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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13 23:41:51

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第1篇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加强对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包保责任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包保责任体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依据现有行政区划,建立以行政村(社区)为一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园区)为二级网格、以县(市)区和开发区行政区域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的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构建“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络到底、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措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设置或明确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置相应的场所及办公设备;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所需工作经费,逐步改变收费、罚没收入按比例提成返还的做法。

(五)推动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优势食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食品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要加大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饮食店、食品摊贩等升级改造力度,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进园区、进基地,推动小饮食店、食品摊贩集中连片经营,不断提高监管和保障水平。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部门、区域间协调配合,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相互衔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环节和产品,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要强化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监测和处置,及时掌握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线索,认真进行查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机制,完善防范预警、信息报告、危害控制和调查处理等措施,确保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控制危害、消除影响。

二、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全市食用农产品(含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拟定实行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名录)、市场类型(名录)和实施时间,具体负责种植环节食用农产品和豆芽菜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养殖环节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猪屠宰场动物疫病检疫、“瘦肉精”检测和外来生猪、牛肉、羊肉等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分别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加工、销售、采购和使用等环节监管。

(二)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单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同一企业既生产普通食品又生产保健食品的,质监部门负责普通食品生产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在国家出台统一的保健食品监管行政法规前,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监管以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工商部门配合。工商部门负责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查处工作。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无异处销售行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有异处销售行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加工点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食品销售场所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品种目录管理;季节性、临时性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时,须经质监部门核发《小作坊基本卫生条件核查合格告知单》后,工商部门再按程序核发营业执照。

(四)加强有固定店面现场制售食品单位、甜品站、中央厨房和食品加工配送中心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有固定店面的现场制售食品单位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甜品站和中央厨房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加工配送中心监管。

(五)加强食品专业储存与运输企业监管。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分别负责监管种植、养殖环节地产食用农产品的储存和运输;质监、工商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储存和运输。

(六)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备案、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环保、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要依据任务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环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城乡建设、财政、住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地沟油”非法加工黑窝点查处取缔等工作。

(七)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城管部门牵头,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定相应的临时经营场所,供食品摊贩从事经营。

三、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身管理工作,建立负责人管理责任制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相对独立,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部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内控能力。引导企业加大食品安全投入,积极采取先进工艺、设备、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岗位责任、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追溯、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管理制度;实行从业人员强制培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均要按照规范内容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落实企业自检制度。各级、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母体企业、中央厨房、食品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连锁餐饮总部企业设立食品检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务等部门负责对相关企业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水平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四)落实溯源制度。各级、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溯源系统,落实食品溯源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食品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

(五)落实其他相关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产品召回以及变质、过期和回收食品销毁制度、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经济赔偿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和标签标识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拨付专款,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

(二)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统筹推进我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基层检测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加大对重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第三方检验机构,实现检验检测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及时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各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汇总、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四)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各级、各监管部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对查实的食品安全案件,积极兑现举报人奖励。

(五)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各级、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完善信用记录,细化诚信评价准则,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诚信体系规范和标准,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跟踪监督和动态评价,完善违法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行业退出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禁止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和责任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大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

(一)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各级各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食品安全管理第2篇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使其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各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充分发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协调本级卫生、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既避免职责交叉,又防止监管空白,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验资源等的整合、共享;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部门间的信息通报等责任,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样品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监管部门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对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违法收取费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国务院已做出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第3篇

(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力度不够。根据食品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对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行政案件,经调查、审查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已构成了刑事案件”,食品监管部门应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近几年来,某区食药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多起食品违法案件,无一例提起刑事诉讼,其原因除了食品监管专业知识要求程度高,公安机关将食品监管部门调取的材料转换为刑事案件的材料效率较低外,食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加大了食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也是重要原因。

