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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合同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0 12:50:20

售后合同

售后合同第1篇

乙方: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 售后承诺

1、质保期13个月(本质保期仅针对TSR产品授权商)。

2、质保期内免费享受以旧换新,更换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条件,均可享受以旧换新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更换范围:

A、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B、人为损坏;

C、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D、外观明显毁损;

3、质保期内,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质保期外,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特惠条款:TSR提供质保期购买服务,凡另外支付40元人民币,将从支付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质保期。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TSR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 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 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4、人为损坏;

5、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6、外观明显毁损;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 技术支持和服务

1、您随时登陆本公司网站从那里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无论在购买前还是购买后,您只需拨打电话致电查询。就会得到我们应用工程师关于您应用和需求的详细咨询。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承诺义务;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甲方行使乙方的法律权利。

五、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通过甲方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TSR Silicon Resources (USA).Inc. 乙方(签字):

(盖章)

家庭住址:

售后合同第2篇

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回顾自己大半年的工作历程,通过不断努力学习,使自己的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在工作学习过程中,非常感谢领导及同仁对我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使自己有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

目前的工作主要分为几大类:财务日常工作、行政人事日常工作、及采购下单合同管理、售后电话转接等工作。

1. 在财务工作方面,

1-1. 遵守原则对于每笔经手的现金,及时正确的做好每月、银行、现金等日记帐,使每笔资金的流向做到准确无误。

1-2. 定时盘点手中现金,核对账目,每月与银行进行资金核对,确保与帐面相符。

1-3. 同时,做好每周星期一同仁费用请款报销工作,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所有单据一律签附经办人姓名,作到粘贴整齐,金额准确。

1-4. 财务上,包括了每月按时统计进项、销项发票的开出及统计、开出销售发票及时送至客户并催款。每月按时汇整邮件至总部,按时到银行索取相应单据,以核实相应的转账资金领取收付款对帐单,整理报销单据并登记流水账目,加强支票管理,支票购回和付出要顺号登记,签发时要全套填写,开出的支票要经常清理,逾期未收回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2. 行政人事工作方面,

2-1. 对于繁琐的行政人事工作,首先努力做好人事招聘配置工作,保证基本需求,目前人员;销售2人、技术3人、设计1人基本稳定,后续会继续招聘相关人员。长期注重与同仁的互动与交流,灌输企业文化背景及前景,了解他们思想动向,对他们有情绪时加以开导。每天做好售后电话转接工作,热情专业的对每一位来电访问的客户做好详细的笔录与解答转达给客户所需各部门处理。

2-2. 做好人员入职、转正、离职等相关工作,对转正员工及时办理社保.

每天做好上下班人员考勤记录,做好请假、迟到记录汇总.

每月10日前提前做好人员薪资表、10日准时网银提交,邮件发送同仁薪资明细表。

2.3.  做好采购下单、及合同管理工作,每月按合同需求及时与厦门采购下单,如需外购的产品及时询价下单采购并及时督促收发货物、清点数量,做好入库出库明细表.合同到期需预付、预收的款项及时支付与盯收款进度.

2.4 .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及资料管理、物品的进、出、存统计核算工作,公司员工资产进行登记,并注明使用人,对公司文件资料的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5 . 针对同仁开发的新老客户邮寄产品相关资料;应客户要求,发送产品手册。及时快递客户需维修之产品至总部维修部门。

2.6 . 每个月及时缴纳办公室电话、水电、物业及各相关费用,做到从不拖欠。

2.7 . 在与政府部门方面做好公司各证照年检工作,及时了解政府相关政策。

2.8. 补充办公日常所需用品的采购工作,做到货比三家 买到物廉价美的办公用品。 

售后合同第3篇

房产委托中介销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 (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期限及权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费的收取

1、乙方的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于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 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 委托销售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甲方在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乙方作为甲方的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计划及进度

完成售房套数(套)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完成售房金额 (元)

第七条 销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销售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楼层、户型定价销售价格表

有关房屋委托销售合同阅读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 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 委托销售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甲方在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乙方作为甲方的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计划及进度

完成售房套数(套) 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 完成售房金额 (元)

第七条 销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销售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售后合同第4篇

关键词:预售 商品房 转让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应视为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实现了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处分权。这一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一方面可以加速资金回笼,减轻借贷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建设周期,使购买人尽快收回投资。同时也要看到预售商品房的转让的标的并不是房屋的真正的所有权,而是对所有权的期待权。在所附期限届满前后,房屋的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很大。一般来讲,预售价格远低于现房价格。这种差额利润就是多数炒作者热衷于“炒楼花”的动机。因此,允许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就势必会出现投机,这些投机活动一方面会损害真正购房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会扰乱房地产市场,哄抬市场价格,致使大量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因此,对待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既要看到其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其不利的一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应当通过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对其实施监督。

