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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15 10:39:07

大病保险论文

大病保险论文第1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医疗保险又称为健康或疾病保险,是由国家按照保险的基本原则进行立法,为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治疗和预防疾病而进行医疗资金的筹集,并使之合理分配和使用的一种制度,它是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险事业而建立的一种有效的筹资机制,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平的医疗服务,也是目前世界上广泛应用的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二)医疗保险的作用。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不容小觑。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是人民有病可医、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另外,社会的平稳发展与和谐稳定,也与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制定与运行分不开,医疗保险调节着社会关系中的尖锐矛盾,侧面促进了全社会的经济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经过几十年的改革与完善,现阶段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组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几十年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基本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3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7073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3431万人;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也不断增长,2013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248亿元,支出68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9%和22.7%。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虽然不断完善,但是仍然面临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着社会成员的医疗保障。

(一)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制度的不统一性,特别是城乡医保的分割,会导致参保、就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乱象丛生,医疗保险城乡分割已经成为我国医保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也会对目前社会经济的运行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首先,城职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分割损害了社会公平。其次,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会损坏医疗基金、资源的管理、使用效率。最后,制度的不统一使全民医保很难实现。

(二)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分散,管理归属不明。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存在政府管理分散,管理归属不明的问题。新农合、城镇医保分别由卫生计生、人社部门管理;进行城乡医保整合的省级地区全部划归人社部门统管,地级、县级大部分划归人社部门管理,也有划归卫生部门管理的,管理归属不明确。

政府管理体制的分散、不明确导致管理成本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实施医疗难度越来越大、制度运行风险不断增大,这些都不利于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医疗保险项目不完善,大病医保制度亟待建立。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是落实十关于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更是医保制度完善与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城乡,大病保险仅仅处于试点阶段,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个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

(四)医疗卫生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不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我国在废除“以药养医”,推行医药分开改革的同时,缺少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致使不少医疗机构资金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多在医保基金中多争得份额,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竞争和博弈激烈。医疗机构通过过度检查、“挂床”、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等方式蚕食医疗保险基金的情况十分普遍,致使医疗保险基金不能有效使用,影响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五)医疗保险以“治”为主,缺乏“预防”。我国的医疗保险更为重视疾病医疗的保障,以减轻大病患者及患慢性病患者的疾病治疗负担为目标,但统筹基金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往往只提供部分大病治疗的费用负担。这种将重点放在“治病”上的理念与做法,由于缺乏对疾病预防工作的重视与投入,其结果是大病和慢性病发病率居高不下,这不仅不利于民众的身体健康,还大大增加了民众和医保基金的支付负担。

(六)商业医疗保险重视程度不足。理论上,人们都认可商业医疗保险的价值,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必须重视商业医疗保险的价值。但实际上,我国从理论到实践都重视基本医疗保险而忽视商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家独大,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十分缓慢,商业医疗保险的价值没有得到真正的认可。这既有商业保险本身表现不佳的问题,也有政府与市场边界划分不清的问题。

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中,必须认识到,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的力量是有限的,其责任边界应当划分清楚,给商业保险留下一定的空间。使二者在遵循各自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分工协作,有机衔接,相得益彰地实现共同发展。

三、推进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为了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成员的医疗需求,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实施相应的措施:

(一)努力整合城乡医疗保险,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实行医保制度统一,应积极推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宜与前述两类医保并轨。

在这三种医保制度中,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两个制度的保障对象都是非正规就业或无业的居民;筹资机制都是个人缴费、政府给以补贴;补偿机制都是采用住院治疗、特殊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方式。由于保障对象、筹资机制和补偿机制上的相似性,使得两者的制度并轨较为容易,也易于参保群体的理解和接受。

医疗保险制度是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是一种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缴费的筹资方式,与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着很大的区别,不适宜与两位两类合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利于参保人员在更高层次上抵御疾病风险,也减轻了政府补贴的压力。

目前,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一些地方正在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应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并轨,加快整合城乡医保的进程。

(二)统一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绩效。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不统一影响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统筹谋划,落实统一管理模式,及早统筹考虑管理机构的统一,并且对统一机构的职责做明确的规定。

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的经验等方面来看,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顺理成章,水道渠成:一是社会保险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十几年的管理实践中取得了卓然成效,他们完全有能力管理好基本医疗保险;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在经办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能力建设等方面,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能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四是由人社部门管理是保险型的制度模式决定的,保险型的制度要求管办分离,如果由卫生部门管理医疗保险等于管钱的人又花钱、出纳兼会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对应、管办分离的保险型制度模式原则。

(三)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完善大病医疗保险机制。在基本医保基本全覆盖的现状下,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主要落在了完善大病保险,解决花费社会成员收入较高的大病问题。

参考国际经验,通过商业保险开展“大病医疗保险”是切实可行的,目前比较成熟的医疗保障制度都十分重视发挥商业医保的作用。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延伸基本医保的积极作用。大病医疗保险是政府购买商业医保服务,采取以保险合同形式让商业保险企业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一般免征营业税,从而可达到政府、企业、参保人员“三赢”的目的。

(四)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医疗保险基金最终都要支付给医院,因此,说到底,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直接牵涉到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的关系问题。目前的“二元对立”或者“二元分割”的模式只能使问题日趋严重。不论具体的发展路径如何,二元对立必须转变为二元合作。