(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但截至目前,相关省级部门没有专门出台管理办法,同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处罚金额需要根据有无“非法所得”来确定,这样给执法部门针对小作坊、小摊贩的执法带来困难,造成违法者没能真正承担起相关违法成本,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三)社会共治作用未得到有效彰显。某区食药监局2016年1季度受理市长专线或12331转办件,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等投诉有130余件,但目前符合要求立案查处仅有1件,究其原因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虽然加强,但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相关投诉举报内容偏重于消费纠纷,多数投诉举报没有明确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指向,相关证据材料缺乏,使得以投诉举报为线索,发现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或对违法行为查处的价值大为减弱。另外,从投诉举报受理结果导向分析,相关市长专线和12331等转办件的考核部门主要采取办结率和满意率为考核指标,也促使各承办部门较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投诉,在较短时间内以满足退货或赔偿为最终处理结果。

(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缺失。食品行业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行业。单个消费者不可能全面掌握有关食品质量的信息,有些食品企业就会选择以次充好来牟取利益。当部分企业这样做时,而它的竞争对手不同步跟进,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于是,真正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反倒会被市场所淘汰。而在同时食品监管部门也不可能掌握全面的企业生产信息,很难监管到位,因此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尤其重要。然而实际工作中,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极为匮乏,主要是外在制约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食品监管部门在监管食品安全上重终端抽查、轻过程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不完整,相关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一)加快构建完整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针对实际情况,适时出台、调整、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之能够涵盖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同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问责制。既为食品监管部门提供可靠的法律法规支撑,又让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构建食品安全自律防线。

(二)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力度,对食品安全存在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进一步规范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通报、查处和移送受理等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的,应及时与行政机关做好衔接,以利于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后续行政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质量管理 认证体系

对食品行业来说,只有制定了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规范的有效运行,最大程度地实现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指标,生产出合格的各种产品,经严格检验以后再投放市场,才能维持企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为顾客提供合格、满意的各种产品。从当前的情况看,HACCP体系认证在食品生产企业中也得到了普遍实施,但是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还不是很理想,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不能够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对管理体系进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在刚成立时的管理状况,这大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我国的食品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搞好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食品质量的管理。

一、要加强各个管理体系之间的融合

各管理体系之间的融合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关键,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下工夫做好。一个食品企业,要想进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满足食品安全准入制度,符合食品出口企业卫生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要求,与此同时,要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卫生质量体系、HACCP体系等。但是我们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管理体系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把它们互不衔接起来,程序文件不能相互引用,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

我们在食品加工企业中建立和运行这些管理体系,目的是保障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安全卫生的标准。食品的安全卫生是食品质量的重要方面,但是合格单产品还要在数量上、产品规格上、产品的外包装等方面满足一定的标准,我们加强各管理体系的融合,就是要在节约管理成本的前提下,让产品的各个方面都达到要求。同时,管理体系的融合、管理手段上的衔接,不仅可以形成方便适用、控制有效、满足多个标准的程序文件,而且使操作人员能够更方便地使用各种质量记录,以便达到个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

二、要有效控制原、辅料

食品生产企业有效控制原辅料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这些原料是否安全,质量如何基本上也就决定了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没有原辅料的安全卫生,就不可能生产出安全卫生的、符合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的产品。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虽然突出了原料的控制,但是,在对辅料的控制方面往往重视程度不够,在建立有HACCP体系的企业中,虽将原、辅料的验收作为关键控制点来控制,但与供方评价等控制措施联系又不紧密,造成原、辅料的控制有效性不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原、辅料的控制:

1、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体系,为产品能够从成品追溯到原、辅料提供必要的依据;

2、全面做好原辅料供货方的评价,我们说的全面评价,就是要对供货方的法律意识,主要是与提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他们遵纪守法的情况,同时,还要详细考察他们的生产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生产水品、技术手段、供货保障能力,除此以外,社会上对供方的评价也可作为我们选择供货方的参考,重点查看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者是注册厂,养殖场有备案记录和凭证等;

3、在产品采购产品方面,应该制定严格的检验和验证制度,规定原、辅料质量控制的标准,重点做好农残、药残的化验和控制,把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危害控制在安全的范围之内;

4、原辅料采购回来以后,要妥善保存,根据产品特性控制好温度和湿度,并采用合适的材料进行包装,避免发生变质或者受到污染。

三、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力度

员工的卫生知识会直接影响到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做好员工卫生知识培训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保障措施,因此,我们应该在生产前和生产过程中,下大工夫做好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在员工卫生知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让他们自觉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当中。更加重视食品加工过程中卫生控制要求的培训,强调个人卫生习惯和企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使员工的行为及各方面的指标达到《食品卫生法》中的相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视频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标准达到要求,才能使所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高质量的。

