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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30 17:25:27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1篇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精神,全方位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专业知识、外国语水平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博士毕业要求

1、毕业学位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发表SCI收录的原著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Meta分析、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等。导师应为通讯作者,论文和导师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应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7.0,影响因子计算方法同硕博连读博士生要求。其他有关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申请的有关要求同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2、培养过程要求

以“申请-考核” 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学院分级考核和管理。由研究生学院进行报名形式审查、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选拔、导师所在学院考核的形式进行。

四、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以“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的导师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申请考生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生原则应按所获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必须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者。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5、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不招收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2)新托福(IBT)≥90分或老托福(PBT)≥580分;

(3)雅思(IELTS)≥6.0;

(4)GRE≥305/1200;

(5)第一作者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有国外留学经历满一年者。

6、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录取后调取全部档案,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申请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包括个人总结陈述、硕士期间科研工作总结、个人研究成果及博士在读期间研究设想等(中文2000字以内);

2、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等;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chsi.com.cn),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chsi.com.cn/xlrz/。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同上。

(4)《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推荐人填写并签字);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二)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日8:00-12月10日16:00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y.hrbmu.edu.cn:807),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2017年12月11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研究生学院A227会议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缴纳报名费300元。

3、12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4、学校综合考核

学校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生做中文PPT(2007版本),英文科研汇报10分钟,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

5、学院考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6、学校和学院考核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导师面试,导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研究生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学制3年。

九、助学金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十、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真实;

(2)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等。

3、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

联系电话:0451-86630322,86671349,联系人:朱老师,于老师;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yjsy.hrbmu.edu.cn/。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2篇

我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20名(包括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

二、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往届、应届毕业的科学学位硕士生。

3.毕业两年及以上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4.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及毕业一年以上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初试(即科目考试)要求按同等学力考生执行。

5.同等学力考生,即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充分证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报考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即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修完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研究生六门以上课程(提供加盖修课单位公章的成绩表原件);

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核心期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报名时提供所发杂志封面和文章复印件);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且为三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以上奖的前五名。

6.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我校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在职攻读。

三、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学位课和必修课)的学习,且学位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和通过CET-6(CET-6≥425分)。

2.硕博连读申请的博士专业原则上要与在读硕士专业属相同一级学科。

3.在重要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在SCI(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可优先录取。

5.科学学位中的应用型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四、公开招考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至3月1日;

2.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 scyz.sceea.cn/ ,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信息均务必填写完整,简历也请填写完整,不要留空白),并打印出登记表;

3.招生专业目录查询/PhDAdmissions/ShowArticle.asp?ArticleID=789。

4.报名确认:考生最迟于3月13日前持报名材料到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211室,电话0835-2882911)审查报名资格、确认报名。外地考生不便到校确认的,可将全部材料和报名费在3月13日前快递寄到我办(寄出前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不予准考)。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博士报考登记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从网报系统打印并由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不能打印);

③政治审查表(yz.sicau.edu.cn/Soft/ShowSoft.asp?SoftID=11);

④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往届生),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体检合格报告,从网报系统打印或使用医院体检表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⑥同等学力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明以及所修硕士课程成绩单或发表文章、获奖情况证明等):

⑦初试及复试费300元(同等学历另需加试费300元)。

五、硕博连读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至3月1日;

2.报名方式:申请2013年度硕博连读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也需登录scyz.sceea.cn/ 提交个人信息。填写说明:(考生来源:非应届在学硕士,考试方式:23硕博连读。考试科目必须填写,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务必填写,硕士信息也必须填写完整。简历请填写完整,不要留空白。)

3.招生专业目录查询/PhDAdmissions/ShowArticle.asp?ArticleID=789。

4.报名确认:申请硕博连读学生还需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yz.sicau.edu.cn/Soft/ShowSoft.asp?SoftID=19),经申请院所所在的学位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3月13日前交到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同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 CET-6成绩单;

② 盖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 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④ 学生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 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意见不能打印)

⑥ 政治审查表(yz.sicau.edu.cn/Soft/ShowSoft.asp?SoftID=11);

⑦ 体检合格报告,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六、准考证领取

所有准考证均不邮寄,考生请于3月22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3篇

一、招生规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400余名。

二、招生方式

2017年不再举行全校统一的博士生招生考试。

校本部各院系:原则上仅实行硕博连读。

科教结合各院系: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代码16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研究所,代码169)、紫金山天文台(代码170)、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代码171)、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代码173)、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代码174)、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代码175)等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硕博连读、直博外,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公开招考方式。