政府必须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特别要拓宽医院资金补给渠道,要合理确定各级政府承担财政补助的比例,推动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重建成本核算制度,推行绩效工资改革,保证补偿基金充足,形成合理补偿的长效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杜绝医疗机构因为经费不足而蚕食医疗保险金状况。

(五)医疗保险从预防做起,建立起预防―治疗―健康促进的安全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相比治疗,对疾病,特别是慢性病的预防能够很好地节约医疗资源,并且能够更好地促使社会成员健康。

为了更加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必须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形成预防为主的思路,政府投入应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倾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保护与促进,其功能可以高效率地使用医疗资源满足社会成员的健康需求。因此,将医药卫生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同医疗保险基金统筹使用,逐步建立起预防―治疗―健康促进的安全网。

(六)充分认识商业保险的价值,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互补发展。要推进我国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商业医疗保险是“用多层次保障体系应对多元利益需求”的战略选择;必须对基本医保与商业医保功能进行明确定位,将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与保障范围限定在基本需求之内,商业医疗保险侧重于不同人群、不同水平的保障需求,二者应搞好衔接;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要达到一定的程度,过低难以催生更高层次的需求,过高会挤占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商业医疗保险要在满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上下功夫,主要对象是高收入阶层;保障范围是基本医保不保的部分特别是重特大疾病,还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一部分病种、一部分药物、自负费用和非医保的医疗保健与长期照护服务等。

推进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互补发展,才能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利益需求,才能推进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医疗保险作用,满足不同群体的医疗需求,推进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崔婷博.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3.

[2] 申曙光,马颖颖.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A].社会保障30人论坛论文集[C].2014.

大病保险论文第2篇

目前,高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高校的竞争不断加剧,高校教职工的各种压力越来越大。高校教职工一方面要从事教学工作,长期伏案备课和上课;另一方面要从事科研工作,写文章、搞科研,这些都要进行强度较大的脑力劳动。此外,各种社会人际关系的交流以及应酬,家庭上的琐事,都会影响他们的健康状况。由于事务繁忙,他们往往缺乏或者忽略了身体的锻炼,又不太重视养生的方法,长此以往,身体的生理机能就会慢慢下降,患病的概率就会增加,这无疑会增大教职的经济压力。目前,大多数教职工仅仅参保了国家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虽然有一定保障,但由于其是国家层面规定的强制保险,保障的范围和程度都是最基本的,一旦医疗费用超出基金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仍然需要教职工自己承担。那么,高校教职工现阶段健康状况究竟如何?怎样有效分散教职工健康风险?

国内对于高校教职工健康状况问题的研究较多,但基本上是根据各个学校的体检报告,描述统计出多发疾病的种类以及比例,并讨论性别、年龄或吸烟史对于这些疾病的影响,最后对于如何改善身体健康提出建议。如陈铁梅,马直勉,胡焱,张卉(2011)对比分析哈尔滨某高校的体检结果,得出高校教职工常见疾病检出情况存在着明显的职业特点以及常见疾病中高血压、高脂血症及脂肪肝的发病率均呈现男性高于女性的特点,因而健康体检对于高校教师健康保健指导有积极意义。辛青,于巍红(2011)认为很多慢性病与年龄或性别有一定关系,都随着年龄的升高而增长,但升高的趋势男女有别,总体来看各科基本增长速度均加快,发病向年轻化趋势发展,应将高校教工疾病管理的重点放在改善不良生活行为和习惯上。目前的论文研究主要存在两个不足:第一,大多数的论文统计方法过于简单,单单从卡方检验进行分析并不全面;第二,大多数论文在分析多发疾病、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于对策建议这块比较笼统和单一,在对高校教职工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后,很少根据在高校这个特定区域研究以保险形式分散教职工健康风险。而本文正是在比较某高校常见慢性疾病以及慢性疾病发展成为重症疾病后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身体健康状况的教职工还应有怎样的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

2某高校教职工健康状况基本分析

2.1数据来源

本次进行统计分析的数据来源于云南省某高校2012年、2013年教职工体检报告,其中2012年实际体检人数为803人,男性为387人,女性为416人;2013年实际体检人数为807人,男性为374人,女性为433人。体检的主要内容包括血压血脂、心电图、肝肾功能、B超(胆肾结石、脂肪肝)、肿瘤筛查。

2.2统计与分析

将所有的体检报告数据录入Excel建立数据库,共对11项指标进行统计,包括健康状况、高血压、心电图异常、肝功能、肾功能、高血脂、胆结石、肿瘤、轻度脂肪肝、重度脂肪肝和肾结石,其中健康状况是每个人整体的健康状况,只要剩余10项有一项指标有异常,那就记该人的健康状况为1,如若10项疾病内容都显示正常,则记为0。剩余10项疾病内容,每项疾病内容只要是医生诊断有该方面疾病,还是指标显示异常的,就记为1。同时按年龄进行分组统计(20~29岁为第一组;30~39岁为第二组;40~49岁为第三组;50岁以上为第四组)。导入完成后,将体检结果数据进行录入。输入的数据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采用χ2检验(P

