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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2 15:00:56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建筑劳务公司管理主要问题应对措施

一、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还不完善,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的实践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筑劳务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质量不符合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合同规定甚至有的还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施工。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如果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质量不合格,对于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来说是很致命的,这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问题,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是要对此负法律责任的。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劳务公司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减少其成本而在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不注意质量问题。

2、建筑劳务公司施工的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格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不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来说,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合同定了之后,就没有及时去监督工地的施工情况;另一方面,从劳务建筑公司来说,主要是因为劳务建筑公司不愿意花更多的钱去请一些高级技术师或花时间精力自己培养技术人员。

3、建筑劳务公司拖延工期。有时候劳务公司为了向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提出增加资金的问题,有时甚至是漫天要价而未被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所接受时,就会故意拖延工期。出现这个管理问题的原因在于双方没有协商妥当并及时形成书面文字。

4、建筑劳务公司只顾自身的施工,没有考虑到整个项目的整体性。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在于劳务公司只着眼于自身利益,盲目施工,没有一定的规划性,而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此又缺乏整体的工作协调和定期的监督。

5、建筑劳务公司缺乏职业道德,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纠纷不断。出现此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建筑劳务公司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建筑劳务公司也不重视农民工的劳动成果,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

6、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的自有施工管理人员缺乏成长,培训不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房地产行业中,劳务建筑公司的引入,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刚毕业的大中专生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就直接进入了管理岗位,而没有参与到工地施工人员的具体的工作中去,从而造成了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的自有施工管理人员的经验欠缺,也缺乏必要地磨练。

二、针对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所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1、对于建筑劳务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质量不符合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合同规定甚至有的还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施工的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处理:首先,在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合同中要对建筑物的辅助材料的品牌、性能、材质、参数以及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等等作出明确要求,在施工场地严格把守材料验收关;其次,对于主要的建筑物的材料与设备应该有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负责采购,而建筑劳务公司仅负责一些常用的器具和零星材料;再次,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每个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数量领取和定额盖章,以防止建筑劳务公司多领取造成浪费,增加成本,或者是少领取材料而偷工减料,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施工技术问题。

2、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施工的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格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不高的问题。我们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施工质量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其所雇用的农民工一定要监督建筑劳务公司对农民工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实际的动手操作技能,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禁止未经过必要的实际操作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施工的知识培训就直接上岗的,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且在平时施工过程中,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得适时地进行监督,以免到时候出现什么安全问题,就都由我们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所承担,只有明确规定之后,建筑劳务公司才会注重施工的质量及农民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施工的知识培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过失。

3、针对建筑劳务公司拖延工期的问题,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必须善于平衡施工的力量,掌握潜在的、必要的应急预备成员,这样可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延误工期,以确保我们的工程能按计划的期限保质保量地完成。

4、针对建筑劳务公司只顾自身的施工,没有考虑到整个项目的整体性的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在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建筑劳务公司必须主动和全权协调配合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的义务以及在工地管理中采取奖惩制度的措施,以强化建筑劳务公司主动协调配合房地产业总包单位对其的管理的行为,从而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性。

5、对于建筑劳务公司缺乏职业道德,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纠纷不断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是影响了房地产行业对建筑劳务公司管理的秩序,而且对建筑劳务公司自己的信誉也不好,因此,为了长期的愉快合作,在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与建筑劳务公司的合同中要规定建筑劳务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不然会对建筑劳务公司所对其造成的影响要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6、针对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的自有施工管理人员缺乏成长,培训不到位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好办的,为了给建筑劳务公司做一个好的榜样,我们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自有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与教育,特别是对于刚招进来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使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的自有施工管理人员快速成长,掌握基本的建筑的实际操作技能,并且提高他们的素质,只有这样才对建筑劳务公司放到管理更有说服力,更具有管理的权威性。

三、总结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也在进行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力量、以劳务作为主要依托的企业型组织结构形式。不过,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并没有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我们必须重视这些问题,而我们相信,只要经过我们的努力,房地产行业总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2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 监理 要点

所谓建筑节能,现在普遍称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所界定的范围指建筑使用能耗,包括暖、空调、热水供应、炊事、照明、家用电器、电梯等方面的能耗。总体来说,是通过政策引导,以节能技术和产品为基础,实现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建筑的施工过程和建筑使用等三个方面的节能目标,为配合建设部《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编制了相应的标准图集等,使建筑节能工作在设计、施工、生产、应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了节能建筑的工程建设质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工程师应当参加建筑节能执业继续教育。

