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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03 21:51:05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1篇

能源与环境学院现有一个工程硕士点,两个工学硕士点,四个本科专业,40个自然班,1275名在校生,44名教职工。学院现有2个教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为118名,其中教工党员20名,学生党员98名。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⑴、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机构建设。2004年初我们根据学生人数多,学生党员发展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将学生党支部由1个调整为2个。学院党总支委员在2004年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学院党总支克服由于合校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专心致志抓教学,千方百计做好学生工作,一心一意求发展。学院在领导成员少,党总支委员不全的情况下,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⑵、加强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近一年来,为了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学院党总支进一步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建设,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党员编号公示、佩戴党徽的有关规定》、《党员考核制度》、《蹲点班党员负责工作规则》、《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有利地促进了党组织的建设。党总支工作和党支部工作能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总支特别重视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为此,总支要求各教工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有二次组织生活安排政治学习,要求学生支部每两周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以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另外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讨论。同时,预备党员季度总结改为到期在支部会上公开汇报,大家评议,评议不合格者,进行自查,下次继续汇报整改情况,直至通过民主评议。通过这一制度,改变了广大党员以为入党后就 “船到码头”的错误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既培养了党员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又使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明显增强。党总支将继续坚持并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谋求达到形式上有创新,内容上更丰富的目标,争取通过学习讨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搞好工作的自觉性,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在学院工作中,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学院每周四上午都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讨学院发展大计,安排部署学院各项工作。学院党总支不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审批党员发展和转正等问题,部署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一年来学院在教学、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二、 加大培养力度,坚持发展标准,为党组织输送更多新鲜血液。

1、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础。⑴、坚持“四早”,建设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是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源泉。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础。我院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选苗、早培养”的做法,从低年级抓起,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四早”,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能激发学生不断地追求政治进步的热情,引导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地以实际行动创造条件争取入党;有利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梯队的形成,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源源不断地发展学生党员提供可靠保证,目前,我院有近1300学生,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占学生总数的90%。⑵、健全三级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制。坚持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学校党校为主导,由“年级业余党课学习小组———院(系)党课———学校党校”共同构成的结构完整、分工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三级培训体系。年级业余党课学习小组党支部负责指导,院(系)党校由党总支负责组织,学校党校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三个层次的培训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参加学习培训是循序渐进的,是根据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经党组织考察而定的。截至目前为止,我院申请入党的学生中参加年级业余党课学习小组的几近100%,参加院党课的同学近90%多,选送学校党校学习的累计将近500多人。⑶、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为切实达到培训的效果,要拓展培训环节,创新培训形式。充分拓展培训内容与环节,除理论授课外,增加“研讨(座谈)”环节,每次授课后留专题组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自学”环节,指定书目自学,撰写读书笔记;“实践”环节,实践包括校内公益劳动、参观学习、社会调查等。这样的培训,时间充足,环节完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较好。

2、坚持发展标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高校团员比例都在95%以上,整体素质比较高,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品学兼优、为人正直、入党动机端正、在同学中威信高的同学吸收入党。力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树立一个学习的榜样。为确保党员的质量,党支部采取层层把关的制度。⑴、把入党动机关。考查一个积极分子,首先看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纯正,看他是否明确“为什么入党?”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将“为了入党而入党”,“为了找工作而入党”,“为了虚荣而入党”的人吸收到党组织中,势必会影响党组织的纯洁,势必会损害党的形象。因此,支部在积极分子培养上应注重引导校正积极分子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在积极分子中树立“入党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牺牲”的思想。⑵、把品学兼优关。在发展党员时考察该同学的品行和平时的表现如何,调查该同学的学习成绩怎么样,对有不及格门次或学习成绩排在后面的学生不能发展,对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在后面的学生不能发展。⑶、把好“推优”关。对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这一工作,党支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各团支部所推选的优秀团员,党支部要进行日常的培训和考察工作,针对重点、难点、热点进行培训,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对没经过支部推荐上来的不能发展。⑷、把好党支部讨论、党员意见关。党支部要经过充分讨论,把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列入学期发展计划。在上报每一批准备发展的同学之前,党支部都要进行认真的讨论,广泛征求每一个支部成员的意见。⑸、把好班主任意见、群众意见关。党支部在上报每一批准备发展的同学前都要广泛地征求其班主任及其所在班级普通同学的意见,而且为避免普通同学在一起不敢说真话的现象,党支部最好采取“分时逐个”征求意见的方法,以便深入了解,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最后的把关工作。同时,党支部还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这样会使调查的范围更广,使调查的结果量化、标准化。

