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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18 06:28:11

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防治第1篇

医护人员诊疗艾滋病的行为及需求调查

2005-2009年江西省抚州市暗娼人群HIV及相关知识和行为变化趋势

2000-2008年贵港市艾滋病感染情况分析

HIV-1感染中的白介素-2免疫治疗作用

预防性传播疾病的新药:杀微生物剂的研究进展及应用前景

MSM人群HIV/STD新发感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进展

《中国艾滋病性病》稿约

100例HIV/AIDS患者接受AZT+3TC+EFV治疗不良事件的分析

HIV-1感染者CD_4~+T淋巴细胞及其各亚群细胞增殖和消亡情况的观察

HIV感染母亲分娩婴幼儿的体格生长发育状况研究

河南省HIV-1新近感染者耐药基因研究

云南省昆明地区高危人群HIV-1二重感染的研究

湖南省吸毒人群艾滋病防治与关怀的一站式转介服务模式

艾滋病相关机会性感染的诊断和临床特点研究

福建省两市戒毒所和妇教所开展艾滋病检测与咨询的定性研究

不同地区吸毒者HIV感染与危险行为调查

艾滋病致孤儿童在“阳光家园”安置模式下的心理状况调查

我国10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受治者有关社会保障权益的现况调查

179例HIV/AIDS病人肝脏损害的临床研究

高危人群安全套需求状况调查

多部门协作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问题和策略研究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项目部分项目县(区)吸毒人群艾滋病行为学监测结果分析

卫生九项目部分省吸毒人群艾滋病行为监测调查结果分析

12212人次艾滋病咨询热线电话资料分析

河南三地AIDS病人幸福感的探索性研究

云南某县艾滋病及其他脆弱家庭中儿童身心健康现况调查

山西省运城地区PLWHAS主观幸福感及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

天津市男孩的HIV和梅毒感染状况分析

深圳地区MSM性伴数量及影响因素分析

中国大陆7城市MSM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调查

黑龙江省四市MSM人群艾滋病相关高危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湖北省艾滋病流行特征及趋势分析

北京市丰台区2002-2008年性传播疾病流行趋势分析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副作用探讨

医科大学生参与社会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实践模式探讨

POL干预方法在MSM人群艾滋病防治中的应用

2008年广西南宁市部分男男者健康体检情况分析

湖北省推广实施100%安全套使用与女性商业者艾滋病相关知识 态度 行为调查分析

滴虫性阴道炎患者配偶不同标本滴虫检出率及致病情况分析

运城市18名艾滋病防治人员心理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

2例儿童因废弃注射器造成HIV非职

艾滋病神经系统机会性感染85例临床分析

以耳鼻喉科疾病住院的10例HIV感染者临床分析

哈尔滨市南岗区2004-2007年艾滋病与各种报告性病疫情分析

12例HIV职业暴露情况分析

方城县3例艾滋病母婴传播病例的调查报告

271名娱乐场所女性从业人员艾滋病知识 态度 行为分析

老年人感染HIV的风险不容忽视

牙周炎症可能会激活潜伏的HIV

美科学家发现抗HIV的天然抗体

HIV-1感染对麻疹疫苗接种效果有影响

抗HIV药物可以抵御新的感染

到2050年人类有望根除艾滋病

三唑类抗真菌药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艾滋病疾病进程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HIV/AIDS相关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研究进展

第二届全国艾滋病临床影像学研讨会暨培训班征文通知

2009年《中国艾滋病性病》杂志征订启

艾滋病防治第2篇

一、实施原则

(一)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二)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上升较快的势头,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分别控制在20%和10%以内;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降低到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到**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临床用血均应由合法机构提供,其中由合法采供点机构提供的应占95%以上;其余由经批准的医疗机构自采自供;所有生产血液制品的原料必须由合法的采供血机构使用机械采集。

2.所有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达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系统和监控机制。

3.医务人员85%以上应接受过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市直的医疗卫生部门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的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5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全市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医疗和生活照顾。

5.接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人在城市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4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0%以上,100%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和80%的监狱、劳教所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教育。

6.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新生入学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县(市)学校的开课率为85%,乡(镇)或以下学校开课率为70%以上。

7.规范全市HIV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建成一个高效、灵敏的艾滋病监测系统。

8.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对策,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出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的措施。

9.建成一个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健康促进示范社区。

──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普及率在市区达到75%以上,在农村达到45%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5%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3.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和城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以及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中心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6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工作的专业人员要100%参加上岗培训。

5.结合全国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

三、行动措施

(一)阻断艾滋病病毒经血、血液制品等医源性和非医源性途径传播蔓延

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有计划地实现无偿献血,科学合理用血,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健全采供血机构网络;节约血液资源,做到合理、科学用血。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2.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3.加强对血液及其制品、防治艾滋病药品和艾滋病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

4.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容易造成血源性或医源性传播的部门的管理。

5.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发廊、美容院,桑拿馆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刺破皮肤的公用器具消毒的监督监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改进,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安全性,对违法操作造成感染伤害者依法追究责任。