2.3分析结果

经过数据的统计,我们首先对2012年和2013年云南省某高校教职工的整体健康状况做一个对比分析,具体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云南省某高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13年有超过一半的教职工至少有一项体检内容的指标出现异常,这一比率比2012年超出了近25%。从具体疾病来看,2013年异常率最高的就是高血脂,达到43.74%,其次依次是肾功能异常、脂肪肝和心电图异常,这四项的异常人数都超过了100人,与2012年相比,肾功能异常和心电图异常的异常比率大幅上升,增长幅度都超过了10%,需要引起重视。从上面的结论可以看出学校教职工整体健康状况并不好,从性别和年龄角度分析其分布情况见表2和表3。

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无论是性别角度,还是各个年龄段,2013年的异常比率都超过了2012年,而且在性别上呈现出男性患病率大于女性,在年龄上呈现出年龄越大,患病率越高的趋势。通过卡方检验(对于年龄在20~29岁的教职工,自变量年龄中定义为0;年龄在30~39岁定义为1;年龄为40~49岁定义为2;年龄大于50岁定义为3)和逻辑回归模型分析(在自变量性别中,把男性定义为0,女性定义为1;在因变量健康状态中,把无异常定义为0,异常定义为1)得到了证实,具体见表4。

从卡方检验结果来看,性别和年龄的Sig.=0.000

从逻辑回归结果来看,自变量性别和年龄的Sig.=0.000

同时,根据表2,从增长幅度来看,性别角度上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增长幅度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达到了31%,而从各个年龄段来看,20~29岁年龄段的增长幅度最快,达到了30%,这表明高校教职工患病有年轻化的趋势。而对四类高发慢性疾病进行分析,除了年龄对肾功能异常的发生不具有显著关系之外,所有的多发慢性疾病都呈现出男性发病率大于女性发病率,年龄越大发病率越高的趋势。

3高校教职工医疗保险保障分析

对于高校教职工健康风险保障,应重点关注的商业医疗保险有两类: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目前我国大型保险公司已开发的重大疾病险,每个险种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内容规定大体是一致的:包括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动脉搭桥、肾衰竭、重症肝炎等,这些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非常高。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或支付比例较少的药品和项目,进行额外的赔付,而其保障的药品或疾病,也主要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来确定的,对于本文分析的某高校教职工的常见疾病自然也包括在内,常见慢性疾病往往需要药物的治疗,而且服药的时间比较长,而这些药物也需要个人自己承担一部分,部分特效药个人自付比例也比较高,长此以往经济压力较大。

结合本文中云南省某高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都存在隐患,指标都偏离于正常范围,但患严重疾病的比例不高,经过药物的治疗都能得到控制,而所需药物基本可报,个人负担的较少。但教职工常见的高血脂、心电图异常、肾功能异常和脂肪肝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必须在生活和饮食上进行控制。因此,即使校方大力宣传健康知识,制定健康教育方案,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的下降趋势并不会立刻被遏制,因此有必要建议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论文第3篇

[关键词]病历档案;信息化管理;开发利用

一、病历档案的含义

病历档案简称病案、病历、病志,是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过

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经医务人员、医疗信息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加工后形成的具有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的医疗卫生科技档案。它不仅是病人就医期间身体状况和心理情况的真实反映,而且还是医疗机构临床、教学、科研的宝贵财富以及综合评价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依据。病历档案分为门诊病历档案和住院病历档案。门诊病历相对比较简单,一般由病人自行保管。而通常所讲的病历档案,是指住院病历档案。本文所指的就是通常意义的病历档案。

二、病历档案的特征

(一)独特性。病历档案是以一个患者的治疗过程所形成的全部文字、数据及图像材料为一个立卷单位。病历档案的直接责任者为医务工作者。它是由若干个参与诊断、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产生的,包括病历的记录、填制、分析、诊断、拍片化验、特殊检查、医嘱、治疗和护理等。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法成为病历档案的责任者。病历档案的独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科技档案的一个基本特性。

(二)完整性。病历档案中包含有:病历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多种内容。它全面地、完整地、真实地记录了病人在当次发病入院到出院的整个诊疗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文字、数据、图像和动态,是疾病诊治全过程的真实反映。

(三)速增性。病历档案产生和形成的速度快、数量大。

三、病历档案的开发利用

病历档案是医院所有档案中利用率最高、利用者最广、利用价值最高的档案,因而开发利用病历档案充分发挥其作用十分重要。病历档案的开发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为医疗机构服务

1、开发利用病历档案,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供必要条件。病历档案是医院医疗业务统计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是医疗业务活动数量和质量统计的可靠依据#。因此它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信息资源,是医院和上级领导掌握医院情况,指导工作的必要条件。

2、病历档案是医院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的重要资料。病历档案科学地、完整地和准确地反映了医疗、护理工作中的质量,不仅是医疗质量最集中的体现,而且还是确立疾病诊断和拟定治疗方案的必不可少的依据,尤其对再次入院病人的诊治,更要参考以往的病历档案。它既可成为诊断疑难病症、抢救危重病症的重要参考资料,又是临床实践最直接的记录,通过分析、总结,对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评价医疗业务能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医院等级评审中,对专科技术水平的认定、新技术的开展、新项目的引进、三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手术病例讨论等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对新入院病人三日确诊率、诊断符合率、治愈率、好转率、抢救成功率等各项医疗质量指标的衡量,都是以病历档案记载为依据的。

