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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8 15:26:18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1篇

1.1运行环境

本管理系统采用B/S结构,操作系统采用MicrosoftWindows7/WindowsXP,开发工具采用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数据库选用微软的SQLserver2005L来实现。

1.2数据库引擎ADO.NET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审核管理系统的程序设计过程中,应用程序访问数据库时采用ADO.NET数据引擎,它功能强大,使用方便,作为NETFramework的重要组成部分。DataSet和NETFramework数据提供程序是ADO.NET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NETFramework的作用是连接系统的数据源、根据系统提出的要求执行相应的SQL命令,并完成相应的数据检索功能。DateSet是数据存储的对象,在NETFramework获取相应的数据后,需要将数据存入DateSet中,以供程序调用数据。

1.3CASE集成开发平台

本系统的开发采用了一种称之为CASE集成开发平台的工具,CASE是ComputerAidedSoftwareEngineering的缩写,意思是指计算机辅助软件工程,用于信息系统开发的综合型平台,它是由各个工具以及辅助软件构成的,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演化、不断发展,它现在也形成了一种开发思想。

2系统需求分析

2.1申报流程分析

1)申报条件是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的前期,只有当条件审批通过后,单位才能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条件是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的,将自身的条件材料整理后,填写申报条件申请表后由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优先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到当地的省级建筑业协会进行审批,通过后发到中国建筑业协会总部进行最后的审批。2)施工方填写示范工程项目申请表,经由财务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利益情况,然后由当地建筑业协会对项目的方案、质量以及技术等进行相关的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往建筑业协会总部进行最后的审批,审批都通过后总部对项目进行评分,对外公布以及发放相应的证书。

2.2功能需求分析

系统总体需要具备信息、申报管理、审核管理,审后管理,档案管理等五大部分功能,并由此五大功能延伸出七项次级功能,分别用于内部信息管理,对外信息,审前,审中,审后,档案管理全部流程,连同人员管理,权限管理,新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避风险管理,应急措施管理,分项列举管理,特色施工管理等功能,规范审核步骤,整理审核材料,提高审核效率,便于查询等功能,在更短的时间更好地完成整个审核流程,具有便于调档、便于纠错、便于研究等几大特点。

3系统总体设计

3.1软件相关设计

3.1.1系统目标

系统建立的目标是对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相关的业务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系统需要全覆盖协会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方面的所有业务,其中包括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并能进行相关的审核,能收集档案建立与档案管理的信息,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请单位进行全程监督,工程结束时进行验收考核等核心功能,还需要具备对系统的日常维护进行管理,例如权限、人员等进行管理。

3.1.2系统建设原则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遵循以下原则:①项目干系人是系统成功运用的关键。全员参与是系统成功运用的保障。②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作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的一项战略目标。③充分考虑到系统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其他相关系统的数据通信。④系统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应符合项目开发流程,同时符合协会有关规章制度。⑤以申报、审核、验收为主线,构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信息系统。⑥建立工程验收以及审后管理等各项指标数据库是本信息系统开发的重点和难点。

3.1.3软件支撑环境

服务器的运行环境为Windows2003/2008,硬件要求为10T的硬盘,4核CPU,8G及以上的内存空间。客户机硬件要求为普通家庭使用的PC均可满足,系统环境要求为Windows7或者XP均可。

3.2系统体系架构设计

在需求分析阶段,详细说明实现功能的描述,它是系统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的基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就是基于该需求分析而设计的。系统体系架构如图2所示。

3.3功能结构设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是依照系统功能的划分而确定,为了便于主系统设计实现,其各个子模块功能大致可以分为信息管理、申报管理、审核管理、审后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管理、新技术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其功能结构如图3所示。

3.4数据库表设计

本系统的数据库是以SQLserver为基础建立的,是根据系统功能以及数据存储结构而设计的,由于数据库表过多,不便于全部表现,数据库核心功能数据结构,以部分字段以及部分表格体现数据库的内部主体结构。

4.系统实现

4.1申报条件管理实现

申报条件管理起始是以申报单位整理单位申报条件的相关资料,然后填写申报条件申请表单,递交当地环保部门对材料中关于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批,然后交由当地建筑业协会进行项目技术以及单位资质等进行审批,最后由总部进行审批通过,审批过程中有一环节审批不通过该次申报打回申请单位。系统功能是由各种类相互组合而成,申报条件功能由两大部分构成,申报数据处理类、流程以及流程处理类等构成,用户填写完申报条件申请表单,启动流程、调用流程接口,整个申报条件的审批由流程审批处理类以及流程审批结果类等完成。

4.2申报管理实现

申报管理包含申报条件管理、申报优先管理、申报表格管理等3个部分,申报条件管理是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流程的第一步,集中了施工实施方案、施工规模、施工分类、施工手续、施工周期、施工投资、施工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施工条件与环境、施工特点、施工技术的攻关和创新等相关资料的上传与审核,这里的相关材料建议打包上传,分单位列出,并由专人负责申报条件的审核。由于其中资料繁杂、分类众多,不建议分类分单位地列出,否则不便于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单位的整体条件的审阅,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审核难度。由专人负责一个或者多个单位的申报条件审阅可以快速审核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单位的整体条件,并便于每个单位的专项查找和调阅信息,减少了审核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申报管理活动如下:申请表填写发起申请财务部审批当地建筑协会审批方案审批、质量审批、技术审批总部审批评分对外公布发放证书。申报管理类结构由申报申请类、财务审批类、申报流程类、方案审批类、质量审批类、技术审批类、申报评分类、证书类、信息类等构成。流程类又分为流程接口、审批状态类、审批流转类、审批结果类等组成。申报优先管理是在申报的各个项目中进行优先考核与审批,某些项目属于政府制定的急项目,需要优先进行考虑。主要衡量的标准是项目的单位与项目的大小等条件。在打包上传的所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单位的资料中,通过工程开工时间,政府单位推荐,新技术开发,代表性工程等条件,优先审核,优先报批,做到方便与科学的分配审核时间,达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目的,并有效地回应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按照科学的顺序审核,做到有条不紊,提高工作效率。申报表管理即为申报的表单管理以及申报时需要提交的各项文档、图等资料的管理,在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需要提交各项信息以及申报项目的相关简介,附属需要条件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在申报表管理中,用户根据申报的表进行填写,到建筑业协会各个办事处进行填写以及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在接收到申报申请时,进行系统的申请。填写系统申报管理中所需的信息,以及将用户提交的电子材料以及纸质的材料进行封装、编码等操作,方便审批时进行对应的查阅。

