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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19 10:18:29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1篇

合规管理为抓手,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尽职履责能力。全年工作任务分8个方面25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

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

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1、分行党委中心组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学习,学习主要内容: 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讲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胡锦涛同志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上的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华夏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华夏银行员工十不准》和《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华夏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指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4、对分行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检查,对去年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检查履盖达到三分之二。

5、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对需要责任追究的,按规定向监察部门移交。

(四)重视对违规问题查处,强化查办违规问题的综合作用。分行对自查、总行检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五)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件,发挥信访举报在防范风险中作用。

(六)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基础合规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一)开展专业制度重整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1、总行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行实际,补充、修订和整合有关制度。

2、分行对本行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与总行制

度不符的,立即废止;需要补充制订的,抓紧制定。清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

3、分行新制定的制度,须向总行备案。

(二)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尽职履责。

1、没有配备监察室主任的分行,经总行资格审核后,1季度前配备到位。

2、监察室主任兼管保卫、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工作的,按规定1季度前调整完毕。

3、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分行,监察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季度前,总行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政策理论水平。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2篇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制度。1季度前,总行纪委下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银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行工作。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分行党委书记按照“三个抓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抓好本单位所属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组织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召开2次会议,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亲自检查3-5个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4、分行党委应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专题报告本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总行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总行各支部书记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1、分行党委中心组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学习,学习主要内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讲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同志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上的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员工十不准》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总行修订完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季度前完成。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指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4、对分行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检查,对去年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检查履盖达到三分之二。

5、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对需要责任追究的,按规定向监察部门移交。

(四)重视对违规问题查处,强化查办违规问题的综合作用。分行对自查、总行检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五)认真做好举报工作,按照程序处理件,发挥举报在防范风险中作用。

(六)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基础合规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一)开展专业制度重整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1、总行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行实际,补充、修订和整合有关制度。

2、分行对本行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与总行制度不符的,立即废止;需要补充制订的,抓紧制定。清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

3、分行新制定的制度,须向总行备案。

(二)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尽职履责。

1、没有配备监察室主任的分行,经总行资格审核后,1季度前配备到位。

2、监察室主任兼管保卫、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工作的,按规定1季度前调整完毕。

3、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分行,监察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季度前,总行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政策理论水平。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3篇

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各级管理人员控制日常业务的基本工具,也是控制风险的基本工具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实践证明,良好的健全的内部控制对于银行达到既定的目标和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都是至关重要的。针对当前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一)提高银行领导及全体员工内部控制意识,确立“风险首位”和“内控先行”的思想和工作原则,建立一套科学、防患于未然的内部控制机制,自觉地把加强内控作为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来抓。抓内控、防风险、保安全不仅在领导而且要在全体职工中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当发现端倪就要敲警钟,使全体员工始终绷紧“风险”这根弦。要把内控制度的建设、金融风险的防范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考评指标,以促进各级银行做到安全、流动、盈利三性有机结合。 

(二)银行内控组织体系的设立,应按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进行设置,自上而下形成层次分明的多级递阶控制系统。决策者不能违反或超越决策程序;执行者应在其职责和权限内行使职权;内部监督系统应建立各项业务风险评价、内部控制状况的检查评价与对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制度。 

(三)合理界定受权行权力大小,妥善处理好一级法人体制下加强总行集中经营和统一调度与适当保持分支行的活力问题。权力大小的界定是建立授权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大了不利于控制,小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重要的在于适度。为此,在强化一级法人制度的同时,严格推行授权、转授权制度,确定授权范围和责任。在授权过程中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分类管理原则,要“量其能,授其权”,即在同一级别的分支机构,按同一标准考核后,分成若干类别,授予其不同的经营管理权,不搞“一刀切”。二是适时调整原则,应根据受权行经营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授权。对授权实施情况较好的行可保留或进一步扩大授权,对较差的行则应适当收缩直至终止授权。三是授权有限的原则,严格和完善法人授权制度以及经营权的监督机制。另外,银行也应根据自身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授权管理策略。各分支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一级法人观念,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在允许的范围和权限内办事。 

