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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30 06:17:44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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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金融研究现状

1993年深圳市科技局首次提出科技金融一词,经历20年的实践发展,学术界仍未对科技金融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目前主要借用西方现代企业融资理论,如早期资本结构理论、MM理论、企业融资控制权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知识产权融资理论等研究科技企业融资,其中以知识产权融资理论研究占比最大。苑泽明[2]提出法律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不健全以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善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的主要障碍。周升平[3]的研究表明,知识产权融资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计量和估值难、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变现能力差等问题。张铁力[4]指出知识产权融资存在道德风险、估值风险、资产形态、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问题。对科技金融进行科学定义是发展科技金融理论的关键。赵昌文教授在其撰写的《科技金融》一书中首次对科技金融进行定义: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钱志新教授在《产业金融———医治金融危机的最佳良药》一书中将科技金融定义为,科技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融资过程,包括融资工具、融资制度、融资政策以及融资服务,融资活动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团体[6]。为了推动科技金融理论的发展,需要学术界从金融本质与科技企业融资特征出发,对科技金融及相关概念进行更为科学的定义以指导实践。

2技术资产概念及其特点

2.1技术资产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界定知识产权应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及其它科技成果权。传统企业融资,主要集中于标识类知识产权,如商标权、服务标记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和域名权等,属于非科学技术形成的无形资产。科技企业融资主要基于由科学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如专利、专用技术权、着作权、植物新品种等。除此之外,一些与技术相关的其它因素,如与技术相关的称号都起着重要作用。本文根据科技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融资的特点,引入技术资产概念,即企业拥有并控制、可为企业筹集资金、主要由科学技术形成的无形资产。

2.2技术资产表现形式

技术资产属于无形资产,有别于传统知识产权,外延上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有重叠交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技术产权。即技术成果类知识产权(创造性成果权力),如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权以及软件着作权等,是科技企业在融资中运用最多的技术资产,如科技贷款中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等。(2)科技产品称号。即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称号,一般要通过政府或专业机构进行认定。为了鼓励与扶持科技创新,政府对享有科技产品称号的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3)科技企业称号。即以高新技术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称号,一般要通过政府或专业机构进行认定。通过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特定合同享受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4)科技人才称号。即掌握某项高新技术的人才称号,一般要通过政府或专业机构认定。获得中组部认定的“”科技人员每人可享受中央财政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其产品符合要求的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

2.3技术资产特点分析

除拥有知识产权的一些特点外,技术资产还具备一些自身特征。(1)专属性。一项技术一般仅限于所属领域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往往还需要其它配套技术。技术资产的价值只有在特定的领域和环境才能体现出来,制约了其市场价值和交易性。(2)依附性。技术资产无法独立存在,无论是技术产权或相关称号都必须依附于人、设备和工具等特定载体,因而在技术产业化过程中难以评估技术资产的贡献率;另外,某种技术人才、产品和企业称号一定要依附于特定的人、产品和企业,导致交易困难。(3)虚拟性。不同于传统的固定资产,技术资产主要以语言、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存在,容易复制,难以确保其唯一性,从而影响其商业价值和交易。(4)垄断性。拥有或撑握一项技术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因而技术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产生技术壁垒,进而带来超额垄断收益。(5)溢出性。如前所述,技术资产的虚拟性导致技术资产容易不断被复制;同时,技术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被传播,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因而技术资产的价值还取决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6)时效性。包括两方面,一是随着新技术的出现,旧技术失去其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二是技术资产存在一定保护期,随着保护期临近,其价值在逐步缩水,最终成为社会公共产品。(7)预期性。技术资产在形成过程中,通常预期形成技术壁垒从而获得高额垄断收益,从而在估值过程中容易被高估而造成风险。

3技术资产金融分析

3.1理论基础

传统金融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资金融通,是与货币、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经济活动的总称,如存款、贷款、担保、保险、信托以及租赁等。信用源于道德范畴,属于 社会学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逐渐从道德范畴扩展到经济层面并受到法律保护。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将信用解释为商家或个人货款取得货物的能力以及债权人赋予债务人延期支付或延期偿还的权利。在现代法框架下,信用已逐渐从最初的人格利益转化为财产利益。我国学者吴汉东[7]指出,法律上的信用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偿付能力,即现代信用主要建立在基础资产之上。由此可知,传统金融活动建立在固定资产信用基础上,实现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的融通。随着信用理念在金融活动中的不断深入,建立在固定资产基础上的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出现资产证券化,金融活动开始由货币市场延伸到资本市场。证券是一种拥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索取权的凭证,凡根据一国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发行的证券都具有法律效力。广义的证券包括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狭义的证券指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固定资产是有价证券的基础,资产证券化赋予了现代金融新内涵。科技企业融资借用科技金融手段以技术资产替代传统的固定资产,在货币市场进行信用化融资以及在资本市场进行证券化融资。因此,技术资产的信用化和证券化是科技金融的本质。

3.2技术资产信用化分析

技术资产信用化是指科技企业以其拥有的技术资产为信用基础资产进行债权融资,融资途径具体表现为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由于受到自身盈利模式限制,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对信用化资产在公用性、变现性、保值性以及可估性方面具有较高要求,与技术资产的专属性、依赖性、时效性以及虚拟性等特征相抵触。因此,技术资产在信用化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问题:①评估难。技术资产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等特征,导致其在价值评估时独立性差,可复制性强,在参数选择时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量化结果难以体现其公允性;②变现难。技术资产具有专属性、依附性等特征,在信用化过程中表现为不易变现,交易性差,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质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③保值性差。由于技术资产具有时效性,科技企业在利用技术资产进行质押时,由于金融机构担心技术资产存在随时贬值的可能性而严重制约技术资产信用化。技术资产在信用化过程中体现出以下特点:第一,需要有专业的贷款机构或部门,如科技支行和小贷公司,并实行专门的运营机制,对技术资产实行更为专业的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解决收益与风险不对称问题。如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专门为科技企业量身定做了“小巨人发展计划”、“创融通”、“及时予”、“信保贷”、“助业桥”等系列金融产品,内含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信宝”信用贷款、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49种融资航母产品,全面解决了处于创业、成长、成熟期等各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8];第二,寻求专业的第三方担保或再担保机构,由于技术资产质押风险较大,需要寻求专业的第三方担保机构,通过其专业性分散风险,如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就是一家专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第三,实行联合贷款互保或联保机制,即同一技术领域的几家企业共同贷款并且相互之间进行互保或联保,解决科技企业融资规模小,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以及由于技术资产专属性带来的交易问题。

