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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整改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04 20:24:04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二)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要根据《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2篇

居民医保管理中心:

根据市社保中心对我单位卫生室居民医疗报销的检查,贵处经现场检查及入户调查,给我单位卫生室提出的宝贵意见及现场发现的许多不足之处,我单位针对贵处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作如下整改:

1 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督管理,搞好卫生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工作,做到诊断与用药相符合,加强卫生室药品来源管理。

2 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收取一般诊疗费,杜绝分解收费多收乱收现象。

3 认真核实就诊患者身份,杜绝冒名就医取药现象,及时报销,并在患者签字确认的前提下及时将结算单交给患者。

4加强对卫生室药品使用合理性及收费管理。

5 加强有中医理疗收费项目的村卫生室的管理,确保收费报销合理合规。

6 加大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套取居民医保基金行为发生,确保居民医保基金合理合法依规使用。

7 规范收费系统与报销系统中村卫生室名称,做到相互一致。

8 对于查处的xx社区卫生室予以暂停报销,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xxx社区卫生室予以暂停报销,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xxx社区卫生室予以暂停报销,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xx社区一村卫生室(1),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xx社区一村卫生室(2),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xx社区西城阳卫生室,收回收款公章及报销发票停业整顿,以上六卫生室视其整改后表现情况再行报销执业。

鉴于本事件的发生给贵处的领导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也望分感谢各位领导为我单位的发展提出了如此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工作,逐步实现项目验收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目标全面实现,根据《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批复实施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第三条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考核分为当年项目验收和三年内经济社会综合达标考核。

第二章当年项目验收内容

第五条严格按下达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批复文件进行验收,当年项目验收内容为:

(一)建设内容。检查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标准。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设计,对项目扶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质量、效益进行全面验收。对项目变更内容是否办理报批手续。

(二)投资情况。检查项目总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信贷资金、行业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三)资金投放。检查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下拨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合理;县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

(四)项目建设。项目扶持户人均收入提高情况;生产生活条件、项目村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改善情况。

(五)县、乡、村、户项目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落实情况。

(七)项目批复文件、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设计文件、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监理报告、质量报告、竣工报告、自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建档立卡。

(八)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及时移交有关资产纳入相关部门管理范围。

(九)其它。

第三章综合达标考核标准

第六条综合达标考核指在当年项目验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达标考核标准对项目实施村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省级综合达标考核合格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整村推进合格证书和牌匾,并销号。

第七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总目标是:主导产业明确且巩固和发展,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实现贫困农牧民稳定解决温饱,为脱贫致富、建设小康奠定基础。即达到贫困村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促进贫困村自然、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第八条综合达标考核标准

(一)贫困农牧民人均收入提高情况

1、项目。扶持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生产经营性项目。

2、收入。扶持的贫困户在三年内实现稳定解决温饱目标,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

(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1、饮水。全村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解决,达到解决饮水困难标准。

2、通电。通过外供电或家用太阳能小电源等办法,解决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3、道路。农业区乡与贫困村道路畅通,村与村之间道路相连,基本达到四级以上沙石路标准;牧业区乡与牧委会、各牧委会之间通沙石路或简易公路。

(三)公益事业改善情况

1、基础教育。贫困村学校布局符合全省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就近就地有小学或教学点,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医疗卫生。贫困村的卫生室按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符合全省村卫生室基本设施配套标准,达到了村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农牧民就医难问题得到解决。

3、广播电视。村通广播电视,其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第四章验收考核时间

第九条当年项目验收时间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半年后逐级进行自验、复验和抽验。

第十条综合达标考核时间

(一)各县整村推进项目村综合达标考核于项目实施第三年月前后完成。

(二)各州(地、市)整村推进项目村综合达标考核于项目实施第三年月前后完成。

(三)省级整村推进项目村综合达标考核于项目实施第三年月前后结束。

第五章验收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验收考核组织。验收考核工作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扶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考核。

第十二条验收考核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逐项验收考核的程序进行,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项目受益农牧户、综合评议、宣布验收考核意见的办法进行。

一、当年项目验收分自验、复验、抽验三个阶段。

(一)自验。由项目实施县组织进行全面自验,并上报自验报告、资金审计报告和要求进行复验的申请。

(二)复验。州、地、市在收到所属县上报的自验报告和复验申请15日内组织复验,复验面不得低于各县项目实施村数的60%。验收结束后及时上报复验报告和要求进行抽验的申请。