6.加强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实验室建设与操作均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要求。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教育、交通、旅游、公安、司法、民政、出入境检验检疫、计生、广播电视、卫生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1.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至少在黄金时段播放一次艾滋病防治、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主要报纸每周至少刊登一次预防艾滋病性病、推广无偿献血的报道或公益广告。有关期刊也要适当刊登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

2.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3.公安、司法和民政部门负责对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的民警进行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消除其恐惧心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使他们学会对被监管教育的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4.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关于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协助对其它部门的师资进行培训。

5.在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

6.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品),开展艾滋病性病教育。在加强打击、、贩毒、吸毒活动的同时支持在高危人群中宣传共用针管注射器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防护措施。

7.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要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8.利用岗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多种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血等人员的专业培训。

9.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基层人员、学校要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要特别注重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

(三)针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公安、司法、卫生和计生等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危害,降低人群高危行为。

2.健全安全套市场服务网络。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售货机,计划生育系统应将艾滋病、性病的预防和生殖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地方或高危人群中宣传和促进安全套的推广和使用;推广使用清洁针具,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

3.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医疗机构中开展吸毒人员药物治疗试点。试点工作要慎重稳妥、严格控制,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公安部门,报经卫生部、公安部批准后才能实施。

4.严格按照《关于对艾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的要求,对保外(所外)就医的艾滋病病人做好就医安排与管理工作。

(四)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

卫生、劳动、民政、社会保障和保险等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1.健全艾滋病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网络,并充分发挥中医药品的优势,开展艾滋病中医与西医结合治疗。

2.艾滋病高流行区预防保健和医疗机构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临床诊断、治疗服务。

3.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体系,要建立社区专业骨干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实施医疗照顾与关怀,并加强管理,减少其流动。

4.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采用药物和其他干预手段,以剖腹产和人工喂养等方法,控制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整顿性病服务市场,规范性病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关心他们的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应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支付。

6.凡有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工作和生活的单位与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要提倡家庭内的关怀照顾,改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生活质量,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及心理咨询服务,减轻他们及家庭在生活、待业、就学等方面受到的歧视和压力。

7.鼓励开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慈善机构可设立艾滋病社会救助基金。

(五)规范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控制艾滋病在性病人群中的传播

1.各镇政府应对目前性病广泛流行可能带来艾滋病蔓延的严重性有足够的认识,将整顿性病医疗市场的混乱局面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将打击游医、药贩、取缔非法行医,依法严格管理广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综合治理部门常规督导工作中。

2.卫生行政部门对有行医资格承担艾滋病、性病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督导。对从事性病诊疗的医务人员要进行有关医德教育。要把性病的诊断治疗服务与艾滋病的预防工作结合起来,把提倡安全、推广使用安全套、咨询以及性伴追踪和应用病症管理方法等工作纳入规范化门诊服务范围。

(六)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和信息系统

卫生业务部门要健全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开展生物学、人口学、行为学以及社会学监测。将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纳入信息建设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快捷、灵敏的信息通路,提高艾滋病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人员中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的艾滋病监测管理力度。

(七)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评价体系

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要协调好多部门、多学科的力量参与艾滋病性病评价体系的制定工作。到2002年底,建立科学合理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多学科参与的评价组织体系;定期对政策、防治方法和措施开展综合评估;建立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不断调整防治策略与技术措施。

(八)加强流行病学研究能力,完善我市艾滋病监测系统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分析与预测艾滋病的流行趋势、针对艾滋病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经济学评价与应用性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政府部门要根据国家的《行动计划》精神和《省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支持有关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套推广等活动。要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调整、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政策

公安、司法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抓紧研究和制定相关的保险制度。

卫生部门要加快制定高危行为人群干预政策与措施,妥善解决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风险问题。

要扩大预防与控制艾滋病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该领域有关的活动,借鉴与吸收国际上有益的经验,积极引进国外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三)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并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境外援助,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考核评价

(一)纳入相关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各有关部门应将《省规划》和《省方案》中关于艾滋病、性病工作的有关内容列入相关工作的常规考评中;卫生部门要按《省规划》中的工作指标纳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城市卫生、社区卫生、血液管理、医院管理、卫生防病和妇幼卫生等工作的常规考评中。

(二)制定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性评价指标分三个方面,即:社会支持性环境指标及相关数据;行为的变化指标及相关数据;血清学监测指标与病例报告数据。综合评价以收集第一方面的指标为重,结合第二、三方面指标反映的趋势和变化进行科学的评价。

(三)建立以经常性监督检查为主的考核评价制度

艾滋病防治第3篇

1、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

2、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珍爱生命。

3、艾滋病经性接触、血液、母婴三条途径传播。

4、与艾滋病病人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5、预防艾滋病,你我同参与。

6、全民动员,遏制艾滋,共建和谐。

7、正确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

8、同心携手,遏制艾滋,共建和谐。

9、拒绝腐朽 远离毒品 利国利民

10、不安全性行为和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促使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高危行为。