3.3技术资产证券化分析

技术资产证券化指科技企业基于技术资产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如发行股票和债券。证券作为金融工具具有投机性、偿还性、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等特征,而技术资产的虚拟性、垄断性和预期性特征容易导致证券市场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由于技术资产收益的预期性和垄断性造成证券估值泡沫,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资产的虚拟性造成证券价值低估,最典型的是我国创业板和新三板两种截然相反的走势。我国创业板上市首日平均市盈率达到111倍并一直高位运行。2013年5月15日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42倍,远远高于同期沪市主板11倍、深市主板20倍和中小板31倍。反观新三板,即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转让系统,从2006年试点以来交易清淡,流动性差。截至2013年5月29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有挂牌公司仅212家,总股本58.19亿股,融资金额89966.19万元[9]。新三板升级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目的是通过完善入市制度、交易制度、披露制度以及监管制度等活跃市场,促进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发展股权投资是促进技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措施,也是科技金融促进科技企业融资的主要目标。目前我国创业板、新三板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由于入市制度、交易制度以及监管制度等与技术资产证券化存在偏差,导致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为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制度建设,包括做市商交易制度等活跃新三板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和监管制度等。

4结语

科技金融伴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产生并发展,经过近二十年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政府扶持、科技信贷、科技担保、股权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以及科技租赁为主的科技金融业务体系,但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技术资产是由科学技术形成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技术产权、技术产品称号、技术企业称号以及技术人才称号。虽然技术资产属于无形资产范畴,但有别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专属性、依附性、虚拟性、垄断性、溢出性、时效性和预期性等特征。科技企业融资实质是借助科技金融手段对技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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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第2篇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及发展

从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颠覆了起初的发展规模和商业模式。它基于成熟的互联网技术、稳健的移动通信技术,充分实现了资金融通、便捷的第三方支付,以及信息中介等创新性金融服务模式,另外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银行类似的产品也归属于其中。

互联网金融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和金融产品的融合,在我国发展已有多年,其低成本,高效率,高覆盖率的特点,受到大众的认可和接纳。从 2012 年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的产生,到2016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正式成立,这段时间内,互联金融已经逐步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青春期。正如大家所熟悉的,在互联网金融被提出之前,类似的产品已经开始应运而生,其中最为典型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是最为熟知的。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更新,以及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和衍生,越来越多投资者及投机者开始涌入市场。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发展的自由、便捷,以及低门槛高收益的特点,不乏不法分子隐匿其中,违规操作,扰乱市场,造成市场风险。虽然 2014 年 4 月份国家针对这一现象已经提出并展开风险防范工作,但仍然无法彻底治理。类似高利校园贷、网络诈骗、暴力催收以及连续出现的金融传销事件频频爆出,这些事端又何尝不是互联网金融的野蛮发展所导致的。2018 年末,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再次提出,要将互联网金融灵活运用到实体经济中,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和风险防范,维护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诚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只是在尝试搭建一个平台,达到去中间化的目的,它并不能改变金融的借贷本质,但是却极大程度上扩大了金融风险,这必然也会引发我们新的思考。

二、金融科技概述及发展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高速发展的同时,发达国家对于金融科技的概念已展开深入研究。随着 2014 年金融科技在我国的提

- 66 -的风险管控问题,引起人们的反思。在利用互联网去直接创造的同时,我们是否更应该考虑,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有效的缔造。于是,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发展问题开始进入大家的视线,比起互联网金融重视的模式和场景,金融科技更注重技术的革新。

金融科技的发展核心,在于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完善体验及其规模的不断拓展,同时合理降低成本和严格加强风险管控。金融科技大数据时代下,金融服务更注重数据的获取、存储、处理及可视化管理,从源头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在成熟的互联网环境及发达的通信技术前提下,大数据管理也为更多的新型金融服务提供了广阔的探索空间。随着云计算服务的不断成熟发展,有效实现了资源的按需分配,金融云服务快速进入大众的视线,人们熟悉的云物联、云安全、云存储等一系列活动,开始在金融服务业深入展开。而对于人工智能的探索,金融行业也同样处于领先地位,无论是智能客服服务、智能识别、信用风险评估,以及投资风险评判和金融监管角度,都有了快速的发展。人工智能不仅解决了人为操作上的风险及道德风险,同时还显著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服务效率。而在金融服务业中,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得到了高度重视,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数据管理模式,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开放性、自治性、数据不可篡改下及匿名性等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关系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发现,二者都基于互联网及通信技术的高速快捷发展的前提下产生的。而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更趋向于一种金融运营模式的转换,更强调客户的消费习惯的转变。而金融科技是从金融服务业发展本身出发,更强调的是产品的缔造和改善,它不仅可以改善客户的消费、投资习惯,甚至对整个金融行业、市场都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宏观运行的角度看,金融科技的发展必然导致金融稳定框架的变革,且面临更新的调整。

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唤醒金融科技的孕育和缔造,互联网金融仅仅是金融服务业在时展的开始,它必将需要技术的革新来加强和完善它的空缺。从目前的发展看到,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仍依托非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铺天盖地的 P2P 网贷、理财系统,不断创新更替的第三方支付系统,甚至很多机构从开始转向中间信息平台,这种盲目地去中间化发展和缺乏管制地金融化发展,必然会引起不断地风险和矛盾地激化。而在金融科技地推进下,将金融和科技融合,不再沉溺于盲目地去中间化,而从生活化、经济化,多角度进行创造性发现。例如,在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中,加入人脸识别系统、指纹识别系统等人性化高科技元素。这些都是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务发展中,不断创造和发现的新价值。随着大数据时代的递进,云计算的不断完善,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完善运用,必将为金融服务业在互联网环境的发展获得新的生机。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困境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产品形式有依托电商平台而盛行的第三方支付系统,传统银行的相关金融业务由电子和互联网渠道替代,互联网理财产品中介,多方互联网创新借贷平台等。从上述的基本介绍,到此处对产品形式的概述,不难发现,对于互联网金融,目前市场盛行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便捷和综合的渠道。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和肆意蔓延的特点,无疑给产品本身的管理及风险造成很大困境,和传统金融行业的严格风险管控相比,互联网金融必然在严格的市场监管下逐渐萎缩。而从消费者角度,互联网金融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逐渐退化为网络中介身份,而完全去金融化。

在互联网野蛮发展和缺乏监管的曾今,铺天盖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造成了市场乱象,这同样也为目前的市场造成了发展瓶颈。作为消费者、参与者,要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产品,何为理财?何为借贷?何为众筹?等这些疑问,无疑是大众对金融企业发展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质疑。故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困境也正在这样紧缩的环境下变得尤为难堪。抛开小众平台,主流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都开始有了运筹帷幄的新方向。

