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05 20:35:05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1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精神,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实施,XX区区委区政府根据《XX市机构改革方案》《XX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凝心聚力谋划卫东区机构改革。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机构改革。区委编办把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作为全办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XX省级机构改革方案》、《XX省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上级改革文件汇集成册,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营造讲改革、抓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凝聚改革共识,筑牢改革基础。《XX省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区委区政府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先后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问题进行调研,把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理清楚,形成多份调研报告,为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准备第一手材料。成立党政机构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抓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有序推进。区深改办、区委编办主要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保障改革工作有序开展。认真梳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员等情况,形成了《XX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统计表》、《XX区机构减少统计表》、《XX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等,建立起了基础工作台账。按照改革前后时间跨度制定了《XX区机构改革时间节点、任务清单》,提出了改革的路线图。

三、明确改革重点,稳妥推进改革

在区委的领导下,区委深改组、改革办、协调小组、专项小组、区编办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听取市委改革办、市编办的指导意见,并和三区广泛沟通讨论,形成《XX区机构改革方案(草稿)》。区领导多次召开改革办会议,审定机构改革方案有关事项,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XX区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了《XX区机构改革方案》(〔2019〕8号),如期召开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印发《XX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9〕1号),细化区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区政府机构改革专项小组责任分工,建立区领导分口推动机构改革工作机制。

区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会,统一研究办公用房调整、机构牌子制作、车辆调配等具体工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摸清全区办公用房、车辆底数,提出拟调整方案,政府办统一制作各单位牌子,完成机构改革单位挂牌、印章刻制、收缴工作,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按时间节点配备到位。

同步拟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同市委批复的行政机关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进行。先后形成了《关于部分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请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涉及事业单位调整意见》、《XX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统计表》等,计算改革前后机构数、领导职数减少情况,拟定新组建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意见。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2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地方税务局基层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市局党组决定,今天召开由市局领导和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人事部门同志参加的基层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工作。现在,我代表市局党组就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视系统机构改革的意义,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地税分局机构改革是在深人贯彻同志''''*”重要思想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的时刻进行的。各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地税部门的机构改革,是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人wTO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稳妥进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对于我们实践’‘*”重要思想,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保障和促进我市地税事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党政机关,都积极稳妥地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年,市局机关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通过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减,市局机关的组织结构更趋合理,职能更加明确,人员更为精干,效率进一步提高。实践证明,对财政地税系统进一步进行机构改革,有利于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有利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基层。搞好区县地税部门的机构改革,关系到组织收入和各项税收任务的落实,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兴衰。市地税局成立8年来,在推进征管改革、机构配置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从近几年的总体情况看,我局基层单位的机构设置,按照地税部门职能转换的要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变动;各单位的干部配备,按照优化公务员队伍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充实,基本适应了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地税部门在分设之初建立的一套机构,在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和运行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当前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巫待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近几年市局对部分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基层单位的领导力量普遍得到了加强,为做好区县地税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今年9月,市地税系统成功地召开了第三次税务所长会议,为搞好区县地税分局的机构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进人10月份,市编委批准了我局区县分局机构改革方案,为这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只要我们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市局党组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下一心,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健康顺利地进行。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

积极稳妥推进区县地视机构改革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区县地税机构改革工作。为了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市局于去年底到今年上半年两次专门组织人员到各区县地税分局进行调研,局党组和局领导在多次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区县地税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指导性文件。这次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同志‘*”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精简机构编制,建立科学严密,廉洁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机构改革中应遵循的总体原则是:内设机构科学、合理,职能配置统一、规范,人员编制实效、合规;注重税收征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分解上收税收执法权;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保持干部队伍稳定,确保税收任务完成。各地税分局要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掌握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

(一)区县地权分局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1.精简行政人员编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区县地税分局行政人员编制与区县党政机关一样,按20%的比例精简,并且以*年底行政编制加上调整编制、扣除上划的编制作为编制精简的基数。全市地税系统现在行政编制4689名,按20%的比例精简后,全系统总的行政人员编制为3751名,比现有行政编制减少938名。