1.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

1.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1.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因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

1.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的商品房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1.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从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内容看,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第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合同履行中,预购方提出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既可预防预购人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又可以保证预售商品房转让及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第三,预购方已经全部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不必征得预售人的同意,但事后应及时通知预售人知道,使其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是转让人和新预购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原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并了解原预购人履行合同情况。

1.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合同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这种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售后合同第5篇

一、不安抗辩权制度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的适用条件

(一)必须存在于依法订立并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只有有效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除了要审查预售方是否取得预售资格,即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筑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外,还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在审判实践中,遇到诸如预售方缺少“三证”中的一证,有关部门同意补办,事实上已投入资金总额25%以上的情况,该类合同仍应作为有效合同对待。

不安抗辩权须在有效的双务合同中才能行使。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务合同,这是勿庸置疑的。预购方取得预定房屋的权利,同时预售方取得收取预付款的权利。只有在双务合同中,才可能存在一方履行义务而对方不履行义务、致使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而在单务合同和不完全的双务合同中均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履行义务有先后之分的预售合同中

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都是异时履行,即预售方依法先享受权利,后履行义务;预购方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不安抗辩权只存在于异时履行的预售合同中,同时履行的情况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权主要掌握在作为先履行义务方的预购方手中。预购方的债务已到期的,应当履行,如履行期限未届至,预购方可以决定是否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但不能称之为停止履行。

(三)预购方有确切证据证明预售方在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交房等义务

1、预售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交房义务的能力。财产显著减少是丧失履行合同义务能力的首要原因。在预售过程中导致预售方财产显著减少,难以正常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原因是预售方丧失信誉、乘建筑材料价格上扬、为牟取暴利,将原应交付给预购方的房屋转卖他人,或私自改变原定的房屋结构,偷工减料,缩小房屋面积,或在建筑材料价格下浮时,改变图纸,恶意扩大房屋面积,强迫预购方接受,或收取的预售房款不用于建房,迟迟不开工。预售方不能履行交付房屋的还有客观原因,诸如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国家行为如法律、政策的改变及地方政府对某一特定区域的规划变更等的情势变更因素。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当然,如果预售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但对预购方仍有交房的履行能力,则预购方仍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2、预售方不具备履行义务能力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后的履行期限内。我国《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应发生在何时,但笔者认为应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就商品房预售纠纷来说,预购方若在与预售方签订合同前,就已知道预售方不具备履行交付房屋的能力,他可能会拒签合同,这时就是没有不安抗辩权也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如其明知预售方没有履行交房能力仍与之签订合同,则无行使不安抗辩权寻求保护的必要。如果其在签订合同之前不知预售方无履行义务能力,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为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其应享有不安抗辩权。合同的履行期限,应自预售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开始履行之日起至截止履行日期止。

3、预购方对预售方履行不能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防止预购方借口预售方不能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自己本应先履行的义务,预购方必须举出预售方履行不能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如果预购方不能举证或举证有误,应承担擅自中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预购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及时通知预售方。虽然预购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勿需获得预售方的同意,但是为了使预售方能采取相应的措施,预购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如果预售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为履行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则预购方应恢复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预售方虽未提供担保,但经过努力恢复了履行能力,预购方也应恢复履行合同。

二、不安抗辩权制度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适用的后果

1、中止合同的履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目的,在于排除合同成立以后,因后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而给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带来的不公平后果,当可能造成这种不公平后果的因素被清除后,则不安抗诉归于消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原有合同。因此,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产生的是暂时中止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预购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只是预见对方可能将不履行,而对方尚未毁约,预购方亦只能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预购方在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给预售方合理的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这个合理期限以不超过30天为宜,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在合理期限内,预售方未提供担保也未恢复履行能力,要求预购房履行合同,预购方可予以拒绝。在预售方应预购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了担保,则不安抗辩权消灭,预购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售后合同第6篇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售后合同第7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期限及权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推荐合同范本销售合同范本家电销售合同煤炭销售合同房产销售合同批发商合同图书销售合同产品协议中英文销售合同垫底销售合同六、费的收取

1、乙方的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委托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营销协议书二

编号:____房中介()字[201]第()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销售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位置、面积

1.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2.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 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万元(大写)(¥ 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_____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_______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或销售额少于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 )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合同第8篇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内容、范围、期限

2.1、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²、二至四层*****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2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发展商: (以下简称甲方)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 商住小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1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4、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5、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7、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9、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 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销售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 1000万 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1.5%计提销售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 20xx万 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xx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费。

备注: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 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 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第五条 销售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 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 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