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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6:23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结转工作效率,方便改革单位用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年终对账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情况及年终结余资金结转工作中的问题,经研究,现对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年终结余结转申报、确认工作进行简化并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简化并规范申报、确认内容

取消《*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中“用款计划数”和“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同时,根据市拨专款改革情况,增加《*市市拨专款市级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区县*年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汇总表》和《*市市拨专款市级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区县单位*年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和区县市拨专款改革单位(以下简称区县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确认工作实行分别管理。

二、减少手工签名实行网上确认、签字

(一)年终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工作实行网上确认、签字。当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审核、开具《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注销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等工作时,不再实行手工签名办法,改为由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相关人员在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上审核并确认、签字,经国库处加盖印章后,分别提供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银行。

(二)取消年终结余申报核定工作手工签名环节。改革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工作仍按照《市级单位结余资金处理规定》执行,但申报、确认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再进行手工签名,一律改为网上确认、签字。

l、市级单位年终对账工作结束后,经确认网上自动生成《市级改革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表》,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在网上确认、签字后于当日按规定网上逐级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审核后进行网上确认、签字并于4个工作日内传送市财政局主管部门预算处(以下简称部门处);部门处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经网上确认、签字后于2个工作日内回传国库处(支付中心),由国库处(支付中心)回传市级单位。市级单位收到国库处(支付中心)网上回传的经有关人员签字的核定表电子信息后,于2个工作日内对《市级改革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表》进行打印、签章,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核定表一式两份报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和部门处,市财政局部门处据此按《市级单位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对年终结余资金进行结转批复。凡未报送纸质核定表的,不予办理批复。

2、区县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工作由区县财政局按规定自行组织并比照市级单位做法执行,但年终结余结转批复工作实行市财政局按区县单位批复区县财政局,再由区县财政局转批区县单位的办法。即由区县单位年终对账后,经确认自动生成《市拨专款区县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表》,网上审核、确认签字后于当日传送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依据与市财政局对账结果,按照区县单位报送的《市拨专款区县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表》,经确认网上自动生成《市拨专款区县年终结余申报核定汇总表》,相关人员网上审核并确认、签字后于2个工作日内网上报送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网上审核并确认、签字后于4个工作日内传送市财政局部门处;部门处相关人员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签字后于2个工作日内回传国库处(支付中心),由国库处(支付中心)回传区县财政局。

区县财政局收到国库处(支付中心)网上回传的核定表电子信息后,于2个工作日内对《市拨专款区县年终结余申报核定汇总表》进行打印、签章,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核定表一式两份报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和部门处。市财政局部门据此比照《市级单位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统一文件格式,对区县财政局批复年终结转资金。区县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结转文件及有关规定专批区县单位。

三、减少审核环节和核定表留存联次

1、合并相同审核环节。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中心不再实行分别审核,将5个审核环节合并减少为国库处(支付中心)审核及会计部门2个环节。

2、调整《市拨专款区县单位年终结余申报核定表》留存联次。取消预算处留存联,将国库处(支付中心)留存联合并为1联。调整后一式三联,市财政局部门处、国库处(支付中心)、预算单位各留存一联。

四、年终结转申报、确认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年终对账工作。年终对账工作是做好年终节余资金结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级单位、区县财政局及区县单位均应按照市财政局《加强市级改革资金年终对账工作通知》规定的对账时间及内容做好与市财政局及银行的年终对账工作,确保各项预算收支数据的准确无误和年终结余资金结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2篇

根据《2012年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全面了解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依法经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建设“宜居宜业,开放现代”的新城服务。

考评对象、内容

按照《2012年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和《2012年度区民评组织工作考评表》确定的内容。

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区政府纠风办、区民评指导检查组负责对参评42个部门和22个行业的组织工作进行考评。

区经贸局、移动通信分公司、海峡银行开发区支行由于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民评工作综合评定结果在前三名,2012年度定为免评单位(免评不免建)。

胜科水务有限公司由于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民评工作综合评定结果在前三名,2011年度定为免评单位,且2011年在免评期间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公共服务行业类中名列前三名,根据省、市民评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给予胜科水务有限公司2012年度再次奖励免评一年(免评不免建)。

根据管辖的要求,镇(街)基层所站、医院、学校等单位考评工作分别由三镇一街、卫生局、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考评方法