五、金融科技发展机遇和挑战

承上述的基本概述,不难发现金融科技的发展更注重产品本身,而在互联网高速推进的今天,这样的发展是新的际遇,而对于产品的发展也是困难重重,无论是模式、技术、产品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从模式上,互联网金融重在用户获取和项目获取,而金融科技的发展,更注重的是技术升级和服务提供,用真正的高收益获取客户,从客户的角度去开发新的项目,相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这样的发展模式延伸性更强。从技术角度,互联网金融源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而金融科技开始导入大数据、智能科技、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新技术。无论是从产品,还是从发展渠道,这样的技术发展必然给金融发展开辟更为活跃的市场。从产品角度,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核心产品主要是网络信贷、网络保险、P2P 等都是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所产生的产品,而金融科技将更专注金融机构本身的改善和客户服务的深入提升。当然金融科技的发展,并不是互联网金融的消失,而是在进一步的推进和提升。

从目前的市场发展看来,金融科技有着丰富的发展机遇,当然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的道路上,也是面临着各种瓶颈和挑战,以上从模式、技术、产品三个角度的初步认可,就不难发现,在未来迫切的挑战局势。

六、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协调共进

在目前的发展境遇中,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无论是从客户角度,还是金融服务角度,数量都呈现着快速攀升的趋势。在这样的环境下,遏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不可取的,基于此,我们势必可以考虑金融科技的协调发展。其实,若仅单纯地考虑金融科技的发展,市场又要如何拓展,这也是目前面临的难题。针对这样的问题,笔者从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两个角度展开以下几点讨论: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愈发迅猛,便捷的社交网络给借贷平台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同时,丰富的借贷平台,也解决了很多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境。然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借贷平台,还是借款人,都不可避免的遭受一定的金融风险,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成问题也成了最大的风险源头之一。而从金融科技角度,大数据环境下,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分析及可视化,都将给互联网借贷市场的

参与者提供风险信号。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灵活的投资平台,也是中国投资者所看好的。尤其是人们较为关注的众筹平台,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一切并不如所愿,在众筹过程中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难以避免。尤其对贸易融资渠道,更是存在很多融资困境。而在金融科技的发展下,区块链贸易融资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应用实现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国际保理等贸易金融业务交易信息的传递、债权的确认及单据的转让全电子化流程,弥补相关系统平台缺失,规避非加密传输可能造成的风险,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七、结论

诚然,不管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科技,它们的协调发展无非是为社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国家基础建设的发展和完善。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完善的国家信用监管体系,以及金融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成长,都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前提。于此,在我国,无论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管理还是金融科技的缔造和发展都肩负着沉重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孟永辉.互联网金融面临三大升级,金融科技如何应对新风口[J].科技与金融,2018.11(9).

[2]廖理.金融科技任重道远[J].清华金融评论,2016(10).

[3]王聪聪,党超,徐峰,钟立新,杜炜.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和财富管理研究[J].管理世界,2018.34(12).

[4]张兴军,李东荣.金融科技“风口”的导航人[J].中国经济信息,2018.

[5]李鑫 .当金融科技遇到大零售:融合与局限[J].银行家,2018.205(11).

[6]姚珊珊,滕建州,王元.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7(2).

金融科技第3篇

摘要:普惠金融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是实现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重要目标的强有力工具。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的深入,信息技术与普惠金融趋于融合,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本文以目前金融科技为背景,以更好地推进普惠金融落地为目的,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实现路径:建立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托金融科技,创新数字普惠金融新模式;完善数字普惠金融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宣传教育,提升整体金融素养。

关键字:普惠金融金融科技路径研究数字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一种本着平等和可持续的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基础,为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等提供精准、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联合国2006年“建设普惠金融体系” 蓝皮书认为,普惠金融的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下,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应有一整套的金融机构体系,共同为所有层面的人口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我国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普惠金融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是实现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重要目标的强有力工具。

作为传统普惠金融的延伸,数字普惠金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能突破传统普惠金融的发展瓶颈,能让金融服务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延伸至偏远贫困地区,实现精准扶贫。但目前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相对较少,还未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理论和体系。但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数字普惠金融理论框架的构建,也有利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普惠金融体系。本文通过五个方面,阐述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实现体系,期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深化金融发展,改善贫富差距,实现精准扶贫出一份力。

一、 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层实践

今年作为“十三五”规划收尾之年,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发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体系亟待完善。为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全面发展,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规划适应我国国情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框架,并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形成各方参与、协调并举、一齐发力的长效机制。在国家政策引导方面,可以总结其他国家的经验,并对基层提供分层指导,提出发展规划,明确具体可行的技术方向。各部委根据自身权责范围,出台相关措施来扩大数字普惠金融实现,通过大量的实践来引领创新,为顶层设计的完善提供坚实可靠实践基础。这样既有国家的安排,也有部委的跟进,容易在实践中取得成效。除此之外,应进一步完善其他相关政策和制度,改善外部环境,以支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二、 构建生态体系,实现合作共赢

数字普惠金融不同于传统普惠金融,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是以信息技术作为内在驱动力,数字普惠金融的推进,离不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缺乏,这也使得数字普惠金融的“最后一公里”很难打通。数字普惠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就好比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使有浑身本领,也无法得以施展。为此,我国应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资本积极性,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另外,通过向贫困地区普及智能手机,提升贫困人群的入网率,为数字普惠金融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扶贫、数字扶贫等手段,对各政府部门数据进行整理,打破数据孤岛,搭建包括金融征信、财政税务等在内的统一信用征信数据库,真正实现数据共享,破解信息不对称的阻塞;推动多方合作,建设融资新模式,加强与电商、物流、产业平台合作,完善信息共享,为贫困人群、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贷获得提供支撑。随着数据面的扩大和数据质量的提升,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开展普惠金融创造活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起数字普惠金融各方积极互动、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

三、 坚持金融创新,助力普惠金融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以5G网络、人工智能、生物识别、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金融科技的不断突破。数字普惠金融深刻改变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式,突破了传统普惠金融的时空局限性,为普惠金融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尽管在一项技术创新初期,可能会面临高成本、低效率等弊端,但是,随着技术发展,其便捷性、公平性、包容性等自然属性,会为普惠金融成长奠定健康、可持续的基础。一是要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自然属性,不断丰富数字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丰富完善线上线下渠道客户应用场景,提升客户体验,实现精准获客、精准营销。二是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能让贫困人群享受到更全面、低成本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惠金融的效果,实现金融扶贫可持续化发展。金融技术的创新,势必会带动起普惠金融的服务模式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满足各群体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能够有效破解金融排斥问题,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优化资源配置,真正做到金融“普惠”。

四、完善金融监管,合理防控风险

数字普惠金融在给消费者带来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同时,也带来的新的风险。因此在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应对数字普惠金融中的风险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监管,而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中,金融业务会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趋势,出现经营混业的情况,这也势必会面临监管漏洞大的问题。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化的监管刻不容缓,必须建立健全长效险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首先,需明确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将“负责任”的经营理念贯穿始终。其次,结合数字普惠金融特点,健全相关风控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再者,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构建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监管平台,加大监管的深度与广度,并通过技术反制,有效消除创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最后,大力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实现监管专业化。同时,为了避免监管约束创新,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在沙盒的安全控件内进行金融产品、商业模式和营销方案的测试和创新。