(四)构建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框架。首先是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十大系统。即:授权管理系统、资金计划系统、会议控制系统、人事教育控制系统。筹资风险控制系统、信贷资金风险控制系统、外汇业务控制系统、信用卡业务控制系统、计算机风险控制系统和清算风险控制系统。在每个系统下理出具体业务工作流程,流程中每个岗位固定、责任固定,以实现岗位、工序间的相互制约。其次是强化制度约束,做好内控工作的关键是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执法必严、令行禁止,绝不迁就姑息。三是要制订一套统一的系统的操作性强的违规违章处罚方法,做到规章面前人人平等。 

(五)在内控机制建设上,要改变过去重完善各项制度、轻落实的现象,要建立一整套落实内控制度的监督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各项内控制度真正起到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 

(六)健全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可以考虑建立总行稽核派驻制度,将下一级的稽核部门作为上一级行的派出机构,稽核人员纳入上级行的管理,使稽核部门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确保稽核监督部门在组织体系上具有独立性,在处理与被稽核监督对象的关系上具有超脱性,在稽核查处工作上具有权威性,真实反映发现问题,起到对下级行行长的监督制衡作用。同时要充实和加强内部稽核监察人员力量,不仅在人员数量而且在人员素质上予以保证。内部稽核监察部门员工,应该是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品德素质和实践经验等各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才能将稽核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监督的职能作用,使内部稽核部门成为加强内部控制的一支重要力量。 

扩大内审范围和权限。除确保内部稽核监察机制独立于日常运作之外,要对银行机构的所有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扩大内部稽核监察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权限。稽核监察部门不仅对业务部门进行稽核监察,也对银行的其他部门进行稽核监察。内部稽核监察,今后要围绕怎样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开展绩效稽核,稽核监察的内容要由原来的单一的合规性稽核监督,扩大为合规性稽核、风险稽核、经济效益稽核、人事稽核、制度稽核并重。 

(七)经营风险预测必须充分考虑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应能发现和预测可能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及外部因素。如内部机构的变化和管理层的变动、经济周期的波动、行业变化和技术进步等。风险预测还应涵盖银行的可测风险和不可测风险。可测风险如资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清算风险等;不可测风险如运作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银行管理层必须对银行风险进行连续性评测,并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及条件作出反映。包括可能要对内部控制制度加以修改,以便适当涵盖任何新的或以前未予以控制的风险。要科学设计量化监控指标体系,形象反映监控对象的主要内容,作为警戒线对监控对象的状况作出快捷的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4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巡察工作;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1-0098-03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完善党内制约监督机制、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考察考核工作,以及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力度。通过加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中纪委第六次和第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人民银行系统开展了巡察工作。

一、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巡察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各地可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1997年中央又把巡视制度作为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之一。截至目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部已完成对全国31个省的第一轮巡视,并对15个省进行了第二轮巡视。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要求,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是在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内监督的措施之一。并多次指示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大巡视工作的力度。2005年11月,总行对人民银行系统的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实施,2006年10月,广州分行对辖区开展巡察工作,这些都是广州分行党委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实施纲要》要求,贯彻总行的工作部署,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制约力度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些巡察工作在促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改进工作,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仅可以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使他们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少犯或不犯错误,而且能够通过广泛深入群众,倾听干部职工的呼声、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改进和推动各级行的工作。

2.开展巡察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党内制约监督机制,严肃党的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了解情况的又监督不了”的问题,而派巡视组的做法,解决了“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1]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保证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巡察工作是人民银行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既体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职工的重要表现。

3.开展巡察工作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来抓,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总书记强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突出重点,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近几年的实践证明,人民银行系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巡察,对所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能够及时发现那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以早提醒、早制止,监督有关部门早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都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严格约束之下。要充分认识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正确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构建和谐央行提供有力保障。[3]

5.开展巡察工作是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金融改革和发展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工作,有利于增强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金融改革发展的大局,促进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履行央行职责能力,为全面完成人民银行各项工作任务,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利保障。开展巡察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巡察做好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宣传工作,帮助下级了解上级的意图,更好地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下情上达的“直通车”作用,使上级对下级“看得见、管得到、搞得准”,了解到更多的实情,对下级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促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人民银行系统建立和完善巡察制度应具备的条件