(三)抽验。省级抽验面不得低于各县项目实施村数的30%,抽验组依据各州、地、市复验结论和抽验结果,对全部项目实施村作出综合评价报告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综合达标考核。对实施整村推进的所有项目村,按照综合达标考核标准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验收考核报告。

一、当年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依据和方法步骤;项目批复与实施情况;项目运行和效益情况;资金到位使用与财务管理情况;所有文件材料分类立卷归档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建议。

二、综合达标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核评价的依据;考核评价的内容(人均收入、饮水、通电、道路、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考核评价结论和建议。

第六章奖惩

第十四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当年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规定年限内综合达标考核全部合格的项目实施县给予通报表彰,并适当增加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资金。

第十六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当年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县要在全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相应减少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资金。

第十七条在规定年限内,未通过综合达标考核的项目实施县在全省通报批评,相应减少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资金。同时要采取措施在一年内达到综合达标考核的标准。

第十八条凡挤占、挪用、拖欠、贪污项目实施村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党纪、政纪和法规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4篇

2020年5月7日在卫健委组织对我辖区健康脱贫工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了乡镇卫生院健康脱贫工作开展情况的现场调查和电话调查情况,主要内容是卫生室规范管理、政策落实、政策保障、健康脱贫政策知晓、慢性病证发放情况、家庭医生签约、贫困人口满意度等工作。此次综合考核我院综合分数距离满分还有不足,工作中还有问题需要完善,特别是村室环境卫生这块,我院失分较多,卫生环境急需改善,现将我院整改措施归纳如下:

一、存在问题:卫生室环境太差,健康脱贫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整改措施:领导高度重视 加强监督力度

1、成立健康脱贫督查小组 

组长:** 

成员:**

2、督查小组每村进行督查整改,对照检查要求逐一核对村室基本设备,整体环境要求室内外墙壁粉刷,标语上墙,突出健康脱贫工作内容。

二、存在问题:健康脱贫资料整理归档混乱;整改措施:要求村室及时下载打印县卫计委健康脱贫类文件,归类存放,本村贫困人员花名册定期更新打印,文件摆放整齐,健康台帐按月更新。

三、卫生院存在问题:贫困户挂床情况时有发生,签约服务填写不规范,健康脱贫资料整理不够整齐。整改措施:要求医生杜绝挂床现象的发生,病历及时归档,病人出院后系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规范填写家庭医生签约手册。健康脱贫规范整理,摆放整齐。

县卫健委一行健康脱贫工作考核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立即下村进行督查整改,每村实地查看村室环境,查阅资料,随机抽取贫困户进行调查走访,询问满意度,发现问题,现场记录,及时解决!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5篇

下面是我们文秘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卫生局个人上半年述职供大家参阅!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个核心任务,紧密团结班子成员,发扬实干精神,带领全局同志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现将本人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始终把学习作为自身终生需求,认真学习研读党的创新理论,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的十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党的领导人重要论述、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坚定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始终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立身之本。通过系统地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卫生工作科学发展规律,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三是始终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区卫生事业现状和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和卫生队伍现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因地制宜,积极应对,及时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证大局稳定。

(一)认真做好农村卫生工作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益面扩大。全区参合农民人数达22296人,参合率为96.94%。辖区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1.97%,全面完成今年实事目标。自____2年3月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年初又推行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不超过5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超过10元的门诊统筹模式,基本解决村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按照“一村一室”设置原则,对村级医疗诊所重新规范设置和整顿,全区设置的13个村卫生室,基本上达到了诊断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五室分开的标准,保障了村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认真做好社区卫生工作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圆满完成。按照 “一街道一中心,一居一室”的设置原则,高标准完成了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36个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室规范化建设。二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有特色。近年来,通过不断探索与创新,我区的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已在人民日报国家权威报纸进行报道推广。目前,我区逐步形成了“三四五”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该模式得到了上级部门和辖区居民的高度肯定。我区响石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一年半,已接受国家、兄弟省、市、县(区)参观考察68批次。