五、推广金融教育,提高金融素养

金融科技第4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苏州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科技金融在中国的兴起

近年来,随着科技和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科技金融这一新生事物应运而生。其实早在80年代,学术界就开始探讨这方面的问题。科技金融在国内学术界有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即它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即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的融资行为总和;它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即技术革命是新经济模式的引擎,金融是新经济模式的燃料,二者合起来就是新经济模式的动力所在;它是一种科学技术资本化过程,即科学技术被金融资本孵化为一种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它更是一种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即同质化的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异质化的配置, 获取高附加回报的过程。理论必须被运用到实践才能实现其价值。参照国外著名的“硅谷模式”,国人在实践上已开始了新模式的探索。

国际上,硅谷银行模式因其在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中的出色表现而得名。作为科技金融的典范,它为近年来在中国涌现出的科技金融典型模式提供了重要启发和借鉴。

二、科技金融“苏州模式”

(一)“苏州模式”内涵及特色

“苏州模式”是在江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将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全面参与,力求形成健康的金融生态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多样化新产品,从而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

“苏州模式”从形成之日起就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2011年4月12号的金融日报上发表了题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苏州模式”》,文章中写道“交行苏州分行找准定位,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作为对地方经济最有利的行动。”此外,在《科技企业的信贷春天》一文中,大力赞扬“苏州模式”为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春天。此类的文章还有经济日报的《“科贷通”助网经科技成长》、《创新开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蓝海》以及新华日报的《为科技企业起飞搭好资金跳板》等等。

归结而言,“苏州模式”主要有以下三大特色:

1.由点到面的推进过程

2010年5月,被称为信贷春天的第一缕春风“科贷通”产品问世。它是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技局合作搭建银政平台推出的贷款业务品种。 以批量培育优质科技型企业为目的,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银行共同审核同意的科技型小企业发放的信用 贷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向交行发放的科技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基金,发生风险后在额度内全额补偿。截至目前,“科贷通”总户数达50余户,贷款授信共5050万元,带动商业贷款授信4亿元,业务市场份额位列苏州市第一。

2010年11月26日,交通银行首家、苏州地区首家科技支行开业。支行配套设立总行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基地,推出“投贷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智融通”等一系列创新性融资产品。截至2011年末,新增中小企业新开户170余户,中小企业授信客户60余户,科技中小企业贷款2.41亿元。

依据苏州模式发展思路——从开发科技产品到设立科技支行到设立科技部门再到科技银行最后形成整个科技金融圈的点到面进程,笔者预计,在未来的几年内,科技银行将应运而生,从而带动整个苏州金融业的全面升级。

2.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圈

“苏州模式”发展之路即发展“银行+政府+创投+保险+担保”的科技金融。其中包括五大主体,只有这五大主体,相互交流,相互扶持,相互合作,才能形成整个互利共赢的金融生态圈。所以,苏州模式主张政府推动,银行主导,保险担保,创投融合,实现风险共担,各尽其职,和谐共赢。

3.拥有政府支持作为强大后盾

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在苏州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全市备案的创投企业数、注册资本和管理资金均在江苏处于领先地位。科技创投除投资初创型企业外,还投资创业园,并在探索“天使投资+科技金融+专业孵化”的运作机制。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投企业投资于符合工业园区产业政策的中早期创业企业,引导和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市场法则经营好各类投资的同时,按照政府要求投资扶持新兴产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单就交行一家的科技支行项目就得到了财政局,银监局,金融办,科技局的大力支持,前后出台了两个办法:《苏州市交通银行科技支行贷款利息补贴办法(试行)》 和《苏州市科技支行风险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苏州模式”四大创新

1.机制创新: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

“科技+金融”的“苏州模式”,利用政府推动,银行主导,保险担保,创投融合,实现风险共担,以优惠的利率,把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产业中,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科技要素活动,营造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也有助于探索科技金融合作新模式,克服传统金融体制支持科技发展的短板,更好地破解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金融科技第5篇

一、科技创新以及金融创新的含义和特点

(一)科故创鼾的含义和特点

一般而言,科技创新是从技术创新演变而来,可是又对技术创新进行了丰富。科技创新是借用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对现有的技术进行研究推动技术的创新,并在生产中使用,从而创造出新的价值以满足现阶段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的需求。科技创新的特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的市场超前性、外部性、高峰线性以及高收益性。

(二)金誠创鼾的含义和特点

金融创新就是打破金融行业长期的传统经营局面,创新和改变金融工具、方式、市场以及机构等各个方面。它主要就包括了创新金融体制、创新金融手段、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的组织方式和监督管理方式。和其他创新相比较,金融创新有着自身的一些独特特点,主要包括了风险性、新质性、不均衡性以及高动态性。

二、科技创新下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免善的金誠钊新故牟对科故会户生阻碍

为了让我国的科技创新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政府部门最近几年出台了很多金融创新的措施和激励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的创新。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还存在很多阻碍,金融支持效率也比较缺失。在金融创新支持科技创新的效率方面,我国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比如美国的金融资本市场为高成长性企业和创新企业就提高了多层次的服务,为技术的转化提供了很好的空间。但是在我国的金融资本市场中,缺位情况还非常严重,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在充满风险的同时也伴随着机遇,怎么样让金融资本来分散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风险和分享其创新的成果,就需要对金融创新的运行效率进行有效的提高,建立起有效的机制。但是现在金融资本还没有完全的参与到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中,使得很多科技创新活动成长速度变慢。

(二)R&D经费内部结构不平衡,忽视基础研堯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是R&D的三个组成部分,同时它们也是科技研究和开发的三个阶段。每一个国家在配置科技资源时,对某一阶段的重视程度主要是通过这三个阶段的比例分配来体现的。基础研究没有具体的目的,但是它却是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的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基础研究和具体应用之间的期限越来越短,很多国家开始更加重视基础研究,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从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精力都是用在应用和发展方面,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很少,经费主要是用在了技术开发方面,这样就会存在前劲很足,后劲乏力的情况。

(三)科故创軒企I的融资渠道不觉,誠资成本很高

在高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有效融资,我国科技创新企业在实际的融资中主要的方式有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两种。外援融资包括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通过担保企业、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个人高利贷等借贷形式。内源融资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内部资金并用来进行投资,包括有资本金、留存利润以及折旧基金等。很多科技创新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因为受到资信审核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科技型企业在实际的生存发展过程中资金主要还是依靠内源融资。

