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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16 12:11:06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以及履行行政职能的二级单位各科室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市教育局和二级单位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一)各科室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廉洁从政情况;

(二)各科室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完成市、局及科室重点工作目标情况;

(三)机关和各单位科室及公务员、工作人员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情况;

(四)机关和各单位科室公务员、工作人员管理与队伍建设情况。

第四条: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事项的工作要求为:

(一)机关和单位各科室应对依法从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洁从政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机关和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明确任务、责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三)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科室,应严格按照政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机关和单位各科室要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科室及公务员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督机制。由局机关领导和有关科室组成呼市教育局行政效能监察评估考核小组,对科室及公务员履行行政职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通过下列办法实施对机关和单位各科室及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一)、在市教育局党办、行政办公室和监察室设立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反馈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二)、实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机关和单位科室及公务员、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评议制度和意见反馈制度。每年年终由局党办、行政办公室和监察室组织评议;

(三)建立监督档案。主要包括评议情况、投诉情况及其他情况。

第六条:接投诉后,由市教育局监察室会同党办、行政办等有关科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对机关和单位各科室及公务员、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的监督,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基本要求,以上级部门、基层单位、社会群众评价为重要依据。

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细则(试行)》,凡被投诉,经查实有以下情形之一或虽无投诉,但经认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追究有关科室责任,并按规定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一)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营私舞弊的;

(二)工作态度冷淡、生硬、蛮横及擅离职守的;

(三)对基层单位、社会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工作推倭、扯皮或者故意拖延的;

(四)办事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及行为不文明,影响机关形象的;

(五)上级部门、基层单位、社会群众认为工作态度不好和行政效能不高的;

(六)因工作失职,致使行政审批工作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

第八条:行政效能监察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科室及公务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2篇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文书工作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保密工作制度……………………………………………………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参与非法和接受。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制度,新闻、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年月下发的《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财监字[]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财监字[]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局、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版权所有

第十三条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毎月初对上月的支出情况,列表报局领导,及时通报相关股室(单位)支出控制指标接近限额情况。

第十六条每周的星期四进行发票结算报销,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产、物资及维修等管理,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一管理。局机关所属的所有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会核中心总帐建立明细台帐。

第二条统一购置。各股室(单位)添置物资和设备需作出计划,报请分管局长与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单件价格元以上的物品采购需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交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验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帐。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赠送的设备须报办公室估价入帐。

第三条统一维修。固定资产的更换以及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联系施工,水、电等小维修由所在股室(单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报修单,根据轻重缓急统一维修,完毕须签具验收人名字及注明所耗材料与工时。公房出售后,宿舍公共设施如化粪池、落水管、屋顶、共用地下水道等的维修,一律由住房户个人负责。上层住户未及时维修对下层住户造成损失的由上层住户负责赔偿。

第四条统一处置。各股室(单位)处置各种办公设施、设备必须写出呈签,注明品名、型号、购买日期、处理理由等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准任意处置。添置和处理各种办公设备后必须在台帐进行登记和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规定的手续。

第五条保管责任。单位的贵重物资、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理移交,单位负责人工作变动,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一般工作人员变动由单位负责人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手提电脑的管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得拿回家,局办公室检查发现一次扣减当事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分。

第六条报帐程序。凡局机关单位设备添置,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改造以及办公用品购置等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办公室经办人签字证明,单位验收人签字验收后,方可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帐程序报销,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钥匙保管。工作人员所持各单位办公室的各种钥匙,在工作岗位变动时一律交局办公室进行登记或配置,不得私下处置,如有丢毁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⒈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安排调度。

⒉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驾驶人妥善保管。

⒊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因事不能停入车库的车辆应存放在统一指定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⒋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特殊情况需向外单位借车的,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向局办公室通报,如需加油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不得有其他开支。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局借车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且必须由本车司机驾驶,不准换司机,其过桥过路费、油费由借车方负责。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除按元公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并处以应收费用倍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起后果自负。

⒌对所有车辆分别建立油料登记本,实行按出差里程计划供油,如遇在外加油须在登记簿注明。每月由局办公室将各台车辆的耗油情况进行公布。

⒍逢节假日,一般情况只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所有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的局领导与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⒈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为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急需用车及重要工作用车,正常情况下出差车辆应当返回待用。

⒉局领导及各股室单位用车,实行派车制度。①局领导和股室用车,先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由分管局领导签具意见,报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外出时,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③各单位用车须提前-天提出用车申请。④除局领导去怀化市区办事开会用车和各单位需运书、资料等笨重物资用车外,其余的一般需人以上同向方可派车。

⒊局机关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以书面形式申请,报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遇上述①、②情况往返里程在公里(含)以内可提供用车(限一台)。并按元公里收取用车费。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往返里程超过公里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如情况特殊,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派车。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⒈驾驶员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员未提前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司机室值班,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⒉实行车辆使用油料定额管理后,每台车里程表的数据必须与结算单上的数据相吻合,考虑到司机加油、洗车、修车等因素,每月每辆车允许超出实际结算单公升数的。超出的费用司机本人承担。

⒊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⒋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⒈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映敏捷,处理及时。

⒉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⒊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检查鉴定,由办公室向局长报批后,方可修车。修理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打价,结算由财务室会同司机结算,将换下的旧零件带回验收。修理费在元(含)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元以上至元(含)的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元以上至元(含)的由局长审批,超过二保维修以上的,由采购中心、办公室负责进行修车监察并与厂方核价,经用车监督小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具体流程如下:司机提出申请修车收面报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上交局长审批--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确定维修厂家--结算(有关人员共同参与结算并签字)。

⒋车辆必须版权所有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⒈探亲假

符合国发[]号文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天。

⒉病假

()职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要有医院证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诊断书。

()病假一个月,扣发年终奖的,病假个月扣发年终奖的,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并按月停发岗位津贴。

()按计划生育条例休产假,不扣发工资和年终奖。

⒊事假

()职工因事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天,扣发年终奖的;天以上的,年终奖金全部扣除。

()事假超过半年的,当年不进行年度考核。

⒋婚丧假

婚丧假请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事前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丧假可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⒌年休假

根据办发号文件规定,职工可根据工龄长短享受年休假,但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超过两次,不得跨年度使用。

⒍所有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应在假期未满之前及时报告人教股,并按批假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其续假天数按事假对待,否则视为旷工。

⒎所有请假条(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经有关程序批准后交人教股存档备查。

二、批假权限

⒈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由股室(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人教股,人教股核定有关政策后再报局长审批。

⒉病假和事假半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由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⒊股室主要负责人需要请假(探亲假、病假、年休假、事假、婚丧假)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教股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⒋局领导需要请假,报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应及时向办公室通报。

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考勤要求

⒈工作考勤由各股室、各股室(单位)的负责同志负责逐日登记;局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逐日登记。学习及会议考勤,全局职工大会由人教股负责考勤登记,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考勤结果送人教股存档,作为计发岗位津贴和年终奖的依据。

⒉各股室、各部门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人教股、办公室将对各股室(单位)的考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⒊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吃饭、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需要请假者,要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捏造事实请假、出具假病假证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⒋各股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三、有下列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