(三)认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1、强化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创建安全的医疗环境;确保本辖区内无暴发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与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免费优生遗传检测和婚前医学检查,优生遗传检测率96.8%,婚检率90.7%,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2、稳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11类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区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53717人,电子建档率65.24%,健康体检130715人,体检率85.04%。全区共举办专题讲座142期,分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1.5万册,宣传义诊315次,印发《告居民公开信》、《健康教育宣传单》共14万份。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高标准预防接种中心,建立了辖区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计划免疫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为97.4%。

3、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创建活动。一是积极申报创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二是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区响石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刚刚完成部级示范中心评估验收,成为株洲市第一个部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是积极开展达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活动。制定了血防达标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及推进会,积极开展了达标查病和春季查螺、灭螺和灭蚴工作,确保今年我区率先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四)认真做好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医疗机构运营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医务人员执业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化解医疗市场风险,形成规范管理,构建和谐医疗市场环境,构筑互信医患关系。

(五)统筹兼顾其他工作

一是加强

人事、财务和人才引进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积极落实创卫复审中“五小”行业、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四是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收尾及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前期筹划工作。五是成立个体诊所联合工会,并签订卫生行业个体诊所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六是继续做好计生、红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职以来,始终把“德”作为从政之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的侵蚀,洁身自好,清廉自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转变作风抓起,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着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财务支出精打细算,宽严适度,有保有压,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发生。工作中,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重视制度建设和程序化管理,注重用制度规范程序,用严格的责任程序规范办事,从源头上保证廉洁行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个人收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平时注意管好配偶、子女、亲友,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团结同志、公道处事,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觉得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提高政治理论和行政管理水平,逐步改变以干代学的作风,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二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意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预见性。三是要增强开拓意识,改革的胆子要再大一点,改革的方法再多一点,改革的步子再快一点,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全力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6篇

一、20*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为深入学习贯彻同志“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卫生系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经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5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学习“八荣八耻”主题教育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国梁同志作了深入扎实的教育动员,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及相关评论,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了心得体会。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理念及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思想,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把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到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保障全区人民健康,建设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全面抓好农村卫生工作。

农村卫生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年*区卫生局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大了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果,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20*年度*区在全区5个乡镇的9个行政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0048人,占试点村总人口数的96.5%,总共收取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金15*20.00元,区财政配套补助经费15*20.00元,全区合作医疗基金总额为301440.00元。截至到20*年5月份,已有87位参合农民受益,共发放住院费用报销款118393.62元(占全年住院报销可用资金的55.6%),门诊报销款24264.95元(占全年门诊报销可用资金的35.8%)。报销金额到达封顶线7000.00元的有5位参合农民。

今年上半年,*区采取多项措施,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和参合人口比例。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不提高农民缴费标准的情况下,区本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补助标准在20*年每人每年15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二是在20*年全区9个试点村开展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在全区增加到33个试点村(总参合人数不少于35000人),以区为单位人口覆盖率达到30%左右。将筹集的资金最大限度的用在农民身上。三是扩大了住院报销用药范围和门诊特病的报销病种范围。住院用药报销范围从20*年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扩大到《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和《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门诊特病报销病种从20*年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及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增加到20*年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脑血管病后遗症,重症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病伴心衰,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肝病共十类。今年还将降低乡镇、区两级医院的报销起付标准,区级医院从原来的1000元降低到500元,乡镇从原来的400元降低到100元,让农民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中真正感受到实惠。

——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强化卫生院龙头作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在完成乡镇卫生院布局调整体制上划后,各卫生院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本着完善硬件、改善条件、强化功能、适应需要的原则,以改革为动力,在稳定中求发展,以专科建设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医疗保健网中的枢纽、龙头地位。北旺乡卫生院定位准确,思路清晰,能够灵活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卫生院、市场、病人三者之间的合理对接和运作方式,通过各项制度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卫生院整体实力持续增强;九州镇卫生院、南尖塔镇卫生院、万庄镇中心卫生院通过改善医疗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注重农村卫生机构内涵建设,规范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是预防保健工作的网底,承担村民医疗保健、公共卫生信息服务等工作,事关村民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区卫生局从村卫生室人员资格、场所设置、工作规范等几方面着手在全区范围开展村卫生室执业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4月份对全区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调查,经调查199家村卫生室基本建设达到40平方米的计83家,占41.7%;能够三室分开的57家,占28.6%。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严格把好三关。一是严把人员准入关。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执业条件的乡村医生予以注册,对因考试不合格而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执业;二是严把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在人员资格符合的基础上,村卫生室的场所设置必须要有独立的诊室、治疗室、药房及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审核一家批准一家,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截至到20*年底,使三分之一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

