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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金融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3 11:18:08

非正式金融论文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1篇

关键词:非正式金融;中小企业;新融资优序理论

中图分类号: F03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新融资优序理论是一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理论。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融资优序理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

1、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这主要表现为企业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对企业产品和劳务的开发、行业前景、市场潜力、销售情况及其资产的真实价值,特别是其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预期收益等情况知之甚少,往往导致其面临过高的投资风险。大企业特别是那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公开的,投资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多的企业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中企业,银行还可以通过许多渠道,如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等方面去主动了解企业信息。

2、 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非对称性特征,即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符合新融资优序理论的基本前提,因此,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中小企业应首先选择无交易成本的内部融资,其次是选择交易成本较低的债务融资,而对于信息约束要求较高的股权融资则应被排在企业融资次序的最后。也就是说,如果中小企业希望获得外源融资的话,债务融资应该是首选的渠道。

二、我国正式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获取信贷融资仍然面临诸多障碍,这些障碍主要表现在:

1、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2000年以来各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越来越少。在这种形势下,中小企业贷款越来越受到抵押和担保要求的限制。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可供抵押物少,而且抵押物折扣率高,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收费高昂,客观上面临抵押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又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担保难进一步制约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能力。

2、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成熟,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现象。而一些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

3、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在现行的银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下,直接与中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基层银行机构授权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根据有关调查,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3年的中期贷款,即使有,也仅有10%能满足需要。从银行获得长期资金对中小企业来说则基本不可能。

三、 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资金问题难以通过正式渠道解决,而非正式金融往往就会成为中小企业现实的选择。此外,非正式金融也具有一些正式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非正式金融的利率特征能够提高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资金配置效率。利率水平可以更客观地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并由资金供求影响利率变动,从总体上看,非正式金融的借贷利率普遍高于受到金融抑制的正式金融利率,这是由资金使用的高风险性决定的。

(2)非正式金融的股权资本和借贷资金能够兼顾企业的长短期资金需求。对于处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来说,需要寻找各种途径来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尤其是在中小企业成长初期的融资活动中,非正式的金融渠道往往可以兼顾企业长短期的资金需要。通常,非正式金融活动中,利率与期限的关系同正式金融的情况恰好相反,期限越短,利率水平越高;而期限越长,利率却反而更低。

四、完善我国非正式金融制度安排的几点建议

1、消除歧视、肯定非正式金融的积极作用和重要地位。过去的二十多年间,非正式金融经历了从产生到繁荣、再到禁止、最后转入地下进一步繁荣的过程。在传统的发展经济学里,非正式金融通常被认为是落后的部门,并且与经济发展目标不相关、甚至相互抵触。但事实表明,非正式金融活动能够在其所及的领域内有效率地配置资金。为此,政府应当正视非正式金融活动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肯定非正式金融活动已经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约束的一种有效途径,并通过适当的政策安排,引导和规范非正式金融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2篇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区域农村

基金项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河北省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安排及农户融资行为研究”(G2014209317)支持项目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30日

一、引言

国际学术界最先提出非正规金融问题的是Mckinnon和Shaw。20世纪70年代,他们提出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开创了二元金融问题的研究。Adams &Vonpischke(1992)、Isaksson(2002)等研究显示非正规金融活动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广泛地分布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对于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原因,一部分学者从供给视角进行了研究,认为是金融供给抑制所导致的结果。但是金融供给抑制论在解释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这一事实方面缺乏说服力,许多学者将研究视角转移到了金融需求上来,运用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和合约理论来解释非正规金融生成的原因,认为非正规金融长期存在是由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的独特性所导致的。早期研究非正规金融的大多数文献主要基于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的视角,并未给予非正规金融以足够的重视。

二、国外非正规金融研究

在麦金农・肖的分析框架里,非正规金融是一种效率低下的融资安排,无论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重要。对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关系,理论界和政策决策层普遍地认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主要体现在两者对储蓄资源上的竞争,当然有时也存在贷款上的竞争。Hoff & Stiglitz(1997)研究认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各有比较优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互补关系。

近年来,国外学者(Narayan,1999;Peng,2004;Tsai,2007;Fafchamps,2007)开始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重新理解非正规金融。现实表明,这种非正式契约比正式契约更具有效率,关键在于契约私人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和各种社会约束力。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私人治理机制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青木昌彦,2001),社会资本和声誉机制成为保证借款户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上融资后还贷的重要因素。重复博弈和社区惩罚机制的有效性是保证信贷契约被有效执行的基础。实证分析对于社会资本指标测度的差别很大,如Knight & Yueh(2002)用家庭所拥有的亲友的数量来度量家庭层面的社会网络,Burchardi & Hassan(2011)在研究社会网络对合并后东德村庄发展的影响时,用村庄层面在西德的亲友关系表示村庄社会网络。这些研究都拓展了非正规金融的研究方法。关于如何将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进行结合,学者们也提出了许多建议(Stephane straub,2005)。

三、国内非正规金融研究

在国内的文献中,主要以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功能为基本切入点来讨论其在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例如姚耀军(2009)基于金融功能观认为,在转轨经济中,中国正规金融体系没有发挥正常的金融功能,在许多农村地区,正规金融的缺位被非正规金融所弥补。国内一些文献(郭斌和刘曼路,2002;徐军辉,2013)也通过案例或者小型调查研究了我国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对于非正规金融存在的机理,国内学者近年来也着重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展开分析,马光荣和杨恩燕(2011)、杨文(2012)从契约理论展开分析,认为非正规金融契约执行主要是依靠契约的私人治理机制来实现,嵌入在各种社会性联系与约束之中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是其违约率较低的关键原因。对于社会资本的测定,主要集中于亲友数量、礼金支出、城市亲戚联系、党员干部政治关系等若干指标,这使得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四、未来研究方向

就当前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来看,主要集中在证明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效率上,对非正规金融正规化问题的思考并不多见。已有关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结合的文献(史小坤,2010;刘小红,2013;徐军辉,2013)的缺憾在于,没有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到金融约束的考量中来。对于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地方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关系的研究尚显不足,大多数研究主要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出发,忽视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在演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较少有文献从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型的视角去研究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处于经济转型期的社会主义国家)非正规金融制度是如何演化生成的,特别是对于区域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农村重要借贷主体之一的农户的研究涉及较少,这就为进一步考察该问题提供了可能的研究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Mckinnon R I.Money and capitao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1973.

[2]Shaw E S.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3]Adams,D.,VonPischke,J..Microenterprise credit programs:dejavu[J].World Development,1992.20.