1.领导重视,统一思想,是顺利完成巡察工作的关键。巡察组积极主动与被巡察单位领导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使被巡察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巡察不是审查,其目的是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防患于未然。巡察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全面地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提高。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必须把思想工作做到位,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点,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巡察组的工作作风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使被巡察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愿意讲真话,敢于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和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向巡察组反映,使巡察组能客观、真实地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整体情况,从而使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2.巡察人员熟悉业务,严守纪律,是开展巡察工作的基础。由于巡察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岗位,而巡察工作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都很强,需要有较高的党性修养、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必须在巡察工作前期,由巡察组长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对组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组员们熟悉和掌握开展巡察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及操作规程。同时,要严守巡察纪律,树立巡察形象。巡察组长一定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巡察组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同时也要关心爱护组员,关注组员的进步,了解和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巡察组队伍的稳定,才能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

3.团结协作,互相配合,是巡察工作圆满完成的前提。由于巡察组成员是从各中支临时抽调的,每巡察一个单位需要1个多月,巡察组长必须根据各组员的特长和业务专长,合理进行分工,充分发挥各组员的优势,并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和有效地调动组员们的工作热情。同时组员之间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有团队精神、奉献精神、集体观念、相互协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才能共同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4.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巡察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无论是工作内容还是工作对象都具有鲜明的特殊性,这就要求巡察组的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过硬的思想作风,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因此,巡察工作的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熟练掌握巡察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熟悉被巡察单位的运作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嬴得被巡察单位和干部职工的信服和钦佩。

5.巡察工作的连续性是确保巡察效果的重要环节。通过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和问题全面客观地、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汇报,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否真正落实到位,起到巡察监督作用,只有注重巡察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跟踪整改,才能确保巡察工作的效果。

三、人民银行系统建立并完善巡察制度的对策建议

人民银行系统开展巡察工作两年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领导干部提高履行央行职责的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被巡察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有抵触思想,一些抽调的巡察组员业务不熟,操作能力不强,巡察工作如同一般检查,无法从深层次查找问题等。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巡察工作,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相对稳定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由于巡察工作是综合性工作,应从中支级人事、纪检、内审、会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且具有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业务操作和计算机操能力以及写作水平,才能适应巡察工作的要求。否则,巡察工作只能是流于形式,无法真正查找出深层次隐藏的问题,起不到帮助被巡察单位的作用。

2.巡察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反映实情。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干部职工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走访地方党政部门和金融监督部门等,了解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较全面情况,对调查掌握的大量第一手材料要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分析,了解把握问题的真实面貌,形成正确的观点和看法。同时也要防止少数人趁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恶意攻击,误导巡察人员的思想,造成损坏领导干部的名誉,错伤一些领导干部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因此,要本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认真甄别,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作出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

3.建立巡察工作的实效机制。巡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看巡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如何使巡察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并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落实。目前干部职工提出最多和担心的问题是:巡察工作是否有必要?是否有效?因此,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应限期完成整改,并跟踪整改,对未在限期完成整改的被巡察单位的“一把手”及相关领导,应予以通报批评,或调岗降职等,采取有效的惩治措施,使存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才能信服于民、信服于群;才能真正发挥巡察工作的实效性。要建立巡察督办跟踪回访制度,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才能使巡察工作深入民心,巡察作用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4.建立职能部门相互协调机制。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自上而下进行的经常性的监督,巡察工作周而复始,要对辖区中支进行全面巡察需要两年半,而各中心支行“一把手”任职至少2年才能见绩效。如在广州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如人事部门与巡察部门之间应相互协调沟通,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的“一把手”交流或调整应考虑巡察工作的循环性,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任职的期限相结合,对已被巡察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交流或者调整,才不会出现重复进行巡察,从而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经过第一轮的巡察后,无须再对每个中支重复进行巡察,可根据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较多的,有针对性再次进入第二轮巡察;也可根据凡被巡察单位的“一把手”任职满2年以上的再进行巡察,这样巡察才能真正起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作用。

5.完善巡察成果的运用机制。巡察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生命所在,只有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察工作的效益。要建立巡察成果转化运用的规范机制,明确有关单位在巡察成果运用中的职责,加强监督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巡察情况与干部考察相沟通、巡察监督与监督相结合、巡察线索与案件查处的移送联系、巡察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等。建立巡察情况分析制度,加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存在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党委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王洪章.在中国人民银行巡察业务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J].金融简报,2006,(12)特刊.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5篇