⒈需接送岁以下小孩入园、入学人员,可允许上班推迟和下班提前各分钟。

⒉哺乳期内需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抽空半小时。

四、考勤处罚

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岗位津贴元、责任制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⒉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天,加扣年终奖的;旷工天(含天)以上,除扣发岗位津贴外,年终奖还要全部扣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发[]号文件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予以降薪。此外,当事人不得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⒋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岗位津贴,还要加扣年终奖金的,以此类推,并取消当事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文书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提高财政文书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作原则

文书处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清楚简化、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工作规范

文书处理主要包括起草和审签,收发和传阅,打印和分发,归档和立卷四项主要工作。

第三条起草审签

(一)发文权限

⒈局机关各股室均没有发文权。需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部署全县财政工作和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时,使用《县财政局文件》文头。

⒉发会议通知,部署一般日常工作,表彰评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与平行单位、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时,一律发便函,使用《县财政局》便函头。

⒋县局、县局可以对外或对内对口发文。

(二)文件起草

草拟、审签、批示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起草公文一律用统一规格的方格稿纸,不得使用信笺纸起草。

(三)审核程序

⒈主办股室经办人拟稿后交股室负责人审签。

⒉需会签的应先送有关股室会签;规范性文件须送法规股会签。

⒊已经股室负责人审签和会签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审签,局办不审签未经股室负责人审签的公文稿。未经办公室审签的文件,一律不予编号、打印、盖章和发送。

⒋经办公室审签后的公文文稿,由办公室分送局领导审签、签发。局领导不签发未经局办公室审签的公文文稿。

⒌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发文文件要求会签时,应由局办公室先交相关股室单位进行初审;股室单位初审后交回局办,由局办交分管局领导签发。

⒍以财政局名义或局领导名义起草的各种新闻稿件、宣传稿件对外公布使用时,必须由局办公室或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对外使用。版权所有

(四)签发权限

⒈县财政局发文时,属于重大问题由局长审定签发;属于已明确原则或职权范围的事项,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

⒉会议通知,由承办股室提出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报局长签发。

⒊党组文件,由局党组书记签发。

⒋局二级单位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的,须由县财政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第四条文件打印

(一)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向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必须按怀财办字[]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打印。发文的范围和打印份数必须在文尾部分打印清楚。局领导讲话、财政信息、各类快报、预算执行情况等必须按局办规定的格式打印。

(二)凡涉及机密的文件,原则上在局机关文印室打印、复印。其余各类打印、复印材料,都必须在局文印室打印、复印。

第五条分发邮寄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向外发寄文件和资料,一般由承办股室(单位)自行发寄,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发送的文件和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二)以快件、挂号和特快专递以及特种挂号方式寄发文件时,须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第六条收发传阅

(一)收到文件后,必须由局办公室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长阅批后,局办公室送分管局领导阅签后,再交有关股室办理和传阅。急需办理的文件在送主要领导阅示后,应及时送股室办理。

(二)机要文件只限于相关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传阅,严禁扩大阅文范围,防止文件丢失,内容泄密。机要文件由办公室编制专门收发编号,单独管理。

(三)局领导成员阅文由办公室送阅。

(四)加快阅文速度。非特殊情况,每位领导阅文时间不超过两天。

第七条归档立卷

(一)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平时归档与次年初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办法。

(二)上级或同级来文已经由各股室办理完毕的文件,可以逐月、逐年清退到办公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时一次归档,但必须防止积压散失;机要文件要由办公室随阅文随收回,不得放到股室存放。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凡以局名义发文和有关资料,应留二份打印同原稿交办公室存档;各种发文必须在原稿领导签发处加盖单位公章;发文原件不合规定要求的,由各自负责修改后交办公室归档。

(三)变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经手和保存的文件、材料等档案资料移交清楚,个人不得带走、销毁和失密;否则,离任后造成后果将追究有关责任。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行使财政职能权利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须盖印的各种载体,必须有局领导、有关负责人的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方可用印。

第二条除县局的正式文件、正式报表外,其余各种文件、证明、上报材料等用印后,都必须在《用印登记本》上逐条进行登记以备查。

第三条未填写实际内容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证明不得用印。

第四条使用印章应在局办公室内,未经局长批准不准将局机关印章携带出机关以外使用。用时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执行,不得让别人代劳或由送件人自盖。

第五条本局干部、职工因事办理有关手续需出具证明材料用印,应由分管局领导、单位(股室)负责人签具意见,方可用印。

第六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差错,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用印人员的相关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我局属于保密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法》的规定。成员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全局的保密工作。建立兼职机要档案员负责制度,各股室的机密、秘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要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催办制度。

第二条搞好机要文件和保密资料管理。凡属机要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呈阅、保管、存档和清退。机要文件一般只呈送局级领导阅,涉及到相关股室的由办公室通知或送到股室随阅随收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准复制。

第三条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分别由人事股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股室借阅,确需借阅的,须经局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复制和借出保管地点。

第四条提高日常工作保密意识。局机关编辑的需要保密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限制打印地点和份数,并打出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照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向外宣传的稿件,一般需由办公室签章同意,不得涉及财政收支详细数据。

第五条妥善保管工作记录。在职局级领导原则上要求使用保密记录本,记录本用完由各自妥善保存或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被县级及县级以上新闻单位或主管部门采用的反映财政工作的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等。对有损形象的批评报道不予奖励。

二、奖励对象:本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与非本系统人员同共撰写的,非本系统人员不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⒈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每篇奖元;

⒉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⒊省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⒋中央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⒌不发稿酬的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按县级元、市级元、省级元、中央级元每篇的标准奖励;

⒍获奖征文或文章被收入文集等按所获奖金(稿酬)给予同等奖励。

⒎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共同撰写的,按人均所得稿酬计算。

四、奖励办法

作者凭稿酬通知单或发表的新闻稿原件(复印件)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凭审核单由作者所在单位发放奖金。每年截止日期为次年月日,过期不予登记、奖励。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要求

⒈门卫实行全月全天小时值班制度。上、下班时间准时打铃。

⒉门卫铁门开启时间:小铁门早上:开锁,大铁门早晨:开锁,铁门全部敞开的时间根据作息时间的规定各往后顺延半小时,其余时间只开启小铁门,大铁门落锁。

⒊门卫铁门关闭时间:晚上:开始大小铁门全部落锁,人员进出只能通过门卫室,摩托车、汽车进出由门卫及时开启或关闭。晚上:开始所有铁门全部关闭,禁止人员进出。

⒋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进出大门的,必须事先与门卫进行联系,由门卫全权酌情处理。

⒌门卫室及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的钥匙由门卫掌握,其余人员不得配用,如有第二人配有钥匙自行开启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对门卫人员予以解聘,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元,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⒍门卫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凡发现阻挠、漫骂、为难门卫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元,凡当事人对门卫履行职责进行殴打的,除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罚款元。门卫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罚款元。

⒎上班时间禁止小商贩及各种推销人员在机关院内叫卖或收购废物。

⒏外来人员进出,门卫必须过问,节假日、下班后外来人员进入机关院内实行登记制。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必须有局机关干部或家属陪同送出,未陪同的不准携带出门。外来人员在院内留宿的,必须由户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否则,不准留宿。

⒐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发送当天报刊、信件。

⒑门卫负责开、闭办公楼铁门,上班时门卫要及时打开铁门,下班及时落锁、锁门前到办公楼上巡视一次,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局机关工作人员需加班时,一律由门卫开启办公楼铁门,人员进楼后当即落锁,离开时电话通知门卫开、落锁,加班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上十一时三十分。