在发展过程中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入党动机纯正、品学兼优、在同学中威信高的同学发展进来。2004年3月至今,院党总支共发展教工党员3名,学生党员109名。

三、 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交任务,压担子,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⑴、学生预备党员承担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是对预备党员很好的锻炼机会。由于大学生中积极分子比较多,支部的培养任务重,学生党员在党员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让学生党员担任业余党课学习小组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负责学习计划的具体实施,通过担任党课业余小组的负责人,对学生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他们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另一方面,学生党员还可以担任积极分子的接待和培养工作,让每一名学生党员定向负责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让他们经常找积极分子谈话,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不断取得进步。⑵、让学生党员担任副班主任,既是对党员很好的锻炼,又充分发挥了学生党员的作用。让高年级的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的副班主任的工作,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低年级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既协助了学校对各班级的管理,又促进了各班级学风、班风的建设。⑶、在学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使党员受到锻炼,提高素质。学生党员在学校学生工作中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队伍,学生党员队伍是一个优秀的群体,他们既能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带动其它同学,促进校风的发展,又能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充当主力军,担当重任。要让他们成为学习马列着作的骨干,让他们成为信息员,成为联系群众的骨干,让他们了解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部门反映学生的思想问题和意见要求,为学校学生工作做贡献。

2、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高校党建工作是高校一项重要工作,党建工作不是孤立的工作,党建工作搞好了,对促进校风、学风、班风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名党员,就应该是一面旗帜,一个群众学习的榜样。让学生党员成为学习上的带头人,生活上的领头人,班级活动的热心人,服务社会的有心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如:冬季下雪后,学生党支部组织在校内义务清扫道路上的积雪。每年无论是校运动会还是院运动会,我们都给学生党员分配工作任务,赛场上运动员奋力拼搏,赛场下党员同志也在不停奔忙。今年我院在校运动会上取得了比赛总成绩第三和精神文明一等奖的好成绩。看着我们所获得的奖杯和锦旗,党员们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四、 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党总支在做好学生工作方面起主导作用。

1、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班会、全院学生大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特别注重做好“双差生”、特困生等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今年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由学院来负责,我们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共组织了7次讲座,1次专业教育,1次参观实验室。通过对新生进行理想成才、职业规划、学籍管理、校规校纪等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新生了解大学生活,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明确奋斗目标。

2、 学风建设。抓学风建设是学生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学风搞上去了才会有好的院风、校风。⑴、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努力方向。⑵、努力降低不及格率。每学期初我们都将两门以上不及格同学的成绩寄回家,并认真做好重点生(不及格门次多)的工作。⑶、努力提高四级通过率。4月份调动全体师生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修定并出台了《关于促进和提高大学生外语水平的实施条例》。多次开展英语讲座等活动。组织了二次英语四级模拟考试。⑷、努力提高考研率。04年我院有23名同学考取了研究生,学院在全院学生大会上对他们进行了表彰。6月21日召开了01级全体学生大会,对他们进行了考研指导。努力为考研的同学创造学习氛围和条件。⑸、抓学生上课出勤率。通过“考勤周”集中抓上课出勤率。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检查。⑹、抓教风、考风。12月对带必修课的教师进行了教学质量测评。在学生中进行“杜绝考试作弊,做诚信大学生”的教育活动。⑺、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竞赛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

3、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大学的就业率如何不仅会对在校生产生影响,还会影响学校的招生和声誉,甚至还会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加强了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勾通,开拓就业市场。通过讲座、宣传报等,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为毕业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04届毕业生离校以及毕业生档案整理等工作。组织参加了学校召开的二次“双选会”。截止到9月1日我院2004届三个专业的就业率均超80%。现在我院05届毕业生的签约率已超70%,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使05届的就业率超过90%。