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非常重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清理整顿单位银行账户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会议的精神,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的监督和管理,*年要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任务

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66号)和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财综字〔*〕88号)及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其他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现行银行开户的有关制度和本地区制定的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通过清理整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归并;保留的银行账户,要如实登记上报,说明有关情况。银行账户的开设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清理整顿银行账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由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统一组织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分别负责组织本部门和本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排除干扰和阻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各级人民银行要协调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对工作中涉及的需要核实账户、划转资金等事宜,要依法及时办理;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清理整顿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和指导所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并认真清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顿的步骤和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单位自查阶段。*年7月上旬以前,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作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现有银行账户作出取消、归并或保留的处理。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自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自查情况负责。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的详细情况报送同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说明整顿前银行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账户性质、账户用途和整顿后实设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账户性质、账户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于*年7月上旬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的详细情况及《银行账户清理自查情况登记表》(包括软盘)报送财政部、监察部,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于*年7月底以前,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情况报送财政部、监察部,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第二阶段为有关部门核查阶段。*年8月-10月,各级监察、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要根据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复查。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要限期撤销。

在清理整顿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巩固工作成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所有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要按照设立银行账户的条件及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单位银行账户的数量;严格履行开设或撤销银行账户的审批手续,严禁金融机构为公款私存开设账户;要实行单位银行账户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要结合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会计监督及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核。要把银行账户管理与加强财政监督、推行预算制度和税费制度改革,以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结合起来,增强清理整顿工作的整体效果。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注意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变化情况,确保银行体系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6篇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按照要求抓落实和突出行业特点搞创新的两手抓、两手硬原则,XX银监局在构建大纪检、大监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注重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形成了一套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权力制约为重点、以落实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为载体的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第一、 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XX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XX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xx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济南军区、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

XX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到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 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的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

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2010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我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第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监管权力的异化,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XX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中台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

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

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在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在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

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

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XX银监局的经验表明,要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本位,着力在加强民主集中制、畅通民主监督机制以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20xx年,XX银监局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了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和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常通过会议进行酝酿,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支持和理解,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了党委成员管理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委成员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强化对班子成员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追求公开实效,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年度考核等活动,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推进处室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施五个强化措施,畅通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履职回避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党支部通过定期对党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三是强化重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用人、用钱和决策方面的行为上;四是强化部门监督,通过述职述廉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了24小时监督电话,廉政举报信箱,上访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传真或电话以及投送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高效、透明处理。

三、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一是开展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检查。2010年,局纪委认真按银监会《关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行履职回避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对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纪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报局党委同意后,予以实施。二是全面落实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局纪委根据《银监会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共创清廉高效监管文化主题活动,真正把《承诺书》签订活动办成了会规会纪的学习会、廉洁自律的教育会,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局已签订《承诺书》195份,签订率100%。三是局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局纪委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局纪委还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结果等上网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全年,我局累计述职述廉66人次。

一、创新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每周编制一段廉政小贴士、每月开一次网上廉政会议、每季度看一次廉政教育片、每半年搞一次廉政测试、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及评议的五个一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举办预防腐败知识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展览、典型违纪案件通报会等,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加强重点教育,实施重点监管廉情监察制度,把廉政文化带到监管现场,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有效预防监管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注重引导,构建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纪政纪教育内容,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定一个专题,宣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廉政主题活动年,坚持邀请专家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辅导等。开设 网上廉政会议、网上党风廉政教育专栏。

二、注重正反典型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郑培民、沈浩等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以王怀忠、李真及高官腐败分子和银行业贪腐典型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断敲响警钟。通过廉政理论教育,强化了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7篇

【关键词】行业自律银行业协会金融监管

随着中国正式加入WTO,加强有效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渐凸显。2002年2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加强金融监管被列为今后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加强金融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银行同业组织在有效监管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考察国外经验不难发现,凡金融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其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协调与业务管理,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都对其所在国(地区)金融的发展起到过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银行业自律管理的原理及国际考察