四、注重生产设备的养护和更新

生产设备是生产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硬件,是产品的紧密接触者,生产设备的质量和运行状况对所生产的产品有着重要的影响,加强硬件设施的维护,对设备进行及时的保养和更新,涉及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我们食品生产企业不仅要在建厂的时候选好厂址、做好厂区内规划,采购符合生产要求的各种设备,而且要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地养护和维修设备,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硬件之间的布局,使之更有利于生产,在综合官方要求、顾客需要、生产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把各个硬件调整到最佳状态,满足实际需求。坚持不断完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对设备的合理布局、供排水设施、加工设备等硬件设施要有专人负责。

五、严格做好企业内部审核管理

有效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捷径,我们一定要认真搞好,保证其实效性,不能把“内审”作为一种形式,被动地完成,要通过“内审”活动提高产品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同时寻求改进企业生产水平的机会。在内审这个方面,要最高管理者主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按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进行定期的、系统的评价。这种评审可包括考虑修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需求以响应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变化。因此,内审和管理评审对于质量体系持续改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关系消费者使用安全的特殊产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改进是不断满足顾客需要的一种能力,而这种有效的改进是建立在其产品安全、卫生基础之上的,企业管理者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将会有助于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能力。

六、结束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作为生产企业,为客户提供合格、安全的食品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责任。我们必须从管理体系、人员素质、硬件设施等诸方面进行严格控制,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才能避免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恶性时间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吴志伟,浅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中国检验检疫,2010年03期.

食品安全管理第5篇

为切实保障清真食品的生产供应,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推动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依法管理清真食品,我局对本年度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现将xxxx年度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组织协调,全力保障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召集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社会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协调统战、工商、卫生、工业与商务、食品安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县清真食品整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由民宗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二是聘请清真食品特邀监督员12名,要求他们熟悉掌握清真食品的有关知识,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清真食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牛羊肉屠宰加工市场、清真牛羊肉生产加工企业等主要食品市场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和食品经营者对清真食品管理的认识。

二、措施得力,全面加强管理,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切实增强全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力度,促进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结合全县开展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社会环境活动工作,要求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业和商务局围绕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宗源等清真牛羊肉屠宰企业中回族员工的比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清真牛羊肉屠宰加工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我县清真滩羊肉的品牌。卫生、质检、民族宗教、工商等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将清真食品品牌保护和规范清真食品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督促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及时办理、审验《清真食品准营证》。执法过程中,对违反《条例》经营的“豪宇火锅”依法取缔,对擅自悬挂“清真”标志的“天厨伊人火锅”,责令其立即去掉标牌上的“清真”字样,并进行了限期整改。在全县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工程管理中,由县宗教局牵头,实施前对6所有少数民族学生就餐的学校灶房进行现场指导,并从政府采购招标要求供货方必须为穆斯林、灶房从业人员中回族员工比例不低于3:1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规范,按程序向宗教局申领了《清真食品准营证》,确保我县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清真;大水坑镇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邀请清真寺阿訇及有威信的信教群众,组织成立了4个清真食品监督小组,对镇区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点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镇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落实责任,分类指导,确保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不出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第6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内涵

供应链是指由跨组织边界的彼此关联物流和信息流构成的行为系统。食品供应链是由农业、食品加工业和物流配送业等相关企业构成的食品生产与供应的网络系统。一般而言,食品供应链由不同的环节和组织载体构成:产前种子、饲料、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环节(农户供应商)、产中种养业生产环节(农户)、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通过配送企业进行包装、储藏配送到各零售商或者餐馆,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概念产生于欧洲,它将供应链视为一个整体,对供应链实施综合性计划、合作和商品流程的控制。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认证与跟踪管理。有别于一般的供应链管理,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以保障安全为首要目标,要保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需要在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成为了食品供应链中每一个参与方共同确保的公共责任。供应链综合管理的思想为解决食品供应链中的安全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思路。

