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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药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20 06:11:31

感冒药调查报告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1篇

2009年11月~12月,我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行动,重点对零售药店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整顿。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2010年,将把整治的范围扩大到保健品店和医疗机构。

游弋在药店和基层医院的 “李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组织浙江、江苏、湖南、河北、辽宁、山西地方药监部门组成南、北两个调研组,对6个省28个地市的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共调查经营使用单位2168家,包括零售药店1253家、医疗机构550家、保健品店176家、食品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189家。

调查共发现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2838个。其中,以食品或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1114个,占所调查产品总数的39%;以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699个,占25%;以保健用品冒充药品的595个,占21%;以化妆品冒充药品的114个,占4%。而非药品产品的生产主体主要是食品生产企业和科技研发单位。这类产品在包装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大多打着“××生物科技公司”、“××生物工程公司”、“××保健品公司”、“××医药科技公司”等名号,而有的产品更是直接标示为“××药业”。

对上述6省1253家零售药店的调查表明,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约占所调查药店销售额的1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而176家保健品店中有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6省550家医疗机构的调查显示80%以上的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存在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利润丰厚促使上下游联手

在2009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例行新闻会上,该局一位负责人评价说,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营销活动有别于以往不法分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而是“正面进入”经营使用单位,“采用大规模、集中式、连续性地冒充药品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将该类产品误当药品购买使用。

据医药市场营销专家分析,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的经营模式从传统“药店就是卖药的”转向“兼营非药品”的商业模式。尤其是一些大的连锁药店,非药品的营业额已占全部营业额的20%~50%。

同时,我国近年来不断完善药品市场监管,药品从研制、生产、经营及使用各环节都逐步走向规范。一些原本准备申请药品的或未经过审批的药品,改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及食品类途径,这样做不仅容易申报批准,而且环节少、标准低、资金少、时间短。下游营销渠道有“销售诉求”,上游生产源头有“生产欲望”,于是,从生产主体到营销主体联手赚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营销人士举例说,“苗岭一喷舒通”成本仅为几元,药店进价是48元,销售价竟高达65元。

来自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非药品的购进,如果是厂家铺货、药店代销,一般不低于40%的扣率,收入通常是按三七分配,即零售价的70%被零售企业获取,利润在200%以上;如果是现金采购,有些产品甚至按10%左右的扣率购进,零售企业的利润则在10倍左右。丰厚的利润是非药品冒充药品泛滥的源头动力,而背后却是“老百姓的用药风险大大提高”。

“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

非药品冒充药品泛滥多年,有关部门几经治理仍收效不大,原因何在?2008年下半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对此组织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份内部调研报告。

在记者得到的这份内部调研报告中,调研组将这一现象泛滥的成因归结为4个方面:一是监管法规之间缺乏统筹一致;二是多部门监管未形成合力;三是违规审批造成产品准入把关不严,产品审批和上市后监管脱节;四是产品标准缺失,监管措施难以到位。

据一位参与当时调研的官员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相关法律的诸多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某一类或几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程度不同的处罚规定,且规定了不同的执法主体。但监管法规之间缺乏对这一行为的严厉惩则,打击力度不强。

同时,由于多头执法,导致了各个执法部门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缺乏治理主动性,未形成监管合力,非药品产品的监管存在盲区,造成了“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的怪现象。

据了解,违规审批的非药品产品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保健用品。部分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省人大出台的地方法规,具有保健用品的审批权。由于保健用品目前没有国家的统一标准,地方审批标准不严,致使一些冒充药品的保健用品被批准上市。第二类是消毒产品、食健字产品。部分地方卫生部门违规审批了一些冒充药品的此类产品。部分监管部门一味重视产品审批,忽视产品上市后的监管,导致非药品产品在市场上缺乏有效监督。

从该调研组收集的样品看,绝大多数非药品产品标示的执行标准不是国家标准,或者实际执行的标准与所标示的标准不一致。如,非药品“666”皮炎平软膏,执行的标准是化妆品的卫生标准;自称是中药减肥产品的“一粒瘦”标示的执行标准QB/T1857-1993,实际上是雪花膏的产品标准。

这位官员表示,由于没有法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机构无法对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产品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对该类产品是否能够达到其宣称的功效缺乏科学权威的判断依据。

整治药品“李鬼”须堵源断流

2009年开始运转的13部委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列为一个专项。专项整治将从2009年年底一直持续到2010年。