3、病历档案是开展医学研究的宝贵资料。由于病历档案具有完整性等特性,通过对病历档案的总结、对比等综合分析,可以使医务人员进一步认识疾病的发生、发展、演变规律,从而提高诊断水平;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还往往可以发现某些特殊的规律,从而提示医务人员及时修正治疗方案,使治疗更趋正确、合理,缩短病程,提高治愈率,为医学研究提供可靠依据,推动医学的发展。

4、病历档案为临床教学提供了生动的示范教材。在临床教学期间,需要利用大量的病历档案作教材,通过各种形式的病例讨论(如疑难病例、术前病例、死亡病例讨论等),使学生们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感性认识,巩固理论知识。特别是对典型病例或罕见病例的讨论,更让实习生终生难忘,受益匪浅。一份科学的、完整的病历档案往往起着教科书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二)为社会服务

1、病历档案为解决医疗纠纷及为各级司法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利用病历档案解决医疗纠纷越来越多。病历档案的特性,使它成为保护病人、医生和医院利益的原始材料。病历档案还是进行医学鉴定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处理各类肇事、事故的重要文件,司法机构往往是根据病历档案的原始记录来处理或判明责任。

2、病历档案为保险公司理赔提供重要依据。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和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化,大病保险和其他商业性的疾病保险进入许多家庭。病历档案的特性,能为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真实信息,使它成为保险公司理赔的可靠依据。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自费病人中约有半数参加了大病保险或其他商业性的医疗保险。这类病人出院后,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供住院号,由保险公司到医院核对病历档案,确定理赔范围。为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病历档案,已成为病历档案开发利用中的重要一项。

3、病历档案为满足病人享有知情权的需要。病历档案在以前是封闭利用的,对病人不开放。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知情权,而病历档案的特性又能够满足病人对自己病情的了解。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病历档案的利用范围不断扩大,利用率不断提高,这也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改变传统的病历档案的管理方法,实行病历档案现代化。比如,目前病历档案的形成是由医务人员直接书写来完成的。需要书写、填制的各种单据有二十多种,医务人员处理完病人后,还要疲于完成病历的书写,既烦琐,又耗时。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势必要实行病历档案现代化,建立电子病历档案。近几年我国部分医院已实施了电子病历档案。它便捷、快速、准确、完整,还可资源共享,不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病历档案的质量,而且还可以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笔者认为,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医院的各种信息量的大量增加,更需要建立电子病历档案。在实行病历档案现代化管理中,对以往形成的传统的病历档案,可利用缩微和计算机技术,进行数字化处理并用光盘存储,然后销毁原件,这样可大大减少库存,从而减轻医院的负担。

参考文献:

大病保险论文第4篇

关键词: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措施

2012年8月30日,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利用基本医保结余基金,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建立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该文件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国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这种大病保险模式实质上是“社会保险的再保险模式”,即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以再保险的方式委托给商业人身险公司管理。

一、承办大病保险给商业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

(一)提升企业形象和公信力

商业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确立了与社会保险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明确了政府医改政策的执行者身份。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借助政府惠民政策,搭乘基本医疗平台,服务城乡大众,将大大提高公众关注度、信任度,企业形象深入人心。由于深入而广泛地参与政府惠民项目,社会公信力会前所未有地提升。

(二)推动产品设计的进步

通过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合作,可以充分深入地获取承办地区的群众基础健康数据,帮助商业保险公司设计、丰富新的健康险产品及其他保险产品。从长期来看,健康险将成为具有高成长性的潜力险种。

(三)提高客户粘性,带动增量保费

通过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可获得庞大准客户群的第一手资料,并通过大病理赔、量身定做地推销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阶层、不同保险需求的其他保险产品,极大地提高客户粘性,为销售商业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创造了准客户条件,推进整体业务的大发展。

(四)凸显风险管控的专业管理能力

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承办大病保险,可在政府授权下通过深入病房的医疗巡查、事前事中事后的医疗核查,监督医院的医疗行为,抑制医院的过度医疗,从而逐步积累起对医院的约束力,提升整体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效果。

二、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困难挑战

(一)政策风险

无论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其政策和运行受政府干预多,变数多。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与之对应的大病保险业务也有很大的政策风险。承办的保险公司有可能要承担地方医保遗留问题的风险。

(二)支付风险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合参保人员主要构成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基本医保补偿金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理赔金支付,由于支付对象的原因不得不以现金支付,且以受益人委托领取方式为主。存在因支付不到位等情况引发的现金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基本医疗基础管理参差不齐影响大病保险服务品质

居民医保,特别是面向农民的新农合,基本以县区为管理核心。新农合的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个别地方尚存在基本医疗补偿手工操作的情况。这就给与之密切关联的大病保险的高效运营带来障碍,进而影响服务品质、企业形象和政府信誉。

三、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要点

(一)不遗余力地推进“一站式”服务

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城乡居民患病就医的分类和基本医疗补偿方式,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可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即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结束后,只需结算自负医疗费部分,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承担部分的医疗费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保险公司定期与医院结算。这种情况适合基本医疗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基本医疗已经实行即时结算的情况。第二个层级:在医保和农合办一次性受理大病理赔申请,审核后大病理赔金直接打入居民个人账户。参保人无需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申请手续。这种情况适于参保人没有在基本医疗已经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基本医疗补偿需要到经办机构手工处理的情况。因大病保险以基本医疗已经补偿为基础,故需兼顾此类情况提供差异化的“一站式”服务。第三个层级: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自身网络优势,对跨省、跨市救治、必须回原籍管辖医保/新农合申请补偿的参保人,商业保险公司可在医保/新农合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网络优势,为参合参保患者提供异地结算、异地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发挥专业和行业优势,与基本医疗联动,强化医疗核查,加强风险管控