[4]Anders Isaksson.The Importanc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Kenyan Manufacturing,the United Natio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R].SIN Working Paper,2002.

[5]Hoff K.,J.Stiglitz.Moneylenders and Bankers:Price-Increasing Subsidies in a Monopolistically Competitive Market[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7.52.

[6]Narayan,D.and L.Pritchett.Cents and sociability:household income and social capital in rural Tanzania[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9.47.4.

[7]Peng,Y.Kinship networks and entrepreneurs in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2004.109.5.

[8]Tsai,L.Solidary groups,infornal accountability and local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7.101.2.

[9]Fafchamps,M.and F.Gubert.The formation of risk sharing network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7.83.2.

[10]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11]Knight,J.and L.Yueh,The Role of Social Capital in the Labor Market in China[R].Oxford University Discussion Paper,2002.

[12]姚耀军.非正规金融市场:反应性还是自主性?―基于温州民间利率的经验研究[J].财经研究,2009.4.

[13]郭斌,刘曼路.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对温州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2.10.

[14]徐军辉.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到强制性制度变迁:温州民间金融改革[J].贵州社会科学,2013.1.

[15]马光荣,杨恩艳.社会网络、非正规金融与创业[J].经济研究,2011.3.

[16]杨文,孙蚌珠,王学龙.中国农村家庭脆弱性的测量与分解[J].经济研究,2012.4.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关系型融资;正式金融;非正式金融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4-0041-05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6年底,以金融机构多元化和农村金融市场对内开放为核心的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正式启动。截至2007年6月末,全国6个首批试点省(区)共有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从目前可获得资料来看,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但由于可供考察的期限较短,我们尚无法判断这种影响在今后能够持续的强度和广度。事实上,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些新机构如何才能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生存并发展下去。我们在2007年7月对安徽某地区县域金融状况的调查中发现,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机构的发展前景并不被看好,被调查的178家县域金融机构中只有32家对其表示了谨慎乐观。这次调查还发现,县域金融机构对当前农村金融关注最多的三个问题依次为:基层银行缺乏信贷自、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力度弱化、政府部门的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以及农民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对农村资金外流、民间金融兴起以及农村金融风险等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这不由得引起我们进一步思考:现有农村金融问题能否通过扩大基层银行的信贷自得到解决,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应该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由此,我们引入了关系型融资。上世纪80年代,Fama(1985)和James(1987)等人对银行贷款特点和价值的研究引起了众多学者对关系型融资问题的关注。如今,关系型融资已成为当代经济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大量的研究成果表明,出资人在与借款人长期交往过程中可以了解到许多内部信息,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不仅构成了出资人的比较优势,也增加了借款人的价值,因此,发展关系型融资的意义十分显著。迄今为止,人们对关系型融资的研究大多围绕着中小企业而展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农村领域的融资活动与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将关系型融资引入农村金融领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二、关系型融资的理论考察

(一)内涵界定

关于关系型融资,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如,青木昌彦和瑟达尔・丁克(1997)认为,“关系型融资是这样一种融资形式,出资者在一系列事先未明确的情况下,为了将来不断获得租金而增加融资。”Peterson和Raian(1994)从企业出发,把关系型融资定义为能使企业获得更低融资成本和更多资金的紧密的融资关系,此关系以存在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且信息是耐用和不能轻易转移为前提。而Boot(2000)则从金融中介出发,将关系型融资定义为金融中介提供的金融服务,是为了获取特定客户的专有信息,并通过长期客户关系或范围经济获得收益。

尽管在概念上仍然存在分歧,但对关系型融资内涵的研究已取得了不少共识:(1)关系型融资并不仅限于银行贷款领域。这有两层含义:其一-,除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中介也会从事关系型融资,如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其二,就商业银行而言,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不仅体现相互间的资金借贷上,还体现在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中,如银行为客户提供支付、等金融服务;其三,除业务以外,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还会延伸到其他领域,如互相持有股权、互派董事等。(2)交往持续时间的长短是衡量融资关系深厚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维持关系通常意味着融资双方为了获得将来的利益而愿意作出暂时的牺牲,如一家银行可以通过提供低于成本的期初利率来吸引借款人,而希望能在以后对其收取较高的利率来补偿先前的损失。相反,一家企业可能开始情愿接受较高利率的贷款,期望能够与银行建立一种长期关系为将来换取较低的利率。(3)专有信息的生产与使用贯穿于关系型融资的全过程。这里所说的专有信息是指可利用的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处于保密状态,可通过与借款人的多重交互进行收集。获取专有信息是融资双方建立长期关系的直接动因,而专有信息的质量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关系型融资效应的发挥。

(二)效应分析

对于关系型融资效应的分析一直是关系型融资理论的核心。现有的研究表明,发展关系型融资能显著解决信贷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归因于前面提到的专有信息的生产和使用。青木昌彦和瑟达尔・丁克(1997)认为,正是出资人的信息优势使其拥有获取租金的机会,这些租金不仅包括信息租金,还包括出资人通过成本分担、声誉、特殊关系、金融约束和政策设定的相机治理等获得的其他租金。何韧(2005)指出,除了上述租金外,关系型融资还能给银行带来其他效应,如提升合约的灵活性、拓展业务范围和提高市场份额。同样,关系型融资也能给借款人创造价值,如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除了关注关系型融资的积极效应,一些学者对其可能引发的问题也进行了研究。对出资人而言,最主要的问题是存在预算软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当借款人陷入财务困境时,为了能收回前期的贷款,出资人可能会被迫答应借款人的再融资要求。Boot(2000)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对银行贷款设定最高等级的优先偿还权,以便于银行在借款人陷入财务危机时对其进行干预。而关系型融资给借款人带来的最大问题是锁定效应(hold-up),即“敲竹杠”。通过建立和维持长期关系,出资人在借款人专有信息方面取得了垄断地位,借款人很容易被锁定在原有关系上,这可能使其在事后面临一个更高的贷款利率要求(Padilla和Pagano,1997),即出资人的“敲竹杠”行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保持多个融资关系,通过出资人之间的竞争来降低单一出资人的信息垄断。当然这样做也是有成本的,不仅会加大借款人的交易费用(何韧,2005),还会恶化信用的可利用性(Ongena和Smith,2000)。

(三)组织基础

尽管不同形式的金融中介都可能存在关系型融资,但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更适合关系型融资的建立和维持?Stein(2002)证明不容易传递的软信息更需要分权化的组织形式,而获取软信息正是关系型融资的基本动因,由此得出结论,分权化的组织形式更适合关系型融资。张捷(2002)构建的银行组织结构