4、 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学院现有班主任15人,每人负责2-3个班级。班主任工作如何直接影响班级建设,只有班风好了,才会有好的院风,因此,加强班主任工作,非常重要。⑴、做好班主任的日常管理、指导工作。⑵、8月份对班主任进行了调整。⑶、11月份召开了班主任工作研讨会。⑷、12月份对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测评。⑷、2005年4月召开了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5、 做好特困生的工作。⑴、10月制定了《特困生评定条例》对特困生进行调查,建立了特困生档案,对特困生进行分类,知道学院有多少特困生,有那些是特别困难的,那些是比较困难的。⑵、从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全方位关心帮助特困生。

6、 做好学费催交工作。学生欠费问题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正常动作,催交学费是让那些能交得起学费的非特困同学把学费交上。我们现在约有20%的贫困生,有的学生生活都没有着落,更谈不上交学费了。解决学费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助学贷款。⑴、3月制定了《关于学费收缴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学费的收缴管理工作。⑵、10月份对没有交学费的学生,寄信通知家长,避免学生带了钱不交的现象。

7、 领导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8月对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进行了竞选换届。

五、 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抓教风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认真做好教学工作。⑴、按照教学计划较好地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实验教学各项任务,其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克服学生多、设计教室少的不足,通过严格考核和组织设计竞赛,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教师敬业精神、授课方式及作业批改等方面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⑵、按照学校部署,按照学科到专业再到具体课程从粗到细进行规划建设,对学院四个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目前建筑环境与设备过程专业已经全部完成,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两个专业已经基本完成。⑶、狠抓教学质量,出台了保证教学质量的一系列规范、措施,对毕业设计教学环节进行了改革,毕业设计题目提前选定,在校园网对全院师生公布,让学生充分了解设计和论文题目,自主选择毕业设计或论文题目,自主选择教师,毕业设计环节的准备工作提前完成。出台了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的措施,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分阶段加强考核。⑷、认真完成研究生的课堂教学、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及毕业论文答辩的工作,坚持开展平均两周一次的研究生学术研讨会,较快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解决因扩招带来的很难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突出问题。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2篇

近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干群,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为保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抓班子、带队伍,定制度、强管理,理思路、谋发展,促进了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1918万元,比XX年的5630万元增长112%,年均递增16.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259元,比XX年的3398元增长114%,年均递增16.4%;全镇财政收入2011年完成151万元。

镇党委先后被市委组织部授予XX年度“五个好”乡镇党委、2011年度党管武装先进乡镇、2011、2011年度信访目标管理优秀单位、2011年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第二名);花桥村、贵溪村被评为XX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先进村,镇公安支部等12个党组织受到上级表彰,周绍平、汪锡昌、王镇钱等16名同志被表彰为省、市、县级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务工作者称号。纵观近五年来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围绕提升能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镇党委围绕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人民的水平,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培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村级广播站等平台,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适时进行分类指导、增强了党性修养、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深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理解,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展开,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蔚然成风。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接受县电视台专访,并被县委宣传部作为先进典型向市里推荐。

二、围绕固本强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注重自身建设。建立了党建目标责任制、领导和部门联系农村党建工作制、副科以上领导为基层党组织讲课、农村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努力提高了领导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二是选优配强班子。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选干部。五年来,累计发展党员53名,全镇的村级党员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等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有效增强。三是狠抓队伍建设。以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风筝高飞牵引工程”、“动车组工程”、“驻村夜访促平安”等活动为载体,凸显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年来,无论是环境卫生整治、义务铺路修桥,还是治安防范、致富带头、化解纠纷、救灾抢险等等,总是党员跑在最前头、走在第一线。四是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党建阵地建设,实现了7个村党支部都有活动室、电教设备、桌椅、学习书籍的“四有”目标,为双凤等4个村配发了电视。争取项目资金近10万元并由村筹资完成了新源村村部建设。形成了每年一次党建工作表彰奖励、一次大规模的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教育培训、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机制,有效地加强了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围绕集聚功能,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1〗