(四)科技型中,小企此信用担保体系不免善

我国现在的信用担保规模不大,品种也非常缺乏,能够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我国的地方政府在设置担保基金时基本上都是根据县区来进行的,这样担保机构的数量就非常多,但是规模却比较小。政府的担保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我国现在很多小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都是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如果不能有效制约政府行为,政府就可能会对担保业务活动产生不恰当的干扰。

三、完善科技创新下金融创新的策略

(一)建立免善的对金融钊鼾和科故创軒有利的法律法规等支撑体系

科技创新下的金融创新现在正处在一个过渡的发展阶段,要保证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向着高水平的方向发展就需要有良好的法律法规等支撑体系来作为相应的保证。市场经济其实也是法制经济,只有当市场主体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时,才能进行公平交易和竞争。首先在进行风险投资的时候应该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保护。另外要对科技企业的信用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建立起信用首善区。最后还需要加强对产权交易的保护。

(二)对科故创軒的金融支撑体系迷行不斩免善,卖现供禽双方的资源S配

在对我国科技创新发展中出现的融资瓶颈问题进行解决时,多元化的金融支撑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应该要让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金融支撑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建立起完善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构建起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投资结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另外要让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得到继续发挥,让政府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来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最后银行为科技型创新企业的服务融资体系应该要不断健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重要性商业银行应该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让各部门的功能优势免分发捍,让科故系晚和金融系珑高皮的切?同

科技创新下的金融创新其实是一个协调的过程,各个政府部门应该要和试点区域一起建立起有效的资源汇集体系。科技部门应该要增加相关培育经费的投入,还需要提升基础研究的经费比重,这样才能为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基础。另外还需要建立起科技金融的专项资金,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投人;金融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要主动服务,对金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最后相关政府部门应该要积极利用自身的市场和资源优势,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空间。网上银行业务相比,其主要优势体现在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用户完成需要的交易与体验。因此,中小型企业是互联网金融主要的消费者目标人群。通过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可以把双方参与交易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在数据处理和对象分析环节会产生一定数量的资金消耗。因此,新形势下,各大银行需要稳定现有安全价值,对各大型企业和用户进行准确定位,简化冗杂的业务流程,完善机械组织结构,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创新型的价值网络,这样才能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同时要进一步发展新型的产业链条与生态系统。这是现阶段传统网上银行需要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卖现与社会化网洛的联通,创軒网洛普销

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传统网上银行可以开通企业在社会化网络站点的公共主页,利用开放性、社会化的网络环境推广客户资源,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通过社会化的网络建立起一个闭环性的营销管理流程,实现“信息投放、监听、抓取、互动、分析、导入”的全过程,并利用这个过程找到传播节点,实现创新式的营销模式。(上接第8页)

(五)建立科故金誠风险评话机构,供連拿拴鼾金誠的话语权

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干预应该要有效减少,这样评估机构的公平性和独立性才能得到有效保证。另外要对市场监督管理进行有效规范,让科技金融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资质得到有效保证。最后要创新评级的付费模式,对信用评级机制进行研究。从而让科技金融评估去真正的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服务。

四、结束语

科技和金融是现代经济中最活跃的生产力因素,通过科技创新科研提高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另外通过金融创新能够为科技创新提高有效的支撑和动力J人而来促进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金融科技第6篇

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是促进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创新活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要条件。而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所遇到的问题,也是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症结所在。本文着重分析和比较沪台两地在科技金融方面的探索实践及特点。

一、台湾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做法

台湾科技金融的发展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据报道,2011年台湾地区中小企业家数约127.98万家,约占全体企业的97.63%。自2007年以来,台湾进一步完善了融资供给体系、融资保证体系和融资辅导体系,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恢复与发展。

1.1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11 直接融资

为协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权益性资金,台湾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开发公司、投资服务办公室等措施、以及发展创业投资事业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成立中小企业开发公司――自上世纪90年代起,台湾结合“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及企业楷模等公民营单位的共同集资,成立了台湾育成开发、华阳开发、资鼎开发等三家中小企业开发公司,协助中小企业获取资本金。截至2012年6月底,共投资266家中小企业,累计投资约41.4亿元新台币。

设立投资服务办公室――2007年9月,台湾成立了投资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执行「中小企业创业育成信托投资专户(2003.10开始投资)和「加强投资中小企业实施方案(2007 年8月启动,执行期限10年)两案。「中小企业创业育成信托投资专户持有由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划拨的20亿元新台币,采用信托投资方式,委托5家管理公司,评估投资创新或升级转型5年内的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4月底,已投资80家中小企业(投资后上市上柜15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约15.2亿元新台币,管理公司搭配投资金额约16.8亿元新台币。「加强投资中小企业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基金划拨100亿元新台币,采用信托投资专户方式,由24家投资管理公司搭配资金共同投资具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6月底,该方案已投资96家中小企业,累计“国家”发展基金投资金额约32.6亿元新台币,专业管理公司搭配投资金额约24.5亿元新台币,合计投资金额约57.7 亿元新台币。另外,还诱发民间投资232亿元新台币。

发展创业投资事业――自1982年台湾引进创投制度30年来,台湾创业投资业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 600亿元新台币,目前共有183家创业投资公司,扶植400家企业上市(柜),经由创投业投资而启动的总资本达到23 000亿元新台币。若从高科技产业看,岛内上市(柜)企业中,几乎每2家企业就有1家接受过创投资金的支持。

1.12 间接融资

设立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据统计,台湾民营企业约有36%的资金来自民间借贷市场。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融资,1976 年7月台湾将「台湾合会储蓄公司改制为「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成为中小企业的专业银行。台湾目前设有8家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其湾中小企业银行是最大的中小企业专业银行,2011 年其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系指截至某一日期,借款人尚未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总额)约355 997亿元新台币,占台湾同期银行对中小企业总贷款余额的8.7%份额。

鼓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自2005年7月,台湾实施“本国银行加强办理中小企业放款方案”,鼓励一般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根据规定,在落实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贷款绩效好的银行实行差别奖励措施,提供简易型分行升格为一般分行、分支机构跨区迁移、申请转投资或非营业用办公场所与营业场所外自动化服务设备设置迁移的自动核准等简化申请程序的奖励。截至2011年底,台湾本地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4 739亿元新台币,相较于2010 年底成长10%。平均而言,台湾本地银行每年均实现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增加2 000亿元新台币的预期目标。

设立多项专案贷款――台湾当局通过各项专案资金,以直接或搭配银行资金的方式,协助中小企业取得专案融资。专案贷款具有特定使用目的及利率优惠的特点,可分为一般性辅导贷款、策略性工业贷款、促进自动化或电脑化贷款、公害污染防治设备贷款、青年创业贷款及其它。例如:2011年台湾由“政府”出资之中小企业6项专案贷款共贷出金额约147.7亿元新台币,其中“政府”出资约26.7亿元新台币,约占18.1%(见表1)。