差异与贷款决策权的最优配置模型对关系型融资的组织基础也作出了很好的解释。在科层组织中,关系型融资的决策成本包括调查借款人信用状况所需的信息成本和监督决策人产生的成本。信息成本随着调查人与借款人距离(即授权分散度)的拉近而下降,而成本则相反,随着授权的分散而上升。这样,银行的组织结构问题就成为如何在获得既定信息条件下使信息成本和成本的总和降到最低。从理论上讲,组织层级较多的大银行可以依靠众多的、贴近借款人的分支机构收集信息,因此大银行和小银行面临着相同的信息成本线。但由于层级较多,复杂,大银行则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这使得大银行难以将决策权配置到与小银行相同的低层级上去,因而可以证明,小银行比大银行更适合关系型融资。

(四)外部环境

影响关系型融资的外部因素有很多,如中小企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金融政策、银行业竞争状况、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等等。青木昌彦等(1997)通过对日本主办银行制度的分析得出结论,政府实施金融约束政策更有利于关系型融资的发展。通过对利率水平和机构准入的控制,约束性的金融政策可以为银行创造“特许权价值”(franchise value),这使得银行会更加注意与企业保持长期关系,减少敲竹杠行为。反过来,金融管制的放松则可能会弱化关系型融资。实际上,金融政策对关系型融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例如,关系型融资大多依赖于只可意会的软信息,很难向第三方明示,如果监管当局对银行信贷业务干预程度较深、监管标准要求较高,很可能会阻碍关系型融资的发展。

同样,银行业的竞争态势对关系型融资的影响也是双向和复杂的。当银行间竞争加剧时,一方面,银行从关系型融资中获得的利润下降,可能会导致银行减少对关系的专用性投资(Petersen和Rajan,1995);另一方面,由于竞争加剧更加显现了关系型融资的价值,这反而可能促使银行进行更多的关系型融资(Boot和Thakor,2000)。当然,这些看似矛盾的观点正说明了适度竞争对于关系型融资的重要性。然而,如何判定竞争是否适度?现有的文献对此还缺乏进一步的解释。

三、农村金融运行特征的简要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的相对性

金融业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突出的行业,而农村经济运行的特点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现象更为严重。相对于城市,农村社会的经济主体数量多、规模小、地域分散且运作不规范,这使得银行既难以在贷前通过周密调查以甄别借款人的风险程度,也难以在贷后通过严格监督以保障贷款的安全,再加上农村物品可抵押条件的天然不足,在这种状况下,银行的理性选择就是减少供给。因此,供不应求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典型状态。

近年来的研究也关注到,尽管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民的信誉并不比其他社会群体差,无论是尤努斯创办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还是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大量存在的民间借贷,都证实了这一点。蒋永穆等(2006)运用农户借贷过程中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即农户借贷一般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靠亲情、道德、网络、文化和村庄信任来维系,对此进行了解释。除了非正式制度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特征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现象。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及生产特点,农村社会的封闭性特征较为明显,各种各样的社群,如家庭、氏族、邻里、村落构成了农民的“社会圈子”。在这些熟悉的社会圈子中,大家通过长期的共同生活和交往互动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每个人的私人信息都成了具有高度共享性和流通性的共同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圈子内的私人信息都是对称的。最核心的圈子当然是家庭,从家庭到氏族或邻里、到村落、再到乡镇……,随着圈子的扩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信息在收集和传递过程中发生漏损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就随之产生。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相对概念,一方面表现为常规金融运作中所需的“硬信息”极度匮乏;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大量的、被封闭在一个个相对狭小圈子内的“软信息”因缺乏传递而被浪费。

(二)金融结构的二元性

农村信贷的提供者有两类,一类是正式的金融机构,主要有政府银行、商业银行等;另一类是非正式放贷人,可能是土地主、商人、店主等,也可能是农民自己。如前所述,由于农村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可抵押品缺乏等问题,正式金融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在正式金融的体系内,不同机构对待农村金融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出于规模效应的考虑,大型金融机构往往只把农村金融市场作为其吸收存款、筹措资金的场地,很少涉足农村贷款。

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如周立,2005),非正式金融安排在解决农村信息不对称、可抵押品缺乏等问题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因此,非正式金融安排在农村的生存发展,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现实也证明,即使在那些政府努力向农村扩大信贷的国家,非正式信贷市场仍然十分繁荣。比如,1951年后印度政府努力通过官方渠道扩展了农村信贷,但村庄放贷者并没有因此消失,仍然占据了24.3%的债务。泰国也是如此,政府在1966专门成立了农业银行和农业合作社,中央银行甚至以发放备忘录的形式要求每家商业银行至少将其贷款总量的5%贷向农业部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非正式放贷仍占据了半壁江山。当然,非正式金融安排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不能提供长期贷款,且存在金额较小、利率较高、可获得性不强的弱点。

现有的文献论证了农村金融二元制存在的合理性,但在对两类金融安排的地位认识上还存在分歧。如周立(2005)认为,在农村的放贷应以非正式部门为主。世界银行(1989)提出,应使非正式放贷有条件纳入正式金融机构之内,具体措施包括促进非正式金融与正式金融之间的联系;在法律环境改善条件下,规范非正式金融业务,使其与正式金融机构相互协调,互相弥补业务与能力的缺陷,从而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等。我们认为,由于非正式金融的发展还存在着法律、监管及自身能力等多方面的障碍,很难在短期内成为农村放贷的主体,因此,世界银行的观点更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

(三)跨期平滑的困难性

为经济主体提供跨期平滑是金融体系的重要功能之一。由于农村金融市场欠发达,可以利用的金融工具品种较少,因此农村经济主体的跨期平滑更多是通过存贷款来完成。传统的农业融资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的是资金不足问题。然而现实却表明,穷人同样有储蓄能力。以享誉盛名的格莱珉银行为例,其所有贷款均由自身资源支持,来自贷款者与非贷款者的储蓄已达其待偿贷款的97%。同样,我国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农村资金外流也表明,农民的储蓄意愿与储蓄能

力一直较强。

然而,由于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等特点,农民的收入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这要求农民不仅要能够实现季节性收入和连续性支出之间的跨期平滑,更为关键的,还要求其在面临婚丧嫁娶、生病上学等突发性的大额而刚性的需求时,能够获得必要的融资。一直以来,中国农民的借贷需求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非生产性借贷仍然是最主要的金融需求。在这种状况下,没有融资渠道,不仅意味着农民的再生产链条可能中断,甚至连基本生活都会因缺平滑手段而成为问题。