(二)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 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

2 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3 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五)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 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 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二)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三)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四)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六)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二)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三)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四)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五)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四、建筑节能工程中监理工作的要点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4.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在施工现场应及时配备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目前,监理单位在设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时,习惯按照工程内容配置土建/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专业的监理工作,鉴于《节能验收规范》与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关系,一般由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承担本专业的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节能属于较新内容,监理单位应结合监理人员的专业特点,加强对各个专业监理人员节能知识的培训,并应关注建筑节能的国家及地方新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情况并及时配置到现场。

4.2熟悉设计文件,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确定质量检验标准,

按照《节能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系统等, 《节能验收规范》1.0.4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因此要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识别出建筑工程具体包含哪些节能分项,以及各分项工程具体应遵循的各个验收规范的要求,按照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并会同承包商或业主确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3总监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 19)和《节能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包括建筑节能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并应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做好分工,确保本工程所包含的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4.4要求承包商编制建筑节能内容的《试验检测计划》。监理应审核检测内容、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节能验收规范》或国家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或检测试验规范要求,并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检测资质。

4.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应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

4.6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审核时尤其要注意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结束语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应用主要分为听、看、查、评4个阶段,即是听汇报,查看工程实体,查验工程技术资料,验收组总结点评四个阶段来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综合地评价工作。

1 听汇报和查看工程实体工作的具体内容

1.1 听汇报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完成以后,工程将会进入验收阶段。在这个阶段,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要对工程申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具体建设过程的描述作仔细的听取工作。要求申报单位将建筑施工过程中项目立项开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有顺序的、完整的汇报。对于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质量验收者要对其中几点进行着重听取和分析:

1)建设单位项目立项的过程

对于建设单位项目理想过程中,设计、申报、审核的各个环节做仔细的听取工作。对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功能规划作出基本认识。同时,重新审核项目的合法性。

2)施工单位的汇报内容

对于施工单位的汇报听取工作,主要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资格和项目建设的设计和各项标准进行听取。通过施工单位方面的汇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的规模、特点、难度进行理解。对施工采用的技术、设备、相关工艺进行记录和掌握,以用于工程实体的验收工作当中。

3)工程设计和勘察单位

结合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的汇报,对于建筑施工的总体设计进行初步的评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项目进行记录。同时对项目建设的设计标准和建筑的功能实现进行初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实体的考察工作当中。

4)监理和业主单位

听取监理单位对工程各个环节的施工当中的评价和浏览监理单位的检测记录。在工程实体考察当中对施工效果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同时进行评价。同时听取业主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结果的评价,以及对建筑功能方面的使用效果评价。

1.2 查看工程实体

通过听取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单位需要对工程建设的结构功能具备大致的了解。随后制定详细的工程实体查看流程。通常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评价单位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排除必要检查项目以外,其他为抽样检查。出样检查的比例基本为建筑整体的40%左右为宜。

建筑物工程实体的查看内容主要为建筑物外立面、屋面、室内、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构件的查看。对于外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观察建筑物外观线条和平面的流畅性和平整程度。同时观察外置设备和器材的完整程度和布设比例。对于建筑物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针对电气线路、管道铺设以及其他设备的建设质量。观察要细致,同时需要记录在案以供整体评价时作为参看材料。对于室内的查看主要为粗装修和室内墙面、地面、顶板的建设质量检查。对于地下室及其他构件的查看主要针对消防安全方面进行。

2 查阅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总体作出评价

2.1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

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资料的审查要分为几个部分。其中最基本的是对工程建设中各个项目内容建设相关的施工证明和批文的审查。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流程合法正规进行。同时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材料,现场施工责任制度、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方案等等。检查材料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规范进行项目建设。

2.2工程技术资料的分类

针对审查过程中建筑项目的不同建设内容和阶段,将审查的技术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大致可以分为:

1)地基材料

地基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工序,通过审查地基建设的相关材料,对地基建设的承载力、地基强度、抗震能力等等进行记录和审查。

2)结构工程

主要针对建筑物主体结构中混凝土柱和钢筋的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建筑物主体的验收报告。

3)装修报告

对建筑物内的装修记录进行审查,同时审阅装修验收的各项指标记录。

4)消防电气工程

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电气铺设的设计和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结合我国消防安全的相关规范和电气设备建设的相关规范,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项目建设的安全性。