(一)银行业自律的一般原理

行业自律,最早出现在封建社会的行会中。当时的行会组织一般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组织较为松散,其职责多局限于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最低价格,以防止出现损害本行业利益的“价格大战”。而现代经济中的众多同业组织,大多为自我规范监管的本行业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其职责一般为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举办本行业的各种活动,召开本行业的研讨会等。在大多数国家,行业组织多代表本行业同政府交涉,同时亦对本行业成员进行规范并向社会负责。行业组织的存在及其自律行为对行业的稳定发展必不可少,它能够防止过度竞争,减少社会的交易成本,降低政府的监管费用,在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商业银行的行业自律行为,在世界范围内较为普遍。西方各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尽管模式有别,但一般对其行业自律都相当重视甚至过于倚赖,而我国香港地区在这方面尤为典型。香港银行公会作为香港银行业的同业组织,是由香港政府专门依据《香港银行公会条例》成立的。长期以来,该组织一直很受香港政府的重视,并被单独作为一个层次纳入香港银行业监管体系。香港政府的许多政策意图都通过银行公会组织向社会批露,并将若干事务交由银行公会处理,利用银行公会加强银行业自身调节和自律,从而达到协助监管的目的。香港银行公会的权力相对较大,例如执行利率协议,禁止公会会员银行从事任何非指定业务,为会员银行提供票据清算服务等。

(二)银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国际考察

1.银行业自律管理模式的国际考察国际上,金融自律与监管一般有三种类型:(1)“自律为主”型,如英国。英国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初期,银行融资与证券筹资就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对经济各领域的干预是很少,银行业与证券业也不例外。随着英国金融市场的成熟发达,客观上需要有一套健全、完善的制度作保证,因而自我管理的高水平与自我约束规章的严格就是形势所需。在英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一市场及其制度已经锻炼与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素质高、技术好的专门人才,这一切使得自律管理成为可能。近年来,英国这种金融业行业自律不是在减弱,而是在不断增强。(2)“他律与自律结合”型,也可谓“半自律”型,如美国对证券业的管理。1929年股市大崩溃后,美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并成立了专门的监管组织SEC(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并不办理具体的业务,但它建立在自律机构之上,将自律机构发展培育成贯彻、执行自主管理政策的工具。SEC在依赖自律组织对金融市场作一线监管的同时,对这些自律组织的市场运作和自我监管行为作严密的监视,以保证自律组织能有效地行使责任和权力,保证自律组织不会伤害公众利益。(3)“他律主导”型,完全排斥自律,实行高度的集权式监管,如过去的高度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大多属此类型。

2.自律管理组织的目标考察发达国家的金融业,普遍存在着各种类型的自律管理组织,较为著名的有美国的银行业协会、基金联合会,新加坡的银行业协会,我国香港特区的银行业公会等。比较世界各国(地区)的银行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发现它们存在着许多共同特征:(1)自律组织的成立及存在一般有法律上的依据。(2)自律组织一般为非营利性团体,其主要目标是以金融市场的整体利益即公共利益为前提,在社会利益、组织利益与个体利益相冲突时,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3)自律组织一般包容该行业的所有参加、参与者,并有权监督全体成员。(4)自律组织有较严密、详尽、方便、可操作的自律规章,包括组织纪律、市场规范、道德准则及自我监察的程序规则。(5)自律组织有能力推行自律规章,确保会员依章运行,规章的强制性和有效性表现在对违规违章者的检查、监督程序及合理的惩戒措施上。