⒈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追究门卫的责任。

二、卫生责任

负责打扫大门走道、机关院内前操坪、自行车棚、办公楼二楼天沟、院内垃圾屋周围的卫生。负责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三、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

⒈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⒉打开电源开关。

⒊开打印机、显示器。

⒋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

⒈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⒉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⒊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⒋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各办公室在电脑出现重大故障后,数据能得到及时恢复,每月日前,各办公室将需要保存的数据通知局域网传入机房服务器,机房负责将各办公室传入数据刻制成光盘,交档案室保存。未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各办公室负责,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机房负责。

第十二条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的密码要互相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如泄漏密码造成损失,由密码所有者负责。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程序,严禁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磁带。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责任制分。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五条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每月统计次,及时向领导汇报消耗情况。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由机房管理人员关闭宽带网。

第十七条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如发现,毎次扣当事人责任制分。

第十八条严格机房管理。由局领导确定一名电脑维护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除电脑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进行任何操作。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⒈各股室在收到文件的当天要将文件转交局办公室,办公室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处理,当天转局长阅示,局长阅示后分送分管局领导签阅,经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后转有关股室(单位)办理、保存,各股室应在收文登记簿上签名,以示负责。需传阅的文件,由收文股室负责转送传阅。次年月底前按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后交局办公室立卷归档。

⒉办公室收到上级和有关单位电话或会议文件等急件,应及时登记在电话记录簿和收文登记簿上,按有关规定程序通知局长、分管局长和有关人员,不得拖延。

⒊凡须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有关增减收支、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核签后,呈局长签发,其他一般性文件原则上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安排打印,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⒋以财政部门为主,编发财政部门文号的联合行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商有关部门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办公室主任核签后,呈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由相关股室(单位)到有关部门会签后,交局办公室打印,由相关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⒌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审核签发程序,不得将未经局办公室核签的文件直接呈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发。

⒍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行文,不编发财政部门的文号,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领导会签后方可盖章发出。

⒎在转发法规类文件、印发处罚决定、处罚办法等时,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办公室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审签后方可印发。

⒏凡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或联合发出的文件,加盖单位印章时留存文件底稿和不少于份的正式文件到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报送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股室(单位)各份。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文件不留存底稿。

会议管理制度

⒈局机关政治学习由人事股负责安排,每年不少于次。

⒉每半年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机关行政生活会。

⒊每月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开一次以上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通报财政情况,研究布置行政工作。

⒋局党组会议由人事股负责通知,行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到各股室各单位。

⒌学习或会议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因事请假的,必须事先经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同意。学习和会议期间不准会客,不准随意外出。

⒍各股室、各单位对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相互推诿。

⒎凡召集乡镇财政所和县直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议,由股室(单位)出报告,列明会议的范围、时间、内容、目的等,由分管局领导呈报局长审批。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⒈机关院内要害部位由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⒉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用房门窗、火源、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凡发现下班离开未关闭电路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元,从年终奖金中扣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⒊除上班时间外,进出机关的个人和自行车一律走门卫值班室通行,机关门卫早晨六时开门,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落锁。除机动车辆和板车进出外其他时间大门一律上锁。办公楼铁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搞离职守,对非院内的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放任自流。晚上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打开警报监控装置。

⒋上班时间未经局办公室同意,门卫应阻止废纸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元。

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局治保小组负责。要经常对院内的要害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各股室、单位对设置在附近的警报监控装置,注意观察其是否有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处理。

⒎要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使之懂法、守法,凡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违法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执法机关处理或处分的,取消其当年全面工作评先评奖资格。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一、凡局机关社区内(包括局机关院内和、财政宿舍)的房屋(含柴棚)出售(出租)(包括借住个月以上的,下同),必须先征得财政局同意,并且售(出租)购(租)双方必须同局机关签订社区管理协议。

二、局机关人员的宿舍出售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由局机关内部人员购买或承租。

三、房屋购(租)户在将房屋再次出售(出租)时必须先告知财政局,征得财政局同意后才可出售(出租)。

四、房屋购(租)户入住局机关宿舍时,应将相关资料报告给财政局办公室备案,相关资料包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购(租)户不能将户口迁入财政局。

五、房屋购(租)户在办理购(租)房手续入住财政局机关宿舍时,须向财政局办公室先。房屋购(租)户不的,由财政局从出售(出租)户中。房屋购(租)户被作为违约处置后,需重新向财政局办公室。

六、局机关人员将宿舍出售(出租)给局外人员的,出售(出租)户为该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永久第一责任人。

七、房屋购(租)户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有任何相关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如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给局机关双文明建设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每人次,出售(出租)户应负连带管理责任,凡房屋购(租)户被的,对出售(出租)户作出对等相应处理。在职人员并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八、局机关宿舍住户要自觉接受机关物业管理,共同维护院内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爱护院内公共财物,如有毁损,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九、财政局在改造房屋相关公共设施时,局机关宿舍住户应服从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受益比例缴纳改造费用。

十、凡居住财政局机关宿舍人员(包括非财政局人员住户),都必须遵守局机关有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物业等方面的社区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⒈四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所、股、办负责,楼梯间前、后走道的地面与通屋顶阳台的楼梯踏步。②局、办、股负责楼厕所,楼梯走道中间的窗,新楼边走道至上五楼顶边(含室的前、后走道)。

⒉三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股负责打扫楼厕所,楼梯间的窗、前后走道;②局、股负责楼厕所;③室负责对应前边的窗、走道;机房负责对应后边的走道与墙裙。

⒊二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股、中心负责二楼阳台外天沟;②股、股负责旧楼厕所;③股负责楼梯间的窗、前、后走道;④中心负责楼厕所及车库顶棚平台;⑤股、中心负责汽车库顶棚平台、中心的小天沟。

⒋门卫室:大门走道、院内前操坪草地、自行车棚、二楼天沟、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⒌局大门口至卫生责任区每月分别由二、三、四楼股室清扫。每单月第二周周末由二楼股室与局、办负责,局负责召集;每双月第二周周末由四楼股室与局、中心负责,局负责召集。除以上固定时间打扫外,县里临时通知的打扫与单、双月时间重迭的各负其责。

⒍司机负责各自的车库。

⒎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日常清扫,保洁,一至四楼的楼梯踏步、路灯、扶手,墙裙,新楼的五、六楼梯踏步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⒏卫生区域划分后,各股室(单位)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要按时清扫并注意保洁,在规定的清扫时间内,凡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者,扣除股室的目标责任制分,每人(次)扣分。

⒐每天下班前请各股室关闭走道的玻璃窗,防止意外事故。

⒑本卫生责任区域划分从年月日起实行。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⒈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省、市、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各项规定。

⒉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拨款、政府采购和控购商品等审批手续,未经规定程序,不准办理拨款手续,不准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信贷担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费、手续费和酬金等,更不准以未给好处而对办理单位和办事人进行刁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⒊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向业务往来或下属单位发放请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⒋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打击报复;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个人必须服从组织。

⒌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来人来客需开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经费自负。

⒍坚决禁止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涉足色情和参与活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财政部财人字[]号文件和发[]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⒎严格按规定配置使用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超标部分一律由享受人自负。

⒏财政工作人员到城内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或检查工作时,不准按受该单位的宴请,一律回本单位就餐;出差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并自付伙食费。不准利用职权由外单位出钱外出考察、游山玩水。