在整治过程中,将遵循3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谁审批,谁查处”;第二个原则是“标示谁,谁研判,谁查处”;第三个原则是没有标示任何文号的,全部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照假药依法进行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涉及的主要是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未标示文号的产品,这六方面产品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有关部门将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按照产品类别进行统计,为下一步各有关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非药品产品分类整治奠定基础。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2篇

【关键词】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 探索性教学 本科生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2-0041-02

笔者所教授的课程主要是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药用植物学涉及植物的外部形态和分类鉴定特征,而生药学的主要内容是对生药进行真伪优劣的鉴定。为了做好教学工作,笔者长期对药用植物和生药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查资料和对本地的药用植物及生药的种类、分布、常见的混淆品等进行了实地调查,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这对搞好教学工作有极大的帮助。本文笔者谈谈探索性(研究性)教学的点滴体会。

一 从学生最感兴趣的话题说起

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课程涉及的内容繁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免产生畏难情绪,尤其是以西医为主的医学院校,有学生认为学习中草药知识没有什么用。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种种误区,笔者用自己对药用植物的研究、探索方法及体会引导学生进行学习。从学生最感兴趣的话题说起,如以中草药美容、减肥、增强记忆、预防近视、防治感冒、治防冻疮等话题作为开场白,并将与上述有关的新鲜植物带进课堂,具体介绍每种药的作用。这种做法从一开始就引起了学生的极大兴趣,个个都专心听讲,课后询问中草药治疗的相关事宜。笔者因势利导,向他们讲述自己的实践体会。

1.防治感冒

感冒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笔者患感冒后,就自己采药进行中草药治疗。冬天感冒就用马鞭草科的马缨丹煮水喝;夏季感冒就用唇形科的薄荷、禾本科的香茅、忍冬科的金银花等泡茶喝。学生纷纷效仿,经过亲自试用,感觉效果不错,于是学习兴趣大大提高,并开始运用探索性(研究性)方法进行学习。

2.减肥

现代生活水平较高,人们摄入营养物质过多,造成肥胖。如何让减肥既健康又科学?笔者尝试了一些中草药减肥法。向学生推荐豆科的草决明,它有润肠通便、清肝明目的作用,适量饮用,不但可清除肠道垃圾,还有保护视力的作用。笔者还告诉学生,自己开始时心急,使用了蓼科的大黄,效果很快且作用明显,结果发现产生依赖性,不吃大黄就便秘;而使用草决明,用量5~10克/次,将其炒黄,磨成粉,泡水喝,像喝咖啡一样香。这个话题引起了许多学生的兴趣,笔者就趁机介绍草决明、大黄的识别特征及蓼科、豆科的识别特征,学生很快就掌握了,并对其化学成分和功效记得很牢固。

二 将探索性教学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1.抗菌草药的筛选

笔者曾经患有脚气病,脚部红肿溃烂,痒得难受;在外地学习期间,又染上了体癣。查阅中草药治疗皮肤病的大量资料,然后进行抗真菌中草药筛选,并自己试用,疗效好的中草药就进行抗真菌试验,从中筛选出几种抗真菌效果不错的中草药,然后又进行抗真菌活性成分的筛选,从而找到了蓝雪科植物白花丹,其抗真菌活性成分为白花丹醌,它对红色毛癣菌等致病真菌的抑菌浓度为10-6克。学生听到这些研究结果,感到中草药用处很大。于是,笔者引导学生上网查前人研究过的抗真菌中草药,其抗真菌活性成分分别是什么。还常常将生药学教研室及我院一些老师的抗真菌研究情况和结果告诉学生,引起了学生,尤其是患有皮肤病的学生的极大关注。他们很想知道这些中草药长什么样,笔者就把从野外采来的新鲜植物标本在投影设备中放大展示,不但告诉学生这些药用植物的识别特征,还因势利导介绍其所在科的主要识别特征,进而谈及化学成分、抗菌的有效成分及其主要功效。学生反应热烈,教学效果很好。

