查获的新型毒品数量首次超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2008年全省缴获的新型毒品总量比2004年增长了174%。2008年全省摧毁的制毒加工厂(窝点)达58个,占全国的24%,仅次于广东省。为了逃避打击,制毒犯罪活动正不断向本地化、小型化发展,制毒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少数制毒团伙有向山区县城转移的迹象。目前,四川省内制造的新型毒品除了供应本地地下消费市场外,还不断外销其他省市,引起了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在海洛因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制贩新型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进一步加剧了省内严峻的毒情形势。种种迹象表明,今后一段时间四川省内制毒活动可能更加突出,遏制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将成为四川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毒品地下消费市场庞大,新旧毒品交叉滥用局面已经形成。

目前,全省已有165个县(市、区)存在毒品问题,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1%。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共录入吸毒人员101344人,仅次于云南、广东两省,居全国第三位。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对于吸毒人数的统计方法,在每一个显性的吸毒者周围至少有4—5名隐性吸毒者。如果按照这个比例来推算,四川省吸毒人数应在40—50万之间。目前,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成瘾人员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占吸毒人员总数的61.6%。以苯丙胺兴奋剂为代表的新型毒品滥用问题加速扩张,全省发现新型毒品吸食人数已达到38908人,占吸毒人员总数的38.4%,其中大部分集中在18~25岁之间。

2010年(截至7月20日)较09年底新增加吸毒人员10826人,其中吸食新型毒品吸毒人员为6361人,占新增吸毒人员的58.8%。成都、阿坝、广元、遂宁、巴中等5个市(州)新型毒品吸食人员已经超过了传统毒品。吸食新型毒品种类由冰毒、氯胺酮扩大到吗啡、哌替啶等医用麻醉剂;吸食场所从歌舞娱乐场所扩散到商务酒店、宾馆、出租房屋、网吧、茶楼;吸食人员从社会闲散人员扩大到白领、公务员、大学生等人群,新旧毒品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由于医学上对矫治海洛因成瘾人员至今未能取得突破,戒断巩固率低、复吸率高的问题始终是困扰禁毒工作的世界难题。在四川省不少地方,复吸率甚至高达90%以上。庞大的地下毒品消费市场进一步刺激了制贩毒活动,形成了恶性循环。禁

毒工作实践证明,如何有效突破禁吸戒毒这一瓶颈,切实提高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将是决定禁毒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

(四)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日趋多样,监管工作压力巨大。

四川省是化工大省,全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共有7913家。随着四川省管制力度的加大,境内外不法分子采取各种途径和手段窃取易制毒化学品并从中牟利,四川省面临堵截省外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和防范省内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的双重压力。当前有五个动向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大量套购康泰克、白加黑、滴鼻液等麻黄碱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碱;二是从新疆、河北、内蒙古等地购入麻黄草提炼麻黄碱;三是从江苏、上海、河南等地贩运k粉原料羟亚胺入川;四是将天津生产的乙醚和湖北生产的麻黄碱非法贩运入川;五是从四川省套购易制毒化学品,偷运出境,向缅甸等地的制毒团伙贩卖。遂宁、绵阳、成都等地就多次破获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炼麻黄碱的案件。例如2009年5月,四川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09·1·1”专案,打掉了一个跨区域非法制贩易制毒化学品和毒品的犯罪网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制毒窝点2个,缴获氯胺酮260千克、羟亚胺8.2吨、毒资260万元,该案是我国自2008年将羟亚胺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以来缴获羟亚胺数量最大的案件。形势表明,如何严格管好、管住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已经成为有关职能部门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课题。

(五)毒品滋生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危害触目惊心。

一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为筹集毒资,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引发抢劫、绑架、杀人等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涉毒与涉黑、涉恶、涉暴犯罪相互交织。据统计,在四川省打掉的有组织毒品犯罪集团中,大约11%具有黑社会性质。乐山、成都、宜宾等地破获的毒品大要案件,几乎都随案查获了枪支弹药或管制刀具。