11、推广行为干预措施 控制艾滋病毒传播

12、帮助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就是帮助我们自已

13、携手遏制艾滋,共建和谐社会。

14、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抗艾滋。

15、艾滋病/性病是可以预防的

16、认识艾滋病,预防艾滋病

17、关心艾滋病病人,预防艾滋病,从我做起

18、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控制艾滋病方针

19、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20、关注艾滋病问题,关爱艾滋病病人。

21、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22、全社会都要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病人

23、艾滋病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经传播

24、预防艾滋,咨询检测,利己利人。

25、拒绝毒品,珍爱生命,预防艾滋病和性病

26、遏制艾滋病 预防是关键。

27、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

28、崇尚文明 善待自己 坚信科学

29、奉献爱心 携手同行 共抗艾滋。

30、关爱生命,遏制艾滋病

31、避免共用注射器,有效预防艾滋病。

32、学习艾滋病预防知识 增强艾滋病预防能力

33、爱心呵护生命,行动抵御艾滋。

34、依法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预防性病艾滋病。

35、高雅生活 洁身自好

艾滋病防治第4篇

1艾滋病的治疗

1.1艾滋病的治疗(中医)

2012年1至10月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68802例,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492191例,存活383295例,形势严峻。

艾滋病的治疗手段非常局限,目前最有效的是抗反转录疗法,虽然明显降低了死亡率,但是患者不但需要终身用药,而且由于副作用,病毒成长的耐药性以及经济的负担都成为了治病的障碍。

中医药在艾滋病临床研究中相对于西医降低病毒载量,优势在于增强免疫功能,减轻患者症状,延长患者的生命时间,从而降低机会性感染(机会性感染包括了细菌、真菌、病毒、原体等多种病原体搏击全身多个系统)发生率和病死率。中医有“治未病”的思想,可以过早干预无症状的HIV感染期,有效地延缓疾病进程。HAART药物常见有毒副作用等问题,重要可以降低HAART的毒副作用、提高HAART的治疗效果。

1.2对艾滋病患者的护理

对艾滋病患者的护理既有利于减轻患者痛苦又可以防止病毒的传染,对社会造成危害。

a.心理护理:艾滋病患者常常伴随着忧郁孤独,焦虑恐惧等症状,此时患者对生活绝望,对生命的悲观。医护人员就该奉献爱心与温暖,倾听患者的诉苦,帮助他们排除负面情绪。另外还需要对其家属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给患者精神支柱和生活帮助。

b.饮食护理:艾滋病患者常常食欲不振,加上疾病对身体的消耗,非常容易造成营养不良,体质衰弱,疾病越发严重。此时需要鼓励患者进食,不吃生冷、辛辣的食物。情况严重的话给予静脉注射,补充营养,维持水与电解质的平衡。

c.身体护理:首先要对皇者进行消毒隔离,给患者专用的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止血带等。患者的排泄物与剩饭菜要永不透水的袋子装好带出房间焚烧。患者皮肤要时刻清洁干燥,口腔也要保持洁净,用生理盐水冲洗。

最后医护人员在护理时要保护好自己,穿戴好隔离套装,定期检查。同时要爱护病人,对自己有信心,不轻言放弃。

2艾滋病的预防

2.1HIV的检测

加强检测,检测的人群主要是吸毒者、孕妇、暗娼、男同性恋者、性病门诊就诊者、长途卡车司机等。农村与城市要统一力度检测,不可疏忽了农村的疫情。对不正规的献血车要严查,医院献血车也要做好排毒工作。医院的手术也要做到洁净,消毒彻底。

2.2加强宣传与个人意识加强

在HIV检测这一阶段个人的自觉性是最重要的,政府及社会机构不可能面面俱到,最需要的是个人要意识到对艾滋的防范。每个人要尽量去医院检查,艾滋的潜伏期很久,不能因为暂时没有症状就放松警惕。同时要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性行为前戴避孕套,远离毒品和暗娼,不要出现同性恋之间不妥的行为。而教育机关时时刻刻加强对学生的防艾滋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2.3治疗和关怀

对于艾滋病发的人要给予关怀,温暖人心,这有助于艾滋的治疗。对那些奋斗在前线的医护人员,相应机关要对其加强心理素质教育,社会各界也要给予充分信任抗艾滋需要团结一致。

艾滋病防治第5篇

《*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艾滋病因其流行迅速、高病死率和对社会、经济的巨大破坏性被作为目前全球唯一的由联合国专设机构协调控制的疾病。*国政府亦将艾滋病列入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疾病,由国务院直接领导重点加以控制。*市属艾滋病低流行地区,但随着近年来全球艾滋病的迅速传播,已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世界各国艾滋病流行态势及防治经验表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是一项刻不容缓、复杂而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全社会参与并实施综合治理。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减轻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在总结国内外防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基本情况