大病保险的理赔给付风险和医疗核点是医疗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发挥自身优势,与基本医疗联动,进行事中、事后的医疗核查。通过进入医院的医疗信息或医疗档案管理部门、走访主治医生等方式核实医疗档案的真实性:核对姓名、病种、医疗费用、住院ID号码、医疗费金额、医疗费发票号码等信息,查证提供核查的信息与医院保存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实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随意、私自添加药物、检查或诊疗服务项目,变换药物分类,放任患者挂床治疗同时收取各项费用等现象。

在具体医疗核查形式上,商业保险公司应区分两个方面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第一,对于在基本医保辖区内定点医疗单位救治的患者,应以借助医保核查平台为主。通过结合网上核查结果,对重点患者与医保稽查人员一道深入医院病房,开展事中走访、核查。第二,对于外转到医保辖区外救治的患者,医保的稽查鞭长莫及,商业保险公司应充分借助自身网络优势,协助医保/新农合完成核查工作,弥补基本医疗风险管控的短板。

(三)打造专业队伍,提高专业能力

凡事以人为本。尽管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专业能力毋庸置疑,但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建立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队伍,提高业务的专业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是承保好大病保险的前提。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技术保障

商业保险公司应立足长远,加大信息资源的投入,立足基本医疗需求,改造和提升现有的基本医疗信息系统。协助政府搭建省级及其以上的技术支持平台。提高“一站式”服务中即时结算比例,探索异地结算网络建设,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合理、准确的大病保障服务。同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不合理基金支出,把政府的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周钦,臧文斌,刘国恩.医疗保障水平与中国家庭的医疗经济风险[J].保险研究,2013(7):95-107.

[2]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Z].

大病保险论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重大疾病;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3-0070-05

一、引言

2010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居民的灾难性卫生支出问题,我国农村地区先后推出两项减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风险的政策。一是2010年开始试点的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主要以新农合基金支持为主、医疗救助基金补助为辅,按病种进行保障;二是2012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开始实施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主要用新农合部分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按费用进行补偿。到2013年8月,前者所保障的病种已增至20类,后者的实施方案在各地陆续出台。

伴随着各地政策实施进展,相关研究也持续跟进,呈现两个特点:第一,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实证研究不断增加。主要是对典型地区试点工作的经验介绍以及全国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的研究。研究者发现,目前各地在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徽省存在医疗机构分解收费、临床路径执行不到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亟须提高等问题①,山东省存在实际补偿比例较低、按病种治疗缺乏收费标准、医疗救助水平较低、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②。就全国来看,存在东部地区受益率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中部地区补偿水平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等现象,区域间保障待遇存在差异。③同时,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本身也面临潜在的挑战,如按病种进行补偿,易导致参合农民对病种间不公平性的不满,随着重大疾病覆盖范围的扩大,基金的风险也随之增加④,等等。第二,有关大病保险性质和经办方式的讨论成为热门。多数学者认为,大病保险的性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⑤基于此,有学者不认同大病保险一定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方式,认为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基本医疗保险并不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具优势,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并不多见。⑥王东进了“大病保险”的提法,代之以“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认为此才属于全民医保体系的范畴,是基本医保制度的补充。⑦以上研究多是围绕单个制度的实施效果、制度的学理特征以及制度的宏观设计而展开的,尚未涉及两种制度对共同的服务对象――农村居民――所产生的或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在衡量农村居民承担灾难性卫生支出压力的能力以及与之相应的福利水平时,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整体架构的综合评估,是不可逾越的。本文认为,在制度实施初期,有必要理清农村现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政策框架,明确政策保障范围,使制度之间相辅相成,有助于完善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

二、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实施现状

1.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实施情况

2010年以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在资金来源、保障对象和补偿比例方面总体上没有根本变化,保障病种范围逐年扩大,支付方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逐步精细化。以重要文件和会议的时间为节点,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2010年试点――2011年推进――2012年全面实施”三个阶段⑧。目前,该制度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在管理架构方面,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是以重大疾病病种为主线的自上而下的医疗卫生制度。在整个制度设计与实施中,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卫生部扮演了核心角色,负责制定全国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规定病种范围、医疗费用标准、补偿标准、诊疗标准、诊疗制度以及药品分配等基本原则问题。省级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实施方案,细化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制定标准化诊疗方案,明确各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在上述规范下实施对特定病种的诊疗。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则扮演了制度末端的付费角色,它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发生付费与提供医疗服务的交易。

在具体运行方面,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病种种类、支付方式等方面不断改善。2010年至今,该制度坚持以特定病种为保障范围,给予符合条件的患者不低于70%的补偿待遇,补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限制,不设起付线,且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随着新农合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经办方式,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也在探索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⑨在此框架下,保障病种大幅增加。到2013年7月,多数省份达到了20种重大疾病病种的覆盖要求,甘肃、海南、山东、吉林、安徽等省份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新的病种。同时,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目前,针对重大疾病的支付方式主要是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两种方式。在对二者的优劣进行比较后,卫生部门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力推按病种定额付费方式。从各省2012年末、2013年初的政策文件看,安徽、海南、湖南等10省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方式,河南、青海、甘肃等9省实行按病种限额付费方式,其他少数省市则两种方式兼有。