表1 2011年台湾由“政府”出资之中小企业专案贷款情况

单位:亿元新台币

贷款名称 办理对象 方 式 办理情形

全部贷出金额 “政府”出资

辅导中小企业升级贷款 中小企业 每笔贷款由“行政院”开发基金出资1/4,承贷银行出资3/4 63.15 15.79

“行政院”青辅会

辅导青年创业贷款 20-45岁

初创业青年 每笔贷款由中美基金出资1/2,承贷银行出资1/2 21.98 0.00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专案贷款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全额出资 5.11 5.11

协助中小企业扎根

专案贷款 中小企业 经建会自中长期资金提拨专款或银行以自有资金支付 50.50 2.92

原驻民综合发展基金贷款 原驻民 由原驻民委员会

全额出资 2.74 2.74

微型创业凤凰贷款 20-65 岁妇女及45-65岁中高龄民众 银行自有资金贷放,由劳委会补贴利息 4.18 0.15

合 计 147.66 26.71

来源:台湾《2012中小企业白皮书》p.309 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编印 2012年10月。

1.2 创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

1974年,台湾成立了非营利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该基金是为协助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专职机构,现由“经济部”主管。在基金的构成上,设立初期“政府”出资约占60%,银行和企业的捐助分别占30%和10%。之后,“政府”的出资越来越多。目前,“政府”出资占资金全部来源超过80%。

根据规定,凡符合保证对象的中小企业,均可通过其往来银行直接利用信用保证基金的保证服务。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银行原则同意核贷,但企业无法提供抵押品或担保品不足时,只要符合信用保证的基本资格,即可请银行利用信用保证基金的保证解决担保问题,但必须支付融资保证手续费。目前,该基金与台湾大多数金融机构签订了委托契约办理信用保证业务,营业单位总计约有2000多个,中小企业可直接至任何一家银行的营业单位办理。

1.21 信用保证执行

「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办理中的项目有一般贷款、商业本票保证、外销贷款、购料周转融资、政策性贷款、履约保证、发展贷款、小额简便贷款、促进产业研究发展贷款及批次信用保证等10项。为扩大协助中小(微)型企业顺利取得资金,信保基金在2012 年又新推出「幸扶安心专案、「返乡筑梦专案及「亮点繁星专案等贷款信用保证。从基金成立至 2012年6月底,累计承保中小企业家数约31.4万家,承保件数约4 64.2万件,承保金额65 701亿元新台币,协助中小企业取得金融机构融资金额约92 679 亿元新台币。其中,近5年来的承保情况见表2。

表2 2007-2012年6月台湾信保基金协助中小企业承保情况

年 份 承保家数

(个) 承保件数

(件) 承保金额

(新台币亿元) 融资金额

(新台币亿元)

2007 147 227 236 409 2 882.10 4 927.21

2008 139 768 235 020 3 278.30 5 196.54

2009 130 269 248 374 4 620.30 6 131.41

2010 124 932 305 463 6 765.92 8 428.01

2011 124 640 336 973 8 003.82 10 017.20

2012年1-6月 118 416 176 263 4 276.99 5 372.66

来源:台湾《2012中小企业白皮书》p.226 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编印 2012年10月。

1.22 信用保证成效

台湾大多数中小企业经信用保证基金保证辅导数年后,其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日益改善,或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或从银行直接办理贷款业务。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经信保基金保证的中小企业已成长超过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而成为大企业者计有2 488家;股票已上市、上柜及兴柜者合计779家。历年「小巨人奖、「国家盘石奖、「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奖及「国家质量奖的得奖企业中,约72.2%皆为经信保基金保证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之企业(见表3)。

表3 2012年6月底信用保证企业获奖情况

得奖项目 届 别 年 份 得奖之信保

企业家数 得奖企业

总家数 得奖之信保

企业占比例(%)

小巨人奖 1-14 1998-2011 160 209 76.6

“国家盘石奖” 1-20 1992-2011 166 221 75.1

创新研究奖 1-18 1993-2011 390 560 69.6

“国家质量奖” 1-22 1990-2012 12 19 63.2

合 计 728 1 009 72.2

根据台湾《2012中小企业白皮书》p.229数据加工整理。

1.3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

台湾目前的中小企业财务融资辅导体系,由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主管。其主要做法包括:① 1996 年成立「马上解决问题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迅速且又有效的服务,尤其是与融资相关的咨询与协助。该中心2011 年总计受理服务案件2 683件;财务协处案件350件。②透过金融机构广设融资服务窗口。台湾自 1998 年起在各大金融机构营业单位设置「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并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联合辅导基金会及民间创业投资资源,协助中小企业取得投融资金及信用保证。例如:截至2011 年12 月底,透过该服务窗口协助中小企业取得政策性项目融资约10 801.0亿元新台币,取得其它非政策性项目融资85 228.8 亿元新台币。③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系由台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同合作金库、第一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玉山银行及“中国”信托商业银行5家银行联合出资,于2008年4月成立,2009年4月上线。其主要功能是方便银行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协助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融资。据报道,第2阶段陆续另有19家银行加入。④成立财务金融服务团。整合各财务金融服务机构,协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改善财务结构,提升财务管理能力。 此外,台湾于2012年底设立「台湾天使投资协会。其宗旨为:促进台湾早期投资健全发展。

二、 上海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做法

上海于2011年12月了《关于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上海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实际上,上海在科技金融方面于此前已开始先行先试。

2.1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2.11直接融资

组建“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9月,上海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际创投”)。“国际创投”将与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建立紧密的业务协同关系,通过“投贷”、“投保”联动等方式,支持一批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重点关注上海张江高新区、紫竹、杨浦等各级科技园内的中小企业。

设立“上海股权投资发展基金”――2012年11月,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发起设立30亿元人民币的“上海股权投资发展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由上海市区县政府的财政资金、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组成。基金旨在鼓励、培育成熟机构投资者,加快私募股权基金在上海的集聚速度。首期5亿元在2012年底到位并对外投资,其余资金将在2013年逐步完成募集。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如:上海浦东新区通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合作,截至2012年11月,试点成立了11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张江小额贷款公司是上海首批获准设立的第3家公司,服务客户95%以上为中小微型科技企业,自2008年11月运营至2012年11月,帮助企业近400家,发放贷款约18亿元。

多层次市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①2010年4月,上海开始进行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试点。②不断推动上海创业投资市场发展,目前上海创投业已有300多家投资公司,管理资金近1000亿元,扶持了一批优秀创业企业;③加大对早期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如: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天使投资”效应,从该基金2006年8月成立至2012年12月,共资助589项,共有发明专利256项。④上海加快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如:2011年1-9月,共有19家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已超过2010年全年的15家。⑤支持协调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⑥推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非上市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2.12间接融资