2004年以来各地由吸毒人员作案的侵财犯罪占侵财犯罪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70%以上,有的地方因吸毒引发的刑事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20%,引发的治安案件占整个治安案件的30%。

成都、绵阳、泸州、乐山等地还多次发生吸毒人员在冰毒致幻作用下杀人、行凶、自杀等案(事)件。

二是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吸毒耗费巨额社会财富。2008年全国药物滥用监测结果显示,吸食海洛因的人员日均耗费为302元,吸食新型毒品人员日均耗费为178元。据此计算,四川省纳入动态管控系统的10万多名吸毒人员每年消耗毒资近百亿元,相当于去年全省财政总收入的9%。为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每年全省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毒品还严重危害“人”这一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直接制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吸毒人员体质普遍下降,有的甚至丧失正常的劳动生产能力。可以说,毒品已经成为阻碍四川省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

三是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卫生。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四川省因吸毒过量死亡的人数已达1300余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报告现住址为四川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30898例,其中病人3856例,死亡报告3310例,报告数排全国第五位。2009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9489例,居全国第三位。传播途径以静脉注射毒品传播为主,15785例,占51.1%。2005年至今,全省已累计报告发现9748例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员,占全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42%,占登记吸毒人员总数的13%。监测显示,四川省吸毒人群中hiv感染率已从2005年的1.7%上升到2008年的3.8%。事实证明,毒品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社会治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消极因素。

二、当前四川省禁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与严峻的毒情形势相比,四川省禁毒斗争在一些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4】12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禁毒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件大事、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但是,少数地方的领导同志对本地毒情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毒情形势的严峻性、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把禁毒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有的抓禁毒只停留于开会、讲话,工作部署流于一般化,没有制定针对性强的硬性措施,致使某些方面的毒品问题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担心影响“政绩”、“形象”,对本地突出的毒品问题遮遮掩掩,不愿正视问题,不愿如实上报;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9号文件,[1]“把抓禁毒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

的一项重要内容”的规定,对禁毒工作的督促、考评力度不够,缺乏刚性措施;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保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定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这一新的戒毒措施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也专门下发通知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含尿检费、体检费、药物维持治疗费、技能和业务培训费、生活困难救助费等)应纳入当地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但目前多数地方尚未落实这一要求,严重影响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四川省的全面开展。

(二)一些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四川省从2000年就制定了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但是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还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单位不能结合本职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禁毒委的工作部署。有的甚至把禁毒视为额外的工作任务,推诿塞责,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情况。

(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斗争形势的挑战。

一是禁毒专业机构还不健全,禁毒警力不足。全省192个县级公安机关中,仅有117个单设了禁毒部门;在一些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县级公安机关尚未单设禁毒部门。全省禁毒民警共1144名,仅占警力总数的1.5%。作为全国禁毒工作重点地区,四川省禁毒专业队伍的现状与所担负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以2008年为例,四川省禁毒民警人均缴获毒品1.97公斤,是2003年的8倍,与云南同期持平,是广东的3倍,贵州的5.6倍,甘肃的12.3倍,远远高于全国其他省市区,但是禁毒民警数量仅与2003年大体持平,均低于上述省份。这与严峻的毒情形势和繁重的禁毒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二是禁毒办综合协调力度不够,权威性不强。按照周永康同志在2004年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2004年29号文件的要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既是组织、协调机构,又是禁毒工作实体,原则上设在同级公安机关,与公安禁毒部门合署办公”。公安禁毒部门既是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同时还担负着同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承担着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禁毒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及大量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创建“无毒社区”等社会化工作。由于近年来禁毒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更加重视,大量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需要依靠各级禁毒办来具体落实,大约占公安禁毒部门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同时,各级禁毒办涉及层面较高,组织、协调工作难度较大。以四川省为例,省禁毒办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合署办公,涉及成员单位包括27个厅级部门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但由于省禁毒办仅为处级单位,难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人员少与任务重、协调力度不够与担负责任重大的矛盾十分突出。  (四)禁毒法制建设落后于斗争形势的发展,影响了禁毒工作开展《禁毒法》从整合戒毒资源、提高戒毒效果出发,对过去实行多年的公安机关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教戒毒进行改革,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这一新的戒毒措施,并授权国务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作出规定。但《禁毒法》实施已有两年多,国务院《戒毒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对过去分别由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如何进行整合、如何做好工作衔接以及强制隔离戒毒具体应当如何操作等,目前还缺乏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吸贩新型毒品活动出现了从娱乐场所向宾馆、商务酒店、网吧、茶楼、洗浴中心转移的趋势,但由于这些场所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调整的范畴,对相关场所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四川省人大1993年制定的《四川省禁毒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禁毒法》的要求和禁毒斗争形势的发展,亟待修改。