*市自19*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以来,*年艾滋病病毒感染报告病例分别为4、1、5、4、12、17、36例,截至目前累计报告79例,20*年较2001年增长111.8%,大多数为青壮年。根据国际通用的组分法和德尔菲法测算,*市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人数已近2000人。以此为基础,用世界卫生组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的时间法推算,到2010年*市艾滋病病毒实际感染人数有可能超过1.5万人。性病作为艾滋病传播的重要促进和协同因素之一,自1982年报告首例淋病以来,截至2001年底,全市累计报告性病21753例,且发病率上升迅速,由1982年的0.01/10万到2001年的101.44/10万。由于多数性病患者就诊于私人和非法诊所,性病疫情漏报严重,根据漏报调查估算,实际患病人数是报告的5-10倍。*市艾滋病、性病的流行以

、吸毒人群、流动人口、妇女及性活跃的青少年为主,年龄构成以20、39岁的青壮年为主,占79.*%。随着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必将带来人口流动的全球化,*市将面临着艾滋病、性病加速流行的严峻局面。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成立了*市艾滋病防治协调领导组。在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与社会团体的支持下,逐步形成了一支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的防治队伍,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监测,初步摸清了艾滋病、性病在*市的分布与流行状况,探索出了一些适宜的防治对策、措施和策略,组织了大量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国际国内合作等工作。

但是,*市目前阻止艾滋病、性病流行的能力仍然不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一些领导对艾滋病在*市广泛流行的可能性、危害性认识不够;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公众对艾滋病、性病的预防知识

普遍缺乏;政府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方面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艾滋病、性病的干预活动、疫情监测及预防医源性感染等工作的开展和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的发挥;专业人才匮乏,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尚不能提供规范的艾

滋病、性病诊疗服务。*市面临的形势是:周边一些地区艾滋病的快速增长,流行形势日趋严重;流动人口数目庞大且难于管理;、吸毒等活动在短期内难以禁绝,艾滋病、性病继续加速流行的潜在危险仍然存在,预防与控制工作亟待加强。

二、总体目标

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与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建立高效快捷的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艾滋病性病在*市的流行动态;建立一套切合*市实际、行之有效的艾滋病性病干预系统;到2010

年,努力把*市HIV/AIDS的发病率、增长速度控制在国家规划的目标以下,成为全国艾滋病流行低水平的地区,为*市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指标

(一)政策领域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由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协调领导组”的职能。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会议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20*年底成立*市艾滋病、性病防治专家咨询组,统一协调*市的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2、20*年底完成《*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起草和立法工作,明确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在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中的责任以及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干预领域

1、普及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知识,增强全体民众控制艾滋病的意识与预防措施知识。20*年市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2、20*年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90%。

3、20*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入学新生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中学要把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课程,城市中学开课率要达到100%,农村中学开课率要达到60%。

4、从20*年底开始,市属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要每周定期刊播有关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科普知识,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

5、20*年全市所有戒毒所、收容所和80%的监狱、劳教等收容场所要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教育,教育覆盖率达到90%。

6、20*年底,全方位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服务场所、人群密集场所及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

7、20*年,在全市二星级以上的宾馆、桑拿、大型商场、歌城、休闲、足疗按摩和美容美发等场所全面推行安全套社会营销。宣传正确使用安全套与清洁针具在预防艾滋病传播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到20*年底,高危人群的安全套使用率要达到50%。

8、20*年将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网络管理。

(三)监测领域

1、对全市歌厅、桑拿、美容美发、足疗按摩、休闲等高危场所的女服务生及其它具有高危行为的人群,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

2、20*年,*市指定一所医院作为收治艾滋病患者的专业医院。到20*年,建成一所能够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有效的隔离、规范化的诊断治疗与护理,能全面开展艾滋病病毒载量测定,免疫细胞分类计数等高水平的诊疗技术,国内领先的专业性监测诊疗机构。

3、到20*年底,在全市建立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开展各类目标人群的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艾滋病、性病的流行动态。

4、20*年底,完成全体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短期培训。2010年底,85%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为性病病人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

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5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5、20*年底,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疾病控制机构通过艾滋病诊断初筛实验室的评审验收,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

(四)其它领域

1、血液供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完善血液供应体系,保证各医疗单位用到安全合格的全血和成份血。坚决杜绝医疗单位自行采供全血或成份血。亲友献血必须到市血液中心进行采集并进行正规的检测。

2、医疗机构:依法对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消毒、一次性无菌诊疗器具(输液器、注射器、阴道窥器等)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实行严格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器械的消毒管理,杜绝因医源性感染造成艾滋病传播;对违法违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服务行业:禁止理发店、美容院等服务行业从事有可能刺破皮肤的高危作业。

四、行动策略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管理机制

艾滋病预防控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责任。艾滋病在*市大范围流行的潜在危险正在变成现实,市政府肩负着控制艾滋病蔓延的领导和组织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提上议事日程,将有关职责具体化,责任到人。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调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能,尽快研究制定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市艾滋病、性病流行和防治情况汇报,研究相关政策,解决本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协调和指导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卫生、计划、财政部门对艾滋病、性病防治负有政策和业务指导的主要职责,要负责将本纲要的实施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实施本纲要提供协调、保障等支持。要动员和支持社会团体等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积极参与,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驻并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认真组织落实本纲要工作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