2.常用中药的真伪鉴别

笔者平时非常关注中药真伪优劣的鉴别,经常到药材公司、药店、药摊作调查研究,发现有可疑的药物就拿来进行鉴别,并查阅文献资料报道的常用中药做假及掺假的相关内容。经过十几年的潜心研究,基本摸清了桂林乃至广西经销的中药哪些种类有混淆品,一般用什么植物混充及掺假等。并将这些多年调查研究的结果在课堂上一一介绍给学生,使学生懂得中药真伪优劣鉴别的重要性及从中明白如何去鉴别中药的真伪优劣,从而较好地掌握了中药的四大鉴定方法。如在红花鉴别的实验课堂上,一是水试,拿烧杯,加水,抓一把红花投入水中,不久就会看到杯底有一层沙,水变成了金黄色,红花不褪色。二是显微鉴定,在显微镜下可以看到大块的似方晶样的块片,但比方晶块大得多的沙子。三是用灰分测定的方法,检查掺沙的程度,使学生了解中药掺沙的鉴别方法。在讲到各种相关的生药的时候,笔者把自己调查研究所得资料穿插在教学过程中,如数家珍,还用学生买了假药的事例警示大家谨防上当。如有个女生在桂林买了一棵人参,我就问她人参的产地和形态特征,引导她鉴定人参,结果发现买的不是五加科的人参,而是马齿苋科的锥花人参。这样让学生在研究中进行学习,不但知道实际工作中应如何进行中药真伪的鉴别,而且掌握了中药的鉴别方法,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我们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深入药材市场进行调查研究,用生药学知识检验药材市场出售的生药。在调查中发现可疑的药,买回来研究,果然发现有假药和掺假的药,如王不留行不是正规的麦蓝菜的种子,而是用桑科的霹雳冒充;用麦冬的根状茎染黄冒充黄龙草……通过调查研究,使学生亲眼看到药材市场上出售的假药,认识到生药真伪鉴别的重要性,同时提高了生药真伪鉴别的能力。

在教学实践中,将自己的研究及探索方法传授给学生,结合生动的事例、适当的比喻、鲜活的材料、彩色的画面,使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得到极大提高。课堂及课后学习气氛十分浓厚,每节课学生都有问题,把我当成了百科医生。每当问到剂量和配方之类问题,我就引导学生自己去查有关书籍,或上网查资料,让他们带着各自的问题去探索、研究;并将他们探索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学生。例如,2003级药学本科有个女生,咳嗽很长时间,输液也不见好转。她就问笔者有什么中草药可以治。笔者就告诉她,药用植物中有一种叫夜合的木兰科植物,用其叶蒸冰糖,治疗咳嗽及慢性咽喉炎效果很好。她试用后,很高兴地告诉笔者,她的咳嗽很快就痊愈了。笔者把这个信息告诉学生们,得了咳嗽及慢性咽炎的学生,都尝试吃夜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学生体会到,中草药与我们的生活、工作及研究息息相关。

三 结束语

轻实践,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与应用,不利于学生思维、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因此探索性(研究性)教和学是让教师和学生注重实践,不但教师自身要探索和研究,而且要指导学生进行探索和研究。通过边学习边研究的方式,使学生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实践中更好地掌握知识和应用知识,提高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3篇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因说明书的“猫匿”而引起的官司。那是1995年8月18日,现年51岁的上海市录音器材厂退休女会计师胡爱苗因患三叉神经痛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出处方让其服用上海黄海制药厂生产的“卡马西平”药。

胡女士按规定剂量服药10天30片,然而却带来一场死去活来的痛苦:体温升至摄氏40℃,视力模糊,脸面部及手脚掌部大泡性损害,全身黏膜多处溃疡,险些危及生命。经上海市瑞金医院多科专家会诊,结论为“卡马西平引起的重症多型红斑药疹”,并开出病危通知书。后经专家多方抢救,患者胡爱苗才干同年9月23日脱险。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了,药物过敏,临床上司空见惯,然,胡爱苗却愤怒了。一张状纸,将上海市黄海制药厂(生产此药品的厂家)推向了被告席。

胡爱苗为何状告药厂?原来,此药厂删“繁”就“简”,擅自删除了卡马西平药品说明书有关“皮疹、荨麻疹、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等28项毒副作用的内容,结果使胡爱苗受害了……

法院认为,原告因病就医,按医生开出的处方服药并无过错,被告擅自删除药品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违反了药品生产的有关规定,故被告应承担民事责任。上海黄海制药厂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上海黄海制药厂赔偿原告胡爱苗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13223元,并补偿原告5000元(原告要求索赔15万元)。

黄海制药厂败诉了。黄海制药厂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然而,受害者胡爱苗的“死里逃生”的苦楚又向谁说?

现在,有多少人被药物这个“危险的朋友”所害?