4.3审后管理实现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填写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提出的各项相关考核表单进行考核,实地考核需要计算机或者纸质的考核表,考核完成后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经协会相关人员进行打分以及审核后验收完成。验收的主要内容分5个方面,包含环境评分、节材与材料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利用等。系统对于这5个方面进行了相关设计,系统功能实现如下。1)环境评分主要考核的是对周边环境污染情况,根据相关的各项检测数据对此项目开始检测的数据进行对比,考核出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指数,在规定的范围内方可通过考核2)节材与材料利用率考核的指标为,各项材料的使用情况,根据项目申报时所填写的项目大小、项目的设计图纸等分析所得的数据对比。材料选择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并有实施记录;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等制度健全,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究系统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相关验收流程以及验收的各项表单,利用表单工具以及流程工具对此功能进行了设计,验收所得的分数,在第一次填写后不可修改,需要修改相关数据需提交相关的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对数据进行修改。

4.4信息管理实现

信息分为两部分,内部信息以及对外的信息。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内部的通知、公告等,是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信息整理、然后在系统的信息页面上输入信息内容,最后由信息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信息然后。对外信息需要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是对信息正确的进一步确认,企业对外的信息一定要是真实、正确的信息,其关系到企业的形象。信息的类图分为内部与对外两部分,对内由内部信息输入类、信息复查类、内部核实类、信息类构成。对外信息由对外信息输入类、信息审批类、审批流程类、审批结果类以及对外类等构成。

4.5档案管理实现

档案管理主要有档案归档、资料管理以及查询等3大核心功能。定期或者当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完成后,工程资料需要进一步归档处理,由档案管理中心收集并整理这些档案,然后对档案进行分类,档案中心负责人对收集分类后的档案进行复查,确认是否可存档,如果不能需要重新整理,如果可以进行存档处理,进行资料存档。档案管理功能由档案收集类、档案分类类、档案复查类、档案复查结果类、资料归档类、资料查询类以及资料统计类等构成。

5系统测试

5.1测试流程

软件测试是系统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通过检测判断系统的性能是否达到了预期设定的要求。软件测试是伴随软件整个开发流程的,在软件开发设计阶段软件测试就已经开始了。在系统进入编码阶段以后,就要进行白盒测试,当功能模块完成以后,测试人员则会对该功能模块进行黑盒功能性测试。当系统开发完成以后则进行集成测试阶段,该阶段是整个测试环节的重要阶段。随后就会进入确认测试阶段、系统测试阶段。当系统上线以后进入安装测试阶段,进而会进入验收测试阶段。最后就是结项总结阶段。到此整个软件测试周期完成。测试的过程中,检查软件功能、性能是否符合系统需求,监测系统的并发,检测系统的安全性,验证系统的稳定性,验证数据的安全性,系统的应急预案是否正常。

5.2测试工具

本系统测试采用了LoadRunner工具,该工具能够满足各个不同测试用例的需求,测试出在各种网络环境中系统的各项峰值,帮助开发组找到系统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例如并发、响应时间、系统数据吞吐量、服务器资源利用率等。作为一种多样化性能测试工具,它的作用是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检查以及优化。

5.3测试环境

系统在测试过程中搭建的测试环境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与使用客户端计算机。

5.4测试策略

软件测试这项工作是伴随着整个系统产品的生产周期和投放试用过程而存在的,测试工作过程延续了整个系统的生命周期。在本系统的设计和研发过程中我们采用的测试方法有:黑、白盒测试,性能测试以及安全测试。黑盒测试主要是对整个系统的表象以及实际用例来评判系统的综合稳定性和成功率。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测试人员对各页面的实际功能和输出的结果进行测试,从而发现系统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进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修改和修复的一种方法。在本测试环节中,我们根据测试需求,在协会、企业内部专门为将使用本系统的测试人员进行了协调和部署,并联合开发本系统的专业测试工程师进行系统测试。分析报告所收集的抽象数据进行录入系统,通过系统的逻辑判断后所展现的结果进行比对。按照系统提供的数据模板或信息表项进行填写录入,然后通过系统界面将这些表项导入系统中,最后通过相关功能模块的操作进行测试和判断。白盒测试所涉及的工作比黑盒测试更加具体,例如在某个系统界面上,需要对该页面所有可执行的操作以及系统后台对所有人工操作和数据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传递方向等进行逐个分析,通过平台或相应页面进行抓取捕获数据,然后来判断所接收到的结果是否符合系统开发时所设计的预期结果。假如结果跟预期判断不一致时,需要对本界面的系统功能、逻辑方法、执行编码进行逐个分析查找,将所有动态传递和静态页面的链接走向进而达到设计需求,从而实现所有系统功能。我们对所有系统功能模块和环节都部署了专业的开发测试人员来进行测试和排查。安全性测试是任何信息化系统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所涉及方面广泛,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目前总结和应该遵循的方法来进行测试。首先是对系统的运行硬件环境做出严格的要求,承载和运行本系统的服务器、网络、电源、物理隔离等都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以及最基本的防范措施———备份。我们需要测试网络环境是否具有单点故障,一旦网络中断,可采用双网卡和双线接入的方式来防止单点故障。供电设施的测试工作相对简单,本系统在原有的基础上,采用UPS即可实现供电单点故障的问题;其次是在系统内部和外部不同用户的访问以及恶意破坏的行为,我们将不同层次和级别的用户进行登录测试,试图在链接和传递参数,尤其对数据库操作的日志进行测试和检测。灾难性测试,可以通过不同程度的环境破坏、硬件更换或损坏等方式进行,这样可以对系统的容灾程度、可恢复性以及实用性等指标进行核准。对于安全性测试,普通用户一般情况下没有相应条件和意识,只能由熟悉和参与本系统的研发和相关技术人员来完成。性能测试主要分为兼容性测试、稳定性测试、可用性测试等。由于本系统采用的是B/S架构,所以本系统必须具有很好的兼容性,终端用户在登陆本系统时所用到的设备、操作系统、浏览器、功能插件千差万别,所以在测试时需要专门的测试人员使用不同的终端环境进行测试,然后对统计出的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系统测试缺陷报告书。性能测试主要是对系统的负载、吞吐量、响应时长等相关参数进行统计分析,我们将通过压力测试软件、非同等级用户登陆等办法对其进行测试。可用性测试主要是UI的友好性、功能树结构的习惯性以及用户的体验程度进行调研和分析,尤其要尽量满足和符合不同层次的人员需求和习惯,进而到达通俗易懂。

5.5性能测试用例

系统测试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可通过测试用例来分析。测试用例是根据系统需求分析文档而建立的,测试的范围根据需求文档而确定,全覆盖是测试用例设计的基本要求。测试用例的设计需要参考测试说明书以及计划。系统测试的深度与测试用例的数目成正比,测试用例的数量决定了系统测试的横向与纵向的深度。系统的性能测试又包含压力测试、事务相应时间测试、服务器资源利用率测试以及服务器的数据吞吐量测试等,其中并发测试是压力测试的重要指标。以下仅以并发测试的结果进行分析。机构的使用人数大致为500人左右,因此对同时在线并发要求不是很高。系统的主要性能指标在于用户并发量,当用户逐渐往上加时系统的响应速度及时间。根据当前的业务情况要求系统最大的并发数为300人同时在线,压力测试主要是以下方面:并发测试、服务器吞吐量、服务器工作负载等测试。