三、报名

(一)直博:已被我校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二)硕博连读:拟申请硕转博的本校在读硕士生的报名事宜本网另行通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三)申请考核制:按照本公告、相关院系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综合考核:

1、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 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4) 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5)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 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7) 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各招生院系可在上述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报考条件,学术标准应具体可考核。

2、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5日;

(2)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招管理系统学生平台(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标准:250元/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考试方式须选择“公开招考”,一旦注册,不予修改。

(3)在线报名时,请选择考试科目“①1000无②2000无③3000无”。

(4)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报考费不予退还。请根据系统提示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注意维护信息合理格式和完整性,请勿使用非常规字符,因不当、不实填写信息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有效的移动电话,确保联系畅通。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登记表》一份;

(2) 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材料寄送

申请人下载打印本人《博士生网上报名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于2017年2月15日前邮寄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XX学院(研究所)申请考核材料”(具体时间要求、地址、联系人请到相关院系网站查看招生公告)。

3、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

各招生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5月15日。

综合考核须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环节不少于1天,必须包含外语能力考核及专业课考核(一般2门);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六、公示与录取

1、各院系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各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2、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2017年6月份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说明

1.更多招生动态,请访问我校“研招在线”(yz.ustc.edu.cn/)。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51-63602925、63602924、63606625;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附件。

中科大研招办

2016年11月8日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4篇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5篇

1.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单位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考生,含报考“申请-考核”制试点单位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017年普通招考进行“申请-考核”制的单位有:力学研究所、物理研究所、近代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海洋研究所、植物研究所、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软件研究所、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报考力学研究所等14个“申请-考核”制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纳入“申请-考核”制试点,只能以一般的普通招考方式报名参加考试。

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2.2015级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单位符合硕博连读转博报名条件,且经所在单位同意拟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转博考生。

我校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3.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单位2017年秋季入学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即持有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考生。

注:已参加2017年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统一网上报名并拟录取为2017年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此次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或admission.ucas.edu.cn/。

三、网上报名时间

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2日,全天受理。部分单位提前结束报名的,以相关单位公告的日期为准。报名前请务必注意查看拟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

四、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进行博士网上报名前要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公告》和考生拟报考相关研究所或学院的有关通知公告。

推荐使用IE浏览器进行博士网上报名。

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网址后,考生应按照本人报考的实际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报名”或“硕转博报名”。

1.网上填写和提交信息

(1)申请注册:考生第一次进入博士网报系统,应首先注册,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请考生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注册信息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已被其他考生使用,请更换用户名另行注册。

(2)登录系统:首次使用时,注册成功后自动进入网报系统,选择报考方式,即“普通招考报名”(指招生单位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或“硕转博报名”(即硕博连读转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普通招考报名”,在考试方式中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再次使用博士网报系统时必须先进行登录。

(3)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和栏目设置,逐项如实准确录入个人信息。

(4)上传照片:按照系统提示的格式和大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不能使用生活照。

(5)保存与提交:各步骤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保存考生填报的各项信息。考生应仔细检查各项内容,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以便招生单位浏览和确认考生信息。网报信息提交后,网报系统自动给考生发送确认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

特别提示:未点击“提交”按钮的网报信息无效。

(6)浏览信息与修改: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如需修改,在“信息录入”中进行信息修改,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保存。报考单位一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确认、或者国科大关闭博士网报系统后,考生将不能再对信息进行修改。

(7)硕博连读转博考生进行网报时,其硕士学习阶段的部分相关信息会由系统自动导入,若考生核对发现有误,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研究生部联系。

2.打印报名信息表

正确提交个人信息后,便可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了报表打印和页面打印两种方式供考生选择使用。推荐使用IE8-11版本浏览器,若使用IE浏览器无法正常进行页面打印,可下载安装报表打印插件,使用报表打印。

3.下载专家推荐书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书由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填写且密封签字后交考生转交报考单位或直接邮寄到考生报考单位的研究生部或学院办公室。

4.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各项操作后,请点击“退出登录”。

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如非定向或定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号码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

(注: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毕业时不发就业派遣证;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一般针对现为在职人员且毕业后须要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非定向生可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时发放就业派遣证)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相关信息的申请。