商业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信贷支持――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绝大部分属科技型中小企业。由表5,截至2010年底,在沪19家中资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表内外授信余额较年初增长7%,而截至2011年底的表内外授信余额较年初增长20.6%,同比增速加大。在信贷质量上,截至2010年底,上述贷款的不良率为0.098%,而截至2011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为0.06%,同比下降明显。由此看出,近两年,在沪银行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投放呈加速增长态势,资产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表5 在沪19家中资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余额情况

年份 截至年末,表内外信贷余额

合计(亿元人民币) 比年初增加

(亿元人民币) 比年初增长

(%) 不良贷款率

(%)

2010 1141 74.6 7 0.098

2011 1442.7 246.3 20.6 0.06

来源:根据 中商情报网2012年4月19和 东方网2011年4月1日 信息加工整理。

新型金融机构专注科技型企业――2012年8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与美国硅谷银行正式成立浦发硅谷银行,两家银行双方各持有50%的股权。专注于服务创新型企业。

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专营部――上海支持各商业银行推进设立或将现有网点改建为科技金融服务专业特色支行。如:上海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早已分别成立了专门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支行和事业部,开发了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

2.2 创新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制

推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2010年12月,上海市科委与上海市金融办联合推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为首批试点银行,它们各拿出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上海市科委为这3家银行分别匹配100万元的风险补偿准备金,同时引入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部分贷款风险保障。一旦出现科技中小企业贷款逾期不还,上海市科委风险补偿金将承担25%,保险公司承担45%,银行承担30%。从试点效果看,截至2012年底,49家科技型小微企业1.6亿元贷款未发生一笔坏账。受惠企业销售额比贷前平均增长27%。2013年初,该履约保险贷款的盘子从2010年的1.6亿元扩展到了17亿元。

金融科技第7篇

论文提要:本文从股票和债券融资以及商业银行信贷融资角度阐述我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现状,指出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交易成本过高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瓶颈,认为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运作成本高、利差小是通过商业贷款难的原因。

一、股票和债券融资

(一)现状。我国目前企业直接融资的工具种类少,主要是股票和为数不多的企业债券及少量的风险基金。我国直接融资的比重约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25%,扣除国债直接融资部分,直接融资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仅占10%左右,而在美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方式的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比重高达25%。

1、在股票融资方面。我国高科技企业已开始涉足,极少量的大中型高科技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进入深、沪上市融资;有的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达到买“壳”上市,还有的采用逆向借壳方式上市(通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的则到国外“二板市场”上市,等等。但从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较大的,技术或产品比较成熟,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要求还很遥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地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由于政策法规的壁垒使高科技中小企业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2、在债券融资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育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育。其直接原因是,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普遍缺乏信用,往往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及本息。另外,目前我国对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度、规模都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限制,相对这些规定来说,即使是那些效益良好、有活力的大中型企业,也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更不用说高科技中小企业了。

(二)原因分析。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直接融资工具少的原因在于:(1)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由于我国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差,不按时还款付息,导致债券发行困难。(2)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做出了严格规定,使得很多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企业因为达不到条件而望而却步。(3)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至今基本尚未形成,股票市场虽然建立较早,但发展很不完善,特别是近年来,股市的低迷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4)交易成本高和规模不经济。高科技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费用,使本来就资金缺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二、商业银行信贷融资

(一)现状。自1984年开办科技贷款以来,贷款额逐年增加。20世纪九十年代的平均增长率为20.33%,自1991~2001年累计发放科技贷款1,453.56亿元。开办科技贷款,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阶段的资金不足,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对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虽然我国银行系统的存贷差以平均119.7%的增速逐年放大。2002年底库存差已超过39,623.5亿元,扣除8%的法定准备金,有36,453.6亿元的资金没有利用。若用这富余资金的10%用于发放科技贷款,一年就有3,645.36亿元,但事实上,自1991~2001年11月累计发放的科技贷款仅1,453.56亿元。而且银行贷款占科技经费筹资额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1年的15.19%下降到2002年的6.87%,下降了8.32个百分点。所以,银行对高科技企业贷款投入强度减弱,借贷现象明显。

另外,目前的科技贷款存在着投向重点不突出、借款项目技术含量低、借款结构,以及投资比例不合理等问题。科技贷款既然服务于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那么,这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应该具有先导性,在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对市场波动的承载力较大。然而,我国不少科技贷款项目对市场波动的承受能力较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在贷款使用上侧重于“短平快”的项目,贷款往往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倾斜,削弱了高水平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我国的科技贷款约有80%的是面向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足20%,而民营企业恰恰是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此外,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般来说要经过研制、开发、中间试验和投产等阶段,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发达国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从研制、开发、中试到投产的投资比例为1∶5∶20∶300,而我国科技贷款往往重视研制阶段的资金投入,忽视其他阶段的资金投入,造成投入比例与国外相反是前重后轻。这样使中间实验和科技成果推广等阶段投资薄弱,导致科研成果在物化过程中出现阶段上的脱节,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原因分析

金融科技第8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型城市;政策措施

1 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必要性

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金融投入和科技产出是其评价体系中两个重要的评价指标,是推进其发展的重要两翼,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科技创新的支撑,而科技创新过程中又需要金融体系为其提供充沛的资金来源。反过来,科技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必然会对金融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并深化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因此,两者的有效融合能够促进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提高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效率,是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1.1 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劲的推动力

创新型城市建设是否能够稳步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在其背后是否存在一股强劲的推动力。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两个核心的动力部门,科技和金融无疑将成为这股推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有效融合将有助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一方面,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科技凭借其自身优势,能够不断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而科技自身发展、进步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时它也能够引导金融资源在不同生产部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流动,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金融在为科技发展提供大量资金帮助的同时也在不断自我完善、规范,如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新的金融产品研发等,而这些方面在无形中又推动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因此,充分利用科技与金融两者的融合,不仅能够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劲的推动力,同时也能够为其营造一个高效的发展环境。

1.2 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创新型城市建设包括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知识创新、文化创新等几方面内容,需要政府、科技、财政、文化、教育等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信息、资金、技术等要素的高效交流传递。这种“高效的交流传递”是以科技和金融所提供的技术及资金为基础的。科技的进步,特别是在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将会在无形中促进知识创新、带动服务完善、推进制度规范;同时,随着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程度不断深入,金融市场体系日益成熟,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市场应运而生,保险、基金、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的涌现拓宽了创新型城市建设中资金的来源渠道。因此,作为创新城市建设中两个基础部门,科技与金融的进一步融合,可以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创新保障。