问题并不仅止于此,农民的跨期平滑要求还反映在对融资成本跨期分担的需求上。由于农村金融面临的风险大、交易费用高,放贷人一般都会要求较高的利率水平。对于一位普通的农民而言,即便不考虑农业投资的长期性、高风险和低盈利性,面对高昂的融资成本,融资活动显然也是难以为继的,融资渠道的解决充其量只能够缓解暂时的资金矛盾,很难为其再生产提供持续帮助。据温铁军(1999)的调查,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其中高利贷发生频率是85%,从用途来看,高达89%的借贷用于生活、应急及其他非农业生产支出,仅有11%的借贷用于农业生产。这表明,民间借贷对农业再生产的意义并不显著。跨期成本分担的提供显然难以依靠非正式放贷人,其原因不仅在于非正式放贷人具有天然的逐利性,还在于,与正规金融安排相比,非正式放贷往往以自然人形式存在,而自然人生命的有限性决定了这种制度安排的短期性。

四、构建基于关系型融资的农村金融运行机制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构建了一个基于关系型融资的农村金融运行机制(见下图,箭头表示资金的流向),基本逻辑如下:

1.发展关系型融资显然有助于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可抵押品不足、跨期平滑手段缺乏等问题,进而提高农村信贷的可利用性,增加农村社会总福利。

2.建立和维持关系型融资的核心是对专有信息的占有和使用。要求金融机构与所有农户直接建立一对一的关系,这显然是不经济的,也是不现实的。通过市场细分,金融机构可与少数的优质农户直接建立较密切的融资关系,而无法进一步覆盖大量的普通农户。

3.鉴于农村地区信息结构的圈层性特点和非正式金融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具有的优势,可考虑在金融机构与普通农户之间设置一个中间环节――非正式放贷人。具体的设计是:首先把分散的农户按其所处的信息圈进行分类,在每一个信息圈内确定一名或多名的非正式放贷人,这些放贷人可以是该圈中原来就存在的非正式放贷人,也可以是某个核心人物。进而,让这些非正式放贷人充当金融机构与普通农户之间的贷款桥梁,他们首先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然后再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将贷款转贷给普通农户。需要明确的是,非正式放贷人不应该有吸收存款的功能。这样,就构建了一个农村资金的体内循环,即:农户――金融机构――非正式放贷人――农户。

4.基于成本和信息成本总和最小化原则,农村地区宜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适当增加中小型金融机构数量,引入竞争机制,有助于规避关系型融资中容易出现的“敲竹杠”问题。这一安排同样适用于非正式放贷人。鼓励中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建立相对密切联系,如相互持股、人员互派、业务等,打通将外部资金引入农村的渠道。

5.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和促进关系型融资的发展,具体包括:明确非正式放贷人的合法地位;通过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形成和保持农村金融市场的合理竞争格局;采取适当的利率管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出“特许权价值”,引导其行为的长期化。

五、结束语

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受成本和信息成本总和最小化的条件限制,大型商业银行显然不会轻易下放信贷决策权,也就是说,现有的农村金融问题无法通过扩大基层商业银行的信贷自得到解决,为此,必须引入中小型金融机构。快速转变业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关系型融资,则是这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应有的生存之道。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关系型融资的对象不仅可以是贷款的直接使用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资金中介者(非正式放贷人)。在适当的机制下,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之间完全可以发展成优势互补、共生共荣的关系。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4篇

关键词:农户;融资渠道;正式金融支持 ;投资规模

一、文献综述

农户徘徊在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之间的现象,一直以来备受学术界的关注。曹力群(2001)[1]、周天芸和李杰(2005)[2]等人的研究发现,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发放生产经营性小规模短期贷款,而非正规金融贷款机制比较灵活,通常没有抵押和担保、期限灵活、程序简单,主要是以农户的偿还能力作为放贷依据,因此,农户普遍偏爱非正规金融。[3] 如此看来,农户在选择金融机构贷款时最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其次才是借款的成本;农户借款成本不仅包括利率等名义上的财务成本,还包括借贷数量额度、借贷附加条件等隐性成本, 隐性成本比财务成本更能影响农户的融资行为。

二、理论分析

在正式金融市场上,典型的银行是一个风险厌恶型金融机构,因此,那些收入不稳定、靠天吃饭而且没有担保和抵押的农户是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银行的这种风险厌恶态度可以用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

(1)搜寻成本。银行必须对贷款申请者资格审查严格,包括申请人身份、家庭情况、工作单位、个人信用以及还款能力。然而,农民没有固定工作单位,银行要想查清农民客户有几亩地、几间房就必须去农村实地考察,这样就比较困难,需要较高的搜寻成本。

(2)监督成本。即银行在农户贷款使用过程中的监督行为。如果银行发现资金使用超出规定范围,违反了信贷协议,则马上终止信贷协议。但是,农户的空间分布极为分散,投资项目的空间分布也同样呈现出极度分散的特征,这显然是会增加银行的监督成本的。

(3)违约成本。如果贷款申请人一旦投资失败,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则冻结抵押品,对申请人实施破产清算;如果贷款申请人投资成功却不按规定偿还贷款,则银行可以向法院,请求采取强制措施收复贷款。然而,银行最终必须面临的现实是,很多农户一贫如洗,强制执行的结果终究是差强人意的,不但成本高昂,而且所获无几。

三、实证分析

3、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论文的调查地为河北省清河县,总共发放200份问卷调查,并收回200份合格的调查问卷。

在设计调查问卷时首先提问被调查者是否有借钱或贷款经历,来甄别这份问卷是否对研究问题有效。然后考虑到户主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的人口规模、年收入、生活成本、投资规模、还款期限都会影响农户的融资方式,所以一一进行了提问。

4、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方程一中,CB(家庭年生活成本)系数为2.18,RK(家庭人口规模)系数为1.55,这两个系数均为正,说明家庭人口越多、生活成本越高农户越倾向于正式借款途径。因为人口越多和生活成本就越高,也就说明该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将来创造的收入多,还款能力强,符合中国"人多力量大"的传统观念,更容易得到银行贷款;另一方面,这样的家庭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必然是亲朋好友的一个负担,避之唯恐不及,所以寻求正式金融支持也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合乎逻辑的选择。当然,这也与地方政府的扶贫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SR(家庭年收入)系数为0.02,该系数为正,但是比较小,说明家庭年收入越高,越容易取得正式金融支持。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家庭的年收入越多就越有取得正式贷款的机会,因为银行时常着眼于农户未来的还款能力。另一方面,从农户的角度来看,如果家庭的收入尚可支撑日常花销,就不会寻求贷款,而且在中国量入为出的观念根深蒂固,一般情况下不会向银行贷款,所以系数显著性不是太高。