——切实做好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区妇幼保健院和区人民医院重点帮扶万庄卫生院,拓展发展空间,谋求发展思路;区眼科医院对口支援九州镇卫生院。各单位全部按要求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支援采取了多种形式,既有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又有物质支援等。目前,*区卫生局正积极探索建立区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前到基层工作累计一年以上的制度。在努力改善现有农村医疗条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城市卫生资源的作用,上半年,先后组织区本级医院赴乡镇医疗下乡30余次,医务人员100余人次,诊疗病人500余人次,健康咨询近万人次,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赠送药品近万余元,为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做出了贡献。

(三)、突出专科特色,以人为本,着眼服务,全面推进城镇卫生改革。

今年以来,区直各医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院宗旨,工作思路明确,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区妇幼保健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妇幼方针,狠抓基础医疗质量,为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购置了价值万元的超高倍显微镜、600毫安光机、美国产彩超等先进设备,为科学诊断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促进了医院快速发展。今年1—5月份业务收入9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再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区人民医院在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人民医院院长李国梁的带领下,聚人心、鼓干劲,因势利导,审时度势,广泛调研,很快找准了制约医院发展的瓶颈,确定了“宏观调控、微观搞活、开源节流、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找准了一条走“小综合、大专科、发展中医特色”的发展之路,业务流水稳步提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区眼科医院以“提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深化体制改革”为中心,以人为本,精心构建温馨家园,引进设施,积极发挥科技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投资15万元扩大验光配镜中心面积200余平方米,为验光配镜中心引进50余万元先进仪器及配套设施,积极筹措资金520万元购进世界上最先进的德国产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即将投入使用,为廊坊市更多的眼病患者带来康复的希望。今年1—5月份业务收入为1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1%。

(四)、强化预防保健工作,着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传染病发病率。

——妇幼保健工作成绩斐然。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旨,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依法整顿助产医师队伍,加强产科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婚前保健工作管理规范》。通过妇幼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提高产科质量,住院分娩率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1—5月份:共进行妇女病普查300余人,听力筛查1120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310人,系统管理率90%;孕产妇死亡0人;儿童系统管理11420人,系统管理率88%;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10.9‰;产后访视率95.1%。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规范了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加强了疫情信息网络建设。设立了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反应组织;组建了应急反应专家库和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了反应敏锐的应急预警系统。二是制订和完善了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三是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提高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起严格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报告准确、快速。四是强化了应急队伍培训和实践演习;通过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并规范了报告和处置流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麻疹疫情防控工作:自进入20*年1-2月以来,在我辖区范围内开始出现麻疹散发病例,4月--5月,报告麻疹病例163例,发病人数达到高峰,是去年同期的8.6倍。截止到6月20日,共报告麻疹病例235例,发病率为63.51/10万。共调查发热、皮疹病例268例,调查处理8所学校、托幼机构内麻疹病例18次,开展查漏补种工作2次,督导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2轮,并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等。目前虽然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仍然不能放松,须进一步加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水痘疫情防控工作:自3月份以来,我辖区内相继发生水痘病例,*区中、小学共发生11例病例,由于报告及时、处置较早,无继发病例。华北石油廊坊矿区儿童发生水痘病例31例,由于学校、幼儿园未能及时报告,从而采取控制措施较晚,通过多方协调,该幼儿园已经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已经基本控制疫情;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中学附属第一小学发生水痘疫情,该学校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从而出现了继发病例,目前已经有水痘病例74例,目前正在对疫情采取控制措施之中。

截止到目前,*辖区内共报告传染病1411例,发病率381.35/10万,比去年同期上升155.92%。共报告传染病20种,乙肝295例、其它感染性腹泻病270例、麻疹235例、水痘208例。在报告病例中,甲类传染病0例;乙类传染病740例,发病率为200/10万;丙类传染病388例,发病率为104.86/10万;其他传染病283例,发病率为76.48/10万。

计划免疫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计划免疫条例》,坚持以常规免疫为基础,以消灭脊灰为重点,以提高免疫接种率为核心,强力推进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到20*年5月31日,全区常规免疫接种为:卡介苗接种16*人,接种率95.09%;脊灰疫苗接种4901人次,接种率96.14%;百白破疫苗接种4936人次,接种率95.36%;麻疹疫苗接种1379人次,接种率94.19%;乙肝疫苗接种4584人次,接种率95.60%。达到和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五苗”接种率指标,安全注射率100%。