⒐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好用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有业务经费的股室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各行其事,乱支滥用,每年内由纪检监察牵头对本局有业务经费的股室进行一次内审。一经查出,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股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⒑加强车辆调配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用车一律按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司机补助由借车人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小车一律进库,不准外停外借。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3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3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3

x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4

xxx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14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18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21

车辆管理制度……………………………………………………23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7

考勤制度…………………………………………………………29

文书工作制度……………………………………………………31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

保密工作制度……………………………………………………36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38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39

计算机管理制度…………………………………………………41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5

会议管理制度……………………………………………………47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8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50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52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54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 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参与非法和接受。

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xx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xx省财政厅工作规则》、《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 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制度,新闻、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 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 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xx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xx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 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x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 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2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xx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200x年x月下发的《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x财监字[200x]x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x财监字[200x]x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 xx局、xx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 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 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1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100-200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2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 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10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 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 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 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7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xx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 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200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 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0.4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十三条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 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毎月初对上月的支出情况,列表报局领导,及时通报相关股室(单位)支出控制指标接近限额情况。

第十六条 每周的星期四进行发票结算报销,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产、物资及维修等管理,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统一管理。局机关所属的所有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会核中心总帐建立明细台帐。

第二条 统一购置。各股室(单位)添置物资和设备需作出计划,报请分管局长与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单件价格2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需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交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验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帐。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赠送的设备须报办公室估价入帐。

第三条 统一维修。固定资产的更换以及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联系施工,水、电等小维修由所在股室(单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报修单,根据轻重缓急统一维修,完毕须签具验收人名字及注明所耗材料与工时。公房出售后,宿舍公共设施如化粪池、落水管、屋顶、共用地下水道等的维修,一律由住房户个人负责。上层住户未及时维修对下层住户造成损失的由上层住户负责赔偿。

第四条 统一处置。各股室(单位)处置各种办公设施、设备必须写出呈签,注明品名、型号、购买日期、处理理由等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准任意处置。添置和处理各种办公设备后必须在台帐进行登记和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规定的手续。

第五条 保管责任。单位的贵重物资、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理移交,单位负责人工作变动,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一般工作人员变动由单位负责人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手提电脑的管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得拿回家,局办公室检查发现一次扣减当事人目标管理责任制5分。

第六条 报帐程序。凡局机关单位设备添置,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改造以及办公用品购置等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办公室经办人签字证明,单位验收人签字验收后,方可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帐程序报销,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钥匙保管。工作人员所持各单位办公室的各种钥匙,在工作岗位变动时一律交局办公室进行登记或配置,不得私下处置,如有丢毁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安排调度。

2、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驾驶人妥善保管。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因事不能停入车库的车辆应存放在统一指定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特殊情况需向外单位借车的,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向局办公室通报,如需加油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不得有其他开支。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局借车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且必须由本车司机驾驶,不准换司机,其过桥过路费、油费由借车方负责。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除按2元/公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并处以应收费用5倍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起后果自负。

5、对所有车辆分别建立油料登记本,实行按出差里程计划供油,如遇在外加油须在登记簿注明。每月由局办公室将各台车辆的耗油情况进行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只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所有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的局领导与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为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急需用车及重要工作用车,正常情况下出差车辆应当返回待用。

2、局领导及各股室单位用车,实行派车制度。①局领导和股室用车,先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由分管局领导签具意见,报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外出时,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③各单位用车须提前1-2天提出用车申请。④除局领导去怀化市区办事开会用车和各单位需运书、资料等笨重物资用车外,其余的一般需3人以上同向方可派车。

3、局机关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以书面形式申请,报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遇上述①、②情况往返里程在100公里(含)以内可提供用车(限一台)。并按0.4元/公里收取用车费。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往返里程超过100公里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如情况特殊,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派车。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员未提前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司机室值班,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实行车辆使用油料定额管理后,每台车里程表的数据必须与结算单上的数据相吻合,考虑到司机加油、洗车、修车等因素,每月每辆车允许超出实际结算单公升数的5%。超出的费用司机本人承担。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映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检查鉴定,由办公室向局长报批后,方可修车。修理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打价,结算由财务室会同司机结算,将换下的旧零件带回验收。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的由局长审批,超过二保维修以上的,由采购中心、办公室负责进行修车监察并与厂方核价,经用车监督小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具体流程如下:司机提出申请修车收面报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上交局长审批--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确定维修厂家--结算(有关人员共同参与结算并签字)。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1、探亲假

符合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2、病假

(1)职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要有医院证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诊断书。

(2)病假一个月,扣发年终奖的10%,病假2个月扣发年终奖的20%,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并按月停发岗位津贴。

(3)按计划生育条例休产假,不扣发工资和年终奖。

3、事假

(1)职工因事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扣发年终奖的50%;30天以上的,年终奖金全部扣除。

(3)事假超过半年的,当年不进行年度考核。

4、婚丧假

婚丧假请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事前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丧假可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年休假

根据x办发[199x]x号文件规定,职工可根据工龄长短享受年休假,但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超过两次,不得跨年度使用。

6、所有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应在假期未满之前及时报告人教股,并按批假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其续假天数按事假对待,否则视为旷工。

7、所有请假条(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经有关程序批准后交人教股存档备查。

二、批假权限

1、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由股室(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人教股,人教股核定有关政策后再报局长审批。

2、病假和事假半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由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3、股室主要负责人需要请假(探亲假、病假、年休假、事假、婚丧假)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教股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4、局领导需要请假,报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应及时向办公室通报。

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考勤要求

1、工作考勤由各股室、各股室(单位)的负责同志负责逐日登记;局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逐日登记。学习及会议考勤,全局职工大会由人教股负责考勤登记,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考勤结果送人教股存档,作为计发岗位津贴和年终奖的依据。

2、各股室、各部门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人教股、办公室将对各股室(单位)的考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吃饭、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需要请假者,要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捏造事实请假、出具假病假证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各股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三、有下列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

1、需接送7岁以下小孩入园、入学人员,可允许上班推迟和下班提前各15分钟。

2、哺乳期内需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抽空半小时。

四、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岗位津贴4元、责任制1 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2、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2天,加扣年终奖的50%;旷工3天(含3天)以上,除扣发岗位津贴外,年终奖还要全部扣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x人发[199x]x号文件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束后3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予以降薪。此外,当事人不得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岗位津贴,还要加扣年终奖金的10%,以此类推,并取消当事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文书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提高财政文书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文书处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清楚简化、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 工作规范

文书处理主要包括起草和审签,收发和传阅,打印和分发,归档和立卷四项主要工作。

第三条 起草审签

(一)发文权限

1、局机关各股室均没有发文权。需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部署全县财政工作和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时,使用《xx县财政局文件》文头。

2、发会议通知,部署一般日常工作,表彰评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与平行单位、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时,一律发便函,使用《xx县财政局》便函头。

4、县xx局、县xx局可以对外或对内对口发文。

(二)文件起草

草拟、审签、批示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起草公文一律用统一规格的方格稿纸,不得使用信笺纸起草。

(三)审核程序

1、主办股室经办人拟稿后交股室负责人审签。

2、需会签的应先送有关股室会签;规范性文件须送法规股会签。

3、已经股室负责人审签和会签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审签,局办不审签未经股室负责人审签的公文稿。未经办公室审签的文件,一律不予编号、打印、盖章和发送。