5.6测试结果分析

经过测试确认系统功能已满足需求说明的要求,已全覆盖系统需求,功能可以完成系统的全部业务要求,运行效率与稳定性经测试,确认系统功能已通过测试。通过性能测试,系统并发与事务响应时间等都达到需求说明的要求,本系统实现过程中运用了工作流引擎和报表工具,很好地满足了对数据的统计分析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

6结论与展望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2篇

1.1绿色建筑的环境效益分析

目前,对绿色建筑环境效益相关的研究并不是很多,主要近几年才开始发展。李静和田哲[6]通过构建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增量成本与效益模型,对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室内、运营6个方面的增量成本与增量效益进行了研究;吴俊杰、马秀琴等[7]通过计算住宅楼全年负荷和CO2减排量及协同效应,计算了天津中新生态城的经济效益;刘秀杰[3]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结合外部理论对绿色建筑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杨婉等[8]结合工程实例,分析了节能改造技术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曹申和董聪[9]分析了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各项成本和效益的内容和特点,定量计算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10]为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根据定义,绿色建筑的环境效益可以分为节能环境效益、节水环境效益、节地环境效益、节材环境效益和环境质量改善效益。根据绿色建筑效益形式的不同,环境效益又可分为CO2减排效益、健康效益、建材寿命延长效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CO2的排放量必然还将增长[1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调查报告显示,如果不是实现CO2减排,每十年全球的气温平均将升高0.3℃,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威胁。绿色建筑以“四节一环保”为目标,结合当今世界的主要环境问题,节能是重中之重,因此本文主要研究绿色建筑的节能环境效益。

1.2绿色建筑的节能环境效益分析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人类正在遵循碳循环的概念,以低碳为导向,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推广普及低碳绿色建筑。绿色建筑通过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用节能的建筑围护结构以及采暖和空调,减少采暖和空调的使用等措施来达到节能目的。绿色建筑的主要节能手段[12]如下:(1)护结构节能护结构是建筑节能设计最主要的内容,护结构节能措施是指从屋面、外墙、门窗等方面采取保温隔热有效措施。比如通过增大门窗面积来增加采光和通风面积,改善材料自身的保温性和隔热性以及提高门窗密闭性最终达到节能的效果。(2)智能化技术节能智能化技术节能是对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冷冻机组以及照明设施等实行最优化的控制,以最大化地减少建筑的电能消耗。建筑能耗中,照明耗能所占比例较大,室内外照明系统应综合考虑节能光源、灯具和附件,为了节省电能消耗,绿色建筑通常采用高效的新型节能灯具,公共区域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延时或声控开关,同时注意自然采光部位的节能措施。除节能灯具外,节能措施还包括设置节能电梯、暖通空调、室温调节器、能量回收系统等高效节能设备和系统,也需要增量成本投资。暖通空调系统应控制设备的能效化比、管网系统的输送效率。设置集中采暖或空调系统的建筑可以安装新风系统对能量加以回收利用,能够取得相对客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3)可再生能源节能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重复产生的自然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型非燃料型能源系统。绿色建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通常是太阳能和地热能,是最易获取的再生能源。

2苏州市节能环境效益分析

2.1主要研究方法: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法是按市场现行价格作为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自然资源价格的一种资源评估方法。它是比照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资源市场价格来确定被评估资源价值的一种方法。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绿色建筑和基准建筑的能耗,计算得到截至2012年底苏州市绿色建筑节约的能耗量;然后将能耗转换标准煤以及CO2排放当量;根据CO2市场价格来计算获得的效益。通过这种方法既可以直观看到绿色建筑节能导致的CO2减少量,这将减少温室效应的程度;同时还能得到绿色建筑节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2.2CO2交易价格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东议定书规定的3种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实施的一种碳交易机制,也是目前中国唯一的碳交易机制,因此参考目前“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可用于交易的“核证的减排量”(CERs)参考合同价格[13-14]。由于本文研究的是2012年之前的环境效益,所以参考2012年刘秀杰[5]的论文,当年CO2的减排价值约为160元/t。

2.3基准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中将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公共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础,称为“基准建筑”。

2.4数据处理

本文直接获取的有用数据包括绿色建筑的申报建筑面积、建筑总能耗、节能率。申报建筑面积有85个有用数据,建筑总能耗有50个数据,节能率有56个数据(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在此不一一列出)。截止2012年底苏州市85项绿色建筑总面积为285.075万m2,具体如表2所示。数据整理后,总共有36组有用数据。经计算,绿色建筑单位面积能耗范围为13.14kWh/m2a~154kWh/m2a,相应的基准建筑单位面积能耗范围为37.38kWh/m2a~346.03kWh/m2a。它们在每段范围的分布如图5和图6。其中单位面积能耗和基准建筑总能耗的数据可以通过公式(1)、(2)计算:单位面积能耗=建筑总能耗/申报建筑面积从图中可以看到,不论是绿色建筑还是基准建筑,单位面积的建筑能耗分布不均匀,因此在本文中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获得绿色建筑和基准建筑的平均单位面积能耗,具体的比例以及能耗见表3。根据表3,则绿色建筑和基准建筑的平均单位能耗分别为:绿色建筑平均单位面积能耗=ΣX·E=48.49kWh/m2a基准建筑平均单位面积能耗=ΣX·E=131.78kWh/m2a则苏州市2012年底之前绿色建筑比基准建筑节约的总能耗为:(131.78-48.49)×285.075=2.37×108kWh/a相当于减少使用标煤2.9×104t,减少排放CO27.54×104t。根据2012年CO2的减排价值知道截止2012年底,苏州市绿色建筑的环境效益为1.21亿元。

3结论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3篇

2012年,按照国家及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化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相关法律、规章的落实,整体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2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履行职责方面:1、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率均达到100%;建筑节能竣工面积达219.62万平方米;2、新墙材使用率达到100%;3、1+6以外10个县(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完成27.06万平方米;4、4个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已全面开工建设;5、完成4个绿色建筑省星级评价标识,。6、18个县(市、区)完成绿色标识、绿色小区和绿色建筑申报。其中绿色标识、绿色建筑各一个;绿色小区完成2个外,其他12县(市)完成1个;8、100项节能示范工程,其中主城区33项,各县(市、区)67项全部按照节能标准施工。9、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率达到50.05%;10、主城区、高开区实现“禁粘”,其他各县实现“禁实”;11、建筑节能量达23.6万吨标准煤。 

 (二)、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方面:准备各种台帐、资料及迎检工程。编制《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

