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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交通安全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1 16:28:55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1篇

工作总结

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历时40天。我局的春运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平安春运”的主题和“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统一指挥,相互协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春运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市场秩序稳定,让旅客走的了、走的放心、走的满意。据统计,春运期间,共投放客运车辆1.7万余台次(其中包车26台、加班204辆),完成客运量46.6万余人次(其中完成农民工运输客运量19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春运工作。现将2008年我县交通系统春运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规范,强组织,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

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峰任组长的春运安全领导小组,局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全面统筹指挥春运安全工作,局有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落实春运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二是详细制定了局属各单位春运安全职责,春运期间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春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因地制宜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科学简便、可操作性强的春运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二八春运工作的通知》。四是签订了《春运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局属各单位责任。五是局制定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和《涡阳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为局属各单位完成春运使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二、抓防范,细排查,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安全是春运的核心。局围绕安全,细化措施,夯实基础,严格监管。在春运开始前,健全了营运车辆和乡镇内河船舶技术档案,对参加营运的车(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逐车逐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车(船)性能良好。春运期间,检测站和地方海事处对参加春运的车(船)进行了全面检测,将不适合参加春运的车(船)清退出运输市场。运政部门加大运政执法力度,杜绝企业私自接纳无牌无证车辆和未与车站签订协议的异地经营车辆。春运期间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200余部,其中“黑头车”76部,站外经营车辆近100部,行政处罚3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违章经营行为,保证了春运的平稳有序。公路分局、县乡公路站、路政队等部门对全县的险段、险桥(涵)进行了抢修,不能及时抢修完毕的,都设立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派驻专人死看硬守。地方海事处加大了水上安全春运管理力度,确保渡工做到遵章渡运,不违规、不超载、不冒险渡运,乡管员在重点时段和特殊恶劣天气情况下,自觉执行旁站式管理。各客运站组织专门力量严格车辆出站检查、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出站车辆严格按照《安徽省客运车辆进出汽车站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对安全例检不过关的车辆坚决不准发车。各运输企业严格驾驶人员管理,驾驶人员均持有相应车辆型号的从业资格,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对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线路配备了双班驾驶员,并单独建立台帐和档案,实行重点管理。

三、抓重点,破难点,保障安全畅通。

春运工作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保障农公班线客运安全有序,春运期间各交管站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辖区运输市场的监管,加大力度查处“黑头车”,杜绝非法营运客车参加营运;查处不进站客运车辆在乡镇非法组客,杜绝站外发车。组织足够的运力投入春运,缓解高峰期运力矛盾,采取加密班次,缩短待客时间,滚动发车等办法予以解决。特别要求客运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视线管理,即不到发车时间的营运车辆必须在企业管理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不该发车的营运车辆不得随意停放,不准私自出车到站外揽客,否则一律给予严厉处理,从而有效维护了春运期间的客运市场秩序。

四、抓宣传,强意识,营造浓厚氛围。

为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春运工作的认识,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春运宣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条幅、板报、广播电视宣传安全春运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春运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管副县长龚保杰、市交通局副局长张俊奇到会指示,市运管处和县物价委、安监局、交警队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县交通局和运管所及各客运站(场)设立安全春运咨询台,专人值班,向过往旅客提供安全春运问题解答,提供线路咨询等服务工作。三是各客运站醒目公示各线路车票价格并统一实行站内微机售票,不准无票上车及车上私自出售手工票,从而杜绝了乱涨价现象,有效维护了旅客的切身利益。四是撰写《春运简报》5期,运管所发放了《致广大车主一封信》、《致车辆驾驶员一封信》近3000份、各客运企业发放了《旅客须知》,地方海事处印发了《致乡镇长、乡管员一封信》、《致广大渡工一封信》、《致广大学生家长和学生一封信》六百余份,运管、海事部门出动安全春运宣传车、港监艇巡回宣传,县汽车站客运员、售票员上车宣传,提醒广大旅客不乘站外车,不乘超载车(船),只购微机票。

五、抓管理,严执法,杜绝违规行为。

认真总结去年春运安全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今年的春运安全工作管理,一是利用GPS加大对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实施24小时监控,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厉处罚。二是加强对“黑头车”的打击力度,对无许可参加春运的车辆,严格按法规规定的最低限三万元进行处罚,不能交纳罚款的对其车辆实施暂扣至春运结束。三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春运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加强了源头管理,严格路检路查。五是各企业加强了日常安全例检制和车辆报停管理制度,全面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车站的各个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了安全不留死角。