据悉,全世界每年患者死亡的病例中约有1/3是药物不良反应所致,其中大都与药物过敏有关。早在2003年3月初,我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了下述5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即右旋糖酐40、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葛根素注射液、穿琥宁注射剂、参麦注射剂等。有关权威人士介绍道,右旋糖酐40(低分子右旋糖酐)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主要有皮疹、肺水肿、肾功能衰竭、过敏性休克等;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的可疑不良反应有瘙痒、皮疹、寒战、发热、胸闷、呼吸困难等:其次,葛根注射液的可疑不良反应不要表现为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如皮疹、过敏性哮喘、过敏性休克、溶血性贫血等;另外,穿琥宁注射剂的可疑不良反应有药疹、血管性刺激疼痛、胃肠不适、呼吸困难、寒战、发热、过敏性休克、血小板减少等;参麦注射剂的可疑不良反应以过敏反应和输液反应为主,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再说国人乱用滥用抗生素的情况吧。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当今滥用抗生素的严重程度到了什么地步?不仅医生将抗生素当成“万能药”,大量滥用,就连许多病人对医生不给使用抗生素也大为不满,认为医生不会治病。一项调查表明,30%~90%的成人看感冒时会向医生索取抗生素;经常看病者中50%的人索取抗生素是为了治感冒。实际上,90%以上的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是由各类病毒而非细菌引起,可世界抗生素处方中用于呼吸系统感染者占3/4。抗生素治不了绝大多数的感冒,也不能缩短感冒期,原因在于杀不了感冒病毒,反倒会因过度使用引起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使原本容易治疗的病症变得难以治疗。

有感染对抗之,无感染预防之――抗生素“保险子”应运而生。有位儿科医生对100例发烧患儿进行调查,这100例患儿全部用过抗生素,而且80%用的都是“高档型”。无论是发热、腹泻、咽痛,甚至鹅口疮等,一律二联、三联抗生素,“大兵团,多方位”作战,狂轰滥炸,弄得药学专家们惊呼:“如果像这样乱用滥用抗生素,估计10~20年将面临着所有抗生素药物失效的危险,即所有的细菌都将产生抗药性,那时,细菌全面复仇的日子就来到了!”

用药如用兵,用之得当,益身治病,不当,则损体害命。上海有位医学专家指出,两种以上药物合用,毒副反应发生率为3.5%:6种以上药物合用,毒副反应发生率为10%;15种以上药物合用,毒副反应发生率高达80%。上海一家医院收治了一位坏死性胰腺炎术后感染而生命垂危的病人,其致病菌竟是阴沟杆菌,正是不合理的用药而引发的。不合理用药除了会引起药源性疾病外,还会加快产生病菌耐药性进程。

据上海一家大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统计,青霉素已对80%葡萄球菌感染病例没有疗效。庆大霉素对50%的绿脓杆菌感染病例一筹莫展。北京地区43家大中型医院1994年用药调查,抗感染药物占全部药品费用的35%,有的医院竟高达70%,其中头孢菌素用量占各类抗感染药物总量的61.87%。

北京儿童医院1991-1995年中前15位畅销药品中,前4年抗生素药物均为10种,1995年为11种,其中氨苄青霉素头3年一直居第一、二位,进口药西力欣1994和1995年普通住院病房的治疗费用占全部药品总费用的57.5%。该市某大医院被诊断为普通感冒的病儿,98%给予抗菌素治疗,而且1/3的病儿在就诊前已在家中用过抗菌素。

目前,临床上采用中西药联用的现象极为普遍,有时患者还要自行增加,有的甚至将药物当“补品”服用,这样多种药物合并应用,必然导致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毒副反应增多。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乱、滥用药是当今世界上的“通病”,全世界病死的人中有1/3是死于用药不当;第三世界国家的住院病人中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占10%-20%,仅在巴黎,就有5万多药瘾者,1994年就有2000多服药成瘾的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其中有40%死亡。

我国每年约有19.2万人死于ADR(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所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主要包括药品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后遗反应、成瘾性以及致癌作用等),每年花费15多亿人民币用于救治ADR的病人。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保证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各环节秩序良好、操作规范,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整治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检查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情况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情况;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质为重点,对生鲜乳违禁添加物进行检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查扣无证、无号、无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取缔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三无”企业;严查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三)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管理。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查看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管理。重点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等行为;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

(六)加强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进厂检查登记、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缺陷产品召回、信息报送5项制度进行检查,严查私屠滥宰行为;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管理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七)加强保健食品管理。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八)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物流、邮寄、专家义诊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九)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规范未经批准的药品物流企业储存和配送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十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媒体等虚假药品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利用患者或者其它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各旗区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已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强有力的威慑,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并对群众举报的事件进行公开回复。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月16日)。各旗区组织卫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牧业、商务、经信、邮政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要及时处理。市人民政府将于12月下旬对各旗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6至20日)。各旗区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人民政府将对各旗区工作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的处理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是市委、市人民政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的一项具体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肃整治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保障全市居民饮食和用药安全。对不作为或行动迟缓的旗区,严肃追究责任。