近年来,我们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狠抓建设和管理,集镇面貌有较大改观。一是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镇党委按照“稳粮油、兴林茶、抓特色”的思路,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基础设施与城镇建设扎实推进。五年来,我们在全县率先实现了村村通油路、组组通电话。相继建成了公安派出所综合楼、镇文化计生农技综合服务大楼、敬老院、等重点项目。争取资金80多万元,动工兴建江陵村三联大桥,平芦公路复建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用活用足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政策,配套农民自筹资金100余万元(含社会赞助),完成7个村、15个组的道路拓宽、硬化等近40公里;三是农田水利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完成了5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双凤村坳里组和贵溪中心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以及胜丰村以工代赈饮水项目建成使用,解决1500余人饮水问题。争取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9万元,改造镇区饮水管网,居民饮用水质量明显改善。四是镇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全镇覆盖,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完成了双程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花桥村等5个村的农家书屋、全镇7个村卫生室建设。集镇文明创建工作再上台阶。XX年,获得第一届文明乡镇称号。

四、围绕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3篇

一、抓班子塑形象,把握方向性。校党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塑造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了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为全校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党委一班人认识合一,工作合拍,行为合规,成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抓队伍强素质,体现先进性。校党委从抓好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入手,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强基工程”。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以机制创新为基础,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期制和试用期制,制定干部辞职、转岗制度,实施干部降职、免职制度,在干部“能上能下”、“能管能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以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为抓手,科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有效地激发了干部的创造力。同时,以党校为阵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校党校被表彰为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

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群众对先进性教育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1%。加大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学生党员比例达11.12%。开展江苏高校党建考核试点工作,为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目前在全校教学科研第一线承担主要工作的骨干教师中近80%是党员,近年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人员中,党员比例超过80%。我校2名同志被授予“江苏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党员教师薛元龙同志18年扎根农村科技扶贫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抓德育促成才,提高实效性。校党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好师德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促进大学生成人成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喜人成绩:学校荣获“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史晓亮同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十佳青年学生”,程颢同学被评为“江苏省见义勇为好青年”,孔德军同学荣获第七届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奖;学校在连续12年获得全国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的基础上,XX年又被表彰为全国“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

四、抓作风树正气,增强坚定性。校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学习贯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机关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监督卡制度,着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学校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连续2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五、抓改革增效益,注重创新性。校党委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1992年,扬州6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扬州大学,开创了全国合并办学的先河。10多年来,学校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重组二级学院,合并相同专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学科交融,构建创新平台,走过了一条“联合—合并—调整—提高”的改革发展之路,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扬州大学合并办学的成功实践,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受到李岚清同志等多位领导的充分肯定。

合并办学的关键是要“合心”,像扬大这样一所多校合并、情况复杂的高校,要取得实质性合并的成功,必须使人心由消极观望转为齐心协力。基于这一认识,校党委始终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构建和谐学校,营造团结氛围,用共同的目标和发展的实绩凝聚人心。广大干部教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4篇

创先争优“四抓四到位”

一是抓责任联动,确保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推进办公室,构建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做到层层有要求、层层有机制、层层有推动。二是抓载体驱动,确保活动落实到位。确立了“科学发展促转型,我是党员我先行”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融入生产经营、融入科研开发、融入基础管理创先争优,建立了定诺、承诺、践诺、评诺的“四诺”机制和严格的“销诺”制度,每完成一项承诺事项就销去一项,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将工会、共青团和离退休党组织纳入到创先争优活动责任体系,形成了齐抓共建、齐争共创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典型带动,确保示范引导到位。坚持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今年评选出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8名优秀共产党员,在公司职代会上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党员、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四是抓宣传发动,确保氛围营造到位。充分利用活动简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坚持舆论宣传先行,营造活动氛围,引导活动开展。

融入中心做到“三渗透”

该公司按照“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积极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功能,使公司党委工作体现出“三渗透”:向经营环节渗透,主动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有效保证公司整体决策的科学性;向生产科研方向渗透,密切关注重点工作任务,有效促进科研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向经营管理渗透,有效提升公司节能降耗等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在学习理论中解放思想。坚持和改进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该公司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安全、质量、保密等为专题内容,坚持每月一次,每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学习理论书籍,集中学习了《五百年来谁著史》、《苦难辉煌》、《划清四个重大界限》、《七个怎么看》等书籍。开展经常性的思想碰撞,以学习力提升发展力、提升竞争力。