根据我市地税工作的特点和人员状况,局党组按照“全面落实*市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保工作需要,减轻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压力”的原则,从*年10月起,多次专门开会研究改革方案,主动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陈述意见,并积极与市编委反复协商和沟通,最终市编委同意在各区县地税分局行政编制按20%的比例精简的同时,允许调整部分机动编制分配给各区县地税分局使用。因此,全市地税系统精简的938名行政人员编制,实际上是从现有的机动编制中减少的,各分局没有因编制减少而分流人员的任务,对我们搞好区县机构改革十分有利。

2.精简机构。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县地税分局内设机构原则上按20%的比例精简。经征得编委同意,精简后,各区县地税分局内设机构为:分局机关科室为7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科(纪检组),计会科,税管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基层税务所按照市局关于调整综合(个体)税务所的意见进行撤并,由原来的217个,撤并为187个,减少了30个。18个区县地税分局基层税务所机构设置分为三种模式市内六区均设置n个税务所;新四区,塘沽、汉沽、大港地税分局,设置8个税务所;蓟县、宝低、武清、静海、宁河地税分局,设置13个税务所。其他地税分局的机构设置,暂时不动。对于税务所未能达到相应模式规定数量的,不再增加。但对个别分局根据地域范围、税源大小、历史延革等实际情况,在精简时给予了充分考虑,数量上略有放宽。既保证了队伍的稳定,又满足了工作的需要。

3.调整职能。这次机构改革,按照“理顺工作职能,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的原则要求,对18个区县地税分局同类型科所的职能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不同模式的征收、管理、稽查及综合税务所的职能进行了统一,特别是对设置两个以上管理所的分局,其几个管理所的职能划分比较明确,各有关分局还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些调整工作才能达到要求。此外,这次机构改革中,对原有征收、管理、稽查及综合税务所职能配置上存在交叉的问题要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为实现税收管理专业化和信息化做好准备。

4.分流人员。为搞好这次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津党〔*〕47号和津党办发(*〕77号两个文件,对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和人员分流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人员分流工作中提前退休、提前离岗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前退休,是指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作年限在30年以上,或者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办理退休手续。丧失工作能力或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鉴定后办理退休手续(鉴定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上述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按提前退休的年限(最多为5年)提前兑现按国家规定应晋升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并以调整后的工资为基数计发退休费。提前离岗,是指凡*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列人行政编制,正式退休前享受国家、本市和本单位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等等。

在这次区县地税机构改革中,局党组要求地税系统所有直属单位都要认真领会文件的主要精神,掌握本单位干部的基本情况,严格落实*市制定的相关政策,市局不再另行出台特殊规定。有关政策规定市局都以文件的形式发到了各单位。那些不搞机构、职能调整的直属单位,也要落实相关人事政策。系统内已经参加了*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基层机构改革,本人自愿申请提前离岗、提前退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区县地板分局机构改革的时间妥排

这次机构改革要按照“机构改革与征管改革同步进行,互相促进”的原则进行。9月初,市地税系统第三次所长会议之后,各区县地税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市局的部署,按照“机构设置相对集中,区域管理形成规模,适度撤并确需保留”的原则,对基层税务所进行撤并,就已经拉开了机构改革的序幕,从今天开始,机构改革工作进人正式实施阶段。计划到n月底完成,整个过程划分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今天会后,各分局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步骤,进行深人的思想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从11月8日开始,各单位按照市局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局统一部署,进行组织实施。在这一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规定,并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这次机构改革,到11月15日前,所有参加改革的分局在机构、职能和人员的配备调整要全部到位,进人总结验收阶段。总结,要充分反映出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取得的成功经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应对的策略和解决的办法,为今后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积累宝贵经验。1115日至29日,市局机关将对参加机构改革单位的机构调整、人员到位、财产处置等晴况进行检查验收。11月29日以前.市局对这次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有关材料。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确保区县地税分局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作为一项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切实按照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税分局要落实党组领导下的分级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深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更稳妥。各分局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对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在机构改革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人员安置、干部任免、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市局人教、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分局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认真做好是想政治工作,为机构改革提供是想保证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同志“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做好工作。要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对待机构精简、撤并和人员调整,积极参与和支持机构改革,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去留。要认真了解、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只是简单地开个会,传达一下文件了事。要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工作变动、职务变化比较大的干部的实际困难,使每个同志都能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爱护。不能因为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而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影响机构改革进程。