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必须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本系统的教育及职业培训计划中,结合行业特点定期组织宣传和全员学习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时要求。根据适时、适量、适度的原则,对大、中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组织师资培训,督促各学校完成国家与*市规定的艾滋病、性病教育任务。

计划生育部门应将艾滋病、性病预防和生殖健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保护意识和自*保健能力。

*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应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当作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纳入工作计划,以等九部委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为主要内容,有计划地免费刊播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

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为大众传媒、社会各界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编制有关的宣传培训资料。

宾馆、发廊、桑拿等服务行业及歌舞厅、影剧院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机场、车站、医院候诊室等流动人口集中场所,要负责开展经常性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三)实行综合治理,增强对高危人群的干预能力

艾滋病至今尚无有效药物治愈,也无有效疫苗预防。但针对与艾滋病传播有关的社会行为因素,采用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手段减少危险行为等措施,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探索接触各种高危人群的

方法和进行行为干预的有效做法,开展深层次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活动,使高危人群能方便地获得预防艾滋病知识,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在坚决打击、、贩毒、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同时,政府和卫生、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实事求是地理解防治工作中治本的长期性和防病任务的紧迫性,支持和落实在高危人群中宣传共用针管注射可能引起艾滋病的危害以及在高危场所积极推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公安、司法部门要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依法对

上述场所人员进行性病检查治疗;要与民政部门和社区协调配合,对期满回归社会的吸毒、、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法制、防病知识教育,协助解决其生活就业等实际问题。要逐步将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网络。

(四)开展综合监测,建立高效准确的监测系统

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全民无偿献血,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的治理整顿,加大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的力度,切实落实对供血者、供血浆者和血液、血液制品的检测及监测措施,确保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加速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建设,建立高效、准确的艾滋病、性病监测系统,依法对各类人群进行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血清学监测系统,开展行为、社会因素和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危险因素和社会环境影响因素的现状和变化趋势。逐步加大高危人群和暂住人口的健康体检力度。

(五)依法强化监督,提高艾滋病、性病控制水平

卫生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性病诊疗市场,取缔非法行医,严格查处虚假广告。对具有性病诊疗能力的国有公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展的性病诊疗业务,要依法进行房屋、设备、人员的资质认证,合格后方可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善性病患者的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在规范所有医疗单位诊断、治疗等医疗服务行为的基础上,先指定一所医院收治艾滋病病人,开展匿名检测和咨询服务。同时加快艾滋病专科医院建设。对拒绝收治病人、延误诊治、造成院内感染和社会影响的行为,要依法处罚。

卫生部门应制定出各类人群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首先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阶段实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艾滋病、性病基本专业知识全员培训,实行严格考核,并将此作为继续教育考评、医疗机构评审和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专业培训除相关专业知识外,还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医德教育和咨询技巧等内容。

(六)禁止歧视艾滋病病人,创造良好的社会关怀氛围

凡有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工作生活的单位与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规定进行管理。全社会和家庭都应关怀照顾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及心理咨询服务,减轻他们及家庭成员在生活、就业、就学等方面受到的歧视和压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关怀氛围。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不单纯是卫生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看待这一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的领导机构建设,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纲要和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逐步组建跨部门、多学科的艾滋病专家顾问委员会,为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本纲要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从20*年起,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对本纲要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召开一次遏制与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纲要规定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根据本纲要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纲要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加快研究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涉及社会敏感问题的处理原则与政策,尽快制定与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研究制定高危场所和高危行为人群干预、监测、体检及安全套社会营销等政策和措施和艾滋病、性病病人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政策,抓紧制定相关的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输血风险和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意外感染风险,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管理及强制性艾滋病病毒检测范围等政策。

公安、文化、司法、民政、劳动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制定涉及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的政策时,应协调卫生等行政部门,吸收合理意见。

(三)经费保证

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是一项关系民族兴衰存亡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搞好这项工作,

以政府投入为主,按每人每年不低于一角钱的标准设立艾滋病、性病防治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拔付有关机构,用于艾滋病、性病的政策开发和监测、防治、科研及预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以及为艾滋病病人提供关怀和帮助等工作。今后,市财政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按财政支出的增幅速度,同比逐年追加防治经费。同时,要积极争取国际捐款和社会赞助资金,努力从整体上增强*市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能力,控制和防止艾滋病、性病的传播和流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增加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

六、考核评价

为保证本纲要的顺利实施,了解*市爱滋病控制效果,实施目标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与组织

1、由政府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咨询组及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依据考核方案,定期进行考评考核。

2、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爱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考评组。

3、考评每年进行一次,此外,对本纲要中的工作指标,市政府将分别在20*年、2010年进行阶段考核。各部门应对承担的爱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二)考核指标

1、工作任务指标:考核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社会环境及个人行为改变指标:如社会丑恶现象(吸毒、、),个人危险行为(不洁针具与无保护、爱滋病知识知晓率等)及其重要因素(医院消毒、血液管理、性病发病率等)的变化状况;