建立完善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提出“重绩效、高激励、严约束、真淘汰”的考核法则,坚持以每年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淘汰,始终保持中层班子的活力和激情。推行“哪壶不开提哪壶”和“老虎屁股也敢摸”的“问责风暴”,形成了用心谋事、勇于任事、踏实干事、有效成事的良好局面。开展职工职业生涯设计,通过开展三级关键技能带头人和科技带头人选树、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青工振兴计划等工作,推行“谈判制”、“礼贤下士”、“高薪养士”、“重奖功臣”等人才引进、激励措施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构建了“阳光型”的党员发展新机制、“开放式”的党员教育新机制、“民主化”的党员管理新机制。把每年的7月份确定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月”,一年一主题,年年有创新,使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得到了落实和巩固。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党内竞赛活动,实施“月考核、月排序”党员日常考核办法,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完成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构建企业和畅“1+4”廉洁文化教育平台,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五大工程”提供保障

该公司实施企业文化“信念支柱、道德建设、管理进步、视觉标志、文明形象”五大工程,使公司的理念文化、制度文化、形象文化、管理文化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企业文化落地生根的方式方法,在企业报上开辟“让企业文化看得见、摸得着、人人做”专栏,每期刊登正反两个小故事,印证一条企业文化理念,实现理念与职工零距离接触。三是建立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文化管理“劝导”机制,让企业文化发挥“文化疗伤、管理纠偏”功效,实现了企业文化的“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5篇

乡兽医站党支部共有党员6人,在乡党委的正确体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争创“先进党支部”为目标,带领全体党员扎实开展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乡兽医站党支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三个服务”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机关不同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并在不断继承、保持和发扬着。

一、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带头作用

近年来,乡兽医站党支部一班人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和强化党员管理措施。面对畜牧业的发展新形势,针对动物防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同,思想政治素质不同等特点,党支部注意从制度建设抓起,明确了全乡畜牧业的发展思路,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出未来五年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计划,坚决做到在本乡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疫情而不流行的指示。

二、切实搞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乡畜牧业生产快速健康发展

乡党支部把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牲畜品种改良、草原生态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带领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投身于动物防疫第一线,通过全体畜牧兽医人员的共同努力,近几年乡的动物防疫工作、牲畜品种改良工作均走在了全市先进行列。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提高认识。在全乡上下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畜牧兽医站以及村防疫队伍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折,努力抓好落实。

二是抓组织领导。把春防和秋防摆在全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分头抓好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三是责任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每一位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分别签定春防、秋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负其责,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每年的动物防疫工作。

四是抓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培训项目,加强技术培训,一方面对现有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让他们及时掌握现代畜牧业技术,另一方面对全乡名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了防疫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是抓物资储备。提前储备春防、秋防的器械和疫情应急物资,为春防、秋防和疫情应急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六是抓人员到位。将保质量的任务捆绑给乡站技术人员和村防疫员,严格考勤并写好春防、秋防工作日志,接受督促和检查。

七是抓质量保障。在提高防疫操作技能的基础上,狠抓疫苗管理,采取由乡畜牧兽医站保管、按免疫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次发给防疫员的方式,既保证了疫苗效价和质量,又提高了利用率。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6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六是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半年内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七是失业、待业、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加入个体劳协的,向劳协或劳协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八是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不得发展入党情形:①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②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③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④对群众缺乏感情,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个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⑥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⑧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 “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罚但不满5年的;⑪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除名处置不满5年的。

(5)严把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入党。在符合接收入党申请书条件后,自接收入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至少经过5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工作实绩突出的,方可按程序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入党的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撰写入党申请书,不得抄袭;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书认真审核把关;二是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递交申请书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行为或经历;三是入党申请书要由党支部保存。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收到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

(2)谈话主体。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

(3)谈话目的。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人员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要当面向申请入党人员指出;二是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由党支部存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4个步骤)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连续培养考察满6个月以上,基本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

拟确定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特别是与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还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为积极分子前,党支部须书面向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工)委书面报备。基层党(工)委应派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出具书面意见。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推荐方式:采取“两推荐一公示”方式进行。“两推荐”,即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同时得群众代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群众代表半数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一公示”,即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支部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两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一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会议、支委会会议或群团组织推优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基层党(工)委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批复、“两推荐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党支部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备案报告,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4.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和日常考察情况、“两推荐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核重点及结果。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等。符合条件、程序规范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在发放《培养考察写实簿》时,建立发放台账;二是《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保存、存入党员档案,根据发展进程及时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进行填写,严禁突击填写、事后补填和他人代填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数量。党组织应当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主要有4项。一是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培养联系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预备党员等不得担任培养联系人;三是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适合继续联系培养的,党支部应及时更换。四是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