二、2012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一)、严格监管,力推建筑节能和既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加强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节能产品检测、在建工程稽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及节能产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筑节能落实到位。2012年截止12月底,全市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均保持100%,全市建筑节能竣工面积378.43万平方米,其中市主城区268.14万平方米,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二是抓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按照改造计划,加强对节能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我办负责1+6以外10个县(市)的既改任务,截至目前,10个县(市)既改目标全部完成,改造面积共达27.06万平方米。三是建设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项目。今年我办将新建建筑安装使用太能能热水系统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把设计、施工、验收三个关口,确保做到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四是加强保温材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对进场的节能保温产品进行现场抽检,不合格的节能产品,立即要求整改或清出施工场地;未取得备案证书的,不得在建筑市场中使用,确保了节能产品质量。

(二)、注重质量,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稽查

在工程稽查方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于不按节能设计施工、擅自修改节能设计、使用不符合要求节能产品等违规行为,建立违规工程稽查档案,及时送达整改通知单,情节恶劣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保证了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到位。全年共开展大规模建筑节能专项稽查六次,稽查在建工程222.9万平方米,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积极申报“十佳绿色建筑(小区)标识工作

“三绿”即绿色建筑、绿色小区和绿色标识。一是成立双“十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创建的组织、推进工作。二是印发了《**创建“十佳绿色建筑”、“十佳绿色小区”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各县(市、区)下发了具体的考核任务指标,对创建绿色建筑、绿色小区、绿色标识提出了明确了目标和要求。工作中,我们通过项目优选、资料项目完善、协调相关部门关系为企业搞服务、帮助企业现场拍摄绿色建筑节能专题片,提高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邀请省建筑研究院专家对此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初审等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加快项目推进,确保了以最短的时间出最大的效果。8-9月份我市组成“市双十佳评审委员会”,对19个县市区近百个项目进行了评选,通过专家现场踏勘、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方式,评选出**“双十佳”工程,为我市大力倡导绿色建筑概念,加快绿色建筑(小区)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绿色标识申报完成4项。被评为省“十佳绿色小区”,丽都1#楼被评为省“十佳绿色建筑”。

三、共性工作主要做法和体会

按照2011年局制定共性目标,在班子建设、党建工作、服务水平、信访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到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班子建设方面。协助主任增强班子建设,确保形成合力。班子成员之间经常进行交流与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班子团结,增进相互理解和沟通。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切实增加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在局机关开展的创建学习型机关,解放思想大讨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活动中,深入学习“三学、三实、三勇”和领导干部“六个带头”有关内容,始终做到:一是加强学习,保持学习的规范化;二是更新学习观念,创新学习的任务和内容;三是注重实效,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和长效性。通过学习,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党建工作方面。认真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它作为开展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的原则,从学习上、班子上、队伍上、作风上、业绩上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地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全体干部开展工作的战斗堡垒。按时缴纳党费,在创建“五好”支部的活动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服务水平方面。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促进单位的效能建设为工作目的,在服务企业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在工作及时解决,受到企业的认可与好评。同时,按照“十个严禁”具体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执行了每一条规定。

(四)、信访稳定方面。根据建设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联络员,不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拉网式信访隐患排查活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年内没有信访事件发生。召开全体动员大会,加强值班工作,制定值班安排,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标准开展工作,坚持考勤、值班、卫生等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整顿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公开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群众监督的渠道。参加“义工劳动、法律知识考试、足球、乒乓球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行业作风的转变和精神文明的创建。

四、理论学习

今年以来,完善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包括全国、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建筑节能等法律规章和专业知识。同时,认真开展“三述、两评、一树”、“荐、评、树”活动。全办干部职工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和体会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4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运营与改造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运输、科技、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绿色建筑按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应用水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省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确定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第七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各类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低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与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评价等内容。

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设计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要求设计单位低于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明确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施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和采取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内容。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单位还应当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设计内容。

第十二条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节能评估按照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理:

(一)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十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不足三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不足十五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不足五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十三条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附具节能评估文件或者节能登记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也可以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先行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附具节能审查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节能审查意见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或者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供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节水器具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不得使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的,也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中采取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和防治扬尘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治扬尘所需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是否采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和节水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或者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原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还应当对该民用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用能系统效率等指标是否落实节能评估文件要求进行测评,并出具真实、完整的测评报告。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者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能效测评的内容和结果。

第十七条 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绿色建筑等级。

第十八条 本章第八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扩建的,应当执行本章第七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改建需要整体拆除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改建,并执行本章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应技术措施,以及节能、节水工程和设施设备的保修期限、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销售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三章 运营与改造

第二十条 绿色建筑的运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节能、节水、室内外环境维护等管理制度完备;

(二)节能、节水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空调使用遵守国家规定的温度控制要求;

(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一条 公共建筑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确定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共用节能、节水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二十二条 省和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依照本条例规定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将该装置接入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并保证运行正常。

未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应当每年将建筑能耗数据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应当保障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的维护经费。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监察机构应当重点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编制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先行纳入改造计划。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项目实施前应当委托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建筑节能量核定。

第二十六条 鼓励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逐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改造后节约的能耗资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七条 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白蚁生态防治和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第二十八条 城市、镇规划区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立体交通和雨水综合利用等系统。

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管线应当进入管廊。

第二十九条 城市、镇规划区内土地开发应当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新建民用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应当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选用节水器具,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

第三十条 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城市相邻地块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第三十一条 新建居住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新建民用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或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集热器、光伏板应当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

民用建筑附属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第三十二条 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民用建筑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以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鼓励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民用建筑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应当优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技术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一定比例的民用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进行建设,并将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

因运输不可解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构配件,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 鼓励农村民用建筑因地制宜,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

第三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民用建筑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重点用于下列领域:

(一)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与推广;

(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制定;

(三)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民用建筑改造、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项目示范;

(四)绿色建筑区域示范;

(五)绿色建筑技术宣传培训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的重点领域,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绿色建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先进、适用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纳入本省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推广使用目录。

民用建筑采用没有工程建设标准的绿色建筑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后可以在该民用建筑中使用。

第三十八条 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一)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

(二)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三)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商品住房采用预售方式销售的,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以节能审查意见为依据确定。

第三十九条 鼓励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交通站场等单位在其建筑屋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核算公共建筑能耗时,该建筑自身光伏发电量可以抵扣其建筑能耗量。

第四十条 鼓励利用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层、屋面进行立体绿化。

第四十一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

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全装修成品住房使用的装修材料,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第四十二条 鼓励、支持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一)未对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和节水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的;

(二)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和节水设施设备等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或者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通过竣工验收的;

(三)未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或者测评结果不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节能评估机构和负有责任的评估人员自受处罚后三年内所编制或者参与编制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未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相应技术措施,或者节能、节水工程和设施设备的保修期限、保护要求等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未将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接入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或者未能保证该装置运行正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绿色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办公建筑,适用本条例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规定。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管理6方面。

