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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24 15:02:35

党代表履职报告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1篇

一、回应“倒逼现象”,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新途径

当前代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党委和政府重视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发挥代表作用来推动区域发展,形势发展对创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现“顶被感”和“倒逼现象”。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关心民生大计,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规定》,将“倒逼机制”转化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据代表法探索性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通过活动,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国家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现履职实效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为有效履职起到助推作用。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交流,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选民加深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组织准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区人大常委年度工作要点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活动方案,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下发了活动通知,积极动员,强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认真筹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加强对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工作指导。本次报告履职活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甘泉代表组组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区其他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的负责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莅临指导并作动员。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后,大家感到甘泉代表组此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准备工作充分、组织严谨有序、程序依法规范,代表报告有实质性内容、百姓愿意听、效果很好,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对其他社区、镇开展此项活动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2篇

作为全国最早进行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之一,台州市椒江区(时为台州地区椒江市)从1988年开始,持之以恒地进行了近20年的改革试点。从2002年开始,台州市全面推行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为基本内容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在近20年的改革探索中,台州各级党委始终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重点,以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为基础,从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改革,逐步形成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代表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决策和党内监督中的有效途径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规定代表任期,明确代表职责。明确代表任期与职责是实行代表任期制的前提和基础。试点中,我们通过党的代表大会对代表的任期与职责作出规定,明确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代表由党员选举产生,获得代表资格和职务后,其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任期内代表履行职责,接受党员监督。同时,规定代表拥有选举、审议、建议、表决、监督等职权,并对代表履行职责作出具体规范。对代表任期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改变了过去代表只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集中行使职权的状况,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创新活动机制,发挥代表经常性作用。实行代表任期制,核心在于发挥代表的经常性作用,关键在于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代表作用的发挥,代表的实质地位和现状的改善,代表任期制的功能显示和优越性发挥,关键在于健全代表活动制度。我们从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入手,拓宽渠道,健全机制,使代表作用的发挥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一是拓宽联系渠道,健全民意收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和反映等民意收集制度,建立并畅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广大代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凝聚了人心。

二是拓宽参与渠道,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建立并实行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代表调研等制度,拓宽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管理的平台。特别是通过每年确定一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由代表团(组)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决策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党委工作重点,在代表中开展提意见和建议等活动,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代表届中参与对党委、纪委委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述职评议,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和参与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等制度,确立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拓展和丰富代表参与党内监督的途径、形式。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代表素质保障机制。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不仅直接影响着代表在任期内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在试点工作中,我们通过改革和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教育培训和管理机制,促使代表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改进和完善代表选举办法,确保代表的基本素质。我们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要求,合理确定代表名额,适度减少代表人数,适当控制代表规模,便于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合理调整代表结构比例,适当减少党员领导干部的代表比例,提高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一线的代表比例;合理划分选举单位、组织进行界别推荐、扩大差额比例、改进代表选举方式,特别是采取“公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代表的办法,在代表选举制度设计、完善代表选举程序机制等方面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增强代表选举的竞争性,优化了代表的组成结构,确保了代表的基本素质。

二是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通过整合党校、互联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轮训、以会代训、代表团(组)组织研讨、引导代表自学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团这一组织平台的作用,经常性地在政治理论、社会调查、提案撰写等方面对代表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是实行代表的动态管理,确保代表的先进性。我们对任期内的代表资格获得、辞职、罢免、增补等作出明确规定,如评议不称职的,或由于代表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的,引起代表结构中其代表性改变的,必须辞去代表职务。同时,建立优秀代表评比表彰、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了代表的先进性。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是保证代表自觉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试点中,各级党委从代表履行职责的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代表权益的组织保障措施。如,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规定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限期予以负责的答复,并作为党委向下一次党代会报告的内容;规定代表所议定、质询、评议、监督的事项,一经当地党委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代表履行职责进行干扰;规定对代表违法违纪需立案查处的,或者基层党组织对代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经同级党委许可后,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等。同时,坚持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成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做好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积极宣传代表发挥作用的工作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的动力。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3篇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自觉加强学习。一是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自觉遵守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精神,准确掌握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用所学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进工作。学习之余,适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为依法履职,为民办实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反复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监督条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坚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通过参与视察、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认真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加强对县情的认识,积极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好思路、好办法,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分管和联系的工作。一是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督促联系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围绕常委会工作重心,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就相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各项报告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参加常委会会议,认真对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利建设、妥乐银杏、坡上草原旅游开发、高中教育发展、县乡村公路建设及管护、财政、计划,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等20个专项工作报告,政府办主任、各局局长、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29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一府两院”提出的任免职报告进行审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推进了工作开展。四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各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向“一府两院”通报,提出建议,促进问题解决。五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了红果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回购资金和xx土地储备中心6亿元土地储备贷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行偿还、撤县建市、撤乡设镇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事宜的审议,正确行使了表决权。六是积极参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及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开展了工作,正确履行了代表职责。七是加强对分管工作机构的管理,热心帮助解决困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自己能够注重党性修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增强自律。认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和县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没有经商办企业、没有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家属及子女谋取私利,切实做到勤政廉政。十分重视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所分管的委员会在廉洁从政上从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家属及子女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从未做过违纪违法和损害党和人民利益之事。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4篇