3、效果指标:爱滋病病毒感染数、感染率的变化状况;

4、综合评价:控制措施与效果评价,投入与效果评价,发展趋势评估。

(三)考核办法

1、根据每年考评的结果进行奖惩,促进爱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根据每年考评的结果,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下年度工作重点。

七、职责分工

各部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如下:

(一)市计委

负责将本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市级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与计划。

(二)市科技局

负责将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科研项目列入省、市相关科技计划,优先发展;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普宣传和信息技术服务。协助市卫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委局落实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计划。

(三)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保证卫生Ⅸ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效益评估。协同市计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市卫生局

1.会同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本纲要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

2.负责《*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起草和意见征求。

3.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

4.负责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研、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担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的协调联络任务,提供防治信息和技术服

务。

(五)市公安局

1.坚决打击、吸毒等行为。

2.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法规,取缔非法采供血活动。

3.支持和落实卫生部门在文化娱乐等高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推行“安全套”社会营销,开展健康体检。

4.卫生部门协助承担对被收容教育的者及被强制戒毒人员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

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与治疗。

5.负责流动人口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和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

(六)市文化局

1.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在审验、审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前,要先审查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2.支持和落实卫生部门在文化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开展健康体检。

(七)市司法局

1.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

2.对劳教人员和管教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卫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劳教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治疗,开展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

4.会同市卫生局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有关法规宣传计划,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

(八)市教育局

1.负责在市属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学校、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学生健康教育计划。

2.负责研究、制定有关青少年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学政策。

(九)市民政局

1.负责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救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

2.协助卫生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测。

(十)市劳动保障局

1.负责研究制定解决城镇职工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办法。

2.为有劳动能力且有求职要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十一)市计生委

1.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及生殖健康,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2.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等预防艾滋病、性病措施。

3.研究、推广兼有防治性病、艾滋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配合卫生部门

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十二)市规划局

负责全市有关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活动公益广告牌审批工作。

(十三)市园林局

负责在公园等公共游乐场所入口处设置预防艾滋病、性病公益性广告宣传牌。

(十四)市广电局

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列入电台、电视台日常节目计划,定期在健康栏目中播出,每周不得少于20分钟。

(十五)*日报社集团

开辟健康专栏,每周至少刊载一次,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有关防治工作情况。

(十六)市宗教局

负责安排、指导对少数民族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编印符合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宣传材料。协助处理宣传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十七)市工商局

1.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吸毒、贩毒活动,加强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

2.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规范,支持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和公益广告工作。

(十八)市交通局

负责对本系统职工尤其是长卡司机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十九)市总工会

1.依法维护职工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2.配合卫生、宣传、政法等部门做好职工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普及教育。

(二十)团市委

1.依法维护青少年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2.配合卫生、宣传、政法等部门做好青少年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普及教育。

(二十一)市妇联

1.依法维护妇女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2.配合卫生、宣传、政法等部门,做好妇女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普及教育。

(二十二)市红十字会

1.协助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2.动员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妇女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民航分局、*铁路分局、长途汽车站

艾滋病防治第6篇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3.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5.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年,确保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1.机构建设。20*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均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率达1*%,形成完善的、覆盖全市的艾滋病检测和疫情报告体系。到2*0年,市中医院及有条件的镇级卫生院均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

2.宣传教育。20*年,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长途汽车站、客运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到2*0年,上述7项指标中,前5项指标均提高10个百分点,后两项指标均提高20个百分点。

3.知识培训。20*年,市、镇两级政府、沙坪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市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镇(街);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到2*0年,上述5项指标中,前两项指标均提高5个百分点,后3项指标分别提高10、20和40个百分点。

4.行为干预。2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全市建立1个以上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到2*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5.检测治疗和关怀救助。20*年,建立1个以上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艾滋病致孤儿童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到2*0年,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

6.血液管理。20*年,建立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参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1*%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杜绝艾滋病经采供血环节传播。

7.性病防治。20*年,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到2*0年,建立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

二、防治策略与措施

(一)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预防艾滋病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专栏。全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车站、码头、口岸等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招待所和旅店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影剧院要按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且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镇(街)、居(村)委会要设立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宣传阵地,每年至少安排两期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要开展两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农村每个行政村至少要设立5条(个)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广告牌。

认真组织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把艾滋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纳入党校、团校的培训课程,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关单位每年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岗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教育。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每年至少开展2个课时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并利用每年新生入学体检,向学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资料。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加强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的常规教育内容,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团体的工作网络优势,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广行为干预措施

切实落实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要组建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制订干预工作方案,动员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深入娱乐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开展深入细致的预防干预工作。认真贯彻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的实施意见》(卫疾控发〔2*4〕248号),充分利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和技术服务网络,按照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免费发放为辅的原则,广泛推广使用安全套。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及高危人群的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在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积极推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卫生部等部门《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加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设,并积极开展预防干预、抗病毒治疗、心理矫治、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认真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充分发挥三级医疗救治、妇幼保健与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作用,利用婚前咨询、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产前检查等形式,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保健、随访、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并开展安全分娩医疗保健服务。积极倡导并指导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切实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项目实施、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健全艾滋病检测监测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网络,在高危人群聚集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宣传,强调自愿、保密和无伤害原则,提高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的可接受性和可及性。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建设,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的、规范化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逐步建立艾滋病转诊服务网络。