(摘自:中国建设报)

两部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标识将被撤销,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办法》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同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请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申请的建材产品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在绿色建筑中有实际工程应用。

《办法》强调,对于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将撤销或者由主管部门责令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撤销已授予标识,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被撤销标识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来源:中国建设报)

“棚改模式”启动房地产多元发展新路径

在棚户区改造提速、融资压力空前巨大的背景下,近期,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挂牌成立等消息,对推进棚改目标实现犹如注入一针“强心剂”。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诸多解决居民住房需求的方式,让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路径。“棚改模式”让更多人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同时,也将为下半年经济发力增添新的活力。

“棚改模式”提速助力下半年经济增长

我国已确定“十二五”时期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的目标,据测算所需资金规模大约在2.5万亿元左右。尽管此前中央加快了财政投入,但资金缺口大仍是棚户区改造的最大难题。

6月26日,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正式获得银监会批准建立,未来这一部门将按照“市场运作、单独核算、保本微利、高效透明”的经营原则,为全国棚改提速提供成本适当、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与此同时,以发行企业债形式筹集棚改资金方面也有突破。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称将酌情扩大企业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规模。

6月27日上午,陈政高被任命为住建部部长,之前他曾赴多地调研棚改和保障房建设。业内普遍认为,这位曾主持辽宁省棚改工作多年的新部长履职后,住建部会更加侧重棚改工作。

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倪虹曾在全国两会上透露,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改造的各类棚户区470万户,这一规模的改造需要超过1万亿元的资金。这意味着在经济乏力、新增长点尚不明显之际,棚改工作将担负起重要作用。

“稳增长”与“保民生”齐头并进

辽宁铁岭居民姜辉算过一笔“棚改账”:35平方米的破平房换成45平方米的楼房,自己只出不到3万块钱。

近年我国推行的棚户区改造,已经帮助成千上万像姜辉这样的低收入阶层告别老旧破的棚户房,搬进设施完善的现代楼房。初步统计,从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

以辽宁为例,2005年以来,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00多亿元,可拉动的投资却达到2500亿元以上。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创造带动约12万人次就业和再就业。

在这个过程中,还探索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棚改新路。2008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启大规模棚改,内蒙古、吉林、江西、山西、湖北等省份正在有步骤地推进棚户区改造。

6月27日,国开行与四川省合作的第一批351亿元棚改省级统贷项目,完成首批51.8亿元贷款发放。今年1-6月,国开行广西分行共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129亿元,在广西全区14个地市实现全覆盖。

“既要稳增长,又要保民生,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选择。”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

房地产发展实现“多条腿”走路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行业。它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又关系着百姓民生,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将让更多的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除了棚改之外,目前,我国既有针对中高收入人群的商品住房,也有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要的共有产权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房地产业正逐步实现“多条腿”走路态势。

不久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已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住建部要求,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落实中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6月23日,北京举行的首个自住房项目金隅汇星苑完成摇号。2014年,北京计划推出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面积占全年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的一半。

专家指出,自住房等形式的共有产权房的制度设计是对原有住房保障制度的补漏,保障了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来源:中国信息报)

广东: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比例达99%

一直以来,建筑耗能都是节能领域的一大难题。尤其是进入炎炎夏日,仅千万广厦的空调耗电一项的数据就不可小视。

而在中国的南方,气温愈发炎热的广东,建筑能耗却不升反降。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广东建筑能耗占全省总能耗的30%左右。而到了2013年,当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0年分别下降11.35%和8.4%,均完成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任务;当地每年约新增一亿平方米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高达99%。

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极为短缺的省份。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既是国家的要求,更是广东自身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基于此,近年来,广东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大突破口,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一手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手抓新建建筑强节能标准。截至2014年5月份,广东省绿色建筑面积已累计超过2500万平方米。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杭州“绿色建筑”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根据《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符合节能管理的“绿色建筑”,将享受到税费的优惠政策。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丁狄刚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采取措施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倡导城市建筑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杭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草案规定了建筑节能工艺目录管理相关内容,以外墙保温为例,自2005年推广以来,仍未出现真正可靠的材料,大多材料耐用性不达标,不仅节能的效果大打折扣,还产生大量后期维修成本,客观上导致了更加不经济的后果。因此,建筑节能的应用和推广应充分考虑适用性和经济性,认定杭州市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目录和限制目录应严格把关,对进入推广目录的必须实施动态跟踪,收集使用反馈,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6篇

此“生态型夯土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方案的创新之处与突出特点在于:

一、该课题在原有古老的夯土墙技术上进行了拓展、深化与创新,将技术运用于建筑材料——砖,设计成生态型夯土砖(已申请部级专利),使其具有适应建筑材料发展不同阶段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属性。以最大限度发挥夯土的优势:天然环保、施工快捷、经济耐用、性能优越:①夯土围合的空间冬暖夏凉,隔热保温性能好。挖空的夯土砖中间形成空气间层,降低了热传导,减少了热辐射对室内的影响,使室内温度更为舒适。②抗压能力强

二、将该技术运用于建筑设计建造当中:以夯土砖为建筑材料并运用自由平面技术,充分发挥夯土的可持续利用、原生态、廉价好用等特点,使设计具有适应性。

【关键词】夯土砖技术;可持续发展

绪论

特色:

一、该课题在原有古老的夯土墙技术上进行了拓展、深化与创新,将技术运用于建筑材料——砖,设计成生态型夯土砖(已申请部级专利),使其具有适应建筑材料发展不同阶段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属性。以最大限度发挥夯土的优势,具体如下:

1.天然环保:①广东地区拥有诸多地下河资源,故而石灰岩非常丰富。因而在夯土的原材料上可谓是天然取材,符合我们绿色环保基本理念。②夯土原料天然环保,无辐射,无异味,无有毒物质,适合广泛运用于建筑当中,可持续发展且安全可靠。③夯土砖本身的天然原料决定了它的回收利用率之高。废弃拆除的夯土可作为庭院的花圃土囊,继续种植植被,具有其他建材所不具备的可持续性。

2.施工快捷:与普通砖相比,施工工序简单,减少了70%,施工周期降低30%到60%,符合平面置换灵活迅速的工作周期,适应性强,且不易产生废旧垃圾。

3.性能优越:①夯土围合的空间冬暖夏凉,隔热保温性能好。挖空的夯土砖中间形成空气间层,降低了热传导,减少了热辐射对室内的影响,使室内温度更为舒适。②抗压能力强

4.经济耐用:夯土造价低廉,且它作为中国诸多古城墙的建造材料,具有突出的坚固性与耐久性。

二、将该技术运用于老年活动中心设计建造当中:

以夯土砖为建筑材料并运用自由平面技术,充分发挥夯土的可持续利用、原生态、廉价好用等特点,使老年活动中心具有适应性。该课题最终成果方案可运用于我国城市化可持续发展建设的实践当中。