二、“入世”后加强银行业自律管理:意义与功能

(一)加强自律管理是维护银行业竞争秩序的紧迫需要

在过去的一年中,金融秩序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2年的金融工作会议表明了当局整顿金融秩序的决心。在正式加入WTO后,外资银行挟资本、管理、技术及产品优势大举进入国内开展业务已是不可避免,国内银行业原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将被打破,尚未整顿好的金融秩序也必将面临新的考验。现阶段能进入国内的外资银行在国外大都是混业经营,有着很强的规避监管手段。我国不健全的金融法规将会增加外资银行规避监管的行为。同时,外资银行规避监管的手段也必为国内同业效仿,使新的违规操作手段花样翻新。如果金融秩序不能尽快得到控制,违规操作不能得到有效查处,会使违规操作增多,查处难度增大,而被查处的概率变小会进一步强化少数银行从事违规操作的动机,在动态的监管博弈中,合规操作的银行进而也可能转向违规操作。新的形势下,中央银行加强监管不但必要,而且任务紧迫。然而,在与银行开展监管博弈的过程中,如果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都由中央银行直接处理,不仅监管成本极高,而且将使中央银行陷入日常琐事中,影响央行对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等金融大局的掌握。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除自身对金融业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外,同时还非常重视行业自律组织职能的发挥。以中央银行为监管的主体,发挥商业银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让其承担部分本行业自律管理的任务,无疑更有利于监管任务的完成。为此,我国在近几年的“入世”过渡期内,应逐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以维护“入世”后我国银行业同业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自律管理是顺应银行业监管潮流的现实需要

国际金融监管领域近二十年业出现两种趋势:一是放松行政式的直接金融管制,二是加强以控制风险为内容的金融监管。两种趋势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放松直接管制是为了更好的集中力量加强风险监管。在全球范围内,直接金融管制的放松具有历史必然性。总体来看,直接金融管制的放松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格”管制放松,即利率自由化,二是业务范围管制放松,即银行业务综合化,三是市场管制放松,即金融市场的自由化。放松金融管制不仅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化步伐也在加快。在我国接受WTO的有关条件、金融业向全球金融市场开放的同时,直接的金融管制必须按要求有较大程度的减少,如我国长期实行的利率管制必将逐渐被利率市场化取代。伴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银行业的运作效率将提高,但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也将同时上升。近年来出现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案、日本大和银行巨额损失案、美国大陆伊里诺斯国民

银行危机等,都表明忽视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将会导致银行危机的发生。况且,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弊病。以民间组织性质的银行业协会填补监管当局减少直接管制带来的监管“空白地带”,将弥补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变革中暂时出现的“漏洞”。并可通过行业规范加强银行内控机制,使银行业的风险控制不是被削弱,而是得到加强。显然,在中央银行放松直接金融管制的过程中,银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是其它形式的组织难以替代的。

(三)加强自律管理是适应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内在需要

当代金融创新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经过70年代的发展,至80年代形成高潮,进入20世纪90年代仍如火如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创新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创新品种少,层次低。一般而言,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务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即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出于宏观效益和微观利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创新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具有突破性、间断性和质变性,如CD存单的问世、NOW的使用等都突破了原有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而且几乎在一夜间就横空问世。加入WTO后国内金融市场对国际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预示着一轮新的银行业创新活动将在各个领域全方位展开,如负债业务方面,将推出新型的负债类金融工具,增加银行吸收资本来源的竞争力;资产业务方面,将集中在对居民个人开展的消费信贷、银团贷款、组合性融资等领域;中间业务方面,由于很多国家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不可能长期安于国内的分业模式,涉足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租赁业将是众多外资银行梦寐以求的目标。层出不穷的银行业创新活动对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中央银行加强引导与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因创新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不确定性,但事实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永远是一对矛盾,金融创新活动往往是为逃避管制而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其结果会加剧金融业的竞争并加大有效金融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所具有的突发性也往往使监管当局难以及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管制措施。相比较而言,商业银行自已组建的同业组织对本行业动态较为了解,因而对银行业的金融创新能够及时作出适度的反应,在不浪费金融效率的前提下,采取引导与规范同业金融创新的自律措施,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三管齐下:“入世”后加强我国银行业自律管理的方略与路径