合理规划和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先设立检测点,开展快速检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高危人群综合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的艾滋病综合监测点,积极开展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病毒常规检测。各医疗机构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对应征入伍青年实施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及输血患者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将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按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有效配置和利用,并建立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年度考核,健全相应数据库。艾滋病筛查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将检测情况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情况。

(四)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和救助措施

市政府制定和完善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减免费治疗政策和措施,组织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小组,为艾滋病免、减费治疗提供技术指导。卫生局要指定一家以上医院作为艾滋病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负责本地区艾滋病患者的临床诊断与治疗,各镇卫生院要有经过培训的专业医护人员负责本地区门诊和家庭病床的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治疗、随访、督导服药、心理支持、转诊服务等工作的管理,社保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其合理医疗需求。

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的救助。农村已故艾滋病患者的遗老和遗孤,符合救助条件的,要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生活救助,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实行“五保”供养;城镇地区已故艾滋病患者的遗老和遗孤,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低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由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切实保障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子女及青少年艾滋病感染者的受教育权,并对其中生活困难人员实行减免相关费用。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艾滋病患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支持和帮助艾滋病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

(五)加强血液管理

坚决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原料血浆活动,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完善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严禁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

(六)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监狱、劳教所等羁押监管场所要设立性病监测点,对被监管人员开展性病监测工作。加强性病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性病临床用药。加大性病诊疗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性病的诊疗咨询等服务。性病诊疗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将安全套推广措施纳入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

三、组织领导与评估

艾滋病防治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医疗救治及免费咨询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努力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与流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使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达到90%以上。

(三)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四)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上岗培训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艾滋病防治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作为实践“*”重要思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区政府统一领导本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金山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报告,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各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突出问题。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区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报告。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对目标人群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做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以及其它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一般人群与重点人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和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

区卫生局要制定全区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培训和知识宣传计划,编印、发放宣传资料,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之中,要结合健康城区创建,向广大市民提供科学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并为有关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报道计划,监督和检查有关媒体对艾滋病宣传报道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新闻单位要将艾滋病预防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金山电台、电视台要保证有一定时段播放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金山报等报刊杂志要保证有一定版面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或专题文章。

区教育局要把预防艾滋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在本区中、小学进行适时、适度地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区人口计生委要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日常宣传和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社区居民中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所属的监管场所要对干警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对艾滋病的了解和认同,要对被羁押嫌疑人以及被收教对象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区农委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编写、印发适合农村地区的宣传材料。

区卫生局、商旅委、公安分局、司法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发廊、美容美发沐浴等服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社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系统和工作网络的优势,在不同人群中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加强监管,落实干预措施

区卫生局和血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血液管理,坚持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提高无偿献血率。血站必须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艾滋病、梅毒等病原学检测,检测呈阳性的,严禁使用,以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区卫生局要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医疗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节约、安全地使用血液资源,严格执行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临床用血,提高成分用血比例,推广和倡导自身输血。同时,要加强血库管理,建立严格的血库管理工作制度,要将临床用血安全的有关指标列入医院全面质量管理考核的内容。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做好介入性诊断、治疗器械和实验室用具消毒工作。要严格执行《上海市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形、消毒和回收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做好治疗艾滋病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试剂、生物材料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审查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行为。

区公安分局要加大对吸毒贩毒、、非法采供血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浴室、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相关人员的行为干预工作。

区人口计生委和区卫生局要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预防保健三级网络,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策略,在镇(街道)、社区、娱乐场所等地设立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区卫生局、区妇联和区人口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在加强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产后保健及婴儿保健的基础上,建立综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检测、治疗及关怀服务体系,探索符合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模式,有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对医疗卫生人员和有关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培训,对有关职业易感环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职业暴露人员因不规范操作、管理不善而感染艾滋病。要实行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发生职业暴露后,必须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艾滋病疫情的监测,开展高危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力求准确掌握我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疫情变化、阶段性情况和流行趋势。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全区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基线调查,开展主动监测,对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和性病患者实施HIV检测;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自愿咨询检测点,实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各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要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本辖区艾滋病疫情。对于隐瞒、缓报、谎报疫情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病人和感染者管理,落实减免政策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164号文件)要求,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轻症病人分散随诊、上门服务,重症病人入住定点医院治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对感染者和病人咨询、医学访视、就医指导、医疗服务和家庭护理等工作,医疗机构负责做好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医学随访工作。属被拘留、劳改、劳教和羁押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应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实行相对集中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四免一关怀”(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阻断母婴传播、艾滋孤儿免费上学,关怀救助艾滋病家庭)政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实施社会关爱,消除歧视和社会恐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或病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防治能力