(二)明确分工,严格执法。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全程介入,主动配合,与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研究会商、共同行动,对发现的重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从快侦办、依法严惩。

(三)立足眼前,规划长远。各旗区在检查工作中要积极总结,对监管缺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研究,寻求解决办法,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5篇

防止日益严重的滥用抗菌药物现象的继续蔓延,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的努力,还需要普通群众提高自我对抗菌药物的认识,才能使滥用现象得到根本遏制,下面是使用抗菌药物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抗菌药物=消炎药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及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抗菌药物不是直接对炎症发挥作用。而是对引起炎症的微生物起到杀灭的作用。多数人误以为抗菌药物可以治疗一切炎症,实际上抗菌药物仅适用于由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无效。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如果用抗菌药物治疗无菌性炎症,这些药物进入人体内后将会抑制和杀灭人体内有益的菌群,引起菌群失调,造成抵抗力下降。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局部软组织的瘀血、红肿、疼痛,过敏反应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以及病毒引起的炎症等,都不宜使用抗菌药物来进行治疗,

误区二:抗菌药物可预防感染

抗菌药物仅适用于由细菌和部分其他微生物引起的炎症,对病毒性感冒、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菌药物治疗有害无益。抗菌药物只能杀灭引起炎症的微生物,并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相反,长期使用抗菌药物会引起细菌耐药。

误区三:感冒就用抗菌药物

病毒或者细菌都可以引起感冒。病毒引起的感冒属于病毒性感冒,细菌引起的感冒属于细菌性感冒。抗菌药物只对细菌性感冒有用。其实,很多感冒都属于病毒性感冒。严格意义上讲,对病毒性感冒并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只是对症治疗,而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大家可能都有过这种经历,感冒以后习惯性在药店买一些感冒药,同时加一点抗菌药物来使用。实际上抗菌药物在这个时候是没有用的,是浪费也是滥用。

误区四:广谱抗菌药物优于窄谱

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是能用窄谱的不用广谱的(抗菌范围广泛的抗菌药物):能用低级的不用高级的:用一种能解决问题的就不用两种;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在没有明确病原微生物时可以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如果明确了致病的微生物最好使用窄谱抗菌药物。否则容易增强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

误区五:新药比老的好,贵药比便宜的好

其实每种抗菌药物都有自身的特性,优势劣势各不相同。一般要因病、因人选择,坚持个体化给药。例如,红霉素是老牌抗菌药物,价格很便宜,它对于军团菌和支原体感染的肺炎具有相当好的疗效,而价格非常高的碳青霉烯类的抗菌药物和三代头孢菌素对付这些病就不如红霉素。而且,有的老药药效比较稳定,价格便宜,不良反应较明确。

误区六:频繁更换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发挥疗效需要一个周期,如果使用某种抗菌药物的疗效暂时不好,首先应当考虑用药时间不足。此外,给药途径不当以及全身的免疫功能状态等因素也可影响抗菌药物的疗效。如果与这些因素有关,只要加以调整,疗效就会提高。频繁换药很容易使细菌产生对多种药物的耐药性。

误区七:一旦有效就停药

如果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不足,有可能根本见不到效果;即便见了效,也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够必须的周期。如果有了一点效果就停药的话,不但治不好病,即便已经好转的病情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作怪而反弹。

误区八:能口服的却要静脉滴注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6篇

秋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入秋后的一天早晨,65岁的老周出去遛弯时着凉了,回家就头疼、咳嗽、发冷,一测体温竟达38℃。他觉得就是小感冒,也没去医院,在家熬了姜汤,喝下去就埋头大睡。结果3天后,他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咳出的痰中还带血,喘憋也很严重。去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急性肺炎。

很多人出现发烧、发冷、疲倦、头痛、咳嗽等不适,往往不在意,觉得只不过是小感冒,捂捂汗,或吃点感冒药、止咳药,挺一挺就过去了。其实,这些身体不适很可能是肺炎的早期症状。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报告指出,在全球造成死亡的疾病中,下呼吸道感染(主要是肺炎)已是第三位高危害疾病。我国一项9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调查发现,老人所患常见病中有26%为肺炎。香港卫生防护中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香港共有近7000个肺炎死亡案例,平均每天有19人死于肺炎。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显示,在1073名受访者中,超半数不知道肺炎的症状与感冒相似,71%的受访者认为肺炎不难治愈,已接种疫苗者不足14%。