六、抓检查,严整改,确保复查验收达标。

为保证安全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加强检查,制定了《春运安全检查细则表》,强化监管,局领导多次带队,局所春运办人员对各运输企业及客运渡口进行督促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基层交管站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客运站、渡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章违纪行为,有效地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抓防冻,抗雪灾,战天斗地保安全。

春运伊始,大雪不断,道路结冰情况严重,给行车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省、市、县接连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为确保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我局立即启动了特殊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迅速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峰带领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安全办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深入各客运企业、道路、渡口,检查安排防范工作。同时,安排做好24小时值班。二是立即启动了交通运政部门、公路部门、海事部门和各客运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三是要求运政各执法队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各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无防滑设备的营运车辆,暂停营运;组织人员对各客运站(场)进行了安全巡视。四是公路部门投入人力540余人次,机械75台次,使用融雪剂25吨,解冻路面50余万平方。五是各客运企业每天对所辖的所有营运车辆用短信平台发送各车主、驾驶员“特殊恶劣天气,请谨慎驾驶,减速慢行”的短信警示。各车站严把站内关,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一律不准发车。

八、抓值班,细统计,保障信息畅通。

为保障信息畅通,各涉运单位均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旅客投诉案件,沟通信息,掌握安全春运动态,安排专职信息统计员,对春运期间的各项统计数字进行汇总,及时、逐级上报。

今年春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领导下,在局统一领导、周密部署下,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协作,上下努力,取得了预期效果,但我县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异地经营车辆经过一段时期的整顿,在春运期间有所反弹,部分私家车和其他社会车辆,趁春运客运高峰期间,非法临时投入营运,仍需加大整顿,严格执法,优化运输环境,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2篇

一、春运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交通局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承接省、市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下达的指令、任务,负责对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公交、航空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对春运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部署春运工作检查和春运工作会议;负责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应急运力预案的制定及组织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局职能科室和相关管理部门春运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向省厅春运办、市春运领导小组和局春运领导小组反映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组织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春运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和组织评比、表彰先进、推荐上报等工作。

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工作联系电话:2512118、2265132(24小时传真);春运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下班后);春运期间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261133(白天)、8632933、8632033(24小时)。

二、春运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战备办(局应急办):负责配合局分管领导落实春运期间的应急保障工作。主要负责传达贯彻省市应急指令,协调安排应急值班工作;统筹、指挥春运应急保障办公室应对春运期间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检查、监督《*市交通局2009年公路春运应急预案》(见附件)执行情况、应急运力组织实施情况;负责检查、督促春运应急值班落实情况。

(二)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办在春运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春运动员会和总结大会有关材料的拟稿工作,配合做好评比表彰及推荐先进报送工作;跟踪春运运力投放动态反映、运输市场秩序及服务质量情况、企业春运值班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春运客源、运力情况调查;负责制订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应急运力预案,春运证的发放管理;负责公路、水路、航空等各种春运报表的统计、汇总、催报、上报工作;负责落实旅客集散地的公套服务工作。

(三)市交通局办公室:负责春运动员和总结大会资料的审稿、修订、打印并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落实各部门、企业春运期间的值班制度,做好春运值班日常情况报告记录;负责收集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重大事项、客流情况、旅客运送组织情况、市场监督情况;负责做好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春运工作的接待安排;以春运简报、情况反映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报导春运动态,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按时上报省厅春运办;保证春运期间至少有5篇宣传稿件在新闻媒体上报导。

(四)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负责制定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部署和总结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运输企业、港口、车站、码头、乡镇渡口、渡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营运车(船)技术状况检查,监督客运站“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和“三品”检查制度落实,防止车(船)带病运行;负责组织对春运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理;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的统计上报。

(五)市交通局通信民航科:负责对机场及驻场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春运期间航空运输的协调服务;负责向局春运办反映民航春运工作动态、信息,督促上报民航春运生产报表,报送民航春运工作总结。

(六)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春运期间全市交通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行动;负责春运期间汽车(船)客运站及春运检查站的执法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统一组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载滥载客车的卸客转运;负责全市春运执法情况及相关稽查报表的综合上报工作;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春运联合检查执法行动(相关工作在该部门正式运作前,仍由辖区运管部门负责)。