三、有效开展禁毒工作的对策。

面对禁毒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省禁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和省委、省政府29号文件精神,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为主线,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以治理突出毒品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禁毒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一)以教育、发动群众为目标,全面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工程,以宣传《禁毒法》、新型毒品危害、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为重点,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不断丰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全民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切实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的需求和危害。要广

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大力扶持戒毒帮教小组、禁毒协会等群众性组织,搭建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平台;进一步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提高其禁毒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其参与禁毒的热情。

(二)要以整治新型毒品问题为龙头,进一步遏制毒品犯罪高发的势头。

一要全力开展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把整治新型毒品问题摆在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突出战略位置,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掉一批加工、制造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工厂和窝点。要以歌舞娱乐场所、商务酒店、会所、洗浴中心为重点,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寄生在其中的贩毒分子,依法惩治不法业主特别是幕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吸贩毒活动空间。

二要大力强化堵源截流工作。按照“堵进口、截出口、断通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3道防线、17个卡点为主体的公路查缉体系。加强对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的管理查验,防止毒品多头渗透。

三要着力打击方面性突出毒品犯罪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对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活动的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打击向本地贩运毒品、经本地中转向其他地区贩运毒品的犯罪团伙以及操纵未成年人贩毒的幕后头目,努力摧毁一大批危害严重的外流贩毒网络,斩断一批地下贩毒通道。

坚决铲除各类公开、半公开的地下毒品交易活动,清除零包贩毒活动形成的治安乱点,还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以增强戒毒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为基础的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发现、登记、戒毒、康复、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逐步实现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机构之间吸毒人员信息的实时共享。

二是大力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充分利用公安、司法两个部门管理的戒毒场所,不断探索“分段执行”等办法,依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

三是全面推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逐步形成以街道、乡镇为主,公安、司法、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完善集生理脱毒、劳动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切实提高戒断巩固率。

五是积极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逐步降低治疗费用,稳定和扩大治疗规模,形成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不断巩固和扩大戒毒成果。

(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进一步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失。

坚持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大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发证和监管,转变管理服务方式。坚持“事前核查、事中通报、事后倒查”的工作制度,加强对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羟亚胺等重点化学品的管理,继续完善相关部门联动、异地衔接紧密、覆盖各个环节、全程管理查控的管理机制。坚持“逢制毒案件必查化学品来源、逢化学品必查流失环节”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审批制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推动成立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

(五)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毒情严重地区要突出抓好重点整治,努力为创建“无毒社区”创造条件。着力抓好对国家禁毒委挂牌的布拖、昭觉、金阳3个重点县以及省禁毒委挂牌的大竹、万源、开江、叙永、筠连、大英6个县的重点整治,务必尽快改变面貌。毒情一般地区要着力抓好攻坚,力争早日建成“无毒社区”。已建成“无毒县”、“无毒社区”的地方要抓好巩固,防止反弹。