JY(户主受教育程度)系数为1.22,说明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容易成功获取正式金融的支持。因为文化水平越高,往往收入越高,就越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往往受教育程度越高,对获取正式金融支持的认识越深,更清楚非法借贷的危害,所以就更倾向于正式借款途径。

NL(户主年龄)系数为-0.01,说明户主年龄越大越倾向于非正式借款途径。调查问卷中户主的平均年龄是38.64岁,即多为青壮年。因为农民年龄越大,干的农活越少,收入越低,越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而且老年农民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银行贷款流程和必要条件,当他们有资金需求时,多会采取向亲戚朋友借钱这种非正式金融渠道。

QX(还款期限)系数为-0.02,说明还款期限越长就越倾向于非正式借款途径。因为银行往往有严格的还款期限,如果不能及时还款付息,就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农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很难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贷款。

XB(户主性别)系数为-4.62,说明男户主倾向于非正式借款途径。由于调查问卷由户主作答,而在农村户主多为男性,而且男性与社会接触多,更清楚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门槛高,在没有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难以取得贷款,所以他们更倾向于门槛低、要求少的民间借贷方式。

TZ(家庭投资规模)系数为-4.12,说明家庭投资支出越多越倾向于非正式借款途径。农户多投资于购买农作物种子或购买农具,这笔资金比较大,投资回收的周期长,所以农民在没有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很难从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四、研究结论

根据本文的理论分析和二元选择模型的回归结果可知,户主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的人口规模、年收入、生活成本、投资规模都会影响农户的融资方式。其中家庭生活成本、人口规模、年收入及户主受教育程度对获取正式金融支持是正影响;户主的年龄性别、还款期限和家庭投资规模对获取正式金融支持是负影响。尤其是当家庭投资规模越大时,风险就越高,随着投资数额的增大,户主就越难获得正式金融支持。究其原因,农民没有固定收入,没有银行认可的抵押品。而且交际范围窄,一般农民不认识能够被银行认可的担保人。因此,当农户投资规模较大,贷款金额较多时,由于不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和抵押品,往往不得不寻求于非正式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曹力群.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户借贷行为研究[J].中国农村研究,2001,(2).

[2]周天芸,李杰.农户借贷行为与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05,(11).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5篇

一、农村金融的涵义

从目前农村金融学科体系来说,农村金融是和城市金融相比较而提出的。农村金融感念的广泛使用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现在国内对农村金融涵义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观点:

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农村金融是主要涉及货币与信用关系,涉及农村范围的各种金融活动,和农村的经济活动有密切关联。例如:周志祥认为,农村金融是指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丁邦石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陈立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相关的总称,包括吸收农村存款、发放农村贷款、办理农村现金收付和转账结算以及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等业务活动。

有些经济学家提出,农村金融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资金流通、调剂。例如:巩泽昌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货币资金的流通;丁文翔认为,农村金融是在农村中以及与农业有密切联系的各个领域组织和调剂资金的活动。这些经济学家对农村金融的定义主要包含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是农村地区,所关联的活动是资金流通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这两类观点基本上是相同的。首先,农村金融虽然其主要覆盖地区是农村,但它与城市金融具有共同的特性,两者紧密联系共同组成整体金融活动。其次,农村金融是依赖于农村范围的经济活动,所以农村经济的基本单位、基本内容和基本组织形式决定农村金融的发展。最后,农村金融活动的覆盖范围如同整个金融活动涵盖的范围一样包含货币和信用两个方面,但同时还具备其他金融活动一些不同的特征。

二、国内农村金融研究的主要观点

国内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比较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金融进行探索。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主要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等组成。但是却没有充分发挥支持农村发展的作用。一些经济学家指出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结构。这些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却没有发育出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

姜凌(2006)认为,农村政策性金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农村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职能分工不明确;市场定位不清,越位和缺位问题并存;筹资方式单一,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还有一些学者从农村金融组织的角度探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所存在的问题。2007年中国农村金融需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课题组对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农村金融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对农村资金投放力度不够、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偏低、不良贷款率高、股权过于分散、风险共担机制尚未形成、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试点改革在转制方面进展缓慢等诸多方面。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部分学者从宏观角度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如:成思危认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应为:财政支持,市场运作;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三足鼎立,各司其职;存贷为主,综合配套;法制健全,市场发育。农村金融改革要理顺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的关系,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微观角度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夏斌、巴曙松等认为,农村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确定了其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要求是不一样的;农村金融改革滞后,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当前应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并提出了具体改革方案:加强对一切涉农贷款的税收优惠;分类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在贫困落后、交通不便的农村山区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弥补农村合作金融不足;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贷款抵押担保机制等。韩坚认为,当前农村正规金融不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民间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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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相对正规金融而言有较多的天然优势,但其发展受到压制。

三、国外农村金融研究的主要观点

近年来,国外关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金融市场状况及供求关系,农村金融体系及供给主体以及农村金融的管理体制等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市场及其供求关系的研究

一些学者研究了农村金融市场及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较新的研究有:mire ·devaney和bill ·weber通过评估一个农村银行结构的动态模型,测试了美国的农村银行业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农村的银行政策必须持续地促进现行的和潜在的竞争。claudio ·gonzalez ·vega论述了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经济主体的关系问题,并分析了解决此问题的主要手段即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化。包括切实优化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政治环境,深化金融服务功能,扩大金融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改革发展中国家现行的金融监管方式,改进各项法规制度,完成金融结构调整。此外还具体分析了贷款难的主要问题在于正规金融的供给不足。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6篇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 金融文化 创新

道德哲学家、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写过两部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分别讨论了道德行为和经济行为,其主题相互冲突,动机大相径庭,人性本善的道德利他主义与人性本恶的经济利己主义互相冲突。斯密高扬道德行为,但并没有贬斥经济行为,这就是著名的“亚当•斯密”问题。

人性既有自利又有他利的特性,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又追求精神世界的满足。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里,人既是经济人又是道德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指以道德观念、约束禁忌、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存在人们内心世界的规则,靠主观自觉遵守,往往无形。道德是非正式制度的核心概念,文化是道德伦理、习惯习俗的集中反映,也是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金融市场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基本原则