4、经办公室审签后的公文文稿,由办公室分送局领导审签、签发。局领导不签发未经局办公室审签的公文文稿。

5、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发文文件要求会签时,应由局办公室先交相关股室单位进行初审;股室单位初审后交回局办,由局办交分管局领导签发。

6、以财政局名义或局领导名义起草的各种新闻稿件、宣传稿件对外公布使用时,必须由局办公室或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对外使用。

(四)签发权限

1、县财政局发文时,属于重大问题由局长审定签发;属于已明确原则或职权范围的事项,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

2、会议通知,由承办股室提出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报局长签发。

3、党组文件,由局党组书记签发。

4、局二级单位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的,须由县财政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第四条 文件打印

(一)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向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必须按怀财办字[2001]265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打印。发文的范围和打印份数必须在文尾部分打印清楚。局领导讲话、财政信息、各类快报、预算执行情况等必须按局办规定的格式打印。

(二)凡涉及机密的文件,原则上在局机关文印室打印、复印。其余各类打印、复印材料,都必须在局文印室打印、复印。

第五条 分发邮寄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向外发寄文件和资料,一般由承办股室(单位)自行发寄,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发送的文件和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二)以快件、挂号和特快专递以及特种挂号方式寄发文件时,须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第六条 收发传阅

(一)收到文件后,必须由局办公室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长阅批后,局办公室送分管局领导阅签后,再交有关股室办理和传阅。急需办理的文件在送主要领导阅示后,应及时送股室办理。

(二)机要文件只限于相关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传阅,严禁扩大阅文范围,防止文件丢失,内容泄密。机要文件由办公室编制专门收发编号,单独管理。

(三)局领导成员阅文由办公室送阅。

(四)加快阅文速度。非特殊情况,每位领导阅文时间不超过两天。

第七条 归档立卷

(一)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平时归档与次年初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办法。

(二)上级或同级来文已经由各股室办理完毕的文件,可以逐月、逐年清退到办公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时一次归档,但必须防止积压散失;机要文件要由办公室随阅文随收回,不得放到股室存放。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凡以局名义发文和有关资料,应留二份打印同原稿交办公室存档;各种发文必须在原稿领导签发处加盖单位公章;发文原件不合规定要求的,由各自负责修改后交办公室归档。

(三)变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经手和保存的文件、材料等档案资料移交清楚,个人不得带走、销毁和失密;否则,离任后造成后果将追究有关责任。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行使财政职能权利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须盖印的各种载体,必须有局领导、有关负责人的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方可用印。

第二条 除县局的正式文件、正式报表外,其余各种文件、证明、上报材料等用印后,都必须在《用印登记本》上逐条进行登记以备查。

第三条 未填写实际内容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证明不得用印。

第四条 使用印章应在局办公室内,未经局长批准不准将局机关印章携带出机关以外使用。用时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执行,不得让别人代劳或由送件人自盖。

第五条 本局干部、职工因事办理有关手续需出具证明材料用印,应由分管局领导、单位(股室)负责人签具意见,方可用印。

第六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差错,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用印人员的相关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我局属于保密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法》的规定。成员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全局的保密工作。建立兼职机要档案员负责制度,各股室的机密、秘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要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催办制度。

第二条 搞好机要文件和保密资料管理。凡属机要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呈阅、保管、存档和清退。机要文件一般只呈送局级领导阅,涉及到相关股室的由办公室通知或送到股室随阅随收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准复制。

第三条 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分别由人事股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股室借阅,确需借阅的,须经局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复制和借出保管地点。

第四条 提高日常工作保密意识。局机关编辑的需要保密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限制打印地点和份数,并打出"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照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向外宣传的稿件,一般需由办公室签章同意,不得涉及财政收支详细数据。

第五条 妥善保管工作记录。在职局级领导原则上要求使用保密记录本,记录本用完由各自妥善保存或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被县级及县级以上新闻单位或主管部门采用的反映财政工作的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等。对有损xx形象的批评报道不予奖励。

二、奖励对象:本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与非本系统人员同共撰写的,非本系统人员不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1、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每篇奖5元;

2、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2倍奖励,低于15元的按15元奖励;

3、省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3倍奖励,低于30元的按30元奖励;

4、中央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4倍奖励,低于40元的按40元奖励;

5、不发稿酬的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按县级15元、市级15元、省级30元、中央级50元每篇的标准奖励;

6、获奖征文或文章被收入文集等,按所获奖金(稿酬)给予同等奖励。

7、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共同撰写的,按人均所得稿酬计算。

四、奖励办法

作者凭稿酬通知单或发表的新闻稿原件(复印件)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凭审核单由作者所在单位发放奖金。每年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31日,过期不予登记、奖励。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要求

1、门卫实行全月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上、下班时间准时打铃。

2、门卫铁门开启时间:小铁门早上6:00开锁,大铁门早晨7:00开锁,铁门全部敞开的时间根据作息时间的规定各往后顺延半小时,其余时间只开启小铁门,大铁门落锁。

3、门卫铁门关闭时间:晚上7:00开始大小铁门全部落锁,人员进出只能通过门卫室,摩托车、汽车进出由门卫及时开启或关闭。晚上11:30开始所有铁门全部关闭,禁止人员进出。

4、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进出大门的,必须事先与门卫进行联系,由门卫全权酌情处理。

5、门卫室及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的钥匙由门卫掌握,其余人员不得配用,如有第二人配有钥匙自行开启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对门卫人员予以解聘,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元,对举报者给予100%奖励。

6、门卫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凡发现阻挠、漫骂、为难门卫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凡当事人对门卫履行职责进行殴打的,除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罚款500元。门卫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罚款20元。

7、上班时间禁止小商贩及各种推销人员在机关院内叫卖或收购废物。

8、外来人员进出,门卫必须过问,节假日、下班后外来人员进入机关院内实行登记制。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必须有局机关干部或家属陪同送出,未陪同的不准携带出门。外来人员在院内留宿的,必须由户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否则,不准留宿。

9、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发送当天报刊、信件。

10、门卫负责开、闭办公楼铁门,上班时门卫要及时打开铁门,下班及时落锁、锁门前到办公楼上巡视一次,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局机关工作人员需加班时,一律由门卫开启办公楼铁门,人员进楼后当即落锁,离开时电话通知门卫开、落锁,加班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上十一时三十分。

11、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追究门卫的责任。

二、卫生责任

负责打扫大门走道、机关院内前操坪、自行车棚、办公楼二楼天沟、院内垃圾屋周围的卫生。负责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三、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  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

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

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  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

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  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

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  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  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各办公室在电脑出现重大故障后,数据能得到及时恢复,每月5日前,各办公室将需要保存的数据通知局域网传入机房服务器,机房负责将各办公室传入数据刻制成光盘,交档案室保存。未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各办公室负责,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机房负责。

第十二条  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的密码要互相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如泄漏密码造成损失,由密码所有者负责。

第十四条  严禁私自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程序,严禁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磁带。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责任制5分。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五条   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每月统计1次,及时向领导汇报消耗情况。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机房管理人员关闭宽带网。