(六)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现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抓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工作的部门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禁毒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促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切实加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充实禁毒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禁毒专业队伍。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四川省;毒情形势;对策研究。

当前由于国际国内的形势正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引发问题的社会消极因素明显增多,四川省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

一、当前四川省面临的毒情形势。

近几年来,四川省毒情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传统与新型双重侵蚀、吸贩与制造相互交织、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交叉影响的态势。传统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的突出问题又逐步显现出来。

(一)境外渗透持续加剧,堵源截流面临巨大压力。

由于四川省靠近“金三角”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内外贩毒分子一直把四川省作为重要的贩毒通道、中转集散地和地下销售市场。在西南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渗透不断加剧的情况下,随着省内及整个西南地区交通条件的日益改善,境外借助便利的公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运输渠道,不断开辟由滇入川新的贩毒路线和过境通道,给禁毒工作带来了日益严重的挑战。缅北地区的以攀枝花、凉山、泸州、甘孜、宜宾等地为主要入口,大肆销往省内各地,或取道四川省转运前往重庆、广东、浙江等省(市)。

大宗贩毒活动十分猖獗,仅2008年全省就破获公斤级以上大案65起,较2004年增长了86%,达到了历史最高点。①另外,贩毒分子幕后组织利用孕期、哺乳期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贩运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省内布拖、昭觉、金阳、大竹、万源、开江、叙永、筠连、大英等地部分外流人员形成的以家族、同乡为纽带的职业贩毒团伙,在云南、广东、浙江等地大肆从事跨区域贩毒活动,进一步加速了在省内外的流转。据国家禁毒委通报,四川籍外流贩毒人员占全国的20%,近年来一直高居全国首位。由此可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有效遏制境外渗透仍将是四川省禁毒人民战争面临的一场攻坚战。

(二)省内制造新型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成为新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四川省制造新型犯罪活动已从成都、资阳等少数地方扩大到德阳、遂宁、泸州、眉山、自贡、绵阳、雅安等16个市(州)。

2006年全省查获的新型数量首次超过海洛因等传统。2008年全省缴获的新型总量比2004年增长了174%。2008年全省摧毁的制毒加工厂(窝点)达58个,占全国的24%,仅次于广东省。为了逃避打击,制毒犯罪活动正不断向本地化、小型化发展,制毒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少数制毒团伙有向山区县城转移的迹象。目前,四川省内制造的新型除了供应本地地下消费市场外,还不断外销其他省市,引起了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在海洛因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制贩新型犯罪的发展蔓延,进一步加剧了省内严峻的毒情形势。种种迹象表明,今后一段时间四川省内制毒活动可能更加突出,遏制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将成为四川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地下消费市场庞大,新旧交叉滥用局面已经形成。

目前,全省已有165个县(市、区)存在问题,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1%。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共录入吸毒人员101344人,仅次于云南、广东两省,居全国第三位。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对于吸毒人数的统计方法,在每一个显性的吸毒者周围至少有4—5名隐性吸毒者。如果按照这个比例来推算,四川省吸毒人数应在40—50万之间。目前,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成瘾人员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占吸毒人员总数的61.6%。以苯丙胺兴奋剂为代表的新型滥用问题加速扩张,全省发现新型吸食人数已达到38908人,占吸毒人员总数的38.4%,其中大部分集中在18~25岁之间。

2010年(截至7月20日)较09年底新增加吸毒人员10826人,其中吸食新型吸毒人员为6361人,占新增吸毒人员的58.8%。成都、阿坝、广元、遂宁、巴中等5个市(州)新型吸食人员已经超过了传统。吸食新型种类由冰毒、氯胺酮扩大到吗啡、哌替啶等医用麻醉剂;吸食场所从歌舞娱乐场所扩散到商务酒店、宾馆、出租房屋、网吧、茶楼;吸食人员从社会闲散人员扩大到白领、公务员、大学生等人群,新旧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由于医学上对矫治海洛因成瘾人员至今未能取得突破,戒断巩固率低、复吸率高的问题始终是困扰禁毒工作的世界难题。在四川省不少地方,复吸率甚至高达90%以上。庞大的地下消费市场进一步刺激了制贩毒活动,形成了恶性循环。禁毒工作实践证明,如何有效突破禁吸戒毒这一瓶颈,切实提高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将是决定禁毒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