(七)辖区运管部门:负责春运期间本地区陆运客源、客流及运力调查,及时向局春运办提供卸载分流旅客的数量、疏运地点及送往目的地情况;负责春运超载的稽查、卸客转运工作和现场疏导突况引起的滞留旅客;负责春运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和进站经营车辆的稽查、巡视;负责辖区内的运输安全生产、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监督客运站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交通部、省有关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定;负责春运(客车)工作检查,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受理春运期间旅客、经营者的投诉,及时向局春运办反映春运期间有关问题、情况,负责监督落实春运期间各种报表及春运信息的上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同时负责布置、汇总上报春运期间《稽查道路营运车辆违章及处理情况报表》、《交通稽查站春运情况报表》。

(八)市水上运输管理处:负责水路客源、客流及运力调查,及时向春运办提供客船超载和分流情况;负责制订应急疏运方案和春运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调度运力疏运旅客;负责维护水上运输市场秩序,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确保班轮正班正点运行;负责春运(客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受理春运期间旅客、经营者的投诉,及时向局春运办反映春运期间有关问题、情况。

(九)市交通信息中心:负责春运期间GPS终端运作应急服务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对运输企业GPS终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向春运办报告企业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值班落实情况;应用信息发送和对讲机服务系统,及时向营运驾驶员传递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政策和规范要求等;协助运管部门收集和受理旅客投诉、咨询意见。

三、春运工作配套措施

(一)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09年公路春运应急运力预案》,将本市承担的运力计划以指令性任务下达到相关运输企业,并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保证及时疏运滞留旅客,顺利完成对口支援市的应急任务。

(二)根据省交通厅《关于2009年春运加班包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认真调查客源、客流、运力分布情况基础上,结合春运客运预测量和运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发放数量,制订春运证件发放、管理计划。

(三)根据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超载客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春运办[1999]11号)要求,明确春运期间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卸载转运任务的分工,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做好相应卸客转运的衔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根据全省交通安全暨2009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关。

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参加春运工作的安全资质考核。凡安全资质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春运资格;

二是加强对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的监控管理,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凡参与春运的车、船,春运前须经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三是认真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制度。要求客运站场必须配备专职安检人员查堵旅客携带“三品”上车(船),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客运企业落实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要求客运站场对回场车辆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配客,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切实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的工作;

五是严禁运输企业招聘无营业性道路运输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把春运加班、包车证发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车辆。监督企业健全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3篇

*年春节将至,春运工作也即将展开。*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经贸、安监、交通、公安、教育、劳动保障、建设、铁路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请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月1日前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报送到*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科学安排运力,努力满足需要

据初步预测分析,今年我市春运的客流量总体较往年呈上升趋势。由于春运期间各种客流交织在一起,形成客运的高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以客为主,科学安排运力,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尽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提前组织运力,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要特别关注农民工群体平安返乡和顺利返城问题,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运输部门在做好客运的同时,要兼顾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三、强化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落到实处。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要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乡镇渡口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超载行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此外,还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

四、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4篇

2009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预计2009年全市春运公路旅客发送量为169.45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水路客运量52.5万人次,同比增长8%;民航旅客吞吐量为16万人次,同比增长8%。根据《*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和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549号)以及省交通厅2009年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目标,现将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春运值班制度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09年春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8〕75号)精神,为加强对2009年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市交通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0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珠交字〔2008〕297号),成立了以郑潮龙局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相关科室与交通管理部门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承接省、市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下达的指令、任务,负责对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

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设在交通局综合运输科,联系电话:2512118、2265132(24小时传真);春运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24小时);春运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261133(白天);8632933、8632033(24小时)。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也要按照《春运规范》的要求,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本区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无人接听的单位,市交通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整改,或者不受理各种春运证件的办理申请。

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成员、春运办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宣传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及本单位春运值班安排表(包括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务必在1月9日前报市交通局春运办。

二、预防突发事件,完善应急机制

(一)完善应急预案。我局在认真总结今年抗冰救灾、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应急运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早制定和演练旅客滞留疏运、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落实应急运力。各运输企业须严格执行《春运规范》的要求,落实应急运力。一是接受省交通厅对口支援任务的企业务必按照要求,迅速组织运力及时赶赴指定地点对口支援,及时应付突发事件。二是按市交通局《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卸载转运的运力及责任人员。

(三)维护突发客流高峰秩序。在突发客流高峰时段,各客运站要维护好经营秩序,并及时报告辖区运管部门。各运管部门除及时安排运力,协助办理相关春运证件外,须及时赶赴客运站维护正常秩序。