(一)改进银行业自律管理的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央银行除担负着日益繁重的监督任务之外,还承担着行业自律组织的许多职能。比如为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代表银行与政府部门协调关系;制定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在业内通报客户“黑名单”;组织行业学习、交流等等。其弊端首先是分散了中央银行的监管力量。作为一个行政部门,中央银行的日常业务处理量是有限的。行业自律的“非主营业务”占去了中央银行大量的监管资源,使中央银行难以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有效监管。其次,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作为“监管博弈”的双方,在利益上是冲突的,由监管者兼任被监管者的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在博弈中的行动空间,其合规经营得到的期望支付减少,相应的,违规操作带来的期望支付相对增加,使商业银行有更大的激励从事违规操作。加强商业银行的同业自律,逐步完善新的“自律与他律结合”的金融管理模式,使中央银行集中精力处理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金融调控等重大问题,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实行监管分工,这无疑是将“监管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一项有力保证。同时,银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监管博弈的均衡结果,使商业银行从事违规操作成本增大。只要设计合理的激励相容合同,使自律组织同商业银行利益最大化目标一致,作为商业银行的人,同业自律组织将通过与中央银行的“博弈”,可以保证商业银行的行动空间和合理期望支付,使其从事违规操作激励降低。自律组织的支付函数依赖于整个银行业的持久性利润,这会促使其将个别银行未考虑的外部性纳入其利润函数,同时会通过合理的协调,避免“囚徒困境”中两败俱伤结果出现在整个行业,实现帕累托改进,从而在客观上改善了金融秩序,促进了行业发展。

(二)重整银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

目前我国的银行同业组织结构呈现出“散乱“的态势,在2000年5月全国性的银行同业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之前,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上海、深圳就已经成立了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之后,由于组织机构不完善,职能定位不明确,各地仍在不断成立同业协会,现在每个省和经济发达的城市都有自己的同业协会。而且这些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职能分工并不明确。不断涌现出的同业协会表明对同业自律需求的旺盛,也增加了对各地先后成立的银行业同业组织进行整合的必要性。结合国际经验,考虑到我国国情,当前,我们设想,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出面重组各地方性银行业协会,打破银行业协会地区分割、体系不清的障碍,将其纳一个全国统一的组织中。也就是说,全国只设一家部级的银行业协会,各级地方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可作为其地方派出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以银行业一级法人为单位接纳会员,全国性银行的分行不再作为单独会员。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完善其内部组织机构。作为行业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可采用“虚实结合”的内部组织方式。虚设的机构是各专业委员会及会员代表大会,这些机构采取例会制度,人员兼职化;实设机构为总秘书处,秘书处作为银行业协会常设机构,人员专职化,应采取聘用合同制。具体组成及职能如下:1.“协会”会员大会:全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协会”主席银行及“协会”委员会。2.“协会”委员会:为“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大会选举组成。3.“协会”咨询委员会:为“协会”委员会的咨询机构,就商业银行的事务向委员会提供建议,并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咨询委员会成员由银行代表与金融专家组成。4.“协会”纪律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按规定对违反自律规章制度的银行或遭顾客投诉的银行进行处罚,成员由“协会”主席银行与其它由“协会委员会”选出的代表组成。5.“协会”小组委员会:下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技术运作委员会及其它专门小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各会员银行执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检查各会员银行业务操作是否违规。6.“协会”秘书处:负责全国银行业协会的日常事务及决议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三)健全银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

在全国银行业协会出现之前,我国银行业已在存款利率方面做过同业自律的尝试。1996年我国个别地区高利率存款风行时,深圳银行业发表联合声明,共同抵制高利率存款,同年,四大国有银行会同交通银行共同制定了《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9年,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组织公员银行协商制定了统一的费率标准和外币存款利率协议,保证了当地中、外资银行的平等竞争。应该说这些尝试为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管理提供了重要范例,但其无论在范围还是在约束力方面都非常有限。事实上,银行业协会自律职能的加强首先在于其角色的准确定位。将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在“半官半民”,意味着行业协会在某种意义上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或者有时代表监管者,有时代表行业,这将使其在监管博弈中无所适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定位应当是行业人,其对内是行业的协调者,对外代表银行业参与监管博弈。两者有一个相同的目标:银行业利益最大化。行业人的定位不表明银行业协会没有监管职能,相反,其监管职能反而会得到强化。这种监管强化本身不是银行业协会的目标,而是在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客观实现的。也就是说,使银行业协会在实施其职能时存在“双重激励相容”:银行业协会利益同银行业利益的最大化相容和同监管部门利益的客观相容。从这种意义上说,银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实际上来自于银行业自身而不是来自于中央银行(相应地,其经费也应来自于行业)。其现阶段职能范围及约束效力取决于商业银行放弃个体利益享受行业利益的意愿,也取决于银行业协会做为行业人的绩效。