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最多见,达83%。全球有5%~10%的健康成人和20%~40%的健康儿童,是肺炎球菌的携带者。当人体免疫力下降时,如感冒、劳累、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心脏病、长期吸烟等,肺炎球菌可趁机侵入人体,引起肺炎。由于近年来抗生素应用广泛,使肺炎球菌对多种药物产生了耐药性,导致肺炎的治疗更加困难。许多人还经常将肺炎的症状当作感冒,导致病情延误。多数人对肺炎预防意识不足,也是导致肺炎难治、死亡率高的原因之一。

60岁以上的老人,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儿童和成年人,心脏病、肺病、肾病、肝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患者,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者,他们往往免疫力较低,机体抵御病菌侵害的能力较弱,是肺炎的高危人群,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接种疫苗是预防肺炎的有效途径。

防治肺炎,要注意肺炎与其他呼吸道疾病的鉴别。肺炎初期与感冒相似,可能有发热、咳嗽、乏力、全身肌肉酸痛等症状,但症状大多要比普通感冒重一些,病情严重者还可能出现胸痛、呼吸困难、剧烈咳嗽等现象。儿童患肺炎多出现高热,病情进展迅速,严重者会出现休克、嗜睡、精神萎靡等症状,退热药一般只能暂时缓解。若发烧持续不退或上述症状不断加重,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进行胸部X线检查以明确诊断,并在医生指导下积极治疗。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7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旅游立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检查、整治攻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我市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城市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各类监管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三分之一。要进一步落实药械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一批药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使我市药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将全市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检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检点:

1、检查各类原辅料的进、储、用情况。(1)看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查是否有明确的状态标志;货位是否物卡相符。(2)抽查相应供应商是否经评估确定,有关资质材料归档是否有效齐全,应包括对供应商评估情况、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购买合同等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经过批准。(3)抽查合格区内物料是否有合格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每批取样检验。

2、检查按批准工艺生产情况。抽查药品批生产记录及生产相关的原始记录,看药品生产中是否按法定处方投料,是否有非法添加原辅料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

3、检查成品放行情况。(1)看成品库,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是否有明确的状态标志;(2)抽查批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看成品放行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企业质检工作情况。(1)抽查检验记录,看化验室检验人员是否符合上岗要求。(2)检查质量检验人员和设备是否进行了备案。

(二)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点:

1、药品批发企业:(1)重点检查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的存储条件、供货单位资质和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和批签发证明;(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特殊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和销售流向;(3)GSP的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环节是否符合规定;(4)销售人员的备案情况;(5)药品实时监控系统数据上传情况;(6)药品采购资质的合法性,重点是供货单位和销售人员的资质,有无进行网上核查等;(7)把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含麻黄碱药品、低温储存药品作为检点;(8)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在职在岗情况;(9)冷库和阴凉库是否安装智能温湿度记录仪等。

2、医疗机构:(1)对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供货单位资质和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和批签发证明逐品种、批次进行检查。(2)加大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检查。

3、药品零售企业:(1)加大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特殊药品的管理;(3)进一步加强处方药和出具销售凭证的监督检查,使药品零售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4)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一是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台帐制度情况,是否经营未经批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厂家地址的产品,无中文标识、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二是零售企业是否设置非药品专售区域,严禁药品与非药品混放;三是严禁张贴、悬挂和发放未经审批的各种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四是驻店药师或营业员有无向消费者以药品名义介绍和推荐非药品,并夸大宣传非药品类产品的行为。

(三)医疗器械专项检点:

以有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购进、过程控制和经营企业的产品购进环节。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内容:(1)所生产产品是否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之内,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是否有原材料采购清单,是否确定合格供方,并留存供方资质;(3)原材料库、成品库是否分区色标管理;(4)是否有完整翔实的生产批记录;(5)是否按照有效产品标准进行检验,产品出厂是否有合格证明。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内容: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在审批的经营范围之内;供方资质是否合法;购进的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内容一致等。

3、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内容一致及供方资质是否合法等。

对各类相对人的必查项目表详见附件4。

(四)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监管。加大对各环节的明查暗访力度,严把防控药械购进渠道关、采购验收关、储存养护关和合理使用关,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中所推荐的药品品种以及体温计、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防控药械购进、验收、储存、使用情况。严防假劣药械用于甲型H1N1流感防护。并加大对防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药械不良反应及事件的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分启动仪式、地毯式检查和总结展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仪式:于2009年12月22日举行启动仪式,大张旗鼓地销毁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请市领导出席仪式并发表讲话,营造专项整治攻坚月的浓厚氛围,形成高压态势。启动仪式预案详见附件1。