1.非正式制度创新应该以道德教化为基本原则

道德是非正式制度的核心。道德培育的原则:以社会普遍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为最低要求界面;以人们的行为是否违反基本规范为道德伦理底线;以合理、公平、稳定、秩序为道德致思。表现为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主要是一个自然演进的漫长过程。道德是非正式基本制度,德治是非正式制度安排。良好的制度规范会鼓励人民抑恶扬善,缺陷制度会为“从恶”提供方便,从而抑制“行善”的动机。中国社会形态正从封闭的自然实体社会,转变为合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开放的结构性社会。结构的转型要求道德起到具体的调控作用,保证人们的平等合作。

2.当前非制度创新的途径是搞好文化建设

文化是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内容。人类学大师马林诺夫斯基和泰勒认为,文化包含道德,是道德伦理、习惯习俗等的集中体现。因此,搞好文化建设是提高道德水平,促进非正式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道德规范尽可能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 建立道德执法监督机制:(1)制定或确认道德行为准则,包括公共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准则,并附以事后物资的和精神的双重惩罚。(2)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道德价值得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双重确认,增强其硬约束力,发挥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作用。(3)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具体的道德行为获得较大收益,败德行为付出极大的成本,使道德收益和败德成本内化或部分内化。(4)通过其他组织建立利益制约机制。(5)道德教化和宣传。开展积极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民思想境界和情操水平,警惕等价交换的经济原则渗透到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培育社会主义特色金融文化

道德行为具有道德收益外溢,败德行为具有败德成本外溢的特点。制度安排就是要找到一种内化道德行为收益和败德行为成本的方法、规则,从而能够激励道德主体继续践行道德行为,警醒败德者减少实施和不再实施败德行为,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制度环境是人选择道德还是败德的最大化行为边界。非正式制度规范人际交往的规则,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帮衬人民避免或缓和冲突,增进劳动和知识分工。“自利”是个人的自由,通过制度给“自利”划界,达到既有自由又有约束的局面。‘合利’不会自动出现,制度规范对保证“合利”十分必要。制度创新目的,就是要保证经济与道德的和谐共生,辨证统一。

任何经济学的研究都离不开道德责任,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必须内含经济正义的要求,非正式制度的创新,首先必须在经济正义的前提下进行。经济正义与所有权制度相联系,是指经济实践中的人的解放,其解放程度与生产力有关。社会主义制度是最正义的社会形态和制度,即符合人性、体现公平正当。为此,应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含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组成部分,是金融业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行业特色的一系列相互依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主要包括企业精神、价值取向、群体意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经营策略和服务理念等内容,它渗透于金融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是企业的灵魂。世界金融业变革、发展的实践证明,现代金融管理科学只能从正式制度方面揭示金融企业运行的规律,而要全方位阐明并根本有效地推动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还必须考虑非正式制度方面的因素,就必须建设良好的金融文化

2.建设社会主义特色金融文化的途径

目前,根据加入WTO的承诺,在全面开放金融业的情况下,金融企业开始混业经营,且大都已经改组为上市股份公司。结合金融市场的特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主要有以下途径:

(1)培育科学的企业精神,促进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金融企业精神是金融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它集中体现着企业和员工的群体价值观。要经营好上市金融公司,必须使员工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发展目标、投资风格和经营策略,并愿为之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到团结一致、同舟共济,朝着预定的目标奋斗。要营造一种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大家找到共同的语言——企业精神,形成人们认同的行为方式,以此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①培养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要求人们热爱金融业,心甘情愿地为之奋斗。不仅关注物质报酬,而且更加关注单位的社会意义。某种意义上说,敬业精神也就是奉献精神。它既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敬业精神对基金公司的价值导向、个体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培养进取精神。开拓进取创新意识,是企业精神中表现最活跃的因素。它要求员工努力奋斗,既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又为个人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通过不断学习和钻研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个人素质,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敢于创新,不断开拓新的金融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方式,提高业绩,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

③培养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公司经营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内部密切的团结协作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有利于提高效率,提高业绩。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会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消除磨擦,减少内耗,使人们心情舒畅地去工作。

④培养效益意识。效益,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追求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根本原则和最主要的目标。但是必须把良好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商业利润和自我最大化效用相结合。如推行混业经营,拿出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等。

⑤培养忧患意识。金融市场,在金融全球化、经济自由化的今天,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目前金融业业绩的分化非常明显,优胜劣汰已经来临。面向市场,立足竞争,这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有压力才有动力,增强优患意识、危机意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十分必要,是企业精神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此外,培育金融企业精神,还应当注重树立廉洁高效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守法遵规意识和尊重人才意识等。

(2)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提高金融企业社会信誉和美誉

塑造良好的金融企业形象,是金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金融文化建设的一个战略性目标,是一项复杂的动态的任务。金融企业形象,是指社会公众运用文化、伦理等各种评价尺度衡量对金融企业的整体印象和全面评价。一般包括信誉形象、服务形象、管理形象、机构形象、员工形象、领导形象、环境形象等内容。这些具体形象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包容,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金融企业形象。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巨大无形资产,主要有四种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宣传功能。在形象塑造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金融行业特色和各自公司的经营风格、特点,体现和反映出整体性、独特性、创新性和稳定性等符合实际的形象要素。

①塑造格守信用的形象。信用是金融机构的本质所在,也是衡量形象好坏的基本尺度,是金融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内容。形象不好,投资者就会用脚投票。

②塑造安全稳定的形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理财的目的之一,在居民的风险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金融企业能否树立稳健经营的形象,将关系到成败。由于信用链的传递作用,金融机构安全稳定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社会稳定。

③塑造竭诚服务的形象。服务是系统工程,新的服务形象应当充分体现德、诚、礼、信之理念,包容服务技术新、服务手段多、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佳、服务态度好等因素。

④塑造勤俭廉洁的形象。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的豪华开场、办公奢华现象,甚至等金融犯罪现象,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严重地影响了金融企业的形象。因此,树立勤俭廉洁的形象,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也是金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3)建立规范管理机制,确保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必要的管理机制是金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保证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如建立行业自律协会,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真正体现规章严密、责权分明、制约有效、运作可行的特点;建立教育激励机制,加强金融道德教育,培养金融文化,发挥凝聚力和导向作用。

参考文献

[1] 朱淑珍.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7篇

关键词:非正式金融;中小企业;新融资优序理论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非正式金融发展迅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根据2005年12月的《中国地下金融调查》内容,我国2003年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3-8164亿元,全国20个被调查省、市、区的地下融资规模占正式途径融资规模的比重达到28.07%。长期以来的政策打压和金融体系的排斥不但没能减少和控制非正式金融的规模和范围,相反,在越来越多的地区,非正式金融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本文将从西方资本结构理论——新融资优序理论出发,探讨信息不对称背景下非正式金融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并对我国非正式金融制度的安排提出几点建议。