现阶段,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应进一步加强的职能有:1.制定全国商业银行行业规章,执行行业自律,客观上起到稳定金融竞争秩序,协助金融监管的作用;2.为银行业提供多种服务,如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共享,统一对外宣传等;3.代表银行业利益,同政府进行沟通,并就业内某些行为向外界解释;4.代表银行业积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改变银行业的社会形象等。当然,未来银行业协会的职能不仅限于此。待我国实现利率市场化后,全国银行业协会将当仁不让地承担起制定银行业利率水平的职能;未来的行业标准、票据清算等职能也应由全国银行业协会承担。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深化和发展,银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也必将与时俱进。新晨:

参考文献:

①生柳荣:《当代金融创新》,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

②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③乔海曙:《商业银行行业自律的特殊背景与制度安排》,《北京经济了望》,1998

④王元龙:《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新潮流与我国的抉择》,《经济学动态》,1999.11

⑤周小川:《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0.11

银行监察合规员工作第8篇

第一,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相结合,加强管理。

一是随着高端电子科技的应用,银行业获得巨大的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同一家银行不同网点的通存通兑、不同家银行银联卡的通存通兑等新的银行服务形式越来越普及,安全度也越来越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利用银行高科技的电子货币产品,改革现行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从而加强对预算实施情况的监督,杜绝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销,假报销的不良现象,实现对预算编报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确保预算编报的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的认真施行。现行的财务报销制度是由出纳将现金从银行取出进行分发,新的报销制度可以不用去银行取现,直接将报销金额打人报销人的银行存折或卡。可以开设专门为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报销使用的银行存折或卡。

二是具体实行措施。与银行签定协议,确保卡的使用性能,并约定将卡的利息由银行自动转存入相应单位账户。按报销制度的规定完成相关财务审批手续,由出纳向银行申请财政用款额度,再将录有报销人姓名,卡账号,报销用途,报销金额的盘拷给银行,由银行,取得的回执作为会计凭证与报销单一起装订保存。开卡的人员。如果是市一级的行政机关,机关工作人员需每人开一张卡,二层机构的机关领导成员需每人开一第卡,此外二层机构报账员开一张卡,基层机构报账人员开一张卡。报销。市一级机关的会计将需要提现报销的会计赁证交由出纳,出纳根据会计递交的会计赁证,制作包含开卡人姓名、卡号、用途、金额的电子表格交由银行,将报销金额打人相应报销人的公务员卡。二层机构的报销是由报销员将报销用的会计赁证按级别上报审批完成后,交由上一级机关报账,再统一由市一级机关的出纳将报销金额打人报账员的卡。加强核对,分清职责。会计负责审核用途及金额是否与报销单一致,出纳负责审核报盘是否与回执一致。财务主管定期不定期限进行审计检查,并对不符负总责。加强监督。每一季度要求银行打印所有公务员卡的入账情况,报账员的卡还应打印出账情况,并要求有电子版应该注意保存,一年的数据还应刻录成光盘作为会计档案。由会计核对二层机构报账员及基层机构报账员的公务员卡使用情况,如是否及时将报账款项进行分发,二层机构的报账总额是否与基层机构的总额一致,并抽取一些报销单据进行检查,有瞒报,虚报,乱报现象应立即向财务主管领导汇报。规范款项用途的编写,便于日后的查询与核对,同时有利于对报销款项的分类与汇总。通过对卡对账单的分类排序,将各类现金款项分类汇总,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当年度预算编报情况的评估以及作为下一年度编报预算的依据。

第二,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一是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列入政府集中核算的单位凡报支金额在100元以上的一律要使用税务发票或省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个别特殊情况的,要经单位监督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名、主要负责人签报后会计核算中心每月集中一次提交监察室核准。规范公款报销凭证,确保发票内容真实,报销手续完备。会议赞报销要按规定编制,按审批权限报批,并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接待费报销要实行相关制度,附正式发票和接待费用结算清单,且每张发票都要有经手人、审核人的签名;车辆维修要有审批单;房屋修缮要有具体的造价、审核、依据、验收手续等,发票票面金额超1000元的,应有经手人、财务人员签字,交由单位监督小组审核,且报支时要实行转账,不能用现金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