考评分为参评单位对照自评和区民评指导检查组工作考核两部分。考评以量化方式进行,按照《考评表》所列逐项逐点评价,参评单位对照自评结束后报区民评检查指导组和区纠风办各一份。各参评单位召开年终评议总结大会,并邀请区民评指导检查组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复核评分。组织工作考评分以区民评指导检查组考评和区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分为准,占全年该参评单位政风行风综合评价分的45%。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工作考评应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区民评指导检查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考评。一是听取被评单位领导汇报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听取各单位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承诺》践诺情况、开展评议、取得成效等情况;二是查阅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和评议开展情况等有关资料;三是对一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回访核实,直接听取投诉人对所反映问题整改落实结果的意见;四是对被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议,并进行量化评分。按照“不自查问题不得分、不整改问题不得分”的原则,重点考评问题整改、承诺兑现情况,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落实情况。

具体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对照自评和年终评议总结于2012年9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前完成。区民评各检查指导组组织工作考评于2012年10月25日前完成。组织工作考评分为参评单位总结和区民评检查组现场考评两个步骤:

1、年终评议总结会议采取参评单位主要领导做总结报告、单位自聘代表发言、区民评指导检查组评议等程序进行。

2、区民评指导检查组对照《考评表》逐点评价并打出考评分。

单位总结报告同时书面上报区纠风办和区民评指导检查组各一份。

(二)、区纠风办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卫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含交巡警)、规划局分局等被重点评议、重点督查单位和其他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的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纠风专项任务落实情况和整改承诺“践诺”情况。

(三)、镇(街)基层所站、医院、学校的考评由区民评指导检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按20%的比例折入主管部门的组织工作考评成绩。

(四)、政风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将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汇总、考核、综合评定工作将在2012年11月30日前结束,同时将结果公开并上报市政府纠风办、各垂直管理上级主管部门。

计分方法

组织工作考评得分=《考评表》得分×1。其中,卫生局组织工作考评得分=《考评表》得分×0.8+医院、卫生院、医疗服务中心考评得分×0.2;教育局组织工作考评得分=《考评表》得分×0.8+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考评得分×0.2。三镇一街组织工作考评得分=《考评表》得分×0.8+镇(街)基层所站考评得分×0.2。

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得分计算方法为:问卷测评得分=〔(表示满意票数×1)+(表示比较满意票数×0.8)+(表示基本满意票数×0.6)-(表示不满意×0.1)〕÷(问卷调查表份数-表示“不了解”意见的票数)。

民评综合满意率总分=(问卷测评得分×0.45)+(组织工作考评得分×0.45)+(区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得分×0.1)。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3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民评工作,搞好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基层广电设施建设、数字化推进工作和服务水平发展不平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进服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新形象,强力推动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2、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创新思路方法。

二、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局机关、各科室台站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为抓好这次全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我局决定成立“区广电局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1、成立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检查被评议单位行评工作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成立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检查、指导和督查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科、室、台、站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三、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从年6月份开始,年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月底前,我局拟召开局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台、站负责人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学习党的十七大、省、市、区纪委相关会议以及全国、省、市、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宣读和下发《区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单位要通过完善投诉机制、设置公示栏、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政风行风与加强作风建设的关系,政风行风评议与促进文化建设的关系,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3、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我区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阶段:评议阶段

我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对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出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问题。

整改是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各单位将认真抓好整改。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整改方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做好准备,认真向行评办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主动配合行评办做好评议工作。

1、听取情况汇报。行评办到被评议单位,听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4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5篇