一、监督职权逐步加强,“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改变 二是监督形式上有新突破,各地人大创造了许多新的监督形式,拓展了监督领域。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目前大面积采用的有四种,即:1983年从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先河的执法检查;1986年从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区人大常委会推开的代表评议;1988年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推开的述职评议;在接待和处理司法案件的来信来访中形成的个案监督。这四种方式的创造和广泛使用,促进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提高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也推动了全国人大监督职权的行使。

三是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地方性监督法规,把监督职权的履行规范化。受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建议拟定监督法精神的鼓舞,各省和有立法权的市的人大加紧总结工作经验,深入研究监督职权的履行情况,完善监督新形式,剔除缺乏法律依据和有悖于人大工作特征的做法,保留、细化、提炼有助于加强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出了地方性监督法规,有综合监督的,有单项监督的,使新的监督形式法律化,监督工作走向规范,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法提供了参考。

二、监督实效十分有限,制约能力仍然较低

地方人大监督职权的履行,从过去不敢言监督到今天敢动真格,人大的作用已得到明显加强。但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看,仍具有普遍软弱的一面,对“一府两院”权力的制约苍白无力,宪法和法律确定的职能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第一,人大掌着监督职权不敢作为。一是在地方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及其领导习惯于包揽具体事务的管理,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马上就会关联到党委及其领导,触及是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敏感领域,不敢监督;二是在工作决策中党政联席的现象较多,人大无法在党政共同的一个决定、一个会议、一个文件、一个问题、一项工作、一件事情中把党委与政府截然分开,不能监督;三是在地方政治格局中标志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个人地位和权力的主要是领导们在党委的职位排序,但现实中,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不了党委班子,而政府一、二把手在党委身居要职,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实际排位的倒挂和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错位,不便监督;四是在地方人事安排中,把党委、政府组成人员里因年龄而不能升迁的领导安排到人大任职,不管口头上怎样宣传,人到船头马到站的思想客观存在,大多数人已不思积极进取,故而避免实质性的监督。

第二,法律确定的监督职权残缺不全。一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比如罢免权,在什么情况下人大可以罢免由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法律规定不明确,权力活动空间太大,反而不便行使。二是法律规定有上则无下则,看似监督有权实际无权。比如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报告未被批准,说明代表对执行机关的工作不满意,人大如何处置,法律没有规定,人大监督失去了威严。三是许多法律法规强制性特征不足,是法律又像政策,侧重强调应怎么办、要怎么办,对不执行法律或违法的行为却无惩罚性规定,人大没有办法监督这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四是没有法律措施确保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威慑性。从法理上讲,人大的决定和决议具有法律属性,是不能触犯的,一经触犯必须受到追究。但人大决定或决议的事情“一府两院”不去执行,或违反决定决议办事,人大拿什么去追究,法律恰好“缺席”。如有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还没有交人代会审议通过,报告中今后的工作已经在执行,无论该报告是否通过或修改,都已没有法律意义,人大如何是好,法律没有规定。

第三,人大自身履行监督职权的能力不强。首先,人大代表普遍为兼职,日常忙于各自的工作,很少有精力和时间关注宪法、法律的实施,履行代表职务力不从心。其次,人大机构不健全,委员会力量不强;担负主要监督职能的人大常委会机关编制和人员紧缺,工作力量大都不足。再次,监督者整体结构不合理,行使职权的素质不高,难当监督大任。