6.        培养教育考察。

上级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基层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2)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测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经教育引导仍无转变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注重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度规模。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得代替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活水”充足;四是认定转入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应严格审核相关档案资料、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7.确定发展对象。

(1)人选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前,基层党(工)委要会同所在支部,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党委意见书面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人选确定。采取“两评议一公示”方式进行。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核。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对拟发展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考察、审查均须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和对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参照“两推荐一公示”执行;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一公示”、支委会会议,并在会议纪律上签字;四是“两评议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日常培养考察情况、“两评议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时间、联系方式、《培养考察写实簿》编号等。

(2)资格审查。基层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人选,要统一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应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由基层党委填入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3)审核批复。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工)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经基层党(工)委批复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未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四是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委存档。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经党员(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且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工作变动的,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继续担任,离开原单位的,应重新指定;四是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党(工)委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介绍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对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政审材料要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二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并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其他党组织反馈的发展对象近亲属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1)培训主体: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工)委

(2)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

注意事项:一是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党员发展对象经过集中培训后应参加政治理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三是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由党支部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1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一是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会议记录扥档案材料,由党支部存档;二是党支部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至少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结论性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书面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预审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审查是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四是审查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等人员是否履行相应程序等。

注意事项:一是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基层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发放情况要同步登记备案;二是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一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二是《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妥善保管。

15.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条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支部大会主要程序。一是会议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和发展对象推荐、培训、公示、考试等基本情况;二是听取发展对象汇报情况;三是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情况、表明意见;四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五是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六是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须提前1周下发通知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四是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考察写实簿》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五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党支部存档。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进行;

(2)谈话主体:区级党委组织员、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3)谈话重点:重点了解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等,讲明党规党纪,对做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组织员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和《党员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登记表》;二是谈话中发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近亲属入党未报批、入党动机不纯、隐瞒重大错误、程序违规等情况的,须及时核查处理;三是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17.    上级党(工)委审批。

(1)审批时限: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中,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当年度12上旬前完成审批工作。

(2)审批方式:审批必须采用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委员要逐人负责地发表意见。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2天,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印送党委委员,并向区级组织部门报告;二是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三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找其谈话,通知其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等,进行政治生活新起点的教育,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20.入党宣誓。

(1)时间节点:发展对象被基层党(工)委批准入党后1个月内。

(2)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新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并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在1个月内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基层党(工)委要对新发展党员在1年内组织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结果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22.    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理想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转正申请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2)程序步骤:预备党员转正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的要求一致。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可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同步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对本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要求与确定发展对象时一致。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得召开支部大会、办理转正手续;三是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五是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二是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三是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25.    材料归档。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党员档案填写、查阅或移交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止丢失、污损和涂改。

(1)党员档案整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写实簿》等材料(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材料、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支部应告知党员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7篇

为了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和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县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从**年起,在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中开展“最佳党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县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自**年起,在年度内开展的“党日活动”。

二、评选标准

“最佳党日”评选的基本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活动主题鲜明突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为主题,紧扣**改革、建设、发展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紧贴机关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能够充分展现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陕南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

二是活动内容充实深刻,形式新颖生动,寓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能紧密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的实际,使参加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

三是活动准备充分、计划周密,既保障有力,又不铺张浪费。能有效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对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大激励作用。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

四是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体现本部门单位开展的

党日活动的较高水平,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并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三、评选办法

“最佳党日”的评选以党支部或党总支(党委)为单位组织、以党员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并在年内完成的有意义的党日活动。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年度党员教育和党日活动的主题,组织基层党支部搞好“最佳党日活动”的评选申报工作。推荐申报**年度“最佳党日活动”须填写《中共**县直属机关工委“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申报表》(附后),并应提供与活动相关的图片、资料等。材料要求内容翔实,形式朴实,能充分反映党日活动的过程和效果。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对申报评比材料要搞好择优初评,并对活动的成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填写推荐意见。以后年度照此办理。

各党总支(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年度内申报“最佳党日活动”均不得少于1个。

四、评选时间

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党组织向县直机关工委申报,县直机关工委依据各党组织申报表组织联评。

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第8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转摘了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供大家观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