在向企业化过渡的特殊时期,加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强化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这对加快煤炭地质系统企业化改革进程、加快煤炭地质系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速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6年初,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要加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水平。综合性,是财务管理最显著的特点,而企业的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设备管理等,只反映了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侧面,因此有专家说,抓了财务管理工作就抓住了企业管理的“牛鼻子”。80年代初我国企业重视生产管理;80年代后期我国企业重视市场营销管理;进入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期后,财务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笔者认为,煤炭地质系统应按照国办2号文的要求,在向企业化过渡的特殊时期,加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强化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这对加快煤炭地质系统企业化改革进程、加快煤炭地质系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速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当前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内部控制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最基础、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抓好制度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内部控制制度,如果制度不好,其他无从谈起。随着国办2号文在煤炭地质单位的贯彻实施,近几年来,总局及各局在“事转企”、“企改制”的工作方针指导下,非常重视系统的各项制度建设,如财务管理制度、承包和考核制度、分配制度等。而为了保证各项政策和制度的贯彻实施,各单位必须有健全的企业内控制度。总局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防范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提高煤炭地质经济运行质量,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煤炭地质单位的实际,于2002年制定出台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内部会计控制规定(试行)》。这是一项比较全面、系统的制度,既包括了会计基础工作、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存货和固定资本,也包括了筹资与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业务、财务预算和基本建设等内控内容。2005年,总局财务处根据总局工作安排进行了财务制度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从调查结果看,财务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制度不够健全,现有的制度中有些已经过时和不适用;二是已有制度执行不严、不力。因此,各单位在制度建设中,首先要对原有制度进行检查,不适用的要尽快进行修订;缺少的制度要尽快建立,根据总局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监督制度;其次,要加强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以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贯彻执行,使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因为再好的制度,得不到贯彻,等于没有。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的最佳途径。煤炭地质事业单位正处于企业化改革的进程中,要在市场经济舞台上唱主角,就必须发展壮大自身的实力,求生存、求盈利、求发展,强化自身的预算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根据和适应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按照“两上两下”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执行部门预算的管理制度的要求而开展的。通过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仅按要求完成了中央财政资金的申报和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的预测和规划,确保了重点支出,而且大大提高了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中央财政没有实行部门预算前,中央财政预算或计划,一般是在当年的4、5月份才能下达到总局,总局5、6月份才能下达落实到各煤田地质局,特殊情况下更晚,如99年总局在9月份才接到财政部的预算批复;而且当年财政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和制约,一般当年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第二年才能完成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两年来,总局张局长和党委非常重视预算管理工作,结合煤炭地质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和贯彻实施部门预算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求,总局每年11月份的中、下旬收到财政部下达的明年中央财政预算控制数,总局党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预算控制数,各局和直属单位11月末也就收到了总局下达各单位的明年财政资金预算控制数。为各单位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提供了条件。例如,总公司在2003年预算中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制印厂对开四色胶印机项目,经总局审查批准后,在2002年11月份下达给总公司2003年财政资金预算控制数中,对制印厂对开四色胶印机项目在结构调整资金中进行了安排。总公司接到总局下的2003年财政资金预算控制数后,为了使该项目尽快实施,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总公司和制印厂精心运作,多方筹措资金。使该项目从申请立项到正式投产,仅用了九个月时间,2006年6月底已全部完成并投产,7月份完成产值15万元,预计年底完成产值300万元,并为第四季度大批量签订明年的期刊等彩印合同打下了基础。这个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制印厂“十五”期间达到年产5000万元的目标和总公司“十五”计划的完成,创造了有条件。就这个项目而言,在受到上半年北京SARS影响一个月的情况下,与中央部门预算实施前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相比,仍提前一年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总局2003年用结构调整资金安排的项目在当年就发挥效益的不止这一个项目。

近几年,一些局和单位在实施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的经验,能够充分理解中央财政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后的政策机遇,用好用足财政政策。但也有一些单位,对政策学习、理解不够,对预算编制、预算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是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搞数字游戏,预算管理弱化。根据总局工作会议安排,从2003年起,总局在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企业预算管理,在煤炭地质系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在煤炭地质系统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是提高煤炭地质系统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手段。考虑到煤炭地质单位长期事业单位的历史背景,单位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及各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考虑到煤炭地质单位目前正处在“事转企”、“企改制”的改革和发展的特殊阶段,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各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善于应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资金实施有效的管理,对成本实施有效的控制。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目前煤炭地质单位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营性资本金需要量较大,但资本金来源却严重不足,仅靠地质勘探费中每年挤出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资金在单位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近些年,资金的筹划和筹措成了各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的重要任务,占据了各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很多时间和精力。随着煤炭地质单位队伍结构调整的加深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资金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各单位的资金筹措任务将越来越重。总局为了提高资金的筹措能力,为煤炭地质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006年与有关银行联系,争取到2家银行的贷款授信,大大提高了总局的融资能力。同时,为了鼓励各单位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发展和减轻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引导各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在结构调整中资金紧缺的局面。总局制定出台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补充贴息管理办法》,在财政给予地质行业转产财政贴息的基础上,总局再给予贷款贴息。