三、保障运输安全,突出源头监管

由于客流高度集中,客运车辆、设施、人员都处于高效利用、高速运转的紧张状态,容易发生各种问题,比如疲劳驾驶、车辆超员、交通事故等。加上春运正值冬季,经常会出现雨雪、大风、大雾等坏天气,安全隐患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一定要将安全工作摆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突出加强“中间”环节过程管理。加强车辆运行途中监督检查,改变安全管理“节前紧,节后松”做法。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汲取2008年抗冰保通工作的经验教训,对通向可能有霜冻结冰路面的省际班车,要提前制定防雪、防冻、防滑、防雾措施,以防不测之需。

(二)加强客运站源头的监督管理。各客运站要按市交通局《关于加强乘车(船)旅客携带或托运行包物品管理的通知》(珠交字〔2008〕150号)和《关于印发〈客运站乘车(船)组织及其设施规范〉和〈客运站行包托运(管)受理服务规范〉的通知》(珠交字〔2008〕15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严禁接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站发班,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进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船超载出站(港)。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认真检查,一、二级站和有条件的其他客运站要安装安检机,切实加强对“三品”的查堵工作,对途中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要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维护站场(港口)秩序,消除站(港)内安全隐患。

(三)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须按各自职责,在春运前对本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码头、乡镇渡口、车船、公路、航道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控传染性疾病的措施,提早制定和演练应急预案,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停业整顿,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市公路、航道、路桥管理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干线航道畅通。市路桥管理处应在春运高峰期加派人力,开通足够售票通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道路畅通。

四、维护市场秩序,净化经营环境

各水陆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广大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执法。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经营者和旅客做好服务,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要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公布服务质量监督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限期办结,反馈结果,及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春运期间,由市路运处负责布置、汇总上报春运期间《稽查道路营运车辆违章及处理情况报表》、《交通稽查站春运情况报表》,各辖区运管部门务必按时填报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结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决定在我市联合开展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的“百日行动”方案,严厉查处前山、翠微、南平、兰埔等私设站点、不按规定上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净化经营环境,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水上交通检查站要积极配合海事部门,查处“三无”船舶,共同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为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一是积极配合物价等部门,及时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高价倒卖车票的行为。

二是配合公安部门执法。春运期间(1月11日至25日),市交通局决定派出交通执法人员,在*市下栅、上冲、白蕉、南门公安春运检查站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具体职责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检查春运IC卡;协助公安部门卸载转运,及时分流旅客;负责对公安交警部门移交非法营运的行为,及时查处与卸载转运。市路运处、斗门区交管所在各自辖区内,分别派出交通执法人员,分三班(每个检查站每班2名)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具体联合执法检查的方案,由市路运处、斗门区交管所分别会同市交警支队香洲、斗门大队制定,并2009年1月10日前报市交通局春运办备案。

(四)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旅客反映突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包车违规开行班车和客运站接纳不符合要求车辆进站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二是辖区驻站交管站(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客运站周围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黑票点、拉客等行为;三是监督客运站严格落实《*省班车报班例检制度》,对疏运任务较重的客运站要加派人员及强化值班监管制。

五、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出行便捷

开展“青春暧流,共享和谐”活动,加强农民工返乡疏运组织工作,切实提供便捷、安全、有序、优质的服务。

(一)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春运期间,各车站、码头、港口如发现有旅客夜间需滞留在客运站候车(船)时,必须开放候车(船)室,安排值班人员并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等必要的服务。对滞留旅客无法疏运的,要及时向属地交管所(站)报告,由交管所(站)向承担应急保障的运输企业下达疏运任务,或向市交通局春运办报告。

(二)按照“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三优三化”要求,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全新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健康的旅行环境。同时,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班车(船)运输正点率,增设售票窗口和网点,组织上门售票,延长预售客票时间,开展异地代售、往返联票业务,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对车、船、公共场所严禁播放趣味低级、庸俗及黄色录象、录音,切实搞好交通文明窗口建设。

(三)做好春运运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客运站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客运价格工作的通知》(粤价〔2008〕416号)要求,公示客运票价。在售票处公布票价的计算公式、各车型基价、春运期间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保证同一条线路在同一天内执行同一票价;并设立票价问询台、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解释,印发安全乘车须知等宣传资料,提前交通信息;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意见箱,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监督。