(四)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日趋多样,监管工作压力巨大。

四川省是化工大省,全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共有7913家。随着四川省管制力度的加大,境内外不法分子采取各种途径和手段窃取易制毒化学品并从中牟利,四川省面临堵截省外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和防范省内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的双重压力。当前有五个动向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大量套购康泰克、白加黑、滴鼻液等麻黄碱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碱;二是从新疆、河北、内蒙古等地购入麻黄草提炼麻黄碱;三是从江苏、上海、河南等地贩运k粉原料羟亚胺入川;四是将天津生产的乙醚和湖北生产的麻黄碱非法贩运入川;五是从四川省套购易制毒化学品,偷运出境,向缅甸等地的制毒团伙贩卖。遂宁、绵阳、成都等地就多次破获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炼麻黄碱的案件。例如2009年5月,四川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09·1·1”专案,打掉了一个跨区域非法制贩易制毒化学品和的犯罪网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制毒窝点2个,缴获氯胺酮260千克、羟亚胺8.2吨、毒资260万元,该案是我国自2008年将羟亚胺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以来缴获羟亚胺数量最大的案件。形势表明,如何严格管好、管住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已经成为有关职能部门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课题。

(五)滋生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危害触目惊心。

一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为筹集毒资,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引发抢劫、绑架、杀人等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涉毒与涉黑、涉恶、涉暴犯罪相互交织。据统计,在四川省打掉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中,大约11%具有黑社会性质。乐山、成都、宜宾等地破获的大要案件,几乎都随案查获了枪支弹药或管制刀具。

2004年以来各地由吸毒人员作案的侵财犯罪占侵财犯罪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70%以上,有的地方因吸毒引发的刑事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20%,引发的治安案件占整个治安案件的30%。

成都、绵阳、泸州、乐山等地还多次发生吸毒人员在冰毒致幻作用下杀人、行凶、自杀等案(事)件。

二是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吸毒耗费巨额社会财富。2008年全国药物滥用监测结果显示,吸食海洛因的人员日均耗费为302元,吸食新型人员日均耗费为178元。据此计算,四川省纳入动态管控系统的10万多名吸毒人员每年消耗毒资近百亿元,相当于去年全省财政总收入的9%。为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每年全省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严重危害“人”这一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直接制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吸毒人员体质普遍下降,有的甚至丧失正常的劳动生产能力。可以说,已经成为阻碍四川省经济发展的重大隐患。

三是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卫生。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四川省因吸毒过量死亡的人数已达1300余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报告现住址为四川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30898例,其中病人3856例,死亡报告3310例,报告数排全国第五位。2009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9489例,居全国第三位。传播途径以静脉注射传播为主,15785例,占51.1%。2005年至今,全省已累计报告发现9748例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员,占全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42%,占登记吸毒人员总数的13%。监测显示,四川省吸毒人群中hiv感染率已从2005年的1.7%上升到2008年的3.8%。事实证明,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社会治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消极因素。

二、当前四川省禁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与严峻的毒情形势相比,四川省禁毒斗争在一些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4】12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禁毒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件大事、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但是,少数地方的领导同志对本地毒情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毒情形势的严峻性、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把禁毒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有的抓禁毒只停留于开会、讲话,工作部署流于一般化,没有制定针对性强的硬性措施,致使某些方面的问题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担心影响“政绩”、“形象”,对本地突出的问题遮遮掩掩,不愿正视问题,不愿如实上报;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9号文件,[1]“把抓禁毒工作的实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的规定,对禁毒工作的督促、考评力度不够,缺乏刚性措施;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保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定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这一新的戒毒措施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也专门下发通知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含尿检费、体检费、药物维持治疗费、技能和业务培训费、生活困难救助费等)应纳入当地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但目前多数地方尚未落实这一要求,严重影响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四川省的全面开展。