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河北省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工作方案》、《河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对艾滋病知识进行了宣传培训,采用了地毯式方式深入到辖区范围内的51个生活小区,发放各种艾滋病方面的宣传画150套,小册子、小折页16000余本。积极开展疫情主动搜索和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血清采集工作,截止到6月20日已完成检测任务300人份。

(五)、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加大食品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河北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的从业单位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无证从业单位一方面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一方面将情况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半年共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18份,其中餐饮业202份,批发零售业238份,食品生产加工业37份,集体食堂56份,食品摊位21份,其他64份;上半年共体检从业人员6382人,其中“五病”调离51人,“五病”调离率100%。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65户,责令21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从业单位限期整改,16户停业整顿,没收不合格食品200余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57余人次,车辆100余辆次。

——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为贯彻国务院、卫生部及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部署,根据“省卫生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区卫生局将整顿社会办医工作作为20*年度卫生工作重点,在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教育、督导的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区卫生局克服了人员紧张、区位情况特殊、医疗机构数量大、从业人员多等困难,坚持执法检查经常化,检查工作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超范围行医、乱贴乱发医疗广告、擅自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技术工作、私自聘用外地、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等,依据有关条款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辖区内多年来一直无证行医的钉子户进行彻底清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机构实行立即查封,坚决取缔。今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车辆94辆(次),责令停业整顿9家,取缔非法行医9处、查封3处,没收药品、器械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将彻底清理*区辖区内所有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为廊坊市民营造更好的医疗环境。

(六)、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定期督导检查。二是大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各单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在显著位置张贴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卫生局纪检组反映。三是建立健全了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行政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坚持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思想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正确把握教育与惩处的关系,切实将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抓紧抓好。

——扎实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区医疗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全区开展了以“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活动过程中,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设立“惠民病房”,方便贫困患者就医。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惠民工程”,方便贫困患者就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区卫生局在所属*区人民医院设立了“惠民综合病房”一间。设立“惠民病房”主要为持有我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或相关证件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困群众,提供减免一定费用的基本医疗服务。“惠民综合病房”对贫困患者的诊疗费用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医院对减免的医疗收费标准张贴上墙,做到公开透明。“惠民病房”在用药上将专门组合一些最基本的治疗药物,并要求医护人员力争少花钱、看好病,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技术人员和医疗设施,都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做到“医疗价格低、服务质量不能低”,确保为贫困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和满意的医疗服务。截至到目前,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免受各种费用1万余元。

——深入开展“调研月”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无会月”的通知精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效率型机关,经*区卫生局党组研究,定于4月份在局机关开展“调研月”活动。由一把手经过认真研究和筛选,以*区农村卫生建设为重点,确定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等7个调研课题,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无会月”这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材料。调研材料着重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思路性问题,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是对行政权力实施的有效监督,*区卫生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区行政权力公开办公室要求,重新确定了区卫生局及其科室、区直院(站)公开的重点行政权力管理事项,共清理出行政权力11项,制作流程图11张。各院(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一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我局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购置了一台行政权力公开专用电脑,在机关内进行联网,开通网上办公;二是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区妇幼保健院率先在医院大厅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方便了群众查询,及时了解医院公开的有关内容;三是通过“窗口”公开。在区直各医院、防疫站窗口实施行政权力公开,把所有“窗口”建成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把“窗口”建成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各职能科室责任明确,权限清晰,从而使各项工作程序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住院病人“一日清单”活动。从20*年6月1日开始,*区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实施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进一步细化收费项目,重点治理住院“一日清单”中医疗服务项目不公开、不透明,特别是治疗费、辅助项目收费,患者看不懂、理不明、算不清的问题。

——深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继续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实提高了采购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反映看病贵的难点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卫生领域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卫生事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要。主要表现在: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加剧了治理“看病贵”的难度;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疾病防治工作不扎实,一些重大传染病仍在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发展不协调,卫生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突出。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做好20*年下半年各项卫生工作。

(一)、全面分析总结上半年工作,推动*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同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真正达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

(二)、继续深入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同志“八荣八耻”的深刻内涵,领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义,加深对荣辱观的认识。