(四)增设提醒告知服务。为落实省领导的批示,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广州地区部分铁路旅客在琶洲展馆异地候乘运输组织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09〕2号)精神,1月15日至24日共10天,我市所有核定进入广州市(省汽车站、市汽车站)的客运班车必须先到琶洲展馆停靠,待持琶洲侯乘火车票的旅客下车后,再返回广州省、市汽车站;凡通过广珠东线前往广州的客运班车应顺道经停琶洲展馆。所有经停琶州展馆的客运班车应按照原线路里程票价售票,不得以运行里程增加为由提高票价。各班车客运企业应告知持琶洲展馆候车火车票的乘客,以及相关班车驾驶员、乘务员,配合做好乘客宣传解释工作,印发宣传单张、乘车指南,落实经停琶洲的各项配套措施。

六、认真做好宣传、统计、总结工作

(一)各单位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春运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曝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行为和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者。对于被曝光的违法行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跟踪核实,严肃处理。

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春运信息,有关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于1月9日前报局春运办,至少每周向局春运办报送一次春运动态情况(包括春运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情况),春运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春运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一个条件和考核指标。局春运办至少形成5篇以上专项材料报省厅春运办,或拍摄一些短片,通过电视台进行宣传,有关信息材料应及时上报,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和宣传效果(具体要求见《关于报送2009年春运客运站发班信息和交通局公众网站春运服务专栏的通知》)。

(二)一、二、三级客运站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其它客运站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省厅要求在*省交通公众网上实时每天的客运班线信息,于每天凌晨零点前、更新次日班线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协会负责监督各客运站落实情况,局春运办抽查执行情况;相关客运站需将负责班线信息人员名单一并报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及局办公室,

(三)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按时上报春运统计报表。各运输企业要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向市局综合运输科、市水上运输管理处上报《*市公路春节旅客发送量情况表》、《*市水路春运客运量情况统计表》、《*机场春运情况统计表》以及书面分析材料。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的统计口径按《春运规范》要求填报;民航企业按民航系统春运统计方式和要求实施。春运期间,当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的、10人及以上重伤、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或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传真报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当发生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传真报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交质监01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交通厅春运事故统计表》、《*省交通厅春运事故快报》统计上报。

对春运统计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不报的,要追究统计人员及其领导责任,取消其春运评先资格和明年春运证发放资格,同时将影响企业今后参加线路招投标中服务质量考核分数和企业资质、客运站场的等级评定。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5篇

__年春运将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__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春运工作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予以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部署、早安排,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1.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春运工作一线,加强对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

2.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保障春运信息和联络畅通。

3.建立协作工作机制。要与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4.提高应急能力。完善道路水路春运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状况和应急运输保障的能力,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实现“平安春运”目标。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省厅、市、区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查找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减少一般性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企业资质条件、场站、车辆、从业人员等多环节入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

区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冬安赛”等活动,于2月4日—2月6日对各单位的春运安全工作开展第一次检查,在春节后,选择时间再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的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情况;春运工作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24小时值班及信息渠道畅通情况;运力准备和应急准备情况;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参营车辆技术状况;对驾乘人员教育和管理情况;辖区内道路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情况;重点路段、桥梁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乡镇渡口等安全管理情况;航道航标和船闸畅通情况;交通建设工程冬季施工防范情况;《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单位公务车、船管理情况等。检查采取查现场、看台帐、听汇报以及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局春运办关有人员参加。各有关单位要在春运之前进行安全自查,并将检查相关资料和图片报局春运办(检查表见附件2)。

各有关单位,要对运输企业资质条件、从业人员资格、所有参运车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人员,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营运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全面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三是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酒驾、毒驾等违法违章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营过程的动态监控,充分利用gps、北斗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尤其要加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五是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六是强化动态监管。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安装具有3g视频传输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每车安装不少于3个摄像头,确保监视到车前方、驾驶员和车内的情况,未安装到位的客车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凡有夜间运营车辆的企业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按公司层级建立相应的动态监控网络。对夜间运行的班车,凌晨2时至5时逐车进行监控,确保停车休息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应当作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并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必要时取消其参与春运的资格。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七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春运前,道路客运企业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客运驾驶人一律采取调离岗位或解聘等处置措施。春运期间加班较多,客运企业必须合理安排驾驶员驾驶任务,关注驾驶员生活,保证驾驶人员充足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八是关注农村客

运运输组织和运输安全,要把农村客运工作作为春运重点之一,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运营线路上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安保设施,做到既组织好运力,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又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九是要高度重视校车营运,校车安全的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非常高,要务必把校车营运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关,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线路安全畅通。十是要高度关注不安定因素,强化驾乘人员的防范意识,注意对旅客及其所带物品的观察,车站、码头以及途中要防范易燃易爆物品被夹带上车上船,遇到问题要沉着处理并及时报警。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工作,一旦发生雨雪等恶劣天气,公路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清除积雪,加强交通疏导,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公路、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春运期间仍需施工的路段,必须放置警示标志,并提前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路段畅通。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畅通。要配合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春运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区局春运办。