一、新融资优序理论是一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理论

(一)新融资优序理论的基本框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对称信息理论被引入了新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为研究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外部投资者很难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因此往往只能通过对企业筹资决策的判断来进行投资决策,企业要想获取更多的外部融资,必须选择合理的融资结构。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在考察信息不对称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时,提出了新优序融资理论,进一步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部融资,后考虑外部融资;不得不进行外部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务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新融资优序理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启示

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这主要表现为企业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对企业产品和劳务的开发、行业前景、市场潜力、销售情况及其资产的真实价值,特别是其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预期收益等情况知之甚少,往往导致其面临过高的投资风险。大企业特别是那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公开的,投资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多的企业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中企业,银行还可以通过许多渠道,如经销商、供应商、消费者等方面去主动了解企业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其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同时,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并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因此,在中小企业向外部投资者进行融资时,很难提供其信用水平的信息。

另外,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单个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这就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极低。同时,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融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将可能成为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贷,而中小企业也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会计信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必须大规模搜集中小企业信息,如此一来,致使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

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非对称性特征,即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符合新融资优序理论的基本前提,因此,在这一理论框架下,中小企业应首先选择无交易成本的内部融资,其次是选择交易成本较低的债务融资,而对于信息约束要求较高的股权融资则应被排在企业融资次序的最后。也就是说,如果中小企业希望获得外源融资的话,债务融资应该是首选的渠道。

二、我国正式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根据新融资优序理论的观点,中小企业合理的融资顺序应该是:内部融资(以留存收益等增加企业资本金)、信贷融资(银行信贷和其他信贷)、资本市场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得它们很难从正式金融获取外部资金,正式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一)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获取信贷融资仍然面临诸多障碍,这些障碍主要表现在:

1、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2000年以来各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越来越少。在这种形势下,中小企业贷款越来越受到抵押和担保要求的限制。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可供抵押物少,而且抵押物折扣率高,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收费高昂,客观上面临抵押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又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担保难进一步制约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能力。

2、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成熟,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现象。而一些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于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业,大部分由于看不准好的项目和产品,缺乏有效的贷款需求。即使它们对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也会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3、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在现行的银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下,直接与中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基层银行机构授权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根据有关调查,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3年的中期贷款,即使有,也仅有10%能满足需要。从银行获得长期资金对中小企业来说则基本不可能。

4、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中小企业借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至少要办十几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即使钱到手,商机可能早已错过。许多中小企业视银行贷款为畏途,不得已走上民间高息借贷的道路。

(二)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证券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等直接融资行为对我国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存在着明显的障碍。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中已有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2006年为157家),但据统计,这个比例到2003年也只有13%,而且多数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上市,而是以高价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所实现的“曲线上市”。即使是在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的数量也是很少。根据2007年3月的统计数据,上市公司的家数也只有125家,而且多为高技术企业。实现海外上市的中小企业数量更少,截止到2006年6月底,共有48家来自中国内地的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而在纳斯达克、伦敦等地上市的企业还不到100家。

另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规模很小,总体上看,到2006年,企业债券融资额还不到股票融资额的三分之一,作为个体的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概率就更小了。债券发行的审批标准凭中小企业的规模根本就达不到,债券市场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只是“空谈”。三、非正式金融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非正式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即正式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包括民间借贷或股权筹集的融资活动,如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相互之间的借贷行为、合会、标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抬会、银背,甚至洗钱、外汇黑市交易、金融诈骗等各种方式的金融行为,外延非常广泛。我们排除掉现行金融制度法规明确不允许的洗钱、外汇黑市交易和金融诈骗等金融行为,其他的非正式金融活动为活跃资金融通、调节资金供求缺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律和制度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合法的地位,只能被认为是处于“灰色地带”的金融活动。

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资金问题难以通过正式渠道解决,而非正式金融往往就会成为中小企业现实的选择。此外,非正式金融也具有一些正式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非正式金融的地域特征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商业银行不得不将款项贷给能够提供充分抵押担保的企业,这是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很难提供的。而在正式的资本市场上进行股权融资则需要满足最低资本规模和经营年限的要求,以保障处于信息劣势的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现实中的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非正式金融往往是在一定地理区域范围之内进行的金融活动,一般发生在亲戚或熟人之间,因此正式金融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解决了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这一最大融资障碍。

(2)非正式金融的利率特征能够提高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资金配置效率。非正式金融处于政府的金融监管之外,通常以官方利率为基准,实行风险与交易费用加成定价法,基本上属于没有管制的自由定价。因此,利率水平可以更客观地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并由资金供求影响利率变动,从总体上看,非正式金融的借贷利率普遍高于受到金融抑制的正式金融利率,这是由资金使用的高风险性决定的。当市场上资金供给短缺的时候,非正式金融体系能够以较高的利率吸引社会闲置资金,引导其流向,提高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资金配置效率。

(3)非正式金融的股权资本和借贷资金能够兼顾企业的长短期资金需求。对于处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来说,需要寻找各种途径来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尤其是在中小企业成长初期的融资活动中,非正式的金融渠道往往可以兼顾企业长短期的资金需要。通常,非正式金融活动中,利率与期限的关系同正式金融的情况恰好相反,期限越短,利率水平越高;而期限越长,利率却反而更低。这是由于非正式金融中的资金供给者包括储蓄者和投资者两部分,短期资金供给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长期资金供给则反映了投资关系,即股权关系。非正式金融可以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提供方便快捷的资金借贷,利率和期限安排灵活,抵押品的要求也更宽泛,满足了借贷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另外,非正式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股权融资的可能。有资料显示,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小企业的股权融资的比例达45%-55%,这显然不是非有效或弱有效的资本市场能够做到的,由此可见非正式金融在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成长中的作用。

四、完善我国非正式金融制度安排的几点建议

由于处于金融制度和法规监管之外,非正式金融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较低,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多次对一些非正式金融活动进行强制性的整顿,造成了目前这种金融活动的“灰色地带”。事实上,非正式金融并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融资安排,也不是简单地对正式金融的拾遗补缺,而是与正式金融并存的必要的融资方式,尤其是对发展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如何促进非正式金融健康有序地发展、有效控制其风险并在最大限度内弥补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是目前我们对非正式金融应该持有的态度。