我国食品供应链管理中的安全问题

(一)食品供应链长且复杂

从种植、养殖一直到形成消费,食品以其供应链长为首要特征,覆盖种植、养殖、屠宰、生产和流通以及餐饮管理等环节,并由此带来其复杂性。

从食品供应链源头来看,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农药、化肥、工业“三废”的污染,而人体食用了这些被污染的农产品后不仅将产生直接的健康危害,而且还可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增加。据商务部统计,48.4%的种植地和养殖场周边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源,35%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药和兽药时没有经过农业技术人员指导,64%蔬菜上市前没有进行产地检验。

从加工环节来看,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过小、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我国还是比较严重,这形成了影响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的最主要因素。据统计,2005年,我国食品工业产值突破了2万亿元,然而,国家质监局在对全国6万多家米、面、油、酱油、醋等生产企业的调查中显示,80%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门槛低、标准化程度低,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超量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也是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诱因。

从流通、消费环节来看,目前多数农产品仍以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形式在农贸市场、街头巷尾直接销售,这种流通方式如果缺少了必要的检验程序和监督手段,食品安全事件将难以避免;而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趋小与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人们对食品消费日益呈现出多样化、方便化的趋势。非时令食品消费、在外就餐消费等活动大大增多,食品消费不断上升,也使得群体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二)供应链基础薄弱

物流基础硬件设施薄弱。在存储上,我国一直只重视肉类冷库建设而忽视蔬菜、水果的冷库建设;重视城市经营性冷库建设而忽视加工性冷库建设;重视大中型冷库建设而忽视批发零售冷库建设。在运输上,目前国内冷藏运输率只有40%左右,而且主要是在干线运输,在支线配送上很少采用。服务不完善。一方面是服务标准不完善,譬如易腐保鲜食品的装船、装车大多是在露天而不是按照国际食品标准在冷库和保温场所操作。其次是服务内容的不完善,虽然食品是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但多数还停留在简单的仓储、运输、搬运等方面,很少有能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

(三)食品供应链安全管理有待完善

食品供应链上相关的安全标准体系如农产品标准体系、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等不健全。2004年底,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九部委出台了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使我国食品行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55%,此计划显示,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距离还很大;此外,我国仅个别省市实施了农产品的追溯性标准。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建设明显滞后。目前我国食品信息网络不健全,食品企业分散,沟通渠道不畅,许多信息难以收集、传递和及时处理,上下游信息共享不够,食品追溯管理缺乏现实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持,造成我国食品产业链连接不紧、难于管理和监督,这是引起食品供应链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目标及基本要求

结合以上分析,食品供给的链条越来越长、环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也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增加食品风险发生的机率。从国际经验来看,供应链综合管理已成为食品安全的保障;从国内现实来看,国内农产品供需结构发生了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倍受关注。鉴于食品安全的特性,有别于一般的供应链管理,应该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首要目标,然后才是对总成本最小化、总周期时间最短化、物流质量最优化等问题的考虑。为了达到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目标,在进行供应链系统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供应链监管体系科学有效

食品供应链作为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的载体。因此,食品供应链管理本身不能孤立起来,而应放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去考虑,应与政府、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相适应,使得整个监管体系的运行更科学有效。

(二)供应链管理信息集成与共享

食品供应链管理既是食品物流管理问题,更是食品安全信息流管理问题。我国食品供应链信息化滞后不是某个企业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带有突发性、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等特征,因此,速度是关键。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快速反应性”,即系统必须启动快速,安全事故定性必须快速,信息必须快速,措施决定和付诸实施必须快速,处理结果公布必须快速等。而这一切建立在信息能够流动快速、透明的基础上,所以,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平台系统,提高管理的信息技术含量,以使整个食品供应链上的安全信息能够集成,并实现共享。

(三)供应链合作协调有序

食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局部利益和行为经常与供应链系统的目标不一致,使供应链系统性能降低、效益受损。供应链管理是将上下游企业作为整体,互相合作,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物流成本的管理模式。因此,设计和实现供应链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系统的功能与收益非常重要。通过食品供应链物流的协调管理可使物流活动的每一环节为了系统的同一目标努力,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有效提高食品供应链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并通过从食品原料的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推行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供应链上相关标准