根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区总客运量将达85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农村短途运送约55万人次,长途运送旅客约21万人次,铁路运送旅客9.2万人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历年春运特点,针对今年春运期间的出行需求和客流特点,充分考虑春节期间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交通流量增大以及气候等不可预见因素给交通运输带来的压力与影响,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加强运力准备,优化运输组织,适时调配运力,认真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__年2月4日前报局春运办,邮箱),保障运力充足、调度有序。一是深入大型企业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班车和包车进厂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等团体旅客。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在客运站、火车站等地的衔接疏运工作,方便旅客换乘。二是将加班运力和包车运力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应急运力落实到车辆和驾驶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包车(船)或增开加班车(船)。春运加班、包车应以专业运输企业公营车辆为主,挂靠或承包车辆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包车运输。三是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加强货运市场的监管,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鲜活农产品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周密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稽查方案,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一是规范运输经营。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是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为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加强责任追究。春运期间,各单位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旅客的举报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对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领导人责任。五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管理。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保障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结合创建文明行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执行有关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继续推行“三优三化”活动,为旅客提供舒适候车和乘车环境;做好农民工和学生等客流的运输组织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联合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并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客运企业、客运站和车船,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整洁有序、热情周到的运输服务;恶劣天气条件下,各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各客运站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主动为旅客介绍出行信息,提供退票等服务。

1.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春运中的特色工作,形成专项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每天14:30前要将当日的春运工作情况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春运办,报送时间截止春运结束。向局春运办上报的同时,也可通过新闻媒体对外报道。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制成影像材料,便于区春运办、区局春运办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电子邮箱:

2.加强统计工作。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社会客运量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在每日18:00前将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1)上报局春运办值班室,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若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

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各单位的春运工作统计人员名单请于2015年2月2日前报至区局春运值班室,传真:3.及时做好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总结材料于春运结束后2日内(3月17日前)连同有关台帐资料一并上报区局春运办,电子邮箱: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6篇

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和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运输安全、便捷、优质、有序进行,让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根据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道路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春运工作,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所及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为核心、运输保障为重点、优质服务为主题,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以务实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作风,科学分析今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安全监管、运输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确保春运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全市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处成立由吴葆春任组长,唐彦平、高立群、张晓文任副组长的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在市交通局春运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全市道路春运工作组织和领导。各运管所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要及时报市处春运办。

二、精心做好准备,科学有效保障春运

今年是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回升转好的一年,春节期间,在外务工返乡和外出探亲、旅游的客流量增多,对我市道路春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据分析,今年道路春运具有五个特点:客流量将保持高位增长,重点地区运输压力较大,中短途运输任务繁重,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艰巨,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1、各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及时组织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本地区(单位)的春运各项工作。要教育运管人员、企业经营者、驾驶员、站务员等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优良的服务,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

2、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地区的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订周密的运输方案,提前与外省、外市合作企业签订加班、包车协议,及时调整班次密度,配备充足的运力。要对重点客源地区进行认真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出运力部署安排,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认真梳理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班车运营情况,充分发挥城乡客运网络的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7篇

去年12月17日,我们召开了2009年第三次部安委会会议,对岁末年初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特别是重点部署了“两节”、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前,部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务会又专题听取了春运安排的情况汇报,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希望各部门按照2009年第三次部安委会会议精神和两个《通知》的要求,继续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天召开2010年第一次部安委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1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会议、1月18日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19-2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1月5日国家防总和国家减灾委联席会议精神,根据这些会议的要求,部署和抓好涉及我部相关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天会上传达的四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张德江和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把中央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和重要前提,要坚持做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也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和麻痹思想,工作再忙、时间再紧,都不能忽视安全。

二、全面履职,确保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去年,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09年全国共发生水上交通运输事故358件,同比增加4.7%,死亡336人,同比减少4.3%;全国道路运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4件,同比增加7.46%,死亡795人,同比下降6.9%;全国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6起,同比增加1.3%,死亡119人,同比增加8.1%。