三、增强信心,排除困难,为履行好法定权力不懈努力

1.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监督,提高地方党委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认识。党委领导、支持人大履行监督职权,就是监督“一府两院”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体现党的执政本质;就是党自己通过国家根本制度行使执政权力,人大的监督越到位,党的执政就越有力。因此,地方党委应重点加强政治领导,强化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加快执政方式的转变,改变包揽或直接监督行政、司法工作的做法,支持人大行使包括监督权在内的法定职权,用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法制的根本渠道,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和工作监督。

2.完善法律法规,为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提供操作依据。人大应加速完善法律,使监督职权富有刚性,便于使用,用而有力。在监督法还不能出台的情况下,着重完善现有法律中有关人大监督的刚性规定,增强监督实效,把“橡皮图章”和“软人大”的形象变为历史的陈迹。

3.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人大行使职权的水平。应继续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人大工作的改革,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扩大专职比例,突出专业化和知识化,提高监督制约水平;应加快充实人大工作机构,建立常规监督专业队伍,规范工作职能,明晰监督职权,强化经常性监督。

4.敢于作为,在作为中加强监督职能。地方人大应在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原则下,敢于行使宪法和法律职责,监督好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通过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出实效,落实监督职权。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equ88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带领有关副秘书长和专委会负责人,分别于2019年12月中旬和2020年4月下旬赴西宁市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及朔北乡、桥头镇人大,城东区乐家湾镇人大、东关街道人大工委,湟中县人大常委会及多巴镇、拦隆口镇人大,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就西宁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西宁市各级党委、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会城市的功能定位,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担当作为,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打造了工作样板,有效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一)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西宁市各级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经常性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狠抓制度保障和班子建设。西宁市委深入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青发〔2015〕14号文件的意见,从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换届选举、依法履职等6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要求。各县区党委及时跟进,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具体意见。各级党委注重选优配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班子,强化人大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为人大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狠抓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各级党委支持同级人大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督促人大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支持人大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关注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级人大履职创新成效进一步显现。一是立法质效有了新提升。西宁市人大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紧密结合市情特点、特征和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立法工作,制定出台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法治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工作方式,将养犬管理立法与监督联动开展,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成果,立法科学性得以加强。大通县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开展法规专项清理,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林业管理、旅店业管理等方面立法调研,以科学立法促进幸福大通建设。二是监督效果有了新加强。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反馈市政府;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及时启动修法程序,探索形成了闭环式监督工作模式;探索进行联组审议,及时作出决议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区县注重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如大通县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表决,城东区、湟中县着力抓好专题询问问后督办改进,推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有了新进步。西宁市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决定权,作出决定13 项。大通县健全了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为全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城东区作出决议决定29项,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四是代表工作有了新面貌。西宁市各级人大制定代表培训规划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打造活动阵地,促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办理。开展重点建议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有的区县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市县代表建议办成率达到70%左右。注重制度建设,如大通县建立了代表考评机制和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了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湟中县实施代表回访选民制度,密切了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城东区创新代表激励机制,调动了人大代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认真履职的积极性。

(三)各级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政治上坚定,注重思想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保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行动上自觉,强化组织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市本级设置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10个,区县设置6至7个,全市50个建制乡镇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专兼职工作人员,15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办公室,大通县桥头镇等4个乡镇人大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在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推动下,积极探索街道、社区人大制度建设,短短半年内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市25个街道均设置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全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补齐了基层人大工作短板,创造了全新工作模式。三是措施上有力,推进制度建设。西宁市人大坚持将提能增效和制度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台加强党建工作贯彻意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质效,制定评估办法;聚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出台加强改进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办法;围绕加强代表工作,健全换届选举和代表履职考评、建议办理、述职评议等规定。城东区人大制定了专题询问、人才专家库建设与运行管理等规定;大通县人大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和票决、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等制度;湟中县人大出台代表履职考评、意见建议考评等办法。各乡镇人大“三项职责”“十项制度”均已出台上墙,保证了相关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履行职责方面,立法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够充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闭环监督模式还需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还需推动做好,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充分,程序性决议决定多,实质性决议决定少;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工作还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基层代表文化程度不高,学习能力不强,执行代表职务的本领不强、办法不多,培训力度仍需加大;人大代表中熟悉财政、经济、法律的人员占比较少,整体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履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代表调查研究不够,所提意见建议和审议发言质量还不够高。人大建设方面,各区县人大专委会主任均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只设机构,未增编制,未配人员,专委会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设置不够科学,名称交叉重复,职责不够明晰,分工不够顺畅,难以发挥工作合力;各区县人大核定公务员编制只有十多名,但是大多被离岗待退人员挤占,且呈逐年递增趋势,编制总体紧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偏紧,工作力量薄弱,各工委大多为“一委一人”,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常委会工作基本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未核定副主任职数,面对繁重工作任务,综合协调显得力不从心;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员、固定场所,信息化平台建设迟缓。