第十七条 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如发现,毎次扣当事人责任制10分。

第十八条 严格机房管理。由局领导确定一名电脑维护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除电脑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进行任何操作。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各股室在收到文件的当天要将文件转交局办公室,办公室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处理,当天转局长阅示,局长阅示后分送分管局领导签阅,经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后转有关股室(单位)办理、保存,各股室应在收文登记簿上签名,以示负责。需传阅的文件,由收文股室负责转送传阅。次年3月底前按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后交局办公室立卷归档。

2、办公室收到上级和有关单位电话或会议文件等急件,应及时登记在电话记录簿和收文登记簿上,按有关规定程序通知局长、分管局长和有关人员,不得拖延。

3、凡须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有关增减收支、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核签后,呈局长签发,其他一般性文件原则上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安排打印,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4、以财政部门为主,编发财政部门文号的联合行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商有关部门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办公室主任核签后,呈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由相关股室(单位)到有关部门会签后,交局办公室打印,由相关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5、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审核签发程序,不得将未经局办公室核签的文件直接呈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发。

6、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行文,不编发财政部门的文号,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领导会签后方可盖章发出。

7、在转发法规类文件、印发处罚决定、处罚办法等时,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办公室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审签后方可印发。

8、凡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或联合发出的文件,加盖单位印章时留存文件底稿和不少于5份的正式文件到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报送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股室(单位)各1份。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文件不留存底稿。

会议管理制度

1、局机关政治学习由人事股负责安排,每年不少于12次。

2、每半年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机关行政生活会。

3、每月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开一次以上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通报财政情况,研究布置行政工作。

4、局党组会议由人事股负责通知,行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到各股室各单位。

5、学习或会议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因事请假的,必须事先经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同意。学习和会议期间不准会客,不准随意外出。

6、各股室、各单位对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相互推诿。

7、凡召集乡镇财政所和县直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议,由股室(单位)出报告,列明会议的范围、时间、内容、目的等,由分管局领导呈报局长审批。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要害部位由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2、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用房门窗、火源、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凡发现下班离开未关闭电路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从年终奖金中扣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除上班时间外,进出机关的个人和自行车一律走门卫值班室通行,机关门卫早晨六时开门,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落锁。除机动车辆和板车进出外其他时间大门一律上锁。办公楼铁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搞离职守,对非院内的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放任自流。晚上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打开警报监控装置。

4、上班时间未经局办公室同意,门卫应阻止废纸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5元。

5、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局治保小组负责。要经常对院内的要害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各股室、单位对设置在附近的警报监控装置,注意观察其是否有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处理。

7、要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使之懂法、守法,凡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违法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执法机关处理或处分的,取消其当年全面工作评先评奖资格。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4篇

关键词: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

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的、全面的办事机构,既担负着执行、调研、智囊等宏观管理职能,又担负着文件起草、督办协调、业务接待、通讯收发等微观服务任务,是一个单位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新的形势对办公室强化政务、搞好事务、规范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做好新时期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1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地位

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窗口”,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作为办公室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办公室的地位和作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努力提高服务政府工作的综合素质。一方面,从办公室的地位看,办公室是综合性办事部门,是保持一个单位正常运转的“桥梁”和“纽带”,大量地、经常性地联系上下的工作是通过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来进行的。行政管理岗位往往被设在办公室的“窗口”位置上,它担负着日常的办公室事务工作,尽管大多是琐碎的事务、重复的服务,然而人们往往从这个“窗口”来看待和评价单位的工作。比如,习以为常的电话接转,看似很简单,但它却是代表着联系内外、左右的单位第一形象,它有上级指示、有各种问讯、有情况反映等等,只有做到了既了解单位的整体基本情况,又注意讲话的态度、艺术,才能使来电者满意、信服。因此它不仅代表和影响办公室的工作,而且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形象和威信。

另一方面,从提高办公室整体效率看,机关各业务部门只负责本业务系统的工作,而每一项工作的各个环节的合理、准确、及时的衔接,都要靠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解决。只有找准、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特定的位置和职能,才能牢固树立全方位服务观念,积极努力、耐心细致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以良好的“窗口”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正确把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办公室面对的工作主要是上级部门以及本单位下达的各项行政工作,面对的人员主要是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

(1)助手作用。办公室对上级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领导的意见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执行结果,对加强机关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工作质量起到组织、执行的重要作用。

(2)参谋作用。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基层情况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提出改革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设性参考意见,作好领导参谋。

(3)协调作用。办公室在管理工作中的确需要负责协调工作,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时转达传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领导的各项指示精神,主动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

(4)保障作用。既要保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分派和布置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保证领导集中精力思考和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同单位内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3办公室工作要处理3个矛盾

一是大局和小局的矛盾。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部门,其性质和其他部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服务性上。这就要求办公室把“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部门工作与机关的整体工作、小局工作与大局工作发生矛盾的时候,自觉地做到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同时尽力做好小局工作,因为小局工作是做好大局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主动和被动的矛盾。办公室工作的服务性职能决定了其工作的被动性,但要做好办公室工作,又必须发挥主动性,善于在被动中求主动,变被动为主动。对一些常规性、规律性、阶段性等确定性工作,不要消极等待,要主动着手,提前准备、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应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等非确定性工作,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做到忙而不乱。同时要积极适应领导的工作思路,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头,主动做好超前服务。

三是“过”与“不及”的矛盾。为领导出主意、当参谋,一定要把握“度”,掌握分寸。办公室在领导决策中处于辅助和从属地位,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要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要为领导决策提供尽可能多的背景资料,但不能越俎代庖。要积极谏言,但不能瞎掺和。

4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关键

发挥好办公室的整体功能,关键要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在行政管理岗位上必须做到忠于职守、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

第一,要增强服务意识,敢于面对矛盾和问题。在繁杂的事务中保持头脑清醒,对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讲究原则性、规范性。要保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严格用各种纪律和规章制度要求自己。无论是大事、小事,都要时刻坚持认真细致的原则,做到不漏办、不误办、不错办。

第二,要努力提高能力,主动适应办公室工作的新要求。办公室工作面广,综合性强,行政管理人员不仅要正确高效地处理好日常事务,还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在被动服务中寻找主动,探索做好行政事务工作的新路子,要注重对新知识、新问题的学习研究,在规范服务、搞好事务上要主动去想、主动去做。

第三,要强化团队观念,注重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办公室工作虽然各有分工,各有职责,工作中有些是能依靠个人力量完成的,但更多的要依靠群体的力量合作完成。因此,要保证办公室的整体合力,必须建立起同事间良好的工作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在能力。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皆大事”,工作分工不分家,要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多与其他同事沟通,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与其他同志的协调衔接,集思广益,共同进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5篇

你们好!