力求做到无论企业处在供应链的哪个环节或具体生产经营何种产品,都有相应的质量标准被要求执行;没有标准,就无法进行统一的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标准不同,就无法实现跨国界食品供应链管理,因此,标准是基础。目前,我国应尽快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整个食品链中组织的要求》的标准,这是一套贯穿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其目的在于为保障食品供应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供安全性。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含了相互沟通、体系管理、过程控制、HACCP原理和前提方案等关键要素。从体系要素和体系包含的内容来看,若食品供应链上企业都能够参照标准建立体系,并严格执行,就能实现有效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

(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

通过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建立和完善食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通过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防止不安全的农产品、食品流入市场和用于食品原料,保障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强化中介组织和横向联合组织的行业管理的作用,中介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行为主体和机构,以公正、公平、诚信的服务为宗旨,向社会提供有资信的质量管理服务,主要进行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的注册管理,推广、宣传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等。

(三)提高我国食品供应链上企业的成熟度

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合食品行业的发展,也无法实现有效的食品供应链综合管理,必须提高食品企业的集约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培育和壮大食品供应链的龙头企业,由这些龙头企业来协调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带动整个食品产业链朝着健康、安全方向发展。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将促进食品产业融合与“一体化经营”,造就大型企业集团,实现增值环节内部化并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要求食品企业必须提高国际化水平,融入国际食品供应链管理体系之中;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是能够实现食品供应链管理的基础。

(四)积极推行实施标识管理和可追溯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在于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可追溯造成的市场失灵。因此,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是增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通过食品优质优价机制激励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或者通过明确责任的潜在惩罚约束机制促使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运用EAN-U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RFID(非接触式微型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可以实现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的质量认证和跟踪管理功能,在供应链中以精确、快速的方式检索追溯数据,对接收、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建立无缝的联接并进行有效的管理。(五)加强食品供应链设施和设备建设以完善物流服务体系

推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实现供应链高效管理。物流配送中心可以对食品等商品实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再加工处理,保证食品质量的卫生和标准,充分发挥现代流通方式在实施可追溯中的作用,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积极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中国现代农产品物流产业发展的示范者和中小物流企业资源的整合者;在物流上配备低温冷链系统,建立食品冷藏供应链,将易腐、生鲜食品从产地收购、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直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处于适当的低温环境之中,以保证食品的质量,防止食品的变质和污染。

参考文献:

1.陈原.试论我国食品安全供应链综合管理[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

食品安全管理第7篇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第8篇

市局党委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按照“以加强教育为先导,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手段”的思路,不断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途径,构筑思想、制度、监督“三道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有力地保证业务工作的廉洁高效。只有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统筹兼顾的方法和要求,全面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去,才能有效地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才能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

近年来,先后出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少数腐败分子、、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形象。这充分说明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离党和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新形势下,通过科学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据调查了解,当前我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致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正,经受不住考验,腐败个案仍有发生,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

三是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执法为民、服务大众做得不够。

四是有些基础工作不扎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有的基层药监部门落实不够好,个别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

五是有的党员干部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在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上要求不够严,标准不够高。六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整体形象,而且制约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正常发挥。这就充分说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腐倡廉任务的艰巨而繁重,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开展的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要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不断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务必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统一考核,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贯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的现实要求。

食品是人民生活必需品,药品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时刻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在监管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监管实践中勤于思考、锐意创新,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消除影响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的消极因素,更好地推动医药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忠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客观需要。

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所系、根本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以人为本,有所作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整顿规范好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增强全系统领导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国有几句古话,叫做“官清民顺”,“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班子要在干部职工中有威信、有号召力,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科学发展观提供健康保障,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如果领导干部过不了廉政关,就会失去信任,班子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长期下去,不仅害了领导干部,还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风气,严重危害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就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

三、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为科学发展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以改革创新精神来推动、来加强。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夯实组织基础。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组织好“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党委中心组廉政专题的理论学习会、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新任领导干部作一次廉政谈话。通过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