今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部的主要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下达给公安部;建设事故指标下达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具体为:事故死亡人数333人,比2009年死亡人数336人少3人,下降1.0%,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3%,特别重大事故继续实行零控制;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由我部自行确定。由于水上交通事故总体死亡人数较少,不对我部进行考核。对与我部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指标控制,今年有所变化,除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外,今年对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进行了明确:事故死亡人数29414人,比2009年死亡人数30014人少600人,下降2.0%。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年我部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到2009年已降至年死亡人数336人,这个基数已经很小,继续保持死亡人数的连年下降已非常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部多次向国务院安委办反映,希望更加科学地设置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指标,不再采用绝对控制指标,代之采用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国务院安委会部分采纳了我部意见,虽然继续设置了绝对控制指标,但在指标下降幅度由2%调整为1%。

对于下达给各地和各部门的指标,国务院安委办将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的指示,加强动态跟踪和年终考核。水上交通安全主要由我部负责,要全力以赴确保水上交通运输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部的指标范围内。同时,我们还要做好涉及我部职责的道路交通运输、城市客运(含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和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方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些方面一旦出了事故,交通运输行业也有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大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认真履职履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三、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今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在去年底第三次部安委会会议、刚结束的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部相关专题会议上都已进行了部署。这里,我再强调三点:第一,这次国务院安委会根据国务院新“三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其中涉及到我部的职责有九条。会后请安监司牵头、人劳司配合、相关司局参加,进一步明确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一定要让大家都清楚我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到底有哪些,各自承担什么职责,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到底要承担哪些责任。同时,要研究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强化事故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第二,部安委办要根据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近期两次部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制订下发2010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做好督办和检查落实。各司局要各司其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注意司局间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第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部

署,今年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我部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从今年开始,大力开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活动。请部安委办牵头、相关司局配合,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和指导。

四、严防死守,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春运和“两会”即将到来,这段时间较敏感,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时段,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大,媒体也较关注。请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要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全面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要及时有效化解事关交通运输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保持交通运输系统节日期间的平安祥和。二要认真组织好春运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春运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三要密切关注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采取有效防抗措施。今年我国极端恶劣天气频发,持续低温时间长,降温幅度大,影响范围广,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大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北方部分港口的冰冻情况也很严重,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2008年冰冻雨雪和去年底第一次寒潮大风的教训,加强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的防控,确保公路水路旅客运输、电煤运输和节日物资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此外,不久前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2009年的反恐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我国反恐工作的形势,对今年的反恐工作提出了要求。我部要时刻树立反恐理念,从确保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今年的反恐工作,此项工作由部公安局负责。

春运交通安全总结第8篇

200*年春节即将来临,据猜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运输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5%,客流量大,流向面广、流时集中,春运组织非凡是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道路运输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节日,意义十分重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精神,认真做好200*年的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足,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的运输,现将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春运工作的时间安排

根据交通部通知,200*年春运从*结束,为期40天。

二、为搞好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的组织工作,市交通局成立200*年春运工作领导组: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市运管处处长)

(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协调与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春运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

办公室主任:(手机:00000000)

办公室副主任:(手机:00000000)

联系人:=(手机:00000000)

地址:路000号

监督投诉值班电话:00000000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按照“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组织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证重要物资的运输。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应立即着手进行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二五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春运工作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事项,并及时向上一级春运办公室报告春运进展情况,各单位应将春运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在春运前报局春运办公室,以便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春运工作;各单位应健全假日值班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各级领导要深入到运输生产第一线随时了解把握春运动态,慰问广大干部职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解决运输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和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把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厌倦情绪,要认真贯彻20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省春运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0*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公路水路春节运输电视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部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治理的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局春运工作领导组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的领导对春运安全运输要高度重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要充分熟悉春运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保障安全的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2、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票贩子、车匪路霸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为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做好防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预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开展防控工作。

3、各运输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治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治理制度,春运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把好运输车辆、非凡是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关,把好司乘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严禁未经检测和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运行,严禁报废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运行,严禁不具备客运资格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工作,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工作,要对运输车辆配备灭火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要严格对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治理,使其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对屡教不改的违章驾驶员,要调离驾驶岗位;运输企业不得安排驾龄在一年以下和曾经出过伤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不得安排交通违章记满12分的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要为高速公路运距在600公里以上、等级公路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长途运输车辆配备双班驾驶员,要教育驾驶员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注重中途休息,高速公路驾驶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各客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监管,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等原因停运时,应当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客运车辆不擅自发车,不出现安全隐患,对因监管不到位、擅自发车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客运企业的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春运安全的各项预备工作,确保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