(二)地毯式检查(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按照上述检点和必查项目表,分成四个辖区检查组和巡视督导组(详见附件2),严格进行地毯式检查。专项整治攻坚月期间,既要对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既要打要案、抓大案,又要打苗头、抓小案,坚决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杜绝药械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展示:活动办公室要于2010年1月27日前完成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总结,并加强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攻坚月取得的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准确找出全市药械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今后监管措施。要向全系统和医药企业、医疗机构通报攻坚月检查情况。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力度

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专项整治攻坚月期间,正值年末岁首“两节”期间,也是我局职能巨大变化期间,各检查组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和对人民用药安全、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深入细致的地毯式检查,进一步查找各环节潜在的可能发生问题的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彻底整改,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对于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从重从快处罚,坚持重拳出击,对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抓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严厉打击违法份子的嚣张气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药械打假的积极性,为药械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需要检验的药品,市药检所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提供准确技术依据。检查中发现有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

(二)严格打假,依法治伪。

把各级药品质量公报公布的不合格品种、以往查处的假劣药品、中草药、中小药厂的产品以及广告药品确定为重点监督抽验品种,检查中要善于从药品外观、包装等方面发现质量疑点,增强监督抽验针对性,确保抽取的每批检品必须是质量可疑药品,最大程度地发挥药品检验对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形式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查处两类产品:一是名称与《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其它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二是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有关用语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其它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发现上述产品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一是按照有关职责的归属,对标示为食品冒充药品的,移送同级质量监管部门处理;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移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标示为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的,由市局对相关违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省局;对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二是对发现涉及违法宣传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对涉及违法宣传的药品加大抽验力度,重点进行监管。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加强对专项整治攻坚月的巡视督导,集中全部精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感冒药调查报告第8篇

假冒经济知多少

目前,假货正在全美泛滥,尤其到纽约旅游的人,大都会到位于曼哈顿区南端的运河街上去淘宝。

运河街上小店铺林立,各家店主几乎都拿着装满假货的黑塑料袋招揽着顾客。这里的假货包括药品、电脑软件、食物、烟酒、婴儿食品、汽车、飞机零部件、香水和化妆品等,其中售卖假名牌皮具的最多。在狂购假货的人群中,以白领女性居多。

一名来自俄亥俄州的22岁女孩贝姬,买了一个美国老牌Coach背包,一个Burberry牌钱夹和帽子,还有一个Kate Spade牌皮包,总共花了不到100美元。她说,如果是买正品的话,这些东西的价格将超过1000美元。

几个月前,约翰・张花了1100美元从专卖店里买了LV一个经典的棕色包。但是,“当我拿着它走在运河街上时,每个人都认为我拿的是假货。”后来,她看到运河街上出售一种更加时尚的LV包,于是她就将正品包给退了,转而买了一个仿制品。

在运河街上,售卖盗版DVD的小贩也很多,通常不到10美元就可以买到电影院刚上映的最新影片。由于目前警方对盗版DVD查得非常严,小贩们也逐渐改变了策略。以往他们都公开叫卖,现在则在街角用叫卖声吸引顾客,然后带着顾客到隐蔽处交易。

除了运河街,现在假货的生产和销售已扩大到全纽约。在游人如织的时代广场和名店云集的第五大道,甚至是许多小资居住的高档社区,也可看到小贩们在人行道或地铁口摆摊,他们大都是黑人或西班牙裔,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卷起假货拔腿就跑。

美国海关2004年查获的假货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12%,金额也比上一年大幅上升。2005年上半年欧盟海关查获的假冒玩具数量比上一年全年查获的总量还多56%。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某些领域,假冒侵权产品的泛滥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在制药行业,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10%的药品是假药。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假药的比率高达60%以上。全球烟草贸易的3%是假货,每年有1500亿支假烟被出售。在汽车行业,据法国打假机构估计,在欧洲市场上出售的汽车,每10辆中就有1辆是假货。飞机制造业也难逃假货的困扰。据美国联邦航空局估计,在每年全球安装的2600万件飞机部件中,有2%是假货。

假冒侵权产品不仅给一些合法经营的企业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给相关国家造成巨大的税收损失。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估计,假货每年给美国公司带来的损失达到2000亿至2500亿美元。

