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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8 15:49:27

考核工作方案

考核工作方案第1篇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考核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⒋××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考核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大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人民质量意识,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

3.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执行情况;

4.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的资金保障情况;

5.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6.质量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7.宏观质量管理情况;

8.工程质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情况;

9.实施县区政府质量奖励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市年度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相关条款。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占10%,实地考核占90%。日常考核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报表,完成临时性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提供自查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相关数据和结合有关部门意见的办法进行。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若干个工作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五、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考核总分设定300分,其中,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80分,产品质量70分,工程质量50分,食品质量50分,药品质量50分。考核根据汇总得分设四个等次:优秀、先进、达标、不达标。270分以上为优秀,210~269分(含210分)为良好,180~210分(含180分)为达标,18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指标和分值的设定见附件《年市质量兴市考核细则》)

考核工作方案第4篇

一、考核方式:

1、镇政府从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1万元责任金对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2、村级(居委会)考核使用千分制计分,按平时常规性工作和完成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3、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考核。

4、由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计生办具体实施,报请党委政府审阅。

二、各村(居委会)工作指标及记分办法(1000分)

1、领导责任。(200分)

(1)坚持村支书亲自抓、负总责制,将人口计生工作(含协会工作)纳入本村中心工作。(10分)

(2)村干部、党员带头遵守计划生育和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自己和直系亲属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在推荐人大代表、村干部候选人及入党积极分子时,严格开展计划生育资格审查。(20分)

(3)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阵地名副其实,村专干和组指导员配备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10分),未按要求落实不计分;

(4)完成镇下达的宣传标语、报刊订阅及其他宣传工作任务(20分),群众政策知虹率达100%,未完成不计分;

(5)注重工作20分。各村要形成良好干群关系,无计育对象集体上访,不出现干扰调查环境事件。出现赴京上访每起扣10分,出现赴省重复上访每起扣5分,出现赴省集体上访每起扣10分;

(6)实现村民自治(20分)。连续三年平均政策内生育率达到9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

(7)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支书80%,组指导员工资不少于200元。(20分)

(8)各村要健全村级协会领导班子,要做到名副其实,要整顿好会员队伍。会员能配合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能积极参加活动。全面完成镇下达的保险工作任务(20分)。

(9)群众满意度(2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点扣1分。

(10)台帐资料管理(40分)

①各村专干要按要求认真填好村专干手册和信息报告单上的内容。要做到帐册相符、内容一致,凡发生一次错误处扣2分。

②要准确地公开村务公开栏内容,凡出现一次错误处扣2分。

③搞好档案资料管理,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10分。

2、生育控制(150分)

各单位符合政策内生育率达到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3分。

3、统计准确率(200分)

①实行分月管理,按月报表,报表报实(120分,每月10分)。

妊娠上报及时率达85%、出片上报及时率达85%、避孕措施上报及时率达100%。凡发生错报(计外报计内、性别报错、孩次报乱、等)、漏报(期内出生、新婚、手术、死亡、新增孕妇、)一人次扣10分

②药具要按时发放和随访(10分),每次专干例会后2-3天内将药送到用药对象手中,并要对象户签好名。对外出用药对象要及时过帐,凡出现一例未及时送药和未签名或专干手册未过帐者扣5分。

③搞好流动人口管理(60分),各村要及时掌握全村人员基本信息,把好流出和流入两大关。各村要督促外出打工对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重管对象填写好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并按月上报。凡当月产生流动人口在例会上未报者,一经查出漏1人扣2分;流入已婚育妇携带小孩者,要上门核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给计生办,凡查出但未发现情况一次扣5分。

④孕妇实行跟踪管理(10分)。凡三个月以上孕妇村专干负责跟踪管理,如有孕情消失应及时向计生办汇报。每出现一例漏跟踪对象扣10分。

4、依法管理(70分)。

(1)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5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完成“两非”工作任务2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5、优质服务。(200分)

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50分,达到9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⑵长效避孕措施准确率2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⑶药具避孕措施落实率1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⑷重点管理对象孕检率5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⑸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率20分,达到9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各村目标人群覆盖率、实验室室间质评合格率、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在80%以上。50分

6、政策推动。(50分)

(1)农村奖扶对象确认及时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确认准确率)20分,达到100%记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开展“生育关怀”行动10分。未开展不记分;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利益、征地补偿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20分,未开展不记分。

7、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130分)。其中春季和秋冬季各占50分,重点对象孕检率占30分,按所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分。

三、综合治理部门考核

(一)派出所

1、每季度将迁入户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和新登记上户人口名册通报给计生办。在新登记上户人口中,属于没有生育证或属于违法生育但不能出示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的,及时向计生办通报情况,暂不予以办理。

2、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或在进行流动人口清查时协查其婚育情况,发现有妊娠行为的对象,立即通报计生办,并做到每季度将流动人口暂住情况通报计生办。

(二)卫生院

1、落实住院分娩身份证登记制度。医院全面建立健全“实时通报”系统,妊娠14周以上产前检查和分娩对象信息实时通报。

2、医院要严格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B超检测不出现终止妊娠与性别鉴定。

(三)财政所

1、将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到位。

2、对计划生育各类账目严格控管,做到账目相符,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四)民政所