4、各汽车客运站应当加强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安全设施不完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载客出站,不得安排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驾车出站;要加强客车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执行检验合格报班制度;要严格按照车辆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要加大对“三险品”的检查力度,果断杜绝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站上车;所有的汽车客运站必须对发车区实行封闭式治理,严查死堵,没有配置安全检查仪的车站要开包进行检查;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通知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治理,严禁超载运行,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惫驾驶,对没有领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安排驾驶营运车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障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畅通。5、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和交通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治理规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

6、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要认真做好营运车辆的技术登记评定工作,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应严格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的规定执行,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要认真把好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关,监督检查营运车辆配备的灭火器、防滑链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拆除加座和行李架,确保营运车辆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照标准配置;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有成效、有记载,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检测,规范作业,文明服务,果断杜绝把关不严或工作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

7、各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要加强春运期间的检查工作,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参加营运,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应严格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的规定执行,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收回有关营运牌证;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违章运输行为,做好超载客运车辆的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的车主承担;要重点对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不超载、驾驶员不超速、不疲惫驾驶;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果断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

8、、道路治理部门要结合我市公路、非凡是农村公路发展的实际,认认真真地进行一次大检查和重点养护工作,增加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线、防滑材料,消除路障,确保公路、桥梁和隧道的畅通,不能因道路方面的原因影响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9、在春运过程中,各部门要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果断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治理松懈,防范不严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严厉查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必须立即上报市春运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6小时。

四、加强组织治理,确保客货运输

1、各客运汽车站应提前搞好客源调查,并科学猜测,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订详尽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一是要摸清春运期间的客流量、流向和客运运力的底数,组织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客车作为备用车,组成后备队,保证随叫随到,以应对突况;二是要做好重点线路上的旅客运输工作;三是要做好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的支线、短途运输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运送旅客,做到忙而有序,紧而不乱,不仅要使旅客走得了,而且要走得好,使旅客走得安全、及时、满足。

2、各客运企业要提前与学校和民工集中的单位联系,签定运输合同,通过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的方式来疏散旅客;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摸清节日期间危险货物运输品种、流量、流向及专用车辆情况,做好春节物资运输非凡是危险货物的运输工作。

3、各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要根据节日期间道路运输的特点,认真贯彻《道路运输条例》,按照“客货兼顾、统筹协调”的原则,搞好运输组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客、货运治理,严格经营资格的审查,各运输企业承包经营的车辆和社会个体车辆都不得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拒不接受春运任务;凡在春运期间不服从道路运输治理部门统一治理、统一调度,拒绝接受指令性春运任务和抢险救灾等任务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4、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营运车辆的燃油供给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保证公路沿线的加油站能够为过往营运车辆供给充足的燃油;拥有加油站的运输企业也应尽可能地储备燃

油,以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保证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抓好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运政治理机构和各客运单位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交通部有关运输服务质量的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驾乘人员和站务人员中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运政治理机构应结合“三优”、“三化”目标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司乘人员、站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满足在交通,舒心在旅途”等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汽车客运站要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进出站通道,要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旅客出行,要努力搞好客运站的卫生工作,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保证车站、车辆的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能够正常使用。果断克服环境“脏、乱、差”和服务态度“冷、横、硬”的现象,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乘车环境。

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1、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治理职能,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治理,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要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客运站场和经批准的检查站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兜揽旅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春运期间,对营运客车采取五条具体措施,凡违犯其中一项者取消其春运资格:⑴凡无道路运输证、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车辆;⑵凡未按行驶证规定的载客人数超员运行的车辆;⑶凡驾驶员酒后驾车、疲惫驾驶的车辆;⑷雨雪天气未配置防滑链的车辆;⑸有明显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的车辆;以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2、要加强春运期间的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各汽车客运站要明码标价,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3、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严防“三乱”现象的发生。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七、抓好春运宣传报道和统计报告工作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或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向社会广泛宣传出行的各种信息和注重事项,通报春运进展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客运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借此机会树立和宣传自己的优质服务品牌,共同营造良好的春运工作氛围,再掀奋战春节运输、确保运输安全、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新高潮。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各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商业、物资部门做好节日物资的调运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的运输工作。为及时把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客运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春运统计报表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报送统计报表和资料;200年春运统计实行日报制度,春运期间,各县(区)运管所和客运单位应在每日上午8:30前将《200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每周把春运中好的做法和春运进展情况报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员死亡的运输事故,按照交通部《关于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5号)的有关规定,由事故发生地运管部门在8小时内报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春运结束后,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于3月8日前把春运书面总结报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由市局春运办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