(二)一些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四川省从2000年就制定了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但是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还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单位不能结合本职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禁毒委的工作部署。有的甚至把禁毒视为额外的工作任务,推诿塞责,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情况。

(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斗争形势的挑战。

一是禁毒专业机构还不健全,禁毒警力不足。全省192个县级公安机关中,仅有117个单设了禁毒部门;在一些问题严重的地区县级公安机关尚未单设禁毒部门。全省禁毒民警共1144名,仅占警力总数的1.5%。作为全国禁毒工作重点地区,四川省禁毒专业队伍的现状与所担负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以2008年为例,四川省禁毒民警人均缴获1.97公斤,是2003年的8倍,与云南同期持平,是广东的3倍,贵州的5.6倍,甘肃的12.3倍,远远高于全国其他省市区,但是禁毒民警数量仅与2003年大体持平,均低于上述省份。这与严峻的毒情形势和繁重的禁毒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二是禁毒办综合协调力度不够,权威性不强。按照同志在2004年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2004年29号文件的要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既是组织、协调机构,又是禁毒工作实体,原则上设在同级公安机关,与公安禁毒部门合署办公”。公安禁毒部门既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同时还担负着同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承担着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禁毒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及大量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创建“无毒社区”等社会化工作。由于近年来禁毒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更加重视,大量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需要依靠各级禁毒办来具体落实,大约占公安禁毒部门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同时,各级禁毒办涉及层面较高,组织、协调工作难度较大。以四川省为例,省禁毒办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合署办公,涉及成员单位包括27个厅级部门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但由于省禁毒办仅为处级单位,难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人员少与任务重、协调力度不够与担负责任重大的矛盾十分突出。

(四)禁毒法制建设落后于斗争形势的发展,影响了禁毒工作开展《禁毒法》从整合戒毒资源、提高戒毒效果出发,对过去实行多年的公安机关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教戒毒进行改革,构建了强制隔离戒毒这一新的戒毒措施,并授权国务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作出规定。但《禁毒法》实施已有两年多,国务院《戒毒条例》一直未能出台,对过去分别由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如何进行整合、如何做好工作衔接以及强制隔离戒毒具体应当如何操作等,目前还缺乏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吸贩新型活动出现了从娱乐场所向宾馆、商务酒店、网吧、茶楼、洗浴中心转移的趋势,但由于这些场所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调整的范畴,对相关场所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四川省人大1993年制定的《四川省禁毒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禁毒法》的要求和禁毒斗争形势的发展,亟待修改。

三、有效开展禁毒工作的对策。

面对禁毒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省禁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和省委、省政府29号文件精神,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为主线,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以治理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禁毒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一)以教育、发动群众为目标,全面强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工程,以宣传《禁毒法》、新型危害、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为重点,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不断丰富、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全民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自觉抵制的能力,切实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的需求和危害。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大力扶持戒毒帮教小组、禁毒协会等群众性组织,搭建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平台;进一步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提高其禁毒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其参与禁毒的热情。

(二)要以整治新型问题为龙头,进一步遏制犯罪高发的势头。

一要全力开展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把整治新型问题摆在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突出战略位置,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掉一批加工、制造冰毒、氯胺酮、等新型的工厂和窝点。要以歌舞娱乐场所、商务酒店、会所、洗浴中心为重点,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寄生在其中的贩毒分子,依法惩治不法业主特别是幕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吸贩毒活动空间。