(三)严肃纪律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机构改革方案,防止违法违纪和各种不正之风的出现。要维护机构改革方案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三定”方案。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准封官许愿,不得打击报复,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出现打招呼、临时动议、搞平衡、跑风漏气等问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房产、经费和物资设备的管理,认真执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禁以任何名义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人员调整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妥善保管办公用品、资料、文件、档案,确保不流失、不泄密。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借机构改革之机、营私舞弊、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岗或干扰定编定岗,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机构改革中,涉及变动较大的单位或部门在新任领导未到任前,发生事故或工作上出现问题,仍由原任领导承担责任。

(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机构改革与杭收收入和当前工作两不误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3篇

同志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村牧区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省、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强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县具有重要的意义。刚才,传达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人员分流实施意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委都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乡镇机构改革。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机关直接面对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在整个党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位置。乡镇是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超编严重、机构庞杂、效率低下等现象,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提高乡镇机关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还是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选择。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单此一项,就减少财政收入万元。收入减少了,如果机构人员得不到相应的精简,财政支出得不到减少,那么乡镇还要想方设法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的负担还会出现反掸。因此,我们一定要适应农业税费取消后乡镇面临的新形势,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保证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镇基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二)要充分认识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任务。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月份确定改革方案到组织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改革内容多、难度大。对我县来说,改革的任务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撤并乡镇。按照省的要求,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撤并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我县由过去的个乡镇(含胜利农场)减少到个镇,撤并比例为。二是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特别是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党政机构只设置三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只设置三个中心,即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01年,我们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时,虽然也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但改的并不彻底,在三个中心外,还有其他事业单位,这次我们都要进行精简撤并。三是乡镇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央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坚决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中,要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等做法,逐步建立一个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彻底解决部分机关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法律观念淡薄、作风浮躁、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道“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规定各乡镇×××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密切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好工作环节的衔接;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月底前完成。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工作人员都面临着竞争上岗,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将要被清退,乡镇干部思想不稳、包袱沉重、压力巨大,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4篇

一、深刻认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其他改革起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从总体上看,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同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如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一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改革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日益明显,甚至阻碍了现阶段其他改革继续向深层次推进。诸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慢、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薄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之所以会长期存在并日渐突出,关键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才能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正确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制度基础。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全面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面把握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总体目标,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要全面把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加快转变职能,推动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务求在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切实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筹划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政府运行机制创新、行政权力监督等诸多内容。同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加强改革的总体研究和统筹规划。

要对一些全局性、影响重大的问题进行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切实解决改革中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问题。要统筹处理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适时推进和深化改革,把着力点放在亟待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上,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在认真总结历次改革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客观分析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上下功夫,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意见和建议。要按照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提出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和途径,研究各层级政府的功能定位,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和重点。要按照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的要求,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优化政府机构、科学配置人员编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解决机构设置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按照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的要求,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等方面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要不断探索统筹协调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深入研究,按照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改革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分工和时限要求,为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创造条件。

三、着力做好当前各项改革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有一个由易到难、由点及面、梯次推进、逐步深化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统筹好当前与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切入点。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做好各项机构改革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去年8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央编委随即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这次改革,立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和强化责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今年我省将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目前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有着直接关系。要按照中央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真正把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同时,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目前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的问题较多,有的是分工不明确,有的是执行中走了样,严重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和行政效能。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切实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要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明确和强化责任。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四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坚决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执行政

府机构限额、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得突破”的规定,精简和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5篇

一、机构编制工作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陕南特大洪灾等不利影响,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0021.5亿元、增长14.5%,完成财政总收入1800.85亿元、增长2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695元和4105元,增长11.1%和19.4%,继续保持了经济较快向上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人民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结果,也与我们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努力转变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分不开。