3总体评价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总体评价,要参考听、看、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记录进行整理和审核,评价单位根据项目整体建设的流程和建设结果对建筑物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的标准要以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为主要参考内容,以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工程特点、创新内容为补充内容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在肯定建筑物建设质量的同时,还需对建筑物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记录,同项目单位进行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措施。

4结论

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在实际建筑项目施工质量评价中的应用,目前主要参考的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这两部规范进行。对于项目施工建设的质量,评价要做到听、看、查的全面进行。提高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不断的熟悉各项标准和规范,才能够确保对工程施工建设质量评价的公正可靠。

参考文献

[1]葛兴杰,杨晓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修编建议[J].工程质量,2009(3).

[2]徐增洲.浅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8(20).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4篇

由于项目的差异性,国际上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一般来讲都基本满足以下几种模式或依据以下几种模式演变而来的:

1、总分包模式: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个分包单位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凡能够实行总承包模式的工程的其中任何一项,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作,大都可以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当然,设计业务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承包人时,必须选定一个设计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各地在招标投标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操作的。

采用总分包管理模式的项目组织管理简单,工程质量及造价控制较为容易;此种管理承包模式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平行承包模式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择优性。

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情况。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是决定合同数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实施时间的长短、计划的安排也对合同数量有影响。

(2)市场情况。首先,由于各类承建单位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在不同市场的分布状况不同,建设工程的分解发包应力求使其与市场结构相适应;其次,合同任务和内容对市场具有吸引力,中小合同对中小型承建单位有吸引力,又不妨碍大型承建单位参与竞争;另外,还应按市场惯例做法、市场范围和有关规定来决定合同内容和大小。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时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同时,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3、联合体承包模式: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城堡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时可以由计价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JV)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发挥各公司的特长和优势。

联合体,并不一定是“分别具有不同的专业施工资质”,有时候,具有“相同的专业施工资质”,也一样是可以联合的。这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考量。对招标人来说,有时候是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因为联合体的问题就是管理不集中,容易因联合体内部争议,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工作。但有时,因为项目过大,复杂性太高,一家单位已经无法单独完成任务,就时候,就需要集中几家单位的资源,才能对项目有一个很好的保障。

4、合作体承包模式:由几家公司自愿结合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达成协议后,再由几家公司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5、EPC承包模式: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实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承包,俗称“交钥匙”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本质是要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集成管理优势,需要总承包商强大的融资和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成熟的采购网络,以及争取施工技术精良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源支持和有效监控等。总承包商以项目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对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对共享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型专用设备的提供以及各种风险的控制为项目增值,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EPC 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初兴阶段,对EPC模式特点的把握与管理的研究,对于推动EPC模式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工程的设计(或深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调试验收的管理,只有通过EPC模式经历了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才能够真正掌握项目建造的全部成本要素。施工总承包项目只给承包商提供了发挥施工技术优势的空间,对EPC项目而言,总承包商有机会通过把握设计优化机会以及EPC的一体化管理来降低整个工程的建造成本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6、CM承包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加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预算;人员素质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发展背景

现如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随之开始迅速发展。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当中,开展项目资金成本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其不仅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同时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也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可以说,成本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此,对现阶段存在于我国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工作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势在必行。

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许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达到快速抢占市场的目的,对于工程施工非常重视但是对经营管理工作却有意无意的将之忽视了。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来说,建筑工程项目就是其经济效益的源头,因此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一)管理人员成本管理意识薄弱

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开始之前都没有制定出一个明确、具体的项目成本计划,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虽然制定了成本计划,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却没有给予其充分的重视,没有将之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普遍只重视经济效益,对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缺乏足够的了解,一般都是根据自身的个人经验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此外,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没有在施工现场之中建立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导致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用工无定量、领料无限量、费用无标准以及无安全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使施工成本大大增加。再加上绝大多数管理人员都缺乏足够的成本管理意识,导致企业单位很难找出造成亏损问题的根本原因,无法制定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都在工程项目建设开始之前制定了预算成本,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却经常忽视事先制定好的预算成本,最终出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成本远远高于预算成本的情况。再加上绝大多数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都是在工程项目结束之后才将该项目的实际消耗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核对工作,但是这时发现问题已经晚了,企业单位很难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止损。