要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推动性病门诊规范化建设和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改善防治工作条件,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区卫生局作为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主导意识,积极为政府当好助手和参谋,加强队伍建设,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热爱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防治队伍中来,积极开展培养、培训工作,在全区建立起一支集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检验检测和临床医护为一体的专业防治队伍,切实提高我区在艾滋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能力。

艾滋病防治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政〔〕56号)精神,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基本形成。防治工作中,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不断规范防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领导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帮扶救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艾滋病防治模式,走出了一条科学防治、综合防治的路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目前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难度加大;一些地方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果断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二、明确艾滋病防治目标,落实防治政策,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覆盖面,规范抗病毒治疗,提高救治水平,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促进政策落实。要整合资源,将艾滋病防治与性病防治有机结合。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防治模式,使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2015年年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2500人以内,艾滋病新发感染人数不断减少,艾滋病病死率控制在6%以下,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要继续将防治政策纳入党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100%接受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要覆盖所有县(市、区)。

要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疫情严重地区和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流动人群和青少年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90%以上。要注重发挥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的作用,积极动员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参与宣传。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流动人员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要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9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教育部门要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其中普通初中6课时、普通高中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4—6课时。司法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防护技能纳入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入出监所教育、常规教育内容。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计划的指令性指标。市、县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防治艾滋病、性病以及无偿献血知识和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547号)的公益广告,市、县级报纸每周至少刊登一次防治艾滋病、性病以及无偿献血知识和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文章或公益广告。各重点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

(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咨询工作,并规范告知检测结果。对公安、司法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要100%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作为婚前保健和妇女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结核病筛查工作。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和省、市级疾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网络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规范性病诊疗和咨询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使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1个提供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的专业机构或科室。

(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要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先天梅毒工作,继续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的管理,定期随访,避免意外妊娠。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要100%采取预防母婴传播措施。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服务,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措施。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要将艾滋病咨询检测作为育龄妇女康检等工作的内容,主动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和转介服务。

(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切断经性途径传播是防止艾滋病从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要在严厉打击、聚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在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摆放安全套或安全套销售装置。旅游部门要在全市旅游饭店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逐步在娱乐服务等场所全面实施100%安全套项目。人口计生、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针对农民工、流动人口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活动,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干预措施要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要继续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配偶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防艾滋病婚内性传播的干预措施,落实县、乡、村三级部门管理责任制和单方艾滋病感染者配偶随访报告制度,完善数据库,确保对阴性配偶半年进行1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质量,不断扩大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吸食阿片类成瘾人员登记在册500人以上的县(市、区)要设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要建立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与其他戒毒方式相互衔接的治疗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使吸毒人员最大限度纳入药物维持治疗机构进行治疗。积极探索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场所开展药物维持治疗。

(五)加强血液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要继续巩固我市无偿献血的成果,继续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并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试点,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卫生、保监等部门要探索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

(六)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提高治疗水平。各级政府要落实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完善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继续将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100%纳入抗病毒治疗或中医药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范围。要加强对感染者的定期检测和心理干预,建立病人异地治疗的保障机制,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为病人提供及时、规范的治疗服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质量。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作用,扩大中医药治疗的规模。进一步健全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机制,规范抗病毒药品发放程序,满足流动人口和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治疗需求。完善艾滋病病毒耐药监测网络,加强耐药监测,科学指导治疗和评价抗病毒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符合二线药物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要求进行艾滋病抗病毒二线药物治疗。

三、做好关怀救助工作,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医疗保障,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艾滋病治疗需要和医保基金、财政等各方面承受能力,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艾滋病治疗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探索解决艾滋病病人患非艾滋病原因疾病的治疗困难。

(二)做好关怀救助工作,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生活补助标准,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各地要认真落实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艾滋病患者家庭成员的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简化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健全艾滋病致孤人员安置抚育制度,采取收养、家庭寄养、模拟家庭养育和机构供养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进一步探索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广家庭化的儿童养育模式,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在农村地区,要将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自救。继续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艾滋病致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加强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艾滋病防治定点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的学科和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诊疗能力,保障感染者和病人的诊疗权益。要将监狱等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病毒检测和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违法者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道德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引导其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和利用感染者、病人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制定防治规划,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继续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艾滋病防治作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十二五”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落实艾滋病性病防治专项经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提高艾滋病致孤人员和艾滋病导致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财办社〔〕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因艾滋病导致的孤老和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补助费及对艾滋病患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配套资金。要积极争取有关国际组织的防治资金,动员和引导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捐赠。加强对各类防治资金的统筹协调、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防治队伍建设,提高防治工作能力。要加强对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医生85%以上要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服务的人员95%以上要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防治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国家对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稳定防治队伍,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强管理,统筹规划,保障一线人员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落实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驻村医务工作人员的职称晋升、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确保防治队伍稳定。疫情严重地区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四)加大科研力度,加强国际合作。要组织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等重大科技专项,建设艾滋病研究的技术平台,加快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防治效果评估,科学指导防治工作。要总结中医诊疗规律,完善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积极开展与外地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地区的防治经验,努力做好本地防治工作,提高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