2.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目前在我国刚刚进入试点阶段,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筹资来源和标准。从筹资来源上看,各地普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主要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资金的筹集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直接从新农合基金支出户中列支,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二是设立大病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如浙江省湖州市;三是在新农合基金分块中加入大病保险基金,如河南省新郑市。筹资标准有定额筹资和比例筹资两种。其中多数地区采用定额筹资标准,如安徽、山东、江苏等省将大病保险人均筹资额度限定在15―30元之间,青海省、吉林省人均筹资50元/年。比例筹资主要以新农合当年基金收入(如广东、福建)或人均筹资标准(如贵州、内蒙古、河南、山西)为基数,比例在5%―10%之间。

(2)补偿办法。在补偿标准上,目前各地实施方案存在两种补偿标准:一是大部分地区以费用为标准;二是山东、浙江两省继续延续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工作方法,从特定病种的保障入手。山东省采取的策略是,从患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病种起步,逐步向大病大额医疗保险过渡。浙江省则支持各地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或以高额医疗费用和疾病病种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开展大病保险。在保障范围上,《指导意见》规定,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其中合规费用限定了大病保险予以补偿的费用范围。在各地实践中,除少数省份(如江苏省)费用补偿可以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目录范围外,多数省份不允许超出目录范围。在补偿水平上,大病保险补偿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分段支付比例。在起付线和封顶线上,多数地区规定大病保险起付线以统筹区域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这一标准则进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有些地区以此为标准根据当地情况对2013年的起付线做了具体规定,如青海、吉林、甘肃起付线设为5000元,山西、辽宁设为1万元。多数省份对封顶线并未明确,只有少数几个省份在文件中予以规定,其中辽宁省、吉林省和甘肃省明确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山东省则设立20万元封顶线,山西省大病保险补偿40万元封顶。

(3)经办方式。按照《指导意见》,大病保险制度的经办主体是商业保险机构。对初次建立大病保险的地区来说,通过招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是一次重要尝试,目前这一环节还在讨论和探索中。而对于已经建立大病补充保险或者已经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地区,大病保险经办方式的探讨更多的是一种经验分享。

二、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特点及政策反思

1.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特点

(1)病种和费用保障相互叠加。目前,我国农村存在两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一种是对某些重大疾病病种的费用保障,一种是对自付高额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二者并非互相替代,而是相互叠加,共同发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的作用。从农村参合患者的角度讲,他可能面临多种组合的补偿方式。如果患者所得疾病不属于本省实施的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那么他首先享受到的是原有新农合的补偿待遇,若获得基本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了当地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则可以继续享受大病保险的相应补偿;如果患者所得疾病属于本省实施的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那么他首先享受到的是零起付线的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如果补偿之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了当地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则可以继续享受大病保险的相应补偿。

(2)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三项政策制度依次出台使得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和管理的改革方向日益清晰。2012年4月,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就委托商业保险经办新农合做出规定。2012年11月,《卫生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鼓励各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管理服务。2012年8月,《指导意见》推出的大病保险制度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方式,与前者有所不同,它不是购买服务,而是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3)新农合基金统一支持。新农合基金主要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所需资金均来源于此。因此,目前新农合基金的主要去向在原来的新农合一般补偿和风险基金预留的基础上,新增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两类。

(4)比城镇居民多一层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大病保险制度在城镇和农村同时推出后,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面临着不同的医疗保障框架,即农村存在“新农合基本保障+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则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保障+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模式覆盖,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享受更多一层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由于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内生于新农合,因此,更确切地说,农民所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同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它既关注农民一般的医疗需求,还关注有显著治疗效果的特殊疾病的基本保障。

2.关于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反思

(1)不同病种患者之间的公平性问题值得研究。两种大病保障制度的叠加,给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带来更多补偿机会,然而这种结构的补偿安排可能带来不同病种患者的不公平感。第一,同样高额费用下,不同病种的患者所得到的补偿待遇不同。对于疾病在20种病种范围内的患者而言,他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享受到无起付线70%比例的报销,且不受新农合报销目录的限制;对于不在20种病种范围内的患者,他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享受到有起付线的与医院级别挂钩的报销政策,再加上药物目录的限制。有可能产生的一种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在病种范围内的低收入者与在病种范围内的高收入者之间存在严重不公。第二,大病保险似乎给自付费用高的患者带来另一层保障,但基于多种原因,大病患者实际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的概率并不高。目前,各地现有大病保险所规定的起付线普遍过高。一方面,大病保险所界定的农村居民平均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标准以我国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水平为换算标准,而非国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标准,且前者远远高于后者;另一方面,各地制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遍高于当地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水平。本文利用统计年鉴中的省级数据对安徽、青海、山西、辽宁、湖北、宁夏、云南等省份农村地区的国际标准家庭灾难性水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和实际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做了测算⑩和比较,发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国际标准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水平最多高出4365元,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最多高出8768元。因此,大病患者达到起付线的比例并不高,即便达到起付线,由于起付线高于灾难性卫生支出临界线,且只报销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患者也难以避免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