首先我要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培养和帮助,感谢你们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使我在人生历程中多了一次挑战,多了一次抉择,这里我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大家”。

今天我要竞聘的职位是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政办公室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是**单位工作运转的中枢,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其主要工作我认为除了从事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文书、会务、接待、保密、信访、计生、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外,还有两条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一是如何为领导当好参谋,起到助手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传达、贯彻、落实、执行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各项具体工作;搜集各科室及职工对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使党政办公室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送的作用。二是党政办公室是后勤部门,要切实为各业务科室和全体职工做好服务工作,增强内部凝聚力,使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这就要求党政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从我自身的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个性特征来看,我能够接受这项挑战。

首先,我认为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我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具体的工作实践,夯实了政治理论功底,拓宽了知识面、增强了个人思想修养,从而使我具备了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整套科学的世界观来把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辨证思维能力。

第二,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单位工作期间,我曾先后在拆迁开发部、综合管理部、三期工程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工作。通过在各业务科室一线工作岗位的学习锻炼,对**单位的具体工作和整体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这对开展办公室工作非常有利。自今年8月份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以来,做了一些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了管委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使管委会内部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其次,加强信息建设,确定信息员专门进行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区内信息刊载量位居同行之首;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的数据资料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每位职工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为在编职工的人事、工资信息建立台帐;规范档案管理,补齐图片、音像等非文书档案;接待大小会议50余起和多个参观考察、视察团;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职工争取福利。因此,对党政办公室各岗位涉及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都比较熟悉,具有党政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

第三,我认为自己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有计划性、主动性、预见性,具有综合分析、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和轻重缓急安排各项具体工作,具有与本单位其它部门、上级单位、业务单位和社会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工作的能力。

第四,我认为自己具备扎实的写作功底。写作能力是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功,办公室工作更需要娴熟的写作技巧。从学生时代开始写作,我就比较喜欢写作,也注重对自己写作技能的锻炼。参加工作以后,开始接触各种文体的写作。学生时代扎实的基本功加上工作实践使我的写作能力特别是公文写作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能够条理清楚、简练确切、及时迅速地根据政策法规以及领导的意图、要求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我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各类现代办公软件及各种文字处理系统,这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也符合对新时期干部的要求。

第六,我善于学习并能通过自己的分析理解让其为我所用,在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和其它社会知识方面有一定的修养。

第七,我认为自己为人正直、处世大方,待人接物端庄得体、细心周到、宗旨意识和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这些都是作为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总之,我认为自己的这些基本素质为我今天能够在这里充满信心的竞聘办公室主任这一职位奠定了基础。如果我有幸得到大家的支持和信任,我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今后的工作。对于如何进一步搞好办公室工作,我想从以下五方面来谈谈。

第一,强化学习、练好内功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党政办公室承办的工作具有政策性和实效性强的特点,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所以必须加强理论和时政学习,坚持思想领先。二是提高知识水平。要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就要拓宽知识面,应该对现代经济、科技、法律、金融、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社会知识都广泛涉猎。这些都是提高办公室整体素质和形象的重要方面。

第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我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办文规范。公文处理是党政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功之一,直接关系着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必须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度,在公文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流水线”作业中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证管委会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二是办会周全。办会是办公室后勤职能的一个体现,也是考验办公室战斗力的工作之一,要做到准备充分、会务完善、效果落实。办好一个会不难,难的是办好每一次会,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不烦不怨,作为办公室主任应注意协调把握、督察落实。三是办事得力。这是衡量办公室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通过调动每一位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有效地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出色完成。

第三,出谋划策、当好助手

办公室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只是“参与谋”而不“决与断”。广泛搜集和处理各方面的信息,围绕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科学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加强政务督办,及时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第四,加强联系、搞好协调

党政办公室是管委会的枢纽,是对外联系的窗口。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联系,做好牵头工作,避免工作脱节现象的发生,确保管委会工作运转顺畅;加强与上级单位、业务单位和相关社会单位的联系和协调,为我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端正态度、做好服务

党政办公室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要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体现窗口形象。为领导服务要主动、细致、周到,特别在一些具体工作的安排上,当好助手,不帮倒忙;为其它科室服务,要主动衔接、协调、形成合力;为职工服务要热心、诚心、贴心。在各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消除误会、增强团结,让整个单位一团和气,促进工作的开展。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6篇

一、进一步精简文电

(一)严格控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含电报,下同)一律不发。对上级政府部门、单位下发的公文,需要贯彻落实的,原则上由市政府对口部门、单位行文。非紧急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严格控制报送市政府公文数量。凡属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可以协商解决的事项,不要报市政府。凡属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发文的,由部门、单位自行发文,或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市政府部门、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不得对下级政府印发指示性公文;确实需要的,应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报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后,加“经市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单位印发。

(三)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树立良好的文风,起草、制发公文要简明扼要,力戒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严格控制文字数量。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

二、进一步提高公文制发质量

(一)认真审核把关。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有关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领导把好发文的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按程序送审送签。

(二)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代拟文稿,需经主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涉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组织会签,协办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确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主办部门、单位在报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查同意后,将经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相关部门、单位审核会签的代拟稿,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并通过政务专网邮箱传送电子文档。在报送发文文稿时,要附有《送签说明》,内容包括文稿的起草依据、背景情况、会签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发文形式、是否公开和宣传报道等。由部门、单位负责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

(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稿,凡涉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由主办部门、单位在会议前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后,方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分歧意见的,提交时必须附有详细说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文稿时,主办部门、单位在汇报材料中应将重点解决的问题、政策要点、会签意见采纳情况等如实汇报。

(四)市政府办公室在审理、送签发文文稿过程中,市政府领导提出需部门、单位修改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修改,上报时要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签字确认。

(五)对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委、市人大要求限期书面报送的文件,以及需要在市政府有关会议上使用的文件,主办部门、单位要抓紧办理,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将代拟文稿报市政府办公室,给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核运转和市政府领导审签留有时间。

三、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

(一)除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直接报送其本人和确需直接报送的密级文件外,各市区和各部门、单位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需市政府审批或阅知的公文,一律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送领导阅批。

(二)请示类公文要一文一事,标注签发人,不得多头主送,不得抄送市政府领导个人;请示和报告要分开,情况报告类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三)各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得以《呈阅件》、《请阅件》、信函等非正式公文形式向市政府报送请示性事项,更不得以此类形式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

(四)向市政府报送请示、报告类公文,应使用正式文件,一式5份,其他公文根据需要确定报送份数。

(五)各承办部门、单位要把落实上级政府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提出切合我市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对上级政府文件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文件,各承办部门、单位要高质量地起草文稿,主动搞好会签,提前送市政府办公室,做到按时上报。

(六)做好上级政府部门、单位来文来电的运转办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搞好与上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需要回复的,特别是一些程序性事项,可以部门、单位名义直接上报。

四、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

(一)需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要抓紧时间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市政府预留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在版头标明紧急程度,直送市政府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二)部门、单位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单位另有时限要求外,相关部门、单位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紧急文稿必须在1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相关部门、单位应当主动与主办部门、单位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否则,主办部门、单位可视其无不同意见,并据此继续按程序办理有关公文,但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中要说明有关情况。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发文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修改,修改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四)对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及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凡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未明确提出办理时限要求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快予以办理。领导同志批示多个部门、单位办理的,主办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单位沟通、协商,并汇总办理情况,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

五、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文管理及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公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要及时接收市政府电子公文。各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及时上网接收、传阅、办理电子公文,每个工作日上午和下午下班前,必须各查收1次。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受文部门、单位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各部门、单位专兼职公文管理人员凭取文证件到市政府办公室收取和报送公文,并按要求管理和使用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交换中心的公文箱,文件收取完毕后及时关闭落锁,不得使其处于长开状态,确保文件安全。公文箱用于各部门、单位收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纸质文件和部门、单位之间交换公文,非公文类物品不得通过其存放交换。各部门、单位通过公文箱收文每周不得少于3次,每周一必须收取1次。

(四)加强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公文管理。对公文,一律不得随意复印、翻印、携带外出和外传。切实抓好文件清退工作,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公文,要在规定时间内全份清退,严禁出现缺失、误销等现象。