三、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政权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在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西宁市各级人大应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优势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将人大工作和建设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同时研究、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展现人大作为。

(一)坚持不懈,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成效。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提质增效、巩固深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全力补齐短板,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动力,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营造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以2020年“制度执行年”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优化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探索自主性决定事项和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巩固监督工作成果,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式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完善、创新发展。

(二)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更加紧密联系群众。市和县乡是人大宏观和微观工作的结合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各级人大应推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落实,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为民服务效果。进一步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健全代表意见诉求处理反馈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扩大重点建议督办范围,完善办理结果评价机制,推动解决群众热切期盼、亟待解决的重大事项。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健全履职台账和档案,定期通报履职情况,探索不称职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教育和引导人大代表珍惜荣誉、忠诚履职。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人大代表尽职尽责。提升履职服务质量。抓好代表学习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组织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6篇

各位选民大家好!

我是来自XX日报报业集团属下XX《共产党员》杂志社的一名人大代表。下面我分五个方面向选民述职。

一、 牢记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使好代表的权利。

自选上人民代表以来,尽管自己的本职工作十分繁重,职业特点让我们以加法来工作,以减法来生活,躺在床上还要想工作,但是我对每一次区人大代表会议都十分重视,从未缺席或请假。并都能认真地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认真地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并提出自己的议案和建议。

我先后提出整合资源、借助优势打造XX区文化创意一条街的议案;

提出了改进区人大会期、会风及提高人大工作效率的建议;

提出了帮助浙报宿舍迁移过度集中的周边垃圾箱、优化周边环境的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真回应和答复,有的被采纳到政府工作报告中。

二、 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

闭会期间,我能够认真参加人大组织的重要调研活动和执法检查。先后对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中医药治疗进社区的现状和矛盾等课题进行调研,先后调研走访了十多家社区卫生院。同时发挥本职工作的优势,对XX区中医院的夜门诊进行了采访报道。特别是每次人大会议结束后,我都能够认真领会和消化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及中心工作,带领我的工作团队对XX区重要工作展开宣传报道。

第一次代表大会结束后,我迅即组织了对XX区委书记XXX的采访,撰写了《让XX区老百姓更幸福》的访谈文章,把人代会提出的新年工作,图文并茂地展现出来,具体生动地宣传了XX工作的新蓝图、新气象。在第二次代表大会结束后,我又根据区人大提出地打造和谐社会、化解基层矛盾的要求,组织团队先后两次采访XX派出所的工作,用较大的篇幅和封面集中宣传了XX派出所这个典型,撰写了《XX警事》的长篇通讯,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报道刊出后,省公安厅和省政法委的领导还专门看望了XX派出所的同志,对他们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闭会期间,我还做了许多为区政府和浙报集团共同打造文化产业的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工作,所有这些都协助了一府两院工作的推进。

三、 密切与选民联系,关注群众热点。

两会期间,我不仅认真参加了“五水共治”的执法检查,听取了教育、卫生等部门经费的使用和审查,走访了街道社区的敬老院,而且还多次走进社区,积极参加点亮微心愿的活动。

在我自己的工作单位,我还经常听取选民对职工食堂、人才公寓、物业保安、医务室等部门的意见,收集选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的问题,反馈给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同志。

四、 提高自身素质,注意代表形象。

自己被选上人大代表后,我首先认真学习我国人大制度及人大代表履职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项规则,尽快熟悉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还通过积极参与人大年度调研课题的方式来提升自身的素质。