1、安排贫困救助及其救济经费时,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及其执行情况。

2、在办理库区移民手续时,查看有无违反计划生育并落实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

3、对巳落实了结扎手术的两女户优先解决农村低保。

(五)计生办

1、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加强管理,优质服务,争创一流团队。

四、加减分办法

(1)配合查处“两非”典型案件获得成功的,每例加30分;

(2)省、市、县各类型检查确定查出计划外出生错、漏报,每例扣50分;

(3)省、市、县各类型检查中查出计划内出生漏报的每例扣30分

(4)省、市、县各类型检查查出2013年度假手术的每例扣50分,

(5)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通报中明确扣分值,按通报分值扣分,未明确扣分值,每一次通报批评至少扣30分。

(6)创新工作经验在省、市经验交流会上发言或接受国家、省、市现场会加30分;

(7)在迎接省、市检查中,没有查出错漏报和假手术的,每次加100分,在县检查中没有查出错漏报和假手术的,每次加50分。

考核工作方案第5篇

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全市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使全体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方面管理走向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与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对每位在职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评价,作为是否续聘、调职、分流、调资、奖惩、待岗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职工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教职工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业务水平。

勤主要指教职工的事业心,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工作效果。

(一)教师考核

1、定性考核内容(20分):

(1)思想政治、师德表现(5分)(2)教育教学能力(5分);(3)工作表现(5分);(4)履行职责情况(5分)。

2、定量考核内容(80分):

(1)班团队工作(2分);(2)工作计划、总结(3分);(3)出勤(5分);(4)工作量(5分);(5)教案(6分);(6)作业批改(6分);(7)教研能力(12分);(8)辅导、课外活动(5分);(9)教育教学业绩(30分);获奖情况(6分)。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单位根据定性定量的内容,对各项指标具体细化后进行考核。(二)职工考核

1、定性考核(15分)

内容:(1)品德表现(5分);(2)工作表现(5分);(3)遵纪守法(5分)。

做法: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

2、定量考核(55分)

内容:(1)出勤(20分);(2)完成任务(35分)。

做法:出勤按学校规定职工考勤制度量分;完成任务按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民主评分(30分)

这一项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取平均分。

定性、定量考核分、民主评分合计为考核对象的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按总分100分制。优秀者必须有85分以上,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60分至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优秀”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定性考核结果为“优”。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工作方法适当,管理能力强,善于吸收教改成果进行开拓创新。

(3)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不迟到早退。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绩突出。

2、定量考核结果为“优”。

(二)“不称职”者基本表现为政治、业务素质差,品德低下,工作平庸,纪律涣散,或有下列表现之一。

1、不执行学校或上级的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2、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4、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团结的。

5、欺骗组织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6、刁难学生或家长,敲诈、索取非法收入,严重损害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旷工或者迟到、早退超过学校规定的。

8、定量考核结果为“不称职”(48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一)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要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要有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

(二)考核对象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归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

(三)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

(四)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的各项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低分为末位。中学和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

(五)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天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议,考核小组于五天内作出复议意见并书面通知考核对象。

六、考核结果兑现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上岗或分流、待岗等主要依据,具体作法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核要求

(一)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和细则,方案细则的产生,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必须通过教代会,教职工的民主审议。

(二)因病请假的教师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因病长期不能从事正常工作(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教职工不列入考核对象,其有关待遇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于隐瞒实情,欺骗组织及采取其他手段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除通报批评外,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考核工作方案第6篇

通过开展2015年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属各相关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情况,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快闽西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1.案卷文书制作主体、事实、适用依据、程序等合法性情况;

2.执法程序规范性情况;

3.档案卷宗规整情况。

(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情况:

1.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落实情况;

2.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执法人员参训考试情况。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各相关单位自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自评。其中重点做好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和实地督查,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报县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4)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5)中的标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全面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评的方式。局将组成考评组,在各相关单位自评工作基础上,以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由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三部分组成。

(1)案卷评查。对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总数的20%、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卷的30%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强制文书的使用情况。

(2)基层站所考核。抽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基层站所实地考核情况,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

(3)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6月23日—8月30日)

1.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2.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针对考评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执法考评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执法考评工作要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确确实实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

考核工作方案第7篇

一、考核依据

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下达)的年度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提高产品质量、强化食品安全和打假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

(二)目标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主管部门根据《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及省、市有关质量工作要求,制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具体目标措施。

(三)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主管部门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目标措施落实情况及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由经济局牵头,组织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主管部门质量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考核,对照“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四、奖惩办法

(一)按照《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县直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成绩显著的授予质量管理奖;对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得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质量工作达到优秀等次及荣获质量管理奖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考核办法,在年底认真做好总结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县质量考核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

考核工作方案第8篇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上述分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协同做好此次迎检工作。

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一超六有”全面达标。二是做好核实核准,根据基础信息表对帮扶手册再次进行核实,确保系统登记、手册记录、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走村入户全面宣传本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村内的积极变化,开展问卷访谈,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开展环境整治,协助指导贫困户按照“六顺六净”要求,做好家庭环境卫生。

应急处置:接到交办工作任务后,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随后,第一时间将主要负责人要求传达到相关责任人;各责任人按方案第一时间赴各自责任工作区域,严格按要求落实事情处置和信息反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将迎检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所有人力、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