目前,除个别局和单位在当地利用银行融资的局面没有打开外,其他局和单位都能利用当地银行融资支持单位经济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在利用银行融资,用好现有财政部和总局财政贴息政策外,还应注意多渠道融资,以不断满足本单位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要积极争取和使用好国家政策,利用好国办(2001)2号文的政策,实施矿业权融资: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利用资本市场(证券市场)融资;要积极实施重组联合、出让股权等策略,盘活已有资本,利用现有资本融资。在进行多渠道融资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化解经营和财务风险;要注意合法、合规,以确保煤炭地质单位经济建康、稳步发展。在利用矿业权融资方面,有的单位比较好地通过探矿权转让获得资金,也有个别单位还在等待观望,不愿意出前期登记费用,等着总局的投入,错失良机。

各单位在积极筹措用于事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各单位在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如水文局利用量、本、利的方法进行成本控制,为单位的合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为单位的成本控制提供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在注意经营成本控制同时,还要注意资金成本的控制,随着煤炭地质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将进一行增加,借款费用也将越来越大,即“财务费用”。如:一局在前些年开展多种经营工作中,由于项目的不成功占用了大量的资金,形成了银行贷款呆滞,当时利率较高,每年利息负担过重。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他们积极筹措资金,贷新款还旧款,一勘局通过对这块费用的控制每年节约资金成本30多万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获取和有效地使用各项资金,提高单位和项目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进一步加强财务分析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都要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从各自的目的和利益出发,关心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就对财务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分析不仅仅只是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在经济活动分析会上进行的一项例行式的财务分析工作。比如,国资委成立后,作为出资人要求中央企业各单位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附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说明。再比如,随着煤炭地质系统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贷款需求额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贷款银行作为债权人对我们单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关注,要求按季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这就要求我们的财务分析工作面,要拓展、要多角度。财务分析不仅要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对单位的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而且要对投资人、债务人关心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状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价,不仅要对经营活动进行分析,还要对单位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进行分析,特别是要加强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分析。随着煤炭地质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还要进行资本运营活动,这就要求我们的财务分析不仅仅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进行分析,而且还要对外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为单位资本运营提供决策依据。因此,各级管理人员或财务分析人员不仅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先进的财务分析技术和方法,还要深入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中去,调查研究,掌握各种活动中第一资料,而且还要熟悉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才能为单位的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及资本运营活动和不同报表的需求者,提高准确、有用的财务分析报告,以满足和适应发展了的工作需求,提高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和单位的外部形象。

五、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6篇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问题。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确认,逐一界定授权执法单位、委托执法单位,由市局统一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局与委托单位依法建立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的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2、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各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要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要体现相互配合执法的全局观念,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各执法单位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单位内设或隶属的机构的执法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法律法规为体例的垂直分解、以机构为体例交叉分解等方式。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各单位要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采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各单位要本着“权责统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有关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的执法活动都必须按《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人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为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程序规定》(附件四),同时增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3619839,对各单位执法公示制度进行监督。2、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试行)》(附件五)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聘请督察员,征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评价情况。市局将组织各单位开展互查互评,加强行政执法的互相检查监督。同时,市局将根据评议意见考核各单位的整体行政执法情况和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在评议考核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奖惩,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3、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六)等,建立本单位相应执法追究制度。各

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各单位赔偿损失后,要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推进和落实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市局将根据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全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交通部统一印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的部署,在上半年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脱岗强化学习《交通法律基本知识教程》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程》两本书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近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整顿和培训教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运用学、查、议、改等方法,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以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具备《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规定的执法资格和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坚决纠正、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达到有法必依、只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不断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维护交通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三、层层分解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1、明确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范围;2、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和年度执法目标;3、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4、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管理制度;5、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廉政制度和行业道德规范;6、建立规范本局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制度:(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3)行政执法检查制度;(4)行政复议制度;(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6)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制度;(7)错案追究制度。7、建立本局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起数、罚没款金额、执法队伍的基本状况等项的统计工作;8、建立本局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严格罚没财物管理,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9、建立本局社会监督制度,做到执法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聘请社会监督员;10、建立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制度,提高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二)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法和步骤: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分如下几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3—6月为制定制度阶段。本阶段的方法是抓典型经验与普遍制定相结合。1)3月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公路管理处去年一年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4月召开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推广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部署。3)5月各单位将行政执法主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解;确立每一个层级行政执法目标、权限和程序等,层层制定行政执法责任书(文本附件二)和有关制度。局政策法规处做好本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汇总、分解和有关制度的起草工作。4)6月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召开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批准实施执法责任制。第二阶段:7—10月为检查阶段。方法是自检与互检相结合,认真总结试行工作情况。为检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行情况,市局将以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奖优罚劣,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明年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具体安排是:1)8月初,全局进行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2)9月组成检查组进行互查;3)10月,全局召开交通行政执法总结表彰大会,宣布大检查结果,表彰行政执法好的单位和个人。第三阶段:11—12月为总结完善阶段。由市局全面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将交通行政执法全面纳入实行责任奖惩考核制度之中,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效,推进全市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四、保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同志也要结合分管的工作齐抓共管。市交通局成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组织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行执法责任制,市局将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责任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制约机制今年要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建立起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1、在交通系统内部监督方面: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建立起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执法人员