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乘势而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管理、法制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研究,注重创新,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省政府机构改革圆满结束,市县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加快,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研究拟定了西咸新区、煤炭安全、渭河治理、食品安全等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医疗、文化、司法等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构体制保障。这些工作的积极推进,人民群众是欢迎的,省委、省政府是满意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构编制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例如:政府职能定位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行政运行成本过高;事业单位管理还相对薄弱;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研究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机制保障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省人大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推动“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实现“三个上台阶”、“三个大幅提升”、“两个明显改善”、“一个大跨越”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这是引领“十二五”时期我省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人大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任务。

机构编制部门在研究确定工作规划和思路时,要紧密围绕“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按照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要着眼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部署,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制定我省今后五年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责任清晰、运转高效的目标,积极研究探索有机统一的大部门机制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切实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要立足于优化配置资源,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强化管理创新,研究提出“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的有效措施,处理好严格控制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制度,努力实现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努力做好年机构编制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省的机构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精心安排,协同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巩固和深化省政府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借鉴。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研究分析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重点和途径,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努力使政府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按时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关键是运行效率的提高和改革的深化。市县编制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月底以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任务。省编办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各市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坚决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同时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别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陕南移民搬迁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对城镇化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理念和实践上都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做好岐山县蔡家坡镇、南郑县大河坎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符合经济发达镇区域特点和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经济发达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紧迫感。适时开展省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做好分类改革准备。事业单位要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机构规模和编制数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要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清理规范,职能消失的或所承担职能划入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一定要撤销,对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关的,职能发生转变的事业单位要进行整合,同时要加强对保留事业单位的规范管理。省编办要加强调研摸底,拿出方案,稳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严禁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向差补、全额转变,转企和撤销的事业单位要注销事业法人并向社会公告。改革不能走回头路,特别是一些因为承担行政职能,依靠行政收费维持运行的事业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不再承担行政职能,这些事业单位要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对一些原本是市场主体,依靠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单位,要促使其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加快发展。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文件,待中央提出具体的改革指导意见后,再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的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制进人等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各级机构编制、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及主管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健全事后纠错机制和事前预防教育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编委,有违法违纪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要求,从严管理。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性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在今后一段时间,行政机构一般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提高机构规格,确因工作需要成立机构、增加编制的,要坚持撤一建一、内部调整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确保“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编制在一届政府任期内不做调整。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各类不同编制的使用范围,严格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要继续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控编单”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要在严格控制总额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盘活现有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计划使用、动态调整、科学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八)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遏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省编办要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四部委的通知要求,抓紧拟定我省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的办法,加快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年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全省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实现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管理目标。

四、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大局的能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大力支持机构编制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充实机构编制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机构健全,职能明确,运行顺畅。要把那些讲党性、顾大局、谋长远的同志选拔到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岗位上来,使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配合,支持、理解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未按审批程序自行设立的机构和配备的人员,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经费,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考录调配人员和核定工资,协同配合做好机构编制的控制工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编制观念不强,法规意识淡薄,每增加一项工作,就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加大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压力。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注重通过转变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科学配置内部资源,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6篇

今天的县委改革会上,是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并以此为标志,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刚才,同志宣读了《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这是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文件,各部门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精神,就这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地方的客观需要。全县各级各单位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对县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同心同德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顺利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

一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后五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机构改革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政府机构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取得成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才能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为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作出积极努力。

二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先后进行了5次比较大的机构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开放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相对薄弱;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仍然存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责任不清、行政成本偏高等问题。我们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三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实现绿色崛起和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团结拼搏,较快地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势头,使原本最为困难的挑战之年变成了迎难而上的奋进之年,全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今年又将是在新世纪以来我县发展面临形势最为复杂、发展任务最为关键的一年,当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民生和谐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如何抓住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山江湖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四区”建设,保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还有大量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要做,还有不少制约和难题要破解,特别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这个难题要尽快有效地破解。为此,我们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包括政府机构改革在内的各项重点改革,不断创造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县在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实现绿色崛起和统筹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要准确把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这次全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体系,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机制体制保障。

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这次机构改革,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总的原则是,凡是企业能够决策的事情,要交给企业决策;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让市场去解决;凡是宜于中介组织办的事项,要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凡是基层能处理的问题,要依靠基层去处理;凡是政府该管的事情,必须切实负责,管好管到位。还是那句话,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正位、缺位的要到位。