(三)成本管理工作缺乏长期性和战略性

结果是过程的最终展现,过程是造成结果的直接原因,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当中,除了需要重视最终结果之外,还需要对整个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现今,我国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在开展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普遍注重的是工程项目最终成本是否控制在预期目标范围之内,有意无意地将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忽视了。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没有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那么就无法总结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的经验教训,同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也无法进行及时记录,这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之后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就无法起到借鉴的作用,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此外,当前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于成本管理战略的制定工作非常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成本管理战略能够对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有效提高成本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是更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的成本管理战略都流于形式,没有坚决贯彻落实,最终导致成本管理战略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是根据过往的工程经验来进行目标成本制定工作的,忽视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项目工程施工条件以及施工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最终对成本核算造成较大的影响,严重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成本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对成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加强,使其能够积极接受新兴思想、理论以及方法,使成本管理人员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之下具备充足的危机意识、创新意识以及管理意识。对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达成这一目的:一是建筑工程需要加大对于成本管理人才招聘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以高薪资待遇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来到企业内部进行任职;二是邀请行业内的专家来对内部成本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借此有效提高其业务能力,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在内部建设一个责任、权利以及利益有机结合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之中主要以项目经理为主导核心,同时以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全体施工人员为主体。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之中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同时给予其相应的权力,要求其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责任的过程当中需要完成自身的任务,同时施工单位需要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借此有效激发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形成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一切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有效提高成本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质量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使用先进的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借此将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技术来达到降低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目的,使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同时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进行不断更新,借此达到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缩短施工周期工期以及降低施工成本的目的。在进行施工方案制定工作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需要着重注意的一点就是施工方案一定要具备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同时在施工方案之中要做好具体的施工安排,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安排施工工序等多方面的内容。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当中,施工单位需要推广使用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的新型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借此有效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全过程业务链

成本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需要明确以下内容:每一项工作的开展时机、一项工作的开展所产生的结果、产生的结果是工程项目之中哪些工作的开展条件等。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管理工作人员只有具备统筹全局的能力,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除此之外,当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之后,施工单位需要将制定的施工图纸作为预算的依据来对工程项目施工的成本进行预算,预算成本主要是通过对施工图纸中罗列的价值根据成本进行核算、分析、归类总结得出的。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全力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压减一般事故,使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组织

区建委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文东

副组长:王桂政

成员单位:

区建委安全监督站、区建委执法队

区安监局综合科、区安监局执法队

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实际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5项标准的要求,检点为:

1.深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的安全验收;

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效果;

4.安全技术交底的及时性、针对性;

5.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

6.个人防护用品的佩带使用;

7.安全网、漏电保护器、扣件等重要防护用品采购管理;

8.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9.洗车池的设置情况,建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情况;

10.主要路面硬化及施工现场的覆盖、固化、绿化、撒水情况。

(二)全面推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建委将下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标准化光盘,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三)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工作。区建委将下发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光盘,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光盘规范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位从业人员掌握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工作要点和防护措施。

五、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6月中旬–8月底,在施工程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9月–10月底,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检查高处坠落、坍塌隐患、扬尘治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标准化执行等情况;严肃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份,各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15目前将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6月15目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以人为本,落实主体责任。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职责;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体从业人员明确掌握和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根本;全力查找事故隐患,消除违章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后期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后,总工程量基本上是完成了70%,随即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此阶段的工程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后期的工作内容不确定因素较多,涉及到的工种、技术含量、工艺复杂性等诸多实际问题,而建筑施工企业自己又不可能具备各种各样的工种和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转包其它专业施工企业在所难免。

(1)建筑施工单位直接或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些直接或间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没有管理责任,二无法进行实际到位的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本企业管理体系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许多方面基本上无人管理。

(3)各参与建筑工程的企业之间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权、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多数情况在转包工程或分包工程时都没有设备及设施使用及维护责任。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体系,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对策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总体协调。首先,应在交错复杂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多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由发包企业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工程,都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己应当主动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缺席惩罚条例等;第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总召集协调会议解决下列问题:①由总体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方企业的施工进度,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②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和潜在隐患控制;③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④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⑤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情况,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首先是总承包企业应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及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一是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工程分包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时时在岗在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企业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3建筑工程后期安全管理建议

(1)建筑工程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推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2)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筑企业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造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建筑施工单位工作总结第8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监理;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208 文献标识码: A