研究过程

自今年3月以来,我团队紧密围绕着项目目标要求,按课题进度逐步开展:通过收集分析已有的建筑材料及建造技术、研究整理各种适合推广,廉价及好用的绿色生态技术;并在发明了生态型夯土砖之后,查看并收集了南方地区各大老年活动中心的资料,选择具有代表性广州市享福老年活动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分发调查问卷,并与院长、居住老人进行了深入访谈,整理与制作了该老年活动中心的分析报告;制作适应型老年活动中心方案(含一草,二草,三草,草模制作,计算机建模,效果图绘制等);对方案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总结经验等全方面思考,目前适应型老年活动中心设计的技术应用方案已基本完成 。

最终成果

该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以论文和分析图片结合的方式展示。能运用于我国许多旧城区的改造和经济不算非常发达的地区的建筑建造及新型适应型老年活动中心建造当中。它紧跟党和政府以及响应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及“环保生态型”的号召,将成为我国新型生态建筑材料的新技术。该“生态型夯土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方案可以在我国各类城市,尤其是南方城市环境中实施,而且其不仅实际功效高,工程造价低,还具有易于模式化建造,推广性强的特点。

生态型夯土砖技术的研发

(已提交申报部级专利)

2.1夯土技术简介

古老的夯土技术,即是指夯土版筑,就是用木棒(亦称夯杵)将黄土用力夯打密实变硬而建造起来的楼房。它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传统建筑方式,早在殷商时代就有这项技术,在福建省西南部、广东省东北部以及江西省南部的山区农村流传广泛。我们选择这一技术作为老年活动中心墙体的建造,不但是为了实现该公寓“适应型”的特性,也是表达我们自身对于传统建筑方式的一份尊敬和一种继承的信念。

2.2夯土砖技术优势

1.天然环保

①广东地区拥有诸多地下河资源,故而石灰岩非常丰富。因而在夯土的原材料上可谓是天然取材,符合我们绿色环保基本理念。

②夯土原料天然环保,无辐射,无异味,无有毒物质,适合老年活动中心这类居住型的建筑使用,安全可靠。

③夯土砖本身的天然原料决定了它的回收利用率之高。废弃拆除的夯土可作为庭院的花圃土囊,继续种植植被,具有其他建材所不具备的可持续性。

2.施工快捷

与普通砖相比,施工工序简单,减少了70%,施工周期降低30%到60%,符合平面置换灵活迅速的工作周期,适应性强,且不易产生废旧垃圾。

3.性能优越

①夯土围合的空间冬暖夏凉,隔热保温性能好

通过几种粘土砖和砌体的干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和比热容的对比,可见混合夯实粘土在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以及比热容上较其他材料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其隔热保温性能突出。

挖空的夯土砖中间形成空气间层,降低了热传导,减少了热辐射对室内的影响,使室内温度更为舒适。

②抗压能力强

在实验室进行普通砖与夯土砖的抗压实验,分别对两块相同体积大小的普通砖与夯土砖施加相同荷载的压力,观察两者形变情况。最终普通砖破损严重,而夯土砖保存完好。可见,夯土砖的抗压性能较好,稳固性高。

4.经济耐用

夯土造价低廉,且它作为中国诸多古城墙的建造材料,具有突出的坚固性与耐久性。

2.3夯土砖砌体的建造

1.夯土砖建造步骤如下:

(1)首先根据普通砖头的尺寸(240x115x53mm),制作出一个木制的模板,并且用铁钉固定好。

(2)按一定比例添加泥土,石灰,泥沙,粗石,细石,水,并混合搅拌(比例9:3:2:1:2:1),在搅拌的同时加入贝壳粉,红糖等以增加坚硬度,使其更加稳固。为夯实优良的砖块,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掌握好拌和的水量。

(3)耙平泥土,使其尽量平整,同时加入竹筋骨料,目的以增强它的拉力。

(4)用力夯实模块,使内部完全僵硬,尽量避免缝孔的存在。(见图1)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7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标准及规范,现状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因大部分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抛掷一旁,导致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扬尘污染,光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等等一些。在逐步清醒认识环境污染危害,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建筑行业重拾环境保护话题,行业有识之人的的极力推行,以及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必然发展趋势,一系列有关绿色施工的国家与地方标准或规范相继推出,国家与地方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更为推动了绿色施工理念在建筑行业的推广。

2绿色施工现状

2.1绿色施工规范标准的推出

2007年9月10日,建质【2007】223号文,是一则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这意味着施工行业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规范出台,而在早前,关于绿色建筑设计的指导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于2006年3月7日,6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绿色环保大环境的趋势下,各地方或企业相关规范标准相继推出。2008年2月3日,北京市关于绿色施工的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2008年6月1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标准--《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这是第一个编制企业绿色施工相关标准的施工单位;2009年3月18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内部标准--《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试行版);2010年11月3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这是一部从“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主要部分指导项目绿色施工,并明确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与普通工程的划分界限,对于明确绿色施工范畴,评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及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具有重大的意义。

自国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后,各地方或企业关于绿色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呈井喷式。2011年,江苏和广东等省的绿色施工工程评审标准出台;2012年,广西和山东等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绿色施工标准化图册编制完成,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绿色施工分会,并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2013年3月,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标准,重庆市出台绿色施工管理规程;2013年6月,武汉市绿色施工示范工地启动仪式在中建三局一公司承建的口金三角项目举行,且湖北省绿色施工地方标准已启动编制计划。据悉,既有建筑改造绿色标准已正式启动编制工作,用于规范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在全国绿色建筑面积破1亿平米的同时,绿色建筑的分类标准亦在制定中。

2.2示范工程的评选

为更快推动绿色施工的发展,实现由点带面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样板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010年5月,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进行了首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并进行公布,首批入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名单的工程有11个;2011年10月,中建协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此次入选名单的示范工程有79个项目,参加评选的项目为121个;2013年4月,中建协领导在会议上表示,今后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作为中国建筑最高奖--鲁班奖的强化条件,并且不排除在若干年后作为其必要评选条件,在同年5月的第三批示范工程评选中,中建协从各地区、各行业推荐的435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中评选出288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相当于首批评选的26倍,示范工程建筑施工面积达数千万平米。

在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的同时,陕西、广西及湖北等省已开始开展地方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并有多个省市计划于明年开展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绿色施工在国内呈遍地开花的趋势。

2.3绿色施工对比分析

根据各批次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数量的对比,从首批的11个,第二批的79个,到第三批288个,每次评选都是呈数倍增长,侧面反映绿色施工对施工行业的影响渐变深远。

首批、第二批、第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柱状图

根据各批次内,各省市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如列下图表所示:

首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11个示范工程,分布在8个省市)

第二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79个示范工程,分布在21个省市)

第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共288个,分布在24个省市)

部分省市三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情况

(此表统计数据不包括中建铁建等其他途径申报的示范工程)