二是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党的提出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举措,代表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但是,实行大部门体制不是简单的撤并机构、精简人员和简政放权,而是要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从而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如这次我县政府机构改革,我们按照大部制的要求,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这既贯彻了上级的改革精神,也适应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需要。

三是要科学理顺职责关系。理顺职责关系是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环节。这次改革,首要的是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我们要通过部门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部门职责分工等方式,解决一些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在“三定”工作中,各部门要继续对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梳理,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实需要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突出强调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其次,要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三定”工作,在赋予各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三、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要求,我们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所以,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又涉及政府工作全局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机构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搞好改革工作。尤其要强调的是,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机构改革中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

二是要扎实做好机构调整工作。这次机构改革,我们有的部门进行了归并,有的部门由归口管理调整为内设机构,这些部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次县委、县政府对这些部门做出调整变动的决策,既是因为省、市有明确的要求,也是为了完善县政府的管理体制,希望涉及改革部门的同志们特别是领导干部能正确对待,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理解好、执行好。尤其是归并和调整了的部门,要继续发扬顾大局为全局的精神,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机构、人员有变动,但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不下降。

三是要妥善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这次改革有一些机构作了调整,部分干部的工作岗位将要发生变化。县委、县政府对这部分干部的调整安排高度重视,将按照善待干部、有利工作的原则进行调整。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服从大局,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干部思想稳定、机关秩序井然。广大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四是要认真做好部门“三定”工作。“三定”工作是实施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机构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这次改革,无论是新组建的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开展“三定”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把“三定”工作做好。在“三定”工作中,各部门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编办沟通,由县编办按程序办理。县编办作为编委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部门“三定”审核工作。各部门也都要理解、支持编办工作,正确对待职能、机构、编制、职数的调整,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机构改革。为规范股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借这次改革之机,各部门在制定“三定”方案的同时把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一并报送,县编办对各部门股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规定予以核定,并督促检查。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7篇

迎难而上,同志们推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依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努力建设“和谐、创新、务实、高效、自律”政府,为实现“三保一弘扬”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当前。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新时期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和核心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县(区)政府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管理和服务,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经过历次机构改革,市县(区)政府在转变职能、优化机构、完善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保证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如职能转变、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监督机制等尚有不少薄弱环节,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执政能力,迫切需要通过机构改革解决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体制和机制,少一些管理,多一些服务,实现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是优化组织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依照“三保一弘扬”总要求和市委提出实现经济转型、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和再就业、干部作风“六个突破”目标,坚持抓项目引企业促发展,调结构促改革上水平,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抓基层打基层促党建,化经济动摇期为发展机遇期,攻坚克难,坚持了经济社会平稳继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8月16日?18日,省委苏荣书记来萍视察指导工作,对我市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时对的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要把苏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不时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迫切需要我大力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合理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时提高科学发展、主攻项目、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是完善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市县(区)政府在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又是外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的领导者,推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一方平安中负有重大责任。目前省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市的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作为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迫切需要我及时跟进、上下衔接,以确保步伐一致,政令统一。

二、掌握政策、明确责任。理顺职责关系,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制约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有四项,即: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

(一)转变职能。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四个分开”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通过改革。交给企业决策;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让市场去解决;凡是适合中介组织办的事情,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凡是基层能处理的问题,由基层组织处置好;凡是政府该管的事情,必需切实负责,管好、管到位。

二是坚持突出各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县(区)政府要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应该突出为“三农”服务的职能,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区政府来讲,应该突出社区服务、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职能,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加强“窗口”机构的服务和管理。要不断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县(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创新,不时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使老百姓真正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

(二)优化结构。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一大特点。意见》对优化组织机构提出了十个方面的要求,各县区可以全面实施,也可以先行选择其中的一部分实施,还可以扩大范围,加大改革力度。鉴于各地实际情况不一,为便于统一规范和具体操作,这次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做到六个整合”三个探索”一个严格”

六个整合”

一是工业领域的整合。要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管理职能。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