1.3 科技与金融融合能够有效反应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创新效果

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金融投入和科技产出是其评价体系中两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其中科技产出指标可以具体细化为发明专利、学术论著、部级获奖成果、科技对经济的增长贡献、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二级指标,这些二级指标是创新型城市建设效果最直接的体现。一项科学技术的创新,无论是出自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高等院校,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研究、应用性开发、产品设计、产品试制、商品化”的阶段,才能完成从一般科研成果向市场化推广的过程。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如果缺少充足的金融资本的注入,科技研发将流于形式,不能取得最终成果,充分体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创新效果”的作用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将科技与金融有效融合,能够很好地解决科技研发阶段所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推广,提高社会生产效率,进而有效反应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2 重庆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基础

2.1 经济加速发展、产业调整不断增强

2012年,重庆GDP11,459亿元,增速达到13.6%,排在全国第3位;人均GDP达到6,190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03亿元;新产品和专利产品产值超过4,483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连续5年居全国前二位。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一代信息、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不断提高,逐渐成为重庆工业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支柱。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重庆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和产业基础。

2.2 科研条件不断夯实,科技平台建设逐步推进

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政府制定科技政策与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重庆科研基础条件不断夯实,R&D 经费投入稳步增长。在科技投入方面,2010年,重庆财政科技投入达19.4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2.04%,R&D经费支出在“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5.5%,至2010年达100亿元,占GDP比例为1.27%。2012年,全市R&D经费支出达到159.8亿元,R&D/GDP达到1.39%,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年均增速连续3年保持在全国第十三位,西部第二位。与此同时,科技平台建设也随之深入推进,研究开发平台建成市级以上实验室6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2个、企业技术中心205个;资源共享平台入网大型科学仪器价值12.5亿元,建成全国首个“科技检测超市”;成果转化平台建成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42家、生产力促进中心60家。科技基础条件的不断完善和科技资金投入的逐渐增强,为科技与金融融合提供了夯实的科技基础。

2.3 金融相关体系不断完善,总体金融环境良好

重庆是长江中上游地区金融中心,拥有得天独厚的总部经济和庞大的金融资源。目前,重庆市已形成了包括国有(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与民营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调控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在内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相互协调的金融组织体系。同时,配合着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配套体系的日益完善,重庆优质、高效的金融环境已逐步构成,为创新城市建设过程中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奠定了扎实的金融基础。

2.4 相关政策法规基本形成,为促进融合提供了政策保障

政府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法规和各种经济政策可以很好地扶持、引导、保障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例如,重庆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了《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鼓励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预期良好的科技项目或者初创科技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还出台了《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重庆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重庆市金融业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政策的意见》、《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政策保障体系日臻完善,为科技和金融的有效融合奠定了政策保障基础。

3 重庆创新城市建设中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成效

3.1 科技创新研发实力持续增强

在科研条件不断夯实、科技平台逐步搭建、科研投入逐年增加的基础上,重庆科技创新研发实力持续增强,特别是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数量、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依托两江新区、部级高新区等一批重点园区和基地,聚集了海装风电、远达环保、中冶赛迪、长安新能源等龙头和重点企业;随着移动通讯等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创新药物孵化基地落户重庆,逐步形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超声、微系统、血透析医疗器械产业。

3.2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并完善

科技创新在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其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又有赖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否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法规和各种经济政策不断完善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为主体,为科技创新集聚科技资源,促进科研成果向市场化转化,不断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方面,2010年重庆已有791家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1.1%,由此带动工业增加值856.2亿元,占GDP比例10.8%;在科研院所数量方面,各类科研院所98家,“十一五”期间,成功组建以重庆市科研院、农科院、质检院为代表的大院大所;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以技术创新链打造产业链,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新,成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6个,其中国家子联盟4个。

3.3 金融要素市场发展迅速,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拓宽

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目前,重庆已初步建成西部地区最为完善和发达的金融要素市场体系,主要包括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药品交易所和航运交易所七大金融要素市场,累计实现交易额1,900亿元。金融政策法规的建立健全,也为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提供了多层面的金融保障和金融工具,例如:科技保险、高新技术领域软贷款、科技贷款贴息、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措施等。同时,重庆金融机构集聚效应开始逐渐凸显,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广泛分布,证券、期货、保险、信用担保、小额贷款等各金融机构逐次成立,既拓宽了科技融资渠道,也提供规避风险的保障。

3.4 科技与金融之间的有效联动机制建立

科技与金融的有效融合的前提条件是要在其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联动机制。目前,重庆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联动机制已基本建立,例如:在国内率先建立的“科技专家参与贷前评审机制”实施框架,现已应用于银行科技项目信贷评审中;科技部与中国银监会联合授牌的全国首家“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中心”,整合相关政策与资金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辟“授信绿色通道”;初步搭建和正在完善“投、保、贷”动态共享信息平台,初步形成联动机制,作为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初步建立了政府、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企业互动的运行模式创新设立多个险种。

4 创新城市建设过程中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建议对策

4.1 完善政府支持体系,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在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要营造者、引导者,应发挥其积极作用。在现有的基础上,政府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包括政策保障、财政支持力度和聚集公共资源等在内的支持体系,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实现金融、科技、生产的一体化。在政策保障方面,政府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时,应该重点关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联动作用,从政策层面保证科技和金融融合的顺利实施。同时,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利益共赢的联动机制;在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政府需要更多考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增长机制,设立财政资金池,创新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等资金的作用,提高有限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聚集公共资源方面,应加强与高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政、产、学、研、金”创新体系。特别是在聚集创新型人才方面,完善人才激励、考评机制,实行人才引进“零门槛”准入制度,消除人才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的体制障碍,鼓励科技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交叉任职或兼职,发挥市场在高技术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4.2 建立健全市场化的金融支撑体系,拓展金融服务功能

健全的金融制度、完善的金融体系能够为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投融资工具,同时能够分散融合过程中相应的公众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利用金融体系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向市场提供有盈利前景的金融产品,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可以通过聚集新型金融机构、引进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打造科技金融集团等方式来健全金融服务机构体系;通过做大创投规模、完善基金链条、拓展科技担保品种、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和奖惩制度、推进科技企业债券融资、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式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拓展金融服务功能。

4.3 完善科技支撑系统,推进创新互动平台建设

科技资源互动平台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要从重庆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以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为目的交易集成服务系统、以信息化网络技术支撑征信为目的的信用体系系统、以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为目的的企业孵化系统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质押服务的知识产权抵质押登记系统。通过上述科技支撑系统的建立,发挥其产权交易、创业孵化、咨询评估、风险投资等作用。同时,推进两大创新互动平台建设,以展示重庆科技创新的主要成果。一方面是依托创投协会组织各类交流活动的交流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了解融资知识,掌握融资手段,更好的加快企业发展;另一方面是依托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科技展示平台,通过融入科技金融元素,举办主题活动,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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