在建筑施工阶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施工阶段开展的监理工作中,必须要注意事前的指导工作、事中的检查工作、事后的验收工作这三项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中,主要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事前的预防工作只是一个辅的工作,只有把这三个环节做好,才能对施工阶段进行全面控制。

一、 简单介绍工程监理

所谓工程监理,主要指的是在工程项目中实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监控,具体环节如下:第一,投资阶段;第

二,合同的工期;第三,工程安全问题;第四,合同问题;第五,信息问题。这几个环节的工作必须做好,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有序性。对工程监理来说,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

方面:第一,项目的设计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必须确保项目工程的设计质量;第二,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监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使施工可以按照设计的标准进行。针对一个项目的施工监理,主要分成四个部分:第一,必须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工程监理,施工监理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第二,对工程监理的总体和细节部分进行细致的规划;第三,结合建筑工程的性质,根据建筑项目的要求,要设立工程监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领导,这样可以确保多个单位的利益;第四,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

二、 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工程监理工作出现一些问题,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单位的综合能力欠缺

对我国的建设监理企业来讲,能够进行全过程监理的企业数量比较少。我国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能够进行这项工作的寥寥无几,更不用说乙丙级的监理企业了。要对建筑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多项服务资质,招揽专业的人才。但是,很多监理企业结构相对单一,能够进行全过程管理的企业比较有限。企业缺乏核心的竞争优势,综合竞争力比较差,企业之间的竞争只能局限在很低的层次上。

2. 施工组织设计的力度有待提高

施工组织设计是一种技术经济文件,它主要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作,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现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时有待于深化,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施工的进度不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如果对这种现象进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主要是监理工程师没有和施工单位做好关于工程施工的交流、协调工作,不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作用,使施工单位的进度发生偏离,进而提高工程造价。

3. 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现阶段,监理队伍主要是聘用一些人员,他们的专业水平差距比较大,监理能力存在很大的差异,责任心不强,团队合作意识欠缺,对于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不了解,不能进行全面控制。部分监理单位的人才配备不齐全,在进行质量检查时主要采用的是技术手段,由于缺乏对经济知识的了解,不能用经济手段、合同手段实行控制。监理单位缺乏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能够进行质量监督的环节主要是在施工现场。

三、 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所起的作用

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建筑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在监理工作的重点环节投入精力。笔者将结合实践经验,分析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所起的作用。

1. 明晰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所起的作用比较大,他直接负责工程监理项目。从外部来说,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代表的是监理单位,他承担所有的工作;从内部来说,他负责组织和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在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选择时,必须进行全方面的考虑,挑选最合适的人。项目总监所需要具备的能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具备专业监理的能力;第二,能够进行一定的管理;第三,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第四,具有协调能力,可以协调多方面的能力。

2. 进行现场监理

对工程质量来说,工程的设计环节、工程需要的材料、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都会对工程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在整个监理过程中,现场监理是比较重要的。在施工的整个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做以下工作:第一,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针对项目的质量管理、技术、质量保证机制等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必须检查施工材料、审核施工设计方案等,并与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比较;第三,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携带相应的工具。

3. 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的工作是以

下几个方面:(1)检查施工阶段的设备使用情况;(2)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施工阶段用到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配件进行试验;(3)重视项目的分项、隐蔽工程的检查;(4)对材料的现场试验、复验报告进行审核,对新的材料、工艺技术进行现场试验,确认无误后,才可以进行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该搜集相关的资料,熟悉工程的实际情形。根据实际的情形,结合设计变更文件,按照合同规定,专业监理师完成特定的工作以后,要对工程就变更的费用、工期进行评估。在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以后,如果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可以进行工程变更。在遇到下列的情况以后,项目监理机构要下达工程暂停的命令,并且对承包单位提出停工整改的

要求:第一, 在没有得到同意的前提下,自作主张更改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第二, 一些分包队伍没有得到项目监理机构的许可,私自参与施工;第三, 没有得到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施工管理人员自主的进行管理;第四, 工序没有经过检验,自己做主进行下一道工序;第五, 用于施工的材料不合格;第六,如果施工中出现特殊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已经提出需要改进的建议,施工单位还进行施工。整改工作结束以后,监理人员需要进行检查,合格以后,才可以签署工程复工的命令。

4. 工程验收阶段

如果建筑工程的分项或者单项等工程结束后,监理单位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的时候,监理机构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并和其他单位一起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