(三)、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一是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和参合人口比例。加强协调,抓好规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良性运行。二是认真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今年将对尖塔卫生院进行医疗用房改造,我区乡镇卫生院医疗用房今年底将全部达标。三是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医生的培训项目,改善农村卫生人员知识结构和服务能力。

(四)、深入开展城镇卫生体制改革,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新路子。一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卫生资源,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制订实施好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内涵建设,实施现代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实现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五)、加大医疗市场整治力度,规范服务行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六)、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能力。不断加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群众尤其是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增加对卫生监督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七)加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村卫生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网络,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XX年,完成村卫生室规划布局,完善业务用房建设,配齐人员和必要器械设备;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真正落实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一次系统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65%,应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10年,8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率达到40%以上。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预防保健能力明显增强,诊疗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基础设置

(三)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调整村卫生室布局。每个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量不得低于800人,不足800人的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撤并。服务人口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不再允许按卫生室设置。乡镇卫生院驻地的村原则上不再设村卫生室。

(四)村卫生可由村民委员会、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举办。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协办村卫生。

(五)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村卫生室长对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工作担负组织、管理和领导责任。村卫生室长由乡镇卫生院聘任,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村卫生室要具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要具备适应工作开展需要的人员、业务用房和必要器械设备。

(七)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业务管理

(八)明确村级卫生组织职责。村卫生室承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服务工作,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有关卫生资料的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三)《就医证》管理和效期:实行统一编号,一律使用XX年建立的电脑数据库中的编号,在填写新的《就医证》时,换证不换号。签发下年度《就医证》时加盖“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印章,同时加盖签发《就医证》的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参加今年资金统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2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9月1日,在《就医证》有效期内参加连续交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6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年9月1日;没参加合作医疗的,就医时申请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合作医疗,交费之日为签发时间,签发的当年和下年度《就医证》有效期至XX年年8月31日,下年度的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1

第八条调整运转周期。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周期与上级要求和财政年度不符,从今年起进行调整。运转开始时间由每年的9月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结束时间由每年的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四章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实行封闭运作。各级政府补助基金和农民交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统一存入县财政专用帐户,县财政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上报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后,每月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专户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底汇总并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报表、凭证等有关资料,每月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专户拨付。

第十条建立公示制度。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在本院门诊明显位置张贴报销情况,各乡镇同时要在各村进行张贴,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定期向省、市、县有关部门部门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基金年终结算时,节余部分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由县、乡财政共同解决。

第五章就诊与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制度。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印制《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由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发放到户。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门诊病人就医直接报销,住院病人出院时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报销。病人应否住院,要根据病情确定。定点村卫生室承担参合作医疗报销,限定在家庭帐户范围内;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要求,并经县合管办、卫生局医政科验收合格的方可承担住院报销。

第十二条转诊。群众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在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病情危重的可直接到县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医院住院需要转市级或以上医院治疗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回县级医院报销。外出打工人员因病在外地住院,出院后持《就医证》、《身份证》、住院发票、治疗清单和所在单位打工证明到县合作医疗管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住院病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根据有关规定分段累计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持住院病人名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领款人签字凭证等有关资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住院按45%报销。

(二)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报销比例,小于3000元的按40%报销,3000以上按50%报销。

(三)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8000元。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产妇,实行定额报销,产妇出院后先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凭某县卫生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住院有关资料到原就诊医院报销,平产报销200元,剖腹产报销300元。

6、风险基金:从XX年年1月1日起,每年按筹资总额的3%提取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达到资金总额的10%后不再提取,提取的风险基金及时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户,用于意外情况应急。

第十四条不属补偿范围的:

(一)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者。

(二)未经批准到非指定医疗机构(不含县医院)治疗或未经批准自行转诊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

(三)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外伤、交通事故、突发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病人经会诊决定出院未出院的,自接到出院通知后的一切费用。

(五)患有先天性疾病、预防注射生物制剂、输血、器官移植、心脏换瓣、起博器、假肢(趾)、镶牙补牙、保健药品、美容、配镜等费用。

(六)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核磁共振、ct、彩超、直线加速器、高压氧等)费用。

(七)按规定公布的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八)按国家规定不能报销的医疗检查、药品和其他费用。

(九)特护费、空调费、高标准房间费。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县合管办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提高或降低报销范围、报销标准的;