(2)大病保障对新农合结余基金的消化程度难以预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目的之一是充分利用新农合基金,避免过多结余,大病保险的设计初衷也是不增加财政和百姓的负担。两制度的开展应有利于缩小新农合基金结余规模。但是,本文利用新农合当年基金结余公式计算得出,2010―2012年,当年基金结余从399.9亿元增至814亿元。这说明这期间基金结余并没有因为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而有所下降,该制度并没有对整体基金的使用带来明显影响。另外,大病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也是一个未知数。2012年基金结余为814亿元,2013年全国人均筹资将达到340元左右,那么2013年大病保险拨付按人均筹资额的10%(最高水平)、参合人数8亿来计算,共约272亿元,占基金结余的1/3。可见,大病保险所用基金只占新农合基金一小部分。而大额费用的发生往往属于小概率事件,加之前文所述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水平的有限性,大病保险基金自身可能也会产生大量剩余(当然这有待实际数据的检验)。在新农合基金大量结余但基本保障水平低的情况下,分割一部分基金用于支付发生概率很小的大病保险,并不能达到政策预期效果。建设大病保险与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孰轻孰重值得反思。

(3)新农合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合法性有待明确。按照《指导意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虽然是基本医疗保障范畴,但它的实际操作模式已属于商业保险。大病保险具有了商业保险的基本要素:投保人是政府部门,被保险人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期限至少3年,保险项目是大病保险,投保人自愿投保。问题是,虽然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直接负有缴纳保费的责任,即被保险人没有缴费的义务,但从大病保险资金来源看,大病保险资金来自新农合基金,基金一部分依靠行政部门“强制”征收,另一部分来自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政府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基金一部分来自政府补贴,一部分来自参合农民即被保险人。因此,一方面,参合农民整体“被参加”了大病保险,也即农村居民参加大病保险的前提是同时参加新农合,参加新农合与参加大病保险制度是充分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政府与参合农民之间并没有产生相应的缴费责任分配协议,投保主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待论证。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的方案需修正。在“城乡统筹”的话语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成为最近几年学界和决策部门讨论的热门话题。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郑功成教授的“三步走战略”,其中第一阶段是在2012年前实现多元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的目标,同时积极引导与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轨。相关部门也相继开展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试点,目前主要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出现给以上制度合并思路带来挑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结构不同。如果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那么,需要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增加与新农合一样的重大疾病病种的医疗保障,或者取消农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两个制度在结构上的对接。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增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项目,意味着政府和城镇居民分别要多投入一些资金用于保障重大疾病。抛开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资金需求不说,仅新农合原有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城乡医保将覆盖十多亿人,依靠政府大规模补贴来提高如此大规模人口的筹资水平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取消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项目,显然有违福利刚性。如果不增加城镇居民的重大疾病保障,在农村继续实施现有政策,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面临基金如何划分问题,在其他保障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不仅会产生不同病种患者之间的不公平感,还可能引发城镇居民对不同保障内容的质疑。

三、结论和建议

基于前文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农村两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各自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足以影响农村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建构,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完善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制度。

第一,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融合为一种大病保障制度。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只保障特定病种,大病保险保障特定费用水平以上的费用风险,两者共同作用于农村居民,既增加了制度的烦琐,又容易引发不公平感。建议在综合考虑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精算、费用风险的分散效果和保障公平性的基础上将两种保障模式融合为一种,提高大病保障水平,使农村大病患者最多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个层面的保障即可避免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这样既提高了保障的可及性,也有利于制度的简化运行。另外,重大疾病保障制度的融合,将为未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提供有利条件。

第二,在整合大病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引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的家计调查制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所对应灾难性支出的临界点是不同的。为了缓和不同病种患者之间的不公平感,对大病患者进行家计调查,根据其家庭承担能力进行补偿,以保障其不陷入灾难性卫生支出为宜。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应该是解决基本困难,而非“锦上添花”。

第三,当新农合保障提高到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相当的水平之后,再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一部分基金用于大病保障的政策。由于新农合存在事实上的筹资水平低、保障水平低的问题,而基层有些地方确实也发生了基金紧张的现象,因此,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适合划出一部分新农合基金用于重大疾病保障,怎样切实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仍然是首先考虑的问题。另外,目前的大病保险制度在保障水平和经办方式等方面均存在诟病,其根源是此种形式的大病保险缺乏实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建议在整合两种大病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慎重选择筹资和经办方式。笔者认为,当新农合基本保障达到一定水平后,实行自愿性额外缴费式大病保障制度具有可行性。到那时,大病保障是否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就无须争论了。

大病保险论文第6篇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

我国的医疗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二是有效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增加医疗和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作者:邵东 单位: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许海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7).

[2]潘杰、雷晓燕、刘国恩:医疗保险促进健康吗?──基于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3,4(12).

[3]毛阿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患者的实际影响: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10(24).