二是交通运输领域的整合。组建交通运输局。

三是人力资源领域的整合。市里要整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部门的职责。

四是食品药品平安监管领域的整合。根据中央精神。成建制移交市、县(区)政府管理,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五是内外贸管理领域的整合。将内贸、外经贸、招商等管理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

六是扶贫和移民领域的整合。要将扶贫开发、移民、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整合。

三个探索”

一是农业领域。整合划入农业局,归并清理履行农业行政职能的有关事业机构。

二是文化领域。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是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综合设置机构。

不得突破。即:市政府的机构不超过30个,严格按限额设置机构。全市县(区)政府的机构一律不超过22个。不得采取一个机构配多套领导班子的方式设置相对独立运行的机构;不得自行另设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市、县(区)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工作部门。要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尽量设置得更精简一些,不一定要满额设置。上级部门要积极支持下一级政府的机构改革,做到不干预、不指责、不强求。

(三)强化责任。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权责一致。主要是理顺和明确三个关系:

原则上与市政府各部门对口,一是理顺和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目前职责交叉的事项逐项研究,防止职责交叉重叠、政出多门。对确需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明确分工,二是理顺和明确垂直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的权责关系。各垂直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要切实依照改革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建立起有效的工作配合和衔接机制。

将乡镇可以承当的工作进一步下放给乡镇,三是理顺和明确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的关系。要明确县(区)与乡镇、县(区)部门与乡镇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完善乡镇功能,赋予乡镇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同时,要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严控编制。必需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突破”原则,既:机构总数不得突破上级规定的限额,人员编制不得突破各级现有行政编制的总数,领导职数不得突破这次改革中规定的数额。机构改革期间,除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外,其他原则上不受理、不研究,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疏通。要大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是加快建立健全二个制度:

一是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使机构编制实际情况与上级机关批准的机构编制对应起来。决不允许出现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和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等情况。各县(区)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的规定,不碰机构编制管理的高压线”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备案制度。市政府在审批县(区)政府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具体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及变动时。

三、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操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事关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扎实的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质量和实效,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早作筹划。市政府机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编委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编办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综合指导;市编办负责市本级方案的制定、市本级各部门“三定”方案的审核,对县区机构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组织、人事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组建和撤并单位的领导及干部职工进行配备、分流安顿。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机构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对涉及改革单位的人员、事业经费适时调整、科学配置。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采取积极的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任务。

(三)做好指导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编办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研究拟定和部门“三定”审核等工作。市编办要加强对县(区)机构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检查。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第8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总体要求。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抓住时机消除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影响长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把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把整体部署与局部试点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中央、地方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的新局面;把应对挑战与把握机遇结合起来,统筹出台改革措施的时机、力度和节奏。

二、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监察部牵头)。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中央编办牵头)。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抓紧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商务部、电监会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铁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国资委、能源局、财政部、水利部负责)。制订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负责)。

四、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研究制订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大用户直接购电和双边交易试点(电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煤炭成本构成,反映开采、经营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和安全成本(财政部牵头)。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建立初始水权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负责)。探索建立环境法制、绿色信贷、政绩考核、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加快推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负责)。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

五、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推动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等多层次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继续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证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加快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负责)。深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国管局负责)。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多元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负责)。

六、加快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牵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垦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推动林区棚户区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以加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开放共享,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牵头)。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财政部、教育部负责)。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面向农村地区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加快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就学制度(教育部牵头)。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牵头)。

八、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流转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国土资源部牵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农业部牵头)。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林业局牵头)。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完善与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牵头)。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业部牵头)。探索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研究制订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的相关政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公安部牵头)。

九、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快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部牵头)。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试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实现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财政部、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财政部牵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人民银行牵头)。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财政部牵头)。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发展(银监会牵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出台放贷人条例,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法制办负责)。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证监会牵头)。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保监会牵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负责)。

十一、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

尽快建立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制定并实施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先进技术、设备和战略性资源进口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推进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着力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商务部牵头)。完善国际贸易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建立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影响的信息引导和预测预警机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负责)。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完善利用外资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研究制订境外投资条例,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扩大境外投资备案登记范围,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

十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鉴

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针对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开发开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发展战略的要求,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土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健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保障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将有关专项改革试点放在相应试验区先行先试。各地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