年度审验和执法人员档案制度。2、在外部执法监督方面:坚持向市委报告交通行政执法的年度汇报制度;邀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视察检查制度;欢迎和接受政协和各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聘请一批各范围广泛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交通执法工作。〖HTK〗(三)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今年我们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市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奋斗目标”之中,并列入各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定期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江西交通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各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民主评议政风的单位

省交通厅、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客运企业。

(二)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行业管理单位

各设区市、县(市、区)公路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有服务“窗口”的企事业单位。

全省各治超站。

(三)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厅直属单位

1、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2、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机关及所属稽征分局、基层所站;

3、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4、省航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航务分局、基层所站;

5、公路开发总公司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基层所站、服务区;

6、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

7、其他厅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江西省交通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交办字[2007]25号)确定的评议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组织实施

今年全省交通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程受锭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孙茂刚副厅长、厅纪委江学功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茂刚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交通厅作为省级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交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厅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各设区市公路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公路局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运管处(所)的评议;省航运管理局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港航管理处(站)的评议;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评议。

(五)厅直属单位的组织

1、厅直属二级单位机关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交通厅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3、省交通稽查征费局负责组织所属稽征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稽征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4、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5、省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航务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航务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6、公路开发总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7、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8、其他厅直属单位各自组织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六)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要依据《江西省交通厅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赣交监字〔2006〕35号)确定的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内容和目标,结合实际,制订评分细则,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由主管局(总公司)负责组织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的验收。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级、所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省交通厅于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省交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省交通厅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交通厅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对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针对各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省交通厅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交通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3)由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待定)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所属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行业管理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交叉检查评估。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检查评估。在省交通厅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设区市级被评单位(包括设区市交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共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内容: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方案另定)。

2、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9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分别由各单位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分别从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主要检查评估内容:各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情况(具体方案另定,对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不检查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

(五)集中统分。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省交通厅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测评和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3、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制订评分细则,组织9个检查评估组分别实施。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的检查评估方式,厅治超办对全省治超站的评估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自组织实施。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1、省政府对45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省直被评单位(其中:行政执法单位19个,行政管理单位26个)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2、省政府对排名前3名的设区市交通局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3、对各设区市公路局的评议结果,由省公路管理局排名,对各稽征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排名,对各航务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航务管理局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对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评议结果,分别由省公路管理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排名,由厅综合比较,遴选出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对所属两个收费站的排名,并将第一名报厅表彰。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分别负责各设区市运管、港航系统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厅治超办负责各治超站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对前6名予以表彰。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进行评议的组织实施情况,由厅组织检查评估后排名,对前4名予以表彰。

对受到表彰的单位,由厅统一下发表彰通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完成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并按照有操作性、可比性的原则,对通行费收费站、稽查征费所、路政大队、海事处、航道段、船闸所站分类排名,各自下发通报,并报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行政单位个人工作总结第8篇

部门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科学收支管理的基本依据。自2003年起,财政部确立了编制部门决算的工作方向。做好部门决算的会审工作对提高部门决算信息的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部门决算会审的基本原则

部门决算会审工作本着“全面认真审核、充分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的原则,应着重从准确性、完整性和编制说明分析等方面分别预算指标、上年结转、当年收支、年末结余和项目等情况进行审核,保证部门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填报口径的准确性,并符合部门决算编报的其他有关要求。