另外,造假者近年来胃口越来越大,已经不满足于生产香烟和T恤衫之类的小物件,开始把目光投向汽车配件、医药和电子设备等高档产品。但他们生产的这些冒牌商品往往质量不过关。根据经合组织的调查,中东地区是全球假冒汽车配件的最大集散地,而拉美则是假烟泛滥。世界所有国家都存在假药问题,非洲地区尤其严重。

利润充满罪恶

英国《金融时报》4月21日援引美国律师詹姆斯・齐默尔曼的话说,全球假货贸易已演变为一种“高效率和专业化”的业务。“仿冒品的质量越高,仿冒者就会更大胆地将其产品纳入全球贸易的轨道中,冒充真品并与其展开竞争。”

为什么名牌运动鞋、香水和CD的仿冒品层出不穷?当然是因为仿制这些东西利润丰厚。生产一双Air Pegasus鞋要花掉耐克公司16美元(皮革成本、工厂运转开支和工人工资),而且是在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亚洲生产。卖给美国和欧洲的经销商时,这双鞋的价格是成本(16美元)的两倍,其中加上了广告费以及设计师的工资。

经济学家丹尔・科恩说:“一双耐克鞋的物质成本和非物质成本相等。”而那些造假者由于无需支付广告费和设计费,所以他们只须把冒牌货以较低廉的价格卖出,就能大赚一笔。

如今名牌产品的研发和营销开支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生产成本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小。同“物质因素”相比,“非物质因素”越来越多地反映在商品的价格中。一本好影集要卖多少钱?15欧元。可它的冒牌货却只卖1.5欧元。一瓶新药又要卖多少钱呢?在第一瓶药生产出来之前,已经有数亿美元用于研究和开发了。

丹尼尔・科恩指出:“当商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品牌和技术创新上时,冒牌货的的猖獗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这是21世纪资本主义的一个方面。”

对发达国家来说,商品的仿冒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因此,欧洲正在准备通过一项反冒牌法案。早在1994年,发达国家就出于同样的理由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建议,要求建立一种对所有成员国均适用的知识产权制度。不过,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因为尽管冒牌商品贸易促进了许多国际犯罪,但仿造业也是使当地居民致富的一种经济活动。

世界海关组织负责人米歇尔・达内警告说,人们普遍低估了假货贸易的危害。他说:“大家常常认为,这些违法行动只限于奢侈品,不会侵害他人,有些执法机构也有这种想法。

但是,我们都知道,造假不仅危害经济和社会,而且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使人死亡,必须对此采取迅速行动。”

恐怖组织参与造假

近年来,假货犯罪行为的另一大突出特点是与恐怖主义发生联系。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罗纳德・诺贝尔曾公开警告说,恐怖组织如今正越来越多地依靠假冒商品获取巨额利润,为恐怖活动提供“血液”。他举例说,去年10月,黎巴嫩警方查获价值120万美元的冒牌刹车垫和减震器。国际刑警组织参与了此案调查,发现其利润落入了当地一个激进组织的支持者囊中。更早些时候,丹麦海关曾截获一个集装箱,里面装有冒牌的洗发水和化妆品,而发货人正是一名成员。另外,北爱尔兰的准军事组织和哥伦比亚最大的反政府武装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也通过销售各种假冒商品获利,其中包括冒牌唱片和香烟。

据调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机构卡拉图国际公司透露,全球假货市场占世界贸易的9%,而且今后两年内很可能会翻一番。这类调查机构三番五次地警告:不知情者从网上或街上购买假货的行为正在为和犯罪团伙提供经费,包括、黑手党和爱尔兰共和军。

卡拉图国际公司知识产权调查部负责人斯潘塞・伯吉斯在报告中称:“世界上的每一个主要恐怖组织都以某种方式参与造假活动。这是一种比较直接的筹款方式。很多人以为造假活动只是小团体所为,仅仅是为了赚点外快,这是完全错误的。造假贩假是非常有组织的,而且非常恶毒。”

“9・11”事件之后,假名牌逐步增加,情报人员深感担忧。他们担心很多造假犯罪团伙与关系密切。比如,去年年底美国警方突然袭击了曼哈顿一个礼品店,没收了一箱假表。这些假表非常令人不安,因为造假者还拥有几本波音767飞机的飞行手册,上面有手写的阿拉伯文留言。

同时,美国警方还突然搜查了纽约市的一家手提包店,发现了与桥梁检查设备有关的传真。此后,新泽西州警方对某犯罪团伙的一名黎巴嫩成员进行了调查。在搜查他的住所时发现了假驾照和一份名单,与纽约那家手提包店的某些工作人员名字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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