从首批示范工程分布的8个省市,到第二批示范工程分布的21个省市,再到第三批示范工程分布的24个省市,由个别省市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转变成各区域省市趋分秋色的状态,足可说明近两年绿色施工的推广力度及成效良好。

3现今绿色施工存在的问题

3.1绿色施工分布不均匀

下图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七大区域的分布情况:

七大区域示范工程分布数据表

(此表统计数据不包括中建铁建等其他途径申报的示范工程)

从以上七大区域示范工程分布数量来看,华东、华北几乎占据一半,而东北、西南及西北区域则相对较少,此在侧面反映此三区域的绿色施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侧重该三大区域的绿色施工推广,效果将更为显著。

3.2绿色施工尚未达到三方全员参与

绿色施工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利国利民的一项举措,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性追求利益及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在项目施工中,绿色施工很难得到甲方的积极配合,而监理方对绿色施工方面认识尚不足,单纯由施工单位发起绿色施工独木难支。如在建筑材料的采购方面,以及施工过程的模板及支撑材料等,甲方更看重的是材料价格及成本支出,而不会考虑是否绿色环保;而监理方在绿色施工方面的角色应该是监督施工单位执行,但从目前来看,这一角色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3.3建筑设计源头非绿色环保

无论项目施工过程中绿色施工有多全面,彻底,如果项目本身设计不合理,不绿色,从绿色建筑角度来说,项目是不合格的。而现今的问题是建筑设计在绿色施工方面未尽全力,部分建筑材料的使用及能源利用方面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所以建筑的绿色施工应从源头抓起,要求甲方与设计院将绿色设计纳入设计核心,在图审过程作为重要不可缺的一项考核指标,确保建筑的绿色设计。

3.4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未得到足够动力

科学技术发展永远是第一生产力,为保障项目的绿色施工顺利进行,公司与项目应在绿色施工技术创新方面投入足够的人力与财力,并设定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绿色施工技术创新工作的正常运转。如项目应设专项资金确保绿色施工的技术创新,其中一部分用于奖励技术创新的优秀成果,并实行专款专用制度等。然而现状是施工企业在这方面投入不足,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加大此方面的重视及投入则是绿色施工工作的当务之急。

绿色建筑申报材料第8篇

关键词:绿色施工;成本效益;激励政策;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1X(2016)03-0106-04 DOI:10.14181/ki.1002-851x.201603106

1引言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大力推广,绿色施工理念及技术在业界逐渐深入,并且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绿色施工技术来源于传统施工技术但不简单地等同于高新技术。《绿色施工导则》对绿色施工定义为: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由此可见,绿色施工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的高度统一,即综合效益最优化。近年来,一批绿色施工试点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但就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言,却并未提高。建筑企业属于利益驱动型企业,其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实践中,由于绿色施工的增量成本与产出的增量经济效益不匹配,最终容易导致建筑企业放弃或不充分地实施绿色施工。因此,要使绿色施工快速推广付诸于实践,除了要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外,更要设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1],并系统调控经济、社会、环保效益的平衡度,以有效地提高建筑企业的积极主动性,改善实施绿色施工方面“说的多,做到少”的现象,加快绿色施工的践行。

2阻碍绿色施工快速发展的因素分析

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建筑企业作为建筑业市场的经济主体之一,其本质上是理性经济人,逐取利润是其必然选择[2]。因此,作为建筑业市场关键主体,如果建筑企业实施绿色施工不能在经济上获取收益,则很难积极、主动地推进实施绿色施工。故本文首先基于企业经济效益的视角,从建筑企业角度分析阻碍绿色施工实施的微观因素。绿色施工的外部性特点决定了绿色施工的推广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政府、社会等的共同参与。绿色施工实施后的收益是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这些利益基本都属于社会公益的范畴。政府有义务在公益实现的同时,对积极实施正外部效益的建筑企业在经济或有关方面予以支持或补偿。因此,本文还从政府角度剖析了影响绿色施工发展的宏观因素。

2.1建筑企业角度的微观因素分析

2.1.1对绿色施工内涵的理解存在偏差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和体现,是绿色施工技术的综合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并不是独立于传统施工技术的全新技术,而是用“可持续”眼光对施工技术的重新审视,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施工技术[3]。而高新技术施工是相对于传统技术施工提出的,它弥补了传统施工在技术内容及指标、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更主要的是为绿色施工的实施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因此并不等同于绿色施工技术。然而,建筑企业对绿色施工的内涵和实施方法理解不够深入,往往将绿色施工片面地理解成高新技术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盲目地选择高新技术。譬如:在设置一般冲洗装置就可以使进出车辆达到环保指标的工地进出口,安装自动感应冲洗装置。由此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降低。2.1.2不注重因地制宜地选材目前,就绿色施工的选材而言,很多建筑企业并不能做到因地制宜地选材,而是直接照搬其他城市的成功项目案例对本工程进行选材。由于早期的试点项目通常为了宣传而采取高档的新型材料,这对很多建筑企业起到了一定的误导作用,致使其盲目地选择新型材料和绿色材料,增加了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消减了建筑企业进一步实施绿色施工的积极性。2.1.3设计—绿色施工一体化管理较为落后设计是施工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决定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设计更注重美观,而很少考虑施工特别是绿色施工。并且,设计规范中也没有明确的将绿色施工列入其内。在依据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条件下的施工项目招投标中,合同价格就很少或甚至不包含实施绿色施工所需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就意味着只有资金投入而没有相应的补偿。因此,建筑企业实施绿色施工因缺乏经济动力支持而停滞不前。2.1.4缺乏绿色施工的事前控制目前,对绿色施工的经济效益控制大多集中在事中控制,即施工过程控制阶段。实际上绿色施工的经济效益管理同样需要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出发,前期的策划、设计等对后期绿色施工的技术、工艺、材料等的选择往往有决定性影响。譬如,装配式结构较现浇混凝土结构更能体现出四节一环保的要求,但若设计阶段采用的是现浇结构而非装配式结构,无疑会导致该工程因后期采取节能、节材等的措施而增加成本,前期设计的结构决定了该工程需花费的成本大小。因此,做好绿色施工的事前控制,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反言之,若建筑企业缺乏对绿色施工的事前控制管理,则会经常出现绿色施工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造成建筑企业简单地认为绿色施工亏本的错误观点,而做出放弃实施的选择。