二、部门决算会审的基本程序

(一)报表编制单位的自我审核

为确保部门决算信息的准确性,报表编制单位应安排人员对报表的编制情况进行复核。担任复核工作的应该是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会计业务熟练、具有报表编制能力的中高级会计人员。审核的任务有:账务处理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动用现金、银行的业务(例如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财政直接支付等)、尚未进行会计核算;预算内外拨款指标、实际拨款数、非税收入上缴数与财政部门是否已经对账完毕;上年度的审计调整是否已经进行了账务处理;报表中有关机构、人数是否已同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相核对,固定资产数据是否已经同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核对;报表年初数是否已经同财政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上年部门决算的批复相核对;表间勾稽关系是否能够全部满足。由于报表编制单位的审核人员熟悉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所以报表编制单位的自我审核是确保上报报表准确性最关键的一个步骤。

(二)主管部门的会审

主管部门组织的会审可以实行“先审核后汇总”的方式,即先逐个审核所属单位的报表,修改无误后再汇总上报。主管部门组织的会审要做的工作是:拨款指标、实际拨款数、上缴款项的核对;上年结转数的核对;表间勾

稽关系的审核;应该进行文字说明的是否已经进行了文字说明。

(三)财政部门的会审

目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也是实行“先审核后汇总”的方式,即先由财政部门内设的部门预算管理司(处、科)审核部门决算,再由国库司(处、科)组织集中会审并整理、汇总部门决算数据。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决算数据主要是进行政策性审核,审核部门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填报口径的准确性是否符合部门决算编报的其他有关要求等。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初审意见修改后,再全面审核调整后的部门决算数据,审核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的衔接,全套报表的钩稽关系等。财政部门组织的会审还应保证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收支核对相一致。

(四)会审发现的特殊事项的处理程序

收支、资产负债等上年结转有关数据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结余数核对一致,但也允许合理的增减变化(如机构增减、账务调整等)。若需进行年初数的调整,应事先征得财政部门的同意并在编报分析中加以说明。若财政部门不允许进行年初数调整,应视为当年发生的业务进行账务调整。财政拨款表中上年结转数的核对,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会审完毕仍然还有软件审核报错但是无法修改或者无需修改的地方,全部都要有文字说明。

三、注意会审的技术性钩稽关系和合法合理性的问题

虽然年度决算文件和软件中都嵌入了一些钩稽关系,但是仅仅依靠这些钩稽关系是不行的,人工审核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报表和软件中没有审核公式但是确实存在钩稽关系的数据审核

例如,经营亏损+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结余是成立的,但软件中没有这个公式,并且涉及这个公式的数据分散在不同的表格中,这是应该人工审核的地方。

(二)反映局部的报表与反映整体的报表存在相矛盾的地方

比如财政拨款收支表和项目收支表其范围是不大于收支总表的,这两张表的全部数据都不应该大于收支总表相对应的数据。

(三)本年度报表与上年的年末数、当年预算拨款、当年财政专户拨款、当年政府采购数、当年机构编制和人员指标、当年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国有资产指标、收费目录等的核对。

(四)与当年的其它报表,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决算报表、财政性拨款结余情况确认表、年度部门预算、国有资产报表、财政总决算报表等的核对。

(五)上年决算批复对上年决算的调整、年度内的审计报告对上年决算的调整是否已经进行了处理,这也是人工审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六)对异常数据(比如年末结余数为负数和超标准数据)的审核。

四、对决算分析的会审

近年来,财政部进一步改进并完善对决算的管理,充分发挥决算的管理功能,加强对决算的分析工作。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部门的决算分析是否全面深入往往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地区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这也体现了决算对加强预算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对决算分析的会审,应把握住下列几点:1.是否能够密切关注宏观形势的变化情况,密切关注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2.是否能够利用决算资料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方案;3.是否采用了先进的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并进行定量分析。做好决算分析的会审工作将有助于建立部门决算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要做好部门决算工作,仅仅靠两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以有扎实的日常核算工作为基础。预算单位的会计人员一定要以认真的态度做好年终对账、调账、结账等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要以更高的标准对年度财务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部门决算会审是对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一次考核和总结。年度部门决算软件设计得是否能够充分体现财政部门的要求,表格是否易填是否有用,都需要在部门决算会审工作中总结出来。

五、对预算执行情况的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