(五)做好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凡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电子文稿,不需加密的,原则上通过政务专网邮箱传输,严禁使用互联网传输;需加密的,应使用一次性光盘,不得使用U盘、软盘或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六)对公文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起草、送审、制作、传阅、存放、清退和销毁。要按规定合理确定密级,防止出现定密不当现象。凡确定密级的,应标明保密期限。公文运转办理,要实行全过程登记和管理。公文资料需要销毁的,要按规定清点登记并经有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字后,到保密主管部门确定的公文监销机构统一销毁。

六、进一步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将公文处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过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公文处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不断加大公文处理工作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推进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文秘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改进文风,改进服务。公文处理工作要严谨细致、安全周密、高效运转,坚决防止推诿、敷衍、拖延、漏办、误办及文字、格式体例差错等现象的发生。对出现明显错漏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退办。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7篇

一、交换范围

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分区,各派,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分中、省驻延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二、时间、地点

每天上班时间在市政府收发室(市政府大楼一楼122室)进行公文交换。

三、交换人员

市政府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政府机关公文交换工作。列入公文交换范围的单位也要落实一名主管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公文交换工作。负责公文交换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各单位要将负责公文交换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备案。公文交换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更换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告。

四、交换方法

市政府收发室工作人员要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需要分发的各种文件及时放入文件交换柜。各单位公文交换人员持公文交换工作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对公文进行交换。交换公文时要严格履行签字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各单位公文交换人员周二、周五到市政府收发室交换一次公文。急件随时交换,保密文件按保密规定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办公室收发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认真负责,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坚持把好公文交换签字关。对因不遵守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而影响公文交换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二)各单位公文交换人员要增强时效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得无故拖延文件交换,不得损毁、丢失文件,不得泄露文件机密。若公文交换中出现延误、损毁、丢失和泄密事件的,要坚决追究公文交换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必须由专门负责公文交换的工作人员进行公文交换,原则上不能让他人代替。如有特殊情况,该单位公文交换人员要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收发工作人员沟通,并要通报委托交换人员的姓名、职务等。否则,市政府办公室收发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交换,因此而影响和贻误工作的,要追究公文交换人员的责任。

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第8篇

摘要: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本文阐述了办公室的重要地位和工作职能,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办公室 行政管理 新形势

引言: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全面的办事部门,是单位的重要职能部门,处于机构运转的中枢,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作用,工作涉及文秘、档案、值班、信息、督查,甚至人事、宣传、保卫、财务等繁杂的工作。近年来,在中国经济的有力带动下,不少企业的发展步伐越跨越大,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新形势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充分认识办公室的重要地位和工作技巧。

办公室是一个单位对外的“窗口”,也起着保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桥梁纽带”作用,担负着对外交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单位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企业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和指挥中心,起着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作用。

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可概括为:不是中心但围绕中心,既包括服务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也服务于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不是全局但随时服务全局,办公室工作和全局工作紧密相连。不做决策但始终为决策服务,既当参谋又抓落实。

作为办公室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办公室的重要地位和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力争做到“五个像”:

一要像记者那样观察问题。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想问题、办事情与决策保持一致。

二要像理论者那样思考问题。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思考问题,去伪存真,与真理同行,与时代同步。

三要像文艺者那样表达问题。沟通上要讲究方式方法,变“忠言逆耳”为“忠言顺耳”,让自己的想法更容易被别人接受。

四要像领导者那样处理问题。面对复杂问题时要以人为本,既讲求原则,也讲求人文关怀。要善于倾听,特别是面对人员,既要耐心解读政策,也要由衷关心他们,让他们感受温暖。

五要像劳动者那样办理事务。要围绕全局开展各项工作,既要为领导出主意、提建议,也要能办大事、会办实事、愿办杂事。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办公室面对的工作主要是上级部门和本单位下达的各项行政工作,面对的人员主要是单位领导和各部门同事。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助手作用。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办公室要结合领导的意见,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执行结果,对加强机关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工作质量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参谋作用。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提出改革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意见,做好领导的参谋。

三是协调作用。办公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负责协调,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起着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

四是保障作用。既要保证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保证领导集中精力思考和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同单位内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要正确处理四个方面的关系。

要处理好服务中心与日常事务的关系。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既要协助领导研究制定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好实施,又要运转好日常工作。这就要求办公室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既保证重点,又统筹兼顾。要切实把中心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中心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心,在总体工作安排上,必须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全局工作来开展。在实施过程中,日常事务工作要为中心工作让路,不能让一般性工作冲淡中心。要增强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办公室工作被动性强,要善于在被动中争取主动。要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要处理好参与决策与抓好落实的关系。办公室主任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分析研究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牵制单位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主要矛盾。能谋和善谋是首要职责。但如何在当好参谋的同时,抓好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实行有力督导,往往是一个薄弱环节。为此办公室工作要协助领导抓好落实工作,要按照工作内容和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提出要求,制定标准,明确时限,消除梗阻。

要处理好政务服务与事务服务的关系。政务服务和事务服务都是为领导工作服务的、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务是核心,事务是保证,但二者不能平均用力,必须坚持以政务服务为主线。办公室工作必须向政务倾斜,将综合、信息、调研、督查等方面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当然,对日常接待、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也不能疏忽和松懈,办公室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无大小事之分,必须认真对待。

要协调好行政工作与单位各级组织的关系。一级组织的战斗力来自于凝聚力。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需要办公室协调的关系越来越多,领导成员之间、上下左右之间、本地和驻地之间等关系都需要协调。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应遵循两条原则:一要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维护好行政领导的核心地位。二要发挥好单位各级组织的作用,在中心工作上形成合力。

四、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关键。

要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素质。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特别是担负着为领导辅助决策的任务,如果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就难以胜任工作。因此要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水平和理论素质,不断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心理素质锻炼和能力培养,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对办公室工作的高标准和高要求的需要。

要做好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办公室工作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当好参谋助手,这就要求我们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报告,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最准确、最真实的依据,发挥调查研究对单位综合性、全局性决策的组织、指导、服务、协调作用。在制订工作目标时,要将预期目标与奋斗目标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

要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工作要做到走一步想三步,有通盘考虑的意识,有很强的计划性和件件事情到位、项项工作落实的负责精神。要走一步三回头,办完回头看看,多检查几遍,重要的活动模拟一遍,办事办会才能滴水不漏。还要走一步是一步,干好份内事,凡事重质量,求效率,谋创新,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同级满意、群众满意。

要提高沟通能力,抓好综合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是一个相互联系、各有分工的工作体系。为保证这个体系运转正常,办公室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综合协调包括对上对下、同级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领导人之间、单位与外界之间等多个方面。要讲究艺术,灵活运用工作方式“弹钢琴”,促进各部门团结协作,提高服务质量。

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办公室是单位的“门面”,机关建设的“龙头”,对外形象的“窗口”。办公室人员经常在领导身边工作,个人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单位领导的形象。因此,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政上必须做到忠于职守、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廉政上必须做到不滥用权力、廉洁自律、远离官气、一身正气。

结语:新的时代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办公室作为单位行政工作的中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只有清晰地认识办公室的重要地位和职能作用,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抓好行政工作重点,协调好各环节工作,才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发挥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更好地推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罗京.转变观念 提高素质 做好新形势下的办公室工作[J].办公室业务.2008,3.

[2] 王文军.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几点体会[J].铁道文秘档.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