五、提交报考材料

各研究所和校部相关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因此考生须于2017年1月22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所报研究所的研究生部或校部学院办公室(研究所或院系提前截止的,以研究所或院系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报考材料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报考研究所或学院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费(执行各培养单位收费标准);

(6)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研究所或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制试点单位的考生按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2.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以及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于网报结束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了解研究所对考生准考资格的确认信息,并于2017年3月3日前向所报考的单位询问准考证发放事宜。

考生在初试考试结束后,请不要遗失并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考生编号),以便参加复试和查询初试成绩时使用。

七、考试

1.初试:全校统一考试时间:外国语为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同等学力政治理论为2017年3月12日,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及专业课考试时间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确定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复试及体检: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组织进行。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研究生证),以及报考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按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和体检。

八、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2.请考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报名考生的“报考类别”一律为“定向”。同时“定向单位”请考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该专项计划时,“定向单位”填写开具报考资格证明省市的“***省/自治区教育厅”。 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照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各研究方向公布的信息,请考生注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选择。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请等待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6.打印《报名信息表》时若出现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可以重新启动计算机或更换计算机及打印机重新打印。

7. 请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将所有报考材料直接邮寄到报考的研究所研究生部或校部学院办公室,不要邮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免延误各单位进行准考资格审核。

8. 境外留学人员填写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栏目时应填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号。

9.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填报考试科目栏目时一般应选择“无考试科目”。若招生单位需进行笔试考核的,请按照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填报考试科目。

10.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招生单位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截止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报考“申请-考核”制单位考生的报到、考核、面试、体检等各项时间安排请参看各单位的工作通知。

12.联系方式

(1)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

请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点击“联系我们”查询《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博士招生咨询电话:010-82640445,蔡老师。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010-82649886,袁老师。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6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82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四、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五、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7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原件(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于考前1-2天凭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6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8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2-27日,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3,已,见官网)。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届时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18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8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习方式及学制:

2018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3年,最长可延至5年。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7篇

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创新招生选拔机制,拓宽招生选拔渠道,吸引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质量,我校现开展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的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考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2.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IELTS≥6.0;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6.CET-6通过(或≥426分);

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七)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九)满足我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导师明细表:

参加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导师名单.pdf

说明:请考生严格按照招生导师所在专业报考,不按要求的报考数据一律作废。

三、报考流程

11月30日~12月11日进行网报:(报名网址)

12月13日前寄送报考材料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月15日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2月22日前组织综合考核、学科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报考登记表》一份;

(二)《考生承诺书》一份;(手签,见更新附件)

(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五)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六)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七)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八)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首页等)复印件;(如有)

(九)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十)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密封签名后提交)。

五、审核组织形式

(一)资格初审

研究生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综合考核

1. 组织领导: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并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小组按照不大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并对本组的考核全程负责。

2. 考核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

3. 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英语水平(共100分)

读写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满分50分。

听说能力(面试):外语应用能力面试贯穿于专业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中,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

2)专业知识(共100分)

专业笔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题型为问答题,满分50分。

专业面试: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采用口试方式,满分50分。

3)科研能力考核(共100分)

包括面试及申报计划书审核两种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硕士阶段科研成果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科复试

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进入学科复试,学科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所有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 名,指导教师数量不够的学科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能力。

六、说明

(一)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非定向,专业类型均为学术学位,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全日制脱产入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二)参加申请-审核制的导师招生计划有限,请考生确定意向导师及专业在上述名单再进行报考。

(三)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三种形式,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考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六)本公告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办

咨询电话:020-61648482、 61648036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楼招生办(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8篇

一.基本条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且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培养类别: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全部转入我校;

4.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5.健康状况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及招生名额

2016年南开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全部导师;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考生。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建议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楼206)

邮政编码:300071

联系电话:022-23507740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指导导师填写。(推荐信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0)《research proposal》,要求3000字左右;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按报考导师进行分类整理,转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提出意见后一并提交到“资格审核组”评估。

(2)学院以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资格审核组”,负责评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业审核组”填写《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各学科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接收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笔试:内容含心理健康、专业英语翻译(100分钟)

(2) 面试: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

每个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公示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各“综合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提出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最终拟录取名单,11月26日前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电光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的“资格审核组”;各专业老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五.招生咨询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it.nankai.edu.cn;

咨询电话:022-23507740。

办公地点:南开大学主楼206室。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南开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