二要大力强化堵源截流工作。按照“堵进口、截出口、断通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3道防线、17个卡点为主体的公路查缉体系。加强对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的管理查验,防止多头渗透。

三要着力打击方面性突出犯罪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对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活动的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打击向本地贩运、经本地中转向其他地区贩运的犯罪团伙以及操纵未成年人贩毒的幕后头目,努力摧毁一大批危害严重的外流贩毒网络,斩断一批地下贩毒通道。

坚决铲除各类公开、半公开的地下交易活动,清除零包贩毒活动形成的治安乱点,还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以增强戒毒实效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为基础的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发现、登记、戒毒、康复、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逐步实现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机构之间吸毒人员信息的实时共享。

二是大力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充分利用公安、司法两个部门管理的戒毒场所,不断探索“分段执行”等办法,依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

三是全面推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逐步形成以街道、乡镇为主,公安、司法、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完善集生理脱毒、劳动康复、回归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切实提高戒断巩固率。

五是积极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逐步降低治疗费用,稳定和扩大治疗规模,形成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不断巩固和扩大戒毒成果。

(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进一步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失。

坚持全面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大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发证和监管,转变管理服务方式。坚持“事前核查、事中通报、事后倒查”的工作制度,加强对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羟亚胺等重点化学品的管理,继续完善相关部门联动、异地衔接紧密、覆盖各个环节、全程管理查控的管理机制。坚持“逢制毒案件必查化学品来源、逢化学品必查流失环节”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审批制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推动成立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

(五)以创建“无毒社区”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毒情严重地区要突出抓好重点整治,努力为创建“无毒社区”创造条件。着力抓好对国家禁毒委挂牌的布拖、昭觉、金阳3个重点县以及省禁毒委挂牌的大竹、万源、开江、叙永、筠连、大英6个县的重点整治,务必尽快改变面貌。毒情一般地区要着力抓好攻坚,力争早日建成“无毒社区”。已建成“无毒县”、“无毒社区”的地方要抓好巩固,防止反弹。

(六)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现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政府抓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工作的部门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禁毒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促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切实加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充实禁毒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禁毒专业队伍。

公司禁毒工作总结第8篇

二、深入开展毒情调研工作,掌握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加强对犯罪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和打击娱乐场所吸毒贩毒行为。

四、组织、指导各镇乡和协调市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戒毒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五、掌握吸毒人员底数,会同司法、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禁吸戒毒工作。

六、指导、监督对、品的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和发证制度,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八、办理有关禁毒工作事项

市委宣传部:

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宣传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成果、经验,宣传禁毒工作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二、参与制定全市禁毒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落实禁毒宣传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

三、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面向中小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禁的禁毒宣传教育和“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一、将禁毒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问题的综合治理。

二、结合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三、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对吸毒人员进行社会帮教,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市人民法院:

一、审理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犯罪案件。

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禁毒法制宣传,适时公布重大案件审理结果,组织召开打击犯罪分子的公判大会,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三、加强对犯罪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依照国家法律,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及时制定打击处理办法。

市人民检察院:

一、对应当由本院管辖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

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

三、对人民法院有关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四、依法对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及对涉毒人员有关羁押场所进行监督。

五、对公安机关侦办的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适时介入,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同有关部门协商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市法制办:

一、负责审核或者组织起草我市禁毒领域的有关政府行政措施草案。

二、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普法教育工作以及禁毒宣传工作。

市发改委:

一、将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禁毒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禁毒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市教育局:

一、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预防教育工作,将禁毒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纳入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增强学生禁毒意识。

二、在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开设预防专题教育课程,抓好计划、师资、课时和教学材料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教育活动示范校建设,推广示范校禁毒教育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校的导向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禁毒教育师资培训,将禁毒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增强教师在教学中普及预防知识的意识。

五、将预防教育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推进预防教育的整体发展。

市人事局:

一、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全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计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禁毒法制教育任务。