今年我结合“三严三实”的教育活动,承接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课题。五一节后,我结合工作之便,历时三个月,分别对嘉善政协、柯桥人大、丽水机关工委和金华市政府四个地方的机关党委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提出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要五个从严的观点,即:

抓主体责任要从严。作为第一责任人和各级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要精心研究谋划,细致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问题;

抓党内生活要从严。要加以制度化、规范化进行落实,使之成为党内生活的新常态;

抓机关作风要从严。要通过“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抓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严。党支部要坚持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广泛开展“学党规、守纪律、讲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发挥好理想信念凝心聚魂的引领作用;

抓执纪监督要从严。党支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将纪检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同落实,大力营造勤政廉政的政治生态环境。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7篇

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坚持把理论业务学习作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适应能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是坚持参加县委中心组及人大机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了党的十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等。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反复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监督条例,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程序法和实体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正确的人生观、民本观、权力观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践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和重要的决定,在提交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之前,都要围绕议题,深入基层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符合实际,贴近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增强责任意识,认真依法履职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议题计划,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搞好工作,认真依法履行了自身的工作职责。一是积极参与对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超收部分使用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等报告,认真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监督政府管好财、理好财,保障将有限的财力用于xx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高度关注财政收入增长部分30%设立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深入有关单位调查研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提出了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切实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等意见和建议。三是始终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好对财经工作的监督职能。四是为交流财经工作经验,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召开的财经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五是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重心开展工作,为常委会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工作。六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七是重视代表工作,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加强与代表联系,畅通代表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平台。八是重视代表议案转建议和建议的督办工作,积极进行跟踪督办。

四、从严要求,勤政廉政

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切以大局为重,从不私自当头、为个人谋利益;说话做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工作积极认真,敢于负责;坚持实事求是,无的事情发生;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无违规情况;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党代表履职报告第8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信息公开;内容

在现有的人事档案中,干部档案管理无论是从制度上还是从收集分类整理上是比较规范的,其他类别人事档案的内容主要是以干部档案为参照标准。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类:

1 履历材料

《条例》、《细则》中规定:凡是反映本人全面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归入此类。这包括: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履历兼有鉴定等其它内容的履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2 自传材料

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简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这包括:自传;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材料。

3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凡是各个年度、阶段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等,由干部本人或组织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做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情况的正式考核、考察材料及民主评议综合材料都收入此类。这包括:鉴定材料(包括自我鉴定);标题不是鉴定,内容属于鉴定性材料;无奖励审批表的比较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由组织做出的反映干部“”中表现材料;动乱和暴乱期间的考察材料及写实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干部综合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写实表;大中专院校考生治思想品德审查表;主审机关做出的审计结论(报告)。

4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如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批表;选拔学生登记表;保送学生登记表、审批表;考生登记表、审批表;学生成绩单、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档案表;业务培训成绩单(包括有鉴定的成绩单);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评审表(呈报表)、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业务报告;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

5 政历审查材料

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凡是对本人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各种原因对干部经历、出身、成份、社会关系审查的材料都归入此类。

6 参加党派材料

凡己经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员的有关材料及加入派的有关材料都归入此类。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其依据的材料;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定;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退团和超龄离团的材料;“”中突击发展的党员被取消党籍的处理报告、上级组织意见、决定;加入派的有关材料。

7 奖励材料

凡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和本单位年度性奖励决定(审批表)及荣誉称号材料、通报表扬材料,如创造发明奖励材料、各种业务奖励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审批表、登记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审批表、登记表、拔尖人才审批表、优秀党员、团员登记表(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呈报)表和其它荣誉称号的审批材料都列入此类。

8 处分材料

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离婚材料等。

9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凡办理任免、选举、授衔、晋级、退(离)休、军队转业、出国审查等事项,由组织填写呈报、审批形成的手续完备的表格材料均归入此类。本类又分为四小类:第一小类: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调整工资、工资改革、提职、兑现工资、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表、奖励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审批表,调整工资区类别审批表、调整级别报告表。第二小类:以工代干转正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选拔干部审批表;考试录用千部(公务员)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退职、退(离)休审批表第三小类: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第四小类:知青上山下乡审批表;临时工转为固定工人审批表;保留全民职工身份审批表;招工、入伍(兵役登记表)审批表;子女就业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县团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国家公务员过渡表;军衔、警衔审批表;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审批表;干部江人)调动审批表;港澳华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