大病保险论文第7篇

关键词:急诊科;护理风险;因素;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0-0476-01

在医护护理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某些护理风险,属于一种可能发生、不确定性不安全因素。医院急诊科属于危重症疾病抢救的重要环节,因急诊病情变化快、发病急、抢救难度较高、风险较大[1],所以,急诊科的整个护理过程均伴有护理风险。本文临床分析急诊科护理风险因素,提出防范对策,旨在降低护理风险发生率,现总结如下:

1护理风险因素

首先,护士因素。主要分为四个方面:(1)技术方面。因护士的操作不熟练,技术水平较低,在10min内不能完成静脉穿刺、呼吸机连接、呼吸道通畅等护理工作,延缓了抢救的最佳时机。(2)理论知识。在护理实践中不能贯穿理论知识,无法预见性实施护理措施,停滞于机械执行、医嘱执行的层面。(3)责任心。由于护士的责任心不强,在护理工作时,不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随意性较大,存在违规操作行为。(4)沟通技巧。护士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因护士缺乏相应的沟通技巧,不能很好实施告知程序,患者及家属对医学知识了解不深刻,甚至模糊,具有较高的护理期望值,极易引发护理纠纷[2]。

其次,急救设备。因急救药物使用不合理、数量短缺,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对急救抢救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极易导致护理风险事件。

第三,护理文书。护士在书写护理文书时,存在乱涂、不规范现象,不能确切描述病情,不合理使用医学术语,不能及时监测患者病情、用药效果,导致医护记录不一致。

第四,转运。急诊科患者院内转运过程中,对于烦躁患者,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极易导致患者坠床。各种管道未妥善固定,引起管道移位、滑脱。未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未准备好急救设备,未做好相关科室协作,不能及时治疗、监护患者,耽误治疗时机。在衔接过程中,接收科室、急诊科室护士未仔细做好交接,存在护理缝隙。

2护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首先,建立防范意识,构建风险管理制度。护士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根据法律程序进行护理。严格交接班,确保急救药品与仪器的完好率,以便于抢救时能正常使用。构建风险防范制度,强化护士识别风险能力,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由于急救科室的抢救患者较多,在抢救时医生有过多的口头医嘱,因此为保证护士医嘱的可靠性、准确性,应专门设计医嘱记录表,护士与医师核对正确后方可执行医嘱护理[3]。

其次,加强护士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构建切实可行的护理程序,重视落实、执行。流程化、系统化各项护理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修正、完善,确保流程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定期组织护士进行护理质量培训,掌握检查标准,提高护士护理过程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同时为护士提供相互沟通、自我表现的平台。相关科室进行写作,共同分析、总结急诊科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不安全隐患,以使质量护理贯穿于每个护士的心里,提高护士的护理积极性。

第三,加强急诊护士的专业能力,由于护士能力属于护理技术发展的关键,专业知识向能力转化,才可实现主导作用。因此,为加强护士专业水平、个人能力,应强化护理理论知识、沟通技巧、团队配合、技能操作等培训。每周组织护士进修理论学习,主要关于急救护理流程、护理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心理护理、应急预案、沟通技巧、药物知识,鼓励护士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学习,以拓展护士的知识面[4]。

第四,加强管理急救仪器与设备。对于急诊科的急救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检查、负责,在抢救前,严格监测仪器的交接,禁止仪器带病应用,确保仪器、设备无无故障使用。根据规定基数配置药品,确保药品无过期、变质、短缺等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登记、保管、使用特殊药品,及时补充一次性急救器材,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护理文书层面。根据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结果,对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观察病情变化,完整、及时、客观记录好病情动态。针对急诊抢救患者,入科室后,急诊护士应仔细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护理措施等。

第六,转运。若患者病情平稳,方可实行转运。若患者存在生命危险,应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护士必须仔细评估病情,主要包含患者生命体征、管道衔接与固定情况、肢体与皮肤静脉穿刺情况、运送时可能发生的状况,仔细准备好药品与仪器。在转运前,通知相关科室准备。转运时,仔细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对于因病情危重需转运检查、治疗患者,必须由医生监护。对于出现病情变化者,必须给予抢救措施。急诊科护士必须与接收科做好交接工作后,并待患者护理到位后,方可离开[5]。

第七,风险处理、上报制度。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事件,不管是否发生,应鼓励护士及时上报,以便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处理、改进不安全隐患与差错。使患者损害最大限度的减小,分享风险事故经验,经过分析与讨论后,改善护理不良环节、不合理流程。

3结语

综上所述,护理风险管理、护理质量管理是相互促进与联系的,通过提高护士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识别护理工作中潜在风险,做到防范于未然,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

参考文献

[1]王悦.急诊科的护理风险因素及防范对策[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8(29):7157-7158

[2]肖文.急诊科护理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J].按摩与康复医学(中旬刊),2011,02(7):157-157

[3]何治平,孙凤琳,孔晓云等.急诊科护理风险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1,06(3):223-224

大病保险论文第8篇

药店医保自查报告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市劳动局及市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3117050;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xx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汇编》、《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81.4%,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麻醉处方权、输血处方权。为加强手术安全风险控制,认真组织了手术资格准入考核考试,对参加手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手术观摩。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加强妇科门诊的私密性,合理安排患者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充分保护患者的隐私,使得诊疗活动更加人性化、舒适化。重视细节服务,对来门诊就诊的陪人一天两次免费发放冷饮和热饮,中午就餐时间,为做治疗的患者和陪人免费发放面包。多年来一直实行住院病人免费发小米稀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由经验丰富的产科、儿科护理专家组成的产后访视队,对出院的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健康宣教与指导,得到产妇及家属的高度赞扬。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病房采用了医疗保险参保病人专用绿色床头卡,病历盖医保专用章。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让病人签字后才能转给收费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