1、消除歧视、肯定非正式金融的积极作用和重要地位。过去的二十多年间,非正式金融经历了从产生到繁荣、再到禁止、最后转入地下进一步繁荣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曾经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进行了整顿;与此同时,针对当时一些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顿。多次反复整顿金融秩序给公众造成了非正式金融就是“非法金融”的错觉。在传统的发展经济学里,非正式金融通常被认为是落后的部门,并且与经济发展目标不相关、甚至相互抵触。但事实表明,非正式金融活动能够在其所及的领域内有效率地配置资金。为此,政府应当正视非正式金融活动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肯定非正式金融活动已经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约束的一种有效途径,并通过适当的政策安排,引导和规范非正式金融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非正式金融论文第8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我国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历来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我国的正规金融体系是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但在改革开放后,这种制度供给已经不能满足私营企业和社会居民的制度需求,使得制度供求处于不均衡状态。我国的非正规金融正是以中小企业和社会居 民为主体,进行制度创新的结果。

1 问题的提出

对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兴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献大都从以下两个方向展开:一条思路是沿着麦金农的非正规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观点进行拓展,如史晋川(1997)、张军(1998)等的研究;另一条思路是沿着 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均衡的框架进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认为,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广泛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非正规金融的起源问题,但他们都无法解释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步壮大兴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产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国的金融抑制尤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银行信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不会因改革而有所改变;最后,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二重结构”的国家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也不会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很好的解释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产生问题。

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制度安排可分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当制度供给主体,通过引入法律、法规、政令等手段加以实施。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滞后性。

后者是个人或个人团体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倡导实施的,多表现为私人间的契约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渐进改革进程中。次级制度安排大体上是对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弥补和修正,在某些范畴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导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级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经济制度转轨过程,因正规金融制度供给滞后于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制度服务的需求,由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在正规金融制度边际进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结果。因此只有从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正确把握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2 非正规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1 制度环境变迁:非正规金融的产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从逻辑上讲,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使制度环境发生变迁,并导致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获利成为可能,那么与制度环境相关的制度安排就会处于非均衡状态,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或在其边界进行制度创新。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选择从功能上使得金融实际上成了政府财政的一部分。社会资金大都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分配,银行的作用只是充当政府的“出纳”,金融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阶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 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低,人们 在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几乎没有多少货币剩余。因此,虽然我国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适应的,整个金融制度处于均衡状态,非正规金融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资源分配方式的不协调。我国的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 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暇顾及,个私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变得十分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当正规金融的进人变得更昂贵时,中小企业必然会寻找新的金融服务机会、形成相应的规则和约束并使之合理化,即从非正规金融部门筹集资金。

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经济资源上的绝对的控制权,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管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给方面长期居于垄断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任何制度创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将其他个人或团体排除在制度创新的空间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逐渐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将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私人部门,为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最后,经济运行的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开放后,收入的货币化分配逐渐取代了传统经济制度下的实物分配,我国居民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货币。为使其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社会居民或组织在运用其货币资产时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非正规金融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因此,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所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或中介人,将小规模的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供给,促进货币或资本向投资转化,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

2.2 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非正规金 融产生的制度供给因素分析

虽然在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环境变迁中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金融制度服务产生强烈的需求,但在我国,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只是正规金融制度的接受者。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即它是由政府通过法令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在制度选择与制度变革中处于主动地位,是正规金融制度的决定者。由于制度供求主体的地位不同,两者的制度效益分析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对于作为制度接受者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来说,只要现有的制度安排使得其净效益不是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中最大的一个,就会使其产生对新的制度服务的需求和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以及新制度的潜在供给,即原有的制度安排因供给不能满足需求而处于非均衡状态。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其制度变迁的供给虽然也是建立在制度成本和效益分析的基础之上,但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个别净效益,而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中存在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差异,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因制度变迁的供给不足而导致的制度非均衡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这一点在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后,国民收入的大部分以各种金融资产的形式,经过银行完成由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原有的“大财政、小银行”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家利用财政手段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使得国家在金融制度安排和变迁过程中必然要加强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通过国有金融系统对金融活动 垄断,从居民储蓄中获得大量的资金剩余,为公有制经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采取制度性歧视政策,尽量少地满足其融资需求。由此可见,政府作为金融制度的供给者,由于受到自身偏好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进行金融制度安排时并不一定以国民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必然会导致制度供给结构扭曲。即使政府能够克服以上影响,但由于其有界理性、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以及设计、建立金融制度安排所需信息的复杂性 ,它仍然不能校正制度安排的供给不足。此外,由于政府缺乏管理市场经济的经验,对变革的金融制度供给采取“摸着石头过河”方式逐步进行的,对正规金融制度的强制性变迁存在着认识和组织、发明或引进 、菜单选择、启动时间等四重时滞,因此这种强制性的金融制度变迁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需求 。

在金融制度变迁中,即使政府放松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金融行业的经营特点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首先,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正规金融机构逐步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安全性 、流动性和收益性兼顾成为其经营目标。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对贷款行为进行规范,信贷标准日趋严格。而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要高得多。正规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群体自然会抑制其贷款冲动。另外,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正规金融部门贷款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频率高、额度小”的资金需求也提高了银行提供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

由于政府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以及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使得我国的银行信贷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据资料显示,在我国整非国有经济部门从国家银行系统中获得的贷款不足银行贷款的 20%,有组织的银行系统中 80%多的信贷都被分配给了国有经济部门。而在直接投融资中,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被定位于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在股票发行中,有限的额度基本都被分配给国有企业,迄今为止,股票市场中,上市的民营企业不足 10%,通过发行股票筹资的比重则更低。

3 结 语

总之,在我国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制度环境的变迁不仅生产出对非正规金融有着强烈需求的中小企业,也生产出拥有大量货币剩余的私人部门和允许多样化权利主体进行制度创新的基本的制度安排。由于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供求失衡意味着现存制度下的巨大利益空间,因而孕育着巨大的制度变迁收益。为了争取现有制度安排下不能获得的外部利润,他们必然会在现有制度的边际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导致我国非正规金融最终得以产生,发展和壮大。由此可见,我 国的非正规金融具有 内生性 ,因此对非正规金融不能采取简单的取缔态度,必须通过立法途径引导非正规金融合法化,正规化,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联系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世界性金融危机冲击的现实,政府更应当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优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杜朝运,许文彬.制度变迁背景下非正规金融成因及出路初探[J].福建论坛,1 999,(3).

[2]曹洪军,窦娜娜,王乙伊.信息不对称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