(二)侵占、挪用、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管理不善,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严重亏空的;

(四)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经济损失;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属医务人员个人行为的,取消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方权,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按《执业医师法》及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行为时常发生,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基本用药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分解收费、乱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随意转诊,随意放宽入院标准,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滥用大型检查设备、重复检查的;

(四)医务人员不验证、登记而诊治,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开人情方、大处方,不按规定限量用药,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造假,将基本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

(七)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基本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名而发生医疗费用的;

(八)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暂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将本人的合作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二)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

(三)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四)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五)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3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县合管办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和预交资金的管理和督查,完善报销制度,规范报销行为。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交费机制,争取一次性交费成功,确保连续交费制度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专门的督查组织,按照督查标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巡回抽查的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运转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从严查办,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条原发《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解释,****年**月*日起施行。

(九)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制度、输液准入制度以及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传染病登记并记录完整。坚持“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输液有准入。卫生室必须做到技术操作规范熟练、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及时,严格无菌操作。人员注重仪表形象,着装整齐,穿戴隔离衣帽等。

(十一)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业务(含中医适宜技术)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XX年全部完成全县乡村医生首次系统培训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不予以年度注册,转为待聘。

(十二)落实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在岗的乡村医生要全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十三)鼓励县市、乡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加强技术、业务的合作和互补,鼓励乡级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开展服务。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使农村居民就近得到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运作机制

(十四)认真落实《德州市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办法》(德卫发[XX]3号),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机制。村级卫生组织参加并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尤其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XX年要真正落实管理一体化。

五、监督管理

(十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卫生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对诊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质量的绩效评估、考核监督。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管理和指导。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水平,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4)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经办机构设在县卫生局,所需经费列财政预算。各乡镇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并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招标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负责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

(四)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监督,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举报箱,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六)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七)负责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合作医疗相关信息,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第五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本辖区连续交费工作,为群众及时办理参合(参加合作医疗,下同)手续,做好登记和签发《就医证》等项工作。

(二)按规定及时办理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报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三)做好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建立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汇报工作,定期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六条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XX年凡我县农村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每人10元筹集,XX年7月31日前由乡镇政府一次性筹齐,上交县财政局专用帐户,作为合作医疗专项使用基金,实行乡筹县管。XX年9月1日后,实行连续交费制度

(一)交费

1、参合农民自XX年9月1日起,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用报销所得的费用,以户为单位,预交下年度参合资金,定点医疗单位在群众足额交费后,现场办理参合手续,发放下年度《就医证》。交费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参加2010年度合作医疗的,因周期调整须补交XX年年9到12月的参合资金,每人须交费13.30元,报销数额不足交纳参合资金的,可先进行登记,待下次报销后办理;农民交纳的10元参合资金全部记入家庭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最多报销15元。住院病人出院报销时,注销家庭帐户资金。农民参合后一直连续交费,家庭帐户资金一直没有报销的,家庭帐户资金可转下年累计报销使用。参合年度中断的,家庭帐户资金视为自动放弃。(5)

2、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门诊病人就医时申请办理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可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报销(交费后三个月内住院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全家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住院病人出院时申请办理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的,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当次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的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

村卫生室整改报告第8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的总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末,实现“五个建立”:

1、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均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制度。

2、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完善。

4、建立具备信息、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撑的应急保障平台。完善各类安全隐患信息处理系统和突发事件监管网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预测预警,实现突发事件超前预警信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能力的建设。

5、建立强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增强群众自救互救的应急宣传教育网络。各应急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基础支撑,努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单位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镇政府分管领导,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全镇所有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急预案报镇应急办备案。镇应急办要加强全镇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镇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民兵、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城管、建设、交通、农服中心、水利、卫生、安监、人防、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各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镇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镇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全镇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自来水、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镇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镇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服中心、人防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平台,依托广电、短信、电话、网络等系统,及时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镇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镇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镇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镇各专项处理小组、各村、各单位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民政牵头,水利、国土、农服中心、建设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安监牵头,农经中心、公安派出所、建设、交通、环保、卫生、质监、工会、人防、供电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卫生牵头,农服中心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牵头,统战、、外经、民族宗教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农经中心牵头,物价、粮食、金融等单位参加。

(十)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制订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司法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人防等部门要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一)建立严格责任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