二、加强对禁毒工作机构设置的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禁毒工作机构设置不适应禁毒实际工作需要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禁毒法制教育任务。

市民政局:

一、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配合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二、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三、指导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四、做好对禁毒社会组织和戒毒专业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

五、做好对禁毒英烈家属和伤残人员的抚恤工作。

六、加强对救助管理站内受助人员的禁毒教育,对其中吸贩毒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市司法局:

一、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二、指导全市监狱、劳教场所管理系统对被收监执行刑罚、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人员中的涉毒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三、组织、协调、指导对涉毒罪犯、被劳教人员、被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强制戒毒措施后的帮教安置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监管场所内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市财政局:

一、根据禁毒工作任务,将每年禁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戒毒、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费用,在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

市农业局:

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原植物的禁种和铲毒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开展群众性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农民防毒、禁毒意识和法制观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二、及时向禁毒社工报劳动就业岗位信息,为禁毒社工提供资源支持。

三、办理市禁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禁毒预防教育,切实落实禁毒法制宣传任务。

市外经贸局:

一、配合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及时掌握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共同做好全市化工、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管和销售渠道的规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机制,做好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批、调查核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

三、检查、监督从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企业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市文化局:

一、发挥文艺表演团队及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过艺术创作反映禁毒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揭露犯罪分子的罪行,揭示对人类生命、社会秩序、家庭和个人幸福的严重危害。

三、扶持健康文明的大众娱乐场所,为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项目。

四、配合公安机关完善娱乐场所禁毒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巡查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重大禁毒文艺宣传活动。

六、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做好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禁毒预防教育,预防制止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涉毒严重的娱乐场所开展重点整治。

市卫生局:

一、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强制隔离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对因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

三、组织指导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四、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麻醉、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五、指导医疗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指导戒毒治疗科研工作,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治疗康复模式,配合开展社区戒毒、药物依赖危害等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六、积极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市交局:

一.加强全市公路、水路、车站、码头等场所以及乘客的禁毒宣传工作,指导交行业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陆路、水路司乘人员的识毒、防毒等培训。

二、配合做好全市公路、水路、车站、码头等的检查和禁毒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查破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路、水路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的监控工作。

市环保局:

一、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项目审批的管理工作,发现涉毒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非法制造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开展对涉毒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

一、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市、省级电台、电视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广播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广播电视节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文化等部门查处流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涉毒行为。

二、配合公安、外经贸、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贪污查处非法生产和经营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麻醉的行为。

三、指导和督促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四、加强广告市场管理,查处对戒毒治疗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购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市禁毒委员会报告全市药物滥用监测情况。

四、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开展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五、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涉及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市安监局:

一、组织开展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导、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行政违法行为。

市邮政局:

一、配合公安机关建立邮路禁毒工作相关制度,形成协作机制。

二、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履行邮路禁毒工作职责,健全禁毒工作组织,加强寄递物品收寄验视,严防进入寄递渠道。

三、加强邮路禁毒工作检查,及时掌握过邮路贩毒的动向,配合公安机关对逃避检查或不配合禁毒工作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查破工作。

市人武部:

一、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军队内部的禁毒工作。

二、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动员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持、协助地方开展禁毒工作。

市总工会:

一、指导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农民工的禁毒意识。

二、组织开展对吸毒职工的帮扶教育工作,维护其戒毒后的生存权、就业权和发展权。

三、会同有关部门过报刊杂志、电台、网络等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禁毒预防教育。

团市委:

一、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增强青少年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

三、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行动,不断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为禁毒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做好涉毒青少年的跟踪帮教。

四、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协调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部门共同参与禁毒。

市妇联:

一、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妇女远离。

二、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帮教工作,发挥妇女在禁毒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三、做好对家庭的预防教育工作。

海关:

一、依法在海关监管区内和沿边沿海规定地区开展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查缉工作。

二、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品、进出口的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有进出口权,且能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的原料、产品进行核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