2.2政府角度的宏观因素分析

2.2.1绿色施工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不完善目前,绿色施工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不完善甚至存在着真空,譬如:在《建筑法》及相关建设工程行政法规中没有对绿色施工的界定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绿色施工实施指南缺乏、绿色施工评价体系不完善、《绿色施工导则》执行力度不够等等。导致建筑企业因缺乏相关依据和标准而盲目地选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生大量增量成本、效益低下,严重阻碍了绿色施工的发展。2.2.2缺乏绿色施工激励政策绿色施工产生正的外部性,社会效益(包括环境效益)由社会共享,但是其增量成本却由建筑企业承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经济学理论(如图1所示),当不考虑外部收益时,供给线与企业边际内部收益曲线交于A点,此时成本为P2,最佳产值为Q1;当考虑外部收益(社会效益)时,供给线与边际社会效益曲线交于B点,此时成本为P3,最佳产值为Q2,此时产生增量成本ΔP。产生正外部性的产品,市场生产不足;而产生负外部性的产品,则市场生产过度。外部性的存在说明市场可能出现失灵,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导致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4]。对于绿色施工企业而言,在做决策时通常不会考虑边际社会效益,而是根据企业内部边际效益决定[5]。当社会无偿享受绿色施工的正外部性效益时,绿色施工产值达不到帕累托最优。因此,要想达到最佳产值Q2,就需要尽可能降低成本P3,但是在绿色施工实施的初期,成本投入很难再降低,这意味着在绿色施工实施初期,仅依靠市场调节,建筑企业很难达到相应的收益,需要政府宏观调控。而最直接有效的调控办法就是政府对绿色施工实施经济奖励,弥补绿色施工与传统施工之间的成本差额,但是目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这一方面出台的政策较少,且执行不够到位。

3加快推进绿色施工实施的对策

3.1基于企业经济效益视角的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提高绿色施工经济效益是加快建筑企业自觉实施绿色施工的最有效措施。以下从三个方面给出提高绿色施工经济效益的对策。3.1.1切实发挥传统施工技术绿色化应用的潜力在绿色施工推广的初期,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还不成熟、政府激励政策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一味地选择高新技术施工无疑会增加成本,降低建筑企业经济效益。此时选择传统施工技术绿色施工化,即通过直接采用、综合运用或改造已成熟的传统施工技术,达到绿色施工效果目标,譬如:在工程施工中,不采用智能卸料平台,而采用一般的卸料平台加以围挡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不仅可以节约成本,也利于降低绿色施工推广的技术门槛。绿色施工固然不可能全部通过传统施工技术以实现,但发掘二者之间的重合或关联关系,发挥传统施工技术绿色化应用,实质上也是建筑企业实施内涵式管理的一种需要和体现。3.1.2因地制宜选择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地选择绿色建材是绿色施工实施原则之一。绿色建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与环境有好的协调性[6-8]。以获得2008年亚洲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大奖及可持续发展特别奖的毛寺村生态小学为例,在其建设中除采用少量的钢构架、玻璃、聚苯乙烯保温板材料外,绝大部分建筑材料都是“就地取材”的自然元素,如土坯、茅草、芦苇等。这些材料具有“可再生性”,所有的边角废料均可通过简易处理立即投入再利用:建造用土坯是由地基挖掘的黄土制成,而土坯的碎块废料又可混合到麦草泥中作为粘接材料;拆除而出的椽头与檩头则被再利用到围墙和校园设施建造之中。最终整个教室的直接造价只有378元/m2,不仅低于515元/m2的合同造价,且低于当地常规建筑[8]。可见,因地制宜选材不仅能与周围环境保持良好的协调性,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破坏,而且其做法本身就是在践行绿色施工的要求,同时还能降低建安成本,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3.1.3抓好绿色施工事前控制绿色施工事前控制包括:选取绿色设计方案,完善绿色施工设计内容和指标;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绿色施工内容要求,并明确相应的计价规则等。此外,从管理程序的角度,挖掘绿色化应用的传统施工技术,对工程实施建筑材料因地制宜的选择分析等,也属于绿色施工事前控制的内容。譬如:毛寺村生态小学正式建造前,通过热学模拟实验确定采用当地的生土和自然材料为主要材料进行建设,为低造价奠定了基础。绿色施工事前控制的方法,从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角度看,实质在于绿色施工实施前,为节约绿色施工成本或争取更大的经济收入而进行的绿色施工技术上或组织上的事前控制、统筹或优化工作。

3.2基于政府的宏观干预调控视角的对策

实践证明,在绿色施工实施初期,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不能调控绿色施工成本与其经济效益的不平衡,需要政府经济激励政策的干预。政府设置合理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适度地弥补这部分增量差额,可以相对降低绿色施工实施者的成本,调动他们的积极主动性,促进绿色施工的快速实施。3.2.1给予绿色施工实用技术创新以经济奖励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达到“四节一环保”是绿色施工与传统施工的区别之一,绿色施工技术得以创新是绿色施工快速实施的硬件措施。多数技术创新成本较高,制约了建筑企业主动创新的积极性。因此,为了推动建筑企业的创新能动性,政府应视其创新等级,选择合理的幅度给予经济奖励。以日本为例,政府在节能技术研发方面投入比较大:前沿领域基本上由国家资助,实用开发阶段由国家提供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二的补助,示范研发阶段由国家提供一半的补助[9]。这为我国的施工实用技术创新研发及发展提供了借鉴。3.2.2推进设立绿色施工专项基金政府部门直接或助推社会力量设立绿色施工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分别设置“节材”、“节水”、“节能”、“节地”、“环保”的专项基金,当建筑企业达到某些方面的硬性指标时,可以向基金协会申请专项基金的资金补助。譬如,加拿大实施的“商业建筑激励计划”,由基金协会向较传统设计提高25%以上能效的企业提供最高达六万美元的财政支持[10]。3.2.3给予建设方直接或间接的经济优惠目前,业内很多人士片面地认为绿色施工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与其没有关系。实际上,建设单位的建设指标决定了设计单位的设计指标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指标。要使绿色施工得到发展,就需要对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提出要求,从项目立项时就开始注入绿色施工的理念。对于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的建设方(开发商),政府给予其土地出让金、建筑容积率等方面的优惠[11],有助于提高其选择绿色施工的积极主动性。由此形成建设单位选择绿色施工、设计单位进行绿色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实施绿色施工的良性发展局面,各工程建设主体都树立绿色施工的理念,促进绿色施工快速发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下调贷款利率、减少征税的经济激励政策,给予建设方直接的经济优惠,吸引、推进建筑企业实施绿色施工。3.2.4实施环保积分制度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实施的绿色建筑推广激励政策中,有基于生态效果对翻新或新建环保型住宅奖励环保积分的,积分可兑换商品、购物券等,提高居民和居委会积极性[12]。我国可借鉴该方法,对于建筑企业实施绿色施工达到环保要求的进行积分,积分可以作为申请资质或投标加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4结语

实施绿色施工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研究加快绿色施工实施推广的对策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针对当前阶段绿色施工因经济效益不明显而出现的“说得多,做得少”的现象,本文基于成本效益发展的视角,分别从建筑企业内部经济效益、法规保障政策支持两方面对阻碍绿色施工快速发展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对策,以期对绿色施工的推广实践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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